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管 理, 规 范 药 品 研 制 秩 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分 为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是 指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对 所 受 理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的 研 制 情 况 进 行 实 地 确 证, 对 原 始 记 录 进 行 审 查, 确 认 申 报 资 料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的 过 程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是 指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对 所 受 理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批 准 上 市 前 的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进 行 实 地 检 查, 确 认 其 是 否 与 核 定 的 或 申 报 的 生 产 工 艺 相 符 合 的 过 程 本 规 定 所 指 的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抽 样, 是 指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过 程 中 进 行 的 取 样 封 样 和 通 知 检 验 第 三 条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分 为 常 规 和 有 因 有 因 核 查 主 要 是 指 针 对 下 列 情 形 进 行 的 现 场 核 查 : ( 一 ) 药 品 审 评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 二 ) 药 品 注 册 相 关 的 举 报 问 题 ; ( 三 )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为 需 进 行 核 查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四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全 国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的 组 织 协 调 和 监 督 管 理 同 时 负 责 组 织 新 药 生 物 制 品 批 准 上 市 前 的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 负 责 组 织 进 口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 负 责 组 织 对 药 品 审 评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 负 责 组 织 涉 及 药 品 注 册 重 大 案 件 的 有 因 核 查 第 五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下 列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 ( 一 ) 负 责 所 受 理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的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 ( 二 ) 负 责 所 受 理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注 册 申 请 的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 ( 三 ) 负 责 所 受 理 仿 制 药 注 册 申 请 的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 ( 四 ) 负 责 所 受 理 药 品 生 产 技 术 转 让 变 更 处 方 和 生 产 工 艺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等 补 充 申 请 的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 ( 五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有 因 核 查 研 制 工 作 跨 省 进 行 的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工 作 由 受 理 该 申 请 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研 制 现 场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予 以 协 助 第 二 章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第 六 条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包 括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现 场 核 查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现 场 核 查 和 申 报 生 产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现 场 核 查 主 要 是 对 药 学 研 究 药 理 毒 理 研 究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现 场 核 查 主 要 是 对 临 床 试 验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必 要 时, 可 对 临 床 试 验 用 药 物 制 备 条 件 及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对 临 床 试 验 用 药 物 进 行 抽 查 检 验 申 报 生 产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主 要 是 对 申 报 生 产 注 册 申 请 的 样 品 试 制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若 申 报 生 产 时 药 学 药 理 毒 理 等 研 究 与 申 报 临 床 相 比 发 生 变 化, 应 对 变 化 内 容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第 七 