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复 习 提 纲 政 治 经 济 学 部 分 Birch 第 四 章 资 本 主 义 的 形 成 及 其 本 质 第 一 节 资 本 主 义 的 形 成 及 以 私 有 制 为 基 础 的 商 品 经 济 的 矛 盾 一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关 系 的 产 生 ( 一 )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关 系 的 产 生 生 产 关 系 同 生 产 力 的 矛 盾, 引 起 了 农 村 自 然 经 济 和 城 市 行 会 组 织 的 瓦 解, 导 致 城 乡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关 系 的 产 生 ( 二 ) 资 本 的 原 始 积 累 资 本 原 始 积 累 : 生 产 者 和 生 产 资 料 相 分 离, 货 币 资 本 迅 速 集 中 于 少 数 人 手 中 的 历 史 过 程 两 个 途 径 :1. 暴 力 手 段 掠 夺 农 民 土 地 2 暴 力 手 段 掠 夺 货 币 财 富 表 明 : 资 产 阶 级 的 发 家 史 就 是 一 部 罪 恶 的 掠 夺 史 ( 三 )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的 形 成 17 世 纪 中 期 到 18 世 纪 后 半 期, 英 法 等 先 后 进 行 了 资 产 阶 级 革 命, 建 立 资 产 阶 级 的 政 治 统 治, 在 资 产 阶 级 政 权 的 帮 助 下, 实 现 了 产 业 革 命, 机 器 大 工 业 代 替 了 工 场 手 工 业 二 以 私 有 制 为 基 础 的 商 品 经 济 的 基 本 矛 盾 ( 一 ) 商 品 经 济 产 生 的 历 史 条 件 自 然 经 济 是 一 种 自 给 自 足 为 特 征 的 经 济 形 势 以 分 散 的 自 给 自 足 的 家 庭 生 产 为 基 础, 生 产 规 模 小, 社 会 分 工 低 下, 以 使 用 价 值 为 生 产 目 的 同 社 会 生 产 力 水 平 低 和 社 会 分 工 不 发 达 相 适 应 商 品 经 济 : 以 交 换 为 目 的 而 进 行 生 产 的 经 济 形 式, 是 一 定 历 史 条 件 下 的 产 物 商 品 经 济 产 生 的 历 史 条 件 :1, 社 会 分 工 的 出 现 2, 生 产 资 料 和 劳 动 产 品 属 于 不 同 的 所 有 者 ( 二 ) 商 品 的 二 因 素 和 生 产 水 平 的 劳 动 的 二 重 性 商 品 的 二 因 素 : 价 值 和 使 用 价 值 使 用 价 值 : 商 品 能 满 足 人 们 某 种 需 要 的 属 性, 即 商 品 的 有 用 性, 反 映 的 是 人 与 自 然 之 间 的 物 质 关 系, 是 商 品 的 自 然 属 性, 是 一 切 劳 动 产 品 所 共 有 的 属 性 构 成 社 会 财 富 的 基 本 内 容 价 值 : 凝 结 在 商 品 中 的 无 差 别 的 一 般 人 类 劳 动, 即 人 类 脑 力 和 体 力 的 消 耗 是 商 品 的 特 有 的 社 会 属 性 ( 决 定 商 品 交 换 的 比 例 的, 不 是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而 是 价 值 任 何 有 用 物 品 都 有 使 用 价 值, 但 只 有 这 种 有 用 物 品 是 劳 动 产 品 并 作 为 商 品 时, 才 具 有 价 值 ) 价 值 和 使 用 价 值 的 对 立 统 一 对 立 性 : 使 用 价 值 和 价 值 是 相 互 排 斥 的, 不 可 兼 得, 要 获 得 商 品 的 价 值, 就 必 须 放 弃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要 获 得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就 必 须 放 弃 商 品 的 价 值 ; 统 一 性 : 作 为 商 品, 必 须 同 时 具 有 使 用 价 值 和 价 值, 使 用 价 值 是 价 值 的 物 质 承 担 者, 价 值 寓 于 使 用 价 值 之 中 生 产 商 品 的 劳 动 二 重 性 : 具 体 劳 动 和 抽 象 劳 动 具 体 劳 动 : 生 产 一 定 使 用 价 值 的 具 体 形 式 的 劳 动 抽 象 劳 动 ; 撇 开 一 切 具 体 形 式 的 无 差 别 的 人 类 劳 动, 即 人 的 体 力 和 脑 力 消 耗 ( 任 何 一 种 劳 动, 一 方 面 是 特 殊 的 具 体 劳 动, 另 一 方 面 又 是 一 般 的 抽 象 劳
动, 这 就 是 劳 动 的 二 重 性, 决 定 了 商 品 的 二 因 素 ) 具 体 劳 动 和 抽 象 劳 动 的 对 立 统 一 : 统 一 性 : 二 者 不 是 各 自 独 立 存 在 的, 时 间 和 空 间 上 是 统 一 的 对 立 性 : 具 体 劳 动 反 映 人 与 自 然 的 关 系, 是 劳 动 的 自 然 属 性 ; 抽 象 劳 动 反 映 商 品 生 产 者 的 社 会 关 系, 是 劳 动 的 社 会 属 性 ( 三 ) 价 值 量 的 决 定
社 会 必 要 劳 动 时 间 : 在 现 有 的 社 会 正 常 生 产 条 件 下, 在 社 会 平 均 的 劳 动 熟 练 程 度 和 劳 动 强 度 下 制 造 某 种 使 用 价 值 所 需 要 的 劳 动 时 间 社 会 必 要 劳 动 时 间 决 定 了 商 品 价 值 量 劳 动 生 产 率 : 劳 动 者 生 产 使 用 价 值 的 能 力 影 响 因 素 :1, 劳 动 者 的 平 均 熟 练 程 度 2.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程 度 及 其 在 生 产 中 的 应 用 3. 生 产 过 程 的 社 会 结 合 4. 生 产 资 料 的 规 模 和 效 能 以 及 自 然 条 件 等 ( 四 ) 价 值 形 式 的 发 展 与 货 币 的 产 生 商 品 的 交 换 式 以 货 币 为 媒 介 的, 货 币 是 在 长 期 交 换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固 定 充 当 一 般 等 价 物 的 商 品 商 品 价 值 形 成 的 发 展 经 历 四 个 阶 段 : 简 单 或 偶 然 的 价 值 形 式 总 和 或 扩 大 的 价 值 形 式 一 般 价 值 形 式 货 币 形 式 货 币 的 五 种 基 本 职 能 : 价 值 尺 度, 流 通 手 段, 贮 藏 手 段, 支 付 手 段, 世 界 货 币 ( 五 ) 价 值 规 律 及 其 作 用 价 值 规 律 的 作 用 : 1. 自 发 调 节 生 产 资 料 和 劳 动 力 在 社 会 各 生 产 部 门 之 间 的 分 配 比 例 ;2. 自 发 地 刺 激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3. 自 发 地 调 节 社 会 收 入 的 分 配 消 极 后 果 : 1. 可 能 导 致 垄 断, 阻 碍 技 术 的 进 步 2. 可 能 引 起 商 品 生 产 者 的 两 极 分 化 3. 