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议 二 关 于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决 议 序 言 第 十 七 届 国 际 劳 动 统 计 学 家 大 会, 经 国 际 劳 工 局 理 事 会 召 集, 于 2003 年 11 月 24 日 至 12 月 7 日 在 日 内 瓦 召 开 会 议, 忆 及 第 14 届 国 际 劳 动 统 计 学 家 大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决 议, 承 认 决 议 中 所 建 议 的 各 项 基 本 原 则 的 继 续 有 效 性, 特 别 是 承 认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CPI) 是 为 了 衡 量 参 照 人 口 所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总 体 价 格 水 平 在 一 段 时 间 里 的 变 化 的 事 实, 承 认 需 要 根 据 近 期 在 方 法 和 计 算 方 面 的 发 展 修 订 和 扩 大 现 有 标 准, 以 增 强 国 际 标 准 在 为 所 有 国 家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方 面 的 有 用 性 承 认 此 种 标 准 在 增 强 统 计 资 料 的 国 际 可 比 性 方 面 的 作 用, 承 认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可 用 于 多 种 目 的, 并 承 认 应 该 鼓 励 政 府 确 定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要 为 之 服 务 的 一 些 ( 首 要 ) 目 的, 以 为 其 编 制 提 供 足 够 的 资 源, 并 要 保 证 编 制 人 员 的 专 业 独 立 性, 承 认 这 些 ( 首 要 ) 目 标 和 对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使 用 国 与 国 都 不 相 同, 因 此 不 能 够 对 一 项 单 一 标 准 普 遍 地 加 以 运 用, 承 认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对 于 国 内 和 国 际 的 观 察 家 和 使 用 者 来 说 需 要 具 有 可 信 性, 同 时 承 认 对 编 制 指 数 所 使 用 的 原 则 和 程 序 的 更 好 理 解 将 能 够 增 强 使 用 者 对 指 数 的 信 任 程 度, 同 意, 编 制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所 使 用 的 原 则 和 方 法 应 该 依 据 通 常 被 接 受 作 为 良 好 统 计 实 践 的 准 则 和 方 法, 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 通 过 以 下 决 议, 以 之 取 代 1987 年 通 过 的 前 一 项 决 议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性 质 和 意 义 1.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是 一 项 当 前 的 社 会 经 济 指 标, 它 的 编 制 是 为 了 衡 量 家 庭 为 了 消 费 而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的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其 总 体 价 格 水 平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的 变 化 2. 指 数 旨 在 衡 量 一 段 时 间 里 消 费 物 价 的 变 化 这 可 以 通 过 衡 量 购 买 一 篮 子 质 量 和 特 点 不 变 的 固 定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的 费 用 而 做 到, 但 篮 子 中 所 选 择 的 产 品 要 是 家 庭 在 一 年 或 其 它 一 段 特 定 时 间 里 的 有 代 表 性 的 支 出 此 一 指 数 被 称 作 固 定 篮 子 价 格 指 数 1
3. 指 数 还 旨 在 衡 量 价 格 变 化 对 实 现 某 一 不 变 生 活 水 准 ( 也 就 是 效 用 或 福 利 水 准 ) 的 费 用 的 影 响 此 一 指 数 被 称 作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COLI) 固 定 篮 子 价 格 指 数, 或 另 一 种 适 宜 的 设 计, 可 被 用 以 作 为 关 于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的 估 算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用 途 4.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可 被 用 于 多 种 目 的, 其 中 最 常 见 的 两 个 目 的 是 :(i) 调 整 工 资 以 及 社 会 保 障 津 贴 和 其 他 津 贴, 以 部 分 或 全 部 地 补 偿 生 活 费 用 或 消 费 品 价 格 方 面 的 变 动 ; 以 及 (ii) 以 家 庭 部 门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提 供 关 于 物 价 膨 胀 的 平 均 衡 量, 以 用 以 作 为 一 个 宏 观 经 济 指 标 消 费 物 价 分 指 数 还 被 用 来 从 国 民 核 算 和 零 售 业 销 售 额 中 扣 除 家 庭 最 终 消 费 支 出 部 分, 以 获 得 关 于 这 些 数 额 变 化 的 估 算 5.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还 被 用 于 其 他 目 的, 如 监 督 经 济 的 所 有 部 门 的 总 物 价 膨 胀 率 调 整 政 府 的 各 项 收 费 调 整 商 业 合 同 的 付 款, 以 及 制 订 和 评 估 财 政 和 货 币 政 策 及 贸 易 和 兑 换 率 政 策 在 这 几 种 情 况 下, 使 用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是 因 为 不 存 在 更 加 合 适 的 衡 量 标 准, 或 因 为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其 它 特 点 ( 如 特 征 明 显 广 为 接 受 可 以 预 见 的 发 布 时 间 等 等 ) 被 认 为 弥 补 了 任 何 概 念 或 技 术 上 的 不 足 6. 鉴 于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可 以 用 于 多 种 目 的, 而 一 种 指 数 不 可 能 在 所 有 的 使 用 中 做 到 同 样 地 令 人 满 意 因 此, 为 特 定 的 目 的 编 制 一 些 代 用 物 价 指 数 可 能 是 适 当 的 如 果 使 用 者 的 要 求 能 够 证 明 这 些 额 外 费 用 是 合 理 的 对 每 一 项 指 数 应 该 正 确 地 界 定 和 命 名, 以 避 免 出 现 混 乱, 并 且 应 该 明 确 地 确 定 标 题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7. 凡 只 编 制 一 项 指 数 的, 应 该 是 对 指 数 的 主 要 使 用 确 定 所 编 制 指 数 的 类 别 所 包 括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范 围 其 地 理 覆 盖 面 与 之 有 关 的 家 庭, 以 及 价 格 概 念 和 所 使 用 的 公 式 如 果 有 几 项 主 要 用 途, 对 于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如 何 编 制 很 可 能 不 得 不 作 出 一 些 折 衷 应 该 将 所 作 出 的 折 衷 和 此 一 项 指 数 的 局 限 性 告 知 使 用 者 指 数 的 范 围 8. 指 数 的 范 围 取 决 于 考 虑 对 指 数 的 主 要 使 用, 并 应 该 从 家 庭 的 类 别 地 理 区 域, 以 及 参 照 人 口 所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的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的 类 别 这 几 方 面 来 界 定 9. 如 果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主 要 用 于 调 整 货 币 收 入, 与 之 相 关 的 一 组 家 庭, 如 果 工 资 和 薪 金 收 入 者, 就 可 能 是 适 当 的 目 标 人 口 为 了 这 种 使 用 目 的, 这 些 家 庭 的 国 内 和 国 外 的 所 有 消 费 支 出 都 可 以 包 括 进 来 如 果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主 要 是 用 来 衡 量 国 内 经 济 的 通 货 膨 胀, 则 包 括 国 内 的 消 费 支 出, 而 不 是 居 住 在 该 国 的 家 庭 的 支 出 可 能 是 适 当 的 10. 总 之, 应 该 十 分 广 泛 地 界 定 一 项 国 家 指 数 的 参 照 人 口 如 果 任 何 收 入 组 住 户 类 别 或 特 定 地 理 区 域 出 于 费 用 上 或 实 际 上 的 考 虑 而 被 排 除 在 外, 则 应 该 对 此 明 确 地 加 以 说 明 11. 地 理 范 围 指 的 是 价 格 收 集 和 参 照 人 口 消 费 支 出 的 地 理 覆 盖 面, 两 者 都 应 该 尽 可 能 广 泛 地 加 以 界 定, 并 最 好 保 持 不 变 如 果 由 于 资 源 的 制 约 致 使 价 格 的 收 集 局 限 于 特 定 地 区, 则 应 该 对 此 2
