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海 市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珠 海 市 卫 生 局 文 件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珠 人 口 计 生 2012 118 号 印 发 关 于 统 筹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横 琴 新 区 管 委 会, 各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 ), 市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经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现 将 关 于 统 筹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珠 海 市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珠 海 市 卫 生 局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二 O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关 于 统 筹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实 施 意 见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和 广 东 省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粤 人 口 计 生 委 2012 66 号 ), 推 动 人 口 均 衡 型 社 会 示 范 市 建 设, 提 高 出 生 人 口 素 质, 构 建 幸 福 家 庭 和 谐 社 会, 为 我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人 口 环 境, 统 筹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根 据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意 见 一 目 标 与 任 务 全 面 实 施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大 力 提 高 婚 育 人 群 优 生 优 育 保 健 意 识, 有 效 降 低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风 险, 切 实 提 高 出 生 人 口 素 质, 保 障 妇 女 儿 童 身 体 健 康 二 服 务 对 象 项 目 机 构 和 流 程 ( 一 ) 服 务 对 象 1.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男 女 双 方 或 一 方 户 籍 在 珠 海 市 的 准 婚 人 员 每 对 准 婚 人 员 享 受 一 次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2.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 具 有 珠 海 市 户 籍 或 配 偶 为 珠 海 市 户 籍 符 合 生 育 政 策 计 划 怀 孕 的 夫 妇, 以 及 在 珠 海 市 居 住 半 年 以 上 符 合 生 育 政 策 的 非 本 市 户 籍 计 划 怀 孕 的 夫 妇
已 享 受 过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夫 妇 不 再 重 复 享 受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3.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具 有 珠 海 市 户 籍 或 配 偶 为 珠 海 市 户 籍 符 合 生 育 政 策 的 孕 妇, 以 及 在 珠 海 市 居 住 半 年 以 上 符 合 生 育 政 策 的 非 本 市 户 籍 的 孕 妇 ( 二 ) 服 务 项 目 1.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1) 包 括 优 生 健 康 教 育 询 问 病 史 ( 孕 育 史 疾 病 史 家 族 史 用 药 情 况 生 活 习 惯 饮 食 营 养 环 境 危 险 因 素 等 ) 常 规 体 格 检 查 ( 包 括 身 高 体 重 血 压 心 率 甲 状 腺 触 诊 心 肺 听 诊 肝 脏 脾 脏 触 诊 四 肢 脊 柱 检 查 等 ) 和 生 殖 系 统 检 查 (2) 实 验 室 检 查 : 阴 道 分 泌 物 血 液 常 规 检 验 ( 血 五 分 类 ) 尿 液 常 规 检 验 血 型 ( 包 括 ABO 血 型 和 Rh 阳 / 阴 性 ) 血 清 葡 萄 糖 测 定 肝 功 能 检 测 ( 谷 丙 转 氨 酶 ) 乙 型 肝 炎 血 清 学 五 项 检 测 肾 功 能 检 测 ( 肌 酐 ) 甲 状 腺 功 能 检 测 ( 促 甲 状 腺 激 素 ) 地 中 海 贫 血 筛 查 ( 血 三 分 类 ) G6PD 缺 乏 症 检 查 艾 滋 病 抗 体 检 测 病 毒 筛 查 ( 梅 毒 螺 旋 体 筛 查 风 疹 病 毒 IgG 抗 体 测 定 巨 细 胞 病 毒 IgM 抗 体 和 IgG 抗 体 测 定 弓 形 体 IgM 和 IgG 抗 体 测 定 ) (3) 影 像 检 查 : 妇 科 超 声 常 规 检 查 (4) 其 他 : 风 险 评 估 和 咨 询 指 导 早 孕 和 妊 娠 结 局 跟 踪 随 访 建 立 电 子 健 康 档 案 2.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
与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项 目 相 同 3.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1)5 次 孕 期 保 健 常 规 产 检 包 括 称 体 重, 测 量 身 高 骨 盆 血 压 腹 围 和 宫 高, 手 测 胎 位, 多 普 勒 胎 心 听 诊 仪 听 诊 胎 心 等 基 础 孕 检 服 务, 以 及 孕 期 保 健 咨 询 营 养 指 导 建 卡 建 册 和 档 案 管 理 等 服 务 (2) 孕 期 辅 助 检 查 包 括 孕 妇 孕 期 唐 氏 筛 查 黑 白 B 超 检 查 1 次 ( 孕 16-20 周 ) 和 血 糖 筛 查 ( 孕 26-28 周 ), 夫 妇 双 方 全 血 细 胞 分 析 ( 含 MCH 和 MCV) 检 测 服 务 对 象 所 在 的 免 费 孕 检 服 务 机 构 有 条 件 开 展 彩 色 多 普 勒 超 声 检 查, 服 务 对 象 可 申 请 将 免 费 黑 白 B 超 改 为 产 科 彩 色 多 普 勒 超 声 检 查, 实 行 减 免 收 费 ( 减 免 金 额 为 黑 白 B 超 收 费 标 准 ), 不 再 享 有 免 费 黑 白 B 超 服 务 免 费 孕 检 筛 查 发 现 血 MCV 和 MCH 降 低 的 服 务 对 象 可 享 受 免 费 血 红 蛋 白 分 析 α( 或 )β 地 中 海 贫 血 基 因 诊 断 服 务 ( 三 ) 服 务 机 构 1. 