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烟 草 展 示 禁 令 2008 年 2 月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 针 对 烟 草 供 应 商 问 题 : 客 户 将 如 何 知 道 我 的 商 店 出 售 烟 草 产 品, 或 者 出 售 哪 些 品 牌 和 类 型 的 烟 草? 回 答 : 零 售 商 将 继 续 允 许 最 多 三 个 标 志 指 示 其 店 中 提 供 烟 草 这 些 标 志 必 须 符 合 法 规 第 7 节 (O.Reg. 48/06) 并 且 必 须 在 白 色 背 景 上 使 用 黑 色 文 字 为 帮 助 选 择 产 品, 零 售 商 可 以 向 客 户 提 供 封 条 或 其 他 包 含 可 供 购 买 烟 草 产 品 目 录 的 参 考 工 具 此 工 具 必 须 符 合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关 于 烟 草 产 品 促 销 的 所 有 其 他 要 求 此 工 具 的 适 当 使 用 仅 用 作 参 考 用 途, 不 用 于 分 发 或 展 示 问 题 : 我 可 以 在 封 条 放 在 客 户 柜 台 上 吗? 回 答 : 封 条 不 得 在 柜 台 上 保 持 打 开 状 态 它 的 放 置 必 须 远 离 视 线, 例 如 柜 台 下, 可 以 供 店 员 和 合 法 年 龄 的 客 户 用 于 购 买 烟 草, 标 识 产 品 用 于 购 买 封 条 只 能 在 买 卖 过 程 中 取 出, 然 后 立 刻 返 回 存 放 位 置 问 题 : 如 果 我 是 注 册 烟 草 商 怎 么 办? 回 答 : 注 册 烟 草 商 必 须 遵 守 展 示 禁 令 的 所 有 条 款, 因 为 它 适 用 于 香 烟 和 其 他 非 特 级 产 品 但 是, 在 健 康 推 广 部 注 册 的 烟 草 商 对 于 特 级 烟 草 产 品 的 销 售 可 免 于 展 示 禁 令 健 康 推 广 部 已 经 为 公 共 健 康 单 位 提 供 了 其 所 在 区 域 注 册 烟 草 商 的 现 有 名 单 问 题 : 展 示 禁 令 对 于 特 级 烟 草 产 品 怎 样 适 用? 回 答 : 对 于 零 售 商 和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雪 茄 小 雪 茄 烟 斗 丝 和 其 他 特 级 烟 草 产 品, 包 括 嚼 烟 湿 鼻 烟 鼻 烟 等, 都 包 括 在 展 示 禁 令 中, 适 用 于 和 香 烟 相 同 的 法 规 只 有 注 册 烟 草 商 对 于 特 级 烟 草 产 品 可 免 于 烟 草 展 示 禁 令
问 题 : 展 示 禁 令 如 何 影 响 烟 斗 打 火 机 和 其 他 配 件 的 销 售? 回 答 : 烟 草 产 品 配 件 可 以 在 2008 年 5 月 31 日 后 继 续 展 示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的 第 3.1(1) 和 (2) 节 禁 止 烟 草 产 品 在 某 些 地 方 的 展 示, 但 没 有 提 到 烟 草 产 品 配 件 的 展 示 可 以 展 示 的 产 品 包 括 : 烟 斗 香 烟 滤 嘴 烟 丝 刀 具 通 条 可 携 带 润 湿 设 备 雪 茄 盒 注 意 : 法 案 第 3.1(3) 节 禁 止 推 广 烟 草 产 品 的 销 售 因 此, 虽 然 可 以 展 示 和 提 供 烟 草 产 品 进 行 销 售, 但 展 示 中 不 得 标 注 具 体 烟 草 品 牌 问 题 : 雪 茄 盒 呢? 