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师 大 党 字 2016 15 号 中 共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改 革 发 展 重 点 项 目 及 有 关 工 作 分 工 的 通 知 各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校 内 各 单 位 : 根 据 学 校 工 作 一 三 三 四 整 体 布 局, 经 研 究, 确 定 推 进 学 分 制 改 革, 完 善 课 程 体 系 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等 30 个 项 目 为 2016 年 改 革 发 展 重 点 项 目 ; 同 时, 对 由 年 度 工 作 要 点 分 解 出 的 81 项 具 体 任 务 作 出 明 确 职 责 分 工 现 将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改 革 发 展 重 点 项 目 和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分 解 与 分 工 安 排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抓 好 落 实 1
3 月 底 前, 各 重 点 项 目 主 责 单 位 要 研 究 提 出 落 实 项 目 目 标 要 求 的 具 体 工 作 方 案, 经 分 管 领 导 审 定 后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对 能 够 分 阶 段 推 进 的 项 目, 要 明 确 具 体 时 间 节 点 进 度 安 排 及 阶 段 性 成 果 ; 不 宜 划 分 阶 段 的, 要 强 化 保 障 措 施, 确 保 按 时 完 成 学 校 将 于 5 月 中 旬 7 月 上 旬 10 月 下 旬 分 三 次 对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调 度 ; 每 次 调 度 时, 各 主 责 单 位 要 整 理 形 成 进 展 情 况 写 实 性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紧 扣 项 目 要 求, 不 罗 列 本 部 门 其 他 工 作 情 况 12 月 底, 各 主 责 单 位 对 所 负 责 重 点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形 成 结 项 报 告 根 据 2016 年 有 关 工 作 分 工 安 排, 各 主 责 单 位 要 切 实 负 起 责 任, 抓 好 任 务 落 实 的 组 织 协 调 ; 主 要 协 同 部 门 单 位 要 根 据 各 自 职 能 分 工, 主 动 搞 好 配 合,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共 同 完 成 好 所 承 担 的 任 务 中 共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3 月 16 日 2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改 革 发 展 重 点 项 目 ( 一 ) 教 学 工 作 项 目 1: 推 进 学 分 制 改 革, 完 善 课 程 体 系 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明 确 学 分 制 改 革 时 间 表, 加 快 教 学 管 理 学 籍 管 理 选 课 管 理 成 绩 管 理 等 方 面 制 度 建 设 制 定 课 程 与 学 分 选 课 课 程 考 核 双 学 位 与 辅 修 以 及 毕 业 审 核 等 方 面 方 案 和 标 准, 基 本 实 现 学 分 制 改 革 预 期 目 标 成 果 要 求 :(1) 新 建 15 项 与 学 分 制 改 革 相 适 应 的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完 善 19 项 常 规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2) 完 成 全 校 83 个 本 科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修 订 工 作 并 抓 好 落 实 ;(3) 完 成 2013 2015 年 度 院 级 单 位 教 学 状 态 评 估 工 作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于 涛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项 目 2: 加 强 课 堂 教 学 管 理, 切 实 提 高 授 课 水 平 和 教 学 质 量 加 强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明 确 青 年 教 师 助 教 工 作 落 实 校 院 两 级 督 导 和 领 导 听 课 制 度 借 助 网 络 信 息 技 术, 加 强 对 课 堂 教 学 的 远 程 检 查 与 管 理, 优 化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丰 富 课 程 资 源, 深 化 教 学 模 式 改 革, 提 升 教 学 研 3
究 水 平 并 反 哺 教 学 成 果 要 求 :(1) 制 定 教 师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规 范, 实 施 课 堂 教 学 责 任 制, 完 善 本 科 教 学 事 故 认 定 与 处 理 办 法 ;(2) 完 善 课 堂 教 学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并 将 评 价 结 果 应 用 于 教 师 岗 位 聘 任 评 优 评 先 等 相 关 工 作 中 ;(3) 调 研 各 学 院 教 师 承 担 课 程 情 况, 规 范 外 聘 教 师 教 学 工 作 ;(4) 立 项 建 设 一 批 混 合 式 教 学 课 程 规 划 教 材 等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于 涛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项 目 3: 优 化 研 究 生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学 位 课 程 考 核 方 式, 推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发 展,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深 入 推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内 涵 发 展, 加 强 研 究 生 综 合 素 质 和 创 新 能 力 培 养 加 强 与 世 界 高 水 平 大 学 和 学 术 机 构 的 实 质 性 合 作, 提 升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水 平 成 果 要 求 :(1) 建 立 模 块 化 课 程 结 构, 推 进 教 学 方 式 改 革 ;(2) 优 化 课 程 考 核 方 式, 提 升 研 究 生 研 究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和 学 术 水 平 ;( 3) 制 定 研 究 生 专 业 学 位 课 程 英 语 授 课 管 理 办 法, 设 立 专 业 学 位 课 全 英 语 课 程 ( 群 ) 建 设 项 目 ;(4) 建 立 研 究 生 科 研 成 果 管 理 体 系 和 评 价 机 制, 提 高 研 究 生 对 学 校 发 展 的 贡 献 度 ;(5) 建 立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基 地, 推 进 与 世 界 高 水 平 大 学 和 学 术 机 构 课 程 学 分 互 认 牵 头 领 导 : 张 文 新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4
( 二 ) 科 研 工 作 项 目 4: 推 进 科 研 工 作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加 大 科 研 合 作 与 成 果 转 化 力 度, 提 高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围 绕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加 强 与 科 研 院 所 地 方 政 府 及 行 业 企 业 的 交 流 合 作, 开 展 协 同 攻 关, 拓 宽 合 作 领 域 与 成 果 转 化 渠 道 落 实 科 研 人 员 成 果 转 化 收 益, 激 发 科 研 人 员 创 新 活 力 设 立 科 研 发 展 专 家 指 导 委 员 会, 论 证 组 建 科 研 发 展 研 究 院 启 动 新 型 智 库 建 设, 探 索 成 立 地 方 发 展 研 究 院, 提 升 学 校 科 研 创 新 实 力 和 服 务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能 力 成 果 要 求 :(1 1) 横 向 课 题 突 破 100 项, 经 费 突 破 1000 万 元,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突 破 100 项 ;(1 2) 与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山 东 省 化 工 研 究 院 以 及 山 东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研 究 院 等 签 订 全 面 合 作 协 议 ;(1 3) 成 立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地 方 发 展 研 究 院 ;(1 4) 遴 选 校 级 自 然 科 学 类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在 省 级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建 设 申 报 中 取 得 新 突 破 (2 1) 建 设 6 个 校 级 人 文 社 科 类 协 同 创 新 平 台 ;(2 2) 横 向 课 题 经 费 突 破 1000 万 元 ;(2 3) 争 取 省 社 科 联 科 学 普 及 项 目 6 项 牵 头 领 导 : 于 涛 张 文 新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项 目 5: 加 强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与 科 研 合 作, 提 升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国 际 刊 文 数 量 和 影 响 力 完 善 学 术 国 际 化 发 展 规 划, 吸 收 国 外 一 流 大 学 先 进 科 研 5
