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和 关 于 深 化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以 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并 拟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发 行 均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深 交 所 )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请 询 价 对 象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关 于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深 交 所 网 站 (www.szse.cn) 公 布 的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实 施 细 则 (2009 年 修 订 ) 本 次 发 行 新 增 了 推 荐 询 价 对 象 网 下 摇 号 配 售 估 值 与 报 价 的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的 内 容 请 询 价 对 象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开 普 或 发 行 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12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1]1067 号 文 核 准 股 票 代 码 为 300248, 该 代 码 同 时 适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上 网 下 申 购 2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网 下 发 行 占 本 次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的 19.64%, 即 220 万 股 ;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本 次 发 行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减 去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由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南 京 证 券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负 责 组 织, 通 过 深 交 所 的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实 施,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3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报 价 时 间 为 2011 年 7 月 11 日 (T-7 日, 周 一 ) 至 2011 年 7 1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9:30 至 15:00, 其 他 时 间 的 报 价 将 视 作 无 效 4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网 上 申 购 日 为 2011 年 7 月 20 日 (T 日, 周 三 ), 参 与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须 为 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根 据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已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自 然 人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提 醒 投 资 者 申 购 前 确 认 是 否 具 备 创 业 板 投 资 资 格 5 南 京 证 券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 (T-7 日, 周 一 ) 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的 路 演 推 介 和 初 步 询 价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要 求 的 询 价 对 象 方 可 自 主 选 择 在 北 京 上 海 或 深 圳 参 加 现 场 推 介 会 6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的 询 价 对 象 为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中 界 定 的 询 价 对 象 条 件, 且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 以 下 简 称 协 会 ) 登 记 备 案 的 机 构, 包 括 南 京 证 券 自 主 推 荐 且 已 向 协 会 报 备 的 询 价 对 象 7 上 述 询 价 对 象 于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12:00 前 在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的 自 营 业 务 或 其 管 理 的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均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配 售 对 象, 均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与 发 行 人 或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之 间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关 系 的 询 价 对 象 未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或 者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但 未 有 效 报 价 的 询 价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8 本 次 询 价 以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单 位, 采 取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同 时 申 报 的 方 式 进 行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最 多 可 申 报 3 档 价 格 配 售 对 象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自 行 确 定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配 售 对 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时 须 同 时 申 报 价 格 和 数 量, 由 询 价 对 象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统 一 申 报 询 价 对 象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9 为 促 进 询 价 对 象 认 真 定 价,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及 南 京 证 券 研 究 所 对 发 行 人 的 合 理 估 值 区 间, 主 承 销 商 将 配 售 对 象 的 最 低 申 购 数 量 和 申 报 数 量 变 动 最 小 单 位 即 申 购 单 位 均 设 定 为 55 万 股, 即 配 售 对 象 的 每 档 申 报 数 量 必 须 是 55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的 累 计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220 万 股 10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序 计 算 出 每 个 价 格 上 所 对 应 的 累 计 申 购 总 量, 综 合 考 虑 发 行 人 基 2
