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决 算 公 开 1
2012 年 省 中 医 药 局 部 门 决 算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一 部 门 基 本 情 况 ( 一 ) 部 门 机 构 设 置 职 能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的 部 门 决 算 由 6 个 预 算 单 位 组 成, 包 括 : 省 中 医 药 局 本 部 广 东 省 中 医 院 ( 广 州 中 医 药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 广 东 省 第 二 中 医 院 广 州 中 医 药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广 州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骨 伤 科 医 院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中 医 药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拟 订 中 医 药 和 民 族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规 划 政 策 及 相 关 管 理 规 范 和 技 术 标 准, 起 草 有 关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参 与 制 定 中 药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政 策 和 中 医 药 扶 持 政 策, 参 与 重 大 中 医 药 项 目 的 规 划 和 组 织 实 施 2 承 担 中 医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康 复 等 监 督 管 理 责 任 加 强 合 理 用 药 的 管 理, 规 划 指 导 和 协 调 中 医 医 疗 科 研 机 构 的 结 构 布 局 及 其 运 行 机 制 的 改 革, 监 督 中 医 医 疗 民 族 医 疗 保 健 等 机 构 管 理 规 范 和 技 术 标 准 的 执 行 3 负 责 监 督 和 协 调 医 疗 研 究 机 构 的 中 西 医 结 合 工 作, 指 导 民 族 医 药 的 理 论 医 术 药 物 的 发 掘 整 理 总 结 和 提 高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中 药 资 源 普 查, 促 进 中 药 资 源 的 保 护 开 发 和 合 理 利 用 2
4 组 织 拟 订 中 医 药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拟 订 并 组 织 实 施 中 医 药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标 准, 组 织 开 展 中 医 药 师 承 教 育 毕 业 后 教 育 继 续 教 育 和 相 关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参 与 拟 订 各 类 中 医 药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和 参 与 指 导 中 医 药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5 拟 订 和 组 织 实 施 中 医 药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规 划, 指 导 中 医 药 科 研 条 件 和 能 力 建 设, 管 理 重 点 中 医 药 科 研 项 目, 促 进 中 医 药 科 技 成 果 的 转 化 应 用 和 推 广 6 承 担 保 护 濒 临 消 亡 的 中 医 诊 疗 技 术 和 中 药 生 产 加 工 技 术 的 责 任 组 织 开 展 对 中 医 古 籍 的 整 理 研 究 和 中 医 药 文 化 的 继 承 发 展, 提 出 保 护 中 医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建 议, 推 动 中 医 药 防 病 治 病 知 识 普 及 7 开 展 与 港 澳 台 地 区 及 其 他 国 家 ( 地 区 ) 中 医 药 方 面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8 承 办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和 省 卫 生 厅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 二 )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省 中 医 药 局 ( 本 部 )2012 年 全 年 定 编 行 政 编 制 25 人, 后 勤 服 务 人 员 数 4 名 实 有 在 职 行 政 人 员 23 人, 后 勤 服 务 人 员 3 人, 退 休 人 员 7 人 ( 三 ) 决 算 年 度 的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2012 年, 是 我 省 深 入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的 关 键 之 年, 本 部 3
门 在 充 分 总 结 建 设 中 医 药 强 省 以 来 成 效 和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广 东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求, 解 决 体 制 机 制 等 制 约 中 医 药 发 展 的 存 在 问 题, 科 学 谋 划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在 新 时 期 的 新 发 展, 实 现 了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大 见 成 效 的 阶 段 性 目 标, 为 中 医 药 在 深 化 医 改 中 发 挥 作 用 夯 实 了 基 础 ( 一 ) 中 医 医 疗 资 源 总 量 显 著 增 长 目 前 全 省 拥 有 中 医 机 构 2017 个, 中 医 医 院 病 床 数 31260 张, 比 2005 年 增 长 53.6%, 中 医 医 疗 机 构 卫 生 人 员 数 40732 人, 增 长 53%,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大 幅 增 加, 省 市 县 中 医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基 本 建 立 中 医 药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提 升 建 成 15 所 中 医 名 院, 全 省 中 医 医 院 诊 疗 总 人 次 住 院 人 次 均 比 2005 年 增 长 约 一 倍,95%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和 83% 的 乡 镇 卫 生 院 设 立 了 中 医 科 中 药 房,80% 的 基 层 卫 生 机 构 能 够 提 供 中 医 药 服 务 ( 二 ) 突 出 幸 福 导 向 型 理 念, 加 快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2012 年, 省 中 医 药 局 秉 承 为 中 医 药 事 业 营 造 持 续 发 展 的 政 策 氛 围 的 宗 旨, 认 真 履 行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职 责, 用 好 联 席 会 议 机 制, 科 学 谋 划, 积 极 协 调, 推 动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的 再 出 发 再 创 新, 先 后 两 次 召 开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研 究 部 署 进 一 步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的 政 策 措 施 省 委 省 政 府 再 次 召 开 高 规 格 的 广 东 省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大 会, 会 议 充 分 肯 定 了 我 省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五 年 大 见 成 效 的 成 绩, 研 究 讨 论 了 广 东 省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对 下 一 阶 段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做 了 全 面 部 4