经 验 和 优 质 学 术 资 源, 进 一 步 创 新 学 术 国 际 合 作 运 行 机 制,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学 术 合 作 的 深 度 与 广 度, 提 高 国 际 刊 文 数 量 和 影 响 力 成 果 要 求 :(1 1) 加 强 与 国 外 科 研 机 构 大 学 实 验 室 交 流, 派 遣 8 12 名 青 年 教 师 或 研 究 生 赴 国 外 开 展 实 验 研 究 ; (1 2) 依 托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等 高 层 次 在 研 项 目, 邀 请 国 外 知 名 专 家 学 者 来 校 交 流 指 导, 提 升 项 目 完 成 质 量 (2 1) 举 办 高 水 平 国 际 会 议 论 坛 10 次 ;(2 2) 发 表 SSCI 和 AHCI 论 文 20 篇 ;(2 3) 邀 请 高 水 平 国 际 学 术 专 家 来 校 进 行 学 术 交 流, 举 行 学 术 报 告 会 20 场 ;(2 4) 联 合 申 报 国 际 合 作 科 研 项 目 1 2 项 牵 头 领 导 : 于 涛 张 文 新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项 目 6: 加 快 科 研 成 果 产 出, 在 项 目 论 著 获 奖 等 方 面 实 现 新 突 破 积 极 组 织 申 报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人 文 社 科 基 金 等 高 层 次 项 目 做 好 国 家 及 教 育 部 创 新 团 队 申 报 工 作, 力 争 山 东 省 高 校 创 新 团 队 有 新 增 加 更 加 重 视 青 年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培 育 积 极 申 报 山 东 省 科 研 成 果 奖 励, 争 取 国 家 科 研 成 果 奖 励 的 新 突 破 引 导 激 励 学 院 和 广 大 教 师 加 强 协 同 创 新, 提 高 学 校 科 研 创 新 能 力 与 核 心 竞 争 力 加 大 奖 励 和 岗 位 约 束 力 度, 激 励 高 层 次 科 研 成 果 产 出 成 果 要 求 :(1 1) 力 争 获 得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60 6
项, 获 得 国 家 及 山 东 省 重 大 重 点 和 人 才 项 目 2 3 项 ;( 1 2) 力 争 获 得 山 东 省 高 校 创 新 团 队 2 3 个, 设 立 学 校 青 年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遴 选 6 10 个 基 础 扎 实 思 维 活 跃 创 新 能 力 强 的 青 年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进 行 重 点 培 育 ;( 1 3)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励 2 项 ;(1 4) 发 表 SCI EI 等 收 录 学 术 论 文 500 篇, 其 中 高 水 平 论 文 100 篇 (2 1) 力 争 实 现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重 大 招 标 项 目 和 教 育 部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重 大 课 题 攻 关 项 目 的 新 突 破 争 取 获 得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35 项 左 右 省 部 级 项 目 立 项 65 项 左 右 ;( 2 2) 力 争 发 表 B 类 及 以 上 学 术 论 文 80 篇 C 类 学 术 论 文 500 篇,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超 过 200 部 ;(2 3) 力 争 山 东 省 社 会 科 学 优 秀 成 果 获 奖 数 量 超 过 30 项, 一 等 奖 数 量 达 到 3 项 牵 头 领 导 : 于 涛 张 文 新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三 ) 学 生 工 作 项 目 7. 推 进 学 生 工 作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提 升 学 生 工 作 整 体 水 平 认 真 总 结 学 生 工 作 经 验, 充 分 借 鉴 兄 弟 院 校 成 功 做 法, 理 顺 学 校 学 院 两 级 管 理 体 制, 统 筹 研 究 生 本 科 生 日 常 管 理 和 共 青 团 工 作, 形 成 统 一 有 序 职 责 明 晰 分 工 合 作 共 谋 发 展 的 良 性 运 行 机 制 成 果 要 求 :1. 调 整 学 院 内 设 机 构, 明 确 学 院 学 生 管 理 工 作 运 行 模 式 ;2. 改 革 共 青 团 基 层 组 织 设 置, 完 善 领 导 体 制 与 7
运 行 机 制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向 来 生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党 委 组 织 部,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学 生 工 作 处 ( 部 ) 项 目 8: 建 立 健 全 学 生 利 益 诉 求 表 达 反 馈 机 制, 为 学 生 成 长 发 展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保 障 巩 固 行 之 有 效 的 传 统 工 作 形 式, 主 动 运 用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建 立 并 综 合 运 用 多 种 问 题 解 决 机 制 发 挥 各 级 学 生 自 治 组 织 作 用, 畅 通 学 生 诉 求 表 达 反 馈 渠 道 完 善 学 生 申 诉 机 制, 健 全 公 平 公 正 的 处 理 规 则 和 流 程, 提 高 学 生 诉 求 解 决 的 时 效 和 成 效 成 果 要 求 :(1) 建 立 学 生 利 益 诉 求 表 达 反 馈 响 应 机 制, 建 立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定 期 沟 通 和 联 动 机 制,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2) 继 续 巩 固 完 善 校 院 两 级 学 生 会 信 息 定 期 反 馈 机 制 ;(3) 拓 宽 信 息 搜 集 渠 道, 发 挥 微 信 微 博 等 信 息 交 互 平 台 作 用,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和 协 调 解 决 学 生 的 相 关 诉 求 ;(4) 完 善 信 息 筛 选 汇 总 和 公 开 制 度, 加 强 分 析 预 测 与 综 合 研 判, 定 期 公 开 相 关 信 息 牵 头 领 导 : 向 来 生 王 少 华 主 责 单 位 : 学 生 工 作 处 ( 部 )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团 委, 长 清 湖 校 区 办 公 室 教 务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 后 勤 党 委 ) 项 目 9: 加 强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提 高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创 造 能 力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搭 建 创 新 创 业 实 践 平 8
台, 全 面 推 进 学 校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改 革, 广 泛 开 展 创 客 活 动, 基 本 形 成 独 具 特 色 的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理 念 内 容 标 准 和 制 度 体 系, 推 进 课 程 体 系 基 地 平 台 师 资 队 伍 等 各 项 建 设 成 果 要 求 :(1) 制 定 和 完 善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 (2) 设 置 创 新 创 业 学 分 体 系, 把 学 生 参 加 实 践 各 类 竞 赛 实 验 发 表 论 文 发 明 专 利 等 获 得 的 业 绩 转 换 为 课 程 学 分 ; (3) 建 设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课 程 体 系, 开 设 创 新 创 业 通 识 课 程 专 业 课 程 实 训 课 程 ;(4) 强 化 措 施, 鼓 励 学 生 和 教 师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创 业 竞 赛 ;( 5) 深 入 实 施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遴 选 100 个 优 秀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项 目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6) 统 筹 整 合 校 内 场 地 资 源, 在 两 校 区 分 别 建 立 创 新 创 业 实 训 或 孵 化 中 心 ;(7) 加 强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与 创 业 就 业 指 导 专 职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培 训 50 名 以 上 骨 干 教 师 牵 头 领 导 : 向 来 生 于 涛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院 学 生 工 作 处 ( 部 ) 招 生 就 业 处 团 委 ( 四 ) 学 科 建 设 项 目 10: 深 化 落 实 学 科 振 兴 计 划, 取 得 实 质 性 进 展 和 突 破 全 面 实 施 学 科 振 兴 计 划, 分 类 动 态 建 设 一 级 学 科 ; 完 善 学 科 评 价 体 系 和 资 源 配 置 机 制 理 顺 学 科 建 设 校 院 两 级 管 理 体 制, 健 全 学 科 负 责 人 岗 位 聘 任 制 度 建 立 学 科 发 展 动 态 监 测 机 制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力 度, 统 筹 推 进 学 科 建 设 与 发 展, 增 强 学 科 整 体 实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9
