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浙 教 人 2011 105 号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做 好 2011 年 对 口 支 援 阿 克 苏 地 区 双 语 培 训 支 教 教 师 选 派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设 区 市 教 育 局 义 乌 市 教 育 局,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 根 据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 浙 江 省 对 口 支 援 新 疆 阿 克 苏 地 区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农 一 师 ( 阿 拉 尔 市 ) 综 合 规 划 > 的 通 知 ( 浙 发 改 援 建 2011 240 号 ) 要 求, 到 2015 年, 阿 克 苏 地 区 基 本 实 现 双 语 教 学 全 覆 盖 ; 我 省 依 托 阿 克 苏 地 区 教 育 学 院 和 阿 克 苏 地 区 库 车 教 师 培 训 基 地, 组 织 实 施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工 程 在 2010 年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试 点 工 作 的 基 础 上,2011 年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培 训 力 度, 计 划 对 口 支 援 阿 克 苏 地 区 培 训 双 语 教 师 1000 余 名, 学 制 二 年 为 此, 我 省 将 选 派 第 二 批 支 教 教 师 到 阿 克 苏 地 区 从 事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为 做 好 支 教 教 师 选 派 工 作, 根 据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做 好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选 派 工 作 的 通 知 ( 浙 组 2010 46 号 ) 精 神, 并 经 商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同 意,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选 派 任 务 根 据 对 口 支 援 双 语 培 训 工 作 需 要, 今 年 需 选 派 援 疆 的 小 学 语 文 数 学 体 育 等 学 科 教 师 60 名, 管 理 人 员 1 名 ( 副 处, 负 责 阿 克 苏 地 区 库 车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的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 具 体 选 派 名 额 分 配 详 见 附 件 1 二 选 派 范 围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 含 教 育 学 院 )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教 研 室 小 学 管 理 人 员 由 宁 波 教 育 学 院 选 派 三 援 疆 时 间 根 据 浙 组 2010 46 号 文 件 精 神 和 双 语 教 师 集 中 培 训 的 需 要, 为 了 与 集 中 培 训 学 制 相 衔 接, 落 实 培 训 责 任, 确 保 培 训 质 量, 第 二 批 双 语 培 训 支 教 教 师 援 疆 时 间 为 2 年, 管 理 人 员 为 3 年 第 二 批 支 教 教 师 将 于 今 年 8 月 下 旬 赴 疆 四 选 派 条 件 被 选 派 的 援 疆 管 理 人 员 和 教 师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政 治 立 场 坚 定 政 治 敏 锐 性 强 坚 定 不 移 地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认 真 学 习 和 实 践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 二 )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强, 坚 决 执 行 党 的 民 族 宗 教 政 策, 维 护 祖 国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 ( 三 )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强, 勇 于 吃 苦, 甘 于 奉 献 ; 思 想 解 放, 作 风 扎 实,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能 力 和 较 丰 富 的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熟 悉 群 众 工 作 ; ( 四 ) 年 富 力 强, 身 体 健 康 ; ( 五 ) 具 有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 ( 五 ) 选 派 的 管 理 干 部 年 龄 一 般 在 45 岁 以 下, 具 备 从 事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经 验 和 较 强 的 管 理 能 力, 担 任 正 科 级 及 以 上 职 务 或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选 派 的 教 师 年 龄 一 般 在 55 岁 以 下, 中 级 职 称 鼓 励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教 师 参 加 支 教 工 作 五 选 派 要 求 与 程 序 援 疆 教 师 选 派 工 作 由 各 高 校 和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各 高 校 和 各 市 教 育 局 要 根 据 下 达 的 选 派 任 务, 采 取 个 人 自 荐 组 织 推 荐 择 优 选 拔 的 方 式 确 定 人 选 选 派 时 严 格 把 握 条 件, 重 点 选 派 后 备 干 部 和 优 秀 青 年 教 师 经 体 检 合 格 后, 将 人 选 名 单 浙 江 省 援 疆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登 记 表 ( 管 理 人 员 还 需 填 写 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 ) 表 现 材 料 各 一 式 2 份 及 体 检 表 于 8 月 10 日 前 报 我 厅 人 事 处
