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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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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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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01_总论-f28.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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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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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Microsoft Word - 广济医院2 - pdf.doc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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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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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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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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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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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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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1溧水区人民医院大东门医务室-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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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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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环评报告书

新世界

2

编号:

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汪审2)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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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瑞寻最终版 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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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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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目 录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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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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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经 营 的 涂 料 中 醇 酸 烘 漆 醇 酸 清 漆 聚 酯 树 脂 漆 包 线 漆 聚 酯 树 脂 绝 缘 漆 沥 青 底 漆 沥 青 磁 漆 沥 青 清 烘 漆 酚 醛 清 漆 酚 醛 烘 漆 环 氧 清 漆 环 氧 烘 漆 以 及 水 性 涂 料 等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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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小 武 基 垃 圾 转 运 站 全 密 闭 除 臭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社 会 服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程 言 君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轻 工 业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银 湖 三 九 片 区 城 市 更 新 单 元 配 套 市 政 道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二 线 公 路 三 九 一 道 三 九 二 道 三 九 三 道 华 润 ( 深 圳 ) 地 产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沈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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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上海天居嘉定胜辛北路(暂定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第一章 总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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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 盖 章 ): 北 京 怡 健 殿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06 月 17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1 北 京 一 轻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机 构 : 北 京 一 轻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 签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瑾 ( 签 章 )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 一 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负 责 人 登 记 类 别 登 记 证 编 号 签 字 封 静 轻 工 纺 织 化 纤 B10070090300 评 价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称 登 记 证 编 号 或 岗 位 证 号 备 注 签 字 任 玉 平 工 程 师 环 评 岗 证 字 第 B10070008 号 编 写 审 查 人 签 字 : ( 登 记 证 编 号 B10070081000) 2 北 京 一 轻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3 北 京 一 轻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单 位 北 京 怡 健 殿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冯 七 评 联 系 人 崔 卫 东 通 讯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1-3 层 联 系 电 话 18701468861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100044 建 设 地 点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卫 生 Q83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3024.85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550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10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1.8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2.5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2015 年 08 月 - 1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1. 项 目 简 介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北 京 怡 健 殿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立 的 新 公 司, 目 前 已 通 过 名 称 核 准, 现 拟 租 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建 筑 面 积 约 3024.85m 2, 从 事 面 向 社 会 健 康 人 群 的 医 疗 体 检 服 务, 体 检 科 目 包 括 : 内 科 / 外 科 /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眼 科 / 耳 鼻 咽 喉 科 / 口 腔 科 / 医 学 检 验 科 ;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 医 学 影 像 科 ;X 射 线 诊 断 专 业 ;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项 目 租 用 房 屋 产 权 属 于 北 京 银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用 途 为 商 业, 用 房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2. 编 制 依 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等 相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应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的 规 定, 拟 建 项 目 属 V 社 会 事 业 与 服 务 业 类 中 的 专 科 防 治 所 ( 站 ), 不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本 环 评 报 告 类 别 为 编 制 报 告 表 受 北 京 怡 健 殿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北 京 一 轻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承 担 了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本 次 环 评 不 含 X 线 等 放 射 类 内 容, 建 设 单 位 对 放 射 类 建 设 项 目 应 另 行 办 理 相 关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3. 项 目 概 况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 投 资 550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8 %) 申 请 许 可 事 项 为 : 内 科 / 外 科 /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眼 科 / 耳 鼻 咽 喉 科 / 口 腔 科 / 医 学 检 验 科 ;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 医 学 影 像 科 ;X 射 线 诊 断 专 业 ;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 2 -

项 目 租 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建 筑 面 积 约 3024.85m 2, 包 括 体 检 区 ; 办 公 区 ; 辅 助 区 ; 服 务 区 ( 食 堂 卫 生 间 ); 以 及 设 备 间 及 医 疗 废 物 存 放 间 等 项 目 食 堂 仅 为 体 检 顾 客 提 供 简 易 早 餐,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如 面 包 袋 装 奶 等 本 项 目 内 没 有 食 品 烹 饪 环 节, 员 工 午 餐 由 外 卖 提 供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数 据, 项 目 运 营 后 员 工 100 人, 日 接 待 量 200 人, 年 经 营 365d/a, 日 营 业 时 间 8:00-15:00 4.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属 于 卫 生 行 业, 根 据 国 家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2013 年 5 月 1 日 实 施 ) 北 京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中,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 属 于 鼓 励 类 产 业 同 时, 拟 建 项 目 无 不 符 合 首 都 功 能 定 位 的 工 业 行 业 调 整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退 出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本 ) 北 京 市 新 增 产 业 的 禁 止 和 限 制 目 录 (2014 年 版 ) 中 所 列 内 容,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5.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方 圆 大 厦 商 务 楼 四 层 部 分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6 18 东 经 116 19 23 6. 周 围 环 境 项 目 位 于 方 圆 大 厦 东 侧, 东 侧 临 建 筑 外 墙, 墙 外 为 行 车 通 道 ; 南 侧 临 建 筑 外 墙,35 米 处 隔 停 车 场 为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 西 侧 紧 邻 入 驻 方 圆 大 厦 的 商 业 单 位 ; 北 侧 临 建 筑 外 墙, 墙 外 为 方 圆 公 寓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见 后 附 图 一 7.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所 占 区 域 形 状 近 似 为 长 方 形, 总 建 筑 面 积 3024.85m 2 根 据 室 内 房 间 功 能 设 置, 可 以 分 为 5 个 区 域, 体 检 区 辅 助 区 服 务 区 设 备 间 办 公 及 - 3 -

