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进展及 2012 年展望 14 2011 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治建设进展及 2012 年展望 范莉丽 当前经济 社会转型过程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 整个社会加速转型中的焦点问题 面对机遇与挑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 中心 服务大局, 将 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 作为统筹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工作的主线, 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 规定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把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作为推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 实现了 十二五 良好开局 一 2011 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治建设主要进展 一年来, 按照 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 的工作思路, 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工作, 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工作, 狠抓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作, 通过贯彻实施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强 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 一) 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立法 一是参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地方法规起草和修订工作 2011 年, 范莉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31
湖 南 蓝 皮 书 法 治 配 合 参 与 了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湖 南 省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条 例 立 法 工 作 ; 协 助 省 政 府 法 制 办 开 展 了 对 湖 南 省 实 施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办 法 的 修 订 ; 参 与 了 省 人 大 开 展 的 湖 南 省 人 才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和 湖 南 省 劳 动 力 市 场 条 例 合 并 修 改 的 立 法 调 研 工 作 二 是 建 立 健 全 规 范 性 文 件 出 台 的 内 部 合 法 性 审 查 机 制, 从 源 头 保 证 了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合 法 性 规 范 性 文 件 出 台 的 内 部 合 法 性 审 查 工 作 得 到 进 一 步 加 强, 规 范 性 文 件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启 动 ( 二 ) 积 极 开 展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普 法 工 作 普 法 工 作 是 依 法 行 政 的 必 要 前 提 和 基 础 2011 年, 以 制 定 和 启 动 实 施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为 契 机, 以 贯 彻 实 施 社 会 保 险 法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为 重 点, 开 展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宣 传 培 训 工 作 1. 精 心 制 定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精 神, 进 一 步 加 强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全 面 推 进 普 法 工 作 向 深 度 和 广 度 发 展, 结 合 本 省 工 作 实 际, 精 心 制 定 了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关 于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 ~ 2015 年 ) 2. 大 力 开 展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宣 传 培 训 工 作 一 是 广 泛 宣 传 扩 大 社 会 知 晓 面 制 定 实 施 社 会 保 险 法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对 社 会 保 险 法 宣 传 工 作 作 了 全 面 安 排 部 署 编 印 了 2 万 册 社 会 保 险 法 国 务 院 新 修 订 的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宣 传 手 册 和 社 会 保 险 法 宣 传 单, 免 费 向 社 会 发 放 将 5 月 定 为 社 会 保 险 法 宣 传 月, 6 月 29 日 为 宣 传 日, 7 月 1 日 至 8 日 为 宣 传 周, 全 省 各 市 州 相 应 制 定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统 一 开 展 大 规 模 宣 传 活 动 省 厅 与 长 沙 市 共 同 开 展 宣 传 月 宣 传 周 宣 传 日 活 动, 人 才 就 业 社 保 信 息 报 全 文 登 载 社 会 保 险 法 和 常 务 副 省 长 于 来 山 为 宣 传 活 动 撰 写 的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好 社 会 保 险 法 努 力 推 动 湖 南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再 上 新 台 阶, 印 刷 10 多 万 份, 发 送 到 全 省 各 市 县, 对 广 泛 宣 传 社 会 保 险 法 起 了 极 大 推 动 作 用 二 是 举 办 讲 坛, 增 强 民 众 法 制 意 识 以 社 会 保 险 法 为 主 题, 组 织 举 办 湖 南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高 级 讲 坛, 邀 请 参 与 立 法 的 国 内 知 名 专 家 王 全 兴 郑 秉 文 教 授 主 讲, 参 加 讲 坛 的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人 员 达 600 多 人 次, 为 帮 助 企 业 学 习 了 解 132