六 援 疆 有 关 待 遇 ( 一 ) 援 疆 教 师 由 派 出 单 位 发 放 工 资, 享 受 派 出 单 位 同 类 同 级 人 员 的 各 项 福 利 待 遇 在 疆 工 作 期 间, 享 受 新 疆 所 在 地 区 同 类 人 员 的 地 区 津 贴 调 整 工 资 时, 援 疆 教 师 与 派 出 单 位 其 他 人 员 一 样 按 政 策 规 定 调 整 在 疆 期 间 由 选 派 单 位 给 予 向 上 浮 动 1 个 级 别 工 资 档 次 或 1 级 薪 级 工 资, 期 满 后 经 考 核 表 现 好 的 可 转 为 固 定 工 资 ( 二 ) 援 疆 教 师 赴 疆 前 由 派 出 单 位 一 次 性 发 给 制 装 费 10000 元, 生 活 补 助 费 援 疆 两 年 的 10000 元 三 年 的 15000 元, 进 疆 后 每 月 生 活 补 助 费 2000 元, 并 为 他 们 办 理 进 疆 期 间 的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所 需 经 费 由 派 出 单 位 支 付, 派 出 单 位 解 决 有 困 难 的 请 同 级 财 政 解 决 ( 三 ) 援 疆 教 师 赴 疆 工 作 期 间 不 转 户 口 行 政 关 系 和 工 资 关 系 支 教 教 师 是 中 共 党 员 的, 将 组 织 关 系 转 至 浙 江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党 委, 赴 疆 时 请 携 带 党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 四 ) 根 据 浙 组 2010 46 号 和 浙 人 社 发 2011 145 号 文 件 精 神, 派 出 前 援 疆 教 师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可 申 请 确 认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1. 具 有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2. 担 任 助 理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满 2 年 的, 可 申 请 确 认 相 应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担 任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满 2 年 的, 可 申 请 确 认 相 应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3. 符 合 晋 升 的 其 他 基 本 条 件 派 出 前 已 具 有 副 高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予 直 接 确 认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但 在 正 常 申 报 评 审 时 可 免 予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及 专 业 能 力 等 考 试 派 出 前 担 任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未 满 2 年 的 人 员, 待 其 符 合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规 定 的 申 报 年 限 时, 再 予 确 认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派 出 前 不 具 备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人 员, 不 予 确 认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但 在 破 格 申 报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时, 可 免 予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及 业 务 能 力 等 考 试 派 出 时 已 提 拔 行 政 职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再 确 认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符 合 提 前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直 接 填 写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表 ( 一 式 3 份 ) 连 同 其 他 相 关 材 料, 高 等 学 校 直 接 报 送 省 教 育 厅, 设 区 市 由 各 市 教 育 局 会 市 人 事 局 后, 报 省 教 育 厅 经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后, 申 请 确 认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省 教 育 厅 核 准 后 发 文 公 布 ; 申 请 确 认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由 省 教 育 厅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由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核 准 后 发 文 公 布 取 得 资 格 的 次 月, 予 以 聘 任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五 )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印 发 < 对 口 支 援 新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组 通 发 2011 6 号 ) 精 神, 援 疆 教 师 援 疆 期 间 因 病 因 伤 发 生 的 医 疗 费 用, 按 本 人 医 疗 关 系 和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在 新 疆 当 地 治 疗 的, 由 新 疆 所 在 单 位 报 销 ; 在 内 地 治 疗 的, 由 原 工 作 单 位 承 担 ( 六 ) 援 疆 教 师 在 疆 期 间 由 派 出 单 位 管 理 为 主,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配 合 做 好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并 帮 助 协 调 管 理 中 的 有 关 工 作 支 教 教 师 援 疆 经 历 可 视 作 其 到 欠 发 达 地 区 和 农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经 历 ( 七 ) 援 疆 教 师 休 假 探 亲, 以 及 每 年 休 假 回 浙 江 时 安 排 体 检, 按 浙 组 2010 46 号 精 神 办 理 七 工 作 纪 律 严 肃 组 织 纪 律 凡 经 组 织 确 定 选 派 援 疆 的 人 员,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服 从 安 排, 或 进 疆 后 擅 自 返 回, 经 教 育 不 改 的, 要 给 予 严 肃 的 党 纪 政 纪 等 处 分 选 派 双 语 培 训 支 教 教 师 赴 疆 工 作, 是 我 省 教 育 系 统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推 进 新 疆 跨 越 式 发 展 和 长 治 久 安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各 高 校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从 党 和 国 家 的 全 局 出 发, 切 实 加 强 对 此 项 工 作 的 领 导, 认 真 做 好 组 织 发 动 和 思 想 动 员 工 作, 把 政 治 强 业 务 精 身 体 好 的 教 师 选 派 出 来 同 时, 各 派 出 单 位 要 主 动 关 心 援 疆 教 师 的 工 作 学 习 和 生 活, 切 实 帮 助 解 决 援 疆 教 师
