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3 核 安 全 导 则 HAD202/ XX-2015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批 准 发 布 ( 征 求 意 见 稿 )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17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201 年 月 日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批 准 发 布 ) 本 导 则 自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本 导 则 由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负 责 解 释 本 导 则 是 指 导 性 文 件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可 以 采 用 不 同 于 本 导 则 的 方 法 和 方 案, 但 必 须 证 明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和 方 案 至 少 具 有 与 本 导 则 相 同 的 安 全 水 平 18
目 录 1 引 言...20 2 长 期 停 堆 管 理...20 3 恢 复 正 常 运 行...21 19
安 全 导 则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本 导 则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本 导 则 由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负 责 解 释 1 引 言 1.1 长 期 停 堆 是 有 别 于 反 应 堆 正 常 运 行 的 一 种 特 殊 停 堆 状 态, 在 此 状 态 下, 反 应 堆 不 必 采 取 与 正 常 运 行 要 求 完 全 一 致 的 监 测 试 验 维 护 和 检 查 等 措 施 本 导 则 对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的 核 安 全 管 理 提 供 指 导, 也 对 处 于 长 期 停 堆 状 态 的 研 究 堆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提 供 了 指 导 1.2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是 指 在 保 证 可 接 受 的 研 究 堆 安 全 水 平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减 少 研 究 堆 处 于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非 必 需 的 人 力 和 物 力 1.3 鉴 于 不 同 研 究 堆 具 有 不 同 的 设 计 特 点, 本 导 则 中 的 要 求 应 根 据 其 对 具 体 研 究 堆 的 适 用 性 进 行 具 体 处 理 20 2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2.1 拟 进 入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的 研 究 堆 应 制 定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长 期 停 堆 原 因 和 预 计 停 堆 时 间 ; (2)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期 间 反 应 堆 维 持 的 状 态 以 及 与 此 状 态 所 适 应 的 必 需 的 系 统 和 设 备 的 配 置 清 单, 可 以 退 出 运 行 或 临 时 拆 除 的 核 安 全 相 关 系 统 设 备 的 清 单 ; (3) 对 需 要 维 持 功 能 的 系 统 构 筑 物 和 物 项 的 维 修 定 期 试 验 和 在 役 检 查, 维 护 保 养 和 巡 视 检 查 等 的 要 求 ; (4) 为 保 证 次 临 界 度 的 反 应 性 监 测 手 段 ; (5) 冷 却 剂 的 净 化 和 监 督 要 求 ; (6) 燃 料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措 施 ; (7) 放 射 性 废 液 贮 存 系 统 的 监 督 管 理 措 施 ; (8) 需 要 保 留 的 运 行 人 员 及 值 班 的 要 求 ; (9)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辐 射 防 护 的 管 理 ; (10) 应 急 计 划 的 修 改 ; (11) 营 运 单 位 报 告 制 度 在 长 期 停 堆 状 态 下 的 修 改 建 议 ; 2.2 在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中, 应 特 别 强 调 防 止 反 应 堆 意 外 临 界 的 措 施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最
