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南 街 道 河 口 中 学 学 校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全 面 贯 彻 国 家 教 育 方 针, 坚 持 依 法 治 校, 全 面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和 实 现 教 育 现 代 化, 维 护 学 校 教 师 及 其 它 教 育 工 作 者 受 教 育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学 校 科 学 规 范 和 谐 健 康 发 展, 提 高 办 学 水 平 和 管 理 水 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各 项 政 策, 制 定 西 南 街 道 河 口 中 学 学 校 章 程 第 二 条 学 校 名 称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西 南 街 道 河 口 中 学 学 校 是 一 所 ( 镇 级 ) 初 级 中 学, 学 制 三 年 学 校 位 于 三 水 区 西 南 街 道 河 口 社 区 车 仔 路 2 号, 邮 政 编 码 :528133 第 三 条 学 校 是 一 所 公 立 全 日 制 初 级 中 学, 学 制 为 三 年, 直 属 三 水 区 西 南 街 道 教 育 局 学 校 是 独 立 的 事 业 法 人 实 体, 依 法 享 有 民 事 权 利,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学 校 属 于 财 政 额 拨 款 事 业 单 位 学 校 现 有 三 个 年 级,19 个 教 学 班 教 职 员 工 69 人, 在 校 学 生 743 人 学 校 先 后 被 评 为 广 东 省 绿 色 学 校 佛 山 市 一 级 学 校 第 四 条 学 校 的 办 学 宗 旨 : 全 面 贯 彻 国 家 教 育 方 针, 面 向 全 体 学 生, 实 施 素 质 教 育, 培 养 学 生 的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为 社 会 培 养 高 素 质 的 公 民 第 五 条 学 校 的 校 训 : 勤 学 守 纪 开 拓 进 取 勤 学 --------- 书 山 有 路 勤 为 径, 勤 能 补 掘, 勤 奋 是 成 功 的 必 经 之 路, 教 学 要 勤 奋 : 勤 钻 勤 教 勤 导 ; 读 书 要 勤 奋 : 勤 读 勤 思 勤 问 勤 练 守 纪 ---------- 纪 律 是 成 功 的 保 证 教 师 严 于 律 己, 为 人 师 表 ; 学 生 遵 纪 守 法, 道 德 行 为 习 惯 符 合 中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开 拓 ---------- 开 拓 就 是 创 新, 只 有 开 拓 才 会 有 进 步 无 论 教 师 还 是 学 生 都 要 敢 于 开 拓, 勇 于 创 新, 开 放 我 们 的 思 维, 拓 宽 我 们 的 认 识, 从 而 开 拓 出 一 片 新 天 地 进 取 ---------- 树 立 上 进 心, 热 爱 中 国 共 产 党,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热 爱 科 学, 培 养 勇 于 探 索 进 取 善 于 创 造 的 精 神 第 六 条 学 校 校 徽 : 河 口 中 学 校 徽 是 取 圆 周 白 边, 底 色 是 蓝 色, 校 徽 两 扇 形 之 间 有 三 条 白 色 V 字 线, 下 有 一 中 字 型 的 书, 书 页 上 有 K Z 字 母 校 徽 的 含 义 说 明 : 1 校 徽 是 取 圆 周 白 边, 底 色 是 蓝 色, 表 示 河 口 中 学 是 蔚 蓝 天 空 下 的 一 个 团 结 活 跃 的 集 体 2 校 徽 两 扇 形 之 间 有 三 条 白 色 V 字 线, 下 有 一 中 字 型 的 书, 书 页 上 有 K Z 字 母, 寓 意 三 江 汇 合 处 的 河 口 中 学 是 知 识 的 摇 篮 河 口 中 学 校 徽 是 1992 年, 从 全 市 范 围 内 征 集 的 150 份 设 计 稿 中 经 评 审 小 组 及 学 校 行 政 研 究 而 评 审 出 来 的, 作 者 钟 桌 锦 是 三 水 中 学 美 术 教 师
第 七 条 学 校 的 校 歌 : 我 们 创 造 辉 煌, 作 曲 : 周 梧 作 词 : 黄 志 辉 三 江 汇 流 处 古 老 文 塔 旁, 琅 琅 书 声 迎 朝 阳 龙 腾 虎 跃 绿 茵 场 勤 学 守 纪 开 拓 进 取, 淳 淳 校 训 铭 记 心 上 我 们 胸 怀 远 大 理 想, 携 手 奔 向 前 方 三 江 汇 流 处 古 老 文 塔 旁, 熠 熠 红 烛 迎 曙 光 春 风 化 雨 新 苗 壮 尊 师 爱 生 求 实 创 新, 光 荣 传 统 永 远 发 扬 我 们 肩 负 人 民 的 期 望, 创 造 新 的 辉 煌 第 八 条 : 学 校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修 业 年 限 为 3 年, 实 行 走 读 与 住 宿 的 办 学 形 式 第 九 条 学 校 近 期 的 目 标 是 : 学 校 坚 持 依 法 办 学, 科 研 促 教, 民 主 治 校,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适 应 现 代 教 育 需 要 的 师 资 队 伍, 以 理 化 科 组 为 试 