目 录 第 一 卷 3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供 应 商 须 知 3 合 同 ( 格 式 ) 16 第 三 章 附 件 17 第 二 卷 33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询 价 邀 请 34 询 价 资 料 表 35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38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Similar documents
1

穨08勇者的形象32.PDF

,, ( ), :,,,, ( ),,,,, (),,,,,,, 10,,,,,,,,,,,,,,, g g

2002 6,116 :1990..,8 20 :.,9.,. 21, ,50 ( ).,.,15..,3.,.,9 g g g..,10..,100..,4.. g g g,6 }..,3. 250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6FDB6FDB1D0ABC7AAA9205BACDBAE65BCD2A6A15D>

(Microsoft PowerPoint - \260\252\266E\246\2702 [\254\333\256e\274\322\246\241])

15 16 阿 莫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钾 片 ( 薄 膜 衣 ) 阿 莫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钾 片 ( 薄 膜 衣 ) 薄 膜 衣 片 0.375g(0.25g/0.125g)*6 片 / 盒 华 北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华 北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薄

葛 夕 良 论 我 国 居 民 企 业 境 外 所 得 重 复 征 税 消 除 制 度 的 优 化 上 大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都 实 行 所 得 税 制 度 以 及 居 民 税 收 管 辖 权 所 以 就 不 可 避 免 地 对 其 居 民 的 海 外 纯 收 益 实 施 了 国 际 重

GIS数据展示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标题

Microsoft Word - ?????.doc


2005年云南省、市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项目研究报告

地區:中西南及離島區活動資料 (一年活動計劃)

適 用 時 機 : 學 校 ( 社 區 大 學 ) 婦 女 團 體 會 議 婦 幼 節 慶 祝 活 動 坐 月 子 中 心 活 動

2008 2, 1984,, 27, 70,, ,,,,,,, 1973,,,,, 80,,,,, 90 ghappyjack g 1984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 gg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胶 囊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分 散 片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分 散 片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颗 粒 剂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颗 粒 剂 阿 莫 西 林 克 拉 维 酸 钾 干 混 悬 剂 阿 莫 西

2011秋節禮盒型錄電子檔.ppt

标题

目 录 一 校 园 之 声... 2 北 京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情 况 通 报... 2 学 校 召 开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会... 3 北 京 启 喑 实 验 学 校 被 授 予 优 质 生 源 基 地 称 号... 4 北 京 电 台 主

6,4141.8% 5,8181.5% 2, % 43.5% 1, % 4G 1, % 17.0% EBITDA 2, % EBITDA % EBITDA 40.4% 4G 4G4G 4G 4G72 4G 104G 4G 4G 4G 4G

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

家 里 因 为 外 婆 的 到 来 而 更 显 得 拥 挤 不 堪 外 婆 和 妈 妈 带 宝 宝 睡 床 上, 爸 爸 就 铺 个 地 铺 睡 地 上 若 是 宝 宝 上 面 的 小 嘴 儿 等 着 吃, 下 面 的 忙 着 拉, 大 家 手 忙 脚 乱, 人 仰 马 翻 的 时 候, 外 婆 搞

对乙酰氨基酚

成 藥 甲 類 成 藥 金 十 字 胃 腸 藥 撒 隆 巴 斯 紅 藥 水 領 有 藥 商 許 可 證 之 商 店 或 藥 局 才 可 販 賣 乙 類 成 藥 綠 油 精 曼 秀 雷 敦 軟 膏 百 貨 雜 貨 店 或 餐 飲 業 者 皆 可 兼 營 零 售 指 示 藥 衛 署 藥 製 藥 輸 字

Microsoft Word - 鄂卫通[2012]137号.doc

一. 比 賽 簡 介 澳 門 大 學 校 園 創 業 比 賽 已 經 舉 辦 了 4 屆, 是 由 澳 門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部 及 澳 門 大 學 學 生 會 創 業 學 會 共 同 舉 辦 的 創 業 競 賽 參 加 上 屆 競 賽 的 團 隊 接 近 50 隊, 勝 出 隊 伍 通 過

Microsoft Word - 47期内参 _1_.doc

彰 化 縣 全 民 科 學 日 承 辦 程 序 送 交 申 請 經 費 計 畫 書 4/28 全 民 科 學 研 習 坊 5/12 前 寄 送 關 卡 內 容 電 子 檔 5/24 全 民 科 學 日 6/23 前 繳 交 成 果 報 告 6/23 繳 交 彰 師 大 補 助 經 費 結

<4D F736F F D20C9E7C7F8D6AEB4B0B5DAB0CBC6DA2E646F63>

21 盐 酸 戊 乙 奎 醚 注 射 液 注 射 液 1ml:1mg 1 支 / 支 玻 璃 瓶 成 都 力 思 特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成 都 力 思 特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伊 班 膦 酸 注 射 液 注 射 液 1ml:1mg 1 支 / 支 成 都 苑 东

广西民族学院(下)

67.94% 70% 70% 23% 60% 61

目 次 前 言... II 引 言... III 1 范 围 缩 略 语 术 语 和 定 义 小 区 信 息 化 改 造 建 设 原 则 技 术 可 行 性 开 放 性 和 标 准 性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标题

P-COV.cdr


1

无 线 电 频 谱 资 源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是 具 有 重 要 战 略 意 义 的 稀 缺 资 源 国 家 无 线 电 管 理 规 划 ( 年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编 制, 以

大標題

19 GJH 6 阿 莫 西 林 片 剂 0.25g GDH 3 片 剂 20 GJH 6 阿 莫 西 林 胶 囊 0.125g GDH 3 胶 囊 21 GJH 6 阿 莫 西 林 胶 囊 0.25g GDH 3 胶 囊 22 GJH 6 阿 莫 西 林 颗 粒 剂 0.125g 23 GJH 6

董 事 長 的 話 時 間 總 是 如 此 低 調, 用 一 秒 又 一 秒 極 微 小 的 腳 步, 隱 蔽 它 不 斷 前 進 的 聲 息, 直 至 新 年 到 來, 才 讓 人 察 覺 一 年 的 時 光 竟 已 悄 然 流 逝, 來 到 了 終 點 這 期 電 子 報 正 值 新 年 之 始

5, 10, g gggggg,,,,,,,,,,,,, ,, ( ), 55,,, 200,,,,,,,,,,, 32, 20, 10,,,, : ggg,,,,,,,?, ggg!,,,,,, , 60 g gg, 75

长江技术经济

微软用户


我会举办 2015 年外经贸企业 第十二届 沙龙

TAIWAN NATURAL SCIENCE Vol.32(2) 43

标题

7--第五部份-電腦斷層操作手冊.doc

( CIP ) /. :, ISBN G52 CIP ( 2004 ) : : : ( 8620) ( 8620) ( )

<4D F736F F D20BEF7B14BB5F8B5A1BAFBC540ABC5BEC9BA5BBEF7C3F6A677A5FEBAFBC540ABC5BEC92E646F63>

双机模板方案0404.doc


<4D F736F F D20D2E9B0B8B6FED6AEB8BDBCFEA3A C4EAB6C8C9E7BBE1D4F0C8CEB1A8B8E6A3A9>

untitled

标题

1. 放 假 通 知 上 海 海 关 5.1 劳 动 节 工 作 安 排 上 海 海 关 热 线 本 次 五 一 劳 动 节 放 假 时 间 为 : 5 月 1 日 ( 周 五 ) 5 月 2 日 ( 周 六 ) 5 月 3 日 ( 周 日 ) 5 月 1 日 -3

REDDEX Industrial Technology May

股份有限公司

苹果qq截图的快捷键?教你做饭小游戏 蛋糕小游戏 教你做苹果派小游戏 m

象 牙 塔 里 的 足 迹 编 委 会 主 编 : 谢 辉 副 主 编 : 于 成 文 秦 涛 盛 佳 伟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序 ) 丁 煦 生 王 小 宁 王 春 义 牛 珩 尹 兆 华 史 立 伟 苏 栋 李 磊 陈 大 鹏 张 同 华 杨 雄 武 冠 雄 夏 春 生 曹 艳

Window of CI Tools 牲品 比如中国近年曾有某传统产业生 作 公开出版详细到每一笔交易记录的 和可靠性 再由美国总部进行整理提 产出口某产品 受计划经济时期贸易 海关数据 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深入 炼 成为有条理 有价值的商业竞争情 作息 影响 出口时间往往集中在上 20世纪70年代初

宣传册_预览

untitled

<4D F736F F D20B0AAABCCB0CFB0ECA5ADA578B4C1A5BDB3F8A7692D2DA5D8BFFD E646F6378>

<4D F736F F D20AFB8A A457AABAA76CA6E5B0ADB5F9B8D1AAA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本文.doc

<4D F736F F D20C9E7C7F8D6AEB4B0B5DACAAEB6FEC6DA2E646F63>

主 日 崇 拜 教 會 的 立 場 政 治 : 我 們 要 常 常 為 國 家 及 政 治 領 袖 禱 告, 也 尊 重 每 個 人 的 政 治 立 場 ; 但 請 不 要 在 教 會 及 小 組 中,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或 發 表 個 人 立 場 言 論, 避 免 引 發 不 必 要 的 衝

