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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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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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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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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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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批 复 ( 陕 林 字 号 ) 附 件 8: 关 于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协 议 附 件 9: 秦 岭 大 熊 猫 放 归 野 外 佛 坪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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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水 县 坤 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吨 活 性 炭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编 制 依 据 污 染 控 制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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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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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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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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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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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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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 录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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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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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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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论

基本情况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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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Transcrip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下 王 加 油 站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031 号 )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08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10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5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20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24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33 七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4 八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47 九 结 论 与 建 议... 48 附 图 :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及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图 附 图 2-1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及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附 图 2-2 企 业 周 边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示 意 图 附 图 3 附 图 4 附 图 5 附 图 6 附 图 7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实 景 图 建 设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嵊 州 市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及 水 质 监 测 点 位 图 嵊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图 项 目 公 示 照 片 附 件 :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附 件 4 附 件 5 附 件 6 附 件 7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浙 江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国 有 土 地 证 污 水 入 网 意 见 书 项 目 环 保 公 示 公 示 证 明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理 承 诺 书 环 评 确 认 书 建 设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下 王 加 油 站 项 目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丁 元 江 联 系 人 裘 寅 通 讯 地 址 嵊 州 市 剡 湖 街 道 剧 院 路 26 号 联 系 电 话 13735277821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312450 建 设 地 点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B2014-16 号 地 块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浙 江 省 商 务 厅 批 准 文 号 浙 商 务 函 [2015]33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迁 建 技 改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F5264 机 动 车 燃 料 零 售 占 地 面 积 1476.0m 2 绿 化 面 积 总 投 资 ( 万 元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700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20.5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2.9%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2017.5 1.1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1.1.1 项 目 由 来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年 6 月, 注 册 地 址 为 嵊 州 市 剡 湖 街 道 剧 院 路 26 号, 注 册 资 本 为 壹 仟 万 元 整, 其 经 营 范 围 为 : 油 气 站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 零 售 : 润 滑 油 ( 脂 ) 日 用 百 货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见 附 件 1)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人 民 币 700 万 元, 在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B2014-16 号 地 块 设 置 电 脑 加 油 机 2 台 6 枪 30 立 方 米 埋 地 卧 式 汽 油 储 罐 2 只 30 立 方 米 埋 地 卧 式 柴 油 储 罐 1 只 新 建 站 房 等 建 筑 面 积 200 平 方 米 罩 棚 面 积 120 平 方 米 实 施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下 王 加 油 站 项 目 预 计 年 销 售 柴 油 300 立 方 米 汽 油 300 立 方 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受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编 写 工 作 我 公 司 接 受 委 托 后 即 组 织 人 员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邻 近 区 域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收 集 了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资 料, 并 对 周 围 环 境 等 进 行 了 详 细 调 查 了 解, 在 此 基 础 上 根 据 国 家 省 市 的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0571-83865108

导 则 要 求,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请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审 查 1.1.2 编 制 依 据 1.1.2.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9 号,2014.4.24 修 订 通 过,2015.1.1 日 起 实 施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2002.10.28 通 过, 2003.9.1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2008.2.28 修 订, 2008.6.1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2000.4.29 修 订, 2000.9.1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1996.10.29 修 订,1997.3.1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1 号, 2013.6.29 修 订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1998] 第 253 号 令, 1998.11.29; 8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的 决 定,2012.2.29 通 过,2012.7.1 施 行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3.19 修 订 通 过,2015.6.1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4 号,2008.8.29 通 过,2009.1.1 施 行 ;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2008.12.11 通 过,2009.3.1 施 行 ;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国 环 发 [2006]28 号 ; 1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42 号, 2011.12.15;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 0571-83865108

局, 环 发 [2012]77 号,2012.7.3; 15 关 于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指 导 意 见, 环 办 [2014]48 号,2014.5.22 16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17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2011.02.16 通 过,2011.12.01 施 行 ; 18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2008 年 8 月 1 日 实 施 ; 1.1.2.2 地 方 法 规 1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省 政 府 令 288 号,2011.12.01 施 行,2014.03 修 正 ; 2 浙 江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第 十 一 届 浙 江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2009.1.1 施 行,2013.12.19 修 正 ; 3 浙 江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第 十 届 浙 江 省 人 大 常 委 会,2006.3.29 通 过,2006.6.1 施 行,2013.12.19 修 正 ; 4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2006.8.24; 5 浙 江 省 环 境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修 正 本 ); 6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浙 政 办 发 [2014]86 号, 2014.7.10 颁 布,2014.7.25 施 行 ; 7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知, 浙 环 发 [2009]76 号,2009.10.29; 8 关 于 环 保 优 化 发 展 促 进 经 济 转 型 的 意 见, 浙 环 发 [2012]31 号,2012.4.10; 9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浙 环 发 [2012]10 号,2012.2.24; 10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清 洁 土 壤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浙 政 发 [2011]55 号 ; 11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清 洁 水 源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浙 政 发 [2011]60 号 ; 12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浙 政 发 [2010]27 号 ; 13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浙 江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60 号 公 告,2010.11.25 通 过,2011.3.1 施 行 ; 14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2013 年 实 施 方 案, 浙 生 态 办 发 [2013]1 号,2013.5.17;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 0571-83865108

15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浙 环 发 [2014]28 号,2014.5.19; 16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浙 环 发 (2013)54 号, 2013.11.4; 17 关 于 印 发 < 绍 兴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削 减 替 代 制 度 > 的 通 知,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绍 市 环 发 [2010]25 号,2010.4.26; 18 关 于 规 范 落 实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制 度 的 通 知, 绍 市 环 发 [2011]50 号,2011.6.15 1.1.2.3 产 业 政 策 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订 ),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2013 第 21 号 ; 2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指 导 目 录 (2010 年 本 ), 工 产 业 [2010]122 号 ; 3 浙 江 省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浙 淘 汰 办 [2012]20 号, 2012.12.28; 4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促 进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的 若 干 意 见, 浙 政 发 [2010]34 号 ; 5 绍 兴 市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实 施 方 案, 绍 政 办 发 [2011]135 号 1.1.2.4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要 点 ( 修 订 版 ),2005.4; 9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13201-91); 10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环 办 [2011]22 号 ;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 0571-83865108

11 浙 江 省 水 功 能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局,2006.4; 1.1.2.5 相 关 规 划 12 嵊 州 市 域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 13 嵊 州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2-2020) ; 14 嵊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2012 年 修 编 ); 15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GB50156-2002) 1.1.2.6 其 他 依 据 1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见 附 件 1); 2 嵊 州 市 商 务 局 文 件 ( 见 附 件 2); 3 国 有 土 地 证 ( 见 附 件 3); 4 污 水 入 网 意 见 书 ( 见 附 件 4); 5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 6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单 位 签 订 的 环 评 委 托 协 议 书 1.1.3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及 建 设 单 位 (1) 项 目 名 称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下 王 加 油 站 项 目 ; (2) 建 设 单 位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3) 投 资 金 额 :700 万 元 ; (4)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2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见 表 1-1 表 1-1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表 方 位 最 近 距 离 环 境 现 状 概 况 20m 移 动 基 站 东 侧 50m 隔 下 庵 线 为 林 地 紧 邻 空 地 南 侧 70m 隔 下 庵 线 为 林 地 西 侧 50m 下 王 镇 政 府 10m 下 庵 线 北 侧 50m 下 王 村 民 居 105m 十 八 都 江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 0571-83865108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1,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见 附 图 2-1, 周 边 环 境 现 状 实 景 见 附 图 3 3 项 目 主 要 规 模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加 油 站 规 模 为 加 油 机 2 台 (6 枪 ),30m 3 埋 地 卧 式 汽 油 储 罐 2 只 (93# 汽 油 储 罐 1 只,97# 汽 油 储 罐 1 只 ),30m 3 埋 地 卧 式 柴 油 储 罐 1 只 4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在 北 侧 下 庵 线 旁 项 目 用 地 两 端 各 设 置 一 个 出 入 口, 加 油 棚 位 于 油 站 中 央 位 置, 棚 内 设 置 2 台 加 油 机 ; 加 油 棚 西 南 面 为 站 房, 站 房 共 2 层, 一 层 为 营 业 厅 配 电 房 发 电 房 仓 库 等 辅 助 用 房, 二 层 为 办 公 室 更 衣 室 财 务 室 ; 站 房 东 南 面 布 置 储 罐 区, 内 设 3 个 30m 3 埋 地 卧 式 储 罐 ; 危 险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位 于 站 房 南 侧 项 目 具 体 平 面 布 置 见 附 图 4 5 劳 动 定 员 和 工 作 班 制 本 项 目 劳 动 定 员 5 人, 单 班 工 作 制, 每 天 营 业 时 间 约 为 10 小 时, 年 工 作 365 天 员 工 住 宿 依 托 站 房 内 休 息 室, 用 餐 自 行 解 决 6 油 品 销 售 预 期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预 计,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预 计 各 类 油 品 销 售 情 况 见 表 1-2 表 1-2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年 销 售 量 备 注 1 柴 油 300m 3 0 # 柴 油 2 汽 油 300m 3 93 # 97 # 汽 油 (1) 汽 油 理 化 性 质 汽 油 为 轻 质 石 油 产 品 的 一 大 类, 主 要 成 分 是 C 4 ~C 12 的 烃 类, 为 混 合 烃 类 物 品 之 一, 无 色 液 体, 具 特 殊 臭 味 不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苯 二 硫 化 碳 醇 脂 肪 熔 点 -40, 沸 点 40~200, 引 爆 温 度 415~530 汽 油 极 度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混 合 物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温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在 高 浓 度 接 触 情 况 下, 对 眼 皮 肤 呼 吸 道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中 毒 症 状 有 头 晕 头 痛 恶 心 步 态 不 稳 (2) 柴 油 理 化 性 质 柴 油 为 轻 质 石 油 产 品 的 一 大 类, 无 色 液 体, 具 特 殊 臭 味 不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苯 二 硫 化 碳 醇 脂 肪 熔 点 -18, 沸 点 282~338, 引 爆 温 度 257 柴 油 遇 明 火 高 温 或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接 触 高 浓 度 柴 油 可 引 起 接 触 性 皮 炎 油 性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 0571-83865108