2011 年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进 展 及 2012 年 展 望 社 会 保 险 法, 为 用 人 单 位 增 强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法 制 意 识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三 是 开 展 培 训, 提 高 执 法 水 平 组 织 社 会 保 险 法 学 习 培 训 班 为 使 全 省 系 统 广 大 干 部 全 面 准 确 地 掌 握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精 神 实 质, 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 至 21 日 组 织 全 省 人 社 系 统 干 部 共 436 名 分 两 期 集 中 学 习 了 社 会 保 险 法 3. 认 真 贯 彻 政 府 服 务 和 行 政 执 法 新 法 规 分 别 举 办 了 湖 南 省 政 府 服 务 规 定 行 政 强 制 法 知 识 讲 座, 请 省 政 府 法 制 办 有 关 负 责 人 讲 课, 组 织 全 厅 干 部 集 中 学 习, 了 解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在 行 政 程 序 上 的 新 规 定, 制 定 了 贯 彻 实 施 湖 南 省 政 府 服 务 规 定 方 案, 结 合 行 政 强 制 法 的 学 习, 对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执 法 中 的 全 部 行 政 强 制 项 目 进 行 了 认 真 清 理, 进 一 步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意 识 ( 三 ) 坚 决 落 实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规 政 策 1. 不 折 不 扣 落 实 更 加 积 极 的 就 业 政 策 全 省 坚 持 把 就 业 摆 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的 首 要 位 置, 不 折 不 扣 落 实 更 加 积 极 的 就 业 政 策, 全 省 城 镇 有 71. 5 万 人 实 现 就 业 再 就 业 77 万 名 农 村 劳 动 力 实 现 转 移 就 业, 141. 7 万 人 参 加 了 职 业 培 训, 实 现 了 体 面 生 活 的 梦 想 不 仅 如 此, 根 据 调 研 的 情 况, 因 应 就 业 格 局 的 变 化 和 就 业 重 心 的 转 移, 明 确 提 出 了 抓 住 一 个 重 点 ( 解 决 青 年 人 就 业 问 题 ), 走 好 两 条 路 子 ( 重 点 解 决 城 镇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和 农 村 两 后 生 就 业 问 题 ), 做 好 三 项 工 作 ( 创 业 促 就 业 农 村 劳 动 力 培 训 和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 的 就 业 新 思 路, 突 出 抓 了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确 定 了 144 个 省 级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发 放 了 20 亿 元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大 力 加 强 了 创 业 型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在 中 期 评 估 中, 全 省 四 个 国 家 级 创 业 型 城 市 被 评 为 两 优 两 良, 全 面 启 动 了 省 级 创 业 型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通 过 抓 创 业, 不 仅 增 加 了 就 业 机 会, 而 且 转 变 了 人 们 的 就 业 观 念, 活 跃 了 市 场 经 济, 增 加 了 新 的 财 源 2. 积 极 稳 妥 推 动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贯 彻 实 施 按 照 体 现 公 平 性 适 应 流 动 性 增 强 可 持 续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一 手 抓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的 基 本 扫 尾, 一 手 抓 社 会 保 险 长 效 机 制 建 设, 着 力 推 动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朝 着 稳 定 定 型 可 持 续 的 方 向 迈 出 了 更 快 更 坚 实 的 步 伐 2011 年 12 月 底, 全 省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在 职 参 保 人 数 达 到 710. 9 万 人, 城 乡 居 民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数 达 到 2650 133
湖 南 蓝 皮 书 法 治 万 人 ; 城 镇 职 工 医 保 和 居 民 医 保 参 保 率 巩 固 在 95% 以 上, 人 人 享 有 社 保 的 目 标 正 加 速 变 为 现 实 为 增 强 各 项 社 保 基 金 支 撑 能 力, 全 省 下 大 力 气 强 化 了 征 缴 稽 核 和 基 金 监 管 力 度, 各 大 险 种 继 续 实 现 增 收, 提 高 医 保 待 遇 标 准 的 8765 ( 职 工 医 保 报 销 80% 以 上, 居 民 医 保 70% 左 右 ; 最 高 支 付 限 额 达 到 当 地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6 倍 以 上, 且 不 低 于 5 万 元 ) 目 标 全 面 实 现 与 此 同 时, 湖 南 省 高 度 关 注 制 度 完 善 和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的 解 决, 调 整 完 善 了 特 殊 工 种 和 因 病 提 前 退 休 政 策, 解 决 了 一 个 主 要 矛 盾 ; 制 定 了 地 方 国 有 困 难 企 业 欠 费 清 缴 办 法, 化 解 了 一 个 主 要 不 稳 定 因 素 ; 完 成 了 集 体 企 业 职 工 参 保 和 老 工 伤 纳 入 统 筹 两 项 任 务, 彻 底 解 决 了 社 保 层 面 最 后 几 个 突 出 的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大 力 推 进 养 老 和 医 保 两 大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实 现 了 数 据 即 时 向 上 集 中 全 省 经 办 联 网 3. 