条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人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人 ) 在 提 出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时, 应 提 交 药 品 研 制 情 况 申 报 表 ( 附 件 2), 说 明 所 完 成 的 试 验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设 备 仪 器 原 料 药 ( 药 材 ) 来 源 试 制 场 所 委 托 研 究 或 者 检 测 的 项 目 及 承 担 机 构 等 情 况 第 一 节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现 场 核 查 第 八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后,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 附 件 1) 对 药 学 药 理 毒 理 等 研 究 情 况 实 施 现 场 核 查 申 请 注 册 的 药 品 属 于 生 物 制 品 的,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核 查 时 应 抽 取 3 个 生 产 批 号 的 检 验 用 样 品,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九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现 场 核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 附 件 3) 连 同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二 节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现 场 核 查 第 十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新 药 按 照 新 药 程 序 申 报 的 生 产 申 请 后,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对 临 床 试 验 情 况 实 施 现 场 核 查 第 十 一 条 对 于 仿 制 药 申 请 和 补 充 申 请, 申 请 人 完 成 临 床 试 验 后, 应 当 将 临 床 试 验 资 料 报 送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并 报 送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对 临 床 试 验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第 十 二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现 场 核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连 同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三 节 申 报 生 产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第 十 三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药 品 生 产 申 请 后,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对 申 报 生 产 研 制 情 况 实 施 现 场 核 查 对 于 新 药 按 照 新 药 程 序 申 报 的 生 产 申 请, 除 生 物 制 品 外 的 其 他 药 品,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核 查 时 应 抽 取 3 批 样 品,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十 四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申 报 生 产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连 同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三 章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一 节 新 药 生 物 制 品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十 五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对 于 新 药 生 物 制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经 审 评 符 合 规 定 的, 通 知 申 请 人 申 请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同 时 告 知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第 十 六 条 申 请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通 知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向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提 出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申 请, 报 送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申 请 表 ( 附 件 4) 第 十 七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在 收 到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申 请 后, 应 当 根 据 核 定 的 生 产 工 艺 组 织 对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十 八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实 施 现 场 检 查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检 查 时 应 抽 取 1 批 样 品 ( 生 物 制 品 抽 取 3 批 样 品 ),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进 行 该 药 品 标 准 复 核 的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十 九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完 