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申 报 公 告 为 贯 彻 落 实 省 委 省 政 府 进 一 步 加 快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振 兴 发 展 的 战 略 部 署, 推 进 实 施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人 才 发 展 帮 扶 计 划 ( 简 称 扬 帆 计 划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现 就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各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公 告 如 下 : 一 竞 争 性 扶 持 市 县 重 点 人 才 工 程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通 过 竞 争 方 式, 择 优 扶 持 实 效 性 操 作 性 创 新 性 示 范 性 较 好 的 6 个 市 级 30 个 县 级 人 才 工 作 项 目 县 级 项 目 分 为 A B 档 次,A 档 项 目 20 个,B 档 项 目 10 个 省 财 政 分 别 给 予 市 级 项 目 150 万 元 A 档 县 级 项 目 80 万 元 B 档 县 级 项 目 50 万 元 资 助 ( 二 ) 申 报 条 件 1. 申 报 项 目 须 是 正 在 实 施 或 准 备 实 施 的 重 大 人 才 工 程, 紧 扣 当 地 主 导 产 业 优 势 产 业 特 色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聚 焦 骨 干 企 业 产 业 园 区 和 重 大 项 目 建 设, 重 点 围 绕 打 造 一 批 产 值 超 100 亿 500 亿 元 产 业 集 群 的 战 略 目 标, 充 分 发 挥 人 才 在 促 进 区 域 产 业 转 移 承 接 产 业 融 合 发 展 和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引 领 和 支 撑 作 用 2. 申 报 项 目 须 由 市 县 ( 市 区 ) 党 委 组 织 部 牵 头 组 织, 且 组 织 部 门 有 专 门 机 构 或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项 目 实 施 和 日 常 管
理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统 一 由 各 地 级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汇 总 初 选 后, 于 10 月 20 日 前 向 省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处 申 报 各 市 市 级 项 目 限 报 1 个 ; 县 级 项 目 申 报 数 量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本 市 所 辖 县 ( 市 区 ) 总 数 的 50%, 优 先 推 荐 未 获 得 过 本 项 目 扶 持 的 县 ( 市 区 ) 申 报 县 级 项 目 累 计 已 有 3 个 市 级 人 才 工 程 入 选 的 市 不 参 与 市 级 项 目 申 报, 累 计 已 有 2 个 县 级 人 才 工 程 入 选 的 县 ( 市 区 ) 不 参 与 县 级 项 目 申 报 申 报 单 位 按 要 求 填 写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竞 争 性 扶 持 市 县 重 点 人 才 工 程 项 目 申 报 书, 一 式 20 份, 附 电 子 版 ( 通 过 大 组 网 发 送 省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处 ) 电 话 :020-87185146; 传 真 :020-87185875 二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面 向 国 ( 境 ) 外 省 外 以 及 珠 三 角 地 区, 按 照 三 注 重 两 符 合 ( 注 重 团 队 水 平 注 重 技 术 成 果 注 重 产 业 化 前 景, 符 合 加 快 发 展 需 要 符 合 优 化 经 济 结 构 需 要 ) 的 原 则, 分 A B C 三 档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省 财 政 按 A B C 三 档 分 别 资 助 800 万 元 500 万 元 300 万 元 ( 二 )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团 队 项 目 须 与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领 域 紧 密 联 系, 技 术 居 行 业 内 先 进 水 平, 掌 握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和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产 业 化 前 景 较 好, 能 够 引 领 当 地 产 业 发 展, 产 生 显 著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团 队 由 1 名 带 头 人 和 另 外 至 少 2 名 核 心 成 员 组 成 ; 团 队 成 员 ( 含 带 头 人, 下 同 ) 具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和 职 业 操 守, 遵 纪 守 法, 身 体 健 康 团 队 引 进 后 需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连 续 工 作 5 年 以 上, 并 至 少 有 1 名 团 队 成 员 全 职 在 引 进 单 位 工 作, 其 他 成 员 每 年 在 引 进 单 位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3 个 月 国 内 全 职 人 员 应 承 诺 在 入 选 后 将 人 事 档 案 或 社 保 关 系 调 入 引 进 地 ; 非 全 职 成 员 需 提 供 现 工 作 单 位 同 意 其 到 用 人 单 位 兼 职 的 证 明 函 件 科 技 创 新 类 团 队 还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团 队 成 员 间 应 在 高 校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或 科 研 项 目 中 有 2 年 以 上 的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具 备 良 好 的 工 作 基 础 2. 团 队 成 员 年 龄 在 65 岁 以 下 (195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出 生 ), 中 国 科 学 院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发 达 国 家 院 士 等 顶 尖 人 才 年 龄 在 70 岁 以 下 (1945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出 生 ) 3. 团 队 带 头 人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副 高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拥 有 3 年 以 上 科 研 工 作 经 历 并 取 得 突 出 业 绩 ; 其 余 成 员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4. 团 队 成 员 需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意 向 性 协 议, 承 诺 入 选 后 3 个 月 内 ( 从 印 发 入 选 名 单 之 日 起 算 ) 签 订 工 作 合 同 并 到 岗 ;
