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烟 台 第 三 中 学 文 件 校 政 字 216 2 号 烟 台 三 中 216 年 自 主 特 长 招 生 方 案 为 大 力 实 施 烟 台 三 中 复 光 教 育 理 念, 倡 导 以 人 为 本 因 材 施 教 个 性 成 长 育 人 模 式, 让 有 特 长 的 学 生 进 入 高 中 继 续 学 业, 根 据 上 级 教 育 局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现 制 定 我 校 216 年 自 主 特 长 招 生 方 案 如 下 : 一 组 织 领 导 为 加 强 对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的 指 导 检 查 和 监 督, 切 实 维 护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的 公 平 公 正 和 社 会 声 誉, 确 保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我 校 成 立 216 年 自 主 特 长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和 办 公 室, 制 定 招 生 方 案, 负 责 本 校 自 主 特 长 招 生 工 作 二 招 生 计 划 及 招 生 范 围 ( 一 ) 招 生 计 划
拟 招 收 人, 其 中 篮 球 7 人, 排 球 7 人, 田 径 7 人, 武 术 2 人, 乒 乓 球 2 人, 音 乐 1 人, 美 术 12 人 ( 二 ) 招 生 范 围 在 芝 罘 区 参 加 初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的 212 级 初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三 招 生 对 象 及 报 名 ( 一 ) 招 生 对 象 及 条 件 : 1. 中 考 成 绩 要 求 : 艺 术 生 中 考 成 绩 要 达 到 中 考 总 分 值 的 7%, 篮 球 排 球 田 径 类 中 考 成 绩 要 达 到 中 考 总 成 绩 的 4%, 武 术 乒 乓 球 类 中 考 成 绩 要 达 到 中 考 总 成 绩 的 6%. 2. 身 体 条 件 及 专 业 水 平 要 求 : 艺 术 类 : 需 具 备 较 好 的 音 乐 美 术 基 础, 具 有 学 习 艺 术 专 业 的 基 本 素 质 体 育 类 : 田 径 需 取 得 国 家 二 级 运 动 员 ( 及 以 上 ) 资 格, 并 在 市 级 比 赛 中 获 得 前 六 名 或 区 级 比 赛 前 三 名 篮 球 需 有 较 好 技 术 基 础 的 男 生 ( 身 高 1.9 米 以 上 优 先 考 虑 ) 排 球 需 有 一 定 的 训 练 基 础, 身 高 不 低 于 1.8 米 的 男 生 ( 水 平 高 的 可 适 当 降 低 身 高 ), 乒 乓 球 需 取 得 国 家 二 级 运 动 员 ( 及 以 上 ) 资 格, 并 在 市 级 比 赛 中 获 得 单 打 前 六 名 或 团 体 前 三 名 的 队 员 武 术 需 取 得 国 家 二 级 运 动 员 ( 二 级 武 士 ) 及 以 上 资 格, 或 在 地 市 级 及 以 上 套 路 比 赛 中 获 单 项 前 六 名 ( 二 ) 报 名 时 间 及 地 点 1. 报 名 时 间 :216 年 7 月 2 日 上 午 8: 11: 2. 报 名 方 式 及 地 点 : 考 生 携 带 准 考 证 同 一 底 版 一 寸 免 冠 正 面 照 片 2 张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核 实 后 上 交 复 印 件 ), 到 烟 台 三 中 新 校 区
