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及 年 报 通 讯 2014 年 第 4 期 总 第 59 期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妇 幼 健 康 服 务 司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主 办 承 办 目 录 新 闻 动 态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研 讨 会 在 成 都 召 开 1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在 陕 西 和 福 建 省 开 展 质 控 调 研 1 工 作 总 结 2013 年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主 要 结 果 报 告 2 学 习 园 地 早 产 的 护 理 9 有 关 先 天 性 异 常 的 重 要 事 实 10
新 闻 动 态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研 讨 会 在 成 都 召 开 为 加 强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受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妇 社 司 委 托,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 在 成 都 举 办 了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研 讨 会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妇 幼 司 副 司 长 秦 耕, 综 合 处 处 长 许 宗 余 马 力,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驻 华 代 表 处 项 目 官 员 温 春 梅, 联 合 国 儿 童 基 金 会 驻 华 办 事 处 项 目 官 员 郭 素 芳,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主 任 刘 建 蒙, 以 及 来 自 山 东 湖 南 广 西 四 川 贵 州 5 省 的 卫 生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及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业 务 负 责 人 参 加 了 会 议 秦 耕 副 司 长 指 出, 目 前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系 统 存 在 地 区 间 发 展 不 平 衡 系 统 使 用 不 规 范 监 测 数 据 应 用 不 足 等 问 题, 各 省 应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促 进 监 测 数 据 的 开 发 利 用, 从 而 指 导 各 省 妇 幼 卫 生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同 时 也 针 对 十 三 五 发 展 目 标 和 后 千 年 发 展 目 标 (MDG) 时 代 目 标 的 制 定 以 及 两 纲 目 标 的 实 施 完 成 情 况 对 各 省 提 出 了 殷 切 期 望 和 指 导 意 见 许 宗 余 处 长 指 出, 监 测 工 作 的 两 个 核 心 : 一 是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和 可 靠 性 ; 二 是 数 据 的 利 用 度 只 有 实 现 这 两 个 目 标, 数 据 才 能 正 确 地 指 导 决 策 希 望 各 省 变 压 力 为 动 力, 努 力 使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更 上 一 个 新 的 台 阶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代 礼 副 教 授 就 2013 年 开 展 的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评 价 研 究 的 主 要 结 果 进 行 了 专 题 汇 报 易 玲 老 师 就 省 级 MDG 指 标 的 建 立 和 数 据 来 源 与 现 场 专 家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讨 论 各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领 导 也 针 对 加 强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客 观 实 际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次 会 议 对 于 促 进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评 价 项 目 的 应 用 推 广 完 善 省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网 络, 推 动 监 测 数 据 的 利 用 具 有 积 极 重 要 的 意 义 (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供 稿 )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在 陕 西 和 福 建 省 开 展 质 控 调 研 根 据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妇 幼 健 康 服 务 司 年 报 工 作 安 排,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 简 称 年 报 办 ) 刘 建 蒙 高 燕 秋 等 于 2014 年 7 月 赴 陕 西 汉 中 和 福 建 泉 州 开 展 质 控 调 研 陕 西 汉 中 调 研 点 为 汉 台 区 和 西 乡 县, 福 建 泉 州 为 丰 泽 区 和 惠 安 县 年 报 办 调 研 了 省 市 区 县 三 级 年 报 业 务 机 构 年 报 制 度 建 设 情 况, 深 入 走 访 了 区 县 乡 镇 和 街 道 村 和 居 委 会 三 级 源 头 数 据 采 集 单 位, 系 统 访 谈 了 省 市 区 县 乡 镇 / 街 道 村 / 居 委 会 五 级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1
