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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是 大 学 生 培 养 过 程 中 最 后 一 个 教 学 环 节, 是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一 次 较 为 系 统 的 综 合 训 练 为 做 好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达 到 综 合 训 练 和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目 的,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一 目 的 与 要 求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基 本 教 学 目 的 是 培 养 学 生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提 高 分 析 与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应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培 养 学 生 的 能 力 : 1. 调 查 研 究 查 阅 获 取 分 析 综 合 文 献 资 料 的 能 力 2. 方 案 论 证 分 析 比 较 的 能 力 3. 设 计 计 算 绘 图 与 标 准 规 范 的 正 确 选 择 的 能 力 4. 本 专 业 常 用 手 段 设 备 的 应 用 及 相 关 实 验 数 据 的 获 取 及 分 析 处 理 能 力 5. 外 文 阅 读 能 力,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6. 撰 写 设 计 说 明 书 或 论 文 报 告 的 能 力 7. 语 言 表 达 思 辩 能 力, 阐 述 观 点 准 确 清 楚 回 答 问 题 的 能 力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要 按 照 各 专 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教 学 大 纲 要 求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时 间 按 培 养 计 划 执 行 提 倡 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开 始 时 间 提 前, 以 便 让 学 生 尽 早 介 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二 工 作 程 序 1. 确 定 题 目 及 指 导 教 师 每 年 11 月 份, 各 学 院 ( 系 ) 确 定 下 一 年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指 导 教 师 名 单,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下 一 年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题 目, 上 报 教 研 室 或 学 院 ( 系 ), 经 讨 论 审 定 后 确 定 符 合 条 件 的 题 目 题 目 确 定 后, 应 向 学 生 公 布, 各 学 院 ( 系 ) 可 采 取 学 生 自 选 与 分 配 相 结 合 方 法, 使 每 位 学 生 选 定 一 个 题 目 12 月 底, 各 学 院 ( 系 ) 填 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教 师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统 计 表,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指 导 教 师 按 要 求 填 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书, 经 教 研 室 主 任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 系 主 任 ) 审 查 签 字 后, 于 毕 业 设 计 前 一 学 期 期 末 下 达 学 生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动 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开 始 前, 各 学 院 ( 系 ) 必 须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动 员, 组 织 师 生 学 习 本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职 责 及 要 求 安 排 必 要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教 师 的 培 训 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专 题 讲 座 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按 照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规 定 的 要 求, 各 学 院 ( 系 ) 应 对 毕 业 生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资 格 审 查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规 定 ] 4.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进 行 过 程 中, 各 学 院 ( 系 ) 按 要 求 进 行 前 中 后 三 阶 段 检 查 学 校 不 定 期 组 织 抽 查 (1) 前 期 : 检 查 指 导 教 师 到 岗 情 况, 课 题 进 行 的 必 须 条 件 是 否 具 备, 安 排 是 否 合 理, 任 务 书 是 否 下 达 到 每 位 学 生 (2) 中 期 : 各 学 院 ( 系 ) 组 织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中 期 检 查, 着 重 检 查 学 风 工 作 进 度 教 师 指 导 情 况 及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并 采 取 必 要 有 效 的 措 施 解 决 存 在 的 问 题 各 学 院 ( 系 ) 向 教 务 处 上 报 中 期 检 查 情 况 总 结 (3) 后 期 : 检 查 答 辩 准 备 工 作 答 辩 前 各 专 业 着 重 对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根 据 任 务 书 及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检 查 学 生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5. 