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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 數 1. 序 言 3 2. 引 言 4 3.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安 全 使 用 4 3.1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設 備 4 3.2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佈 置 4 3.3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管 理 5 3.4 學 生 守 則 的 訂 定 5 4.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推 行 6 4.1 一 般 安 全 守 則 6 4.2 校 內 校 外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推 行 8 5. 有 毒 或 有 害 物 料 的 認 識 處 理 及 預 防 措 施 8 5.1 有 毒 或 有 害 的 物 料 8 5.2 有 毒 物 質 侵 入 身 體 的 途 徑 9 5.3 有 毒 氣 體 煙 霧 和 塵 埃 的 處 理 及 預 防 措 施 9 5.4 化 學 品 的 安 全 使 用 10 5.5 酸 類 物 品 的 安 全 使 用 10 5.6 顏 料 的 安 全 使 用 11 5.7 物 料 的 貯 存 12 6.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安 全 使 用 及 保 養 12 6.1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安 全 使 用 13 6.1.1 常 用 的 工 具 13 6.1.2 雕 刻 工 具 13 6.1.3 木 工 工 具 14 6.1.4 版 畫 製 作 用 具 14 6.1.5 版 畫 機 14 6.2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保 養 14 7. 電 器 的 安 全 使 用 15 1

8. 陶 藝 設 備 的 裝 置 及 安 全 指 引 15 8.1 陶 藝 設 備 的 裝 置 15 8.2 陶 藝 物 料 的 安 全 使 用 16 8.3 入 開 和 燒 的 安 全 措 施 17 9. 防 火 17 9.1 滅 火 器 材 17 9.2 易 燃 物 品 的 處 理 17 9.2.1 易 燃 及 有 揮 發 性 液 體 的 貯 存 方 法 17 9.2.2 壓 縮 氣 體 的 使 用 及 熔 蠟 活 動 的 進 行 18 9.3 視 覺 藝 術 室 發 生 火 警 時 的 應 變 措 施 18 10. 急 救 箱 19 附 錄 一 一 些 常 見 的 有 毒 植 物 20 附 錄 二 安 全 條 例 及 標 籤 21 附 錄 三 危 險 警 告 標 記 24 資 料 來 源 25 2

1. 序 言 本 指 引 是 根 據 二 零 零 二 年 版 本 加 以 修 訂 內 容 主 要 提 供 一 些 與 中 學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與 教 活 動 有 關 的 安 全 指 引, 目 的 在 提 高 教 師 在 教 授 視 覺 藝 術 科 時 的 安 全 意 識 我 們 必 須 強 調 一 切 視 覺 藝 術 科 的 活 動, 都 要 小 心 策 劃, 並 須 時 刻 提 示 學 生 要 用 正 確 及 安 全 的 方 式 使 用 各 種 器 材 工 具 和 物 料, 以 免 發 生 意 外 本 小 冊 子 所 提 供 的 安 全 指 引, 只 可 作 為 一 般 參 考 資 料, 教 師 應 就 學 校 的 實 際 情 況, 以 學 生 安 全 為 首 要 考 慮 因 素, 作 出 適 切 的 處 理 各 學 校 如 對 小 冊 子 的 內 容 和 使 用 指 引 有 任 何 意 見, 請 與 教 育 局 藝 術 教 育 組 視 覺 藝 術 科 聯 絡 地 址 : 香 港 九 龍 九 龍 塘 沙 福 道 19 號 教 育 局 九 龍 塘 服 務 中 心 西 座 三 樓 325 室 教 育 局 藝 術 教 育 組 視 覺 藝 術 科 傳 真 : (852) 2336 8510 電 話 : (852) 3698 3529 電 郵 : arts@edb.gov.hk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教 育 局 二 零 一 四 年 3

2. 引 言 隨 著 視 覺 藝 術 科 課 程 日 趨 多 元 化 及 教 學 上 使 用 的 器 材 和 物 料 不 斷 增 加, 視 覺 藝 術 科 創 作 活 動 的 程 序 工 具 和 物 料 的 運 用 均 較 以 前 複 雜 為 此, 視 覺 藝 術 科 教 師 在 授 課 前 應 作 好 充 分 的 準 備, 選 擇 安 全 的 物 料 與 工 具, 並 要 在 督 導 活 動 進 行 時 提 高 警 覺, 以 免 發 生 意 外 為 了 達 到 有 效 的 學 習 和 保 障 學 生 的 安 全, 學 校 須 提 供 一 個 合 適 的 安 全 環 境, 讓 學 生 進 行 各 樣 的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活 動 無 論 教 師 採 用 任 何 類 型 的 教 學 活 動, 都 應 該 留 意 安 全 的 問 題 教 師 應 該 預 先 了 解 可 能 存 在 的 危 險, 防 患 於 未 然 此 外, 亦 應 培 養 學 生 的 責 任 感 及 警 覺 性 在 視 覺 藝 術 科 的 科 務 運 作 上, 科 主 任 應 與 所 有 任 教 本 科 的 教 師 共 同 商 議 及 制 訂 安 全 守 則, 同 時 亦 須 向 他 們 派 發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習 活 動 安 全 措 施 的 參 考 資 料, 以 及 物 料 工 具 和 器 材 使 用 的 安 全 指 引, 以 提 高 他 們 對 本 科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意 識, 並 且 加 強 他 們 對 工 具 和 器 材 使 用 的 基 本 認 識 科 主 任 並 須 提 示 教 師 及 學 生 在 發 現 物 料 工 具 和 器 材 使 用 上 或 學 習 活 動 出 現 安 全 問 題 時, 要 立 即 報 告 同 時 亦 應 設 立 本 科 的 安 全 措 施 監 察 小 組, 以 便 進 行 物 料 工 具 器 材 和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評 估 及 跟 進 工 作 此 外 並 應 與 校 內 的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或 安 全 小 組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以 配 合 校 本 安 全 措 施 3.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安 全 使 用 以 下 各 點 是 有 關 視 覺 藝 術 室 安 全 的 一 般 關 注 事 項, 可 供 學 校 參 考, 作 為 編 訂 視 覺 藝 術 室 規 則 的 指 南 3.1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設 備 視 覺 藝 術 室 是 特 別 為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習 而 設, 教 師 應 充 分 利 用, 盡 量 把 課 節 編 排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進 行 學 校 如 欲 更 新 該 室 的 家 具 及 設 備, 可 登 入 教 育 局 網 頁 ( http://www.ed.gov.hk), 瀏 覽 和 下 載 最 新 的 新 建 校 舍 家 具 及 設 備 一 覽 表 3.2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佈 置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佈 置 必 須 令 教 師 方 便 照 顧 全 體 學 生, 室 內 亦 要 有 足 夠 的 空 間 讓 學 生 進 行 活 動 並 放 置 工 作 檯 及 4