本 面 所 处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 值 水 平 市 场 情 况 有 效 募 集 资 金 需 求 及 承 销 风 险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11 发 行 价 格 确 定 后, 报 价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未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或 者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但 报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应 为 初 步 询 价 中 的 有 效 申 报 数 量 配 售 对 象 应 按 照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的 乘 积 缴 纳 申 购 款,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申 购 款 的, 将 被 视 为 违 约 并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主 承 销 商 将 违 约 情 况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协 会 备 案 12 若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大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通 过 摇 号 抽 签 方 式 进 行 配 售 本 次 摇 号 采 用 按 申 购 单 位 (55 万 股 ) 配 号 的 方 法, 主 承 销 商 将 按 配 售 对 象 的 有 效 报 价 对 应 的 申 购 量 进 行 配 号, 每 一 申 购 单 位 获 配 一 个 编 号, 最 终 将 摇 出 4 个 号 码, 每 个 号 码 可 获 配 55 万 股 股 票 若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等 于 220 万 股,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按 照 配 售 对 象 的 实 际 申 购 数 量 直 接 进 行 配 售 13 回 拨 安 排 : 若 T 日 出 现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的 情 况,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向 网 下 回 拨, 由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认 购 ; 网 下 机 构 投 资 者 未 能 足 额 认 购 该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的, 未 认 购 足 额 部 分 由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推 荐 的 投 资 者 认 购 回 拨 数 量 不 低 于 网 上 申 购 的 不 足 部 分, 且 为 55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在 发 生 回 拨 的 情 形 下,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及 时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并 公 告 相 关 回 拨 事 宜 14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发 行 或 者 网 上 发 行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申 购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有 效 报 价, 均 不 能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15 发 行 人 及 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 (T+2 日, 周 五 ) 在 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网 下 摇 号 中 签 及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中 公 布 配 售 结 果 及 配 售 对 象 的 报 价 情 况 16 本 次 发 行 可 能 因 下 列 情 形 中 止 :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提 供 有 效 申 报 的 询 价 对 象 不 足 20 家 ;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就 发 行 价 格 未 取 得 一 致 ; 或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且 向 网 下 回 拨 后 仍 然 申 购 不 足 ; 网 下 申 购 结 束 后,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220 万 股 ; 网 下 报 价 情 况 未 及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预 期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形,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公 告 中 止 发 行 原 因 恢 复 发 行 安 排 等 事 宜 3
17 配 售 对 象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获 配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为 3 个 月, 锁 定 期 自 本 次 发 行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18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次 发 行 中 有 关 初 步 询 价 的 事 宜 进 行 说 明,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 请 仔 细 阅 读 2011 年 7 月 8 日 (T-8 日, 周 五 )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网 址 www.cs.com.cn; 中 国 证 券 网, 网 址 www.cnstock.com; 证 券 时 报 网, 网 址 www.secutimes.com;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网 址 www.ccstock.cn) 和 发 行 人 网 站 (www.newcapec.com.cn)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同 时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及 证 券 日 报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安 排 日 期 T-8 日 2011 年 7 月 8 日 ( 周 五 ) T-7 日 2011 年 7 月 11 日 ( 周 一 ) T-6 日 2011 年 7 月 12 日 ( 周 二 ) T-5 日 2011 年 7 月 13 日 ( 周 三 ) T-4 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 ( 周 四 ) T-3 日 2011 年 7 月 15 日 ( 周 五 ) T-2 日 2011 年 7 月 18 日 ( 周 一 ) T-1 日 2011 年 7 月 19 日 ( 周 二 ) T 日 2011 年 7 月 20 日 ( 周 三 ) T+1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 ( 周 四 ) 发 行 安 排 刊 登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北 京 )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上 海 )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深 圳 )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15:00)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数 量 及 有 效 报 价 数 量 刊 登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网 上 路 演 ( 下 午 14:00-17:00)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9:30-15:00; 有 效 到 账 时 间 15:00 之 前 ) 网 上 发 行 申 购 日 (9:30-11:30,13:00-15:00)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网 下 发 行 配 号 网 下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4