组 织 答 辩 及 成 绩 评 定 每 年 6 月 下 旬 安 排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答 辩 具 体 日 期 按 教 学 日 历 执 行 各 学 院 ( 系 ) 应 于 答 辩 前 两 周 上 报 本 学 院 ( 系 ) 答 辩 工 作 安 排 答 辩 委 员 会 名 单 及 答 辩 小 组 名 单, 并 在 各 学 院 ( 系 ) 公 布 答 辩 前 10 天, 学 生 上 交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材 料, 由 指 导 教 师 进 行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同 时 写 出 评 语, 交 评 阅 人 评 阅 评 阅 人 将 设 计 或 论 文 中 检 查 出 的 问 题 反 馈 给 学 生, 学 生 在 答 辩 前 3 天 时 间 进 行 整 理 修 改, 准 备 答 辩 答 辩 小 组 组 织 学 生 答 辩, 答 辩 结 束 后,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审 定 后 上 报 教 务 处, 经 教 务 处 审 核 后 方 可 公 布 6. 总 结 及 资 料 保 存 学 生 答 辩 结 束 后, 全 部 资 料 上 交 指 导 教 师 由 学 院 ( 系 ) 安 排 专 人 统 一 装 订 保 存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第 二 部 分 ] 答 辩 结 束 后 两 周 内, 各 学 院 ( 系 ) 上 报 本 届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总 结 报 告, 总 结 包 括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本 单 位 执 行 本 管 理 办 法 情 况 及 对 指 导 条 件 的 意 见 及 建 议, 提 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的 做 法,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改 进 措 施 等

每 年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结 束 后, 学 校 组 织 专 家 对 本 届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进 行 抽 样 分 析 检 查, 并 评 选 全 校 本 届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摘 要 编 辑 成 册 因 教 学 改 革 和 培 养 计 划 变 更 而 使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提 前 进 行 的, 按 上 述 程 序 整 体 前 移 三 选 题 及 任 务 书 下 达 要 求 1.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应 一 人 一 题 由 几 名 学 生 共 同 参 加 的 题 目, 必 须 明 确 每 名 学 生 应 独 立 完 成 的 任 务, 并 在 题 目 上 加 以 区 别, 以 保 证 每 名 学 生 都 受 到 较 全 面 的 训 练, 具 有 各 自 的 特 点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的 选 择 原 则 : (1) 符 合 专 业 或 大 类 培 养 目 标 满 足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使 学 生 得 到 比 较 全 面 的 训 练 工 科 学 生 要 尽 可 能 进 行 有 工 程 背 景 的 毕 业 设 计 (2) 应 尽 可 能 结 合 生 产 科 研 和 实 验 室 建 设 的 实 际 任 务, 促 进 教 学 科 研 和 生 产, 鼓 励 跨 学 院 ( 系 ) 组 织 选 题 有 工 程 实 际 背 景 的 题 目 不 少 于 85% (3) 应 有 一 定 的 深 度 与 宽 度, 工 作 量 饱 满, 使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经 过 努 力 能 按 时 完 成, 有 适 当 的 阶 段 性 成 果 (4) 多 年 重 复 做 的 课 题 须 做 一 些 改 动, 使 内 容 与 上 一 年 度 的 有 所 区 别 (5) 应 贯 彻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使 学 生 在 原 有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上 有 较 大 提 高, 并 鼓 励 学 生 有 所 创 造 (6) 鼓 励 学 生 与 用 人 单 位 联 系, 直 接 承 担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实 际 工 程 和 研 究 课 题 (7) 下 列 课 题 不 宜 安 排 学 生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1 偏 离 本 专 业 所 学 基 本 知 识 2 范 围 过 专 过 窄, 达 不 到 全 面 训 练 目 的 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期 间 难 以 完 成 或 不 能 取 得 阶 段 结 果 3. 下 达 任 务 书 工 作 程 序 (1)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题 目, 并 陈 述 题 目 来 源 目 的 要 求 主 要 内 容 难 易 程 度 工 作 量 大 小 及 所 具 备 的 条 件 等, 报 教 研 室 或 学 院 ( 系 ) (2) 经 教 研 室 或 学 院 ( 系 ) 讨 论 审 定, 确 定 合 适 的 题 目 (3) 指 导 教 师 认 真 填 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书

