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南 京 市 委 文 件 宁 委 发 2015 45 号 中 共 南 京 市 委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区 委 和 人 民 政 府, 市 委 各 部 委, 市 府 各 委 办 局, 市 各 直 属 单 位 : 关 于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的 实 施 意 见 已 经 市 委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南 京 市 委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2015 年 11 月 13 日 1
关 于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的 实 施 意 见 为 全 面 提 升 南 京 人 才 竞 争 力 科 技 竞 争 力 产 业 竞 争 力, 在 更 大 范 围 更 高 层 次 更 深 程 度 上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加 快 构 筑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和 独 特 优 势 的 产 业 科 技 人 才 高 地, 现 就 深 化 人 才 强 市 战 略, 实 施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和 目 标 任 务 ( 一 ) 指 导 思 想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围 绕 协 调 推 进 四 个 全 面 战 略 布 局, 紧 扣 建 设 一 带 一 路 节 点 城 市 长 江 经 济 带 门 户 城 市 长 三 角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和 国 家 创 新 型 城 市 的 目 标 定 位, 进 一 步 强 化 人 才 第 一 资 源 的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作 用, 坚 持 以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引 领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以 重 点 人 才 工 程 引 领 转 型 升 级 工 程, 以 人 才 结 构 优 化 引 领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加 快 构 建 更 具 竞 争 力 的 人 才 集 聚 制 度 和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环 境, 努 力 形 成 群 贤 毕 至 人 才 辈 出 以 才 兴 业 的 生 动 局 面, 为 迈 上 新 台 阶 建 设 新 南 京 提 供 智 力 支 持 和 人 才 支 撑 ( 二 ) 目 标 任 务 十 三 五 期 间, 聚 焦 创 新 型 服 务 型 枢 纽 型 开 放 型 生 态 型 的 五 型 经 济 主 攻 方 向, 重 点 集 聚 100 名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培 育 200 名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引 进 3000 名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领 20000 名 青 年 大 学 生 创 业, 着 力 推 动 科 技 同 经 济 创 新 成 果 同 产 业 创 新 项 目 同 现 实 生 产 力 研 发 人 员 创 新 劳 动 同 其 利 益 收 入 四 个 对 接, 努 力 把 南 京 建 设 成 为 高 端 人 才 汇 聚 城 2
市 科 技 创 业 领 军 城 市 人 才 改 革 先 行 城 市, 打 造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和 独 特 优 势 的 产 业 科 技 人 才 高 地 二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集 聚 计 划 ( 三 )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主 要 指 具 有 国 际 视 野 和 战 略 眼 光, 研 究 成 果 在 国 际 上 有 重 要 影 响, 能 快 速 抢 占 产 业 制 高 点 的 顶 尖 人 才 ( 团 队 ) 计 划 从 2016 年 起, 用 5 年 时 间, 重 点 引 进 和 支 持 在 我 市 创 办 科 技 型 企 业, 或 与 科 技 型 企 业 合 作 创 立 科 研 成 果 产 业 化 基 地 新 型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机 构 的 100 名 ( 个 )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 团 队 ) ( 四 )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分 A( 引 进 类 ) B( 培 养 类 ) 两 类 A 类 ( 引 进 类 )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诺 贝 尔 奖 获 得 者 ; 中 国 或 发 达 国 家 科 学 院 院 士 工 程 院 院 士 ; 获 得 国 家 最 高 科 学 技 术 奖 或 相 当 层 次 国 际 科 技 奖 项 的 科 学 家 ;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核 