第十二章 歷史與記憶

SJ 葉 劉 淑 儀 92 (1) 刑 事 檢 控 SJ 郭 榮 鏗 92 (5) 國 際 法 律 SJ 郭 家 麒 92 - SJ 梁 繼 昌 92 (2) 民 事 法 律 SJ 梁 國 雄 92 (1) 刑 事 檢

一 研 究 動 機 民 以 食 為 天, 食 物 與 文 化 存 在 密 切 關 係 乃 顯 而 易 見 的, 借 用 19 世 紀 法 國 美 食 家 畢 雅 薩 伐 杭 (Jean Anthelme Brillat-Savarin) 的 話 語 : 告 訴 我 你 吃 什 麼? 我 就 可 以

规 格 包 黄 连 双 清 丸 水 丸 每 10 丸 重 0.35g(6g*6 袋 )/, 药 用 复 合 膜 脾 肾 两 助 丸 水 蜜 丸 每 10 丸 重 1g(6g*6 袋 )/, 药 用 复 合 膜 清 胃 黄

中国最大、最快的研究报告提供商 中国价值投资网

a ( )

( ) (3 ) : ( ) ( ) (2 ) ( ) :


untitled

标题

常 问 的 问 题 1.1 哪 些 因 子 决 定 地 球 的 气 候? 气 候 系 统 是 一 个 复 杂 的 各 部 分 相 互 作 用 的 系 统, 包 括 大 气 陆 地 表 面 雪 和 冰 海 洋 和 其 它 水 体 以 及 生 物 气 候 系 统 中 的 大 气 部 分 决 定 了 气

<4D F736F F D20C9EEDBDABBAAD2F2BFB5BBF9D2F2BFC6BCBCD3D0CFDEB9ABCBBE3F D0A3D4B0D5D0C6B8BCF2D5C >

主 日 崇 拜 教 會 的 立 場 政 治 : 我 們 要 常 常 為 國 家 及 政 治 領 袖 禱 告, 也 尊 重 每 個 人 的 政 治 立 場 ; 但 請 不 要 在 教 會 及 小 組 中,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或 發 表 個 人 立 場 言 論, 避 免 引 發 不 必 要 的 衝

标题


三月2日


Tang Hui-chuan Associate Professor on Far East University Food and Becerage Management He Ming-ShuanLin Wan-YuWu Jian-LinWang Theng-Wu and Wang Wei-Bo

31 艾 瑞 昔 布 片 片 剂 0.1g 10 无 第 1 质 量 层 次 艾 塞 那 肽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10ug(0.25mg/ml):2.4ml 1 无 第 1 质 量 层 次 艾 塞 那 肽 注 射 液 注 射 剂 5ug(0.25mg/ml):

主 日 崇 拜 教 會 的 立 場 政 治 : 我 們 要 常 常 為 國 家 及 政 治 領 袖 禱 告, 也 尊 重 每 個 人 的 政 治 立 場 ; 但 請 不 要 在 教 會 及 小 組 中,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或 發 表 個 人 立 場 言 論, 避 免 引 發 不 必 要 的 衝

氯 化 钠 注 射 500ml:4.5g 国 药 准 字 H 血 保 存 Ⅱ 100ml 国 药 准 字 H 血 保 存 Ⅱ 50ml 国 药 准 字 H 血 保 存 Ⅰ 450ml 国 药 准 字 H 氯 化 钠 注 射 165ml:

葛 亮等:ASME 规范对核设备制造和运行期间的无损检验要求对比 采用 ASME 规范实施无损检验. 近年来,国内采用 ASME 规范进行无损检验的 核电机组越来越多,因 此 有 必 要 对 规 范 中 的 无 损 检 验要求进行梳理,对 不 同 阶 段 中 的 无 损 检 验 要 求 进 行对比,

主 日 崇 拜 教 會 的 立 場 政 治 : 我 們 要 常 常 為 國 家 及 政 治 領 袖 禱 告, 也 尊 重 每 個 人 的 政 治 立 場 ; 但 請 不 要 在 教 會 及 小 組 中,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或 發 表 個 人 立 場 言 論, 避 免 引 發 不 必 要 的 衝

目 錄 关 於 本 报 告 高 管 致 辞 关 於 我 们 公 司 简 介 公 司 业 务 公 司 治 理 年 度 荣 誉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社 会 责 任 理 念 社 会 责 任 体 系 实 质 性 议 题 判 定 社 会 责 任 沟 通 价 值 创 造 强 化 运 营 管 理 做 好 风

nakajimatoken.indb

<463A5CC6B7D4B4D7CAD1B65CC6B7D4B4D7CAD1B6B5DA35C6DA5CC6B7D4B4D7CAD1B6B5DA35C6DA31322D31322E646F63>

中科曙光云盘系统

事, 除 城 域 宽 带 基 础 网 络 设 施 外, 智 能 交 通 地 理 信 息 多 媒 体 服 务 平 台 及 个 人 / 个 体 域 宽 带 泛 在 连 接 手 段 等 均 需 跟 上, 才 可 能 真 正 逐 步 实 现 此 任 何 人 在 任 何 时 间 和 任 何 地 点 都 能 够

untitled

标题

Transcription: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车 教 学 软 件 ( 平 台 )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招 标 人 :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代 理 机 构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2016 年 8 月 30 日 0

目 录 第 一 卷 3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供 应 商 须 知 3 合 同 ( 格 式 ) 16 第 三 章 附 件 17 第 二 卷 33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询 价 邀 请 34 询 价 资 料 表 35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38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格 39 1

第 一 卷 第 一 章 供 应 商 须 知 一. 说 明 1. 适 用 范 围 本 采 购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车 教 学 软 件 ( 平 台 ) 询 价 采 购 的 货 物 及 服 务 2. 定 义 2.1 采 购 人 :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所 述 的 依 法 进 行 采 购 的 国 家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团 体 组 织 2.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取 得 采 购 招 标 代 理 资 质, 受 采 购 人 委 托 组 织 采 购 活 动, 在 招 标 过 程 中 负 有 相 应 责 任 的 社 会 中 介 组 织 2.3 合 格 供 应 商 1) 注 册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2) 与 采 购 人 采 购 人 就 本 次 招 标 委 托 的 咨 询 机 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以 及 上 述 机 构 的 附 属 机 构 没 有 行 政 或 经 济 关 联 3)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4)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5)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6)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8)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所 述 的 资 格 条 件 2.4 成 交 人 : 接 到 并 接 受 成 交 通 知, 最 终 被 授 予 合 同 的 供 应 商 2.5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 指 供 应 商 根 据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提 交 的 所 有 文 件 2.6 供 应 商 :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货 物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2.7 货 物 : 指 除 了 咨 询 服 务 以 外 的 所 有 的 物 品 设 备 装 置 和 / 或 包 括 附 件 备 品 备 件 图 纸 技 术 文 件 用 于 运 输 和 安 装 的 包 装 培 训 维 修 和 其 他 类 似 服 务 的 供 应 2

3. 询 价 费 用 3.1 无 论 询 价 过 程 中 的 作 法 和 结 果 如 何, 供 应 商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参 加 询 价 有 关 的 全 部 费 用,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上 述 费 用 二.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4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构 成 4.1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用 以 阐 明 本 次 招 标 的 货 物 要 求 询 价 程 序 和 合 同 条 件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由 下 述 部 分 组 成 : 第 一 卷 第 一 章 供 应 商 须 知 第 二 章 合 同 ( 格 式 ) 第 三 章 附 件 第 二 卷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询 价 邀 请 询 价 资 料 表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货 物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格 4.2 供 应 商 应 仔 细 阅 读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供 应 商 须 知 合 同 条 款 的 所 有 事 项 格 式 要 求 和 技 术 规 范, 按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并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以 使 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否 则, 将 承 担 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被 拒 绝 的 风 险 4.3 照 抄 或 复 印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技 术 及 商 务 要 求 的 手 写 的 未 按 规 定 签 署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将 导 致 废 标 4.4 如 果 第 一 卷 和 第 二 卷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描 述 有 冲 突 或 矛 盾, 除 非 采 购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另 有 解 释, 以 第 二 卷 为 准 5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澄 清 5.1 潜 在 供 应 商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如 有 需 要 澄 清 的 疑 问 的, 应 在 自 购 买 询 价 采 购 3

