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机制:标准与国际比较



Similar documents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上海市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目 录 第 一 章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及 限 购 管 理... 4 一 准 入 分 级 和 限 购 额 度 管 理... 4 二 投 资 者 数 据 报 备 与 核 查... 6 第 二 章 投 资 者 持 仓 额 度 管 理... 9 一 持 仓 超 限 监 控... 9 二 限 额 占 用

第 一 章 期 权 基 础 知 识 一 知 识 点 1. 什 么 是 期 权? 期 权 是 交 易 双 方 关 于 未 来 买 卖 权 利 达 成 的 合 约, 其 中 一 方 有 权 向 另 一 方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以 约 定 的 价 格 买 入 或 卖 出 约 定 数 量 的 标 的 证

附件1


丁无悔

Microsoft Word - 吴教普〔2016〕19号.doc


042-

019-

025-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027-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本 套 资 料 没 真 题 注 : 若 考 前 收 集 到 最 新 考 研 真 题, 我 们 将 免 费 邮 件 发 送 给 购 买 资 料 的 考 生, 若 考 生 自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Microsoft Word 司仲敖.doc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普 通 心 理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4D F736F F D 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管 理 学 原 理 真 题 , 历 年 真 题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考 研 的 考 点, 重 点 和 出 题 思 路, 为 考 研 最 重 要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 1-1 数 据 结 构 2007, 暂 无 答 案 2-1 考 研 复 习 规 划 指 导 全 年 专 业 课 复 习 计 划, 指 导 考 生 科 学 时 间 分 配, 提 高 备 考 效 率, 免 费 赠 送 2-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 )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Microsoft Word - _二_-1-2D研習講義-孫藝玨.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zt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4D F736F F D 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关 于 银 邮

ttian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4D F736F F D F F355FCCECB5D8BFC6BCBC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B6FE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4D F736F F D20BBA6CBC9BDCCC8CBA1B A1B BAC5B8BDBCFE2E646F63>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CIC _Appendix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2016年微信3月(3)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untitled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4D F736F F D 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4D F736F F 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4D F736F F D20E1E9C7F8C8CBC0CDB9ABA1B A1B BAC5B9D8D3DAD3A1B7A2A1B6E1E9BDADC7F8CAC2D2B5B5A5CEBBB8DACEBBC9E8D6C3B9DCC0EDCAB5CAA9B7BDB0B8A1B7B5C4CDA8D6AA>

一 本 所 新 闻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本 所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该 司 法 解

76 宣 城 年 鉴 种 权 专 项 执 法 行 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执 法 年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了 自 查 自 纠 和 集 中 整 治 活 动 印 发 了 关 于 开 展 2009 年 放 心 农 资 下 乡 进 村 宣 传 周 活 动 的 通 知, 组 织 开 展 第 五


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标题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4D F736F F D20C9FABBB7B9FAD6D 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Transcription: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期 权 全 真 模 拟 交 易 业 务 方 案 ( 非 正 式 版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V2.0 2014 年 4 月 1

修 改 说 明 序 号 涉 及 内 容 参 考 页 码 1 标 的 选 择 的 相 关 指 标 和 工 作 机 制 11 2 异 常 情 况 下 ( 最 后 交 易 日 或 交 收 日 停 牌 ) 才 允 许 部 分 现 金 结 算 32 3 标 的 证 券 停 止 或 暂 停 上 市 处 理 34 4 集 合 竞 价 的 9:20-9:25 不 接 受 撤 单 指 令 36 5 集 合 竞 价 撮 合 原 则 36 6 行 权 时 间 修 改 为 9:30-11:30,13:00-15:30 37 7 买 卖 指 令 成 交 回 报 与 行 权 等 非 交 易 指 令 应 当 包 括 合 约 账 户 号 码 ( 采 用 A 股 证 券 账 户 +3 位 合 约 账 户 子 编 码 (888)) 期 权 合 约 编 码 或 交 易 代 码 等 信 息 40 8 划 入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的 申 报 时 间 修 改 为 9:15 9:25 9:30 11:30 13:00--15:30 43 9 ETF 期 权 的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改 为 0.0001 元 49 10 断 路 器 的 相 关 规 定 : 盘 中 ( 最 新 成 交 价 格 ) 相 对 参 考 价 格 涨 跌 幅 度 达 到 max{50%* 参 考 价 格,0.005} 时, 暂 停 连 续 竞 价, 进 入 5 分 钟 的 集 合 竞 价 交 易 ( 最 后 一 分 钟 不 能 撤 单 ); 断 路 器 导 致 的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期 权 标 的 证 券 停 牌 的 处 理 47 11 持 续 报 价 合 约 率 调 整 : 主 做 市 商 对 某 一 合 约 品 种 履 行 持 续 报 价 义 务 时, 应 当 对 不 低 于 某 一 合 约 品 种 70% 的 期 权 合 约 履 行 报 价 义 务 61 2

12 保 证 金 比 例 调 整 73 13 限 购 中 数 据 报 备 的 时 间 和 内 容 83 14 强 行 平 仓 制 度 90 15 投 资 人 准 入 制 度 97 3

合 约 条 款 与 方 案 要 点 项 目 内 容 标 的 证 券 大 盘 蓝 筹 股 或 ETF 期 权 种 类 同 时 推 出 认 购 期 权 和 认 沽 期 权 到 期 月 份 同 时 推 出 当 月 下 月 及 连 续 两 个 季 月 ( 下 季 与 隔 季 ) 行 权 价 ( 价 格 间 距 ) 5 个 (1 平 值 合 约 2 虚 值 合 约 与 2 实 值 合 约 ) 合 约 单 位 股 票 期 权 合 约 单 位 由 上 交 所 公 布 合 约 标 的 时 同 时 公 布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股 票 0.001 元,ETF0.0001 元 申 报 单 位 1 张 限 价 指 令 单 笔 申 报 最 大 数 量 为 100 张, 市 价 指 令 单 笔 申 报 最 大 数 量 为 50 张 最 后 交 易 日 到 期 月 份 的 第 四 个 星 期 三 (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顺 延 ) 行 权 日 同 最 后 交 易 日 执 行 方 式 欧 式 交 割 方 式 实 物 交 割 仓 位 限 制 全 真 模 拟 交 易 期 间 对 单 个 标 的 单 个 方 向 个 人 持 仓 不 超 过 20, 一 般 机 构 不 超 过 50 张 限 购 : 个 人 可 买 入 金 额 不 超 过 客 户 在 证 券 账 户 资 产 的 10% 或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持 有 沪 市 证 券 市 值 的 20% 涨 跌 幅 限 制 认 购 期 权 涨 跌 幅 :=max{ 行 权 价 *0.2%,min [(2 正 股 价 - 行 权 价 ), 正 股 价 ] 10%} 认 沽 期 权 涨 跌 幅 :=max{ 行 权 价 *0.2%,min [(2 行 权 价 - 正 股 价 ), 正 股 价 ] 10%} 合 约 挂 牌 新 月 份 挂 牌 ( 保 持 四 个 到 期 月 份 ) 标 的 证 券 价 格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引 发 合 约 加 挂 合 约 调 整 时 加 挂 合 约 调 整 新 合 约 单 位 =[ 原 合 约 单 位 (1+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除 权 ( 息 ) 前 一 日 标 的 证 券 收 盘 价 ]/[( 前 一 日 标 的 收 盘 价 格 - 现 金 红 利 )+ 配 ( 新 ) 股 价 格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新 行 权 价 格 = 原 行 权 价 格 原 合 约 单 位 / 新 合 约 单 位 合 约 停 牌 同 标 的 证 券 合 约 摘 牌 到 期 正 股 退 市 或 在 上 交 所 终 止 上 市 交 易 机 制 混 合 交 易 模 式 ( 竞 价 交 易 为 主, 做 市 商 为 辅 ) 交 易 时 间 上 午 9:15-11:30(9:15-9:25 为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时 4

间 ), 下 午 13:00-15:00 行 权 行 权 日 暨 最 后 交 易 日, 行 权 指 令 提 交 时 间 为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00-15:30 买 卖 指 令 买 入 开 仓 / 买 入 平 仓 / 卖 出 开 仓 / 卖 出 平 仓, 及 备 兑 开 仓 / 备 兑 平 仓 策 略 指 令 断 路 器 动 态 参 考 价 格 与 涨 跌 幅 限 制 前 端 控 制 结 算 参 与 人 保 证 金 余 额 控 制 标 的 证 券 全 额 锁 定 ( 针 对 认 购 期 权 备 兑 开 仓 ) 持 仓 限 额 控 制 等 保 证 金 制 度 按 保 证 金 公 式 风 控 制 度 保 证 金 制 度 大 户 报 告 限 仓 限 购 限 开 仓 制 度 盘 中 盯 市 强 行 平 仓 制 度 结 算 互 保 金 制 度 及 相 关 防 爆 炒 措 施 账 户 体 系 投 资 者 需 开 立 独 立 的 资 金 账 户 与 合 约 账 户 ( 只 能 用 于 期 权 交 易 和 行 权 申 报 ) 行 权 行 权 指 派 行 权 交 收 ; 行 权 指 派 按 比 例 分 配 ; 其 他 措 施 : 特 殊 情 况 下 行 权 处 理 清 算 交 收 权 利 金 结 算 维 持 保 证 金 计 算 与 收 取 行 权 结 算 标 的 证 券 模 拟 交 易 同 时 进 行 标 的 证 券 模 拟 交 易 ( 供 模 拟 备 兑 开 仓 行 权 等 ) 5

目 录 1 合 约 标 的... 9 1.1 概 述... 10 1.2 试 点 期 间 标 的 选 择 标 准... 10 1.3 标 的 选 择 方 法... 11 1.4 标 的 调 整... 11 1.5 标 的 选 择 工 作 机 制... 12 2 合 约 条 款... 13 2.1 概 述... 14 2.2 标 的 证 券... 14 2.3 合 约 类 型... 14 2.4 合 约 单 位... 15 2.5 合 约 到 期 月 份... 15 2.6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到 期 日 行 权 日 交 收 日... 16 2.7 履 约 方 式... 16 2.8 行 权 价 格 与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17 2.9 合 约 编 码... 18 2.10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19 2.11 期 权 合 约 简 称... 20 2.12 合 约 交 割 方 式... 21 3 运 作 管 理... 23 3.1 合 约 新 挂... 24 6

3.2 合 约 加 挂... 25 3.3 合 约 调 整... 26 3.4 合 约 停 牌... 31 3.5 合 约 摘 牌... 34 4 交 易 制 度... 35 4.1 交 易 机 制... 36 4.2 交 易 时 间... 37 4.3 买 卖 指 令 与 订 单 类 型... 38 4.4 非 交 易 指 令... 41 4.5 涨 跌 幅 限 制... 44 4.6 断 路 器... 46 4.7 申 报... 48 4.8 开 盘 价 最 新 价 与 结 算 价... 49 4.9 交 易 信 息... 50 4.10 做 市 商 制 度... 55 5 风 险 控 制... 67 5.1 保 证 金 制 度... 68 5.2 限 仓 限 购 制 度... 76 5.3 大 户 报 告 制 度... 85 5.4 限 开 仓 制 度 ( 只 针 对 股 票 认 购 期 权 )... 88 5.5 前 端 控 制 与 盘 中 试 算... 88 5.6 强 行 平 仓 制 度... 89 5.7 结 算 互 保 金 制 度... 96 7

5.8 投 资 者 准 入 制 度... 97 5.9 风 险 警 示 制 度... 101 5.10 上 交 所 交 易 权 限 限 制... 103 附 录 一 相 关 术 语... 104 8

1 合 约 标 的 9

1.1 概 述 期 权 合 约 是 指 由 上 交 所 统 一 制 定 的 规 定 合 约 买 方 有 权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以 约 定 的 价 格 买 入 或 者 卖 出 约 定 合 约 标 的 的 标 准 化 合 约 个 股 期 权 合 约 是 指 以 在 上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的 单 个 证 券 ( 如 股 票 ETF 等 ) 为 标 的 的 期 权 合 约 1.2 试 点 期 间 标 的 选 择 标 准 1.2.1 股 票 期 权 标 的 选 择 标 准 融 资 融 券 标 的 ; 上 市 时 间 不 少 于 6 个 月 ; 抗 操 纵 性 强, 较 大 流 通 规 模 ; 波 动 幅 度 适 中,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波 动 幅 度 不 超 过 基 准 指 数 的 3 倍 ;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持 股 账 户 数 不 低 于 4000 户 1.2.2 ETF 期 权 标 的 选 择 标 准 10

融 资 融 券 标 的 ; 成 立 时 间 不 少 于 6 个 月 ;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持 有 账 户 数 不 低 于 4000 户 1.3 标 的 选 择 方 法 1.3.1 股 票 期 权 标 的 选 择 方 法 选 取 满 足 条 件 的 股 票, 按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流 通 市 值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换 手 率 分 别 排 名, 然 后 将 各 指 标 的 排 名 结 果 相 加 作 为 综 合 得 分, 取 综 合 得 分 排 名 靠 前 的 股 票 综 合 行 业 均 衡 和 本 所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意 见 选 取 标 的 证 券 1.3.2 ETF 期 权 标 的 选 择 方 法 选 取 满 足 条 件 的 ETF, 按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总 市 值 最 近 6 个 月 日 均 换 手 率 分 别 排 名, 将 各 指 标 的 排 名 结 果 相 加 作 为 综 合 得 分, 取 综 合 得 分 排 名 靠 前 的 ETF 1.4 标 的 调 整 合 约 标 的 名 单 由 上 交 所 定 期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后 的 名 单 将 11

在 正 式 加 挂 期 权 合 约 前 的 5 个 交 易 日 内 ( 含 ) 向 市 场 公 布 被 调 出 合 约 标 的 名 单, 不 再 加 挂 新 的 期 权 合 约 本 所 按 照 从 严 到 宽 从 少 到 多, 结 合 已 上 市 期 权 交 易 情 况 及 市 场 需 求, 逐 步 扩 大 期 权 标 的 本 所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合 约 标 的 证 券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名 单 1.5 标 的 选 择 工 作 机 制 上 交 所 成 立 以 所 外 专 家 为 主 的 专 家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核 个 股 期 权 标 的 证 券 选 择 标 准 名 单 及 调 整 等 事 宜 12