(4) 任 务 书 经 教 研 室 主 任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 系 主 任 ) 审 查 签 字 后 下 发 给 学 生 (5) 任 务 书 一 经 审 定, 不 得 随 意 更 改, 如 因 特 殊 情 况 确 需 变 更, 须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说 明 变 更 原 因, 经 教 研 室 同 意,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 系 主 任 ) 批 准,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四 指 导 教 师 1.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1) 指 导 教 师 由 讲 师 助 研 或 工 程 师 职 称 及 以 上 有 经 验 的 人 员 担 任, 经 过 培 训 考 核 取 得 资 格 认 证, 方 可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2) 首 次 参 加 指 导 工 作 的 指 导 教 师, 学 院 ( 系 ) 应 安 排 副 高 职 称 以 上 有 经 验 的 指 导 教 师 对 其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3) 助 教 助 工 不 能 单 独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学 院 ( 系 ) 可 有 计 划 地 安 排 他 们 协 助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4) 指 导 教 师 由 教 研 室 安 排, 经 主 管 院 长 ( 系 主 任 ) 审 查,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5) 在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时,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本 科 生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办 法 ] 2. 指 导 教 师 职 责 (1) 为 确 保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质 量, 每 名 指 导 教 师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人 数 不 超 过 8 人 有 其 它 教 学 任 务 的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数 还 应 相 应 减 少 一 名 教 师 指 导 5 至 8 名 学 生, 须 有 助 教 和 研 究 生 协 助 指 导 (2) 指 导 教 师 应 为 人 师 表 教 书 育 人, 同 时 对 学 生 严 格 要 求 应 坚 持 把 培 养 学 生 放 在 第 一 位, 避 免 出 现 重 使 用 轻 培 养 的 现 象 (3) 指 导 教 师 应 重 视 和 加 强 学 生 创 新 意 识 和 创 造 性 思 维 能 力 的 培 养 ; 重 视 学 生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分 析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的 培 养 (4) 毕 业 设 计 期 间, 严 格 控 制 指 导 教 师 的 出 差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必 须 出 差 时, 出 差 时 间 在 2 周 以 内 的 需 经 主 管 院 长 ( 系 主 任 ) 批 准, 超 过 2 周 需 报 教 务 处 审 批, 并 事 先 向 学 生 布 置 好 任 务, 同 时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指 导 3. 指 导 教 师 具 体 工 作 (1) 按 规 定 选 择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上 报 待 批 (2) 经 学 院 ( 系 ) 审 查 通 过 后, 指 导 教 师 按 要 求 认 真 填 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书 交 教 研 室 和 学 院 ( 系 ) 主 任 签 字 后 下 发 给 学 生

(3) 审 定 学 生 拟 定 的 设 计 方 案, 定 期 检 查 学 生 的 工 作 进 度 和 质 量 (4) 按 时 进 行 答 疑 与 指 导 教 师 对 每 位 学 生 的 指 导 时 间 平 均 每 周 不 少 于 1 小 时 (5) 批 改 学 生 译 文 及 外 文 内 容 摘 要 (6) 指 导 学 生 正 确 撰 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7) 答 辩 前, 按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检 查 学 生 完 成 任 务 情 况, 对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同 时 整 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电 子 材 料 根 据 学 生 的 工 作 态 度 工 作 能 力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写 出 不 少 于 100 字 的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8) 经 评 阅 人 评 阅 后, 由 指 导 教 师 将 全 部 材 料 反 馈 学 生, 同 时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前 准 备 (9) 学 生 答 辩 结 束 后, 收 齐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资 料 成 果, 并 在 资 料 袋 上 列 出 清 单, 交 学 院 ( 系 ) 统 一 保 存 五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1. 努 力 学 习 勤 于 实 践 勇 于 创 新,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任 务 2. 尊 敬 师 长 团 结 互 助, 虚 心 接 受 教 师 及 有 关 人 员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定 期 向 教 师 汇 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进 度 3. 遵 守 纪 律, 保 证 出 勤, 因 事 因 病 离 岗, 应 事 先 向 导 师 请 假, 否 则 作 为 缺 席 处 理 凡 随 机 抽 查 三 次 不 到, 评 分 降 低 10 分 累 计 缺 席 时 间 达 到 或 超 过 全 过 程 的 1/4 者, 取 消 答 辩 资 格, 成 绩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独 立 完 成 规 定 的 工 作 任 务, 不 弄 虚 作 假, 不 抄 袭 和 拷 贝 别 人 的 工 作 内 容 否 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4.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必 须 符 合 规 范 化 要 求, 否 则 不 能 取 得 参 加 答 辩 的 资 格 5.