调 研 的 两 省 能 规 范 开 展 年 报 工 作,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年 报 业 务 机 构 重 视 年 报 工 作 并 将 其 纳 入 妇 幼 卫 生 信 息 工 作 业 绩 考 核 内 容, 年 报 例 会 和 质 控 制 度 完 善 妇 幼 卫 生 三 级 网 络 健 全, 年 报 重 要 生 命 健 康 指 标 源 头 数 据 来 源 清 晰, 活 产 数 统 计 准 确, 孕 产 妇 围 产 儿 和 儿 童 死 亡 未 见 漏 报, 尤 其 是 福 建 调 研 点 的 年 报 工 作 信 息 化 程 度 高 孕 产 妇 和 儿 童 保 健 管 理 系 统 正 以 电 子 档 案 逐 步 替 代 纸 质 档 案 个 案 记 录 完 备, 未 见 虚 报 基 层 年 报 人 员 业 务 熟 练, 掌 握 年 报 指 标 的 概 念 统 计 方 法 和 质 控 要 点, 乡 镇 和 街 道 基 层 人 员 能 规 范 开 展 孕 产 妇 和 儿 童 保 健 建 档 产 妇 访 视 儿 童 体 检 健 康 教 育 等 保 健 工 作 调 研 还 发 现 了 一 些 共 性 问 题 如 外 来 人 口 多 保 健 工 作 难 度 大, 当 地 人 户 分 离 人 口 增 多 信 息 统 计 难 度 增 加, 可 能 是 东 部 部 分 省 份 的 共 性 问 题 数 据 源 欠 完 整 原 始 登 记 信 息 欠 规 范 统 计 方 法 欠 标 准, 数 据 质 量 有 较 大 提 升 空 间, 可 能 是 中 西 部 部 分 省 份 的 共 性 问 题 年 报 办 调 研 人 员 现 场 反 馈 了 调 研 情 况, 肯 定 成 绩 并 针 对 具 体 问 题 给 出 了 改 进 建 议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重 视 年 报 工 作, 要 及 时 开 展 各 级 年 报 质 控 调 研, 建 立 制 度 形 成 规 范, 为 提 升 年 报 数 据 质 量 作 出 积 极 贡 献 (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供 稿 ) 工 作 总 结 编 者 按 :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系 统 自 建 立 以 来, 各 级 监 测 人 员 不 懈 努 力, 获 得 了 比 较 准 确 可 靠 地 反 映 我 国 妇 女 儿 童 健 康 状 况 的 基 本 资 料, 为 我 国 的 卫 生 政 策 两 纲 战 略 目 标 及 干 预 措 施 等 的 制 定 提 供 了 科 学 依 据 本 期 摘 录 2013 年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结 果 报 告 中 的 主 要 结 果, 与 大 家 分 享 2013 年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主 要 结 果 报 告 一 背 景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监 测 孕 产 妇 死 亡 监 测 和 出 生 缺 陷 医 院 监 测 监 测 系 统 覆 盖 31 个 省 ( 区 市 ) 的 334 个 区 县 1.4 亿 人 口 其 中, 城 市 124 个 区, 农 村 210 个 县 ; 东 部 中 部 和 西 部 地 区 的 监 测 区 县 分 别 为 89 119 126 个 ; 出 生 缺 陷 监 测 医 院 共 783 所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时 限 :2012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监 测 对 象 :334 个 监 测 区 县 中 抽 样 街 道 / 乡 镇 的 本 地 户 籍 和 非 本 地 户 籍 居 住 1 年 以 上 的 所 有 5 岁 以 下 儿 童 2
孕 产 妇 死 亡 监 测 对 象 :334 个 监 测 区 县 内 有 本 地 户 籍 和 非 本 地 户 籍 的 孕 产 妇, 包 括 计 划 外 妊 娠 的 孕 产 妇 出 生 缺 陷 医 院 监 测 对 象 : 在 783 所 监 测 医 院 内 出 生 的 妊 娠 满 28 周 至 出 生 后 7 天 的 围 产 儿, 包 括 活 产 儿 死 胎 死 产 儿 2013 年, 全 国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采 用 2011~2013 年 国 家 级 监 测 数 据 质 量 控 制 中 抽 查 的 三 年 平 均 漏 报 率 校 正, 并 按 2000 年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的 城 乡 人 口 比 例 加 权 计 算,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的 儿 童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也 分 别 采 用 各 自 的 城 乡 人 口 比 例 加 权 计 算 二 监 测 结 果 ( 一 )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监 测 结 果 1. 