点, 打 造 学 科 教 学 品 牌, 以 书 法 写 作 和 艺 术 为 我 校 的 办 学 特 色 把 全 国 百 强 晨 风 文 学 社 打 造 成 我 校 的 一 张 名 片 充 分 发 挥 省 级 绿 色 学 校 在 本 地 区 的 示 范 带 头 作 用, 强 化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内 部 管 理, 大 力 推 进 教 学 改 革, 积 极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工 程, 为 创 建 示 范 性 学 校 而 努 力 奋 斗 第 二 章 学 校 行 政 管 理 第 九 条 学 校 实 行 校 长 负 责 制, 校 长 是 学 校 行 政 负 责 人, 全 面 负 责 学 校 行 政 工 作, 校 长 由 西 南 街 道 任 命 第 十 条 学 校 校 长 职 责 : 1 坚 持 正 确 的 办 学 方 向, 依 法 治 校, 保 护 师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2 制 订 学 校 工 作 计 划, 全 面 规 划, 统 一 安 排 学 校 工 作, 定 期 检 查 总 结 工 作, 接 受 上 级 党 政 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领 导 指 导 和 监 督, 定 期 向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请 示 和 汇 报 工 作 3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教 学 法 规 文 件, 保 证 教 学 计 划 和 教 学 大 纲 的 执 行 4 规 范 学 校 管 理, 坚 持 民 主 集 中 制, 充 分 发 挥 行 政 班 子 的 智 慧 和 力 量, 定 期 向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或 全 体 教 职 工 报 告 学 校 工 作, 自 觉 接 受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监 督 5 加 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和 管 理, 切 实 提 高 教 师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6 积 极 改 善 学 校 办 学 条 件, 推 进 学 校 建 设, 促 进 学 校 发 展 7 关 心 教 职 工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提 高 教 职 工 福 利 待 遇 8 勤 政 廉 洁, 以 身 作 则, 为 人 师 表, 带 头 实 干 第 十 一 条 学 校 校 长 有 下 列 权 利 : 1 决 策 权 : 在 广 泛 听 取 多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对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和 行 政 管 理 方 面 重 大 问 题 有 决 定 权 2 人 事 权 : 从 学 校 工 作 的 实 际 需 要 出 发, 聘 任 干 部 教 职 工, 安 排 调 整 干 部 和 教 职 工 工 作 3 奖 惩 权 : 校 长 对 在 教 育 教 学 和 其 他 工 作 中 成 绩 优 秀 的 干 部 教 职 工 进 行 奖 励, 对 在 工 作 中 犯 有 严 重 错 误 或 在 工 作 中 出 现 重 大 事 故 的 干 部 教 职 工 按 分 管 权 限 进 行 处 罚 或 提 出 处 罚 意 见 4 财 政 权 : 在 服 从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的 统 一 规 划 和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决 定 学 校 内 部 布 局 基 建 在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范 围 内, 筹 集 管 理 和 使 用 学 校 行 政 经 费 第 十 二 条 学 校 设 副 校 长 1 名, 副 校 长 人 选 由 西 南 街 道 组 织 竞 岗 后 任 命 副 校 长 对 校 长 负 责, 协 助 校 长 分 管 具 体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学 校 设 校 长 室 副 校 长 室 教 导 处 德 育 处 总 务 处 等 职 能 部 门 校 长 办 公 室 负 责 各 处 室 协 调 工 作, 教 导 处 负 责 学 校 教 学 及 教 研 管 理 工 作, 德 育 处 负 责 学 校 教 育 工 作, 总 务 处 负 责 学 校 后 勤 工 作 师 生 生 活 方 面 的 工 作 各 职 能 部 门 设 主 任 1 人 副 主 任 1 人,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由 校 长 聘 任, 报 西 南 街 道 教 育 局 备 案 同 时 聘 请 河 口 派 出 所 邓 智 豪 副 队 长 担 任 学 校 法 律 顾 问 第 十 四 条 学 校 每 周 召 开 一 次 行 政 会 议,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由 校 长 主 持 第 三 章 学 校 德 育 管 理 第 十 五 条 