成 果 要 求 :(1) 全 面 推 进 21 个 品 牌 学 科 优 势 学 科 重 点 建 设 工 作 ;(2) 制 定 学 科 振 兴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和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分 类 制 定 品 牌 学 科 和 优 势 学 科 的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3) 开 展 建 设 学 科 年 度 考 核 ;(4)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双 一 流 建 设 要 求, 做 好 前 期 调 研 和 申 报 准 备 工 作, 学 校 进 入 省 一 流 大 学 和 一 流 学 科 建 设 支 持 行 列 ;(5) 做 好 国 家 第 四 轮 学 科 评 估 相 关 工 作, 力 争 学 科 排 名 有 大 幅 提 升 ;(6) 召 开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项 目 11: 推 进 学 科 整 合, 优 化 学 科 布 局, 探 索 学 部 制 改 革 加 强 顶 层 设 计, 优 化 重 组 相 近 和 相 关 学 科, 促 进 一 级 学 科 内 部 结 构 的 完 善 与 优 化 大 力 推 动 学 科 交 叉 融 合, 培 育 新 的 学 科 生 长 点, 鼓 励 跨 学 科 跨 学 院 交 叉 融 合, 整 合 专 业 建 设, 探 索 跨 院 跨 学 科 的 交 叉 团 队 运 行 机 制 成 果 要 求 :(1) 提 出 学 科 整 合 建 议, 形 成 学 科 调 整 调 研 报 告 ;(2) 探 索 构 建 适 合 学 校 的 学 科 融 合 运 行 模 式, 促 进 相 关 学 科 之 间 的 交 叉 与 融 合, 优 化 学 科 布 局 ;(3) 力 争 启 动 开 展 2 3 个 交 叉 学 科 ( 学 科 群 ) 或 学 术 平 台 建 设 工 作 ;( 4) 调 研 学 部 制 改 革, 形 成 调 研 报 告 并 启 动 有 关 工 作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人 事 处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10
项 目 12: 加 强 专 业 建 设, 提 高 专 业 竞 争 力 实 施 专 业 发 展 支 持 计 划, 推 动 建 立 专 业 优 化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强 化 教 师 教 育 和 基 础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争 创 国 内 一 流 专 业 推 进 与 新 兴 产 业 相 关 或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急 需 的 应 用 型 专 业 建 设, 争 创 省 内 一 流 国 内 高 水 平 应 用 型 专 业 逐 步 弱 化 或 撤 销 限 制 性 发 展 专 业, 合 理 控 制 专 业 规 模 适 应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趋 势, 按 照 一 级 学 位 授 权 点 体 系 优 化 整 合 二 级 学 位 授 权 点, 推 进 资 源 节 约 共 享, 形 成 特 色 成 果 要 求 :(1 1) 实 施 专 业 发 展 支 持 计 划, 分 类 制 定 专 业 建 设 质 量 标 准, 加 强 分 类 指 导, 引 导 各 学 院 加 强 专 业 分 类 建 设 分 类 发 展 ;(1 2) 制 定 专 业 建 设 质 量 标 准, 形 成 专 业 优 化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1 3) 研 究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与 教 学 质 量 提 升 十 三 五 规 划 (2) 推 进 整 合 分 属 不 同 学 院 的 有 关 二 级 学 科 授 权 点, 形 成 集 中 优 势, 打 造 有 竞 争 力 的 教 学 及 科 研 平 台, 突 出 师 范 教 育 特 色 牵 头 领 导 : 于 涛 张 文 新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就 业 处 ( 五 )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项 目 13: 加 大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优 化 条 件 保 障, 健 全 人 才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体 系 紧 密 结 合 学 校 学 科 振 兴 计 划, 根 据 学 科 需 要 加 强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战 略 规 划 充 分 调 动 学 院 积 极 性, 加 大 宣 传 联 络 和 引 才 力 度,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绿 色 通 道 和 跟 踪 服 务 机 制 11
规 范 引 进 人 才 合 同 化 管 理, 健 全 人 才 绩 效 管 理 体 系, 优 化 条 件 保 障, 充 分 发 挥 引 进 人 才 作 用 和 效 能 成 果 要 求 :(1) 加 大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争 取 引 进 1 2 名 领 军 人 才 3 5 名 拔 尖 人 才 6 8 名 学 科 紧 缺 急 需 骨 干 ;(2) 制 定 柔 性 引 进 人 才 暂 行 规 定, 积 极 探 索 科 研 合 作 兼 职 指 导 长 期 或 短 期 聘 任 等 灵 活 多 样 的 人 才 引 进 方 式, 有 效 补 充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3) 加 强 高 层 次 人 才 绩 效 考 核 评 估, 构 建 良 好 的 人 才 聘 期 管 理 模 式 和 激 励 退 出 机 制 ;(4)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跟 踪 服 务 机 制 和 部 门 协 同 主 动 服 务 机 制, 搭 建 人 才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制 定 高 层 次 人 才 服 务 指 南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项 目 14: 健 全 对 现 有 人 才 的 培 养 与 激 励 机 制, 增 强 人 才 队 伍 活 力 紧 紧 结 合 学 校 发 展 定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以 及 人 才 队 伍 和 学 科 建 设 规 划, 以 工 作 业 绩 和 目 标 责 任 制 为 核 心, 以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和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培 育 为 载 体, 突 出 绩 效, 竞 争 择 优, 对 现 有 人 才 建 立 动 态 开 放 交 叉 融 合 的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和 鼓 励 创 新 激 发 活 力 的 青 年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成 果 要 求 :(1) 实 施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支 持 计 划, 重 点 支 持 建 设 一 批 达 到 国 内 外 一 流 水 平 的 创 新 团 队, 开 展 首 席 科 学 家 负 责 制 试 点, 建 立 健 全 动 态 开 放 交 叉 融 合 的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 (2) 实 施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着 力 培 养 一 批 创 新 能 力 强 12
发 展 潜 力 大 的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建 立 健 全 鼓 励 创 新 激 发 活 力 的 青 年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3) 召 开 学 校 人 才 工 作 会 议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项 目 15: 加 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增 加 数 量 提 高 质 量 优 化 结 构 健 全 青 年 教 师 选 聘 和 人 才 储 备 机 制 积 极 探 索 师 资 博 士 后 制 度, 提 高 青 年 教 师 补 充 选 拔 质 量 完 善 优 秀 教 师 传 帮 带 团 队 协 作 机 制, 实 施 青 年 教 师 指 导 教 师 制 度 实 施 青 年 教 师 成 长 计 划, 建 立 健 全 培 养 体 系 成 果 要 求 :(1) 完 成 本 年 度 120 名 博 士 生 招 聘 计 划, 其 中 985 211 和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80%;( 2) 积 极 探 索 师 资 博 士 后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博 士 后 工 作 平 台 为 学 校 学 科 和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服 务 的 效 能 ;(3) 实 施 青 年 教 师 成 长 计 划, 根 据 不 同 阶 段 青 年 教 师 成 长 需 求, 制 定 相 应 的 培 养 方 案, 为 青 年 教 师 发 展 搭 建 好 成 长 阶 梯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六 ) 绩 效 管 理 项 目 16: 完 善 绩 效 管 理 体 系, 完 成 首 次 聘 任 期 满 考 核 和 二 次 聘 任 工 作 做 好 首 次 聘 用 期 满 考 核 工 作, 强 化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按 照 人 岗 匹 配 人 事 相 宜 的 原 则, 制 定 二 次 聘 期 目 标 任 务 和 考 核 13
