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A B 股 证 券 账 户 转 换 投 资 者 操 作 指 引 2015 年 12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 业 务 须 知... 3 一 B 股 投 资 者 分 类... 3 二 操 作 指 引 投 资 者 分 类... 3 三 B 股 与 A 股 主 要 交 易 差 异 对 照 表... 4 第 二 部 分 投 资 者 操 作 指 引... 6 第 一 章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6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7 第 二 节 建 立 一 码 通 A B 股 子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8 第 三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10 第 四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11 第 五 节 交 易 费 用... 14 第 六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15 第 七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16 第 八 节 股 东 大 会... 17 第 九 节 配 股... 18 第 十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19 第 十 一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20 第 二 章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21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22 第 二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23 第 三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24 第 四 节 交 易 费 用... 27 第 五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28 第 六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29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30 第 八 节 配 股... 31 第 九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32 第 十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33 第 三 章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34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35 第 二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36 第 三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37 第 四 节 交 易 费 用... 40 第 五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41 第 六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42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43 第 八 节 配 股... 44 第 九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45 第 十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46 1
特 别 提 示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方 案 已 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分 别 经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及 招 商 地 产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关 于 核 准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申 请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 2766 号 ) 为 确 保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顺 利 实 施, 指 导 投 资 者 完 成 办 理 招 商 局 B 股 转 换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涉 及 的 账 户 转 换 操 作 业 务, 根 据 与 各 方 沟 通 讨 论 的 结 果, 形 成 本 操 作 指 引 对 于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涉 及 的 部 分 基 本 流 程 如 B 股 退 出 登 记 及 A 股 初 始 登 记 等 业 务 将 由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或 执 行 机 构 后 续 进 一 步 出 具 文 件 或 通 知 予 以 明 确, 本 操 作 指 引 对 相 关 操 作 仅 作 一 般 性 描 述,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以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或 执 行 机 构 届 时 出 具 的 文 件 或 通 知 为 准 本 指 引 有 中 英 文 两 种 文 本, 在 对 两 种 文 本 的 理 解 上 发 生 歧 义 时,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2
第 一 部 分 : 业 务 须 知 因 本 次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地 产 涉 及 投 资 者 类 型 较 多, 不 同 投 资 者 账 户 转 换 涉 及 的 业 务 操 作 各 不 相 同, 为 确 保 未 来 招 商 局 B 股 转 换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各 类 型 投 资 者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交 易,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以 下 投 资 者 类 型 说 明, 确 认 自 己 属 于 哪 一 类 投 资 者, 并 相 应 阅 读 本 指 引 第 二 部 分 投 资 者 操 作 指 引 对 应 部 分, 以 完 成 账 户 转 换 及 后 续 业 务 操 作 一 B 股 投 资 者 分 类 依 据 投 资 者 身 份 类 别 以 及 未 来 交 易 申 报 途 径, 将 投 资 者 分 为 境 内 投 资 者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非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等 三 种 类 型 投 资 者 类 型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分 类 标 准 在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开 立 B 股 证 券 账 户, 并 通 过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系 统 交 易 的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在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开 立 B 股 证 券 账 户, 并 通 过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系 统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非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在 境 外 经 纪 商 开 立 独 立 B 股 证 券 账 户, 并 通 过 境 外 经 纪 商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二 操 作 指 引 投 资 者 分 类 本 次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地 产 涉 及 的 账 户 转 换 流 程 及 后 续 操 作 主 要 按 照 以 下 投 资 者 类 型 进 行 分 类 操 作 在 确 认 自 己 B 股 证 券 账 户 所 属 类 型 后, 请 投 资 者 按 以 下 三 种 分 类 标 准 明 确 自 己 所 属 类 型, 并 相 应 阅 读 本 指 引 对 应 内 容 进 行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业 务 操 作 : 投 资 者 类 型 分 类 标 准 操 作 指 引 对 应 内 容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开 立 B 股 证 券 账 户, 并 通 过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系 统 交 易 的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第 二 部 分 第 一 章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在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开 立 B 股 证 券 账 第 二 部 分 第 二 章 境 内 交 3
