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修 订 记 录 修 订 日 期 2015/1 2015/7 修 订 内 容 根 据 期 货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规 则 ( 试 行 ) 和 关 于 期 货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相 关 事 宜 的 函 ( 中 期 协 函 字 [2014]479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资质申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基 本 团 级 ( 含 ) 以 上 队 列 单 位 事 业 单 位 保 障 性 和 福 军 队 及 分 散 执 利 性 企 业 由 于 该 类 人 的 特 殊 ( 一 ) 军 队 单 位 应 出 具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的 军 队 单 位 开 户 核 准 通 知 书 ; 勤 的 支 ( 分 )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鄂考院﹝2016﹞2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登 记 结 算 业 务 指 南 (2016 年 1 月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 Ltd.Shanghai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doc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PDFᅲᆰᄏ커￷

<4D F736F F D20BCC3B2C6B7C7CBB0A3A 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姓名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目 录 第 一 章 黄 金 市 场 基 础 知 识... 4 第 一 节 黄 金 白 银 铂 的 基 本 特 性... 4 一 黄 金 基 本 特 性... 4 二 白 银 基 本 特 性... 4 三 铂 的 基 本 特 性... 4 第 二 节 黄 金 的 文 化 渊 源... 4 一 黄 金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报 价 量 单 位 变 动 点 交 割 方 式 挂 牌 基 准 价 每 日 结 算 价 到 期 交 割 价 到 期 交 割 结 算 金 额 等 2.2 合 约 代 码 交 易 系 统 中 用 于 区 分 不 同 合 约 品 种 的 代 码, 由 标 的 债 券 缩 写 和 到 期 月 份 组 成 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内 通 过 上 述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 公 司 股 东 应 选 择 现 场 投 票 或 网 络 投 票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如 果 同 一 表 决 权 出 现 重 复 投 票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 表 决 结 果 为 准 6 会 议 的 出 席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4D F736F F D20C1DFB1B92DBDC5C5B9C5F5C0DAC8B8BBE7B0FCB8AEB9E6B9FD2DBFF8B9AEBABB2E646F6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2010-【】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上证指数

第 七 条 本 规 则 构 成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的 补 充 条 款, 根 据 开 放 式 基 金 对 应 的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与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或 中 登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和 指 引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未 尽 事 宜, 参 照 相 关

特 殊 投 资 者 证 券 账 户 业 务 指 南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二 零 一 二 年 九 月 2

股票代码:000936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二 释 义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发 行 人 / 公 司 / 本 公 司 / 温 氏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本 次 发 行 / 本 期 发 行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公 告 人 民 银 行 交 易 商 协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刊 登 有 关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的 挂 牌 公 告 经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履 行 进 场 交 易 流 程, 中 群 公 司 与 中 昌 公 司 ( 共 同 作 为 卖 方 )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就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4D F736F F D20D6A4C8AFB9ABCBBEBFCDBBA7D7CAB2FAB9DCC0EDD2B5CEF1CAD4D0D0B0ECB7A8>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

<4D F736F F 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资质申请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临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1)

Microsoft Word - PrintTemp严祥瑞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Transcription: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账 户 和 专 用 账 户 包 括 : 1. 保 险 公 司 申 请 开 立 的 保 险 产 品 证 券 账 户 2.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委 托 托 管 人 申 请 开 立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证 券 账 户 3. 证 券 公 司 开 展 自 营 业 务 使 用 的 证 券 公 司 自 营 证 券 账 户 4. 证 券 公 司 为 开 展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申 请 开 立 的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5. 证 券 公 司 为 开 展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申 请 开 立 的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6. 信 托 公 司 申 请 开 立 的 信 托 产 品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7.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申 请 开 立 的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8.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理 事 会 委 托 社 保 基 金 托 管 人 申 请 开 立 的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证 券 账 户 9.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托 管 人 申 请 开 立 的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证 券 账 户 10.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证 券 账 户 (QFII 账 户 ) 11. 商 业 银 行 特 别 证 券 账 户 12.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证 券 账 户 管 理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规 则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立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 以 下 简 称 细 则 ) 要 求 的 其 他 证 券 账 户 二 申 请 条 件 和 申 请 材 料 投 资 者 在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开 户 申 请 前, 应 根 据 申 请 开 立 账 户 的 不 同 类 型, 提 交 相 关 申 请 材 料 ( 一 ) 保 险 产 品 证 券 账 户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经 中 国 保 监 会 批 准 开 户 的 保 险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按 照 每 一 保 险 产 品 申 请 开 立 一 个 证 券 账 户