2 合 约 条 款 13

2.1 概 述 个 股 期 权 合 约 的 条 款 包 括 以 下 主 要 内 容 : 合 约 标 的 合 约 类 型 合 约 单 位 到 期 月 份 最 后 交 易 日 行 权 日 交 收 日 履 约 方 式 行 权 价 格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合 约 简 称 合 约 交 割 方 式 等 2.2 标 的 证 券 个 股 期 权 合 约 标 的 是 上 交 所 根 据 一 定 标 准 和 工 作 机 制 选 择 的 上 交 所 上 市 挂 牌 交 易 的 股 票 或 ETF 2.3 合 约 类 型 合 约 类 型 为 认 购 期 权 或 认 沽 期 权 (1) 认 购 期 权 (Call Option) 认 购 期 权 买 方 有 权 根 据 合 约 内 容, 在 规 定 期 限 ( 如 到 期 日 ), 向 期 权 卖 方 以 协 议 价 格 ( 行 权 价 ) 买 入 指 定 数 量 的 标 的 证 券 ( 股 票 或 ETF); 认 购 期 权 卖 方 在 被 行 权 时, 有 义 务 按 行 权 价 卖 出 指 定 数 量 的 标 的 证 券 14

(2) 认 沽 期 权 (Put Option) 认 沽 期 权 买 方 有 权 根 据 合 约 内 容, 在 规 定 期 限 ( 如 到 期 日 ), 向 期 权 卖 方 以 协 议 价 格 ( 行 权 价 ) 卖 出 指 定 数 量 的 标 的 证 券 ( 股 票 或 ETF); 认 沽 期 权 卖 方 在 被 行 权 时, 有 义 务 按 行 权 价 买 入 指 定 数 量 的 标 的 证 券 2.4 合 约 单 位 合 约 单 位 指 单 张 合 约 对 应 的 标 的 证 券 ( 股 票 或 ETF) 的 数 量, 由 上 交 所 在 发 布 合 约 标 的 时, 同 时 公 布 合 约 单 位 一 经 公 布 将 长 期 保 持 不 变, 但 上 交 所 有 权 根 据 需 要 调 整 合 约 单 位 当 标 的 证 券 发 生 权 益 分 配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情 况 时, 会 对 该 证 券 作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此 时 期 权 合 约 需 要 作 相 应 调 整, 调 整 后 合 约 单 位 按 四 舍 五 入 取 整 2.5 合 约 到 期 月 份 合 约 到 期 月 份 为 当 月 下 月 及 最 近 的 两 个 季 月 ( 下 季 月 与 15

隔 季 月 ), 共 四 个 月 份, 同 时 挂 牌 交 易 季 月 是 指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2.6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到 期 日 行 权 日 交 收 日 2.6.1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最 后 交 易 日 设 为 每 个 合 约 到 期 月 份 的 第 四 个 星 期 三 (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顺 延 ) 2.6.2 合 约 到 期 日 合 约 到 期 日 同 最 后 交 易 日, 但 上 交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2.6.3 合 约 行 权 日 合 约 行 权 日 同 最 后 交 易 日, 但 上 交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2.6.4 合 约 交 收 日 行 权 日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2.7 履 约 方 式 履 约 方 式 为 欧 式 即 期 权 合 约 的 买 方 ( 权 利 方 ) 在 合 约 到 16

期 日 才 能 按 期 权 合 约 事 先 约 定 的 履 约 价 格 提 出 行 权 2.8 行 权 价 格 与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2.8.1 行 权 价 格 行 权 价 格 即 期 权 的 履 约 价 格 对 于 认 购 期 权, 权 利 方 有 权 利 以 行 权 价 格 从 期 权 的 义 务 方 买 入 标 的 证 券 对 于 认 沽 期 权, 权 利 方 有 权 利 以 行 权 价 格 卖 出 标 的 证 券 给 义 务 方 对 于 同 一 标 的 证 券 在 每 一 个 到 期 月, 设 臵 多 个 仅 行 权 价 格 不 同, 而 其 他 要 素 完 全 相 同 的 期 权 合 约, 如 1 个 平 值 合 约 2 个 虚 值 合 约 与 2 个 实 值 合 约 2.8.2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标 的 证 券 为 股 票 的, 行 权 价 格 相 邻 的 合 约 间 距 按 下 表 设 臵 : 行 权 价 格 ( 元 ) 间 距 ( 元 ) 2 或 以 下 0.1 2 至 5( 含 ) 0.25 5 至 10( 含 ) 0.5 17

10 至 20( 含 ) 1 20 至 50( 含 ) 2.5 50 至 100( 含 ) 5 100 以 上 10 标 的 证 券 为 ETF 的, 行 权 价 格 相 邻 的 合 约 间 距 按 下 表 设 臵 : 行 权 价 格 ( 元 ) 间 距 ( 元 ) 3 或 以 下 0.05 3 至 5( 含 ) 0.1 5 至 10( 含 ) 0.25 10 至 20( 含 ) 0.5 20 至 50( 含 ) 1 50 至 100( 含 ) 2.5 100 以 上 5 2.9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编 码 为 8 位 数 字 ETF 期 权 合 约 从 90000001 起 按 序 对 新 挂 牌 合 约 进 行 编 排, 唯 一, 不 复 用 18

股 票 期 权 合 约 从 10000001 起 按 序 对 新 挂 牌 合 约 进 行 编 排, 唯 一, 不 复 用 2.10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17 位, 按 以 下 顺 序 填 写 : 第 1 至 第 6 位 为 数 字, 取 标 的 证 券 代 码, 如 工 商 银 行 601398, 取 601398 ; 第 7 位 为 C(Call) 或 者 P(Put), 分 别 表 示 认 购 期 权 或 者 认 沽 期 权 ; 第 8 9 位 表 示 到 期 年 份 ; 第 10 11 位 表 示 到 期 月 份 ; 第 12 位 期 初 设 为 M, 表 示 月 份 合 约 当 合 约 首 次 调 整 后, M 修 改 为 A, 以 表 示 该 合 约 被 调 整 过 一 次, 如 发 生 第 二 次 调 整, 则 A 修 改 为 B M 修 改 为 A, 以 此 类 推 ; 第 13 至 17 位 表 示 期 权 行 权 价 格, 股 票 期 权 合 约 为 乘 以 100 后 整 数,ETF 期 权 合 约 为 乘 以 1000 后 整 数, 不 足 五 位 前 补 0 19

( 技 术 系 统 保 留 19 位, 第 18 19 位 为 预 留 ) 此 外, 在 行 情 发 布 中 ( 交 易 前 ), 另 加 一 标 志 字 段 ( 初 始 为 0), 表 示 因 合 约 调 整 而 导 致 的 新 月 份 标 准 合 约 ( 原 始 的 合 约 单 位 与 依 据 合 约 价 格 间 距 确 定 的 行 权 价 ) 挂 牌 次 数, 如 1 表 示 第 1 次, 合 约 代 码 调 整 时 ( 如 M 调 为 A A 调 为 B ) 标 志 字 段 不 变 例 如 :8 月 份 挂 牌 的 两 个 工 商 银 行 认 购 期 权 合 约 (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标 志 字 段 ): 10000002 601398C1308M00500 1( 行 权 价 格 5.0 元, 合 约 单 位 :10000)( 新 挂 ) 10000001 601398C1308A00500 0( 行 权 价 格 2.5 元, 合 约 单 位 :20000)( 调 整 后 ) 2.11 期 权 合 约 简 称 期 权 合 约 简 称 不 超 过 20 个 字 符, 按 以 下 顺 序 填 写 ( 无 分 隔 符 或 空 格 ): 20

合 约 标 的 简 称 ( 直 接 取 合 约 标 的 证 券 简 称, 不 超 过 8 个 字 符 ); 购 ( 认 购 期 权 ) 或 沽 ( 认 沽 期 权 ) ; 到 期 月 份 ; 月 ; 行 权 价 格 ( 不 超 过 五 位 ), 股 票 期 权 合 约 为 乘 以 100 后 整 数,ETF 期 权 合 约 为 乘 以 1000 后 整 数, 不 足 五 位 前 不 补 0, 亦 不 补 空 格 ; 标 志 位, 缺 省 为 空, 合 约 首 次 调 整 时 修 改 为 A, 发 生 第 二 次 调 整, 则 A 修 改 为 B 例 如 : 工 商 银 行 购 1 月 420 2.12 合 约 交 割 方 式 个 股 期 权 采 用 实 物 交 割 的 方 式, 即 在 行 权 时, 双 方 进 行 股 票 或 ETF 的 现 金 与 证 券 的 交 收 对 于 认 购 期 权, 权 利 方 根 据 行 权 价 将 对 应 的 资 金 交 给 义 务 方, 义 务 方 将 股 票 或 ETF 交 给 权 利 方 ; 对 于 认 沽 期 权, 权 利 方 将 股 票 或 ETF 交 给 义 务 方, 义 务 方 根 据 行 权 价 将 对 应 的 资 金 交 给 权 利 21

方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能 采 用 现 金 结 算 的 方 式 22

3 运 作 管 理 23

3.1 合 约 新 挂 由 上 交 所 专 家 委 员 会 定 期 对 个 股 期 权 的 标 的 证 券 进 行 审 核, 发 布 合 约 标 的 范 围 ( 同 时 公 布 合 约 单 位 ) 对 新 增 合 约 标 的 进 行 合 约 新 挂 试 点 初 期, 标 的 证 券 新 增 所 需 新 挂 的 合 约 包 括 认 购 认 沽, 四 个 到 期 月 份, 五 个 行 权 价 ( 平 值 一 个 实 值 两 个 虚 值 两 个 ) 组 合 共 40 个 合 约 行 权 价 确 定 方 法 为 : 以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除 权 除 息 日, 按 调 整 后 价 格 ) 靠 档 价 作 为 行 权 价 推 出 一 个 平 值 期 权 合 约, 再 以 此 行 权 价 为 基 准, 依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上 下 各 推 出 2 个 不 同 行 权 价 格 合 约 形 成 2 个 实 值 合 约 和 2 个 虚 值 合 约 收 盘 价 靠 档 价 是 指 最 接 近 收 盘 价 的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整 数 倍 数 值, 如 果 出 现 两 个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数 值, 则 取 较 大 者 为 收 盘 价 靠 档 价 24

3.2 合 约 加 挂 合 约 加 挂 分 为 到 期 加 挂 波 动 加 挂 调 整 加 挂 等 类 别 3.2.1 到 期 加 挂 当 月 合 约 到 期 摘 牌, 需 要 挂 牌 新 月 份 不 同 合 约 类 型 合 约, 以 保 证 有 四 个 到 期 月 份, 当 月 下 月 下 季 月 隔 季 月 到 期 加 挂 按 照 认 购 认 沽 五 个 行 权 价 ( 平 值 一 个 实 值 两 个 虚 值 两 个 ) 需 挂 牌 10 个 新 合 约 3.2.2 波 动 加 挂 合 约 存 续 期 期 间, 当 与 标 的 证 券 收 盘 价 靠 档 价 相 比, 实 值 合 约 或 虚 值 合 约 少 于 2 个 时, 需 在 下 一 交 易 日 按 行 权 价 格 间 距 依 序 增 挂 新 行 权 价 格 合 约, 至 实 值 或 虚 值 合 约 数 至 少 2 个 为 止 3.2.3 调 整 加 挂 当 标 的 证 券 除 权 除 息 时, 除 对 原 合 约 进 行 调 整 外 ( 见 3.3), 将 按 照 标 的 证 券 除 权 除 息 后 价 格 新 挂 合 约, 所 需 新 挂 的 合 约 包 括 认 购 认 沽, 四 个 到 期 月 份, 五 个 25

行 权 价 ( 平 值 一 个 实 值 两 个 虚 值 两 个 ) 组 合 共 40 个 合 约 3.2.4 其 他 除 依 前 项 规 定 推 出 不 同 行 权 价 格 合 约 外, 本 所 可 视 市 场 状 况 推 出 其 他 行 权 价 格 合 约 或 不 加 挂 新 合 约 例 外 情 况 合 约 到 期 日 三 个 交 易 日 以 内 ( 含 3 个 交 易 日 ), 不 加 挂 该 月 份 新 合 约 若 合 约 标 的 不 在 最 新 公 布 的 合 约 标 的 范 围 之 内, 则 不 加 挂 合 约 3.3 合 约 调 整 3.3.1 概 述 当 标 的 证 券 发 生 权 益 分 配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股 份 合 并 拆 分 等 情 况 时, 会 对 该 证 券 作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此 时 期 权 合 约 的 条 款 需 要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维 持 期 权 合 约 买 卖 双 方 的 权 益 不 变, 主 要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合 26

约 金 额 ( 名 义 价 值, 即 合 约 单 位 * 行 权 价 格 ) 不 变, 二 是 调 整 后 合 约 市 值 与 调 整 前 接 近 合 约 调 整 日 为 标 的 证 券 除 权 除 息 日, 主 要 调 整 行 权 价 格 合 约 单 位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和 合 约 简 称 投 资 者 于 合 约 调 整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期 权 合 约 仓 位 合 约 调 整 日 及 之 后 建 立 的 该 期 权 合 约 仓 位, 其 相 关 交 易 与 结 算 均 依 据 调 整 后 的 合 约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后 期 权 合 约 存 续 期 内, 不 再 加 挂 新 合 约 合 约 调 整 时, 将 按 照 标 的 证 券 除 权 除 息 后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加 挂 ( 见 3.2.3) 3.3.2 调 整 公 式 标 的 证 券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配 股 时, 上 交 所 对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合 约 单 位 作 相 应 调 整 调 整 公 式 如 下 : 新 合 约 单 位 =[ 原 合 约 单 位 (1+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除 权 ( 息 ) 前 一 日 标 的 证 券 收 盘 价 ]/[( 前 一 日 标 的 收 盘 价 格 - 现 金 红 利 )+ 配 ( 新 ) 股 价 格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新 行 权 价 格 = 原 行 权 价 格 原 合 约 单 位 / 新 合 约 单 位 27