可 能 出 现 社 会 各 个 生 产 部 门 比 例 失 调 的 状 况, 造 成 社 会 资 源 的 浪 费 ( 六 ) 私 有 制 基 础 上 商 品 经 济 的 基 本 矛 盾 在 私 有 制 为 基 础 的 商 品 经 济 中, 商 品 生 产 者 的 劳 动 具 有 两 重 性 : 既 是 具 有 社 会 性 质 的 社 会 劳 动, 又 是 具 有 私 人 性 质 的 私 人 劳 动 私 人 劳 动 和 社 会 劳 动 的 矛 盾 构 成 私 有 制 商 品 经 济 的 基 本 矛 盾, 决 定 着 商 品 经 济 的 各 种 内 在 矛 盾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 1. 决 定 着 商 品 经 济 的 本 质 及 其 发 展 过 程 :( 关 键 词 : 交 换 ) 2. 是 其 它 一 切 矛 盾 的 基 础 : 具 体 劳 动 能 否 还 原 为 抽 象 劳 动, 取 决 于 私 人 劳 动 和 社 会 劳 动 能 否 统 一 3. 决 定 着 生 产 者 的 命 运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下, 上 述 矛 盾 进 一 步 发 展 成 为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 生 产 资 料 的 私 人 占 有 和 生 产 社 会 化 之 间 的 矛 盾 这 一 矛 盾 的 不 断 运 动, 才 使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最 终 被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所 代 替 有 了 客 观 必 然 性 三 马 克 思 劳 动 价 值 论 的 意 义 ( 一 ) 马 克 思 劳 动 价 值 论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意 义 第 一, 馬 克 思 勞 動 價 值 論 扬 弃 了 英 国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观 点, 为 剩 余 价 值 论 的 创 立 奠 定 了 基 础 因 此, 劳 动 二 重 性 理 论 是 理 解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枢 纽 第 二, 马 克 思 劳 动 价 值 论 揭 示 了 商 品 经 济 的 一 般 规 律, 为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提 供 了 理 论 指 导 ( 二 ) 深 化 对 马 克 思 劳 动 价 值 论 的 认 识 1. 深 化 对 创 造 价 值 的 劳 动 的 认 识, 对 生 产 性 劳 动 作 出 新 的 界 定 ; 2. 深 化 对 科 技 人 员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在 社 会 生 产 和 价 值 创 造 中 所 起 作 用 的 认 识 ; 3. 深 化 对 科 技 知 识 信 息 等 生 产 要 素 在 财 富 和 价 值 创 造 中 作 用 的 认 识 ; 4. 深 化 对 价 值 创 造 ( 生 产 领 域 ) 与 价 值 分 配 关 系 ( 分 配 领 域 ) 的 认 识
第 二 節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制 度 的 本 质 一 劳 动 力 成 为 商 品 与 货 币 转 化 为 资 本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制 度 是 以 资 本 家 私 人 占 有 生 产 资 料 和 以 雇 佣 劳 动 为 基 础 的 经 济 制 度 资 本 主 义 雇 佣 劳 动 制 度 的 形 成 是 以 劳 动 力 成 为 商 品 为 前 提 的, ( 一 ) 劳 动 力 成 为 商 品 的 基 本 条 件 1. 劳 动 者 是 自 由 人, 把 自 己 的 劳 动 力 当 作 商 品 来 支 配 2. 劳 动 者 自 由 的 一 无 所 有, 只 有 自 己 的 劳 动 力 可 以 出 卖 劳 动 力 成 为 商 品, 标 志 着 简 单 商 品 生 产 发 展 到 资 本 主 义 商 品 生 产 的 新 阶 段 在 这 一 阶 段, 资 本 家 和 工 人 的 关 系, 形 式 上 是 自 由 平 等 的 买 卖 关 系, 实 质 上 说 资 本 主 义 雇 佣 劳 动 关 系 ( 二 ) 劳 动 力 商 品 的 特 点 与 货 币 转 化 为 资 本 劳 动 力 商 品 也 有 价 值 和 使 用 价 值 劳 动 力 商 品 的 价 值, 是 由 生 产 发 展 维 持 和 延 续 劳 动 力 所 必 需 的 生 活 必 需 品 的 价 值 决 定 的, 包 括 维 持 劳 动 者 本 人 生 存 所 必 需 的 生 活 资 料 的 价 值 ; 为 维 持 劳 动 者 家 属 的 生 存 所 必 需 的 生 活 资 料 的 价 值 ; 劳 动 者 接 受 教 育 和 训 练 所 支 出 的 费 用 由 于 劳 动 力 价 值 的 构 成 包 含 着 一 个 历 史 的 和 道 德 的 因 素, 不 同 国 家 和 历 史 时 期, 生 活 资 料 的 数 量 和 构 成 不 同, 所 有 劳 动 力 价 值 的 最 低 界 限, 是 由 生 活 上 不 可 缺 少 的 生 活 资 料 的 价 值 决 定 的 使 用 价 值 上 的 特 点 是, 使 用 价 值 是 价 值 的 源 泉, 它 在 消 费 过 程 中 能 够 创 造 新 的 价 值, 而 且 新 的 价 值 比 劳 动 力 本 身 的 价 值 更 大 货 币 转 化 为 资 本 : 劳 动 力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是 价 值 的 源 泉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能 创 造 新 的 价 值, 远 大 于 劳 动 力 本 身 的 价 值 因 此, 消 费 劳 动 力 的 过 程 中, 收 回 购 买 时 支 付 的 价 值, 且 得 到 增 殖 价 值 ( 剩 余 价 值 ), 于 是 货 币 成 为 资 本 资 本 主 义 条 件 下, 资 本 家 购 买 的 是 雇 佣 工 人 的 劳 动 力 而 不 是 劳 动, 劳 动 是 劳 动 力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它 本 身 并 不 是 商 品 ; 劳 动 力 商 品 具 有 能 创 造 比 自 身 价 值 大 的 价 值 的 特 点 二 资 本 主 义 所 有 制 资 本 家 之 所 以 能 够 购 买 工 人 的 劳 动 力, 把 工 人 变 成 雇 佣 工 人, 其 根 源 在 于 资 本 主 义 的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 一 ) 所 有 制 和 所 有 权 经 济 意 义 上 的 所 有 制, 指 事 实 上 生 产 资 料 归 谁 所 有 归 谁 支 配, 并 凭 借 这 种 所 有 和 支 配 实 现 生 产 和 获 得 剩 余 产 品 ( 利 润 或 超 额 利 润 ) 以 实 际 占 有 为 基 础, 体 现 了 现 实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经 济 关 系, 并 表 现 了 经 济 利 益 的 实 现 形 式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所 有 制, 指 由 占 有 生 产 资 料 的 法 律 原 则 决 定 的 ; 排 他 性 权 利. 