户, 并 通 过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系 统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非 境 内 交 易 境 外 投 资 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在 境 外 经 纪 商 开 立 独 立 B 股 证 券 账 户, 并 通 过 境 外 经 纪 商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第 二 部 分 第 三 章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三 B 股 与 A 股 主 要 交 易 差 异 对 照 表 对 比 内 容 B 股 A 股 交 易 日 委 托 报 价 方 式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周 六 周 日 及 国 家 法 定 假 日 休 市 市 价 委 托 : 按 市 场 价 格 报 价, 只 能 在 连 续 交 易 时 间 申 报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周 六 周 日 及 国 家 法 定 假 日 休 市 市 价 委 托 : 按 市 场 价 格 报 价, 只 能 在 连 续 交 易 时 间 申 报 限 价 委 托 : 按 限 定 价 格 报 价 限 价 委 托 : 按 限 定 价 格 报 价 开 盘 前 时 段 交 易 所 系 统 对 交 易 申 报 的 处 理 连 续 交 易 时 间 9:15 至 9:2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并 可 撤 销 9:20 至 9:25: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但 不 接 受 撤 销 申 报 9:25 至 9:3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和 撤 销 申 报, 但 不 作 处 理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4:57 9:15 至 9:2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并 可 撤 销 9:20 至 9:25: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但 不 接 受 撤 销 申 报 9:25 至 9:3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和 撤 销 申 报, 但 不 作 处 理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4:57 收 盘 集 合 竞 价 阶 段 14:57 至 15:00 14:57 至 15:00 单 笔 最 低 申 报 买 入 100 股 100 股 不 足 单 笔 申 报 数 量 股 份 卖 出 零 股, 一 次 性 申 报 卖 出 零 股, 一 次 性 申 报 卖 出 最 小 波 动 价 格 0.01 港 元 0.01 元 人 民 币 涨 跌 幅 限 制 10% 10% 回 转 交 易 T+1 T+1 交 收 制 度 T+3 股 份 T+0 交 收 资 金 T+1 交 收 4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无 有 以 上 差 异 仅 为 B 股 与 A 股 对 比 所 得, 并 不 适 用 于 招 商 局 B 股 转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的 所 有 投 资 者, 投 资 者 类 型 不 同, 其 适 用 的 业 务 操 作 也 将 有 所 不 同,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指 引 第 二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5
第 二 部 分 投 资 者 操 作 指 引 第 一 章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为 保 证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投 资 者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交 易, 对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知 晓 并 确 认 以 下 事 项 : 1 因 招 商 局 B 股 最 后 交 易 日 未 出 售 股 份 且 未 有 效 申 报 现 金 选 择 权 而 持 有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的 投 资 者, 未 来 股 份 出 售 将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清 算 交 收, 并 最 终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结 算 ; 2 投 资 者 需 联 系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对 其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的 A B 股 子 账 户 建 立 关 联 关 系, 具 体 操 作 含 义 及 流 程 请 见 本 章 第 二 节 建 立 一 码 通 A B 股 子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相 关 内 容 ; 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没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或 虽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但 关 联 关 系 未 确 认 ( 以 下 简 称 缺 少 对 应 A 股 证 券 账 户 ) 的 投 资 者,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将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为 其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所 面 临 的 交 易 限 制 ; 4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需 于 股 份 出 售 前 按 证 券 公 司 要 求 至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卖 出 相 关 手 续 ; 5 投 资 者 应 确 认 自 己 属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投 资 者, 否 则 相 关 操 作 指 引 内 容 可 能 无 法 完 全 适 用 ; 6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B 股 与 A 股 在 交 易 规 则 及 费 用 上 的 差 异 ; 7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交 易 申 报 的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 8 投 资 者 应 持 续 关 注 招 商 地 产 及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相 关 公 告, 了 解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的 进 展 情 况 ; 9 投 资 者 可 向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咨 询 账 户 转 换 的 业 务 操 作 具 体 方 式 10 参 与 约 定 购 回 的 投 资 者, 应 不 晚 于 换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前 