有 效 的 措 施 是 将 燃 料 卸 出 堆 芯 如 果 燃 料 不 卸 出 堆 芯, 则 必 须 制 定 防 止 意 外 临 界 的 措 施, 包 括 禁 止 移 动 反 应 性 控 制 系 统 重 新 布 置 堆 芯 插 入 附 加 吸 收 体 防 止 正 反 应 性 意 外 引 入 等 2.3 对 于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中 提 出 的 简 化 减 免 的 管 理 措 施 应 从 安 全 的 角 度 论 证 其 可 行 性 与 合 理 性 营 运 单 位 应 组 织 对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包 括 对 涉 及 的 安 全 重 要 修 改 进 行 审 查, 并 最 终 取 得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2.4 经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是 营 运 单 位 反 应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的 依 据, 也 是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核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依 据 2.5 除 非 在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中 提 出 并 得 到 批 准, 反 应 堆 正 常 运 行 期 间 的 所 有 的 管 理 要 求 仍 然 适 用 21 3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3.1 研 究 堆 在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前 应 进 行 必 要 的 准 备, 具 体 应 包 括 : (1) 营 运 单 位 应 详 细 制 定 恢 复 运 行 前 的 检 查 维 修 和 试 验 项 目 的 清 单 清 单 的 内 容 见 3.2(4) 的 要 求 (2) 对 于 每 个 检 查 维 修 和 试 验 项 目, 营 运 单 位 应 按 既 定 的 要 求 制 定 书 面 程 序, 程 序 应 包 括 项 目 目 的 实 施 条 件 实 施 步 骤 和 验 收 准 则 (3)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退 出 运 行 的 能 动 设 备, 必 要 时 应 作 解 体 检 查 (4) 对 于 检 查 和 试 验 发 现 的 问 题,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维 修 更 换 等 措 施 维 修 或 更 换 完 成 后 应 重 新 进 行 试 验 或 检 查, 以 保 证 其 结 果 满 足 运 行 的 要 求 (5) 除 非 经 过 论 证 并 得 到 批 准, 否 则 进 入 长 期 停 堆 之 前 所 有 的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应 得 到 恢 复 3.2 长 期 停 堆 的 研 究 堆 如 需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营 运 单 位 应 向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在 提 交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之 前, 营 运 单 位 应 组 织 对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申 请 内 容 和 可 行 性 进 行 审 查 申 请 的 内 容 至 少 应 包 括 : (1) 申 请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理 由, 包 括 该 研 究 堆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后 运 行 功 率, 研 究 堆 拟 开 展 的 应 用 项 目, 相 对 于 该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前 的 修 改 等 (2) 研 究 堆 构 筑 物 系 统 设 备 状 况, 包 括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正 常 运 行 的 减 少 运 行 的 以 及 退 出 运 行 或 处 于 保 养 状 态 的 系 统 设 备 清 单 及 其 状 况 说 明 ; (3)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进 行 的 检 查 维 修 和 定 期 试 验 情 况 及 结 果 ; (4)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前 的 检 查 维 修 和 试 验 计 划, 其 中 应 给 出 下 列 安 全 相 关 和 运 行 重 要 的 构 筑 物 系 统 设 备 ( 退 出 运 行 和 减 少 运 行 的 系 统 和 设 备 需 重 点 关 注 ) 的 检 查 维 修 和 试 验 结 果 : 燃 料 元 件 ; 反 应 堆 容 器 堆 池 衬 里 ; 堆 内 构 件 ; 反 应 堆 冷 却 系 统 应 急 堆 芯 冷 却 系 统 余 热 排 出 系 统 等 的 管 道 ( 尤 其 是 埋 置 管 道 )
及 泵 阀 ; 保 护 功 率 调 节 及 报 警 系 统 机 柜 安 全 重 要 电 缆 开 关 设 备 和 变 压 器 ; 包 容 体 和 通 风 系 统 (5)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前 运 行 人 员 的 培 训 及 取 证 计 划 3.3 根 据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前 的 检 查 维 修 和 试 验 的 结 果 以 及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要 求, 对 研 究 堆 技 术 规 格 书 ( 运 行 限 值 和 条 件 ) 的 内 容 进 行 审 查 如 有 需 要, 对 于 长 期 停 堆 前 的 技 术 规 格 书 ( 运 行 限 值 和 条 件 ) 进 行 必 要 的 修 订 或 升 版 对 于 这 些 修 订, 营 运 单 位 应 给 出 论 证 和 说 明, 并 应 提 交 国 家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审 查 并 得 到 批 准 3.4 研 究 堆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前, 营 运 单 位 应 按 照 相 关 核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完 成 以 下 方 面 工 作 : (1) 配 备 运 行 所 需 的 运 行 人 