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2015) 宁 环 监 ( 验 ) 字 第 (081) 号 项 目 名 称 :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2015 年 7 月 1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承 担 单 位 :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站 长 : 王 合 生 总 工 程 师 : 杨 丽 莉 项 目 负 责 人 : 章 弼 报 告 编 写 人 : 复 核 : 审 核 : 签 发 : 签 发 人 职 务 : 副 总 工 参 加 人 员 : 徐 晗 韩 颖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电 话 :(025)83336998 传 真 :(025)83336912 邮 编 :210013 地 址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虎 踞 路 175 号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2
表 一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建 设 项 目 地 址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卸 甲 甸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迁 建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环 评 报 告 表 编 制 单 位 报 告 表 审 批 部 门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由 以 下 6 个 子 项 目 构 成 :(1) 棒 材 加 热 炉 改 造 项 目 (2) 烧 结 机 增 设 保 温 烧 嘴 及 热 风 烧 结 工 程 (3) 炼 铁 新 厂 引 进 开 发 烧 结 专 家 系 统 (4) 区 域 蒸 汽 溴 化 锂 空 调 制 冷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 冷 却 塔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6) 轧 钢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时 间 2008 年 6 月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复 时 间 2008 年 7 月 18 日 开 工 日 期 2009 年 1 月 全 面 建 成 时 间 2015 年 2 月 投 入 试 生 产 时 间 2015 年 4 月 10 日 现 场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6 月 23-24 日 投 资 总 概 算 85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 万 元 比 例 /% 实 际 总 投 资 850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比 例 /%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1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第 13 号 令, 2001 年 12 月 ); 2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 ); 3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 江 苏 省 政 府 [1993] 第 38 号 令 ); 4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原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苏 环 管 [97]122 号 ); 5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2008 年 6 月 ); 6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宁 环 表 复 2008 124 号, 2008 年 7 月 18 日, 见 附 件 ); 7 建 设 项 目 试 生 产 ( 运 行 ) 环 境 保 护 核 准 通 知 (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宁 环 ( 园 区 ) 试 2015 29 号,2015 年 4 月 10 日 ); 8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2015) 宁 环 监 ( 纲 ) 字 第 (040) 号,2015 年 5 月 ) 验 收 监 测 标 准 标 号 级 别 工 业 炉 窑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96) 表 2 表 4 二 级 标 准 参 照 轧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5-2012) 表 2 标 准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3 -
表 二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一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及 建 设 规 模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由 6 个 子 项 目 构 成 :(1) 棒 材 加 热 炉 改 造 项 目 ;(2) 烧 结 机 增 设 保 温 烧 嘴 及 热 风 烧 结 工 程 ;(3) 炼 铁 新 厂 引 进 开 发 烧 结 专 家 系 统 ;(4) 区 域 蒸 汽 溴 化 锂 空 调 制 冷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 冷 却 塔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6) 轧 钢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棒 材 加 热 炉 改 造 : 棒 材 厂 现 有 加 热 炉 因 耐 火 材 料 老 化, 炉 体 开 裂 造 成 能 源 浪 费 严 重, 也 无 法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因 此, 棒 材 厂 决 定 淘 汰 现 有 加 热 炉, 更 新 1 座 双 蓄 热 式 步 进 梁 式 加 热 炉 选 用 的 步 进 梁 式 加 热 炉 加 热 钢 坯, 与 其 它 炉 型 相 比, 钢 坯 加 热 质 量 均 匀. 加 热 时 间 短. 