痤 疮 7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表 1-3 加 油 站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用 途 备 注 1 燃 油 加 油 机 SK56QFF444K 2 台 加 油 手 动 加 油 机 0# 柴 油 储 罐 30m 3 1 只 储 油 钢 制 室 外 埋 地 设 置 卧 式 2 93# 汽 油 储 罐 30m 3 1 只 储 油 钢 制 室 外 埋 地 设 置 油 罐 97# 汽 油 储 罐 30m 3 1 只 储 油 钢 制 室 外 埋 地 设 置 3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 1 台 油 气 回 收 8 公 用 工 程 供 水 : 本 项 目 用 水 由 当 地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应, 年 用 水 量 为 350t 排 水 : 本 项 目 将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经 沉 砂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的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供 电 : 本 项 目 由 当 地 变 电 所 供 电, 年 用 电 量 约 2 万 度 1.1.4 规 划 说 明 1 选 址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土 地 使 用 证 ( 见 附 件 3) 可 知,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商 业 服 务 用 地 因 此, 项 目 用 地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的 要 求 2 生 态 功 能 区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嵊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2012 年 修 编 ), 本 项 目 属 于 限 制 准 入 区 ( 见 附 图 6) 十 八 都 江 农 林 发 展 与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Ⅲ 1-50683B09) 该 区 建 设 开 发 活 动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为 : 推 进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积 极 发 展 生 态 农 业 严 禁 在 十 八 都 江 上 游 段 新 增 排 污 口 保 护 生 态 公 益 林 开 展 生 态 村 和 美 丽 乡 村 建 设, 因 地 制 宜 建 立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设 施, 建 立 完 善 的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和 转 运 系 统,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大 于 80%, 远 期 达 到 100%, 农 业 危 险 废 弃 物 100% 安 全 处 置 开 展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整 治,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粪 便 综 合 利 用 率 达 到 90% 以 上, 污 水 排 放 达 标 率 达 到 90% 以 上 加 快 制 定 和 实 施 测 土 配 方 施 肥 技 术 推 广 计 划, 提 倡 使 用 有 机 肥, 减 少 化 肥 农 药 用 量 本 项 目 位 于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为 加 油 站 新 建 项 目, 属 于 服 务 行 业, 因 下 王 镇 目 前 无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7 0571-83865108

加 油 站, 当 地 居 民 加 油 极 为 不 便, 建 设 加 油 站 对 当 地 政 府 来 说 极 为 迫 切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较 少, 在 防 治 措 施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因 此 符 合 嵊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要 求 3 嵊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嵊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基 本 概 况 如 下 : (1) 城 市 性 质 突 出 剡 地 文 化 和 山 水 风 光 特 色 的 重 要 轻 型 工 业 城 市 山 水 园 林 城 市 和 浙 东 的 交 通 重 镇 (2) 城 市 规 模 人 口 规 模 : 近 期 (2005 年 )27 万 人 ; 远 期 (2020 年 )40 万 人 ; 远 景 (2030) 年 50 万 人 用 地 规 模 : 近 期 35.12km 2, 人 均 用 地 119.17 km 2 ; 远 期 47.56 km 2, 人 均 用 地 118.91 km 2 (3) 城 市 总 体 布 局 城 市 中 心 : 规 划 在 剡 湖 周 围 布 置 城 市 主 中 心, 北 岸 是 具 有 传 统 特 色 和 文 化 氛 围 的 商 业 中 心, 南 岸 是 现 代 化 园 林 式 的 行 政 办 公 中 心, 河 湖 和 大 片 绿 地 镶 嵌 穿 梭 其 间 构 成 风 貌 独 特 的 城 市 中 心 城 西 依 托 马 寅 初 教 育 城, 建 设 为 全 市 服 务 的 科 技 文 化 教 育 中 心 区 级 中 心 : 规 划 在 浦 口 城 东 城 西 建 设 3 个 区 级 中 心, 设 置 必 要 的 商 业 服 务 设 施 和 文 化 娱 乐 设 施, 更 好 的 就 近 满 足 人 们 对 公 共 设 施 的 需 要 行 政 中 心 : 规 划 期 内 将 市 政 府 等 行 政 办 公 机 构 搬 迁 到 城 南 三 江 汇 合 处 的 东 岸, 在 此 建 设 颇 具 规 模 的 市 行 政 办 公 区 工 业 区 : 嵊 州 工 业 区 的 规 划 建 设, 一 要 挖 潜, 提 高 单 位 工 业 用 地 的 出 产 率 和 利 用 率 ; 二 要 集 中 力 量 建 设 较 大 规 模 的 工 业 区, 为 大 型 现 代 企 业 提 供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规 划 期 内 全 市 工 业 用 地 必 须 统 盘 考 虑, 一 般 工 业 项 目 尽 量 集 中 布 置, 城 南 城 东 和 三 江 主 要 安 排 特 色 和 无 污 染 的 轻 工 业 ; 浦 口 工 业 区 则 主 要 安 排 运 量 大 规 模 大 虽 有 少 量 污 染 却 可 以 集 中 治 理 的 工 业 (4) 市 域 经 济 发 展 格 局 规 划 期 内 嵊 州 市 域 经 济 发 展 将 形 成 一 个 中 心 三 个 板 块 一 个 生 态 屏 障 三 个 特 色 城 镇, 城 乡 整 体 优 化 的 地 域 发 展 格 局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8 0571-83865108

一 个 中 心 : 嵊 州 中 心 城 区 为 现 代 化 的 轻 型 特 色 工 业 城 市, 山 水 园 林 城 市,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中 心 和 交 通 重 镇 三 个 板 块 : 市 域 东 部 以 金 庭 镇 为 中 心, 重 点 发 展 旅 游 业 和 特 色 农 业 ; 西 部 以 长 乐 和 甘 霖 镇 为 主, 重 点 发 展 科 技 含 量 较 高 的 无 污 染 工 业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现 代 化 农 业 ; 北 部 以 三 界 镇 为 中 心 和 窗 口, 发 展 化 工 机 械 等 工 业 一 个 生 态 屏 障 : 嵊 ( 州 ) 新 ( 昌 ) 盆 地 周 边 的 广 阔 山 地 以 及 境 内 的 河 流 水 系 是 嵊 州 的 天 然 屏 障 和 生 物 的 保 障, 规 划 期 内 应 该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严 格 的 保 护 和 培 育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 确 保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和 社 会 经 济 的 可 协 调 发 展 三 个 特 色 城 镇 : 根 据 各 个 城 镇 的 特 点 和 发 展 优 势, 结 合 市 场 要 求 和 地 区 产 业 的 分 工 协 作, 突 出 发 展 崇 仁 谷 来 下 王 等 特 色 城 镇 符 合 性 分 析 : 根 据 规 划, 本 项 目 位 于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本 项 目 属 于 机 动 车 燃 料 销 售, 为 过 往 车 辆 提 供 便 利, 基 本 符 合 嵊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4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多 功 能 区, 附 近 河 流 为 项 目 拟 建 地 北 侧 的 十 八 都 江 ( 曹 娥 江 支 流 ) 十 八 都 江 距 离 项 目 拟 建 地 块 最 近 105m 根 据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嵊 州 市 南 津 桥 到 曹 娥 江 大 闸 的 曹 娥 江 干 流 及 其 堤 岸 每 侧 一 般 不 少 于 一 百 米 的 区 域, 为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重 点 保 护 区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新 建 扩 建 排 放 生 产 性 污 染 物 的 工 业 类 建 设 项 目 ; 禁 止 新 建 扩 建 排 污 口 或 者 私 设 暗 管 偷 排 污 染 物 ; 已 建 成 的 化 工 医 药 ( 原 料 药 及 中 间 体 ) 印 染 电 镀 造 纸 等 工 业 类 重 污 染 企 业,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限 期 转 型 改 造 或 者 关 闭 搬 迁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厂 界 距 离 曹 娥 江 支 流 十 八 都 江 的 最 近 距 离 为 105m, 因 此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块 不 属 于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重 点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同 时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站 内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后 送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因 此, 本 次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要 求 1.2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项 目 拟 建 地 现 状 主 要 为 空 地, 无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和 环 境 问 题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9 0571-83865108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2.1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2.1.1 地 理 位 置 嵊 州 市 地 处 浙 东 曹 娥 江 上 游, 宁 绍 平 原 中 心 市 域 东 临 余 姚 市 奉 化 市, 南 接 新 昌 县, 西 毗 邻 诸 暨 市, 北 临 绍 兴 市 上 虞 区 嵊 州 市 区 位 于 嵊 州 市 中 部 偏 南, 新 嵊 盆 地 中 心, 东 经 120 29, 北 纬 29 6 嵊 州 属 长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区,104 国 道 贯 穿 南 北, 上 三 高 速 公 路 嵊 张 公 路 嵊 义 公 路 和 金 甬 高 速 公 路 在 此 交 汇, 其 地 理 位 置 和 交 通 条 件 十 分 优 越 本 项 目 位 于 嵊 州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城 东 区,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1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2-1 2.1.2 地 质 地 形 地 貌 嵊 州 市 地 处 浙 东 丘 陵 山 地 中 嵊 新 盆 地 的 中 央, 周 围 四 面 环 山, 整 体 地 势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倾 斜 会 嵇 山 自 西 北 由 诸 暨 绍 兴 伸 向 嵊 州 北 部 ; 四 明 山 横 卧 东 北 ; 嵊 州 山 则 分 3 个 支 脉 分 别 从 西 南 南 东 3 个 方 向 伸 向 嵊 州 其 间, 长 乐 江 澄 潭 江 新 昌 江 和 黄 泽 江 分 别 自 西 南 和 东 流 向 盆 地 中 心, 在 市 区 附 近 汇 集 成 剡 溪, 北 折 后 冲 出 嵊 新 盆 地, 构 成 了 嵊 州 七 山 一 水 二 分 田 的 地 貌 格 局 市 域 内 中 微 观 地 貌 层 次 分 明, 类 型 多 样, 大 体 可 分 为 河 谷 平 原 玄 武 岩 台 地 和 丘 陵 低 山 区 中 山 区 4 个 类 型 区 河 谷 平 原 主 要 分 布 在 江 河 两 岸, 约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22.7%, 一 般 海 拔 高 度 10~70 米, 其 间 河 漫 滩 和 谷 口 冲 积 扇 较 发 育 ; 玄 武 岩 台 地 和 丘 陵 一 般 海 拔 70~500 米, 台 地 主 要 分 布 在 广 利 至 城 郊 三 塘 至 黄 泽 和 友 谊 至 三 界 一 带, 丘 陵 坡 度 一 般 为 25 左 右, 主 要 由 凝 灰 岩 花 岗 岩 粉 砂 岩 等 组 成 ; 低 山 区 主 要 分 布 在 盆 地 四 周, 海 拔 500~1000 米, 山 体 主 要 由 凝 灰 岩 流 纹 岩 组 成, 切 割 深, 多 呈 狭 窄 V 字 形, 沟 谷 密 集, 有 著 名 的 三 悬 潭 百 丈 岩 鹿 苑 寺 等 瀑 布 ; 中 山 区 主 要 分 布 在 西 白 山 和 四 明 山 一 带, 有 8 座 海 拔 在 1000~1100 米 之 间 的 山 峰, 山 体 主 要 由 凝 灰 岩 流 纹 岩 组 成, 切 割 更 深, 沟 壑 发 育, 山 坡 陡 峭, 但 山 顶 夷 平 面 大 都 保 存 较 好 2.1.3 气 象 嵊 州 市 靠 近 东 南 沿 海,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温 暖 湿 润, 四 季 分 明, 冬 夏 长 春 秋 短, 且 春 夏 雨 热 同 步, 秋 冬 光 温 互 补 境 内 因 地 势 起 伏, 又 具 有 小 气 候 的 多 样 性 基 本 气 象 特 征 参 数 如 下 :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 0571-83865108

