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6853:1999 铁 路 客 车 设 计 和 建 造 火 灾 预 防 实 施 规 范 1/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英 国 标 准 目 录 总 介...3 1. 范 围...4 2. 标 准 化 参 考...5 3. 术 语 定 义 和 符 号...5 4. 列 车 类 型 的 分 类...7 5. 设 计 考 虑...7 6. 材 料...9 7. 火 灾 蔓 延 和 其 产 品 的 控 制...15 8. 火 灾 探 测 灭 火 系 统 和 乘 客 通 讯 装 置...17 9. 基 本 和 紧 急 系 统 的 控 制 和 功 能...19 10. 援 助 乘 客 和 乘 务 员 逃 离...20 附 录 A...21 附 录 B...22 附 录 C...24 附 录 D...27 附 录 E...41 2/41
总 介 该 标 准 的 目 的 是 确 保 乘 客 在 列 车 和 客 车 上 或 周 围 的 安 全 在 这 种 环 境 下 的 防 火 安 全 决 定 于 一 系 列 的 相 互 依 赖 的 措 施, 包 括 : 探 测 和 报 警 系 统, 手 动 或 自 动 灭 火 系 统, 紧 急 照 明 和 道 路 导 向 系 统, 逃 离 方 式 和 出 口 提 供, 逃 离 路 径 或 出 口 宽 度, 安 全 地 点, 占 据 水 平, 通 常 监 督, 事 故 的 人 员 管 理 ( 包 括 人 员 培 训 ), 材 料 控 制 和 内 容, 通 风, 分 隔 和 防 火 该 标 准 着 重 于 构 成 火 车 的 构 造 和 材 料 的 性 能 和 防 火 性, 以 及 一 些 关 于 其 他 方 面 的 建 议 因 此, 工 程 师 需 要 知 道 火 车 的 防 火 安 全 设 计 包 括 所 有 以 上 措 施 范 围 火 灾 发 生 在 一 列 移 动 的 火 车 上 时, 立 刻 疏 散 到 一 个 最 终 安 全 的 地 方 是 不 可 能 的, 由 于 操 作 性 的 原 因, 如 火 车 正 在 相 邻 的 轨 道 上 和 / 或 载 电 轨 上 移 动, 甚 至 在 火 车 处 于 静 止 的 状 态, 这 样 的 疏 散 可 能 被 延 误 或 由 于 地 点 的 原 因 被 阻 止, 例 如 在 隧 道 或 高 架 铁 路 上 出 于 这 个 原 因 疏 散 只 能 在 火 车 里 才 可 能 这 样 的 疏 散 被 认 为 是 转 移 到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因 此, 正 如 定 义 所 说,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不 能 保 证 一 直 处 于 安 全 的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的 扩 散, 最 基 本 的 是 构 造 和 装 修 中 使 用 的 材 料 应 在 暴 露 于 一 个 燃 烧 源 时, 是 不 易 燃 的 和 具 有 较 低 散 热 性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这 些 性 能 统 称 为 火 灾 反 应 对 于 在 地 下 行 驶 的 列 车, 隧 道 就 是 通 常 逃 离 的 路 径, 但 如 果 火 灾 在 隧 道 内 产 生 烟 雾 和 有 毒 气 体, 它 就 不 是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这 一 般 是 在 车 底 发 生 的 火 灾 的 情 况 下, 防 火 间 隔 只 能 抑 制 火 灾 冲 入 列 车 内 此 外, 在 火 灾 发 生 在 列 车 内 的 情 况 下, 防 火 间 隔 在 火 车 上 就 没 有 比 在 建 筑 物 内 那 么 有 效, 尤 其 在 隧 道 内 当 它 们 在 阻 止 火 灾 蔓 延 时 起 到 了 有 效 的 作 用, 从 而 提 供 了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时, 隧 道 的 限 定 区 域 就 有 火 灾 泄 露 到 其 他 占 据 区 域 的 较 大 的 可 能 性, 并 且 在 火 灾 蔓 延 得 很 迅 速 的 情 况 下, 燃 烧 物 容 易 穿 过 障 碍 而 影 响 其 他 列 车 和 隧 道 建 议 的 对 这 类 列 车 的 防 火 有 较 强 反 应 的 材 料 决 定 防 火 间 隔 的 作 用 限 制 范 围 其 他 需 要 考 虑 特 殊 推 荐 材 料 的 列 车 是 卧 铺 车, 乘 客 会 较 慢 地 察 觉 火 灾 的 发 生 有 一 些 操 作 环 境, 找 到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不 太 可 能, 就 有 必 要 注 意 控 制 可 能 易 燃 的 燃 烧 源 和 选 择 具 有 特 殊 防 火 性 能 的 材 料, 以 降 低 火 灾 发 生 和 // 或 蔓 延 的 危 险, 这 些 环 境 例 如 : 逃 离 时 间 被 拖 延 ( 相 对 于 逃 离 路 径 被 维 持 为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而 需 的 逃 离 时 间 ) 防 火 间 隔 的 完 整 性 不 可 靠, 因 为 : 例 如, 它 们 有 乘 客 可 控 制 的 通 风 开 口 3/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由 于 操 作 或 其 他 的 原 因, 列 车 采 用 单 一 的 直 通 的 车 厢 的 形 式 这 些 环 境 是 在 标 准 范 围 之 外 的, 需 要 特 别 的 危 险 分 析 考 虑 可 燃 源 也 有 必 要, 尤 其 是 : 电 气 设 备, 尤 其 是 高 功 率 设 备 靠 燃 料 燃 烧 驱 动 的 电 源 烹 饪 设 施 有 导 致 火 灾 发 生 的 危 害 的 设 施 该 英 国 标 准 的 目 的 是 : 控 制 引 燃 源 的 燃 烧 力 度 和 维 持 不 燃 的 期 限, 以 及 着 火 的 频 率 ; 控 制 材 料 对 各 种 尺 寸 的 引 燃 源 的 反 应 ; 对 于 较 小 的 引 燃 源, 在 功 率 为 1KW 的 情 况 下, 确 保 受 影 响 的 列 车 内 的 环 境 几 乎 可 不 限 期 的 维 持 ; 对 于 较 大 的 引 燃 源, 在 功 率 为 10KW 的 情 况 下, 确 保 受 影 响 的 列 车 内 的 环 境 维 持 不 变 的 时 间 是 乘 客 逃 离 列 车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 对 于 较 大 的 引 燃 源, 在 功 率 为 100KW 的 情 况 下, 确 保 在 列 车 内 转 变 到 跳 火 的 可 能 性 最 小 化 ; 在 跳 火 的 情 况 下 限 制 列 车 内 的 热 量 释 放 限 制 对 离 火 灾 地 点 较 远 的 易 燃 物 的 影 响 1. 范 围 该 英 国 标 准 为 铁 路 客 车 设 计 和 构 造 上 的 防 火 安 全 方 面 提 供 建 议 这 些 建 议 对 新 的 列 车 和 现 有 列 车 的 不 断 变 化 都 有 适 用 性 注 : 对 于 现 有 的 列 车, 该 标 准 的 建 议 对 任 何 不 断 更 换 和 更 新 的 项 目 或 材 料 都 适 用 当 某 个 列 车 进 行 工 程 改 造 时, 包 括 材 料 的 更 换 / 替 代 或 新 修 改 的 系 统 / 部 件 的 采 用, 列 车 的 防 火 性 能 不 应 下 降, 仍 应 采 用 该 标 准 的 相 关 部 分, 从 而 达 到 要 求 的 防 火 性 能 该 份 英 国 标 准 含 盖 : A) 材 料 着 火 时 的 反 应 B) 阻 燃 间 隔 的 使 用 C) 防 火 安 全 设 计 的 总 体 方 面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的 测 量 建 议 在 附 件 A 和 附 件 B 客 车 防 火 安 全 系 统 和 材 料 在 整 个 工 作 寿 命 中 都 应 保 持 有 效 这 些 系 统 和 材 料 应 在 寿 命 期 间 符 合 抗 磨 损 和 破 坏 的 期 望 水 平, 包 括 老 化, 风 化, 清 洗 和 对 乘 客 的 破 坏 当 材 料 在 工 作 寿 命 期 间 需 要 更 换, 更 换 的 材 料 应 符 合 该 标 准 列 车 的 操 作 人 员 应 考 虑 到 这 点, 只 要 这 样 可 行, 就 应 确 保 在 列 车 的 整 个 寿 命 期 间 保 持 防 火 安 全 的 适 当 水 平 4/41
2. 标 准 化 参 考 以 下 标 准 文 件 包 含 的 条 件 组 成 该 英 国 标 准 参 考 的 条 件 对 于 限 期 的 参 考 文 件, 出 版 的 任 何 修 订 本 都 不 能 采 用, 对 于 无 限 期 的 参 考 文 件, 出 版 的 最 新 版 本 可 作 为 参 考 被 运 用 BS 476-4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四 部 分 : 材 料 的 不 燃 性 试 验 BS 476-6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六 部 分 : 产 品 火 灾 蔓 延 测 试 方 法 BS 476-7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七 部 分 : 火 焰 表 面 传 播 等 级 确 定 的 试 验 方 法 BS 476-15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十 五 部 分 : 热 释 放 率 测 量 方 法 BS 476-20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二 十 部 分 : 建 造 元 素 阻 燃 性 确 定 方 法 ( 总 原 则 ) BS 476-22 建 筑 材 料 和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第 二 十 二 部 分 : 建 造 非 承 载 元 素 的 阻 燃 性 确 定 方 法 BS 4066-3 在 火 灾 时 电 缆 的 试 验 第 三 部 分 : 束 线 或 电 缆 试 验 BS 5438:1989, 纺 织 品 在 垂 直 放 置 样 品 上 下 边 缘 上 的 小 点 燃 火 焰 的 燃 烧 性 试 验 方 法 BS 6387, 在 火 灾 情 况 下 要 求 保 持 电 路 完 整 性 的 电 缆 防 火 性 能 要 求 说 明 BS EN 3( 所 有 部 分 ), 移 动 灭 火 器 BS EN 50200, 用 于 紧 急 电 路 的 无 保 护 小 电 缆 的 阻 燃 性 试 验 方 法 BS ISO 4589-2 塑 料 氧 指 数 确 定 燃 烧 程 度 部 分 2: 环 境 温 度 测 试 BS EN ISO 4589-3:1996, 塑 料 氧 指 数 确 定 燃 烧 程 度 部 分 3: 高 温 试 验 BS ISO 5659-2 塑 料 烟 雾 产 生 第 二 部 分 : 指 定 光 密 度 确 定 BS ISO 9239-1 火 灾 反 应 试 验 地 板 覆 盖 系 统 上 的 火 焰 水 平 表 面 蔓 延 第 一 部 分 : 辐 射 的 引 燃 源 的 火 焰 蔓 延 PrEN 2824 1)2), 航 空 宇 宙 系 列 燃 烧 行 为, 在 热 辐 射 和 火 焰 的 影 响 下 烟 浓 度 和 材 料 燃 烧 的 烟 中 气 体 成 分 的 确 定 试 验 设 备, 辅 助 仪 器 和 媒 介 PrEN 2825 1)2) 航 空 宇 宙 系 列 燃 烧 行 为, 在 热 辐 射 和 火 焰 的 影 响 下 烟 浓 度 和 材 料 燃 烧 的 烟 中 气 体 成 分 的 确 定 烟 浓 度 的 确 定 PrEN 2825 1)2) 航 空 宇 宙 系 列 燃 烧 行 为, 在 热 辐 射 和 火 焰 的 影 响 下 烟 浓 度 和 材 料 燃 烧 的 烟 中 气 体 成 分 的 确 定 烟 中 的 气 体 成 分 确 定 NF X 70-100 2) 防 火 试 验 高 温 分 解 和 燃 烧 气 体 分 析 管 式 炉 方 法 3. 