(2)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3)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监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保 险 机 构 投 资 者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确 认 函 原 件 ; (4) 如 自 行 办 理 则 需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5) 如 由 其 委 托 的 保 险 资 金 托 管 人 办 理, 则 需 提 供 保 险 机 构 投 资 者 委 托 托 管 人 的 委 托 书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托 管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或 总 行 批 准 分 行 开 办 保 险 资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文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6)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人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的, 无 须 再 次 提 交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托 管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二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证 券 账 户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复 同 意 募 集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可 委 托 基 金 托 管 人 按 照 每 租 用 一 个 基 金 专 用 交 易 业 务 单 元 申 请 开 立 一 个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2) 中 国 证 监 会 同 意 该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复 印 件 ; (3)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4) 中 国 证 监 会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核 准 该 基 金 托 管 人 资 格 的 批 复 复 印 件 ( 加 盖 基 金 托 管 人 公 章 );

(5) 基 金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6)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7)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 (8) 如 开 立 多 个 账 户, 还 需 提 供 该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租 用 相 应 数 量 交 易 业 务 单 元 证 明 文 件 的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行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3) (4) (5)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三 ) 证 券 公 司 自 营 证 券 账 户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从 事 证 券 自 营 业 务 的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按 照 每 5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开 立 一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上 限 标 准 申 请 开 立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未 取 得 自 营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因 开 展 现 金 管 理 业 务 需 要 开 设 证 券 账 户 的, 比 照 自 营 账 户 申 请 管 理 (1) 开 户 申 请 ( 内 容 应 包 含 申 请 开 户 数 量, 承 诺 本 次 开 立 的 证 券 账 户 自 动 进 行 自 营 账 户 报 备, 并 注 明 自 营 结 算 代 码 ); (2) 按 细 则 要 求 填 写 的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申 请 表 ; (3)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4)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发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证 正 副 本 复 印 件 ; (5)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6)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7)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 (8) 首 次 申 请 开 立 自 营 账 户 时, 还 需 提 供 证 券 公 司 自 营 账 户 自 律 管 理 承 诺 函 ( 样 式 见 附 件 1)

( 四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取 得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可 委 托 托 管 人 按 照 每 设 立 一 项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申 请 开 立 一 个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2)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3) 证 券 公 司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证 正 副 本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4)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发 的 关 于 批 准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批 复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单 位 公 章 ); (5)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审 查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通 过 的 书 面 文 件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6) 证 券 公 司 委 托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托 管 人 代 理 开 户 的 委 托 书 ; (7) 证 券 公 司 与 托 管 人 签 订 的 托 管 协 议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8)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9) 托 管 人 取 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10)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11)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12)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人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8) (9) (10)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五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取 得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在 开 展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时, 受 投 资 者 委 托 申 请 开 立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1) 按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结 算 业 务 指 南 要 求 填 写 的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申 请 表 ; (2) 投 资 者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机 构 投 资 者 还 需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 (3) 证 券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签 订 的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合 同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4)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5) 证 券 公 司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许 可 证 正 副 本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6)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发 的 关 于 批 准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批 复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单 位 公 章 ); 未 在 证 监 会 机 构 监 管 部 部 函 [2008]328 号 文 中 列 示 的 证 券 公 司 在 首 次 申 请 时, 还 需 提 供 所 属 证 监 局 出 具 核 查 其 符 合 开 展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要 求 的 确 认 函 ; (7) 证 券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8) 证 券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9)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证 券 公 司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4) (5) (6) (7)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六 ) 信 托 产 品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经 银 监 会 规 范 批 准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的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按 照 每 个 信 托 产 品 申 请 开 立 一 个 信 托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信 托 产 品 终 止 时,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应 及 时 到 指 定 交 易 的 证 券 营 业 机 构 注 销 该 信 托 产 品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2)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3) 银 监 会 颁 发 的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4)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5)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6)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 (7) 合 法 有 效 的 信 托 产 品 合 同 (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为 单 一 性 信 托 计 划 申 请 开 立 信 托 专 用 账 户 的, 信 托 合 同 必 须 双 方 已 签 章 生 效 ; 为 集 合 性 信 托 计 划 申 请 开 立 信 托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需 提 供 加 盖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的 信 托 计 划 募 集 完 成 情 况 说 明 ; 在 信 托 募 集 期 间 申 请 开 立 信 托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需 提 交 承 诺 书, 承 诺 若 信 托 募 集 计 划 失 败 将 及 时 注 销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 七 )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经 证 监 会 批 准 取 得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可 委 托 托 管 人 按 照 每 一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申 请 开 立 一 个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2)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基 金 管 理 单 位 公 章 ); (3)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该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取 得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加 盖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公 章 ); (4)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该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设 立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加