T+2 日 2011 年 7 月 22 日 ( 周 五 ) T+3 日 2011 年 7 月 25 日 ( 周 一 ) 刊 登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网 下 中 签 及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解 冻 刊 登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解 冻 网 上 申 购 多 余 款 项 退 还 注 :1 T 日 为 发 行 日 ; 2 如 因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系 统 故 障 或 非 可 控 因 素 导 致 配 售 对 象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其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或 网 下 申 购 工 作, 请 配 售 对 象 及 时 与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 3 上 述 日 期 为 工 作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发 行, 主 承 销 商 及 发 行 人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发 行 日 程 二 路 演 推 介 和 初 步 询 价 的 具 体 安 排 南 京 证 券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负 责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和 路 演 推 介 工 作 1 路 演 推 介 安 排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 (T-7 日, 周 一 ) 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 在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向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的 所 有 询 价 对 象 及 配 售 对 象 进 行 网 下 推 介 推 介 的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推 介 日 期 推 介 时 间 推 介 地 点 地 址 2011 年 7 月 11 日 (T-7 日, 周 一 ) 9:30-11:30 北 京 金 融 街 威 斯 汀 酒 店 聚 宝 厅 III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乙 9 号 2011 年 7 月 13 日 (T-5 日, 周 三 ) 9:30-11:30 上 海 紫 金 山 大 酒 店 四 楼 紫 玉 厅 地 址 :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778 号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 9:30-11:30 深 圳 福 田 香 格 里 拉 酒 店 三 楼 香 格 里 拉 厅 II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4088 号 2 初 步 询 价 安 排 (1)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通 过 深 交 所 的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询 价 对 象 应 到 深 交 所 办 理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数 字 证 书, 与 深 交 所 签 订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使 用 协 议, 成 为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的 用 户 后 方 可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2)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期 间 为 2011 年 7 月 11 日 (T-7 日, 周 一 ) 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 每 日 9:30~15:00,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询 价 对 象 可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提 交 其 所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3) 本 次 询 价 以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单 位, 采 取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同 时 申 报 的 方 5
式 进 行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最 多 可 申 报 3 档 价 格 每 档 申 报 价 格 对 应 的 最 低 申 购 数 量 为 55 万 股, 申 报 数 量 变 动 最 小 单 位 即 申 购 单 位 为 55 万 股, 即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的 每 档 申 购 数 量 必 须 是 55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的 累 计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220 万 股 申 报 申 购 数 量 及 申 购 价 格 时 应 注 意 : 1 每 一 配 售 对 象 最 多 可 填 写 三 档 申 购 价 格 ; 2 假 设 某 一 配 售 对 象 填 写 了 三 档 申 报 价 格 分 别 是 P1 P2 P3, 且 P1>P2> P3, 对 应 的 申 报 数 量 分 别 为 Q1 Q2 Q3,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P, 若 P>P1,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不 能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 若 P1 P>P2,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 若 P2 P>P3,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Q2; 若 P3 P,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Q2+Q3 (4)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的 以 下 情 形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配 售 对 象 未 在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1 年 7 月 15 日 (T-3 日, 周 五 )12:00 前 完 成 在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的 ;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证 券 账 户 银 行 收 付 款 账 户 / 账 号 等 申 报 信 息 与 备 案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 申 报 价 格 低 于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报 数 量 ; 累 计 申 报 数 量 超 过 220 万 股 以 上 的 部 分, 或 者 任 一 档 申 报 数 量 不 符 合 55 万 股 的 最 低 数 量 要 求, 或 者 任 一 档 申 报 数 量 不 符 合 55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5)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一 经 提 交 不 得 撤 销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调 整 报 价 或 申 报 数 量 的, 应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具 体 原 因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及 修 改 情 况 将 由 主 承 销 商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6) 配 售 对 象 的 托 管 席 位 号 系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的 重 要 信 息, 托 管 席 位 号 错 误 将 会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或 股 份 登 记 有 误, 请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正 确 填 写 其 托 管 席 位 号, 如 发 现 填 报 有 误 请 及 时 与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三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1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 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维 国 住 所 : 郑 州 高 新 区 翠 竹 街 6 号 863 国 家 软 件 基 地 新 开 普 大 厦 电 话 : 0371-67579758 联 系 人 : 华 梦 阳 6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华 东 住 所 : 南 京 市 玄 武 区 大 钟 亭 8 号 电 话 : 025-83600673 57710530 83368839 联 系 人 : 马 哲 华 孔 佳 符 晓 滨 黄 志 华 李 凯 模 发 行 人 : 郑 州 新 开 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1 年 7 月 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