婴 儿 死 亡 率 2013 年, 除 城 市 地 区 外, 全 国 农 村,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婴 儿 死 亡 率 继 续 下 降 2000~ 2013 年, 婴 儿 死 亡 率 全 国 下 降 70.5%, 城 市 下 降 幅 度 低 于 农 村, 三 类 地 区 以 中 部 地 区 下 降 最 大, 西 部 地 区 次 之 与 2012 年 比,2013 年 全 国 下 降 幅 度 为 7.8%, 城 乡 地 区 差 异 的 变 化 幅 度 与 2000~2013 年 一 致 见 表 1 表 1 2000~2013 年 全 国 婴 儿 死 亡 率 ( )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3 变 化 幅 度 (%) 2000~ 2013 全 国 32.2 29.2 21.5 17.2 14.9 13.1 10.3 9.5-70.5-7.8 城 乡 城 市 11.8 12.2 10.1 8.0 6.5 5.8 5.2 5.2-55.9-0.0 农 村 37.0 33.1 24.6 19.7 18.4 16.1 12.4 11.3-69.5-8.9 三 类 地 区 东 部 15.4 12.6 9.5 9.0 5.8 7.4 5.6 5.3-65.6-5.4 中 部 31.7 25.6 18.5 15.3 14.0 11.3 8.8 7.2-77.3-18.2 西 部 49.2 50.4 43.2 30.7 22.4 16.8 14.8 14.4-70.7-2.7 2012~ 2013 注 :2000~2006 年 采 用 的 三 类 地 区 标 准 为 沿 海 内 地 边 远 2.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2000~2013 年,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全 国 下 降 69.8%%, 城 市 下 降 幅 度 低 于 农 村 ; 三 类 地 区 以 中 部 下 降 幅 度 最 大, 西 部 次 之 与 2012 年 比, 除 城 市 外,2013 年 全 国 农 村 和 三 类 地 区 ( 东 中 西 部 ) 的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继 续 下 降, 全 国 下 降 9.1% 见 表 2 3
表 2 2000~2013 年 全 国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 )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3 变 化 幅 度 (%) 2000~2013 全 国 39.7 34.9 25.0 20.6 18.5 16.4 13.2 12.0-69.8-9.1 城 乡 2012~ 2013 城 市 13.8 14.6 12.0 9.6 7.9 7.3 5.9 6.0-56.5 1.7 农 村 45.7 39.6 28.5 23.6 22.7 20.1 16.2 14.5-68.3-10.5 三 类 地 区 东 部 18.3 15.1 10.8 10.3 7.1 9.7 7.5 6.9-62.3-8.0 中 部 39.1 30.3 22.1 18.4 17.1 14.8 11.7 10.0-74.4-14.5 西 部 60.8 60.8 51.2 38.0 28.5 21.1 18.1 17.2-71.7-5.0 注 :2000~2006 年 采 用 的 三 类 地 区 标 准 为 沿 海 内 地 边 远 ( 二 )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2013 年, 全 国 城 市 和 农 村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分 别 为 23.2/10 万,22.4/10 万,23.6/10 万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分 别 为 14.8/10 万,23.2/10 万,33.5/10 万 2000~2013 年, 全 国 城 市 和 农 村 的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分 别 下 降 了 56.2%,23.5% 66.1%;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别 下 降 了 30.2%,55.5%,70.8%, 以 西 部 地 区 下 降 幅 度 最 大, 其 次 是 中 部 地 区 见 表 3 表 3 2000 2013 年 全 国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1/10 万 )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3 变 化 幅 度 (%) 2000~2013 2012~ 2013 全 国 53.0 43.2 48.3 41.1 34.2 30.0 24.5 23.2-56.2-5.3 城 乡 城 市 29.3 22.3 26.1 24.8 29.2 29.7 22.2 22.4-23.5 0.9 农 村 69.6 58.2 63.0 45.5 36.1 30.1 25.6 23.6-66.1-7.8 三 类 地 区 东 部 21.2 19.7 13.1 26.7 19.3 17.8 14.4 14.8-30.2 2.8 中 部 52.1 53.8 56.7 39.2 34.4 29.1 25.2 23.2-55.5-7.9 西 部 114.9 71.6 93.7 77.0 51.5 45.1 34.4 33.5-70.8-2.6 4