盖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公 章 ); (5)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和 客 户 签 订 的 特 定 资 产 管 理 合 同 ; (6) 客 户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加 盖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公 章 ); (7)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委 托 特 定 客 户 证 券 投 资 资 产 托 管 人 代 理 开 户 的 委 托 书 ; (8)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 (9)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10)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11)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行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8) (9) (10)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八 )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证 券 账 户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可 委 托 托 管 人 按 照 每 设 立 一 个 投 资 组 合 开 立 一 个 证 券 账 户 (2)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确 定 管 理 人 及 相 应 投 资 组 合 的 确 认 函 原 件 ( 加 盖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理 事 会 公 章 ); (3)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委 托 基 金 托 管 人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委 托 书 ( 加 盖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理 事 会 公 章 ); (4) 管 理 人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管 理 人 公 章 ) (5)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6)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7)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8)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行 受 托 再 次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5) (6)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开 户 申 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九 )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证 券 账 户 取 得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确 认 的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受 托 人, 可 委 托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的 托 管 人 开 立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账 户 单 个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最 多 可 开 立 十 个 证 券 账 户,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与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另 行 批 准 的 除 外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立 参 照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办 理 (2)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监 管 机 构 出 具 的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确 认 函 ( 含 登 记 号 )( 托 管 人 业 务 章 ); (3)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受 托 人 委 托 托 管 人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委 托 书 ; (4) 受 托 人 与 托 管 人 签 订 的 托 管 协 议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单 位 业 务 章 ); (5)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6)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7)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 或 总 行 对 分 行 开 办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资 格 的 批 准 文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 (8)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如 托 管 行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5) (6)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如 在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向 本 公 司 报 备 了 授 权 业 务 章, 则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时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它 文 件 可 加 盖 被 授 权 的 业 务 章 ( 十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证 券 账 户 (QFII 账 户 ) 取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许 可 并 持 有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发 的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许 可 证 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外 汇 登 记 证 的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每 开 立 一 个 人 民 币 专 用 账 户 可 开 立 一 个 QFII 账 户 (1) 中 国 证 监 会 人 民 银 行 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批 准 托 管 人 资 格 的 批 复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预 留 印 鉴 ); (2) 托 管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托 管 人 预 留 印 鉴 ); (3) 预 留 印 鉴 卡 ;( 一 式 三 份 印 鉴 卡 正 面 盖 托 管 业 务 专 用 章 和 证 券 账 户 业 务 负 责 人 名 章, 反 面 加 盖 托 管 人 公 章 托 管 人 再 次 受 托 为 其 他 合 格 投 资 者 申 请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时, 我 公 司 凭 预 留 印 鉴 卡 确 认 其 受 托 办 理 证 券 账 户 业 务 的 资 格 ) (4) 托 管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托 管 人 预 留 印 鉴 )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5) 托 管 人 出 具 的 对 托 管 业 务 部 门 的 授 权 书 和 该 部 门 对 经 办 人 的 授 权 书 ;( 托 管 人 首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户 加 盖 公 章, 再 次 受 托 办 理 时 仅 需 加 盖 预 留 印 鉴 ) (6)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 (7)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申 请 表 ( 账 户 全 称 须 按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命 名 ); (8) 合 格 投 资 者 的 委 托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9)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发 的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10)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外 汇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 (11) 合 格 投 资 者 与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委 托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12)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加 盖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 (13) 合 格 投 资 者 及 其 委 托 的 托 管 人 证 券 公 司 签 订 的 错 误 交 易 防 范 和 处