如 系 已 签 订 正 式 合 同, 首 次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时 间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 后 自 主 创 业 类 团 队 还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团 队 带 头 人 或 排 名 前 三 的 核 心 成 员 之 一 为 企 业 主 要 创 办 人 且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或 团 队 成 员 持 企 业 股 份 总 额 不 低 于 20% 且 成 员 之 一 担 任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或 副 总 经 理 以 上 职 务 2. 团 队 成 员 中 具 有 丰 富 创 业 经 验 或 较 强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的 人 员 3. 创 办 的 企 业 于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公 告 之 日 期 间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注 册 成 立, 目 前 产 品 已 处 于 中 试 或 产 业 化 阶 段 优 先 支 持 带 头 人 全 职 在 引 进 单 位 工 作 的 团 队 ; 优 先 支 持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省 级 产 业 转 移 工 业 园 区 省 级 以 上 高 新 区 内 创 新 型 骨 干 企 业 引 进 团 队 ; 优 先 支 持 拥 有 主 持 或 参 与 过 国 家 级 重 大 项 目 重 点 工 程 的 团 队 ; 优 先 支 持 与 当 地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领 域 紧 密 联 系, 技 术 专 利 成 果 已 成 功 转 化 或 产 业 化 的 团 队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申 报 方 法 : 登 录 广 东 省 人 才 工 作 综 合 管 理 平 台 (http://rc.gdstc.gov.cn) 采 取 在 线 申 报 方 式 进 行 申 报 时 间 : 在 线 申 报 及 审 核 时 间 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 开 始 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截 止, 纸 质 材 料 送 交 时 间 截 止 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 申 报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申 报 指 南 ( 四 ) 其 他 事 项 1. 本 项 目 引 才 范 围 所 称 的 国 ( 境 ) 外 省 外 以 及 珠 三 角 地 区, 以 其 来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前 的 全 职 工 作 单 位 所 属 地 区 确 定 2. 本 地 级 市 内 部 人 才 流 动 同 一 企 事 业 单 位 不 同 分 支 机 构 之 间 的 人 才 流 动 均 不 列 入 本 项 目 范 围 3. 本 项 目 所 称 的 全 职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要 求 每 年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9 个 月, 国 内 引 进 人 才 入 选 后 将 人 事 档 案 或 社 保 关 系 调 入 引 进 地 4. 团 队 入 选 后 在 用 人 单 位 开 展 项 目 过 程 中 涉 及 原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发 明 的, 三 方 应 签 订 正 式 协 议 明 确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5.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申 报 并 入 选 珠 江 人 才 计 划 的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免 于 评 审 自 动 入 选 并 享 受 本 项 目 资 助 电 话 :020-83163919 83163355; 传 真 :020-83163914; 电 子 邮 箱 :gdytzxb@163.com 三 引 进 紧 缺 拔 尖 人 才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面 向 省 外 国 ( 境 ) 外, 引 进 20 名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主 导 产 业 特 色 产 业 优 势 产 业 重 大 项 目 发 展 急 需 紧 缺 的 有 助 于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拔 尖 人 才 以 及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学 科 建 设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急 需 的 拔
尖 人 才, 注 重 向 企 业 紧 缺 拔 尖 人 才 倾 斜 紧 缺 拔 尖 人 才 分 A B 两 档, 省 财 政 分 别 资 助 100 万 元 50 万 元 ( 二 )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人 必 须 遵 纪 守 法, 道 德 高 尚, 身 体 健 康, 事 业 心 强 ; 年 龄 在 55 岁 以 下 (196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出 生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副 高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引 进 后 须 全 职 连 续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3 年 以 上 ; 需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意 向 性 协 议, 承 诺 入 选 后 3 个 月 内 签 订 工 作 合 同 并 到 岗 ; 如 系 已 签 订 正 式 合 同, 首 次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时 间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 后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技 术 达 到 行 业 内 先 进 水 平,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有 助 于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升 级, 引 领 产 业 发 展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2. 有 利 于 重 点 项 目 重 大 工 程 推 进 的 关 键 性 技 术 人 才 拥 有 国 家 级 重 大 项 目 重 点 工 程 的 工 作 资 历 者 优 先 3. 有 利 于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学 科 建 设 发 展 的 拔 尖 人 才 4.