号 楼 1 楼 报 名 咨 询 电 话 : 招 生 办 公 室 66144, 音 美 组 办 公 室 66172, 体 育 组 办 公 室 66129. 四 专 业 考 试 及 录 取 程 序 ( 一 ) 专 业 考 试 考 试 时 间 :216 年 7 月 日 上 午 7: 开 始 考 试 地 点 : 音 乐 考 试 : 艺 术 楼 音 乐 教 室 美 术 考 试 : 艺 术 楼 美 术 教 室 体 育 考 试 : 学 校 操 场 考 试 内 容 及 分 值 ( 见 附 件 ) ( 二 ) 录 取 程 序 1. 录 取 原 则 1) 参 加 专 业 考 试 的 考 生 总 数 达 到 计 划 录 取 人 数 的 2 倍 或 2 倍 以 上 时, 按 专 业 测 试 分 数 由 高 到 低, 按 招 生 计 划 数 录 取 2) 参 加 专 业 考 试 的 考 生 总 数 在 计 划 录 取 人 数 的 2 倍 以 下 时, 按 专 业 平 均 分 数 由 高 到 低, 按 招 生 计 划 人 数 的 7% 录 取 ( 四 舍 五 入 ) 未 完 成 的 特 长 招 生 计 划 纳 入 统 招 生 进 行 录 取 2. 录 取 我 校 按 上 述 录 取 原 则,216 年 7 月 4 日 确 定 拟 录 取 名 单, 上 报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审 核 通 过 后 公 示 三 天,7 月 9 日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五 严 密 组 织, 加 强 领 导 中 考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是 社 会 广 泛 关 注 的 热 点, 关 乎 到 每 个 考 生 的 切 身 利 益 和 教 育 的 形 象, 为 切 实 维 护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的 公 平 公 正, 维 护 考 生 的 切 身 利 益, 我 校 将 制 定 完 善 特 长 招 生 考 试 实 施 办 法 公 示 制 度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等 工 作 制 度, 加 强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做 到 定 岗 定 责, 责 任 到 人, 严 格 执 行 招 生 考 试 政 策,
严 守 工 作 纪 律 对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违 法 违 纪 事 件, 严 肃 追 究 当 事 人 的 责 任
附 : 专 业 考 试 内 容 及 分 值 设 置 一 音 乐 特 长 生 ( 一 ) 考 试 主 项 : 声 乐 舞 蹈 器 乐 ( 键 盘 小 提 萨 克 单 簧 管 长 笛 古 筝 二 胡 扬 琴 琵 琶 架 子 鼓 等, 民 乐 优 先 考 虑 ) ( 二 ) 考 试 内 容 1. 声 乐 器 乐 舞 蹈 任 选 一 项,( 可 另 加 试 一 项 ) 2. 综 合 素 质 测 试 :a 模 唱 单 音 旋 律 b 视 唱 ( 三 ) 评 分 标 准 : 声 乐 考 试 满 分 1 分 :(1) 嗓 音 条 件 2 分,(2) 演 唱 方 法 2 分,() 音 乐 表 现 6 分 注 : 考 生 必 须 按 照 要 求 准 备 和 演 唱 曲 目, 伴 奏 自 备 器 乐 考 试 满 分 1 分 :(1) 具 有 正 确 的 演 奏 方 法 演 奏 姿 势 和 演 奏 状 态,(2) 演 奏 规 范 流 畅 和 完 整, 基 本 功 扎 实,() 能 较 好 地 体 现 乐 曲 的 内 容 与 风 格, 具 有 较 强 的 乐 感 和 艺 术 表 现 力 注 : 考 生 除 钢 琴 外 其 他 乐 器 自 备 考 试 时 不 得 加 伴 奏 音 乐 舞 蹈 考 试 满 分 为 1 分 :(1) 具 备 一 定 的 身 体 条 件,(2) 表 演 连 贯 完 整,() 具 有 一 定 的 节 奏 感 和 协 调 性,(4) 舞 蹈 风 格 把 握 准 确, 具 有 一 定 的 艺 术 表 现 力 注 : 服 装 与 伴 奏 自 备 二 美 术 特 长 生 ( 一 ) 考 试 项 目 : 素 描 静 物 写 生 人 物 速 写 写 生 ( 二 ) 评 分 标 准 素 描 静 物 考 试 满 分 1 分 :(1) 构 图 要 合 理 完 整,(2) 形 象 特 征 准 确 理