理 协 议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注 : 若 托 管 行 再 次 受 托 申 请 开 立 此 类 账 户, 材 料 (1) (2) (3) (4)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则 无 须 再 次 提 供 ( 十 一 ) 商 业 银 行 特 别 证 券 账 户 商 业 银 行 省 级 ( 直 属 ) 分 行 无 法 人 资 格 但 因 证 券 质 押 等 需 要, 可 开 设 一 个 商 业 银 行 特 别 证 券 账 户 (2) 机 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申 请 人 公 章 ); (3)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加 盖 申 请 人 公 章 ); (4) 申 请 单 位 负 责 人 证 明 书 ( 加 盖 申 请 人 公 章 ) 和 负 责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5) 申 请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和 负 责 人 签 章 ); (6)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复 印 件 ; (7) 商 业 银 行 特 别 证 券 账 户 自 律 管 理 承 诺 书 ;( 样 式 见 附 件 2) 三 收 费 标 准 由 本 公 司 受 理 开 立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机 构 账 户 收 费 标 准 为 400 元 / 户 ( 人 民 币 ) 个 人 账 户 收 费 标 准 为 40 元 / 户 ( 人 民 币 ) 四 其 它 事 项 1. 本 公 司 业 务 接 待 时 间 为 周 一 周 五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3:00 15: 00( 节 假 日 休 息 ) 地 点 为 营 业 大 厅 账 户 业 务 柜 台 由 于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申 请 的 资 料 审 核 和 开 户 操 作 需 要 较 为 复 杂, 希 望 投 资 者 尽 量 在 14:00 之 前 来 本 公 司 办 理 对 于 14:00 以 后 受 理 的 开 户 申 请, 本 公 司 尽 量 在 当 天 完 成 如 遇 各 种 原 因 而 不 能 在 当 天 完 成 的, 请 投 资 者 予 以 谅 解 2. 本 业 务 指 南 相 关 业 务 表 单 的 格 式, 可 参 见 本 公 司 网 站 公 布 的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投 资 人 登 记 部 业 务 申 请 表 格 下 载 路 径 :www.chinaclear.cn 服 务 与 支 持 业 务 表 格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投 资 人 登 记 部 业 务 申 请 表 格

3. 本 公 司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021-58409746 021-68870567, 传 真 021-68870064 021-68870332 4. 本 业 务 指 南 于 2009 年 1 月 1 日 修 订, 供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时 参 考

附 件 1: 证 券 公 司 自 营 账 户 自 律 管 理 承 诺 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为 规 范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使 用, 加 强 公 司 内 部 自 营 业 务 管 理,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的 规 定, 我 公 司 特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一 本 公 司 申 请 开 立 的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全 部 以 本 公 司 法 人 名 义 登 记 二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仅 用 于 本 公 司 自 营 承 销 等 相 关 业 务 三 公 司 承 诺 所 提 供 的 开 户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与 完 整 四 不 擅 自 转 让 转 借 或 出 租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五 本 公 司 变 更 登 记 破 产 清 算 后, 向 登 记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依 法 变 更 登 记 或 注 销 自 营 账 户 六 公 司 承 诺 不 利 用 自 营 账 户 从 事 以 下 活 动 : 1. 操 纵 证 券 交 易 价 格, 或 者 制 造 证 券 交 易 的 虚 假 价 格 或 者 证 券 交 易 量, 获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或 者 转 嫁 风 险 ; 2. 利 用 自 营 账 户 操 纵 市 场, 进 行 不 转 移 所 有 权 的 虚 买 虚 卖 ; 3. 会 员 同 时 经 营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和 证 券 自 营 业 务, 不 依 法 分 开 办 理, 混 合 操 作 七 本 公 司 保 证 所 有 办 理 非 交 易 过 户 的 证 券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自 营 证 券, 不 存 在 权 属 争 议 八 本 公 司 承 诺, 由 非 交 易 过 户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和 后 果,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与 交 易 所 和 登 记 公 司 无 关 证 券 公 司 公 章 年 月 日

附 件 2: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账 户 自 律 管 理 承 诺 书 中 国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我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本 公 司 保 证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期 间 遵 守 以 下 承 诺 : 一 该 证 券 账 户 专 用 于 商 业 银 行 行 使 质 押 权 抵 押 权 及 因 其 他 合 法 合 规 条 件 享 有 债 权 而 获 得 的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证 券 的 处 置 证 券 账 户 的 所 有 交 易 严 格 遵 守 商 业 银 行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进 行 二 严 格 遵 守 证 券 法 和 证 券 账 户 管 理 规 则, 不 利 用 证 券 账 户 从 事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及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所 禁 止 的 行 为 银 行 盖 章 : 负 责 人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