其 他 功 能 区 等 其 中 : (1) 体 检 区 包 括 : 内 科 室 外 科 室 ( 男 女 ) 妇 产 科 室 眼 科 室 耳 鼻 咽 喉 科 室 牙 科 室 等 (2) 辅 助 区 包 括 : 采 血 室 TCD 多 普 勒 检 测 室 便 尿 室 心 电 图 室 彩 超 室 B 超 室 化 验 室 消 毒 室 脑 电 图 室 放 射 室 胸 透 室 红 外 乳 透 室 报 告 室 等 (3) 服 务 区 包 括 : 食 堂 ( 仅 提 供 简 易 早 餐,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如 面 包 袋 装 奶 等 本 项 目 内 没 有 食 品 加 工 环 节, 员 工 午 餐 为 外 卖 提 供 ) 卫 生 间 候 诊 大 厅 等 (4) 设 备 间 等 包 括 :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间 医 疗 废 物 存 放 间 (5) 办 公 及 其 他 功 能 区 包 括 : 接 待 室 办 公 室 库 房 等 项 目 内 部 布 置 详 见 后 附 图 二 8.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表 1: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功 能 单 元 医 用 设 备 型 号 数 量 单 位 尿 常 规 检 测 仪 H-500 1 台 显 微 镜 CX-22 3 台 生 化 仪 1 台 检 验 室 全 自 动 化 学 发 光 免 疫 分 析 仪 CLIA 400 2 台 XS-500i 1 台 血 球 分 析 仪 ( 血 常 规 ) 迈 瑞 BC5390CRP 1 台 迈 瑞 BC5310 1 台 抽 血 室 混 匀 仪 滚 轴 混 匀 仪 MIX-T8 1 台 飞 利 浦 HD15(VIP) 1 台 超 声 室 彩 超 机 飞 利 浦 HD11XE 2 台 迈 瑞 DC-8(VIP) 1 台 迈 瑞 DC70 3 台 身 高 体 重 仪 SG-1000 2 台 人 体 成 分 INBODY720 2 台 一 般 检 查 室 欧 姆 龙 9020 3 台 电 子 血 压 仪 GHEST HI-101 2 台 - 4 -

续 妇 科 眼 科 日 本 贝 尔 蒙 DG-700F 1 台 妇 科 检 查 椅 法 迈 1 台 国 产 妇 科 椅 1 台 诊 查 灯 雅 迪 莱 特 AD8564 3 台 裂 隙 灯 YZ5J 4 台 眼 底 照 相 眼 压 TOPCON(TRC-NW300) 2 台 尼 德 克 AFC-330 1 台 TOPCON-510 2 台 尼 德 克 NT-510 1 台 视 力 投 影 TOPCON(ACP-8) 国 产 3 台 动 脉 经 颅 动 脉 一 体 机 鑫 悦 琦 VBP-9+TCD2000 1 台 口 腔 放 射 科 检 查 椅 卡 瓦 巴 顿 SP18 5 台 全 景 机 锐 柯 CS9000 3D 1 台 CT Optima CT660 1 台 DR 银 河 DR 系 列 1 台 迈 瑞 1 台 合 计 56 注 : 项 目 涉 及 使 用 放 射 性 设 备 的 不 在 本 报 告 评 价 范 围 内, 建 设 单 位 应 另 行 申 报 环 保 手 9. 能 源 耗 量 本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能 源 消 耗 见 表 2 所 示 表 2: 能 源 用 量 序 号 项 目 使 用 量 1 电 10 万 kw h/a 2 水 1314 t/a 10.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11. 公 用 工 程 表 3: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名 称 年 用 量 单 位 尿 杯 24000 个 采 血 针 24000 支 真 空 采 血 管 72000 个 医 用 棉 签 48000 支 医 用 口 罩 4800 个 一 次 性 医 用 压 舌 板 24000 支 - 5 -

(1) 给 水 拟 建 项 目 用 水 为 医 疗 用 水 及 员 工 顾 客 生 活 用 水 ( 日 常 饮 用 水 卫 生 间 冲 厕 水 和 其 他 清 洁 水 ), 总 用 水 量 1460m 3 /a 项 目 用 水 由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2) 排 水 项 目 排 水 主 要 来 自 医 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年 总 排 水 量 为 1314m 3 /a, 医 疗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的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汇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3) 电 力 本 项 目 预 计 年 耗 电 量 约 10 万 kw h/a, 用 电 由 当 地 的 电 网 提 供 (4) 采 暖 制 冷 本 项 目 冬 季 取 暖 及 夏 季 制 冷 由 所 在 的 方 圆 大 厦 集 中 管 理 的 设 备 提 供, 项 目 内 不 设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等 设 施 12. 环 保 投 资 拟 建 项 目 投 资 55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8 %, 用 于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购 买 安 装 及 调 试, 以 及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等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房 屋 原 为 商 场, 故 不 存 在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多 为 大 型 企 业 办 公 楼 及 商 场 商 业 区, 没 有 值 得 注 意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6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6 18 东 经 116 19 23 海 淀 区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如 下 : 1. 地 理 位 置 海 淀 区 位 于 北 京 市 区 西 北 部, 地 理 位 置 北 纬 39 53'~40 09', 东 经 116 03 ~116 23 ; 东 与 西 城 朝 阳 区 相 邻, 南 与 西 城 丰 台 区 毗 连, 西 与 石 景 山 门 头 沟 区 交 界, 北 与 昌 平 区 接 壤 全 区 总 面 积 430.77km 2, 南 北 长 约 30km, 东 西 最 宽 处 29km 2. 地 形 地 貌 海 淀 区 地 处 华 北 平 原 的 北 部 边 缘 地 带, 系 古 代 永 定 河 冲 积 的 一 部 分 地 势 西 高 东 低, 西 部 为 海 拔 100m 以 上 的 山 地, 面 积 约 为 66 km 2, 占 总 面 积 的 15% 左 右 ; 东 部 和 南 部 为 海 拔 50m 左 右 的 平 原, 面 积 约 360 km 2, 占 总 面 积 的 85% 左 右 区 内 最 高 峰 为 阳 台 山 妙 高 峰, 海 拔 1278m; 最 低 处 为 清 河 镇 东 的 黑 泉 村, 海 拔 35m 左 右 西 部 山 区 统 称 西 山, 属 太 行 山 余 脉, 有 大 小 山 峰 60 余 座 3. 气 候 气 象 海 淀 区 气 候 属 温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冬 季 寒 冷 干 燥, 盛 行 西 北 风, 夏 季 高 温 多 雨, 盛 行 东 南 风 年 均 气 温 12.3,1 月 份 平 均 气 温 -3.7,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18.5,7 月 份 平 均 气 温 为 26.1, 最 高 气 温 为 40.3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628.9mm, 集 中 于 夏 季 的 6~8 月, 降 水 量 为 465.1mm, 占 全 年 降 水 的 70%; 冬 季 的 12~2 月 份 降 水 量 最 少 4. 地 表 水 海 淀 境 内 有 大 小 河 流 10 条, 总 长 度 119.8km, 主 要 水 系 有 高 粱 河 - 7 -