心 成 员 国 家 万 人 计 划 杰 出 人 才 ; 其 他 相 当 层 次 顶 尖 人 才 ( 团 队 ) B 类 ( 培 养 类 )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2016 年 以 后 在 我 市 入 选 的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万 人 计 划 企 业 人 才 ;2016 年 以 后 在 我 市 入 选 的 江 苏 省 双 创 团 队 ( 五 )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在 宁 创 业 创 新 项 目, 经 立 项 认 定, 根 据 项 目 进 展 和 企 业 运 营 情 况, 可 享 受 下 列 支 持 政 策 (1) 给 予 诺 贝 尔 奖 获 得 者 领 衔 创 办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最 高 1000 万 元 其 他 A 类 人 才 领 衔 创 办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最 高 500 万 元 的 科 研 成 果 产 业 化 配 套 资 金 特 别 优 秀 并 获 得 风 险 投 资 的, 可 由 市 紫 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等 按 不 高 于 风 投 3
50% 的 比 例 跟 进 投 资, 单 个 项 目 跟 投 不 超 过 1 亿 元 (2) 对 我 市 培 养 入 选 的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 创 业 类 ) 特 聘 专 家 万 人 计 划 科 技 创 业 领 军 人 才, 给 予 200 万 元 项 目 资 助 ; 对 培 养 入 选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 长 期 创 新 类 ) 特 聘 专 家 万 人 计 划 科 技 创 新 领 军 人 才 的 在 宁 用 人 企 业, 给 予 100 万 元 项 目 资 助 ; 对 入 选 的 省 双 创 团 队, 按 照 省 相 关 人 才 经 费 资 助 50% 比 例, 给 予 科 研 成 果 产 业 化 配 套 扶 持 (3)5 年 内 获 风 险 投 资 的 人 才 创 业 项 目, 经 科 技 银 行 评 估 后, 提 供 项 目 所 需 的 融 资 贷 款 担 保 (4) 为 长 期 在 宁 居 留 的 A 类 人 才 提 供 不 少 于 200 平 方 米 的 专 家 公 寓 或 租 金 补 贴 在 宁 购 房 的, 给 予 不 超 过 购 房 金 额 50% 最 高 200 万 元 的 安 家 补 贴 (5)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参 照 享 受 南 京 市 特 约 医 疗 保 健 待 遇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子 女 入 学 由 教 育 部 门 根 据 相 关 政 策, 结 合 人 才 本 人 意 愿 择 优 安 排 三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计 划 ( 六 )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主 要 指 既 通 科 技 又 懂 市 场, 在 相 关 领 域 开 创 技 术 新 路 径 商 业 新 模 式 产 业 新 质 态, 对 我 市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和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起 到 引 领 示 范 作 用 的 企 业 家 计 划 从 2016 年 起, 用 5 年 时 间, 重 点 培 育 200 名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对 象 创 办 企 业 中, 新 增 挂 牌 上 市 30 家, 年 销 售 收 入 超 亿 元 30 家, 年 纳 税 额 超 千 万 元 10 家 ( 七 )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对 象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个 人 投 入 企 4
业 的 实 收 资 本 不 少 于 100 万 元 ( 含 技 术 入 股 ), 或 持 有 企 业 30% 以 上 股 份 ; 具 有 国 际 化 视 野 和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项 目 有 核 心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技 术 成 果 在 国 内 外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具 备 规 模 生 产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条 件 ; 企 业 注 册 未 满 5 年, 年 销 售 收 入 不 低 于 500 万 元, 有 较 强 的 成 长 性 ( 八 ) 入 选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计 划 的, 可 享 受 下 列 支 持 政 策 (1) 按 所 创 企 业 当 年 实 际 还 贷 额 度 和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给 予 不 超 过 三 年 的 贷 款 贴 息, 贷 款 总 额 不 超 过 2000 万 元 (2) 所 创 企 业 进 入 政 府 认 定 的 众 创 空 间 的, 免 收 两 年 场 地 租 金 (3) 