予 以 明 确 说 明 可 以 由 包 括 居 住 人 口 的 消 费 支 出 ( 居 民 消 费 ) 或 一 国 范 围 内 的 消 费 支 出 ( 国 内 消 费 ) 来 界 定 消 费 支 出 的 地 理 覆 盖 面 12. 支 出 模 式 和 / 或 物 价 运 动 在 特 定 人 口 组 或 地 区 之 间 可 能 存 在 着 重 大 的 区 别 对 这 些 区 别 应 该 给 予 注 意, 以 确 保 它 们 在 指 数 中 被 体 现 出 来 可 以 为 这 些 人 口 组 或 地 区 单 独 计 算 指 数 如 果 有 足 够 的 需 求 能 够 证 明 额 外 费 用 是 值 得 的 13. 根 据 其 主 要 的 目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概 念 上 应 该 涵 盖 对 参 照 人 口 来 说 重 要 的 所 有 各 类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无 论 如 何 不 应 该 删 去 那 些 可 能 不 能 够 合 法 存 在 或 从 社 会 的 角 度 看 被 认 为 不 可 取 的 任 何 类 别 凡 适 宜 时, 可 以 对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加 以 特 别 归 类, 以 为 那 些 出 于 特 定 使 用 目 的 或 出 于 分 析 目 的 而 可 能 希 望 排 除 某 几 类 货 物 或 服 务 的 使 用 者 提 供 帮 助 每 当 某 些 货 物 或 服 务 被 排 除 在 指 数 以 外 时, 应 清 楚 地 予 以 证 明 14. 出 于 商 业 目 的 而 购 买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用 于 诸 如 艺 术 品 一 类 财 产 的 支 出 金 融 投 资 ( 有 别 于 金 融 服 务 ), 以 及 交 纳 所 得 税 社 会 保 障 费 和 罚 款 不 被 认 为 属 于 消 费 品 或 服 务, 应 该 从 这 一 指 数 中 予 以 排 除 一 些 国 家 将 购 房 支 出 全 部 作 为 资 本 投 资 看 待, 严 格 说 来, 应 将 其 排 除 在 这 一 指 数 之 外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15. 在 确 定 指 数 范 围 记 录 时 间 和 确 定 消 费 价 值 的 过 程 中, 重 要 的 问 题 是 要 考 虑 通 过 从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的 角 度 界 定 消 费 是 否 能 够 最 有 效 地 满 足 将 指 数 所 用 于 的 目 的 1 当 指 数 的 主 要 目 的 系 作 为 一 种 宏 观 经 济 指 标 时, 往 往 采 用 获 得 的 方 法 当 指 数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调 整 补 偿 或 收 入 时, 往 往 采 用 支 付 的 方 法 凡 指 数 的 目 的 是 用 于 衡 量 生 活 费 用 变 化 的, 使 用 的 方 法 可 能 是 最 适 当 的 对 某 个 特 定 产 品 组 所 使 用 方 法 的 决 定, 原 则 上 应 该 以 指 数 的 目 的, 以 及 费 用 和 使 用 者 对 决 定 接 受 的 情 况 作 为 依 据, 使 用 者 应 该 被 告 知 对 不 同 的 产 品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由 于 在 统 一 界 定 消 费 和 从 使 用 角 度 估 算 其 他 耐 用 品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流 量 上 存 在 的 实 际 困 难, 可 能 需 要 采 用 混 合 方 法, 如 对 房 主 自 占 房 屋 采 用 使 用 的 方 法, 而 对 其 他 耐 用 消 费 品 则 采 用 获 取 或 支 付 的 方 法 16. 三 种 方 法 在 处 理 诸 如 房 主 自 占 的 房 屋 耐 用 品 和 用 贷 款 的 方 式 获 得 的 产 品 等 在 获 得 使 用 和 支 付 的 时 间 上 都 不 一 致 的 产 品 时 区 别 最 为 明 显 17. 上 面 提 及 的 项 目 中 最 复 杂 和 最 重 要 的 产 品 是 房 主 自 占 的 房 屋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家 庭 的 很 大 一 部 分 是 对 自 有 房 屋 的 自 我 占 用 者, 而 房 屋 的 特 点 是 使 用 寿 命 长 和 购 买 支 出 ( 价 格 ) 很 高 按 照 获 得 的 方 法, 在 加 权 参 考 期 内 所 获 得 的 新 住 宅 的 价 值 被 用 来 从 中 计 算 出 权 数 ( 并 且 不 管 何 时 产 生 消 费, 住 宅 的 全 部 价 格 在 获 得 住 宅 之 际 即 被 包 括 进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中 ) 按 照 支 付 的 方 法, 权 数 反 映 的 是 为 房 屋 实 际 支 付 的 数 额 ( 并 且 价 格 在 付 款 期 间 进 入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 而 按 照 使 用 的 方 法, 权 数 是 以 使 用 内 在 成 本 或 名 义 成 本 估 算 的 在 加 权 参 考 期 间 所 消 费 的 房 屋 的 服 务 流 量 的 价 值 ( 并 且 当 消 费 产 生 时, 价 格 或 估 计 机 会 成 本 进 入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 为 基 础 的 1 参 见 附 件 一 3
18. 在 一 些 国 家 中, 自 我 消 费 实 物 报 酬 和 / 或 由 政 府 免 费 或 在 资 助 的 情 况 下 提 供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以 及 由 非 营 利 机 构 提 供 的 住 房 可 能 是 重 要 的, 在 这 些 国 家 中, 通 过 从 使 用 或 获 得 ( 这 些 不 属 于 支 付 方 法 的 范 畴 ) 的 角 度 对 消 费 加 以 界 定, 最 有 效 地 满 足 了 指 数 的 目 标 这 些 产 品 的 包 括 将 要 求 有 特 殊 的 估 价 和 定 价 技 术 篮 子 和 权 数 19. 关 于 篮 子 的 组 成 和 权 数 的 决 定 直 接 取 决 于 范 围, 以 及 对 获 得 使 用 或 支 付 方 法 的 选 择 20. 一 旦 确 定 下 来, 出 于 编 制 和 分 析 的 目 的, 应 将 属 于 指 数 范 围 之 内 的 支 出 按 照 层 次 分 类 制 度 ( 例 如 部 门 / 组 / 种 类 ) 分 成 相 似 类 别 编 制 指 数 所 使 用 的 分 类 应 该 与 家 庭 支 出 统 计 所 使 用 的 分 类 尽 可 能 地 一 致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分 类 且 应 该 满 足 用 户 对 特 殊 分 指 数 的 需 要 为 便 于 进 行 国 际 比 较, 这 一 分 类 还 应 与 按 目 的 划 分 的 个 人 消 费 标 准 国 际 分 类 (COICOP) 的 最 新 版 本 保 持 一 致, 至 少 在 部 门 一 级 2 21. 为 便 于 分 析 和 解 释 指 数 结 果, 按 照 各 种 补 充 分 类 ( 也 就 是 资 料 来 源 可 持 续 性 季 节 性 等 等 ) 对 货 物 和 服 务 进 行 分 类 可 能 是 可 取 的 使 用 各 种 分 类 方 法 计 算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应 该 得 出 与 原 始 指 数 相 同 的 总 体 结 果 22. 这 一 分 类 还 应 该 为 支 出 权 数 的 分 配 提 供 框 架 以 全 部 支 出 的 一 部 分 表 示 的 分 类 制 度 最 低 一 级 ( 种 类 一 级 ) 的 支 出, 决 定 这 一 级 所 要 使 用 的 权 数 在 权 数 几 年 中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指 数 目 标 应 该 是 采 用 最 有 可 能 代 表 家 庭 当 前 行 为 的 权 数 23. 从 中 得 出 权 数 的 两 个 主 要 来 源 是 家 庭 支 出 调 查 (HESs ) 的 结 果 和 关 于 家 庭 消 费 支 出 的 国 民 核 算 估 计 从 家 庭 支 出 调 查 中 得 出 的 结 果 对 用 于 说 明 居 住 在 该 国 之 内 的 参 照 人 口 群 体 的 消 费 支 出 指 数 更 加 适 合, 而 国 民 核 算 估 计 对 用 于 说 明 一 国 之 内 的 消 费 支 出 的 指 数 可 能 更 为 适 合 关 于 使 用 哪 种 或 哪 几 种 来 源 和 应 该 如 何 对 其 加 使 用 的 决 定 取 决 于 指 数 的 主 要 目 的 和 适 宜 数 据 的 存 在 及 其 质 量 24. 来 自 主 要 来 源 ( 家 庭 支 出 调 查 或 国 民 核 算 ) 的 资 料 应 该 由 关 于 支 出 模 式 的 所 有 其 它 现 有 资 料 给 予 补 充 可 用 来 对 支 出 进 行 分 解 的 此 种 资 料 来 源 包 括 对 零 售 渠 道 销 售 情 况 的 调 查 购 物 点 调 查 生 产 情 况 调 查 进 出 口 数 据 和 行 政 来 源 在 这 些 数 据 的 基 础 上, 可 以 对 某 些 项 目 的 权 数 按 地 区 和 渠 道 类 别 进 一 步 进 行 分 解 凡 从 不 同 来 源 获 得 的 数 据 涉 及 不 同 时 期 的, 在 分 配 权 数 之 前, 确 保 对 支 出 进 行 调 整, 从 而 使 其 具 有 相 同 的 参 照 期, 是 重 要 的 2 参 见 附 件 四 4