署, 明 确 了 要 按 幸 福 导 向 型 理 念 进 一 步 推 进 中 医 药 强 省 建 设 ( 三 ) 突 出 简 便 验 廉, 不 断 推 出 便 民 惠 民 利 民 政 策 措 施 我 省 积 极 推 动 中 医 药 在 有 效 解 决 群 众 看 病 难 看 病 贵 问 题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在 中 医 医 院 中 广 泛 开 展 提 升 服 务 质 量 的 相 关 活 动, 目 前 全 省 三 级 中 医 医 院 普 遍 开 展 预 约 诊 疗 服 务 和 便 民 门 诊 服 务, 医 院 门 急 诊 环 境 和 流 程 得 到 进 一 步 优 化, 为 人 民 群 众 享 受 到 优 质 高 效 的 中 医 药 服 务 创 造 了 条 件 在 保 基 本 的 深 化 医 改 政 策 中, 我 省 还 充 分 发 挥 中 医 药 的 特 有 作 用, 推 广 湛 江 市 的 试 点 经 验, 针 对 弱 势 群 体, 推 出 了 平 价 医 院 平 价 诊 室 平 价 药 包 的 平 价 医 疗 服 务, 受 到 城 乡 低 保 群 众 的 拥 护 和 欢 迎 ( 四 ) 围 绕 中 医 药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体 系 构 建, 探 索 有 推 广 价 值 的 治 未 病 服 务 模 式 作 为 全 国 率 先 启 动 治 未 病 健 康 工 程 试 点 的 省 份, 我 们 把 中 医 上 工 治 未 病 理 念 与 现 代 医 学 模 式 有 机 融 合, 先 后 确 定 了 40 个 中 医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试 点 单 位 和 示 范 试 点 区, 搭 建 不 同 类 型 的 试 点 平 台, 通 过 不 断 探 索 总 结, 逐 步 形 成 了 以 省 中 医 院 为 代 表 的 现 代 化 中 医 院 服 务 模 式, 以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妇 幼 保 健 院 为 代 表 的 中 医 与 现 代 妇 女 保 健 相 融 合 的 服 务 模 式, 以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为 代 表 的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体 系 模 式, 并 将 共 性 的 服 务 方 法 和 技 术 上 升 到 医 疗 服 务 项 目 价 格 机 制, 积 极 探 索 价 格 政 策 在 引 导 资 源 配 置 和 调 节 利 益 关 系 方 面 的 独 特 功 能 今 年 我 局 与 物 价 部 门 完 成 了 治 未 病 服 务 价 格 的 调 研 工 作, 延 续 了 治 未 病 服 务 价 格 政 策 5
( 五 ) 围 绕 中 医 药 可 持 续 发 展, 实 施 强 基 层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结 合 医 改 的 深 入 推 进, 今 年 面 向 基 层 开 展 了 多 种 形 式 的 人 才 培 养 : 一 是 对 2000 余 名 基 层 中 医 药 人 员 推 广 中 医 药 适 宜 技 术 ; 二 是 继 续 开 展 中 等 中 医 学 专 业 学 历 教 育, 新 招 收 704 人 就 读 ; 三 是 制 定 了 中 医 医 院 非 中 医 类 别 医 师 系 统 学 习 中 医 药 知 识 技 能 的 工 作 方 案 和 培 训 目 标, 开 展 了 三 个 层 次 的 西 学 中 培 训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基 层 中 医 药 服 务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 ( 六 ) 围 绕 深 化 医 改, 发 挥 中 医 药 在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中 的 作 用 在 省 中 医 药 局 的 积 极 协 调 推 动 下, 我 省 高 度 重 视 中 医 药 在 深 化 医 改 中 作 用 的 发 挥, 十 二 五 期 间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中, 由 省 中 医 药 局 牵 头 落 实 的 工 作 任 务 有 6 项, 参 与 的 有 66 项, 建 设 中 医 药 强 省 的 政 策 措 施 得 到 进 一 步 延 续, 中 医 药 在 构 建 具 有 广 东 特 色 的 符 合 省 情 的 深 化 医 改 道 路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日 益 突 出 二 收 入 决 算 说 明 2012 年 收 入 决 算 1,828.07 万 元, 其 中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812.45 万 元, 其 他 收 入 15.63 万 元 三 支 出 决 算 说 明 2012 年 支 出 决 算 1,832.94 万 元, 其 中 财 政 拨 款 支 1,812.45 万 元 2012 年 本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按 用 途 划 分, 基 本 支 出 491.16 万 元, 占 27%, 其 中 :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278.14 万 元,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213.02 万 元 ; 项 目 支 出 决 算 1,321.29 万 元, 占 73% 主 要 6
支 出 项 目 有 : 科 学 研 究 与 开 发 5 万 元,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228.01 万 元,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专 项 23.10 万 元,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专 项 983.67 万 元,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81.51 万 元 7
表 一 2012 年 收 支 决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 本 部 )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 算 数 项 目 ( 按 功 能 分 类 ) 决 算 数 一 财 政 拨 款 1,812.45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其 中 :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外 交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三 国 防 三 事 业 收 入 四 公 共 安 全 其 中 :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五 教 育 四 经 营 收 入 六 科 学 技 术 5.00 五 附 属 单 位 缴 款 七 文 化 体 育 与 传 媒 六 其 他 收 入 15.63 八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69.50 其 中 : 本 级 横 向 财 政 拨 款 九 医 疗 卫 生 1,758.44 非 本 级 财 政 拨 款 十 节 能 环 保 十 一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十 二 农 林 水 事 务 十 三 交 通 运 输 十 四 资 源 勘 探 电 力 信 息 等 事 务 十 五 商 业 服 务 业 等 事 务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828.07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832.94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结 余 分 配 上 年 结 转 和 结 余 83.88 交 纳 所 得 税 基 本 支 出 结 转 和 结 余 33.72 提 取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和 结 余 转 入 事 业 基 金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和 结 余 50.16 其 他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和 结 余 年 末 结 转 和 结 余 79.02 经 营 结 余 基 本 支 出 结 转 和 结 余 35.28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和 结 余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和 结 余 43.74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和 结 余 经 营 结 余 合 计 1,911.96 合 计 1,911.96 8
