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等 政 策 的 若 干 意 见 问 答 来 源 : 财 政 部 一 意 见 出 台 的 背 景 是 什 么? 重 要 意 义 是 什 么? 创 新 是 引 领 发 展 的 第 一 动 力, 科 技 创 新 在 全 面 创 新 中 具 有 引 领 作 用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高 度 重 视 科 技 创 新 党 的 十 八 大 作 出 了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的 决 策 部 署 党 的 十 八 届 五 中 全 会 强 调 创 新 是 引 领 发 展 的 第 一 动 力, 必 须 摆 在 国 家 发 展 全 局 的 核 心 位 置 今 年 5 月,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召 开 了 全 国 科 技 创 新 大 会, 吹 响 了 建 设 世 界 科 技 强 国 的 号 角 财 政 作 为 国 家 治 理 的 基 础 和 重 要 支 柱, 近 年 来, 按 照 中 央 部 署 要 求, 积 极 发 挥 职 能 作 用, 大 力 支 持 以 科 技 创 新 为 核 心 的 全 面 创 新 一 方 面, 加 大 财 政 科 技 投 入, 为 科 技 创 新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另 一 方 面, 始 终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致 力 于 建 立 健 全 既 遵 循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又 符 合 依 法 理 财 要 求 的 科 技 资 金 管 理 机 制 比 如, 在 深 化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改 革 方 面, 会 同 科 技 部 研 究 制 定 了 关 于 调 整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和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若 干 规 定 的 通 知 ( 财 教 2011 434 号 ), 报 请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于 改 进 加 强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和 资 金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 11 号 ),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管 理 改 革 措 施, 努 力 以 管 理 改 革 释 放 创 新 活 力 尽 管 如 此, 仍 有 一 些 高 校 院 所 和 科 研 人 员 改 革 获 得 感 不 够 强, 反 映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存 在 过 细 过 死 重 物 轻 人 等 问 题 这 些 问 题, 有 些 属 于 政 策 措 施 已 经 明 确, 需 要 落 实 细 化 和 加 强 宣 传 解 释 的 问 题 ; 有 些 属 于 在 项 目 和 资 金 管 理 上 需 要 进 一 步 研 究 改 进 和 完 善 的 问 题 ; 有 些 还 涉 及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体 制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等 深 层 次 体 制 机 制 问 题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创 新 形 成 充 满 活 力 的 科 技 管 理 和 运 行 机 制 的 要 求, 按 照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加 快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国 发 2014 11 号 文 件 有 关 要 求, 经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同 意, 中 办 国 办 联 合 印 发 了 意 见 意 见 旨 在 通 过 进 一 步 简 政 放 权 放 管 结 合 优 化 服 务 强 化 落 实, 改 革 和 创 新 科 研 经 费 使 用 和 管 理 方 式, 促 进 形 成 充 满 活 力 的 科 技 管 理 和 运 行 机 制, 更 好 地 激 发 广 大 科 研 人 员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意 见 的 出 台 是 落 实 全 国 科 技 创 新 大 会 精 神 的 重 要 举 措,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在 国 家 层 面, 意 见 通 过 深 化 改 革, 激 发 创 新 创 造 活 力, 为 加 快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建 设 世 界 科 技 强 国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在 科 技 层 面, 意 见 加 大 了 简 政 放 权 和 激 励 力 度, 为 科 研 人 员 潜 心 研 究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制 度 环 境, 有 利 于 多 出 成 果 多 出 人 才 在 财 政 层 面, 意 见 坚 持 放 管 服 结 合, 通 过 改 革 和 创 新 科 研 经 费 使 用 和 管 理 方 式, 更 好 地 适 应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和 特 点,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提 升 财 政 科 技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二 这 次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等 政 策, 坚 持 什 么 原 则? 意 见 聚 焦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和 科 研 人 员 关 心 的 突 出 问 题, 遵 循 四 个 坚 持 的 原 则, 着 力 激 发 创 新 创 造 活 力 一 是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以 调 动 科 研 人 员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为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强 化 激 励 机 制, 加 大 激 励 力 度, 激 发 创 新 创 造 活 力 二 是 坚 持 遵 循 规 律 按 照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和 财 政 预 算 管 理 要 求, 完 善 管 理 政 策, 优 化 管 理 流 程, 改 进 管 理 方 式, 适 应 科 研 活 动 实 际