清 河 万 泉 河 南 长 河 小 月 河 南 沙 河 北 沙 河 及 人 工 开 凿 的 永 定 河 引 水 渠 和 京 密 引 水 渠, 还 有 昆 明 湖 玉 渊 潭 紫 竹 院 湖 上 庄 水 库 等 水 面, 占 北 京 市 湖 泊 总 数 的 20%; 水 域 面 积 4 km 2, 占 北 京 市 水 域 面 积 的 41.28%, 湖 泊 数 量 和 水 域 面 积 均 列 北 京 市 各 区 县 之 首, 昆 明 湖 是 北 京 市 最 大 的 湖 泊, 水 域 面 积 1.94 km 2 根 据 北 京 市 地 面 水 域 功 能 分 类 图, 本 项 目 位 于 Ⅳ 类 水 体 地 区,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地 表 水 体 是 其 北 侧 约 400 米 处 的 长 河 5. 植 被 受 地 貌 气 候 土 壤 等 备 件 的 影 响, 海 淀 区 内 植 被 呈 垂 直 性 分 布 规 律 海 拔 800m 的 中 山 地 区, 一 般 生 长 着 刺 玫 等 野 生 植 物, 覆 盖 率 达 60%-70%; 海 拔 300-800m 的 低 山 地 区, 主 要 为 油 松 山 杨 等 人 工 栽 培 的 林 木, 覆 盖 率 达 30%-40%; 海 拔 70-300m 之 间, 多 为 人 工 栽 培 的 苹 果, 梨 杏 等 果 树 和 油 松 侧 柏 等 ; 平 原 地 带 主 要 是 农 田 栽 培, 以 蔬 菜 水 稻 小 麦 为 主, 此 外 还 种 植 有 杨 柳 槐 榆 等 树 木 - 8 -

( 二 )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1.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⑴ 综 合 经 济 根 据 海 淀 区 2014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公 报 (2015 年 4 月 ) 数 据, 初 步 核 算,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4290.0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8.6%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2.0 亿 元, 增 长 3.3%;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574.4 亿 元, 增 长 13.3%;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3713.7 亿 元, 增 长 7.9% 全 区 区 域 财 政 收 入 完 成 2092.85 亿 元, 增 长 12.1% 区 级 财 政 收 入 373.97 亿 元, 增 长 11.2%, 其 中,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房 产 税 和 增 值 税 共 完 成 267.70 亿 元, 增 长 5.3% 全 区 财 政 支 出 完 成 470.77 亿 元, 增 长 2.8% ⑵ 行 业 发 展 农 业 : 全 年 实 现 农 林 牧 渔 业 总 产 值 5.9 亿 元, 增 长 1.3% 其 中 林 业 实 现 产 值 2.5 亿 元, 增 长 15.0% 全 区 农 业 观 光 园 60 个, 实 现 总 收 入 6831.9 万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2.6% 民 俗 旅 游 实 现 收 入 287.7 万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7.3% 工 业 : 全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实 现 工 业 总 产 值 2026.6 亿 元, 增 长 27.6% 其 中,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实 现 产 值 1058.9 亿 元, 增 长 45.8%; 电 气 机 械 和 器 材 制 造 业 实 现 产 值 233.3 亿 元, 增 长 17.7% 全 年 实 现 工 业 销 售 产 值 1951.0 亿 元, 增 长 26.6%, 其 中, 出 口 交 货 值 82.8 亿 元, 下 降 6.2% 建 筑 业 : 全 区 总 承 包 和 专 业 承 包 施 工 资 质 等 级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完 成 建 筑 业 总 产 值 1527.7 亿 元, 增 长 5.8% 实 现 竣 工 产 值 711.1 亿 元, 增 长 14.8% 累 计 房 屋 施 工 面 积 10813.8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9.7%; 竣 工 面 积 2044.5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23.6% 3. 教 育 科 技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⑴ 教 育 - 9 -

