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 S h e n z h e n G r e e n - B u i l d i n g A s s o c i a t i o n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建 筑 工 程 ( 绿 色 建 筑 )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人 社 发 2015 128 号 ) 和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深 人 社 发 2015 88 号 ) 精 神, 现 将 2015 年 度 建 筑 工 程 ( 绿 色 建 筑 )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受 理 申 报 安 排 2015 年 受 理 申 报 时 间 为 2015 年 9 月 21 日 至 10 月 20 日, 统 一 在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局 官 网 首 页 网 上 申 报 人 事 人 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职 称 ) 申 报 系 统 ( 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zjindex.jsp ) 申 报, 申 报 人 须 于 10 月 26 日 12 时 前 完 成 缴 费, 未 按 时 完 成 缴 费 的 系 统 将 退 回 申 报 并 无 法 再 次 申 报 受 理 时 间 不 含 节 假 日 二 申 报 评 审 条 件 和 有 关 政 策 ( 一 ) 申 报 评 审 条 件 1. 继 续 执 行 广 东 省 建 筑 专 业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条 件 ( 粤 人 发 [2000]15 号 ) 申 报 绿 色 建 筑 专 业 高 中 初 级 申
报 人 员 可 不 用 参 加 建 筑 专 业 职 称 考 试, 但 评 委 会 将 增 加 绿 色 建 筑 专 业 知 识 的 测 评 环 节, 具 体 测 评 事 项 将 另 行 通 知 受 理 通 过 的 申 报 人 员 2. 离 退 休 人 员 高 层 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执 行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突 出 贡 献 人 员 离 退 休 人 员 高 层 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和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4 223 号 ) 的 规 定 广 东 省 突 出 贡 献 人 员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执 行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突 出 贡 献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的 暂 行 办 法 ( 粤 人 社 发 2012 38 号 ) 的 规 定 3.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可 按 创 新 型 人 才 申 报 评 审 : (1) 获 得 省 ( 含 副 省 级 ) 以 上 自 然 科 学 奖 技 术 发 明 奖 科 技 进 步 奖 等 奖 项 主 要 完 成 人 ( 不 含 集 体 奖, 以 署 有 申 报 者 姓 名 的 获 奖 证 书 证 明 材 料 为 准 ) (2) 享 受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的 人 员 (3) 近 三 年 获 得 1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不 含 实 用 新 型 外 观 设 计 ) 的 发 明 人 (4) 近 三 年 深 圳 市 产 业 发 展 与 创 新 人 才 奖 获 奖 人 员 (5) 近 五 年 深 圳 市 科 技 创 新 奖 中 市 长 奖 获 得 者 创 新 奖 项 目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或 发 明 专 利 奖 的 主 要 获 奖 者 (6) 近 五 年 获 得 广 东 省 优 秀 企 业 家 称 号 的 人 员 (7) 近 五 年 获 得 广 东 省 企 业 管 理 现 代 化 创 新 成 果 奖 项 2
主 要 参 与 人 (8) 近 五 年 深 圳 市 金 融 创 新 奖 获 奖 人 员 (9) 深 圳 市 认 定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型 人 才 根 据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学 历 资 历 条 件 申 报 相 应 等 级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和 外 语 水 平 只 须 满 足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工 作 要 求 ( 由 单 位 出 具 证 明 ), 论 文 不 要 求 公 开 发 表, 但 须 提 交 两 篇 与 本 专 业 工 作 岗 位 相 关 的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 含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方 案 技 改 方 案 等 ) 申 请 创 新 型 人 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的 申 报 人, 使 用 申 报 系 统 中 创 新 型 人 才 申 报 通 道 进 行 申 报, 需 通 过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上 传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的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件 ( 申 报 系 统 扫 描 件 均 要 求 JPG 格 式, 单 页 扫 描 文 件 大 小 不 超 过 300K) 其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申 报 评 审 时 间 与 我 市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时 间 同 步 进 行 ( 二 ) 学 历 资 历 条 件 执 行 关 于 深 化 我 省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 粤 人 发 2003 178 号 ) 关 于 调 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中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5 177 号 ) 关 于 明 确 当 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7 197 号 ) 今 年 职 称 评 审 中, 技 工 学 校 毕 业 生 可 与 中 专 学 历 人 员 同 等 对 待, 技 师 学 院 高 级 工 班 预 备 技 师 ( 技 师 ) 班 毕 业 生 可 与 大 专 学 历 人 员 同 等 对 待 ( 三 ) 论 文 著 作 条 件 执 行 各 专 业 资 格 条 件 和 关 于 调 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条 件 论 文 发 表 刊 物 等 级 划 分 规 定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5 300 号 ) 其 中 : 1. 所 提 交 的 论 文 著 作 要 求 是 获 得 现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以 来 3