文 件 之 日 2 天 内 以 书 面 方 式 ( 加 盖 公 章 的 原 件, 下 同 ) 通 知 到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未 提 出 疑 问 的, 将 被 视 为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完 全 认 可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对 潜 在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提 交 的 疑 问 将 视 情 况 以 书 面 方 式 予 以 答 复, 同 时 将 不 标 明 疑 问 来 源 的 书 面 答 复 函 发 所 有 潜 在 供 应 商 6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6.1 在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所 述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期 前,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供 应 商 提 出 的 澄 清 问 题 时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6.2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到 已 购 买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所 有 潜 在 供 应 商, 并 构 成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对 所 有 供 应 商 均 具 有 约 束 力 6.3 供 应 商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回 函 确 认 6.4 为 使 供 应 商 有 充 分 的 时 间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部 分 进 行 研 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可 适 当 延 长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日 期 三.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写 7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语 言 7.1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以 及 供 应 商 所 有 与 采 购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就 询 价 来 往 的 函 电 均 使 用 中 文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外 文 资 料 应 附 有 相 应 的 中 文 译 本, 并 以 中 文 译 本 为 准 8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计 量 单 位 8.1 除 在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技 术 文 件 中 另 有 规 定 外, 计 量 单 位 均 使 用 公 制 计 量 单 位 9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9.1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部 分 : (1) 按 照 第 10 11 和 12 条 要 求 填 写 的 : A. 报 价 函 B. 开 标 一 览 表 C. 报 价 一 览 表 D. 货 物 分 项 报 价 一 览 表 4

E. 主 要 货 物 规 格 一 览 表 F. 制 造 商 或 其 指 定 总 代 授 权 书 (2) 按 照 第 13 条 要 求 出 具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A. 供 应 商 营 业 执 照 B.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C.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其 授 权 询 价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件 D. 申 明 资 格 信 E. 供 应 商 资 格 申 明 上 述 文 件 应 证 明 供 应 商 是 合 格 的, 而 且 成 交 后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3) 按 照 第 14 条 要 求 提 交 : A. 技 术 规 格 / 商 务 条 款 偏 差 表 并 出 具 相 应 的 技 术 材 料, 证 明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及 其 辅 助 服 务 是 合 格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且 符 合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4) 按 照 第 15 条 规 定 提 交 的 询 价 保 证 金 (5) 供 开 标 时 使 用 的 与 密 封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分 别 递 交 的 开 标 一 览 表 9.2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应 与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次 序 一 一 对 应 9.3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的 每 个 分 包 ( 捆 ), 是 项 目 招 标 不 可 拆 分 的 最 小 询 价 单 元, 供 应 商 必 须 按 此 分 包 ( 捆 ) 编 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相 应 的 文 件 资 料, 拆 包 询 价 将 视 为 漏 项 或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予 以 废 标 10 询 价 格 式 10.1 供 应 商 应 按 照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格 式 完 整 地 填 写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开 标 一 览 表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 货 物 分 项 报 价 一 览 表 等, 按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提 供 的 资 格 证 明 格 式 ( 见 附 件 ) 提 交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1 报 价 11.1 供 应 商 应 按 照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提 供 的 采 购 报 价 表 格 式 填 写 提 供 各 项 货 物 及 服 务 的 单 价 分 项 总 价 和 总 价 如 果 单 价 分 项 总 价 和 总 价 之 间 有 差 异, 采 购 以 单 价 为 准 供 应 商 必 须 无 条 件 接 受 以 其 所 报 单 价 为 基 准 的 价 格 调 整, 否 则 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11.2 询 价 总 报 价 应 是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交 货 的 包 括 交 货 前 发 生 的 各 种 税 费 运 费 5

及 保 险 费 运 杂 费 以 及 伴 随 的 其 它 服 务 费 总 报 价 总 报 价 分 解 为 : 设 备 和 附 属 装 置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卖 方 技 术 服 务 ( 安 装 调 试 运 行 ) 报 价 运 保 费 各 类 税 费 及 验 收 检 测 费, 各 项 报 价 应 准 确 填 入 采 购 报 价 表 相 应 栏 内 11.3 供 应 商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所 作 分 项 报 价 的 目 的 只 是 为 了 采 购 时 对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比 较 的 方 便, 但 并 不 限 制 采 购 人 订 立 合 同 的 权 力 11.4 采 购 报 价 应 完 全 包 括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范 围, 不 得 任 意 分 割 或 合 并 所 规 定 的 分 项 11.5 供 应 商 对 每 种 货 物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接 受 有 任 何 选 择 报 价 的 询 价 11.6 供 应 商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在 开 标 后 对 报 价 予 以 修 改, 报 价 在 采 购 有 效 期 内 是 固 定 的, 不 因 任 何 原 因 而 改 变 任 何 包 含 价 格 调 整 要 求 和 条 件 的 询 价, 将 被 视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询 价 而 予 以 拒 绝 12 询 价 货 币 12.1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所 有 货 物 和 服 务 用 人 民 币 报 价 13 供 应 商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13.1 依 据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的 要 求 按 第 三 章 附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提 交 相 应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作 为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以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进 行 询 价 和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13.2 供 应 商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需 的 财 务 技 术 和 生 产 能 力 的 证 明 文 件 13.3 供 应 商 有 能 力 履 行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保 养 修 理 供 应 备 件 和 培 训 等 其 它 技 术 服 务 的 义 务 的 证 明 文 件 14 证 明 询 价 货 物 符 合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的 文 件 14.1 供 应 商 应 提 交 证 明 其 提 供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符 合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响 应 文 件, 作 为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14.2 在 产 品 规 格 一 览 表 中 应 说 明 货 物 的 品 牌 型 号 规 格 参 数 制 造 商 及 原 产 地 等 14.3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 为 简 述 货 物 品 质 基 本 性 能 而 标 示 的 品 牌 或 型 号 仅 供 供 应 商 选 择 货 物 在 质 量 水 平 上 的 比 照 参 考, 不 具 有 限 制 性 供 应 商 可 提 供 品 6

质 相 同 或 优 于 同 类 产 品 的 货 物 14.4 证 明 文 件 可 以 是 文 字 资 料 图 纸 和 数 据, 并 应 提 供 : 14.4.1 货 物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性 能 的 详 细 描 述 14.4.2 保 证 货 物 正 常 和 连 续 运 转 期 间 所 需 的 所 有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的 详 细 清 单, 包 括 其 价 格 和 供 货 来 源 资 料 ; 14.4.3 供 应 商 应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逐 条 应 答, 并 标 明 与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条 文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有 具 体 规 格 参 数 的 指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提 供 其 所 投 货 物 的 具 体 数 值 15 询 价 保 证 金 15.1 供 应 商 应 按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规 定 的 数 额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交 询 价 保 证 金 15.2 询 价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保 护 采 购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避 免 因 供 应 商 的 行 为 带 来 的 损 失 采 购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因 供 应 商 的 行 为 受 到 损 害 时, 可 根 据 第 15.7 条 的 规 定 没 收 供 应 商 的 询 价 保 证 金 15.3 询 价 保 证 金 应 以 人 民 币 计, 并 可 采 取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规 定 的 形 式 在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单 独 提 交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15.4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询 价 保 证 金 的 询 价, 将 被 视 为 非 响 应 询 价 予 以 拒 绝 15.5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保 证 金 应 当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15.6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保 证 金 应 当 在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15.7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回 : (1) 供 应 商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撤 回 响 应 文 件 的 ; (2)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 (3) 除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谈 判 文 件 询 价 文 件 认 可 的 情 形 以 外, 成 交 供 应 商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4)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人 其 他 供 应 商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的 ; (5)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6 询 价 采 购 有 效 期 16.1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应 自 询 价 规 定 的 开 标 日 起, 在 询 价 资 料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保 持 有 效 采 购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将 被 为 非 响 应 询 价 而 予 以 拒 绝 16.2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可 征 求 供 应 商 同 意 延 长 采 购 有 效 7

期 这 种 要 求 与 答 复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供 应 商 可 以 拒 绝 这 种 要 求, 但 其 询 价 保 证 金 不 会 被 没 收 同 意 延 期 的 供 应 商 将 不 会 被 要 求 也 不 允 许 修 改 其 询 价 报 价, 但 可 要 求 其 相 应 延 长 询 价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第 15 条 有 关 退 还 和 没 收 询 价 保 证 金 的 规 定 在 采 购 有 效 期 的 延 长 期 内 继 续 有 效 17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式 样 和 文 件 签 署 17.1 供 应 商 应 准 备 一 份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和 询 价 资 料 表 规 定 数 目 的 副 本, 每 套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应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副 本 应 与 正 本 内 容 一 致, 若 副 本 与 正 本 存 在 文 字 或 表 述 的 不 符 之 处, 以 正 本 为 准 17.2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及 所 有 文 件 必 须 是 打 印 件, 并 由 供 应 商 法 人 代 表 或 经 授 权 的 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必 须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出 具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附 在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中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副 本 可 为 正 本 完 整 的 复 印 件 17.3 任 何 行 间 插 字 涂 改 和 增 删, 必 须 由 供 应 商 签 字 人 用 姓 或 首 字 母 在 旁 边 签 字 或 加 盖 公 章 后 有 效 17.4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A4 幅 面 装 订 成 册 ), 不 得 采 用 活 页 夹 投 标 文 件 应 编 制 目 录, 否 则 招 标 人 对 由 于 投 标 文 件 装 订 松 散 而 造 成 的 丢 失 或 其 它 后 果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17.5 电 报 电 传 和 传 真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一 律 不 接 受 四.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8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18.1 为 便 于 开 标 和 唱 标, 供 应 商 应 将 4.1 开 标 一 览 表 单 独 用 信 封 密 封 提 交, 信 封 上 应 标 明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及 开 标 报 价 表 字 样 并 加 盖 公 章 或 合 法 供 应 商 签 字 如 果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报 价 与 4.1 开 标 一 览 表 之 间 有 差 异, 以 4.1 开 标 一 览 表 报 价 为 准, 并 承 担 一 切 不 利 于 供 应 商 责 任 18.2 供 应 商 应 将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密 封 装 在 信 袋 中, 并 在 信 袋 上 标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字 样 18.3 封 袋 应 : (1) 标 明 递 交 至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载 明 的 地 址 8