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果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电 子 文 档 及 其 它 资 料 应 于 答 辩 结 束 后 交 指 导 教 师 收 存, 学 生 不 得 擅 自 带 离 学 校 经 指 导 教 师 推 荐 可 作 为 论 文 发 表 6. 实 验 时, 爱 护 仪 器 设 备, 节 约 材 料,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及 实 验 室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7. 定 期 打 扫 卫 生, 保 持 良 好 的 学 习 和 工 作 环 境 六 答 辩 要 求 1. 学 生 在 完 成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后, 必 须 进 行 答 辩 通 过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后 的 学 生 方 可 参 加 答 辩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第 一 部 分 ]

2. 答 辩 前, 各 学 院 ( 系 ) 成 立 答 辩 委 员 会, 下 设 若 干 答 辩 小 组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主 管 教 学 工 作 院 长 ( 系 主 任 )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成 员 及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组 成 答 辩 小 组 人 数 不 少 于 4 人 成 员 可 以 是 本 专 业 或 本 学 院 ( 系 ) 教 师, 也 可 以 是 其 他 学 院 ( 系 ) 教 师 或 校 外 相 当 职 称 的 人 员 3. 答 辩 前, 学 生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材 料 应 由 评 阅 人 详 细 评 阅 评 阅 人 应 是 答 辩 小 组 中 具 有 指 导 资 格 的 教 师, 学 生 的 指 导 教 师 不 担 任 其 评 阅 人 评 阅 人 应 写 出 不 少 于 100 字 的 评 阅 意 见, 并 根 据 题 目 涉 及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以 有 关 基 本 概 念 基 本 理 论 为 主, 准 备 好 不 同 难 度 的 问 题, 拟 在 答 辩 中 提 问 选 用 4. 每 位 学 生 答 辩 时 间 为 : 学 生 自 述 15~20 分 钟,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提 问 10~15 分 钟 自 述 主 要 包 括 : 题 目 的 来 源 要 求 设 计 ( 论 文 ) 主 要 特 点 分 析 和 计 算 的 主 要 依 据 与 结 论 设 计 中 的 体 会 及 改 进 意 见 5. 答 辩 以 公 开 方 式 进 行, 其 他 有 关 人 员 可 以 参 加 旁 听 6. 对 优 秀 和 成 绩 较 差 及 有 异 议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各 学 院 ( 系 ) 答 辩 委 员 会 可 酌 情 组 织 二 次 答 辩 7. 答 辩 结 束 后, 答 辩 小 组 应 为 每 位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写 出 不 少 于 100 字 的 评 语, 并 给 出 成 绩, 交 答 辩 委 员 会 审 核 七 成 绩 评 定 办 法 1.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评 定 以 学 生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业 务 水 平 工 作 态 度 设 计 报 告 ( 论 文 ) 和 图 纸 实 物 质 量 外 文 翻 译 以 及 答 辩 情 况 为 依 据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采 用 百 分 制 成 绩 评 定 采 用 三 项 评 分 制, 即 由 指 导 教 师 评 阅 人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分 别 评 定 成 绩, 参 照 4:3:3 的 比 例 确 定 3. 成 绩 评 定 必 须 坚 持 标 准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评 分 标 准 ], 从 严 要 求, 成 绩 在 90 分 以 上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总 数 的 20%,80 分 以 上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总 数 的 60%,70 分 以 下 须 有 10% 的 比 例 校 优 良 学 风 标 兵 班 和 省 三 好 班 级 学 生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中 80 分 以 上 比 例 可 提 高 5% 4.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审 定, 主 管 院 长 ( 系 主 任 ) 批 准, 报 教 务 处 审 核 后 公 布 八 组 织 管 理 职 责 1. 全 校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在 主 管 校 长 统 一 领 导 下 进 行,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层 层 负 责 的 办 法 2. 校 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1) 根 据 培 养 计 划, 组 织 各 学 院 ( 系 ) 作 好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各 阶 段 工 作, 不 断 完 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的 管 理 制 度 (2) 汇 总 各 学 院 ( 系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指 导 教 师 安 排 情 况 表 组 织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各 阶 段 工 作 进 展 和 质 量 情 况, 向 各 学 院 ( 系 ) 通 报 检 查 情 况 (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结 束 后, 组 织 专 家 抽 样 分 析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做 好 工 作 总 结 组 织 经 验 交 流 (4) 组 织 评 选 校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编 印 校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摘 要 汇 编 3. 