解 结 构 有 体 感 空 间 感,() 正 确 表 现 形 体 结 构,(4) 有 完 整 的 视 觉 效 果 和 主 次 关 系 速 写 考 试 满 分 1 分 :(1) 符 合 试 题 规 定 及 要 求,(2) 比 例 正 确 动 态 特 征 鲜 明, 表 现 手 法 大 胆 流 畅 生 动,() 能 够 准 确 地 画 出 命 题 所 要 求 的 动 态 特 征, 有 较 强 的 画 面 组 织 能 力 和 造 型 能 力,(4) 主 次 分 明, 能 够 较 深 入 地 刻 画 主 体 对 象 的 细 节 三 篮 球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试 满 分 1 分 ( 一 ) 助 跑 摸 高 (1 分 ) 1. 测 验 方 法 : 助 跑 单 脚 跳 摸 高, 以 摸 高 的 最 高 度 计 分, 每 人 做 两 次, 计 其 中 一 次 最 佳 成 绩 2. 评 分 标 准 : 成 绩 分. 6. 7 8 9 9. 1 1. 11 男 9 2. 2. 9 9 2.9. 2 4.. 6 8.. 1. 11.12 成 绩 分. 11 2 1 12. 1 1. 14 14. 1 男. 1. 14.1 16. 7.1 18. 9.1 2. ( 二 ) 综 合 运 球 (1 分 ) 1. 测 试 办 法 : 考 生 在 标 准 篮 球 场 地 进 行, 从 一 半 场 端 线 中 点 持 球 起 动, 并 开 动 计 时 表, 到 A 点 完 成 转 身 运 球, 至 B 点 完 成 跨 下 运 球, 至 C 点 完 成 背 后 运 球 后 到 对 面 球 篮 完 成 运 球 上 篮, 抢 篮 板 球 向 左 ( 右 ) 运 球 到 中 线 与 边 线 交 界
点, 然 后 折 回 做 运 球 上 篮, 抢 篮 板 球 后 再 向 右 ( 左 ) 运 球 到 中 线 与 边 线 交 界 点, 然 后 折 回 运 球 上 篮, 抢 篮 板 球 后 连 人 带 球 冲 过 中 线 结 束, 停 止 计 时 注 意, 所 有 上 篮 必 须 投 篮 进 筐, 不 进 必 须 补 投, 直 至 投 中 2. 评 分 标 准 分 成 绩 1 1 4.7.4 14.1 14 1.7 1..9 12 12.. 12 1 1. 11. 男. 28 9 2. 29. 1. 1 2. 2. 成 绩 分.6 1 1.2 8 9. 9. 9 8. 8. 1 8. 7.6 2 7. 8 6. 6.4 男 4 4.. 6 6. 7 7. 8 8. 9 成 绩 分 9.. 7 4. 2 4. 男. 9 4. 4 41 4 1. ( 三 ) 比 赛 (7 分 ) 1. 测 试 方 法 : 全 场 五 对 五, 采 用 全 场 盯 人 防 守, 测 试 其 技 术 和 战 术 运 用 能 力 对 成 绩 较 好 的 考 生, 可 再 进 行 一 轮 比 赛, 每 场 比 赛 时 间, 要 以 能 够 全 部 观 察 了 解 每 个 考 生 的 情 况 而 定 2. 评 分 标 准 :A 个 人 进 攻 能 力 : 包 括 传, 运, 突, 投 等 技 术 运 用 的 合 理 性 和 熟 练 程 度 B 个 人 防 守 能 力 : 观 察 个 的 防 守 和 协 防 C 战 术 意 识 : 个 人 全 场 攻 守 转 换 速 度 快 攻 意 识 和 个 人 移 动 跑 位 D 十 分 制 评 选 等 级 优 秀 : 较 好 的 做 到 以 上 三 项 1---8.9; 良 好 : 较 好 的 做 到 了 以 上 二 项 8.8---7.7; 及 格 :
较 好 的 做 到 了 三 中 项 的 一 项 7.6---6.; 不 及 格 : 三 项 都 完 成 的 一 般 6.4 分 及 以 下 四 排 球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试 满 分 1 分 ( 一 )6 米 移 动 ( 分 ): 测 试 者 站 在 进 攻 线 后 看 手 势 起 动, 前 进 后 退 两 个 来 回, 前 进 时 必 须 用 双 手 摸 到 中 线, 后 退 时 必 须 双 脚 退 出 进 攻 线, 接 着 变 侧 身 滑 步 或 交 叉 步 移 动 两 个 来 回 ( 进 攻 线 到 中 线 之 间 ), 用 单 手 摸 线, 不 能 转 身, 然 后 做 钻 网 跑, 用 单 手 摸 对 方 场 地 进 攻 线 后 折 回 跑, 折 回 时 用 单 手 或 超 过 出 发 线, 每 人 两 次 机 会 成 绩 时 间 27 2 2 2 17 1 1 1 7 12 12 12 12 1 1 " "2 " "7 " "2 1 1 14 14 14 " "7 " "2 " ( 二 ) 助 跑 摸 高 ( 分 ): 采 用 双 脚 助 跑 摸 高, 单 手 摸 有 固 定 标 准 的 高 物 每 人 2 次 摸 高 机 会, 记 其 中 1 次 最 高 成 绩 分 值 高 度 2 2 1 1 米.1m.7..2. 