需 要 三 是 坚 持 放 管 服 结 合 进 一 步 简 政 放 权, 扩 大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差 旅 会 议 基 本 建 设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采 购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权 限, 同 时 强 调 放 管 结 合 优 化 服 务,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寓 管 理 于 服 务 之 中, 为 科 研 人 员 潜 心 研 究 营 造 良 好 环 境 四 是 坚 持 政 策 落 实 落 地 细 化 实 化 政 策 规 定, 加 强 政 策 落 实 督 查, 打 通 政 策 执 行 中 的 堵 点, 增 强 科 研 人 员 改 革 的 成 就 感 和 获 得 感 三 意 见 在 扩 大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管 理 权 限 方 面 有 哪 些 亮 点? 意 见 主 要 有 四 大 亮 点 : 一 是 扩 大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权 限 主 要 包 括 : 项 目 预 算 调 剂 自 主 权, 劳 务 费 分 配 管 理 自 主 权, 间 接 费 使 用 管 理 自 主 权,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按 规 定 使 用 自 主 权 等 二 是 下 放 差 旅 会 议 管 理 权 限, 不 简 单 套 用 行 政 预 算 和 财 务 管 理 方 法 三 是 完 善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采 购 管 理 四 是 完 善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四 意 见 在 改 进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激 发 科 研 人 员 创 新 创 造 活 力 方 面 提 出 了 哪 些 措 施?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分 为 直 接 费 用 和 间 接 费 用, 直 接 费 用 一 般 包 括 设 备 费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劳 务 费 等 10 类 左 右 的 支 出 科 目 ; 间 接 费 用 主 要 用 于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成 本 耗 费 和 对 科 研 人 员 的 绩 效 激 励 这 次 意 见 提 出 的 各 项 措 施, 从 经 费 比 重 开 支 范 围 科 目 设 置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松 绑 + 激 励 的 措 施, 有 利 于 激 发 科 研 人 员 创 新 创 造 活 力 一 是 简 化 预 算 编 制 科 目, 下 放 调 剂 权 限 合 并 同 类 项, 将 直 接 费 用 中 会 议 费 差 旅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合 并 为 一 个 科 目, 合 并 后 的 总 费 用 如 果 不 超 过 直 接 费 用 的 10%, 就 不 用 提 供 预 算 测 算 依 据, 科 研 人 员 在 编 制 这 部 分 预 算 时 不 用 再 具 体 说 明 开 几 次 会 出 几 次 差 了 下 放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调 剂 权,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直 接 费 用 中 的 多 数 科 目 预 算 都 可 以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自 主 调 剂, 打 酱 油 的 钱 可 以 买 醋 二 是 提 高 间 接 费 用 比 重, 加 大 绩 效 激 励 力 度 间 接 费 用 占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的 比 例 上 限, 从 20%/13%/10% 提 高 到 20%/15%/13%( 上 述 比 例 分 别 对 应 500 万 元 以 下 500-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以 上 部 分 )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可 以 在 核 定 的 间 接 费 用 比 例 范 围 内 统 筹 安 排 绩 效 支 出, 并 与 科 研 人 员 在 项 目 工 作 中 的 实 际 贡 献 挂 钩, 以 加 大 对 科 研 人 员 激 励 力 度 三 是 明 确 劳 务 费 开 支 范 围 和 标 准 重 申 劳 务 费 不 设 比 例 限 制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的 研 究 生 博 士 后 访 问 学 者 以 及 项 目 聘 用 的 研 究 人 员 科 研 辅 助 人 员 等, 都 可 以 开 支 劳 务 费 项 目 聘 用 人 员 的 劳 务 费 开 支 标 准, 参 照 当 地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从 业 人 员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根 据 其 在 项 目 研 究 中 承 担 的 工 作 任 务 确 定, 既 有 效 解 决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评 审 中 预 设 比 例 的 问 题, 又 突 出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对 人 的 重 视 和 支 持 四 是 改 进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留 用 处 理 方 式 科 研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年 度 剩 余 资 金 可 以 结 转 下 年 继 续 使 用, 当 年 的 钱 花 不 完 不 用 收 回 项 目 完 成 任 务 目 标 并 通 过 验 收 后, 结 余 资 金 按 规 定 留 归 单 位 使 用, 在 2 年 内 可 以 统 筹 安 排 用 于 科 研 活 动 的 直 接 支 出 ;2 年 后 未 使 用 完 的, 按 规 定 收 回