年 平 均 气 温 : 16.8 年 平 均 最 高 气 温 : 21.9 年 平 均 最 低 气 温 : 13.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40.7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10.1 年 平 均 湿 度 : 7.5%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 年 无 霜 期 : 年 最 大 风 速 : 年 平 均 风 速 : 1325.3mm 235 天 左 右 24.3m/s 2.5m/s 风 频 : N(22%);NNE(14%); 静 风 频 率 (32%) 年 日 照 时 数 : 蒸 发 量 : 1763.7 小 时 1037.1mm 多 年 平 均 日 蒸 发 量 以 7 月 最 大 为 203.5mm 2.1.4 水 文 嵊 州 全 境 基 本 属 于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全 市 水 域 面 积 89.8 平 方 公 里, 约 占 总 面 积 的 5.03% 主 要 河 流 为 曹 娥 江 ( 原 名 剡 溪 ), 其 干 支 流 从 盆 地 四 周 的 山 地 向 中 心 汇 集, 在 市 区 附 近 汇 合, 向 北 流 去 曹 娥 江 ( 原 名 剡 溪 ) 又 名 剡 江 剡 川, 自 长 乐 江 与 澄 潭 江 在 城 南 汇 合 处 起 至 三 界 剡 溪 主 要 干 流 澄 潭 江 在 城 区 上 下 5 公 里 河 段 内 先 后 与 新 昌 江 长 乐 江 黄 泽 江 3 条 支 流 汇 合, 此 后 水 量 骤 增, 雨 季 洪 水 常 在 浦 口 附 近 滞 留 其 流 域 面 积 为 2939 平 方 公 里 2.1.5 植 被 特 征 嵊 州 市 境 内 无 原 始 植 被, 多 为 次 生 草 木 植 物 群 落 灌 木 丛 稀 疏 乔 木 和 部 分 新 炭 林, 或 由 人 工 栽 培 的 用 材 林 经 济 林 防 护 林 自 然 植 被 海 拔 600 米 以 上 的 低 山 上 为 常 落 叶 阔 叶 林, 有 樟 枫 栎 檫 等 ; 海 拔 200-600 米 的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为 针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以 松 杉 类 树 种 为 主, 混 以 枫 栎 木 荷 等 杂 木 ; 海 拔 200 米 以 下 的 低 丘 地 带 为 次 生 针 叶 疏 林, 以 自 然 生 长 的 马 尾 松 为 主 人 工 植 被 用 材 林 以 松 杉 树 为 主, 经 济 林 有 茶 桑 竹 板 栗 水 果 等 平 原 地 区 以 人 工 植 被 为 主, 有 粮 油 作 物 及 防 护 林 等 2.1.6 土 壤 特 征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1 0571-83865108

全 市 土 壤 分 红 壤 黄 壤 岩 性 土 潮 土 和 水 稻 土 5 个 土 类, 12 个 亚 类,41 个 土 属,74 个 土 种, 其 分 布 见 表 2-1 表 2-1 嵊 州 市 土 壤 类 型 统 计 土 类 亚 类 面 积 ( 万 亩 ) 占 全 市 土 壤 面 积 (%) 分 布 地 区 红 壤 15.6 5.8 红 壤 黄 红 壤 103.0 38.5 丘 陵 山 区 侵 蚀 型 红 壤 26.3 9.8 黄 壤 黄 壤 19.9 7.4 侵 蚀 型 黄 土 5.2 2 海 拔 600 米 以 上 山 区 钙 质 紫 色 5.8 2.2 岩 性 玄 武 岩 幼 年 土 7.9 2.9 土 硅 藻 白 土 0.1 0.1 玄 武 岩 台 地 丘 陵 潮 土 潮 土 0.43 1.7 溪 江 两 岸 谷 地 或 河 漫 滩 阶 地 水 稻 土 渗 育 型 水 稻 13.1 4.9 潴 育 型 水 稻 土 4.0 20.1 潜 育 型 水 稻 土 2.0 0.8 2.2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2.2.1 嵊 州 市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河 谷 平 原 狭 谷 带 及 山 岙 山 垄 缓 坡 地 及 岗 地 嵊 州 市 地 处 浙 江 东 部, 北 靠 杭 州, 东 邻 宁 波, 属 长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区, 是 全 国 第 一 批 沿 海 经 济 开 放 县 ( 市 ) 全 市 总 面 积 1784 平 方 公 里, 辖 4 个 街 道 11 个 镇 6 个 乡, 463 个 行 政 村 16 个 社 区, 户 籍 总 人 口 73.46 万 人 早 在 秦 汉 之 际 就 已 建 县 设 剡, 唐 初 曾 设 嵊 州, 北 宋 年 间 始 名 嵊 县, 至 今 已 有 2100 多 年 历 史,1995 年 8 月 撤 县 建 市 嵊 州 以 百 年 越 剧 千 年 剡 溪 万 年 小 黄 山 遗 址 闻 名 于 世, 是 马 寅 初 任 光 王 金 发 郑 午 昌 刘 文 西 马 晓 春 袁 雪 芬 等 名 家 名 人 的 故 乡 嵊 州 产 业 经 济 特 色 鲜 明, 领 带 服 饰 厨 房 用 具 茶 叶 加 工 机 械 电 机 针 织 服 装 等 块 状 产 业 发 展 迅 速, 汽 摩 配 件 电 子 信 息 新 型 建 材 等 新 兴 产 业 加 速 兴 起, 被 命 名 为 21 世 纪 国 际 性 领 带 都 市, 中 国 厨 具 之 都 中 国 扬 声 器 零 件 之 都 和 中 国 丝 针 织 服 装 生 产 基 地 2014 年, 全 市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423.17 亿 元, 增 长 7.5%;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25.1 亿 元, 增 长 10.2%; 固 定 资 产 192.1 亿 元, 增 长 18.2%;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205.6 亿 元, 增 长 15.3%;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41058 元,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20749 元, 分 别 增 长 9.5% 和 10.5%;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为 2.89% 2.2.2 下 王 镇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2 0571-83865108

下 王 镇 位 于 嵊 州 市 东 北 部 边 缘, 四 明 山 主 峰 北 面, 距 市 区 17 千 米 东 与 余 姚 市 交 界, 南 与 黄 泽 北 漳 镇 和 浦 口 街 道 接 壤, 西 与 仙 岩 镇 毗 邻, 北 与 三 界 镇 连 接 并 与 上 虞 市 相 邻 面 积 89.50 平 方 千 米, 人 口 1.39 万 人 辖 19 个 行 政 村 : 下 王 村 日 月 村 上 店 村 大 浦 平 村 泉 岗 村 清 溪 村 沙 弄 村 溪 后 村 梅 坑 村 青 桥 村 樟 家 田 村 郑 家 岙 村 高 彦 岭 村 石 舍 村 小 溪 村 叶 岙 村 童 家 坞 村 何 村 村 高 山 村 镇 政 府 驻 地 下 王 村 乡 镇 企 业 以 丝 织 农 机 榨 油 车 木 等 为 主, 农 业 以 种 植 水 稻 茶 叶 油 菜 为 主 尤 以 名 茶 泉 岗 辉 白 著 称 2.3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1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嵊 州 市 北 部 4km 处 的 仙 岩 镇 严 坑 村, 占 地 11.7ha, 由 嵊 州 市 和 新 昌 县 共 同 出 资 承 建, 规 划 总 规 模 30 万 吨 / 日, 其 中 一 期 规 模 15 万 吨 / 日 工 程 总 投 资 4.5 亿 元 ( 嵊 州 市 按 55% 出 资 ) 该 工 程 的 污 水 收 集 范 围 为 嵊 州 和 新 昌 城 区 的 生 活 和 工 业 污 水, 于 2004 年 3 月 由 中 国 市 政 工 程 华 北 设 计 研 究 院 完 成 初 步 设 计,2006 年 底 建 成 通 水, 并 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 开 始 调 试 运 行 原 纳 管 废 水 经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污 水 达 到 国 家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级 标 准, CODcr 60mg/L 以 下 后 纳 入 曹 娥 江 通 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提 标 改 造 工 程,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提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外 排 ( 即 COD 50mg/L 以 下 ), 为 两 市 县 811 环 境 整 治 任 务 奠 下 基 础, 为 嵊 新 两 市 县 生 态 环 境 的 改 善 经 济 社 会 的 跨 越 式 发 展 和 和 谐 社 会 的 构 建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1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采 用 厌 氧 水 解 + 改 良 氧 化 沟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2-1 污 水 万 年 亭 泵 站 稳 压 配 水 井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砂 池 及 砂 水 分 离 排 放 消 毒 最 终 反 应 沉 淀 池 二 沉 池 氧 化 沟 初 沉 池 均 质 酸 化 水 解 池 污 泥 脱 水 间 鼓 风 机 房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3 0571-83865108