一 交 易 日 办 理 提 前 购 回 手 续 ; 参 与 股 票 质 押 回 购 的 投 资 者, 原 设 置 的 质 押 在 相 应 的 新 代 码 上 继 续 有 效 6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机 构 全 称 在 本 指 引 中 简 称 主 要 相 关 事 项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信 息 披 露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地 产 招 商 局 B 信 息 披 露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结 算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交 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买 入 委 托 申 报 等 限 制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受 理 投 资 者 所 有 业 务 申 请 以 及 咨 询 沟 通 通 知 等 投 资 者 服 务 工 作 ; 协 助 投 资 者 开 立 A 股 证 券 账 户 确 认 A B 股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及 办 理 股 份 卖 出 所 需 相 关 手 续 7
第 二 节 建 立 一 码 通 A B 股 子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中 国 结 算 统 一 账 户 平 台 上 线 后, 在 原 有 沪 深 A B 股 等 证 券 账 户 基 础 上, 为 投 资 者 设 置 一 码 通 账 户, 用 于 汇 总 记 载 投 资 者 各 个 子 账 户 下 证 券 持 有 及 变 动 的 情 况, 原 有 证 券 账 户 用 于 记 载 投 资 者 参 与 特 定 交 易 场 所 或 用 于 投 资 特 定 证 券 品 种 的 证 券 持 有 及 变 动 的 具 体 情 况 的 子 账 户, 并 在 一 码 通 账 户 与 子 账 户 之 间 建 立 关 联 关 系 1 对 于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存 在 A B 股 证 券 账 户, 且 其 关 联 关 系 已 确 认 的 投 资 者, 招 商 局 B 股 退 出 登 记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将 初 始 登 记 在 投 资 者 的 A 股 证 券 账 户 中 对 于 投 资 者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存 在 2 个 或 2 个 以 上 A 股 证 券 账 户 且 其 关 联 关 系 已 确 认 的 投 资 者,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选 择 A 股 证 券 账 户 作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初 始 登 记 的 A 股 证 券 账 户 : 首 先 选 择 使 用 信 息 申 报 券 商 与 招 商 局 B 股 股 份 托 管 券 商 一 致 的 A 股 证 券 账 户, 其 次 选 择 开 户 日 期 最 近 的 A 股 证 券 账 户 作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初 始 登 记 的 A 股 证 券 账 户 2 对 于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存 在 A B 股 证 券 账 户, 但 关 联 关 系 未 确 认 的 投 资 者, 可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前 建 议 到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关 联 关 系 确 认 手 续 3 对 于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存 在 B 股 证 券 账 户, 暂 时 没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可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前 完 成 A 股 证 券 账 户 开 立 并 确 认 关 联 关 系 建 议 投 资 者 选 择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券 商 营 业 部 办 理 A 股 证 券 账 户 的 新 开 截 至 上 述 日 期 后,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没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或 虽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但 关 联 关 系 未 确 认 ( 以 下 简 称 缺 少 对 应 A 股 证 券 账 户 ) 的 投 资 者,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将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为 其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请 参 考 本 章 第 三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招 商 局 B 股 退 出 登 记 后, 会 将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初 始 登 记 在 投 资 者 的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特 别 注 意 的 是, 投 资 者 需 要 先 向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核 实 其 A B 股 账 户 是 否 在 同 一 个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和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A B 股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是 否 已 确 认, 对 于 其 A B 股 账 户 信 息 不 一 致 或 关 联 关 系 未 确 认 的, 请 投 资 者 尽 早 联 系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修 改 账 户 资 料 并 办 理 关 联 关 系 转 挂 或 确 8
认 手 续 9
第 三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由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实 行 股 份 转 托 管 交 易 制 度, 存 在 投 资 者 在 同 一 证 券 账 户 下 有 多 个 托 管 单 元 的 情 况 因 此 在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A B 股 证 券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确 认 的 基 础 上, 按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投 资 者 未 来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 1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须 根 据 中 国 结 算 的 业 务 通 知, 在 指 定 截 止 日 期 之 前, 指 定 每 个 B 股 托 管 单 元 对 应 的 A 股 托 管 单 元, 该 A 股 托 管 单 元 需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正 常 交 易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招 商 局 B 股 在 转 换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之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将 托 管 在 原 B 股 托 管 单 元 对 应 的 A 股 托 管 单 元 2 如 果 证 券 公 司 在 指 定 截 止 日 期 之 前 未 与 中 国 结 算 联 系 指 定 A 股 托 管 单 元, 将 托 管 至 招 商 证 券 指 定 的 托 管 单 元, 投 资 者 可 与 招 商 证 券 联 系 办 理 转 托 管 或 者 直 接 交 易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与 办 理 业 务 的 联 络 方 式 : 联 络 人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5 境 外 热 线 :86-755-26951111 传 真 :0755-26450088 邮 箱 :sbox@cmschina.com.cn 10