学 院 ( 系 ) 工 作 职 责 (1) 确 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教 师, 布 置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任 务,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动 员 (2) 组 织 审 查 全 学 院 ( 系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和 任 务 书 (3) 定 期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协 调 处 理 本 学 院 ( 系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4) 成 立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织 审 查 复 查 学 生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评 定 情 况 (5) 评 选 本 学 院 ( 系 )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并 负 责 向 学 校 推 荐 (6) 作 好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书 面 总 结 报 告, 并 报 教 务 处 (7) 安 排 专 人 负 责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编 号 及 存 档 工 作 4. 教 研 室 工 作 职 责 (1) 审 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安 排 指 导 教 师 (2) 审 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书 并 签 字 (3) 做 好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前 期 中 期 和 后 期 的 工 作 检 查, 及 时 确 定 和 处 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中 的 教 学 和 其 它 有 关 问 题 (4) 成 立 答 辩 小 组, 组 织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答 辩 和 成 绩 评 定 工 作 (5) 做 好 本 专 业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评 选 及 推 荐 工 作 (6)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总 结 九 其 他

1. 经 费 教 务 处 根 据 学 校 每 年 所 拨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费 用, 按 学 生 规 模 划 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经 费, 纳 入 教 学 业 务 费, 由 各 学 院 ( 系 )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 系 主 任 ) 负 责 管 理 使 用 毕 业 设 计 经 费 使 用 范 围 包 括 : 资 料 购 买 费, 材 料 消 耗 费, 调 研 差 旅 费, 外 请 人 员 讲 课 指 导 费 学 生 论 文 打 字 复 印 费 补 充 上 机 费 等 文 具 图 纸 学 生 自 备 2. 图 书 资 料 各 学 院 ( 系 ) 要 注 意 收 集 专 用 设 计 资 料, 妥 善 保 管 3. 上 机 和 实 验 学 校 根 据 需 要 和 现 有 条 件 为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学 生 提 供 一 定 数 量 免 费 上 机 机 时, 不 足 部 分 学 生 自 费 上 机 计 算 机 出 图 由 学 生 自 费, 学 校 对 出 图 价 格 实 行 限 价 管 理 凡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需 要 实 验 的, 实 验 室 应 无 偿 提 供 条 件,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实 验 的 实 验 室 人 员 按 正 常 实 验 计 算 工 作 量, 实 验 消 耗 应 由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经 费 支 出, 不 足 时 可 用 实 验 费 适 当 补 充 结 合 指 导 教 师 科 研 课 题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实 验 应 由 科 研 经 费 适 当 补 贴 本 管 理 办 法 自 2007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附 :1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规 定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评 分 标 准 4 学 生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办 法 5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文 本 格 式 要 求 ( 参 见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本 科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模 板 ) 二 七 年 八 月 修 订 附 件 1: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规 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是 大 学 生 培 养 计 划 中 一 项 重 要 的 综 合 教 学 环 节, 为 提 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加 强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环 节 的 管 理,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1.