需 要 的 器 材 和 物 料 而 工 作 檯 櫃 檯 及 貯 物 室 要 保 持 整 齊 清 潔 不 可 把 室 內 通 道 用 作 貯 存 物 品 或 工 作 場 地 地 板 要 保 持 乾 爽 及 清 潔, 以 免 發 生 意 外 視 覺 藝 術 室 若 安 裝 了 冷 氣 設 備, 教 師 在 安 排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活 動 時, 須 要 特 別 留 意 室 內 的 通 風 情 況 : (a) 在 使 用 會 產 生 微 粒 的 物 料 或 顏 料 時, 應 關 掉 冷 氣, 並 打 開 窗 戶,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b) 在 使 用 有 氣 味 或 會 散 發 有 害 氣 體 的 物 料 或 顏 料 時, 除 了 打 開 窗 戶 外, 更 應 開 動 風 扇, 保 持 室 內 空 氣 對 流 和 通 風 良 好, 以 免 學 生 健 康 受 損 3.3 視 覺 藝 術 室 的 管 理 視 覺 藝 術 室 應 張 貼 各 班 級 使 用 的 時 間 表 走 火 路 線 圖 及 有 關 本 科 物 料 工 具 和 器 材 使 用 及 安 全 的 資 料 或 標 語, 以 加 強 學 生 的 安 全 意 識 並 須 訂 立 使 用 的 守 則, 如 : 整 潔 守 則 安 全 措 施 物 料 及 工 具 的 存 取 方 法 陳 展 板 及 陳 展 櫃 的 分 配 等, 讓 教 師 和 學 生 共 同 遵 守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的 儲 物 室 和 儲 物 櫃 是 存 放 教 學 資 源 的 地 方, 教 師 在 收 貨 貯 存 分 類 取 用 時 均 應 清 楚 記 錄, 以 便 知 道 物 料 消 耗 及 工 具 設 備 和 教 具 的 運 用 情 況, 從 而 及 時 添 補 物 料 及 工 具 應 有 系 統 地 分 類 存 放 及 標 示 家 俬 設 備 和 工 具 應 不 時 檢 視, 如 有 損 毀 應 盡 快 維 修 嚴 重 損 毀 而 不 能 維 修 的 家 俬 和 工 具 必 須 停 止 使 用 及 報 銷 只 有 在 有 效 的 管 理 下, 才 可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損 耗 和 避 免 意 外 的 發 生 3.4 學 生 守 則 的 訂 定 要 預 防 意 外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發 生, 教 師 必 須 訂 立 一 些 學 生 守 則, 同 時 要 求 學 生 嚴 格 遵 守 這 些 守 則 宜 於 每 學 年 開 始 時 向 學 生 講 解 清 楚, 要 點 可 包 括 : (a) 學 生 未 經 教 師 許 可, 不 能 進 入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的 貯 物 室 (b) 學 生 不 可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追 逐 和 嬉 戲 (c) 學 生 不 可 隨 意 把 物 料 放 入 口 中 (d) 在 沒 有 教 師 的 指 示 下, 學 生 不 得 接 觸 電 掣 電 5

源 一 切 電 動 工 具 及 化 學 品 (e) 學 生 須 經 教 師 示 範 和 講 解 後, 方 可 使 用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的 設 備 工 具 和 物 料 使 用 鋒 利 的 工 具 時, 須 在 教 師 監 管 下 進 行 (f) 學 生 應 將 用 完 的 工 具 或 物 料 放 回 原 處 (g) 學 生 如 在 活 動 中 感 覺 不 適 或 有 損 傷, 應 立 刻 向 教 師 報 告 (h) 學 生 須 熟 悉 走 火 路 線, 倘 若 視 覺 藝 術 室 發 生 火 警 時, 應 依 指 示 疏 散 至 安 全 地 點 4.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推 行 4.1 一 般 安 全 守 則 教 師 在 指 導 學 生 進 行 視 覺 藝 術 科 的 學 習 活 動 前, 應 有 周 詳 計 劃, 不 但 要 先 瞭 解 學 生 的 能 力 和 經 驗, 還 要 知 道 所 使 用 的 物 料 工 具 和 設 備 等 潛 在 危 險, 並 採 取 適 當 的 預 防 措 施 在 指 導 學 生 時, 亦 應 保 持 警 覺, 盡 力 顧 及 學 生 和 自 己 的 安 全 以 下 各 點 是 視 覺 藝 術 科 學 習 活 動 的 一 般 安 全 守 則 : (a) 選 用 無 毒 的 物 料 和 顏 料, 購 買 的 顏 料 即 使 標 明 無 毒, 也 應 小 心 使 用 (b) 使 用 物 料 和 顏 料 前, 應 細 閱 生 產 商 所 提 供 的 指 引, 並 遵 守 該 等 物 品 的 使 用 說 明 (c) 若 使 用 的 物 料 或 顏 料 會 產 生 氣 體 和 微 塵, 應 穿 戴 合 適 的 口 罩 手 套 和 保 護 衣 物 ( 呼 吸 防 護 器 具 有 口 罩 和 微 粒 過 濾 呼 吸 器 等 口 罩 一 般 能 過 濾 塵 埃 ; 而 微 粒 過 濾 呼 吸 器 能 夠 過 濾 污 染 物 質, 不 同 的 過 濾 器 可 供 防 護 不 同 種 類 的 微 塵 然 而, 學 校 不 應 安 排 一 些 需 要 學 生 配 戴 微 粒 過 濾 呼 吸 器 始 能 安 全 進 行 的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活 動 ) (d) 使 用 有 氣 味 的 物 料 時, 應 把 窗 戶 打 開 在 通 風 良 好 的 環 境 下, 才 可 酌 量 使 用 6