(2) 注 明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载 明 的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正 本 副 本 及 在 年 月 日 之 前 不 得 启 封 字 样, 在 后 面 注 明 本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开 标 日 期 和 时 间 (3) 写 明 供 应 商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18.4 如 果 封 袋 上 未 按 18.2 18.3 要 求 密 封 和 加 写 标 记,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对 误 投 或 过 早 启 封 概 不 负 责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拒 收 未 成 册 和 按 以 上 要 求 封 装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18.5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应 直 接 从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获 得, 根 据 复 制 的 或 别 处 获 得 的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编 制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收 19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期 19.1 供 应 商 应 在 不 迟 于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规 定 的 截 止 日 期 和 时 间 将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按 照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载 明 的 地 址 递 交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19.2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可 以 按 第 5 第 6 条 规 定, 通 过 修 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自 行 决 定 酌 情 延 长 询 价 截 止 期 限 在 此 情 况 下, 采 购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和 供 应 商 受 询 价 截 止 期 制 约 的 所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应 延 长 至 新 的 截 止 日 期 20 迟 交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20.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绝 并 原 封 退 回 在 第 19 条 规 定 的 询 价 截 止 期 后 送 到 的 任 何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21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21.1 供 应 商 在 递 交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后, 在 询 价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但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询 价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将 修 改 或 撤 回 的 书 面 通 知 递 交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21.2 供 应 商 的 修 改 或 撤 回 通 知 书 应 按 第 18 条 规 定 编 制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交 21.3 在 询 价 截 止 期 之 后, 供 应 商 不 得 对 其 询 价 做 任 何 修 改 21.4 从 询 价 截 止 期 至 供 应 商 在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中 载 明 的 采 购 有 效 期 满 期 间, 供 应 商 不 得 撤 回 其 询 价, 否 则 其 询 价 保 证 金 将 按 照 第 15 条 的 规 定 被 没 收 22 开 标 22.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询 价 资 料 表 中 规 定 的 日 期 时 间 和 地 点 组 织 公 开 开 标 9

开 标 时 所 有 供 应 商 应 派 代 表 参 加 参 加 开 标 的 代 表 应 签 名 报 到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22.2 开 标 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当 众 宣 读 供 应 商 名 称 修 改 和 撤 回 询 价 的 通 知 询 价 价 格 折 扣 声 明, 以 及 其 他 采 购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认 为 必 要 的 内 容 22.3 在 开 标 时 没 有 启 封 和 读 出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 包 括 按 照 第 21 条 递 交 的 修 改 书 ) 将 原 封 退 回 供 应 商 22.4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对 开 标 情 况 做 详 细 记 录 23 询 价 工 作 23.1 询 价 工 作 由 询 价 小 组 主 持 对 所 有 供 应 商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审 评,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从 质 量 和 服 务 均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中, 按 照 报 价 由 低 到 高 的 顺 序 提 出 3 名 以 上 成 交 候 选 人, 并 编 写 评 审 报 告 23.2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为 3 人 以 上 单 数, 由 经 济 技 术 专 家 和 采 购 人 代 表 组 成, 其 中 外 聘 专 家 不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按 相 关 规 定 从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24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澄 清 24.1 询 价 小 组 在 对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完 整 性 和 响 应 程 度 进 行 审 查 时, 可 以 要 求 供 应 商 对 响 应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 等 作 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更 正 供 应 商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更 正 不 得 超 出 响 应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响 应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24.2 询 价 小 组 要 求 供 应 商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更 正 响 应 文 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作 出 供 应 商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更 正 应 当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由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的, 应 当 附 法 定 代 表 授 权 书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应 当 由 本 人 签 字 并 附 身 份 证 明 25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初 审 25.1 询 价 小 组 将 审 查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总 体 编 排 是 否 有 序 文 件 签 署 是 否 合 格 供 应 商 是 否 提 交 了 询 价 保 证 金 有 无 计 算 上 的 错 误 等 25.2 算 术 错 误 将 按 以 下 方 法 更 正 : 若 单 价 计 算 的 结 果 与 总 价 不 一 致, 以 单 价 为 准 修 改 总 价 ; 若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与 数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不 一 致, 以 文 字 表 示 的 数 值 为 准 若 供 应 商 不 接 受 对 其 错 误 的 更 正, 其 询 价 将 被 拒 绝 25.3 在 对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详 细 评 估 之 前, 询 价 小 组 将 确 定 每 一 询 价 是 否 对 询 10

价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做 出 了 实 质 性 的 响 应, 而 没 有 重 大 偏 离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询 价 是 指 询 价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定 且 没 有 重 大 偏 离 和 保 留 重 大 偏 离 和 保 留 是 指 对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范 围 质 量 和 性 能 产 生 重 大 或 不 可 接 受 的 偏 差, 或 限 制 了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采 购 人 的 权 力 和 供 应 商 的 义 务 的 规 定, 而 纠 正 这 些 偏 离 将 影 响 到 其 它 提 交 实 质 性 响 应 询 价 的 供 应 商 的 公 平 竞 争 地 位 25.4 询 价 小 组 判 断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响 应 性 仅 基 于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本 身 内 容 而 不 靠 外 部 证 据 25.5 询 价 价 格 超 出 采 购 人 预 算 的 询 价 将 会 被 拒 绝 25.6 询 价 小 组 将 依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审 查 供 应 商 的 财 务 技 术 和 生 产 能 力 如 果 确 定 供 应 商 无 资 格 履 行 合 同, 其 询 价 将 被 拒 绝 25.7 实 质 上 没 有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询 价 将 被 拒 绝, 供 应 商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消 不 符 之 处 而 使 其 询 价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询 价 25.8 评 审 中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其 询 价 将 会 被 拒 绝 : (1) 供 应 商 未 提 交 询 价 保 证 金 或 金 额 不 足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 (2) 超 出 经 营 范 围 的 ; (3)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没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签 字 人 没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委 托 书 的 没 有 被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加 盖 公 章 ; (4) 采 购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 (5) 不 满 足 技 术 规 格 中 主 要 参 数 和 超 出 偏 差 范 围 的 ; (6)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中 载 明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等 不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 (7)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附 有 采 购 人 不 能 接 受 的 条 件 ; (8) 不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26 询 价 的 评 价 26.1 询 价 小 组 只 对 已 判 定 为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价 和 比 较 26.2 计 算 总 价 时, 以 货 物 到 达 采 购 人 指 定 的 目 的 地 交 货 价 为 标 准, 其 中 已 包 含 各 种 税 费 运 费 及 保 险 费 运 杂 费 以 及 伴 随 的 其 它 服 务 费 27 保 密 及 其 它 注 意 事 项 27.1 评 审 是 采 购 工 作 的 重 要 环 节, 评 审 工 作 在 询 价 小 组 内 独 立 进 行 11

27.2 询 价 小 组 将 遵 照 规 定 的 评 审 方 法, 公 正 平 等 地 对 待 所 有 供 应 商 27.3 在 开 标 评 审 期 间, 供 应 商 不 得 向 询 价 小 组 询 问 评 审 情 况, 不 得 进 行 旨 在 影 响 采 购 结 果 的 活 动 否 则 其 询 价 可 能 被 拒 绝 27.4 为 保 证 评 审 的 公 正 性, 开 标 后 直 至 授 予 供 应 商 合 同,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不 得 与 供 应 商 私 下 交 换 意 见 27.5 在 采 购 工 作 结 束 后, 凡 与 评 审 情 况 有 接 触 的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将 评 审 情 况 扩 散 出 采 购 人 员 之 外 27.6 询 价 小 组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退 还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五. 授 予 合 同 28 合 同 授 予 标 准 28.1 除 第 31 条 的 规 定 之 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被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并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投 标 报 价 最 低 的 供 应 商 29 授 标 时 更 改 采 购 货 物 数 量 的 权 力 29.1 不 允 许 30 成 交 结 果 的 公 告 30.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评 审 结 束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审 报 告 送 采 购 人 确 认 采 购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评 审 报 告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评 审 报 告 提 出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中, 根 据 质 量 和 服 务 均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要 求 且 报 价 最 低 的 原 则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也 可 以 书 面 授 权 询 价 小 组 直 接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采 购 人 逾 期 未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且 不 提 出 异 议 的, 视 为 确 定 评 审 报 告 提 出 的 最 后 报 价 最 低 的 供 应 商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30.2 采 购 人 按 规 定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后,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河 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上 发 布 成 交 公 告, 同 时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30.3 各 有 关 当 事 人 对 成 交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在 成 交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同 时 向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质 疑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且 法 人 签 字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携 带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 原 件 ) 一 并 提 交 ( 邮 寄 传 真 件 不 予 受 理 ), 12

