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见 ) 3.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 框 架 及 制 定 原 则
前 言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是 公 安 部 直 属 高 等 学 校, 为 公 安 工 作 服 务 为 公 安 队 伍 建 设 服 务 是 公 安 大 学 的 优 良 传 统, 也 是 公 安 大 学 肩 负 的 重 要 历 史 使 命 面 对 社 会 的 剧 烈 变 革 和 高 等 教 育 的 蓬 勃 发 展, 为 适 应 公 安 工 作 与 公 安 队 伍 建 设 对 公 安 人 才 培 养 的 新 要 求, 切 实 提 高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质 量,2009 年 6 月 学 校 决 定 正 式 启 动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订 工 作 经 过 起 草 有 关 指 导 文 件 校 内 外 广 泛 调 研 各 专 业 ( 方 向 ) 培 养 方 案 起 草 与 反 复 修 改 校 内 外 专 家 论 证 等 阶 段, 本 培 养 方 案 于 2010 年 6 月 获 得 校 长 办 公 会 通 过, 历 时 一 年 有 余 本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订 凝 聚 了 全 校 教 师 的 智 慧 与 力 量 校 党 委 书 记 校 长 程 琳 直 接 组 织 领 导 了 培 养 方 案 框 架 设 计 起 草 修 改 论 证 等 工 作, 校 党 委 成 员 均 以 不 同 形 式 指 导 参 与 整 个 工 作 的 全 过 程 ; 为 确 保 成 效, 学 校 成 立 了 副 校 长 李 健 和 刘 舒 教 务 长 郝 宏 奎 分 别 领 导, 教 务 处 相 关 系 部 参 加 的 三 个 工 作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培 养 方 案 的 指 导 检 查 审 读 工 作 ; 广 大 教 师 积 极 参 与 培 养 方 案 的 研 讨 与 制 订 ; 教 务 处 领 导 班 子 与 相 关 人 员 切 实 担 负 起 组 织 协 调 职 责, 为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订 献 言 献 策, 并 承 担 了 各 专 业 ( 方 向 ) 培 养 方 案 审 读 工 作, 确 保 了 制 订 工 作 的 顺 利 完 成 本 培 养 方 案 充 分 体 现 了 我 校 教 育 教 学 的 新 理 念 新 探 索 无 论 在 具 体 制 订 过 程 中, 还 是 在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设 计 上, 本 培 养 方 案 都 全 面 贯 彻 校 党 委 书 记 校 长 程 琳 提 出 的 高 教 与 培 训 相 结 合 教 书 与 育 人 相 结 合 理 论 与 实 战 相 结 合 教 学 与 科 研 相 结 合 调 研 与 智 库 相 结 合 的 办 学 思 路 和 公 安 大 学 学 生 应 具 备 忠 诚 可 靠 业 务 扎 实 敢 于 创 新 精 于 实 战 一 专 多 能 作 风 优 良 身 心 健 康 鲜 明 特 色 优 势 的 要 求, 突 出 学 校 与 公 安 机 关 的 深 度 合 作, 强 化 人 才 实 战 能 力 的 培 养 尤 其 是 各 系 部 教 师 深 入 全 国 不 同 省 市 公 安 机 关 进 行 实 地 调 研, 并 聘 请 大 批 公 安 业 务 专 家 与 教 育 管 理 专 家 对 培 养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把 关, 不 仅 使 培 养 方 案 更 加 符 合 高 等 教 育 规 律, 而 且 积 极 回 应 了 公 安 机 关 和 公 安 队 伍 建 设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新 要 求 与 新 期 待 本 培 养 方 案 着 眼 公 安 学 历 教 育 存 在 的 新 问 题, 深 入 研 究 公 安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规 律, 妥 善 处 理 各 方 面 的 关 系 按 照 学 生 毕 业 后 干 什 么 能 干 什 么 的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学 校 在 制 订 过 程 中 反 复 强 调 要 突 出 专 业 特 色 专 业 理 论 支 撑 和 专 业 技 术 支 撑 专 业 能 力 和 发 展 后 劲
各 专 业 教 师 认 真 研 究 与 协 调 遵 循 高 等 教 育 规 律 与 突 出 公 安 特 色 理 论 教 学 与 实 践 教 学 通 识 与 专 业 学 生 共 性 与 个 性 学 科 体 系 与 公 安 基 础 本 科 教 育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思 想 品 德 教 育 与 公 安 业 务 身 心 健 康 与 专 业 素 质 学 科 专 业 内 涵 与 第 一 任 职 需 要 等 九 大 关 系, 通 过 强 化 专 业 核 心 能 力 培 养 夯 实 专 业 理 论 支 撑 与 技 术 支 撑 突 出 专 业 特 色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优 化 课 程 结 构 等 措 施, 寻 求 各 方 关 系 的 平 衡, 既 注 重 学 生 毕 业 后 的 第 一 任 职 需 要, 又 强 调 关 乎 学 生 发 展 后 劲 的 人 文 科 学 素 质 和 专 业 基 础, 突 出 了 公 安 大 学 人 才 培 养 的 优 势 和 特 色 本 培 养 方 案 既 是 以 往 人 才 培 养 经 验 的 总 结, 也 为 今 后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提 