统 筹 兼 顾 推 进 各 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主 动 服 务 于 省 委 省 政 府 推 进 四 化 两 型 建 设 创 新 型 湖 南 的 大 决 策 大 战 略, 瞄 准 造 就 新 的 湖 湘 人 才 群 构 筑 中 部 人 才 高 地 这 个 目 标, 认 真 实 施 湖 南 省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 ~ 2020 年 ), 统 筹 推 进 各 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人 才 工 作 的 地 位 作 用 和 成 效 更 为 突 出 大 力 开 展 了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人 才 和 智 力 支 撑 系 列 活 动, 发 布 了 人 才 需 求 目 录, 组 织 了 多 场 大 型 招 聘 会 和 网 上 人 才 交 流 会, 举 办 了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人 才 开 发 博 士 行 调 研 活 动 重 点 组 织 了 新 世 纪 121 人 才 工 程 第 三 批 次 人 选 的 评 选 工 作, 493 人 入 选 认 真 做 好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申 报 和 服 务 工 作, 超 额 获 批 59 人, 全 省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达 到 1991 名 积 极 拓 展 引 智 渠 道,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级 引 智 项 目 470 个, 新 建 国 家 级 引 智 示 范 单 位 1 个 省 级 引 智 基 地 和 示 范 单 位 5 个, 聘 请 外 国 专 家 4734 人 次 技 能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强, 重 点 扶 持 了 6 个 省 级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项 目, 推 荐 申 报 了 两 个 国 家 级 技 能 大 师 工 作 室, 共 组 织 54. 8 万 人 次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有 47. 8 万 人 次 取 得 证 件, 其 中 高 级 以 上 8. 6 万 人 4. 多 措 并 举 维 护 劳 动 者 合 法 权 益 2011 年, 省 政 府 将 推 进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工 作 纳 入 了 对 市 州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的 指 标 体 系, 全 省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制 度 覆 盖 企 业 达 到 了 2. 5 万 户, 已 建 工 会 组 织 企 业 有 60% 以 上 开 展 了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审 议 颁 布 了 湖 南 省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条 例, 为 规 范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商 奠 定 了 法 律 基 础 继 续 强 化 企 业 工 资 收 134
2011 年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进 展 及 2012 年 展 望 入 分 配 宏 观 调 控, 将 月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分 别 提 高 到 770 ~ 1020 元 / 月 扎 实 做 好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障 工 作, 强 化 落 实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制 度, 全 年 建 筑 行 业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保 障 金 开 户 超 过 5000 户, 累 计 存 入 工 资 保 障 金 40 多 亿 元, 惠 及 农 民 工 80 万 人 次 坚 持 先 调 解 后 仲 裁, 调 裁 结 合 促 和 谐 的 工 作 思 路, 着 力 强 化 基 层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仲 裁 调 解 工 作, 地 市 级 劳 动 人 事 仲 裁 机 构 实 体 化 建 设 实 现 了 全 覆 盖, 全 年 处 理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案 件 5. 8 万 件, 其 中 立 案 受 理 1. 3 万 件, 涉 及 劳 动 者 2. 8 万 人 大 力 开 展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网 格 化 网 络 化 建 设, 在 全 国 创 新 性 地 开 展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文 化 建 设 试 点, 加 强 日 常 巡 查 和 专 项 检 查, 省 级 劳 动 监 察 机 构 督 促 用 人 单 位 为 40. 07 万 名 劳 动 者 签 订 了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 督 促 用 人 单 位 依 法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4304 户 ; 督 促 用 人 单 位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944 万 元, 依 法 为 劳 动 者 追 讨 欠 发 的 工 资 6408. 8 万 元 共 受 理 举 报 投 诉 案 件 1. 8 万 件, 依 法 结 案 1. 7 万 件, 结 案 率 为 96. 9% ( 四 ) 全 面 规 范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1. 以 开 展 劳 动 监 察 文 化 建 设 为 载 体, 倡 导 以 人 为 本 服 务 为 先 的 执 法 理 念 2011 年 4 月, 在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大 队 启 动 了 全 省 劳 动 监 察 文 化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在 队 伍 建 设 制 度 建 设 规 范 执 法 构 建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良 好 成 效 和 社 会 影 响 在 岳 阳 常 德 两 市 试 点 工 作 取 得 成 功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11 月 开 始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开 展 劳 动 监 察 文 化 建 设 主 要 内 容 是 : 先 服 务 后 执 法, 执 法 服 务 促 发 展 的 执 法 理 念 ; 以 人 为 本 忠 诚 为 基 公 平 正 义 务 实 清 廉 的 文 化 价 值 ; 先 忧 后 乐 实 践 求 索 服 务 为 民 创 先 争 优 的 工 作 精 神 ; 最 公 执 法 最 高 效 率 最 佳 形 象 最 优 团 队 的 建 设 目 标 2. 以 加 强 公 务 员 考 录 工 作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为 重 点, 积 极 推 进 公 平 正 义, 提 高 社 会 公 信 度 加 大 了 对 公 务 员 考 录 工 作 的 规 范 改 革 力 度, 强 化 了 公 务 员 考 录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出 台 了 湖 南 省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面 试 考 官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制 度, 关 注 人 事 考 试 的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着 力 加 强 公 务 员 规 范 考 录 和 规 范 管 理, 取 得 了 突 破 性 进 展 省 直 招 录 公 务 员 实 行 集 中 面 试, 3494 名 考 生 分 三 批 参 加 面 试, 9 天 内 全 部 完 成, 得 到 了 省 委 省 政 府 领 导 的 肯 定 和 用 人 单 位 及 社 会 的 广 泛 好 评 135