并 以 质 疑 函 接 受 确 认 日 期 作 为 受 理 时 间 逾 期 未 提 交 或 未 按 照 要 求 提 交 的 质 疑 函 将 不 予 受 理 31 接 受 和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询 价 的 权 力 31.1 如 出 现 重 大 变 故,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情 况,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保 留 因 此 原 因 在 授 标 之 前 任 何 时 候 接 受 或 拒 绝 任 何 询 价 以 及 宣 布 询 价 无 效 或 拒 绝 所 有 询 价 的 权 力, 对 受 影 响 的 供 应 商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32 成 交 通 知 书 32.1 在 采 购 有 效 期 满 之 前,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成 交 人 成 交 ; 32.2 成 交 通 知 书 将 作 为 进 行 合 同 谈 判 和 签 订 合 同 的 依 据 33 签 订 合 同 33.1 成 交 人 应 按 成 交 通 知 书 指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与 采 购 人 进 行 合 同 谈 判 33.2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成 交 人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和 澄 清 文 件 等, 均 应 作 为 签 约 的 合 同 文 本 的 基 础 33.3 如 采 购 人 或 成 交 人 拒 签 合 同, 则 按 违 约 处 理 33.4 如 成 交 人 不 按 政 府 采 购 规 定 谈 签 合 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将 报 请 取 消 其 成 交 决 定, 并 没 收 其 询 价 保 证 金 采 购 人 可 在 候 选 成 交 供 应 商 中 重 新 选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34 履 约 保 证 金 34.1 中 标 人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与 招 标 人 协 商, 并 在 合 同 中 明 确 35 其 他 35.1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终 止 询 价 采 购 活 动, 发 布 项 目 终 止 公 告 并 说 明 原 因, 重 新 开 展 采 购 活 动 ( 一 ) 因 情 况 变 化, 不 再 符 合 规 定 的 询 价 采 购 方 式 适 用 情 形 的 ; ( 二 )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 三 ) 在 采 购 过 程 中 符 合 竞 争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或 者 报 价 未 超 过 采 购 预 算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3 家 的 13

需 方 : 第 二 章 合 同 ( 格 式 ) 供 方 : 本 合 同 于 年 月 日 由 需 方 和 供 方 在 ( 地 点 ) 按 下 述 条 款 签 署 在 需 方 为 获 得 ( 货 物 和 服 务 简 介 ) 货 物 和 伴 随 服 务, 邀 请 供 方 参 加 了 该 项 目 竞 争 性 招 标, 并 接 受 了 供 方 以 总 金 额 ( 币 种, 用 文 字 和 数 字 表 示 的 合 同 价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价 ) 的 询 价 报 价 双 方 以 上 述 事 实 为 基 础, 签 订 本 合 同 本 合 同 在 此 声 明 如 下 : 1. 本 合 同 中 的 词 语 和 术 语 的 含 义 与 合 同 条 款 中 定 义 的 相 同. 2. 下 述 文 件 作 为 合 同 签 订 的 基 础, 是 构 成 本 合 同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并 与 本 合 同 一 起 阅 读 和 解 释 : 1) 合 同 条 款 2)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3) 合 同 条 款 附 件 附 件 1 供 货 范 围 及 分 项 价 格 表 附 件 2 技 术 规 格 附 件 3 交 货 计 划 4) 成 交 通 知 书 3. 供 方 在 此 保 证 全 部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向 需 方 提 供 货 物 和 服 务, 并 负 责 可 能 的 弥 补 缺 陷. 4. 需 方 在 此 保 证 全 部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方 式 向 供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或 其 他 按 合 同 规 定 应 支 付 的 金 额. 双 方 在 上 述 日 期 签 署 本 协 议. 需 方 代 表 姓 名 需 方 代 表 签 字 需 方 名 称 供 方 代 表 姓 名 供 方 代 表 签 字 供 方 名 称 14

第 三 章 附 件 1.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 注 册 地 址 名 称 ) 的 ( 供 应 商 全 名 )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职 务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 单 位 名 称 ) 的 在 下 面 签 字 的 (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职 务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就 招 标 编 号 为 号 ( 项 目 名 称 ) 的 询 价 及 合 同 执 行,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生 效, 特 此 声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盖 章 :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见 证 人 签 字 : 职 务 : 单 位 名 称 ( 公 章 ): 地 址 : 15

2. 报 价 函 致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贵 方 的 询 价 邀 请 ( 招 标 编 号 : ), 签 字 代 表 ( 全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供 应 商 (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 提 交 下 述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和 副 本 份, 并 对 之 负 法 律 责 任 1) 报 价 函 2)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3) 报 价 一 览 表 4) 货 物 分 项 报 价 一 览 表 5) 主 要 货 物 规 格 一 览 表 6) 技 术 规 格 和 商 务 条 款 偏 差 表 7) 服 务 承 诺 8) 供 应 商 及 询 价 产 品 简 介 9)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元 询 价 保 证 金 据 此 函, 签 字 代 表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 1) 所 附 采 购 报 价 表 中 规 定 的 应 提 供 的 项 目 总 报 价 为 人 民 币,( 文 字 表 示 ) 2) 如 果 我 们 的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被 接 受, 我 们 将 按 采 购 文 件 的 规 定 签 订 并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中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3) 供 应 商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采 购 文 件, 包 括 修 改 文 件 以 及 全 部 参 考 资 料 和 有 关 附 件 我 们 完 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力 4) 本 询 价 自 询 价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45 日 历 天 5) 如 果 在 规 定 的 开 标 时 间 后, 我 方 在 采 购 有 效 期 内 撒 回 询 价, 其 询 价 保 证 金 将 被 贵 方 没 收 6) 我 方 承 诺, 与 招 标 方 聘 请 的 为 此 项 目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及 任 何 附 属 机 构 均 无 关 联, 非 招 标 方 的 附 属 机 构 7) 供 应 商 同 意 提 供 按 照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询 价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完 全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接 受 最 低 价 的 询 价 或 收 到 的 任 何 询 价 8) 与 本 询 价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请 寄 : 16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供 应 商 代 表 姓 名 签 字 : 供 应 商 名 称 ( 公 章 ): 日 期 : 17

3.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填 写 须 知 1) 制 造 商 作 为 供 应 商 应 填 写 和 提 交 下 述 规 定 表 格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贸 易 公 司 作 为 供 应 商 应 填 写 和 提 交 下 述 规 定 的 全 部 表 格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2) 所 附 格 式 中 要 求 填 写 的 全 部 问 题 和 / 或 信 息 都 必 须 填 写 3) 本 资 格 声 明 的 签 字 人 应 保 证 全 部 声 明 和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真 实 的 和 正 确 的 4) 评 标 将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资 料 判 断 其 履 行 合 同 的 合 格 性 及 能 力 5)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材 料 将 被 保 密, 但 并 不 退 还 6) 全 部 文 件 应 按 询 价 资 料 表 规 定 的 语 言 和 份 数 提 交 18

3.1 申 明 资 格 信 致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响 应 年 月 日 发 出 的 采 购 文 件, 下 述 签 字 人 愿 意 参 加 询 价, 提 供 采 购 文 件 中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规 定 的 ( 项 目 / 货 物 名 称 ), 递 交 下 述 文 件 并 保 证 所 有 陈 述 是 正 确 的 和 真 实 的 1. 提 供 ( 货 物 名 称 ) 的 ( 制 造 商 / 指 定 代 理 名 称 ) 开 立 的 授 权 书,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份 写 明 我 方 有 权 代 表 制 造 厂 的 货 物 询 价 ( 当 供 应 商 为 代 理 贸 易 公 司 时 填 写 ) 2. 我 方 和 制 造 商 资 格 声 明 表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份 3. 签 署 人 保 证 资 格 文 件 的 陈 述 真 实 正 确 的 证 明 4. ( 供 应 商 基 本 开 户 行 )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询 价 厂 商 或 贸 易 公 司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和 电 传 号 码 邮 编 授 权 签 署 资 格 文 件 者 姓 名 职 位 签 字 电 话 19