所 有 制 与 所 有 权 二 者 既 有 区 别, 也 有 密 切 的 联 系 所 有 制 是 所 有 权 的 基 础, 所 有 制 的 性 质 和 特 点 只 能 从 现 实 的 生 产 关 系 的 实 际 运 动 中 去 把 握 和 理 解, 而 不 能 从 所 有 权 出 发 去 认 识 ; 所 有 制 决 定 所 有 权, 所 有 权 是 所 有 制 的 法 律 形 态 ( 二 ) 资 本 主 义 所 有 制 及 其 本 质 在 资 本 主 义 形 势 下, 生 产 资 料 和 货 币 采 取 了 资 本 的 形 式, 生 产 资 料 的 所 有 者 成 为 资 本 人 格 化 的 资 本 家, 资 本 家 和 劳 动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资 本 雇 佣 劳 动 的 关 系 资 本 家 凭 借 对 生 产 资 料 的 占 有, 在 等 价 交 换 原 则 的 掩 盖 下, 雇 佣 工 人 从 事 劳 动, 占 有 雇 佣 工 人 的 剩 余 价 值, 这 就 是 资 本 主 义 所 有 制 的 实 质
三 生 产 剩 余 价 值 是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的 绝 对 规 律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的 直 接 目 的 和 决 定 性 动 机 是 无 休 止 地 采 取 各 种 方 法 获 取 尽 可 能 多 的 剩 余 价 值 ( 一 ) 剩 余 价 值 是 生 产 过 程 和 资 本 的 不 同 部 分 在 剩 余 价 值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剩 余 价 值 规 律 :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的 直 接 目 的 和 决 定 性 动 机, 就 是 无 休 止 地 采 取 各 种 方 法 获 取 尽 可 能 多 的 剩 余 价 值, 这 是 一 种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客 观 必 然 性 资 本 主 义 的 生 产 过 程 具 有 两 重 性 :1.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过 程 ( 劳 动 过 程 );2. 剩 余 价 值 的 生 产 过 程 ( 价 值 增 殖 过 程 )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过 程 是 劳 动 过 程 和 价 值 增 殖 过 程 的 统 一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过 程 ( 劳 动 过 程 ) 三 个 基 本 要 素 : 劳 动 者, 劳 动 对 象, 劳 动 资 料 两 个 特 点 :1. 工 人 在 资 本 家 的 监 督 下 劳 动, 其 劳 动 隶 属 于 资 本 家 2. 劳 动 的 成 果 或 者 产 品 全 部 归 资 本 家 所 有 价 值 增 殖 过 程 :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过 程 的 主 要 方 面,, 价 值 增 殖 过 程 是 超 过 劳 动 力 价 值 的 补 偿 这 个 一 定 点 而 延 长 的 价 值 形 成 过 程 如 果 劳 动 者 创 造 的 价 值 刚 好 补 偿 资 本 家 所 预 付 的 劳 动 力 价 值, 那 就 是 单 纯 的 价 值 形 成 过 程 ; 如 果 价 值 形 成 过 程 超 过 了 这 个 一 定 点, 就 变 成 了 价 值 增 殖 过 程 资 本 家 购 买 的 劳 动 力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创 造 的 价 值 超 过 了 补 偿 劳 动 力 的 价 值, 从 而 形 成 了 剩 余 价 值, 是 价 值 形 成 过 程 转 变 为 增 殖 过 程 的 关 键 雇 佣 工 人 的 劳 动 可 以 分 为 必 要 劳 动 和 剩 余 劳 动 剩 余 价 值 是 雇 佣 工 人 所 创 造 的 并 被 资 本 家 无 偿 占 有 的 超 过 劳 动 力 价 值 的 那 部 分 价 值, 体 现 了 资 本 家 雇 佣 工 人 之 间 剥 削 与 被 剥 削 的 关 系 资 本 是 可 以 带 来 剩 余 价 值 的 价 值 资 本 通 过 各 种 物 品 表 现 出 来, 但 它 本 身 不 是 物, 而 是 资 产 阶 级 社 会 的 生 产 关 系 可 分 为 不 变 资 本 和 可 变 资 本 不 变 资 本 ; 生 产 资 料 形 式 存 在 的 资 本 ( 转 移 到 新 产 品 中, 只 改 变 物 质 形 态 不 改 变 价 值 量, 不 发 生 增 殖 ) 可 变 资 本 : 用 来 购 买 劳 动 力 的 那 部 分 资 本 ( 其 价 值 是 由 工 人 劳 动 再 生 产 出 来 的, 工 人 创 造 的 新 价 值 包 括 一 定 量 剩 余 价 值 ) 剩 余 价 值 是 由 可 变 资 本 产 生 的 雇 佣 劳 动 者 的 剩 余 劳 动 是 剩 余 价 值 产 生 的 唯 一 源 泉
( 二 ) 生 产 剩 余 价 值 的 两 种 基 本 方 法 资 本 家 提 高 对 工 人 的 剥 削 程 度 的 两 种 方 式 :1. 绝 对 剩 余 价 值 2. 相 对 剩 余 价 值 二 者 关 系 重 要!!! 机 器 人 可 以 创 造 剩 余 价 值 吗? 不 能 资 本 主 义 条 件 下 的 生 产 自 动 化 只 是 意 味 着 生 产 剩 余 价 值 时 使 用 的 生 产 工 具 更 为 先 进, 但 它 们 的 本 质 依 然 是 物 化 劳 动 或 不 变 资 本 的 实 物 形 式 其 价 值 在 工 人 生 产 它 们 的 过 程 中 形 成, 它 们 参 与 生 产 时,
只 是 把 原 有 价 值 转 移 到 产 品 中 去, 而 不 是 创 造 了 新 价 值, 更 不 能 创 造 剩 余 价 值 资 本 主 义 条 件 下 的 生 产 自 动 化 是 资 本 家 获 取 高 额 剩 余 价 值 的 手 段, 而 雇 佣 工 人 的 剩 余 劳 动 依 然 是 这 种 剩 余 价 值 的 唯 一 源 泉 ( 三 ) 资 本 积 累 资 本 积 累 把 剩 余 价 值 转 化 为 资 本, 或 者 说, 剩 余 价 值 的 资 本 化 资 本 积 累 是 资 本 主 义 扩 大 再 生 产 的 源 泉 其 本 质 : 资 本 家 不 断 地 利 用 无 偿 占 有 的 工 人 创 造 的 剩 余 价 值 来 扩 大 自 己 的 资 本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加 强 对 工 人 的 剥 削 和 统 治 资 本 积 累 是 社 会 财 富 占 有 两 极 分 化 的 原 因, 也 是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失 业 现 象 产 生 的 根 源, 还 是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的 必 然 灭 