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迁 建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青 浦 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2010 年 8 月
1 说 明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受 青 浦 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对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迁 建 改 造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本 市 法 规 及 规 定, 并 经 青 浦 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同 意 向 公 众 公 开 环 评 内 容 本 文 本 内 容 为 现 阶 段 环 评 成 果 下 一 阶 段, 将 在 听 取 公 众 专 家 等 各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2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迁 建 改 造 项 目 (2) 项 目 地 点 : 青 浦 区 金 泽 镇 练 西 公 路 4785 号 (3)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 专 科 医 院 Q8515 (4) 项 目 性 质 : 迁 建 (5) 项 目 内 容 :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于 1978 年 6 月 建 院, 现 址 位 于 上 海 市 青 浦 区 淀 湖 路 10 号, 青 浦 镇 西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10 亩 现 有 在 编 职 工 120 多 名, 核 定 床 位 200 张, 为 二 级 专 科 医 院 随 着 年 门 诊 量 不 断 增 加, 急 需 迁 址 扩 大 医 院 规 模 本 项 目 新 址 迁 建 至 青 浦 区 练 西 公 路 4785 号, 医 院 等 级 仍 为 二 级 专 科 医 院,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30 亩, 原 为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西 岑 中 学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20947 平 方 米, 容 积 率 0.95, 绿 化 率 35.7%, 设 床 位 350 张 项 目 包 括 : 门 诊 楼 病 房 楼 行 政 办 公 楼 后 勤 生 活 保 障 楼 食 堂 以 及 门 卫 配 套 用 房, 不 设 锅 炉 房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原 位 于 淀 湖 路 10 号 医 院 旧 址 将 被 废 除 3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和 关 于 实 施 本 市 调 整 后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告, 项 目 地 区 的 空 气 环 境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中 的 一 类 区 根 据 上 海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地 区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属 于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Ⅱ 类 功 能 区 本 项 目 选 址 地 区 属 于 国 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1 类 区 域 (2) 现 状 环 境 质 量 评 估
评 价 区 内 各 监 测 点 二 氧 化 硫 (SO 2 ) 二 氧 化 氮 (NO 2 ) 日 均 浓 度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级 标 准,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 日 均 浓 度 基 本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级 标 准 项 目 周 边 无 恶 臭 污 染 源, 空 气 中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处 于 清 洁 水 平 通 过 对 项 目 周 边 河 道 四 个 监 测 断 面 调 研,pH 值 和 石 油 类 污 染 总 体 良 好, 可 以 达 到 Ⅱ 类 水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BOD 5 和 氨 氮 指 标 除 一 个 监 测 断 面 外, 均 可 达 到 Ⅱ 类 水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 四 个 监 测 断 面 COD Cr 污 染 较 为 严 重, 为 Ⅳ~Ⅴ 类 水 ; 总 磷 指 标 在 两 个 监 测 断 面 可 达 到 Ⅱ 类 水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一 个 监 测 断 面 为 劣 Ⅴ 类 水, 另 一 个 监 测 断 面 为 Ⅲ 类 水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的 声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项 目 边 界 昼 间 与 夜 间 噪 声 均 低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1 类 标 准 4 评 价 范 围 (1) 环 境 空 气 拟 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产 生 的 除 臭 气 体 臭 气 经 净 化 后, 引 至 综 合 楼 楼 顶 排 放 (18.5 米 ), 氨 (NH 3 ) 的 P 值 最 大 为 7.58%,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判 据, 大 气 为 三 级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边 界 北 南 东 西 各 外 扩 2.5km 的 矩 形 范 围 (2) 声 环 境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属 于 GB3096-2008 规 定 的 1 类 区, 项 目 地 块 北 侧 东 侧 西 侧 现 状 1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项 目 南 侧 距 离 居 民 住 宅 最 近 距 离 为 30 米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故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本 项 目 场 界 外 1 米 (3) 地 表 水 项 目 生 产 的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污 废 水 等 均 经 院 内 二 级 生 化 + 消 毒 预 处 理 后, 达 标 纳 管 排 入 金 泽 污 水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厂, 因 此 本 环 评 不 对 水 环 境 进 行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重 点 论 证 废 水 处 理 技 术 及 纳 管 可 行 性 (4) 风 险 评 价 本 项 目 不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为 距 离 项 目 基 地 边 界 外 扩 3km 的 范 围 5 评 价 重 点 (1) 回 顾 评 价 回 顾 分 析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 淀 湖 路 10 号 ) 和 原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西 岑 中 学 运 行 过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及 其 取 得 的 效 果,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以 及 需 采 取 的 以 新 带 老 环 保 措 施 (2) 工 程 分 析 核 实 污 染 源 污 染 因 子 和 污 染 源 强 排 污 特 征, 核 