25. 凡 出 现 权 数 参 照 期 与 价 格 参 照 期 明 显 不 同 的 情 况, 应 该 对 权 数 进 行 价 格 修 正, 以 对 权 数 参 照 期 和 价 格 参 照 期 期 间 的 价 格 变 动 给 予 考 虑 经 过 价 格 修 正 的 权 数 对 价 格 参 照 期 的 消 费 模 式 的 代 表 性 可 能 受 到 削 弱, 凡 属 这 种 情 况, 可 以 省 略 这 一 程 序 26. 应 该 对 权 数 进 行 检 查, 凡 适 当, 每 当 拥 有 修 订 权 数 所 需 的 准 确 而 可 靠 的 数 据, 即 应 对 权 数 进 行 修 订, 但 至 少 每 五 年 一 次 为 了 减 少 项 目 替 代 对 指 数 的 影 响, 并 确 保 货 物 和 服 务 篮 子 及 其 权 数 保 持 代 表 性, 定 期 修 订 是 重 要 的 3 对 某 些 类 别 而 言, 可 能 需 要 更 频 繁 地 对 权 数 加 以 修 订, 因 为 与 较 高 级 别 的 权 数 相 比, 它 们 可 能 会 更 快 地 变 得 过 时 在 高 通 货 膨 胀 期 间, 应 对 权 数 频 繁 地 进 行 更 新 27. 当 一 个 新 篮 子 ( 结 构 或 权 数 ) 替 代 旧 篮 子 的 时 候, 应 该 通 过 将 基 于 新 篮 子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指 数 与 基 于 前 一 个 篮 子 的 此 种 指 数 联 系 起 来 44, 从 而 得 出 连 贯 性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数 列 联 系 指 数 数 列 所 使 用 的 特 定 程 序 将 取 决 于 所 使 用 的 特 定 指 数 汇 编 技 术 这 样 做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确 保 引 进 新 一 个 篮 子 所 使 用 的 技 术 本 身 不 会 变 更 指 数 的 级 别 28. 通 常 说 来, 全 新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类 别 ( 也 就 是 说 不 能 被 归 类 为 任 何 现 有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 只 有 在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和 重 新 确 定 权 数 的 过 程 中 才 应 该 考 虑 将 其 包 括 进 来 可 以 纳 入 现 有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一 种 现 有 产 品 的 新 模 式 或 新 品 种 应 该 在 其 被 判 定 占 有 重 要 和 可 持 续 的 市 场 份 额 之 际 才 被 包 括 进 来 如 果 发 现 质 量 上 有 变 化, 应 该 做 出 适 当 的 质 量 调 整 5 29. 在 计 算 权 数 时, 对 诸 如 季 节 性 产 品 保 险 二 手 货 国 外 支 出 利 息 自 用 产 品 用 于 购 买 和 修 建 住 房 的 支 出 等 等 可 能 需 要 特 殊 对 待 应 该 根 据 指 数 的 主 要 目 的 国 情 和 编 制 的 切 实 可 靠 性 决 定 处 理 这 些 产 品 的 方 法 30. 篮 子 中 应 该 包 括 季 节 性 产 品 对 此 可 以 使 用 :(i) 固 定 权 数 方 法, 此 种 方 法 对 季 节 性 产 品 在 所 有 月 份 中 使 用 相 同 的 权 数, 而 对 非 季 节 性 的 月 份 使 用 估 算 价 格 ; 以 及 (ii) 可 变 权 数 方 法, 此 种 方 法 对 季 节 性 产 品 在 不 同 的 月 份 中 适 用 不 同 的 权 数 决 定 采 用 哪 一 种 方 法 应 该 取 决 于 每 个 国 家 的 国 情 31. 根 据 指 数 的 目 的, 二 手 货 物 的 支 出 权 数 应 以 参 照 人 口 对 此 种 货 物 支 付 的 纯 支 出 或 毛 支 出 为 基 础 来 计 算 32. 当 自 我 生 产 产 品 的 消 费 属 于 指 数 范 围 之 内 时, 权 数 应 以 所 消 费 数 量 的 自 我 生 产 产 品 的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此 种 自 我 消 费 产 品 的 定 价 以 市 场 现 行 价 格 为 依 据, 除 非 有 理 由 得 出 结 论 认 为 市 场 价 格 不 适 当 或 不 能 可 靠 地 观 察 到 或 是 对 假 定 估 算 价 格 的 采 用 没 有 兴 趣 在 此 种 情 况 下, 可 以 使 用 用 3 参 见 附 件 一 4 参 见 附 件 二 5 参 见 附 件 二 5
于 生 产 这 些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投 入 的 支 出 和 价 格 作 为 替 代 第 三 种 可 能 性 是 使 用 根 据 质 量 作 出 调 整 的 市 场 价 格 来 确 定 价 值 价 格 收 集 的 抽 样 工 作 33.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是 一 个 估 计, 它 的 依 据 是 用 于 估 算 权 数 的 一 组 样 本 家 庭, 以 及 地 区 中 作 为 样 本 的 一 组 小 区 一 组 样 本 销 售 渠 道 一 组 样 本 货 物 和 服 务 和 一 组 用 于 价 格 观 察 的 样 本 时 间 段 34. 要 对 其 价 格 进 行 较 长 一 段 时 间 观 察 的 销 售 渠 道 及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抽 样 规 模 及 这 些 样 本 的 抽 选 方 法, 应 该 确 保 所 收 集 的 价 格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要 足 以 满 足 对 指 数 准 确 性 的 要 求, 并 且 还 要 确 保 收 集 过 程 具 有 费 用 低 廉 的 特 点 关 于 价 格 的 抽 样 应 该 从 相 对 支 出 的 角 度 反 映 参 照 期 内 可 供 消 费 者 购 买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重 要 性 与 每 一 种 货 物 和 服 务 有 关 的 销 售 渠 道 的 数 量 种 类 和 地 理 分 布, 以 及 各 个 渠 道 之 间 的 价 格 差 别 和 价 格 变 化 35. 概 率 抽 样 是 优 先 选 择 的 方 法, 因 为 这 种 方 法 能 够 对 抽 样 变 异 ( 误 差 ) 进 行 估 计, 并 能 使 样 本 数 量 达 到 最 优 化 然 而, 这 种 方 法 实 施 起 来 费 用 高, 并 且 结 果 可 能 是 选 择 了 很 难 按 不 变 质 量 对 其 定 价 的 产 品 36. 凡 属 缺 少 适 当 的 抽 样 框 并 且 获 得 这 些 抽 样 框 费 用 很 高 的 情 况, 不 得 不 通 过 非 概 率 方 法 获 得 销 售 渠 道 和 产 品 的 样 本 统 计 学 家 应 该 使 用 现 有 资 料, 并 尽 可 能 地 利 用 他 们 的 判 断, 以 保 证 能 6 选 出 代 表 性 样 本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截 止 抽 选 战 略 或 详 细 比 例 抽 样 战 略 的 可 能 性, 特 别 是 在 抽 样 规 模 小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混 合 采 用 概 率 和 非 概 率 抽 样 技 术 37. 有 效 和 有 代 表 性 的 抽 样, 无 论 是 随 机 抽 样 还 是 有 目 的 的 抽 样, 都 要 求 要 有 关 于 销 售 渠 道 和 产 品 的 全 面 而 最 新 的 抽 样 框 样 本 选 择 既 可 由 总 公 司 从 统 一 保 管 的 抽 样 框 中 选 出, 也 可 由 价 格 收 集 者 在 实 地 作 出, 或 两 种 方 法 的 结 合 在 前 者 的 情 况 下, 应 针 对 要 访 问 哪 些 销 售 渠 道 和 对 哪 些 产 品 定 价 对 价 格 收 集 者 提 出 明 确 的 指 示 在 后 者 的 情 况 下, 应 对 价 格 收 集 者 提 出 详 尽 而 明 确 的 有 关 要 采 用 的 地 方 抽 样 程 序 的 指 导 方 针 企 业 的 统 计 登 记 册 企 业 电 话 簿 来 自 购 物 点 调 查 或 不 同 类 销 售 渠 道 销 售 情 况 调 查 的 结 果 以 及 网 上 销 售 者 名 单, 可 作 为 主 要 销 售 渠 道 选 择 的 抽 样 框 主 要 制 造 商 批 发 商 或 贸 易 协 会 编 制 的 产 品 目 录 或 其 它 产 品 名 单, 或 某 个 销 售 渠 道 如 大 型 超 市 专 有 的 产 品 名 单, 可 用 来 作 为 产 品 选 择 的 抽 样 框 收 款 台 的 条 型 码 读 数 器 所 记 录 的 数 据 ( 电 子 数 据 库 ) 对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选 择 可 能 会 有 特 别 大 的 帮 助 指 数 的 计 算 38. 视 保 持 其 代 表 性 所 需, 对 样 本 销 售 渠 道 和 样 本 货 物 和 服 务 应 该 定 期 进 行 复 查 39.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编 制 包 括 根 据 所 规 定 的 概 念 定 义 方 法 和 作 法 收 集 和 处 理 价 格 和 支 出 数 据 关 于 要 采 用 的 详 细 程 序 要 取 决 于 具 体 情 况 40.