五 是 自 主 规 范 管 理 横 向 经 费 以 市 场 委 托 方 式 取 得 的 横 向 经 费, 由 单 位 按 照 委 托 方 要 求 或 合 同 约 定 管 理 使 用, 有 效 解 决 一 些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横 向 经 费 纵 向 化 管 理 问 题 同 时, 为 了 防 止 设 账 外 账, 强 调 横 向 经 费 要 纳 入 单 位 财 务 统 一 管 理 五 我 国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与 美 国 等 国 家 相 比 比 例 偏 低, 是 何 原 因? 意 见 对 此 提 出 了 哪 些 改 进 措 施?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中 的 哪 些 项 目 可 以 设 立 间 接 费 用? 间 接 费 用 如 何 核 定? 从 美 国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等 情 况 来 看, 美 国 高 校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比 例 确 实 比 我 国 高, 这 主 要 在 于 我 国 和 美 国 预 算 拨 款 制 度 不 同 我 国 中 央 财 政 专 门 安 排 了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的 基 本 运 转 经 费, 还 设 立 了 改 善 教 学 科 研 条 件 的 专 项 资 金 等, 很 大 程 度 上 可 以 弥 补 单 位 开 展 科 研 活 动 的 成 本 耗 费 综 上 考 虑, 我 国 在 核 定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的 比 例 时, 没 有 像 美 国 等 国 家 那 样 高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间 接 成 本 补 偿 机 制, 意 见 结 合 我 国 实 际, 提 高 了 间 接 费 用 核 定 比 例 意 见 规 定, 中 央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中 实 行 公 开 竞 争 方 式 的 研 发 类 项 目, 均 要 设 立 间 接 费 用 间 接 费 用 占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的 比 例 上 限, 从 20%/13%/10% 提 高 到 20%/15%/13%( 上 述 比 例 分 别 对 应 500 万 元 以 下 500-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以 上 部 分 )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对 于 稳 定 支 持 的 科 研 项 目, 相 关 费 用 已 通 过 部 门 预 算 渠 道 安 排, 不 存 在 对 其 进 行 额 外 补 偿 的 问 题, 不 需 要 列 支 间 接 费 用 六 一 些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相 对 我 国 而 言, 美 国 等 国 家 科 研 项 目 中 人 员 费 比 例 较 高, 意 见 在 这 方 面 提 出 了 哪 些 改 进 措 施? 中 美 两 国 科 研 人 员 经 费 保 障 体 制 不 尽 相 同 美 国 研 究 型 大 学 对 于 科 研 人 员 每 年 发 放 9-10 个 月 的 工 资, 其 余 2 3 个 月 的 工 资 通 过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列 支, 但 科 研 人 员 从 大 学 领 取 的 工 资 加 上 从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中 领 取 的 薪 酬 不 能 超 过 其 12 个 月 工 资 总 和 我 国 高 校 院 所 对 在 编 在 职 科 研 人 员 每 年 发 放 12 个 月 工 资, 在 基 本 支 出 中 列 支, 给 予 稳 定 保 障, 而 不 是 只 拨 付 9 个 月 的 工 资 美 国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预 算 中 既 包 含 研 究 生 薪 酬, 又 包 含 研 究 生 学 费 减 免 等 对 这 部 分 支 出, 我 国 单 独 安 排 了 研 究 生 生 均 拨 款 奖 助 学 金 博 士 后 日 常 经 费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等 综 上, 我 国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中 人 员 费 所 占 比 重 不 宜 与 美 国 进 行 直 接 比 较 这 次 意 见 结 合 我 国 实 际,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对 科 研 人 员 的 激 励 力 度 一 是 对 于 研 究 生 博 士 后 访 问 学 者 以 及 项 目 聘 用 的 研 究 人 员 科 研 辅 助 人 员 等, 进 一 步 明 确 劳 务 费 开 支 范 围 和 标 准 二 是 对 于 在 职 在 编 的 科 研 人 员, 取 消 绩 效 支 出 比 例 限 制 ( 原 来 为 直 接 费 用 扣 除 设 备 购 置 费 后 的 5%),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可 以 在 核 定 的 间 接 费 用 比 例 范 围 内 统 筹 安 排, 并 与 科 研 人 员 在 项 目 工 作 中 的 实 际 贡 献 挂 钩,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的 激 励 引 导 作 用 进 一 步 增 强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从 国 外 有 关 情 况 和 我 国 薪 酬 制 度 看, 要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收 入 待 遇 偏 低 问 题, 关 键 在 于 完 善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加 快 推 进 中 央 级 事 业 单 位 绩 效 工 资 改 革 七 有 的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目 前 我 国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过 细, 意 见 在 预 算 编 制 方 面 简 化 了 哪 些 科 目?