亡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必 然 胜 利 资 本 的 技 术 构 成 : 由 生 产 的 技 术 水 平 所 决 定 的 生 产 资 料 和 劳 动 力 之 间 的 比 例 资 本 的 价 值 构 成 : 不 变 资 本 和 可 变 资 本 价 值 之 间 的 比 例 资 本 的 有 机 构 成 :c/v, 由 资 本 的 技 术 构 成 决 定 并 反 映 技 术 构 成 变 化 的 资 本 价 值 构 成 相 对 人 口 过 剩 : 劳 动 力 供 给 超 过 了 资 本 对 它 的 需 要 之 所 以 是 相 对 的, 是 因 为 它 并 不 是 社 会 生 产 发 展 所 绝 对 不 需 要 的, 而 是 由 于 他 们 不 为 资 本 价 值 增 殖 做 需 要 其 三 种 基 本 形 式 : 流 动 的 过 剩 人 口, 潜 伏 的 过 剩 人 口, 停 滞 的 过 剩 人 口 资 本 主 义 积 累 的 历 史 趋 势 是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的 必 然 灭 亡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必 然 胜 利 表 现 :1.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越 来 越 具 有 社 会 性 ( 生 产 资 料 使 用 社 会 化, 多 人 协 调 的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 各 部 门 联 系 依 赖 加 强 ; 社 会 分 工 不 断 扩 大, 全 球 整 体 ) 2. 资 本 越 来 越 集 中 于 少 数 资 本 家 手 中, 导 致 生 产 的 社 会 性 和 资 本 主 义 私 人 占 有 的 矛 盾 日 益 深 化 ( 四 ) 资 本 的 循 环 周 转 与 再 生 产 购 买 阶 段 ( 货 币 资 本 ) 生 产 阶 段 ( 生 产 资 本 ) 售 卖 阶 段 ( 商 品 资 本 ) 这 三 个 资 本 职 能 必 须 有 空 间 上 的 并 存 性 和 时 间 上 的 继 起 性, 才 能 保 证 资 本 无 止 境 的 价 值 增 殖, 否 则 就 会 产 生 经 济 波 动 和 经 济 危 机 资 本 的 周 转 : 资 本 在 运 动 中 增 殖, 周 而 复 始 不 断 反 复 着 的 资 本 循 环 就 叫 做 资 本 周 转 ( 缩 短 资 本 周 转 时 间, 加 快 流 动 资 本 的 周 转 速 度 ) 连 续 不 断 重 复 的 生 产 : 再 生 产 再 生 产 的 核 心 问 题 : 社 会 总 产 品 的 实 现 问 题 社 会 总 产 品 : 社 会 在 一 定 时 期 所 生 产 的 全 部 物 质 资 料 的 总 和, 其 在 价 值 形 态 上 又 叫 社 会 总 价 值 社 会 总 价 值 的 组 成 ;1. 包 括 在 产 品 中 的 生 产 资 料 的 转 移 价 值 (c)2. 凝 结 在 产 品 中 的 由 工 人 必 要 劳 动 创 造 的 价 值 (v)3. 凝 结 在 产 品 中 的 有 工 人 在 剩 余 劳 动 时 间 里 创 造 的 价 值 (m) 社 会 生 产 分 为 两 大 部 类 :1. 由 生 产 生 产 资 料 的 部 门 所 构 成, 其 产 品 进 入 生 产 领 域 ;2. 由 生 产 消 费 资 料 的 部 门 所 构 成, 其 产 品 进 入 生 活 消 费 领 域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实 现 的 要 求 : 社 会 总 产 品 在 实 物 上 得 到 替 换, 在 价 值 上 实 现 补 偿, 客 观 上 要 求 两 大 部 类 内 部 产 业 部 门 之 间 和 两 大 部 类 直 接 保 持 一 定 的 比 例 关 系 只 有 两 大 部 类 的 生 产 不 仅 在 规 模 上, 而 且 在 结 构 上 保 持 一 定 的 比 例, 社 会 总 产 品 的 价 值 补 偿 和 实 物 替 换 才 能 正 常 实 现 经 济 危 机 的 发 生, 实 际 上 是 资 本 主 义 条 件 下 以 强 制 的 方 式 解 决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实 现 问 题 的 途 径 ( 五 ) 工 资 与 剩 余 价 值 的 分 配 平 均 利 润 : 资 本 由 利 润 率 低 的 部 门 转 投 到 利 润 率 高 的 部 门, 导 致 利 润 率 平 均
化, 按 照 平 均 利 润 率 来 计 算 和 获 得 的 利 润 叫 平 均 利 润 平 均 利 润 率 是 剩 余 价 值 总 量 对 社 会 总 资 本 的 比 率 ( 五 ) 马 克 思 剩 余 价 值 理 论 的 意 义 马 克 思 通 过 分 析 剩 余 价 值 的 生 产 积 累 流 通 及 分 配, 揭 示 了 剩 余 价 值 的 运 动 规 律 及 其 作 用, 创 立 了 剩 余 价 值 理 论 意 义 :1 揭 露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关 系 的 剥 削 本 质, 阐 明 资 无 阶 级 斗 争 经 济 根 源, 指 出 无 命 历 史 必 然 性 ;2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济 理 论 的 基 石, 无 产 阶 级 反 对 资 产 阶 级 的 锐 利 武 器 ;3 揭 示 商 品 经 济 和 社 会 化 生 产 的 一 般 规 律, 指 导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四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与 经 济 危 机 ( 一 ) 资 本 主 义 基 本 矛 盾 生 产 资 料 资 本 主 义 私 人 占 有 和 生 产 社 会 化 之 间 的 矛 盾, 是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 二 )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生 产 过 剩 是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的 本 质 特 征, 但 是 这 种 过 剩 是 相 对 过 剩, 即 相 对 于 拉 动 人 民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 来 说 社 会 生 产 的 商 品 显 得 过 剩, 而 不 是 与 劳 动 人 民 的 实 际 需 要 相 比 的 绝 对 过 剩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的 原 因 : 一 般 可 能 性 : 货 币 作 为 流 通 手 段 和 支 付 手 段, 使 以 货 币 为 媒 介 的 商 品 买 卖 在 时 间 上 分 为 两 个 相 互 独 立 的 行 为 ; 在 经 济 链 条 中 产 生 赊 购 赊 销 现 象, 到 期 不 能 支 付 使 得 整 个 信 用 关 系 遭 破 坏 根 本 原 因 :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 生 产 相 对 扩 大 V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 