成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 附 件 5)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二 节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二 十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对 于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的 注 册 申 请, 经 审 评 符 合 规 定 的, 通 知 申 请 人 申 请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同 时 告 知 受 理 该 注 册 申 请 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第 二 十 一 条 申 请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通 知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向 受 理 其 注 册 申 请 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申 请, 报 送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申 请 表 第 二 十 二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收 到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申 请 后, 应 当 根 据 核 定 的 生 产 工 艺 组 织 对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二 十 三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实 施 现 场 检 查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检 查 时 应 抽 取 1 批 样 品,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进 行 该 药 品 标 准 复 核 的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二 十 四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三 节 仿 制 药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二 十 五 条 申 请 人 申 请 仿 制 药 注 册, 应 当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表 和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申 请 表, 并 连 同 有 关 申 报 资 料 报 送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第 二 十 六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仿 制 药 申 请 后, 应 当 根 据 申 请 人 申 报 的 生 产 工 艺 组 织 对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二 十 七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实 施 现 场 检 查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检 查 时 应 抽 取 连 续 生 产 的 3 批 样 品,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二 十 八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连 同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四 节 补 充 申 请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二 十 九 条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对 于 药 品 生 产 技 术 转 让 变 更 处 方 和 生 产 工 艺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等 的 补 充 申 请,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三 十 条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需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补 充 申 请, 凡 生 产 工 艺 未 发 生 变 更 的, 申 请 人 应 当 填 写 药 品 补 充 申 请 表 和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申 请 表, 并 连 同 有 关 申 报 资 料 报 送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应 当 根 据 其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组 织 对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三 十 一 条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需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的 补 充 申 请, 凡 生 产 工 艺 发 生 变 更 的, 申 请 人 应 当 填 写 药 品 补 充 申 请 表, 并 连 同 有 关 申 报 资 料 报 送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将 申 报 资 料 报 送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经 审 评 符 合 规 定 的, 按 照 本 规 定 第 二 十 二 十 一 二 十 二 条 的 程 序 进 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第 三 十 二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现 场 核 查 组,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实 施 现 场 检 查 核 查 组 在 现 场 检 查 时 应 抽 取 3 批 样 