(e) 使 用 松 節 水 酸 類 物 品 等 化 學 物 品 時, 一 定 要 在 教 師 指 導 下 進 行 (f) 使 用 及 接 觸 顏 料 和 物 料 後, 要 立 即 洗 手 (g) 貯 存 化 學 藥 品 的 容 器 要 有 清 楚 的 標 籤, 有 危 險 性 的 更 要 加 上 警 告 記 號 (h) 於 視 覺 藝 術 創 作 活 動 中 所 產 生 的 微 塵 和 粉 末, 應 盡 快 以 濕 布 清 理 (i) 所 有 物 料 不 應 放 入 口 中 (j) 不 宜 使 用 易 發 霉 的 物 料, 例 如 食 物 (k) 搜 集 花 朵 和 葉 片 時, 應 避 免 接 觸 有 刺 激 性 的 植 物 (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內 一 些 常 見 的 有 刺 激 性 的 植 物 及 花 朵 ) (l) 切 勿 將 膠 袋 或 發 泡 膠 ( 聚 苯 乙 烯 ) 加 熱 燃 燒 或 使 用 發 熱 線 切 割, 因 為 該 等 物 品 在 受 熱 時 會 產 生 有 害 氣 體 (m) 切 勿 使 用 含 有 石 棉 的 物 質, 因 為 石 棉 塵 對 人 體 有 害 (n) 教 師 應 向 各 級 學 生 講 解 及 示 範 工 具 和 器 材 的 正 確 使 用 方 法, 並 且 須 安 排 時 間 讓 學 生 熟 習 它 們 的 操 作 (o) 教 師 應 監 管 學 生 使 用 鋒 利 工 具 (p) 所 有 工 具 和 器 材 必 須 定 期 檢 查 和 保 養, 以 維 持 良 好 的 性 能 (q) 要 確 保 視 覺 藝 術 室 有 足 夠 的 活 動 空 間, 並 保 持 室 內 空 氣 流 通 (r) 電 在 通 電 使 用 時, 一 定 要 有 明 顯 的 指 示 燈, 教 師 亦 應 掛 出 告 示 牌, 警 告 學 生 不 可 在 燒 時 接 近 門 電 應 配 上 鎖, 以 防 學 生 於 燒 時 打 開 門 入 開 和 燒 一 定 要 由 教 師 或 技 術 員 操 作 (s) 教 師 須 具 備 急 救 常 識, 以 應 付 可 能 發 生 的 意 外 7

(t) 教 師 可 於 每 一 學 年 初 期, 以 問 卷 方 式 向 家 長 調 查 學 生 會 否 對 某 些 藝 術 物 料 有 過 敏 反 應, 以 便 教 師 能 預 早 調 整 學 與 教 的 安 排, 避 免 讓 學 生 直 接 觸 及 該 等 物 料 4.2 校 內 校 外 視 覺 藝 術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全 推 行 為 增 強 學 與 教 的 效 能, 視 覺 藝 術 科 的 學 習 活 動 除 了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進 行 外, 亦 可 利 用 其 他 時 段 空 間 和 方 式 進 行 活 動 形 式 一 般 可 分 為 校 內 和 校 外 兩 種 校 內 的 活 動 可 包 括 : 課 外 的 興 趣 小 組 活 動 學 生 作 品 展 覽 校 園 寫 生 藝 術 家 專 題 演 講 和 示 範 及 各 類 視 覺 藝 術 比 賽 等 校 外 的 活 動 可 有 : 參 觀 畫 廊 或 博 物 館 探 訪 藝 術 家, 到 郊 野 公 園 農 場 和 戶 外 進 行 攝 影 或 寫 生 活 動 等 一 般 來 說, 教 師 會 利 用 課 外 的 時 間, 編 排 一 些 平 時 較 難 處 理 而 物 料 及 工 具 運 用 更 多 樣 化 的 教 材 但 教 師 必 須 注 意 採 取 適 當 的 安 全 措 施, 以 確 保 課 外 活 動 順 利 進 行 而 安 排 校 外 活 動 時, 教 師 更 須 細 心 策 劃, 週 詳 安 排 在 進 行 活 動 前 應 先 參 考 由 教 育 局 發 出 的 戶 外 活 動 指 引 及 學 校 課 外 活 動 指 引, 以 便 對 一 些 牽 涉 安 全 的 問 題, 加 以 關 注 5. 有 毒 和 有 害 物 料 的 認 識 處 理 及 預 防 措 施 市 面 供 應 的 藝 術 物 料, 有 些 可 能 含 有 毒 性, 應 防 止 它 們 侵 入 身 體, 損 害 健 康 教 師 應 指 導 學 生 辨 認 含 有 毒 素 的 物 料, 並 避 免 使 用 購 買 的 物 料 即 使 標 明 無 毒, 也 應 該 小 心 使 用 接 觸 物 料 後, 要 教 導 學 生 盡 快 把 手 洗 淨 ( 請 參 閱 附 錄 二 內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以 及 一 些 常 見 的 安 全 標 籤 例 子 ) 5.1 有 毒 或 有 害 的 物 料 (a) 含 有 毒 重 金 屬 ( 例 如 鉛 鎘 鋇 鋰 鉻 銻 硒 和 汞 ) 的 顏 料 染 料 油 墨 琺 瑯 和 釉 藥 等 (b) 含 有 致 癌 物 質 的 顏 料, 如 希 氏 綠 鋇 紅 及 鍶 黃 等 8

(c) 會 散 發 有 害 氣 體 的 物 料, 例 如 油 溶 性 箱 頭 筆, 油 溶 性 印 墨 噴 漆 強 力 萬 能 膠 攝 影 顯 影 液 天 拿 水 和 松 節 水 等 此 外, 有 些 物 料 在 使 用 時 會 產 生 有 害 氣 體, 例 如 合 成 樹 脂 在 硬 化 過 程 中 所 產 生 的 煙 霧, 酸 蝕 金 屬 時 所 產 生 的 氣 體 等 (d) 網 印 用 的 部 分 化 學 原 料, 例 如 會 損 害 皮 膚 的 重 鉻 酸 銨 ( 俗 稱 亞 紅 礬 ) (e) 含 有 石 棉 的 物 料 (f) 腐 蝕 性 液 體, 如 強 酸 ( 例 如 : 硝 酸 鉻 酸 ) 或 強 鹼 ( 例 如 : 氫 氧 化 納, 俗 稱 哥 士 的 ) 等 5.2 有 毒 物 質 侵 入 身 體 的 途 徑 有 毒 物 質 可 經 由 呼 吸 吞 嚥 及 皮 膚 接 觸 進 入 人 體 (a) 透 過 呼 吸 進 入 人 體 : 塵 埃 粉 末 煙 霧 氣 體 及 噴 霧, 例 如 染 料 乾 性 粉 彩 及 噴 霧 裝 的 顏 料 等 都 可 透 過 呼 吸 進 入 肺 部, 可 能 損 害 健 康 乾 了 的 陶 土 含 矽, 吸 入 能 損 害 肺 部, 而 吸 入 石 棉 塵 更 能 引 致 癌 症 (b) 透 過 吞 嚥 進 入 人 體 : 存 在 於 顏 料 及 釉 藥 中 的 重 金 屬, 如 : 鉛 和 鎘 等 都 是 有 毒 的, 吃 喝 了 受 它 們 污 染 的 食 物 和 飲 料, 或 把 顏 料 觸 及 口 部, 均 可 能 損 害 健 康 (c) 透 過 皮 膚 接 觸 進 入 人 體 : 一 些 有 毒 的 物 質, 例 如 有 機 溶 劑 能 夠 透 過 皮 膚 的 接 觸 而 進 入 體 內, 損 害 身 體 機 能 皮 膚 若 有 損 傷, 顏 料 內 的 重 金 屬 亦 可 能 會 透 過 傷 口 進 入 體 內 5.3 有 毒 氣 體 煙 霧 和 塵 埃 的 處 理 及 預 防 措 施 (a) 經 常 蓋 緊 盛 載 溶 劑 黏 合 劑 攝 影 顯 影 液 等 的 容 器, 以 免 散 發 有 害 氣 體 (b) 配 戴 口 罩 手 套 和 穿 上 圍 裙 等 有 保 護 作 用 的 衣 物, 及 在 良 好 的 通 風 環 境 下, 酌 量 使 用 會 產 生 有 9