实 施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机 构, 由 市 卫 生 局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文 件 珠 海 市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 珠 卫 2007 226 号 ) 的 规 定 审 核 确 定 公 布 2. 实 施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的 机 构, 依 照 广 东 省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粤 人 口 计 生 委 2012 66 号 ) 的 要 求, 由 市 人 口 计 生 局 商 市 卫 生 局 确 定 公 布 3. 实 施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由 市 卫 生 局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文 件 珠 海 市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 珠 卫 2007 227 号 ) 的 规 定 审 核 确 定 公 布 ( 四 ) 服 务 流 程 1.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申 请 人 直 接 携 带 双 方 身 份 证 和 户 口 薄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免 冠 大 一 寸 彩 色 照 片 男 女 各 2 张, 到 所 属 辖 区 指 定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机 构 或 设 在 婚 姻 登 记 处 的 服 务 点, 现 场 填 写 珠 海 市 免 费 婚 前 ( 孕 期 )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申 请 表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表 ), 通 过 工 作 人 员 审 核 后 即 可 参 加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2.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 各 村 ( 居 ) 委 会 收 集 拟 定 辖 区 内 符 合 条 件 的 计 划 怀 孕 夫 妇 名 单, 逐 级 报 镇 ( 街 道 ) 人 口 计 生 办 核 实 和 区 人 口 计 生 局 确 认 区 人 口 计 生 局 确 认 后,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服 务 对 象 制 作 育 政 服 务 优 惠 卡, 交 由 各 镇 ( 街 道 ) 人 口 计 生 办 向 服 务 对 象 发 放, 服 务 对 象 持 育 政 服 务 优 惠 卡 到 各 区 定 点 服 务 机 构 接 受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服 务 3.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已 办 理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证 或 流 动 人 口 婚 育 证 明 的 孕 妇, 可 直 接 到 所 属 区 域 指 定 的 免 费 孕 检 服 务 机 构, 现 场 填 写 申 请 表, 递 交 本 人 身 份 证 户 口 薄 ( 暂 住 证 或 结 婚 证 )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证 ( 或 流 动 人 口 婚 育 证 明 )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原 件 审 核 后 归 还 ), 以 及 申 请 人 免 冠 大 一 寸 彩 色 照 片 2 张, 通 过 工 作 人 员 的 审 核 后 即 可 参 加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但 未 办 理 计 生 证 明 的 本 市 户 籍 的 孕 妇, 可 直 接 到 所 属 区 域 指 定 的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机 构, 现 场 填 写 申 请 表, 并 递 交 本 人 身 份 证 户 口 薄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原 件 审 核 后 归 还 ), 以 及 申 请 人 免 冠 大 一 寸 彩 色 照 片 2 张, 通 过 工 作 人 员 的 审 核 后 即 可 参 加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但 未 办 理 计 生 证 明 的 非 本 市 户 籍 的 孕 妇, 则 需 按 照 计 生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流 动 人 口 婚 育 证 明 后, 再 申 请 免 费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三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各 级 政 府 是 实 施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的 责 任 主 体, 要 充 分 认 识 该 项 目 的 重 要 性, 加 强 领 导 落 实 经 费 明 确 责 任, 制 定 符 合 本 区 实 际 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将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工 作 纳 入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范 畴, 纳 入 公 共 服 务 考 核 内 容, 实 行 年 度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制, 确 保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 二 ) 落 实 经 费 保 障 各 级 财 政 设 立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项 目 专 项 经 费, 并 纳 入 年 度 预 算 按 服 务 对 象 户 籍 或 居 住 地 所 属 地 域 划 分, 根 据 事 权 与 财 权 相 统 一 的 原 则 由 各 区 财 政 承 担 本 辖 区 产 生 的 费 用 除 国 家 对 项 目 试 点 单 位 的 补 助 经 费 外, 考 虑 到 斗 门 区 经 济 困 难 等 实 际 情