公 开 发 表 的, 获 现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之 前 发 表 的 或 者 与 申 报 专 业 不 相 关 的 不 得 填 报 提 交 2. 申 报 人 仅 填 报 提 交 最 能 代 表 自 身 专 业 工 作 能 力 和 业 绩 的 论 文 著 作, 原 则 上 按 相 应 专 业 资 格 条 件 论 文 著 作 条 件 规 定 的 低 限 篇 数 填 报 提 交 若 所 提 交 论 文 被 中 国 知 网 ( www.cnki.net ) 万 方 数 据 知 识 服 务 平 台 ( www.wanfangdata.com.cn ) 中 国 期 刊 网 (www.chinaqking.com) 龙 源 期 刊 网 (www.qikan.com.cn) 网 站 收 录 的, 需 同 时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填 报 该 篇 论 文 在 其 中 一 个 网 站 的 网 址 链 接 3. 申 报 市 属 评 委 会 工 程 技 术 系 列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提 交 一 篇 公 开 发 表 的 论 文 或 两 篇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要 求 内 容 与 工 作 岗 位 有 关, 应 是 解 决 具 体 技 术 难 题 的 报 告 而 非 综 述 性 文 章 ( 字 数 在 3000 字 左 右 ), 并 由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做 出 鉴 定 意 见 ( 约 300 字 左 右 ), 其 中 对 专 项 技 术 分 析 报 告 的 评 价 应 划 分 为 优 良 中 差 四 个 档 次,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四 ) 职 称 外 语 条 件 执 行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我 省 职 称 外 语 政 策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7 120 号 ) 的 规 定 今 年 职 称 评 审 中,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职 称 外 语 不 作 为 必 备 条 件 :(1) 研 究 生 学 历 或 硕 士 学 位 的 ;( 2)2015 年 8 月 31 日 年 满 50 岁 的 ;( 3) 参 加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或 按 2005 年 6 月 后 新 考 试 标 准 成 绩 达 到 总 分 的 60% 以 上 申 报 正 副 高 级 资 格 的 ;(4) 参 加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考 试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或 按 2005 年 6 月 后 新 考 试 标 准 成 绩 达 到 总 分 的 60% 以 上 申 报 中 4
级 资 格 的 ( 五 ) 计 算 机 条 件 执 行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转 发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关 于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科 目 更 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粤 人 发 2010 176 号 ) 今 年 职 称 评 审 中,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不 作 为 必 备 条 件 :(1) 研 究 生 学 历 或 硕 士 学 位 的 ;( 2) 2015 年 当 年 8 月 31 日 年 满 50 岁 的 ;( 3) 取 得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二 级 以 上 合 格 证 书 的 ( 六 )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可 按 政 策 倾 斜 免 考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需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填 报 相 应 政 策 倾 斜 免 考 信 息 并 上 传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扫 描 件 (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见 附 件 2 3) ( 七 ) 省 外 来 深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可 根 据 省 职 称 评 审 政 策, 申 报 评 审 晋 升 高 一 级 别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其 在 省 外 ( 含 军 队 央 企 ) 通 过 人 事 部 门 授 权 的 评 委 会 评 审 获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2013 年 10 月 前 经 市 或 区 人 力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确 认 的, 上 传 资 格 证 书 和 审 核 证 明 ; 未 经 市 或 区 人 力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确 认 的, 上 传 资 格 证 书 以 及 评 审 表 或 发 证 机 关 印 发 的 任 职 资 格 审 批 文 件 未 上 传 的 或 上 传 材 料 不 完 整 的, 不 予 受 理 申 报 在 深 圳 工 作 期 间 取 得 的 省 外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予 认 可 ( 八 ) 符 合 专 业 工 作 岗 位 条 件 和 资 格 申 报 条 件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可 以 同 时 或 不 同 时 申 报 两 个 系 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但 不 得 同 时 或 不 同 时 申 报 同 一 系 列 或 同 一 专 业 的 两 个 资 格 同 时 或 不 同 时 申 报 两 个 系 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必 须 按 资 格 条 件 的 规 定, 分 别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并 把 申 报 另 一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评 审 表 作 为 申 报 本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附 件 一 并 提 5