的 家 庭 生 活 困 难, 解 决 他 们 的 后 顾 之 忧 在 落 实 过 程 中 遇 到 困 难 和 问 题, 请 及 时 与 我 厅 人 事 处 联 系 联 系 人 : 省 教 育 厅 人 事 处 张 应 敏, 联 系 电 话 : 0571 88008939, 电 子 邮 箱 :zguangtou@sohu.com 附 件 :1.2011 年 浙 江 省 对 口 支 援 阿 克 苏 地 区 双 语 培 训 支 教 教 师 选 派 名 额 分 配 表 2. 浙 江 省 援 疆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登 记 表 3. 关 于 做 好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选 派 工 作 的 通 知 ( 浙 组 2010 46 号 )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二 一 一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附 件 1 2011 年 浙 江 省 对 口 支 援 阿 克 苏 地 区 双 语 培 训 支 教 教 师 选 派 名 额 分 配 表 序 号 派 出 单 位 小 计 计 小 学 语 文 ( 汉 语 ) 听 力 与 口 语 阅 读 与 写 作 ( 普 通 话 ) 专 业 与 人 数 ( 人 ) 专 业 汉 语 小 学 数 学 小 学 体 育 1 杭 州 市 7 6 3 2 1 1 2010 年 已 派 1 人 2 宁 波 市 6 5 3 1 1 1 2010 年 已 派 1 人 3 温 州 市 8 7 4 2 1 1 4 嘉 兴 市 4 3 1 1 1 1 5 湖 州 市 2 1 1 1 2010 年 已 派 1 人 6 绍 兴 市 4 3 1 1 1 1 2010 年 已 派 1 人 7 金 华 市 4 3 1 1 1 1 2010 年 已 派 1 人 8 衢 州 市 2 1 1 1 9 台 州 市 5 4 1 2 1 1 10 丽 水 市 3 2 1 1 1 11 舟 山 市 2 2 1 1 12 义 乌 市 1 1 1 13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1 1 1 14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1 1 1 15 湖 州 师 范 学 院 1 1 1 备 注
16 宁 波 大 学 1 1 1 17 浙 江 海 洋 学 院 1 1 1 18 温 州 大 学 1 1 1 19 绍 兴 文 理 学 院 1 1 1 20 嘉 兴 学 院 1 1 1 21 台 州 学 院 1 1 1 22 丽 水 学 院 1 1 1 23 衢 州 学 院 1 1 1 24 金 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 1 1 25 宁 波 教 育 学 院 1 1 领 队 1 人 合 计 61 51 23 16 11 7 3 1 说 明 : 1 担 任 小 学 语 文 ( 汉 语 ) 专 业 教 学 的 教 师 50 人 (1) 担 任 汉 语 阅 读 与 写 作 课 程 教 学 的 教 师 23 人, 拟 选 派 普 通 话 水 平 达 到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的 教 师 ; (2) 担 任 汉 语 听 力 与 口 语 普 通 话 课 程 教 学 的 教 师 16 人, 拟 选 派 省 级 及 以 上 普 通 话 测 试 员 ; (3) 担 任 专 业 汉 语 课 程 ( 包 括 小 学 语 文 教 材 教 法 现 代 汉 语 ) 教 学 的 教 师 11 人, 拟 选 派 汉 语 言 文 学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的 小 学 语 文 教 师 2 担 任 小 学 数 学 课 程 教 学 的 教 师 7 人, 拟 选 派 普 通 话 水 平 须 达 到 二 级 甲 等 及 以 上 的 小 学 数 学 教 师 3 担 任 小 学 体 育 课 程 教 学 的 教 师 3 人, 拟 选 派 体 育 专 业 毕 业 普 通 话 水 平 达 到 二 级 乙 等 及 以 上 的 小 学 体 育 教 师 4 选 派 领 队 1 人, 拟 担 任 阿 克 苏 教 育 学 院 副 院 长, 负 责 库 车 县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的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附 件 2 浙 江 省 援 疆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登 记 表 选 派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姓 名 民 族 入 党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全 日 制 教 育 在 职 教 育 性 别 籍 贯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及 时 间 出 生 年 月 ( 岁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毕 业 院 校 系 及 专 业 毕 业 院 校 系 及 专 业 联 系 方 式 身 份 证 号 ( 一 寸 彩 色 免 冠 近 照 ) 现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授 疆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简 历 奖 惩 考 核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及 社 会 关 系 称 谓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备 注 - 10 -