全 区 特 级 教 师 市 级 骨 干 教 师 和 市 级 学 科 带 头 人 分 别 为 157 人 297 人 和 69 人 全 区 35 岁 以 下 教 师 比 例 达 42.8% 公 办 学 校 和 民 办 学 校 接 收 进 城 务 工 就 业 农 民 子 女 人 数 分 别 为 34936 人 和 3555 人 ⑵ 科 学 技 术 全 年 专 利 申 请 量 与 授 权 量 分 别 为 4.7 万 件 和 2.2 万 件,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13.0% 和 5.0% 全 年 技 术 合 同 成 交 总 金 额 1366.7 亿 元, 增 长 9.5% 文 化 : 年 末 区 属 公 共 图 书 馆 藏 书 113.7 万 册, 全 年 借 阅 人 次 20.1 万 人 次 文 化 馆 组 织 文 艺 活 动 44 次, 举 办 培 训 班 3995 班 次, 结 业 人 数 达 13.8 万 人 次 ⑶ 卫 生 体 育 年 末 全 区 共 有 卫 生 机 构 1036 个,, 比 上 年 末 减 少 15 个 全 区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达 到 2.9 万 人,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093 人 ; 其 中 执 业 医 师 10194 人, 注 册 护 士 12342 人 年 末 全 区 共 有 体 育 场 馆 251 个 4. 文 物 保 护 海 淀 区 区 内 名 胜 古 迹 众 多, 园 林 风 光 宜 人,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人 居 环 境 良 好 区 域 内 共 有 各 类 文 物 古 迹 700 余 处, 其 中 世 界 历 史 文 化 遗 产 1 处, 国 家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0 处, 市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8 处, 区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35 处 有 香 山 玉 泉 山 万 寿 山 和 静 宜 园 静 明 园 颐 和 园 畅 春 园 圆 明 园 等 三 山 五 园 为 代 表 的 皇 家 园 林 和 卧 佛 寺 大 觉 寺 碧 云 寺 等 风 景 名 胜, 可 谓 集 天 下 胜 景 于 一 地, 汇 古 建 绝 艺 于 京 华 据 现 场 调 查 及 资 料 查 询,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200m 范 围 内 无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10 -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1. 空 气 质 量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根 据 2014 年 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2015 年 4 月 ) 数 据,2014 年 海 淀 区 SO 2 年 平 均 浓 度 值 为 0.0251mg/m 3 NO 2 年 平 均 浓 度 0.0669mg/m 3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0.127 mg/m 3 PM 2.5 年 平 均 浓 度 0.0895mg/m 3 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 ) 所 列 二 级 标 准 相 比,NO 2 浓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0.0269mg/m 3, 超 标 倍 数 为 0.40 倍 ;PM 10 浓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0.057mg/m 3, 超 标 倍 数 为 0.49 倍 ;PM 2.5 浓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0.0545mg/m 3, 超 标 倍 数 为 0.61 倍 ; SO 2 指 标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2014 年 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 北 京 市 环 保 局,2015 年 4 月 发 布 ) 数 据 资 料, 全 年 共 监 测 五 大 水 系 有 水 河 流 94 条 段, 长 2274.6 公 里, 其 中 : Ⅱ 类 Ⅲ 类 水 质 河 长 占 监 测 总 长 度 的 46.9%;Ⅳ 类 Ⅴ 类 水 质 河 长 占 监 测 总 长 度 的 7.3%; 劣 Ⅴ 类 水 质 河 长 占 监 测 总 长 度 的 45.8% 主 要 污 染 指 标 为 氨 氮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等, 污 染 类 型 属 有 机 污 染 型 五 大 水 系 中, 潮 白 河 系 水 质 最 好, 永 定 河 系 和 蓟 运 河 系 次 之 ; 大 清 河 系 和 北 运 河 系 总 体 较 差 城 市 下 游 不 达 标 断 面 水 体 中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年 均 浓 度 值 分 别 为 61.8 毫 克 / 升 和 9.7 毫 克 / 升, 与 上 年 相 比 分 别 下 降 11.7% 和 4.0% 全 年 共 监 测 有 水 湖 泊 22 个, 水 面 面 积 720 万 平 方 米, 其 中 :Ⅱ 类 Ⅲ 类 - 11 -

水 质 湖 泊 占 监 测 水 面 面 积 的 6.4%;Ⅳ 类 Ⅴ 类 水 质 湖 泊 占 监 测 水 面 面 积 的 53.6%; 劣 Ⅴ 类 水 质 湖 泊 占 监 测 水 面 面 积 的 40.0% 主 要 污 染 指 标 为 总 磷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等 全 市 湖 泊 富 营 养 化 现 象 仍 然 严 重, 大 部 分 处 于 轻 度 富 营 养 至 重 度 富 营 养 程 度 根 据 北 京 市 地 面 水 水 域 功 能 分 类 图, 项 目 位 于 地 面 水 Ⅳ 类 水 域 功 能 区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地 表 水 体 是 其 北 侧 约 0.4 千 米 处 的 南 长 河, 该 水 体 水 体 功 能 为 一 般 鱼 类 保 护 区, 水 质 分 类 为 Ⅲ 类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2015 年 4 月 2 日 公 布 的 最 新 河 流 水 质 状 况 监 测 结 果, 长 河 现 状 水 质 为 Ⅱ 类, 符 合 水 质 分 类 要 求 3.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2013 年 北 京 市 水 资 源 公 报 (2014 年 8 月 4 日 发 布 ),2013 年 对 全 市 平 原 区 的 地 下 水 进 行 了 枯 水 期 (4 月 份 ) 和 丰 水 期 (9 月 份 ) 两 次 监 测 共 布 设 监 测 井 307 眼, 实 际 采 到 水 样 300 眼, 其 中 浅 层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175 眼 ( 井 深 小 于 150m) 深 层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100 眼 ( 井 深 大 于 150m) 基 岩 井 25 眼 监 测 项 目 依 据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评 价 浅 层 水 :175 眼 浅 井 中 符 合 Ⅱ~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监 测 井 88 眼, 符 合 Ⅳ 类 的 44 眼, 符 合 Ⅴ 类 的 43 眼 全 市 符 合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面 积 为 3205 km 2, 占 平 原 区 总 面 积 50.1%;Ⅳ~Ⅴ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面 积 为 3195 km 2, 占 平 原 区 总 面 积 的 49.9% 主 要 超 标 指 标 为 总 硬 度 铁 锰 氟 化 物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深 层 水 :100 眼 深 井 中 符 合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监 测 井 76 眼,Ⅳ 类 的 19 眼, Ⅴ 类 的 5 眼 评 价 区 面 积 为 3435km 2, 符 合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面 积 为 2755 km 2, 占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80%; 符 合 Ⅳ~Ⅴ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面 积 为 680 km 2, 占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20% 主 要 超 标 指 标 为 氨 氮 氟 化 物 锰 铁 等 - 12 -