供 了 广 阔 空 间 本 培 养 方 案 引 入 学 分 概 念, 为 实 行 学 年 学 分 制 和 实 现 一 专 多 能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课 程 体 系 的 优 化 调 整 及 选 修 课 程 的 模 块 设 置, 既 有 助 于 学 生 个 性 培 养, 也 为 实 行 辅 修 制 创 造 了 条 件 课 程 体 系 中 专 门 设 置 自 学 类 课 程, 为 改 变 传 统 教 学 模 式 培 养 学 生 自 学 能 力 提 供 了 条 件 专 业 实 习 的 设 置, 不 仅 有 助 于 完 善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保 证 专 业 实 习 质 量, 也 有 利 于 强 化 公 安 机 关 与 学 校 的 合 作 培 养 模 式 诸 如 此 类 的 探 索 和 创 新, 应 对 了 本 科 教 学 改 革 提 出 的 新 要 求, 也 为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创 造 了 新 动 力 本 培 养 方 案 制 订 过 程 中 的 诸 多 措 施 做 法, 不 仅 有 效 提 升 了 培 养 方 案 的 质 量 和 水 平, 也 积 累 了 新 的 工 作 经 验 培 养 方 案 制 订 工 作 成 为 学 校 一 把 手 工 程, 反 映 了 公 安 大 学 教 学 中 心 地 位 的 扎 实 落 实, 得 到 校 外 专 家 的 高 度 评 价 教 务 处 与 各 系 部 的 密 切 配 合, 体 现 了 公 安 大 学 科 学 分 工 顾 全 大 局 通 力 合 作 的 团 队 精 神 系 部 教 师 深 入 各 级 公 安 机 关 广 泛 进 行 专 题 调 研, 凸 显 了 公 安 大 学 面 向 公 安 服 务 公 安 的 办 学 理 念 与 培 养 高 素 质 的 公 安 人 才 的 决 心 和 努 力 聘 请 近 百 位 包 括 著 名 高 校 教 育 管 理 专 家 公 安 部 业 务 专 家 公 安 实 战 部 门 专 家 在 内 的 校 内 外 专 家 多 次 反 复 论 证, 彰 显 了 公 安 大 学 秉 承 的 专 家 治 学 的 基 本 思 想, 并 保 证 了 本 培 养 方 案 的 科 学 性 与 规 范 性 宋 代 学 者 黄 伦 有 言 : 天 下 有 治 安 之 理, 惟 大 明 德 者 见 之, 循 理 而 行, 则 天 下 安 且 治 矣 历 史 使 命 注 定 公 安 大 学 培 养 的 正 是 这 样 的 现 代 明 德 者, 他 们 抱 爱 民 之 心, 明 治 安 之 理, 具 治 世 之 才, 有 报 国 之 志, 循 科 学 之 路, 持 身 廉 正, 执 法 严 明, 谋 国 家 之 安 定, 求 社 会 之 和 谐 我 们 坚 信, 通 过 不 断 的 改 革 与 创 新,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一 定 能 够 培 育 出 更 多 更 优 秀 的 公 安 人 才, 为 社 会 的 进 步 民 族 的 振 兴 和 国 家 的 富 强, 做 出 新 的 更 大 的 贡 献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目 录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关 于 制 订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的 原 则 意 见 1 治 安 学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1 治 安 学 专 业 ( 公 安 法 制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27 侦 查 学 专 业 ( 刑 事 侦 查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43 侦 查 学 专 业 ( 经 济 犯 罪 侦 查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57 侦 查 学 专 业 ( 禁 毒 学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71 公 安 情 报 学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85 犯 罪 学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99 公 安 管 理 学 专 业 ( 公 安 管 理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13 公 安 管 理 学 专 业 ( 警 务 保 障 方 向 )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29 涉 外 警 务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45 警 务 指 挥 与 战 术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59 刑 事 科 学 技 术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73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185 交 通 管 理 工 程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201 网 络 安 全 与 执 法 专 业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215 全 校 通 识 选 修 课 程 设 置 表 229 全 校 开 设 课 程 一 览 表 239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关 于 制 