图 2-1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图 2 设 计 水 质 情 况 根 据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评 及 新 环 字 [2011]41 号 关 于 调 整 污 水 进 管 标 准 的 通 知 可 知, 通 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提 标 改 造 工 程,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进 出 水 水 质 指 标 见 表 2-2 表 2-2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出 水 水 质 指 标 要 求 规 模 工 期 ( 万 m 3 /d) 一 期 15 进 厂 出 厂 污 染 物 水 质 污 染 物 总 水 质 污 染 物 总 去 除 率 名 称 (mg/l) 量 (t/d) (mg/l) 量 (t/d) (%) COD 500 75.0 50 7.5 90 BOD 5 200 30.0 20 1.5 95 SS 200 30.0 20 1.5 95 NH 3 -N 35 5.25 5(8) 0.75(1.2) 85.7(77.1) TP 3 0.45 1 0.15 66.7 污 泥 量 (t/d) 18.7 (75% 含 水 率 ) 3 近 期 出 水 水 质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近 期 达 标 排 放 水 质 数 据 统 计 见 表 2-3 所 示 表 2-3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排 放 水 质 数 据 统 计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采 样 日 期 ph 悬 浮 物 色 度 COD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石 油 类 2014.4.14 7.29 17 20 55 7.10 0.167 15.6 0.690 2014.5.15 7.1 19 20 59 0.37 0.410 4.29 0.380 标 准 6-9 20 30 60 8 1 20 3 求 从 上 表 近 期 监 测 结 果 来 看,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可 以 达 到 提 标 改 造 工 程 要 根 据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设 计 处 理 情 况,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处 理 的 废 水 中 55% 的 废 水 来 自 于 嵊 州 市, 即 达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时, 能 处 理 嵊 州 市 8.25 万 吨 / 天 的 废 水, 而 目 前 实 际 接 纳 嵊 州 市 的 废 水 量 约 6.5 万 吨 / 天, 因 此,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尚 有 较 大 的 处 理 余 量 (1.75 万 吨 / 天 ) 来 接 纳 来 自 嵊 州 市 的 废 水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4 0571-83865108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3.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1.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为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环 评 采 用 嵊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在 嵊 州 市 环 保 大 楼 的 常 规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1 监 测 布 点 1# 嵊 州 市 环 保 大 楼, 具 体 点 位 见 附 图 1 2 监 测 因 子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3 采 样 时 间 及 频 次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2014 年, 每 日 监 测 4 评 价 标 准 及 方 法 ⑴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区 域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⑵ 评 价 方 法 以 GB3095-2012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限 值 为 依 据, 对 表 1 和 表 2 中 各 评 价 项 目 的 评 价 指 标 进 行 达 标 情 况 判 断, 超 标 的 评 价 项 目 计 算 其 超 标 倍 数 污 染 物 年 评 价 达 标 是 指 污 染 物 年 平 均 浓 度 (CO 和 O 3 除 外 ) 和 特 定 的 百 分 位 数 浓 度 同 时 达 标 比 标 值 的 计 算 方 法 Ii = Ci/Coi 式 中 :Ci 某 种 污 染 因 子 的 现 状 监 测 浓 度 ; Coi 某 种 污 染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值 5 监 测 结 果 : 见 表 3-1 表 3-1 2014 年 嵊 州 市 城 区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单 位 (μg /m 3 ) 监 测 时 间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 二 氧 化 硫 (SO 2 ) 二 氧 化 氮 (NO 2 ) 月 均 浓 度 月 均 浓 度 月 均 浓 度 1 月 164 56 42 2 月 53 34 27 3 月 69 35 29 4 月 64 27 25 5 月 92 18 24 6 月 52 11 25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 0571-83865108

7 月 46 14 19 8 月 47 15 18 9 月 53 12 10 10 月 71 18 22 11 月 85 31 42 12 月 113 43 53 年 均 浓 度 76 26 28 二 级 标 准 年 平 均 值 70 60 40 比 标 值 108.6% 43.3% 70% 超 标 倍 数 8.6% 0 0 由 表 3-1 监 测 结 果 可 知,SO 2 NO 2 年 平 均 值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PM 10 年 平 均 值 未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PM 10 超 标 主 要 由 监 测 点 附 近 工 业 生 产 建 筑 施 工, PM 10 排 放 增 加 而 造 成 的 3.1.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项 目 附 近 内 河 水 体 为 曹 娥 江, 曹 娥 江 水 环 境 功 能 划 分 为 Ⅲ 类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名 称 为 : 多 功 能 区 本 次 环 评 引 用 嵊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提 供 的 2014 年 7 月 至 12 月 曹 娥 江 地 表 水 常 规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评 价,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5 1 监 测 频 次 : 每 月 1 次 2 监 测 断 面 : 曹 娥 江 屠 家 埠 三 界 常 规 监 测 断 面 3 监 测 项 目 :ph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BOD 5 氨 氮 总 磷 4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环 保 部 颁 布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按 浙 江 省 环 境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技 术 规 定 执 行 5 评 价 标 准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6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导 则 推 荐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评 价 法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公 式 如 下 : 1 一 般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ij =C ij /C si 式 中 :S ij 评 价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污 染 物 浓 度 监 测 值,mg/L; C si 水 污 染 物 标 准 值,mg/L 2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6 0571-83865108

S S ph 7.0 ph j, j, ph j 7.0 ph ph sd 7.0, ph 7.0 j ph, j j ph su 7.0 7.0 式 中 :S phj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ph 实 测 统 计 代 表 值 ; ph sd 评 价 指 标 中 ph 的 下 限 值 ; ph su 评 价 指 标 中 ph 的 上 限 值 水 质 因 子 的 指 标 指 数 1 时, 表 明 该 水 质 因 子 在 评 价 水 体 中 的 浓 度 符 合 水 域 功 能 及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 水 质 因 子 的 指 标 指 数 >1 时, 表 明 该 水 质 因 子 在 评 价 水 体 中 的 浓 度 不 符 合 水 域 功 能 及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水 体 已 受 到 污 染 表 3-3 曹 娥 江 屠 家 埠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 除 ph 外 mg/l 监 测 断 面 采 样 日 期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氨 氮 总 磷 7.1 6.89 2.33 2.47 0.444 0.132 8.5 7.13 2.68 3.52 0.629 0.125 屠 家 埠 断 面 9.2 8.17 2.26 2.96 0.609 0.130 10.14 7.42 2.42 2.31 0.892 0.094 11.4 7.49 2.39 2.57 0.925 0.087 12.2 7.50 2.77 3.86 0.871 0.078 Ⅲ 类 标 准 / 6~9 6 4 1.0 0.2 最 大 标 准 指 数 / 0.59 0.46 0.97 0.93 0.66 监 测 值 超 标 倍 数 / 0 0 0 0 0 监 测 断 面 采 样 日 期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氨 氮 总 磷 7.1 6.92 2.31 2.71 0.509 0.078 8.5 7.17 3.07 3.93 0.638 0.107 三 界 断 面 9.2 7.46 2.42 3.67 0.615 0.075 10.14 7.32 2.87 2.14 0.330 0.086 11.4 7.82 2.79 2.72 0.327 0.074 12.2 7.51 3.31 2.60 0.660 0.092 Ⅲ 类 标 准 / 6~9 6 4 1.0 0.2 最 大 值 标 准 指 数 / 0.41 0.52 0.98 0.66 0.66 监 测 值 超 标 倍 数 / 0 0 0 0 0 从 表 3-3 可 知, 在 监 测 期 间 曹 娥 江 屠 家 埠 三 界 监 测 断 面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值 均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7 0571-83865108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体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3.1.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为 了 解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环 评 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 对 本 次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四 周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实 测 1 布 点 说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东 南 西 北 四 侧 场 界 及 北 侧 下 王 村 民 居 各 设 置 1 个 监 测 点, 总 计 5 个 监 测 布 点, 见 附 图 2 2 监 测 方 法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及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噪 声 部 分 ) 中 的 监 测 方 法 执 行 3 监 测 频 次 每 个 监 测 点 昼 夜 间 监 测 1 次, 每 次 10min 4 监 测 设 备 AWA5610D 型 积 分 声 级 计 5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拟 建 地 位 于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故 厂 界 四 周 及 北 侧 敏 感 点 下 王 村 民 居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6 监 测 结 果 表 3-4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噪 声 监 测 值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点 位 标 准 值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东 侧 场 界 1# 54.7 45.2 达 标 达 标 南 侧 场 界 2# 55.2 44.7 达 标 达 标 昼 间 60 西 侧 场 界 3# 53.1 44.3 达 标 达 标 夜 间 50 北 侧 场 界 4# 56.4 45.1 达 标 达 标 下 王 村 民 居 5# 57.5 46.2 达 标 达 标 由 表 3-4 的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四 侧 场 界 及 北 侧 敏 感 点 下 王 村 民 居 的 昼 夜 间 声 环 境 监 测 值 能 达 到 2 类 区 的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3.2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3-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场 址 的 位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8 0571-83865108