( 三 ) 出 生 缺 陷 医 院 监 测 结 果 1. 全 国 出 生 缺 陷 总 发 生 率 2013 年, 全 国 围 产 儿 出 生 缺 陷 总 发 生 率 为 145.06/ 万, 略 低 于 2012 年 的 145.64/ 万 全 国 城 市 及 农 村 发 生 率 呈 上 升 趋 势, 见 表 4 2005~2013 年 期 间,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城 市 高 于 农 村, 男 性 围 产 儿 高 于 女 性 2013 年 由 高 龄 ( 35 岁 ) 产 妇 所 分 娩 的 婴 儿 比 例 较 为 9.29%;2013 年 高 龄 产 妇 分 娩 的 围 产 儿 其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高 达 172.48 万 表 4 2000~2013 年 全 国 出 生 缺 陷 总 发 生 率 (1/ 万 ) 总 发 生 率 城 市 发 生 率 农 村 发 生 率 2000 109.79 102.46 127.09 2001 104.86 102.23 109.69 2002 111.17 109.71 113.84 2003 129.79 127.43 133.69 2004 128.38 126.94 130.59 2005 138.96 139.27 137.53 2006 145.50 146.67 140.85 2007 147.94 148.30 147.19 2008 134.94 149.60 117.76 2009 145.43 166.40 123.86 2010 149.91 171.00 128.55 2011 153.24 174.04 132.11 2012 145.64 160.27 130.13 2013 145.06 162.11 127.31 2. 主 要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顺 位 2013 年, 前 5 位 出 生 缺 陷 的 发 生 率 顺 位 依 次 为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多 指 ( 趾 ) 总 唇 裂 马 蹄 内 翻 和 先 天 性 脑 积 水, 与 2012 年 比, 马 蹄 内 翻 上 升 为 第 4 顺 位, 先 天 性 脑 积 水 下 降 为 第 5 顺 位, 见 表 5 从 2005 年 起,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一 直 是 首 位 高 发 出 生 缺 陷,2013 年 发 生 率 比 2012 年 又 有 所 上 升 表 5 2000~2013 年 全 国 主 要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1/ 万 ) 顺 位 顺 位 2000 2005 2010 2012 年 2013 年 第 一 位 总 唇 裂 (14.07)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23.96)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32.74)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39.98)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43.22) 5
顺 位 2000 2005 2010 2012 年 2013 年 第 二 位 多 指 / 趾 (12.45) 多 指 / 趾 (14.66) 多 指 / 趾 (16.39) 多 指 / 趾 (15.94) 多 指 / 趾 (16.71) 第 三 位 神 经 管 缺 陷 (11.96) 总 唇 裂 (13.73) 总 唇 裂 (12.78) 总 唇 裂 (10.36) 总 唇 裂 (9.23) 第 四 位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11.40) 神 经 管 缺 陷 (8.84) 脑 积 水 (6.02) 脑 积 水 (6.27) 马 蹄 内 翻 (5.96) 第 五 位 脑 积 水 (7.10) 脑 积 水 (7.52) 神 经 管 缺 陷 (5.74) 马 蹄 内 翻 (5.48) 脑 积 水 (5.82) 三 主 要 结 论 1. 全 国 孕 产 妇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持 续 下 降,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出 现 下 降 拐 点, 我 国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提 前 9 年 实 现 了 千 年 发 展 目 标,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有 望 在 2015 年 实 现 千 年 发 展 目 标, 但 全 国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的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2.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的 城 乡 差 别 和 地 区 差 别 逐 步 缩 小 孕 产 妇 儿 童 死 亡 率 的 三 大 地 区 差 异 类 似, 而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的 城 乡 差 异 远 小 于 儿 童 死 亡 率 的 城 乡 差 异 3. 2013 年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的 年 下 降 速 率 是 近 五 年 中 最 快 的 一 年, 主 要 原 因 是 儿 童 腹 泻 肺 炎 出 生 窒 息, 交 通 意 外 死 亡 率 下 降 明 显 孕 产 妇 产 科 出 血 死 亡 率 和 妊 娠 高 血 压 疾 病 死 亡 率 持 续 下 降 ; 孕 产 妇 可 避 免 死 亡 的 比 例 由 2000 年 的 90.2% 下 降 到 2013 年 68.7% 围 产 儿 神 经 管 缺 陷 唐 氏 综 合 征 肢 体 短 缩 等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2013 年 全 国 神 经 管 缺 陷 发 生 率 下 降 至 3.37/ 万,2009~2013 年 的 全 国 城 市 农 村 的 年 平 均 下 降 速 率 为 15.1% 10.5% 和 16.5%, 远 高 于 2000~2008 年 的 年 平 均 下 降 速 率 (6.2% 6.8% 和 9.5%) 4. 