员 和 资 源 ; (2) 完 成 人 员 的 资 格 审 查 和 取 证 工 作 ; (3) 按 照 培 训 大 纲, 完 成 各 类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3.5 研 究 堆 在 得 到 批 准 恢 复 运 行 过 程 中, 应 特 别 关 注 以 下 方 面 : (1) 应 按 更 新 的 技 术 规 格 书 ( 运 行 限 值 和 条 件 ), 完 成 必 要 的 开 堆 前 试 验 和 核 查 ; (2) 应 按 更 新 的 运 行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 (3) 如 果 恢 复 运 行 过 程 中 出 现 存 在 影 响 安 全 的 问 题, 包 括 放 射 性 水 平 异 常 变 化, 应 及 时 停 堆, 并 在 查 找 原 因 和 采 取 合 适 的 纠 正 措 施 后 才 能 重 新 启 堆 和 运 行 22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 征 求 意 见 稿 ) 编 制 说 明 一 必 要 性 研 究 堆 在 运 行 寿 期 内, 往 往 会 因 为 缺 乏 经 费 运 行 任 务 不 足, 或 是 为 了 准 备 退 役 而 进 入 长 期 的 停 堆 状 态 长 期 停 堆 是 一 种 有 别 于 反 应 堆 正 常 运 行 的 特 殊 停 堆 状 态 在 此 状 态 下, 由 于 采 取 了 一 些 反 应 性 控 制 的 特 殊 措 施, 或 堆 芯 已 经 卸 出, 因 而 反 应 堆 可 以 不 必 采 取 与 正 常 运 行 要 求 完 全 一 致 的 监 测 试 验 维 护 和 检 查 等 措 施 ; 同 样 因 为 反 应 堆 状 态 相 对 稳 定, 活 动 减 少, 反 应 堆 营 运 单 位 执 行 报 告 制 度 的 内 容 和 频 度 可 以 适 当 调 整 当 前 我 国 19 座 在 役 的 民 用 研 究 堆 ( 包 括 临 界 装 置 ) 中, 近 半 数 处 于 长 期 停 堆 状 态 处 于 长 期 停 堆 状 态 的 研 究 堆 也 会 存 在 一 些 安 全 问 题, 如 缺 乏 必 要 的 审 批 手 续 而 减 免 了 文 件 规 定 的 管 理 措 施, 执 行 报 告 制 度 不 满 足 要 求, 缺 乏 必 要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规 定, 导 致 构 筑 物 系 统 和 设 备 性 能 变 得 不 可 信 等 IAEA NS-R-4 研 究 堆 安 全 要 求 对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提 出 了 相 关 安 全 措 施 和 要 求 我 国 现 有 安 全 规 定 中 未 对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提 出 管 理 要 求, 也 未 制 定 其 他 核 安 全 管 理 文 件 为 改 变 针 对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缺 乏 具 体 核 安 全 监 管 要 求 的 现 状, 规 范 我 国 长 期 停 堆 研 究 堆 的 核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保 证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期 间 及 长 期 停 堆 后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有 序 管 理, 保 证 反 应 堆 的 安 全, 制 定 有 关 长 期 停 堆 的 管 理 文 件 是 必 要 的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制 定 了 未 来 5 年 研 究 堆 安 全 法 规 的 修 订 计 划, 已 决 定 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工 作 提 上 法 规 修 订 的 日 程 根 据 当 前 现 状, 决 定 现 行 编 制 核 安 全 导 则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我 国 对 于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虽 未 提 出 明 确 的 核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但 在 2001 年 启 动 的 在 役 研 究 堆 的 定 期 安 全 审 查 及 其 审 评 过 程 中, 对 处 于 长 期 停 堆 的 研 究 堆 提 出 了 一 定 的 管 理 要 求 ; 营 运 单 位 对 长 期 停 堆 研 究 堆 也 制 定 了 一 些 管 理 程 序, 开 展 了 必 要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工 作, 积 累 了 一 些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的 经 验 近 两 年 来,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委 托 清 华 大 学 和 苏 州 热 工 院 对 研 究 堆 的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和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安 全 要 求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一 些 研 究 和 调 研, 这 些 研 究 和 调 研 报 告 是 开 展 这 方 面 工 作 的 重 要 基 础 二 编 制 原 则 该 文 件 中 所 提 出 的 管 理 措 施 目 的 在 于, 在 保 证 反 应 堆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安 全 水 平 的 前 提 下, 相 对 于 正 常 运 行 状 态, 减 轻 反 应 堆 长 期 停 堆 过 程 中 营 运 单 位 非 必 要 的 人 力 