3.2 制 造 厂 商 资 格 申 明 一 基 本 情 况 : 1) 制 造 厂 商 名 称 2) 总 部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3) 成 立 或 / 注 册 日 期 ( 提 供 其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4) 法 人 代 表 5) 指 定 代 理 商 姓 名 和 地 址 ( 如 有 ) 6) 制 造 商 所 属 的 集 团 / 财 团 公 司 7) 询 价 联 系 人 二 财 务 状 况 : 1) 固 定 资 产 2) 流 动 资 产 3) 长 期 负 债 4) 流 动 负 债 5) 资 产 净 值 6) 有 关 开 户 银 行 的 名 称 地 址 7) 最 近 三 年 每 年 的 营 业 总 额 年 份 业 务 总 额 国 内 出 口 8) 最 新 资 产 负 债 表 : 由 会 计 事 务 所 审 核 的 最 近 三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三 制 造 询 价 货 物 情 况 : 1) 询 价 货 物 的 生 产 能 力 情 况 工 厂 名 称 地 址 生 产 项 目 名 称 年 生 产 能 力 2) 非 由 本 生 产 商 制 造 需 从 其 协 作 造 商 购 买 的 主 要 零 部 件 : 工 厂 名 称 及 地 址 设 备 部 件 名 称 3) 协 作 制 造 厂 家 基 本 情 况 : 工 厂 名 称 及 地 址 生 产 主 要 产 品 年 生 产 能 力 四 生 产 供 应 投 票 货 物 经 验 ( 业 绩 ): 1) 制 造 厂 商 情 况 简 介 2) 最 近 三 年 销 售 记 录 3) 成 功 运 行 两 年 以 上 的 供 货 合 同 20

4) 近 三 年 中 类 似 货 物 最 终 用 户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签 约 日 期 货 物 名 称 及 型 号 销 售 数 量 合 同 额 5) 最 终 用 户 出 具 的 证 明 ( 正 本 ) 6) 业 绩 要 求 见 第 二 卷 兹 证 明 以 上 陈 述 是 真 实 的 准 确 的, 所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均 已 提 供, 我 们 同 意 按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日 期 制 造 厂 商 名 称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职 务 电 话 及 传 真 号 码 电 子 邮 件 21

3.3 贸 易 公 司 ( 代 理 ) 资 格 申 明 一 基 本 情 况 1) 供 应 商 名 称 2) 总 部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3) 成 立 或 / 注 册 日 期 ( 提 供 其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4) 法 人 代 表 5) 指 定 代 理 商 姓 名 和 地 址 ( 如 有 ) 6) 供 应 商 所 属 的 集 团 / 财 团 公 司 7) 询 价 联 系 人 联 络 方 式 及 电 话 : 二 财 务 状 况 1) 固 定 资 产 2) 流 动 资 产 3) 长 期 负 债 4) 流 动 负 债 5) 资 产 净 值 6) 有 关 开 户 银 行 的 名 称 地 址 7) 最 近 三 年 每 年 的 营 业 总 额 年 份 业 务 总 额 国 内 出 口 三 供 应 询 价 货 物 经 验 ( 业 绩 ) 1) 最 近 三 年 销 售 记 录 2) 成 功 运 行 两 年 以 上 的 供 货 合 同 3) 近 三 年 中 类 似 货 物 最 终 用 户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签 约 日 期 货 物 名 称 及 型 号 销 售 数 量 合 同 额 4) 最 终 用 户 出 具 的 证 明 ( 正 本 ) 5) 业 绩 要 求 见 第 二 卷 兹 证 明 以 上 陈 述 是 真 实 的 准 确 的, 所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均 已 提 供, 我 们 同 意 按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日 期 制 造 厂 商 名 称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职 务 电 话 及 传 真 号 码 电 子 邮 件 22

3.4 制 造 商 或 其 指 定 总 代 授 权 书 敬 启 者 : 我 们 ( 生 产 厂 家 / 公 司 或 指 定 代 理 名 称 ) 是 ( 国 家 名 称 ) 的 法 定 制 造 / 总 代 理 商, 商 业 总 部 设 在 ( 地 址 ), 委 托 依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商 业 总 部 设 在 ( 地 址 ) 的 ( 经 销 商 名 称 ), 作 为 我 方 真 实 的 各 合 法 代 理 人 进 行 下 列 有 效 活 动 : 1. 代 表 我 方 应 ( 招 标 编 号 ) 招 标 要 求, 用 我 方 提 供 的 ( 货 物 名 称 ) 参 加 投 标, 并 对 我 方 具 有 约 束 力 2. 作 为 制 造 商 / 指 定 总 代 理, 我 方 保 证 以 投 标 合 作 者 来 约 束 自 己, 并 对 该 次 投 标 共 同 和 分 别 承 担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规 定 的 义 务 3. 我 们 兹 授 予 ( 经 销 商 名 称 ) 全 权 办 理 和 履 行 上 述 我 方 为 完 成 上 述 各 项 所 必 须 的 事 宜, 具 有 撤 消 或 替 换 的 全 权 兹 确 认 ( 经 销 商 名 称 ) 或 其 正 式 授 权 代 表 依 此 合 法 地 办 理 一 切 事 宜 我 们 于 年 月 日 签 署 本 文 以 资 证 明 授 权 方 名 称 ( 盖 章 ) 法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人 姓 名 ( 签 字 ) 授 权 代 表 所 属 部 门 被 授 权 方 名 称 ( 盖 章 ) 职 务 法 人 代 表 ( 签 字 ) 23

4. 报 价 表 格 4.1 开 标 一 览 表 供 应 商 :( 此 处 填 名 称 并 盖 章 ) 金 额 单 位 : 元 项 目 报 价 询 价 的 主 要 产 品 品 牌 型 号 产 地 其 他 声 明 小 写 大 写 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说 明 : 1 本 表 总 报 价 应 与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中 报 价 表 的 总 报 价 一 致, 否 则 以 本 表 为 准 2 与 本 表 同 时 公 开 唱 标 的 内 包 括 对 其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或 撒 回 通 知 询 价 折 扣 声 明 其 他 采 购 人 认 为 应 该 宣 读 的 内 容 等 3 本 表 为 唱 标 用, 加 盖 公 章 并 签 字 有 效, 按 供 应 商 须 知 中 要 求 用 单 独 信 封 密 封 提 交 一 份 24

4.2 报 价 一 览 表 投 标 商 : ( 此 处 填 名 称 并 盖 公 章 ) 项 目 : 金 额 单 位 : 元 序 号 项 目 报 价 备 注 1 采 购 产 品 和 附 属 装 置 2 备 件 专 用 工 具 和 消 耗 品 3 卖 方 技 术 服 务 ( 安 装 调 试 系 统 集 成 试 车 运 行 ) 4 人 员 培 训 5 运 费 和 保 险 费 6 其 他 7 税 费 总 计 供 应 商 签 字 : 注 : 如 不 提 供 详 细 分 类 报 价 将 视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如 需 说 明 在 备 注 栏 说 明 25

4.3 货 物 分 项 报 价 一 览 表 投 标 商 ( 此 处 填 名 称 并 盖 公 章 ) 项 目 : 单 位 : 元 序 产 品 品 牌 单 数 单 小 运 输 及 技 术 服 税 合 交 货 交 货 号 名 称 型 号 位 量 价 计 保 险 费 务 费 费 计 日 期 地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说 明 :1 技 术 服 务 费 是 指 安 装 调 试 运 行 等 费 用 2 货 物 分 项 必 须 与 货 物 需 求 表 中 货 物 分 项 一 致 26

4.4 主 要 货 物 规 格 一 览 表 投 标 商 ( 此 处 填 名 称 并 盖 公 章 ) 项 目 :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品 牌 型 号 规 格 尺 寸 产 地 备 注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27

5. 技 术 规 格 和 商 务 条 款 偏 差 表 供 应 商 :( 此 处 填 名 称 并 盖 章 ) 项 目 : 技 术 参 数 及 要 求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或 条 款 号 询 价 采 购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文 件 货 物 名 称 名 称 1 对 采 购 文 件 偏 差 描 述 备 注 1 参 数 名 称 1 参 数 名 称 2 货 物 名 称 名 称 1 2 参 数 名 称 1 参 数 名 称 2 3 商 务 条 款 号 1 4 商 务 条 款 号 2 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字 : 注 明 : 询 价 货 物 或 商 务 条 款 存 在 偏 差 的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本 表, 否 则 可 能 导 致 询 价 被 废 标 28

29

6. 供 应 商 及 询 价 产 品 简 介 供 应 商 必 须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以 下 内 容 : 1 供 应 商 简 介 : 包 括 公 司 概 况 组 织 机 构 技 术 设 备 人 员 状 况 等 ; 2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和 质 量 认 证 证 明 ; 3 询 价 产 品 详 细 介 绍 ( 需 提 供 详 细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 4 业 绩 及 目 前 正 在 执 行 合 同 的 情 况 ; 5 其 他 供 应 商 认 为 需 要 提 供 的 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字 : 供 应 商 公 章 : 职 务 : 日 期 : 30