孕 产 妇 和 儿 童 保 健 服 务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卫 生 服 务 的 可 及 性 和 公 平 性 不 断 提 高 2000 2013 年 间, 儿 童 死 前 接 受 住 院 治 疗 的 比 例 由 2000 年 的 56.4% 提 高 到 2013 年 74.2%; 但 2013 年 仍 有 13.1% 的 儿 童 死 前 未 接 受 任 何 治 疗 孕 产 妇 在 家 死 亡 的 比 例 由 2000 年 的 27.4% 降 到 2013 年 的 14.3%, 减 少 了 47.8% 未 接 受 任 何 产 前 检 查 的 死 亡 孕 产 妇 比 例 由 2000 年 的 29.7% 下 降 到 2013 年 11.9% 四 建 议 1. 加 强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产 科 建 设, 确 保 二 胎 生 育 孕 产 妇 的 安 全 很 多 研 究 表 明, 多 胎 生 育 的 孕 产 妇 死 亡 风 险 远 远 高 于 单 胎 生 育 二 胎 生 育 孕 产 妇 死 亡 的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孕 产 妇 自 身 的 风 险, 曾 有 剖 宫 产 史 的 妇 女 为 二 次 生 产 埋 下 了 子 宫 粘 连 胎 盘 植 入 和 前 置 胎 盘 等 产 科 出 血 等 重 大 疾 病 隐 患, 而 我 国 孕 产 妇 的 剖 宫 产 率 一 直 居 高 不 下 ; 另 外,2014 年 和 2015 年 生 育 二 胎 的 孕 产 妇 将 大 多 会 是 高 龄 妇 女 ; 二 是 医 疗 机 构 的 风 6
险, 目 前 我 国 医 疗 机 构 产 科, 尤 其 是 县 级 以 上 的 产 科, 不 论 是 人 力 资 源 还 是 物 质 资 源 已 严 重 超 负 荷 运 转, 产 科 大 夫 还 将 面 临 二 胎 生 育 带 来 的 各 种 妊 娠 合 并 症 / 并 发 症 和 危 重 症 的 治 疗 难 题, 而 有 些 难 题 在 单 胎 生 育 时 期 较 少 或 难 以 遇 见 因 此, 要 确 保 二 胎 生 育 安 全,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必 须 提 前 储 备 优 质 资 源, 包 括 增 加 产 科 人 力 资 源 和 设 备 的 配 备, 产 科 常 见 或 罕 见 疾 病 诊 疗 技 术 的 培 训 产 科 危 急 重 症 抢 救 中 心 和 ICU 的 建 立 等 ; 加 强 对 二 胎 生 育 妇 女 的 健 康 教 育 和 孕 期 保 健, 积 极 防 治 孕 期 合 并 症 和 并 发 症, 尽 量 将 危 险 因 素 消 除 在 萌 芽 状 态 2. 抓 住 干 预 重 点, 降 低 新 生 儿 死 亡 率 国 际 研 究 表 明, 全 球 每 年 有 400 万 的 新 生 儿 死 亡, 占 婴 儿 死 亡 的 75%, 降 低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的 关 键 是 降 低 新 生 儿 死 亡 2013 年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我 国 的 新 生 儿 死 亡 分 别 占 婴 儿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的 66% 和 53% 左 右 新 生 儿 死 亡 35.7% 是 由 可 控 制 性 的 产 时 并 发 症 ( 出 生 窒 息 / 产 伤 ) 和 感 染 性 疾 病 引 起, 而 通 过 住 院 分 娩 正 确 使 用 新 生 儿 窒 息 复 苏 适 宜 技 术, 多 数 产 时 并 发 症 死 亡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新 生 儿 感 染 性 疾 病 最 常 见 的 肺 炎 和 败 血 症 / 脑 膜 炎, 而 通 过 加 强 母 亲 孕 期 管 理, 减 少 胎 儿 宫 内 产 时 感 染, 进 行 母 乳 喂 养, 加 强 新 生 儿 访 视, 早 发 现 早 治 疗, 多 数 死 亡 也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3. 加 强 出 生 缺 陷 综 合 防 治 体 系 建 设, 落 实 出 生 缺 陷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降 低 高 龄 妇 女 生 育 缺 陷 儿 的 风 险 高 龄 产 妇 ( 35 岁 ) 的 比 例 呈 上 升 趋 势, 由 2000 年 的 3.90% 上 升 到 2013 年 的 9.29% 2014 年 单 独 两 孩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的 调 整, 高 龄 产 妇 的 比 例 势 必 上 升 唐 氏 综 合 征 等 染 色 体 疾 病 的 发 生 概 率 与 产 妇 年 龄 相 关, 高 龄 生 育 的 比 例 持 续 升 高 将 对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工 作 带 来 严 峻 挑 战 加 强 出 生 缺 陷 健 康 教 育, 增 强 育 龄 妇 女, 尤 其 是 高 龄 妇 女 的 健 康 意 识 是 预 防 出 生 缺 陷 的 重 要 步 骤 之 一 提 高 育 龄 妇 女 的 优 生 优 育 知 识 水 平 增 强 保 健 意 识 最 终 改 变 自 身 及 家 人 的 就 医 行 为 习 惯 自 觉 加 入 到 预 防 出 生 缺 陷 的 三 级 预 防 中, 及 时 