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类)



Similar documents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行政处罚流程图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鄂考院﹝2016﹞2号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书面申请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玉师院党〔2005〕 号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4D F736F F D20BCC3B2C6B7C7CBB0A3A 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4D F736F F D20B9F0BFC6D5FED7D6A1B A1B33738BAC52E646F63>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医学学术交流运行流程图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编号: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姓名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GZ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第十六章〓附〓录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目 录 -2-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doc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京 建 发 京 建 开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目 录 一 前 言 4 二 审 批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审 批 对 象 4 ( 四 ) 审 批 依 据 4 ( 五 ) 审 批 条 件 5 ( 六 ) 审 查 材 料 7 ( 七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关于国家统计局2011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002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4D F736F F D20B9D8D3DA 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 E362E38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 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Transcription: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设 立 分 立 合 并 及 名 称 层 次 类 别 变 更 审 批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许 可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A-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举 办 者 变 更 核 准 申 请 提 交 资 料 接 收 凭 证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不 需 许 可 :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材 料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补 正 受 理 不 予 受 理 ( 告 知 理 由 ) 需 听 证 的 审 查 ( 承 办 人 ) 有 特 殊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有 异 议 复 审 ( 承 办 机 构 负 责 人 ).. 需 延 期 的 延 期 公 示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 机 关 负 责 人 ) 依 无 异 议 公 开 准 予 许 可 制 发 文 书 ( 制 发 许 可 或 不 予 许 可 ) 送 达 ( 法 定 期 限 内 ) 存 档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未 经 登 记 注 册, 擅 自 招 收 幼 儿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学 前 教 育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法 干 涉 他 人 学 习 和 使 用 国 家 通 用 语 言 文 字 法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师 资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擅 自 非 法 举 办 民 办 学 校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民 办 学 校 办 学 活 动 中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5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民 办 学 校 出 资 人 违 规 取 得 回 报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6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管 理 混 乱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安 全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4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7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职 业 教 育 活 动 中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8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高 中 违 反 国 家 招 生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招 生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8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09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反 教 师 资 格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0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中 作 弊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侮 辱 殴 打 教 师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监 察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7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200-140727 良 行 为 的 处 罚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体 罚 学 生 等 不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政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拒 绝 或 者 妨 碍 学 校 卫 生 监 督 员 监 督 活 动, 情 节 严 重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托 幼 机 构 违 反 卫 生 保 健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学 前 教 育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处 罚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B-015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违 反 学 校 集 体 用 餐 食 品 卫 生 规 定 造 成 责 任 事 故 的 处 理 简 易 程 序 发 现 违 法 事 实 已 改 正 的 表 明 执 法 身 份 一 般 程 序 指 出 违 法 事 实 立 ( 受 ) 案 制 作 笔 录 抽 样 取 证 等 申 辩 理 由 成 立 的 说 明 处 罚 理 由,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调 查 取 证 (2 人 以 上 ) 收 集 书 证 物 证 等 鉴 定 勘 验 等 登 记 保 全 (7 日 内 )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论 请 求 的 制 作 处 罚 书, 当 场 交 付 审 查 处 罚 前 告 知 其 他 取 证 方 式 听 取 陈 述 申 辩 听 证 权 利 告 知 当 事 人 15 日 内 到 指 定 银 行 缴 纳 罚 款, 在 事 后 难 以 的 以 及 特 殊 情 况 下 当 场 收 缴 组 织 听 证 ( 情 节 复 杂 或 重 大 处 罚 ) 告 知 时 间 地 点 听 证 主 持 人 主 持 听 证 报 告 备 案 集 体 讨 论 当 事 人 质 证 辩 论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制 作 听 证 笔 录 给 予 处 罚 需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的, 报 告 有 管 理 权 的 机 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逾 期 不 履 行 处 罚 的 进 入 强 制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勤 工 股 服 务 电 话 : 3836466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给 付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G-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大 学 生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给 付 修 正 材 料 告 知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申 受 理 请 条 件 :1. 父 母 户 籍 均 在 本 县 2. 已 被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正 式 录 取 3.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给 付 条 件 审 查 拟 定 公 示 举 报 调 查 核 实 举 报 成 立 举 报 不 属 实 采 纳 申 请 复 核 的 复 核 书 面 告 知 不 采 纳 公 告 给 付 不 予 给 付 申 请 复 议 诉 讼 的 进 入 复 议 诉 讼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资 助 中 心 服 务 电 话 : 3836465 监 督 电 话 :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给 付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G-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各 学 段 学 生 资 助 金 给 付 修 正 材 料 告 知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申 请 条 件 :1.