订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的 原 则 意 见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是 高 等 学 校 教 育 思 想 和 办 学 理 念 的 集 中 体 现, 是 实 现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和 培 养 规 格 的 总 体 设 计, 是 学 校 组 织 教 学 活 动 规 范 教 学 内 容 安 排 教 学 任 务 的 基 本 依 据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本 科 教 学 改 革,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007 2 号 ) 和 公 安 部 党 委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公 安 教 育 训 练 工 作 的 意 见 ( 公 委 通 字 2009 17 号 ) 的 精 神, 进 一 步 深 化 公 安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完 善 应 用 型 公 安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强 化 公 安 大 学 的 办 学 特 色 和 优 势, 学 校 决 定 在 2005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基 础 上 制 订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一 指 导 思 想 坚 持 以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为 指 导,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牢 固 树 立 科 学 发 展 观 和 以 人 为 本 的 理 念, 遵 循 高 等 教 育 基 本 规 律, 突 出 公 安 教 育 特 色, 紧 紧 围 绕 公 安 工 作 和 公 安 队 伍 建 设 的 实 际 需 求, 进 一 步 明 确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和 培 养 规 格, 突 出 专 业 教 育, 强 化 实 战 能 力, 全 面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培 养 具 有 忠 诚 可 靠 业 务 扎 实 敢 于 创 新 精 于 实 战 一 专 多 能 作 风 优 良 身 心 健 康 鲜 明 特 色 和 优 势 的 应 用 型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二 基 本 原 则 ( 一 ) 强 化 政 治 素 质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政 治 建 校 从 严 治 校 的 办 学 方 针, 高 度 重 视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特 别 是 忠 诚 意 识 养 成 教 育, 要 把 忠 于 党 忠 于 祖 国 忠 于 人 民 忠 于 法 律 的 政 治 素 质 培 养 贯 穿 到 教 育 教 学 的 各 个 环 节, 融 入 到 教 书 育 人 的 全 过 程 ( 二 ) 突 出 专 业 特 色 进 一 步 明 确 和 突 出 公 安 专 业 特 色 和 优 势, 找 准 各 专 业 ( 方 向 ) 的 学 科 理 论 支 撑 点 和 专 业 技 术 支 撑 点, 加 强 专 业 知 识 教 学 和 专 业 能 力 培 养, 注 重 职 业 发 展 后 劲, 使 学 生 具 备 扎 实 的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和 公 安 业 务 工 作 能 力 ( 三 ) 增 强 实 战 能 力 进 一 步 深 化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和 创 新, 明 确 校 内 和 校 外 实 践 教 学 的 功 能 和 目 标, 优 化 课 内 外 实 践 教 学 活 动,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和 实 训 教 学, 增 加 综 合 性 创 新 性 实 验 内 容, 完 善 见 习 实 习 制 度 特 别 是 结 合 公 安 机 关 业 务 岗 位 特 点, 加 强 警 察 职 业 基 础 技 能 学 习 和 训 练, 提 高 学 生 实 战 能 力, 满 足 学 生 第 一 任 职 的 基 本 素 质 要 求 ( 四 ) 注 重 一 专 多 能 紧 紧 围 绕 学 生 毕 业 后 干 什 么 和 能 干 什 么 的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定 位, 突 出 专 业 基 础 课 程 和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兼 顾 通 识 课 程 和 公 安 基 础 课 程, 合 理 构 建 课 群, 优 化 课 程 结 构, 注 重 课 程 内 涵, 使 学 生 学 有 所 专 一 专 多 能 ( 五 ) 提 高 综 合 素 质 正 确 处 理 通 识 教 育 与 专 业 教 育 的 关 系, 把 人 文 教 育 和 科 学 教 育 融 入 到 人 才 培 养 的 全 过 程, 把 德 育 智 育 体 育 美 育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落 实 到 教 育 教 学 各 环 节, 培 养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优 良 作 风 健 康 身 心 的 高 素 质 人 才 三 总 体 框 架 及 要 求 ( 一 ) 专 业 名 称 及 代 码 ( 二 ) 专 业 ( 方 向 ) 培 养 目 标 要 定 位 明 确, 表 达 科 学, 言 简 意 赅 ( 三 ) 专 业 ( 方 向 ) 培 养 规 格 要 从 知 识 能 力 素 质 三 个 方 面 具 体 说 明, 并 体 现 专 业 ( 方 向 ) 培 养 目 标 有 关 能 力 要 求 应 根 据 就 业 岗 位 任 职 需 要 培 养 目 标 定 位 专 业 核 心 能 力 来 确 定