第 四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及 第 三 方 存 管 业 务 办 理 对 于 一 码 通 账 户 下 没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或 虽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但 关 联 关 系 未 确 认 ( 以 下 简 称 缺 少 对 应 A 股 证 券 账 户 ) 的 境 内 个 人 投 资 者, 将 由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统 一 为 上 述 投 资 者 根 据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信 息 免 费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证 券 账 户 为 限 制 性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证 券 公 司 将 通 过 网 络 电 话 短 信 营 业 场 所 张 贴 公 告 等 途 径 告 知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相 关 事 宜, 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协 助 办 理 原 B 股 资 金 账 户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开 通, 投 资 者 需 至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完 成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资 金 账 户 的 第 三 方 存 管 手 续 的 办 理, 方 能 实 现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后 续 卖 出 委 托 交 易 投 资 者 需 按 照 各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第 三 方 存 管 业 务 的 相 关 规 定 签 署 第 三 方 存 管 协 议 并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的 第 三 方 存 管 手 续 一 般 的 办 理 流 程 是 证 券 公 司 负 责 将 投 资 者 已 开 通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的 资 金 账 户 预 指 定 信 息 发 送 至 第 三 方 存 管 银 行, 投 资 者 至 存 管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第 三 方 存 管 关 联 手 续, 投 资 者 资 金 账 户 实 现 第 三 方 存 管 具 体 业 务 办 理 流 程 及 所 需 提 供 资 料, 投 资 者 可 向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咨 询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后,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临 柜 咨 询 电 话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查 询 等 方 式 向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查 询, 其 换 股 所 得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已 自 动 转 入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挂 牌 上 市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B 股 证 券 账 户 原 有 交 易 流 程 对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进 行 卖 出 交 易 二 委 托 方 式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挂 牌 上 市 后,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委 托 卖 出 方 式 按 照 投 资 者 在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已 申 请 开 通 的 委 托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申 报, 如 投 资 者 已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委 托, 可 通 过 已 开 通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的 原 B 股 资 金 账 号 及 交 易 密 码 登 陆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查 询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额 及 资 金 余 额, 并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三 实 时 行 情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有 的 行 情 显 示 渠 道 与 方 式, 如 营 业 部 现 场 自 助 终 端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端 等, 获 取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实 11
时 行 情 及 停 复 牌 信 息 四 主 要 交 易 规 则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方 式 与 B 股 操 作 基 本 相 同 ( 一 ) 涨 跌 幅 限 制 当 天 交 易 时 间 内 A 股 股 票 较 上 一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格 的 涨 跌 幅 度 不 得 超 过 10% 首 日 上 市 的 新 股 无 涨 跌 幅 限 制 ST 股 票 及 未 完 成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的 股 票 涨 跌 幅 限 制 为 5% ( 二 )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A 股 实 行 T+1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即 当 天 买 入 的 股 票 次 日 可 卖 出 对 于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的 投 资 者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因 此 不 能 进 行 回 转 交 易 ( 三 ) 交 易 单 位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数 量 应 当 为 100 股 ( 份 ) 或 其 整 数 倍 股 票 余 额 不 足 100 股 ( 份 ) 的 部 分, 应 当 一 次 性 申 报 卖 出 ( 四 ) 最 小 波 动 价 格 A 股 申 报 价 格 最 小 波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人 民 币 ( 五 ) 交 易 时 间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 法 定 假 日 及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休 市 日 除 外 ); 每 个 交 易 日 9:15-9:25 为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时 间, 其 中 : 上 午 9:15 至 9:2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并 可 撤 销 上 午 9:20 至 9:25: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但 不 接 受 撤 销 申 报 集 合 竞 价 未 能 成 交 的 委 托, 自 动 进 入 连 续 竞 价 ; 每 个 交 易 日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4:57 为 连 续 竞 价 时 间 ; 下 午 14:57 至 15:00 为 收 盘 集 合 竞 价 五 清 算 交 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与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清 算 交 收 规 则 一 致, 股 票 实 行 T+0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并 成 交 的 股 票 当 日 证 券 账 户 即 减 少 相 应 的 股 票 数 ; 资 金 实 行 T+1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股 票 所 得 资 金, 需 于 次 一 交 易 日 (T+1) 才 能 提 取 12