相 对 缩 小 ; 企 业 内 部 生 产 有 组 织 性 V 社 会 生 产 无 政 府 状 态 )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危 机 具 有 周 期 性, 经 济 危 机 只 能 缓 解 而 不 能 根 除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社 会 资 本 再 生 产 的 周 期 包 括 四 个 阶 段 : 危 机, 萧 条, 复 苏 和 高 涨 第 三 节 资 本 主 义 的 政 治 制 度 和 意 识 形 态 一 资 本 主 义 的 国 家 政 治 制 度 及 其 本 质 资 本 主 义 政 治 制 度 是 在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的 经 济 基 础 之 上 产 生 的, 它 反 映 了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的 经 济 关 系, 反 映 了 政 治 上 占 统 治 地 位 的 资 产 阶 级 的 要 求 同 时, 资 本 主 义 的 政 治 制 度 作 为 上 层 建 筑, 又 反 过 来 保 护 其 经 济 基 础, 为 巩 固 和 发 展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的 经 济 基 础 提 供 政 治 保 障 ( 一 )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职 能 和 本 质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职 能 : 以 服 务 于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和 资 产 阶 级 利 益 为 根 本 内 容, 是 资 产 阶 级 进 行 政 治 统 治 的 工 具 分 为 对 内 职 能 和 对 外 职 能 对 内 职 能 主 要 是 政 治 统 治 的 职 能, 即 资 产 阶 级 作 为 统 治 阶 级, 运 用 手 中 掌 握 的 政 府 机 构 和 军 队 警 察 法 庭 监 狱 等 国 家 机 器, 对 被 统 治 阶 级 进 行 压 迫 从 根 本 上 说, 国 家 的 公 共 管 理 职 能 也 是 服 务 于 其 政 治 统 治 职 能 的 对 外 职 能 指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对 外 进 行 国 际 交 往 与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和 利 益 的 职 能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本 质 是 资 产 阶 级 进 行 阶 级 统 治 的 工 具 ( 二 ) 资 本 主 义 政 治 制 度 及 其 本 质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的 进 步 并 没 有 改 变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作 为 剥 削 阶 级 对 人 民 群 众 进 行 阶 级 统 治 和 阶 级 压 迫 的 工 具 的 性 质, 并 没 有 消 除 人 们 在 政 治 生 活 方 面 实 际 上 的
不 自 由, 不 平 等, 不 民 主, 不 公 正 的 现 象 其 实,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建 立 只 是 以 一 种 新 的 阶 级 剥 削 和 压 迫 形 式 取 代 了 以 往 就 旧 的 阶 级 剥 削 和 压 迫 形 式 而 已 资 本 主 义 政 治 制 度 包 括 ; 资 本 主 义 的 民 主 与 法 制, 政 权 组 织 形 式 选 举 制 度 政 党 制 度 等 宪 法 是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法 律 制 度 的 核 心 基 本 原 则 :1. 私 有 制 原 则 2. 主 权 在 民 3. 分 权 与 制 衡 立 法 行 政 司 法 4. 人 权 原 则 资 本 主 义 政 治 制 度 的 进 步 性 : 1. 在 战 胜 封 建 社 会 自 给 自 足 的 小 生 产 的 生 产 方 式, 保 护 促 进 和 完 善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方 面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社 会 进 步 2. 使 人 们 摆 脱 了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条 件 下 的 分 封 割 据 状 态 等 级 压 迫 制 度 和 人 身 依 附 关 系, 享 有 了 更 好 的 社 会 政 治 自 由, 促 进 了 人 类 进 步 3. 积 累 了 相 当 丰 富 的 政 治 统 治 和 社 会 管 理 经 验, 促 进 了 制 度 进 步 历 史 和 阶 级 的 局 限 性 : 1. 资 本 主 义 的 民 主 是 金 钱 操 纵 下 的 民 主, 是 资 产 阶 级 精 英 统 治 下 的 民 主 2. 以 法 律 名 义 上 的 平 等 掩 盖 了 事 实 上 的 不 平 等 3. 其 政 党 制 度 是 一 种 维 护 资 产 阶 级 统 治 的 政 治 制 度 二 资 本 主 义 的 意 识 形 态 及 其 本 质 ( 一 ) 资 本 主 义 意 识 形 态 的 形 成 在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产 生 之 后 由 统 治 阶 级 在 以 往 形 成 的 资 产 阶 级 思 想 理 论 和 观 念 的 基 础 上 自 觉 地 建 立 起 来 的 ( 二 ) 资 本 主 义 意 识 形 态 的 本 质 第 一, 资 本 主 义 意 识 形 态 是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条 件 下 的 观 念 上 层 建 筑, 是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形 态 的 经 济 基 础 服 务 的 ; 第 二, 资 本 主 义 意 识 形 态 是 资 产 阶 级 的 阶 级 意 识 的 集 中 体 现 辩 证 地 看 : 资 本 主 义 意 识 形 态 也 是 人 类 文 化 发 展 的 特 定 形 式 和 环 节 之 一 ; 从 另 一 方 面 来 看, 意 识 形 态 也 是 通 过 一 定 的 文 化 形 态 表 现 出 来 的 第 五 章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的 历 史 进 程