7. 服 务 承 诺 供 应 商 提 供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以 下 内 容 : 1 详 细 说 明 售 后 服 务 的 内 容 形 式 含 免 费 维 修 时 间 解 决 质 量 或 操 作 问 题 的 响 应 时 间 解 决 问 题 时 间 维 修 单 位 名 称 地 点 2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3 该 次 项 目 所 提 供 的 其 它 免 费 物 品 或 服 务 代 表 签 字 : 单 位 公 章 : 职 务 : 日 期 : 31

第 二 卷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询 价 邀 请 询 价 资 料 表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货 物 要 求 及 技 术 规 格 32

第 四 章 询 价 邀 请 日 期 :2016 年 8 月 30 日 1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委 托, 就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车 教 学 软 件 ( 平 台 ) 组 织 询 价 采 购, 现 欢 迎 有 能 力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2 项 目 简 要 说 明 :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车 教 学 软 件 ( 平 台 ), 共 分 一 个 包, 详 见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3 有 兴 趣 的 供 应 商 可 从 2016 年 8 月 30 日 至 9 月 1 日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 00 至 12:00, 下 午 15:00 至 17:30( 北 京 时 间 ) 在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B 座 2402 室 ) 购 买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本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每 本 售 价 为 300 元 人 民 币, 售 后 不 退 4 所 有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应 于 2016 年 9 月 8 日 8:00-9:0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之 间 递 交 到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A 座 2516 室 ) 5 定 于 2016 年 9 月 8 日 9:00 时 ( 北 京 时 间 ), 在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A 座 2516 室 ) 公 开 报 价 届 时 请 参 加 询 价 的 代 表 出 席 开 标 仪 式 开 标 地 址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A 座 2516 室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王 君 益 电 话 :15136297916 帐 户 名 称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分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浦 发 郑 州 市 东 明 支 行 银 行 帐 号 :76070154800003090 33

第 五 章 询 价 资 料 表. 本 表 关 于 要 采 购 的 货 物 的 具 体 资 料 是 对 供 应 商 须 知 的 具 体 补 充 和 修 改, 如 有 矛 盾, 应 以 本 资 料 表 为 准 此 采 购 资 料 表 标 注 * 为 供 应 商 必 须 满 足 的 商 务 条 件, 如 不 满 足, 可 导 致 无 效 询 价 或 询 价 不 予 接 收 条 款 号 内 容 说 明 2 采 购 人 名 称 :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项 目 名 称 : 河 南 省 商 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车 教 学 软 件 ( 平 台 ) 2 联 系 人 : 孙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1863823259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2 联 系 人 : 王 君 益 电 话 :15136297916 * 投 标 资 格 要 求 : 1.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之 供 应 商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业 2.3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3.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6.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7 语 言 : 中 文,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外 文 资 料 应 附 有 相 应 中 文 译 本 询 价 报 价 和 货 币 询 价 报 价 为 ( 一 次 报 出 不 得 更 改 的 价 格, 不 得 超 过 预 算 价, 预 算 价 见 第 七 11 章 ): 目 的 地 交 货 价 ( 包 括 : 全 部 辅 助 材 料 费 用 及 相 关 费 用 ) 相 关 费 用 ( 由 成 交 人 承 担 的 费 用 ) 包 括 : 运 保 费 伴 随 服 务 费 和 成 交 服 务 34

费 12 询 价 货 币 : 人 民 币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1. 企 业 法 人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税 务 登 记 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或 三 证 合 一 ); 2. 投 标 现 货 产 品 ( 或 配 件 ) 产 地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的 应 提 供 海 关 商 检 及 原 产 地 证 明 等 手 续 ; 13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4.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5.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证 明 ; 6.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7.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货 物 技 术 证 明 文 件 : 1. 供 应 商 必 须 提 供 所 投 主 要 设 备 详 细 描 述 货 物 性 能 特 点 的 技 术 文 件 及 产 品 说 明 资 料 ( 原 件 装 订 在 正 本 中 ), 并 保 证 这 些 技 术 证 明 材 料 与 投 标 货 物 的 真 14 实 功 能 性 能 参 数 的 一 致 性 ; 2. 质 保 期 外 运 行 所 需 的 随 机 备 件 备 品 备 件 和 易 损 件, 应 详 细 列 出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及 单 价 ; 3.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厂 家 或 总 经 销 商 针 对 本 次 采 购 的 授 权 书 原 件 且 应 装 订 进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 具 体 设 备 授 权 要 求 见 第 七 章 )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19 万 元 人 民 币 投 标 保 证 金 :5000 元 本 次 招 标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接 受 : 支 票 汇 票 本 票 或 者 金 融 机 构 担 保 机 构 15 出 具 的 保 函 等 非 现 金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最 迟 应 于 开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交 到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账 户 未 中 标 的 供 应 商 的 保 证 金, 在 定 标 后 5 日 内 予 以 退 还 ;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后, 退 还 中 标 人 开 户 银 行 及 账 号 如 下 : 35

帐 户 名 称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分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浦 发 郑 州 市 东 明 支 行 银 行 帐 号 :76070154800003090 中 标 服 务 费 :5000 元 人 民 币 16 * 询 价 采 购 有 效 期 : 从 开 标 之 日 起 45 天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 正 本 份 数 一 份, 副 本 份 数 : 贰 份 开 标 一 览 表 单 独 密 封 一 份, 供 开 标 时 唱 标 使 用, 电 子 文 档 U 盘 一 份, 另 外 封 存 18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至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A 座 2516 室 ) 19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期 :2016 年 9 月 8 日 9:00 ( 北 京 时 间 ) 开 标 日 期 :2016 年 9 月 8 日 9:00 ( 北 京 时 间 ) 22 地 点 : 北 京 国 泰 建 中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 郑 州 市 黄 河 路 与 姚 寨 路 交 叉 口 天 一 大 厦 A 座 2516 室 ) 其 他 : 本 采 购 文 件 所 称 以 上, 均 包 含 本 数 评 标 询 价 小 组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根 据 质 量 和 服 务 均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要 求 按 照 投 标 报 价 由 低 到 高 推 荐 3 名 成 交 候 选 人, 由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在 询 价 记 录 上 签 字 23.1 特 别 情 况 之 处 理 : 若 质 量 和 服 务 均 能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实 质 性 响 应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最 低 报 价 相 同 的 超 过 2 个 以 上 的, 则 比 较 最 低 报 价 供 应 商 中 有 无 在 质 量 和 服 务 明 显 优 于 采 购 文 件 的 规 定 及 其 他 最 低 报 价 供 应 商 的, 若 有 则 该 供 应 商 为 第 一 候 选 成 交 人 23.2 询 价 小 组 由 经 济 技 术 专 家 和 采 购 人 代 表 3 人 以 上 单 数 组 成, 其 中 外 聘 专 家 不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按 相 关 规 定 从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授 予 合 同 29 合 同 授 予 被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并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投 标 报 价 最 低 的 供 应 商 36

若 第 一 成 交 候 选 人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者 自 身 原 因 (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中 标 不 能 签 订 合 同 不 能 交 货 )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的, 采 购 人 可 确 定 第 二 成 交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并 签 订 合 同, 以 此 类 推 37

第 六 章 合 同 条 款 资 料 表 条 款 号 内 容 1 需 方 名 称 地 址 : 供 方 名 称 地 址 : 2 项 目 现 场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7 履 约 保 证 金 金 额 : 中 标 人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与 招 标 人 协 商, 并 在 合 同 中 明 确, 人 民 币 检 验 与 测 试 的 条 件 和 方 式 : 16 1. 投 标 设 备 分 送 到 交 货 后, 由 设 备 制 造 厂 商 授 权 的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安 装 调 试 ; 2. 安 装 调 试 完 成, 由 招 标 人 组 织 验 收 17 决 定 运 行 费 用 : 按 照 寿 命 期 计 算, 应 包 括 : 各 种 消 耗 品 服 务 费 用 功 耗 等 20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20 日 历 天 ( 如 第 七 章 另 有 规 定, 从 其 规 定 ) 21 质 保 期 : 三 年 质 保, 终 身 免 费 维 护 22 售 后 服 务 : 1 质 保 期 内 凡 系 统 出 现 故 障,2 小 时 内 到 场,4 小 时 内 解 决 问 题 其 他 设 备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及 厂 家 售 后 服 务 规 定 执 行 2 供 应 商 在 为 客 户 安 装 调 试 设 备 或 软 件 的 同 时, 对 相 关 操 作 人 员 免 费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使 其 按 提 供 的 操 作 规 程 使 用 产 品, 并 熟 悉 例 行 维 护 的 程 序 ( 如 第 七 章 有 特 别 要 求, 以 第 七 章 为 准 ) 付 款 方 式 : 软 件 安 装 调 试 完 成 验 收 合 格 并 正 常 运 行 满 30 日 后 按 财 政 资 金 支 23 付 程 序 先 付 合 同 总 价 款 的 95%; 剩 余 合 同 款 的 5% 至 质 量 保 证 期 满 后 无 问 题 一 次 付 清 38