害 氣 體 和 煙 霧 的 物 料, 例 如 松 節 水 和 噴 漆 等 (c) 有 氣 味 的 物 料, 即 使 不 含 有 毒 物 質, 也 應 在 良 好 的 通 風 情 況 下 使 用, 例 如 : 雕 刻 用 的 肥 皂 絲 印 用 的 原 子 漿 等 (d) 有 些 視 覺 藝 術 活 動, 例 如 : 用 刀 切 割 發 泡 膠, 雕 刻 或 打 磨 石 膏, 使 用 粉 狀 顏 料 染 料 釉 藥 陶 泥 和 石 膏 粉 等 均 會 產 生 塵 埃 和 微 粒 因 此 學 生 進 行 該 等 工 作 時, 應 把 電 風 扇 關 閉, 以 免 塵 埃 和 微 粒 飛 揚, 事 後 亦 應 盡 快 以 濕 布 清 理 (e) 打 磨 合 成 樹 脂 時 所 產 生 的 塵 埃, 學 生 有 可 能 吸 入 體 內 和 觸 及 眼 睛, 因 此 在 打 磨 合 成 樹 脂 時, 應 戴 上 護 目 鏡 和 口 罩 5.4 化 學 品 的 安 全 使 用 所 有 有 毒 化 學 品 都 不 應 讓 學 生 使 用, 而 應 嘗 試 以 其 他 安 全 的 物 料 取 代 以 下 是 使 用 化 學 品 的 一 般 安 全 措 施 : (a) 不 應 使 用 有 毒 對 皮 膚 有 害 和 成 份 不 明 的 化 學 品 (b) 遵 守 化 學 品 附 有 的 使 用 說 明 (c) 使 用 化 學 品 時, 宜 穿 戴 手 套, 若 不 慎 觸 及 化 學 品, 必 須 馬 上 洗 淨 雙 手 (d) 若 不 慎 於 桌 面 和 地 板 上 翻 瀉 樹 脂, 則 先 用 布 抹 去, 再 以 丙 酮 清 除 若 翻 瀉 不 明 或 帶 有 危 險 性 的 物 料 時, 應 立 即 疏 散 學 生 離 開 現 場, 校 方 同 時 致 電 通 知 消 防 處, 並 盡 快 知 會 教 育 局 5.5 酸 類 物 品 的 安 全 使 用 (a) 酸 性 液 體 應 稀 釋 後 才 貯 存 和 使 用 (b) 酸 類 溶 液 應 由 教 師 或 技 術 員 稀 釋, 切 勿 讓 學 生 親 自 稀 釋 (c) 稀 釋 時, 永 遠 不 要 注 水 入 酸, 應 把 酸 慢 慢 傾 入 水 中 10

(d) 切 勿 將 手 放 在 酸 性 液 體 內 (e) 酸 類 要 貯 在 有 玻 璃 塞 子 的 玻 璃 瓶 裡, 再 加 上 清 晰 的 標 籤 (f) 製 作 蝕 刻 版 時, 應 穿 上 適 當 的 保 護 衣 物, 例 如 手 套 和 圍 裙 等, 而 且 一 定 要 在 教 師 指 導 下 才 可 進 行 蝕 刻 程 序 (g) 酸 類 有 時 會 產 生 有 害 氣 體, 使 用 酸 類 時 視 覺 藝 術 室 一 定 要 通 風 良 好, 而 且 附 近 絕 對 不 能 夠 生 火 (h) 應 貯 存 足 夠 酸 類 溶 液 的 中 和 劑, 如 非 小 量 使 用 酸 類 溶 液 時, 附 近 應 有 噴 洗 設 備,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i) 傾 棄 酸 性 液 體 時, 應 先 用 大 量 清 水 稀 釋 才 可 倒 進 水 槽 (j) 若 不 慎 翻 瀉 酸 類 於 桌 面 和 地 板, 要 立 刻 用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5.6 顏 料 的 安 全 使 用 學 生 進 行 視 覺 藝 術 創 作 活 動 時, 經 常 接 觸 到 各 種 顏 料, 教 師 應 指 導 學 生 選 用 安 全 的 不 含 毒 素 的 顏 料 ( 請 參 閱 附 錄 二 內 的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以 及 一 些 常 見 的 安 全 標 籤 例 子 ) 教 師 應 瞭 解 使 用 顏 料 的 潛 在 危 險, 注 意 安 全 措 施, 同 時 也 應 提 高 學 生 對 這 方 面 的 警 覺 以 下 各 點 是 有 關 使 用 顏 料 的 安 全 措 施 : (a) 選 用 有 安 全 標 籤 的 顏 料, 並 應 細 閱 有 關 標 籤 成 份 及 其 使 用 指 引 (b) 教 師 若 對 某 些 顏 料 的 成 份 或 安 全 情 況 有 懷 疑, 應 要 求 供 應 商 提 供 更 多 有 關 資 料, 否 則 不 宜 使 用, 以 策 安 全 (c) 國 畫 顏 料 中 的 藤 黃 石 青 和 石 綠 等 含 有 毒 性, 不 宜 使 用 (d) 警 告 學 生 勿 把 顏 料 放 進 口 中 (e) 倘 若 手 部 皮 膚 敏 感 或 有 損 傷, 在 使 用 顏 料 前 應 戴 11