除 权 除 息 日 调 整 后 的 合 约 前 结 算 价 = 原 合 约 前 结 算 价 ( 或 结 算 参 考 价 ) 原 合 约 单 位 / 新 合 约 单 位 配 股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按 配 股 后 实 际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计 算 一 般 情 况 下, 增 发 不 进 行 合 约 调 整 除 权 除 息 日, 以 调 整 后 的 合 约 前 结 算 价 作 为 涨 跌 幅 限 制 与 保 证 金 收 取 的 计 算 依 据 3.3.3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和 合 约 简 称 调 整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调 整 : 合 约 调 整 时,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第 12 位 进 行 调 整, 期 初 设 为 M, 当 合 约 首 次 调 整 后, M 修 改 为 A, 以 表 示 该 合 约 被 调 整 过 一 次, 如 发 生 第 二 次 调 整, 则 A 修 改 为 B 上 一 次 调 整 时 新 挂 标 准 合 约 M 修 改 为 A, 以 此 类 推 ; 此 外, 在 行 情 发 布 中 ( 交 易 前 ), 另 加 一 标 志 字 段 ( 初 始 为 0), 表 示 该 月 份 合 约 因 合 约 调 整 而 导 致 新 月 份 标 准 合 约 挂 牌 的 次 数, 如 1 表 示 第 1 次, 合 约 代 码 调 整 时 ( 如 M 调 为 A A 调 为 B ) 标 志 字 段 不 变 合 约 简 称 调 整 : 行 权 价 格 修 改 为 调 整 后 行 权 价 格 除 权 28

除 息 日 期 权 合 约 简 称 随 证 券 简 称 调 整 合 约 简 称 最 后 一 位 标 志 位 在 合 约 首 次 调 整 时 修 改 为 A, 以 表 示 该 合 约 被 调 整 过 一 次, 如 发 生 第 二 次 调 整, 则 A 修 改 为 B, 以 此 类 推 3.3.4 补 充 规 则 需 与 上 市 公 司 协 调, 除 权 除 息 日 原 则 上 不 安 排 在 E 日 ( 行 权 日 ) 及 E+1 日 ( 交 收 日 ); 最 后 交 易 日 或 交 收 日, 如 临 时 停 牌 且 日 终 前 需 要 复 牌, 复 牌 后 剩 余 交 易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过 短 特 殊 情 况 下 处 理, 以 上 交 所 公 告 为 准 标 的 证 券 发 布 权 益 分 配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实 施 公 告 时, 发 布 标 的 证 券 合 约 即 将 调 整 提 示, 并 在 调 整 日 再 发 布 合 约 具 体 调 整 信 息 合 约 行 权 日 在 配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与 配 股 缴 款 日 后 复 牌 首 日 之 间 时,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行 权 日 修 改 为 配 股 缴 款 日 后 复 牌 首 日 合 约 单 位 调 整 采 取 四 舍 五 入 取 整, 先 调 整 合 约 单 位, 再 计 算 行 权 价 格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采 取 四 舍 五 入 方 式, 股 票 保 留 两 位 小 数,ETF 保 留 三 位 小 数 29

对 除 权 除 息 导 致 的 备 兑 开 仓 持 仓 维 持 保 证 金 处 理 行 权 交 收 处 理 见 风 险 控 制 下 保 证 金 章 节 5.1.4.3( 认 购 期 权 备 兑 开 仓 保 证 金 收 取 ) 3.3.5 例 子 : 例 如 :8 月 份 挂 牌 了 三 个 工 商 银 行 认 购 期 权 合 约 (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合 约 简 称, 括 号 内 为 标 识 字 段 ):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合 约 简 称 行 权 价 格 ( 元 ) 调 整 前 10000001 601398C1308M00550 (0) 10000002 601398C1308M00500 (0) 10000003 601398C1308M00475 (0)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550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500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75 第 一 次 调 整, 分 红 ( 每 股 两 毛 五 分,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格 5.0 元 ) 原 合 约 调 整 10000001 601398C1308A00550 (0) 10000002 601398C1308A00500 (0) 10000003 601398C1308A00475 (0) 新 合 约 加 挂 10000004 601398C1308M00500 (1)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522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75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51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500 合 约 单 位 5.5 10000 5.0 10000 4.75 10000 5.22 10526 4.75 10526 4.51 10526 5.0 10000 30

10000005 601398C1308M00475 (1) 10000006 601398C1308M00450 (1)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75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50 第 二 次 调 整, 分 红 ( 每 股 两 毛 五 分,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格 4.75 元 ) 原 合 约 调 整 10000001 601398C1308B00550 (0) 10000002 601398C1308B00500 (0) 10000003 601398C1308B00475 (0) 10000004 601398C1308A00500 (1) 10000005 601398C1308A00475 (1) 10000006 601398C1308A00450 (1) 新 合 约 加 挂 10000007 601398C1308M00475 (2) 10000008 601398C1308M00450 (2) 10000009 601398C1308M00425 (2)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95B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50B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28B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74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50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26A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75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50 工 商 银 行 购 8 月 425 4.75 10000 4.5 10000 4.95 11111 4.5 11111 4.28 11111 4.74 10556 4.5 10556 4.26 10556 4.75 10000 4.5 10000 4.25 10000 3.4 合 约 停 牌 3.4.1 合 约 交 易 停 牌 31

标 的 证 券 停 牌, 对 应 期 权 合 约 交 易 停 牌 标 的 证 券 复 牌 后, 对 应 期 权 合 约 交 易 复 牌 标 的 证 券 上 市 公 司 应 尽 量 避 免 在 行 权 日 下 一 交 易 日 停 牌 上 交 所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需 要 暂 停 期 权 交 易 当 某 期 权 合 约 出 现 异 常 价 格 波 动 时, 上 交 所 可 以 暂 停 该 期 权 合 约 的 交 易, 并 决 定 恢 复 时 间 对 合 约 盘 中 临 时 停 牌, 停 牌 前 的 申 报 参 加 当 日 该 合 约 复 牌 后 的 交 易 ; 停 牌 期 间, 可 以 继 续 申 报, 也 可 以 撤 销 申 报 ( 释 放 保 证 金 等 ); 复 牌 时 对 已 接 受 的 申 报 实 行 集 合 竞 价,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不 揭 示 虚 拟 开 盘 参 考 价 格 虚 拟 匹 配 量 虚 拟 未 匹 配 量 3.4.2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停 牌 处 理 ( 待 定 ) 情 形 一 : 最 后 交 易 日 (E 日 ) 停 牌 最 后 交 易 日 行 权 申 报 正 常 进 行,E 日 日 终 正 常 进 行 指 派 E+1 日 交 收 正 常 进 行 对 认 购 期 权 合 约, 对 被 指 派 的 有 实 物 的 必 须 实 物 交 割 未 进 行 实 物 交 收 的 权 利 方 ( 包 括 未 提 出 行 权 的 ) 与 义 务 方 ( 包 括 未 被 指 派 的 ) 按 32

交 易 所 公 布 的 合 约 标 的 交 割 价 格 确 定 的 实 值 合 约 进 行 现 金 结 算 如 交 收 日 非 全 天 停 牌, 对 被 指 派 的 义 务 方 违 约 还 需 交 纳 罚 金 对 认 沽 期 权 合 约, 对 行 权 方 (T 日 已 指 派 的, 并 未 提 出 撤 单 的 ) 有 实 物 的 必 须 实 物 交 割, 否 则 对 未 进 行 实 物 交 收 的 权 利 方 ( 包 括 未 提 出 行 权 的 ) 与 义 务 方 ( 包 括 未 被 指 派 的 ) 按 交 易 所 公 布 的 合 约 标 的 交 割 价 格 确 定 的 实 值 合 约 进 行 现 金 结 算 情 形 二 : 交 收 日 (E+1 日 ) 合 约 标 的 停 牌 ( 非 因 配 股 停 牌 ) E+1 日 正 常 交 收 若 合 约 标 的 全 天 停 牌, 认 购 期 权 被 指 派 的 义 务 方 违 约 不 需 交 纳 罚 金 如 交 收 日 为 除 权 除 息 日, 则 顺 延 一 日 情 形 三 : 合 约 行 权 日 在 配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与 配 股 缴 款 日 后 复 牌 首 日 之 间, 且 期 间 合 约 标 的 停 牌 最 后 交 易 日 合 约 行 权 日 顺 延 至 配 股 缴 款 日 后 复 牌 首 日 对 特 殊 意 外 情 况, 上 交 所 有 权 采 取 其 他 结 算 方 式 与 结 算 价 格, 具 体 解 决 方 法 以 公 告 为 准 33

3.5 合 约 摘 牌 3.5.1 合 约 到 期 摘 牌 期 权 合 约 到 期 自 动 摘 牌 3.5.2 调 整 过 合 约 无 持 仓 摘 牌 对 于 被 调 整 过 的 期 权 合 约, 如 当 日 日 终 无 持 仓, 则 自 动 摘 牌 3.5.3 合 约 标 的 终 止 或 暂 停 上 市 当 合 约 标 的 发 生 终 止 或 暂 停 上 市, 在 合 约 标 的 停 止 交 易 前, 交 易 所 对 未 到 期 的 期 权 合 约 最 后 交 易 日 行 权 日 调 整 至 终 止 或 暂 停 上 市 前 最 后 交 易 日 如 果 终 止 上 市 或 暂 停 上 市 后, 还 有 证 券 未 交 收 的, 有 实 物 必 须 实 物 交 收, 否 则 按 现 金 结 算 处 理, 现 金 结 算 按 交 易 所 公 布 的 合 约 标 的 交 割 价 格 ( 合 约 标 的 最 后 交 易 日 最 后 半 小 时 按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对 实 值 期 权 合 约 进 行 现 金 差 额 交 收 34

4 交 易 制 度 35

4.1 交 易 机 制 4.1.1 概 述 期 权 交 易 实 行 混 合 交 易 制 度,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制 度 为 主, 做 市 商 制 度 为 辅 4.1.2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开 盘 集 合 竞 价,9:15-9:25, 其 中 9:15-9:20 投 资 者 提 交 订 单 后 可 撤 单,9:20-9:25 不 接 受 撤 单 指 令 在 集 合 竞 价 阶 段, 撮 合 原 则 依 次 为 : ( 一 ) 可 实 现 最 大 成 交 量 ; ( 二 ) 高 于 该 价 格 的 买 入 申 报 与 低 于 该 价 格 的 卖 出 申 报 全 部 成 交 ; ( 三 ) 与 该 价 格 相 同 的 买 方 或 卖 方 至 少 有 一 方 全 部 成 交 两 个 以 上 申 报 价 格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取 在 该 价 格 以 上 的 买 入 申 报 累 计 数 量 与 在 该 价 格 以 下 的 卖 出 申 报 累 计 数 量 之 差 最 小 的 价 格 为 成 交 价 ; 若 买 卖 申 报 累 计 数 量 之 差 仍 存 在 相 等 情 况, 取 最 接 近 前 结 算 价 的 申 报 价 格 为 成 交 价 ; 若 仍 有 两 个 申 报 价 格 最 接 近 前 结 算 价, 取 其 中 间 价 为 成 交 价 格 36

在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只 接 收 普 通 限 价 指 令, 上 交 所 仅 披 露 模 拟 开 盘 价 格, 不 披 露 订 单 簿 信 息 4.1.3 连 续 竞 价 交 易 期 权 合 约 连 续 竞 价 交 易 按 照 价 格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撮 合 成 交 以 涨 跌 停 板 价 格 申 报 的 指 令 ( 含 所 有 市 价 剩 余 转 涨 跌 停 板 价 格 的 订 单 和 以 涨 跌 停 板 价 格 申 报 的 限 价 订 单 ), 按 照 平 仓 优 先 ( 涨 停 时 买 入 平 仓 优 先, 跌 停 时 卖 出 平 仓 优 先 )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撮 合 成 交 4.2 交 易 时 间 期 权 市 场 的 交 易 时 间 为 每 个 交 易 日 9 : 15-9:25 9:30-11:30 13:00-15:00 其 中,9:15-9:25 为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时 间,9:30-11: 30 13:00-15:00 为 连 续 竞 价 时 间 行 权 日, 行 权 时 间 为 9:30-11:30 13:00-15:30( 增 加 15:00 15:30 时 段 ) 37

4.3 买 卖 指 令 与 订 单 类 型 4.3.1 买 卖 指 令 买 卖 指 令 包 括 买 入 开 仓 / 买 入 平 仓 / 卖 出 平 仓 / 卖 出 开 仓, 并 提 供 备 兑 开 仓 / 备 兑 平 仓 交 易 策 略 指 令 投 资 者 通 过 买 入 开 仓 增 加 权 利 仓 头 寸, 通 过 卖 出 平 仓 减 少 权 利 仓 头 寸 ; 通 过 卖 出 开 仓 增 加 义 务 仓 头 寸, 通 过 买 入 平 仓 减 少 义 务 仓 头 寸 买 入 开 仓 : 按 申 报 权 利 金 金 额 计 减 可 用 保 证 金, 足 额 才 能 申 报 成 交 后, 计 增 权 利 仓 头 寸 卖 出 平 仓 : 按 申 报 数 量 冻 结 可 卖 权 利 仓 头 寸, 如 超 过 当 前 可 卖 权 利 仓 头 寸, 则 返 回 无 效 成 交 后, 按 成 交 的 权 利 金 金 额 增 加 可 用 保 证 金 卖 出 开 仓 : 按 开 仓 初 始 保 证 金 计 减 可 用 保 证 金, 足 额 才 能 申 报 成 交 后, 计 增 义 务 仓 头 寸, 按 成 交 的 权 利 金 金 额 计 增 可 用 保 证 金 买 入 平 仓 : 按 申 报 数 量 冻 结 可 平 义 务 仓 头 寸, 如 超 过 当 前 可 平 义 务 仓 头 寸, 则 返 回 无 效 ; 并 按 申 报 的 权 利 金 金 额 计 减 可 用 保 证 金 成 交 后, 计 减 义 务 仓 头 寸, 返 还 保 证 金 ( 即 增 加 可 用 保 证 金 ) 38