基 岩 水 :25 眼 基 岩 井 水 质 基 本 符 合 II~III 类 水 质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水 源 三 厂 地 下 水 源 防 护 区 范 围 内 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仅 在 昼 间 工 作, 夜 间 不 营 运 环 评 单 位 2015 年 4 月 29 日 上 午 ( 昼 间 ) 对 项 目 周 边 及 北 侧 方 圆 公 寓 共 设 置 了 4 个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点 表 5: 噪 声 监 测 时 间 及 气 象 条 件 日 期 2015 年 4 月 29 日 天 气 晴 气 温 27 风 力 1-2 级 风 向 南 风 相 对 湿 度 30% 昼 间 监 测 时 间 10:00-11:00 夜 间 监 测 时 间 表 6: 项 目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db(a))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值 Leq 标 准 1 项 目 东 边 界 处 52.3 70 2 项 目 南 边 界 处 65.4 70 3 项 目 北 边 界 处 49.2 55 4 方 圆 公 寓 48.7 55 项 目 西 侧 与 其 他 商 业 紧 邻, 无 法 布 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值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环 保 目 标 为 所 在 地 水 环 境, 保 护 级 别 为 Ⅳ 类 北 侧 方 圆 公 寓 内 的 居 民 ( 约 2000 人 ), 声 环 境, 保 护 级 别 为 1 类 - 13 -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一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7 所 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7: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m 3 ) 污 染 物 名 称 TSP PM 10 PM 2.5 SO 2 NO 2 1 小 时 平 均 0.5 0.2 日 平 均 0.3 0.15 0.075 0.15 0.08 年 平 均 0.2 0.07 0.035 0.06 0.04 二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位 于 Ⅳ 类 水 体 功 能 区 内,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8 表 8: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或 项 目 名 称 GB3838-2002 Ⅳ 类 标 准 1 ph( 无 量 纲 ) 6-9 2 氨 氮 (NH 3 -N) 1.5 3 总 磷 ( 以 P 计 ) 0.3 4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 5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30 6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BOD5) 6 三 声 环 境 根 据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本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海 行 规 发 [2013]9 号 ) 中 海 淀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实 施 细 则, 项 目 位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噪 声 功 能 区 项 目 南 侧 35 米 处 的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为 城 市 快 速 路 通 知 中 规 定 : 若 划 分 距 离 范 围 内 临 路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面 向 线 路 一 侧 至 线 路 边 界 线 的 区 域 及 该 建 筑 物 两 侧 一 定 纵 深 距 离 范 围 内 受 交 通 噪 声 直 达 声 影 响 的 区 域 为 4a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项 目 整 体 位 于 4a 类 区 道 路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两 侧 80 米 范 围 内, 所 在 建 筑 - 14 -

高 于 3 层, 项 目 东 南 两 侧 临 建 筑 边 界 故 项 目 东 侧 南 侧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限 值,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1 类 标 准 表 9: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4a 类 标 准 单 位 :Leq:dB(A) 类 别 1 类 4a 类 适 用 区 域 指 以 居 民 住 宅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科 研 设 计 行 政 办 公 为 主 要 功 能, 需 要 保 持 安 静 的 区 域 指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一 定 距 离 之 内, 需 要 防 止 交 通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的 区 域,4a 类 为 高 速 公 路 一 级 公 路 二 级 公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城 市 主 干 路 城 市 次 干 路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 地 面 段 ) 内 河 航 道 两 侧 区 域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55 45 70 55-15 -

一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1. 医 疗 废 水 根 据 本 项 目 性 质 和 规 模, 排 放 的 医 疗 废 水 执 行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 县 级 以 下 或 20 张 床 位 以 下 的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污 水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表 10: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日 均 值 ) ( 摘 录 )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排 放 标 准 预 处 理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MPN/L) 500 5000 4 ph 6-9 6-9 5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浓 度 (mg/l)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位 ) 7 SS(mg/L)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位 ) 20 60 8 氨 氮 (mg/l) 15-25 总 余 氯 1)2(mg/L)(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的 要 求 ) 0.5 - 注 : 采 用 其 他 消 毒 剂 对 总 余 氯 不 作 要 求 本 项 目 消 毒 采 用 次 氯 酸 钠 消 毒 方 式 2. 生 活 污 水 60 60 250 250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执 行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中 排 入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11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单 位 :mg/l(ph 除 外 ) 项 目 CODcr BOD 5 SS ph 氨 氮 标 准 500 300 400 6.5~9 45 二 噪 声 标 准 项 目 东 南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4 类 标 准, 其 他 厂 界 执 行 1 类 标 准 - 16 -