术 语 定 义 和 符 号 3.1 术 语 和 定 义 运 用 以 下 术 语 和 定 义 3.1.1 紧 急 系 统 维 持 乘 客 和 操 作 人 员 处 于 一 个 安 全 水 平 的 火 车 系 统, 方 便 逃 离 到 一 个 相 对 或 完 全 安 全 的 地 方 包 括 : 5/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应 急 照 明 和 路 径 导 向 系 统 紧 急 出 口 通 风 和 紧 急 通 风 火 灾 探 测 灭 火 器 乘 客 紧 急 通 讯 3.1.2 基 本 系 统 让 火 车 驱 动 的 火 车 系 统 注 意 : 包 括 : 牵 引 控 制 脚 踏 闸 控 制 紧 急 刹 车 控 制 以 上 的 相 关 辅 助 配 件 3.1.3 火 灾 探 测 系 统 对 一 或 更 多 着 火 部 位 做 出 反 应, 给 出 声 觉 和 视 觉 警 告 的 系 统 3.1.4 阻 燃 一 个 部 件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内 达 到 要 求 的 稳 定 性 和 / 或 完 整 性 和 / 或 隔 热 性 和 / 或 其 他 期 望 的 标 准 阻 燃 试 验 中 规 定 的 状 态 3.1.5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固 定 在 一 个 特 殊 的 区 域 的 系 统, 当 被 启 动, 或 手 动 或 自 动, 传 送 一 个 灭 火 媒 介 3.1.6 跳 火 使 列 车 的 一 个 车 厢 内 的 整 个 表 面 处 在 燃 烧 材 料 的 火 焰 中 3.1.7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既 通 过 防 火 结 构 与 火 灾 隔 离 又 提 供 了 安 全 出 口 方 式 的 区 域 3.1.8 最 终 安 全 的 地 方 没 有 物 质 边 界 并 使 在 内 的 人 员 不 再 处 在 火 灾 的 危 险 中 或 火 灾 的 影 响 中 的 区 域 3.1.9 电 弧 故 障 状 态 下 放 电 通 过 空 气, 功 率 消 耗 超 过 10KW 3.1.10 火 灾 反 应 某 种 材 料 在 特 定 的 试 验 条 件 下, 通 过 其 自 身 的 分 解, 对 暴 露 在 火 灾 中 做 出 反 应 3.1.11 安 全 调 节 机 构 对 建 立 和 审 批 轨 道 安 全 要 求 并 确 保 轨 道 车 辆 符 合 要 求 的 具 有 法 定 责 任 的 机 构 3.1.12. 表 面 6/41
3.1.12.1 水 平 朝 下 的 表 面 类 似 天 花 板 的 朝 下 的 表 面, 与 水 平 线 成 小 于 45º 角 3.1.12.2 水 平 朝 上 表 面 类 似 地 面 朝 上 的 表 面, 与 水 平 线 成 小 于 45º 角 3.1.12.3 垂 直 表 面 类 似 墙 的 表 面, 与 垂 直 方 向 成 小 于 45º 角 3.1.12.4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一 个 水 平 朝 下 的 表 面, 最 大 水 平 延 伸 小 于 1M, 并 在 其 表 面 没 有 任 何 点 离 其 他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的 距 离 小 于 任 何 方 向 测 量 的 最 大 水 平 延 伸 距 离 或 一 个 垂 直 的 表 面, 最 大 垂 直 延 伸 小 于 1M, 并 在 其 表 面 没 有 任 何 点 离 其 他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的 距 离 小 于 垂 直 朝 上 测 量 的 最 大 垂 直 延 伸 距 离 注 : 分 别 定 义 为 HPL 表 面 ( 水 平 朝 下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 和 VL 表 面 ( 垂 直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 3.2 符 号 该 英 国 标 准 采 用 以 下 符 号 : 略 4. 列 车 类 型 的 分 类 主 要 有 两 类 操 作 环 境 : I 类 : 地 下 II 类 : 地 面 I 类 分 为 以 下 : Ia 类 Ib 类 这 三 类 代 表 三 种 不 同 的 性 能, 按 照 感 觉 的 可 能 性 点 燃 范 围 和 导 致 的 危 险 的 不 同 分 类 Ia 类 : 单 轨 隧 道 上 并 且 两 边 出 口 不 通 走 道 和 逃 离 井 的 操 作 环 境, 或 是 在 地 下 运 行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卧 铺 车, 或 没 有 工 作 人 员 而 运 行 的 列 车 Ib 类 : 在 多 轨 隧 道 上 运 行, 或 在 一 个 隧 道 内 两 边 出 口 通 走 道 和 逃 离 井, 或 是 在 地 下 运 行 时 间 不 长 的 卧 铺 车 II 类 : 在 地 面 行 驶 的 机 车, 不 会 在 隧 道 运 行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5. 设 计 考 虑 5.1 避 免 有 引 火 源 隐 藏 的 地 方 开 口 的 凹 槽 形 成 开 口 部 位 ( 例 如 : 不 直 接 的 照 明 ) 不 能 在 乘 客 车 厢 内 使 用 头 上 方 的 行 李 架 应 设 计 成 放 置 的 物 体 能 从 下 方 看 得 见 标 有 乘 务 员 专 用 区 域 的 地 方 应 能 被 安 全 地 锁 定 7/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5.2 最 低 燃 烧 材 料, 提 供 清 洁 条 件 列 车 的 内 外 部 应 设 计 成 使 可 燃 物 的 累 积 数 量 最 小 化 电 热 器 封 闭 装 置 应 设 计 和 位 于 一 个 能 抑 制 或 阻 挡 燃 烧 材 料 进 入 的 地 方 通 风 系 统 应 能 易 于 清 洁 可 燃 液 体 的 盛 放 点 应 设 计 成 液 体 的 溢 出 能 看 见 并 清 洁 干 净 5.3 废 物 箱 废 物 箱 应 是 固 体 结 构 并 装 有 自 动 关 闭 的 装 置, 为 了 防 止 垃 圾 的 溢 出 和 废 物 箱 内 隐 藏 火 灾 其 材 料 应 根 据 7.7 能 阻 燃 5.4 吸 烟 的 条 件 在 吸 烟 允 许 的 地 方, 应 提 供 充 分 数 量 的 烟 灰 缸 烟 灰 缸 应 是 固 体 结 构 并 有 自 动 关 闭 的 装 置, 为 了 防 止 灰 或 垃 圾 的 溢 出 和 使 烟 灰 缸 隐 藏 火 灾 其 材 料 应 按 照 7.7 能 阻 燃 5.5 防 止 可 燃 材 料 接 触 电 热 器 电 热 器 的 设 计 ( 不 包 括 烹 饪 设 备 ) 应 使 通 常 操 作 下 表 面 温 度 不 超 过 60 进 出 格 栅 应 设 计 成 不 易 堵 塞 5.6 行 李 区 在 行 李 区, 因 为 行 李 不 在 乘 客 或 工 作 人 员 的 视 觉 范 围, 因 此 应 采 取 一 种 方 式, 确 保 行 李 的 燃 烧 不 易 突 破 存 放 区, 同 样 在 外 部 的 着 火 也 不 易 进 入 存 放 区 5.7 烹 饪 区 用 油 或 油 脂 油 炸 的 烹 饪 设 备 应 设 计 成 列 车 的 移 动 不 会 使 晃 动 的 可 燃 液 体 导 致 火 灾 的 危 险 应 提 供 这 些 油 和 油 脂 的 存 放 地, 避 免 其 接 触 引 燃 源 使 用 石 油 天 然 气 的 烹 饪 设 备 不 能 使 用 5.8 电 气 保 护 漏 电 和 间 隙 距 离 应 设 置 成 考 虑 材 料 倾 向 使 用 的 电 压 和 使 用 交 流 还 是 支 流 电, 以 便 使 电 气 事 故 的 发 生 最 小 化 应 提 供 适 当 的 电 气 保 护 以 确 保 在 故 障 发 生 时 的 能 量 释 放 率 和 故 障 时 间 的 最 小 化 这 项 指 导 运 既 用 于 作 为 引 燃 源 的 电 源 有 用 于 以 电 弧 的 形 式 具 有 电 源 输 出 危 险 的 电 源 5.9 电 弧 防 护 应 采 用 适 当 的 电 弧 阻 止 障 碍 物 以 防 止 乘 客 车 厢 除 了 分 站 断 路 器 外 没 有 电 气 保 护 5.10 高 电 流 电 路 断 路 开 关 输 出 保 护 应 提 供 适 当 的 保 护 套, 防 止 断 路 器 的 材 料 和 碎 片 作 为 引 燃 源, 和 防 止 其 他 系 统 的 功 能 下 降, 例 如 电 缆 在 故 障 时 增 加 了 引 燃 的 危 险 5.11 集 电 器 火 花 防 护 应 提 供 适 当 的 保 护 套, 防 止 来 自 集 电 器 的 炽 热 物 质 作 为 引 燃 源 8/41
5.12 电 缆 和 电 线 电 缆 和 电 线 的 设 计 和 安 装 应 确 保 电 缆 和 电 线 由 于 内 部 加 热 或 外 部 暴 露 于 一 个 热 量 源 而 发 生 火 灾 的 频 率 最 小 化 在 确 定 电 缆 的 尺 寸 的 时 候, 应 考 虑 以 下 : A) 电 线 配 组, 无 论 是 在 导 线 内, 线 槽 内 或 暴 露 于 空 气 中 B) 环 境 温 度, 尤 其 是 在 列 车 运 行 时 的 上 升 温 度 C) 电 缆 的 通 常 温 度 和 最 高 温 度 D) 电 缆 的 通 常 功 率 和 最 高 功 率 E) 在 故 障 情 况 下 电 缆 承 载 的 电 源 的 等 级 和 持 续 时 间 F) 靠 近 的 其 他 燃 烧 材 料 5.13 内 部 燃 烧 发 动 机 : 柴 油 在 供 应 线 路 内 应 设 有 一 个 阀, 当 阀 操 作, 发 动 机 关 闭 并 且 燃 料 的 供 应 中 断 燃 料 的 盛 放 装 置 应 在 一 个 适 当 防 火 的 封 闭 装 置 内, 包 括 所 有 管 路 和 阀 应 有 可 能 在 驾 驶 室 和 列 车 的 外 部 某 一 地 点 操 作 关 闭 程 序 和 阀 阀 的 遥 控 操 作 方 式 应 充 分 防 火, 以 使 之 在 使 用 前 不 会 因 火 而 损 坏 5.14 内 部 燃 烧 发 动 机 : 汽 油 当 汽 油 发 动 机 运 用 在 轨 道 客 车 上 时, 应 执 行 危 险 评 估 6. 