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兴 通 讯 国 内 政 企 市 场 渠 道 伙 伴 窜 货 管 理 办 法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No distribution without prior permission of ZTE. 1
1 目 的 为 维 护 国 内 政 企 市 场 良 好 的 市 场 秩 序, 加 强 对 窜 货 等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的 管 理, 特 在 2016 年 中 兴 通 讯 国 内 政 企 市 场 窜 货 管 理 办 法 基 础 上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本 管 理 办 法 适 用 于 中 兴 政 企 事 业 部 国 内 政 企 营 销 中 心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表 1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编 号 名 称 中 兴 通 讯 国 内 政 企 市 场 渠 道 伙 伴 返 点 管 理 办 法 2016 中 兴 通 讯 内 政 企 营 销 中 心 渠 道 窜 货 管 理 办 法 2015V2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产 品 分 类 分 销 类 产 品 和 非 分 销 类 产 品 中 兴 提 供 可 销 售 产 品 分 类 清 单, 在 分 销 产 品 清 单 中 产 品 为 分 销 类 产 品, 在 非 分 销 产 品 清 单 中 的 产 品 为 非 分 销 类 产 品 ( 即 项 目 产 品 ) 以 下 称 为 项 目 产 品 3.2 窜 货 的 定 义 3.2.1 直 接 窜 货 : 中 兴 渠 道 伙 伴 未 经 授 权 将 协 议 产 品 直 接 销 往 其 他 渠 道 商 已 报 备 的 项 目, 为 直 接 窜 货 3.2.2 间 接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未 能 履 行 渠 道 管 理 职 能, 未 将 货 物 销 售 给 合 同 约 定 内 的 客 户 或 下 级 合 作 伙 伴, 而 销 售 给 其 他 下 级 合 作 伙 伴, 通 过 下 级 合 作 伙 伴 造 成 的 窜 货, 为 间 接 窜 货 ; 未 经 中 兴 批 准 及 授 权, 将 产 品 放 在 互 联 网 上 销 售, 则 视 为 间 接 窜 货 4 职 责 第 2 页
各 角 色 对 自 己 职 责 涉 及 的 信 息 安 全 问 题 负 责 投 诉 发 起 组 : 各 片 区 办 事 处 或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投 诉 支 撑 组 : 渠 道 拓 展 部 财 务 部 运 营 管 理 部 各 片 区 办 事 处 及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投 诉 处 理 组 : 渠 道 管 理 部 4.1 各 片 区 办 事 处 或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1) 投 诉 : 负 责 提 供 窜 货 投 诉 发 起 提 供 取 证 材 料 ; 配 合 投 诉 处 理 方 进 行 窜 货 调 查 中 其 他 取 证 2) 申 诉 : 负 责 提 供 申 诉 真 实 性 材 料, 证 实 自 己 非 窜 货 方 4.2 运 营 管 理 部 合 同 管 理 科 商 务 经 理 负 责 内 部 订 货 业 绩 划 拨 4.3 财 务 部 BU 财 务 主 管 负 责 内 部 收 入 业 绩 划 拨 4.4 渠 道 拓 展 部 证 书 管 理 经 理 负 责 扣 罚 返 点 的 执 行 及 补 偿 证 书 的 使 用 监 管 4.5 渠 道 管 理 部 责 任 人 : 渠 道 管 理 经 理 1) 负 责 处 理 窜 货 投 诉, 根 据 投 诉 信 息 对 取 证 材 料 进 行 验 证 对 货 物 走 向 进 行 调 查 2)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严 格 遵 循 公 司 管 理 规 定 给 出 处 理 意 见 并 进 行 窜 货 发 文 3) 根 据 窜 货 处 理 文 件, 通 知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业 绩 划 拨 4) 负 责 窜 货 申 诉 处 理, 根 据 申 诉 信 息 对 窜 货 处 罚 进 行 修 订 5) 负 责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证 书 返 点 补 偿 申 请 5 窜 货 违 规 处 理 原 则 1) 分 销 产 品 无 窜 货 ( 除 已 报 备 的 项 目 外 ); 2) 项 目 没 有 报 备, 不 能 发 起 窜 货 投 诉 ; 3) 项 目 报 备 必 须 具 体 到 立 项 单 位, 如 : 具 体 的 区 县, 具 体 的 铁 路 局 段 等, 以 项 目 群 进 行 报 备 的 不 能 发 起 窜 货 投 诉 ; 4) 项 目 报 备 时 间 晚 于 项 目 真 实 性 存 在 时 间 ( 项 目 真 实 性 体 现 在 : 中 标 时 间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项 目 投 诉 时 间 等 ) 不 能 发 起 窜 货 投 诉 ; 5) 设 备 在 网 投 入 运 营, 投 诉 时 间 不 能 晚 于 设 备 验 收 时 间 1 年, 否 则 不 能 进 行 窜 货 处 理 第 3 页