交, 不 得 以 同 样 的 业 绩 材 料 同 时 或 不 同 时 申 报 不 同 系 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九 ) 申 报 人 仅 需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填 报 个 人 社 保 卡 电 脑 号, 该 社 保 卡 电 脑 号 对 应 的 单 位 与 申 报 单 位 不 一 致 的 不 得 申 报 ( 十 ) 具 有 国 家 公 务 员 身 份 的 人 员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严 格 执 行 人 事 部 < 企 事 业 单 位 评 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若 干 问 题 暂 行 规 定 > 有 关 问 题 的 具 体 说 明 ( 人 职 发 1991 17 号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印 发 高 级 统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1 90 号 ), 以 及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依 照 公 务 员 制 度 管 理 事 业 单 位 具 备 国 家 公 务 员 身 份 人 员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问 题 的 批 复 ( 粤 人 函 2005 301 号 )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明 确 当 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7 197 号 ) 有 关 规 定 凡 与 上 述 政 策 规 定 不 一 致 的,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 十 一 ) 申 报 人 填 报 的 申 报 信 息 提 交 的 所 有 材 料 时 效 均 截 止 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其 后 取 得 的 业 绩 成 果 发 表 的 论 文 考 取 的 计 算 机 模 块 合 格 证 取 得 的 学 历 ( 学 位 ) 证 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等, 不 作 为 2015 年 度 评 审 的 有 效 材 料 学 历 ( 学 位 ) 证 除 提 交 证 书 扫 描 件 外, 原 则 上 还 需 提 交 学 历 ( 学 位 ) 验 证 证 明 或 提 交 由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学 信 网 ) http://www.chsi.com.cn/ 出 具 的 学 历 在 线 验 证 报 告 扫 描 件 ( 十 二 ) 评 审 收 费 2015 年 职 称 评 审 继 续 按 关 于 转 发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调 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费 标 准 的 6
复 函 的 通 知 ( 粤 人 发 2007 35 号 ) 规 定 收 取 评 审 费 1. 申 报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费 :720 元 / 人 ( 高 级 评 审 费 580 元 / 人 答 辩 费 140 元 / 人 ) 2. 申 报 中 级 职 称 评 审 费 :450 元 / 人 3. 申 报 初 级 职 称 评 审 费 :280 元 / 人 部 分 专 业 系 列 需 对 申 报 人 的 论 著 进 行 鉴 定 的, 另 收 每 人 200 元 的 论 著 鉴 定 费 参 加 建 筑 工 程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人 员 经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审 验 符 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条 件 的, 按 初 级 180 元 / 人 中 级 350 元 / 人 高 级 620 元 / 人 补 足 评 审 费 用 三 评 审 工 作 程 序 ( 一 ) 申 请 用 户 用 人 单 位 登 陆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局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申 请 单 位 用 户 ( 已 在 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局 网 站 人 才 引 进 业 务 申 报 系 统 注 册 用 户 帐 号 的 单 位 无 需 重 新 申 请, 可 使 用 既 有 帐 号 ), 用 人 单 位 登 陆 系 统 后, 为 申 报 人 创 建 个 人 用 户 和 密 码 操 作 说 明 见 网 站 相 关 栏 目 申 报 者 亦 可 委 托 市 人 才 交 流 服 务 中 心 等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代 为 申 报 ( 二 ) 个 人 填 写 申 报 信 息 申 报 人 使 用 个 人 用 户 和 密 码 登 陆 系 统, 按 照 系 统 引 导 提 示 如 实 填 报 信 息, 并 上 传 个 人 证 件 照 片 ( 此 照 片 将 用 于 资 格 证 书, 要 求 JPG 格 式, 底 色 为 深 色, 禁 止 使 用 白 底 照 片, 文 件 大 小 不 超 过 100K) 往 年 在 系 统 申 报 但 评 审 不 通 过 人 员, 可 在 已 申 报 记 录 中 选 取 相 应 记 录 重 新 申 报, 补 充 新 的 业 绩 成 7
果 信 息 和 材 料 ( 三 ) 个 人 上 传 申 报 材 料 扫 描 件 按 照 网 站 提 示 上 传 相 关 证 书 证 明 业 绩 成 果 论 文 著 作 等 申 报 材 料 扫 描 件 ( 四 ) 用 人 单 位 审 核 并 组 织 评 前 公 示 用 人 单 位 在 系 统 对 申 报 人 提 交 的 信 息 进 行 审 核, 对 提 交 的 电 子 材 料 与 原 件 进 行 核 对, 填 写 单 位 综 合 评 价 意 见 ( 意 见 要 求 对 申 报 人 水 平 能 力 业 绩 作 出 客 观 公 正 的 评 价, 字 数 不 少 于 150 字 ) 核 对 无 误 后, 在 系 统 打 印 2015 年 度 推 荐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人 员 公 示 名 单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表 及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7 天 的 公 示 公 示 结 束 后, 单 位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前 公 示 情 况 表, 并 由 单 位 纪 检 ( 监 察 ) 或 人 事 部 门 在 表 上 如 实 加 具 意 见 并 加 盖 公 章 ( 五 ) 用 人 单 位 提 交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受 理 用 人 单 位 在 系 统 填 报 评 前 公 示 意 见, 并 提 交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受 理 待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审 核 通 过 后, 在 系 统 打 印 出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表 或 相 应 的 申 报 表, 单 位 负 责 人 和 人 事 经 办 人 员 在 相 应 栏 目 签 字 盖 章 需 要 送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的, 还 需 要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 六 ) 递 交 纸 质 申 报 材 料 在 评 委 会 的 受 理 时 间 段 内, 各 用 人 单 位 将 以 下 材 料 报 送 评 委 会 相 应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受 理 的 申 报 材 料 原 则 上 不 安 排 退 回 网 上 评 审 试 点 评 委 会 的 申 报 人 员 以 考 代 评 申 报 人 员 按 以 下 要 求 报 送 材 料 : 8