置 关 系 见 附 图 2-2 表 3-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距 离 规 模 敏 感 性 描 述 保 护 级 1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 / / 一 般 环 境 空 气 2 类 2 下 王 村 N 50m 聚 集 较 敏 感 环 境 空 气 2 类 声 环 境 2 类 3 下 王 镇 人 民 政 府 W 50m / 一 般 环 境 空 气 2 类 声 环 境 2 类 4 十 八 都 江 N 105m 曹 娥 江 支 一 般 水 环 境 Ⅲ 类 流 5 项 目 场 界 外 1m 处 E S W N / / 一 般 声 环 境 2 类 注 : 表 中 的 方 位 以 项 目 所 在 场 址 为 基 准 点, 距 离 是 指 保 护 目 标 与 场 界 的 最 近 距 离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9 0571-83865108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 特 征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我 国 目 前 没 有 相 关 的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中 规 定, 取 2.0mg/m 3 作 为 其 一 次 值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μg/m 3 ( 除 注 明 外 ) 浓 度 限 值 (μg/m 3 )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1 小 时 平 均 SO 2 60 150 500 NO 2 40 80 200 PM 10 70 150 / PM 2.5 35 75 / TSP 200 300 / 非 甲 烷 总 烃 (NMHC) 2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 / 2mg/m 3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根 据 浙 江 省 水 功 能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边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4-2 表 4-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单 位 : 除 ph 外 为 mg/l 项 目 名 称 ph COD Mn 氨 氮 BOD 5 总 磷 石 油 类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6~9 6 1.0 4.0 0.2 0.05 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2.4-2009), 本 项 目 位 于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四 侧 场 界 及 敏 感 点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4-3 表 4-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 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汽 车 尾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规 定 的 新 污 染 源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4-4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 0571-83865108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表 4-4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排 气 筒 (m) 二 级 (kg/h) 监 控 点 浓 度 (mg/m 3 ) 非 甲 烷 总 烃 120 15 10.0 4.0 周 界 外 浓 SO 2 550 15 2.6 0.40 度 最 高 点 NOx 240 15 0.77 0.12 根 据 加 油 站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 中 的 相 应 规 定, 加 油 站 卸 油 时 排 放 的 油 气, 应 采 用 以 密 闭 收 集 为 基 础 的 油 气 回 收 方 法 进 行 控 制, 确 保 不 会 造 成 油 气 泄 漏 同 时 处 理 装 置 的 油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排 放 浓 度 应 小 于 等 于 25g/m 3, 排 放 口 距 地 平 面 高 度 应 不 低 于 4m 2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企 业 将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经 沉 砂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的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具 体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4-5 标 准 来 源 表 4-5 水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污 染 物 ph 石 油 类 悬 浮 物 COD Cr 氨 氮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6~9 30 400 500 35 1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6~9 1 10 50 5(8) 2 注 :1 氨 氮 纳 管 标 准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废 水 氮 磷 污 染 物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DB33/887-2013) 中 相 关 标 准 ; 2 括 号 外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括 号 内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计 算 总 量 时 取 5mg/L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四 侧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 的 2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4-6 表 4-6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 3 固 体 废 物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处 置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8-2001)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4-2001);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1 0571-83865108

准 (GB18599-2001); 同 时 需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关 于 发 布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的 要 求 ;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4.3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将 对 COD Cr NH 3 -N SO 2 和 氮 氧 化 物 共 四 种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行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管 理 我 国 主 要 针 对 COD Cr NH 3 -N SO 2 和 NO X 四 种 污 染 物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另 外 建 议 对 VOCs 及 工 业 烟 粉 尘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涉 及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COD Cr NH 3 -N VOCs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结 合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2]146 号 )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30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号 ) 要 求 及 项 目 特 点, 确 定 项 目 污 染 因 子 考 核 COD Cr NH 3 -N 和 VOCs 表 2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内 容 可 知, 本 项 目 投 入 运 营 后 总 量 指 标 变 化 情 况 见 下 表 4-7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源 名 称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增 减 量 废 气 VOCs 0.054 +0.054 水 量 t/d 312 +312 t/a 0.86 +0.86 废 水 COD Cr 纳 管 量 (t/a) 0.156 +0.156 外 排 量 (t/a) 0.031 +0.016 氨 氮 纳 管 量 (t/a) 0.011 +0.011 外 排 量 (t/a) 0.005 +0.002 注 : 表 中 废 水 污 染 物 纳 管 量 以 COD Cr 500mg/L 氨 氮 35mg/L 的 排 放 标 准 计 算, 排 环 境 量 以 COD Cr 50mg/L 氨 氮 5mg/L 的 排 放 标 准 计 算 2 项 目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1)COD Cr 氨 氮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根 据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 浙 环 发 [2012]10 号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不 属 于 印 染 造 纸 化 工 医 药 制 革 等 行 业, 废 水 污 染 物 指 标 总 量 以 1:1 进 行 区 域 调 剂, 则 本 项 目 需 调 剂 总 量 ( 排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2 0571-83865108

环 境 量 ):COD Cr 0.031t/a,NH 3 -N0.005t/a (2)VOCs 平 衡 方 案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2]146 号 ) 和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30 号 ) 要 求 : 环 杭 州 湾 地 区 ( 除 舟 山 ) 及 温 州 台 州 金 华 和 衢 州 新 建 项 目 的 VOCs 排 放 量 与 现 役 源 VOCs 排 放 量 的 替 代 比 不 低 于 1: 2, 这 些 地 区 的 改 扩 建 项 目 以 及 舟 山 和 丽 水 的 新 建 项 目 的 VOCs 替 代 比 不 低 于 1: 1.5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因 此 VOCs 的 总 量 需 按 1:2 进 行 区 域 削 减 替 代, 替 代 量 为 0.226t/a (3) 具 体 新 增 总 量 调 剂 情 况 表 4-10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新 增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值 单 位 :t/a 项 目 新 增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调 剂 比 例 削 减 调 剂 量 ( 排 环 境 量 ) COD Cr 0.017 1:1 0.017 废 水 氨 氮 0.002 1:1 0.002 废 气 VOCs 0.113 1:2 0.226 具 体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在 项 目 完 成 环 保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后, 由 嵊 州 市 环 保 局 核 准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3 0571-83865108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5.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企 业 通 过 新 建 房 屋 实 施 本 项 目, 故 本 环 评 对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做 简 要 介 绍, 环 境 污 染 因 素 介 绍 主 要 包 括 :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气 施 工 噪 声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染 5.1.1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污 染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清 洗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另 外 施 工 期 间 在 打 桩 施 工 等 过 程 会 产 生 部 分 地 下 涌 水 5.1.2 施 工 期 废 气 污 染 1 粉 尘 施 工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施 工 扬 尘 在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平 整 土 地 挖 土 铺 浇 路 面 建 造 建 筑 物 建 材 运 输 和 装 卸 等 过 程 都 会 产 生 扬 尘 据 有 关 文 献 资 料 介 绍, 施 工 工 地 的 扬 尘 主 要 是 运 输 车 辆 的 行 驶 产 生 的, 约 占 扬 尘 总 量 的 60% 扬 尘 受 重 力 浮 力 和 气 流 运 动 的 作 用, 可 以 发 生 沉 降 上 升 和 扩 散, 在 自 然 风 作 用 下 道 路 产 生 的 扬 尘 一 般 影 响 范 围 在 100 米 以 内 据 调 查, 施 工 作 业 场 近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可 达 1.5~30mg/m 3 2 尾 气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 X CO 和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见 表 5-1 表 5-1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污 染 物 汽 油 为 燃 料 (g/l) 轻 柴 油 为 燃 料 (g/l) 车 型 小 汽 车 载 重 车 机 车 CO 169.0 27.0 8.4 NO X 1.1 44.4 9.0 碳 氢 化 合 物 33.1 4.44 6.0 以 黄 河 重 型 车 为 例, 其 额 定 燃 油 量 为 30.19L/100km, 按 表 5-1 机 动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测 算, 单 车 污 染 物 平 均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815.13 g/100km;no X :1340.44 g/100km; 碳 氢 化 合 物 :134.0 g/100km 3 油 漆 废 气 油 漆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办 公 生 活 设 施 的 装 修, 油 漆 废 气 的 排 放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跟 装 修 期 间 使 用 的 油 漆 类 型 油 漆 品 质 有 关, 不 易 定 量, 故 本 次 环 评 不 对 其 进 行 定 量 分 析 5.1.3 施 工 期 废 水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4 0571-83865108

建 筑 期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于 建 筑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按 日 均 施 工 人 员 20 人 计,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100L/ 人 天,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2.0t/d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算, 则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为 1.6t/d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类 比 一 般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 批 COD Cr 350mg/L,NH 3 -N35mg/L, 施 工 期 以 6 个 月 计, 则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为 COD Cr 0.1t, 氨 氮 0.01t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是 泥 浆 废 水, 来 自 浇 筑 水 泥 工 段, 排 放 量 较 难 估 算,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要 求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得 外 排 5.1.4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施 工 作 业 机 械 和 施 工 车 辆, 不 同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水 平 相 差 很 大, 典 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水 平 见 表 7-2 重 型 和 中 型 载 重 车 在 加 速 状 态 下 的 声 级 范 围 分 别 可 达 88-93dB 和 82-90dB 5.1.5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装 修 垃 圾, 如 : 石 子 混 凝 土 块 砖 头 石 块 石 屑 黄 沙 石 灰 和 废 木 料 等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及 装 修 垃 圾 按 每 100m 2 建 筑 面 积 2t 计, 则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约 14t,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若 按 每 人 每 天 1kg 计, 施 工 期 为 6 个 月, 每 日 平 均 施 工 人 员 20 名, 则 共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约 3t 5.1.6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有 平 整 道 路 平 整 硬 化, 新 建 站 房, 其 中 对 于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新 建 站 房,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生 态 破 坏 和 水 土 流 失 : 1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需 要 新 建 站 房, 造 成 永 久 性 占 地, 原 有 植 被 将 被 破 坏 2 施 工 期 施 工 材 料 的 堆 放 挖 方 临 时 设 施 的 建 设 等 将 造 成 部 分 临 时 占 地, 同 时, 可 能 产 生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的 问 题 5.2 营 运 期 工 艺 流 程 简 介 油 品 卸 油 加 油 过 程 如 图 5-1 所 示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5 0571-83865108