办 法 并 完 成 相 关 工 作 修 订 完 善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条 件, 做 好 职 称 改 革 及 评 聘 工 作 成 果 要 求 :(1) 扎 实 做 好 首 次 聘 用 期 满 考 核 工 作, 充 分 发 挥 岗 位 管 理 在 人 事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中 的 基 础 性 作 用 ;(2) 制 定 二 次 聘 用 各 级 各 类 岗 位 聘 期 目 标 任 务 和 考 核 办 法, 强 化 广 大 教 职 工 的 岗 位 意 识 和 岗 位 职 责, 认 真 做 好 二 次 聘 用 工 作 ; (3) 结 合 二 次 聘 用, 进 一 步 修 订 完 善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条 件, 做 好 职 称 改 革 及 评 聘 工 作, 建 立 竞 争 择 优 能 上 能 下 有 利 于 优 秀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的 用 人 机 制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党 委 组 织 部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项 目 17: 加 强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构 建 体 现 绩 效 水 平 的 奖 励 性 绩 效 工 资 调 节 机 制 加 强 对 单 位 和 教 职 工 个 人 的 年 度 考 核 期 满 考 核, 把 单 位 任 期 目 标 任 务 和 教 职 工 岗 位 职 责 聘 期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作 为 绩 效 考 核 的 重 点, 分 级 分 类 实 行, 形 成 能 够 切 实 体 现 绩 效 水 平 的 绩 效 工 资 调 节 机 制 成 果 要 求 :(1) 按 照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绩 效 管 理 办 法, 积 极 做 好 对 学 校 各 单 位 和 教 职 工 个 人 的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并 以 此 作 为 年 度 奖 励 性 绩 效 工 资 发 放 的 重 要 依 据 ;(2) 综 合 分 析 2015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情 况, 制 定 改 进 措 施, 完 善 考 核 办 法, 切 实 发 挥 奖 励 性 绩 效 的 正 面 导 向 和 激 励 作 用 14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 七 ) 制 度 机 制 建 设 项 目 18: 深 化 机 构 改 革, 健 全 完 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认 真 落 实 巡 视 和 审 计 工 作 整 改 要 求, 按 照 统 一 精 简 效 能 原 则, 立 足 学 校 发 展 实 际, 优 化 机 构 资 源 配 置 ; 坚 持 管 放 结 合, 增 强 办 学 合 力 构 建 和 完 善 以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章 程 为 核 心 的 现 代 大 学 治 理 体 系 成 果 要 求 :(1) 整 合 现 有 期 刊 编 辑 部, 集 聚 资 源, 提 高 办 刊 质 量 ;(2) 优 化 机 关 科 级 干 部 岗 位 设 置,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 (3) 明 确 机 关 部 门 权 力 清 单 ;(4) 全 面 梳 理 学 校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文 件, 逐 步 形 成 以 章 程 为 核 心 的 层 次 清 晰 内 容 规 范 的 学 校 制 度 体 系, 提 升 依 法 办 学 依 法 治 校 水 平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项 目 19: 推 进 学 院 办 大 学, 开 展 学 院 自 主 权 试 点 强 化 学 院 作 为 学 校 办 学 主 体 作 用, 推 进 学 校 管 理 重 心 下 移, 构 建 学 校 宏 观 统 筹 协 商 制 定 标 准 各 类 办 学 任 务 和 目 标 与 各 类 办 学 资 源 配 置 相 结 合 的 联 动 保 障 机 制, 逐 步 实 现 由 大 学 办 学 院 向 学 院 办 大 学 转 变 成 果 要 求 :(1) 全 面 厘 清 学 校 和 学 院 的 职 责 权 利 和 义 务, 形 成 扩 大 学 院 自 主 权 建 议 报 告 ;(2) 在 学 科 建 设 人 才 15
招 聘 等 方 面 开 展 扩 大 学 院 自 主 权 试 点, 有 序 推 进 简 政 放 权 重 心 下 移 ;( 3) 在 绩 效 改 革 科 研 奖 励 等 政 策 基 础 上, 调 研 形 成 学 院 办 学 绩 效 与 贡 献 度 年 度 评 估 指 标 ;(4) 建 立 责 任 负 面 清 单 ;(5) 鼓 励 学 院 积 极 申 请 试 点, 初 步 确 定 试 点 学 院 并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唐 波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 八 ) 资 源 配 置 项 目 20: 改 革 公 共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统 筹 提 高 资 源 使 用 综 合 效 益 整 合 学 校 公 共 资 源, 改 革 公 共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探 索 创 新 管 理 方 式, 建 立 完 善 管 理 制 度, 优 化 配 置 机 制, 提 高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实 现 公 共 资 源 的 统 筹 共 享 和 高 效 利 用 成 果 要 求 :(1) 梳 理 界 定 现 有 公 共 资 源 范 围, 改 革 束 缚 公 共 资 源 通 享 共 用 的 管 理 体 系, 对 同 类 用 途 的 公 共 资 源 进 行 归 口 管 理, 提 高 资 源 使 用 综 合 效 益 ;(2) 全 面 摸 清 学 校 资 产 家 底, 适 时 筹 建 公 共 资 源 服 务 中 心, 建 立 公 共 资 源 信 息 平 台, 加 强 公 共 资 源 的 统 筹 协 调, 提 高 公 共 资 源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牵 头 领 导 : 唐 波 钟 读 仁 王 少 华 主 责 单 位 : 资 产 管 理 处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 后 勤 党 委 )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筹 备 组 ) 16
项 目 21: 加 强 基 本 建 设, 扩 大 资 源 供 给, 提 高 基 本 装 备 完 好 率 和 到 位 率 统 筹 推 进 长 清 湖 校 区 基 础 工 程 建 设 公 用 房 管 理 两 校 区 图 书 馆 功 能 布 局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平 台 管 理 招 标 采 购 等 方 面 工 作, 最 大 限 度 释 放 办 学 空 间 保 障 资 源 供 给 成 果 要 求 :(1) 完 成 长 清 湖 校 区 在 建 学 院 楼 实 验 楼 学 生 公 寓 楼 建 设 并 交 付 使 用 ; 开 工 建 设 综 合 科 研 楼 和 2 栋 学 生 公 寓 楼, 改 善 办 公 教 学 条 件 ;(2) 修 订 公 用 房 管 理 办 法 及 实 施 细 则, 制 定 科 研 用 房 有 偿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推 进 会 议 室 报 告 厅 及 培 训 场 馆 共 享 平 台 建 设, 逐 步 形 成 公 用 房 有 偿 使 用 与 及 时 腾 退 机 制, 保 障 各 类 用 房 合 理 配 置 和 利 用 ;(3) 科 学 规 划 协 调 推 进 两 校 区 图 书 馆 功 能 布 局 调 整 及 空 间 改 造 工 作, 提 升 服 务 能 力 ;(4) 修 订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平 台 管 理 办 法, 提 高 使 用 效 益 ;(5) 完 善 招 标 采 购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保 证 招 标 采 购 效 率 和 质 量 牵 头 领 导 : 钟 读 仁 王 少 华 王 焕 斌 主 责 单 位 : 基 建 处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资 产 管 理 处 图 书 馆 招 标 与 采 购 办 公 室 ( 九 ) 基 础 服 务 项 目 22: 持 续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切 实 提 升 机 关 部 门 直 属 单 位 服 务 水 平 和 能 力 巩 固 和 拓 展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成 果, 牢 固 树 立 以 人 为 本 服 务 至 上 理 念, 统 筹 17