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分 为 前 期 准 备 和 后 期 集 中 进 行 二 个 阶 段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是 指 学 生 参 加 后 期 集 中 进 行 阶 段 资 格 的 审 查 2. 每 年 3 月 和 9 月 办 理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3. 学 生 可 提 前 或 延 后 一 学 期 参 加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提 前 或 延 后 一 学 期 参 加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在 每 年 9 月 份 进 行 4. 学 生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方 可 参 加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1) 学 生 修 完 专 业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全 部 课 程 ( 除 毕 业 设 计 外 ), 并 全 部 获 得 学 分 (2) 学 生 修 完 专 业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绝 大 部 分 课 程, 未 取 得 学 分 少 于 8 学 分 ( 含 8 学 分 ), 同 时 只 有 1 门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未 取 得 学 分 5. 提 前 一 学 期 以 上 修 完 专 业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全 部 课 程 或 绝 大 部 分 课 程 的 学 生 可 向 学 院 ( 系 ) 提 出 提 前 参 加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同 第 4 条 6. 没 有 获 得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资 格 的 学 生, 需 延 长 修 业 年 限, 重 修 未 获 学 分 的 课 程, 重 新 参 加 毕 业 设 计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同 第 4 条 7.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不 合 格 者, 建 议 延 后 一 学 期 重 修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合 格 但 尚 有 课 程 未 获 学 分, 建 议 延 长 修 业 年 限, 重 修 相 应 课 程 8.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由 各 学 院 ( 系 ) 自 定,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4 门 课 程, 应 于 第 6 学 期 初 向 学 生 公 布 9. 毕 业 设 计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由 各 学 院 ( 系 ) 组 织 实 施 审 查 工 作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将 学 生 名 单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教 务 处 根 据 名 单 复 查 附 件 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规 范 化 要 求

第 一 部 分 学 生 应 遵 守 的 规 范 要 求 一 设 计 说 明 书 ( 论 文 ) 1. 毕 业 设 计 说 明 书 ( 论 文 ) 应 独 立 装 订 成 册, 内 容 包 括 : (1) 封 面 ( 题 目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姓 名 等 ) (2) 中 外 文 内 容 摘 要 (3) 正 文 目 录 ( 含 页 码 ) (4) 正 文 ( 说 明 书 文 献 综 述 研 究 内 容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结 论 图 纸 等 ) (5) 参 考 文 献 或 资 料 (6) 附 录 或 后 记 2. 中 外 文 内 容 摘 要 是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内 容 不 加 注 释 和 评 论 的 简 短 陈 述, 具 有 独 立 性 和 自 含 性 包 括 : 研 究 工 作 的 目 的 主 要 设 计 实 验 方 法, 本 人 主 要 完 成 的 成 果 要 求 400 汉 字 左 右, 并 译 成 外 文 3. 毕 业 设 计 说 明 书 字 数 不 少 于 1.5 万 字 ( 图 表 算 字 ); 论 文 字 数 不 少 于 2 万 字 经 管 文 法 类 须 有 文 献 综 述, 文 献 综 述 单 独 成 章, 不 少 于 3 千 字, 调 研 报 告 各 学 院 ( 系 )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具 体 要 求 4. 纸 张 要 求 : 毕 业 设 计 说 明 书 ( 论 文 ) 应 用 标 准 A4 纸 单 面 打 字 成 文 5. 文 字 要 求 : 表 达 准 确, 文 笔 流 畅, 无 错 别 字 6. 图 纸 要 求 : 毕 业 设 计 图 纸 应 使 用 计 算 机 绘 制 图 纸 尺 寸 标 注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图 纸 应 按 规 范 叠 好 7. 曲 线 图 表 要 求 : 所 有 曲 线 图 表 流 程 图 程 序 框 图 示 意 图 等 不 得 徒 手 画, 必 须 按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或 工 程 要 求 绘 制 8. 参 考 文 献 资 料 要 求 : 参 考 文 献 总 数 论 文 类 不 少 于 10 篇, 须 有 期 刊 设 计 类 不 少 于 6 篇, 且 都 须 有 外 文 参 考 文 献 文 献 应 按 附 件 5 的 要 求 列 出 二 外 文 翻 译 1. 每 名 学 生 在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期 间, 应 完 成 不 少 于 2 万 印 刷 符 的 外 文 翻 译, 译 文 不 少 于 5 千 汉 字 2. 译 文 内 容 必 须 与 题 目 ( 或 专 业 内 容 ) 有 关, 且 是 正 式 出 版 日 期 为 近 5 年 内 的 外 文 期 刊 ( 外 文 期 刊 不 应 是 国 内 出 版 的 外 文 杂 志 ), 由 指 导 教 师 在 下 达 任 务 书 时 指 定