学 校 将 德 育 工 作 摆 在 学 校 工 作 的 首 位, 在 校 长 ( 党 支 部 书 记 ) 领 导 下, 由 主 管 德 育 副 校 长 德 育 处 主 任, 教 职 工 全 员 参 与, 切 实 做 到 教 书 育 人 管 理 育 人 服 务 育 人 第 十 六 条 认 真 贯 彻 中 学 德 育 大 纲, 加 强 和 改 进 德 育 工 作, 通 过 学 科 教 学 的 德 育 渗 透 教 育 班 会 课 团 队 活 动 主 题 教 育 活 动 和 社 会 实 践 等 形 式 对 学 生 进 行 爱 国 主 义 集 体 主 义 社 会 主 义 教 育, 进 行 理 想 前 途 思 想 道 德 纪 律 教 育, 提 高 学 生 思 想 素 质 第 十 七 条 学 校 主 动 与 社 区 家 庭 配 合, 建 立 家 长 学 校, 构 建 学 校 家 庭 社 区 三 位 一 体 的 德 育 工 作 网 络, 发 挥 社 区 教 育 作 用, 形 成 教 育 合 力 第 十 八 条 学 校 设 立 德 育 领 导 小 组, 充 分 发 挥 党 支 部 共 青 团 学 生 会 少 先 队 级 组 和 班 主 任 科 任 老 师 在 德 育 工 作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第 十 九 条 学 校 积 极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德 育 教 育 和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第 二 十 条 学 校 根 据 学 生 的 年 龄 特 点 和 心 理 特 征 开 展 德 育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德 育 管 理 制 度, 做 到 德 育 管 理 系 统 化 规 范 化 科 学 化 第 二 十 一 条 学 校 教 职 工 要 热 爱 学 生, 尊 重 学 生 人 格, 坚 持 以 正 面 教 育 为 主, 不 讽 刺 挖 苦 歧 视 学 生, 严 禁 体 罚 或 变 相 体 罚 学 生 第 四 章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在 学 校 工 作 中, 本 校 坚 持 以 教 学 为 中 心 学 校 的 教 学 工 作, 在 校 长 的 领 导 下, 由 主 管 教 学 副 校 长 具 体 负 责, 教 导 处 主 任 教 研 处 主 任 分 工 负 责 管 理, 按 照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制 定 的 教 学 大 纲 和 课 程 计 划 进 行 教 学 工 作 第 二 十 三 条 在 教 学 工 作 中, 学 校 重 视 教 研 组 备 课 组 的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科 组 备 课 组 的 作 用, 注 意 发 挥 课 堂 内 外 的 整 体 功 能, 对 学 生 进 行 德 智 体 美 劳 等 教 育, 鼓 励 学 生 主 动 发 展, 为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第 二 十 四 条 学 校 重 视 教 学 研 究, 积 极 引 导 教 师 强 化 自 我 发 展 意 识, 积 极 推 广 成 功
经 验, 遵 循 教 学 规 律 进 行 教 学 工 作 和 教 学 管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学 校 教 学 面 向 全 体 学 生, 坚 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充 分 发 挥 学 生 的 主 体 作 用 和 教 师 的 主 导 作 用, 重 视 基 础 知 识 教 学 和 基 本 技 能 训 练,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的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第 二 十 六 条 学 校 不 准 随 意 停 课, 不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商 业 性 的 庆 祝 演 出 等 活 动, 参 加 其 他 社 会 活 动 也 不 应 影 响 本 校 的 教 学 秩 序 和 正 常 工 作 第 二 十 七 条 学 校 要 求 教 师 精 选 课 后 作 业 内 容, 做 到 数 量 适 当 难 易 适 度, 保 证 学 生 的 学 业 负 担 适 量 第 二 十 八 条 学 校 教 师 不 得 强 制 学 生 购 买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之 外 的 书 籍 报 刊 试 题 练 习 题 等 各 种 名 目 的 学 习 辅 助 材 料 教 材 学 习 资 料 的 征 订 由 学 校 统 一 管 理, 任 何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向 学 生 推 销 任 何 学 习 资 料 第 二 十 九 条 按 照 各 科 教 学 大 纲 和 课 程 计 划 要 求, 学 校 通 过 提 问 小 测 单 元 测 验 期 中 考 试 学 期 考 试 学 年 考 试 毕 业 会 考 升 学 考 试 等 多 种 形 式 测 评 教 学 质 量, 不 公 布 学 生 的 考 试 名 次, 不 单 纯 以 学 习 成 绩 评 价 学 生 第 三 十 条 学 校 严 格 执 行 学 校 体 育 工 作 条 例, 通 