推 进 机 关 部 门 直 属 单 位 作 风 建 设, 切 实 提 升 服 务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服 务 师 生 的 素 质 和 能 力 成 果 要 求 :(1) 落 实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学 校 领 导 机 关 部 门 联 系 学 院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山 东 师 大 党 字 2015 2 号 ) 有 关 要 求, 细 化 措 施 改 进 工 作 ;(2) 倡 导 工 作 学 习 化 学 习 研 究 化 理 念, 营 造 全 员 学 习 团 队 学 习 的 环 境 和 氛 围 ; (3) 深 入 开 展 以 管 理 创 新 服 务 创 新 主 题 活 动, 完 善 创 新 机 制, 推 动 各 项 工 作 创 新 发 展 ;(4) 积 极 推 行 办 公 自 动 化, 改 进 服 务 方 式,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资 源 优 势, 降 低 运 行 成 本,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5) 实 行 首 问 负 责 制, 实 现 挂 牌 服 务, 设 立 机 关 部 门 直 属 单 位 作 风 建 设 监 督 员 ;(6) 严 肃 工 作 纪 律, 纠 正 庸 懒 散 拖 现 象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初 乐 娟 主 责 单 位 : 机 关 党 委 直 属 单 位 党 委, 纪 委 ( 监 察 室 ) 项 目 23: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增 强 办 学 资 金 筹 措 能 力 完 善 办 学 资 金 筹 措 机 制, 统 筹 开 源 与 节 流, 增 强 保 障 能 力 积 极 争 取 政 府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提 高 教 育 基 金 会 募 资 与 管 理 水 平, 广 泛 吸 引 社 会 捐 赠 加 强 与 优 质 金 融 机 构 的 联 系, 大 力 推 进 银 校 合 作 统 筹 利 用 人 才 优 势 品 牌 优 势, 在 教 育 开 发 校 地 校 企 合 作 等 领 域 引 进 社 会 资 本 支 持 学 校 事 业 发 展 整 合 校 内 外 各 类 培 训 资 源, 做 大 做 强 各 类 培 训 机 构 加 强 经 营 性 资 产 管 理, 提 高 收 益 水 平 提 高 创 收 单 位 上 交 收 入 成 果 要 求 : 办 学 总 经 费 增 加 8% 左 右 18
牵 头 领 导 : 钟 读 仁 主 责 单 位 : 财 务 处 项 目 24: 推 进 后 勤 改 革, 构 建 满 足 师 生 多 元 化 需 求 的 现 代 后 勤 服 务 机 制 和 管 理 运 行 模 式 推 进 后 勤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实 现 效 率 和 质 量 最 优 化 科 学 利 用 社 会 资 金, 提 升 老 化 基 础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节 约 学 校 办 学 资 金 成 果 要 求 :(1) 改 革 后 勤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对 现 有 服 务 业 态 进 行 科 学 分 类, 有 序 适 度 开 放 校 内 部 分 市 场, 合 理 引 进 社 会 优 质 资 源, 构 建 开 放 竞 争 型 后 勤 服 务 体 系 ;(2) 积 极 推 进 后 勤 信 息 化 建 设, 打 造 优 质 快 捷 高 效 的 后 勤 服 务 平 台 ;(3) 坚 持 开 源 节 流, 构 建 成 本 效 益 核 算 的 精 细 化 管 理 机 制 ;(4) 充 分 利 用 社 会 资 源, 切 实 做 好 淘 汰 燃 煤 锅 炉 采 用 集 中 供 热 等 工 作 牵 头 领 导 : 王 少 华 主 责 单 位 : 后 勤 管 理 处 ( 后 勤 党 委 ) 项 目 25: 提 高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教 学 科 研 管 理 能 力, 加 快 推 进 智 慧 校 园 建 设 优 化 学 校 有 线 无 线 网 络 环 境, 提 升 应 用 平 台 的 服 务 支 撑 能 力 开 展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实 施 信 息 化 应 用 数 据 流 程 再 造, 实 现 学 校 数 据 有 效 集 成 构 建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分 析 平 台, 开 展 教 学 科 研 管 理 等 数 据 分 析, 推 进 智 慧 校 园 建 设 19
成 果 要 求 :(1) 完 成 长 清 湖 校 区 新 建 楼 宇 弱 电 工 程, 优 化 网 络 环 境 ;(2) 完 成 教 学 科 研 人 事 等 平 台 的 数 据 集 成, 逐 步 开 展 相 关 数 据 分 析 应 用 ;(3) 完 成 学 校 云 存 储 学 生 迎 新 及 综 合 服 务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提 升 学 生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4) 优 化 在 线 课 程 平 台, 促 进 混 合 式 教 学 模 式 开 展 牵 头 领 导 : 王 焕 斌 主 责 单 位 : 信 息 化 工 作 办 公 室 ( 十 ) 安 全 和 谐 项 目 26: 推 进 人 防 技 防 深 度 融 合, 维 护 学 校 安 全 稳 定 以 两 校 区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升 级 改 造 和 消 防 物 联 网 消 巡 通 系 统 建 设 为 抓 手, 以 学 生 志 愿 者 治 安 联 防 队 为 引 领, 以 增 强 师 生 员 工 心 理 防 范 能 力 为 切 入 点, 推 进 人 防 物 防 技 防 心 防 深 度 融 合, 确 保 学 校 政 治 稳 定, 实 现 校 园 治 安 消 防 等 安 全 领 域 管 理 水 平 根 本 提 升 成 果 要 求 :(1) 推 广 学 生 志 愿 者 治 安 联 防 队 成 功 经 验, 形 成 群 防 群 治 良 好 局 面 ;(2) 升 级 改 造 两 校 区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扩 大 校 园 监 控 覆 盖 面, 逐 步 实 现 校 园 内 监 控 数 字 化 智 慧 化 ; (3) 建 设 消 巡 通 系 统, 完 善 消 防 器 材 户 籍 化 管 理 措 施, 实 现 消 防 设 施 动 态 维 护 常 态 化 ;(4) 多 渠 道 开 展 安 全 教 育, 切 实 提 升 师 生 心 防 能 力 牵 头 领 导 : 王 焕 斌 主 责 单 位 : 公 安 处 ( 保 卫 处 ) 项 目 27: 推 进 和 谐 校 园 建 设, 大 力 营 造 积 极 向 上 团 结 20
奋 进 良 好 氛 围 坚 定 政 治 方 向, 坚 持 正 面 宣 传 加 油 鼓 劲 为 主, 巩 固 壮 大 主 流 思 想 舆 论 加 强 网 络 舆 论 引 导 工 作, 推 动 校 园 媒 体 融 合 互 动 牢 固 树 立 以 人 为 本 理 念, 弘 扬 优 良 校 风 教 风 学 风, 倡 树 良 好 校 园 风 尚 成 果 要 求 :(1) 突 出 学 术 学 科 学 者 学 生 学 院 主 体, 继 续 推 出 以 山 师 学 者 出 彩 山 师 人 等 为 代 表 的 专 题 宣 传 报 道, 引 导 师 生 追 求 真 理 引 领 风 尚 ;(2) 开 展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精 品 项 目 立 项 申 报 工 作, 推 出 一 批 体 现 时 代 特 点 山 师 特 色 的 校 园 文 化 作 品 网 络 文 化 作 品 等 ;(3) 丰 富 舆 论 宣 传 新 载 体, 整 合 力 量 和 资 源, 发 挥 好 校 园 新 媒 体 平 台 合 力, 探 索 合 作 制 作 纪 录 片 专 题 片 等 形 式, 讲 好 山 师 故 事, 汇 聚 传 播 改 革 发 展 正 能 量 牵 头 领 导 : 向 来 生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宣 传 部 山 东 师 大 报 社 团 委 ( 十 一 ) 党 建 和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项 目 28: 深 入 开 展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切 实 发 挥 党 员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严 格 落 实 中 央 和 省 委 有 关 部 署 要 求, 认 真 组 织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继 续 推 动 用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武 装 全 体 党 员, 用 党 章 党 规 党 纪 规 范 党 员 言 行 突 出 正 常 教 育, 区 分 层 次, 有 针 对 性 地 解 决 问 题, 依 托 三 会 一 课 等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发 挥 21