备 兑 开 仓 : 投 资 者 在 拥 有 标 的 证 券 ( 含 当 日 买 入 ) 的 基 础 上, 卖 出 相 应 的 认 购 期 权 ( 百 分 之 百 现 券 担 保, 不 需 现 金 保 证 金 ), 即 通 过 备 兑 开 仓 增 加 备 兑 持 仓 头 寸 备 兑 平 仓 : 按 申 报 数 量 冻 结 可 平 备 兑 持 仓 头 寸, 如 超 过 当 前 可 平 备 兑 持 仓 头 寸, 则 返 回 无 效 ; 并 按 申 报 的 权 利 金 金 额 计 减 可 用 保 证 金 成 交 后, 计 减 备 兑 持 仓 头 寸, 计 增 备 兑 开 仓 ( 或 解 锁 ) 额 度 对 同 一 期 权 合 约, 交 易 时 段 (9:15-15:00) 可 以 双 向 持 仓 ( 可 同 时 持 有 权 利 仓 与 义 务 仓 ), 备 兑 持 仓 分 立, 独 立 于 用 保 证 金 开 立 的 义 务 仓, 即 交 易 时 段 投 资 者 可 以 同 时 持 有 备 兑 持 仓 权 利 仓 非 备 兑 义 务 仓 日 终 时 由 上 交 所 与 结 算 公 司 对 双 向 头 寸 自 动 进 行 对 冲 ( 取 净 头 寸, 优 先 对 冲 非 备 兑 义 务 仓 ), 调 整 为 单 向 持 仓, 并 按 单 向 进 行 维 持 保 证 金 计 收 日 终 对 冲 举 例 ( 对 同 一 期 权 合 约, 单 位 : 张 ): 权 利 仓 非 备 兑 义 务 仓 备 兑 持 仓 对 冲 后 1 10 6 0 4 张 权 利 仓 ( 释 放 6 张 保 证 金 ) 2 10 5 3 2 张 权 利 仓 ( 释 放 5 张 保 证 金 与 3 张 备 兑 对 应 标 的 证 券 ) 39

3 10 12 3 2 张 非 备 兑 义 务 仓 3 张 备 兑 持 仓 ( 释 放 10 张 保 证 金 ) 4 0 2 2 2 张 非 备 兑 义 务 仓 2 张 备 兑 持 仓 5 10 0 15 5 张 备 兑 持 仓 ( 释 放 10 张 备 兑 对 应 标 的 证 券 ) 买 卖 指 令 成 交 回 报 与 行 权 等 非 交 易 指 令 应 当 包 括 合 约 账 户 号 码 ( 采 用 A 股 证 券 账 户 +3 位 合 约 账 户 子 编 码 (888)) 期 权 合 约 编 码 或 交 易 代 码 等 信 息 4.3.2 订 单 类 型 4.3.2.1 限 价 订 单 投 资 者 可 设 定 价 格, 在 买 入 时 成 交 价 格 不 超 过 该 价 格, 卖 出 时 成 交 价 格 不 低 于 该 价 格 限 价 订 单 当 日 有 效, 未 成 交 部 分 可 以 撤 销 4.3.2.2 市 价 剩 余 转 限 价 订 单 投 资 者 无 须 设 定 价 格, 仅 按 照 当 时 市 场 上 可 执 行 的 最 优 报 价 成 交 ( 最 优 价 为 买 一 或 卖 一 价 ) 市 价 订 单 未 成 交 部 分 转 为 限 价 订 单 ( 按 成 交 价 格 申 报 ) 4.3.2.3 市 价 剩 余 撤 消 订 单 40

投 资 者 无 须 设 定 价 格, 仅 按 照 当 时 市 场 上 可 执 行 的 最 优 报 价 成 交 ( 最 优 价 为 买 一 或 卖 一 价 ) 市 价 订 单 未 成 交 部 分 自 动 撤 销 4.3.2.4 FOK 限 价 申 报 订 单 立 即 全 部 成 交 否 则 自 动 撤 销 订 单, 限 价 申 报 ( 即 需 设 定 价 格 ) 4.3.2.5 FOK 市 价 申 报 订 单 立 即 全 部 成 交 否 则 自 动 撤 销 订 单, 市 价 申 报 ( 即 无 须 设 定 价 格 ) 4.4 非 交 易 指 令 4.4.1 证 券 锁 定 与 解 锁 指 令 证 券 锁 定 指 令 : 在 交 易 时 段,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该 指 令 将 已 持 有 的 证 券 ( 含 当 日 买 入, 仅 限 标 的 证 券 ) 锁 定, 以 作 为 备 兑 开 仓 的 保 证 金 当 申 报 锁 定 证 券 数 量 超 过 证 券 余 额 时, 将 返 回 失 败 由 上 交 所 进 行 锁 定, 当 日 有 效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接 到 投 资 41

者 指 令 后, 优 先 锁 定 当 日 买 入 的 证 券 份 额 ( 锁 定 之 前 买 入 的 ), 再 锁 定 申 购 的 ETF 份 额 或 赎 回 的 成 份 股 份 额 证 券 解 锁 指 令 : 在 交 易 时 段,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提 交 该 指 令 将 已 锁 定 且 未 用 于 备 兑 开 仓 的 证 券 解 锁 已 锁 定 的 证 券 当 日 未 用 于 备 兑 开 仓 的, 交 易 结 束 后, 自 动 解 锁 优 先 解 锁 非 当 日 买 入 的 证 券 份 额, 再 解 锁 申 购 的 ETF 份 额 或 赎 回 的 成 份 股 份 额 解 锁 的 当 日 买 入 证 券 当 日 仍 不 能 卖 出, 但 可 用 于 申 购 / 赎 回 ETF 优 先 进 行 非 当 日 备 兑 持 仓 的 平 仓, 释 放 被 锁 定 的 合 约 标 的, 对 非 当 日 备 兑 持 仓 的 平 仓 增 加 可 解 锁 的 非 当 日 买 入 合 约 标 的 额 度 4.4.2 行 权 指 令 / 撤 消 行 权 指 令 行 权 日 的 9:30-11:30 13:00-15:30 可 进 行 上 述 两 类 指 令 委 托 行 权 指 令 申 报 当 日 有 效, 当 日 可 以 撤 销 行 权 申 报 可 多 次 申 报, 行 权 数 量 累 计 计 算 行 权 日 买 入 的 期 权, 当 日 可 以 行 权 42

由 券 商 进 行 前 端 控 制, 累 计 行 权 委 托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当 时 持 仓 数 量 同 一 合 约 有 效 行 权 累 计 数 量 如 果 超 过 当 日 该 账 户 该 合 约 净 持 仓 数 量, 按 净 持 仓 数 量 计 算 对 认 沽 期 权 行 权, 如 认 沽 期 权 行 权 数 量 超 过 持 有 标 的 数 量 ( 含 当 日 买 入 ), 则 超 过 部 分 无 效 ( 由 中 国 结 算 日 终 进 行 有 效 性 检 查 ) 行 权 交 收 为 E+1 日 ( 其 中, 对 于 认 购 期 权, 被 分 配 行 权 的 投 资 者 可 于 E+1 日 买 入 标 的 证 券 ) 券 商 应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自 动 行 权 的 服 务, 自 动 行 权 的 触 发 条 件 和 行 权 方 式 由 券 商 与 客 户 协 定 4.4.3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划 转 指 令 划 入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 处 理 类 别 为 被 行 权 垫 付 划 入 / 行 权 垫 付 划 入 ): 对 于 行 权 交 收, 部 分 或 全 部 行 权 款 项 由 结 算 参 与 人 垫 付 的, 结 算 参 与 人 可 以 在 交 收 日 的 9:15 9:25 9:30 11:30 13:00--15:30 向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申 报 划 入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指 令 划 出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 处 理 类 别 为 转 处 臵 申 报 返 还 ): 结 算 参 与 人 对 划 入 处 臵 证 券 账 户 的 证 券 进 行 处 臵 后, 如 有 剩 余 或 客 户 已 补 足 资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可 以 申 请 将 部 分 或 全 43

部 划 入 的 证 券 划 回 客 户 证 券 账 户, 划 出 至 该 客 户 账 户 的 数 量 应 不 超 过 与 该 客 户 相 关 的 划 入 数 量, 交 易 日 的 9: 15 9:25 9:30 11:30 13:00--15:30 向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申 报 该 指 令 结 算 参 与 人 可 对 划 转 指 令 进 行 撤 单, 如 对 同 一 标 的 证 券 存 在 多 笔 申 报, 数 量 累 计 计 算 对 划 转 指 令, 交 易 系 统 不 进 行 有 效 性 检 查, 由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进 行 监 督, 并 进 行 相 关 处 理 申 报 指 令 内 容 包 括 : 投 资 者 账 户 标 的 证 券 代 码 转 处 臵 标 的 证 券 数 量 处 理 类 别 ( 被 行 权 垫 付 划 入 / 行 权 垫 付 划 入 / 转 处 臵 申 报 返 还 ) 等 4.5 涨 跌 幅 限 制 4.5.1 概 述 期 权 交 易 设 臵 涨 跌 幅, 高 于 涨 停 价 或 者 低 于 跌 停 价 的 报 价 将 视 为 无 效 期 权 合 约 每 日 价 格 涨 停 价 = 该 合 约 的 前 结 算 价 ( 或 上 市 首 日 参 考 价 )+ 涨 跌 停 幅 度 期 权 合 约 每 日 价 格 跌 停 价 = 该 合 约 的 前 结 算 价 ( 或 上 市 首 日 参 考 价 )- 涨 跌 停 幅 度 44

如 果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计 算 的 涨 停 价 跌 停 价 不 是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的 整 数 倍, 则 涨 停 价 跌 停 价 都 四 舍 五 入 至 最 接 近 的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整 数 倍 价 格 新 合 约 上 市 首 日 的 上 市 首 日 参 考 价 由 上 交 所 计 算 并 公 布 除 权 除 息 日 按 调 整 后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行 权 价 计 算 涨 跌 停 幅 度 4.5.2 认 购 期 权 涨 跌 停 幅 度 认 购 期 权 涨 跌 停 幅 度 = max{ 行 权 价 *0.2%,min [(2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行 权 价 格 ),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10%} 对 认 购 期 权 跌 停 幅 度, 有 以 下 规 定 : 1) 当 涨 跌 停 幅 度 小 于 等 于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时,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计 算 涨 停 价 的 涨 跌 停 幅 度 按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计 算 2) 最 后 交 易 日, 只 设 臵 涨 停 价,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3) 如 果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的 跌 停 价 小 于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则 股 票 期 权 的 跌 停 价 为 0.001 元,ETF 期 权 的 跌 停 价 为 45

0.0001 元 ( 即 :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 4.5.3 认 沽 期 权 涨 跌 停 幅 度 认 沽 期 权 涨 跌 停 幅 度 = max{ 行 权 价 *0.2%,min [(2 行 权 价 格 -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10%} 对 认 沽 期 权 跌 停 幅 度, 有 以 下 规 定 : 1) 当 涨 跌 停 幅 度 小 于 等 于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时,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计 算 涨 停 价 的 涨 跌 停 幅 度 按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计 算 2) 最 后 交 易 日, 只 设 臵 涨 停 价,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3) 如 果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的 跌 停 价 小 于 最 小 报 价 单 位, 则 股 票 期 权 的 跌 停 价 为 0.001 元,ETF 期 权 的 跌 停 价 为 0.0001 元 ( 即 : 不 设 臵 跌 停 价 ) 4.6 断 路 器 4.6.1 基 本 规 定 46

以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价 格 作 为 第 一 个 参 考 价 格 ( 没 有 开 盘 价 的 取 前 一 交 易 日 结 算 价, 上 市 首 日 取 上 交 所 公 布 的 参 考 价 格 ), 盘 中 ( 最 新 成 交 价 格 ) 相 对 参 考 价 格 涨 跌 幅 度 达 到 max{50%* 参 考 价 格,0.005} 时, 暂 停 连 续 竞 价, 进 入 5 分 钟 的 集 合 竞 价 交 易 ( 最 后 一 分 钟 不 能 撤 单 ), 并 以 产 生 的 价 格 作 为 最 新 参 考 价 格, 产 生 集 合 竞 价 的 价 格 后 立 即 恢 复 连 续 竞 价 第 一 个 参 考 价 格 在 没 有 开 盘 价 时 取 前 一 交 易 日 结 算 价, 上 市 首 日 取 上 交 所 公 布 的 参 考 价 格 如 断 路 器 的 集 合 竞 价 没 有 产 生 价 格, 则 以 集 合 竞 价 前 最 后 一 笔 成 交 价 格 作 为 新 的 参 考 价 格 断 路 器 的 集 合 竞 价 产 生 价 格 时 可 接 受 订 单 委 托, 但 处 于 排 队 等 待 状 态, 待 恢 复 连 续 竞 价 后 按 序 撮 合 盘 中 相 对 参 考 价 格 涨 跌 幅 度 至 少 涨 或 跌 5 厘 以 上 才 能 启 动 断 路 器 机 制, 主 要 避 免 权 利 金 过 低 时, 频 繁 进 入 断 路 器 4.6.2 其 他 规 定 如 果 FOK 订 单 在 全 部 成 交 的 情 况 下, 成 交 价 格 会 引 起 断 路 器 集 合 竞 价, 则 不 接 受 该 FOK 限 价 订 单 断 路 器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行 情 显 示 虚 拟 成 交 价 格 47