第 一 节 从 自 由 竞 争 资 本 主 义 到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一 资 本 主 义 从 自 由 竞 争 到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形 成 经 历 了 两 个 阶 段, 自 由 竞 争 资 本 主 义 和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19 世 纪 70 年 代 之 前, 资 本 主 义 处 于 自 由 竞 争 阶 段 ; 从 19 世 纪 70 年 代 开 始, 自 由 竞 争 资 本 主 义 逐 步 走 向 垄 断 资 本 主 义,19 世 纪 20 年 代 初,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形 成 ( 一 ) 生 产 集 中 与 垄 断 的 形 成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的 客 观 规 律 : 自 由 竞 争 引 起 生 产 集 中 和 资 本 集 中, 进 一 步 引 起 垄 断 生 产 集 中 : 生 产 资 料 劳 动 力 和 商 品 的 生 产 日 益 集 中 于 少 数 大 企 业 的 过 程, 其 结 果 是 大 企 业 所 占 有 的 比 重 不 断 增 加 资 本 集 中 ; 大 资 本 吞 并 小 资 本, 或 由 许 多 小 资 本 合 并 而 成 大 资 本 的 过 程, 其 结 果 是 越 来 越 多 的 资 本 为 少 数 大 资 本 家 所 支 配 垄 断 : 少 数 资 本 主 义 大 企 业, 为 了 获 得 高 额 利 润, 通 过 相 互 协 议 或 联 合, 对 一 个 或 几 个 部 门 商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和 价 格, 进 行 操 纵 和 控 制 垄 断 产 生 的 原 因 :1. 生 产 集 中 发 展 到 相 当 高 的 程 度 时, 极 少 数 企 业 联 合 2. 企 业 规 模 巨 大, 形 成 对 竞 争 的 限 制 3. 激 烈 的 竞 争 给 双 方 带 来 损 失 的 时 候, 企 业 之 间 联 合 垄 断 组 织 的 本 质 : 通 过 联 合 达 到 独 占 和 瓜 分 商 品 生 产 和 销 售 市 场, 操 纵 垄 断 价 格, 以 攫 取 高 额 垄 断 利 润 ( 二 ) 垄 断 条 件 下 竞 争 的 特 点 垄 断 并 不 能 消 除 竞 争, 反 而 使 竞 争 变 得 更 加 复 杂 和 激 烈 原 因 :1. 垄 断 不 能 改 变 生 产 资 料 的 资 本 主 义 私 有 制, 即 没 有 消 除 产 生 竞 争 的 经 济 条 件 2. 垄 断 通 过 竞 争 来 维 持 3. 社 会 生 产 复 杂 多 样, 任 何 垄 断 组 织 都 不 能 把 社 会 生 产 都 包 下 来 垄 断 条 件 下 的 竞 争 相 比 于 自 由 竞 争 的 新 特 点 : 1. 目 的 : 是 为 了 获 取 高 额 垄 断 利 润, 巩 固 自 己 的 垄 断 地 位 和 权 利 ; 超 额 利 润, 扩 大 资 本 积 累 2. 手 段 : 包 括 经 济 手 段 和 非 经 济 手 段 3. 范 围 : 扩 展 到 国 外, 扩 大 到 经 济 以 外 的 领 域 cf: 经 济 领 域, 国 内 市 场 ( 三 ) 金 融 资 本 与 金 融 寡 头 金 融 资 本 : 工 业 垄 断 资 本 和 银 行 垄 断 资 本 融 合 在 一 起 而 形 成 的 一 种 垄 断 资 本 金 融 寡 头 : 操 纵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并 在 实 际 上 控 制 国 家 政 权 的 少 数 垄 断 资 本 家 或 垄 断 资 本 家 集 团 ( 经 济 : 参 与 制 政 治 : 个 人 联 合 ) ( 四 ) 垄 断 利 润 和 垄 断 价 格 垄 断 利 润 : 垄 断 资 本 家 凭 借 其 在 社 会 生 产 和 流 通 中 的 垄 断 地 位 而 获 得 的 超 过 平 均 利 润 的 高 额 利 润 垄 断 利 润 的 来 源 : 关 键 在 于 垄 断 组 织 在 经 济 生 活 中 起 决 定 作 用, 阻 碍 了 资 本 在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自 由 转 移, 限 制 了 利 润 平 均 化 趋 势 1. 对 本 国 无 产 阶 级 和 其 他 劳 动 人 民 的 剥 削 的 加 强 ; 2. 非 垄 断 企 业 的 利 润 3. 加 强 对 其 他 国 家 劳 动 人 民 的 剥 削, 获 取 的 国 外 利 润 4. 通 过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政 权 进 行 有 利 于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再 分 配 垄 断 价 格 = 成 本 价 格 + 垄 断 利 润 包 括 垄 断 高 价 和 垄 断 低 价
二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发 展 (1) 国 际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形 成 和 作 用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主 义 : 国 家 政 权 和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产 生 的 原 因 1.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和 生 产 社 会 化 程 度 的 提 高 ; 2. 经 济 波 动 和 经 济 危 机 的 深 化 ; 3. 缓 和 社 会 矛 盾, 协 调 利 益 关 系 的 需 要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四 种 主 要 形 式 1. 国 家 所 有 并 直 接 经 营 的 企 业 2. 国 私 共 有 合 营 的 企 业 3. 国 家 以 多 种 形 式 参 与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的 再 生 产 过 程 4. 宏 观 调 节 和 微 观 规 制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作 用 1. 投 入 巨 额 资 金, 兴 办 大 企 业, 部 分 地 克 服 了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与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之 间 的 矛 盾,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有 利 于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 2. 国 家 对 经 济 的 干 预, 凌 驾 于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之 上, 代 表 整 个 垄 断 资 产 阶 级 利 益, 突 破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狭 隘 界 限, 有 利 于 缓 解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的 无 政 府 状 态 ; 3. 通 过 国 家 的 收 入 再 分 配 手 段, 使 劳 动 人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有 所 改 善 和 提 高 ; 4. 