上 手 套 保 護, 勿 讓 顏 料 直 接 觸 及 皮 膚 或 傷 口 (f) 接 觸 顏 料 後, 應 盡 快 洗 淨 雙 手 (g) 開 調 粉 狀 顏 料 時, 不 要 開 動 電 風 扇 或 在 當 風 位 置 進 行 應 配 戴 口 罩 及 膠 手 套, 以 避 免 吸 入 顏 料 微 粒 以 及 讓 顏 料 接 觸 皮 膚 (h) 使 用 有 氣 味 的 顏 料, 例 如 油 溶 性 印 墨 時, 應 把 窗 戶 打 開,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i) 噴 霧 裝 的 油 漆 及 固 定 液 不 可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貯 物 室 或 在 走 廊 噴 洒 如 必 須 使 用 該 等 物 料, 教 師 應 從 旁 指 導 學 生, 在 空 曠 地 方 進 行, 並 須 戴 上 護 目 鏡 口 罩 和 手 套 (j) 曾 盛 載 染 料 的 器 皿 勿 用 作 食 器 (k) 用 剩 的 顏 料, 應 保 留 其 附 有 的 說 明 以 作 參 考 用 途 5.7 物 料 的 貯 存 (a) 貯 存 化 學 藥 品 的 容 器 要 有 清 楚 的 標 籤, 有 危 險 性 的 更 要 加 上 警 告 記 號 ( 請 參 閱 附 錄 三 一 些 常 見 的 危 險 警 告 標 記 ) (b) 危 險 性 物 料 應 鎖 藏 於 堅 穩 及 遠 離 熱 源 的 櫃 內, 並 經 常 加 以 檢 查 (c) 危 險 的 物 品 不 應 存 放 於 高 層 架 上, 以 免 因 取 用 時 容 器 墮 下 或 物 品 潑 倒 而 發 生 意 外 6.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安 全 使 用 及 保 養 一 般 在 視 覺 藝 術 科 使 用 的 工 具, 可 以 包 括 有 : 剪 刀 紙 刀 雕 刻 刀 木 工 工 具 陶 藝 工 具 和 版 畫 製 作 用 具 等 此 外, 有 時 也 會 使 用 一 些 輔 助 製 作 的 工 具 或 小 物 件, 例 如 鐵 線 扣 針 牙 簽 小 刀 等 視 覺 藝 術 科 使 用 的 工 具 有 些 是 很 尖 銳 和 鋒 利 的, 所 以 教 師 要 指 導 及 提 示 學 生 正 確 的 使 用 方 法, 才 可 讓 他 們 自 行 操 作 同 時 教 師 須 不 斷 提 示 學 生 不 可 隨 便 玩 弄 工 具, 更 不 可 持 尖 銳 及 12

鋒 利 的 工 具 四 處 走 動 學 生 使 用 尖 銳 及 鋒 利 的 工 具 時, 要 和 四 周 的 同 學 保 持 合 適 的 距 離 不 同 種 類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安 全 操 作 和 保 養 方 法, 分 列 如 下 : 6.1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安 全 使 用 6.1.1 常 用 的 工 具 (a) 定 期 更 換 刃 口 鈍 損 生 銹 或 不 能 正 常 操 作 的 剪 刀 及 紙 刀 (b) 使 用 紙 刀 切 紙 張 時, 要 用 報 紙 或 紙 膠 墊 墊 著 桌 面 與 紙 張 之 間, 以 保 護 桌 面 (c) 在 切 直 線 時, 要 用 鐵 尺 或 鑲 有 金 屬 邊 的 木 尺 輔 助, 避 免 使 用 膠 尺, 以 防 刀 切 上 膠 尺, 傷 及 手 部 (d) 每 次 所 紙 張 數 量 不 能 太 多 而 厚 咭 紙 亦 要 分 多 次 重 (e) 使 用 完 紙 刀 後, 要 隨 手 將 刀 鋒 收 回 上 鎖 放 在 工 具 櫃 內 (f) 廢 棄 的 刀 片, 要 用 膠 紙 包 裹 好 才 可 棄 置 (g) 指 示 學 生 切 勿 將 手 指 放 在 釘 書 機 口 的 位 置 (h) 學 生 須 在 教 師 的 指 導 下, 方 可 使 用 釘 鎗 6.1.2 雕 刻 工 具 (a) 在 使 用 各 種 雕 刻 工 具 前, 要 先 檢 查 工 具 是 否 性 能 良 好, 適 合 操 作 (b) 不 可 使 用 生 銹 刀 口 太 鈍 和 刀 柄 鬆 脫 的 雕 刻 工 具 (c) 使 用 雕 刻 工 具 雕 刻 一 些 如 : 膠 板 石 膏 塊 紙 黏 土 陶 土 肥 皂 等 物 料 時, 刀 鋒 要 向 外, 另 一 隻 手 要 離 開 刀 鋒 範 圍, 用 力 不 宜 太 大, 以 防 雕 刻 刀 滑 走, 宜 使 用 木 工 及 雕 刻 兩 用 墊 板, 以 避 免 滑 刀, 造 成 意 外 13

(d) 若 使 用 雕 刻 工 具 去 雕 刻 含 有 水 份 的 物 料, 用 後 要 加 以 清 潔 並 塗 上 機 油, 或 用 油 紙 包 裹, 以 防 吸 收 濕 氣, 使 刀 鋒 生 銹 變 鈍 6.1.3 木 工 工 具 教 師 必 須 指 導 學 生 正 確 使 用 鋒 利 及 容 易 引 致 受 傷 的 工 具, 尤 其 是 鑿 鉋 鋸 等 操 作 時, 更 要 特 別 留 意 下 列 各 點 : (a) 學 生 用 鑿 時 切 記 雙 手 放 在 刃 口 之 後 (b) 不 可 用 手 去 測 試 木 鉋 刃 口 的 鋒 利 程 度 (c) 使 用 鋸 時 不 可 突 然 猛 力, 因 容 易 令 鋸 片 扭 曲 或 折 斷, 也 容 易 令 把 持 的 手 脫 離 工 具, 引 致 受 傷 6.1.4 版 畫 製 作 用 具 教 師 應 於 課 前 檢 查 所 用 的 版 畫 製 作 用 具, 包 括 : 雕 刻 刀 膠 轆 網 印 刮 馬 連 版 畫 機 等 學 生 必 須 使 用 性 能 良 好 的 工 具 而 教 師 須 指 導 學 生 上 色 時, 應 把 膠 轆 放 在 調 色 板 上 輕 壓, 來 回 順 滑 滾 動 版 畫 創 作 一 般 可 以 用 膠 片 玻 璃 或 瓷 磚 作 為 調 色 板, 但 要 提 示 學 生 小 心 提 放, 同 時 在 混 色 時 不 可 用 膠 轆 大 力 按 壓 調 色 板 使 用 工 具 後, 要 將 它 們 清 理, 以 保 持 工 具 的 整 潔 及 良 好 性 能 6.1.5 版 畫 機 版 畫 機 是 一 座 相 當 重 的 機 件, 不 能 隨 便 移 動 學 校 可 以 將 它 放 在 一 張 穩 固 的 工 作 檯 上, 甚 至 加 以 固 定, 同 時 四 周 宜 留 有 足 夠 工 作 空 間, 方 便 學 生 操 作 使 用 前, 教 師 須 檢 查 版 畫 機 的 性 能 是 否 良 好, 並 須 向 學 生 示 範 及 監 管 學 生 操 作 使 用 版 畫 機 的 安 全 方 法 應 張 貼 在 報 告 板 的 當 眼 處 版 畫 機 要 經 常 保 持 清 潔, 定 期 抹 油, 以 保 持 機 件 操 作 正 常 6.2 工 具 及 器 材 的 保 養 所 有 工 具 及 器 材 必 須 定 期 保 養, 以 維 持 性 能 良 好, 操 14