品,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及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并 将 样 品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药 品 检 验 所 第 三 十 三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后, 应 当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连 同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一 并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四 章 组 织 实 施 第 三 十 四 条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实 施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前, 应 制 定 核 查 方 案, 组 织 核 查 组, 通 知 被 核 查 单 位, 并 告 知 申 请 人 第 三 十 五 条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由 核 查 组 具 体 实 施 核 查 组 一 般 由 2 人 以 上 组 成, 实 行 组 长 负 责 制, 核 查 组 成 员 由 派 出 核 查 组 的 部 门 确 定 根 据 被 核 查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的 情 况, 可 以 组 织 相 关 专 家 参 与 核 查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组 织 的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被 核 查 单 位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选 派 一 名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人 员 作 为 观 察 员 协 助 核 查 工 作 第 三 十 六 条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开 始 时, 核 查 组 应 召 开 会 议, 由 核 查 组 组 长 向 被 核 查 单 位 宣 布 核 查 内 容 要 求 和 纪 律 等 被 核 查 单 位 应 配 合 核 查 组 工 作,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真 实, 并 选 派 相 关 人 员 协 助 核 查 组 工 作 第 三 十 七 条 核 查 组 应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实 施 核 查,
并 按 要 求 抽 取 样 品 第 三 十 八 条 核 查 组 应 对 核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如 实 记 录, 必 要 时 应 予 取 证 第 三 十 九 条 完 成 现 场 核 查 后, 核 查 组 组 长 组 织 对 核 查 情 况 进 行 讨 论 汇 总, 形 成 核 查 结 果, 撰 写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或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汇 总 期 间, 被 核 查 单 位 人 员 应 回 避 第 四 十 条 核 查 结 束 前 应 召 开 会 议, 由 组 长 向 被 核 查 单 位 宣 读 核 查 结 果 第 四 十 一 条 若 被 核 查 单 位 对 核 查 结 果 无 异 议, 核 查 组 全 体 成 员 及 被 核 查 单 位 负 责 人 应 在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或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中 签 名, 并 加 盖 被 核 查 单 位 公 章 观 察 员 参 加 的 核 查, 观 察 员 也 须 签 名 第 四 十 二 条 若 被 核 查 单 位 对 核 查 结 果 有 异 议, 可 提 出 不 同 意 见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对 被 核 查 单 位 提 出 的 问 题, 核 查 组 应 进 一 步 核 实 相 关 情 况, 并 应 做 好 记 录 记 录 经 核 查 组 全 体 成 员 和 被 核 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加 盖 被 核 查 单 位 公 章 观 察 员 参 加 的 核 查, 观 察 员 也 须 签 名 第 四 十 三 条 核 查 组 完 成 现 场 核 查 后, 除 取 证 资 料 外, 应 将 被 核 查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退 还 第 四 十 四 条 被 核 查 单 位 对 现 场 核 查 人 员 程 序 核 查 结 果 等 有 异 议 时, 可 在 5 日 内 直 接 向 派 出 核 查 组 的 部 门 或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申 诉 第 四 十 五 条 现 场 核 查 结 束 后, 核 查 组 应 形 成 综 合 评 定 结 论, 经 全 体 人 员 签 名 后 按 要 求 将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或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及 相 关 资 料 报 送 其 派 出 部 门 第 四 十 六 条 派 出 核 查 组 的 部 门 应 对 核 查 组 报 送 的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在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或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中 填 写 审 核 意 见, 并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送 交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第 四 十 七 条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 依 据 技 术 审 评 意 见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样 品 检 验 结 果, 形 成 综 合 意 见, 连 同 有 关 资 料 报 送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第 五 章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抽 样 要 求 第 四 十 八 条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人 员 在 现 场 抽 样 时, 应 参 照 药 品 抽 样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操 作 规 范, 保 证 抽 样 的 代 表 性, 抽 样 过 程 不 应 影 响 所 抽 样 品 的 质 量