油 气 油 气 油 气 油 气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油 罐 车 卸 油 入 储 油 罐 油 泵 提 升 计 量 加 油 车 辆 车 辆 出 站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车 辆 进 站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如 下 : 图 5-1 油 品 进 出 加 油 站 过 程 图 成 品 油 由 油 罐 车 从 油 库 运 至 本 加 油 站, 采 用 密 闭 卸 油 装 置, 自 流 卸 入 并 储 存 在 地 下 储 油 罐 中 加 油 时 利 用 潜 油 泵 的 动 力 将 成 品 油 从 储 油 罐 内 经 地 下 输 油 管 道 加 油 机 加 油 机 胶 管 油 枪 注 入 汽 车 的 油 箱 中 同 时 通 过 自 动 液 位 仪 在 线 监 测 储 油 罐 内 的 油 品,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储 油 罐 是 否 存 在 油 品 泄 漏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成 品 油 运 输 的 泄 漏 地 下 储 油 罐 渗 漏 及 加 油 过 程 的 泄 漏 是 可 能 造 成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重 要 环 节 ; 油 站 的 事 故 泄 漏 着 火 或 爆 炸 是 引 起 大 气 及 水 污 染 的 风 险 性 因 素 本 项 目 设 置 有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该 系 统 由 卸 油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汽 油 密 闭 储 存 分 散 式 加 油 油 气 回 收 筒 组 成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作 业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卸 油 油 气 回 收 利 用 卸 油 时 油 的 自 重 动 力 油 气 体 积 交 换 完 成 埋 地 油 罐 内 油 气 的 回 收 在 最 低 标 号 的 其 中 一 个 汽 油 罐 安 装 油 气 回 收 管 接 至 卸 油 口, 并 安 装 自 闭 式 油 气 回 收 接 口 外 加 一 手 动 球 阀, 各 罐 之 间 通 过 通 气 管 的 连 通 实 现 卸 油 油 气 回 收 以 及 加 油 油 气 回 收 时 各 罐 的 油 气 压 强 平 衡 分 散 式 加 油 油 气 系 统 : 加 油 油 气 回 收 通 过 安 装 在 加 油 机 内 的 油 气 回 收 泵 分 别 将 汽 车 油 箱 内 的 油 气 抽 回 同 时 通 过 液 体 和 气 体 的 体 积 交 换 经 过 油 气 回 收 总 管 送 回 到 最 低 标 号 埋 地 汽 油 罐 内 油 气 经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处 理 后 大 部 分 回 到 油 罐 內, 尾 气 通 过 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5.3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及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5.3.1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分 析 1 废 气 : 主 要 是 卸 油 储 油 加 油 过 程 挥 发 的 油 气 和 车 辆 进 出 加 油 站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2 废 水 : 本 项 目 不 设 洗 车 服 务, 废 水 主 要 是 职 工 过 往 流 动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6 0571-83865108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和 下 雨 时 产 生 的 地 表 径 流 3 固 废 :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包 括 生 活 垃 圾 和 废 油 4 噪 声 : 主 要 是 车 辆 进 出 噪 声 5.3.2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1 废 气 (1) 油 气 在 加 油 站 正 常 运 行 过 程 中, 加 油 站 项 目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储 油 罐 灌 注 油 罐 车 装 卸 加 油 作 业 等 过 程 中 油 料 以 气 态 形 式 逸 出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从 而 引 起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油 品 中, 柴 油 中 的 易 挥 发 份 含 量 很 少, 饱 和 蒸 气 压 较 低, 贮 运 过 程 产 生 的 油 气 挥 发 很 少, 根 据 柴 油 挥 发 行 为 的 研 究 ( 化 工 环 保 2005 年 第 25 卷 第 6 期 ) 的 调 查, 柴 油 挥 发 率 和 汽 油 挥 发 率 与 时 间 的 关 系 见 图 5-2~5-3 图 5-2 柴 油 挥 发 率 与 时 间 的 关 系 图 5-3 汽 油 挥 发 率 与 时 间 的 关 系 由 图 5-2~5-3 可 知, 柴 油 挥 发 率 远 小 于 汽 油, 故 本 环 评 主 要 对 汽 油 挥 发 的 油 气 进 行 定 量 分 析, 柴 油 油 气 挥 发 量 以 同 等 条 件 下 汽 油 油 气 挥 发 量 的 10% 计 算 储 油 罐 在 装 卸 油 料 或 静 置 时, 由 于 环 境 温 度 的 变 化 和 罐 内 压 力 的 变 化, 使 得 罐 内 逸 出 的 油 气 通 过 罐 顶 的 呼 吸 阀 排 入 大 气,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储 油 罐 大 小 呼 吸 类 比 同 类 加 油 站, 储 油 罐 呼 吸 ( 小 呼 吸 ) 造 成 的 油 气 排 放 率 约 为 0.12kg/m 3 通 过 量 ; 储 油 罐 装 料 时 发 生 储 油 罐 装 料 损 失 ( 大 呼 吸 ), 当 储 油 罐 装 料 时 停 留 在 罐 内 的 油 气 被 液 体 置 换, 通 过 排 气 孔 进 入 大 气, 储 油 罐 装 料 损 失 油 气 排 放 率 约 为 0.88kg/m 3 通 过 量 ( 平 衡 淹 没 式 储 油 罐 装 料 损 失 为 0.04kg/m 3 通 过 量 ); 油 罐 车 卸 料 损 失 与 储 油 罐 装 料 损 失 发 生 的 原 因 基 本 相 同, 油 气 排 放 率 约 为 0.6kg/m 3 通 过 量 ; 加 油 作 业 损 失 主 要 指 车 辆 加 油 时, 由 于 液 体 进 入 汽 车 油 箱, 油 箱 内 的 油 气 被 液 体 置 换 排 入 大 气, 车 辆 加 油 时 造 成 油 气 排 放 率 分 别 为 : 置 换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7 0571-83865108

损 失 未 加 控 制 时 约 为 l.08kg/m 3 通 过 量, 置 换 损 失 控 制 时 约 为 0.11kg/m 3 通 过 量 ; 成 品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与 加 油 站 的 管 理 加 油 工 人 的 操 作 水 平 等 诸 多 因 素 有 关, 一 般 平 均 损 失 量 约 为 0.084kg/m 3 通 过 量 综 合 以 上 各 方 面 的 油 耗 损 失, 按 本 项 目 规 模 与 同 类 型 加 油 站 进 行 类 比 计 算, 本 项 目 油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的 产 生 量 见 下 表 : 储 油 罐 来 源 表 5-1 非 甲 烷 总 烃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产 生 系 数 (kg/m 3 通 过 量 ) 呼 吸 损 失 ( 小 呼 吸 损 失 ) 0.12 汽 油 通 过 量 (m 3 /a) 柴 油 通 过 量 (m 3 /a) 汽 油 产 生 量 (kg/a ) 柴 油 产 生 量 (kg/a ) 36 3.6 装 料 损 失 ( 大 呼 吸 损 失 ) 0.88 264 26.4 油 罐 车 卸 料 损 失 0.60 300 300 180 18 加 油 站 加 油 作 业 损 失 0.11 33 3.3 作 业 跑 冒 滴 漏 损 失 0.084 25.2 2.5 合 计 / / / / 538.2 53.8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1 按 照 加 油 站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 的 要 求, 卸 油 时 必 须 采 用 浸 没 式 卸 油 方 式, 卸 油 管 出 油 口 距 罐 底 的 高 度 应 小 于 200mm 2 建 设 单 位 已 严 格 按 照 加 油 站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委 托 设 计 并 安 装 加 油 站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将 加 油 站 卸 油 储 油 和 加 油 过 程 中 挥 发 的 油 气, 通 过 密 闭 收 集 储 存 和 送 入 储 罐 汽 车 的 罐 内, 运 送 到 储 油 库 中 集 中 回 收 变 成 汽 油, 设 计 收 集 率 不 低 于 90%, 处 理 效 率 不 低 于 90% 3 根 据 加 油 站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 中 的 相 应 规 定,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尾 气 排 放 口 距 离 地 平 面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4m, 本 项 目 尾 气 通 过 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2 废 气 产 生 量 表 5-2 本 项 目 非 甲 烷 总 烃 去 向 一 览 单 位 : 除 注 明 外 kg/a 油 气 回 收 系 统 处 理 排 放 量 削 减 量 收 集 率 处 理 效 率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合 计 592 90% 90% 479.52 53.28 59.2 112.48 (2) 汽 车 尾 气 本 加 油 站 的 建 成 使 各 类 机 动 车 辆 在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密 集, 来 往 加 油 的 车 辆 在 怠 速 启 动 时 将 排 放 一 定 的 汽 车 尾 气 由 于 加 油 站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车 辆 进 出 耗 时 行 使 时 间 较 短, 进 出 汽 车 产 生 的 尾 气 源 强 较 小, 加 之 汽 车 进 出 加 油 站 的 时 间 不 确 定,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时 间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8 0571-83865108

较 为 分 散, 且 该 加 油 站 的 场 地 开 阔, 通 风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类 比 其 他 同 类 规 模 加 油 站, 场 界 处 产 生 的 少 量 无 组 织 汽 车 尾 气 经 过 大 气 扩 散 后,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9078-1996) 表 2 中 的 新 污 染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对 项 目 周 边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环 评 不 做 定 量 分 析 2 废 水 加 油 站 不 对 来 往 加 油 的 汽 车 进 行 冲 洗, 故 无 汽 车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间 的 废 水 包 括 职 工 过 往 流 动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和 下 雨 时 产 生 的 地 表 径 流 (1) 生 活 污 水 1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定 员 5 人,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按 100L/ 人 d 计, 年 工 作 日 365 天,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0.5t/d(182.5t/a), 生 活 用 水 产 污 系 数 取 0.85, 则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0.425t/d(155t/a) 2 流 动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类 比 同 类 加 油 站, 本 项 目 每 天 加 油 车 次 数 量 约 为 20 车 次, 车 主 多 数 不 做 停 留, 环 评 以 每 天 5 人 在 加 油 站 内 产 生 废 水 计, 流 动 人 员 用 水 量 按 20L/ 人 日 计, 则 流 动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0.1t/d(36.5t/a), 生 活 用 水 产 污 系 数 取 0.85, 则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0.085t/d(31t/a) 3 合 计 由 上 可 知,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0.51t/d(186t/a),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类 比 一 般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 COD Cr 350mg/L NH 3 -N35mg/L 则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为 COD Cr 0.065t/a,NH 3 -N0.007t/a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拟 位 于 站 房 西 南 侧 设 置 化 粪 池, 将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量 为 186t/a(0.51t/d),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达 标 排 放 浓 度 为 COD Cr 50mg/L 氨 氮 5mg/L, 折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COD Cr 0.009t/a, 氨 氮 0.001t/a (2)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9 0571-83865108