况, 市 财 政 对 斗 门 区 财 政 按 5:5 的 比 例 给 予 补 助 各 级 专 项 经 费 实 行 季 结 季 清 制 度,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产 生 的 经 费 由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核 算 申 报, 计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产 生 的 经 费 由 各 级 人 口 计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核 算 申 报,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则 在 每 个 季 度 的 第 一 个 月 对 上 一 季 度 考 核 合 格 的 定 点 服 务 机 构 按 实 际 发 生 数 拨 付 经 费 ( 三 ) 明 确 部 门 职 责 1.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工 作, 审 核 确 认 和 公 布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机 构 ; 与 人 口 计 生 行 政 部 门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工 作, 确 认 和 公 布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机 构 依 法 规 范 提 供 免 费 服 务 的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及 其 从 业 人 员 的 执 业 行 为, 开 展 业 务 培 训 和 现 场 技 术 指 导, 组 织 年 度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支 付 项 目 经 费 的 依 据, 对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取 消 其 免 费 服 务 资 格 ; 负 责 建 立 婚 前 及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信 息 及 其 相 关 卫 生 指 标 的 监 测 网 络, 定 期 分 析, 为 政 府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2. 人 口 计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做 好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的 宣 传 发 动 和 组 织 动 员 工 作, 建 立 基 层 工 作 队 伍 和 工 作 制 度, 掌 握 本 辖 区 服 务 对 象 ( 准 婚 拟 怀 孕 ) 的 基 本 信 息, 审 核 资 格 条 件, 动 员 或 组 织 服 务 对 象 前 往 定 点 检 查 机 构 接 受 服 务 与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工 作, 确 认 和 公 布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机 构, 组 织 年 度 考 核, 对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计 生 服 务 机 构 取 消 其 免 费 服 务 资 格, 建
立 覆 盖 全 市 各 级 卫 生 和 人 口 计 生 行 政 部 门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定 点 服 务 机 构 的 免 费 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服 务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全 面 加 强 信 息 录 入 管 理 3. 财 政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项 目 专 项 经 费, 将 项 目 经 费 纳 入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给 予 保 障, 联 合 卫 生 和 人 口 计 生 部 门 制 定 经 费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规 定, 明 确 经 费 拨 付 标 准 和 拨 付 流 程 ; 定 期 开 展 本 级 项 目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的 监 督 管 理 和 效 果 评 估 4. 民 政 行 政 部 门 结 合 婚 姻 登 记 工 作, 积 极 向 准 婚 人 群 宣 传 孕 前 医 学 检 查 的 重 要 性, 动 员 其 主 动 参 加 婚 前 和 孕 前 医 学 检 查 加 强 与 本 区 定 点 服 务 机 构 的 合 作, 为 婚 检 机 构 提 供 工 作 支 持, 协 助 开 展 宣 教 工 作, 为 前 来 婚 姻 登 记 的 人 群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务, 切 实 提 高 婚 前 医 学 检 查 率 5. 妇 儿 工 委 宣 传 文 化 等 部 门 结 合 部 门 职 能 发 挥 各 自 优 势 开 展 宣 传 工 作, 利 用 报 刊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等 媒 体, 开 展 优 生 优 育 知 识 教 育, 创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舆 论 氛 围 四 其 他 本 文 发 文 之 日 起, 珠 海 市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和 孕 期 医 学 保 健 服 务 实 施 意 见 ( 珠 府 2007 107 号 ) 文 件 停 止 执 行
主 题 词 : 计 划 生 育 卫 生 意 见 通 知 抄 送 : 省 人 口 计 生 委 省 卫 生 厅 省 财 政 厅, 市 委 各 部 委 办 局 市 人 大 办, 市 政 协 办, 珠 海 市 警 备 区, 市 中 级 法 院, 市 检 察 院, 口 岸 检 验 各 单 位, 各 人 民 团 体, 各 新 闻 单 位, 中 央 和 省 驻 珠 海 有 关 单 位 珠 海 市 人 口 计 生 局 办 公 室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印 发 ( 共 印 3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