过 体 育 课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体 育 活 动 增 强 学 生 体 质, 培 养 学 生 基 本 的 运 动 技 能 和 坚 持 锻 炼 身 体 的 良 好 习 惯, 保 证 学 生 每 天 有 一 小 时 参 加 体 育 活 动, 学 校 每 年 举 办 一 次 体 育 运 动 会 第 三 十 一 条 学 校 开 设 音 乐 课 美 术 课, 成 立 文 学 社 等 各 种 学 生 社 团 和 科 技 小 组, 每 年 举 办 一 届 校 园 文 化 艺 术 节 将 美 育 和 科 学 精 神 融 入 学 校 教 育 的 全 过 程, 培 养 学 生 健 康 的 审 美 情 趣 和 科 学 的 态 度, 不 断 提 高 学 生 的 审 美 能 力 和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校 的 教 育 科 研 工 作, 由 教 研 处 负 责 领 导 和 管 理 第 五 章 学 校 后 勤 管 理 第 三 十 三 条 总 务 后 勤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为 教 育 教 学 服 务, 为 教 育 科 研 服 务, 为 全 体 师 生 服 务 的 原 则, 强 化 服 务 意 识, 主 动 热 情 优 质 高 效 超 前 做 好 服 务 工 作 第 三 十 四 条 学 校 财 务 部 门 要 严 格 遵 守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各 项 财 务 制 度,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坚 持 勤 俭 节 约, 严 守 财 经 纪 律, 杜 绝 铺 张 浪 费 第 三 十 五 条 执 行 收 费 政 策, 规 范 收 费 行 为, 按 照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收 费 并 采 用 规 范 票 据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收 好 管 好 用 好 各 项 教 育 经 费, 实 行 校 务 公 开 第 三 十 六 条 加 强 校 舍 校 产 物 业 管 理, 严 防 公 物 流 失 搞 好 学 校 整 体 规 划, 加 快 学 校 发 展 步 伐,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合 理 地 进 行 学 校 基 本 建 设 和 维 护 修 缮 工 作
第 六 章 学 校 教 职 工 管 理 第 三 十 七 条 学 校 教 师 职 工 必 须 遵 守 宪 法 法 律 职 业 道 德 法 规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自 觉 维 护 学 校 荣 誉 和 利 益 学 校 必 须 依 法 维 护 保 障 教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三 十 八 条 学 校 教 师 是 办 好 学 校 的 主 体 力 量, 学 校 必 须 尊 重 教 师, 尊 重 知 识, 尊 重 人 才 教 师 职 工 必 须 确 立 主 人 翁 意 识, 在 工 作 中 必 须 牢 固 树 立 创 精 品 意 识, 内 强 素 质, 外 塑 形 象, 自 觉 维 护 学 校 形 象 第 三 十 九 条 教 师 享 有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权 利, 必 须 履 行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义 务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犯 教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十 条 教 师 应 爱 岗 敬 业, 勇 于 改 革, 刻 苦 钻 研, 精 通 业 务, 崇 尚 科 学, 师 德 高 尚, 教 书 育 人, 为 人 师 表 教 职 工 必 须 服 从 学 校 分 工, 执 行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和 各 项 工 作 计 划,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和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第 四 十 一 条 对 于 有 安 排 当 班 主 任 的 教 师 必 须 认 真 做 好 班 主 任 的 各 项 工 作, 新 班 主 任 必 须 认 真 学 习 河 口 中 学 班 主 任 工 作 指 南, 了 解 学 校 对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要 求 及 对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指 引, 明 确 带 班 目 标, 做 好 班 主 任 的 工 作 第 四 十 二 条 学 校 采 取 各 种 形 式, 建 立 教 师 业 务 档 案 依 据 学 校 目 标 管 理 方 案, 教 职 工 的 政 治 业 务 水 平 工 作 态 度 和 工 作 实 绩 进 行 客 观 公 正 准 确 的 考 核 第 四 十 三 条 教 职 工 在 教 育 教 学 培 养 人 才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改 