科 研 项 目 编 制 预 算 是 国 际 通 行 做 法 科 研 活 动 具 有 灵 感 瞬 间 性 方 式 随 意 性 路 径 不 确 定 性 等 特 点, 但 主 要 技 术 路 线 大 体 的 工 作 量 应 事 先 心 中 有 数, 否 则 就 成 了 无 的 放 矢 鉴 于 科 研 活 动 自 身 规 律 及 其 不 确 定 性, 目 前 我 国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遵 循 适 中 原 则, 不 像 工 程 预 算 那 样 的 事 无 巨 细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预 算 编 制 过 细 问 题, 既 有 进 一 步 完 善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的 问 题, 也 有 执 行 不 到 位 的 问 题 比 如, 如 何 帮 助 科 研 人 员 更 好 地 编 制 预 算 ; 如 何 完 善 预 算 评 审 方 式, 防 止 评 审 环 节 随 意 设 门 槛, 倒 逼 科 研 人 员 把 预 算 往 细 里 编 等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意 见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简 化 预 算 编 制 将 直 接 费 用 中 会 议 费 差 旅 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合 并 为 一 个 科 目, 由 科 研 人 员 根 据 科 研 活 动 实 际 需 要 编 制 预 算 统 筹 安 排 使 用 同 时, 参 考 十 二 五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上 述 三 项 费 用 开 支 情 况, 规 定 了 该 科 目 如 不 超 过 直 接 费 用 的 10%, 就 无 需 提 供 预 算 测 算 依 据, 科 研 人 员 在 编 制 这 部 分 预 算 时 不 用 再 具 体 说 明 开 几 次 会 出 几 次 差 等 八 劳 务 费 预 算 如 何 编 制? 开 支 范 围 是 什 么? 目 前, 在 制 度 层 面, 劳 务 费 没 有 比 例 限 制 但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在 项 目 实 际 申 报 过 程 中, 劳 务 费 仍 存 在 隐 性 的 比 例 限 制 对 此, 我 们 已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加 大 宣 传 培 训 力 度, 并 要 求 相 关 评 审 机 构 进 一 步 规 范 评 审 工 作 针 对 这 一 问 题, 意 见 进 一 步 提 出 了 完 善 劳 务 费 管 理 的 措 施 一 是 重 申 劳 务 费 不 设 比 例 限 制 二 是 在 制 度 层 面 进 一 步 细 化 规 定 明 确 了 劳 务 费 开 支 范 围,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的 研 究 生 博 士 后 访 问 学 者 以 及 项 目 聘 用 人 员, 均 可 开 支 劳 务 费 ; 明 确 项 目 聘 用 人 员 的 劳 务 费 开 支 标 准, 参 照 当 地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人 员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以 及 在 项 目 研 究 中 承 担 的 工 作 任 务 确 定 ( 比 如, 北 京 地 区 可 达 12 万 元 / 年 ), 项 目 聘 用 人 员 的 社 会 保 险 补 助 纳 入 劳 务 费 科 目 列 支 三 是 要 求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尽 快 出 台 实 施 细 则, 为 预 算 编 制 评 审 财 务 验 收 等 提 供 操 作 规 范, 让 科 研 人 员 在 编 制 预 算 时 心 中 有 数, 也 防 止 评 审 验 收 环 节 设 定 劳 务 费 比 例, 确 保 政 策 在 执 行 中 不 走 样 不 变 形 九 项 目 预 算 是 否 可 以 调 剂? 是 否 需 要 报 批? 按 什 么 程 序 报 批?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直 接 费 用 中 的 材 料 费 测 试 化 验 加 工 费 燃 料 动 力 费 出 版 / 文 献 / 信 息 传 播 / 知 识 产 权 事 务 费 其 他 支 出 的 预 算, 可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自 行 调 剂 ; 会 议 费 / 差 旅 费 /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费 劳 务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和 设 备 费 支 出 预 算 可 以 调 减, 不 得 调 增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变 化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变 更 等 应 当 按 规 定 程 序 报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 单 位 ) 审 批 十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科 研 课 题 项 目 资 金 拨 付 存 在 时 间 滞 后 问 题, 意 见 在 这 方 面 提 出 了 哪 些 措 施? 从 申 请 项 目 到 经 费 下 达 涉 及 多 个 环 节 包 括 项 目 立 项 申 请 和 评 审 项 目 预 算 评 审 批 复 项 目 及 预 算 部 门 申 请 和 国 库 拨 付 经 费 等, 项 目 前 期 立 项 评 审 等 工 作 进 度 直 接 影 响 资 金 拨 付 时 间