材 料 6.1 概 要 材 料 按 有 限 的 种 类 分 类, 种 类 决 定 于 材 料 在 列 车 上 的 位 置, 指 定 的 种 类 决 定 采 用 的 试 验 方 式 ( 见 表 1 和 表 14) 在 表 中 内 外 部 性 能 有 所 不 同 表 面 根 据 它 们 在 列 车 上 的 方 向 再 细 分 表 面 的 方 向 在 决 定 燃 烧 速 度 和 火 焰 蔓 延 上 起 到 关 键 的 作 用, 因 为 其 决 定 热 量 进 入 表 面 的 效 率 表 面 因 此 而 分 类, 按 火 灾 危 险 程 度 的 下 降 顺 序, 如 下 : A) 类 似 天 花 板 见 3.1.12.1 B) 类 似 墙 见 3.1.12.3 C) 类 似 地 面 见 3.1.12.2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和 垂 直 表 面, 如 果 它 们 满 足 一 定 的 标 准, 可 再 分 为 限 制 延 伸 表 面 ( 见 3.1.12.4) 按 这 种 方 式 把 表 面 分 类, 就 可 将 各 种 各 样 的 表 面 归 到 一 个 总 原 则 上 而 不 需 对 特 别 的 项 定 义 特 别 的 指 导 值 例 如 : 座 椅 外 壳 可 按 这 方 式 分 类, 使 座 椅 装 饰 面 的 分 类 成 为 可 能 和 有 逻 辑 性 应 注 意 一 些 列 车 的 真 正 的 天 花 板 所 运 用 的 值 ( 见 表 3) 确 定 了 在 扩 展 的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控 制 火 焰 速 度 的 重 要 性 对 于 不 存 在 扩 展 的 水 平 朝 下 的 表 面 的 区 域, 例 如 座 椅 下 方 或 在 一 个 较 大 区 域 内 的 一 个 小 区 域, 建 议 的 值 可 作 为 垂 直 表 面 的 值 不 能 按 照 表 面 分 类 原 则 分 类 的 材 料 为 : 1) 电 缆 9/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2) 纺 织 品 ( 随 意 放 置 的 ) 3) 微 量 使 用 的 材 料 任 何 项 或 材 料, 除 了 按 以 上 分 类 原 则 外 的 特 别 分 类, 只 要 其 暴 露 的 表 面 面 积 超 过 0.2 m2 或 其 重 量 超 过 500g( 内 部 使 用 ) 或 2Kg( 外 部 使 用 ) 应 被 认 为 是 一 个 表 面 如 果 一 个 项 和 材 料 的 重 量 和 表 面 面 积 小 于 这 些 值, 就 被 归 类 为 微 量 使 用 的 材 料 如 果 一 个 项 的 重 量 比 相 应 最 小 值 大 并 且 其 几 何 形 不 允 许 采 用 表 面 分 类 标 准 的 现 成 定 义, 那 就 采 用 垂 直 表 面 的 设 定 值 重 量 小 于 100g( 内 部 ), 或 小 于 400g( 外 部 ) 的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在 防 火 性 能 上 不 列 入 任 何 类 型 不 分 类 的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应 采 用 分 组 形 式 以 确 定 它 们 是 否 需 要 分 类, 以 及 是 否 应 作 为 表 面 处 理 在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的 分 组 中, 如 果 在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或 垂 直 表 面 上 有 间 隔 0.5m, 和 在 水 平 朝 上 表 面 有 间 隔 0.2m 的 两 个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那 它 们 应 作 为 各 自 分 别 考 虑 如 果 间 隔 距 离 没 有 达 到, 它 们 的 重 量 和 面 积 应 相 加 并 且 它 们 为 了 进 一 步 的 分 类 和 分 组 可 作 为 一 种 材 料 考 虑 6.2 火 灾 反 应 的 控 制 注 : 该 条 的 条 件 原 则 讨 论 见 附 件 C 只 能 用 表 1 到 14 的 具 有 相 应 火 灾 反 应 的 防 火 性 能 的 材 料 达 到 一 定 的 类 别 但 在 按 BS476-7 所 做 的 试 验 时 注 有 Y 的 材 料 应 不 能 用 于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或 垂 直 表 面 但 能 用 于 限 制 延 伸 的 表 面 ( 水 平 朝 下 限 制 或 垂 直 限 制 ), 只 要 它 们 还 符 合 表 7 或 表 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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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火 灾 蔓 延 和 其 产 品 的 控 制 7.1 地 面 7.1.1 对 于 所 有 种 类 的 列 车, 当 按 照 BS476-20 和 -22 标 准 进 行 试 验, 用 试 验 样 品 和 按 7.1.2 的 实 验 条 件, 整 个 地 面 结 构 应 达 到 2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和 隔 绝 表 面 的 平 均 温 度, 由 固 定 的 内 部 热 电 偶 记 录, 不 能 超 过 250, 由 任 何 单 个 固 定 在 表 面 的 热 电 偶 记 录 的 表 面 温 度 不 能 超 过 300 7.1.2 试 验 应 在 一 顶 的 范 围 内 水 平 进 行, 通 常 为 1 m2, 没 有 额 外 的 负 载 如 果 列 车 下 侧 有 开 口, 实 验 应 在 一 个 较 低 的 0Pa 到 2Pa 的 熔 炉 压 力 下 进 行 试 验 件 应 有 足 够 的 大 小, 包 括 任 何 用 于 列 车 的 地 板 穿 透 的 代 表 性 样 品 这 些 样 品 也 应 达 到 7.1.1 的 防 火 性 能 试 验 件 应 包 括 所 有 地 板 涂 层 和 覆 盖 7.2 列 车 端 墙 乘 客 车 厢 间 壁 和 司 机 室 7.2.1 对 于 所 有 种 类 的 列 车, 当 按 照 标 准 BS476-20 和 -22 进 行 试 验 时, 按 照 7.2.2 使 用 试 验 件 和 试 验 条 件, 应 展 示 一 对 包 括 门 的 列 车 端 墙, 只 从 完 整 性 的 角 度 看, 整 体 达 到 30 分 钟 的 防 火, 在 有 司 机 室 的 地 方 7.1.1 给 出 的 隔 绝 标 准 也 应 符 合 防 火 间 隔 表 面 应 靠 近 尾 部 但 不 需 要 在 列 车 的 尾 部 尤 其 是, 当 尾 部 有 司 机 室 时, 防 火 间 隔 表 面 应 在 乘 客 车 厢 和 司 机 室 之 间 的 间 壁 上 而 不 是 列 车 的 尾 部 因 此 可 以 为 司 机 提 供 加 强 的 保 护 如 果 在 这 样 的 试 验 中, 一 个 包 括 门 的 完 整 的 尾 部 间 隔, 安 装 在 墙 和 地 板 的 充 分 深 度 内, 达 到 2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 和 隔 绝 ), 就 可 认 为 两 个 间 隔 符 合 30 分 钟 标 准 15/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7.2.2 试 验 应 在 整 个 范 围 内 垂 直 进 行 试 验 件 应 包 括 固 定 在 热 和 冷 面 上 的 也 固 定 在 内 部 的 所 有 材 料 的 代 表 性 样 品, 以 及 任 何 形 式 的 穿 透 的 代 表 性 样 品 穿 透 部 分 也 应 达 到 防 火 标 准 在 进 行 这 些 试 验 时, 应 进 行 测 量, 避 免 在 实 践 中 不 会 发 生 的, 在 用 于 试 验 的 固 定 陶 瓷 结 构 内 有 扩 张 的 墙 / 地 板 的 金 属 圆 周 而 导 致 的 对 结 果 的 虚 假 影 响 7.3 卧 铺 车 厢 内 的 卧 铺 和 卧 铺 卧 铺 和 走 廊 之 间 的 间 壁 7.3.1 对 于 各 种 列 车, 当 按 照 BS 474-20 和 -22 进 行 试 验 时, 按 照 7.3.2 使 用 试 验 件 和 试 验 条 件, 卧 铺 和 走 廊 以 及 卧 铺 和 卧 铺 之 间 的 间 壁 应 达 到 2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 卧 铺 之 间 的 间 壁 被 称 为 火 灾 隔 离 件 ) 另 外, 卧 铺 和 走 廊 之 间 的 间 壁 应 符 合 7.1.1 的 隔 绝 标 准 注 1: 只 要 在 穿 透 和 固 定 处 的 部 分 隔 绝 失 败 但 不 导 致 完 整 性 的 破 坏, 它 们 是 允 许 的 注 2: 沿 着 卧 铺 车 厢 长 度 方 向 的 卧 铺 应 在 防 火 方 面 至 少 通 过 3 个 隔 离 块 隔 离 7.3.2 试 验 应 在 整 个 范 围 垂 直 进 行 试 验 件 应 包 括 固 定 在 热 和 冷 两 面 上 的 并 也 固 定 在 里 面 的 所 有 材 料 的 代 表 性 样 品 以 及 任 何 穿 透 的 代 表 性 样 品 穿 透 也 应 达 到 防 火 标 准 7.4 洞 穴 材 料 的 防 火 间 隔 注 1: 洞 穴 材 料 的 防 火 间 隔 的 功 能 是 在 高 热 量 传 送 效 率 的 空 旷 空 间 内 防 止 空 气 的 进 一 步 流 动, 不 然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发 生 火 灾 时, 会 促 进 在 更 长 距 离 的 火 焰 快 速 扩 展 对 于 符 合 以 下 一 条 或 一 条 以 上 标 准 的 地 板, 墙 面 或 天 花 板 内 的 洞 穴 材 料, 就 不 需 额 外 的 分 隔 A) 洞 穴 材 料 的 两 面 用 按 照 BS476-4 进 行 试 验 的 非 燃 烧 材 料 填 充 B) 洞 穴 材 料 完 全 由 符 合 表 3 列 出 的 内 部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阻 燃 指 导 值 的 材 料 制 成, 并 且 只 包 含 符 合 第 6 条 阻 燃 指 导 值 的 材 料 C) 洞 穴 材 料 由 符 合 表 3 列 出 的 内 部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阻 燃 指 导 值 的 材 料 铺 线, 并 且 按 照 BS476-20 和 -22 进 行 试 验, 有 2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并 且 只 包 含 符 合 第 6 条 阻 燃 指 导 值 的 材 料 如 果 洞 穴 材 料 不 符 合 以 上 一 条 或 一 条 以 上 的 标 准, 应 在 不 超 过 7M 或 1/3 车 厢 长 度 处 在 其 宽 度 上 加 以 分 隔, 分 隔 材 料 应 按 照 BS476-20 和 -22 在 一 定 的 方 向 和 一 定 的 范 围 达 到 2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注 2: 不 需 做 整 个 结 构 的 防 火 试 验 任 何 种 类 的 洞 穴 材 料 ( 例 如 地 板, 墙 面 或 天 花 板 ) 应 防 止 与 其 他 种 类 的 洞 穴 材 料 接 触, 最 好 在 界 面 上 加 一 个 洞 穴 材 料 间 隔 在 洞 穴 材 料 间 隔 和 洞 穴 材 料 内 部 面 之 间 的 界 面 应 保 护 或 接 合, 防 止 间 隔 和 洞 穴 材 料 两 面 之 间 的 空 气 流 动 16/41