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急 需 紧 缺 的 其 他 高 层 次 人 才 优 先 支 持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省 级 产 业 转 移 工 业 园 区 省 级 以 上 高 新 区 内 创 新 型 骨 干 企 业 引 进 人 才 ; 优 先 支 持 拥 有 主 持 或 参 与 过 国 家 级 重 大 项 目 重 点 工 程 的 人 才 ; 优 先 支 持 与 当 地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领 域 紧 密 联 系, 技 术 专 利 成 果 已 成 功 转 化 或 产 业 化 的 人 才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申 报 人 于 10 月 10 日 前 向 所 在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报,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合 规 性 审 查 并 遴 选 出 推 荐 人 选, 经 地 级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核 后, 于 10 月 20 日 前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申 报 人 须 按 要 求 填 写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引 进 紧 缺 拔 尖 人 才 申 报 书 申 报 书 一 式 15 份, 并 附 电 子 版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还 需 报 送 遴 选 推 荐 情 况 书 面 材 料 以 及 推 荐 汇 总 表 ( 四 ) 其 他 事 项 1. 本 项 目 引 才 范 围 所 称 的 省 外 国 ( 境 ) 外, 以 其 来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前 的 全 职 工 作 单 位 所 属 地 区 确 定 2. 本 省 内 人 才 引 进 同 一 企 事 业 单 位 不 同 分 支 机 构 之 间 的 人 才 流 动 不 列 入 本 项 目 范 围 3. 本 项 目 所 称 的 全 职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要 求 每 年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9 个 月, 国 内 引 进 人 才 入 选 后 应 将 人 事 档 案 或 社 保 关 系 调 入 引 进 地 4.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申 报 并 入 选 珠 江 人 才 计 划 的 领 军 人 才, 免 于 评 审 自 动 入 选 并 享 受 本 项 目 资 助 电 话 :020-83134848 83134949; 传 真 :020-83307379; 电 子 邮 箱 :rst_yangfanjihua@163.com 四 培 养 高 层 次 人 才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从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遴 选 30 名 基 础 好 素 质 高 潜 力 大 的 中 青 年 优 秀 人 才 作 为 重 点 培 养 对 象, 注 重 向 企 业 高 层 次 人 才 倾 斜, 为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培 养 一 批 创 新 能 力 强 研 发 水 平 高 引 领 作 用 大 的 领 军 人 才 省 财 政 给 予 每 名 培 养 对 象 资 助 20 万 元 ( 二 )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人 必 须 遵 纪 守 法, 道 德 高 尚, 身 体 健 康, 有 较 高 的 研 发 水 平 或 技 术 水 平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副 高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年 龄 在 50 岁 以 下 (1965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出 生 );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今 连 续 全 职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且 入 选 后 须 全 职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3 年 以 上 同 时,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获 得 省 ( 部 ) 级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以 上 的 前 两 名 主 要 完 成 人, 或 获 市 级 科 学 技 术 一 等 奖 的 第 一 完 成 人 2.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获 得 者 3. 省 级 实 验 室 或 国 家 工 程 ( 技 术 ) 研 究 中 心 负 责 人 4. 获 得 1 项 以 上 发 明 专 利 ( 排 名 第 一 ) 5. 在 省 级 以 上 科 技 项 目 重 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担 任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 并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申 报 人 于 10 月 10 日 前 向 所 在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报,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合 规 性 审 查 并 遴 选 出 推 荐 人 选, 经 地 级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核 后, 于 10 月 20 日 前 报 至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申 报 人 须 按 要 求 填 写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培 养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报 书 申 报 书 一 式 15 份, 并 附 电 子 版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还 需 报 送 遴 选 推 荐 情 况 书 面 材 料 以 及 推 荐 汇 总 表 ( 四 ) 其 他 事 项 1. 本 项 目 所 称 的 全 职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要 求 人 事 档 案 关 系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且 每 年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时 间 不 少 于 9 个 月 2.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申 报 并 入 选 广 东 特 支 计 划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如 符 合 本 项 目 申 报 条 件 且 未 享 受 扬 帆 计 划 资 助, 则 免 于 评 审 自 动 入 选 并 享 受 本 项 目 资 助 3.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已 入 选 的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新 世 纪 百 千 万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不 列 入 本 项 目 培 养 对 象 电 话 :020-83134848 83134949; 传 真 :020-83307379; 电 子 邮 箱 :rst_yangfanjihua@163.com 五 培 养 高 技 能 人 才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对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新 培 养 的 高 级 技 师 资 助 1 万 元 生 活 补