革 和 学 校 建 设 等 方 面 成 绩 优 秀 的 学 校 予 以 表 彰 奖 励 对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教 职 工, 按 程 序 报 请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对 违 反 学 校 章 程 和 规 章 制 度, 在 工 作 中 造 成 失 误 和 严 重 影 响 的 教 职 工 予 以 教 育 批 评 和 处 罚 第 七 章 学 生 管 理 第 四 十 四 条 本 校 学 籍 凡 按 有 关 规 定 经 正 常 手 续 被 本 校 录 取 或 转 入 我 校 学 习 的 学 生 即 取 得 第 四 十 五 条 学 生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1 接 受 平 等 教 育 的 权 利,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2 参 与 学 校 安 排 的 各 种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使 用 和 维 护 教 学 设 备 和 仪 器 3 在 学 习 成 绩 和 操 行 评 语 等 获 得 公 正 评 价, 按 要 求 完 成 规 定 的 学 业 后 获 得 相 应 的 学 业 证 书 第 四 十 六 条 学 生 必 须 履 行 下 列 义 务 : 1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2 尊 敬 师 长, 行 为 文 明 规 范, 团 结 同 学, 养 成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道 德 情 操 和 行
为 习 惯 3 勤 奋 学 习, 刻 苦 钻 研, 培 养 能 力, 勇 于 创 新, 立 志 成 才 自 觉 抵 制 不 良 思 想 与 行 为 4 关 心 班 级, 自 信 自 律 自 理 自 强, 做 文 明 人 维 护 学 校 声 誉, 用 实 际 行 动 为 学 校 增 添 光 彩 5 作 为 河 口 中 学 学 生 必 须 认 真 学 习 中 学 生 守 则 中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河 口 中 学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实 施 细 则 河 口 中 学 学 生 德 育 考 核 评 分 实 施 细 则 和 河 口 中 学 关 于 开 展 晚 自 修 考 核 评 分 规 定 等 有 关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自 己 行 为 规 范 的 养 成 教 育 第 四 十 七 条 学 校 共 青 团 组 织 受 学 校 党 组 织 领 导, 是 学 校 教 育 中 对 学 生 进 行 教 育 引 导 和 服 务 的 重 要 力 量, 要 配 合 党 组 织 全 面 贯 彻 教 育 方 针, 认 真 搞 好 自 身 建 设, 在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的 进 程 中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第 四 十 八 条 学 生 会 是 全 校 学 生 的 群 众 组 织, 由 学 生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每 届 任 期 一 年 学 生 会 必 须 在 团 委 的 领 导 下 参 加 学 生 的 管 理 工 作 第 四 十 九 条 学 校 对 取 得 优 秀 成 绩 的 学 生 予 以 表 彰 和 奖 励, 对 为 学 校 赢 得 荣 誉, 有 杰 出 成 绩 的 学 生 予 以 重 奖 学 校 对 违 反 中 学 生 守 则 中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和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学 生 予 以 教 育 批 评 和 处 分 第 五 十 条 学 校 对 在 校 学 生 的 安 全 负 责 对 于 超 出 学 校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允 许 范 围 而 造 成 的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由 学 生 自 已 承 担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一 条 本 章 程 经 河 口 中 学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三 水 区 教 育 局 核 准 第 五 十 二 条 本 章 程 如 与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级 有 关 政 策 相 抵 触 的, 一 律 以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级 有 关 政 策 为 准 第 五 十 三 条 本 章 程 解 释 权 属 西 南 街 道 河 口 中 学 校 长 室 第 五 十 四 条 本 章 程 自 核 准 之 日 起 施 行 西 南 街 道 河 口 中 学 2015 年 6 月 修 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