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分 两 步 来 计 算 第 一 步 是 计 算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第 二 步 是 通 过 将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合 并 计 算 出 更 高 一 级 的 指 数 6 参 见 附 件 一 6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41.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是 最 小 的 和 相 对 同 质 的 一 组 货 物 或 服 务 出 于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目 的 而 对 其 支 出 数 据 加 以 界 定 ( 使 用 ) 这 是 不 用 任 何 显 支 出 权 数 而 计 算 指 数 的 唯 一 的 一 个 综 合 指 标 尽 管 在 计 算 的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加 入 其 它 类 权 数 被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所 包 括 的 这 一 组 货 物 或 服 务 其 终 端 使 用 应 该 相 同, 并 且 它 们 要 有 类 似 的 物 价 运 动 可 以 不 仅 从 它 们 的 特 点, 而 且 从 销 售 它 们 的 地 点 和 渠 道 的 种 类 对 其 加 以 界 定 在 实 践 中, 实 现 同 质 性 的 程 度 将 取 决 于 相 对 应 的 支 出 数 据 的 存 在 42. 基 本 指 数 是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物 价 指 数 由 于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抽 样 产 品 的 支 出 权 数 不 能 与 价 格 或 价 比 挂 钩,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是 根 据 价 格 或 价 比 的 未 加 权 平 均 数 来 计 算 的 凡 可 以 找 到 关 于 权 数 的 某 些 资 料 的, 在 编 制 基 本 指 数 时 应 将 其 考 虑 进 去 43. 可 以 有 几 种 不 同 的 方 法 来 求 得 价 格 或 价 比 的 平 均 数 最 常 用 的 三 种 公 式 是 算 术 平 均 价 格 (RAP) 几 何 平 均 值 (GM) 和 价 比 的 算 数 平 均 值 (APR) 公 式 的 选 择 取 决 于 指 数 的 目 的 抽 样 设 计 和 公 式 的 精 确 特 点 在 同 一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中, 对 不 同 的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可 以 采 用 不 同 的 公 式 一 般 来 说 建 议 采 用 几 何 平 均 值 公 式, 特 别 是 在 需 要 反 映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存 在 的 替 代 情 况, 或 是 在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存 在 着 很 大 的 价 格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由 于 其 精 确 特 点, 几 何 平 均 值 公 式 具 有 许 多 的 优 势 对 属 于 同 一 类 的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并 且 在 消 费 者 替 换 产 品 的 机 会 有 限 或 指 数 中 不 要 求 反 映 替 换 的 情 况 下, 建 议 使 用 算 术 平 均 价 格 公 式 对 其 加 以 计 算 应 该 避 免 在 其 链 比 形 式 下 使 用 价 比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公 式, 因 为 据 知 这 可 以 对 基 本 指 数 产 生 有 偏 估 计 44. 通 过 运 用 所 选 定 公 式 的 链 比 形 式 或 直 接 形 式 可 以 计 算 基 本 指 数 运 用 链 比 形 式 通 常 使 遗 漏 价 格 的 估 计 和 引 入 替 代 产 品 变 得 较 为 容 易 高 一 级 指 数 45. 这 些 物 价 指 数 是 作 为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加 权 平 均 值 来 计 算 的 有 几 种 不 同 种 类 的 公 式 可 以 被 用 来 计 算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平 均 值 为 了 能 编 制 及 时 的 指 数, 唯 一 切 实 可 行 的 选 择 是 使 用 仅 以 过 去 一 段 时 间 里 观 察 到 的 权 数 为 依 据 的 公 式 一 个 这 样 的 公 式 就 是 拉 斯 贝 尔 指 数, 这 是 大 多 数 国 家 统 计 机 构 所 采 用 的 公 式 46. 出 于 某 些 目 的, 采 用 既 利 用 基 期 权 数 也 利 用 现 期 权 数 的 一 种 指 数 公 式, 如 费 雪 指 数 和 沃 尔 什 指 数 追 溯 计 算 指 数 可 能 是 适 当 的 比 较 此 类 指 数 和 拉 斯 贝 尔 指 数 之 间 的 差 别 对 特 定 时 期 内 收 入 的 变 化 偏 爱 的 改 变 和 替 代 效 应 等 综 合 影 响 指 出 了 某 些 迹 象, 从 而 为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生 产 者 和 使 用 者 提 供 重 要 的 信 息 47. 凡 两 个 相 连 阶 段 如 t-1 和 t 的 高 一 级 指 数 的 变 化 是 被 作 为 t-1 和 t 的 单 个 指 数 的 加 权 平 均 值 来 加 以 计 算 的, 应 该 注 意 要 确 保 对 权 数 予 以 更 新, 以 考 虑 价 格 参 照 期 0 和 前 一 时 期 t-1 之 间 价 格 的 变 化 不 这 样 做 就 可 能 会 产 生 有 偏 指 数 7
价 格 观 察 值 48. 连 同 所 定 价 产 品 的 规 格, 所 收 集 的 价 格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是 指 数 可 靠 性 的 关 键 决 定 因 素 应 该 发 展 收 集 和 处 理 价 格 信 息 的 标 准 方 法, 并 且 应 该 建 立 在 定 期 的 基 础 上 系 统 而 准 确 地 收 集 此 种 信 息 的 程 序 对 价 格 收 集 人 应 该 给 予 充 分 的 培 训 和 严 格 的 监 督, 并 应 该 向 其 提 供 说 明 其 所 要 遵 循 的 程 序 的 综 合 手 册 收 集 工 作 49. 一 个 重 要 的 考 虑 是 指 数 或 指 数 的 组 成 部 分 是 否 应 该 同 月 ( 或 季 ) 平 均 价 格 或 同 一 个 特 定 时 期 ( 如 一 个 月 中 的 某 一 天 或 某 一 周 ) 的 价 格 相 关 这 项 决 定 涉 及 许 多 问 题, 其 中 包 括 对 指 数 的 使 用 进 行 价 格 收 集 的 可 行 性 和 物 价 运 动 模 式 当 目 的 是 某 一 特 定 时 间 的 价 格 情 况 的 时 候, 应 该 在 每 月 ( 或 季 度 ) 中 收 集 很 少 几 天 的 价 格 对 每 一 个 产 品 而 言, 各 次 价 格 观 察 之 间 的 时 间 间 隔 应 该 是 一 致 的 由 于 月 ( 或 季 ) 的 时 间 长 短 不 一, 需 要 对 这 一 统 一 性 认 真 地 加 以 确 定 当 目 的 是 月 ( 或 季 ) 平 均 价 格 的 时 候, 所 收 集 的 价 格 对 它 们 所 参 照 的 时 期 而 言 应 具 有 代 表 性 50. 还 应 该 注 意 被 选 出 来 观 察 价 格 的 一 天 中 的 时 间 例 如, 如 果 是 易 腐 货 物, 可 能 需 要 在 一 周 的 同 一 天 的 同 一 时 间 收 集 价 格 而 不 应 该 在 市 场 即 将 关 闭 前 观 察 价 格, 因 为 那 时 存 货 可 能 不 多 了, 或 为 了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浪 费 而 低 价 抛 售 51. 应 以 对 指 数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地 区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方 式 进 行 价 格 收 集 凡 属 地 区 之 间 的 物 价 运 动 预 料 中 会 有 很 大 区 别 这 样 的 情 况, 应 该 给 予 特 别 的 注 意 52. 应 该 从 所 有 各 类 重 要 渠 道 收 集 价 格, 其 中 包 括 因 特 网 露 天 市 场 和 非 正 规 市 场, 以 及 自 由 市 场 和 价 格 受 到 管 制 的 市 场 凡 某 一 特 定 类 别 的 产 品 其 重 要 渠 道 不 止 一 类 的, 在 计 算 指 数 时, 应 该 使 用 适 当 的 加 权 平 均 值 53. 应 该 有 一 些 规 定, 详 细 说 明 要 收 集 价 格 信 息 的 那 些 产 品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这 些 规 定 应 该 足 够 准 确, 以 明 确 为 了 尽 可 能 地 确 保 在 同 一 渠 道 中 在 逐 个 时 期 内 对 相 同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确 定 价 格 所 需 的 所 有 特 点 这 些 规 定 应 该 包 括 诸 如 出 品 式 样 规 格 付 款 条 件 交 货 条 件 保 证 种 类 和 渠 道 种 类 这 类 信 息 可 以 被 用 于 用 来 进 行 替 换 和 质 量 调 整 的 程 序 中 54. 