(1)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表 或 相 应 的 申 报 表 ( 要 求 : 此 表 由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A4 纸 规 格, 双 面 打 印 ), 非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的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 属 个 人 和 单 位 签 字 盖 章 栏 目 均 需 签 字 盖 章, 签 字 盖 章 不 齐 全 的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 (2)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前 公 示 情 况 表 ( 要 求 : 此 表 由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A4 纸 规 格 ), 非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的 版 本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 ( 七 ) 缴 纳 评 审 费 用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开 具 的 评 审 费 用 缴 纳 通 知, 到 指 定 的 银 行 缴 交 评 审 费 用, 并 将 缴 费 单 回 执 联 交 回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进 行 缴 费 确 认 未 按 时 缴 费 的 申 报 人 将 不 予 提 交 评 委 会 评 审 ( 八 ) 答 辩 申 报 人 根 据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的 通 知 按 时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参 加 答 辩 申 报 评 审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人 员 必 须 全 部 进 行 面 试 答 辩, 对 于 业 绩 论 文 等 存 在 疑 问 的, 以 及 评 委 会 学 科 专 业 评 审 组 认 为 需 经 答 辩 才 能 判 定 水 平 的, 也 须 面 试 答 辩 ( 九 )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评 审 通 过 人 员 公 示 申 报 人 员 评 审 通 过 后, 用 人 单 位 要 按 照 要 求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的 要 求,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评 后 公 示 材 料, 组 织 评 后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7 天 公 示 结 束 后,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内 录 入 公 示 情 况 和 单 位 意 见, 并 提 交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四 申 报 和 审 核 工 作 要 求 ( 一 ) 如 实 填 报 信 息 提 交 材 料 申 报 人 要 根 据 自 己 的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对 照 国 家 省 的 职 称 政 策 及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如 9
实 填 报 并 一 次 性 提 交 全 部 申 报 评 审 材 料, 材 料 要 求 准 确 真 实, 数 量 质 量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和 本 文 规 定, 并 提 交 单 位 审 核 和 公 示 ( 二 ) 做 好 评 前 评 后 双 公 示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要 认 真 审 查 申 报 材 料 的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完 整 性 和 时 效 性 对 不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的, 应 注 明 原 因 退 回, 并 及 时 告 知 申 报 人 要 按 规 定 将 申 报 人 申 报 材 料 和 单 位 的 投 诉 受 理 部 门 及 电 话, 在 单 位 显 著 位 置 张 榜 或 单 位 网 站 首 页 进 行 公 示 其 他 申 报 材 料 放 置 在 单 位 会 议 室 等 公 共 场 所, 以 供 查 验 公 示 期 间, 受 理 信 访 主 要 由 单 位 人 事 ( 职 称 ) 部 门 负 责, 接 受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凡 经 受 理 查 实 存 在 弄 虚 作 假 和 其 它 违 规 行 为 的 申 报 材 料 一 律 不 予 报 送,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 对 举 报 问 题 一 时 难 以 核 实 的, 应 如 实 注 明, 先 行 报 送, 但 不 得 停 止 核 查, 核 查 结 果 应 及 时 报 送 评 委 会 日 常 工 作 部 门 五 联 系 方 式 受 理 单 位 : 深 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 受 理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上 步 中 路 1043 号 深 勘 大 厦 0613 受 理 咨 询 电 话 :0755-23931865/18566668682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1. 送 评 材 料 目 录 单 2. 证 书 证 明 材 料 3.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年 度 ( 任 职 期 满 ) 考 核 登 记 表 4. 业 绩 成 果 材 料 10
5. 论 文 著 作 材 料 深 圳 市 绿 色 建 筑 协 会 深 圳 市 建 筑 专 业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第 八 评 审 委 员 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