预 防 并 发 现 出 生 缺 陷,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了 出 生 缺 陷 儿 的 出 生 同 时, 进 一 步 健 全 出 生 缺 陷 综 合 防 治 服 务 网 络,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部 门 合 作 社 会 参 与 的 工 作 机 制, 大 力 推 进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工 作, 加 强 出 生 缺 陷 干 预 适 宜 技 术 的 研 发, 强 化 业 务 培 训 和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不 断 提 高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的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将 出 生 缺 陷 群 体 防 治 措 施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纳 入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逐 步 加 大 投 入, 将 预 防 治 疗 和 康 复 措 施 落 实 到 实 处, 是 进 一 步 加 大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力 度, 提 高 出 生 人 口 素 质 的 关 键 所 在 4. 开 展 儿 童 死 因 调 查, 探 索 特 殊 人 群 死 因 正 确 分 类 的 新 方 法 2013 年 全 国 儿 童 死 前 未 接 受 任 何 治 疗 的 比 例 达 13.1%, 医 疗 机 构 外 死 亡 的 儿 童 比 例 超 过 40% 对 这 部 分 儿 童, 尤 其 是 死 前 未 接 受 过 医 疗 机 构 任 何 治 疗 的 儿 童, 其 死 亡 疾 病 诊 断 和 死 因 分 类 常 常 束 手 无 策, 直 接 影 响 监 测 数 据 中 死 亡 疾 病 分 类 的 准 确 性 对 在 医 疗 机 构 外 死 亡 的 个 案 进 行 口 头 尸 解 调 查, 推 断 导 致 死 亡 的 主 要 疾 病 是 国 际 上 通 常 采 用 的 方 法 因 此 监 测 系 统 自 2014 年 开 始 正 式 对 所 有 未 住 院 治 疗 的 死 亡 儿 童 实 施 口 头 尸 解 调 查, 以 期 改 善 这 部 分 病 7
例 死 因 诊 断 的 准 确 性 5. 开 展 导 致 儿 童 和 孕 产 妇 死 亡 的 主 要 疾 病 专 题 研 究, 为 死 因 干 预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意 外 伤 害 已 经 成 为 儿 童 伤 亡 的 头 号 杀 手, 如 何 预 防 儿 童 意 外 伤 害 死 亡 已 是 全 球 关 注 的 热 点, 我 国 17% 左 右 的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由 意 外 伤 害 所 致, 并 且 该 比 例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绝 大 多 数 的 意 外 伤 害 死 亡 是 可 预 防 的,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将 对 5 岁 以 下 儿 童 意 外 伤 害 死 亡 开 展 专 题 调 查, 了 解 其 社 会 影 响 因 素, 为 制 定 相 应 的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健 康 教 育 等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并 提 出 进 一 步 减 少 儿 童 意 外 死 亡 的 预 防 策 略 羊 水 栓 塞 和 妊 娠 期 高 血 压 疾 病 的 构 成 一 直 位 居 我 国 孕 产 妇 主 要 死 因 的 前 3 位, 特 别 是 羊 水 栓 塞 近 年 来 已 跃 居 第 2 位 但 由 于 监 测 数 据 收 集 的 一 些 局 限 性, 导 致 对 这 些 疾 病 的 相 关 危 险 因 素 社 会 因 素 和 诊 治 水 平 难 以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而 开 展 相 关 疾 病 的 专 题 是 解 决 这 一 难 题 的 最 佳 手 段, 它 有 助 于 我 们 全 面 掌 握 我 国 孕 产 妇 主 要 死 因 的 特 征, 为 有 针 对 性 的 的 干 预 策 略 提 供 科 学 性 依 据 6. 开 展 重 大 出 生 缺 陷 深 入 研 究, 为 出 生 缺 陷 全 面 防 治 奠 定 基 础 虽 然 我 国 出 生 缺 陷 监 测 系 统 已 有 20 多 年 的 历 史, 但 相 当 比 例 的 重 大 出 生 缺 陷 与 遗 传 病 在 我 国 人 群 中 流 行 现 状 和 变 化 趋 势 等 基 础 数 据 仍 未 掌 握, 国 家 在 制 定 优 先 疾 病 防 治 策 略 与 措 施 中, 缺 乏 科 学 的 循 证 的 基 础 数 据 支 撑, 严 重 制 约 了 我 国 出 生 缺 陷 防 控 工 作 的 发 展 建 议 对 我 国 重 大 的 出 生 缺 陷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生 物 资 源 收 集 和 分 子 遗 传 流 行 病 学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以 掌 握 我 国 主 要 出 生 缺 陷 和 遗 传 病 的 发 生 率 / 患 病 率 变 化 趋 势 地 域 / 人 群 分 布 危 险 因 素 等 流 行 病 学 特 征, 掌 握 重 大 出 生 缺 陷 的 防 治 资 源 与 技 术 服 务 现 状, 为 公 共 卫 生 干 预 临 床 防 治 基 础 研 究 提 供 基 础 数 据, 为 出 生 缺 陷 的 病 因 分 子 水 平 研 究 和 新 的 诊 疗 方 法 新 的 诊 断 指 标 以 及 新 药 研 究 提 供 物 质 资 源 基 础, 提 升 我 国 出 生 缺 陷 与 遗 传 病 的 基 础 研 究 水 平 和 疾 病 防 治 循 证 的 决 策 水 平 7. 