针 对 项 目 立 项 滞 后 影 响 资 金 拨 付 时 间 这 一 问 题, 科 技 部 等 相 关 部 门 结 合 科 研 工 作 的 特 点, 已 调 整 了 工 作 机 制, 提 前 一 年 组 织 项 目 申 报 和 评 审, 年 初 即 可 确 定 项 目 预 算, 为 预 算 按 时 拨 付 奠 定 基 础 自 2009 年 起, 经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同 意, 在 人 大 正 式 批 复 预 算 前 可 以 预 拨 一 部 分 项 目 资 金, 并 据 此 建 立 了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年 初 预 拨 机 制, 规 定 第 一 季 度 可 按 二 上 预 算 数 的 1/4 拨 付 资 金 意 见 根 据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和 特 点, 继 续 实 行 部 门 预 算 批 复 前 项 目 资 金 预 拨 制 度, 保 证 科 研 人 员 及 时 使 用 项 目 资 金 十 一 科 研 项 目 结 转 结 余 如 何 使 用? 意 见 改 进 了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留 用 处 理 方 式 科 研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年 度 剩 余 资 金 可 以 结 转 下 年 继 续 使 用 项 目 完 成 任 务 目 标 并 通 过 验 收 后, 结 余 资 金 按 规 定 留 归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使 用, 在 2 年 内 可 统 筹 安 排 用 于 科 研 活 动 的 直 接 支 出 ;2 年 后 未 使 用 完 的, 按 规 定 收 回 十 二 各 单 位 横 向 经 费 如 何 管 理?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以 市 场 委 托 方 式 取 得 的 横 向 经 费, 按 照 委 托 方 要 求 或 合 同 约 定 管 理 使 用, 纳 入 单 位 财 务 统 一 管 理 横 向 经 费 管 理, 既 要 防 止 纵 向 化, 避 免 纵 横 不 分 ; 又 要 防 止 账 外 账, 确 保 规 范 安 全 有 效 十 三 为 适 应 教 学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意 见 在 完 善 差 旅 会 议 管 理 方 面 提 出 了 哪 些 改 进 措 施?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中 央 级 非 参 公 管 理 事 业 单 位 参 照 中 央 和 国 家 机 关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中 央 事 业 单 位 参 照 会 议 费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同 时 要 求 相 关 单 位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具 体 操 作 规 定 但 实 际 操 作 中, 一 些 单 位 存 在 没 有 制 定 具 体 操 作 规 定, 变 参 照 为 依 照 的 问 题 针 对 上 述 情 况, 意 见 遵 循 教 学 科 研 活 动 规 律, 完 善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差 旅 会 议 管 理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根 据 教 学 科 研 和 管 理 工 作 实 际 需 要, 按 照 实 事 求 是 精 简 高 效 厉 行 节 约 的 原 则, 自 行 制 定 具 体 管 理 规 定 一 是 差 旅 费 方 面, 合 理 确 定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等 级 和 住 宿 费 标 准 ; 对 于 难 以 取 得 住 宿 费 发 票 的,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在 确 保 真 实 性 的 前 提 下, 据 实 报 销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并 按 规 定 标 准 发 放 伙 食 补 助 费 和 市 内 交 通 费, 解 决 无 法 取 得 发 票 但 需 要 报 销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和 住 宿 费 等 问 题 二 是 会 议 费 方 面, 业 务 性 会 议 ( 如 学 术 会 议 研 讨 会 评 审 会 座 谈 会 答 辩 会 等 ) 的 次 数 天 数 人 数 以 及 会 议 费 开 支 范 围 标 准 等, 由 单 位 自 主 确 定 因 工 作 需 要, 邀 请 国 内 外 专 家 学 者 和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会 议, 对 确 需 负 担 的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国 际 旅 费, 可 在 会 议 费 等 费 用 中 列 支 十 四 会 议 地 点 可 以 由 单 位 自 主 确 定 吗? 按 照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 等 规 定, 会 议 召 开 场 所 实 行 政 府 采 购 定 点 管 理 未 纳 入 定 点 范 围, 价 格 低 于 会 议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的 单 位 内 部 会 议 室 礼 堂 宾 馆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可 优 先 作 为 本 单 位 或 本 系 统 会 议 场 所 十 五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是 否 使 用 公 务 卡 结 算?