第 四 十 九 条 抽 样 人 员 应 确 定 抽 样 批 号, 核 实 该 批 样 品 的 总 量, 检 查 包 装 是 否 完 整 标 签 上 是 否 注 明 药 品 名 称 规 格 批 号 有 效 期 样 品 生 产 单 位 名 称 等 信 息, 并 核 对 相 关 信 息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对 应 一 致 第 五 十 条 抽 样 人 员 应 按 照 随 机 抽 样 原 则 和 方 法 抽 取 完 整 包 装 的 样 品, 抽 取 样 品 的 数 量 应 为 样 品 全 检 用 量 的 3 倍 量 第 五 十 一 条 抽 样 人 员 应 对 所 抽 样 品 按 每 1 倍 检 验 量, 用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抽 样 封 签 进 行 单 独 签 封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抽 样 封 签 由 抽 样 人 员 和 被 抽 样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签 名, 并 加 盖 抽 样 单 位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抽 样 专 用 章 和 被 抽 样 单 位 公 章 第 五 十 二 条 抽 样 人 员 完 成 抽 样 和 签 封 后, 应 按 要 求 填 写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药 品 注 册 抽 样 记 录 单 由 抽 样 人 员 和 被 抽 样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签 名, 并 加 盖 抽 样 单 位 药 品 注 册 检 验 抽 样 专 用 章 和 被 抽 样 单 位 公 章 第 六 章 核 查 人 员 管 理 第 五 十 三 条 省 级 以 上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人 员 的 选 用 培 训 和 管 理 第 五 十 四 条 核 查 人 员 应 为 熟 悉 药 品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具 备 医 药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并 接 受 过 相 关 培 训 的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和 专 家 第 五 十 五 条 核 查 人 员 应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工 作 纪 律 和 保 密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公 正 廉 洁 地 从 事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工 作 第 五 十 六 条 核 查 人 员 应 按 要 求 参 加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组 织 的 相 关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政 策 水 平 专 业 知 识 和 核 查 能 力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七 条 军 队 科 研 医 疗 机 构 的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现 场 核 查 工 作 由 总 后 勤 部 卫 生 部 组 织 实 施 第 五 十 八 条 有 因 核 查 进 口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现 场 核 查, 可 参 照 本 规 定 实 施 第 五 十 九 条 本 规 定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原 涉 及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的 相 关 规 定 同 时 废 止 附 件 1: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为 保 证 药 品 注 册 现 场 核 查 质 量, 根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要 点 要 点 从 药 学 药 理 毒 理 临 床 试 验 及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等 四 个 方 面 列 举 了 相 应 的 核 查 项 目, 旨 在 提 示 现 场 核 查 的 重 点 环 节 和 关 键 要 素 请 结 合 核 查 结 果 并 依 据 判 定 原 则, 对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的 研 制 和 批 量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一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要 点 ( 一 ) 药 学 方 面 1. 工 艺 及 处 方 研 究 1.1 研 制 人 员 是 否 从 事 过 该 项 研 制 工 作, 并 与 申 报 资 料 的 记 载 一 致 1.2 工 艺 及 处 方 研 究 是 否 具 有 与 研 究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设 备 和 仪 器 1.3 工 艺 及 处 方 研 究 记 录 是 否 有 筛 选 摸 索 等 试 验 过 程 的 具 体 内 容, 工 艺 研 究 及 其 确 定 工 艺 的 试 验 数 据 时 间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2. 