如 果 是 市 价 订 单 ( 市 价 剩 余 转 限 价 指 令 ) 引 起 的 断 路 器 集 合 竞 价, 剩 余 部 分 按 转 限 价 后 的 价 格 数 量 进 入 集 合 竞 价 断 路 器 导 致 的 集 合 竞 价 阶 段, 交 易 系 统 只 接 受 普 通 限 价 指 令 ( 即 不 接 收 FOK 限 价 订 单 ), 可 接 受 撤 单 申 报 断 路 器 导 致 的 集 合 竞 价 交 易 的 开 始 时 间 不 得 晚 于 下 午 收 市 前 第 五 分 钟 (14:55:00) 的 起 始 时 刻, 即 下 午 收 市 前 五 分 钟 内 不 启 动 断 路 器 如 果 断 路 器 导 致 的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标 的 证 券 停 牌, 期 权 合 约 同 时 停 牌, 并 按 合 约 盘 中 临 时 停 牌 进 行 处 理 即, 停 牌 前 的 申 报 参 加 当 日 该 合 约 复 牌 后 的 交 易 ; 停 牌 期 间, 可 以 继 续 申 报, 也 可 以 撤 销 申 报 ( 释 放 保 证 金 等 ); 复 牌 时 对 已 接 受 的 申 报 实 行 集 合 竞 价, 集 合 竞 价 期 间 不 揭 示 虚 拟 开 盘 参 考 价 格 虚 拟 匹 配 量 虚 拟 未 匹 配 量 4.7 申 报 4.7.1 最 小 变 动 价 位 股 票 期 权 申 报 价 格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01 元 48

ETF 期 权 申 报 价 格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001 元 4.7.2 单 笔 申 报 最 大 数 量 限 价 单 笔 申 报 最 大 数 量 为 100 张 市 价 单 笔 申 报 最 大 数 量 为 50 张 4.8 开 盘 价 最 新 价 与 结 算 价 4.8.1 开 盘 价 当 日 该 期 权 合 约 集 合 竞 价 最 后 三 分 钟 随 机 结 束 后 产 生 的 价 格 作 为 开 盘 价 集 合 竞 价 未 产 生 开 盘 价 的, 连 续 竞 价 的 第 一 笔 成 交 价 为 开 盘 价 4.8.2 最 新 价 当 日 最 近 或 最 后 一 笔 成 交 价 格 4.8.3 上 市 首 日 ( 新 挂 或 加 挂 ) 开 盘 参 考 价 根 据 上 一 交 易 日 同 标 的 同 到 期 日 的 期 权 合 约 或 同 标 的 同 行 权 价 同 类 型 的 其 他 月 份 期 权 合 约 的 隐 含 波 动 率, 推 算 该 合 约 隐 含 波 动 率, 并 以 此 计 算 该 合 约 开 盘 参 考 价 49

新 上 市 标 的 开 盘 参 考 价 由 交 易 所 根 据 标 的 证 券 的 历 史 波 动 率 进 行 计 算, 并 由 交 易 所 公 布 4.8.4 结 算 价 结 算 价 由 交 易 所 在 收 盘 后 计 算 并 公 布 最 后 五 分 钟 有 成 交 及 报 价, 直 接 生 成 结 算 价 其 他 情 况 根 据 同 标 的 同 到 期 日 同 类 型 的 其 他 行 权 价 的 期 权 合 约 结 算 价 计 算 的 隐 含 波 动 率, 推 算 该 合 约 隐 含 波 动 率, 并 以 此 计 算 该 合 约 结 算 价 4.9 交 易 信 息 4.9.1 交 易 前 信 息 :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合 约 简 称 标 的 证 券 名 称 及 代 码 是 否 新 挂 合 约 涨 跌 停 价 格 昨 持 仓 量 是 否 调 整 过 行 权 价 合 约 单 位 到 期 日 认 购 / 认 沽 合 约 状 态 ( 是 否 限 开 仓 ) 是 否 可 行 权 交 收 日 等 基 本 信 息 4.9.2 即 时 行 情 50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阶 段, 即 时 行 情 包 括 : 合 约 编 码 前 结 算 价 格 虚 拟 开 盘 参 考 价 格 虚 拟 匹 配 量 和 虚 拟 未 匹 配 量 连 续 竞 价 阶 段, 即 时 行 情 包 括 : 合 约 编 码 前 结 算 价 格 最 新 成 交 价 格 当 日 最 高 成 交 价 格 当 日 最 低 成 交 价 格 当 日 累 计 成 交 数 量 当 日 累 计 成 交 金 额 总 持 仓 量 实 时 最 高 5 个 买 入 申 报 价 格 和 数 量 实 时 最 低 5 个 卖 出 申 报 价 格 和 数 量 首 次 上 市 合 约 的 上 市 首 日, 其 即 时 行 情 显 示 的 前 结 算 价 格 为 其 参 考 价 格 4.9.3 盘 后 信 息 日 行 情 数 据 :( 每 一 交 易 日 结 束 后 下 一 交 易 日 交 易 前 发 布, 可 以 按 日 期 查 询 ) 合 约 编 码 合 约 交 易 代 码 开 盘 价 最 新 价 ( 收 盘 价 ) 结 算 价 最 高 成 交 价 最 低 成 交 价 涨 跌 幅 度 成 交 量 未 平 仓 量 每 日 按 认 购 / 认 沽 合 约 类 型, 并 按 根 据 合 约 标 的 统 计 交 易 量 前 三 的 合 约 标 的, 披 露 每 一 合 约 标 的 交 易 量 前 五 名 的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交 易 量 最 活 跃 3 个 标 的 券 合 约 情 况 51

认 购 认 沽 标 的 券 总 交 易 量 名 次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交 易 量 标 的 券 总 交 易 量 名 次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交 易 量 1 2 3 4 5 1 1 2 2 3 3 4 4 5 5 1 1 2 2 3 3 4 4 5 5 52

每 日 按 认 购 / 认 沽 合 约 类 型, 并 按 根 据 合 约 标 的 统 计 持 仓 量 前 三 的 合 约 标 的, 披 露 每 一 个 合 约 标 的 持 仓 量 前 五 名 的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持 仓 量 最 大 3 个 标 的 券 合 约 情 况 认 购 认 沽 标 的 券 持 仓 量 名 次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持 仓 量 标 的 券 持 仓 量 名 次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持 仓 量 1 1 2 2 3 3 4 4 5 5 1 1 2 2 3 3 4 4 5 5 53

1 1 2 2 3 3 4 4 5 5 4.9.4 行 权 交 收 信 息 对 有 行 权 的 合 约 按 合 约 标 的 公 布 行 权 情 况 ( 合 约 标 的 认 购 / 认 沽 有 效 行 权 张 数 行 权 股 / 份 数 现 券 交 收 股 / 份 数 现 金 结 算 股 / 份 数 ) 标 的 券 认 购 / 认 沽 有 效 行 权 张 数 对 应 标 的 数 量 实 际 现 券 交 收 量 ( 股 / 份 数 ) 实 际 现 金 结 算 量 ( 股 / 份 数 ) 54

4.9.5 提 醒 信 息 距 离 到 期 日 不 足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期 权 合 约 信 息 当 日 停 牌 及 复 牌 的 期 权 合 约 信 息 近 期 进 行 合 约 调 整 的 期 权 合 约 信 息 ( 持 续 到 调 整 后 10 个 交 易 日 或 摘 牌 ) 4.10 做 市 商 制 度 个 股 期 权 交 易 采 用 在 竞 价 交 易 制 度 下 引 入 竞 争 性 做 市 商 的 混 合 交 易 制 度 在 竞 价 交 易 基 础 上, 做 市 商 就 期 权 合 约 不 断 地 向 投 资 者 报 出 买 卖 价 格, 并 在 相 应 价 位 上 接 受 投 资 者 的 买 卖 要 求, 以 提 高 市 场 的 流 动 性 和 稳 定 性 本 方 案 将 从 做 市 商 的 资 格 管 理 权 利 义 务 考 核 机 制 监 督 管 理 等 方 面 构 建 个 股 期 权 市 场 的 做 市 商 制 度 4.10.1 做 市 商 的 准 入 管 理 做 市 商 的 资 格 准 入 分 为 两 个 层 次, 首 先, 符 合 条 件 的 本 所 交 易 参 与 人 或 其 他 专 业 机 构 可 以 向 本 所 申 请 做 市 商 资 格 ; 其 次, 做 市 商 需 要 向 本 所 提 出 为 单 个 或 多 个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申 请 55

做 市 商 分 为 主 做 市 商 和 一 般 做 市 商 主 做 市 商 承 担 双 边 持 续 报 价 回 应 报 价 以 及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义 务 一 般 做 市 商 承 担 回 应 报 价 以 及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义 务 ( 一 ) 做 市 商 申 请 条 件 个 股 期 权 做 市 商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具 有 参 与 本 所 期 权 交 易 的 资 格 ; 2. 主 做 市 商 最 近 6 个 月 净 资 本 持 续 不 低 于 10 亿 元 ; 一 般 做 市 商 最 近 6 个 月 净 资 本 持 续 不 低 于 2 亿 元 ; 3. 以 自 有 资 金 参 与 期 权 业 务 ; 4. 制 定 完 备 的 做 市 服 务 业 务 实 施 方 案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及 有 关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 5. 具 备 开 展 做 市 服 务 所 需 的 专 业 人 员 技 术 系 统 ; 6. 过 去 一 年 内 未 因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方 面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纪 律 处 分 或 者 行 政 处 罚 ; 7.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56

( 二 )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本 所 期 权 做 市 商 资 格, 应 当 向 本 所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主 做 市 商 业 务 申 请 书 或 者 一 般 做 市 商 业 务 申 请 书 ; 2. 做 市 服 务 业 务 实 施 方 案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及 有 关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 3. 经 审 计 最 近 两 年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分 配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 4. 负 责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部 门 人 员 岗 位 设 臵 情 况 说 明 ; 5. 开 展 做 市 服 务 的 技 术 系 统 准 备 情 况 ; 6.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对 于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且 申 请 材 料 齐 备 的 申 请 人, 本 所 在 收 到 申 请 材 料 之 日 起 15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授 予 或 者 不 授 予 其 做 市 商 资 格 的 决 定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上 交 所 不 予 接 受 上 交 所 向 市 场 公 布 做 市 商 名 单 57

( 三 ) 申 请 为 具 体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做 市 商 可 以 申 请 为 单 只 或 多 只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一 个 标 的 证 券 可 以 有 多 个 做 市 商, 本 所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交 易 情 况, 确 定 并 调 整 某 一 标 的 证 券 期 权 合 约 的 做 市 商 数 量 4.10.2 做 市 商 的 退 出 管 理 做 市 商 的 退 出 管 理 包 括 上 交 所 取 消 资 格 以 及 做 市 商 申 请 终 止 资 格 被 取 消 或 者 终 止 的 资 格 又 分 为 做 市 商 资 格 以 及 对 单 个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资 格 因 此, 上 交 所 可 以 取 消 做 市 商 对 单 只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资 格, 也 可 以 取 消 做 市 商 资 格 ; 做 市 商 可 以 申 请 对 单 只 合 约 品 种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也 可 以 申 请 终 止 做 市 商 资 格 ( 一 ) 上 交 所 取 消 做 市 商 资 格 1. 做 市 商 出 现 以 下 任 一 情 形 的, 本 所 可 以 取 消 其 对 特 定 合 约 品 种 的 做 市 资 格, 并 向 市 场 公 告 :: (1) 对 负 责 做 市 的 合 约 品 种 连 续 两 个 月 未 达 到 本 所 要 58

求 的 做 市 标 准 ; (2) 对 本 所 指 定 其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特 定 期 权 合 约, 连 续 两 个 月 未 达 到 本 所 要 求 的 做 市 标 准 ; (3)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2.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时, 上 交 所 可 以 取 消 做 市 商 资 格 : (1) 不 再 符 合 做 市 商 的 条 件 ; (2) 做 市 商 连 续 三 个 月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做 市 商 的 义 务 ; (3) 连 续 两 次 被 本 所 取 消 对 特 定 合 约 品 种 做 市 资 格 的 ; (4) 做 市 商 存 在 操 纵 或 干 扰 期 权 市 场 价 格 或 滥 用 做 市 商 地 位 的 行 为 ; (5)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做 市 商 被 本 所 取 消 资 格 的, 一 年 以 内 不 得 重 新 申 请 做 市 商 资 格 ( 二 ) 做 市 商 申 请 终 止 提 供 有 关 服 务 做 市 商 申 请 对 其 负 责 的 单 个 标 的 证 券 期 权 合 约 或 者 全 部 59

期 权 合 约 终 止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或 者 申 请 终 止 做 市 商 资 格 的, 应 当 提 前 15 个 交 易 日 书 面 通 知 本 所 4.10.3 做 市 商 的 报 价 要 求 本 所 对 做 市 商 主 要 有 以 下 报 价 要 求 : ( 一 )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是 持 续 报 价 和 回 应 报 价 共 用 的 考 核 指 标 通 常 情 况 下,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越 小, 说 明 市 场 流 动 性 越 好, 做 市 商 报 价 能 力 越 强 通 常, 相 对 近 月 的 合 约 交 易 比 较 活 跃, 需 要 设 定 较 小 的 价 差 ; 远 期 的 合 约 交 易 不 太 活 跃, 价 差 可 以 放 大 一 些 因 此, 对 于 做 市 商 的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根 据 期 权 合 约 到 期 日 不 同, 设 定 不 同 的 买 卖 价 差 : 当 月 及 下 月 合 约 的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不 超 过 买 价 的 10%; 下 季 及 隔 季 合 约 的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不 超 过 买 价 的 20%; 当 买 价 为 0.05 元 以 下 时,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不 超 过 0.025 元 ( 二 ) 最 小 报 价 数 量 最 小 报 价 数 量 为 5 张 ( 三 ) 参 与 率 60

参 与 率 是 持 续 报 价 和 回 应 报 价 共 用 的 报 价 指 标 持 续 报 价 的 参 与 率 是 持 续 报 价 时 间 在 交 易 时 间 中 的 占 比, 可 分 为 连 续 竞 价 参 与 率 和 集 合 竞 价 参 与 率 连 续 竞 价 参 与 率 指 当 日 报 价 时 长 与 连 续 竞 价 时 长 比 率, 应 当 不 低 于 70% 其 中 连 续 竞 价 时 长 是 剔 除 停 牌 涨 跌 停 盘 中 集 合 竞 价 等 情 况 后 的 连 续 竞 价 时 间, 计 算 单 位 为 分 钟 集 合 竞 价 参 与 率, 指 参 与 集 合 竞 价 次 数 与 统 计 期 内 集 合 竞 价 次 数 的 比 率, 应 当 不 低 于 70% 回 应 报 价 的 参 与 率 是 回 应 报 价 数 量 与 询 价 数 量 的 比 率, 应 当 不 低 于 70% ( 四 ) 持 续 报 价 合 约 率 持 续 报 价 合 约 率 是 只 适 用 于 持 续 报 价 的 报 价 指 标 主 做 市 商 对 某 一 合 约 品 种 履 行 持 续 报 价 义 务 时, 应 当 对 不 低 于 某 一 合 约 品 种 70% 的 期 权 合 约 履 行 报 价 义 务 例 如, 在 一 个 新 增 合 约 品 种 有 40 个 合 约 的 情 况 下, 主 做 市 商 应 当 至 少 为 28 个 合 约 提 供 持 续 报 价 ( 五 ) 回 应 报 价 最 长 时 限 做 市 商 并 不 保 证 任 何 合 约 任 何 时 候 都 有 报 价, 当 投 资 者 希 望 交 易 暂 时 没 有 报 价 的 期 权 合 约 时, 他 们 可 以 向 做 市 61