推 行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公 务 卡 结 算, 是 规 范 科 研 活 动 支 付 业 务 减 少 现 金 结 算 强 化 资 金 安 全 增 强 透 明 度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的 重 要 举 措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应 按 照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关 于 中 央 财 政 科 研 项 目 使 用 公 务 卡 结 算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5 245 号 ) 规 定 执 行 十 六 是 否 仍 按 现 行 采 购 方 式 购 买 机 票? 意 见 出 台 后, 仍 要 根 据 财 政 部 外 交 部 关 于 印 发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财 行 2013 516 号 ) 财 政 部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关 于 加 强 公 务 机 票 购 买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4 33 号 ) 财 政 部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关 于 加 强 公 务 机 票 购 买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补 充 通 知 ( 财 库 2014 180 号 ) 及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国 内 出 差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购 买 机 票 时, 应 按 上 述 规 定 执 行 十 七 如 何 改 进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意 见 完 善 了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采 购 管 理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可 自 行 采 购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自 行 选 择 仪 器 设 备 评 审 专 家, 同 时 要 切 实 做 好 设 备 采 购 的 监 督 管 理 财 政 部 要 简 化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调 剂 和 变 更 政 府 采 购 方 式 审 批 流 程 对 进 口 仪 器 设 备 实 行 备 案 制 管 理, 并 继 续 落 实 进 口 科 研 教 学 用 品 免 税 政 策 十 八 意 见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简 政 放 权 的 措 施, 为 确 保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接 得 住, 管 得 好, 意 见 提 出 了 哪 些 加 强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的 措 施? 意 见 在 完 善 政 策 释 放 活 力 的 同 时, 强 调 要 依 法 理 财 规 范 管 理 一 方 面, 强 化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法 人 责 任, 规 范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认 真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权 责 一 致 的 要 求, 强 化 自 我 约 束 和 自 我 规 范, 制 定 内 部 管 理 办 法, 落 实 项 目 预 算 调 剂 间 接 费 用 统 筹 使 用 劳 务 费 分 配 管 理 结 余 资 金 使 用 等 管 理 权 限 同 时 要 加 强 预 算 审 核 把 关, 规 范 财 务 支 出 行 为, 完 善 内 部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强 化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评 价 ; 实 行 内 部 公 开 制 度, 主 动 公 开 项 目 预 算 预 算 调 剂 资 金 使 用 ( 重 点 是 间 接 费 用 外 拨 资 金 结 余 资 金 使 用 ) 研 究 成 果 等 情 况 另 一 方 面, 加 强 工 作 督 查 指 导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将 适 时 组 织 开 展 对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自 主 权 限 落 实 内 部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创 新 服 务 方 式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相 关 事 项 内 部 公 开 等 情 况 的 督 查, 对 督 查 情 况 以 适 当 方 式 进 行 通 报, 并 将 督 查 结 果 纳 入 信 用 管 理, 与 间 接 费 用 核 定 结 余 资 金 留 用 等 挂 钩 审 计 机 关 将 依 法 开 展 对 政 策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和 财 政 资 金 的 审 计 监 督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要 督 促 指 导 所 属 单 位 完 善 内 部 管 理, 确 保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落 到 实 处 十 九 针 对 当 前 单 位 和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检 查 评 审 过 多 问 题, 意 见 有 哪 些 改 进 措 施? 