6) 向 中 兴 渠 道 黑 名 单 内 的 渠 道 进 行 供 货 的, 按 直 接 窜 货 进 行 处 罚 ; 7) 如 出 现 由 借 货 发 生 的 窜 货, 借 货 时 间 超 过 3 个 月, 对 借 出 设 备 的 代 理 商 按 间 接 窜 货 进 行 处 罚 ; 8) 窜 货 投 诉 需 由 投 诉 方 提 供 相 关 真 实 性 材 料, 详 细 材 料 见 第 9 部 分 窜 货 投 诉 发 起 材 料 6 窜 货 违 规 处 罚 措 施 6.1.1 对 合 作 伙 伴 6.1 直 接 窜 货 违 规 处 罚 措 施 1) 违 规 三 次 及 以 下 ( 含 第 三 次 ),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的 20% 进 行 罚 款, 罚 款 以 返 点 形 式 扣 减, 同 时 中 兴 有 权 将 该 公 司 列 入 渠 道 黄 名 单 ; 2) 违 规 三 次 以 上, 每 次 按 查 实 按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的 30% 进 行 罚 款, 罚 款 以 返 点 形 6.1.2 对 内 部 业 务 单 位 式 扣 减, 同 时 中 兴 有 权 停 止 向 该 渠 道 伙 伴 供 货, 并 有 权 将 其 列 入 黑 名 单 扣 减 内 部 业 务 单 位 订 货 业 绩 及 收 入 业 绩 : 订 货 业 绩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格 2 倍 进 行 划 拨, 收 入 业 绩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20% 进 行 划 拨 6.2.1 对 合 作 伙 伴 6.2 间 接 窜 货 违 规 处 罚 措 施 1) 违 规 三 次 以 下 ( 含 第 三 次 ),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的 10% 进 行 罚 款, 罚 款 以 返 点 形 式 扣 减 ; 2) 违 规 三 次 及 以 上, 每 次 按 查 实 按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的 15% 进 行 罚 款, 罚 款 以 返 点 形 式 扣 减, 中 兴 有 权 将 该 合 作 伙 伴 加 入 黄 名 单 6.2.2 对 内 部 业 务 单 位 扣 减 内 部 业 务 单 位 订 货 业 绩 及 收 入 业 绩 : 订 货 业 绩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格 1 倍 进 行 划 拨, 收 入 业 绩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10% 进 行 划 拨 6.3 在 互 联 网 上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1) 在 互 联 网 上 进 行 销 售 的 产 品, 需 有 中 兴 授 权 许 可, 按 中 兴 规 定 的 互 联 网 设 备 销 售 价 格 进 行 销 售 ; 2) 在 互 联 网 上 进 行 销 售 的 产 品, 若 没 有 中 兴 授 权 许 可 在 网 联 上 销 售 中 兴 产 品, 按 直 接 窜 货 最 高 级 别 进 行 处 罚, 同 时 中 兴 有 权 将 该 合 作 伙 伴 加 入 中 兴 黑 名 单 ; 3) 中 兴 其 他 合 作 伙 伴 向 互 联 网 黑 名 单 进 行 供 货, 直 按 直 接 窜 货 最 高 额 度 进 行 第 4 页
处 罚 ( 目 录 价 的 30%), 同 时 中 兴 有 权 将 该 合 作 伙 伴 加 入 中 兴 黑 名 单 备 注 : A. 同 一 个 项 目 中 假 单 绑 单 和 窜 货 不 作 重 复 处 罚, 按 窜 货 进 行 处 罚 ; B. 停 止 下 特 价 单 限 制 期 内, 中 兴 人 员 不 能 为 该 渠 道 伙 伴 申 请 特 价, 但 该 渠 道 伙 伴 可 以 使 用 限 制 期 之 前 获 批 通 过 的 特 价 下 单 ; C. 对 于 已 确 定 的 窜 货 设 备, 中 兴 有 权 不 提 供 服 务, 包 括 保 修 其 内 本 应 享 受 的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备 件 服 务 或 维 修 服 务 ; 以 及 窜 货 设 备 原 项 目 中 附 带 的 延 期 维 保 或 其 它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D. 黑 / 黄 名 单 成 员 及 返 点 为 负 的 合 作 伙 伴, 将 定 期 进 行 公 示 并 发 与 总 代 E. 处 理 周 期 : 取 证 结 束 后 1 个 月 内, 完 成 窜 货 处 理 及 公 布 F. 