党 支 部 自 我 净 化 自 我 提 高 的 主 动 性, 用 心 用 力, 抓 细 抓 实, 真 正 把 党 的 思 想 政 治 建 设 抓 在 日 常 严 在 经 常 成 果 要 求 :(1) 围 绕 专 题 学 习 讨 论, 提 高 认 识, 找 到 差 距, 明 确 努 力 方 向 ;(2) 创 新 方 式 讲 党 课, 强 化 互 动 交 流 答 疑 释 惑, 增 强 党 课 的 吸 引 力 和 感 染 力 ;(3) 党 支 部 召 开 专 题 组 织 生 活 会, 严 肃 认 真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针 对 突 出 问 题 和 薄 弱 环 节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4) 以 党 支 部 为 单 位 召 开 全 体 党 员 会 议, 对 党 员 进 行 评 议 ;(5) 针 对 不 同 群 体 党 员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党 员 发 挥 作 用 的 具 体 要 求 ;(6) 以 两 学 一 做 为 主 题 召 开 年 度 民 主 生 活 会,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把 自 己 摆 进 去, 查 找 存 在 的 问 题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向 来 生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党 委 办 公 室 党 委 宣 传 部 纪 委 ( 监 察 室 ) 项 目 29: 加 强 和 改 进 基 层 党 的 组 织 建 设, 切 实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战 斗 堡 垒 作 用 全 面 贯 彻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做 好 抓 基 层 打 基 础 工 作, 优 化 基 层 党 组 织 设 置, 加 强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队 伍 建 设 严 格 管 理, 严 明 纪 律, 有 效 提 升 基 层 党 组 织 的 战 斗 堡 垒 作 用, 增 强 基 层 党 组 织 四 个 意 识, 为 学 校 发 展 提 供 坚 强 组 织 保 障 成 果 要 求 :(1) 选 好 配 强 基 层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统 筹 抓 好 组 织 员 队 伍 建 设 ;(2) 开 展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书 记 抓 党 建 述 职 评 议, 开 展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选 举 工 作 试 点 ; 22
(3) 以 庆 祝 建 党 95 周 年 为 契 机, 深 化 教 育, 树 立 典 型, 激 发 活 力, 提 高 党 建 工 作 水 平 牵 头 领 导 : 商 志 晓 向 来 生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纪 委 ( 监 察 室 ) 党 委 宣 传 部 离 退 休 工 作 处 ( 老 干 部 党 总 支 ) 项 目 30: 健 全 反 腐 倡 廉 制 度, 加 大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力 度 认 真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党 委 主 体 责 任 和 纪 委 监 督 责 任, 建 立 责 任 传 导 机 制, 强 化 责 任 追 究, 坚 持 有 责 必 问 问 责 必 严, 以 严 格 问 责 倒 逼 责 任 落 实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廉 洁 自 律 准 则 和 党 纪 处 分 条 例, 把 握 运 用 监 督 执 纪 四 种 形 态, 挺 纪 在 前, 把 纪 律 和 规 矩 立 起 来 严 起 来 执 行 到 位 成 果 要 求 :(1) 制 定 对 党 组 织 党 员 干 部 问 责 实 施 办 法, 以 严 格 问 责 倒 逼 责 任 落 实 ;(2) 对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履 行 主 体 责 任 情 况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督 促 把 主 体 责 任 切 实 落 实 到 位 ;(3)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组 织 广 大 党 员 认 真 学 习 党 规 党 章 党 纪, 切 实 增 强 尊 崇 党 章 遵 守 党 纪 的 思 想 自 觉 和 行 动 自 觉 牵 头 领 导 : 初 乐 娟 主 责 单 位 : 纪 委 ( 监 察 室 ) 23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分 解 与 分 工 安 排 一 加 强 党 建 和 思 想 政 治 建 设 1.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历 次 全 会 精 神, 深 入 学 习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切 实 增 强 四 个 意 识, 牢 固 树 立 五 大 发 展 理 念 深 入 开 展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办 公 室 党 委 组 织 部 党 委 宣 传 部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学 院 ) 2. 建 立 健 全 意 识 形 态 工 作 责 任 制, 切 实 加 强 意 识 形 态 引 导 管 理 加 强 新 形 势 下 宣 传 思 想 工 作 重 大 理 论 和 现 实 问 题 研 究 完 善 新 闻 信 息 发 布 和 舆 情 信 息 监 督 反 馈 机 制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宣 传 部 ) 3. 深 入 开 展 教 师 职 业 理 想 和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扎 实 推 进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宣 传 部 省 高 校 德 育 研 究 中 心 ) 4. 健 全 学 校 荣 誉 体 系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5. 探 索 符 合 学 校 特 点 的 干 部 培 养 选 拔 考 核 评 价 管 理 监 督 等 办 法, 推 进 干 部 聘 用 制 任 期 制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 6. 加 大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开 发 和 建 设 力 度 扎 实 推 进 校 内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 主 责 单 位 :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学 院 党 委 组 织 部 ) 7. 组 织 开 展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书 记 抓 基 层 党 建 工 24
作 述 职 评 议 推 进 院 级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换 届 选 举 工 作 出 台 并 落 实 加 强 和 改 进 学 校 基 层 党 支 部 建 设 的 意 见 加 强 组 织 员 队 伍 建 设 举 办 基 层 党 组 织 书 记 培 训 班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组 织 部 ) 8. 扎 实 做 好 巡 视 整 改 各 项 工 作, 以 适 当 形 式 向 社 会 公 开, 接 受 广 大 党 员 干 部 群 众 监 督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党 委 组 织 部 纪 委 监 察 室 ) 9. 组 织 学 习 准 则 和 条 例 加 大 对 六 大 纪 律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完 善 监 督 制 度, 推 进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建 设 建 立 责 任 追 究 典 型 问 题 通 报 制 度 ( 主 责 单 位 : 纪 委 监 察 室 ) 10. 加 强 民 主 党 派 和 统 战 团 体 建 设, 做 好 各 党 派 换 届 年 工 作 加 强 统 战 理 论 研 究 基 地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统 战 部 ) 11. 加 强 和 创 新 离 退 休 干 部 党 组 织 建 设, 加 强 离 退 休 干 部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 主 责 单 位 : 离 退 休 工 作 处 老 干 部 党 总 支 ) 12. 加 强 校 院 两 级 教 代 会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强 化 工 会 干 部 培 训 ( 主 责 单 位 : 校 工 会 ) 13. 加 强 基 层 团 务 管 理, 激 发 基 层 组 织 活 力, 提 升 共 青 团 组 织 建 设 水 平 制 定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党 的 群 团 工 作 的 意 见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办 公 室, 团 委 校 工 会 妇 委 会 ) 二 深 入 落 实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14. 深 化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综 合 改 革, 强 化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和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科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社 会 科 学 处 党 委 宣 传 部,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 25