第 七 章 招 标 项 目 需 求 及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一 软 件 功 能 模 块 组 成 * 软 件 须 由 素 材 管 理 模 块 课 程 管 理 模 块 考 核 评 价 模 块 班 级 管 理 模 块 四 个 功 能 模 块 组 成, 分 为 教 师 端 和 学 生 端 两 个 版 本 二 软 件 内 容 具 体 要 求 1 * 软 件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包 含 以 下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课 程 的 一 体 化 教 学 项 目 教 学 包 多 媒 体 资 源 教 材 表 1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课 程 教 学 软 件 应 含 项 目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内 容 多 媒 体 资 源 数 1 2 3 4 5 6 7 8 轴 类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螺 纹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成 型 面 ( 特 型 面 )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内 弧 面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沟 槽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孔 类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轴 类 综 合 零 件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盘 套 综 合 零 件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光 轴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台 阶 轴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外 螺 纹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 含 普 通 螺 纹 及 特 殊 螺 纹 ) 内 螺 纹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成 型 面 ( 特 型 面 )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内 弧 面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外 沟 槽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内 沟 槽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台 阶 孔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通 孔 套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轴 类 综 合 零 件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工 盘 套 综 合 零 件 的 数 控 车 削 加 量 450 个 教 材 1 本 39

工 工 2 * 表 1 中 所 列 项 目 包 含 项 目 描 述 ( 项 目 背 景 ) 项 目 目 标 ( 教 学 目 标 ) 专 业 知 识 ( 知 识 链 接 ) 项 目 活 动 ( 项 目 任 务 ) 项 目 评 价 ( 项 目 拓 展 练 习 ) 等 环 节, 其 中 项 目 活 动 应 包 括 活 动 安 排 表 活 动 准 备 任 务 布 置 加 工 工 艺 分 析 加 工 过 程 活 动 练 习 评 分 表 等 提 供 每 个 项 目 的 教 学 资 源 配 置 表, 包 括 教 学 内 容 及 实 施 步 骤 教 师 组 织 学 生 活 动 教 学 资 源 以 及 学 时 安 排 等 3 表 1 中 所 列 的 每 个 一 体 化 教 学 项 目 中 包 含 图 纸 刀 具 材 料 及 结 构 工 件 的 材 料 性 能 数 控 加 工 工 艺 分 析 数 控 仿 真 演 示 数 控 加 工 实 操 量 具 的 测 量 等 多 媒 体 资 源 其 中 : (1) 图 纸 : 每 个 一 体 化 项 目 课 程 必 须 包 含 不 低 于 1 个 零 件 加 工 图 纸 练 习 题, 并 提 供 练 习 评 分 表 (2) 刀 具 材 料 及 结 构 : 要 求 有 45 90 35 车 刀 螺 纹 刀 扩 孔 刀 内 沟 槽 刀 内 螺 纹 刀 等 车 刀 的 结 构 原 理 三 维 展 示 功 能 结 构 展 示 要 求 可 任 意 放 大 缩 小 360 度 旋 转, 可 按 照 总 成 部 件 的 从 属 关 系, 显 示 零 部 件 列 表, 鼠 标 悬 停, 有 相 应 名 称 提 示 ; (3) 数 控 仿 真 演 示 : 提 供 数 控 加 工 编 程 基 本 指 令 M T S G 代 码 磨 耗 补 偿 功 能 单 一 循 环 指 令 G90, 循 环 指 令 G71, 复 合 循 环 指 令 G73, 螺 纹 加 工 指 令 G32,G92,G76 等 指 令 应 用 的 动 画 课 件 (4) 数 控 加 工 实 操 : 包 含 高 清 视 频, 内 容 必 须 符 合 标 准 操 作 规 范 要 求 和 重 要 知 识 点 提 示, 采 用 1280*720 像 素 高 清 格 式, 提 供 同 步 普 通 话 语 音 讲 解 (5) 量 具 的 测 量 : 具 有 游 标 卡 尺 千 分 尺 百 分 表 深 度 千 分 尺 螺 纹 环 规 内 径 百 分 表 内 测 千 分 尺 三 爪 内 径 千 分 尺 螺 纹 塞 规 等 量 具 的 结 构 工 作 原 理 介 绍, 使 用 方 法 以 及 零 件 的 误 差 分 析 等 多 媒 体 课 件 (6) 每 个 一 体 化 项 目 系 统 提 供 针 对 性 的 与 教 学 内 容 相 关 的 视 频 题 或 交 互 式 动 画 题 或 图 片 题 等 理 论 知 识 和 技 能 实 操 的 多 媒 体 交 互 式 练 习 题 4 软 件 功 能 模 块 具 体 要 求 (1) 素 材 管 理 模 块 : 主 要 包 括 资 源 检 索 应 用 与 自 有 资 源 管 理 功 能 教 师 和 学 生 可 对 现 有 资 源 进 行 搜 索 展 示 和 学 习, 教 师 也 可 把 自 己 收 集 的 数 据 图 片 文 档 多 媒 体 课 件 和 音 视 频 等 教 学 资 源 集 中 上 传 存 储 在 平 台 里,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 (2) 课 程 管 理 模 块 : 教 师 可 对 课 程 的 资 源 进 行 下 载 上 传 删 除 与 编 辑, 教 师 和 学 生 可 对 课 程 基 本 信 息 多 媒 体 资 源 进 行 查 阅 教 学 和 学 习 ; 40

*(3) 考 核 评 价 模 块 : 内 含 理 论 考 核 和 实 操 考 核 功 能 理 论 考 核 包 含 单 元 测 评 课 堂 互 动 答 题 期 中 测 评 和 期 末 测 评 四 部 分, 每 次 成 绩 按 照 相 应 换 算 比 例 执 行, 其 考 核 功 能 包 括 导 入 题 库 创 建 试 卷 创 建 考 试 执 行 考 试 自 动 评 分, 考 试 成 绩 可 以 查 询 和 统 计 系 统 配 置 题 库 时 可 随 机 设 置 或 人 工 设 置 实 操 考 核 : 课 程 包 内 置 不 同 实 操 项 目 技 能 评 价 表, 老 师 可 通 过 教 学 实 施 平 台 将 技 能 评 价 表 发 布 至 各 个 终 端 教 师 根 据 技 能 评 价 表 上 的 评 分 标 准 对 照 学 生 每 步 操 作 给 出 分 值, 平 台 自 动 换 算 成 实 操 考 核 成 绩, 并 将 成 绩 及 相 关 数 据 上 传 至 云 存 储 系 统, 以 供 教 师 查 阅 及 分 析 (4) 班 级 管 理 模 块 : 内 含 学 生 账 号 管 理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班 级 基 本 情 况 和 我 的 成 绩 查 询 功 能 老 师 可 以 对 本 课 程 的 学 生 进 行 添 加, 删 除, 修 改 等 操 作, 也 可 以 为 学 生 更 改 密 码 操 作, 还 可 以 查 看 每 个 学 生 的 学 习 成 绩 学 生 可 以 自 己 所 在 班 级 的 基 本 情 况, 所 学 课 程 的 成 绩 等 (5) 确 保 网 络 传 输 数 据 运 行 时 性 能 良 好, 不 会 因 为 网 络 流 量 而 影 响 运 行 性 能, 并 具 有 独 立 运 行 的 单 机 版, 可 供 教 师 离 线 备 课 或 多 媒 体 教 室 离 线 使 用 (6) 系 统 应 支 持 远 程 智 能 升 级 功 能, 客 户 端 通 过 连 接 互 联 网 能 实 时 远 程 更 新, 减 少 升 级 维 护 工 作 量, 以 方 便 教 师 的 系 统 维 护 工 作 和 今 后 教 学 环 境 重 新 部 署 5 配 套 教 材 要 求 配 套 教 材 须 与 一 体 化 项 目 课 程 相 匹 配, 图 文 并 茂, 每 个 项 目 教 材 必 须 包 含 项 目 描 述 学 习 目 标 专 业 知 识 讲 解 活 动 安 排 活 动 练 习 以 及 学 习 评 价 等 三 软 件 系 统 环 境 : 1 软 件 要 求 : 客 户 端 :Window7 系 统 或 以 上 2 软 件 服 务 : (1) 软 件 升 级 服 务 : 提 供 自 软 件 验 收 之 日 起 12 个 月 的 软 件 及 模 块 免 费 升 级 服 务 ; (2) 技 术 服 务 与 培 训 : 初 期 培 训 : 提 供 标 准 的 高 质 量 的 培 训, 在 用 户 现 场 为 期 2 个 工 作 日, 培 训 内 容 为 软 件 的 基 本 操 作 等 功 能 ; 高 级 培 训 : 在 用 户 现 场 为 期 5 个 工 作 日 的 应 用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 提 供 长 期 的 技 术 服 务 支 持, 一 旦 出 现 相 关 技 术 故 障, 必 须 在 24 小 时 内 给 予 明 确 答 复 ; 若 无 法 通 过 电 话 传 真 邮 件 等 方 式 解 决 问 题 时, 应 在 72 小 时 内 现 场 予 以 修 复 4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