入 选 国 家 创 新 人 才 推 进 计 划 的, 给 予 50 万 元 奖 励 (4) 所 创 企 业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省 级 企 业 研 发 机 构 的, 分 别 给 予 50 万 元 30 万 元 配 套 支 持 (5) 定 期 组 织 前 往 境 内 外 科 技 创 业 先 进 地 区 开 展 专 题 研 修 和 技 术 成 果 产 业 合 作 等 对 接, 研 修 费 用 和 交 通 费 用 给 予 补 贴 四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 九 )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主 要 指 符 合 我 市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和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方 向, 带 团 队 带 技 术 带 项 目 在 宁 创 办 企 业 的 行 业 领 军 人 才 计 划 从 2016 年 起, 用 5 年 时 间, 以 区 ( 园 区 ) 为 主 体, 立 足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引 进 扶 持 3000 名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市 级 层 面 从 中 择 优 遴 选 并 重 点 扶 持 1000 名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 十 )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对 象, 一 般 应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副 高 以 上 职 称 (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文 化 创 意 类 人 才 可 适 当 放 宽 至 本 5
科 学 历 ), 首 次 在 我 市 注 册 ( 或 拟 注 册 ) 创 新 型 企 业 并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个 人 投 入 企 业 的 实 收 资 本 不 少 于 100 万 元 ( 含 技 术 入 股 ), 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具 有 海 内 外 自 主 创 业 或 行 业 领 军 企 业 的 中 高 层 任 职 经 历, 熟 悉 相 关 产 业 领 域 和 国 际 规 则, 有 较 为 丰 富 的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和 市 场 开 发 运 作 经 验 ; 拥 有 独 立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或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技 术 成 果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或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具 有 良 好 产 业 化 潜 力 和 市 场 前 景 ( 十 一 ) 入 选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的, 可 享 受 下 列 支 持 政 策 (1) 通 过 区 ( 园 区 ) 遴 选 认 定 的, 由 区 ( 园 区 ) 给 予 不 少 于 50 万 元 初 创 扶 持 ; 通 过 市 级 遴 选 认 定 的, 由 市 财 政 再 给 予 100 万 元 扶 持, 根 据 人 才 创 业 进 度 分 期 拨 付 (2) 根 据 人 才 发 展 和 项 目 运 营 实 际 需 要, 提 供 100 平 方 米 左 右 的 创 业 场 所 和 100 平 方 米 左 右 的 人 才 公 寓, 三 年 内 免 收 租 金, 或 给 予 租 金 补 贴 (3) 定 期 对 入 选 人 才 项 目 进 行 评 估, 评 估 优 秀 的, 优 先 推 荐 入 选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计 划, 并 提 供 最 高 500 平 方 米 创 业 场 所, 三 年 内 免 收 租 金, 或 给 予 租 金 补 贴 (4) 所 创 企 业 获 得 社 会 风 险 投 资 的,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实 际 需 求, 可 由 市 紫 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等 机 构 按 不 高 于 社 会 风 投 机 构 首 轮 投 资 总 额 50% 的 比 例 跟 进 投 资, 单 个 项 目 投 资 额 不 超 过 300 万 元 (5)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作 为 321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的 改 6