表 二 2012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 基 本 支 出 ) 单 位 名 称 :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 本 部 )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一 般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数 合 计 491.16 491.16 单 位 : 万 元 备 注 208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69.50 69.50 20805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69.50 69.50 2080501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69.50 69.50 210 医 疗 卫 生 421.66 421.66 21001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420.46 420.46 2100101 行 政 运 行 420.46 420.46 21006 中 医 药 1.20 1.20 2100699 其 他 中 医 药 支 出 1.20 1.20 9
表 三 2012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 项 目 支 出 ) 单 位 名 称 :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 本 部 )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一 般 预 算 支 出 决 算 数 合 计 1,321.29 1,321.29 206 科 学 技 术 5.00 5.00 20604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5.00 5.00 2060499 其 他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5.00 5.00 210 医 疗 卫 生 1,316.29 1,316.29 21001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228.01 228.01 21001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10.01 10.01 2100199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支 出 218.00 218.00 21004 公 共 卫 生 23.10 23.10 2100409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专 项 23.10 23.10 21006 中 医 药 983.67 983.67 2100601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专 项 983.67 983.67 21099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81.51 81.51 2109901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81.51 81.51 单 位 : 万 元 备 注 四 2012 年 项 目 支 出 决 算 说 明 2012 年 财 政 拨 款 安 排 的 项 目 支 出 共 1,321.29 万 元, 主 要 项 目 有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支 出 228.01 万 元, 比 去 年 决 算 增 加 10.01 万 元 ;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专 项 支 出 23.1 万 元, 比 去 年 决 算 减 少 146.46 万 元 ;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专 项 983.67 万 元, 比 去 年 决 算 增 加 58.28 10
万 元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81.51 万 元, 比 去 年 决 算 减 少 96.98 万 元 五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东 省 中 医 药 局 ( 本 部 ) 单 位 : 万 元 支 出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合 计 45.82 13.27 26.52 6.03 210 医 疗 卫 生 45.82 13.27 26.52 6.03 21001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3.26 3.26 2100199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支 出 3.26 3.26 21099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42.56 13.27 26.52 2.77 2109901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42.56 13.27 26.52 2.77 六 2012 年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说 明 2012 年 本 部 门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共 45.82 万 元, 其 中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13.27 万 元,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26.52 万 元,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6.03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13.27 万 元, 全 年 使 用 财 政 拨 款 安 排 局 机 关 参 团 出 国 3 人 次, 参 团 出 境 9 人 次 主 要 内 容 有 : 参 加 会 议 业 务 培 训, 用 于 签 注 费 车 船 费 公 务 杂 支 培 训 费 差 旅 费 等 2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26.52 万 元, 开 支 内 容 为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是 为 解 决 公 务 出 差 参 加 会 议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11
检 察 督 察 业 务 过 程 中 的 交 通 问 题 而 发 生 的 燃 料 消 耗 费 维 护 维 修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保 险 费 等 各 项 支 出 2012 年 局 机 关 公 务 用 车 保 有 量 6 台, 平 均 每 辆 运 行 费 4.42 万 元 3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6.03 万 元, 主 要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各 类 公 务 接 待 ( 含 外 宾 接 待 ) 费 用 用 于 国 际 访 问 行 业 及 相 关 部 门 专 家 来 访 调 研 大 型 活 动 及 外 省 市 业 务 交 流 接 待 而 发 生 的 场 地 租 用 住 宿 交 通 工 作 餐 等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