样 品 试 制 2.1 样 品 试 制 现 场 是 否 具 有 与 试 制 该 样 品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设 备, 并 能 满 足 样 品 生 产 的 要 求, 临 床 试 验 用 样 品 和 申 报 生 产 样 品 的 生 产 条 件 是 否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申 报 生 产 所 需 样 品 的 试 制 是 否 在 本 企 业 生 产 车 间 内 进 行 2.2 样 品 试 制 所 需 的 原 辅 料 药 材 和 提 取 物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等 是 否 具 有 合 法 来 源 ( 如 供 货 协 议 发 票 药 品 批 准 证 明 性 文 件 复 印 件 等 ) 2.3 原 辅 料 药 材 和 提 取 物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等 购 入 时 间 或 供 货 时 间 与 样 品 试 制 时 间 是 否 对 应, 购 入 量 是 否 满 足 样 品 试 制 的 需 求 2.4 样 品 试 制 用 的 原 辅 料 及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是 否 有 检 验 报 告 书 2.5 样 品 试 制 是 否 具 有 制 备 记 录 或 原 始 批 生 产 记 录, 样 品 制 备 记 录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应 齐 全, 如 试 制 时 间 试 制 过 程 及 相 关 关 键 工 艺 参 数 中 间 体 检 验 记 录 等 2.6 样 品 试 制 量 剩 余 量 与 使 用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否 对 应 一 致 2.7 尚 在 进 行 的 长 期 稳 定 性 研 究 是 否 有 留 样, 该 样 品 所 用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2.8 申 报 生 产 所 需 样 品 的 原 始 批 生 产 记 录 是 否 与 申 报 工 艺 对 应 3. 质 量 稳 定 性 研 究 及 样 品 检 验 3.1 研 究 人 员 是 否 从 事 过 该 项 研 究 工 作, 并 与 申 报 资 料 的 记 载 一 致 3.2 质 量 稳 定 性 研 究 及 检 验 现 场 是 否 具 有 与 研 究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设 备 和
仪 器 3.3 研 究 期 间 的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校 验 合 格, 是 否 具 有 使 用 记 录, 记 录 时 间 与 研 究 时 间 是 否 对 应 一 致, 记 录 内 容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3.4 用 于 质 量 稳 定 性 研 究 的 样 品 批 号 研 究 时 间 与 样 品 试 制 时 间 的 关 系 是 否 相 对 应 3.5 对 照 研 究 所 用 对 照 药 品 是 否 具 有 来 源 证 明 3.6 所 用 的 对 照 品 / 标 准 品 是 否 具 有 合 法 来 源, 如 为 工 作 对 照 品, 是 否 有 完 整 的 标 化 记 录 3.7 质 量 研 究 各 项 目 以 及 方 法 学 考 察 内 容 是 否 完 整, 各 检 验 项 目 中 是 否 记 录 了 所 有 的 原 始 数 据, 数 据 格 式 是 否 与 所 用 的 仪 器 设 备 匹 配, 质 量 研 究 各 项 目 ( 鉴 别 检 查 含 量 测 定 等 ) 是 否 有 实 验 记 录 实 验 图 谱 及 实 验 方 法 学 考 察 内 容 3.8 质 量 研 究 及 稳 定 性 研 究 实 验 图 谱 是 否 可 溯 源,IR UV HPLC GC 等 具 数 字 信 号 处 理 系 统 打 印 的 图 谱 是 否 具 有 可 追 溯 的 关 键 信 息 ( 如 带 有 存 盘 路 径 的 图 谱 原 始 数 据 文 件 名 和 数 据 采 集 时 间 ), 各 图 谱 的 电 子 版 是 否 保 存 完 好 ; 需 目 视 检 查 的 项 目 ( 如 薄 层 色 谱 纸 色 谱 电 泳 等 ) 是 否 有 照 片 或 数 码 照 相 所 得 的 电 子 文 件 3.9 质 量 研 究 及 稳 定 性 研 究 原 始 实 验 图 谱 是 否 真 实 可 信, 是 否 存 在 篡 改 图 谱 信 息 ( 如 采 集 时 间 ) 一 图 多 用 等 现 象 3.10 稳 定 性 研 究 过 程 中 各 时 间 点 的 实 验 数 据 是 否 合 乎 常 规, 原 始 记 录 数 据 与 申 报 资 料 是 否 一 致 4. 委 托 研 究 其 他 部 门 或 单 位 进 行 的 研 究 试 制 检 测 等 工 作, 是 否 有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反 映 的 委 托 单 位 时 间 项 目 及 方 案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记 载 一 致 被 委 托 机 构 出 具 的 报 告 书 或 图 谱 是 否 为 加 盖 其 公 章 的 原 件 必 要 时, 可 对 被 委 托 机 构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以 确 证 其 研 究 条 件 和 研 究 情 况 ( 二 ) 药 理 毒 理 方 面 1. 研 究 条 件 1.1 是 否 建 立 实 验 研 究 相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在 研 究 中 予 以 执 行 1.2 研 究 人 员 是 否 从 事 过 该 项 研 究 工 作, 并 与 申 报 资 料 的 记 载 一 致 1.3 研 究 现 场 是 否 具 有 与 研 究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设 备 和 仪 器 1.4 研 究 期 间 的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校 验 合 格, 是 否 具 有 使 用 记 录, 记 录 时 间 与 研 究
时 间 是 否 对 应 一 致, 记 录 内 容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2. 实 验 动 物 2.1 是 否 具 有 购 置 实 验 所 用 动 物 的 确 切 凭 证 2.2 实 验 动 物 购 置 时 间 和 数 量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对 应 一 致 2.3 购 置 实 验 动 物 的 种 系 等 级 合 格 证 号 个 体 特 征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对 应 一 致 2.4 实 验 动 物 的 饲 养 单 位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资 质, 实 验 动 物 为 本 单 位 饲 养 繁 殖 的, 是 否 能 提 供 本 单 位 具 有 饲 养 动 物 的 资 质 证 明 及 动 物 饲 养 繁 殖 的 记 录 3. 