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承 销 商 奖 励 计 划 (NTIP) 问 与 答 2012 年 5 月 计 划 内 容 1. 什 么 是 新 承 销 商 奖 励 计 划 (NTIP)? 该 计 划 对 CME 集 团 核 可 国 家 的 自 营 交 易 公 司 或 交 易 中 心 的 新 承 销 商, 提 供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依 照 CME 集 团 规 定, 合 格 的 注 册 承 销 商 可 享 有 特 定 商 品 的 电 子 自 营 交 易 费 用 减 免 NTIP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鼓 励 从 未 投 资 CME 集 团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新 承 销 商 2. NTIP 提 供 哪 些 优 惠? 合 格 新 承 销 商 的 电 子 交 易 可 享 有 至 多 5 万 笔 合 约 (sides) 的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为 实 现 费 用 减 免, 当 进 行 某 项 商 品 交 易 时, 将 累 计 合 格 电 子 交 易 活 动 并 计 算 是 否 已 达 门 槛 交 易 * 与 结 算 费 用 减 免 适 用 于 交 易 系 统 中 每 个 交 易 所 与 新 承 销 商, 每 个 新 ** 承 销 商 至 多 享 有 5 万 边 (sides)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活 动 期 间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为 止 * 交 易 费 用 等 同 于 CME 集 团 费 用 表 上 的 Globex 电 子 交 易 费 ** 新 承 销 商 标 准 见 问 题 9 3. 免 费 交 易 有 优 惠 期 限? 是, 承 销 商 自 注 册 日 后 享 有 9 个 月 优 惠 期 限 ( 或 至 活 动 截 止 日 ) 注 意 : 目 前 处 于 9 个 月 优 惠 期 限 内 的 承 销 商 将 不 会 从 2012 年 4 月 30 日 自 动 延 续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而 处 于 9 个 月 优 惠 期 限 内 的 承 销 商 ( 假 设 仍 有 剩 余 优 惠 ) 将 自 动 延 续 直 至 到 期 日 ( 例 如 : 若 某 承 销 商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注 册, 并 于 2012 年 4 月 30 日 之 前 已 使 用 2 万 5 千 笔 免 费 优 惠, 那 么 截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该 承 销 商 仍 享 有 另 外 2 万 5 千 笔 免 费 优 惠 ) 4. 哪 些 商 品 符 合 优 惠? 从 2011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所 有 在 Globex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的 CME CBOT 与 NYMEX 期 货 期 权 交 易 均 适 用 COMEX 期 货 商 品 亦 均 适 用 5. NTIP 计 划 效 期 为 何? NTIP 计 划 从 2011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并 延 续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页, 共 7 页
6. 计 划 到 期 后 会 如 何? 所 有 之 前 透 过 NTIP 计 划 进 行 的 商 品 交 易, 将 依 CME 集 团 费 用 表 征 收 交 易 费 7. 是 否 限 制 特 定 交 易 时 间? 无, CME Globex 电 子 平 台 每 周 6 天,1 天 24 小 时 皆 开 放 交 易 参 与 NTIP 计 划 的 承 销 商 无 论 何 时 进 行 交 易 皆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CME 集 团 商 品 总 表 及 交 易 时 间 请 参 照 www.cmegroup.com/trading_hours 8. 如 何 定 义 CME 集 团 核 可 的 区 域? 为 符 合 NTIP 计 划 目 标, CME 集 团 有 权 独 自 决 定 哪 些 新 兴 市 场 符 合 NTIP 计 划 关 于 除 外 的 地 区 名 单 可 参 考 附 录 A 所 有 参 加 NTIP 计 划 的 承 销 商 都 必 须 位 于 选 定 区 域 中 NTIP 要 求 标 准 9. 承 销 商 须 符 合 哪 些 规 定 才 能 享 有 NTIP 优 惠? NTIP 计 划 是 为 了 奖 励 特 定 区 域 新 承 销 商 进 行 自 营 交 易 因 此 参 与 者 必 须 符 合 : 未 曾 参 与 CME 集 团 衍 生 金 融 产 品 交 易, 并 且 是 当 地 公 司 参 与 其 余 衍 生 产 品 交 易 时 间 未 满 一 年 该 公 司 进 行 商 品 交 易 的 单 位 必 须 位 于 CME 集 团 选 定 区 域 内 已 接 受 ( 正 接 受 )CME 集 团 商 品 交 易 教 育 训 练 课 程 同 意 经 由 一 般 或 电 子 邮 件 收 取 CME 集 团 行 销 信 息 谨 慎 交 易 注 意 : 采 用 自 动 交 易 系 统 的 承 销 商 不 得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通 过 批 准 的 CME 集 团 ISV 的 现 用 软 件 使 用 自 动 化 策 略 的 承 销 商 有 资 格 享 有 减 免 优 惠 承 销 商 必 须 向 CME 集 团 提 供 完 整 的 申 请 表 及 护 照 影 本 等 附 有 照 片 的 证 件, 无 一 例 外 第 2 页, 共 7 页