商 提 出 询 价 请 求, 做 市 商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进 行 回 应 报 价 做 市 商 提 供 回 应 报 价 服 务 的, 应 当 在 收 到 询 价 的 30 秒 以 内 给 出 报 价 ( 六 ) 回 应 报 价 保 留 最 短 时 间 回 应 报 价 保 留 的 最 短 时 间, 既 要 考 虑 投 资 者 见 到 报 价 后 处 理 的 时 间, 又 要 考 虑 做 市 商 在 该 时 间 内 报 价 所 承 担 的 市 场 波 动 风 险 回 应 报 价 保 留 的 最 短 时 间 设 定 为 15 秒 但 对 于 在 报 价 保 留 时 间 内 标 的 的 波 动 超 过 1% 时, 可 以 撤 消 报 价, 或 者 重 新 进 行 报 价 本 所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或 者 做 市 商 的 申 请, 对 具 体 合 约 品 种 的 做 市 标 准 做 出 调 整 本 所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要 求 主 做 市 商 对 其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合 约 品 种 中 的 特 定 期 权 合 约, 提 供 相 应 的 做 市 服 务 4.10.4 做 市 商 的 权 利 ( 一 ) 费 用 减 免 上 交 所 每 月 根 据 上 述 报 价 要 求 中 的 考 核 指 标, 对 做 市 商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达 标 的, 对 做 市 商 的 期 权 交 易 费 给 予 一 62

定 程 度 减 免 ( 二 ) 增 加 持 仓 额 度 做 市 商 还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向 上 交 所 提 交 增 加 持 仓 额 度 的 申 请 4.10.5 做 市 商 的 保 护 机 制 做 市 商 在 承 担 报 价 义 务 的 过 程 中, 在 获 取 价 差 收 益 的 同 时 也 面 临 着 潜 在 的 市 场 风 险 因 此, 为 鼓 励 做 市 商 的 参 与,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的, 做 市 商 可 以 暂 停 对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 ( 一 ) 期 权 合 约 交 易 出 现 涨 停 或 者 跌 停 ; ( 二 ) 因 不 可 抗 力 意 外 事 件 或 者 突 发 技 术 故 障 等 导 致 无 法 继 续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 ( 三 ) 本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4.10.6 做 市 商 的 评 价 ( 一 ) 评 价 周 期 63

1 本 所 每 月 根 据 对 做 市 商 的 报 价 要 求, 筛 选 出 有 效 报 价, 对 做 市 商 为 单 个 合 约 品 种 提 供 服 务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汇 总 平 均 对 做 市 商 所 有 合 约 品 种 的 评 价, 作 为 当 月 的 评 价 结 果, 并 向 做 市 商 公 布 2 本 所 每 月 根 据 做 市 商 评 价 结 果, 确 定 交 易 费 用 和 结 算 费 用 减 免 额 度 做 市 商 的 费 用 减 免 额 度, 在 下 月 相 关 费 用 中 予 以 减 免 3 上 交 所 每 年 12 月 份 对 做 市 商 在 上 一 年 度 12 月 1 日 至 本 年 度 11 月 30 日 的 做 市 服 务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向 市 场 公 布 综 合 评 价 结 果 ( 二 ) 评 价 方 法 在 做 市 商 提 供 的 报 价 符 合 最 大 买 卖 价 差 最 小 报 价 数 量 参 与 度 回 应 报 价 最 长 时 限 回 应 报 价 保 留 最 短 时 间 等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对 按 成 交 量 调 整 的 买 卖 价 差 和 按 成 交 量 调 整 的 参 与 率 两 个 指 标 进 行 进 一 步 分 类 评 价 买 卖 价 差 越 小, 参 与 率 越 大, 做 市 商 的 评 价 越 高 评 价 指 标 为 : 64

1 按 成 交 量 调 整 的 时 间 加 权 买 卖 价 差, 计 算 公 式 为 : 时 间 加 权 买 卖 价 差 连 续 竞 价 时 长 成 交 量 调 整 时 间 加 权 买 卖 价 差 连 续 竞 价 时 长 调 整 系 数 30 2 按 成 交 量 调 整 的 连 续 竞 价 参 与 率,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价 时 间 调 整 系 数 30 成 交 量 调 整 连 续 竞 价 参 与 率 连 续 竞 价 时 长 3. 回 应 报 价 参 与 率,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价 数 量 回 应 报 价 参 与 率 询 价 数 量 调 整 系 数 为 做 市 商 成 交 量 与 做 市 商 报 价 量 之 比 4.10.7 监 督 管 理 ( 一 ) 专 用 账 户 做 市 商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应 当 使 用 指 定 的 衍 生 品 合 约 账 户 相 关 证 券 账 户, 并 报 上 交 所 备 案, 以 便 上 交 所 对 做 市 服 务 业 务 进 行 统 计 和 监 督 管 理 ( 二 ) 风 控 管 理 做 市 商 应 当 具 备 健 全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65

的 动 态 风 险 监 控 系 统, 确 保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风 险 可 测 可 控 做 市 商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压 力 测 试 机 制, 并 按 季 度 向 本 所 提 交 压 力 测 试 报 告 ( 三 ) 行 为 要 求 做 市 商 应 当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和 上 交 所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利 用 提 供 做 市 服 务 的 机 会,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市 场 操 纵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或 者 谋 取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 ( 四 ) 监 督 检 查 本 所 可 以 根 据 监 管 需 要, 采 用 现 场 和 非 现 场 的 方 式 对 做 市 商 的 风 险 管 理 交 易 行 为 及 相 关 系 统 安 全 运 行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做 市 商 存 在 违 规 行 为 的, 本 所 可 以 视 情 况 采 取 相 关 监 管 措 施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的, 上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查 处 66

5 风 险 控 制 67

5.1 保 证 金 制 度 5.1.1 概 述 5.1.1.1 基 本 原 则 在 期 权 交 易 中, 期 权 义 务 方 必 须 按 照 规 则 缴 纳 保 证 金 ; 上 交 所 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设 臵 期 权 保 证 金 水 平, 并 可 根 据 风 控 需 要 临 时 进 行 调 整 每 日 收 市 后 ( 或 盘 中 ),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根 据 价 格 波 动 情 况 对 期 权 义 务 方 计 收 维 持 保 证 金 个 股 期 权 保 证 金 的 收 取 分 级 进 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结 算 参 与 人 收 取 保 证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向 客 户 收 取 保 证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向 客 户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不 低 于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结 算 参 与 人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除 备 兑 开 仓 保 证 金 用 合 约 标 的 证 券 充 抵 外, 在 试 点 初 期, 其 他 开 仓 只 能 用 现 金 充 当 保 证 金 开 立 衍 生 品 交 易 担 保 证 券 账 户 实 现 投 资 者 的 证 券 折 算 担 保 充 抵 保 证 金 业 务 备 兑 开 仓 需 用 全 额 合 约 标 的 充 当 保 证 金 68

按 上 交 所 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规 定 计 算 的 客 户 维 持 保 证 金 或 结 算 交 收 资 金 不 足 的, 结 算 参 与 人 应 当 以 风 险 准 备 金 和 自 有 资 金 垫 付 ( 可 使 用 结 算 准 备 金 最 低 额 ), 并 及 时 划 入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账 户 ( 具 体 时 间 见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规 定 ), 不 得 占 用 其 他 客 户 的 保 证 金 5.1.1.2 结 算 参 与 人 保 证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保 证 金 是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结 算 参 与 人 收 取 的, 存 放 于 结 算 参 与 人 在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立 的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属 于 结 算 参 与 人 及 其 客 户 所 有, 用 于 结 算 参 与 人 的 交 易 结 算, 严 禁 将 保 证 金 挪 作 他 用 结 算 参 与 人 保 证 金 分 为 结 算 准 备 金 和 维 持 保 证 金 ( 均 存 放 于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 结 算 准 备 金 是 指 结 算 参 与 人 为 了 交 易 结 算 在 保 证 金 账 户 中 预 先 准 备 的 资 金, 是 未 被 占 用 的 保 证 金 ( 也 称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 维 持 保 证 金 是 指 结 算 参 与 人 在 保 证 金 账 户 中 确 保 履 约 的 资 金, 是 已 被 占 用 的 保 证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的 结 算 准 备 金 必 须 是 现 金, 且 设 臵 最 低 余 额 ( 初 期 设 臵 为 200 万, 此 部 分 资 金 应 由 结 算 参 与 人 自 有 资 金 承 担 ) 结 算 参 与 人 必 须 在 下 一 交 易 日 开 市 前 将 69

结 算 准 备 金 补 足 至 最 低 余 额, 未 补 足 的, 若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大 于 零 而 低 于 结 算 准 备 金 最 低 余 额, 禁 止 开 新 仓 ( 买 入 或 卖 出 开 仓, 备 兑 开 仓 允 许 ); 若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小 于 零, 则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将 通 知 结 算 参 与 人 自 行 平 仓, 并 可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该 结 算 参 与 人 实 施 强 行 平 仓 5.1.1.3 客 户 保 证 金 客 户 保 证 金 是 结 算 参 与 人 向 客 户 收 取 的, 收 取 比 例 由 结 算 参 与 人 规 定, 但 要 不 低 于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对 结 算 参 与 人 收 取 保 证 金 的 水 平, 属 于 客 户 所 有, 用 于 客 户 缴 存 保 证 金 并 进 行 交 易 结 算, 严 禁 挪 作 他 用 结 算 参 与 人 的 自 营 业 务 只 能 通 过 其 专 用 自 营 结 算 账 户 进 行, 其 自 营 业 务 保 证 金 必 须 与 经 纪 业 务 分 账 结 算 5.1.2 保 证 金 收 取 对 于 期 权 义 务 方, 上 交 所 期 权 交 易 系 统 根 据 结 算 参 与 人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的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 结 算 准 备 金 ), 进 行 卖 出 开 仓 规 模 的 前 端 控 制, 并 计 减 相 应 的 保 证 金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于 日 终 对 相 应 资 金 进 行 交 收 锁 定 70

结 算 参 与 人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 结 算 准 备 金 )= 上 一 交 易 日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 由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前 交 易 日 结 算 后 提 供, 具 体 时 间 另 行 协 商 )+ 当 日 入 金 - 当 日 出 金 - 当 日 新 开 合 约 占 用 保 证 金 + 当 日 平 仓 释 放 的 保 证 金 + 权 利 金 收 入 - 权 利 金 支 出 - 相 关 费 用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前 端 控 制 将 不 包 括 相 关 费 用 计 算, 结 算 参 与 人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计 算 应 扣 减 相 关 费 用 当 每 个 交 易 日 交 易 开 始 时, 保 证 金 账 户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低 于 结 算 准 备 金 最 低 余 额, 且 其 后 一 直 低 于 结 算 准 备 金 最 低 余 额, 则 一 直 不 允 许 开 仓 未 来, 个 股 期 权 交 易 将 可 允 许 使 用 上 市 证 券 按 一 定 比 例 折 算 后 充 当 保 证 金 由 上 交 所 公 布 可 作 为 个 股 期 权 保 证 金 的 证 券 名 单 及 折 算 率 期 权 合 约 本 身 不 能 充 抵 保 证 金 5.1.3 保 证 金 计 算 原 则 试 点 初 期, 保 证 金 计 算 原 则 : 原 则 一 : 以 较 大 可 能 性 覆 盖 连 续 两 个 交 易 日 的 违 约 风 险 原 则 二 : 对 虚 值 期 权 在 收 取 保 证 金 时 考 虑 减 掉 虚 值 部 分, 提 高 资 金 效 率 71

原 则 三 : 结 算 参 与 人 向 投 资 者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不 得 低 于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结 算 参 与 人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数 量 原 则 四 : 同 时 平 衡 违 约 风 险 和 市 场 爆 炒 风 险 保 证 金 的 收 取 直 接 影 响 出 现 卖 方 违 约 的 风 险, 间 接 影 响 市 场 爆 炒 的 风 险 保 证 金 收 取 高, 则 违 约 风 险 小, 但 深 度 虚 值 期 权 的 卖 方 成 本 高 可 能 导 致 供 给 不 足, 市 场 爆 炒 风 险 大 ; 保 证 金 收 取 低, 卖 方 力 量 充 足 市 场 不 易 爆 炒, 但 卖 方 违 约 成 本 低, 违 约 风 险 大 设 计 时 同 时 平 衡 这 对 矛 盾 未 来, 期 权 市 场 发 展 较 为 成 熟 后, 可 实 施 保 证 金 冲 减 制 度, 对 常 见 的 保 证 金 冲 减 组 合 将 在 确 保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不 收 或 少 收 保 证 金, 提 高 资 金 效 率 5.1.4 保 证 金 计 算 公 式 上 交 所 可 根 据 市 场 风 险 情 况 对 不 同 合 约 保 证 金 计 算 公 式 中 的 数 字 进 行 调 整 按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的 保 证 金 不 足 0.01 元 时, 按 0.01 元 收 取 5.1.4.1 股 票 为 标 的 的 期 权 合 约 每 张 义 务 仓 合 约 初 始 保 证 金 计 算 如 下 (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使 用 ): 72