进 升 级 版, 入 选 的 外 籍 人 才 及 其 家 属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在 办 理 人 才 签 证 人 才 居 留 和 来 华 定 居 等 手 续 时, 享 受 国 家 重 点 引 才 计 划 相 关 便 利 政 策 五 青 年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 十 二 ) 青 年 大 学 生, 主 要 指 普 通 高 校 在 校 生 和 毕 业 5 年 内 高 校 毕 业 生, 以 及 留 学 回 国 的 青 年 留 学 人 员 计 划 从 2016 年 起, 用 5 年 时 间, 重 点 资 助 1000 个 优 秀 大 学 生 创 业 项 目, 扶 持 20000 名 青 年 大 学 生 创 业, 带 动 80000 人 就 业 ( 十 三 ) 对 大 学 生 创 业 项 目 和 相 关 载 体, 提 供 下 列 支 持 政 策 (1) 每 年 遴 选 不 少 于 200 个 优 秀 大 学 生 创 业 项 目, 分 别 给 予 20 50 万 元 的 资 助, 市 紫 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天 使 基 金 投 资 和 财 政 性 资 助 各 占 50% (2) 对 经 认 定 的 大 学 生 创 业 载 体 给 予 一 次 性 30 50 万 元 建 设 补 助, 对 认 定 为 国 家 省 级 示 范 基 地 的 给 予 配 套 奖 励, 并 按 实 际 孵 化 成 功 项 目 数, 给 予 不 超 过 5000 元 / 户 的 补 贴 (3) 符 合 条 件 的 大 学 生 初 创 项 目, 入 驻 经 认 定 的 各 类 创 业 载 体 的, 提 供 最 高 30 平 方 米 创 业 场 所, 三 年 内 免 收 租 金 ; 在 创 业 载 体 外 租 用 经 营 场 地 或 利 用 自 有 房 产 创 业 的, 三 年 内 给 予 一 定 补 贴 (4) 将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调 整 为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扩 大 担 保 基 金 规 模 大 学 生 创 业 贷 款 额 度 上 限 提 高 至 个 人 30 万 元 合 伙 最 高 50 万 元, 并 给 予 全 额 贴 息 初 创 项 目 获 银 行 商 业 性 贷 款, 符 合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条 件 的, 还 本 付 息 后 给 予 同 等 贴 息 扩 大 大 学 生 创 7
业 担 保 贷 款 绿 色 通 道 覆 盖 范 围,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免 除 创 业 贷 款 反 担 保 要 求 创 办 劳 动 密 集 型 企 业 和 科 技 型 小 微 企 业, 获 得 商 业 贷 款,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在 贷 款 总 额 300 万 元 内 按 基 准 利 率 给 予 50% 贴 息 初 创 项 目 3 年 内 获 得 风 险 投 资 的, 可 按 单 个 项 目 融 资 总 额 的 10% 最 高 不 超 过 25 万 元 给 予 配 套 支 持 (5) 大 学 生 创 业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 除 限 制 行 业 外 ) 并 持 就 业 创 业 证 或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 注 明 自 主 创 业 税 收 政 策 ) 的,3 年 内 按 每 户 每 年 9600 元 为 限 额, 依 次 扣 减 其 当 年 实 际 应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6) 创 业 项 目 正 常 经 营 6 个 月 以 上, 并 带 动 其 他 劳 动 者 就 业 且 正 常 申 报 纳 税 的, 按 创 业 实 绩 和 带 动 就 业 人 数 分 别 给 予 创 业 成 功 奖 励 和 带 动 就 业 奖 励 六 综 合 环 境 和 配 套 服 务 ( 十 四 ) 优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建 立 政 府 人 才 管 理 服 务 权 力 清 单 和 责 任 清 单, 清 理 和 规 范 人 才 引 进 评 价 流 动 等 环 节 中 的 行 政 审 批 和 收 费 事 项 把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项 目 纳 入 商 事 制 度 改 革 先 行 先 试 对 象 设 立 人 才 创 业 企 业 注 册 登 记 一 站 式 窗 口, 采 取 网 上 申 报 三 证 合 一 等 措 施, 简 化 注 册 流 程, 缩 短 受 理 时 间, 降 低 创 业 成 本 ( 十 五 ) 培 育 市 场 服 务 主 体 制 定 政 府 购 买 人 才 公 共 服 务 办 法, 积 极 推 动 人 力 资 源 科 技 金 融 管 理 咨 询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交 易 等 人 才 服 务 业 发 展 支 持 人 才 企 业 购 买 科 技 中 介 服 务, 并 给 予 一 定 的 资 金 支 持 鼓 励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科 技 人 才 创 业 特 别 社 区 环 8