表 12: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1 4 类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名 称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1 55 db(a) 45 db(a) 准 (GB12348-2008) 4 70 db(a) 55 db(a) 四 固 体 废 弃 物 1.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北 京 市 关 于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的 有 关 规 定 2. 医 疗 废 物 医 疗 废 物 执 行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和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 京 环 发 [2012]143 号 ), 本 项 目 属 于 社 会 事 业 及 服 务 业 类 别 中 的 专 科 防 治 所 ( 站 ), 项 目 所 在 地 市 政 条 件 完 善, 污 水 经 初 步 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按 照 规 定, 不 纳 入 总 量 控 制 内 - 17 -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拟 建 项 目 从 事 医 疗 体 检 服 务, 运 营 期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卫 生 间 办 公 室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餐 前 体 检 抽 血 化 验 一 般 检 查 其 他 检 查 就 诊 人 员 咨 询 挂 号 医 疗 垃 圾 医 疗 废 水 抽 血 化 验 医 疗 废 气 达 标 噪 排 声 放 餐 后 体 检 污 水 处 理 尿 便 检 查 其 他 检 查 处 理 污 泥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期 流 程 图 1. 就 诊 人 员 : 就 诊 人 员 预 约 咨 询 挂 号, 购 买 需 要 的 体 检 项 目 2. 体 检 : 人 员 按 照 所 购 买 的 体 检 项 目 流 程 进 行 各 项 科 目 的 检 查, 如 餐 前 各 项 检 查, 餐 后 各 项 检 查 等 3. 化 验 检 测 : 对 于 抽 血 验 尿 验 便 等 检 查 项 目 检 测 化 验 环 节 产 生 废 水 医 疗 废 物 等 4. 领 取 结 果 : 检 查 完 毕 后, 人 员 定 期 领 取 体 检 报 告 出 具 报 告 环 节 产 生 固 废, 性 质 为 生 活 垃 圾 - 18 -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运 行 期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因 子 识 别 见 下 表 表 13: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因 子 识 别 表 污 染 物 污 染 来 源 污 染 因 子 员 工 顾 客 如 厕 洗 手 等 污 水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废 水 化 验 等 医 疗 环 节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噪 声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员 工 顾 客 生 活 垃 圾 固 废 医 疗 化 验 过 程 医 疗 废 物 (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废 药 棉 等 ) 1. 废 气 本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 没 有 食 品 烹 饪 环 节 故 项 目 没 有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2. 废 水 本 项 目 排 水 包 括 医 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1) 生 活 污 水 ( 人 员 洗 手 冲 厕 产 生 的 污 水 ) 项 目 员 工 100 人, 公 司 不 提 供 宿 舍 无 员 工 餐 生 活 用 水 按 每 天 20L/ 人 d 计, 项 目 年 运 营 365d/a,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2m 3 /d,730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8m 3 /d,657m 3 /a 按 照 一 般 生 活 污 水 的 水 质,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300mg/L BOD 5 :150mg/L SS:150mg/L 氨 氮 :20mg/L (2) 医 疗 废 水 ( 化 验 等 环 节 产 生 的 污 水 ) 医 疗 废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化 验 室 化 验 等 环 节, 所 排 废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杆 菌 项 目 体 检 人 员 每 日 约 200 人, 按 用 水 量 10L/ 人 d 计 算, 年 运 营 365d/a, 则 医 疗 用 水 量 2m 3 /d,730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8m 3 /d, 657m 3 /a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参 考 同 规 模 同 类 别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治 理 前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浓 度, 以 及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环 发 [2003]197 号 ) 中 医 院 污 水 水 质 数 据, 预 测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300mg/L BOD 5 : - 19 -