认 购 期 权 义 务 仓 开 仓 初 始 保 证 金 ={ 前 结 算 价 +Max(21%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10%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沽 期 权 义 务 仓 开 仓 初 始 保 证 金 = Min{ 前 结 算 价 +Max[19%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认 沽 期 权 虚 值,10% 行 权 价 ], 行 权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 =max( 行 权 价 -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0) 认 沽 期 权 虚 值 =max(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行 权 价,0) 盘 后 每 张 义 务 仓 合 约 维 持 保 证 金 计 算 如 下 (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使 用 ): 认 购 期 权 义 务 仓 持 仓 维 持 保 证 金 ={ 结 算 价 +Max(21%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10% 标 的 收 盘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沽 期 权 义 务 仓 持 仓 维 持 保 证 金 = Min{ 结 算 价 +Max[19%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认 沽 期 权 虚 值,10% 行 权 价 ], 行 权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 =max( 行 权 价 -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0) 73

认 沽 期 权 虚 值 =max(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行 权 价,0) 5.1.4.2 ETF 为 标 的 的 期 权 合 约 每 张 义 务 仓 合 约 初 始 保 证 金 计 算 如 下 : 认 购 期 权 义 务 仓 开 仓 初 始 保 证 金 ={ 前 结 算 价 +Max(15%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7%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沽 期 权 义 务 仓 开 仓 初 始 保 证 金 = Min{ 前 结 算 价 +Max[15%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认 沽 期 权 虚 值,7% 行 权 价 ], 行 权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 =max( 行 权 价 -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0) 认 沽 期 权 虚 值 =max( 合 约 标 的 前 收 盘 价 - 行 权 价,0) 每 张 义 务 合 约 维 持 保 证 金 计 算 如 下 : 认 购 期 权 义 务 仓 持 仓 维 持 保 证 金 ={ 结 算 价 +Max(15%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7%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沽 期 权 义 务 仓 持 仓 维 持 保 证 金 = Min{ 结 算 价 74

+Max[15%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认 沽 期 权 虚 值, 7% 行 权 价 ], 行 权 价 }* 合 约 单 位 ; 认 购 期 权 虚 值 = max( 行 权 价 -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0) 认 沽 期 权 虚 值 = max( 合 约 标 的 收 盘 价 - 行 权 价,0) 5.1.4.3 认 购 期 权 备 兑 开 仓 保 证 金 收 取 备 兑 卖 出 认 购 期 权 开 仓 ( 简 称 备 兑 开 仓 ) 需 要 足 额 合 约 标 的 进 行 担 保 一 张 认 购 期 权 开 仓 应 使 用 等 于 合 约 单 位 的 标 的 证 券 做 保 证 金 备 兑 开 仓 时, 上 交 所 通 过 锁 定 现 货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合 约 标 的 做 保 证 金, 不 再 涉 及 现 金 保 证 金 的 冻 结 操 作, 平 仓 时, 解 锁 已 锁 定 的 合 约 标 的 备 兑 开 仓 由 上 交 所 进 行 合 约 标 的 的 余 额 检 查,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于 日 终 对 相 应 证 券 进 行 交 收 锁 定 当 标 的 证 券 发 生 权 益 分 配 送 股 配 股 等 情 况 时, 上 交 所 会 对 期 权 合 约 作 相 应 调 整, 合 约 调 整 日 为 标 的 证 券 除 权 除 息 日, 主 要 调 整 行 权 价 格 与 合 约 单 位 除 权 除 息 日 日 终, 中 国 结 算 按 上 交 所 调 整 后 的 合 约 单 位 锁 75

定 标 的 证 券, 若 投 资 者 证 券 账 户 内 所 持 已 流 通 股 份 加 上 所 送 或 所 配 的 待 上 市 股 份 足 额 时, 中 国 结 算 将 维 持 备 兑 开 仓 状 态, 但 投 资 者 不 能 解 锁 这 些 标 的 证 券 流 通 股 份, 即 投 资 者 只 能 解 锁 超 过 备 兑 开 仓 所 需 担 保 标 的 证 券 流 通 股 份 部 分 流 通 股 份 如 备 兑 证 券 不 足, 中 国 结 算 将 通 知 结 算 参 与 人 次 一 交 易 日 规 定 时 间 内 自 行 进 行 平 仓, 如 结 算 参 与 人 未 在 次 一 交 易 日 规 定 时 间 内 自 行 平 仓, 中 国 结 算 将 通 知 交 易 所 进 行 强 行 平 仓 如 行 权 交 收 时, 被 指 派 行 权 的 备 兑 开 仓 头 寸 必 须 使 用 流 通 的 备 兑 证 券 进 行 交 割, 不 足 部 分 由 投 资 者 必 须 从 市 场 及 时 买 入 5.2 限 仓 限 购 制 度 5.2.1 限 仓 5.2.1.1 基 本 原 则 个 股 期 权 交 易 实 行 限 仓 制 度, 即 对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和 投 资 者 的 持 仓 数 量 进 行 限 制, 规 定 投 资 者 可 以 持 有 的 按 单 边 计 算 的 某 一 标 的 所 有 合 约 持 仓 ( 含 备 兑 开 仓 ) 的 最 大 数 量 76

按 单 边 计 算 是 指 : 对 于 同 一 合 约 标 的 的 认 购 或 认 沽 期 权 的 各 行 权 价 各 到 期 月 的 合 约 持 仓 头 寸 按 看 涨 或 看 跌 方 向 合 并 计 算 具 体 而 言, 认 购 期 权 权 利 方 与 认 沽 期 权 义 务 方 为 看 涨 方 向, 认 购 期 权 义 务 方 与 认 沽 期 权 权 利 方 为 看 跌 方 向 对 不 同 合 约 标 的 可 以 设 臵 不 同 的 标 准 持 仓 限 额, 对 不 同 类 型 投 资 者 设 臵 不 同 的 标 准 持 仓 限 额, 包 括 个 人 投 资 者 ( 除 套 保 账 户 外 的 A 开 头 账 户 ) 自 营 做 市 商 与 其 他 一 般 机 构 投 资 者 ( 除 自 营 做 市 商 外 B D 开 头 的 账 户 ) 目 前 ( 全 真 模 拟 交 易 期 间 ), 对 单 个 标 的 期 权 合 约, 个 人 投 资 者 投 机 持 仓 不 超 过 20 张, 如 果 投 资 者 进 行 备 兑 开 仓 或 保 护 性 策 略 持 仓 ( 买 认 沽 期 权 ), 该 方 向 持 仓 限 额 可 增 加 至 不 超 过 20 张, 但 扣 除 备 兑 开 仓 或 保 护 性 策 略 持 仓 后 持 仓 不 超 过 20 张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可 对 客 户 的 持 仓 限 额 进 行 差 异 化 管 理, 但 不 得 超 过 上 交 所 规 定 的 持 仓 限 额 数 量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投 资 者 买 卖 所 有 标 的 所 有 合 约 的 持 仓 数 量 进 行 限 制 对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所 有 标 的 所 有 合 约 的 持 仓 ( 张 数 ) 进 行 限 制 ( 如 下 表 ) 77

限 仓 制 度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提 供 前 端 控 制 交 易 系 统 前 端 控 制 ( 针 对 开 仓 申 报, 对 平 仓 不 限 制 ): 对 买 入 开 仓 : 该 方 向 已 持 仓 数 量 ( 含 申 报 卖 出 平 仓 但 未 成 交 )+ 该 方 向 未 成 交 申 报 数 量 ( 撤 单 需 扣 减 )<= 持 仓 限 额 对 卖 出 开 仓 : 该 方 向 已 持 仓 数 量 + 该 方 向 未 成 交 申 报 数 量 ( 撤 单 需 扣 减 ) <= 持 仓 限 额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可 以 申 请 提 高 限 仓 额 度, 市 场 参 与 者 可 以 根 据 套 保 等 需 要 申 请 提 高 限 仓 额 度 表 全 真 模 拟 交 易 期 间 同 一 标 的 的 持 仓 限 额 设 臵 ( 单 位 : 张 ) 单 个 账 户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个 人 投 机 持 仓 (A 账 户 ) 个 人 备 兑 开 仓 或 保 护 性 策 略 持 仓 最 大 持 仓 (A 账 户 ) 一 般 机 构 自 营 账 户 做 市 商 经 纪 自 营 20 20 50 500 50000 100000 100000 注 : 持 仓 限 额 按 同 一 合 约 标 的 的 认 购 或 认 沽 期 权 的 各 行 权 价 各 到 期 月 78

的 持 仓 头 寸 按 看 涨 或 看 跌 方 向 合 并 计 算, 单 向 不 超 过 该 持 仓 限 额 表 全 真 模 拟 交 易 期 间 所 有 标 的 持 仓 限 额 设 臵 ( 单 位 : 张 ) 单 个 账 户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个 人 投 资 者 (A 账 户 ) 一 般 机 构 自 营 账 户 做 市 商 经 纪 自 营 100 1000 5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模 拟 交 易 期 间, 按 逐 步 增 加 原 则, 由 上 交 所 根 据 模 拟 进 展 情 况 逐 步 提 高 持 仓 限 额 ( 不 同 时 期 持 仓 限 额 以 上 交 所 通 知 为 准 ), 直 至 达 到 上 述 持 仓 限 额 标 准 5.2.1.2 持 仓 额 度 申 请 1 申 请 客 户 因 套 保 等 需 要 可 以 申 请 提 高 持 仓 限 额, 通 过 向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后 向 上 交 所 申 请 办 理 做 市 商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自 营 业 务 或 经 纪 业 务 申 请 提 高 持 仓 限 额 的, 直 接 向 上 交 所 申 请 客 户 申 请 提 高 持 仓 限 额, 应 当 通 过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向 上 交 所 提 交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应 当 尽 职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确 保 材 料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 79

( 一 ) 申 请 人 账 户 及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机 构 需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等 ; ( 二 ) 申 请 的 单 个 品 种 单 向 持 仓 限 额 及 所 有 合 约 持 仓 限 额 ; ( 三 ) 用 途, 如 套 保 等 ; ( 四 ) 提 交 近 期 现 货 或 期 货 市 场 交 易 情 况 及 相 关 资 产 证 明 ; ( 五 ) 最 近 三 个 月 额 度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 ( 六 ) 是 否 有 违 约 违 规 情 况 ; ( 七 ) 上 交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材 料 做 市 商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自 营 业 务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经 纪 业 务 申 请 提 高 持 仓 额 度, 应 当 向 上 交 所 提 交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提 交 人 应 确 保 材 料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 ( 一 ) 申 请 人 账 户 及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机 构 需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等 ; ( 二 ) 申 请 的 单 个 品 种 单 向 持 仓 限 额 及 所 有 合 约 持 仓 限 额 ; ( 三 ) 用 途, 如 做 市 套 保 提 高 经 纪 业 务 客 户 总 持 仓 额 度 等 ; ( 四 ) 做 市 商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自 营 业 务 需 提 交 近 期 现 货 或 期 货 市 场 交 易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及 相 关 资 产 证 明,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经 纪 业 务 申 请 提 高 持 仓 额 度 的, 需 提 交 客 户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等 说 明 ; 做 市 商 还 需 提 供 上 交 所 的 所 有 评 级 记 录 ; ( 五 ) 最 近 三 个 月 额 度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 ( 六 ) 是 否 有 违 约 违 规 情 况 ; 80

( 七 ) 上 交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材 料 2 上 交 所 审 核 上 交 所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以 及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资 信 状 况 交 易 情 况 等, 对 其 额 度 申 请 进 行 审 核 ( 审 核 周 期 不 超 过 5 个 交 易 日 ) 上 交 所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和 申 请 人 的 情 况 对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持 仓 额 度 不 予 核 准 或 进 行 调 整, 上 交 所 审 核 通 过 后 会 向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通 知 额 度 生 效 日 期 与 有 效 期 ( 为 12 个 月 ) 客 户 做 市 商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自 营 或 经 纪 业 务 在 产 品 额 度 期 限 届 满 后 仍 然 需 维 持 该 持 仓 限 额 的, 应 当 在 有 效 期 到 期 前 10 个 交 易 日 向 上 交 所 提 出 新 的 持 仓 额 度 申 请 3 上 交 所 监 管 上 交 所 可 以 对 申 请 人 获 批 额 度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和 申 请 人 的 交 易 情 况 对 申 请 人 的 已 获 批 持 仓 额 度 进 行 调 整 对 以 下 情 况,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人 应 自 行 或 根 据 上 交 所 要 求 进 行 平 仓 或 减 仓, 逾 期 不 平 仓 或 减 仓 的, 上 交 所 可 以 对 其 采 取 电 话 提 醒 谈 话 提 醒 书 面 警 示 限 制 开 仓 限 期 平 仓 强 行 平 仓 等 措 施 : ( 一 ) 持 仓 超 过 获 批 额 度 的 ; ( 二 )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人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申 请 新 额 度 的, 应 当 在 所 申 请 额 度 有 效 期 到 期 前 对 超 出 标 准 部 分 持 仓 进 行 平 仓 ; 81

( 三 ) 申 请 套 期 保 值 用 途 的 申 请 人 频 繁 进 行 开 平 仓 交 易 的 ; ( 四 ) 上 交 所 认 为 存 在 较 大 风 险 时, 要 求 限 期 平 仓 或 减 仓 对 以 下 情 况, 上 交 所 可 以 对 申 请 人 或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采 取 电 话 提 醒 谈 话 提 醒 书 面 警 示 限 制 开 仓 限 期 平 仓 强 行 平 仓 调 整 额 度 等 措 施 : ( 一 )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人 额 度 使 用 不 符 合 申 请 时 提 交 的 用 途, 上 交 所 可 以 要 求 其 限 期 调 整, 逾 期 未 进 行 调 整 或 者 调 整 后 仍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 二 ) 进 行 影 响 合 约 价 格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 三 ) 未 按 照 规 定 履 行 报 告 义 务 的 ; ( 四 )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申 请 人 在 进 行 额 度 申 请 和 交 易 时, 存 在 欺 诈 或 者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交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5.2.2 限 购 个 股 期 权 交 易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实 行 限 购 制 度, 即 规 定 个 人 投 资 者 期 权 买 入 开 仓 的 资 金 规 模 不 得 超 过 其 证 券 账 户 资 产 的 一 定 比 例 个 人 投 资 者 用 于 期 权 买 入 开 仓 的 资 金 规 模 不 超 过 下 述 两 者 的 最 大 值 ( 买 入 额 度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报 备, 上 交 所 事 后 82