2.9 ( 三 ) 三 级 蛙 跳 ( 分 ): 每 人 2 次, 取 最 好 成 绩 分 值 距 离 2 2 1 1 米 8m 7.7 7. 7.2 7 6.8 ( 四 ) 传 垫 球 考 试 (2 分 ): 两 人 相 距 4 米 以 上 对 传 对 垫 球, 综 合 观 察 考 生 的 动 作 质 量 进 行 评 分 技 评 要 求 和 标 准 : 准 备 姿 势 充 分, 动 作 规 范 协 调, 击 球 点 合 理, 控 球 能 力 强 与 传 球 稳 定,9-1 分 ; 准 备 姿 势 较 充 分, 动 作 较 规 范 协 调, 击 球 点 较 合 理, 控 球 能 力 与 传 球 较 稳 定 7-8 分 ; 准 备 姿 势, 动 作 一 般, 击 球 点 不 稳 定, 控 球 能 力 与 传 球 稳 定 性 一
般 6 分 ; 乏 准 备 姿 势, 动 作 不 协 调, 击 球 点 不 合 理, 控 球 能 力 较 差, 传 球 不 稳 定 分 以 下 ( 五 ) 发 球 (2 分 ): 采 用 正 面 上 手 发 球, 以 发 球 基 本 动 作 是 否 规 范 和 是 否 能 够 协 调 用 力 为 技 评 标 准, 评 分 标 准 设 定 为 1 8 6 分 五 田 径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试 满 分 1 分 项 目 一 等 分 数 二 等 分 数 三 等 分 数 四 等 分 数 备 注 动 作 技 评 2 2 1 技 评 占 % 1 米 ( 秒 ) 11. 1. 11. 9. 11.9 8. 12. 7. 7 2 米 ( 秒 ) 2. 1. 24. 9. 2. 8. 2. 7. 6 4 米 ( 秒 ). 1. 4. 9.. 8. 6. 7. 8 米 ( 分 ) 2. 1. 2. 9. 2.1 8. 2.1 7. 8 1 米 4.1 1. 4.2 9. 4.2 8. 4. 7. ( 分 ) 米 9.1 1. 9.1 9. 9.2 8. 9. 7. ( 分 ) 米 16. 1. 16. 9. 16.2 8. 16. 7. ( 分 ) 1 1 11 米 栏 16. 1. 17. 9. 18. 8. 18. 7. ( 秒 ) 跳 高 1.8 1. 1.7 9. 1.6 8. 1. 7. 跳 远 6. 1. 6. 9.. 8.. 7. 三 级 跳 远 1. 1. 1. 9. 12. 8. 12. 7. 铅 球 12. 1. 12. 9. 11. 8. 1. 7. 铁 饼 8. 1.. 9. 28. 8. 2. 7. 标 枪 1. 1. 4. 9. 4. 8.. 7. 女
1 米 ( 秒 ) 12. 1. 1. 9. 1.6 8. 1.8 7. 8 2 2 米 ( 秒 ) 27. 1. 28. 9. 28. 8. 29. 7. 4 米 ( 分 ) 1. 1. 1. 9. 1.8 8. 1.1 7. 8 米 ( 分 ) 2.2 1. 2. 9. 2.4 8. 2. 7. 6 1 米. 1..1 9..2 8.. 7. ( 分 ) 米 11. 1. 11. 9. 11.2 8. 11. 7. ( 分 ) 1 1 米 栏 1. 1. 16. 9. 17. 8. 18. 7. ( 秒 ) 跳 高 1. 1. 1. 9. 1.4 8. 1.4 7. 6 跳 远.2 1.. 9. 4.8 8. 4. 7. 三 级 跳 远 11. 1. 1. 9. 1. 8. 9. 7. 铅 球 12. 1. 12. 9. 11. 8. 1. 7. 铁 饼 9. 1.. 9.. 8. 2. 7. 标 枪 8. 1. 4. 9. 28. 8. 2. 7. 六 乒 乓 球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试 满 分 1 分 ( 一 ) 考 试 内 容 1. 正 手 摆 短 侧 身 拉 扑 正 手 位 攻 (1%) 2. 专 项 素 质 (1%). 技 术 评 定 (%) 4. 比 赛 (%) ( 二 ) 考 试 标 准 1. 发 下 旋 球, 成 功 完 成 正 手 摆 短 侧 身 拉 扑 为 一 板, 每 人 发 1 球, 计