算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重 点 评 价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污 废 水 处 置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并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污 染 控 制 对 策 措 施 (4)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技 术 论 证 根 据 项 目 采 取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其 技 术 可 行 性 和 经 济 合 理 性, 重 点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和 臭 气 的 处 理 处 置 方 案 可 行 性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1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达 标 排 放 分 析 (1) 废 气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气 体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和 地 面 停 车 位 的 汽 车 尾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臭 气 经 植 物 提 取 液 喷 淋 法 除 臭 后, 引 至 综 合 楼 楼 顶 排 放, 硫 化 氢 氨 和 臭 气 浓 度 均 可 达 到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4554-93) 的 标 准 限 值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经 净 化 后 从 专 用 烟 道 排 出, 排 放 浓 度 低 于 1.8 mg/m 3 地 面 停 车 位 相 对 较 少, 且 室 外 空 气 扩 散 较 快,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故 产 生 的 废 气 可 忽 略 (2) 污 ( 废 ) 水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是 行 政 楼 和 综 合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门 诊 楼 和 病 房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食 堂 产 生 的 含 油 餐 厨 废 水 以 及 停 车 场 地 面 冲 洗 水 等 门 诊 楼 和 病 房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经 灭 活 后, 与 行 政 楼 和 综 合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排 入 院 内 污 水 站 含 油 餐 厨 废 水 和 停 车 场 冲 洗 废 水 经 隔 油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院 内 污 水 站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 消 毒 工 艺, 尾 水 可 稳 定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8466-2005) 中 表 2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3) 噪 声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水 泵 和 风 机 空 调 系 统 室 外 机 给 水 泵 房 和 变 配 电 间 通 过 选 用 低 噪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设 施 隔 声 间 以 及 建 筑 隔 声 等 措 施, 各 噪 声 源 在 项 目 厂 界 处 噪 声 源 强 均 可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1 类 区 标 准
(4) 固 体 废 弃 物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废 弃 物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有 医 疗 废 物 (HW01 851-001-01) 废 弃 感 光 材 料 (HW16 900-019-16) 一 般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医 技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食 堂 厨 余 垃 圾 6.2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主 要 恶 臭 污 染 物 硫 化 氢 (H 2 S) 氨 (NH 3 ) 的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增 量 都 能 达 到 居 住 区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与 环 境 本 底 浓 度 叠 加 后,H 2 S NH 3 叠 加 值 仍 均 符 合 居 住 区 限 值 要 求 (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体 制 其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餐 厨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停 车 场 冲 洗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送 入 院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达 标 纳 管 排 入 金 泽 污 水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厂 项 目 污 废 水 全 部 纳 管 不 排 入 当 地 河 道, 因 此 对 当 地 地 表 水 不 会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由 于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二 级 陆 域 水 源 保 护 区, 本 报 告 建 议 对 初 期 雨 水 ( 前 10min 雨 水 ) 进 行 收 集, 进 入 院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降 雨 10min 后 雨 水 经 收 集, 排 入 练 西 公 路 沿 线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3) 声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昼 间 设 备 噪 声 在 厂 界 处 贡 献 值 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1 类 区 要 求 项 目 夜 间 门 诊 楼 空 调 机 不 运 行, 夜 间 厂 界 处 噪 声 维 持 现 状 仍 达 标 与 背 景 噪 声 叠 加 后, 厂 界 处 昼 夜 噪 声 仍 均 能 达 到 1 类 标 准 要 求 院 内 各 设 备 噪 声 昼 夜 间 均 不 会 对 病 房 楼 造 成 影 响 (4)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的 影 响 现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 淀 湖 路 10 号 ) 建 立 有 完 善 的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登 记 暂 存 等 管 理 程 序 在 室 外 远 离 主 要 人 流 出 入 通 道 处 设 置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房, 并 配 有 地 面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模 式 现 有 基 础 上 改 进,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房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东 侧, 靠 近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物 将 继 续 委 托 上 海 康 环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定 期 收 运 和 处 置, 感 光 材 料 废 物 亦 继 续 委 托 上 海 真 源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收 运 和 处 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由 青 浦 区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至 青 浦 垃 圾 综 合 处 理 厂 处 置 食 堂 产 生 的 厨 余 垃 圾 将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定 期 清