氧 化 脱 碳 量 低, 钢 坯 的 氧 化 铁 皮 生 成 量 减 少, 从 而 节 约 了 钢 坯 用 量 (2) 烧 结 机 增 设 保 温 烧 嘴 及 热 风 烧 结 工 程 : 为 充 分 发 挥 烧 结 机 潜 能, 完 善 烧 结 工 艺, 改 善 表 层 烧 结 矿 质 量, 循 环 利 用 烧 结 余 热, 达 到 优 质 高 产 低 耗 高 效 的 目 的, 炼 铁 新 厂 在 180m 2 和 360m 2 烧 结 机 上 增 设 保 温 烧 嘴 并 应 用 热 风 烧 结 技 术 热 风 烧 结 是 通 过 引 入 冷 却 机 上 部 的 热 废 气, 使 通 过 料 层 的 气 流 温 度 升 高, 使 上 部 料 层 的 烧 结 温 度 升 高, 减 少 上 卜 层 的 温 差 同 时, 还 可 以 替 代 部 分 固 体 燃 料 的 燃 烧 热, 降 低 固 体 燃 料 用 量, 使 固 体 燃 料 在 烧 结 料 层 上 下 部 的 分 布 更 加 均 匀 即 采 用 热 风 烧 结 技 术 可 提 高 烧 结 矿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能 耗 (3) 炼 铁 新 厂 引 进 开 发 烧 结 专 家 系 统 : 烧 结 过 程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以 一 个 可 靠 的 自 控 核 心 系 统 为 基 础 ( 通 常 指 管 理 执 行 系 统 ), 加 上 数 学 模 型 模 糊 控 制 专 家 系 统 或 其 它 人 工 智 能 技 术 的 运 用, 确 保 对 烧 结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给 出 灵 活 可 靠 的 解 决 方 案 (4) 区 域 蒸 汽 溴 化 锂 空 调 制 冷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南 钢 电 炉 厂 高 线 厂 中 型 厂 均 为 高 发 热 车 间, 空 调 电 负 荷 大, 有 必 要 投 资 建 设 蒸 汽 型 溴 化 锂 吸 收 式 制 冷 系 统, 利 用 热 电 厂 蒸 汽 管 网 多 余 的 放 散 蒸 汽, 取 代 现 有 的 电 空 调 该 措 施 是 节 约 能 源, 缓 解 夏 季 用 电 紧 张 的 良 好 途 径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为 在 高 线 厂 原 制 冷 站 附 近 建 设 制 冷 站 一 座 ( 选 用 4 台 985KW 蒸 汽 型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原 制 冷 站 拆 除 ), 向 电 炉 厂 和 高 线 厂 两 厂 供 冷 ; 中 型 厂 属 于 高 发 热 车 间, 在 冬 季 某 些 场 所 亦 需 要 供 冷 另 外 考 虑 到 空 调 系 统 运 行 的 可 靠 性, 并 考 虑 中 型 厂 的 地 理 位 置, 采 用 2 台 985KW 蒸 汽 型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5) 冷 却 塔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 南 钢 目 前 共 有 各 种 冷 却 塔 154 台, 公 司 为 节 约 能 源 降 低 成 本 增 加 效 益, 免 除 相 关 维 修 保 养 费 用, 并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电 机 和 减 速 机 所 带 来 的 故 障 隐 患, 对 所 有 冷 却 塔 参 数 进 行 核 算, 并 对 能 够 进 行 改 造 的 逐 步 实 施 水 轮 机 改 造, 取 消 冷 却 风 机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4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二 ( 续 ) (6) 轧 钢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为 了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节 约 能 源, 降 低 氧 化 烧 损, 扩 展 加 热 过 程 信 息 储 存 统 计 分 析 可 追 溯 性 等 管 理 功 能, 实 现 加 热 工 艺 标 准 化, 最 优 化, 南 钢 对 高 速 线 材 厂 中 型 厂 和 棒 材 厂 现 有 加 热 炉 控 制 系 统 进 行 配 套 改 造, 新 增 一 套 二 级 计 算 机 加 热 过 程 智 能 控 制 模 型, 实 现 从 装 料 加 热 出 料 轧 制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全 系 统 工 艺 状 况 最 优 控 制 职 工 人 数 : 现 有 厂 区 调 配, 不 新 增 工 作 时 数 : 年 工 作 330 天, 年 运 行 时 数 7920 小 时 二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流 程 本 项 目 为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基 本 不 改 变 南 钢 各 生 产 车 间 现 有 生 产 工 艺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5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三 三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及 防 治 措 施 1. 废 水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用 水, 项 目 不 新 增 员 工, 故 不 新 增 生 活 用 水 和 排 水 量 2. 废 气 本 项 目 实 施 后,1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更 新 改 造 及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改 造 项 目 可 节 约 高 炉 煤 气 和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2 炼 铁 新 厂 烧 结 机 增 设 保 温 烧 嘴 实 施 热 风 烧 结 工 程 和 引 进 开 发 烧 结 专 家 系 统 3 中 型 厂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改 造 项 目 可 节 约 高 炉 煤 气 及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4 高 速 线 材 厂 加 热 炉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改 造 项 目 可 节 约 高 炉 煤 气 及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3. 噪 声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风 机 等, 采 取 隔 声 减 震 措 施 4. 固 废 本 技 改 项 目 不 新 增 固 体 废 弃 物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6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三 续 图1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在南钢公司厂区位置图 -7-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四 主 要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处 理 和 排 放 流 程 ( 附 示 意 图 标 出 废 水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处 理 和 排 放 情 况 生 产 设 备 / 排 放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规 律 处 理 设 施 环 评 / 初 步 设 实 际 建 设 计 要 求 去 向 废 水 / / / / / / 废 气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连 续 / / 大 气 噪 声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噪 声 昼 夜 运 行 低 噪 声 设 备 建 筑 隔 声 安 装 减 震 装 置 低 噪 声 设 备 建 筑 隔 声 安 装 减 震 装 置 距 离 衰 减 固 废 / / / / / /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8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五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及 排 放 标 准 值 :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频 次 污 染 种 类 废 气 测 点 位 置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口 监 测 项 目 废 气 参 数 烟 尘 ( 颗 粒 物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布 点 个 数 监 测 频 次 1 4 次 / 天, 共 2 天 注 :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厂 中 厂, 且 周 围 无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受 企 业 其 他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厂 界 噪 声 不 具 备 监 测 评 价 条 件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生 产 废 水, 不 新 增 人 员, 地 面 冲 洗 水 回 用 不 外 排, 废 水 不 监 测 污 染 源 监 测 因 子 废 气 监 测 执 行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mg/m 3 ) 标 准 依 据 烟 尘 200 二 氧 化 硫 850 工 业 炉 窑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96) 表 2 表 4 二 级 标 准 废 气 颗 粒 物 30 二 氧 化 硫 150 参 照 轧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5-2012) 表 2 标 准 氮 氧 化 物 300 注 : 高 炉 煤 气 硫 化 氢 含 量 由 企 业 提 供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9
表 六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与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本 次 监 测 的 质 量 保 证 严 格 按 照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编 制 的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等 质 量 体 系 文 件 要 求, 实 施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监 测 人 员 经 过 考 核 并 持 有 江 苏 省 环 境 监 测 合 格 证 书 ; 所 有 监 测 仪 器 经 过 计 量 部 门 检 定 / 校 准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 现 场 监 测 仪 器 使 用 前 后 经 过 校 准 监 测 数 据 和 报 告 实 行 三 级 审 核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污 染 源 项 目 名 称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颗 粒 物 氮 氧 化 物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HJ/T 57-2000 1mg/m 3 GB/T 16157-1996 1mg/m 3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2003)5.4.2.3 1mg/m 3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10
表 七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 生 产 工 况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2015 年 6 月 23 日 ~24 日 监 测 期 间,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生 产 正 常, 棒 材 厂 实 际 加 热 钢 材 能 力 达 到 设 计 规 模 的 75% 以 上, 符 合 验 收 监 测 要 求 2 废 气 名 称 加 热 炉 日 期 监 测 期 间 生 产 负 荷 实 际 加 热 钢 材 (t/d) 设 计 加 热 钢 材 (t/d) 生 产 负 荷 (%) 6 月 23 日 1640 90.2 1819 6 月 24 日 1650 90.7 注 : 生 产 负 荷 企 业 提 供, 见 附 件 2015 年 6 月 23-24 日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口 中 二 氧 化 硫 和 烟 尘 ( 颗 粒 物 )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47mg/m 3 和 11mg/m 3, 结 果 符 合 工 业 炉 窑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96) 表 2 表 4 二 级 标 准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为 37mg/m 3 上 述 监 测 结 果 也 符 合 轧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5-2012) 表 2 标 准 ( 参 照 )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 颗 粒 物 ) 和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653kg/h 0.155kg/h 和 0.520kg/h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具 体 检 测 数 据 见 附 表 监 测 日 期 2015 年 6 月 23 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监 测 点 位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口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口 3 总 量 核 算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监 项 目 单 位 最 大 值 标 准 值 评 价 参 照 标 准 值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浓 度 mg/m 3 47 850 达 标 150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速 率 kg/h 0.653 / / /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mg/m 3 37 / / 300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0.520 / / / 烟 尘 ( 颗 粒 物 ) 排 放 浓 度 mg/m 3 11 200 达 标 30 烟 尘 ( 颗 粒 物 ) 排 放 速 率 kg/h 0.155 / / /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浓 度 mg/m 3 27 850 达 标 150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速 率 kg/h 0.368 / / /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mg/m 3 37 / / 300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0.502 / / / 烟 尘 ( 颗 粒 物 ) 排 放 浓 度 mg/m 3 8 200 达 标 30 烟 尘 ( 颗 粒 物 ) 排 放 速 率 kg/h 0.109 / / / 根 据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计 算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 烟 尘 ( 颗 粒 物 )0.679 吨 / 年 二 氧 化 硫 3.99 吨 / 年 氮 氧 化 物 4.02 吨 / 年 具 体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11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七 ( 续 ) 废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核 定 结 果 表 类 别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核 定 结 果 (kg/h) ( 吨 / 年 ) 棒 材 厂 烟 尘 ( 颗 粒 物 ) 0.0857 0.679 加 热 炉 二 氧 化 硫 0.504 3.99 废 气 排 口 氮 氧 化 物 0.508 4.02 注 : 年 运 行 时 间 源 于 环 评 报 告 表 运 行 时 间 ( 时 / 年 ) 7920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2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八 环 保 检 查 结 果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 该 项 目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基 本 执 行 了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管 理 及 运 行 情 况 : /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及 人 员 责 任 分 工 : 南 钢 安 全 能 环 部 负 责 环 保 工 作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仪 的 安 装 测 试 情 况 检 查 : / 试 运 行 期 扰 民 情 况 : 无 其 它 (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情 况,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等 特 殊 内 容 ): 无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整 改 要 求 : 无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3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九 环 评 结 论 审 批 意 见 及 落 实 情 况 环 评 结 论 :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规 划, 综 合 节 能 减 排 效 果 明 显 对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污 染 物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的 水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有 改 善 作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建 议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同 常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审 批 意 见 及 落 实 情 况 见 下 表 : 序 号 1 2 3 4 5 6 环 境 影 响 批 复 要 求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工 业 和 生 活 用 水 量, 也 不 新 增 工 业 本 项 目 只 是 对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进 行 改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造 和 其 他 厂 加 热 炉 的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的 改 造 等, 不 新 增 工 业 用 水 量 及 排 放 量, 不 新 增 职 工, 也 不 新 增 生 活 用 水 量 及 排 放 量 项 目 实 施 后 应 减 少 煤 气 焦 炭 电 等 能 源 消 耗 量, 进 一 步 降 低 吨 钢 综 合 能 耗, 并 削 减 二 氧 化 碳 和 二 项 目 实 施 后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改 造 后 的 加 热 炉 燃 料 应 使 用 含 排 放 达 标 高 炉 煤 气 硫 化 氢 含 量 为 硫 率 小 于 100mg/m 3 的 高 炉 煤 气,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工 20mg/m 3 由 企 业 提 供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96) 表 2 4 二 级 标 准 新 增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风 机 等 噪 声 源 须 优 先 选 用 低 新 增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组 风 机 等 噪 声 源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并 落 实 减 振 隔 声 措 施, 确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落 实 减 振 隔 声 措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 施,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厂 中 厂, 且 周 围 无 348-90)III 类 标 准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受 企 业 其 他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厂 界 噪 声 不 具 备 监 测 评 价 条 件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只 是 对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进 行 改 造 和 其 他 厂 加 热 炉 的 智 能 控 制 系 统 的 改 造 等, 不 新 增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采 取 防 尘 降 噪 措 施, 避 免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市 环 境 监 察 支 队 进 行 不 定 期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落 实 抽 查 项 目 竣 工 后, 须 到 我 局 办 理 试 运 行 核 准 和 环 保 