回 答 : 便 携 雪 茄 盒 在 注 册 烟 草 商 ( 在 健 康 推 广 部 注 册 ) 经 营 的 店 铺 中 的 位 置, 19 岁 及 以 上 的 消 费 者 可 以 浏 览 和 选 择 特 级 烟 草 产 品 如 果 香 烟 存 放 在 雪 茄 盒 中, 这 些 产 品 在 购 买 前 不 能 展 示 给 消 费 者 便 携 或 任 何 类 型 的 雪 茄 盒 在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经 营 的 店 铺 中 的 位 置, 烟 草 不 得 在 雪 茄 盒 以 外 可 见 毛 玻 璃 或 其 他 阻 止 观 看 的 涂 面 都 是 可 接 受 的 选 择, 用 于 确 保 烟 草 产 品 不 被 看 见 仅 允 许 店 员 进 入 便 携 雪 茄 盒 取 出 产 品 如 果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具 有 可 携 带 或 更 小 的 雪 茄 盒, 这 些 盒 子 必 须 也 符 合 展 示 禁 令, 必 须 放 置 在 远 离 消 费 者 视 线 的 地 方 问 题 : 我 还 可 以 拥 有 湿 鼻 烟 冷 藏 库 吗? 回 答 : 任 何 烟 草 产 品, 包 括 湿 鼻 烟, 都 不 能 以 柜 台 顶 部 展 示 的 方 式 展 示 任 何 设 备, 包 括 冷 藏 库, 不 得 通 过 任 何 徽 标 或 法 案 第 3.1(3) 节 中 介 绍 的 推 广 强 化 手 段 推 动 烟 草 产 品 的 使 用 并 且, 湿 鼻 烟 也 不 得 以 允 许 消 费 者 在 购 买 前 先 看 到 的 方 式 展 示 问 题 : 展 示 禁 令 对 于 烟 摊 怎 样 适 用? 回 答 : 烟 摊 的 存 放 选 择 更 少, 销 售 香 烟 时 可 能 难 以 在 购 买 前 不 展 示 烟 草 产 品 虽 然 存 在 这 些 困 难, 但 烟 摊 经 营 者 必 须 遵 守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中 规 定 的 展 示 禁 令 中 的 所 有 方 面 问 题 : 禁 令 改 变 法 案 或 法 规 吗? 回 答 : 烟 草 展 示 禁 令 不 改 变 或 影 响 法 案 或 法 规 的 其 他 环 节 例 如, 关 于 设 施 中 允 许 的 标 志 最 大 数 量 仍 然 有 效 所 有 出 售 或 提 供 出 售 烟 草 产 品 的 地 方 必 须 按 照 法 规 第 10 和 11 节 (O.Reg 48/06) 张 贴 政 府 健 康 警 告 和 年 龄 要 求 标 志 问 题 : 在 禁 令 生 效 后 展 示 烟 草 的 罚 款 是 多 少? 回 答 : 任 何 违 反 该 法 案 第 3.1 条 规 定 的 人 都 将 收 到 一 张 250 美 元 的 罚 单 违 犯 情 节 严 重 且 收 到 法 庭 传 票 传 唤 者 可 能 受 到 更 高 金 额 的 罚 款 初 犯 时, 可 对 公 司 最 高 处 以 10,000 美 元 的 罚 款, 对 个 人 最 高 处 以 150,000 美 元 的 罚 款 ; 三 犯 或 多 次 违 犯 时, 可 对 公 司 最 高 处 以 4,000 美 元 的 罚 款, 对 个 人 最 高 处 以 100,000 美 元 的 罚 款
问 题 : 我 还 可 以 使 用 小 的 价 格 标 签 吗? 回 答 : 2006 年 5 月 30 日 发 布 的 政 策 公 告 中 指 出 的 之 前 允 许 的 向 19 岁 以 下 人 供 应 烟 草 的 价 格 标 签 于 2008 年 5 月 31 日 起 撤 除 小 的 标 签 允 许 在 存 放 设 备 外 部 使 用, 以 帮 助 零 售 商 确 定 每 个 存 放 设 备 中 存 放 的 特 定 烟 草 产 品 这 些 标 签 必 须 : 在 白 色 背 景 上 使 用 黑 色 字 体 使 用 最 大 14 点 类 型 大 小 的 字 母 不 使 用 徽 标 或 颜 色 不 大 于 2" x 1" (5 cm x 2.5 cm) 这 些 标 识 标 签 仅 用 于 定 位 特 定 产 品, 不 用 作 增 强 手 段 或 推 广 烟 草 产 品 这 些 标 识 标 签 上 不 允 许 出 现 价 格 信 息 问 题 : 零 售 商 可 以 使 用 淋 浴 帘 遮 盖 香 烟 展 示 吗? 回 答 : 任 何 可 能 允 许 延 长 烟 草 产 品 展 示 的 选 择, 无 论 故 意 或 意 外, 都 不 接 受 问 题 : 为 货 架 重 新 备 货 或 在 营 业 时 间 盘 存 是 否 要 收 费? 