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桥 南 产 业 基 地 6 号 C04 监 测 楼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注 册 地 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2]895 号 文 核 准,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公 司 太 空 板 业 ) 2,513 万 股 社 会 公 众 股 公 开 发 行 已 于 2012 年 07 月 11 日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承 诺 在 发 行 完 成 后 将 尽 快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金 证 券 或 本 保 荐 机 构 ) 认 为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其 股 票 上 市 完 全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特 推 荐 其 股 票 在 贵 所 上 市 交 易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发 行 人 的 概 况 ( 一 ) 发 行 人 简 介 公 司 名 称 :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本 次 发 行 前 ):7,539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 本 次 发 行 后 ):10,052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樊 立 成 立 日 期 :1999 年 8 月 25 日 住 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桥 南 产 业 基 地 6 号 C04 监 测 楼 发 行 人 的 前 身 为 北 京 太 空 板 结 构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太 空 有 限 ),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9 年 8 月 25 日,2000 年 12 月 29 日 太 空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经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北 京 太 空 板 结 构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通 知 ( 京 政 函 [2000]210 号 ) 批 准, 由 太 空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公 司 是 以 太 空 有 限 截 至 2000 年 11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3,184.50 万 元 折 为 3,184.50 万 股, 各 发 起 人 以 各 自 在 太 空 有 限 拥 有 的 权 益 所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作 为 出 资 上 述 出 资 业 经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并 于 2000 年 12 月 5 日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2000 京 会 兴 华 字 第 259 号 ) 2000 年 12 月 29 日,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并 领 取 1
了 注 册 号 为 1100002084128 号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变 更 设 立 时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3,184.50 万 元 发 行 人 是 专 业 从 事 太 空 板 ( 发 泡 水 泥 复 合 板 )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销 售 及 安 装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行 人 始 终 以 实 施 绿 色 建 筑 产 业 化 为 目 标, 致 力 于 低 碳 绿 色 节 能 环 保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太 空 板 产 品 是 新 型 轻 质 建 筑 板 材, 具 有 优 越 的 承 重 保 温 一 体 化 防 火 节 能 一 体 化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轻 质 高 强 耐 火 耐 久 隔 热 隔 声 抗 风 憎 水 防 结 露 耐 腐 蚀 等 品 质 特 征 太 空 板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工 业 厂 房 及 仓 储 物 流 库 公 用 设 施 民 用 产 业 化 住 宅 等 建 筑 物 的 围 护 体 系 公 司 已 实 施 的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 哈 尔 滨 航 空 集 团 工 业 厂 房 一 汽 大 众 厂 房 国 家 物 资 储 备 库 湖 北 东 风 汽 车 厂 房 长 江 三 峡 工 程 左 右 两 岸 厂 房 昆 明 卷 烟 厂 厂 房 北 京 地 铁 4 号 线 机 车 维 修 厂 房 曹 妃 甸 环 保 产 业 园 办 公 楼 等 工 程 公 司 在 工 业 厂 房 建 筑 市 场 已 经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与 品 牌 影 响 力, 在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的 政 策 推 动 下, 太 空 板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将 更 为 广 阔, 公 司 发 展 将 更 为 迅 速 ( 二 )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2012] 京 会 兴 审 字 第 01011385 号 审 计 报 告,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493,521,969.59 392,732,442.88 261,938,561.47 负 债 总 额 217,279,779.99 179,093,751.74 165,313,945.7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276,242,189.60 213,638,691.14 96,033,670.8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590,944.83 股 东 权 益 276,242,189.60 213,638,691.14 96,624,615.69 2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2
项 目 2011 年 度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99,291,983.59 255,762,276.90 218,985,499.11 营 业 利 润 65,541,233.42 56,945,392.59 26,065,916.26 利 润 总 额 71,642,734.52 57,366,539.36 28,088,371.08 净 利 润 60,406,057.43 47,636,904.81 23,388,531.3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406,057.43 47,630,709.03 23,381,220.9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5,789,982.29 47,578,600.69 21,664,834.31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度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757,012.84 12,411,498.89 33,377,254.8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8,676,951.37-90,676,364.50-4,752,553.