物 力 投 入 ; 同 样 也 可 根 据 研 究 堆 运 行 阶 段 监 督 检 查 大 纲 的 要 求, 适 当 的 减 少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管 力 量 投 入 申 请 进 入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是 营 运 单 位 的 自 愿 行 为, 核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不 强 制 要 求 某 类 反 应 堆 必 须 进 入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但 一 旦 营 运 单 位 申 请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并 得 到 批 准, 其 必 须 遵 守 本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相 关 要 求 这 也 是 核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认 可 这 类 反 应 堆 可 以 适 用 于 监 督 大 纲 中 长 期 停 堆 监 督 要 求 的 唯 一 依 据 在 该 文 件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我 们 充 分 考 虑 了 当 前 研 究 堆 安 全 监 管 的 现 状, 借 鉴 了 以 往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经 验 ; 适 当 参 考 了 IAEA 和 NRC 有 关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的 建 议 和 实 践, 力 争 做 到 实 23
事 求 是, 切 实 解 决 现 实 中 的 具 体 问 题 在 导 则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我 们 尤 其 注 意 到, 所 有 的 措 施 不 能 违 背 研 究 堆 设 计 安 全 规 定 (HAF201-1995) 第 二 节 的 安 全 目 标 的 要 求, 下 列 文 件 是 该 导 则 编 制 的 依 据 和 重 要 参 考 : 1) HAF0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核 设 施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2) HAF202 研 究 堆 运 行 安 全 规 定 ; 3) IAEA NS-R-4 Safety of Research Reactors ; 4) IAEA-TECDOC-1387 Safety Considerations for Research Reactors in Extended Shutdown (2004) 三 主 要 内 容 本 导 则 正 文 部 分 共 有 3 节, 内 容 分 别 如 下 : 第 1 章 为 引 言, 说 明 了 长 期 停 堆 的 定 义, 本 导 则 的 目 的 原 则 和 适 用 范 围 第 2 章 为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的 方 法, 规 定 了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和 长 期 停 堆 计 划 需 要 考 虑 的 内 容, 强 调 了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必 须 予 以 特 殊 关 注 的 方 面 以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审 批 要 求 第 3 章 为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包 括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准 备, 长 期 停 堆 的 反 应 堆 需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的 申 请 以 及 申 请 需 要 阐 述 的 内 容, 特 别 强 调 了 在 恢 复 运 行 的 准 备 和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要 特 别 予 以 关 注 的 问 题 本 章 是 营 运 单 位 为 反 应 堆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所 需 工 作 的 指 导, 也 是 审 评 单 位 审 查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申 请 是 否 充 分 的 依 据 四 与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兼 容 性 本 导 则 依 据 研 究 堆 运 行 安 全 规 定 进 行 编 制, 编 制 时 的 主 要 参 考 文 件 是 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发 布 的 安 全 要 求 NS-R-4 Safety of Research Reactors 及 技 术 文 件 TECDOC-1387 Safety Considerations for Research Reactors in Extended Shutdown, 并 考 虑 了 与 研 究 堆 方 面 现 有 法 规 导 则 的 兼 容 性 及 我 国 研 究 堆 长 期 停 堆 方 面 的 实 践 经 验 本 导 则 是 充 分 考 虑 研 究 堆 安 全 管 理 现 状, 为 解 决 现 实 问 题 的 产 物 导 则 推 荐 了 一 种 基 于 营 运 单 位 自 愿 申 请 而 实 施 的 长 期 停 堆 管 理 方 法, 没 有 强 制 性 行 政 要 求, 与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没 有 冲 突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