所 收 集 的 价 格 要 是 参 照 人 口 愿 意 支 付 同 意 或 花 费 ( 接 受 ) 的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其 中 包 括 间 接 税 和 无 条 件 折 扣 凡 价 格 未 予 标 明 或 需 要 谈 判 的, 凡 数 量 单 位 界 定 不 清 的 或 凡 实 际 购 买 价 格 可 能 偏 离 牌 价 或 标 价 的, 为 了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可 能 需 要 价 格 收 集 人 员 购 买 这 类 产 品 可 以 为 任 何 此 种 购 买 作 出 预 算 当 无 法 这 样 做 时, 可 以 考 虑 向 消 费 者 了 解 实 际 所 支 付 的 价 格 凡 小 费 属 强 制 性 的, 应 将 小 费 作 为 所 支 付 价 格 的 一 部 分 来 看 待 55. 应 将 因 过 期 商 店 弄 脏 损 坏 而 收 取 的 特 殊 价 格 或 以 清 仓 价 格 出 售 的 其 它 质 量 上 有 问 题 的 货 物 排 除 在 外 此 类 产 品 的 出 售 是 长 期 而 普 遍 现 象 的 情 况 除 外 所 有 顾 客 都 可 以 购 买 并 且 对 每 位 顾 客 可 购 买 货 物 的 数 量 没 有 严 格 限 制 的 时 候, 廉 价 折 扣 减 价 和 特 价 的 情 况 都 应 该 被 包 括 进 来 56. 在 通 过 诸 如 向 卖 主 提 供 补 贴 政 府 采 购 价 格 管 制 等 措 施 而 可 以 以 很 低 的 价 格 获 得 有 限 供 给 的 价 格 管 制 或 定 量 供 应 时 期, 应 收 集 此 种 价 格 以 及 任 何 未 有 什 么 重 大 限 制 的 市 场 所 收 取 的 价 8
格 关 于 所 支 付 的 实 际 价 格 和 不 同 种 类 销 售 额 的 相 对 重 要 性, 应 采 用 现 有 最 好 信 息 的 方 式 将 不 同 的 价 格 观 察 值 结 合 起 来 57. 对 于 每 一 类 产 品, 应 该 认 真 地 调 查 各 种 可 供 选 择 的 收 集 价 格 的 方 法, 以 确 保 能 够 可 靠 而 有 效 地 对 价 格 作 出 观 察 收 集 方 法 可 以 包 括 携 带 表 格 或 手 提 设 备 访 问 各 个 渠 道 与 消 费 者 座 谈 计 算 机 帮 助 的 电 话 访 谈 邮 寄 由 大 的 服 务 供 应 商 或 服 务 的 垄 断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调 查 表 小 册 子 价 目 表 ( 包 括 扫 描 数 据 ) 和 将 价 格 刊 载 在 因 特 网 上 对 每 一 种 可 供 选 择 的 方 法, 需 要 根 据 对 每 种 方 法 的 可 靠 性 和 及 时 性 的 评 估 判 断 其 可 能 的 费 用 优 势 58. 凡 属 中 央 管 理 或 中 央 确 定 的 价 格 是 从 主 管 当 局 处 收 集 的, 应 该 进 行 检 查, 以 确 定 所 说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是 否 实 际 上 售 出 了 和 这 些 货 款 是 否 事 实 上 已 经 支 付 对 于 由 订 费 和 按 件 收 费 结 合 来 确 定 所 支 付 的 价 格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 如 报 纸 刊 物 公 共 交 通 电 和 通 讯 ), 必 须 要 注 意, 以 确 保 所 观 察 的 是 有 代 表 性 的 报 价 范 围 还 必 须 注 意, 以 确 保 要 对 不 同 类 消 费 者 收 取 的 价 格 进 行 观 察, 如 与 购 物 者 的 年 龄 或 特 定 协 会 的 会 员 相 联 系 的 价 格 59. 应 该 对 所 收 集 到 的 价 格 资 料 进 行 检 查, 以 搞 清 这 些 资 料 与 先 前 的 观 察 值 的 可 比 性 和 一 致 性 替 代 现 象 的 存 在 非 常 的 或 大 幅 度 的 价 格 变 动, 并 对 在 多 个 单 位 或 按 不 同 数 量 定 价 的 货 物 正 确 地 进 行 价 格 折 算 应 该 对 特 别 大 幅 度 的 或 十 分 反 常 的 价 格 变 动 进 行 研 究, 以 确 定 这 些 变 动 是 否 确 实 是 价 格 的 变 动 或 是 由 于 质 量 上 的 变 化 而 引 起 的 应 该 为 对 所 有 价 格 观 察 值 可 靠 性 的 核 查 确 立 程 序 这 可 以 包 括 一 项 直 接 定 价 计 划 和 / 或 在 作 出 初 步 观 察 后 不 久 对 某 些 抽 选 产 品 的 重 新 定 价 60. 应 该 为 处 理 因 诸 如 无 法 联 系 卖 方 拒 绝 答 复 观 察 值 因 不 可 靠 而 被 拒 绝 或 产 品 临 时 缺 货 而 遗 漏 的 价 格 观 察 值 确 立 连 贯 的 程 序 在 临 时 缺 货 的 非 季 节 性 产 品 重 新 出 现 或 被 替 代 之 前, 应 该 运 用 适 当 的 估 价 程 序, 如 以 未 短 缺 的 类 似 产 品 的 价 格 变 动 为 基 础 计 算, 对 此 类 产 品 的 价 格 作 出 估 计 应 该 避 免 将 最 近 一 次 所 观 察 到 的 价 格 进 行 结 转, 特 别 是 在 高 通 货 膨 胀 期 间 替 代 61. 在 对 某 个 已 从 销 售 渠 道 中 永 久 消 亡 的 产 品 观 察 其 价 格 时, 将 需 要 对 其 进 行 替 代 ; 当 该 产 品 已 不 复 存 在 或 不 再 大 量 或 按 正 常 销 售 条 件 出 售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也 需 要 代 替 代 应 在 产 品 变 得 无 法 再 得 到 的 头 三 个 月 ( 季 ) 内 进 行 应 该 为 替 代 产 品 的 选 择 制 定 明 确 而 严 格 的 规 章 取 决 于 抽 样 的 次 数 和 准 确 的 质 量 调 整 的 潜 在 可 能 性, 所 选 择 的 替 代 品 要 是 :(i) 属 于 相 同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那 些 种 类 中 最 常 见 的 种 类 ;(ii) 与 被 替 代 的 种 类 最 为 相 似 ; 以 及 (iii) 今 后 最 有 可 能 得 到 的 种 类 应 该 为 在 需 要 进 行 替 代 时 要 针 对 特 点 上 的 差 别 作 出 价 格 调 整 规 定 准 确 的 程 序, 以 便 从 所 观 察 的 价 格 中 排 除 质 量 变 动 的 影 响 62. 如 果 不 能 从 某 个 销 售 渠 道 获 得 价 格, 比 如 由 于 该 销 售 渠 道 已 经 永 久 性 或 临 时 关 闭 由 于 渠 道 的 代 表 性 下 降 或 由 于 该 渠 道 已 不 再 合 作, 则 就 可 能 需 要 替 换 该 渠 道 对 何 时 不 再 继 续 从 被 选 定 的 渠 道 获 得 价 格 观 察 值 对 选 择 替 代 品 的 标 准, 以 及 对 可 能 需 要 对 价 格 观 察 值 或 权 数 作 出 的 调 整, 应 该 作 出 明 确 的 规 定 此 种 规 定 应 该 与 指 数 的 目 的 和 所 确 定 的 收 集 价 格 样 品 的 方 式 保 持 一 致 63. 如 果 某 个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的 所 有 产 品 都 从 大 部 分 的 或 从 所 有 的 渠 道 中 消 亡, 并 且 不 可 能 选 定 足 够 数 量 的 价 格 观 察 产 品 以 继 续 为 该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生 产 可 靠 的 指 数, 就 需 要 取 消 该 整 个 基 本 9
综 合 指 数 在 此 种 情 况 下, 需 要 将 分 配 给 该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权 数 在 下 一 级 聚 合 中 所 包 括 的 其 它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重 新 进 行 分 配 质 量 变 动 64. 应 该 在 每 一 时 期 对 同 一 产 品 进 行 定 价 只 要 它 仍 具 有 代 表 性 然 而, 在 实 践 中, 在 不 同 的 时 期 内 都 可 以 观 察 到 的 产 品 在 包 装 规 格 重 量 数 量 销 售 特 点 和 条 件, 以 及 其 它 特 点 方 面 却 可 能 有 区 别 因 此, 需 要 对 所 定 价 的 产 品 监 督 其 相 关 的 特 点, 以 确 保 能 将 任 何 同 价 格 或 同 用 途 变 动 相 关 的 影 响 排 除 在 估 计 价 格 变 动 之 外 65. 对 于 复 杂 的 耐 用 货 物 和 服 务 而 言, 要 确 定 质 量 或 数 量 的 可 能 变 化 相 对 更 加 困 难 因 此, 对 要 收 集 其 价 格 的 产 品, 需 要 收 集 相 当 大 量 的 关 于 其 相 关 特 点 的 资 料 最 重 要 的 资 料 可 以 在 收 集 价 格 的 过 程 中 获 得 关 于 同 价 格 或 同 用 途 相 关 特 点 的 其 他 资 料 来 源 可 以 是 所 包 括 货 物 的 生 产 者 进 口 商 或 批 发 商 和 对 贸 易 刊 物 中 的 文 章 及 广 告 的 研 究 66. 当 发 现 质 量 变 动 时, 必 须 对 价 格 作 出 调 整, 从 而 使 指 数 尽 可 能 接 近 纯 价 格 变 动 如 果 不 这 样 做, 那 指 数 就 将 记 录 尚 未 发 生 的 价 格 变 动 或 未 能 记 录 确 已 发 生 的 价 格 变 动 进 行 此 种 调 整 的 方 法 选 择 将 取 决 于 所 涉 及 的 特 定 货 物 和 服 务 由 于 所 产 生 的 指 数 的 准 确 性 取 决 于 这 一 过 程 的 质 量, 因 此 需 要 特 别 认 真 应 该 避 免 去 想 当 然 地 假 定 所 有 的 价 格 变 动 都 是 质 量 变 动 的 反 映, 同 时 也 应 该 避 免 去 假 定 不 同 质 量 的 产 品 基 本 上 是 相 同 的 7 67. 