贴, 发 挥 高 端 引 领 带 动 作 用, 促 进 当 地 高 技 能 人 才 队 伍 实 现 梯 次 成 长 和 发 展 壮 大 ( 二 )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人 为 法 定 劳 动 年 龄 内 的 劳 动 者 (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在 编 人 员 除 外 ),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获 得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核 发 的 高 级 技 师 ( 一 级 )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近 2 年 内 须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工 作 满 1 年 以 上 之 前 已 经 申 领 过 的 不 得 再 申 请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申 报 人 于 10 月 10 日 前 向 工 作 单 位 所 在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报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核 对 做 好 资 料 登 记 备 存 及 申 报 人 员 名 册 汇 总, 于 10 月 20 日 前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职 业 能 力 建 设 处 申 报 人 需 提 供 的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 1.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培 养 高 技 能 人 才 奖 励 资 金 申 请 表 (1 份 ); 2.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1 份 ( 由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进 行 原 件 核 对, 已 生 成 证 书 号 但 未 发 放 证 书 的, 提 供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 证 书 查 询 页 面 打 印 件 ); 3. 用 人 单 位 用 工 证 明 材 料 1 份 ( 注 明 工 作 时 间 段, 从 何 时 至 何 时, 在 何 地 何 单 位 工 作 ); 4.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1 份 ;
5.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 份 ( 单 位 验 原 件 ); 6. 申 报 人 本 人 银 行 卡 或 存 折 复 印 件 1 份 ( 单 位 验 原 件 ) 电 话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职 业 能 力 建 设 处 020-83391835, 省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指 导 中 心 020-83184171; 传 真 :020-83176412; 电 子 邮 箱 :83184171@163.com 六 博 士 后 扶 持 项 目 ( 一 ) 项 目 简 介 本 项 目 主 要 支 持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吸 引 培 养 博 士 后 人 才, 对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在 站 博 士 后 给 予 每 人 每 年 资 助 12 万 元, 资 助 期 不 超 过 2 年 ( 二 )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在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站 工 作 站 或 创 新 实 践 基 地 从 事 研 究 ; 2.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在 站 ( 基 地 ) 工 作 ; 3. 申 报 第 一 次 资 助 者 须 完 成 中 期 考 核, 申 报 第 二 次 资 助 者 须 完 成 出 站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合 格 ( 三 ) 申 报 方 法 及 要 求 申 报 人 于 10 月 10 日 前 向 设 站 ( 基 地 ) 单 位 所 在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报, 并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核 对 后, 于 10 月 20 日 前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处
申 报 人 需 提 供 的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 1. 2016 年 扬 帆 计 划 博 士 后 扶 持 项 目 申 请 表 原 件 1 份 ; 2. 经 评 审 专 家 签 名 的 在 站 博 士 后 人 员 中 期 或 期 满 考 核 表 1 份 ; 3.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1 份 ( 正 反 面 复 印, 单 位 验 原 件 ); 4. 申 请 人 银 行 卡 或 存 折 复 印 件 1 份 ( 单 位 验 原 件 ) 地 级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还 需 报 送 汇 总 表 ( 四 ) 其 他 事 项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的 进 站 研 究 人 员, 按 规 定 申 领 广 东 省 博 士 后 专 项 经 费 后, 可 按 本 项 目 标 准 申 请 补 齐 差 额, 每 人 每 年 4 万 元 电 话 :020-83134848 83134949; 传 真 :020-83307379; 电 子 邮 箱 :rst_yangfanjihua@163.com 七 其 他 事 项 ( 一 ) 扬 帆 计 划 实 施 范 围 包 括 粤 东 西 北 地 区 的 地 级 市 和 县 ( 市 区 ), 即 汕 头 韶 关 河 源 梅 州 汕 尾 阳 江 湛 江 茂 名 清 远 潮 州 揭 阳 云 浮 市 及 其 下 辖 的 县 ( 市 区 ), 以 及 惠 州 市 的 龙 门 县, 江 门 市 的 台 山 市 开 平 市 恩 平 市, 肇 庆 市 的 广 宁 县 德 庆 县 封 开 县 怀 集 县 ( 二 ) 各 项 目 的 申 报 书 申 请 表 汇 总 表 等 可 在 广 东 组
织 工 作 网 ( 网 址 :http://www.gdzz.cn) 下 载 ( 三 ) 申 报 人 不 得 同 时 申 报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和 引 进 紧 缺 拔 尖 人 才 项 目 ( 四 )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府 [2013]125 号 ) 关 于 启 用 省 级 网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平 台 的 通 知 ( 粤 财 预 [2014] 80 号 ) 要 求, 地 级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科 技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在 广 东 省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上 省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平 台 进 行 申 报 各 地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实 施 扬 帆 计 划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171 号 ) 进 行 书 面 文 本 和 网 上 平 台 申 报, 并 提 交 完 整 翔 实 的 申 报 材 料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