200mg/L SS:150mg/L 氨 氮 :50mg/L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3) 总 水 量 经 预 测 计 算, 项 目 年 用 水 量 1460m 3 /a, 排 水 量 1314m 3 /a 医 疗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3. 噪 声 项 目 使 用 的 体 检 设 备 仪 器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配 套 安 装 提 升 泵 等 设 备, 预 测 噪 声 值 为 60dB(A) 设 备 安 装 在 建 筑 内 部, 且 位 于 独 立 设 备 间 内, 实 际 噪 声 影 响 不 大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产 生 固 废 包 括 医 疗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1)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员 工 100 人, 日 接 待 量 200 人, 年 运 营 365d/a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包 括 办 公 体 检 环 节 产 生 的 废 纸 等 办 公 耗 材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包 装 物 等 按 垃 圾 产 生 量 0.1kg/ 人 次 计 算, 则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10.95t/a (2) 医 疗 废 物 医 疗 废 物 包 括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如 注 射 器 镊 子 牙 钩 采 血 管 棉 签 药 棉 纱 布 试 管 试 剂 盒 等 项 目 日 接 待 量 200 人, 年 运 营 365d/a 按 医 疗 废 物 产 生 量 0.05kg/ 人 次 计 算, 则 年 产 生 医 疗 废 物 3.65t/a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由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的 环 卫 人 员 每 日 清 理 至 垃 圾 站,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有 处 置 资 质 的 北 京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分 公 司 回 收 处 置 - 20 -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排 放 源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污 染 物 名 称 类 型 ( 编 号 )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CODcr 300mg/L;0.197t/a 200mg/L;0.131t/a BOD 5 200mg/L;0.131t/a 80mg/L;0.053t/a 排 水 口 SS 150mg/L;0.099t/a 80mg/L;0.053t/a 氨 氮 50mg/L;0.033t/a 10mg/L;0.007t/a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1000 个 /L 办 公 室 生 活 垃 圾 10.95 t/a 10.95 t/a 化 验 室 医 疗 废 物 3.65 t/a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项 目 体 检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配 套 各 类 泵 等 设 备 安 装 在 建 筑 内 部, 噪 声 传 播 至 室 外 低 于 30 分 贝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无 - 21 -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建 筑 为 已 有 建 筑, 本 项 目 无 需 土 建 工 程 前 建 设 单 位 正 进 行 室 内 装 修 装 饰, 申 报 各 项 审 批 手 续 装 修 施 工 期 间 的 污 染 源 有 施 工 扬 尘 和 涂 料 挥 发 的 有 机 废 气 工 人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工 人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一 大 气 环 境 内 装 修 施 工 期 废 气 来 自 装 修 时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挥 发 的 建 筑 涂 料 的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很 小, 且 随 着 装 修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二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来 自 工 人 的 生 活 废 水, 水 量 不 大, 依 托 现 有 生 活 设 施, 经 化 粪 池 后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中 排 入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对 地 表 水 体 没 有 直 接 影 响 三 噪 声 环 境 室 内 装 修 噪 声 来 自 空 压 机 电 钻 电 锯 等 产 噪 设 备 装 修 在 室 内 进 行, 夜 间 不 施 工, 施 工 噪 声 能 够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且 随 着 装 修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四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来 自 工 人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项 目 规 模 较 小, 装 修 废 物 产 生 量 不 大, 每 天 清 运 到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场 所,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 22 -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一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本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 没 有 食 品 烹 饪 环 节 故 项 目 没 有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二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1. 用 水 及 排 水 拟 建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水 为 医 疗 废 水 和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1) 生 活 污 水 ( 人 员 洗 手 冲 厕 产 生 的 污 水 ) 项 目 员 工 100 人, 公 司 不 提 供 宿 舍 无 员 工 餐 生 活 用 水 按 每 天 20L/ 人 d 计, 项 目 年 运 营 365d/a,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2m 3 /d,730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8m 3 /d,657m 3 /a 按 照 一 般 生 活 污 水 的 水 质,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300mg/L BOD 5 :150mg/L SS:150mg/L 氨 氮 :20mg/L (2) 医 疗 废 水 ( 化 验 等 环 节 产 生 的 污 水 ) 医 疗 废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化 验 室 化 验 等 环 节, 所 排 废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杆 菌 项 目 体 检 人 员 每 日 约 200 人, 按 用 水 量 10L/ 人 d 计 算, 年 运 营 365d/a, 则 医 疗 用 水 量 2m 3 /d,730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8m 3 /d, 657m 3 /a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参 考 同 规 模 同 类 别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治 理 前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浓 度, 以 及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环 发 [2003]197 号 ) 中 医 院 污 水 水 质 数 据, 预 测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300mg/L BOD 5 :200mg/L SS:150mg/L 氨 氮 :50mg/L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3) 总 水 量 经 预 测 计 算, 项 目 年 用 水 量 1460m 3 /a, 排 水 量 1314m 3 /a 2. 治 理 措 施 - 23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拟 为 本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安 装 1 套 处 理 能 力 为 2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次 氯 酸 钠 消 毒 法 进 行 污 水 处 理 次 氯 酸 钠 属 于 高 效 的 含 氯 消 毒 剂, 就 消 毒 杀 菌 而 言, 它 还 是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的 次 氯 酸 钠 一 般 由 电 解 冷 的 稀 食 盐 溶 液 或 由 漂 白 粉 与 纯 碱 作 用 后 滤 去 碳 酸 钙 而 制 得 作 为 一 种 真 正 高 效 广 谱 安 全 的 强 力 灭 菌 杀 病 毒 药 剂, 它 同 水 的 亲 和 性 很 好, 能 与 水 任 意 比 互 溶, 它 不 存 在 液 氯 二 氧 化 氯 等 药 剂 的 安 全 隐 患, 且 其 消 毒 杀 菌 效 果 被 公 认 为 和 氯 气 相 当 也 正 因 这 一 特 点, 所 以 它 消 毒 效 果 好, 投 加 准 确, 操 作 安 全, 使 用 方 便, 易 于 储 存, 对 环 境 无 毒 害, 不 存 在 跑 气 泄 露, 可 以 任 意 环 境 工 作 状 况 投 加 3. 水 污 染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数 据 及 类 比 数 据, 预 计 本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经 过 消 毒 治 理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消 解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为,COD Cr :200 mg/l BOD 5 :80 mg/l SS:80 mg/l 氨 氮 :10 mg/l 粪 大 肠 杆 菌 1000 个 生 活 污 水 医 疗 废 水 表 14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污 染 物 各 指 标 参 数 项 目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排 水 量 (t/a) 657 产 生 浓 度 300 150 150 20 排 放 浓 度 200 100 80 10 执 行 标 准 500 300 400 45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0.197 0.099 0.099 0.013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0.131 0.066 0.053 0.007 排 水 量 (t/a) 657 产 生 浓 度 300 200 150 50 100000 个 /L 排 放 浓 度 200 80 80 10 1000 个 /L 执 行 标 准 250 100 60 5000 个 /L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0.197 0.131 0.099 0.033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0.131 0.053 0.053 0.007-24 -

合 计 排 水 量 (t/a) 1314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0.394 0.23 0.198 0.046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0.026 0.119 0.106 0.014 本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拟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设 计, 安 装 1 套 次 氯 酸 钠 消 毒 工 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的 治 理 符 合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市 政 管 道 排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可 以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中 排 入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对 地 表 水 体 影 响 很 小 三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噪 声 源 及 噪 声 源 强 项 目 从 事 医 疗 体 检 服 务, 使 用 的 体 检 设 备 仪 器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配 套 提 升 泵 等 设 备, 根 据 类 比 数 据, 预 测 该 类 辅 助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级 在 60 db(a) 左 右 项 目 夜 间 不 运 营 2. 治 理 措 施 影 响 分 析 及 结 论 项 目 无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在 室 内 使 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安 装 在 独 立 设 备 间 内, 噪 声 经 各 措 施 及 建 筑 墙 体 隔 声 后, 传 播 到 建 筑 物 外 可 以 达 到 30 db(a) 以 下, 对 周 边 的 声 环 境 噪 声 贡 献 值 很 低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设 备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1 4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及 方 圆 公 寓 内 的 居 民 基 本 无 影 响 四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固 废 产 生 来 源 及 排 放 量 项 目 所 排 固 体 废 物 为 医 疗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医 疗 废 物 包 括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如 注 射 器 镊 子 牙 钩 采 血 管 棉 签 药 棉 纱 布 试 管 试 剂 盒 等, 生 活 垃 圾 包 括 食 品 包 装 物 饮 料 瓶 办 公 垃 圾 等 根 据 前 面 的 计 算, 项 目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10.95t/a, 医 疗 废 物 3.65t/a - 25 -