估 计 经 质 量 调 整 后 的 价 格 的 方 法 可 以 是 : (a) 显 式 ( 或 直 接 ) 质 量 调 整 方 法, 此 种 方 法 直 接 估 计 新 老 产 品 之 间 的 质 量 差 别 的 价 值, 并 对 其 中 的 一 种 价 格 作 出 相 应 的 调 整 这 样, 作 为 调 整 后 的 价 格 之 差, 为 纯 价 格 变 动 隐 含 地 作 了 估 计 (b) 隐 含 ( 或 间 接 ) 质 量 调 整 方 法, 这 种 方 法 以 从 类 似 产 品 所 观 察 到 的 价 格 变 动 为 依 据, 估 计 出 新 老 产 品 之 间 价 格 差 别 中 的 纯 价 格 变 动 部 分 关 于 纯 价 格 变 动 的 估 计 和 所 观 察 到 的 价 格 变 动 之 间 的 差 别, 被 认 为 是 由 于 质 量 的 不 同 而 造 成 的 变 动 这 些 方 法 中 的 某 些 方 法 更 加 复 杂, 费 用 高 且 难 以 实 施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应 该 尽 可 能 要 依 据 客 观 标 准 准 确 性 8 68. 如 同 所 有 统 计 数 据 一 样,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估 计 可 能 会 受 到 来 自 不 同 来 源 的 误 差 的 制 约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汇 编 人 员 对 于 可 能 的 误 差 来 源 要 有 所 了 解, 并 且 在 指 数 的 构 建 和 编 制 过 程 中 采 取 措 施,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其 影 响 要 为 此 划 拨 足 够 的 资 源 7 参 见 附 件 一 8 参 见 附 件 三 10
69. 下 面 是 一 些 所 熟 知 的 涉 及 定 价 或 构 建 物 价 指 数 的 潜 在 误 差 来 源, 它 们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可 以 导 致 总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出 现 重 大 误 差 : 产 品 的 选 择 不 正 确 和 对 其 价 格 的 不 正 确 观 察 和 记 录 ; 未 能 观 察 到 质 量 变 动 并 作 出 正 确 的 调 整 ; 新 产 品 和 新 销 售 渠 道 的 出 现 ; 未 能 对 产 品 和 渠 道 的 替 代 ( 在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的 情 况 下 ) 或 对 失 去 代 表 性 ( 在 纯 物 价 指 数 的 情 况 下 ) 作 出 调 整 ; 运 用 不 适 当 的 公 式 计 算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和 高 一 级 指 数 70. 为 了 减 少 指 数 提 供 误 导 景 象 的 潜 在 可 能 性, 定 期 更 新 权 数 和 篮 子 采 用 无 偏 基 本 综 合 公 式 对 质 量 变 动 作 出 适 当 调 整 为 新 产 品 适 当 和 正 确 地 留 有 余 地, 以 及 正 确 地 考 虑 替 代 问 题 ( 在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的 情 况 下 ) 和 对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实 施 质 量 管 理 总 的 说 来 是 重 要 的 传 播 71. 在 一 个 时 期 一 结 束, 并 且 根 据 预 先 公 布 的 时 间 表, 应 该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计 算 和 公 布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估 计 应 该 在 同 一 时 间 里 以 方 便 的 形 式 使 所 有 的 使 用 者 都 能 够 得 到 该 估 计, 并 应 该 附 有 关 于 方 法 的 一 个 简 短 说 明 应 该 使 公 众 了 解 与 公 布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有 关 的 规 则, 并 严 格 地 予 以 遵 守 特 别 是, 规 则 中 应 包 括 有 关 于 谁 可 以 提 前 得 到 结 果 为 什 么 在 何 种 条 件 下, 以 及 在 正 式 公 布 之 前 多 少 时 间 内 可 以 获 得 估 计 等 细 节 内 容 72. 消 费 物 价 总 指 数 应 该 按 月 编 制 和 公 布 凡 用 户 对 按 月 公 布 指 数 没 有 强 烈 要 求 的 或 凡 国 家 不 具 备 必 要 的 资 源 的, 可 以 每 季 编 制 和 公 布 一 次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根 据 国 情, 可 视 用 户 需 要 的 频 繁 次 数 公 布 分 指 数 73. 当 发 现 所 公 布 的 指 数 估 计 由 于 在 编 制 过 程 中 的 误 差 或 错 误 而 严 重 扭 曲 时, 应 该 纠 正 并 予 以 公 布 对 错 误 一 经 发 现 应 根 据 已 公 布 的 现 有 政 策 尽 可 能 迅 速 地 纠 正 凡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被 广 泛 地 用 于 对 工 资 和 合 同 进 行 调 整 之 目 的 时, 应 尽 可 能 避 免 作 出 追 溯 性 修 订 74. 公 布 当 前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结 果 的 报 刊 要 表 明 指 数 参 照 时 期 的 指 数 水 平 公 布 导 出 指 数 也 是 有 用 的, 如 反 映 几 项 主 要 综 合 指 数 之 间 变 化 的 指 数, 这 几 项 主 要 综 合 指 数 是 :(i) 本 月 的 和 上 个 月 的 ;(ii) 本 月 的 和 去 年 相 同 月 份 的 ; 以 及 (iii) 最 近 12 个 月 和 此 前 12 个 月 的 平 均 值 如 果 存 在 按 季 度 调 整 的 数 据, 则 应 该 公 布 按 季 度 调 整 的 指 数 和 未 按 季 度 调 整 的 指 数 这 两 种 指 数 75. 为 了 帮 助 使 用 者, 在 公 布 指 数 之 际, 应 该 伴 随 有 对 指 数 的 评 注 和 说 明, 其 中 应 该 包 括 关 于 不 同 产 品 或 产 品 对 于 总 变 动 所 作 贡 献 的 分 析 和 关 于 使 主 要 贡 献 者 的 价 格 变 动 影 响 总 变 动 的 任 何 非 常 因 素 的 说 明 76. 还 应 该 为 重 要 支 出 组 编 制 和 公 布 指 数 应 该 考 虑 根 据 联 合 国 的 按 目 的 划 分 的 个 人 消 费 分 类 (COICOP) 的 部 门 和 组 编 制 指 数 9 可 以 为 不 同 地 区 或 不 同 社 会 经 济 群 体 编 制 和 公 布 分 指 数, 以 及 编 制 和 公 布 旨 在 用 于 分 析 目 的 的 替 代 指 数 如 果 用 户 对 此 有 需 要, 这 些 指 数 被 判 定 为 可 靠 的, 并 且 汇 编 它 们 所 需 费 用 不 高 9 参 见 附 件 四 11
77. 指 数 参 照 期 可 以 选 择 同 最 新 的 权 数 参 照 期 一 致, 或 可 以 确 定 指 数 参 照 期, 使 其 与 其 它 统 计 序 列 的 基 期 保 持 一 致 指 数 参 照 期 应 视 需 要 变 动, 以 确 保 使 指 数 能 够 便 于 公 布 和 易 于 理 解 78. 对 于 重 要 的 并 可 以 合 理 地 视 为 同 质 的 项 目 可 以 估 计 平 均 价 格 和 价 格 幅 度, 并 予 以 公 布, 以 支 持 使 用 者 的 研 究 工 作 和 分 析 工 作 的 需 要 79. 各 国 应 该 在 本 国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结 果 和 关 于 方 法 的 介 绍 一 经 公 布 后 尽 快 向 国 际 劳 工 局 报 告 80. 在 不 同 国 家 之 间 进 行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运 动 的 比 较 是 困 难 的, 因 为 各 国 对 某 些 产 品, 特 别 是 住 房 和 金 融 服 务 采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进 行 衡 量 将 住 房 ( 实 际 房 租 和 或 是 估 算 房 租 或 是 获 得 新 住 房, 以 及 住 宅 的 保 养 和 维 修 ) 和 金 融 服 务 从 所 有 项 目 指 数 中 予 以 排 除, 将 使 所 得 出 的 对 所 余 产 品 的 价 格 指 数 的 估 计 更 便 于 在 国 与 国 之 间 进 行 比 较 因 此, 除 了 所 有 项 目 指 数 之 外, 各 国 如 有 可 能, 应 该 编 制 和 提 供 不 包 括 住 房 和 金 融 服 务 这 两 项 的 指 数, 以 向 国 际 社 会 传 播 但 是, 应 该 强 调 指 出, 即 使 是 对 统 计 范 围 中 所 余 下 的 产 品 而 言, 在 对 消 费 价 格 的 变 动 进 行 国 际 比 较 时, 仍 然 会 存 在 着 困 难 磋 商 与 统 一 81. 汇 编 机 构 应 该 具 备 编 制 高 质 量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所 需 的 专 业 独 立 性 能 力 和 资 源 要 尊 重 联 合 国 的 关 于 官 方 统 计 的 基 本 准 则 10 和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关 于 劳 动 统 计 的 传 播 作 法 准 则 11 82. 