专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落 实 项 验 收 手 续,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投 入 正 式 运 行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4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十 验 收 监 测 结 论 与 建 议 1 生 产 工 况 2015 年 6 月 23 日 ~24 日 监 测 期 间,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生 产 正 常, 棒 材 厂 实 际 加 热 钢 材 能 力 达 到 设 计 规 模 的 75% 以 上, 符 合 验 收 监 测 要 求 2 废 水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用 水, 项 目 不 新 增 员 工, 故 不 新 增 生 活 用 水 和 排 水 量 3 废 气 2015 年 6 月 23-24 日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口 中 二 氧 化 硫 和 烟 尘 ( 颗 粒 物 )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47mg/m 3 和 11mg/m 3, 结 果 符 合 工 业 炉 窑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96) 表 2 表 4 二 级 标 准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为 37mg/m 3 上 述 监 测 结 果 也 符 合 轧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5-2012) 表 2 标 准 ( 参 照 )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 颗 粒 物 ) 和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653kg/h 0.155kg/h 和 0.520kg/h 4 噪 声 技 改 项 目 属 于 厂 中 厂, 且 周 围 无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受 企 业 其 他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厂 界 噪 声 不 具 备 监 测 评 价 条 件 5 固 废 本 技 改 项 目 不 新 增 固 体 废 弃 物 6 总 量 根 据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计 算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棒 材 厂 加 热 炉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 烟 尘 ( 颗 粒 物 )0.679 吨 / 年 二 氧 化 硫 3.99 吨 / 年 氮 氧 化 物 4.02 吨 / 年 7 建 议 /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5 -
附 表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废 气 监 测 数 据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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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18 -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 19 -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填 表 人 ( 签 字 ): 章 弼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章 弼 项 目 名 称 综 合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卸 甲 甸 建 设 单 位 南 京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邮 编 210000 联 系 电 话 13505181826 行 业 类 别 /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建 设 项 目 开 工 日 期 2009.1 投 入 试 运 行 日 期 2015.4.10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加 热 炉 年 加 热 钢 材 60 万 吨 / 年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加 热 炉 年 加 热 钢 材 54.3 万 吨 / 年 投 资 总 概 算 ( 万 ) 8500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 万 元 ) / 所 占 比 例 % /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 实 际 总 投 资 ( 万 ) 8500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 所 占 比 例 % /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 环 评 审 批 部 门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准 文 号 宁 环 表 复 2008 124 号 批 准 时 间 2008.7.18 环 评 单 位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院 初 步 设 计 审 批 部 门 / 批 准 文 号 / 批 准 时 间 / 环 保 设 施 监 测 单 位 南 京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环 保 验 收 审 批 部 门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准 文 号 / 批 准 时 间 / 废 水 治 理 ( 万 元 ) / 废 气 治 理 ( 万 元 ) / 噪 声 治 理 ( 万 元 ) / 固 废 治 理 ( 万 元 ) / 绿 化 及 生 态 ( 万 元 ) / 其 它 ( 万 元 ) / 新 增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能 力 /t/h 新 增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能 力 /Nm 3 /h 年 平 均 工 作 时 /h/a 污 染 物 本 期 工 程 本 期 工 程 本 期 工 程 本 期 工 程 实 本 期 工 程 本 期 工 程 全 厂 实 际 全 厂 核 定 区 域 平 衡 排 放 增 原 有 排 本 期 工 程 实 际 排 放 允 许 排 放 自 身 削 减 际 排 放 量 核 定 排 放 以 新 带 老 削 排 放 总 量 排 放 总 量 替 代 削 减 减 量 放 量 (1) 产 生 量 (4) 浓 度 (2) 浓 度 (3) 量 (5) (6) 量 (7) 减 量 (8) (9) (10) 量 (11) (12) 二 氧 化 硫 3.99 3.99 氮 氧 化 物 4.02 4.02 颗 粒 物 0.679 0.679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6)-(8)-(11),(9)=(4)-(5)-(8)-(11)+(1) 3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