运 (5) 电 磁 辐 射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检 验 科 设 有 东 方 F99-ICT 程 控 500mA 医 用 诊 断 X 光 机 根 据 射 线 装 置 分 类 办 法, 本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X 光 机 属 于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为 低 危 险 射 线 装 置, 事 故 时 一 般 不 会 造 成 受 照 人 员 的 放 射 损 伤 本 项 目 设 1 座 10/0.4KV 变 电 站, 经 金 属 栅 网 及 变 电 站 墙 体 结 构 的 屏 蔽,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辐 射 影 响 (6) 环 境 风 险 本 项 目 不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1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污 染 事 件 ;2 次 氯 酸 钠 事 故 污 染 ;3 医 疗 固 体 废 弃 物 管 理 不 当 产 生 的 微 生 物 传 播 污 水 处 理 站 操 作 不 当 或 处 理 设 施 失 灵, 会 使 过 多 的 余 氯 大 肠 杆 菌 排 放 水 体, 造 成 排 放 到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废 水 的 处 理 效 果 不 达 标, 进 而 影 响 到 金 泽 污 水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厂 的 处 理 效 果 污 水 处 理 站 所 用 消 毒 剂 次 氯 酸 钠 具 有 毒 性, 吸 入 次 氯 酸 钠 气 雾 或 误 服 后 会 对 人 的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医 疗 固 体 废 弃 物 管 理 不 当 会 造 成 水 体 大 气 土 壤 等 的 环 境 污 染, 导 致 传 染 性 疾 病 的 流 行 针 对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项 目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主 要 是 :1 当 污 水 处 理 站 发 生 事 故 时 及 时 采 取 人 工 投 加 消 毒 剂 的 方 式 消 毒, 并 经 常 监 测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口 中 的 余 氯 和 大 肠 杆 菌 含 量 ;2 次 氯 酸 钠 运 输 和 贮 存 过 程 中 做 好 防 范 工 作 并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3 项 目 应 制 定 医 疗 废 物 在 收 集 运 输 贮 存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预 案, 并 报 送 市 环 保 部 门 备 案, 一 旦 医 疗 废 物 泄 漏, 应 在 第 一 时 间 及 时 采 取 医 疗 废 物 紧 急 安 全 处 置 措 施 项 目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可 最 大 程 度 地 降 低 事 故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 制 定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以 新 带 老 环 保 措 施 1 现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 淀 湖 路 10 号 ) 产 生 医 疗 废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原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西 岑 中 学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河 道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所 产 生 的 污 ( 废 ) 水 均 通 过 二 级 生 化 + 消 毒 预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即 解 决 现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含 致 病 菌 废 水 直 排 带 来 的 卫 生 风 险, 又 可 降 低 原 西 岑 中 学 污 水 直 排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2 现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 淀 湖 路 10 号 ) 内 仍 使 用 燃 煤 锅 炉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设 锅 炉 房, 热 水 由 集 中 式 电 热 水 器 提 供, 原 址 内 锅 炉 将 被 淘 汰, 削 减 了 二 氧 化 硫 PM 10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2)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规 模 100m 3 /d, 产 生 臭 气 量 较 少, 经 植 物 提 取 液 喷 淋 除 臭 后, 由 综 合 楼 楼 顶 排 放 项 目 除 臭 措 施 符 合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要 求 2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物 委 托 上 海 康 环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收 运 处 置 上 海 康 环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是 专 门 处 置 医 疗 废 物 的 企 业, 采 用 回 转 窑 焚 烧 二 燃 室 高 温 分 解 工 艺 进 行 处 置, 处 理 规 模 18250t/a 本 项 目 放 射 科 产 生 的 少 量 感 光 材 料 废 物 委 托 上 海 真 源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收 运 处 置 上 海 真 源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是 专 门 处 置 感 光 材 料 废 物 的 企 业, 采 用 化 学 方 法 进 行 处 置, 感 光 材 料 废 液 处 理 规 模 3000t/a, 废 相 片 处 理 规 模 800t/a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的 委 托 处 置 企 业 均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处 理 工 艺 可 靠, 本 项 目 危 废 不 会 影 响 其 正 常 运 行, 危 废 处 置 方 案 可 行 3 项 目 产 生 污 ( 废 ) 水 采 用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次 氯 酸 钠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尾 水 纳 管 排 入 金 泽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处 理 厂 金 泽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亦 相 互 连 通, 本 项 目 废 水 不 会 影 响 这 两 个 厂 污 水 正 常 处 理, 项 目 污 ( 废 ) 水 处 理 方 案 可 行 4 本 项 目 采 用 雨 水 分 流 体 制, 初 期 雨 水 经 收 集 后 进 入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后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附 近 雨 水 管 网 对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的 初 期 雨 