高 校 众 创 街 区 及 新 型 众 创 空 间 载 体 建 设,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孵 化 器 改 造, 鼓 励 国 有 孵 化 器 引 入 专 业 团 队 管 理 运 营 ( 十 六 ) 加 大 金 融 支 持 力 度 积 极 推 行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贷 款 科 技 保 险 保 费 补 贴 等 政 策, 推 广 小 额 贷 款 保 证 保 险 鼓 励 担 保 机 构 开 展 科 技 创 业 企 业 融 资 担 保 服 务, 鼓 励 社 会 创 投 机 构 投 资 入 选 人 才 项 目, 给 予 相 应 的 补 贴 奖 励 和 风 险 补 偿 设 立 应 急 互 助 基 金, 提 供 转 贷 融 资 服 务 创 新 投 贷 保 服 务 方 式, 推 动 创 投 银 行 保 险 担 保 小 贷 等 与 人 才 创 业 企 业 对 接 发 挥 小 微 企 业 直 通 车 融 动 紫 金 等 平 台 服 务 功 能, 推 动 人 才 企 业 和 产 业 资 本 有 效 结 合 对 符 合 挂 牌 上 市 条 件 的 人 才 企 业 实 施 分 类 指 导, 对 首 发 上 市 新 三 板 挂 牌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挂 牌 的 给 予 费 用 补 贴 建 立 人 才 征 信 系 统, 提 高 人 才 企 业 融 资 规 范 化 程 度 ( 十 七 ) 整 合 科 技 平 台 资 源 支 持 高 校 院 所 行 业 领 军 企 业 及 其 他 各 类 创 新 主 体 对 外 开 放 技 术 服 务 平 台, 对 所 需 运 营 设 备 配 置 及 维 护 等 费 用 给 予 一 定 资 金 支 持 通 过 发 放 科 技 创 新 券, 对 购 买 高 校 院 所 科 技 成 果 和 服 务 的, 给 予 一 定 补 贴 ( 十 八 ) 加 强 创 业 辅 导 培 训 完 善 创 业 导 师 制 度, 建 设 多 层 次 专 业 化 的 创 业 导 师 团 队 丰 富 创 业 训 练 营 创 业 学 院 等 创 业 辅 导 活 动 的 形 式 和 内 容 完 善 和 落 实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政 策, 对 业 绩 突 出 的 创 业 指 导 机 构 和 创 业 导 师 可 按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给 予 补 贴 对 高 成 长 性 人 才 项 目 实 行 一 企 一 策 跟 进 培 养, 集 成 政 策 资 源 帮 助 企 业 提 升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和 市 场 运 作 能 力 ( 十 九 ) 拓 展 首 购 首 用 渠 道 鼓 励 支 持 财 政 性 资 金 优 先 采 购 9
和 推 广 应 用 人 才 企 业 创 新 产 品, 推 动 人 才 企 业 同 大 中 型 国 有 企 业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和 跨 国 企 业 对 接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帮 助 人 才 企 业 加 快 实 现 创 新 成 果 市 场 价 值 ( 二 十 ) 强 化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对 人 才 企 业 引 进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符 合 条 件 的, 提 供 住 房 落 户 职 称 评 定 等 方 面 配 套 支 持 引 进 博 士 以 上 人 才 的, 给 予 一 定 补 贴 大 力 集 聚 知 名 猎 头 招 聘 培 训 等 中 介 机 构, 加 快 建 立 专 业 化 信 息 化 产 业 化 的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体 系 ( 二 十 一 ) 落 实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推 进 落 实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大 学 科 技 园 研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固 定 资 产 加 速 折 旧 等 支 持 大 众 创 业 创 新 各 类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完 善 人 才 载 体 认 定 机 制, 推 动 更 多 符 合 条 件 的 科 技 众 创 空 间 纳 入 政 策 适 用 范 围 按 照 将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有 关 税 收 试 点 政 策 推 广 至 全 国 范 围 实 施 的 要 求,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才 企 业, 依 照 规 定 适 用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对 投 向 种 子 期 初 创 期 等 的 社 会 化 人 才 投 资, 对 接 争 取 相 关 税 收 支 持 政 策 ( 二 十 二 ) 完 善 生 活 配 套 服 务 为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集 聚 计 划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计 划 和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入 选 者 办 理 南 京 人 才 居 住 证 B 证, 提 供 职 称 申 报 医 疗 落 户 社 会 保 险 居 留 和 出 入 境 住 房 子 女 就 读 配 偶 就 业 等 配 套 服 务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为 青 年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入 选 者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推 进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建 设, 加 快 人 才 公 寓 专 家 公 寓 等 住 房 建 设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办 理 南 京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约 优 诊 证 10