在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参 与 和 干 预 下, 主 要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现 代 化 水 平 迅 速 提 高 ( 二 ) 垄 断 资 本 在 世 界 范 围 的 扩 展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出 现 是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制 度 内 的 经 济 关 系 调 整, 并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消 除 资 本 主 义 的 基 本 矛 盾 是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利 用 国 家 政 权 来 为 其 发 展 服 务 的 手 段, 是 私 人 垄 断 资 本 为 了 维 护 垄 断 统 治 和 获 取 高 额 垄 断 利 润, 而 和 国 家 政 权 相 结 合 的 一 种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形 式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向 世 界 范 围 扩 展 的 原 因 :
1. 输 出 过 剩 资 本, 获 取 高 额 利 润 ; 2. 将 部 分 非 要 害 技 术 转 移 到 国 外, 取 得 在 国 外 的 垄 断 优 势, 获 高 额 垄 断 利 润 ; 3. 争 夺 商 品 销 售 市 场 ; 4. 确 保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可 靠 来 源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向 世 界 范 围 扩 展 的 三 种 形 式 : 1. 借 贷 资 本 输 出 2. 生 产 资 本 输 出 3. 商 品 资 本 输 出 后 果 : 对 于 资 本 输 出 国 : 带 来 了 巨 额 利 润, 加 速 了 资 本 积 累, 增 强 了 垄 断 资 本 的 实 力 ; 资 本 输 出 带 动 商 品 输 出, 扩 大 了 市 场 和 投 资 场 所 ; 改 善 国 际 收 支 状 况 ; 控 制 发 展 中 国 家 经 济 命 脉 对 于 资 本 输 入 国 : 积 极 影 响 1 引 进 了 资 金 技 术 设 备 人 才 ; 2 优 化 了 产 业 结 构 ; 3 提 高 了 产 量 和 质 量, 增 加 了 外 贸 出 口, 促 进 对 外 贸 易 发 展 ; 4 增 加 就 业, 提 高 收 入 水 平 不 利 影 响 1 环 境 和 资 源 的 代 价 ; 2 产 业 调 整 和 布 局 ; 3 民 族 工 业 ; 4 债 务 负 担 加 重 ; 5 对 国 际 资 本 依 赖 性 增 强, 受 国 际 经 济 波 动 影 响 国 际 垄 断 组 织 联 盟 ( 国 际 卡 特 尔, 跨 国 公 司, 国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国 际 联 盟 ) 和 国 际 经 济 调 节 机 制 ( 国 际 经 济 组 织, 国 际 经 济 协 议, 地 区 性 经 济 组 织 和 集 团 ): 加 速 生 产 要 素 全 球 流 动, 促 进 经 济 全 球 化, 部 分 缓 和 国 经 领 域 矛 盾, 不 仅 维 护 本 国 垄 资 利 益, 而 且 世 界 范 围 的 调 节, 维 护 共 同 利 益 ( 三 )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实 质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到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进 而 发 展 到 帝 国 主 义, 有 五 个 基 本 特 征 : 1. 垄 断 组 织 在 经 济 生 活 在 起 决 定 作 用 ; 2. 在 金 融 资 本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金 融 寡 头 的 统 治 ; 3. 在 资 本 输 出 有 了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 4. 瓜 分 世 界 的 资 本 家 国 际 垄 断 同 盟 已 经 形 成 ; 5. 最 大 资 本 主 义 列 强 已 把 世 界 上 的 领 土 分 割 完 毕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的 实 质 : 垄 断 资 本 凭 借 垄 断 地 位, 获 取 高 额 垄 断 利 润 三 经 济 全 球 化 及 其 后 果 ( 一 )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表 现
经 济 全 经 球 化 : 是 指 在 生 产 不 断 发 展 科 技 加 速 进 步 社 会 分 工 和 国 际 分 工 不 断 深 化 生 产 的 社 会 化 和 国 际 化 不 断 提 高 的 情 况 下, 世 界 各 国 各 地 区 的 经 济 活 动 越 来 越 超 出 一 国 和 地 区 的 范 围 而 相 互 联 系 相 互 依 赖 的 一 体 化 过 程 全 球 化 的 表 现 : 1. 生 产 的 全 球 化 2. 贸 易 的 全 球 化 3. 金 融 的 全 球 化 4. 企 业 经 营 的 全 球 化 ( 重 要 标 志 : 跨 国 公 司 成 为 世 界 经 济 主 体 ) ( 二 )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动 因 1.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2. 跨 国 公 司 的 发 展 3. 各 国 经 济 体 制 的 变 革 ( 三 )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后 果 社 会 分 工 得 以 在 更 大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生 产 要 素 可 以 在 国 际 社 会 流 动 和 优 化 配 置, 带 来 巨 大 分 工 利 益, 推 动 世 界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对 发 达 国 家 : 发 达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中 占 据 优 势 地 位, 在 制 定 贸 易 规 则 和 竞 争 规 则 方 面 具 有 更 大 的 发 言 权, 控 制 一 些 国 际 组 织, 所 以 发 达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是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主 要 受 益 者 对 发 展 中 国 家 :1. 可 以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和 管 理 经 验, 实 现 产 业 结 构 的 高 级 化, 增 强 经 济 的 竞 争 力 ;2. 吸 引 外 资, 扩 大 就 业 ;3. 利 用 国 际 市 场 解 决 产 品 的 销 售 问 题 ;4. 通 过 组 建 跨 国 公 司 等 积 极 参 与 全 球 化 进 程, 以 获 取 更 大 的 收 益 消 极 后 果 : 1. 发 达 国 家 与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差 距 扩 大 ; 2. 环 境 恶 化 ; 3. 文 化 侵 略, 治 理 危 机 ; 4. 在 产 业 结 构 上, 有 可 能 导 致 形 成 对 别 国 的 依 赖