本 项 目 需 要 进 行 地 面 冲 洗 的 面 积 约 为 900m 2, 类 比 同 类 加 油 站, 冲 洗 频 率 按 2 次 / 周 计, 用 水 量 按 1.5L/m 2 次 计, 排 污 系 数 取 0.9,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浓 度 分 别 取 COD Cr 100mg/L,SS400mg/L, 石 油 类 50mg/L, 计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126t/a(0.35t/d),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为 :COD Cr 0.013t/a SS 0.050t/a 石 油 类 0.006t/a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拟 在 站 房 西 南 侧 设 置 沉 砂 隔 油 池, 将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沉 淀 隔 油 处 理 后, 再 汇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26t/a (0.35t/d), 排 放 浓 度 按 达 标 排 放 计, 即 COD Cr 50mg/L SS10mg/L 石 油 类 1mg/L, 折 污 染 物 环 境 排 放 量 为 COD Cr 0.006t/a SS0.001t/a 石 油 类 0.0001t/a (3)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本 项 目 有 关 需 要 定 期 清 洗,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油 罐 每 5 年 清 洗 一 次, 每 次 清 洗 用 水 量 为 90t, 平 均 每 年 18 t,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浓 度 分 别 取 COD Cr 500mg/L,SS200mg/L, 石 油 类 5000mg/L, 则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为 COD Cr 0.009t/a SS 0.0036t/a 石 油 类 0.09t/a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拟 在 站 房 西 南 侧 设 置 沉 砂 隔 油 池, 将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沉 淀 隔 油 处 理 后, 再 汇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嵊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8t/a, 排 放 浓 度 按 达 标 排 放 计, 即 COD Cr 50mg/L SS10mg/L 石 油 类 1mg/L, 折 污 染 物 环 境 排 放 量 为 COD Cr 0.0009t/a SS0.0002t/a 石 油 类 0.00002t/a (4) 地 表 径 流 本 项 目 露 天 水 泥 场 地 在 雨 天 有 地 表 径 流 形 成,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石 油 类 和 SS 影 响 地 面 径 流 水 量 和 水 质 的 因 素 较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车 流 量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时 间 间 隔 等, 其 水 质 变 化 幅 度 很 大 类 比 同 类 加 油 站, 一 般 地 面 径 流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往 往 在 2 小 时 内 最 高, 随 后 迅 速 下 降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地 表 径 流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4) 汇 总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0 0571-83865108

序 号 本 项 目 各 类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5-3 名 称 生 活 污 水 表 5-3 本 项 目 各 类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单 位 :t/a 产 生 情 况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合 计 生 活 污 水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1 水 量 186 126 18 330 186 126 18 330 2 COD Cr 0.065 0.013 0.009 0.087 0.009 0.006 0.0009 0.0159 3 SS - 0.050 0.0036 0.0536-0.001 0.0002 0.0012 4 石 油 类 - 0.006 0.09 0.096-0.0001 0.00002 0.00012 5 NH 3 -N 0.007 - - 0.007 0.001 - - 0.001 3 固 废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包 括 生 活 垃 圾 和 废 油 (1)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过 往 流 动 人 员 一 般 不 产 生 垃 圾 本 项 目 职 工 定 员 5 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d 人 计, 全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约 0.91t/a (2) 废 油 类 比 同 类 加 油 站, 本 项 目 隔 油 池 将 隔 出 废 油 约 0.01t/a 此 外, 储 油 罐 每 年 必 须 清 理 一 次, 产 生 废 油 约 0.04t/a (3) 固 废 判 断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的 规 定 判 断 副 产 物 是 否 属 于 固 废, 判 断 结 果 及 其 产 生 量 见 表 5-4 序 号 副 产 物 名 称 1 废 油 产 生 工 序 隔 油 池 储 罐 清 理 形 态 表 5-4 项 目 副 产 物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表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量 (t/a) 是 否 属 固 体 废 物 液 态 油 0.05 是 2 生 活 垃 圾 员 工 生 活 固 态 生 活 垃 圾 0.91 是 判 定 依 据 合 计 第 二 大 项 固 体 废 物 范 围 进 行 判 断 : 属 于 第 ( 一 ) 项 中 第 (2) 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报 废 产 品, 且 未 包 括 在 第 ( 二 ) 项,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第 一 大 项 固 体 废 物 范 围 进 行 判 断 : ( 一 )(4) 中 办 公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且 未 包 括 在 第 ( 二 ) 项 内 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为 判 断 标 准, 项 目 产 生 副 产 物 的 危 险 性 判 定 见 表 5-5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1 0571-83865108

表 5-5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序 号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产 生 工 序 属 性 (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或 待 分 析 鉴 别 )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t/a) 1 废 油 隔 油 池 储 罐 HW08 危 险 固 废 清 理 251-001-08 0.24 2 生 活 垃 圾 员 工 生 活 一 般 固 废 - 2.37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见 下 表 5-6 表 5-6 项 目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汇 总 表 名 称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类 别 处 置 方 式 废 油 隔 油 池 储 罐 清 理 危 险 固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员 工 生 活 一 般 固 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4 噪 声 加 油 站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过 往 汽 车 驶 出 入 加 油 站 加 油 时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根 据 对 企 业 加 油 站 现 场 实 测, 进 出 站 车 辆 在 加 速 行 驶 时 的 等 效 声 级 在 60~75dB 之 间 ( 测 量 时 距 车 辆 约 5m)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进 出 车 辆 管 理, 特 别 应 重 视 夜 间 噪 声 管 理, 设 禁 鸣 标 志,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 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确 保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转 状 态, 杜 绝 因 设 备 不 正 常 运 转 时 产 生 的 高 噪 声 现 象 5.3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情 况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5-7 类 型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表 5-7 本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排 放 增 减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企 业 总 排 放 量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0.592 0.479 0.113 0.113 +0.113 废 水 量 330 0 330 330 +330 COD Cr 0.078 0.0621 0.0159 0.0159 +0.0159 氨 氮 0.007 0.006 0.001 0.001 +0.001 SS 0.05 0.0488 0.0012 0.0012 +0.0012 石 油 类 0.006 0.00588 0.00012 0.00012 +0.00012 废 油 0.05 0.05 0 0 +0 生 活 垃 圾 0.91 0.91 0 0 +0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2 0571-83865108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处 理 后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废 卸 油 / 储 油 / 加 油 非 甲 烷 总 烃 0.592t/a 0.112t/a 进 出 车 辆 汽 车 尾 气 少 量 少 量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油 罐 清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合 计 水 量 CODcr SS 石 油 类 水 量 COD Cr SS 石 油 类 水 量 CODcr NH 3 -N 水 量 CODcr SS 石 油 类 0.35t/d 126t/a 100mg/L 0.013t/a 400mg/L 0.050t/a 50mg/L 0.006t/a 18t/a 500mg/L,0.009t/a 200mg/L,0.0036t/a 5000mg/L,0.09t/a 0.51t/d 186t/a 350mg/L 0.065t/a 35mg/L 0.007t/a 0.90t/d 330t/a 264mg/L 0.087t/a 162mg/L 0.0536t/a 291mg/L 0.096t/a 废 水 纳 管 排 放 量 : 废 水 0.86t/d 330t/a, CODcr0.165t/a (500mg/L) 氨 氮 0.012t/a (35mg/L) 石 油 类 0.010t/a (30mg/L) SS 0.132t/a(400mg/L) 废 水 环 境 排 放 量 : 废 水 0.90t/d 330t/a, CODcr0.017t/a (50mg/L) 氨 氮 0.002t/a (5mg/L) 石 油 类 0.0003t/a (1mg/L) SS 0.003t/a(10mg/L) NH 3 -N 21mg/L 0.007t/a 清 理 过 程 废 油 (HW08) 0.05t/a 0 t/a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0.91/a 0 t/a 噪 声 来 往 车 辆 交 通 噪 声 在 60~75dB 之 间 ( 距 车 5m)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量 较 小, 且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能 得 到 很 好 的 控 制 和 处 理, 并 没 有 对 当 地 动 植 物 的 生 长 局 部 小 气 候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3 0571-83865108

七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土 建 工 程 阶 段, 各 项 施 工 活 动 建 筑 材 料 的 装 运 等 均 将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造 成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废 气 废 水 粉 尘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其 中 粉 尘 和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尤 为 突 出 7.1.1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扬 尘 在 整 个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清 场 整 地 挖 土 打 桩 建 材 的 运 输 和 装 卸 以 及 混 泥 土 搅 拌 散 装 水 泥 储 罐 等 施 工 作 业 过 程 都 会 产 生 扬 尘 施 工 扬 尘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按 起 尘 的 原 因, 施 工 期 间 的 扬 尘 可 分 为 风 力 起 尘 和 动 力 起 尘 其 中 风 力 起 尘 主 要 是 由 于 露 天 堆 放 的 建 材 ( 如 黄 沙 水 泥 等 ) 及 裸 露 的 施 工 区 表 层 浮 尘 由 于 天 气 干 燥 及 大 风, 产 生 风 力 扬 尘 ; 而 动 力 起 尘, 主 要 是 建 材 的 装 卸 搅 拌 的 过 程 中, 由 于 外 力 而 产 生 的 尘 粒 再 悬 浮 而 造 成, 其 中 施 工 及 装 卸 车 辆 造 成 的 扬 尘 最 为 严 重 风 力 起 尘 的 量 主 要 与 风 速 尘 粒 含 水 率 有 关, 通 常 风 速 越 大, 尘 粒 含 水 率 越 低 就 越 容 易 起 尘, 因 此 通 过 采 取 多 时 减 少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以 及 保 证 一 定 的 含 水 率 是 防 止 风 力 起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据 有 关 文 献 报 道,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占 总 扬 尘 的 60% 以 上,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主 要 与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汽 车 载 重 等 因 素 有 关, 在 路 面 同 样 清 洁 程 度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扬 尘 量 越 大 针 对 施 工 期 间 的 起 尘 特 点,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加 强 道 路 场 地 的 洒 水, 对 运 输 道 路 的 及 时 清 扫, 减 少 施 工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等, 如 果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车 辆 行 驶 的 路 面 场 地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每 天 洒 水 4~5 次,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70% 左 右, 并 可 将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控 制 在 下 风 向 50m 范 围 内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时 必 须 做 好 有 关 的 防 尘 措 施, 否 则 施 工 期 的 扬 尘 对 周 边 环 境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2 油 漆 废 气 施 工 后 期 包 括 建 筑 物 在 装 修 期 间 产 生 少 量 油 漆 废 气,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物 为 二 甲 苯, 本 环 评 建 议 企 业 能 够 尽 量 使 用 环 保 型 的 油 漆, 减 少 装 修 油 漆 废 气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总 的 来 说, 本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比 较 开 阔, 利 于 废 气 扩 散, 同 时 由 于 装 修 时 间 较 长, 油 漆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4 0571-83865108