作 正 常 凡 屬 尖 銳 工 具, 須 存 放 在 適 當 的 貯 物 櫃 內, 或 工 具 箱 內 此 外, 所 有 金 屬 工 具, 須 存 放 在 乾 燥 地 方 及 在 每 次 使 用 後, 用 機 油 抹 拭 或 用 油 紙 包 裹 好, 減 少 生 銹 若 工 具 發 現 有 缺 口 生 銹 或 變 鈍, 器 材 操 作 失 靈, 應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並 盡 快 維 修 或 更 換 7. 電 器 的 安 全 使 用 (a) 要 經 常 檢 查 視 覺 藝 術 室 室 和 貯 物 室 內 所 有 電 器 接 線 接 地, 並 留 意 正 確 的 安 裝 及 使 用 方 法 (b) 切 不 可 使 電 源 負 荷 過 重, 以 免 引 致 危 險 (c) 所 有 電 器 必 須 使 用 有 接 地 三 叉 插 頭 電 器 使 用 完 畢, 應 即 拔 離 電 源 (d) 無 指 示 燈 的 電 熱 器 必 須 特 別 小 心 使 用, 以 免 灼 傷 切 斷 電 源 後, 電 熱 器 可 能 仍 然 維 持 高 溫, 要 小 心 處 理 (e) 任 何 電 器 維 修 工 作 應 由 專 業 技 工 進 行 不 可 擅 自 更 改 視 覺 藝 術 室 室 和 貯 物 室 內 的 電 器 設 備 8. 陶 藝 設 備 的 裝 置 及 安 全 指 引 8.1 陶 藝 設 備 的 裝 置 (a) 裝 置 電 的 地 方 必 須 通 風 良 好 室 內 須 安 裝 一 套 合 適 的 抽 氣 系 統, 房 門 要 裝 置 有 百 葉 窗 板, 以 確 保 有 足 夠 的 空 氣 對 流 和 通 風 假 如 電 只 能 放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一 定 不 能 妨 礙 通 道 和 走 動 空 間, 還 要 在 電 附 近 設 置 圍 欄, 以 免 電 在 操 作 時, 學 生 走 近 而 產 生 意 外 (b) 電 的 四 週 須 保 持 約 0.5 米 空 間, 同 時 在 頂 上 切 勿 放 置 雜 物 在 裝 置 了 電 的 室 內, 不 可 存 放 揮 發 性 液 體 和 壓 縮 氣 體, 如 天 拿 水 松 節 水 和 噴 漆 等 (c) 電 的 總 開 關 掣 應 盡 量 遠 離 電 即 使 在 發 生 意 外 時, 也 可 無 須 經 過 或 接 近 電, 而 緊 急 切 斷 電 源 15

(d) 電 在 通 電 使 用 時, 一 定 要 有 明 顯 的 指 示 燈 (e) 電 應 配 上 鎖, 以 防 學 生 於 燒 時 打 開 門 (f) 電 須 定 期 檢 查 保 養, 如 有 損 毀, 應 由 專 業 技 工 進 行 維 修 8.2 陶 藝 物 料 的 安 全 使 用 陶 藝 使 用 的 物 料 若 進 入 口 中 吸 入 呼 吸 系 統 或 接 觸 到 眼 睛, 多 數 都 會 有 危 險 如 果 遵 守 下 列 安 全 措 施, 可 以 把 危 險 程 度 盡 量 減 低 : (a) 使 用 陶 藝 物 料 前, 應 細 閱 生 產 商 所 提 供 的 指 引, 並 遵 守 該 等 物 品 的 使 用 說 明 (b) 陶 藝 製 作 不 宜 在 有 風 或 多 塵 土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工 作 場 地 及 工 具 要 經 常 沖 洗 清 潔 釉 藥 氧 化 物 泥 漿 和 黏 土 等, 如 有 翻 瀉 要 立 刻 清 理 (c) 打 開 包 裝 時 要 小 心 空 了 的 盒 或 袋 也 要 小 心 棄 置, 避 免 粉 末 飛 散 到 空 氣 中 (d) 所 有 釉 藥 氧 化 物 及 其 他 原 料 應 放 在 密 閉 的 容 器 裡, 容 器 上 應 有 清 楚 的 標 籤 (e) 工 作 時 要 穿 戴 保 護 衣 物, 例 如 圍 裙 口 罩 等, 手 上 的 傷 口 應 有 適 當 的 保 護 飲 食 前 要 脫 去 該 類 衣 物 和 洗 淨 雙 手 (f) 切 勿 使 用 含 有 劇 毒 或 可 能 致 癌 物 質 ( 例 如 砷 鎘 鉛 鉻 硒 鎳 和 鈹 等 ) 的 原 料 和 釉 藥 (g) 釉 藥 中 可 能 含 有 毒 重 金 屬, 例 如 鋅 鈷 銅 釩 等, 使 用 時 要 特 別 小 心 (h) 釉 藥 及 陶 土 含 有 矽 的 晶 體, 在 粉 末 或 噴 霧 的 情 況 下 容 易 吸 入 人 體 使 用 時 必 須 關 掉 電 風 扇, 減 少 微 粒 四 散, 但 必 須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及 戴 上 護 目 鏡 和 口 罩, 以 作 保 護 (i) 噴 霧 式 上 釉 法 只 適 宜 在 特 別 的 抽 氣 隔 塵 工 作 柜 內 進 行, 用 後 應 立 即 清 理 (j) 有 些 物 體 燃 燒 時 會 產 生 有 毒 氣 體 ( 例 如 發 泡 16