提 高 对 多 源 数 据 核 对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加 强 与 相 关 部 门 核 对 死 亡 信 息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质 量 控 制 一 直 强 调 监 测 数 据 与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核 对,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漏 报 2013 年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在 全 国 层 面 通 过 与 国 家 CDC 死 因 登 记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比 对, 开 展 的 孕 产 妇 死 亡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多 源 数 据 的 比 较 研 究 显 示 了 多 源 数 据 相 互 核 可 以 减 少 漏 报 根 据 研 究 结 果, 监 测 系 统 已 修 改 国 家 级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的 质 量 控 制 手 册 并 培 训 各 级 监 测 人 员, 要 求 各 省 于 质 量 控 制 开 展 前 必 须 获 取 全 省 CDC 数 据, 并 依 此 对 全 省 所 有 国 家 级 监 测 区 县 死 亡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并 对 跨 地 区 的 可 疑 漏 报 数 据 按 监 测 区 县 反 馈 和 调 查 追 踪, 以 避 免 跨 地 区 漏 报 的 发 生 8. 以 ICD-10 编 码 对 根 本 死 因 分 类, 提 高 死 因 研 究 水 平 ICD-10 是 国 际 公 认 并 采 用 的 疾 病 编 码, 我 国 居 民 死 亡 医 学 证 明 书 已 正 式 使 用 为 与 国 际 接 轨, 提 高 我 国 孕 产 妇 死 亡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疾 病 的 研 究 水 平, 国 家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系 统 已 按 ICD-10 编 码 对 孕 产 妇 死 亡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的 根 本 死 因 进 行 了 分 类, 完 成 了 网 络 直 报 系 8
统 的 测 试,2014 年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信 息 分 析 即 按 ICD-10 对 孕 产 妇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因 进 行 分 类 9. 开 展 新 生 儿 死 亡 评 审, 提 高 新 生 儿 死 因 诊 断 准 确 性 与 国 家 CDC 死 因 登 记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的 根 本 死 因 比 对 时 发 现, 全 国 孕 产 妇 死 亡 监 测 中 的 死 因 诊 断 虽 有 近 40% 的 差 异, 但 在 这 些 根 本 死 因 不 同 的 个 案 中, 监 测 系 统 中 诊 断 正 确 的 比 例 为 66%, 这 是 因 为 监 测 系 统 的 每 例 孕 产 妇 死 亡 病 例 经 过 了 四 级 专 家 评 审 为 提 高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监 测 死 因 诊 断 的 准 确 性, 监 测 系 统 将 逐 步 开 展 儿 童 死 亡 评 审 目 前, 已 对 医 疗 机 构 死 亡 的 所 有 新 生 儿 开 展 了 死 亡 评 审, 评 审 的 重 点 是 确 定 根 本 死 因, 评 审 也 将 分 区 县 地 市 省 和 国 家 四 级 逐 级 进 行 10. 加 强 培 训, 提 高 业 务 水 平 2013 年, 中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手 册 进 行 了 最 新 修 改, 并 增 加 了 新 生 儿 死 亡 评 审 非 医 疗 机 构 死 亡 儿 童 调 查 表 孕 产 妇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因 ICD-10 编 码 等 新 的 内 容, 加 上 监 测 地 区 人 员 更 换 频 繁, 建 议 各 省 ( 区 市 ) 加 强 人 员 培 训, 特 别 是 出 生 缺 陷 诊 断 ICD-10 编 码 和 根 本 死 因 的 诊 断 和 监 测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等 关 键 环 节 的 培 训, 提 高 监 测 人 员 的 业 务 水 平, 以 保 证 监 测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学 习 园 地 早 产 的 护 理 据 估 计, 每 年 全 球 有 1500 万 名 婴 儿 出 生 过 早, 即 每 10 名 婴 儿 中 就 超 过 一 人, 其 中 中 国 的 早 产 数 量 位 列 世 界 第 二, 每 年 约 1,172,300 例 早 产 儿 出 生 早 产 是 新 生 儿 死 亡 的 首 要 原 因, 并 且 是 继 肺 炎 之 后 五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的 第 二 大 原 因 ; 许 多 存 活 下 来 的 儿 童 也 要 面 临 终 生 残 疾, 包 括 学 习 障 碍 和 视 力 听 力 问 题 但 是 通 过 对 早 产 儿 的 适 宜 护 理, 可 以 减 少 早 产 儿 的 死 亡 和 并 发 症 的 产 生 早 产 儿 需 要 得 到 与 其 它 婴 儿 相 同 的 护 理 并 略 多 一 点 这 包 括 : 一 良 好 的 孕 期 保 健 1. 