成 功 板 数 成 功 次 数 分 数 1 1 9 9 8 8 7 7 6 6 4 4 2 2 1 1 2. 专 项 素 质, 秒 内 计 算 摸 台 角 次 数 考 试 者 站 在 球 台 边 线 中 间, 口 令 开 始 移 动, 要 求 两 脚 尖 向 前, 用 跳 步 或 者 并 步 交 叉 步 移 动, 用 右 ( 左 ) 手 摸 左 ( 右 ) 台 角, 摸 到 台 角 为 一 次 次 数 分 值 41 1 4 9 9 8 8 7 7 6 6 4 4 2 2 1
. 比 赛, 采 用 三 局 两 胜 11 分 制 成 绩 评 定 单 打 比 赛 名 次 分 值 1 2 47. 4 4 42. 4 6 7. 7 8 2. 4. 技 评, 满 分 为 1 分, 按 4 级 评 分 项 目 等 级 摆 - 侧 - 扑 ( 满 分 1 分 ) 比 赛 技 术 运 用 ( 满 分 1 分 ) 优 1 1 良 12 12 中 8 8 差 2 2 七 武 术 专 业 考 试 满 分 1 分 ( 一 ) 测 试 内 容 及 分 值 测 试 的 内 容 分 为 一 组 组 合 动 作 和 一 套 器 械 套 路, 组 合 动 作 和 器 械 套 路 的 分 值 各 为 分, 两 项 总 分 为 1 分 各 项 评 分 时, 按 1 分 制 进 行 评 分, 然 后 把 该 项 得 分 乘 以 即 为 该 项 最 后 得 分, 两 项 最 后 得 分 即 为 武 术 专 项 的 最 后 得 分
1. 组 合 动 作 A 级 组 合 动 作 :(1) 左 右 瀑 布 轮 拍,(2) 抡 臂 右 踢 腿,() 竖 叉 双 分 掌, (4) 跳 并 步 双 抱 掌,() 击 步 腾 空 飞 脚,(6) 提 膝 冲 拳,(7) 腾 空 转 身 摆 莲 B 级 组 合 动 作 :(1) () 同 A 级 组 合 动 作,(6) 侧 空 翻,(7) 跳 插 步 璇 子 2. 器 械 套 路 考 生 可 以 选 择 任 何 一 种 器 械 套 路 进 行 测 试, 但 所 选 器 械 套 路 的 内 容 要 充 实, 并 符 合 所 选 器 械 套 路 的 特 点, 完 成 套 路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一 分 钟 ( 二 ) 测 试 方 法 与 评 分 标 准 1. 组 合 动 作 的 测 试 方 法 与 评 分 标 准 考 生 可 根 据 自 己 的 实 际 技 术 水 平, 从 难 度 不 同 的 两 组 组 合 动 作 中 选 择 一 种 组 合 进 行 测 试, 考 评 员 根 据 考 生 所 选 组 合 动 作 的 难 以 程 度 和 完 成 该 组 合 动 作 的 质 量 按 级 别 进 行 评 分 A 级 组 合 动 作 (8 分 ):(1) 左 右 瀑 布 轮 拍.6 分,(2) 抡 臂 右 踢 腿.6 分, () 竖 叉 双 分 掌 1 分,(4) 跳 并 步 双 抱 掌 1 分,() 击 步 腾 空 飞 脚 1. 分,(6) 提 膝 冲 拳. 分,(7) 腾 空 转 身 摆 莲 分. B 级 组 合 动 作 (1 分 ):(1)---(4) 动 作 及 评 分 标 准 同 A 级 组 合 动 作,() 腾 空 飞 脚 1. 分,(6) 侧 空 翻. 分,(7) 跳 插 步 璇 子 1.8 分. 2 器 械 套 路 的 测 试 方 式 与 评 分 标 准 考 评 员 根 据 考 生 完 成 套 路 动 作 的 质 量, 按 1 分 制 进 行 评 分 姿 势 正 确, 方 法 清 楚 ; 身 械 协 调, 劲 力 顺 达, 力 点 准 确 ; 精 神 贯 注, 节 奏 分 明 ; 内 容 充 实, 风 格 突 出
套 路 时 间 不 足 1 分 钟, 每 少.1s 至 2s 扣.1 分, 每 少 2.1s 至 4s 扣.2 分, 以 此 类 推 ( 三 ) 选 择 组 合 动 作 的 方 法 考 生 临 场 可 以 从 A B 两 级 组 合 中 选 择 任 何 一 种 组 合 进 行 测 试, 但 所 选 择 的 组 合 动 作, 考 生 必 须 具 备 完 成 所 选 级 别 组 合 动 作 的 能 力, 完 不 成 所 选 级 别 组 合 动 作 的 其 中 一 个 动 作, 则 不 予 评 分, 该 组 合 按 分 计, 确 定 选 择 组 合 动 作 级 别 时, 考 生 只 能 选 择 一 种 选 择 一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