负 责 指 数 的 机 构 应 该 就 对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那 些 问 题 向 用 户 的 代 表 征 求 意 见, 特 别 是 为 了 对 编 制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作 出 任 何 变 动 而 进 行 准 备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组 织 此 种 磋 商 的 方 式 之 一 是 通 过 建 立 咨 询 委 员 会, 社 会 伙 伴, 以 及 其 他 使 用 者 和 独 立 专 家 在 咨 询 委 员 会 中 都 可 以 有 代 表 83. 为 了 确 保 公 众 对 指 数 的 信 任, 应 该 编 写 并 广 为 传 播 关 于 数 据 收 集 程 序 和 指 数 方 法 的 一 份 说 明 在 公 布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时 应 提 及 这 一 说 明 该 文 件 应 该 包 括 关 于 指 数 的 主 要 目 的 权 数 的 详 细 情 况 所 使 用 的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的 说 明, 以 及 关 于 指 数 估 计 的 精 确 性 的 讨 论 对 用 于 进 行 价 格 收 集 的 销 售 渠 道 及 货 物 和 服 务 不 应 予 以 披 露 84. 对 用 于 估 计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范 围 权 数 和 方 法 将 要 作 出 的 任 何 变 动, 应 该 提 前 通 知 使 用 者 85.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手 册 : 理 论 与 实 践 12 对 如 何 编 制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提 供 了 指 导 应 对 该 手 册 定 期 予 以 更 新, 以 反 映 当 前 的 最 佳 实 践 10 11 联 合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理 事 会,1994 年 第 十 六 届 劳 动 统 计 学 家 大 会,1998 年 12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手 册 : 理 论 与 实 践 ( 国 际 劳 工 局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欧 共 体 统 计 局 联 合 国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和 世 界 银 行,2004 年, 日 内 瓦 ) 12
附 件 一 术 语 和 定 义 (a) 消 费 品 是 住 户 为 了 直 接 满 足 个 人 的 需 要 和 需 求 而 使 用 的 货 物 或 服 务 (b) 消 费 支 出 是 对 消 费 品 和 服 务 的 支 出, 可 以 从 获 得 使 用 和 支 付 三 个 方 面 加 以 界 定 : 获 得 13 指 在 应 该 加 以 考 虑 的 某 一 特 定 时 期 内 无 论 是 通 过 购 买 自 我 生 产 或 作 为 实 物 社 会 转 让 而 从 政 府 或 非 营 利 机 构 那 里 接 受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全 部 价 值, 不 管 这 些 货 物 和 服 务 在 这 一 时 期 内 是 否 已 付 清 全 部 款 项 或 已 经 使 用 了 与 从 付 清 款 项 之 时 开 始 计 算 不 同, 在 消 费 者 接 受 或 同 意 价 格 之 际, 这 些 价 格 就 进 入 这 一 时 期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 使 用 指 在 应 该 加 以 考 虑 的 某 一 特 定 时 期 内 实 际 上 消 费 的 所 有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全 部 价 值 对 于 耐 用 品 而 言, 这 种 方 法 要 求 为 这 些 货 物 在 这 一 时 期 内 提 供 的 服 务 定 价, 而 这 些 价 格 ( 机 会 成 本 ) 进 入 消 费 期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支 付 指 在 应 该 加 以 考 虑 的 某 一 特 定 时 期 内 为 货 物 和 服 务 支 付 的 全 部 款 项, 而 不 考 虑 这 些 货 物 和 服 务 在 这 一 时 期 内 是 否 交 付 了 或 使 用 了 这 些 价 格 进 入 付 清 货 物 和 服 务 款 项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时 期 的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c) 指 数 范 围 系 指 指 数 为 之 而 建 立 的 人 口 群 体 地 理 区 域 项 目 和 销 售 渠 道 (d) 指 数 覆 盖 面 是 为 列 入 指 数 而 对 其 价 格 进 行 观 察 的 一 组 货 物 和 服 务 出 于 对 实 际 的 考 虑, 覆 盖 面 比 与 指 数 的 限 定 范 围 相 对 应 的 面 要 窄 (e) 参 照 人 口 系 指 指 数 为 之 建 立 的 特 定 人 口 群 体 (f) 权 数 是 对 任 何 一 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综 合 消 费 支 出, 以 权 数 参 照 期 期 间 对 属 于 指 数 范 围 的 所 有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消 费 总 支 出 的 一 部 分 来 表 示 它 们 是 合 计 为 单 位 的 一 组 数 字 (g) 权 数 的 价 格 适 时 校 正 是 用 来 使 支 出 权 数 与 指 数 或 价 格 参 照 期 一 致 起 来 的 一 种 程 序 计 算 价 格 适 时 校 正 权 数, 是 以 衡 量 权 数 参 照 期 和 价 格 参 照 期 之 间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的 基 本 指 数 乘 以 权 数 参 照 期 的 权 数, 并 按 比 例 重 新 增 减 以 合 计 为 单 位 (h) 指 数 参 照 期 是 指 数 的 价 值 被 确 定 为 100.0 的 时 期 这 个 时 期 可 能 是 一 年 一 个 季 度 或 一 个 月 (i) 价 格 参 照 期 是 其 价 格 被 用 来 与 现 期 价 格 进 行 比 较 的 时 期 其 价 格 作 为 价 比 之 分 母 的 时 期 (j) 权 数 参 照 期 是 通 常 为 一 年 的 一 个 时 期, 它 的 关 于 消 费 量 的 估 计 和 消 费 构 成 被 用 来 计 算 权 数 (k) 概 率 抽 样 是 以 宇 宙 间 的 每 个 单 位 都 具 有 一 个 已 知 的 非 零 抽 选 概 率 的 方 式 对 样 本 单 位 如 销 售 渠 道 或 产 品 进 行 抽 选 13 这 个 定 义 与 第 十 四 届 国 际 劳 动 统 计 学 家 大 会 通 过 的 定 义 不 同 13
(l) 截 止 抽 选 法 是 一 种 抽 样 程 序 这 种 程 序 要 确 定 一 个 预 定 临 界 值 相 关 总 体 中 那 些 等 于 或 高 于 临 界 值 的 所 有 单 位 都 有 资 格 被 列 入 抽 样 程 序, 而 低 于 这 一 临 界 值 的 所 有 单 位 都 被 排 除 在 程 序 之 外 临 界 值 通 常 以 某 些 有 关 变 量 的 规 模 ( 如 在 总 销 售 额 中 所 占 百 分 比 ) 加 以 说 明, 那 些 最 大 的 样 本 单 位 被 包 括 进 来, 而 其 余 的 都 被 排 除 (m) 分 组 抽 样 是 一 非 可 能 性 方 法, 在 此 人 口 被 分 成 某 些 阶 层 就 每 一 阶 层 而 言, 明 确 指 明 了 要 列 入 抽 样 的 要 素 的 数 目 ( 定 额 组 ) 价 格 收 集 员 只 填 写 定 额 组, 这 就 意 味 着, 在 销 售 渠 道 抽 样 中, 对 销 售 渠 道 的 选 择 是 依 据 价 格 收 集 员 的 判 断 和 具 体 规 定 的 标 准 (n) 估 算 支 出 是 指 分 配 给 某 个 并 非 购 买 的 项 目 的 支 出, 如 家 庭 为 了 自 我 消 费 而 生 产 的 某 个 项 目 ( 包 括 所 有 者 / 自 占 者 生 产 的 建 房 服 务 ) 作 为 实 物 工 资 或 作 为 政 府 或 非 营 利 机 构 的 免 费 转 让 所 接 受 的 某 个 项 目 (o) 估 算 价 格 系 指 在 特 定 时 期 内 未 观 察 到 其 价 格 并 因 此 没 有 价 格 的 某 个 项 目 的 估 计 价 格 它 也 是 分 配 给 其 支 出 系 被 估 算 的 某 个 项 目 的 价 格, 见 (n) (p) 销 售 渠 道 系 指 商 店 市 场 服 务 设 施 网 上 销 售 商 或 其 它 向 消 费 者 出 售 或 出 于 非 商 业 目 的 而 向 其 提 供 货 物 和 / 或 服 务 的 场 所 (q) 连 接 意 味 着 将 在 一 个 或 多 个 时 期 中 重 复 出 现 的 两 个 相 连 序 列 的 价 格 观 察 值 或 价 格 指 数 连 接 起 来, 通 过 重 新 计 算 两 者 之 一, 使 重 叠 时 期 中 的 价 值 在 两 个 序 列 中 都 是 相 同 的, 从 而 将 它 们 合 并 成 一 个 单 一 的 连 续 数 列 (r) 价 格 被 界 定 为 一 个 单 位 的 某 种 产 品 的 价 值, 该 单 位 产 品 的 数 量 不 仅 在 实 物 意 义 上, 而 且 在 一 些 其 它 特 点 上 都 是 完 全 同 质 的 (s) 纯 价 格 变 动 是 非 因 质 量 上 的 任 何 变 动 而 出 现 的 一 种 货 物 或 服 务 价 格 的 变 动 当 质 量 确 有 变 动 的 时 候, 纯 价 格 变 动 即 是 去 除 质 量 变 动 对 所 观 察 的 价 格 变 动 的 贡 献 之 后 所 余 的 价 格 变 动 (t) 质 量 调 整 指 的 是 对 某 个 项 目 的 观 察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的 程 序, 以 排 除 该 项 目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质 量 上 的 任 何 变 化 的 影 响, 以 便 有 可 能 识 别 纯 价 格 变 动 (u) 当 面 对 相 对 价 格 变 动, 也 就 是 消 费 者 买 得 多, 货 物 就 变 得 相 对 便 宜, 而 买 得 少, 货 物 就 变 得 相 对 更 贵 的 情 况 时, 就 会 出 现 消 费 者 替 代 这 种 情 况 可 在 同 一 项 目 的 不 同 种 类 之 间 或 在 不 同 类 别 的 支 出 之 间 发 生 附 件 二 质 量 调 整 的 方 法 隐 含 质 量 调 整 方 法 1. 