对 非 中 兴 通 讯 的 代 理 商, 参 与 窜 货, 中 兴 有 权 将 其 列 入 渠 道 黑 名 单 6.4 窜 货 处 罚 发 布 流 程 1) 窜 货 处 罚 决 定 在 投 诉 方 提 供 证 据 完 整 的 20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渠 道 管 理 部 发 起 内 部 会 签 及 审 批 2) 会 签 及 审 批 结 束 星 期 后 的 1 周 内 发 布 窜 货 处 罚 决 定 7 窜 货 补 偿 对 已 查 实 的 窜 货 项 目, 给 予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及 被 窜 货 办 事 处 奖 励 7.1 对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1) 按 查 实 窜 货 设 备 目 录 价 的 2% 进 行 奖 励, 上 限 不 超 过 10 万, 以 返 点 形 式 结 算 ; 2) 返 点 由 片 区 被 窜 货 业 务 单 位 及 负 责 人 在 系 统 上 发 起, 由 渠 道 管 理 部 审 批 及 生 成 证 书 ; 3) 返 点 到 账 时 间 为 证 书 生 成 2 周 内 备 注 : 1 以 上 奖 励 仅 限 于 政 企 内 部 的 窜 货 2 来 自 三 营 的 窜 货, 根 据 合 作 伙 伴 在 窜 货 调 查 过 程 中 的 贡 献 进 行 奖 劢 :100 万 ~499 万 的 项 目, 窜 货 奖 劢 2 万 ;500 万 ~1000 万 的 项 目, 窜 货 奖 劢 5 万 最 高 金 额 不 超 过 5 万 元, 以 返 点 形 式 结 算, 项 目 金 额 以 最 终 划 入 政 企 的 金 额 为 准 7.2 对 被 窜 货 办 事 处 第 5 页
7.2.1 内 部 业 绩 划 拨 窜 货 办 事 处 所 扣 除 的 业 绩 将 补 偿 给 被 窜 货 办 事 处 ( 补 偿 业 绩 中 含 对 代 理 商 2% 的 奖 励 ) 7.2.2 补 偿 流 程 及 周 期 1)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返 点 补 偿 需 被 窜 货 片 区 提 供 合 同 号, 进 行 返 点 证 书 生 成 2) 内 部 业 绩 划 拨 在 合 作 伙 伴 证 书 生 成 后, 由 渠 道 管 理 部 - 渠 道 规 划 经 理 系 统 上 发 起 审 批 申 请, 经 事 业 部 领 导 审 批 通 过 后, 由 财 务 部 及 运 营 管 理 部 执 行 3) 返 点 在 审 批 结 束 后 到 帐 8 窜 货 申 诉 流 程 1) 对 于 窜 货 结 果 不 满 意 或 有 异 议, 需 在 窜 货 结 果 发 布 2 周 内 通 过 渠 道 专 线 邮 箱 进 行 申 诉 ; 2) 申 诉 处 理 周 期 在 1 个 月 ; 如 超 过 2 周 未 进 行 申 诉, 则 按 原 定 处 罚 结 果 执 行 ; 3) 申 诉 方 需 提 供 相 关 在 申 诉 取 证 材 料, 由 渠 道 管 理 部 及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共 同 审 核 ; 4) 申 诉 邮 箱 :qudaozhuanxian@zte.com.cn 5) 申 诉 处 理 部 门 : 渠 道 管 理 部 6) 如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存 在 异 议, 可 在 窜 货 处 罚 结 果 公 示 2 周 内, 可 向 渠 道 管 理 部 提 起 申 诉, 申 诉 真 实 性 材 料 由 申 诉 方 提 供 ; 如 审 核 通 过, 将 取 消 相 关 窜 货 处 罚 ; 如 在 1-3 个 月 内 审 核 未 通 过, 则 继 续 执 行 原 处 罚 结 果 执 行 ( 注 : 在 处 罚 期 内 所 涉 及 到 的 被 窜 货 合 作 伙 伴 的 补 偿 返 点 将 被 冻 结 ) 9 窜 货 投 诉 发 起 材 料 序 号 投 诉 发 起 材 料 准 备 要 求 标 准 描 述 执 行 标 准 1 现 场 拍 照 图 片 清 晰 可 识 别 如 : 合 同 扫 描 件 装 箱 将 真 实 有 效 拍 照 作 为 判 断 单 和 设 备 照 片 设 备 条 依 据 码 照 片 等 2 严 格 按 照 登 记 表 格 式 填 写 窜 货 投 诉 登 记 根 据 窜 货 登 记 明 细 作 为 窜 必 须 完 整 填 写, 不 得 有 错 漏 如 : 项 目 名 称 投 诉 方 表 货 备 档 依 据 信 息 被 投 诉 方 等 3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配 置 清 单 模 板 含 有 目 录 价 的 如 : 产 品 描 述 单 位 数 作 为 合 作 伙 伴 返 点 扣 减 内 填 写, 所 报 价 格 必 须 是 公 司 配 置 清 单 量 目 录 价 格 等 部 业 绩 划 拨 依 据 给 的 参 考 目 录 价 格 第 6 页
1 假 如 设 备 序 列 号 被 伪 造, 4 含 有 设 备 序 列 号 的 清 单 必 须 是 真 实 有 效 可 在 公 司 MES 系 统 查 询 到 的 产 品 序 列 号 如 : 详 细 的 产 品 名 称 对 应 的 产 品 物 料 条 码 等 出 具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是 被 哪 家 合 作 伙 伴 伪 造 ; 2 必 须 证 明 所 提 供 的 设 备 序 列 号 都 被 真 实 窜 货 5 在 网 运 营 的 设 备, 需 提 供 供 货 方 与 客 户 设 备 验 收 报 告 提 供 扫 描 件, 证 件 清 晰 可 识 别, 含 双 方 公 章 如 : 双 方 公 司 名 称 设 备 调 试 运 营 时 间 验 收 报 告 签 订 时 间 针 对 供 货 事 实 成 立, 根 据 验 收 报 告 判 断 设 备 是 否 供 货 超 过 一 年 第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