7.5 座 椅 靠 背 和 底 座 外 壳 座 椅 外 壳 ( 靠 背 和 底 座 ) 的 材 料 或 合 成 材 料 应 防 止 座 椅 不 受 座 椅 下 方 和 后 面 发 生 的 火 灾 的 影 响 如 果 组 成 外 壳 的 材 料 或 材 料 合 成 按 照 BS476-20 和 -22 试 验, 在 适 当 的 方 向 和 一 定 的 范 围 内 达 到 10 分 钟 的 完 整 性, 从 后 面 / 下 面 对 座 椅 的 保 护 就 可 达 到 如 果 不 能 达 到 这 样 的 保 护, 座 椅 的 靠 背 后 部 和 座 椅 底 座 的 下 侧, 包 括 软 体 装 饰, 就 应 作 为 一 个 表 面 进 行 试 验 7.6 电 缆 需 在 火 灾 情 况 下 显 示 电 路 的 完 整 性 的 电 缆 应 有 BS6387 规 定 的 AX 性 能 BS EN 50200 也 可 使 用, 在 BS EN 50200 试 验 下, 最 低 保 持 完 整 性 的 时 间 为 90 分 钟 7.7 废 物 箱 废 物 箱 应 能 使 火 保 留 在 箱 内 而 不 蔓 延 废 物 箱 应 用 按 照 BS 476-20 和 -22 试 验 在 适 当 的 方 向 的 一 定 的 范 围 达 到 10 分 钟 完 整 性 的 材 料 装 配 件 也 应 达 到 相 同 水 平 的 性 能 7.8 在 设 备 箱 内 的 材 料 在 设 备 箱 内 的 材 料 不 需 要 符 合 英 国 标 准, 只 要 箱 体 具 有 防 止 箱 内 潜 在 火 灾 危 险 的 防 火 性 能 和 箱 体 能 充 分 的 阻 止 外 部 附 近 的 火 灾 8. 火 灾 探 测 灭 火 系 统 和 乘 客 通 讯 装 置 8.1 概 要 火 灾 探 测 系 统 应 可 靠 并 在 所 有 操 作 模 式 和 操 作 条 件 下 都 能 启 动 它 们 不 应 发 出 相 当 数 量 的 故 障 警 告 注 : 灭 火 系 统 可 以 固 定 也 可 移 动 一 个 固 定 的 系 统 可 以 手 动 或 自 动 操 作, 一 个 移 动 的 系 统, 由 定 义 可 知, 只 可 手 动 操 作 在 灭 火 系 统 中 使 用 的 媒 介 不 应 对 火 车 工 作 人 员 和 乘 客 造 成 危 害 8.2 地 点 至 少 两 个 乘 客 的 通 讯 装 置 应 安 装 在 每 个 乘 客 车 厢 内 这 些 装 置 应 能 允 许 与 工 作 人 员 的 通 话 信 息 的 双 向 交 换, 并 应 清 晰 的 标 注 和 易 于 识 别 在 一 个 固 定 的 灭 火 系 统 的 地 方, 应 安 装 一 个 相 应 的 自 动 火 灾 探 测 系 统 和 声 觉 警 告 系 统 该 系 统 应 能 远 程 通 知 乘 务 员 和 / 或 工 作 人 员, 关 于 哪 个 车 厢 受 到 了 影 响, 在 何 地 方, 以 及 在 车 厢 内 的 什 么 区 一 个 适 当 的 移 动 灭 火 系 统 应 在 所 有 有 人 处 在 通 常 或 工 程 操 作 下 的 车 厢 内 都 有, 至 少 一 个 符 合 BS EN 3 的 适 当 尺 寸 和 类 型 的 灭 火 器 应 提 供 给 每 个 乘 客 车 厢 卧 铺 车 17/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厢 应 提 供 两 个 灭 火 器 移 动 灭 火 器 或 一 个 固 定 的 火 灾 探 测 系 统 应 提 供 给 含 有 利 用 燃 料 的 燃 烧 作 为 动 力 源 的 设 备 的 列 车 内 的 任 何 区 域 火 灾 探 测 和 灭 火 系 统 应 在 任 何 有 潜 在 上 升 危 险 的 区 域 或 车 厢 内 安 装 至 少 有 自 动 探 测 装 置 和 声 觉 警 告 装 置 和 移 动 灭 火 装 置 尤 其 在 没 有 乘 务 员 / 工 作 人 员 操 作 的 列 车 上, 特 别 是 还 有 乘 客 的 列 车 上, 应 做 特 别 的 考 虑 处 于 上 升 危 险 的 列 车 或 区 域 的 例 子 如 以 下 : 含 燃 料 的 燃 烧 作 为 列 车 系 统 的 动 力 源 的 区 域, 例 如 : 柴 油 发 动 机 卧 铺 车 厢 机 车 在 紧 急 程 序 下 没 有 工 作 人 员 操 作 的 列 车 8.3 卧 铺 列 车 防 火 探 测 器 应 提 供 给 每 个 卧 铺 车 厢, 每 个 形 成 单 独 防 火 间 隔 的 区 域, 和 在 空 调 或 通 风 管 道 内 防 火 探 测 系 统 应 在 探 测 到 火 灾 的 时 候 给 所 有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发 出 一 个 声 音 警 告 和 一 个 信 号, 提 醒 负 责 的 工 作 人 员 该 系 统 也 能 启 动 机 械 装 置 抑 制 或 控 制 车 内 和 通 风 空 调 管 道 内 的 烟 雾 的 运 动 8.4 机 车 在 机 车 体 的 内 外 部 都 应 有 声 觉 或 视 觉 警 报 以 显 示 探 测 系 统 已 触 发 当 只 依 靠 声 觉 警 报 时, 声 觉 警 报 在 发 动 机 处 于 停 止 状 态 而 其 他 设 备 在 正 常 运 行 的 时 候, 应 能 听 得 到 机 车 应 有 一 个 固 定 的 灭 火 系 统, 当 列 车 没 人 时 能 自 动 启 动, 除 了 机 车 与 一 个 相 邻 的 机 车 并 联, 并 在 另 一 个 机 车 的 控 制 下 操 作 自 动 启 动 程 序 应 考 虑 灭 火 系 统 有 效 而 由 于 其 他 原 因 在 探 测 和 灭 火 之 间 有 个 延 误 的 可 能 性, 以 避 免 灭 火 材 料 的 无 效 消 散 注 : 延 误 可 以 是 自 动 的 也 可 以 是 手 动 控 制 的 对 于 手 动 启 动, 在 每 个 司 机 室 内 应 有 一 个 启 动 装 置, 既 要 防 止 无 意 使 用 又 能 在 不 需 特 殊 工 具 或 钥 匙 的 情 况 下 操 作, 在 列 车 的 任 何 一 侧 的 外 部 应 有 适 当 的 存 放 装 置, 任 何 一 侧 都 能 启 动 灭 火 系 统 8.5 柴 油 多 动 力 组 当 列 车 是 一 个 柴 油 多 动 力 组, 每 个 司 机 室 和 警 卫 车 厢 应 安 装 一 个 警 报, 在 运 行 条 件 下 在 司 机 室 / 警 卫 车 厢 能 够 听 得 到 警 报 声 在 列 车 外 部 的 邻 近 地 方 也 能 听 到 任 何 启 动 行 为 应 能 触 发 车 上 的 所 有 警 报 18/41
有 自 动 启 动 的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应 设 计 有 一 个 适 合 的 延 误 发 生 在 探 测 和 灭 火 之 间 以 避 免 在 车 移 动 时 灭 火 材 料 的 无 效 消 散 注 : 延 误 可 以 是 自 动 的 也 可 在 手 动 控 制 下 8.6 状 态 应 提 供 隔 离 任 何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的 方 式, 以 防 止 在 一 般 维 护 时 的 偶 尔 释 放 当 系 统 被 隔 离, 应 有 一 个 故 障 条 件 状 态 可 视 指 示, 一 个 故 障 条 件 状 态 应 在 系 统 的 释 放 后 给 出 指 示 所 有 在 司 机 室 的 系 统 指 示 器 应 在 所 有 操 作 条 件 下 从 正 常 的 座 椅 位 置 能 看 得 到 9. 基 本 和 紧 急 系 统 的 控 制 和 功 能 9.1 概 要 在 列 车 上 发 生 火 灾 时, 安 全 关 键 系 统 如 刹 车 和 信 号 系 统 只 能 以 最 小 化 整 个 危 险 的 方 式 发 生 故 障 从 而 在 发 生 火 灾 时, 所 有 的 系 统 发 生 了 故 障, 火 车 能 继 续 处 于 一 个 控 制 的 状 态 或 在 控 制 状 态 下 停 止 注 1: 在 火 灾 发 生 时, 一 定 的 基 本 和 紧 急 系 统 最 好 能 继 续 工 作, 可 以 在 减 少 初 始 火 灾 危 险 时 或 在 执 行 一 些 紧 急 程 序 时 起 到 作 用 这 些 系 统 的 功 能 应 保 护 使 在 火 灾 的 影 响 下 仍 有 效 在 评 估 是 否 达 到 必 需 的 保 护 等 级 时, 事 故 的 后 果 应 在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和 没 有 发 生 故 障 的 情 况 之 间 进 行 比 较 注 2: 系 统 能 被 保 护 防 止 受 火 灾 影 响 包 括, 但 不 局 限 于 以 下 : A) 系 统 电 路 和 设 备 的 冗 余 和 隔 离 B) 用 防 火 的 电 缆 ( 见 7.6) C) 用 防 火 的 风 管 和 液 压 管 D) 用 防 火 的 设 备 箱 ( 见 7.8) E) 确 保 故 障 设 备 绝 缘 的 电 路 设 计, 以 保 持 其 他 设 备 的 功 能 F) 用 保 险 丝 和 遥 控 开 关, 断 开 故 障 系 统 9.2 基 本 系 统 基 本 系 统 应 设 计 成 能 保 护 人 员 避 免 潜 在 火 灾 危 险 以 及 充 分 阻 止 可 能 发 生 的 外 部 火 灾 注 : 作 为 说 明 的 例 子, 如 果 一 件 设 备 发 生 火 灾, 故 障 能 使 火 车 停 止, 如 果 能 显 示 火 灾 不 会 蔓 延, 从 而 不 会 有 危 险, 它 就 不 被 认 为 是 基 本 系 统 范 围 如 果 火 灾 发 生 在 设 备 的 外 部 并 有 蔓 延 的 可 能 和 对 人 员 造 成 危 险, 并 且 如 果 这 火 灾 在 对 人 员 造 成 危 险 之 前 有 可 能 导 致 设 备 的 故 障, 则 应 对 设 备 的 保 护 作 进 一 步 的 考 虑 9.3 紧 急 系 统 紧 急 系 统 设 计 成 当 它 们 暴 露 在 火 灾 中 时 它 们 能 继 续 起 作 用 直 到 紧 急 疏 散 完 成 或 直 到 不 再 需 要 该 系 统 19/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在 直 接 受 火 灾 影 响 的 列 车 内, 一 个 紧 急 系 统 的 任 何 部 分 的 故 障 不 应 导 致 其 他 任 何 不 直 接 受 火 灾 影 响 的 列 车 内 的 紧 急 系 统 的 故 障 因 此, 在 火 灾 影 响 的 列 车 内 要 求 运 行 紧 急 系 统 ( 例 如 乘 客 通 讯 ), 防 止 几 个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有 必 要 通 过 一 个 或 一 个 以 上 的 用 于 基 本 系 统 的 技 术 注 : 作 为 说 明 的 例 子, 如 果 发 生 火 灾 并 直 接 影 响 乘 客 紧 急 通 讯 设 备 的 麦 克 风, 要 求 特 别 受 影 响 的 部 件 继 续 工 作 被 认 为 是 不 可 行 的 由 于 火 灾 将 排 除 其 使 用, 不 再 要 求 执 行 功 能 然 而 麦 克 风 的 故 障 不 会 对 整 体 的 通 讯 系 统 造 成 任 何 不 利 的 后 果 如 果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火 灾 有 对 人 员 造 成 危 险 的 可 能, 设 备 的 保 护 和 设 计 将 作 进 一 步 的 考 虑 10. 援 助 乘 客 和 乘 务 员 逃 离 10.1 提 供 紧 急 出 口 所 有 列 车 应 有 作 为 紧 急 出 口 的 门 如 果 设 计 的 火 车 在 不 可 能 有 侧 面 紧 急 出 口 的 轨 道 上 运 行, 那 么 紧 急 出 口 应 在 列 车 的 两 端, 并 且 能 有 可 能 从 任 何 列 车 部 位 到 达 这 些 门 乘 客 座 椅 应 不 能 离 列 车 上 的 紧 急 出 口 超 过 15m. 如 果 端 墙 上 没 有 紧 急 出 口, 就 不 能 超 过 6m. 当 这 些 距 离 达 不 到, 采 用 窗 出 口 来 取 得 这 些 限 制 卧 铺 车 应 至 少 有 两 种 逃 离 方 式 10.2 紧 急 出 口 的 性 能 紧 急 出 口 或 是 通 常 的 或 可 能 被 锁 定, 应 能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被 乘 客 打 开 而 不 用 钥 匙 或 工 具 这 个 功 能 应 在 中 间 端 门 的 两 侧, 端 门 的 内 侧 和 通 往 司 机 室 的 门 上 都 有 这 些 门 形 成 逃 离 路 径 的 一 部 分 注 : 紧 急 开 启 的 条 件 可 以 是, 例 如, 一 个 把 手, 与 门 锁 定 机 械 装 置 分 隔, 在 一 个 易 碎 的 罩 子 内 残 疾 人 乘 坐 区 应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提 供 他 们 的 安 全 出 口 10.3 电 力 操 作 的 外 部 门 电 力 操 作 的 外 部 门 应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能 被 乘 客 从 车 内 打 开 而 不 用 钥 匙 或 工 具, 即 使 电 力 或 电 力 操 作 机 械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应 提 供 一 个 紧 急 通 过 装 置, 允 许 工 作 人 员 或 紧 急 援 助 人 员 从 列 车 外 部 门 的 对 角 相 反 位 置 打 开 外 部 乘 客 门 10.4 电 力 操 作 的 内 部 门 电 力 操 作 的 内 部 门 应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由 乘 客 从 两 侧 都 能 打 开, 而 不 用 钥 匙 或 工 具, 即 使 电 力 或 电 力 操 作 机 械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门 打 开 的 方 式, 例 如 是 推 还 是 滑 动, 应 在 门 上 做 出 指 示 当 考 虑 门 自 动 操 作 时, 应 考 虑 确 保 门, 尤 其 作 为 防 火 间 隔 的 一 部 分, 由 火 灾 造 成 的 影 响 导 致 不 开 还 是 保 持 开 启 应 特 别 注 意 光 电 装 置 和 它 们 在 烟 雾 微 粒 下 操 作 的 敏 感 度 20/41