回 答 : 执 法 人 员 将 会 考 虑 特 殊 情 况, 有 时 因 为 重 新 备 货 或 收 到 新 产 品, 烟 草 产 品 必 须 暴 露 在 外 我 们 期 望 采 取 合 理 的 预 防 措 施 以 确 保 在 延 长 期 外 看 不 到 烟 草 产 品, 在 正 常 商 业 交 易 过 程 中 ( 包 括 盘 存 工 作 重 新 备 货 或 其 他 正 常 活 动 ) 看 到 的 烟 草 不 被 视 为 违 反 法 案 问 题 : 我 应 该 在 哪 里 存 放 硬 纸 箱 和 过 多 的 进 货? 回 答 : 不 同 的 店 铺 对 于 过 多 的 进 货 可 能 需 要 不 同 的 产 品 存 放 规 定 例 如, 有 着 大 量 烟 草 储 备 的 商 店 可 能 将 过 多 的 进 货 放 在 柜 子 或 货 架 上, 通 常 不 推 荐 这 些 地 方 作 为 存 放 或 配 给 设 备 但 是, 如 果 这 些 地 方 仅 主 要 用 于 存 放, 不 供 消 费 者 接 触 产 品, 则 官 员 将 以 合 理 实 用 的 方 法 检 查 这 些 设 备 以 确 定 是 否 符 合 法 案 问 题 : 抽 屉 需 要 具 有 特 定 大 小 吗? 回 答 : 运 营 政 策 中 没 有 列 出 小 抽 屉 的 最 小 或 最 大 尺 寸 Display Ban Enforcement 政 策 仅 指 暴 露 在 外 的 背 部, 但 没 有 指 定 是 哪 个 背 部 问 题 : 谁 可 以 使 用 包 装 纸, 其 中 可 以 包 含 哪 些 信 息? 回 答 : 包 装 纸 可 以 用 于 列 出 零 售 店 中 出 售 的 香 烟 雪 茄 和 其 他 专 业 烟 草 产 品 的 清 单 包 装 纸 中 允 许 出 现 产 品 包 装 图 片 说 明 尼 古 丁 含 量 健 康 警 告 价 格 和 产 品 包 装 本 身 包 装 纸 中 允 许 出 现 比 较 性 的 价 格 信 息 广 告 材 料 ( 如 杂 志 或 促 销 海 报 中 的 烟 草 广 告 ) 被 视 为 促 销 性 质, 不 能 出 现 在 包 装 纸 中 包 装 纸 可 以 放 在 柜 台 下 方, 由 店 员 为 法 定 年 龄 的 客 户 使 用 以 完 成 烟 草 购 买 交 易 ( 即, 包 装 纸 可 以 用 于 标 识 客 户 要 购 买 的 产 品 ) 只 有 在 售 卖 过 程 中, 包 装 纸 才 能 取 出, 之 后 应 立 刻 放 回 存 放 位 置 包 装 纸 不 能 打 开 放 在 柜 台 上
问 题 : 柜 子 需 要 具 有 特 定 颜 色 吗? 回 答 : 烟 草 存 放 柜 子 的 门 和 抽 屉 颜 色 不 能 与 烟 草 品 牌 相 关, 或 宣 传 特 定 烟 草 品 牌, 因 为 这 表 示 促 销 行 为, 法 案 第 3.1 (3) 节 禁 止 此 行 为 问 题 : 我 可 以 通 过 哪 些 标 志 告 诉 客 户 我 还 在 出 售 香 烟? 回 答 : 法 规 第 7 节 指 定 了 三 种 标 志 涉 及 烟 草 产 品 出 售 的 标 志 仅 允 许 用 于 告 知 客 户 零 售 商 出 售 烟 草 产 品, 并 传 递 产 品 价 格 此 外 : 标 志 大 小 不 能 超 过 968 平 方 厘 米 标 志 必 须 使 用 白 色 背 景 黑 色 文 字 从 零 售 店 外 必 须 看 不 到 标 志 文 字 零 售 商 可 以 张 贴 最 多 三 张 涉 及 烟 草 产 品 和 / 或 烟 草 产 品 配 件 的 标 志 标 志 不 得 标 识 烟 草 或 烟 草 相 关 产 品 的 品 牌 三 个 允 许 的 店 铺 标 志 可 以 采 用 不 指 定 特 定 品 牌 名 称 的 说 明 文 字, 例 如 便 宜 品 牌 或 极 佳 品 牌 允 许 使 用 雪 茄 或 古 巴 雪 茄 等 一 般 性 说 明 文 字, 但 不 允 许 使 用 任 何 具 体 烟 草 品 牌 名 称 问 题 : 在 内 有 香 烟 的 柜 子 外 可 以 使 用 什 么 标 记? 