当 前, 各 部 门 按 照 自 身 管 理 职 责, 分 别 组 织 科 研 项 目 和 资 金 的 监 督 检 查, 对 规 范 科 研 经 费 使 用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但 也 出 现 了 检 查 过 多 过 频 检 查 结 果 共 享 不 够 等 现 象, 不 利 于 科 研 工 作 的 高 效 有 序 推 进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意 见 提 出 了 精 简 检 查 评 审 的 政 策 措 施 一 是 要 求 科 技 部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财 政 部 要 加 强 对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监 督 的 制 度 规 范 年 度 计 划 结 果 运 用 等 的 统 筹 协 调,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分 工 负 责 的 协 同 工 作 机 制 二 是 要 求 科 技 部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加 快 清 理 规 范 委
托 中 介 机 构 对 科 研 项 目 开 展 的 各 种 检 查 评 审, 加 强 对 前 期 已 经 开 展 相 关 检 查 结 果 的 使 用, 推 进 检 查 结 果 共 享, 减 少 检 查 数 量, 改 进 检 查 方 式, 避 免 重 复 检 查 多 头 检 查 过 度 检 查 二 十 针 对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报 销 手 续 繁 程 序 多 时 间 长 难 度 大 等 问 题, 意 见 提 出 了 哪 些 解 决 措 施? 报 销 环 节 反 映 的 问 题, 是 科 研 经 费 在 执 行 验 收 审 计 等 多 环 节 问 题 的 综 合 反 映, 涉 及 单 位 内 部 管 理 规 定 出 国 出 差 开 会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助 理 制 度 建 立 情 况 科 研 人 员 对 政 策 的 熟 悉 程 度 等 等 规 范 报 销 环 节 管 理 有 利 于 加 强 内 控 防 范 风 险 反 腐 倡 廉 ; 但 同 时, 高 校 院 所 也 应 当 改 进 管 理, 主 动 服 务, 寓 管 理 于 服 务 之 中, 切 实 减 轻 科 研 人 员 负 担 为 此, 意 见 提 出 : 一 是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建 立 健 全 科 研 财 务 助 理 制 度, 让 专 业 的 人 做 专 业 的 事, 把 科 研 人 员 从 繁 琐 的 事 务 中 解 放 出 来, 着 力 破 解 一 些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把 科 研 人 员 逼 成 会 计 的 问 题 二 是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充 分 运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提 高 科 研 管 理 效 率 和 便 利 化 程 度 三 是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制 定 符 合 科 研 实 际 需 要 的 内 部 报 销 规 定, 切 实 解 决 野 外 考 察 心 理 测 试 等 科 研 活 动 中 无 法 取 得 发 票 或 财 政 性 票 据, 以 及 邀 请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发 生 费 用 等 的 报 销 问 题,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科 研 人 员 二 十 一 为 什 么 设 立 科 研 财 务 助 理? 所 需 经 费 如 何 解 决? 为 解 决 科 研 人 员 反 映 的 科 研 经 费 报 销 手 续 繁 杂 程 序 较 多 时 间 过 长 把 科 研 人 员 逼 成 会 计 等 问 题, 意 见 要 求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建 立 健 全 科 研 财 务 助 理 制 度, 为 科 研 人 员 在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和 调 剂 经 费 支 出 财 务 决 算 和 验 收 等 方 面 提 供 专 业 化 服 务, 让 专 业 的 人 做 专 业 的 事, 把 科 研 人 员 从 繁 琐 的 事 务 中 解 放 出 来 聘 请 科 研 财 务 助 理 所 需 费 用 可 由 单 位 根 据 情 况 通 过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等 渠 道 解 决 对 于 项 目 层 面 聘 用 的 财 务 助 理, 所 需 费 用 可 通 过 劳 务 费 安 排 解 决 ; 对 于 单 位 统 一 聘 用 的 财 务 助 理, 所 需 费 用 可 通 过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单 位 日 常 运 转 经 费 等 渠 道 安 排 解 决 二 十 二 在 研 项 目 能 否 执 行 新 的 规 定? 