10.5 乘 客 车 厢 门 和 旋 转 门 在 走 廊 上 的 旋 转 门 通 常 在 两 个 方 向 都 能 开 启, 但 在 只 能 从 一 个 方 向 开 启 时, 应 朝 最 近 的 外 部 门 的 方 向 乘 客 车 厢 门 通 常 是 滑 动 门 当 乘 客 车 厢 门 是 旋 转 门 时, 门 应 朝 车 厢 内 开 启 而 不 是 朝 走 廊 内, 以 避 免 对 逃 离 方 式 造 成 障 碍 当 这 些 门 能 从 内 部 锁 定 的 时 候, 锁 应 设 计 成 列 车 工 作 人 员 能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开 启 10.6 紧 急 照 明 所 有 乘 客 和 乘 务 员 区 应 在 主 电 源 断 开 后 的 1.5 小 时 内 有 紧 急 照 明 在 紧 急 出 口 附 近 的 照 明 水 平 应 不 小 于 20 lx ( 在 地 面 水 平 测 量 ), 在 逃 离 路 径 上 的 照 明 水 平 应 不 小 于 5 lx 帮 助 离 开 列 车 的 紧 急 设 备 的 照 明 水 平 应 不 小 于 20 lx 10.7 逃 离 路 径 辅 助 设 施 和 障 碍 物 的 避 免 列 车 的 设 计 应 避 免 包 含 限 制 或 阻 碍 出 口 路 径 的 固 定 元 素 门 应 朝 出 口 路 径 的 方 向 朝 外 开 启 ( 见 10.5) 在 主 要 门 廊, 出 口 或 通 道 内 应 提 供 充 分 的 供 乘 客 行 李 堆 放 的 物 品 当 轨 道 的 顶 部 和 乘 客 从 车 内 出 来 的 最 低 点 之 间 的 高 度 超 过 0.9m, 应 在 紧 急 出 口 门 的 附 近 为 乘 客 和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一 个 落 到 地 面 的 方 式 这 个 设 备 应 简 单 安 全 的 操 作, 例 如 移 动 梯 子, 固 定 的 秋 千 梯, 移 动 的 踏 步 或 斜 道 当 安 装 了 落 到 轨 道 或 站 台 上 的 电 力 踏 步 时, 应 在 电 源 故 障 时 能 够 手 动 操 作 10.8 提 供 紧 急 情 况 指 导 乘 客 应 知 道 在 火 灾 情 况 下 能 够 采 取 的 适 当 措 施 紧 急 警 报 和 灭 火 器 的 位 置 应 通 过 警 告 清 晰 的 指 示 在 某 些 门 和 窗 可 作 为 紧 急 出 口 的 地 方, 应 清 晰 的 指 示 应 通 过 乘 务 员 或 预 先 录 音 的 播 音 对 乘 客 做 出 指 导, 最 好 采 用 扩 音 系 统 (PA) 注 : 如 果 运 用 预 先 录 音 的 信 息, 交 流 的 内 容 例 如 以 下 : 如 何 从 火 车 的 一 端 或 另 一 端 到 站 台, 或 登 上 靠 近 相 邻 线 路 的 火 车 的 一 侧 或 另 一 侧 关 于 灭 火 器 的 取 得 和 其 位 置 的 信 息 用 来 突 破 的 工 具 的 使 用 和 位 置, 或 在 门 被 堵 塞 时 开 启 窗 而 紧 急 逃 离 的 指 导 附 录 A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测 量 A.1 概 要 有 两 方 面 的 毒 性 气 体 能 导 致 火 灾 的 危 险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的 致 命 性 是 首 要 重 要 的, 但 具 有 相 同 重 要 性 的 是 亚 致 死 水 平 的 气 体 的 麻 醉 或 刺 激 作 用 导 致 非 致 命 的 逃 离 失 败 这 样 的 影 响 也 许 是 一 个 人 没 有 逃 离 的 原 因, 即 使 它 不 是 死 亡 的 最 终 原 因 21/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这 等 同 于 火 灾 中 的 烟 雾 颗 粒 不 透 明 性 导 致 的 视 觉 下 降 而 使 得 逃 离 失 败 在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和 烟 雾 致 使 视 线 破 坏 的 情 况 下, 这 个 附 录 主 要 针 对 逃 离 失 败 的 危 险 而 不 是 致 命 性, 也 就 是 如 果 逃 离 被 严 重 的 中 断 并 且 火 灾 还 在 继 续 蔓 延, 结 果 无 疑 将 是 致 命 的 A.2 评 估 毒 性 气 体 能 通 过 把 动 物 放 在 试 验 材 料 产 生 的 燃 烧 物 内, 通 过 分 析 发 出 的 气 体 和 把 每 种 毒 性 成 分 相 加 来 进 行 评 估, 也 能 通 过 假 设 所 有 气 体 具 有 相 似 的 毒 性 和 用 质 量 亏 损 作 为 火 灾 产 生 的 毒 性 气 体 数 量 的 指 数 来 进 行 评 估 动 物 试 验 比 较 昂 贵, 较 难 规 定 和 引 起 伦 理 上 的 质 疑 人 类 对 通 常 动 物 试 验 结 果 的 反 应 的 相 互 关 系 也 不 能 证 明, 用 动 物 试 验 充 分 评 估 逃 离 失 败 的 不 易 获 取 性 使 这 种 类 型 的 试 验 排 除 在 轨 道 运 用 之 外 检 测 质 量 的 损 失 不 能 充 分 感 觉, 而 且 对 于 许 多 通 常 运 用 在 轨 道 行 业 的 产 品, 包 含 高 水 平 的 水 性 填 孔 料, 也 容 易 误 导 结 果 因 此 燃 烧 气 体 的 化 学 分 析 是 最 佳 的 评 估 技 术 事 实 上, 如 果 所 有 火 灾 产 生 的 毒 性 气 体 的 浓 缩 对 抗 时 间 能 够 形 成, 一 个 暴 露 在 火 灾 中 的 人 摄 入 的 每 种 气 体 的 量 就 能 计 算 这 些 可 以 相 加, 并 且 达 到 失 去 能 力 和 / 或 死 亡 的 时 间 可 以 计 算 火 灾 包 含 的 不 同 气 体 的 比 例 使 综 合 常 规 分 析 成 为 可 能 详 细 的 分 析 对 常 规 产 品 太 昂 贵, 并 且 许 多 普 通 分 析 技 术 不 能 取 得 浓 缩 对 抗 时 间 数 据 分 析 主 要 毒 性 气 体 的 技 术 是 毒 性 评 估 的 较 佳 选 择 几 种 测 量 的 气 体 ( 例 如 氰 化 氢 ) 也 反 映 不 能 直 接 评 估 的 高 分 子 有 毒 物 质 ( 例 如 有 机 腈 ) 的 潜 在 存 在 期 望 通 过 控 制 HCN 的 发 散 能 反 映 有 机 腈 的 控 制, 尽 管 后 者 不 能 形 成 分 析 议 定 书 的 一 部 分 在 其 他 种 类 上 也 能 得 出 相 似 的 推 论 A.3 试 验 方 法 为 了 实 施 的 规 范 目 的, 期 望 在 常 规 基 础 上 进 行 一 个 时 间 基 础 的 总 计 是 不 现 实 的 ( 尽 管 在 有 材 料 提 供 时 可 以 一 例 一 例 的 进 行 ), 由 于 要 达 到 这 一 点 的 试 验 方 法 还 在 发 展 中 因 此 有 必 要 提 供 一 个 简 单 的 方 案, 用 标 准 的 单 点, 累 积 的 方 法 作 为 得 出 毒 性 气 体 重 量 总 和 值 的 方 法 所 用 的 试 验 方 法 在 附 录 B 中 给 出 附 录 B 毒 性 气 体 重 量 总 和 确 定,R B.1 以 重 量 为 基 础 的 试 验 方 法 (NFX70-100) 该 方 法 运 用 于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 见 表 7 和 表 8), 纺 织 面 料 ( 见 表 11) 和 电 缆 ( 见 表 13 和 表 14) NF X 70-100 给 出 的 实 验 方 法 应 和 以 下 修 改 一 起 使 用 不 应 用 定 性 筛 选, 所 有 种 类 应 在 所 有 试 验 中 量 化 22/41
注 : 要 求 确 定 二 氧 化 氮 和 氧 化 一 氮 和 以 二 氧 化 氮 作 为 结 果 B.2 以 面 积 为 基 础 的 试 验 方 法 (pren 2824, pren 2825, pren 2826) 所 有 以 面 积 为 基 础 的 试 验 方 法 应 用 于 表 面 ( 见 表 1, 表 2, 表 3, 表 4, 表 5 和 表 6) 座 椅 软 装 饰 和 座 椅 外 壳 ( 见 表 9 和 表 10) 和 垫 子 ( 见 表 12) 作 为 二 选 一, 符 合 B.1 的 以 重 量 为 基 础 的 试 验 方 法 也 可 使 用, 数 据 可 以 通 过 考 虑 燃 烧 深 度 运 用 于 某 个 面 积 以 面 积 为 基 础 的 试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pren 2824, pren 2825 和 pren 2826, 并 作 以 下 修 改 试 验 燃 烧 模 型 应 有 BS ISO 5659-2 规 定 的 加 热 处 理 代 替, 如 水 平 试 验 件 的 圆 锥 加 热 元 素 所 用 的 流 量 为 25KW.m -2, 仅 在 燃 烧 模 式 应 进 行 一 个 单 一 烟 雾 散 播 试 验, 确 定 达 到 85% 烟 雾 散 播 顶 点 的 时 间 ( 或 如 果 不 能 达 到 最 大 值, 就 测 过 了 20 分 钟 时 的 值 ) 毒 性 气 体 散 播 试 验 应 在 按 照 B.4 计 算 R 值 的 数 据 的 三 分 之 一 和 平 均 值 上 进 行 毒 性 气 体 的 测 量 应 在 达 到 85% 烟 雾 散 播 顶 点 所 需 的 预 先 确 定 时 间 上 开 始 毒 性 气 体 散 播 应 按 材 料 的 每 平 方 米 克 数 表 达, 假 设 试 验 件 的 面 积 为 0.0058 m2 材 料 的 克 数 可 以 按 以 下 计 算 : ( 测 量 浓 度 百 万 分 比 ) 0.51 ( 分 子 量 ) 1000 24.5 注 : 要 求 确 定 二 氧 化 氮 和 氧 化 一 氮 和 以 二 氧 化 氮 作 为 结 果 B.3 需 分 析 的 气 体 表 B.1 列 出 的 8 种 气 体 和 其 通 常 的 限 定 值 (IDLH 值, 见 B.4.1) 应 是 进 行 分 析 的 最 小 设 置 值 表 B.1 LDLH 值 气 体 IDLH 值 p.p.m Mg.m -3 二 氧 化 碳 40 000 73 000 一 氧 化 碳 1 200 1 400 氟 化 氢 30 25 氯 化 氢 50 76 溴 化 氢 30 101 