( 四 ) 修 业 年 限 毕 业 学 分 及 学 位 修 业 年 限 均 为 4 年 毕 业 学 分 按 各 专 业 情 况 提 出 应 取 得 的 学 分 要 求 学 位 授 予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五 ) 主 干 学 科 一 般 列 一 二 级 学 科 1-3 个 ( 六 )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列 5-7 门, 应 与 主 干 学 科 相 对 应 ( 七 ) 相 近 专 业 一 般 列 1-2 个 ( 八 ) 专 业 特 色 从 理 论 支 撑 技 术 支 撑 能 力 培 养 发 展 后 劲 等 方 面 进 行 凝 练 ( 九 ) 主 要 教 育 教 学 环 节 : 1. 入 学 教 育 ; 2. 军 事 训 练 与 军 事 理 论 学 习 ; 3. 课 程 教 学 ( 见 附 表 ); 4. 实 践 教 学 安 排 与 要 求 ; 5. 科 学 研 究 训 练 ; 6. 第 二 课 堂 活 动 ; 7. 公 益 劳 动 ; 8. 就 业 指 导 和 毕 业 教 育 ( 十 ) 教 学 制 度 和 成 绩 考 核 教 学 制 度 : 实 行 学 年 学 分 制 成 绩 考 核 : 规 定 各 教 学 环 节 的 考 核 方 式 与 要 求, 除 专 业 实 习 所 在 的 学 期 外, 第 一 至 第 六 学 期 每 学 期 考 试 课 程 3-5 门, 第 七 八 学 期 每 学 期 考 试 课 程 1-2 门, 跨 学 期 开 设 的 课 程 除 大 学 英 语 考 试 2 次 外, 原 则 上 考 试 1 次 四 有 关 说 明 ( 一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以 2005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为 基 础 制 订 学 制 由 学 年 制 改 为 学 年 学 分 制, 基 本 框 架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 二 )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 的 课 内 总 学 时 控 制 在 2400 学 时 以 内,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 的 课 内 总 学 时 控 制 在 2600 学 时 以 内 ( 说 明 : 全 校 通 识 必 修 课 中 另 有 108 学 时 的 教 学 任 务 通 过 社 会 见 习 或 自 学 的 形 式 完 成, 不 计 入 系 部 的 教 学 工 作 量 ) 第 一 学 期 开 设 的 课 程,15 学 时 为 1 学 分 ; 第 二 学 期 至 第 八 学 期 开 设 的 课 程,18 学 时 为 1 学 分 学 分 设 置 的 基 本 单 位 为 0.5 学 分, 每 门 课 程 的 最 低 学 分 为 1 学 分 ( 三 ) 课 程 类 别 分 为 通 识 课 ( 含 通 识 必 修 课 和 通 识 选 修 课 ) 基 础 课 ( 含 公 安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基 础 课 ) 以 及 专 业 课 ( 含 专 业 必 修 课 和 专 业 选 修 课 ) 通 识 课, 除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大 学 英 语 外, 还 可 开 设 部 分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数 理 类 课 程 通 识 必 修 课 : 文 科 40 学 分,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28.0%; 工 科 54 学 分,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35.1% 通 识 选 修 课, 按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自 然 科 学 与 技 术 类 艺 术 与 体 育 类 职 业 素 养 类 四 个 模 块 设 置, 至 少 修 满 10 学 分, 文 科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7.0%, 工 科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6.5% 公 安 基 础 课 主 要 包 括 公 安 业 务 基 本 知 识 课 程 ( 如 公 安 群 众 工 作 公 安 情 报 工 作 概 论 公 安 信 息 系 统 应 用 行 政 公 文 写 作 等 ) 法 律 基 本 知 识 课 程 警 务 基 本 技 能 课 程 公 安 基 础 课 占 总 学 时 的 比 例,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 为 23 学 分 左 右,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16.1%,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 不 少 于 20 学 分,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13.0% 专 业 基 础 课 占 总 学 时 的 比 例,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31 学 分 左 右,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21.7%,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42.5 