湖 南 蓝 皮 书 法 治 3. 以 开 展 政 府 绩 效 评 估 工 作 为 抓 手, 推 动 依 法 行 政 和 行 政 效 能 建 设 在 历 年 政 府 绩 效 评 估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2011 年, 根 据 省 委 省 政 府 领 导 指 示, 对 政 府 绩 效 评 估 范 围 内 容 方 法 分 值 等 进 行 了 重 新 修 订, 绩 效 评 估 的 价 值 标 准 力 求 转 向 以 政 府 服 务 意 识 提 升 为 民 办 实 事 群 众 满 意 度 为 重 要 标 准 的 价 值 评 判 体 系,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牵 头 组 织 绩 效 评 估 考 核 小 组, 对 全 省 14 个 市 州 政 府 和 省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进 行 了 年 度 考 核 评 估, 积 极 推 动 和 监 督 政 府 部 门 依 法 行 政 和 行 政 效 能 建 设 4. 以 启 动 就 业 社 会 保 险 等 政 府 服 务 规 范 化 操 作 工 程 试 点 为 突 破 口, 全 面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为 给 行 政 相 对 人 提 供 高 效 便 利 的 就 业 登 记 失 业 登 记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等 事 项 的 服 务, 按 照 省 审 改 办 的 意 见, 梳 理 了 省 人 社 厅 牵 涉 的 政 府 服 务 事 项, 将 之 固 定 为 56 项, 每 一 项 均 明 确 了 经 办 流 程, 规 定 了 经 办 时 限 和 操 作 服 务 标 准, 为 就 业 社 会 保 险 等 政 府 服 务 行 为 规 范 化 奠 定 了 坚 实 基 础 2011 年, 随 着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实 施, 湖 南 省 加 大 了 对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行 为 的 规 范 力 度, 将 社 会 保 险 基 数 核 定 纳 入 案 卷 评 查 范 围, 建 立 了 基 数 案 卷 评 查 标 准, 明 确 了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费 基 数 告 知 制 度, 完 善 了 社 会 保 险 费 个 人 账 户 查 询 制 度, 保 证 了 参 保 个 人 的 知 情 权, 保 护 了 用 人 单 位 和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五 ) 切 实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工 作 按 照 省 委 省 政 府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要 求, 认 真 梳 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完 善 依 法 行 政 制 度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强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工 作 1. 梳 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按 行 政 许 可 非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奖 励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确 认 行 政 给 付 其 他 行 政 行 为 等 进 行 分 类, 对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进 行 了 认 真 梳 理, 制 定 印 发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行 政 执 法 依 据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作 为 第 一 批 进 入 省 级 网 上 政 务 服 务 和 电 子 监 察 系 统 运 行 的 单 位 之 一, 对 省 级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以 及 省 级 转 报 的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省 级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项 目 省 级 转 报 的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项 目 进 行 了 梳 理, 明 确 了 所 有 审 批 事 项 的 办 理 流 程 及 责 任 人, 并 在 法 定 办 理 时 限 的 基 础 上 提 速 1 / 3 以 上 136
2011 年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进 展 及 2012 年 展 望 2. 完 善 依 法 行 政 制 度 建 设 一 是 制 定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办 法 制 定 实 施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及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2011 年 度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方 案 全 省 县 级 以 上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本 级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的 考 核 内 容 和 要 求, 对 本 部 门 所 属 机 构 及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行 政 和 依 法 办 事 示 范 窗 口 单 位 创 建 情 况 进 行 自 查 评 价 和 奖 惩 二 是 制 定 依 法 行 政 五 年 规 划 为 增 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依 法 决 策 能 力, 增 强 系 统 干 部 法 律 意 识,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根 据 湖 南 省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结 合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了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五 年 规 划 (2011 ~ 2015 年 ), 对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近 5 年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的 具 体 目 标 任 务 要 求 和 主 要 措 施 作 出 了 全 面 的 部 署 3. 