原 始 记 录 3.1 各 项 实 验 原 始 记 录 是 否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3.2 原 始 记 录 中 的 实 验 单 位 人 员 日 期 数 据 以 及 实 验 结 果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3.3 原 始 资 料 中 供 试 品 对 照 品 的 配 制 储 存 等 记 录 是 否 完 整, 是 否 和 申 报 资 料 中 反 映 的 情 况 相 对 应 3.4 原 始 图 表 ( 包 括 电 子 图 表 ) 和 照 片 是 否 保 存 完 整,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3.5 组 织 病 理 切 片 病 理 报 告 及 病 理 试 验 记 录 是 否 保 存 完 整 并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 若 病 理 照 片 为 电 子 版, 是 否 保 存 完 好 4. 委 托 研 究 其 他 部 门 或 单 位 进 行 的 研 究 试 制 检 测 等 工 作, 是 否 有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反 映 的 委 托 单 位 时 间 项 目 及 方 案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记 载 一 致 被 委 托 机 构 出 具 的 报 告 书 或 图 谱 是 否 为 加 盖 其 公 章 的 原 件 必 要 时, 可 对 被 委 托 机 构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以 确 证 其 研 究 条 件 和 研 究 情 况 ( 三 ) 临 床 方 面 1. 临 床 试 验 条 件 1.1 临 床 试 验 单 位 及 相 关 专 业 是 否 具 备 承 担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资 格, 是 否 具 有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批 件 及 伦 理 委 员 会 批 件 1.2 临 床 试 验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与 执 行 情 况 是 否 一 致 1.3 试 验 人 员 是 否 从 事 过 该 项 研 究 工 作, 其 承 担 的 相 应 工 作 研 究 时 间 是 否 与 原 始 记 录 和 申 报 资 料 的 记 载 一 致 1.4 临 床 试 验 设 备 仪 器 是 否 与 试 验 项 目 相 适 应, 其 设 备 型 号 性 能 使 用 记
录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2. 临 床 试 验 记 录 2.1 知 情 同 意 书 的 签 署 知 情 同 意 书 是 否 由 受 试 者 或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签 署 必 要 时 对 受 试 者 进 行 电 话 核 实, 以 了 解 其 是 否 在 试 验 期 间 参 加 过 该 项 临 床 试 验, 是 否 知 情 等 情 况 2.2 临 床 试 验 用 药 物 的 接 收 和 使 用 2.2.1 试 验 用 药 品 的 批 号 是 否 与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临 床 试 验 总 结 报 告 申 报 资 料 对 应 一 致 2.2.2 试 验 用 药 品 的 接 受 使 用 和 回 收 是 否 有 原 始 记 录, 发 放 者 是 否 均 有 签 名 药 物 的 接 受 数 量 使 用 数 量 及 剩 余 数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否 对 应 一 致 2.2.3 试 验 用 药 品 的 用 法 用 量 及 使 用 总 量 是 否 与 受 试 者 用 药 原 始 记 录 临 床 试 验 报 告 对 应 一 致 2.3 临 床 试 验 数 据 的 溯 源 2.3.1 病 例 报 告 表 (CRF) 与 原 始 资 料 ( 如 : 原 始 病 历 实 验 室 检 查 影 像 学 检 查 ECG Holter 胃 镜 肠 镜 等 检 查 的 原 始 记 录 等 ) 以 及 申 报 资 料 是 否 对 应 一 致 2.3.2 原 始 资 料 中 的 临 床 检 查 数 据 是 否 能 够 溯 源, 必 要 时 对 临 床 检 验 部 门 ( 如 临 床 检 验 科 影 像 室 各 种 检 查 室 等 ) 进 行 核 查, 以 核 实 临 床 检 查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2.3.3 临 床 试 验 过 程 中 是 否 对 发 生 严 重 不 良 事 件 (SAE) 合 并 用 药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是 否 与 临 床 总 结 报 告 一 致 2.3.4 申 报 资 料 临 床 试 验 总 结 报 告 中 完 成 临 床 试 验 的 病 例 数 与 实 际 临 床 试 验 病 例 数 应 对 应 一 致 2.4 药 代 动 力 学 与 生 物 等 效 性 试 验 中 原 始 图 谱 是 否 能 够 溯 源 2.4.1 纸 质 图 谱 是 否 包 含 完 整 的 信 息, 并 与 数 据 库 中 电 子 图 谱 一 致 2.4.2 原 始 图 谱 及 数 据 是 否 与 临 床 试 验 总 结 报 告 对 应 一 致 2.4.3 进 样 时 间 ( 或 采 集 时 间 ) 是 否 与 试 验 时 间 仪 器 使 用 时 间 对 应 一 致 2.4.4 图 谱 记 录 的 测 试 样 品 编 号 是 否 与 相 应 受 试 者 血 标 本 编 号 的 记 录 对 应 一 致 2.5 统 计 报 告 是 否 与 临 床 试 验 总 结 报 告 一 致 3. 委 托 研 究 其 他 部 门 或 单 位 进 行 的 研 究 检 测 等 工 作, 是 否 有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委 托 证 明 材
料 反 映 的 委 托 单 位 时 间 项 目 及 方 案 等 是 否 与 申 报 资 料 记 载 一 致 被 委 托 机 构 出 具 的 报 告 书 或 图 谱 是 否 为 加 盖 其 公 章 的 原 件 必 要 时, 可 对 被 委 托 机 构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以 确 证 其 研 究 条 件 和 研 究 情 况 二 药 品 注 册 研 制 现 场 核 查 判 定 原 则 1. 研 制 情 况 及 条 件 经 实 地 确 证, 以 及 对 研 制 过 程 中 原 始 记 录 进 行 审 查, 未 发 现 真 实 性 问 题 且 与 申 报 资 料 一 致 的, 核 查 结 论 判 定 为 通 过 ; 2. 发 现 真 实 性 问 题 或 与 申 报 资 料 不 一 致 的, 核 查 结 论 判 定 为 不 通 过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要 点 及 判 定 原 则 一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要 点 1. 