3. 外 文 原 文 复 印 成 标 准 A4 纸 大 小 译 文 用 标 准 A4 纸 打 字 成 文 4. 译 文 应 于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中 期 即 5 月 中 旬 前 完 成, 交 指 导 教 师 批 改 5. 将 原 文 同 译 文 统 一 印 成 A4 纸 规 格 装 订 于 论 文 之 后, 译 文 的 基 本 格 式 与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文 本 格 式 相 同, 要 求 有 页 眉 页 脚 等 原 文 在 前, 译 文 在 后 三 形 式 审 查 答 辩 前 十 天, 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上 述 两 份 材 料 统 一 上 交 指 导 教 师,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形 式 审 查 不 合 格 者, 不 能 参 加 答 辩 对 于 在 校 外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学 生, 其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形 式 审 查 一 律 回 校 内 进 行 四 准 备 答 辩 答 辩 前 三 天, 指 导 教 师 应 返 回 学 生 全 部 材 料, 学 生 根 据 指 导 教 师 及 评 阅 人 指 出 的 问 题, 进 行 最 后 修 改 及 整 理 材 料, 准 备 答 辩 五 材 料 提 交 答 辩 结 束 后, 将 全 部 材 料 ( 包 括 图 纸 软 盘 ) 统 一 交 指 导 教 师 第 二 部 分 学 院 ( 系 ) 装 订 规 范 化 要 求 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按 如 下 顺 序 整 理 装 订 1. 学 校 统 一 规 格 的 封 面 格 式 2.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书 ( 含 任 务 要 求 过 程 检 查 记 录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评 阅 人 评 语 答 辩 委 员 会 意 见 及 成 绩 ) 3.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内 容 (1) 毕 业 设 计 说 明 书 或 论 文 (2) 全 部 图 纸 或 调 研 报 告 4. 外 文 翻 译 原 文 译 文 二 基 本 要 求 1. 完 整 准 确 填 写 硬 本 夹 封 面 上 各 个 项 目

2. 检 查 三 项 评 价 表, 指 导 教 师 评 阅 人 答 辩 委 员 会 评 价 表 及 评 语, 每 份 评 语 字 数 不 少 于 100 字 答 辩 委 员 会 意 见 上 必 须 标 明 学 生 最 终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成 绩 任 务 书 上 所 有 内 容 要 填 写 完 整 正 确 三 装 订 及 保 存 1. 学 生 答 辩 结 束 后, 经 学 院 ( 系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形 式 审 查 小 组 检 查 合 格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及 全 部 相 关 需 装 订 的 资 料, 由 学 院 ( 系 ) 自 行 安 排 专 人 按 统 一 要 求 负 责 装 订 成 册, 同 时 做 好 案 卷 编 号 登 记 2.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资 料 实 物 由 学 院 ( 系 ) 自 行 安 排 妥 善 保 存, 保 存 期 为 三 年 被 评 为 校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设 计 ( 论 文 ) 全 部 资 料 送 图 书 馆 长 期 保 存 附 件 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评 分 标 准 1.90~100 分 按 期 圆 满 完 成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任 务 ; 能 熟 练 地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立 论 正 确, 计 算 分 析 实 验 正 确 严 密, 结 论 合 理 ;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较 强, 科 学 作 风 严 谨 ; 设 计 ( 论 文 ) 有 自 己 独 到 见 解, 水 平 较 高 说 明 书 条 理 清 楚, 论 述 充 分, 文 字 通 顺, 符 合 技 术 用 语 要 求, 符 号 统 一, 编 号 齐 全, 书 写 工 整 设 计 图 纸 完 备 整 洁 正 确 答 辩 时, 思 路 清 晰, 论 点 正 确, 回 答 问 题 有 理 论 根 据, 基 本 要 领 清 楚, 对 主 要 问 题 回 答 正 确 深 入 2.80~89 分 按 期 圆 满 完 成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任 务 ; 能 较 好 地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立 论 正 确, 计 算 分 析 实 验 正 确, 结 论 合 理 ; 有 一 定 的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科 学 作 风 良 好 ; 设 计 ( 论 文 ) 有 一 定 的 水 平 说 明 书 条 理 清 楚, 论 述 正 确, 文 字 通 顺, 符 合 技 术 用 语 要 求, 书 写 工 整 图 纸 完 备 整 洁 正 确 答 辩 时, 思 路 清 晰, 论 点 基 本 正 确, 能 正 确 地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3.70~79 分

按 期 圆 满 完 成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任 务 ; 在 运 用 所 学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上 基 本 正 确, 但 在 非 主 要 内 容 上 有 欠 缺 和 不 足 ; 立 论 正 确, 计 算 分 析 实 验 基 本 正 确 ; 有 一 定 的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设 计 ( 论 文 ) 水 平 一 般 说 明 书 文 理 通 顺, 但 论 述 有 个 别 错 误 ( 或 表 达 不 清 楚 ), 书 写 不 够 工 整 图 纸 完 备, 基 本 正 确, 但 质 量 一 般 或 有 小 的 缺 陷 答 辩 时, 对 主 要 问 题 的 回 答 基 本 正 确, 但 分 析 不 够 深 入 4.60~69 分 在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帮 助 下, 能 按 期 完 成 任 务 ;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较 差 且 有 一 些 小 的 疏 忽 和 遗 漏 ; 在 运 用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中, 没 有 大 的 原 则 性 错 误 ; 论 点 论 据 基 本 成 立, 计 算 分 析 实 验 基 本 正 确 设 计 ( 论 文 ) 达 到 基 本 要 求 说 明 书 文 理 通 顺, 但 论 述 不 够 恰 当 和 清 晰, 文 字 符 号 方 面 问 题 较 多 图 纸 质 量 不 高, 工 作 不 够 认 真, 有 个 别 明 显 错 误 答 辩 时, 主 要 问 题 能 答 出, 或 经 启 发 后 才 能 答 出, 回 答 问 题 较 肤 浅 5.60 分 以 下 未 按 期 完 成 任 务 书 规 定 的 任 务 ; 或 基 本 概 念 和 基 本 技 能 未 曾 掌 握, 在 运 用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中 出 现 不 应 有 的 原 则 错 误 ; 在 整 个 方 案 论 证 分 析 实 验 等 工 作 中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差, 设 计 ( 论 文 ) 未 曾 达 到 最 基 本 要 求 说 明 书 文 理 不 通, 质 量 很 差 图 纸 不 全, 或 有 原 则 性 错 误 答 辩 时, 阐 述 不 清 设 计 ( 论 文 ) 的 主 要 内 容, 基 本 概 念 糊 涂, 对 主 要 问 题 回 答 有 错 误, 或 回 答 不 出 附 件 4: 学 生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办 法 为 了 加 强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我 校 本 科 生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保 证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一 资 格 条 件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方 可 申 请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1. 学 生 必 须 已 取 得 除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以 外 专 业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全 部 学 分 ; 2. 学 生 已 经 获 得 免 试 推 荐 外 校 研 究 生 资 格, 或 学 生 已 经 同 校 外 单 位 签 署 工 作 协 议, 或 学 院 ( 系 ) 已 经 同 校 外 单 位 签 署 了 联 合 指 导 协 议 ; 3. 校 外 指 导 单 位 必 须 具 有 指 导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人 员 和 工 作 条 件 二 基 本 程 序 1. 由 学 生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 2. 学 生 提 供 校 外 单 位 同 意 接 受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邀 请 函 ; 3. 由 学 院 ( 系 ) 与 指 导 单 位 签 署 指 导 协 议 和 安 全 协 议 ; 4. 由 学 生 与 学 院 ( 系 ) 签 署 安 全 协 议 ; 5. 按 照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填 写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书, 并 经 本 校 配 备 的 指 导 教 师 审 核 同 意 ; 6. 经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 系 )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 系 主 任 ) 同 意, 报 教 务 处 审 批 ; 7. 教 务 处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三 其 它 规 定 1. 各 学 院 ( 系 ) 应 严 格 控 制 到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人 数, 总 数 一 般 不 超 过 毕 业 生 总 数 的 20%; 2. 校 外 指 导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大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选 题 选 派 指 导 人 员 和 检 查 指 导 学 生 学 生 返 校 时, 应 有 校 外 指 导 人 员 的 书 面 指 导 和 鉴 定 意 见 ; 3. 学 校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经 费 按 照 学 生 数 划 拨 到 各 学 院 ( 系 ), 在 校 外 单 位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学 校 不 再 另 拨 经 费, 在 校 外 单 位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期 间 所 需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各 学 院 ( 系 ) 学 生 本 人 同 校 外 单 位 协 商 解 决 ; 4. 学 院 ( 系 ) 必 须 给 在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学 生 配 备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教 师 的 工 作 量 按 照 指 导 正 常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50% 计 算, 校 内 外 指 导 教 师 酬 金 分 配 比 例 由 学 院 ( 系 ) 自 行 决 定 ; 5. 学 生 应 同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保 持 联 系, 按 时 汇 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进 展 情 况 ; 6. 学 生 必 须 在 答 辩 前 10 天 回 到 学 校,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答 辩 及 成 绩 评 定 在 学 校 进 行 ; 7. 学 生 离 校 期 间 的 安 全 由 学 生 本 人 和 指 导 单 位 负 责, 学 校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