15. 深 化 中 国 梦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等 主 题 教 育, 深 入 开 展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教 育 以 及 校 风 教 风 学 风 提 升 年 活 动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学 生 处 工 作 部 处 校 工 会 妇 委 会 团 委 ) 16. 加 强 网 络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健 全 完 善 五 位 一 体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体 系 加 强 辅 导 员 队 伍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学 生 处 工 作 部 处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 17. 加 强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制 度 建 设 建 立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专 门 课 程 群 推 进 大 学 生 创 业 园 和 创 新 孵 化 基 地 建 设 设 置 创 新 创 业 学 分, 建 立 创 新 创 业 学 分 积 累 与 转 换 制 度 (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院 学 生 处 工 作 部 处 招 生 就 业 处 团 委 ) 三 科 学 规 划 学 校 发 展 蓝 图 18. 编 制 并 实 施 学 校 十 三 五 发 展 规 划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19. 实 施 学 校 齐 鲁 创 新 园 区 论 证 规 划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校 长 办 公 室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20. 认 真 做 好 专 项 规 划 和 各 学 院 ( 教 学 单 位 )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各 相 关 部 门 各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 四 不 断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21. 全 面 推 行 绩 效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全 员 分 类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加 强 对 单 位 个 人 考 核 力 度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发 展 26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22. 完 成 首 次 聘 任 期 满 考 核, 制 定 二 次 聘 任 岗 位 职 责 聘 期 目 标 任 务 和 考 核 办 法, 做 好 二 次 聘 任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党 委 组 织 部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后 勤 党 委 ) 23. 完 善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条 件, 优 化 青 年 教 师 成 长 绿 色 通 道, 推 进 职 称 改 革 与 评 聘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 24. 建 立 完 善 现 代 化 人 事 治 理 结 构, 修 订 完 善 人 事 规 章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学 校 宏 观 管 理 学 院 自 主 运 行 的 校 院 两 级 人 事 管 理 体 制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 25. 继 续 实 施 博 士 招 聘 百 人 计 划, 本 年 度 招 聘 优 秀 博 士 毕 业 生 120 名 探 索 师 资 博 士 后 制 度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 26. 加 大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争 取 引 进 1 2 名 领 军 人 才 3 5 名 拔 尖 人 才 6 8 名 学 科 紧 缺 急 需 骨 干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27. 制 定 柔 性 引 进 人 才 暂 行 规 定, 探 索 灵 活 多 样 的 人 才 引 进 方 式, 有 效 补 充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28. 建 立 健 全 青 年 教 师 培 养 体 系 ( 主 责 单 位 : 人 事 处,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29. 建 立 健 全 动 态 开 放 的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实 施 创 新 人 才 团 队 支 持 计 划 探 索 人 才 团 队 外 聘 科 研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 30. 完 善 人 才 政 策 体 系 和 人 才 工 作 机 制,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27
跟 踪 服 务 机 制 和 部 门 协 同 主 动 服 务 机 制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 31. 开 展 首 席 科 学 家 负 责 制 试 点, 建 立 符 合 高 端 人 才 团 队 发 展 规 律 的 聘 任 考 核 激 励 与 退 出 制 度 试 行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第 三 方 学 术 评 价 制 度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32. 搭 建 人 才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探 索 建 立 学 术 休 假 制 度 召 开 学 校 人 才 工 作 会 议 ( 主 责 单 位 : 人 才 工 作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 五 着 力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33. 制 定 实 施 普 通 本 科 招 生 工 作 章 程 和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考 试 细 则, 探 索 自 主 招 生 综 合 评 价 机 制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开 发 校 企 合 作 办 学 招 生 模 式 做 好 港 澳 台 及 国 际 招 生 有 关 工 作 调 整 本 科 招 生 批 次 和 招 生 专 业 ( 主 责 单 位 : 招 生 就 业 处 ) 34. 改 革 研 究 生 招 生 政 策 和 计 划 分 配 办 法, 增 加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录 取 数 量, 深 化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改 革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35. 改 革 课 堂 教 学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推 行 青 年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见 习 制 度, 开 展 教 学 质 量 评 优 评 先 活 动 (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 36. 制 定 学 分 制 改 革 时 间 表 和 路 线 图, 推 进 教 学 管 理 学 籍 管 理 选 课 管 理 成 绩 管 理 等 方 面 制 度 建 设 和 配 套 改 革 (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 37. 推 进 专 业 规 划 整 合 与 建 设, 修 订 实 施 新 的 本 科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推 进 线 上 线 下 混 合 式 教 学 课 程 建 设 做 好 教 育 部 28
本 科 教 学 审 核 性 评 估 准 备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教 务 处 ) 38. 做 好 国 家 级 虚 拟 仿 真 实 验 教 学 中 心 申 报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 39. 规 范 历 山 学 院 合 作 办 学 体 制 机 制, 明 晰 各 方 权 责 关 系 ( 主 责 单 位 : 历 山 学 院 ) 40. 优 化 研 究 生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课 程 考 核 教 学 评 价 机 制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41. 强 化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实 践 教 学, 创 新 符 合 专 业 学 位 特 点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模 式 和 管 理 体 制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42. 推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 43. 推 进 研 究 生 培 养 创 新 工 程, 继 续 实 施 博 士 学 术 新 人 培 育 计 划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44. 完 善 教 育 国 际 化 综 合 指 标 体 系, 建 立 学 院 国 际 化 办 学 成 效 评 价 与 绩 效 奖 励 机 制 (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 45. 完 善 中 外 学 生 交 流 平 台 建 设, 拓 展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扩 大 留 学 生 招 生 规 模 (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国 际 交 流 学 院, 有 关 单 位 ) 46. 拓 展 国 际 联 合 培 养 渠 道, 提 高 具 有 国 外 访 学 或 实 习 经 历 的 在 校 生 比 例 (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研 究 生 院 教 务 处 ) 47. 开 展 国 际 化 发 展 学 院 建 设 试 点 (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研 究 生 院 教 务 处 ) 48. 启 动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科 研 合 作 年 ( 主 责 单 位 : 国 际 交 29