所 有 孕 妇 都 应 得 到 良 好 的 保 健 服 务, 包 括 至 少 由 卫 生 工 作 者 进 行 四 次 产 前 检 查 2. 有 早 产 风 险 的 孕 妇 ( 即 以 前 曾 发 生 过 早 产 ) 需 要 意 识 到 有 可 能 还 会 再 发 生 早 产, 并 相 应 地 进 行 计 划 3. 护 理 孕 妇 的 卫 生 工 作 者 需 要 评 估 发 生 早 产 的 风 险, 并 能 够 识 别 和 管 理 可 导 致 早 产 的 情 况 ( 例 如 先 兆 子 痫, 即 妊 娠 期 间 可 导 致 孕 妇 血 压 升 高 的 一 种 情 况 ) 4. 早 产 临 产 孕 妇 应 在 有 卫 生 设 施 的 地 方 分 娩, 因 为 卫 生 设 施 可 提 供 她 们 及 婴 儿 所 需 的 护 理, 根 据 需 要 将 孕 妇 转 到 有 更 先 进 护 理 的 医 院 9
5. 应 当 避 免 医 学 上 不 必 要 的 剖 腹 产 或 早 期 引 产 6. 孕 期 未 满 34 周 的 早 产 临 产 孕 妇, 应 接 受 类 固 醇 注 射, 以 便 加 速 胎 儿 肺 的 发 育 二 必 要 的 新 生 儿 护 理 1. 需 要 保 护 所 有 婴 儿 免 于 感 染 : 接 触 母 亲 和 婴 儿 的 所 有 人 都 必 须 有 干 净 的 手 只 有 当 必 要 时, 才 可 进 行 体 检 和 医 疗 操 作 程 序 应 使 用 无 菌 手 套 和 切 割 设 备 钳 夹 并 切 割 脐 带 2. 所 有 婴 儿 需 要 保 暖 : 出 生 之 后, 应 立 刻 彻 底 擦 干 并 将 其 放 在 母 亲 的 肚 子 上 如 果 呼 吸 正 常, 在 钳 夹 和 切 割 脐 带 之 后, 应 将 婴 儿 放 在 母 亲 的 胸 部, 保 持 直 接 皮 肤 接 触, 直 到 第 一 次 母 乳 喂 养 之 后 不 应 马 上 为 新 生 儿 沐 浴 3. 彻 底 擦 干 之 后, 多 数 婴 儿 会 正 常 呼 吸, 如 不 能 自 主 呼 吸, 则 需 要 使 用 氧 气 袋 和 面 罩 通 气 帮 助 其 开 始 正 常 呼 吸 4. 母 乳 最 佳 : 与 足 月 婴 儿 一 样, 母 乳 是 早 产 婴 儿 的 最 佳 营 养 在 出 生 后, 应 尽 快 为 婴 儿 进 行 母 乳 喂 养 对 不 能 协 调 吸 吮 和 吞 咽 反 应 的 多 数 早 产 儿, 可 以 用 杯 子 小 勺 或 鼻 胃 管 喂 给 挤 出 的 母 乳 三 小 婴 儿 的 额 外 护 理 早 产 儿 以 及 出 生 体 重 过 低 的 足 月 婴 儿 需 要 额 外 保 暖 和 喂 养 支 持, 袋 鼠 妈 妈 护 理 法 是 一 个 很 好 的 方 法 四 出 现 并 发 症 早 产 儿 的 护 理 1. 感 染 患 儿 需 要 使 用 抗 生 素 进 行 治 疗 2. 出 生 时 不 呼 吸 的 婴 儿 需 要 进 行 基 本 的 新 生 儿 复 苏 ; 如 果 呼 吸 问 题 持 续 存 在, 他 们 可 能 需 要 机 器 ( 人 工 呼 吸 器 ) 的 额 外 支 持 和 额 外 的 氧 气 3. 患 更 多 并 发 症 的 婴 儿 可 能 需 要 留 在 新 生 儿 重 症 监 护 室 ( 如 有 ) ( 摘 自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网 站 ) 关 于 先 天 性 异 常 的 重 要 事 实 1. 先 天 性 异 常 ( 亦 称 出 生 缺 陷 ) 大 约 在 每 33 个 婴 儿 中 影 响 1 人, 每 年 造 成 约 320 万 例 与 出 生 缺 陷 相 关 的 残 疾 2. 每 年 估 计 有 27 万 新 生 儿 在 出 生 后 最 初 的 28 天 期 间 死 于 先 天 性 异 常 3. 先 天 性 异 常 可 造 成 长 期 残 疾, 对 个 人 家 庭 卫 生 保 健 系 统 和 社 会 产 生 显 著 影 响 4. 最 常 见 的 严 重 先 天 性 异 常 为 心 脏 缺 陷 神 经 管 缺 损 和 唐 氏 综 合 征 5. 先 天 性 异 常 可 源 自 遗 传 传 染 或 环 境 方 面 的 因 素, 但 在 多 数 病 例 中, 很 难 确 定 具 体 起 因 6. 许 多 先 天 性 异 常 是 可 以 预 防 的 例 如, 接 种 疫 苗 摄 入 足 量 的 叶 酸 和 碘 以 及 充 分 的 产 前 保 健 是 预 防 的 关 键 10
7. 在 许 多 国 家, 先 天 性 异 常 和 早 产 是 儿 童 期 死 亡 慢 性 疾 病 和 残 疾 的 重 要 原 因 2010 年 193 个 国 家 中 310 万 例 新 生 儿 死 亡 的 原 因 ( 摘 自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网 站 ) 11
2014 年 8 月 编 印 责 任 编 辑 : 何 春 花 朱 军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办 公 室 全 国 妇 幼 卫 生 年 报 办 公 室 地 址 四 川 成 都 人 民 南 路 3 段 17 号 北 京 海 淀 区 学 院 路 38 号 北 京 大 学 公 共 卫 生 学 院 妇 幼 卫 生 系 邮 编 610041 100083 电 话 028-85501363,85501189 010-82801173 传 真 028-85501386 010-62023133 E-mail cnbdms@163.com dmch@bjmu.edu.cn 网 址 中 国 妇 幼 卫 生 监 测 网 www.mchscn.org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