核 查 ): 客 户 在 证 券 公 司 的 全 部 账 户 资 产 的 10%, 或 者 前 6 个 月 ( 指 定 交 易 在 该 公 司 不 足 6 个 月, 按 实 际 日 期 计 算 ) 日 均 持 有 沪 市 市 值 的 20%(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前 端 控 制, 已 申 请 并 获 上 交 所 批 准 的 套 期 保 值 额 度 账 户 除 外 ) 买 入 额 度 按 整 十 万 向 上 取 值, 如 max{ 全 部 账 户 资 产 的 10%, 前 6 个 月 日 均 持 有 沪 市 市 值 的 20%}=4.3 万 或 9.5 万, 可 设 为 10 万, 如 为 143.6 万, 可 设 为 150 万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每 日 结 算 后 (20:00 之 前 ) 向 上 交 所 报 备 所 有 客 户 ( 全 量 ) 相 关 信 息, 包 括 可 买 入 额 度 资 金 相 关 信 息 ( 主 要 用 于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需 要, 包 括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等 ) 等,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按 此 额 度 在 下 一 交 易 日 进 行 前 端 控 制 上 交 所 将 每 日 核 查 交 易 情 况, 并 有 权 要 求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报 告 相 关 情 况 数 据 报 备 内 容 : 日 期 会 员 代 码 会 员 名 称 合 约 账 户 对 应 证 券 账 户 E 账 户 沪 市 衍 生 品 维 持 保 证 金 金 额 ( 按 会 员 保 证 金 水 平 计 算 的 ) 衍 生 品 资 金 账 户 保 证 金 总 额 可 用 保 证 金 余 额 当 日 资 金 划 入 划 出 净 额 衍 生 品 合 约 市 值 权 益 ( 含 沪 深 )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总 额 ( 含 沪 深 ) 证 券 账 户 可 用 资 金 余 额 融 资 融 券 账 户 自 有 证 券 市 值 ( 含 83

沪 深, 持 有 证 券 按 最 新 成 交 价 计 算 ) 融 资 融 券 账 户 自 有 资 金 分 级 级 别 ( 自 然 人 账 户 需 填 写 ) 可 买 入 额 度 当 日 资 金 划 入 划 出 净 额 = 当 日 总 资 金 划 入 金 额 - 当 日 总 资 金 划 出 金 额 多 银 行 合 并 计 算 衍 生 品 合 约 市 值 权 益 = ( 当 日 合 约 结 算 价 * 合 约 单 位 * 权 利 仓 张 数 )- ( 当 日 合 约 结 算 价 * 义 务 仓 张 数 ( 含 备 兑 ) * 合 约 单 位 ) 按 所 持 有 合 约 汇 总 单 位 : 元,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前 端 控 制 计 算 参 考 算 法 ( 对 每 个 买 入 开 仓 申 报 ): 个 人 投 资 者 账 户 持 有 各 合 约 权 利 仓 头 寸 * 持 仓 成 本 总 和 + 已 申 报 买 入 开 仓 但 未 成 交 金 额 + 该 笔 买 入 金 额 > 买 入 额 度 (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核 定 并 向 上 交 所 报 备 的 额 度 ), 则 该 笔 申 报 无 效 对 买 入 平 仓, 不 限 制 84

5.3 大 户 报 告 制 度 5.3.1 基 本 规 定 大 户 报 告 制 度 是 指 当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客 户 持 仓 量 达 到 上 交 所 规 定 的 持 仓 报 告 标 准 或 上 交 所 认 为 需 要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客 户 报 告 的, 上 交 所 有 权 要 求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客 户 向 上 交 所 报 告 其 资 金 情 况 头 寸 情 况 交 易 用 途 等 此 外, 上 交 所 根 据 大 户 报 告 审 查 大 户 是 否 有 过 度 投 机 和 操 纵 市 场 行 为 以 便 监 控 大 户 的 交 易 风 险 情 况 上 交 所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制 定 并 调 整 持 仓 报 告 内 容 与 标 准 从 事 自 营 业 务 的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者 客 户, 不 同 账 户 下 进 行 套 期 保 值 交 易 投 机 交 易 的 持 仓 应 当 合 并 计 算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者 客 户 接 到 上 交 所 要 求 报 告 的 通 知 后, 应 当 于 下 一 交 易 日 收 市 前 向 上 交 所 报 告 特 殊 客 户 ( 如 基 金 等 ) 可 直 接 向 上 交 所 报 告, 其 他 客 户 由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代 为 向 上 交 所 报 告,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应 对 客 户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并 保 证 客 户 所 提 供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5.3.2 大 户 报 告 内 容 85

上 交 所 要 求 提 供 大 户 报 告 的 客 户 或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应 提 供 下 列 材 料 : 大 户 持 仓 报 告 表, 内 容 包 括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名 称 客 户 名 称 和 账 号 持 仓 量 最 大 的 三 个 合 约 ( 合 约 编 码 义 务 仓 持 仓 量 权 利 仓 持 仓 量 ( 不 含 备 兑 持 仓 ) 备 兑 持 仓 量 ) 持 仓 情 况 维 持 保 证 金 可 动 用 资 金 股 指 期 货 / 期 权 投 资 情 况 等 资 金 来 源 说 明 法 人 客 户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资 料 开 户 资 料 及 当 日 结 算 单 据 行 权 意 愿 与 数 量 上 交 所 要 求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5.3.3 其 他 规 定 上 交 所 要 求 提 供 大 户 报 告 的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客 户 应 于 下 一 交 易 日 15:00 前 向 上 交 所 报 告 上 交 所 要 求 提 供 大 户 报 告 的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和 客 户 在 履 行 报 告 义 务 后, 如 需 再 次 报 告 或 补 充 报 告, 由 上 交 所 通 知 有 关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或 客 户 5.3.4 大 户 持 仓 报 告 表 86

大 户 持 仓 报 告 表 投 资 者 (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 名 称 合 约 账 户 普 通 套 保 自 营 做 市 商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合 约 编 码 1 占 用 保 证 金 ( 万 元 ) 权 利 仓 持 仓 量 义 务 仓 持 仓 量 备 兑 持 仓 持 仓 意 向 ( 含 行 权 意 愿 与 可 能 被 行 权 准 备 情 况 说 明 ) 合 约 编 码 2 占 用 保 证 金 ( 万 元 ) 权 利 仓 持 仓 量 义 务 仓 持 仓 量 备 兑 持 仓 持 仓 意 向 ( 含 行 权 意 愿 与 可 能 被 行 权 准 备 情 况 说 明 ) 合 约 编 码 3 占 用 保 证 金 ( 万 元 ) 权 利 仓 持 仓 量 义 务 仓 持 仓 量 备 兑 持 仓 持 仓 意 向 ( 含 行 权 意 愿 与 可 能 被 行 权 准 备 情 况 说 明 ) 总 持 仓 保 证 金 资 金 规 模 实 际 控 制 人 证 券 担 保 物 情 况 持 有 其 他 期 货 期 权 品 种 情 况 说 明 资 金 来 源 本 人 ( 公 司 ) 保 证 以 上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不 存 在 任 何 故 意 虚 假 或 者 遗 漏 报 告 人 签 名 : 报 告 日 期 : 年 月 日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名 称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代 码 投 资 者 开 户 日 期 投 资 者 交 易 方 式 经 审 核, 本 公 司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有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不 存 在 任 何 隐 瞒 或 者 遗 漏 87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单 位 盖 章 : 报 告 日 期 : 年 月 日 5.4 限 开 仓 制 度 ( 只 针 对 股 票 认 购 期 权 ) 任 一 交 易 日, 同 一 标 的 证 券 相 同 到 期 月 份 的 未 平 仓 合 约 ( 含 备 兑 开 仓 ) 所 对 应 的 合 约 标 的 总 数 超 过 合 约 标 的 流 通 股 本 的 30% 时,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本 所 自 次 一 交 易 日 起 限 制 该 类 认 购 期 权 开 仓 ( 包 括 卖 出 开 仓 与 买 入 开 仓 ), 但 不 限 制 备 兑 开 仓 首 次 日 终 未 平 仓 合 约 对 应 的 合 约 标 的 总 数 占 流 通 股 本 的 比 例 达 到 28% 时, 上 交 所 将 在 下 一 交 易 日 开 市 前 向 市 场 进 行 提 醒 当 上 述 比 例 低 于 28% 时, 本 所 自 次 一 交 易 日 起 解 除 该 限 制 5.5 前 端 控 制 与 盘 中 试 算 5.5.1 前 端 控 制 上 交 所 根 据 结 算 参 与 人 结 算 准 备 金 可 用 余 额 进 行 开 仓 控 制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上 交 所 提 供 初 始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并 实 时 向 上 交 所 提 供 各 结 算 参 与 人 出 入 金 等 数 据, 供 交 易 系 统 前 端 控 制 88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必 须 对 投 资 者 持 仓 数 量 进 行 前 端 控 制, 上 交 所 也 进 行 前 端 控 制 并 在 风 控 系 统 进 行 盘 中 监 控 5.5.2 盘 中 试 算 上 交 所 在 盘 中 以 市 场 实 时 成 交 价 格 ( 包 括 现 货 ) 进 行 盘 中 盯 市, 在 线 计 算 各 账 户 各 结 算 参 与 人 的 保 证 金, 对 其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协 助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对 客 户 保 证 金 进 行 监 控 盘 中 试 算 内 容 包 括 : (1) 盘 中 损 益 试 算, 以 便 了 解 结 算 参 与 人 盘 中 维 持 保 证 金 的 状 况 (2) 对 个 人 资 金 用 于 期 权 交 易 情 况 进 行 在 线 监 控 (3) 有 效 实 施 大 户 报 告 制 度 (4) 其 他 与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商 定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5.6 强 行 平 仓 制 度 5.6.1 强 行 平 仓 情 形 当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做 市 商 及 投 资 者 出 现 下 列 89

情 形 之 一 时, 中 国 结 算 上 交 所 有 权 对 其 相 关 持 仓 进 行 强 行 平 仓 : ( 一 ) 结 算 参 与 人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小 于 零, 且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 次 一 交 易 日 11:30 前 ) 补 足 或 自 行 平 仓 ; ( 二 ) 备 兑 证 券 数 量 不 足, 且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 除 权 除 息 日 次 一 交 易 日 11:30 前 ) 补 足 并 锁 定 足 额 数 量 标 的 证 券 或 自 行 平 仓 ; ( 注 : 对 接 收 到 备 兑 证 券 数 量 不 足 强 平 通 知 书 的,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补 券 的, 需 再 行 提 交 备 兑 锁 定 指 令, 当 日 下 午, 交 易 所 根 据 锁 定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平 仓 其 他 情 况 可 不 提 交 备 兑 锁 定 指 令, 由 日 终 中 国 结 算 根 据 备 兑 持 仓 自 动 进 行 锁 定 ) ( 三 ) 投 资 者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及 做 市 商 对 单 个 合 约 品 种 的 同 方 向 持 仓 数 量 或 者 对 所 有 合 约 品 种 的 总 持 仓 数 量 超 过 持 仓 限 额, 且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自 行 平 仓 ; ( 四 ) 因 违 规 违 约 被 上 交 所 中 国 结 算 要 求 强 行 平 仓 ; ( 五 ) 根 据 上 交 所 中 国 结 算 的 紧 急 措 施 应 予 强 行 平 仓 ; 90

( 六 ) 上 交 所 中 国 结 算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5.6.2 强 行 平 仓 的 执 行 程 序 ( 一 ) 通 知 1. 结 算 参 与 人 结 算 准 备 金 小 于 零 备 兑 证 券 不 足 的, 中 国 结 算 向 有 关 结 算 参 与 人 发 送 强 行 平 仓 通 知 书 (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书 ) 2. 投 资 者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做 市 商 持 仓 数 量 超 限 或 者 根 据 上 交 所 的 其 他 规 定 应 予 强 行 平 仓 的, 上 交 所 向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发 送 通 知 书 ( 二 ) 执 行 及 确 认 1. 开 市 后, 有 关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做 市 商 及 投 资 者 应 当 在 交 易 日 上 午 11:30 前 自 行 平 仓, 直 至 符 合 中 国 结 算 或 上 交 所 规 定 中 国 结 算 上 交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2.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做 市 商 及 投 资 者 超 过 规 定 时 限 未 补 足 资 金 或 锁 定 证 券 的, 若 通 知 书 由 中 国 结 算 发 出, 中 国 结 算 自 13:00 起 通 过 上 交 所 执 行 强 行 平 仓 ; 若 通 知 书 由 上 交 所 发 出, 上 交 所 自 13:00 起 执 行 强 行 平 仓 中 国 结 算 上 交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91

3. 强 行 平 仓 结 果 随 当 日 成 交 记 录 发 送 给 相 关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5.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或 上 交 所 强 行 平 仓 执 行 ( 一 )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执 行 结 算 参 与 人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执 行 平 仓 的 原 则 由 其 自 行 确 定, 平 仓 结 果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结 算 和 上 交 所 规 定 期 权 经 营 机 构 应 当 在 期 权 经 纪 合 同 中 与 客 户 约 定 强 行 平 仓 的 具 体 事 项 ( 二 ) 中 国 结 算 司 或 上 交 所 执 行 1. 中 国 结 算 因 强 行 平 仓 情 形 第 ( 一 ) 项 情 形 强 行 平 仓 的, 按 照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待 平 仓 合 约 账 户 合 约 与 平 仓 头 寸, 并 通 知 上 交 所 执 行 强 行 平 仓 : 结 算 参 与 人 自 营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内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小 于 零 的, 按 照 上 一 交 易 日 结 算 后 市 场 总 持 仓 量 由 大 到 小 顺 序, 再 根 据 该 结 算 参 与 人 自 营 衍 生 品 合 约 账 户 内 该 合 约 持 仓 量 由 大 到 小 顺 序 选 取 平 仓 合 约 账 户 结 算 参 与 人 客 户 衍 生 品 保 证 金 账 户 内 结 算 准 备 金 余 额 小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