做 好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安 排 部 署 2011 年 7 月 29 日, 召 开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会 议, 传 达 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省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对 下 一 阶 段 湖 南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进 行 全 面 安 排 部 署, 要 求 充 分 认 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清 醒 全 面 地 分 析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的 形 势, 夯 实 基 础, 整 合 资 源, 进 一 步 增 强 提 高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的 服 务 意 识 和 依 法 行 政 水 平 4. 创 新 案 卷 评 查 方 式,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水 平 在 历 年 多 次 开 展 案 卷 评 查 工 作 基 础 上, 2011 年 创 新 案 卷 评 查 方 式, 采 取 市 州 交 叉 评 查, 将 各 市 州 典 型 案 卷 集 中 评 查, 各 市 州 法 制 机 构 负 责 人 交 叉 互 评, 评 出 优 秀 案 卷 作 为 样 板, 推 动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 行 政 处 理 行 政 处 罚 ) 工 伤 认 定 和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数 额 核 定 等 执 法 行 为 规 范 化 二 2012 年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展 望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制 工 作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紧 紧 围 绕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中 心 工 作, 加 强 立 法 基 础 工 作, 全 面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做 到 不 缺 位 不 错 位 不 越 位, 积 极 推 进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依 法 行 政, 深 入 开 展 普 137
湖 南 蓝 皮 书 法 治 法 宣 传 和 培 训 工 作, 认 真 组 织 执 法 监 督, 提 升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的 法 治 化 水 平 2012 年, 全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将 在 以 下 六 个 方 面 取 得 新 的 进 展 ( 一 ) 推 进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地 方 立 法 工 作, 实 现 有 法 可 依 省 政 府 规 章 湖 南 省 实 施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办 法 ( 修 订 ) 有 望 出 台, 以 配 合 省 政 府 省 人 大 完 成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条 例 修 订 的 立 法 工 作, 结 合 社 会 保 险 法, 启 动 湖 南 省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条 例 湖 南 省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立 法 工 作 ( 二 )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做 到 执 法 必 严 一 是 严 格 依 法 履 行 职 能 依 法 全 面 履 行 职 责, 更 加 重 视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着 力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切 实 解 决 就 业 社 会 保 险 劳 动 关 系 等 方 面 人 民 群 众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严 格 依 照 法 定 职 责 行 事 二 是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程 序 细 化 工 作 流 程, 明 确 行 政 行 为 的 步 骤 环 节 和 时 限, 严 格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办 事 三 是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按 照 规 范 执 法 公 正 执 法 文 明 执 法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善 行 政 执 法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的 若 干 意 见, 建 立 和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和 评 议 考 核 制, 对 本 部 门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执 法 情 况 进 行 评 议 考 核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不 履 行 或 者 不 正 确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滥 用 职 权 粗 暴 执 法 的, 要 依 法 严 格 追 究 责 任 四 是 加 强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和 执 法 队 伍 建 设 要 依 法 明 确 执 法 机 构 执 法 依 据 执 法 权 限 执 法 程 序 和 执 法 时 限,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严 格 执 行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制 度 和 执 法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加 强 行 政 执 法 队 伍 思 想 建 设 作 风 建 设 和 能 力 建 设, 严 格 规 范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的 行 使, 强 化 监 督 管 理, 努 力 提 高 行 政 执 法 水 平 ( 三 ) 建 立 健 全 行 政 决 策 机 制, 推 进 依 法 决 策 一 是 建 立 健 全 重 大 决 策 的 规 则 和 程 序 把 公 众 参 与 专 家 论 证 风 险 评 估 合 法 性 审 查 和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作 为 重 大 决 策 的 必 经 程 序 二 是 建 立 健 全 决 策 跟 踪 反 馈 和 评 估 制 度 定 期 跟 踪 了 解 重 大 决 策 的 实 施 情 况, 密 切 关 注 舆 情 动 态,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了 解 利 益 相 关 方 和 社 会 公 众 对 决 策 实 施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全 面 评 估 决 策 执 行 138