10. 参 与 NTIP 的 承 销 商 有 何 义 务? NTIP 承 销 商 与 CME 集 团 将 携 手 共 创 新 兴 市 场 CME 集 团 商 品 的 交 易 利 益 承 销 商 义 务 如 下 : 每 个 承 销 商 必 须 依 据 第 20 点 的 要 求, 向 CME 集 团 相 关 人 员 提 出 申 请, 无 一 例 外 承 销 商 经 理 人 必 须 ( 至 少 ) 每 季 与 CME 集 团 代 表 进 行 会 谈, 检 视 参 与 状 况 与 交 易 情 形 接 受 CME 集 团 代 表 提 供 的 教 育 训 练 检 视 教 育 训 练 内 容 所 有 参 与 交 易 的 注 册 承 销 商 名 单, 必 须 每 季 更 新 并 送 交 CME 集 团 提 供 任 何 必 要 的 讯 息, 以 确 定 承 销 商 的 NTIP 参 与 资 格 两 周 内 更 新 离 职 承 销 商 名 单, 以 便 CME 集 团 将 其 从 NTIP 以 及 交 易 系 统 中 除 名 企 业 适 用 性 11. 申 请 NTIP 的 资 格 限 制? 必 须 位 于 CME 集 团 核 可 区 域 的 自 营 商 或 交 易 中 心, 且 拥 有 CME 集 团 (CME, CBOT, NYMEX 或 COMEX) 会 员 资 格 CME 集 团 有 绝 对 权 力 决 定 是 否 合 格 或 除 名 12. 单 一 企 业 旗 下 的 多 家 分 公 司 皆 可 参 与 NTIP? 是, 同 一 企 业 旗 下 的 多 个 分 公 司 皆 可 成 为 NTIP 成 员 注 意 : 企 业 位 于 CME 集 团 认 可 区 域 中 同 一 城 市 的 所 有 分 公 司, 视 为 单 一 NTIP 成 员 因 此, 每 个 城 市 只 需 一 个 分 公 司 申 请 即 可 第 3 页, 共 7 页
承 销 商 适 用 性 13. 使 用 NTIP 交 易 帐 户 的 承 销 商 资 格? 是 必 须 由 符 合 资 格 的 新 承 销 商 操 作 才 能 取 得 费 用 减 免 14. 拥 有 自 营 交 易 帐 户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参 与 此 项 计 划 吗? 不 行, 此 计 划 专 为 自 营 商 与 交 易 中 心 提 供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注 册 - 申 请 / 核 可 程 序 15. 如 何 申 请 加 入 NTIP? 可 于 www.cmegroup.com/incentives 下 载 申 请 表, 公 司 与 承 销 商 填 写 完 毕 后, 请 送 交 下 列 CME 集 团 商 品 与 服 务 团 队 核 可 后 将 加 入 Exchange Database (EDB), CME 集 团 也 将 告 知 结 算 公 司 进 行 设 定, 让 承 销 商 得 以 开 始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欧 洲 中 东 和 非 洲 (EMEA): Matthew Judge: Matthew.Judge@cmegroup.com 44 20 3379 3730 亚 洲 Darren Anthony: Darren.Anthony@cmegroup.com (65) 6593 5567 拉 丁 美 洲 ( 以 及 EMEA/ 亚 洲 以 外 的 其 他 地 区 ) Charles Farra Charles.Farra@cmegroup.com (312) 930-2319 16. 若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NTIP 资 格, 希 望 新 增 另 一 个 地 点 该 如 何 申 请? 必 须 填 写 另 一 张 申 请 表, 并 交 由 CME 集 团 审 核 17. 需 支 付 申 请 费? 否 18. 若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NTIP 资 格, 仍 需 要 一 个 属 于 CME 集 团 结 算 会 员 的 伙 伴 吗? 是 所 有 CME 集 团 交 易 都 必 须 透 过 集 团 ( 含 CME CBOT NYMEX 与 COMEX) 结 算 会 员 公 司 进 行 每 间 NTIP 企 业 必 须 在 集 团 结 算 公 司 中 拥 有 独 立 帐 户, 纪 录 所 有 自 营 交 易 NTIP 企 业 帐 户 未 必 保 留 在 非 公 开 综 合 帐 户 第 4 页, 共 7 页