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3,771,443.88 80,245,420.43 39,546,457.3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148,494.65 1,980,554.82 68,171,159.21 4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末 / 2011 年 度 2010 年 末 / 2010 年 度 2009 年 末 / 2009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1.67 2.46 1.73 速 动 比 率 ( 倍 ) 1.28 2.01 1.3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2.23% 45.03% 63.0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2.07 2.18 2.62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2.88 2.87 3.5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8,431.36 6,394.47 3,179.69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6,040.61 4,763.07 2,338.12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5,579.00 4,757.86 2,166.48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14.16 21.19 24.96 3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4 0.16 1.05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43 0.03 2.14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3.66 2.83 3.03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基 本 0.80 0.68 0.37 稀 释 0.80 0.68 0.37 基 本 0.74 0.67 0.34 稀 释 0.74 0.67 0.34 净 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产 收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加 权 益 率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平 均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24.77% 28.75% 27.92% 22.88% 28.72% 25.87% 0.20% 0.21% 0.58% 二 申 请 上 市 股 票 的 发 行 情 况 ( 一 ) 发 行 概 况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太 空 板 业 总 股 本 7,539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13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0,052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13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发 行 情 况 如 下 :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2 发 行 数 量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数 量 为 2,513 万 股, 其 中,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数 量 为 757.4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30.14%;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数 量 为 1,755.6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69.86%; 3 本 次 发 行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本 次 发 行 股 数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00%; 4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4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网 下 配 售 757.40 万 股,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6,552 万 股, 有 效 申 购 获 得 配 售 的 比 例 为 11.5598290598%, 超 额 认 购 倍 数 为 8.56 倍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755.60 万 股, 中 签 率 为 2.8291989577%, 超 额 认 购 倍 数 为 35 倍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及 网 上 发 行 均 不 存 在 余 股 ; 5 发 行 价 格 :16.80 元 / 股, 该 价 格 对 应 的 市 盈 率 为 : (1)22.70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1 年 度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30.27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1 年 度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6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 7 股 票 锁 定 期 :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 8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2,218.40 万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040.95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8,177.45 万 元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实 施 了 验 证, 出 具 了 (2012) 京 会 兴 验 字 第 01010152 号 验 资 报 告 ; 9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6.55 元 / 股 ( 按 照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筹 资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10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0.56 元 / 股 ( 按 照 2011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11 上 市 地 点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二 )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樊 立 与 樊 志, 及 樊 立 和 樊 志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赵 欢 孟 宪 忠 辛 会 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2 公 司 机 构 股 东 深 圳 市 创 新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和 君 荟 盛 股 权 投 资 合 5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天 津 达 晨 创 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红 土 嘉 辉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红 土 鑫 洲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富 汇 合 力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 本 机 构 )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公 司 ( 本 机 构 )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3 除 樊 立 樊 志 之 外 的 所 有 自 然 人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4 在 公 司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樊 立 樊 志 赵 欢 王 全 杨 坤 钱 卫 华 卢 更 生 张 作 岭 李 争 朝 承 诺 :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另 外, 樊 立 和 樊 志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赵 欢 孟 宪 忠 辛 会 军 参 照 樊 立 和 樊 志 的 上 述 承 诺 进 行 股 份 锁 定, 其 锁 定 期 与 樊 立 和 樊 志 相 同 三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说 明 发 行 人 上 市 符 合 证 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上 市 条 件 : 1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并 已 公 开 发 行 ; 2 发 行 人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0,052 万 元, 不 少 于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 3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占 发 行 人 发 行 后 股 份 总 数 的 25.00%,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的 25.00%; 4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股 东 总 人 数 为 30,710 人, 不 少 于 200 人 ; 5 最 近 三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无 虚 假 记 载 ; 6