水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可 防 止 初 期 雨 水 对 地 表 水 的 污 染, 对 周 边 环 境 不 产 生 污 染 危 害 (3) 风 险 控 制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报 告 书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及 应 急 预 案 章 节 提 出 的 要 求, 通 过 安 全 措 施 的 配 备 和 落 实, 最 大 可 能 地 降 低 事 故 风 险 性, 同 时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制 定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重 点 是 针 对 消 毒 剂 投 加 过 量 污 水 站 故 障 除 臭 系 统 故 障 可 能 产 生 的 污 水 废 气 环 境 影 响 制 定 完 善 的 预 防 及 应 对 措 施 (4)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 废 ) 水 液 纳 管 排 入 青 浦 区 金 泽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处 理 厂, 因 此 无 COD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8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及 阶 段 性 成 果 本 项 环 评 的 公 众 参 与 在 环 评 编 制 阶 段 和 环 评 结 论 反 馈 调 查 阶 段 主 要 通 过 网 上 公 示 现 场 调 查 等 形 式 开 展 共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120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共 101 份
根 据 统 计 结 果,62.3% 的 公 众 基 本 了 解 本 项 目,70.3%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一 般,34.7%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区 域 无 大 型 污 染 源,86.1% 的 公 众 认 为 随 着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青 浦 区 有 必 要 建 设 精 神 卫 生 方 面 专 科 医 院,50.5% 的 公 众 对 最 关 心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56.4%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没 有 影 响, 46.5%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有 效 61.4% 被 调 查 公 众 希 望 本 项 目 尽 早 实 施,33.6% 的 公 众 认 为 需 进 一 步 优 化 后 实 施, 有 5.0% 的 公 众 不 同 意 建 设 本 项 目 调 查 问 卷 中 公 众 提 出 的 主 要 建 议 和 要 求 有 : (1)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规 定, 加 强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改 善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2)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离 青 浦 城 区 较 远, 看 病 不 方 便 (3)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应 选 址 更 加 偏 僻 的 地 方, 远 离 居 民 区, 并 加 强 对 病 人 的 管 理 (4) 青 浦 区 不 需 要 建 设 精 神 卫 生 方 面 的 专 科 医 疗 机 构 环 评 单 位 在 公 众 参 与 阶 段 对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及 时 反 馈 给 了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项 目 设 计 中 落 实 公 众 的 合 理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将 采 取 严 格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加 强 环 保 管 理, 并 欢 迎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监 督 评 价 单 位 认 为 关 于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规 定 加 强 项 目 运 行 管 理 等 公 众 意 见 都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应 予 采 纳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是 青 浦 区 唯 一 一 所 收 治 精 神 性 疾 病 的 专 科 医 院, 项 目 选 址 周 边 居 民 稀 少, 因 此 对 反 对 青 浦 区 设 精 神 卫 生 方 面 的 专 科 医 疗 机 构 以 及 认 为 项 目 选 址 应 更 加 偏 远 的 意 见 不 予 采 纳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迁 建 改 造 项 目 是 服 务 于 青 浦 区 重 要 医 疗 保 障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以 新 带 老 解 决 现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和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西 岑 中 学 的 原 有 环 境 问 题 项 目 地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现 状 总 体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地 表 水 不 能 完 全 满 足 Ⅱ 类 水 功 能 的 质 量 要 求 项 目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恶 臭 污 ( 废 ) 水 噪 声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表 明, 项 目 污 水 站 排 放 的 恶 臭 气 体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不 会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 废 ) 水 经 二 级 生 化 + 消 毒 预 处 理 后, 达 标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金 泽 污 水 厂 和 西 岑 污 水 厂,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体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 设 备 噪 声 不 会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影 响 ;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废 物 分 别 交 由 具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专 业 公 司 处 置,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措 施 规 范 合 理,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环 评 报 告 书 就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程 设 计 和 进 一 步 加 强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的 建 议, 包 括 公 众 参 与 中 公 众 的 合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这 些 都 得 到 了 政 府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的 认 同 和 逐 步 落 实 综 上 所 述, 本 报 告 书 认 为, 青 浦 区 精 神 卫 生 中 心 迁 建 改 造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