重 迭 方 法 是 假 定 在 正 在 消 亡 的 项 目 和 其 替 代 项 目 之 间 在 一 个 共 同 时 间 点 上 的 全 部 价 格 差 别 是 由 于 质 量 差 别 而 造 成 的 2. 总 平 均 值 估 算 方 法 首 先 在 没 有 正 在 消 亡 的 项 目 及 其 替 代 项 目 的 情 况 下 计 算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的 平 均 价 格 变 动, 然 后 使 用 价 格 变 动 率 对 正 在 消 亡 的 项 目 估 算 价 格 变 动 这 种 方 法 是 假 定 正 在 消 亡 的 项 目 及 其 替 代 项 目 之 间 的 纯 价 格 差 别 等 同 于 继 续 存 在 ( 非 消 亡 ) 项 目 的 平 均 价 格 变 动 14
3. 组 平 均 值 估 算 方 法 是 总 平 均 值 估 算 方 法 的 一 个 变 式 唯 一 的 区 别 是 以 前 一 个 时 期 作 为 正 在 消 亡 项 目 的 估 算 价 格 变 动 率 的 根 据 对 估 算 价 格 变 动 率 进 行 估 计, 使 用 的 只 是 那 些 被 判 定 为 基 本 等 价 或 直 接 进 行 质 量 调 整 的 项 目 的 价 格 变 动, 而 并 非 是 基 本 综 合 指 数 中 所 有 非 消 亡 项 目 的 平 均 价 格 变 动 显 式 质 量 调 整 方 法 4. 专 家 调 整 方 法 依 赖 于 一 名 或 更 多 名 工 业 专 家 商 品 专 家 价 格 统 计 人 员 或 价 格 收 集 人 员 对 老 产 品 和 替 代 产 品 之 间 的 任 何 质 量 差 别 的 价 值 所 作 判 断 没 有 任 何 价 格 变 动 某 些 价 格 变 动 或 所 有 的 价 格 变 动 可 以 归 因 于 更 好 的 质 量 5. 生 产 费 用 差 别 方 法 依 靠 的 是 制 造 者 就 替 代 品 ( 新 样 品 ) 的 新 特 点 的 生 产 费 用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在 生 产 费 用 之 上 还 要 加 上 零 售 加 价 和 相 关 的 间 接 税 在 有 着 相 对 少 量 的 生 产 者 产 品 更 新 不 太 频 繁 和 可 以 预 测 的 市 场 的 情 况 下, 这 个 方 法 最 为 切 实 可 行 然 而, 在 对 其 使 用 时 应 当 注 意, 因 为 新 的 生 产 技 术 有 可 能 在 减 少 费 用 的 同 时 改 进 质 量 6. 数 量 调 整 方 法 对 替 代 项 目 与 先 前 所 有 的 项 目 在 数 量 上 不 同 的 那 些 项 目 适 用 只 有 在 数 量 的 差 别 不 会 对 货 物 的 质 量 有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才 应 该 使 用 这 种 方 法 7. 选 择 费 用 方 法 依 据 新 的 可 见 特 点 的 价 值 来 调 整 替 代 品 的 价 格 这 方 面 的 一 个 例 子 是 将 早 先 的 一 个 曾 作 为 有 标 价 的 可 选 择 特 点 增 补 作 为 新 型 号 汽 车 的 标 准 特 点 8. 内 涵 回 归 分 析 法 从 某 个 项 目 所 具 有 特 点 的 功 能 的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的 价 格 这 种 方 法 首 先 估 计 价 格 与 决 定 价 格 的 所 有 相 关 的 可 观 察 到 的 特 点 的 关 系, 然 后 将 所 得 结 果 用 于 估 计 这 些 特 点 的 变 化 对 价 格 产 生 的 影 响 附 件 三 误 差 的 种 类 质 量 变 动 误 差 是 由 于 指 数 未 能 对 货 物 和 服 务 质 量 的 变 动 作 出 正 确 折 让 而 出 现 的 误 差 新 产 品 误 差 或 是 因 为 未 能 反 映 尚 未 对 其 进 行 抽 样 的 新 产 品 的 价 格 变 化, 或 在 那 些 产 品 出 现 时, 未 能 对 消 费 者 从 中 获 得 的 好 处 赋 以 其 一 个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目 标 在 消 费 者 对 相 同 项 目 转 移 其 购 货 渠 道, 而 为 指 数 所 进 行 的 数 据 收 集 未 能 正 确 反 映 这 一 转 移 的 时 候, 就 可 能 出 现 渠 道 替 代 误 差 新 渠 道 误 差 从 概 念 上 来 说 与 新 产 品 误 差 相 同 它 的 出 现 是 由 于 未 能 反 映 尚 未 对 其 进 行 抽 样 的 新 渠 道 中 的 价 格 变 动, 或 未 能 反 映 在 新 渠 道 出 现 的 时 候 使 消 费 者 从 中 能 够 获 得 的 好 处 上 层 替 代 误 差 的 产 生, 是 在 构 建 总 体 指 数 价 值 的 过 程 中 使 用 了 不 适 当 的 方 法 对 基 本 综 合 指 标 加 以 综 合, 因 此 指 数 不 能 反 映 基 本 类 别 的 消 费 中 的 消 费 者 替 代 的 情 况 尽 管 可 以 从 纯 价 格 指 数 的 角 度 界 定 同 一 误 差 ( 代 表 性 误 差 ), 但 这 一 误 差 仅 同 生 活 费 用 指 数 相 关 基 本 指 数 误 差 源 自 使 用 不 适 当 的 方 法 对 综 合 的 最 低 一 级 的 价 格 行 情 进 行 综 合 基 本 指 数 误 差 可 以 采 取 两 种 形 式 : 公 式 误 差 和 下 层 替 代 误 差 如 果 由 于 公 式 的 性 质, 所 产 生 的 结 果 与 15
如 果 估 计 的 是 纯 价 格 变 动 所 得 结 果 存 在 偏 误, 指 数 就 会 受 到 公 式 误 差 的 影 响 如 果 指 数 不 能 反 映 基 本 综 合 指 标 中 所 包 括 的 项 目 中 消 费 者 替 代, 那 指 数 就 会 受 到 下 层 替 代 误 差 的 影 响 抽 样 误 差 产 生 于 当 价 格 观 察 值 抽 样 不 能 充 分 代 表 渠 道 和 / 或 项 目 的 预 定 总 体 的 时 候 上 面 列 出 的 头 四 类 误 差 可 以 被 看 作 是 这 一 类 误 差 的 特 殊 实 例 附 件 四 按 目 的 划 分 的 个 人 消 费 分 类 (COICOP) 14 ( 按 类 和 组 划 分 的 个 人 住 房 消 费 支 出 ) 01 食 品 和 不 含 酒 精 饮 料 01.1 食 品 01.2 不 含 酒 精 饮 料 02 酒 精 饮 料 烟 草 和 麻 醉 品 02.1 酒 精 饮 料 02.2 烟 草 02.3 麻 醉 品 03 服 装 和 鞋 类 03.1 服 装 03.2 鞋 类 04 住 房 水 电 煤 气 和 其 他 燃 料 04.1 住 房 实 际 租 金 04.2 住 房 的 估 算 租 金 04.3 住 房 的 保 养 和 维 修 04.4 寓 所 的 供 水 和 其 他 服 务 04.5 电 煤 气 和 其 他 燃 料 05 用 具 家 用 设 备 和 住 房 的 日 常 维 修 05.1 家 具 和 用 具 地 毯 和 其 他 地 面 覆 盖 物 05.2 家 用 纺 织 品 05.3 家 用 电 器 05.4 玻 璃 器 皿 餐 具 和 家 用 器 皿 14 可 在 下 列 网 站 上 查 阅 介 绍 性 注 释 :http://unstats.un.org/unsd/cr/registry/ 16
05.5 住 房 和 花 园 使 用 的 工 具 和 设 备 05.6 住 房 日 常 维 修 所 需 物 品 和 服 务 06 卫 生 保 健 06.1 医 药 产 品 器 械 和 设 备 06.2 门 诊 服 务 06.3 住 院 服 务 07 交 通 07.1 车 辆 的 购 置 07.2 个 人 交 通 设 备 的 操 作 07.3 交 通 服 务 08 通 信 08.1 邮 递 服 务 08.2 电 话 和 电 传 设 备 08.3 电 话 和 电 传 服 务 09 娱 乐 和 文 化 09.1 音 像 摄 影 和 信 息 处 理 设 备 09.2 其 他 主 要 娱 乐 和 文 化 耐 用 品 09.3 其 他 娱 乐 用 品 和 设 备 花 园 和 宠 物 09.4 娱 乐 和 文 化 服 务 09.5 报 纸 图 书 和 文 具 09.6 揽 子 度 假 服 务 10 教 育 10.1 学 前 和 初 等 教 育 10.2 中 等 教 育 10.3 中 等 教 育 后 的 非 高 等 教 育 10.4 高 等 教 育 10.5 无 法 定 级 的 教 育 11 餐 馆 和 旅 馆 11.1 饮 食 服 务 11.2 住 宿 服 务 17
12 其 他 物 品 和 服 务 12.1 个 人 护 理 12.2 嫖 娼 12.3 未 另 分 类 的 个 人 用 品 12.4 社 会 保 护 12.5 保 险 12.6 未 另 分 类 的 金 融 服 务 12.7 未 另 分 类 的 其 他 服 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