为 做 好 政 策 衔 接, 对 于 国 家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在 研 项 目 适 用 新 政 策 的 问 题, 区 分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一 是 文 件 发 布 时, 项 目 执 行 期 已 结 束 进 入 结 题 验 收 环 节 的 项 目, 按 照 原 政 策 执 行, 不 作 调 整 二 是 尚 在 执 行 期 内 的 项 目,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统 筹 考 虑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并 与 科 研 人 员 充 分 协 商 后, 在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自 主 选 择 在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和 绩 效 支 出 安 排 预 算 科 目 调 剂 等 是 否 执 行 有 关 新 规 定 如 执 行 新 规 定, 需 履 行 单 位 内 部 有 关 调 整 审 批 程 序, 并 符 合 预 算 调 剂 的 有 关 规 定 特 别 是 对 于 原 未 设 立 间 接 费 用 的 在 研 项 目, 如 要 新 增 间 接 费 用, 承 担 单 位 要 在 逐 一 征 求 项 目 负 责 人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将 项 目 资 金 分 解 为 直 接 费 用 和 间 接 费 用 二 十 三 为 做 好 意 见 的 落 实, 相 关 部 门 还 将 出 台 哪 些 相 关 的 管 理 办 法? 为 确 保 政 策 措 施 落 地 见 效, 相 关 部 门 将 出 台 三 个 方 面 的 管 理 办 法 一 是 财 政 部 正 在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抓 紧 制 ( 修 ) 订 中 央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资 金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将 于 2016 年 年 底 前 出 台
二 是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将 于 2016 年 年 底 前 出 台 实 施 细 则, 为 预 算 编 制 评 审 财 务 验 收 等 提 供 操 作 规 范, 防 止 政 策 在 执 行 中 走 样 变 形 三 是 为 发 挥 政 策 协 同 效 应, 财 政 部 中 央 级 社 科 类 科 研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将 加 快 修 订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资 金 高 等 学 校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繁 荣 计 划 等 中 央 级 社 科 类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做 到 2016 年 新 立 项 项 目 按 新 规 定 执 行 二 十 四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需 要 制 定 哪 些 相 关 的 管 理 办 法? 中 央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要 在 9 月 1 日 前, 出 台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内 部 管 理 办 法, 其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工 作 指 导 和 统 筹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在 2016 年 年 底 前 完 成 以 下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的 制 ( 修 ) 订 工 作, 其 中 重 点 包 括 : 一 是 制 ( 修 ) 订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内 部 管 理 办 法, 对 科 研 项 目 预 算 调 剂 科 研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管 理 科 研 项 目 劳 务 费 使 用 和 发 放 科 研 项 目 结 余 资 金 管 理 等 做 出 细 化 规 定, 其 中 要 专 门 就 项 目 预 算 预 算 调 剂 资 金 使 用 ( 重 点 是 间 接 费 用 外 拨 资 金 结 余 资 金 使 用 ) 研 究 成 果 等 的 内 部 公 开 程 序 方 式 等 进 行 规 定 ; 二 是 制 定 完 善 内 部 报 销 管 理 规 定, 解 决 野 外 考 察 心 理 测 试 等 科 研 活 动 中 无 法 取 得 发 票 或 财 政 性 票 据, 以 及 邀 请 外 国 专 家 来 华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发 生 费 用 等 的 报 销 问 题 二 十 五 地 方 如 何 推 进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改 革 等 工 作? 各 地 区 要 参 照 意 见 精 神, 结 合 实 际, 加 快 推 进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改 革 等 各 项 工 作, 同 时 在 改 革 的 具 体 工 作 中, 要 注 意 协 同 推 进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与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改 革, 形 成 上 下 联 动 全 国 一 盘 棋 的 工 作 局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