第 二 节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的 新 变 化 一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政 治 的 新 变 化 ( 一 )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的 变 化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的 变 化 :1 所 有 权 与 控 制 权 分 离 2 国 家 资 本 主 义 所 有 制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法 人 资 本 所 有 制 崛 起 并 成 为 占 据 主 导 地 位 的 资 本 所 有 制 形 式 ( 二 ) 劳 资 关 系 和 分 配 关 系 的 变 化. 劳 资 关 系 和 分 配 关 系 的 变 化 : 1 职 工 参 与 决 策 2 终 身 雇 佣 3 职 工 持 股 4 普 及 化 全 民 化 的 社 会 福 利 制 度 ( 三 ) 社 会 阶 级 阶 级 结 构 的 变 化 1 资 本 家 一 般 不 再 直 接 经 营 和 管 理 企 业, 靠 利 息 为 生 2 高 级 职 业 经 理 成 为 大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实 际 控 制 者 3 知 识 型 和 服 务 型 劳 动 者 的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 四 ) 经 济 调 节 机 制 和 经 济 危 机 形 态 的 变 化 1 政 府 对 经 济 干 预 加 强 2 经 济 危 机 对 社 会 的 干 扰 减 轻, 危 机 周 期 缩 短, 交 替 过 程 不 明 显, 金 融 危 机 对 整 个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加 强. 经 济 调 节 机 制 和 经 济 危 机 形 态 的 变 化 : 1 政 府 对 经 济 干 预 加 强 2 经 济 危 机 对 社 会 的 干 扰 减 轻, 危 机 周 期 缩 短, 交 替 过 程 不 明 显, 金 融 危 机 对 整 个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 五 ) 政 治 制 度 的 变 化 1 国 家 行 政 机 构 的 权 限 不 断 加 强 2 政 治 制 度 出 现 多 元 化 趋 势, 公 民 权 利 有 所 扩 大 3 重 视 加 强 法 制 建 设 4 改 良 主 义 政 党 影 响 日 益 扩 大 二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新 变 化 的 原 因 和 实 质 ( 一 )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新 变 化 的 原 因 1. 科 学 技 术 和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2. 工 人 阶 级 争 取 自 身 权 利 和 利 益 的 斗 争 3.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初 步 显 示 的 优 越 性 4. 改 良 主 义 政 党 对 资 本 主 义 的 改 革 ( 二 )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新 变 化 的 实 质 1. 从 根 本 上 说 是 人 类 社 会 发 展 一 般 规 律 和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规 律 作 用 的 结 果 2.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发 生 的 变 化 是 在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基 本 框 架 内 的 变 化, 并 不 意 味 着 资 本 主 义 根 本 性 质 发 生 了 变 化
第 三 节 资 本 主 义 的 历 史 地 位 和 发 展 趋 势 一 资 本 主 义 的 历 史 地 位 资 本 主 义 显 示 了 巨 大 的 历 史 进 步 性 : 首 先, 资 本 主 义 将 科 学 技 术 转 变 为 强 大 的 生 产 力 ; 其 次, 资 本 追 求 剩 余 价 值 的 内 在 动 力 和 竞 争 的 外 在 压 力 推 动 了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迅 速 发 展 ; 最 后, 资 本 主 义 的 意 识 形 态 和 政 治 制 度 作 为 上 层 建 筑 在 战 胜 封 建 社 会 自 给 自 足 的 小 生 产 的 生 产 方 式, 保 护 促 进 和 完 善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方 面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二 资 本 主 义 为 社 会 主 义 所 代 替 的 历 史 必 然 性 ( 一 ) 资 本 主 义 的 内 在 矛 盾 决 定 了 资 本 主 义 必 然 被 社 会 主 义 所 代 替 1 其 基 本 矛 盾 蕴 含 萌 芽 ( 无 产 阶 级 与 资 产 阶 级 ; 有 组 织 性 和 无 政 府 状 态 ) 2 资 本 积 累 推 动 矛 盾 激 化 3 家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成 为 社 会 主 义 的 前 奏 4 无 产 阶 级 终 究 走 向 胜 利 ( 二 ) 从 资 本 主 义 向 社 会 主 义 过 渡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历 史 过 程 1. 任 何 社 会 形 态 的 存 在 都 有 相 对 稳 定 性, 从 产 生 到 衰 亡 都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跨 度 ;
2.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的 不 平 衡 性 决 定 了 过 渡 的 长 期 性 3,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的 发 展, 还 显 示 出 生 产 关 系 对 生 产 力 容 纳 的 空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