19. 我 的 清 算 公 司 如 何 得 知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NTIP 资 格? 虽 然 CME 集 团 会 尽 力 通 知 贵 公 司 申 请 表 中 提 及 的 每 一 间 结 算 公 司, 但 贵 公 司 仍 有 责 任 自 行 通 知 您 的 结 算 公 司 贵 公 司 必 须 通 知 结 算 公 司, 将 您 的 帐 号 与 交 易 证 件 列 入 交 易 费 用 系 统 (EFS) CME 集 团 未 必 知 道 与 贵 公 司 合 作 的 所 有 结 算 公 司, 因 此 您 收 到 NTIP 许 可 通 知 后 应 主 动 通 知 结 算 公 司 20. 若 本 公 司 新 增 或 更 换 结 算 公 司, 必 须 再 次 送 申 请 表 吗? 不 用, 但 NTIP 企 业 必 须 主 动 告 知 合 作 的 结 算 公 司 已 取 得 NTIP 资 格, 因 此 结 算 公 司 才 能 将 您 列 入 交 易 费 用 系 统 (EFS) 此 外, 贵 公 司 也 必 须 依 第 15 点 划 分 的 区 域 通 知 所 属 的 CME 集 团 服 务 单 位, 新 加 入 的 结 算 公 司 名 单 21. 若 本 公 司 希 望 新 增 承 销 商 至 NTIP, 该 如 何 进 行? 承 销 商 申 请 表 (Schedule B) 附 于 NTIP 申 请 表 之 上 承 销 商 信 息 必 须 送 交 依 第 15 点 划 分 的 CME 集 团 服 务 单 位 以 及 结 算 公 司, 结 算 公 司 才 能 依 此 进 行 费 用 减 免 必 须 在 取 得 NTIP 资 格, 以 及 结 算 公 司 将 承 销 商 正 确 列 入 交 易 费 用 系 统 (EFS) 后, 企 业 才 能 确 实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注 册 交 易 费 用 系 统 (EFS) 注 册 方 式 22. 结 算 公 司 如 何 将 NTIP 成 员 加 入 系 统 以 完 成 费 用 减 免? 必 须 在 系 统 中 键 入 使 用 者 帐 号 与 帐 户 信 息 后, 才 能 开 始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此 外, 每 笔 电 子 交 易 也 必 须 注 明 使 用 者 帐 号 才 能 取 得 费 用 减 免 未 达 上 述 要 求, 将 不 得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NTIP 会 员 所 属 结 算 公 司 必 须 确 保, 每 个 承 销 商 均 有 专 属 的 使 用 者 帐 号 结 算 公 司 必 须 将 使 用 者 帐 号 ( 亦 称 Tag 50 ID) 与 帐 户 信 息 键 入 交 易 费 用 系 统 账 户 和 工 作 站 操 作 员 识 别 号 均 必 须 与 相 应 的 NTIP 参 与 公 司 相 关 联 若 你 的 NTIP 会 员 未 列 在 收 费 系 统 中, 请 与 CME 集 团 费 用 服 务 中 心 联 系 312.648.5470 注 册 使 用 者 帐 号 资 料 时, 需 注 意 : 使 用 者 帐 号 (Tag 50) --- 跨 交 易 所 单 一 帐 号 承 销 商 名 称 出 生 日 期 ( 月 月 / 日 日 / 年 年 年 年 ) 交 易 地 点 ( 进 行 交 易 的 国 家 )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第 5 页, 共 7 页
23. NTIP 企 业 得 到 核 可 后 如 何 享 有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一 旦 结 算 公 司 在 EFS 系 统 中 完 成 帐 号 注 册,NTIP 会 员 就 可 开 始 享 受 费 用 减 免 的 优 惠 完 整 的 帐 号 建 立 包 括 涵 盖 CME CBOT NYMEX 与 COMEX 的 专 属 使 用 者 帐 号 ( 例 :Tag 50), 以 及 帐 户 信 息 注 意 : NTIP 会 员 在 得 到 许 可 与 正 式 注 册 前 无 法 享 有 优 惠, 因 此 CME 集 团 强 力 建 议 NTIP 会 员 与 结 算 伙 伴 密 切 联 系, 确 保 及 时 完 成 应 有 的 步 骤 此 外, 若 某 承 销 商 使 用 超 过 一 个 的 使 用 者 帐 号 注 册, 该 公 司 先 前 的 优 惠 将 遭 受 检 核, 而 且 再 也 无 法 参 与 这 项 优 惠 计 划 更 多 使 用 者 帐 号 规 定, 请 参 照 cmegroup.com 市 场 规 范 建 议 内 容 24. 若 某 承 销 商 离 开 NTIP 会 员, 应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承 销 商 脱 离 后 两 周 内,NTIP 会 员 应 主 动 告 知 结 算 公 司 将 该 承 销 商 除 名, 并 同 步 通 知 CME 集 团 客 服 经 理 费 用 25. 当 某 承 销 商 达 到 5 万 笔 费 用 减 免 优 惠 之 后 呢? 超 出 5 万 笔 之 后 的 交 易, 将 依 CME 集 团 费 用 表 中 的 正 常 费 用 收 取 注 意 : 如 第 3 点 所 述, 每 个 承 销 商 享 有 的 5 万 笔 交 易 费 用 优 惠, 将 完 成 系 统 注 册 后 9 个 月 自 动 失 效 26. 若 某 承 销 商 放 弃 先 前 的 交 易, 这 些 交 易 还 可 享 有 优 惠 吗? 不 能, 放 弃 的 交 易 不 适 用 NTIP 优 惠 27. 可 以 透 过 相 互 冲 销 机 制 协 议 (Mutual Offset System;MOS) 将 部 位 转 移 至 SGX 吗? 不 能, 所 有 NTIP 交 易 都 必 须 在 CME 集 团 结 算 中 心 进 行 未 平 仓 部 位 无 法 依 照 MOS 合 约 转 移 至 SGX 同 时 享 有 优 惠 第 6 页, 共 7 页
附 录 A 不 列 入 CME 集 团 NTIP 的 国 家 : 加 拿 大 美 国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