氰 化 氢 50 56 二 氧 化 氮 20 38 二 氧 化 硫 100 270 注 : 二 氧 化 氮 包 括 按 二 氧 化 氮 算 的 一 氧 化 氮 B.4 R 的 计 算 B.4.1 概 要 在 表 B.1 的 第 2 和 3 列 列 出 的 数 量 是 百 万 比 率 和 每 立 方 米 的 毫 克 重 量 作 为 把 在 试 验 中 产 生 的 燃 烧 物 的 分 析 结 果 转 换 成 总 毒 性 率 的 参 考 值 的 基 础 表 B.1 的 值 是 列 出 气 体 的 IDLH 值 ( 大 气 中 的 气 体 浓 度, 暴 露 在 该 浓 度 下 30 分 钟 时 间 会 对 生 命 23/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或 健 康 造 成 危 险 ), 选 择 这 些 值 是 因 为 大 多 数 危 险 分 析 将 用 累 积 试 验 得 出 的 数 据 进 行, 这 些 累 积 试 验 往 往 得 出 每 种 气 体 的 单 个 点 上 的 值 或 用 以 时 间 为 基 础 的 数 据 得 出 单 个 点 上 的 值 表 B.1 中 的 值 被 转 换 成 参 考 值, 在 表 B.2 中 给 出 表 B.2 中 的 值 如 和 NF X70-100 的 数 据 一 起 使 用 就 以 每 克 中 的 毫 克 为 单 位, 如 与 pren 2824, pren 2825, pren 2826 的 数 据 一 起 使 用 就 以 每 平 方 米 的 克 数 为 单 位 这 些 值 的 一 致 是 因 为 分 别 对 表 面 ( 水 平 朝 下 和 垂 直 表 面 ) 和 材 料 选 择 0.5 m2( 宽 度 为 0.5m, 高 度 为 1.0m) 和 500g 作 为 总 体 设 计 水 平 表 B.2 中 的 值 给 出 了 两 个 有 效 数, 从 分 析 和 指 导 的 宗 旨 来 说, 它 既 是 充 分 的 又 是 一 致 的 表 B.2 气 体 的 参 考 值 气 体 参 考 值,f Mg.g -1, 或 g.m -2 二 氧 化 碳 14 000 一 氧 化 碳 280 氟 化 氢 4.9 氯 化 氢 15 溴 化 氢 20 氰 化 氢 11 二 氧 化 氮 7.6 二 氧 化 硫 53 B.4.2 计 算 从 B.1 或 B.2 得 到 的 数 据 计 算 重 量 总 和 指 数,R, 通 过 每 个 种 类 的 参 考 值 划 分 其 值, 而 得 到 其 个 别 指 数, 然 后 把 个 别 指 数 相 加 得 出 重 量 总 和 指 数 R, 按 照 以 下 等 式 : r x =c x /f x R= r c x 是 按 适 当 的 单 元 的 x th 种 类 的 扩 散 量 值 f x 是 表 B.2 给 出 的 x th 种 类 的 参 考 值 r x 是 x th 种 类 的 个 别 指 数 如 果 发 现 对 于 一 种 材 料 或 合 成 物, 在 该 标 准 中 给 出 的 单 点, 累 积 的 方 法 得 出 的 R 值 不 符 合 标 准, 技 术 性 的 危 险 评 估 有 可 能 允 许 求 助 于 以 时 间 为 基 础 的 分 析 在 发 展 阶 段 可 以 采 用 几 种 方 法 使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可 以 在 动 态 流 动 或 累 积 的 情 况 下 在 真 实 时 间 内 测 量 附 录 C 方 法 的 总 体 评 论 24/41
注 : 当 用 于 水 平 朝 上 或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的 试 验 材 料 在 垂 直 方 向 的 BS 476-7 试 验 中, 应 注 意 火 灾 中 对 结 果 产 生 正 面 或 负 面 影 响 的 材 料 动 态 的 任 何 方 面 在 评 估 材 料 在 最 终 运 用 中 的 适 合 性 的 时 候, 应 考 虑 这 些 动 态 的 方 面 和 其 影 响 C.1 火 灾 反 应 附 录 B 在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方 面 给 出 了 信 息, 列 出 了 各 种 气 体 适 合 的 扩 散 水 平, 该 附 录 考 虑 为 什 么 各 种 种 类 的 列 车 允 许 各 种 不 同 水 平 的 烟 雾 扩 散 当 第 6 条 引 用 的 水 平 能 达 到 的 时 候, 不 代 表 是 期 望 乘 客 能 忍 受 的 水 平 在 缺 乏 对 火 灾 反 应 特 性 做 大 量 使 用 时 间 的 实 验 时, 有 必 要 在 某 种 材 料 可 能 发 展 的 一 些 性 能 的 最 终 值, 例 如 烟 雾 扩 散, 和 在 选 择 的 设 计 火 灾 情 况 下 靠 近 该 水 平 的 速 率 之 间 作 个 概 念 性 的 联 接 在 靠 近 规 定 的 烟 雾 和 / 或 毒 性 气 体 扩 散 值 的 过 程 中 的 某 些 点 上, 将 达 到 在 火 车 内 的 真 正 限 制 值 在 达 到 该 限 制 值 前 的 最 低 接 受 时 间 长 度 会 变 化 和 反 映 把 人 员 移 到 一 个 相 对 安 全 的 地 方 或 永 久 安 全 的 地 方 的 必 要 时 间 的 不 同 因 此, 应 有 一 个 扩 散 的 设 计 水 平, 但 可 以 接 受 达 到 这 个 水 平 所 需 的 不 同 时 间 在 达 到 该 设 计 水 平 之 前 的 最 低 必 要 时 间 长 度 由 在 不 同 列 车 上 把 人 员 移 到 一 个 相 对 或 最 终 安 全 的 地 方 的 各 自 所 需 时 间 决 定 这 样, 扩 散 率 用 来 给 出 用 于 单 点 目 的 的 一 个 估 计 最 终 值 因 此, 任 何 单 点 值 的 选 择 等 于 选 择 列 车 设 计 的 防 火 水 平 该 设 计 防 火 水 平 被 认 为 包 含 材 料 的 一 定 量, 并 且 该 材 料 对 火 灾 的 反 应 率 决 定 了 后 果 在 表 1 到 表 14 列 出 的 A 0 值 建 立 在 该 基 础 上 : 需 要 在 列 车 的 100m 3 内 维 持 10m 的 可 视 度 的 而 需 要 的 时 间, 然 后 再 达 到 实 际 的 A 0 值 在 不 同 火 灾 情 况 下 这 些 时 间 也 有 所 不 同 ( 例 如 它 们 决 定 于 试 验 件 的 典 型 特 征 和 试 验 条 件 ), 因 此 在 A 0 值 和 不 同 火 灾 情 况 的 设 计 值 之 间 不 是 1:1 对 应 的 在 估 计 A 0 值 时, 表 C.1 中 的 材 料 数 量 被 认 为 是 在 个 别 的 基 础 上 的 每 个 例 子 中, 如 附 录 D 给 出 的 燃 烧 情 况 有 适 当 的 缩 放, 并 在 表 C.1 中 列 出, 以 确 定 试 验 中 额 定 单 元 数 量 和 在 列 车 内 的 设 计 数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表 C.1 用 于 A 0 测 量 的 材 料 数 量 项 单 位 额 定 单 元 数 量 设 计 数 量 座 椅 软 装 饰 m2 燃 烧 区 -1 0.12 m2 0.15 m2 表 面 ( 水 平 朝 上 ) m2,m -2 0.04 m2 0.05 m2 电 缆 m2 燃 烧 长 度 -1 0.2 m 变 化 ( 取 决 于 电 缆 直 径 ) 表 面 ( 水 平 朝 上 或 m2 燃 烧 长 度 -1 0.1 m2 0.4 m2 垂 直 ) 微 量 使 用 材 料 m2,g -1 变 化,g 500 g 25/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在 选 择 R 值 时 采 用 相 同 的 路 径, 除 了 毒 性 的 限 定 水 平 概 念 用 来 代 替 视 觉 距 离 理 想 上, 所 有 R 值 应 统 一 并 应 对 每 个 例 子 有 一 个 单 独 的 表 格 给 出 重 量 固 定 参 考 重 量 而 允 许 R 值 改 变 是 更 方 便 和 准 确 并 在 数 学 上 相 等 的 方 法 这 就 是 已 经 采 用 的 路 径 C.2 热 量 释 放 把 跳 火 的 危 险 最 小 化 和 限 制 跳 火 的 热 量 释 放 由 第 6 条 给 出 的 限 定 所 控 制 的 燃 烧 性 所 决 定 然 而, 有 两 个 理 由 使 热 量 输 出 率 的 数 值 显 得 非 常 重 要 第 一, 对 通 过 / 失 败 试 验 中 得 出 的 性 能 反 复 核 对 是 有 必 要 的, 但 第 二 并 且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是, 它 提 供 了 取 得 真 实 的 以 时 间 为 基 础 的 数 据 的 可 能 以 在 确 定 隧 道 通 风 系 统 的 能 力 上 给 予 支 持 和 对 防 火 安 全 提 供 支 持 这 个 数 据 应 从 按 照 BS 476-15 的 试 验 中 得 到, 热 量 释 放 率 和 时 间 的 变 化 决 定 热 流 量 的 变 化 应 用 以 下 值 : 水 平 朝 下 表 面 50KW.m 2, 垂 直 表 面 35 KW.m 2, 水 平 朝 上 表 面 25 KW.m 2 C.3 阻 燃 有 必 要 认 识 到 在 建 筑 上 广 泛 理 解 和 采 用 的 防 火 隔 离 不 能 在 轨 道 列 车 上 充 分 采 用 尤 其 是 地 下 列 车, 分 离 平 面 不 能 用 在 结 构 中 最 显 而 易 见 的 例 子 是 列 车 的 地 板 当 有 可 能 显 示 地 板 的 通 常 防 穿 透 性 时, 它 就 不 能 作 为 火 灾 沿 着 其 表 面 和 火 车 周 围 流 动 的 障 碍 在 建 筑 物 内 可 见 相 似 的 影 响 : 火 灾 可 以 通 过 外 部 路 径 从 一 层 蔓 延 到 另 一 层 在 地 下 环 境 中 火 灾 物 质 不 能 直 接 排 到 大 气 中 是 尤 为 重 要 的 当 运 用 到 轨 道 列 车 上 的 试 验 和 术 语 与 运 用 到 建 筑 物 上 的 相 似 时, 需 认 识 防 火 的 目 的 和 标 准 是 不 同 的 对 一 个 隔 离 元 素 来 说 防 火 的 首 要 基 本 特 性 是 保 持 完 整 性 防 火 性 能 的 第 二 个 基 本 特 性 的 隔 离 首 先 考 虑 列 车 的 地 板, 完 整 性 的 功 能 是 确 保 列 车 下 部 的 火 灾 不 容 易 通 过 地 板 直 接 进 入 乘 客 车 厢 这 样 可 以 使 人 员 在 车 下 发 生 火 灾 时 从 车 厢 或 穿 过 车 厢 撤 离 隔 绝 考 虑 的 第 二 个 方 面 是, 隔 绝 的 功 能 是 确 保 形 成 乘 客 车 厢 的 地 面 可 燃 材 料 被 加 热 到 能 迅 速 分 解 的 温 度 时 不 在 车 厢 内 直 接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烟 雾 或 毒 性 气 体 这 后 面 的 标 准 是 关 键 的, 并 且 其 说 明 了 标 准 的 隔 绝 标 准 不 能 完 全 应 用 于 轨 道 列 车 上 例 如, 对 于 一 个 结 构 符 合 通 常 的 隔 绝 建 筑 规 范 标 准 但 从 冷 却 的 表 面 能 产 生 大 量 的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 在 温 度 上 升 方 面 仍 符 合 标 准 ) 是 完 全 可 能 的 ( 并 且 实 际 上 也 很 通 常 ) 26/41