附 件 3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 部 浙 江 省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组 2010 46 号 关 于 做 好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选 派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局 (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 财 政 局, 省 直 属 有 关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 为 贯 彻 落 实 全 国 新 疆 工 作 座 谈 会 和 对 口 支 援 新 疆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进 一 步 促 进 新 疆 的 发 展 与 稳 定, 根 据 中 组 部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人 力 社 保 部 关 于 做 好 对 口 支 援 省 市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选 派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组 通 字 2010 50 号 ) 精 神, 决 定 选 派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到 新 疆 阿 克 苏 地 区 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一 师 阿 拉 尔 市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选 派 任 务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我 省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共 选 派 331 名, 其 中, 党 政 干 部 136 名,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188 名,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7 名 详 见 浙 江 省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数 量 结 构 表 和 浙 江 省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名 额 分 配 方 案 ( 附 后 ) - 11 -
二 选 派 要 求 1 选 派 的 干 部 和 人 才, 应 政 治 立 场 坚 定 政 治 敏 锐 性 强, 坚 定 不 移 地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认 真 学 习 和 实 践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强, 坚 决 执 行 党 的 民 族 和 宗 教 政 策, 维 护 祖 国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强, 勇 于 吃 苦, 甘 于 奉 献 ; 思 想 解 放, 作 风 扎 实,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能 力 和 较 丰 富 的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熟 悉 群 众 工 作 ; 年 富 力 强, 身 体 健 康 承 担 指 挥 部 项 目 建 设 任 务 的 干 部, 应 有 较 强 的 业 务 能 力 担 任 县 处 级 及 以 下 职 务 的, 年 龄 一 般 在 45 岁 以 下 ( 计 算 到 2010 年 12 月 底, 下 同 );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和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年 龄 一 般 在 55 岁 以 下,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2 各 市 和 省 部 属 有 关 单 位 要 根 据 下 达 的 选 派 任 务, 采 取 个 人 自 荐 组 织 推 荐 择 优 选 拔 的 方 式 确 定 人 选 选 派 时 要 严 格 把 握 条 件, 重 点 选 派 后 备 干 部 优 秀 年 轻 干 部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经 体 检 合 格 后, 援 疆 党 政 干 部 按 1:1 的 比 例 援 疆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和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按 1:2 的 比 例 于 11 月 15 日 前 将 初 步 人 员 名 单 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 ( 属 援 疆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或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的, 填 写 援 疆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登 记 表 ) 表 现 材 料 各 一 式 两 份 及 体 检 表 和 选 派 工 作 情 况 报 省 委 组 织 部 经 审 核 同 意 后, 再 正 式 确 定 上 报 名 单 今 年 已 选 派 且 拟 安 排 兼 任 当 地 职 务 的 援 疆 党 政 干 部, 应 在 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 中 明 确 兼 任 的 职 务 3 根 据 援 疆 工 作 需 要 和 干 部 本 人 条 件, 党 政 干 部 可 以 提 职 选 派, 但 必 须 符 合 干 部 任 用 条 例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可 提 职 选 派 或 给 予 提 前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后 选 派 提 前 - 12 -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必 须 在 下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已 满 2 年 ( 年 限 计 算 截 止 到 2010 年 12 月 底 ) 各 选 派 单 位 要 掌 握 条 件, 严 格 把 关, 在 人 选 正 式 确 定 后 再 办 理 任 职 手 续 三 干 部 管 理 1 援 疆 党 政 干 部 在 疆 时 间 为 3 年 多, 县 市 委 书 记 为 5 年 援 疆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和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轮 换 时 间 为 一 年 半 ( 如 要 确 定 为 三 年 多 的, 应 事 先 征 求 省 委 组 织 部 意 见 ) 进 疆 期 间 不 转 户 口 行 政 关 系 和 工 资 关 系 是 中 共 党 员 共 青 团 员 的, 转 组 织 关 系 2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按 两 种 模 式 管 理 对 列 入 中 组 部 和 人 力 社 保 部 计 划 的,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以 新 疆 地 方 党 委 和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党 委 管 理 为 主, 派 出 单 位 协 助 管 理 年 度 考 核 由 新 疆 自 治 