膠 ), 在 未 清 楚 物 料 的 特 性 前, 應 避 免 在 黏 土 中 混 入 陶 塑 慣 常 用 料 以 外 的 其 他 雜 物 (k) 應 謹 慎 選 擇 用 於 飲 食 器 具 上 陶 瓷 的 釉 藥, 因 為 部 分 釉 藥 在 接 觸 到 酸 性 物 料 後, 會 釋 放 鉛 鎘 或 其 他 有 毒 物 質 亦 應 避 免 將 不 同 成 份 的 釉 藥 混 合, 否 則 可 能 減 低 其 耐 酸 效 果 同 時, 應 留 意 釉 燒 的 溫 度 必 須 遵 守 生 產 商 提 供 的 使 用 說 明 此 外, 應 仔 細 留 意 燒 製 出 來 的 成 品, 如 釉 面 平 整 具 光 澤, 沒 有 裂 縫, 才 可 作 食 具 使 用 8.3 入 開 和 燒 的 安 全 措 施 (a) 入 開 和 燒 一 定 要 由 教 師 或 技 術 員 操 作 (b) (c) (d) 電 在 開 動 後, 教 師 一 定 要 掛 出 告 示 牌, 警 告 學 生 不 可 在 燒 時 接 近 門 由 於 燒 時, 電 經 常 會 散 發 出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琉 或 氧 化 氮 等 氣 體, 因 此 電 在 通 電 後, 房 間 內 的 抽 氣 系 統 必 須 開 動, 以 確 保 室 內 空 流 通 剛 燒 好 的 陶 器, 要 冷 卻 至 室 溫 後, 才 可 出 釉 燒 後 的 陶 器 或 許 會 有 釉 片 剝 落 崩 脫 的 情 況, 攜 取 前 須 小 心 觀 察, 以 防 割 傷 9. 防 火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不 得 使 用 明 火, 但 火 警 仍 有 可 能 因 某 種 人 為 疏 忽 而 發 生, 故 應 注 意 以 下 的 防 火 指 引 : 9.1 滅 火 器 材 (a)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應 設 置 適 當 的 滅 火 器 材, 並 應 存 放 在 當 眼 而 易 於 提 取 的 地 方 (b) 滅 火 器 材 要 作 保 養 及 定 期 檢 查 (c) 教 師 要 明 白 滅 火 器 材 的 使 用 方 法 9.2 易 燃 物 品 的 處 理 9.2.1 易 燃 及 有 揮 發 性 液 體 的 貯 存 方 法 17

(a) 學 校 不 應 貯 存 過 量 的 易 燃 物 品 如 果 因 用 剩 而 需 要 貯 存, 亦 不 可 超 過 法 例 規 定 的 貯 存 量 ( 如 欲 瞭 解 規 定 的 貯 存 量, 請 與 消 防 處 聯 絡, 查 詢 電 話 :2723 8787) 一 般 的 易 燃 物, 例 如 發 泡 膠 或 紙 張 等, 也 不 宜 貯 存 太 多 (b) 壓 克 力 板 發 泡 膠 及 其 他 熱 壓 塑 料, 都 應 放 置 在 遠 離 熱 源 的 地 方 (c) 易 燃 液 體 應 該 貯 存 於 適 當 容 器 中, 蓋 子 要 經 常 掩 閉, 並 貼 有 清 晰 的 標 籤 容 器 應 存 放 在 學 生 不 易 接 近 的 地 方 或 貯 物 室 內 的 金 屬 箱 內 (d) 易 燃 及 有 揮 發 性 的 液 體 切 勿 暴 露 在 猛 烈 陽 光 下, 應 存 放 在 陰 涼 低 於 攝 氏 40 度 及 遠 離 明 火 的 地 方 (e) 消 防 處 勸 諭 各 學 校, 必 須 將 乙 醇 與 火 水 或 天 拿 水 分 別 存 放 9.2.2 壓 縮 氣 體 的 使 用 及 熔 蠟 活 動 的 進 行 (a) 不 應 使 用 氣 體 壓 縮 機 ( 氣 泵 ) 作 噴 畫 若 在 視 覺 藝 術 活 動 時 使 用 噴 畫 技 術, 應 使 用 水 溶 性 顏 料 及 罐 裝 壓 縮 氣 體 使 用 噴 漆 時, 應 在 室 外 空 曠 地 方 及 有 教 師 指 導 下 進 行 (b) 熔 化 蠟 質 時, 必 須 間 接 通 過 水 盆 加 熱 噴 畫, 熔 蠟 等 活 動 不 可 同 時 進 行 9.3 視 覺 藝 術 室 發 生 火 警 時 的 應 變 措 施 (a) 視 覺 藝 術 室 內 應 張 貼 火 警 逃 生 路 線 圖, 學 生 和 教 師 須 熟 悉 逃 生 路 線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上 課 時, 所 有 出 入 口 均 不 應 上 鎖 此 外, 通 道 須 經 常 保 持 暢 通 無 阻 (b) 倘 若 視 覺 藝 術 室 發 生 火 警, 應 立 即 疏 散 室 內 的 學 生 如 情 況 嚴 重, 應 將 全 校 學 生 疏 散 至 校 外 安 全 的 地 點 校 方 須 提 示 學 生 在 疏 散 時 必 須 保 持 鎮 定, 遵 守 秩 序, 以 避 免 引 起 恐 慌 校 方 同 時 應 迅 速 通 知 消 防 處, 並 盡 快 知 會 教 育 局 18

10. 急 救 箱 視 覺 藝 術 室 應 設 置 一 個 配 備 有 適 當 應 急 物 品 的 急 救 箱 急 救 箱 應 安 放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當 眼 及 容 易 取 用 的 位 置 急 救 箱 內 各 種 物 品 應 定 期 加 以 檢 查 及 補 充, 以 確 保 其 數 量 及 狀 況 妥 善 教 師 應 能 熟 悉 使 用 急 救 箱 內 各 種 應 急 物 品 建 議 應 存 放 在 視 覺 藝 術 室 急 救 箱 內 的 物 品, 如 下 : 經 消 毒 的 生 理 鹽 水 或 蒸 餾 水 ( 清 潔 傷 處 用 ) 酒 精 ( 清 潔 器 具 用 ) 用 後 即 棄 膠 手 套 ( 以 避 免 徒 手 直 接 接 觸 傷 患 處 或 血 液 ) 外 科 用 口 罩 不 同 大 小 的 消 毒 敷 料 / 敷 料 包 / 紗 布 ( 獨 立 包 裝 ) 不 同 闊 度 的 彈 性 繃 帶 三 角 繃 帶 棉 棒 藥 棉 不 同 尺 碼 的 膠 布 剪 刀 鑷 子 洗 眼 用 的 噴 壺 或 眼 杯 緊 急 求 助 資 料 ( 例 如 鄰 近 救 護 站 的 聯 絡 電 話 號 碼 ) 19