机 构 和 人 员 1.1 企 业 建 立 的 药 品 生 产 和 质 量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是 否 能 够 确 保 各 级 部 门 和 人 员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1.2 参 与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的 各 级 人 员, 包 括 物 料 管 理 样 品 生 产 质 量 检 验 质 量 保 证 等 人 员 是 否 具 备 履 行 其 职 责 的 实 际 能 力 1.3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前 上 述 人 员 是 否 进 行 过 与 本 产 品 生 产 和 质 量 控 制 有 关 的 培 训 及 药 品 GMP 培 训, 并 有 培 训 记 录 2. 厂 房 与 设 施 设 备 2.1 生 产 厂 房 及 其 设 施 生 产 设 备 仓 储 条 件 等 是 否 满 足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要 求 2.2 生 产 批 量 与 其 实 际 生 产 条 件 和 能 力 是 否 匹 配 2.3 如 不 是 专 用 生 产 线, 样 品 与 原 有 产 品 安 全 生 产 带 来 的 风 险 是 否 被 充 分 评 估, 并 能 有 效 防 止 交 叉 污 染 2.4 为 增 加 该 产 品 生 产, 原 有 厂 房 与 设 施 设 备 是 否 作 相 应 的 变 更, 变 更 是 否 经 批 准 并 经 验 证 如 为 新 建 企 业 或 车 间, 批 量 生 产 前 与 产 品 生 产 相 关 的 厂 房 与 设 施 关 键 设 备 是 否 经 确 认 (IQ/OQ/PQ) 3. 原 辅 料 和 包 装 材 料 3.1 生 产 过 程 所 需 的 原 辅 料 和 包 装 材 料 购 入 储 存 发 放 使 用 等 是 否 制 定 管 理 制 度 并 遵 照 执 行 3.2 上 述 物 料 是 否 具 有 合 法 来 源 并 与 注 册 申 报 一 致, 如 有 变 更, 是 否 经 批 准 3.3 是 否 对 购 入 的 原 辅 料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等 取 样 检 验 并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3.4 是 否 对 关 键 原 辅 料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供 货 商 进 行 审 计 并 经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4. 样 品 批 量 生 产 过 程 4.1 是 否 制 定 样 品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工 艺 规 程 的 内 容 与 核 定 的 处 方 工 艺 以 及 批 生 产 记 录 的 内 容 是 否 一 致 4.2 是 否 进 行 工 艺 验 证, 验 证 数 据 是 否 支 持 批 量 生 产 的 关 键 工 艺 参 数 4.3 清 洁 方 法 是 否 经 验 证 4.4 生 产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是 否 遵 照 工 艺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4.5 批 记 录 内 容 是 否 真 实 完 整,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4.5.1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生 产 批 号 ; 4.5.2 生 产 以 及 重 要 中 间 工 序 开 始 结 束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 每 一 生 产 工 序 的 负 责 人 签 名 ; 4.5.3 重 要 生 产 工 序 操 作 人 员 的 签 名 ; 必 要 时, 还 应 有 操 作 ( 如 称 量 ) 复 核 人 员 的 签 名 ; 4.5.4 每 一 原 辅 料 的 批 号 和 ( 或 ) 检 验 控 制 号 以 及 实 际 称 量 的 数 量 ( 包 括 投 入 的 回 收 或 返 工 处 理 产 品 的 批 号 及 数 量 ); 4.5.5 所 有 相 关 生 产 操 作 或 活 动, 以 及 所 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的 编 号 ; 4.5.6 中 间 控 制 和 所 得 结 果 的 记 录 以 及 操 作 人 员 的 签 名 ; 4.5.7 不 同 生 产 工 序 所 得 产 量 及 必 要 的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 4.5.8 特 殊 问 题 的 记 录, 包 括 对 偏 离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的 偏 差 情 况 的 详 细 说 明, 并 经 签 字 批 准 4.5.9 批 检 验 报 告 单 4.6 关 键 生 产 设 备 使 用 记 录 时 间 与 批 量 生 产 时 间 是 否 一 致 4.7 已 生 产 批 次 样 品 的 使 用 量 库 存 量 与 实 际 生 产 量 是 否 吻 合 4.8 样 品 生 产 使 用 物 料 量 库 存 量 与 总 量 是 否 吻 合 5. 质 量 控 制 实 验 室 5.1 是 否 具 有 样 品 及 相 关 原 辅 料 检 验 所 需 的 各 种 仪 器 设 备 标 准 物 质 5.2 检 验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经 检 定 合 格, 各 仪 器 是 否 有 使 用 记 录 5.3 是 否 有 委 托 检 验, 如 有 委 托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5.4 质 量 控 制 部 门 是 否 具 有 与 样 品 相 关 的 文 件 :
5.4.1 与 核 定 标 准 一 致 的 质 量 标 准 ; 5.4.2 取 样 规 程 和 记 录 ; 5.4.3 检 验 操 作 规 程 和 记 录 ; 5.4.4 检 验 方 法 验 证 记 录 5.5 是 否 按 规 定 留 样 并 进 行 稳 定 性 考 察 二 药 品 注 册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判 定 原 则 1. 生 产 情 况 及 条 件 经 实 地 确 证, 以 及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原 始 记 录 进 行 审 查, 未 发 现 真 实 性 问 题 且 与 核 定 的 / 申 报 的 生 产 工 艺 相 符 合 的, 检 查 结 论 判 定 为 通 过 ; 2. 发 现 真 实 性 问 题 或 与 核 定 的 / 申 报 的 生 产 工 艺 不 相 符 的, 检 查 结 论 判 定 为 不 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