2011 年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治 建 设 进 展 及 2012 年 展 望 效 果, 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调 整 和 完 善 有 关 决 策 三 是 强 化 决 策 责 任 要 加 强 对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活 动 的 监 督, 按 照 谁 决 策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决 策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实 现 决 策 权 和 决 策 责 任 相 统 一 ( 四 ) 强 化 行 政 监 督 和 问 责 制 度, 提 高 行 政 效 能 一 是 强 化 全 系 统 内 部 层 级 监 督 切 实 转 变 行 政 部 门 职 能,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和 行 政 许 可 等 行 政 管 理 行 为 建 立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制 度 和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制 度, 完 善 规 范 性 文 件 报 送 行 政 执 法 情 况 统 计 报 告 信 访 行 政 复 议 等 各 项 工 作 机 制 二 是 全 面 落 实 行 政 问 责 制 度 对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的 行 为, 行 政 不 作 为 失 职 渎 职 滥 用 职 权 以 权 谋 私 的 行 为, 超 越 法 定 权 限 违 反 法 定 程 序 作 出 决 策 和 制 定 发 布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行 为,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三 是 自 觉 接 受 各 级 人 大 和 政 协 监 督 自 觉 接 受 同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的 监 督, 主 动 报 告 工 作 情 况 接 受 质 询, 认 真 落 实 各 项 执 法 工 作 任 务 自 觉 接 受 人 民 政 协 的 民 主 监 督, 虚 心 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四 是 大 力 推 行 政 务 公 开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完 善 政 务 公 开 程 序, 加 大 政 务 公 开 力 度, 创 新 政 务 公 开 方 式 特 别 是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与 管 理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等 公 共 管 理 与 服 务 机 构, 都 要 全 面 推 进 办 事 公 开 制 度, 提 供 高 效 便 民 服 务, 主 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五 ) 贯 彻 落 实 社 会 保 险 法, 完 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在 全 省 全 面 实 施 新 农 保 和 城 镇 居 民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将 小 集 体 企 业 职 工 群 体 纳 入 企 业 养 老 保 险 统 筹, 实 现 养 老 保 险 城 乡 全 覆 盖 继 续 提 高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待 遇 ; 建 立 并 完 善 抚 恤 待 遇 和 病 残 津 贴 制 度 进 一 步 强 化 社 保 扩 面 征 缴 政 府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积 极 探 索 基 金 市 级 统 收 统 支 管 理 模 式, 确 保 各 项 社 保 基 金 应 收 尽 收 加 快 社 会 保 障 卡 发 放 进 度, 着 力 提 升 社 保 经 办 能 力 水 平, 全 面 实 现 养 老 保 险 全 省 经 办 数 据 省 级 集 中 管 理 和 大 医 保 信 息 系 统 全 省 联 网 继 续 巩 固 全 民 医 保, 着 力 强 化 医 保 基 金 监 管, 加 强 监 管 队 伍 建 设, 开 展 专 项 执 法 检 查, 严 肃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确 保 医 保 制 度 可 持 续 运 行 ( 六 ) 增 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系 统 要 认 真 实 施 湖 南 省 政 府 服 务 规 定 工 作 方 案, 139
湖 南 蓝 皮 书 法 治 创 建 服 务 型 政 府 机 关 一 是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制 度 要 按 照 湖 南 省 政 府 服 务 规 定, 界 定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范 围, 明 确 服 务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服 务 机 制, 构 建 政 府 服 务 平 台, 推 进 服 务 公 开, 强 化 服 务 保 障, 加 强 服 务 监 督, 提 升 服 务 能 力, 大 力 推 进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法 治 化, 以 法 治 手 段 推 进 和 保 障 服 务 型 政 府 建 设 二 是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公 共 服 务 坚 持 从 实 际 出 发, 突 出 重 点 循 序 渐 进, 尽 力 而 为 量 力 而 行 的 原 则, 逐 步 完 善 符 合 省 情 比 较 完 整 覆 盖 城 乡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积 极 推 进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三 是 健 全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要 按 照 省 政 府 要 求, 规 范 和 发 展 市 州 县 市 区 乡 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将 与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密 切 相 关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管 理 事 项, 尽 可 能 纳 入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集 中 办 理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