流 与 合 作 处,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49. 统 筹 做 好 继 续 教 育 师 资 培 训 外 语 培 训 老 教 协 工 作 启 动 老 年 大 学 可 行 性 论 证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省 高 师 培 训 中 心 省 外 语 培 训 中 心 离 退 休 工 作 处 老 干 部 党 总 支 ) 50. 制 定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基 础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推 进 海 外 教 育 中 心 建 设 推 动 附 属 学 校 和 幼 儿 园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 主 责 单 位 : 基 础 教 育 办 公 室 基 础 教 育 集 团, 附 属 中 学 第 二 附 属 中 学 附 属 小 学 ) 六 积 极 推 进 学 科 建 设 51. 探 索 学 部 制 改 革, 启 动 校 级 品 牌 学 科 优 势 学 科 重 点 建 设 工 作, 争 取 3 5 个 学 科 进 入 省 一 流 学 科 建 设 支 持 行 列 做 好 国 家 第 四 轮 学 科 评 估 相 关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52. 完 善 学 位 点 动 态 调 整 与 管 理 机 制, 制 定 学 位 点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做 好 学 位 授 权 点 评 估 增 列 与 动 态 调 整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53. 修 订 完 善 二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点 自 主 设 置 实 施 细 则, 做 好 二 级 学 科 学 位 点 自 主 设 置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54. 优 化 导 师 绩 效 考 核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导 师 任 职 资 格 动 态 管 理, 加 强 学 科 带 头 人 与 导 师 队 伍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研 究 生 院 ) 55. 召 开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30
七 努 力 提 升 科 研 实 力 和 水 平 56. 深 化 科 研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成 立 科 研 发 展 专 家 指 导 委 员 会, 设 立 科 研 战 略 研 究 中 心, 论 证 组 建 学 校 科 研 发 展 研 究 院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57. 认 真 组 织 科 研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争 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达 到 60 项,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达 到 35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突 破 300 项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58. 加 强 科 研 成 果 奖 励 申 报 工 作, 争 取 省 部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励 达 到 2 项 省 社 科 优 秀 成 果 一 等 奖 达 到 3 项, 在 省 部 级 创 新 团 队 杰 出 人 才 等 项 目 上 实 现 新 突 破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59. 加 强 各 类 重 点 实 验 室 工 程 中 心 研 究 基 地 的 考 核 与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60. 提 高 学 术 期 刊 办 刊 质 量 ( 主 责 单 位 : 各 期 刊 编 辑 部 ) 61. 争 取 自 然 科 学 横 向 课 题 超 过 100 项,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横 向 课 题 经 费 突 破 1000 万 元, 申 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超 过 100 项 探 索 成 立 地 方 发 展 研 究 院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62. 筹 备 召 开 学 校 科 研 工 作 会 议 ( 主 责 单 位 : 科 学 技 术 处 社 会 科 学 处 ) 八 推 进 依 法 治 校 科 学 治 校 民 主 治 校 63. 结 合 实 施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章 程, 全 面 梳 理 健 全 完 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有 关 部 门 ) 31
64. 开 展 扩 大 学 院 办 学 自 主 权 试 点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 65. 构 建 职 能 部 门 与 师 生 对 话 机 制 和 听 证 制 度, 提 高 管 理 服 务 效 能 ( 主 责 单 位 :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长 清 湖 校 区 办 公 室, 有 关 部 门 ) 66. 构 建 社 会 深 度 参 与 的 办 学 机 制 成 立 学 校 理 事 会 加 强 校 友 会 工 作 充 分 发 挥 教 育 基 金 会 吸 纳 社 会 资 金 支 持 办 学 作 用 ( 主 责 单 位 : 校 长 办 公 室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 九 扎 实 做 好 综 合 保 障 工 作 67. 认 真 做 好 专 项 审 计 整 改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审 计 处 ) 68. 鼓 励 开 源 创 收, 加 强 预 算 与 收 入 管 理, 提 高 资 金 保 障 能 力 ( 主 责 单 位 : 财 务 处 ) 69. 完 善 招 标 采 购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保 证 招 标 采 购 效 率 和 质 量 ( 主 责 单 位 : 招 标 与 采 购 办 公 室 ) 70. 推 进 后 勤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完 善 校 园 服 务 机 制 和 管 理 运 行 模 式 ( 主 责 单 位 : 后 勤 管 理 处 后 勤 党 委 ) 71. 推 进 长 清 湖 校 区 实 验 楼 公 寓 楼 科 研 楼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基 建 处 长 清 湖 校 区 办 公 室 ) 72. 启 动 长 清 湖 校 区 幼 儿 园 中 小 学 规 划 建 设 工 作 ( 主 责 单 位 : 发 展 规 划 与 学 科 建 设 处 基 础 教 育 办 公 室 基 础 教 育 集 团 基 建 处 长 清 湖 校 区 办 公 室 ) 73. 推 进 千 佛 山 校 区 供 暖 改 造 和 学 生 公 寓 楼 修 缮 改 建 ( 主 责 单 位 : 后 勤 管 理 处 后 勤 党 委 ) 74. 积 极 组 织 引 导 教 职 工 团 购 长 清 湖 校 区 周 边 商 品 房 32
( 主 责 单 位 : 校 工 会 长 清 湖 校 区 办 公 室 ) 75. 推 进 学 校 各 类 应 用 平 台 建 设, 提 升 智 慧 校 园 应 用 水 平 ( 主 责 单 位 : 信 息 化 工 作 办 公 室 ) 76. 做 好 长 清 湖 校 区 图 书 馆 馆 内 设 施 后 续 建 设, 完 善 图 书 馆 功 能 ( 主 责 单 位 : 图 书 馆 ) 77. 提 升 校 医 院 医 疗 保 障 服 务 水 平, 加 强 和 改 善 师 生 就 医 条 件 ( 主 责 单 位 : 校 医 院 ) 78. 修 订 公 用 房 管 理 办 法 及 实 施 细 则, 制 定 科 研 用 房 有 偿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推 进 会 议 室 报 告 厅 及 培 训 场 馆 共 享 平 台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资 产 管 理 处 ) 79. 修 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完 善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管 理 ( 主 责 单 位 : 资 产 管 理 处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组 ) 80. 修 订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平 台 管 理 办 法, 提 高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使 用 效 益 ( 主 责 单 位 :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 81. 深 入 推 进 平 安 校 园 建 设 ( 主 责 单 位 : 公 安 处 保 卫 处 ) 33
中 共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18 日 印 发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