附 錄 一 一 些 常 見 的 有 毒 植 物 以 下 的 植 物 含 有 毒 物 質, 因 此 不 宜 讓 學 生 接 觸 : 軟 枝 黃 蟬 海 芋 芋 鐵 海 棠 一 品 紅 ( 聖 誕 花 ) 綠 玉 樹 土 沈 香 ( 海 漆 ) 夾 竹 桃 鹽 膚 木 野 漆 樹 白 背 漆 ( 鹽 膚 柏 ) 黃 花 夾 竹 桃 長 春 花 Allamanda cathartica (Allamanda) Alocasia odora (Alocasia) Colocasia esculenta (Taro) Euphorbia milii (Crown of Thorns) Euphorbia pulcherrima (Poinsettia) Euphorbia tirucalli (Milk Rush) Exoecaria agallocha (Milk Mangrove) Nerium indicum ( Oleander) Rhus chinensis (Sumac) Rhus hypoleuca (Sumac, Lacquer Tree) Rhus succedanea (Wax Tree) Thevetia peruviana (Thevetia) Vinca rosea (Periwinkle) 20

附 錄 二 安 全 條 例 及 標 籤 任 何 製 造 進 口 或 供 應 在 香 港 使 用 的 兒 童 繪 畫 顏 料 均 須 符 合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所 列 載 的 安 全 標 準 及 規 例 所 載 的 要 求 有 關 詳 情, 請 瀏 覽 香 港 海 關 網 頁 此 外, 部 分 在 本 港 發 售 的 藝 術 物 料, 其 包 裝 上 亦 有 安 全 標 籤, 以 示 該 等 產 品 符 合 某 些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安 全 標 準 下 表 是 一 些 常 見 的 安 全 標 籤 例 子 : 常 見 的 安 全 標 籤 來 源 地 安 全 標 籤 式 樣 備 註 美 國 Conforms to ASTM D-4236 藝 術 物 料 符 合 美 國 材 料 及 試 驗 學 會 執 行 的 標 準 a. 美 國 藝 術 及 創 作 材 料 學 會 的 保 證 產 品 印 章 b. 美 國 藝 術 及 創 作 材 料 學 會 的 認 可 產 品 印 章 c. 美 國 藝 術 及 創 作 材 料 學 會 發 出 的 健 康 標 籤 毋 須 警 告 字 句 21

來 源 地 安 全 標 籤 式 樣 備 註 d. 美 國 藝 術 及 創 作 材 料 學 會 發 出 的 認 可 產 品 新 標 籤, 以 逐 步 取 代 上 列 的 保 證 產 品 認 可 產 品 和 健 康 標 籤 歐 盟 符 合 歐 盟 的 安 全 標 準 日 本 符 合 日 本 玩 具 安 全 標 準 任 何 產 品 標 註 有 美 國 的 健 康 標 籤 毋 須 警 告 字 句 保 證 產 品 或 認 可 產 品 等 標 籤, 只 代 表 該 產 品 在 現 今 科 學 知 識 上 不 含 毒 性, 可 以 安 全 使 用, 但 並 不 排 除 日 後 科 學 研 究 證 實 該 產 品 含 有 毒 性 的 可 能, 因 此 美 國 藝 術 及 創 作 材 料 學 會 要 對 所 有 產 品 作 定 期 審 核, 以 便 在 需 要 時 更 改 標 籤 倘 若 產 品 標 註 著 健 康 標 籤 及 附 有 警 告 字 句, 或 標 註 著 新 發 出 的 警 告 標 籤 ( 見 圖 一 ), 表 示 該 產 品 含 有 慢 性 毒 性 成 份, 使 用 時 要 特 別 小 心, 並 要 遵 守 標 籤 上 的 使 用 說 明 這 些 產 品 並 不 適 合 兒 童 使 用 此 外, 根 據 歐 盟 法 規, 有 些 藝 術 用 品 的 成 份 如 松 節 水 和 鉛 等, 被 認 為 對 人 體 有 害, 這 些 產 品 必 須 在 包 裝 上 標 註 有 害 標 記 標 註 有 害 標 記 ( 見 圖 二 ) 的 產 品 絕 不 適 合 兒 童 使 用 22

( 圖 一 ) 警 告 標 籤 ( 圖 二 ) 有 害 標 記 23

附 錄 三 危 險 警 告 標 記 盛 載 危 險 化 學 藥 品 的 容 器, 須 附 有 適 當 的 危 險 警 告 標 記, 用 以 顯 示 有 關 物 質 的 危 險 性 以 下 是 一 些 常 見 的 危 險 警 告 標 記 : 易 燃 腐 蝕 性 有 毒 有 害 刺 激 性 氧 化 性 24

資 料 來 源 安 全 條 例 1. 2012 年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 修 訂 ) 條 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2. 2013 年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及 2 ) 公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書 籍 / 雜 誌 / 小 冊 子 1. 何 孟 恆 (1988) 香 港 有 毒 植 物 香 港 : 市 政 局 2. 平 安 是 福 香 港 : 方 樹 福 堂 基 金 贊 助 編 印 3. 選 擇 第 188 192 211 217 218 222 252 288 期 香 港 :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4. 教 育 局 戶 外 活 動 指 引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5. 教 育 局 課 外 活 動 指 引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6. 教 育 局 (2012) 科 學 實 驗 室 安 全 手 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7. 教 育 局 ( 前 稱 教 育 署 ) (1999) 綜 合 科 學 實 驗 室 安 全 措 施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8. Great Britai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5) A guide to safe practice in art & design. London: HMSO. 9. Challis, T. & Roberts, G. (1990) Artists handbook 2 health & safety: making art & avoiding dangers. Sunderland: AN Publications, Inc. 10. Oltman, Debra L. (1990) Pennsylvania classroom guide to safety in the visual arts. Pennsylva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1. Qualley, C.A. (1986) Safety in the art room. Massachusetts: Davis Publications, Inc. 25

錄 影 帶 (1991) Health concerns for artist. American School Publishers, Macmillan/McGraw-Hill School Publishing Company. 網 頁 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教 育 局 學 校 行 政 手 冊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regulations/sch-admin-guide/index.html 2.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教 育 局 學 校 安 全 與 保 險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admin/about-sch/sch-safety/index.html 3.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香 港 海 關 http://www.customs.gov.hk/ 4.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勞 工 處 http://www.info.gov.hk/labour/ 5.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局 http://www.oshc.org.hk/ 6.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http://www.consumer.org.hk/ 7. Art Safety Training Guide of the Princeton University http://web.princeton.edu/sites/ehs/artsafety/index.htm 8. The Art and Creative Materials Institute, Inc. http://www.acminet.org/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