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2.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受 理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给 付 条 件 审 查 拟 定 公 示 举 报 调 查 核 实 举 报 成 立 举 报 不 属 实 采 纳 申 请 复 核 的 复 核 书 面 告 知 不 采 纳 公 告 给 付 不 予 给 付 申 请 复 议 诉 讼 的 进 入 复 议 诉 讼 程 序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资 助 中 心 服 务 电 话 :3836465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确 认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F-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适 龄 儿 童 少 年 延 缓 入 学 或 休 学 的 确 认 申 请 条 件 : 申 请 1: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诊 断 书 2: 休 学 申 请 表 3: 班 主 任 签 字 校 长 审 核 补 正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受 理 不 属 于 职 权 范 围 不 符 合 条 件 不 予 受 理 公 示 有 异 议 依 法 需 要 公 示 审 核 领 导 签 批 有 特 别 程 序 的 意 见 反 馈 检 测 检 验 鉴 定 专 家 评 审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 所 需 时 间 不 计 入 期 限 ) 无 异 议 作 出 确 认 需 进 名 录 库 的 名 录 库 送 达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奖 励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H-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发 展 教 育 事 业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奖 励 确 定 奖 励 项 目 审 核 ( 省 评 比 达 标 表 彰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审 核 ) 发 布 公 告 或 通 知 申 报 不 属 于 本 机 关 职 权 ; 条 件 不 具 备 ; 逾 期 申 报 受 理 逾 期 未 补 正 的 ;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不 予 受 理 专 家 评 审 不 予 奖 励 未 通 过 评 审 部 门 评 议 有 关 部 门 审 查 其 他 拟 定 无 异 议 且 属 于 省 级 表 彰 的 公 示 受 理 举 报 报 省 委 省 政 府 情 况 不 实, 不 存 在 问 题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属 实 存 在 问 题 奖 励 不 予 奖 励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科 局 师 资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3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裁 决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E-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对 教 师 申 诉 的 裁 决 申 请 1. 提 交 的 申 请 资 料 ; 2. 属 于 法 定 裁 决 争 议 ; 3. 属 于 受 理 管 辖 范 围 通 知 补 正 资 料 不 全 受 理 ( 立 案 ) 告 知 申 请 人 不 予 受 理 不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书 面 告 知 申 请 人 法 定 情 形 消 除 中 止 裁 决 告 知 当 事 人 终 止 裁 决 出 现 中 止 情 形 出 现 终 止 情 形 审 理 调 解 勘 察 勘 测 鉴 定 等 ( 时 间 不 计 入 ) 特 殊 程 序 未 达 成 协 议 达 成 协 议 制 作 调 解 书 拟 定 意 见 生 效 前 反 悔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字 裁 决 提 出 复 议 或 诉 讼 请 求 的 送 达 调 解 书 生 效 结 案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人 事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1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确 定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划 片 入 学 的 服 务 范 围 招 生 计 划 及 其 他 招 生 要 求 调 查 摸 底 生 源 人 数 及 分 布 情 况 学 生 户 籍 信 息 审 查 ( 协 同 县 公 安 户 籍 部 门 社 区 进 行 ) 依 据 学 校 招 生 轨 制 确 定 学 校 服 务 区 范 围 及 制 定 招 生 工 作 意 见 通 过 教 育 科 技 局 网 站 公 布 学 校 服 务 区 范 围 及 招 生 办 法 条 件 及 时 间 根 据 学 生 户 籍 住 址 等 信 息 进 行 划 分 下 发 划 分 名 单 办 结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基 教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2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设 置 规 划 布 点 ( 含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建 议 配 套 ) 审 核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 否 补 正 提 供 材 料 是 否 通 过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2 项 目 意 见 书 ; 3 实 施 方 案 是 受 理 审 核 是 否 通 过 是 核 准 否 办 结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服 务 电 话 :3836471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编 码 :0400-Z-003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推 荐 国 家 省 市 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材 料 不 全 或 不 符 合 形 式 要 求 否 的, 退 回 补 正 申 报 单 位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提 供 材 料 是 否 通 过 1 项 目 申 请 表 ( 由 科 技 部 统 一 印 制 ) 2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由 申 请 者 按 照 科 技 部 要 求 的 内 容 框 架 编 写 ) 3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附 件 ( 与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有 关 的 证 明 材 料 专 家 评 议 意 见 相 关 单 位 的 项 目 推 荐 意 见 ) 是 受 理 局 务 会 议 讨 论 研 究 审 查 是 否 通 过 通 过 推 荐 上 报 市 科 技 局, 不 通 过 告 知 理 由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科 技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75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科 局 行 政 其 他 类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编 码 :0400-Z-00400-140727 职 权 名 称 : 民 办 学 校 年 检 下 发 年 检 文 件 指 导 学 校 根 据 文 件 要 求 进 行 自 查, 受 理 报 送 的 年 检 材 料 专 家 组 审 核 年 检 材 料 符 合 文 件 各 项 要 求 的, 年 检 合 格 存 在 不 符 合 文 件 要 求 的 情 况 的, 限 期 整 改 后, 专 家 组 复 检 未 报 送 年 检 材 料 或 所 报 材 料 问 题 较 大 的, 年 检 不 合 格 经 整 改 符 合 文 件 各 项 要 求 的, 年 检 合 格 经 整 改 问 题 仍 较 大 的, 年 检 不 合 格 当 年 可 以 继 续 招 生, 办 学 许 可 证 上 加 盖 年 检 戳 记 停 止 当 年 招 生, 办 学 许 可 证 不 予 加 盖 年 检 戳 记 下 发 年 检 合 格 文 件, 公 告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统 筹 办 服 务 电 话 :3836492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和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工 作 的 督 导 评 估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督 导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9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相 关 部 门 履 行 教 育 职 责 的 督 导 评 估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督 导 室 服 务 电 话 :3836490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的 监 督 管 理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计 财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及 使 用 效 益 的 监 督 管 理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计 财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89 监 督 电 话 :3836476

祁 县 教 育 局 行 政 检 查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职 权 名 称 : 对 学 校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督 检 查 检 查 处 置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及 时 处 置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及 时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事 后 监 管 归 档 备 案, 跟 踪 整 改 情 况 承 办 机 构 : 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安 全 股 服 务 电 话 :3836494 监 督 电 话 :383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