学 分 左 右,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27.6% 专 业 必 修 课 占 总 学 时 的 比 例,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15 学 分 左 右,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10.4%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 不 多 于 12 学 分,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7.8% 专 业 选 修 课,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 须 修 满 24 学 分, 约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16.8%;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 须 修 满 15.5 学 分, 占 课 程 总 学 分 10.0% 各 门 必 修 课 程 的 课 内 实 践 环 节 ( 如 上 机 案 例 教 学 实 训 模 拟 训 练 实 验 参 观 调 查 等 教 学 实 践 ) 应 单 独 列 出, 其 中 每 门 专 业 必 修 课 须 设 计 3 个 ( 含 ) 以 上 的 教 学 案 例 ( 四 ) 实 践 教 学 主 要 包 括 课 内 实 践 社 会 见 习 专 业 实 习 毕 业 实 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课 外 科 研 活 动 等 应 根 据 各 专 业 ( 方 向 ) 人 才 培 养 的 特 点 绘 制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结 构 图 ( 五 ) 专 业 实 习 安 排 在 第 三 学 年 文 科 专 业 ( 方 向 ) 为 期 20 周, 公 安 法 制 公 安 情 报 学 犯 罪 学 公 安 管 理 学 等 专 业 ( 方 向 ) 安 排 在 第 五 学 期, 治 安 学 侦 查 学 涉 外 警 务 等 专 业 ( 方 向 ) 安 排 在 第 六 学 期 工 科 专 业 ( 方 向 ) 为 期 12 周, 自 第 六 学 期 第 九 周 起 安 排 ( 六 ) 强 化 科 学 研 究 训 练, 培 养 学 生 的 创 新 意 识 和 创 新 能 力 根 据 四 年 不 断 线 的 要 求, 科 学 设 计 科 研 训 练 的 途 径 环 节 和 要 求 ( 七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编 码 由 6 位 数 组 成 第 一 二 位 数 字 代 表 开 课 系 部 其 中 法 律 系 治 安 系 侦 查 系 公 安 情 报 学 系 犯 罪 学 系 公 安 管 理 系 涉 外 警 务 系 警 体 战 训 部 分 别 编 为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刑 事 科 学 技 术 系 安 全 防 范 系 交 通 管 理 工 程 系 信 息 安 全 工 程 系 分 别 编 为 11 12 13 14, 理 科 基 础 课 教 研 部 马 列 理 论 课 教 研 部 分 别 编 为 21 22, 其 他 单 位 一 律 编 为 23 第 五 六 位 数 字 代 表 开 课 系 部 所 开 设 的 全 部 课 程 的 自 然 顺 序, 一 般 按 照 课 程 性 质 ( 通 识 必 修 课 公 安 基 础 课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专 业 选 修 课 通 识 选 修 课 ) 排 序 第 三 位 数 字 代 表 授 课 对 象 ( 专 科 生 本 科 生 研 究 生 等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中 这 一 数 字 全 部 为 7 第 四 位 数 字 代 表 课 程 本 身 的 变 化 一 门 课 程 在 多 个 学 期 开 设 的, 按 照 学 期 顺 序 在 课 程 名 称 后 分 别 加 罗 马 字 母 Ⅰ Ⅱ 等 进 行 区 分, 在 课 程 编 号 中 将 第 一 个 学 期 编 为 1, 依 此 类 推 ; 因 为 授 课 对 象 不 同 而 周 学 时 不 同 的, 按 照 从 少 到 多 的 顺 序 在 课 程 名 称 后 分 别 加 拉 丁 字 母 A B 等 进 行 区 分, 在 课 程 编 号 中 将 周 学 时 最 少 的 情 况 编 为 1, 依 此 类 推 ; 如 果 一 门 课 程 存 在 以 上 两 种 情 况, 则 课 程 编 号 先 按 照 学 期 自 1 开 始 排 序, 再 按 照 周 学 时 的 不 同 进 行 排 序 ( 八 ) 各 教 学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本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订 工 作, 认 真 组 织 本 单 位 人 员 分 析 2005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存 在 的 问 题, 总 结 各 专 业 ( 方 向 ) 的 人 才 培 养 经 验, 在 充 分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初 稿, 经 系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后, 报 送 教 务 处 ; 教 务 处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进 行 论 证, 予 以 完 善, 报 经 校 长 办 公 会 批 准, 形 成 2010 本 科 培 养 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