回 答 : 存 放 设 备 外 面 允 许 使 用 小 标 记, 用 于 帮 助 供 应 商 找 到 特 定 烟 草 产 品 这 些 标 记 必 须 : 使 用 白 色 背 景 黑 色 字 体 使 用 最 多 14 号 字 不 得 使 用 徽 标 或 颜 色 大 小 不 得 超 过 2 X 1 (5 cm X 2.5 cm) 这 些 标 示 用 标 记 应 实 用, 供 需 要 找 到 特 定 产 品 的 客 户 服 务 代 表 使 用, 不 作 为 产 品 宣 传 或 促 销 烟 草 产 品 的 手 段 这 些 标 示 用 标 记 可 以 使 用 雪 茄 古 巴 雪 茄 或 多 米 尼 加 雪 茄 等 字 样 此 外 : 法 案 不 禁 止 在 标 签 标 记 上 使 用 UPC 标 签 ( 条 形 码 ) 这 些 标 示 用 标 记 上 不 允 许 出 现 价 格 信 息, 但 这 些 信 息 可 以 出 现 在 盖 板 下 方 或 抽 屉 内, 以 及 客 户 看 不 到 的 地 方 产 品 标 示 用 标 记 不 能 使 用 颜 色 或 品 牌 关 联 信 息 雪 茄 盒 可 以 使 用 带 有 雪 茄 盒 字 样 的 标 记 问 题 : 注 册 烟 草 商 和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处 理 烟 草 产 品 有 哪 些 区 别? 回 答 : 通 常 接 受 的 观 点 是, 雪 茄 等 商 品 比 香 烟 的 购 买 决 策 中 涉 及 更 多 审 查 内 容 对 于 免 受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第 3.1 节 禁 止 的 注 册 烟 草 商, 允 许 客 户 处 理 雪 茄 或 其 他 此 类 专 业 产 品 但 是, 对 于 也 出 售 雪 茄 等 专 业 产 品 的 非 注 册 烟 草 供 应 商, 在 购 买 前 不 免 除 处 理 过 程 第 3.1 节 下 的 所 有 禁 令, 包 括 第 1(b) 子 节, 即 关 于 以 允 许 购 买 人 在 购 买 前 处 理 烟 草 产 品 的 方 式 显 示 或 允 许 显 示 烟 草 产 品 的 禁 令, 完 全 用 于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和 其 他 烟 草 供 应 商 这 些 特 定 章 节 的 目 的 在 于 阻 止 年 轻 人 接 触 烟 草 和 自 己 使 用 因 此 当 店 员 通 过 合 适 的 身 份 证 检 查 首 先 确 定 购 买 人 年 龄 合 法, 并 且 购 买 人 要 求 查 看 或 触 摸 特 定 雪 茄 以 确 定 其 质 量 时, 处 理 过 程 成 为 售 卖 交 易 的 一 部 分 我 们 建 议 店 铺 所 有 人 遵 守 关 于 展 示 的 禁 令, 并 在 接 待 下 一 个 客 户 前 完 成 交 易
问 题 : 我 如 何 确 保 我 的 雪 茄 盒 符 合 法 规?(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 回 答 : 为 符 合 烟 草 展 示 条 幅 规 定, 当 非 注 册 烟 草 商 的 雪 茄 盒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被 视 为 经 认 可 的 烟 草 存 放 设 备 : 配 备 加 湿 设 备 仅 含 有 需 要 湿 度 控 制 的 雪 茄 具 有 不 透 明 外 壳, 避 免 从 雪 茄 盒 外 看 到 雪 茄 除 非 打 开 的 程 度 使 得 店 员 查 找 产 品 时 能 够 大 致 合 理 挡 住 雪 茄, 否 则 打 开 时 位 于 客 户 视 线 以 外 关 于 雪 茄 盒 的 进 一 步 信 息 : 完 成 盘 存 或 重 新 备 货 的 人 在 日 常 商 业 行 为 中 可 能 需 要 打 开 雪 茄 盒 执 法 人 员 将 会 考 虑 这 一 点 面 对 客 户 的 雪 茄 盒 门 必 须 不 透 明, 以 避 免 展 示 香 烟 玻 璃 必 须 磨 砂 或 充 分 遮 盖, 以 避 免 从 雪 茄 盒 外 看 到 烟 草 产 品 如 果 经 营 者 使 用 的 雪 茄 盒 没 有 自 动 关 闭 的 机 制, 则 他 们 必 须 确 保 雪 茄 盒 始 终 关 闭, 仅 在 接 触 产 品 时 打 开, 之 后 立 刻 关 闭 有 关 更 多 信 息 请 联 系 您 当 地 的 公 共 健 康 单 位 健 康 推 广 部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www.ontario.ca/smokefree 安 大 略 无 烟 法 案 和 法 规 可 以 在 线 查 看 :www.e-laws.gov.on.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