2.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方 将 对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处 置 (1)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的 环 卫 人 员 每 日 清 理 至 垃 圾 站, (2) 医 疗 废 物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有 处 置 资 质 的 北 京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分 公 司 收 集 处 置 医 疗 废 物 设 置 专 门 存 放 间, 房 间 上 标 有 医 疗 废 物 中 文 及 图 示 表 15: 项 目 垃 圾 产 生 及 处 理 情 况 单 位 :t/a 项 目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排 放 量 医 疗 废 物 3.65 具 备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0 生 活 垃 圾 10.95 由 环 卫 工 人 清 理 10.95 3.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结 论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存 储 于 专 用 垃 圾 桶,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收 集 和 清 运, 日 排 日 清 医 疗 废 物 设 有 专 门 储 存 间,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房 门 上 标 有 醒 目 标 志 废 物 由 具 备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回 收 本 项 目 对 固 废 的 处 置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 26 -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内 容 排 放 源 类 型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卫 生 间 化 验 体 检 生 活 污 水 医 疗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清 河 污 水 厂 达 标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员 工 化 验 体 检 生 活 垃 圾 医 疗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运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合 理 噪 声 项 目 体 检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配 套 设 备 均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噪 声 传 播 至 室 外 低 于 50 分 贝 其 他 : 无 - 27 -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结 论 1. 建 设 内 容 北 京 怡 健 殿 方 圆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投 资 550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8 %) 申 请 许 可 事 项 为 : 内 科 / 外 科 /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眼 科 / 耳 鼻 咽 喉 科 / 口 腔 科 / 医 学 检 验 科 ;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 医 学 影 像 科 ;X 射 线 诊 断 专 业 ;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项 目 租 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建 筑 面 积 3024.85m 2, 包 括 体 检 区 ; 办 公 区 ; 辅 助 区 ; 服 务 区 ( 食 堂 卫 生 间 ); 以 及 设 备 间 及 医 疗 废 物 存 放 间 等 项 目 食 堂 仅 为 体 检 顾 客 提 供 简 易 早 餐,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如 面 包 袋 装 奶 等 本 项 目 内 没 有 食 品 烹 饪 环 节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数 据, 项 目 运 营 后 员 工 100 人, 日 接 待 量 200 人, 年 经 营 365d/a, 日 营 业 时 间 8:00-15:00 2.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甲 56 号 商 务 楼 四 层,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6 18 东 经 116 19 23 3. 周 围 环 境 项 目 位 于 方 圆 大 厦 东 侧, 东 侧 临 建 筑 外 墙, 墙 外 为 行 车 通 道 ; 南 侧 临 建 筑 外 墙,35 米 处 隔 停 车 场 为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 西 侧 紧 邻 入 驻 方 圆 大 厦 的 商 业 单 位 ; 北 侧 临 建 筑 外 墙, 墙 外 为 方 圆 公 寓 4. 执 行 标 准 (1) 污 水 : 1 生 活 污 水 : 执 行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中 表 3 排 入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28 -

2 医 疗 废 水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 县 级 以 下 或 20 张 床 位 以 下 的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污 水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2) 噪 声 : 项 目 东 南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4 类 标 准, 其 他 厂 界 执 行 1 类 标 准 ; (3) 固 体 废 弃 物 : 1 生 活 垃 圾 :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北 京 市 关 于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的 有 关 规 定 2 医 疗 废 物 : 执 行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5. 废 气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本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 没 有 食 品 烹 饪 环 节 故 项 目 没 有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6. 污 水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本 项 目 安 装 1 套 次 氯 酸 钠 消 毒 工 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医 疗 废 水 的 治 理 符 合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再 由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清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废 水 水 质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13) 中 表 3 排 入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对 当 地 的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7.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项 目 无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在 室 内 使 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安 装 在 独 立 设 备 间 - 29 -

内, 噪 声 经 各 措 施 及 建 筑 墙 体 隔 声 后, 传 播 到 建 筑 物 外 可 以 达 到 30 db(a) 以 下, 对 周 边 的 声 环 境 噪 声 贡 献 值 很 低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设 备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1 4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及 方 圆 公 寓 内 的 居 民 基 本 无 影 响 8.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存 储 于 专 用 垃 圾 桶,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收 集 和 清 运, 日 排 日 清 医 疗 废 物 设 有 专 门 储 存 间,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房 门 上 标 有 醒 目 标 志 废 物 由 具 备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回 收 本 项 目 对 固 废 的 处 置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二 建 议 1. 加 强 节 约 管 理, 节 约 能 源 和 用 水,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城 市 环 境 的 污 染 负 荷 2. 加 强 对 各 类 垃 圾 的 管 理,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回 收, 要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防 止 产 生 异 味 污 染 环 境 3.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教 育, 制 定 管 理 制 度, 提 高 环 境 意 识, 不 断 改 进 环 保 工 作 4. 涉 及 放 射 性 的 体 检 科 目 另 行 申 报 环 保 手 续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拟 建 项 目 对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排 放 总 量 符 合 要 求, 从 环 境 角 度 考 虑 是 可 行 的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