为 避 免 这 样 的 例 子 发 生, 有 必 要 对 地 板 内 的 而 不 仅 仅 是 上 层 表 面 的 可 燃 材 料 通 过 适 合 控 制 材 料 的 烟 雾 和 毒 性 气 体 产 生 率 的 隔 绝 评 估 来 给 出 隔 绝 标 准 对 其 他 一 些 阻 碍 物 也 适 用 相 似 的 原 则 附 录 D 烟 雾 浓 度 的 测 量 方 法 D.1 概 要 该 附 录 给 出 了 材 料 燃 烧 的 烟 雾 浓 度 测 量 的 试 验 仪 器 和 检 验 程 序 包 括 3M 的 立 方 体 试 验 仪 器 光 测 量 的 光 度 系 统 认 证 程 序 不 同 材 料 试 验 的 恰 当 火 源 和 烟 雾 混 合 方 法 D.2 仪 器 D.2.1 立 方 体 封 闭 装 置 : 一 个 内 部 侧 面 周 长 为 3000mm±30mm 的 厚 度 为 2mm 的 钢 片 固 定 在 钢 框 架 上 上 面 应 有 一 扇 门 和 至 少 有 一 个 窗 可 以 观 察 试 验 过 程, 并 对 所 有 连 接 处 密 封 立 方 体 的 侧 面 底 部 接 近 地 面 的 地 方, 应 有 总 面 积 为 5000mm 2 的 平 均 分 布 的 孔, 用 于 平 衡 大 气 压 力 立 方 体 的 上 方 部 分 应 有 一 个 连 接 气 体 抽 出 系 统 的 通 道, 用 于 试 验 间 隔 时 间 净 化 立 方 形 装 置 在 试 验 时 应 有 对 该 通 道 进 行 密 封 的 方 式 D.2.2 光 学 系 统 窗 : 由 两 个 密 封 玻 璃 窗 组 成, 尺 寸 为 100mm 100mm, 在 立 方 体 的 侧 面, 用 于 光 通 过 水 平 光 度 系 统 从 光 源 传 到 接 收 者 窗 中 心 的 高 度 为 离 地 面 2150mm±100mm. D.2.3 风 扇, 台 式 : 确 保 烟 雾 的 平 均 分 散 风 扇 应 放 在 立 方 体 的 地 面 上, 如 图 D.1 所 示, 风 扇 轴 应 离 地 面 高 度 为 200mm 和 300mm 并 处 于 水 平, 离 墙 的 距 离 为 500mm ±50mm. 风 扇 应 有 一 个 直 径 为 300mm±60mm 的 叶 片, 转 动 率 为 0.12m 3.s -1 到 0.25 m 3.s -1 在 试 验 时 风 应 水 平 吹 动 但 引 燃 源 应 通 过 一 个 挡 风 屏 保 护 D.2.4 挡 风 屏 : 由 钢 片 制 成, 尺 寸 为 1500mm 1000 mm, 在 长 度 上 弯 曲 成 弦 长 1400 mm 应 如 图 D.1 所 放 置, 离 后 墙 为 75 mm, 但 可 能 在 0 mm 到 150mm 之 间 进 行 调 整 以 确 保 引 燃 源 的 稳 定 燃 烧 D.2.5 光 度 系 统 由 一 个 光 源 和 一 个 接 收 器 组 成 在 高 度 为 2150mm±100mm 的 立 方 体 的 中 心 垂 直 面 上 水 平 放 置 光 束 应 横 向 穿 过 侧 面 的 玻 璃 窗 在 窗 之 间 的 光 路 径 长 度 为 3000mm±30mm 系 统 在 图 D.2 中 说 明, 光 源 和 接 收 器 应 在 两 个 观 察 窗 的 连 接 线 上 放 置 于 外 部, 并 且 与 立 方 体 的 侧 面 不 进 行 物 体 接 触 27/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D.2.6 光 源 : 一 个 卤 素 灯 (M28 型 ) 带 一 根 钨 丝 和 一 个 石 英 灯 泡, 有 以 下 特 征 : 功 率 :100W 电 压 :12V 通 量 和 温 度 都 不 关 键, 只 要 在 试 验 过 程 中 保 持 不 变 灯 泡 电 压 为 12.0V±0.1V( 平 均 值 ) 在 试 验 中 电 压 应 在 变 动 幅 度 为 ±0.1V 的 范 围 的 保 持 稳 定 灯 应 安 装 在 一 个 容 器 内, 透 镜 系 统 调 整 的 光 束 向 对 面 侧 面 的 内 部 提 供 一 个 直 径 为 1500mm±100mm 的 均 匀 照 亮 区 域 D.2.7 接 收 器 : 由 一 个 过 滤 硒 类 型 的 光 电 池 组 成, 给 出 与 CIE 标 准 适 光 观 察 器 ( 人 类 的 眼 睛 ) 相 似 的 光 谱 反 应 光 电 池 应 安 装 在 一 个 150mm±10mm 的 管 子 一 端, 在 另 一 端 有 一 个 防 尘 窗 管 子 的 内 部 应 黑 色 无 光 防 止 反 射 该 电 池 应 通 过 图 D.3 显 示 的 线 路 与 一 个 电 位 记 录 器 相 连 从 光 电 池 发 出 的 信 号, 与 光 的 传 送 成 比 例, 在 试 验 期 间 被 连 续 记 录 或 按 不 超 过 5 秒 的 间 隔 记 录, 或 如 D.8.3 中 的 小 范 围 试 验 的 2 秒 间 隔 记 录 D.3 环 境 立 方 体 应 位 于 远 离 日 光 直 接 照 射 的 地 方, 在 静 态 的 空 气 内, 温 度 为 23 ±5, 气 候 不 发 生 变 化 注 : 如 果 外 界 温 度 不 低 于 20, 更 容 易 达 到 满 意 的 刻 度, 并 且 试 验 能 更 快 的 进 行 如 果 立 方 体 放 在 一 个 建 筑 物 内 保 持 稳 定 的 环 境 就 更 容 易 达 到 准 确 的 结 果 D.4 火 源 D.4.1 概 要 根 据 进 行 的 试 验, 应 用 D.4.2 和 D.4.3 所 描 述 的 一 个 火 源 D.4.2 火 源 1 由 100 cm 3 ±5 cm 3 的 酒 精 形 成 的 火 源 有 以 下 体 积 组 成 : 乙 醇 : 90%±1% 甲 醇 : 4%±1% 水 : 6%±1% 火 源 应 放 在 一 个 钢 片 制 成 的 有 矩 形 剖 面 的 金 字 塔 形 的 盘 子 内, 这 样 的 形 状 是 为 了 使 酒 精 不 泄 露 内 部 尺 寸 为 : 底 部 : 210mm 110mm 顶 : 240mm 140mm 高 : 80 mm 所 有 尺 寸 的 公 差 应 为 ±2 mm 金 属 的 厚 度 为 1 mm±0.1 mm 盘 子 应 靠 近 地 面 和 有 支 撑, 防 止 从 底 部 流 失 大 量 的 热 量 ( 例 如 : 不 应 直 接 放 置 在 金 属 地 面 上 ) D.4.3 火 源 2 火 源 由 0.5kg 的 软 木 木 炭 组 成, 切 割 和 过 滤, 以 使 通 过 37mm 滤 网 的 物 质 通 不 过 28/41
25 mm 滤 网, 应 除 去 任 何 树 皮 或 烧 焦 的 木 材 木 炭 在 试 验 之 前 应 使 之 处 于 20 ±5 和 相 对 湿 度 50%±20% 中 16 小 时 直 径 为 2mm 的 金 属 丝 构 成 一 个 框 架, 成 正 方 形 结 构 : 四 个 角 上 的 高 度 为 50mm 的 立 柱 顶 部 的 四 个 角 的 连 接 线 长 度 为 200mm, 第 二 层 连 接 线 在 立 柱 的 中 部 进 行 连 接 在 进 行 试 验 之 前, 测 量 重 量 的 木 炭 浸 在 作 为 火 源 1 的 酒 精 内 至 少 20 分 钟, 然 后 放 在 一 个 金 属 丝 的 网 上, 下 面 放 一 个 盘 子, 用 5 分 钟 ±1 分 钟 的 时 间 滴 干 然 后 被 均 匀 地 放 在 金 属 丝 的 框 架 内, 在 晾 干 的 5 分 钟 内 点 燃 D.5 无 物 品 试 验 用 火 源 1, 进 行 一 个 无 物 品 试 验, 确 保 立 方 体 在 不 小 于 20 的 温 度 内 在 燃 烧 后, 立 方 体 的 内 部 应 通 过 抽 出 系 统 将 所 有 的 燃 烧 物 质 净 化 立 方 体 的 内 部 的 温 度 应 在 靠 近 内 部 的 门 在 高 度 为 1500 mm 到 2000mm 离 侧 面 至 少 200 mm 的 地 方 测 量 D.6 检 验 D.6.1 D.6.2 中 描 述 的 试 验 将 作 为 检 验 而 进 行, 看 是 否 试 验 立 方 体 和 光 学 系 统 的 结 合 产 生 的 结 果 与 其 他 在 相 同 条 件 下 用 相 同 材 料 燃 烧 的 试 验 立 方 体 得 出 的 试 验 结 果 一 致 它 应 在 一 系 列 试 验 开 始 之 前 进 行, 或 不 超 过 60 天 的 间 隔 期 内 进 行, 计 算 的 A 0 值 符 合 : 4% 的 甲 苯 含 量 :0.18 m2.% -1 到 0.26 m2.% -1 10% 的 甲 苯 含 量 :0.80 m2.% -1 到 1.20 m2.% -1 D.6.2 清 洁 光 度 系 统 的 窗 确 保 100% 的 光 穿 透 准 备 两 个 不 同 的 甲 苯 和 酒 精 混 合 的 火 源 甲 苯 的 浓 度 应 分 别 为 4% 和 10% 容 积, 用 酒 精 来 平 衡 用 来 组 成 100% 容 积 的 酒 精 应 和 标 准 火 源 1 中 的 相 同, 详 见 D.4.2 用 吸 液 管 和 容 量 瓶 确 保 测 量 的 精 确 性 对 两 种 混 合 方 式 分 别 作 无 物 质 试 验, 用 1000 cm 3 ±5 cm 3 的 火 源, 在 两 种 试 验 中 记 录 最 低 能 见 度 D.6.3 计 算 立 方 体 内 的 测 量 光 度,A m, A m =log 10 (I 0 /I t ) I 0 是 初 始 发 光 强 度 I t 是 传 送 后 的 发 光 强 度 按 以 下 等 式 计 算 A 0 值 : 29/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A 0 = A m V T l 是 在 立 方 体 内 测 量 的 光 度 V 是 立 方 体 的 体 积, 按 立 方 米 l 是 窗 之 间 的 光 路 径 长 度, 按 米 T 是 火 源 混 合 物 中 的 甲 苯 含 量, 按 体 积 的 百 分 比 D.7 试 验 样 品 的 预 处 理 所 有 试 验 样 品 应 在 试 验 之 前 放 置 在 室 内 环 境 至 少 72 小 时, 然 后 在 23 ±2 和 相 对 湿 度 为 50%±5% 放 置 至 少 16 个 小 时 D.8 试 验 程 序 D.8.1 概 要 进 行 一 个 无 物 质 试 验 之 前 必 要 时 先 将 立 方 体 预 热 ( 见 D.5), 使 达 到 20 的 温 度 每 个 实 验 的 持 续 时 间 为 40 分 钟 如 果 立 方 体 内 温 度 在 开 始 试 验 之 前 降 到 20 以 下, 应 重 新 做 无 物 质 试 验 在 每 次 试 验 完 后 应 对 立 方 体 净 化 至 空 光 度 系 统 的 窗 应 在 试 验 之 前 进 行 清 洁 以 保 证 100% 的 光 穿 透 注 : 图 D.4 至 图 D.8 所 示 是 A m 曲 线, 图 D.9 至 图 D.13 所 示 的 是 试 验 的 布 置 D.8.2 试 验 样 品 的 数 量 每 种 材 料 应 至 少 有 两 个 样 品 如 果 结 果 有 大 于 20% 的 变 化, 应 对 第 三 个 样 品 进 行 试 验 所 有 试 验 的 平 均 值 应 被 用 来 建 立 试 验 表 现 的 分 类 D.8.3 小 范 围 试 验 注 : 当 用 到 小 试 验 样 品, 在 5 分 钟 之 内 就 会 消 耗 掉, 火 源 1 将 在 烟 雾 水 平 达 到 稳 定 后 继 续 燃 烧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应 通 过 一 半 量 的 酒 精 来 减 少 试 验 时 间, 但 还 在 相 同 的 容 器 内 应 小 心 确 保 样 品 安 装 在 酒 精 表 面 上 的 正 确 高 度 任 何 不 规 则 的 物 体 的 特 性 应 在 试 验 报 告 中 有 所 表 述 试 验 样 品 之 间 的 比 较 只 有 在 用 相 同 的 方 式 和 相 同 的 支 撑 进 行 的 试 验 下 才 有 效 火 源 1 应 用 来 进 行 该 实 验 试 验 样 品 尺 寸 应 为 140mm 60mm 3mm, 在 盘 子 上 方 水 平 支 撑, 样 品 的 长 的 边 与 盘 子 的 长 的 一 面 平 行, 高 度 为 酒 精 表 面 上 方 175mm±5mm 示 意 图 如 图 D.9 所 示 一 个 网 眼 25mm 的 金 属 丝 垫 用 来 放 置 样 品 并 在 实 验 期 间 自 我 支 撑, 一 个 网 眼 12mm 30/41