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四 保 荐 机 构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履 行 保 荐 职 责 情 形 的 说 明 1 本 保 荐 机 构 或 本 保 荐 机 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持 有 发 行 人 或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股 份 的 情 况 2 发 行 人 或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持 有 本 保 荐 机 构 或 本 保 荐 机 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股 份 的 情 况 3 本 保 荐 机 构 的 保 荐 代 表 人 及 其 配 偶, 本 保 荐 机 构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拥 有 发 行 人 权 益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等 情 形 4 本 保 荐 机 构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要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相 互 提 供 担 保 或 者 融 资 等 情 形 5 本 保 荐 机 构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关 联 关 系 五 保 荐 机 构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应 当 承 诺 的 事 项 ( 一 ) 作 为 太 空 板 业 的 保 荐 机 构, 国 金 证 券 已 在 证 券 发 行 保 荐 书 中 做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有 充 分 理 由 确 信 发 行 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有 关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 2 有 充 分 理 由 确 信 发 行 人 申 请 文 件 和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3 有 充 分 理 由 确 信 发 行 人 及 其 董 事 在 申 请 文 件 和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中 表 达 意 见 的 依 据 充 分 合 理 ; 4 有 充 分 理 由 确 信 申 请 文 件 和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与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发 表 的 意 见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差 异 ; 5 保 证 所 指 定 的 保 荐 代 表 人 及 本 保 荐 机 构 的 相 关 人 员 已 勤 勉 尽 责, 对 发 行 人 申 请 文 件 和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审 慎 核 查 ; 7
6 保 证 保 荐 书 与 履 行 保 荐 职 责 有 关 的 其 他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7 保 证 对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专 业 服 务 和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和 行 业 规 范 ; 8 自 愿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依 照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 9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 二 ) 本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自 愿 按 照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自 证 券 上 市 之 日 起 持 续 督 导 发 行 人 履 行 规 范 运 作 信 守 承 诺 信 息 披 露 等 义 务 ( 三 ) 本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将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推 荐 证 券 上 市 的 规 定, 接 受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自 律 管 理 六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的 工 作 安 排 ( 一 ) 持 续 督 导 事 项 1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关 联 方 违 规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源 的 制 度 ; 2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防 止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的 内 控 制 度 ; 3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保 障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性 和 合 规 性 的 制 度, 并 对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意 见 ; 4 督 导 发 行 人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义 务, 审 阅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及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 5 持 续 关 注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的 专 户 存 储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等 承 诺 事 项 ; 6 持 续 关 注 发 行 人 为 他 方 提 供 担 保 等 事 项, 并 发 表 意 见 8
( 二 ) 保 荐 协 议 对 保 荐 机 构 的 权 利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其 他 主 要 约 定 提 醒 并 督 导 发 行 人 根 据 约 定 及 时 通 报 有 关 信 息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对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事 项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 三 ) 发 行 人 和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配 合 保 荐 机 构 履 行 保 荐 职 责 的 相 关 约 定 发 行 人 已 在 保 荐 协 议 中 承 诺 保 障 本 机 构 享 有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相 关 的 充 分 的 知 情 权 和 查 阅 权 ;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也 将 对 其 出 具 的 与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文 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七 保 荐 机 构 和 相 关 保 荐 代 表 人 的 联 系 地 址 电 话 和 其 他 通 讯 方 式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冉 云 注 册 地 址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联 系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802 室 电 话 010-66574209 传 真 010-66574790 保 荐 代 表 人 罗 洪 峰 韦 建 项 目 协 办 人 柴 国 恩 八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应 当 说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无 应 当 说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九 保 荐 机 构 对 本 次 股 票 上 市 的 推 荐 结 论 本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太 空 板 业 申 请 其 股 票 上 市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太 空 板 业 股 票 具 备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条 件, 国 金 证 券 愿 意 保 荐 发 行 人 的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并 承 担 相 关 保 荐 责 任 9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签 署 页 ) 保 荐 代 表 人 : 罗 洪 峰 韦 建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冉 云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