废 气 通 常 不 会 集 中 产 生 和 排 放, 预 计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汽 车 尾 气 一 般 来 说, 施 工 车 辆 因 其 使 用 较 频 繁, 车 况 较 差,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超 标 比 较 严 重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一 氧 化 碳 碳 氢 化 合 物 氮 氧 化 合 物 微 粒 物 ( 包 括 碳 烟 硫 酸 盐 铅 氧 化 物 等 ) 和 二 氧 化 碳 等 但 由 于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流 动 性 强,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较 为 分 散, 在 易 于 扩 散 的 气 象 条 件 下,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会 很 大 此 外, 施 工 单 位 应 注 意 车 辆 保 养, 尽 量 保 证 车 辆 尾 气 达 标 排 放 7.1.2 施 工 期 废 水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机 械 设 备 和 车 辆 清 洗 产 生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期 地 下 涌 水 1 施 工 期 间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1t/d( 总 计 150t), 施 工 初 期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地 块 上 建 造 临 时 公 厕 和 临 时 化 粪 池 对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和 处 理, 最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行 达 标 处 理, 严 禁 生 活 污 水 未 作 处 理 直 排 污 染 周 边 河 流 水 体 2 施 工 期 间 清 洗 废 水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设 备 以 及 车 辆 的 清 洗 产 生 的 废 水 量 比 较 难 以 定 量, 通 常 这 类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除 了 含 有 大 量 的 SS 以 外, 还 会 含 有 一 定 的 油 类, 但 在 清 洗 之 前 能 够 先 人 工 对 设 备 清 除 油 污 和 积 油, 对 废 水 设 置 隔 油 装 置 进 行 简 单 的 预 处 理 后, 该 废 水 含 油 量 较 低, 经 收 集 后 一 般 可 用 于 水 泥 搅 拌 等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消 化 3 施 工 期 间 打 桩 地 下 水 施 工 期 间 打 桩 等 过 程 会 产 生 的 地 下 涌 水 量 也 比 较 难 以 估 算, 通 常 视 打 桩 施 工 时 间 长 短 地 下 水 水 位 高 地 等 因 素 影 响, 另 外 在 雨 季 施 工 地 下 涌 水 通 常 也 会 增 加 要 求 设 临 时 沉 淀 池, 对 打 桩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处 理 后 上 清 液 可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或 水 泥 搅 拌 7.1.3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进 行 大 量 开 挖 ( 表 土 开 挖 ),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临 时 土 石 方 及 弃 土 弃 渣, 这 些 临 时 性 的 废 土 方 如 不 采 取 合 理 堆 放 和 处 置 措 施, 则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加 剧, 同 时 胡 乱 堆 放 还 会 发 生 占 用 耕 地 等 现 象 施 工 期 完 工 后, 会 残 留 不 少 如 水 泥 石 子 黄 沙 等 建 筑 垃 圾 若 不 妥 善 堆 放 及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5 0571-83865108

时 处 理, 会 污 染 大 气 环 境 和 地 表 水 环 境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规 范 处 理, 首 先 将 建 筑 垃 圾 分 类, 尽 量 回 收 其 中 尚 可 利 用 的 部 分 建 筑 材 料, 对 没 有 利 用 价 值 的 废 弃 物 运 送 到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埋 场, 运 输 时 必 须 采 用 密 封 的 车 箱, 不 要 随 路 散 落, 也 不 要 随 意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制 造 新 的 垃 圾 堆 场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不 当, 由 于 扬 尘 和 雨 水 淋 洗 等 原 因,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相 当 严 重 的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看, 对 建 筑 废 弃 物 的 妥 善 处 置 十 分 重 要 其 次, 施 工 队 的 生 活 垃 圾 也 要 收 集 到 指 定 的 垃 圾 箱 内, 由 当 地 的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7.1.4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建 设 期 的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和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由 施 工 机 械 所 造 成, 如 挖 土 机 械 混 泥 土 搅 拌 机 升 降 机 等, 多 为 点 声 源 ;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主 要 指 一 些 零 星 的 敲 打 声 装 卸 建 材 的 撞 击 声 施 工 人 员 的 吆 喝 声 拆 装 模 板 的 撞 击 声 等, 多 为 瞬 间 噪 声 ; 运 输 车 辆 的 噪 声 属 于 交 通 噪 声 在 这 些 施 工 噪 声 中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由 于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较 高, 而 且 一 般 施 工 机 械 均 在 露 天 操 作, 周 边 环 境 对 噪 声 的 衰 减 作 用 较 为 不 利, 因 此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的 干 扰 影 响 范 围 还 是 比 较 大 的, 要 求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排 放 必 须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规 定, 严 格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进 行 控 制, 以 减 小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外 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 1 严 格 控 制 人 为 噪 声,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不 得 高 声 叫 喊 无 故 甩 打 模 板 乱 吹 哨, 限 制 高 音 喇 叭 的 使 用 ; 2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作 业 时 间, 一 般 晚 上 22:00 点 到 次 日 早 上 6:00 之 间 停 止 作 业 确 系 特 殊 情 况 必 须 昼 夜 施 工 时, 应 报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尽 量 采 取 降 低 噪 音 措 施 ; 3 建 设 工 程 应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采 用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和 静 压 桩 等 低 噪 声 工 艺 ; 4 对 交 通 车 辆 造 成 的 噪 声 影 响 需 要 加 强 管 理, 运 输 车 辆 尽 量 采 用 较 低 噪 声 级 的 喇 叭, 尽 量 压 缩 施 工 区 域 内 汽 车 数 量 和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汽 车 鸣 笛 ; 在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落 实 上 述 隔 音 降 噪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可 将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和 局 部 的 环 境 影 响, 随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除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6 0571-83865108

7.1.5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1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为 : 场 地 开 挖 期 间 土 层 裸 露 以 及 建 设 期 间 的 弃 土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水 土 流 失 建 设 期 间 产 生 的 土 方 若 处 置 不 当 ( 未 及 时 回 填 随 意 堆 存 等 ), 以 及 出 露 的 土 层, 在 天 气 干 燥 且 风 力 较 大 时, 极 易 在 施 工 区 域 范 围 内 形 成 人 为 的 扬 尘 天 气 ; 或 在 雨 水 冲 刷 时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从 而 造 成 施 工 地 表 局 部 面 蚀 或 沟 蚀 水 土 流 失 与 建 设 地 的 土 壤 母 质 降 雨 地 形 植 被 覆 盖 等 因 素 密 切 相 关 施 工 期 土 地 平 整 和 基 础 开 挖 期 间 由 于 清 除 了 部 分 现 有 地 表 植 被, 降 低 了 绿 化 覆 盖 率, 在 瞬 时 降 雨 强 度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施 工 期 的 弃 土 弃 渣 如 不 采 取 覆 盖 和 围 档 等 措 施 随 意 堆 放, 在 瞬 时 降 雨 强 度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也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2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中 挖 出 的 土 方 应 及 时 回 填, 需 临 时 堆 放 不 能 及 时 运 出 的 应 有 专 门 的 堆 放 场 所 施 工 弃 土 的 临 时 堆 放 场 要 有 进 行 必 要 的 覆 盖, 并 设 置 围 档,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2) 植 被 的 恢 复 措 施 在 建 设 后 期, 应 及 时 进 行 植 被 种 植 和 绿 化, 增 强 地 表 的 固 土 能 力, 可 以 有 效 减 轻 施 工 扬 尘 和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绿 化 不 仅 能 改 善 和 美 化 市 场 周 边 环 境, 植 物 叶 茎 还 能 阻 滞 和 吸 收 大 气 中 的 CO 2 SO 2 等 有 害 物 质, 树 木 树 冠 能 阻 挡 过 滤 和 吸 附 大 气 中 的 粉 尘 吸 收 并 减 弱 噪 声 声 能, 草 地 的 根 茎 叶 可 固 定 地 面 尘 土 防 止 飞 扬 项 目 建 设 对 所 在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工 程 弃 渣 和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对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废 水 的 排 放 对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也 可 能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7.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2.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一 非 甲 烷 总 烃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本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产 生 的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7 0571-83865108

1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本 次 评 价 大 气 估 算 模 式 采 用 宁 波 六 五 软 件 工 作 室 提 供 的 界 面 软 件 进 行 估 算, 该 模 式 以 Screen3 模 式 为 核 心 2 评 价 等 级 及 范 围 确 定 (1) 预 测 因 子 及 参 数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本 评 价 选 取 油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作 为 预 测 因 子, 预 测 参 数 见 表 7-1 表 7-1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计 算 参 数 排 放 源 污 染 因 子 排 放 标 准 源 强 排 放 参 数 类 型 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2mg/m 3 0.015kg/h H=5m,r=1m,Q=2000m 3 /h 点 源 站 棚 非 甲 烷 总 烃 2mg/ m 3 0.015kg/h 排 放 高 度 :4m, 长 度 :16m, 宽 度 :10m 面 源 (2)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采 用 HJ2.2-2008 推 荐 模 式 清 单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下 风 向 轴 线 浓 度, 并 计 算 相 应 浓 度 占 标 率,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软 件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7-2 表 7-2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表 非 甲 烷 总 烃 污 染 源 浓 度 算 法 下 风 距 离 (m) 最 大 占 标 率 %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mg/m 3 排 气 筒 简 单 地 形 35 0.51 0.010 站 棚 简 单 地 形 82 1.52 0.030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1.52%, 小 于 10%, 因 此 本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3)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敏 感 点 本 项 目 位 于 嵊 州 市 下 王 镇 下 王 村,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选 取 北 侧 的 下 王 村 作 为 本 项 目 预 测 敏 感 点,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敏 感 点 情 况 见 表 7-3 表 7-3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与 本 项 目 相 对 位 置 距 离 /m 1 下 王 村 N 45 敏 感 点 表 7-4 对 敏 感 点 浓 度 贡 献 预 测 结 果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非 甲 烷 总 烃 ( 面 源 ) 浓 度 占 标 率 % 下 王 村 0.01 0.5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1.52%( 非 甲 烷 总 烃 面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8 0571-838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