的 金 属 丝 垫 用 于 显 示 热 塑 性 和 容 易 下 陷 的 样 品, 采 用 一 个 铜 盘 ( 厚 度 为 0.1mm) 形 成 一 个 移 动 的 方 式 垫 子 至 少 比 样 品 宽 10mm 和 长 10mm, 并 有 通 常 为 5mm 的 朝 上 折 起 的 边 点 燃 火 源 并 记 录 立 方 体 内 的 光 密 度 按 照 D.8.8 计 算 A 0 值 典 型 的 曲 线 如 图 D.8 所 示, 但 对 于 较 厚 的 样 品 如 图 D.4,D.5,D.6 所 示 D.8.4 面 板 试 验 警 告 : 如 果 一 个 样 品 在 用 这 种 方 法 试 验 时 倒 塌, 可 能 导 致 燃 烧 的 酒 精 在 立 方 体 的 底 部 蔓 延 注 : 该 试 验 给 出 了 关 于 表 面 和 相 关 薄 面 板 的 烟 雾 扩 散 的 可 靠 信 息 不 适 合 对 热 塑 性 材 料 进 行 该 试 验 当 采 用 多 层 结 构, 因 为 试 验 的 温 和 热 输 入 率, 应 小 心 结 果 的 注 解 例 如, 一 种 有 机 材 料 和 一 个 薄 的 铝 片 结 合 在 一 起 可 能 产 生 良 好 的 性 能, 而 在 较 大 的 或 真 正 的 火 灾 情 况 下, 可 能 产 生 更 高 水 平 的 烟 雾 并 发 生 穿 透 用 火 源 1 进 行 该 试 验 试 验 样 品 的 尺 寸 为 1000mm 500mm, 厚 度 适 合 最 终 实 际 用 途 样 品 应 使 所 有 边 连 续 受 到 一 个 三 角 框 架 的 支 撑, 三 角 框 架 的 最 大 宽 度 为 25mm, 相 对 水 平 表 面 成 60 º, 使 样 品 的 短 边 水 平 并 使 不 暴 露 的 表 面 朝 着 后 侧 面 ( 见 D.2.4) 示 意 图 见 图 D.12 火 源 应 放 置 在 使 酒 精 表 面 的 中 心 离 样 品 表 面 的 距 离 为 175mm±5mm 盘 子 的 长 的 一 面 和 样 品 的 短 的 一 边 平 行 盘 子 的 长 边 ( 靠 近 试 验 样 品 ) 和 试 验 样 品 之 间 的 空 隙 大 约 为 10mm 对 一 些 样 品 有 必 要 用 一 些 夹 子 或 螺 钉 防 止 在 试 验 中 过 于 移 动 点 火 源 和 记 录 立 方 体 内 的 光 密 度 记 录 燃 烧 深 度, 按 D.8.8 计 算 A 0 值 典 型 的 曲 线 如 图 D.4,D.5,D.6 所 示 D.8.5 座 椅 试 验 试 验 应 在 实 际 样 品 座 椅 上 进 行 注 : 为 了 发 展 的 目 的, 可 以 采 用 材 料 的 样 品 和 大 约 的 结 构, 建 议 用 两 个 模 拟 的 小 尺 寸 400mm 400mm, 厚 度 为 2mm 的 芯 和 覆 盖 组 成, 安 装 在 一 起 形 成 一 个 大 约 座 椅 的 形 状 此 试 验 的 结 果 更 能 证 明 是 接 近 实 际 座 椅 的 性 能 用 火 源 2 进 行 该 试 验 把 火 源 放 在 座 椅 底 的 中 心, 顶 到 座 椅 背 并 使 不 暴 露 的 座 椅 背 的 表 面 面 对 后 墙,( 见 D.2.4), 图 D.11 是 示 意 图 点 燃 火 源 并 记 录 立 方 体 内 的 光 密 度 记 录 燃 烧 的 深 度 计 算 A 0 值 典 型 的 曲 线 见 图 D.7 31/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D.8.6 地 板 试 验 试 验 样 品 应 为 整 个 地 板 系 统 包 括 例 如 固 定 技 术 ( 如 粘 和 剂 ) 注 : 个 别 的 地 板 材 料 试 验 可 以 用 于 开 发 或 比 较 的 目 的, 但 结 果 不 能 作 为 其 将 使 用 而 表 现 的 实 际 性 能 用 火 源 2 进 行 该 试 验 试 验 样 品 尺 寸 应 为 最 小 300mm 300mm, 最 大 600mm 600mm 对 于 床 垫, 应 用 整 个 床 垫 进 行 试 验 火 源 应 放 在 样 品 的 中 心, 图 D.12 显 示 了 该 试 验 的 示 意 图 点 燃 火 源 并 记 录 立 方 体 内 的 光 密 度 计 算 A 0 值 记 录 燃 烧 的 深 度 典 型 的 曲 线 图 见 图 D.7 D.8.7 电 缆 试 验 决 定 试 验 性 质 的 唯 一 参 数 是 最 小 电 缆 直 径,d, 按 毫 米 测 量 试 验 长 度 为 1m 每 一 束 的 线 的 数 量 应 从 参 数 a 获 得, a=int(9+d) 2d 注 1:int 代 表 一 个 数 的 整 数 部 分 一 束 里 面 线 的 数 量,n, 应 从 a 中 获 得, 通 过 用 标 准 公 式 产 生 接 近 的 六 角 形 结 构 如 以 下 : n=3a 2 +3a+1 束 的 数 量 N, 决 定 于 排 列 成 一 个 宽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45mm 所 需 要 的 最 低 线 束 的 数 量 通 常 宽 度 w, 应 为 : w=nd(2a+1) 所 有 多 线 的 线 束 应 铺 成 长 度 为 通 常 线 束 直 径 d(2a+1) 的 15±3 倍 注 2: 如 达 到 19 根 线, 应 注 意 确 保 线 束 正 确 紧 密 的 捆 绑 在 一 起,37 根 线 以 上 的, 只 要 线 束 能 紧 密 的 捆 绑 在 一 起 并 在 断 面 看 上 去 能 适 度 的 成 圆 形, 就 不 要 求 完 美 的 紧 密 捆 扎 每 个 多 线 组 成 的 线 束 应 与 两 圈 大 约 直 径 为 0.5mm 的 电 线 绑 在 一 起, 在 中 心 和 中 心 的 两 侧 每 100mm 处 电 缆 或 电 缆 束 应 相 互 接 触 并 在 端 部 也 绑 在 一 起 它 们 应 在 离 端 部 300mm 的 地 方 绑 在 一 起, 并 在 该 点 通 过 电 线 包 扎 工 具 与 支 撑 扣 紧 在 一 起 该 试 验 排 应 在 火 源 上 方 水 平 支 撑, 长 度 和 盘 的 长 度 平 行, 高 度 为 离 酒 精 表 面 170mm±5mm.( 见 图 D.13) 32/41
用 火 源 1 进 行 试 验 点 燃 火 源 并 记 录 电 缆 流 出 的 任 何 液 体 的 滴 漏 和 / 或 在 试 验 期 间 电 缆 的 燃 烧 现 象 注 3: 燃 烧 现 象 是 指 任 何 观 察 到 的 与 酒 精 火 源 产 生 的 燃 烧 不 同 的 可 视 燃 烧 现 象 尤 其 是, 如 果 观 察 到 的 火 焰 是 在 不 直 接 受 火 源 影 响 的 电 缆 上, 这 个 情 况 应 被 记 录 记 录 立 方 体 内 的 能 见 度 并 按 照 D.8.8 计 算 A 0 值 ( 开 ) 和 A 0 值 ( 关 ) 典 型 的 Am 曲 线 图 见 图 D.4,D.5, 或 D.6 D.8.8 结 果 的 计 算 和 表 示 测 量 的 光 密 度 Am 按 以 下 : Am=log 10 (I 0 /I t ) I 0 是 初 始 光 密 度 I t 是 传 送 过 后 的 光 密 度 在 双 相 试 验 中, 如 发 生 低 温 闷 烧, 两 点 上 的 Am 值 计 算 见 图 D.4,D.5, 和 D.6 A 0 值 是 在 一 个 单 位 的 材 料 在 指 定 的 条 件 下 燃 烧, 穿 过 侧 面 长 度 为 1m 的 立 方 体 的 对 立 面 产 生 的 光 密 度 用 以 下 等 式 计 算 A 0 =Am V/(k l) Am 是 立 方 体 内 测 量 的 光 密 度 V 是 立 方 体 的 体 积 (m3) l 是 窗 之 间 的 光 路 径 长 度 (m) k 是 组 成 试 验 样 品 的 材 料 的 单 位 数 量 一 个 单 位 的 材 料 是 面 板 试 验 的 一 个 面 板 或 座 椅 试 验 的 一 个 座 椅, 地 板 试 验 的 0.04 m2 的 地 板, 小 范 围 试 验 的 1g 材 料, 电 缆 试 验 的 一 个 长 度 的 电 缆 当 在 ( 关 ) 相 达 到 最 大, 这 被 定 义 成 试 验 的 末 端, 因 此 : A 0 ( 关 ) 端 = A 0 ( 关 ) 最 大 当 在 双 相 试 验 的 ( 开 ) 相 发 生 最 大 值,A 0 ( 关 ) 值 按 照 以 下 等 式 改 为 光 密 度 最 大 值 减 去 开 相 结 束 值 : A 0 ( 关 ) 纠 正 = A 0 ( 关 ) 端 + A 0 ( 开 ) 最 大 - A 0 ( 开 ) 端 注 : 在 表 1 到 14 中 引 用 的 值 如 以 下 : A 0 ( 开 ) 最 大, 为 报 告 的 目 的, 指 定 为 A 0 ( 开 ) A 0 ( 关 ) 纠 正, 为 报 告 的 目 的, 指 定 为 A 0 ( 关 ) 33/41
标 准 分 享 网 www.bzfxw.co 免 费 下 载 D.8.9 试 验 报 告 试 验 报 告 包 括 以 下 信 息 : 试 验 建 立 者 的 名 称 试 验 日 期 该 英 国 标 准 的 参 考 资 料 试 验 材 料 的 鉴 定 试 验 样 品 的 形 成 和 对 建 议 尺 寸 的 改 变 捆 扎 的 安 排 ( 对 于 电 缆 试 验 ) 材 料 建 议 的 A 0 值 每 个 试 验 取 得 的 A 0 值 A 0 值 的 平 均 和 标 准 偏 差 试 验 样 品 的 数 量 % 能 见 度 / 时 间 ( 最 好 是 A 0 / 时 间 ) 曲 线 图 该 数 据 应 有 电 子 档, 如 在 光 盘 上 ASCII 格 式 样 品 点 燃 和 熄 灭 的 时 间 观 察 燃 烧 深 度 ( 适 当 时 ) 观 察 到 的 任 何 不 寻 常 和 不 满 意 的 现 象, 例 如 试 验 材 料 离 火 源 距 离 的 移 动 由 于 这 些 现 象 导 致 的 数 据 结 果 应 加 一 个 X 字 母 如 A 0 3.9(X) 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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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E 试 验 数 据 的 注 释 在 试 验 立 方 体 内 的 光 密 度 观 察 值 由 时 间 上 的 烟 雾 扩 散 决 定, 总 体 上 观 察 到 五 种 曲 线 ( 见 图 D.4 到 图 D.8), 电 缆 试 验 和 面 板 试 验 的 曲 线 通 常 见 图 D.4 到 图 D.6 地 板 试 验 的 曲 线 和 座 椅 试 验 的 曲 线 见 图 D.7, 小 范 围 实 验 曲 线 见 图 D.8 图 D.4 给 出 的 曲 线 是 用 火 源 1 进 行 的 典 型 双 相 试 验 的 理 想 曲 线 第 一 相 ( 开 ) 运 用 于 酒 精 火 源 燃 烧 时, 第 二 相 ( 关 ) 运 用 于 火 源 熄 灭 后 和 材 料 处 于 闷 烧 状 态 或 在 一 些 情 况 下 还 在 燃 烧 图 D.5 和 D.6 给 出 的 曲 线 是 在 实 际 中 取 得 的 更 典 型 的 曲 线 ( 见 D.8.8, 用 于 试 验 结 果 最 大 值 在 开 或 关 相 或 两 相 上 产 生 的 情 况 ) 图 D.7 给 出 的 曲 线 是 用 火 源 2 所 做 的 地 板 试 验 显 示 的 只 显 示 了 一 个 相 这 是 火 源 现 象 的 功 能, 如 酒 精 的 初 始 燃 烧 接 着 木 炭 的 ( 主 要 ) 闷 燃 烧 图 D.8 给 出 的 曲 线 是 用 火 源 1 的 小 范 围 试 验 的 典 型 单 相 类 型 试 验 曲 线 在 此 试 验 中, 试 验 件 通 常 在 一 定 的 阶 段 点 燃 会 导 致 烟 雾 产 生 率 太 快 使 风 扇 不 能 混 合 这 引 起 曲 线 中 的 可 在 评 估 中 忽 略 的 尖 峰 图 D.8 所 示 的 外 推 法 被 用 来 测 量 烟 雾 扩 散 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