七 运 行 机 制 和 组 织 保 障 ( 二 十 三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在 市 委 市 政 府 及 市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和 科 技 创 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领 导 下, 由 市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筹 组 织 实 施 科 技 顶 尖 专 家 集 聚 计 划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培 育 计 划 在 市 科 委 设 立 专 项 办 公 室,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青 年 大 学 生 创 业 引 领 计 划 在 市 人 社 局 设 立 专 项 办 公 室, 分 别 牵 头 负 责 各 专 项 计 划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市 委 组 织 部 ( 市 人 才 办 ) 按 照 党 管 人 才 要 求, 牵 头 做 好 综 合 协 调 政 策 完 善 和 考 核 督 查 等 工 作, 市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和 科 技 创 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单 位 根 据 各 自 职 责 分 工, 健 全 工 作 机 制, 做 好 相 应 工 作 建 立 各 相 关 部 门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和 人 才 工 作 联 络 员 制 度, 定 期 会 商 研 究 解 决 计 划 实 施 中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不 断 优 化 创 业 南 京 政 策 体 系, 确 保 计 划 有 序 推 进 落 实 ( 二 十 四 ) 改 进 投 入 机 制 拓 宽 人 才 投 入 渠 道, 建 立 健 全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引 导 用 人 单 位 投 入 为 主 体 社 会 和 个 人 投 入 为 补 充 的 多 元 化 投 入 体 系 规 范 人 才 投 入 管 理, 建 立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专 用 托 管 账 户, 推 行 资 金 拨 付 进 度 与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挂 钩 财 政 投 入 力 度 和 项 目 绩 效 挂 钩 的 动 态 支 持 模 式 优 化 人 才 项 目 评 估 方 式, 引 入 科 技 专 家 企 业 家 职 业 经 理 人 风 投 机 构 和 科 创 园 区 负 责 人 等 评 审 主 体, 定 期 对 人 才 项 目 市 场 价 值 和 发 展 绩 效 开 展 监 测 评 估, 优 秀 的 加 大 扶 持 力 度, 不 合 格 的 及 时 履 行 退 出 程 序 市 区 两 级 财 政 部 门 应 根 据 本 意 见, 制 定 实 施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确 保 相 关 财 政 资 金 纳 入 预 算 足 额 安 排 优 先 保 障 规 范 运 作 11
( 二 十 五 ) 严 格 目 标 考 核 市 区 两 级 组 织 部 门 应 根 据 本 意 见, 制 定 专 项 考 核 办 法, 量 化 目 标 要 求, 细 化 责 任 分 工, 确 保 各 项 任 务 落 到 实 处 将 创 业 南 京 人 才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作 为 各 级 党 委 ( 党 组 ) 落 实 党 管 人 才 责 任 的 重 要 内 容, 纳 入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考 核 将 人 才 引 育 数 量 人 才 服 务 效 能 人 才 创 业 绩 效 等 纳 入 市 区 经 济 社 会 综 合 指 标 体 系, 作 为 重 点 考 核 内 容 ( 二 十 六 ) 营 造 良 好 氛 围 完 善 党 委 联 系 专 家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联 系 人 才 工 作 机 制 定 期 举 办 中 国 留 学 人 员 南 京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大 会 赢 在 南 京 创 业 大 赛 留 学 人 员 创 业 大 赛 等 活 动, 支 持 人 才 创 业 联 合 会 创 客 联 盟 创 业 沙 龙 等 创 业 交 流 活 动 完 善 人 才 荣 誉 制 度, 弘 扬 创 业 精 神, 培 育 创 客 文 化, 不 断 浓 厚 识 才 爱 才 敬 才 用 才 的 社 会 氛 围, 努 力 营 造 人 人 皆 可 成 才 人 人 尽 展 其 才 的 创 业 创 新 环 境 本 意 见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本 市 其 他 文 件 与 本 意 见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意 见 为 准 中 共 南 京 市 委 办 公 厅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印 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