区 党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党 委 按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组 织 进 行, 考 核 结 果 抄 送 派 出 单 位 在 疆 工 作 期 满 后, 由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会 同 新 疆 自 治 区 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共 同 考 核 或 委 托 新 疆 地 方 党 委 和 农 一 师 党 委 进 行 考 核 对 列 入 浙 江 省 计 划 的, 以 省 指 挥 部 党 委 管 理 为 主, 派 出 单 位 协 助 管 理, 年 度 考 核 由 省 指 挥 部 党 委 按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进 行, 考 核 结 果 抄 送 派 出 单 位 在 疆 工 作 期 满 后, 由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组 织 派 出 单 位 会 同 省 指 挥 部 党 委 共 同 考 核 四 有 关 待 遇 l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由 派 出 单 位 发 放 工 资, 享 受 派 出 单 位 同 类 同 级 人 员 的 各 项 福 利 待 遇 在 疆 工 作 期 间, 享 受 新 疆 所 在 地 区 同 类 人 员 的 地 区 津 贴 调 整 工 资 时, 援 疆 干 部 人 才 与 派 出 单 位 其 他 人 员 一 样 按 政 策 规 定 调 整 在 疆 期 间 由 选 派 单 位 给 予 向 上 浮 动 1 个 级 别 工 资 档 次 或 1 级 薪 级 工 资, 期 满 后 经 考 核 表 现 好 的 可 转 为 固 定 工 资 - 13 -
2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赴 疆 前 由 派 出 单 位 一 次 性 发 给 制 装 费 10000 元, 生 活 补 助 费 援 疆 一 年 半 的 8000 元 三 年 多 的 15000 元, 五 年 的 20000 元, 进 疆 后 每 月 生 活 补 助 费 2000 元, 并 为 他 们 办 理 进 疆 期 间 的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所 需 经 费 由 派 出 单 位 支 付, 派 出 单 位 解 决 有 困 难 的 请 同 级 财 政 解 决 3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夫 妻 分 居 的, 可 根 据 本 人 意 愿, 将 配 偶 迁 到 一 方 所 在 地 在 疆 工 作 期 间, 不 得 将 其 作 为 分 流 或 下 岗 对 象, 如 原 单 位 撤 并 或 破 产, 由 派 出 单 位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负 责 妥 善 安 排 工 作 ; 如 其 配 偶 下 岗 或 分 流, 应 帮 助 安 排 好 工 作 和 生 活 援 疆 专 业 技 术 干 部 是 教 师 的, 援 疆 经 历 可 视 作 其 到 欠 发 达 地 区 和 农 村 学 校 任 教 的 经 历 4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休 假 探 亲 按 国 家 规 定 执 行 休 假 和 探 亲 合 并 使 用, 一 年 一 次 ; 在 疆 期 间, 其 配 偶 可 探 亲 一 次, 援 疆 一 年 半 的 1 个 月, 三 年 多 的 3 个 月, 五 年 的 5 个 月 休 假 探 亲 的 差 旅 费 由 各 自 单 位 报 销, 确 有 困 难, 同 级 财 政 给 予 补 助 5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每 年 休 假 回 浙 江 时 安 排 一 次 体 检, 所 需 费 用 由 派 出 单 位 承 担 6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所 在 单 位 分 配 解 决 房 改 遗 留 问 题 专 项 用 房, 应 优 先 考 虑 符 合 购 房 条 件 的 援 疆 干 部 对 援 疆 干 部 的 子 女, 在 入 学 入 托 等 方 面 要 给 予 照 顾 其 他 因 工 作 需 要 经 组 织 批 准 进 疆 的 干 部 和 人 才, 凡 在 疆 工 作 时 间 一 年 半 以 上 的, 均 可 享 受 上 述 同 等 待 遇 五 工 作 纪 律 严 肃 组 织 纪 律, 凡 经 组 织 确 定 选 派 援 疆 的 干 部 和 人 才,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服 从 安 排, 或 进 疆 后 擅 自 返 回, 经 教 育 不 改 的, 要 给 予 严 肃 的 - 14 -
党 纪 政 纪 等 处 分 六 加 强 对 选 派 工 作 的 领 导 为 新 疆 选 派 干 部 和 人 才, 是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为 推 进 新 疆 跨 越 式 发 展 和 长 治 久 安 而 采 取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组 织 好 新 一 轮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的 选 派 工 作 意 义 十 分 重 大 各 单 位 要 从 党 和 国 家 的 全 局 出 发, 毫 不 动 摇 地 贯 彻 中 央 关 于 新 疆 工 作 的 一 系 列 重 大 决 策, 坚 决 把 思 想 统 一 到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和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精 神 上 来,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严 格 把 关, 认 真 抓 好 工 作 任 务 的 落 实 附 :1 浙 江 省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数 量 结 构 表 ( 略 ) 2 浙 江 省 第 七 批 援 疆 干 部 和 人 才 名 额 分 配 表 ( 略 ) 3 援 疆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登 记 表 ( 样 表 )( 略 )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 部 江 省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2010 年 10 月 22 日 - 15 -
主 题 词 : 对 口 支 援 阿 克 苏 教 师 选 派 通 知 抄 送 :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社 保 厅, 浙 江 省 援 疆 指 挥 部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2011 年 7 月 26 日 印 发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