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设 立 分 立 合 并 及 名 称 层 次 类 别 变 更 审 批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举 办 者 变 更 核 准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未 经 登 记 注 册, 擅 自 招 收 幼 儿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学 前 教 育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法 干 涉 他 人 学 习 和 使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法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师 资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擅 自 非 法 举 办 民 办 学 校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民 办 学 校 办 学 活 动 中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5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民 办 学 校 出 资 人 违 规 取 得 回 报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6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管 理 混 乱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安 全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4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7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职 业 教 育 活 动 中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8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高 中 违 反 国 家 招 生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招 生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8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9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反 教 师 资 格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0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中 作 弊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侮 辱 殴 打 教 师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监 察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7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200-140727 良 行 为 的 处 罚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体 罚 学 生 等 不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政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拒 绝 或 者 妨 碍 学 校 卫 生 监 督 员 监 督 活 动, 情 节 严 重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托 幼 机 构 违 反 卫 生 保 健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学 前 教 育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5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反 学 校 集 体 用 餐 食 品 卫 生 规 定 造 成 责 任 事 故 的 处 理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勤 工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6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给 付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G-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大 学 生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给 付 修 正 材 料 告 知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申 受 理 请 条 件 :1. 父 母 户 籍 均 在 本 县 2. 已 被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正 式 录 取 3.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给 付 条 件 审 查 拟 定 公 示 举 报 调 查 核 实 举 报 成 立 举 报 不 属 实 采 纳 申 请 复 核 的 复 核 书 面 告 知 不 采 纳 公 告 给 付 不 予 给 付 申 请 复 议 诉 讼 的 进 入 复 议 诉 讼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资 助 中 心 服 务 电 话 : 3836465 监 督 电 话 :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给 付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G-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各 学 段 学 生 资 助 金 给 付 修 正 材 料 告 知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申 请 条 件 :1.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2.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受 理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给 付 条 件 审 查 拟 定 公 示 举 报 调 查 核 实 举 报 成 立 举 报 不 属 实 采 纳 申 请 复 核 的 复 核 书 面 告 知 不 采 纳 公 告 给 付 不 予 给 付 申 请 复 议 诉 讼 的 进 入 复 议 诉 讼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资 助 中 心 服 务 电 话 :3836465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确 认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F-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适 龄 儿 童 少 年 延 缓 入 学 或 休 学 的 确 认 申 请 条 件 : 申 请 1: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诊 断 书 2: 休 学 申 请 表 3: 班 主 任 签 字 校 长 审 核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受 理 不 属 于 职 权 范 围 不 符 合 条 件 不 予 受 理 公 示 有 异 议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审 核 领 导 签 批 有 特 别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检 测 检 验 鉴 定 专 家 评 审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 所 需 时 间 不 计 入 期 限 ) 无 异 议 作 出 确 认 需 进 名 录 库 的 名 录 库 送 达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奖 励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H-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发 展 教 育 事 业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奖 励 确 定 奖 励 项 目 审 核 ( 省 评 比 达 标 表 彰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审 核 ) 发 布 公 告 或 通 知 申 报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条 件 不 具 备 ; 逾 期 申 报 受 理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不 予 受 理 专 家 评 审 不 予 奖 励 未 通 过 评 审 部 门 评 议 有 关 部 门 审 查 其 他 拟 定 无 异 议 且 属 于 省 级 表 彰 的 公 示 受 理 举 报 报 省 委 省 政 府 情 况 不 实, 不 存 在 问 题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属 实 存 在 问 题 奖 励 不 予 奖 励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师 资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裁 决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E-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申 诉 的 裁 决 申 请 1. 提 交 的 申 请 资 料 ; 2. 属 于 法 定 裁 决 争 议 ; 3. 属 于 受 理 管 辖 范 围 通 知 补 正 资 料 不 全 受 理 ( 立 案 ) 告 知 申 请 人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书 面 告 知 申 请 人 法 定 情 形 消 除 中 止 裁 决 告 知 当 事 人 终 止 裁 决 出 现 中 止 情 形 出 现 终 止 情 形 审 理 调 解 勘 察 勘 测 鉴 定 等 ( 时 间 不 计 入 ) 特 殊 程 序 未 达 成 协 议 达 成 协 议 制 作 调 解 书 拟 定 意 见 生 效 前 反 悔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字 裁 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调 解 书 生 效 结 案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确 定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划 片 入 学 的 服 务 范 围 招 生 计 划 及 其 他 招 生 要 求 调 查 摸 底 生 源 人 数 及 分 布 情 况 学 生 户 籍 信 息 审 查 ( 协 同 县 公 安 户 籍 部 门 社 区 进 行 ) 依 据 学 校 招 生 轨 制 确 定 学 校 服 务 区 范 围 及 制 定 招 生 工 作 意 见 通 过 教 育 科 技 局 网 站 公 布 学 校 服 务 区 范 围 及 招 生 办 法 条 件 及 时 间 根 据 学 生 户 籍 住 址 等 信 息 进 行 划 分 下 发 划 分 名 单 办 结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设 置 规 划 布 点 ( 含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建 议 配 套 ) 审 核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 否 补 正 提 供 材 料 是 否 通 过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2 项 目 意 见 书 ; 3 实 施 方 案 是 受 理 审 核 是 否 通 过 是 核 准 否 办 结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推 荐 国 家 省 市 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形 式 要 求 否 的, 退 回 补 正 申 报 单 位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提 供 材 料 是 否 通 过 1 项 目 申 请 表 ( 由 科 技 部 统 一 印 制 ) 2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由 申 请 者 按 照 科 技 部 要 求 的 内 容 框 架 编 写 ) 3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附 件 ( 与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有 关 的 证 明 材 料 专 家 评 议 意 见 相 关 单 位 的 项 目 推 荐 意 见 ) 是 受 理 局 务 会 议 讨 论 研 究 审 查 是 否 通 过 通 过 推 荐 上 报 市 科 技 局, 不 通 过 告 知 理 由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科 技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75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Z-00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年 检 下 发 年 检 文 件 指 导 学 校 根 据 文 件 要 求 进 行 自 查, 受 理 报 送 的 年 检 材 料 专 家 组 审 核 年 检 材 料 符 合 文 件 各 项 要 求 的, 年 检 合 格 存 在 不 符 合 文 件 要 求 的 情 况 的, 限 期 整 改 后, 专 家 组 复 检 未 报 送 年 检 材 料 或 所 报 材 料 问 题 较 大 的, 年 检 不 合 格 经 整 改 符 合 文 件 各 项 要 求 的, 年 检 合 格 经 整 改 问 题 仍 较 大 的, 年 检 不 合 格 当 年 可 以 继 续 招 生, 办 学 许 可 证 上 加 盖 年 检 戳 记 停 止 当 年 招 生, 办 学 许 可 证 不 予 加 盖 年 检 戳 记 下 发 年 检 合 格 文 件, 公 告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和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工 作 的 督 导 评 估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督 导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9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相 关 部 门 履 行 教 育 职 责 的 督 导 评 估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督 导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9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的 监 督 管 理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计 财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及 使 用 效 益 的 监 督 管 理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计 财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督 检 查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安 全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4 监 督 电 话 :383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