六 资 金 划 付 因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开 设 时, 已 开 通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的 资 金 账 户, 并 已 按 现 有 A 股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要 求 办 理 了 第 三 方 存 管 手 续 投 资 者 可 于 T+1 日 通 过 现 有 A 股 第 三 方 存 管 银 证 转 账 取 出 股 票 出 售 资 金 在 投 资 者 至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完 成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开 设 及 第 三 方 存 管 手 续 办 理 前, 投 资 者 无 法 通 过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完 成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卖 出 委 托, 投 资 者 需 尽 快 至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手 续 七 公 积 金 转 增 与 送 红 股 派 息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内 股 份 的 公 积 金 转 增 送 股 登 记 以 及 派 息 参 照 现 有 正 常 A 股 账 户 处 理 八 差 异 化 红 利 税 差 异 化 红 利 税 计 算 和 代 扣 代 缴 按 照 现 有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13
第 五 节 交 易 费 用 无 论 是 建 立 一 码 通 A B 股 子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的 投 资 者 还 是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所 有 投 资 者 的 交 易 费 用 与 现 行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费 用 一 致 交 易 费 用 名 称 境 内 开 户 证 券 公 司 佣 金 交 易 印 花 税 清 算 费 费 率 参 照 原 A 股 交 易 佣 金 或 原 B 股 交 易 佣 金 0.1%( 卖 出 单 边 收 取 ) 0.05%( 按 交 易 金 额 收 取 ) B 股 普 通 证 券 账 户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14
第 六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成 功 建 立 一 码 通 A B 股 子 账 户 关 联 关 系 的 投 资 者 进 行 账 户 证 券 余 额 资 金 余 额 的 查 询 方 式 按 照 A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行 证 券 账 户 查 询 方 式 进 行 操 作,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投 资 者 按 照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行 证 券 账 户 查 询 方 式 进 行 操 作 另 外, 有 关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所 有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获 取 15
第 七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相 关 信 息 为 根 据 投 资 者 现 有 B 股 证 券 信 息 复 制 而 来, 投 资 者 如 果 发 生 身 份 信 息 变 更, 需 及 时 联 系 其 证 券 公 司, 该 证 券 公 司 需 及 时 办 理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和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资 料 修 改, 保 证 两 者 的 一 致 性 16
第 八 节 股 东 大 会 在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建 立 托 管 关 系, 且 投 资 者 完 成 三 方 存 管 手 续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现 有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投 票 流 程 进 行 网 上 投 票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 亲 自 或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现 场 投 票 投 资 者 拟 现 场 参 会 的, 股 东 大 会 当 日,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当 持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他 能 够 表 明 其 身 份 的 有 效 证 件 或 证 明 等 文 件 ; 机 构 投 资 者 代 表 应 当 持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股 东 单 位 证 明 等 文 件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代 理 人 还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17
第 九 节 配 股 在 境 外 居 民 能 够 认 购 A 股 股 票 之 前, 或 境 外 居 民 持 有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票 完 全 出 售 之 前,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将 慎 重 面 对 部 分 A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权 利 受 限 这 一 客 观 事 实, 在 处 理 相 关 事 项 如 配 股 时, 充 分 考 虑 各 类 投 资 者 参 与 权 利 的 公 平 性 18
第 十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当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股 为 零 时,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可 将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申 报 注 销 19
第 十 一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1 质 押 非 交 易 过 户 业 务 : 按 中 国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2 司 法 业 务 : 各 证 券 公 司 及 中 国 结 算 将 依 法 协 助 执 行 20
第 二 章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为 保 证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投 资 者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交 易, 对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个 人 投 资 者 和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知 晓 并 确 认 以 下 事 项 : 1 因 招 商 局 B 股 最 后 交 易 日 未 出 售 股 份 且 未 有 效 申 报 现 金 选 择 权 而 持 有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的 投 资 者, 未 来 股 份 出 售 将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清 算 交 收, 并 由 各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通 过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后 以 港 元 进 行 最 终 结 算, 购 汇 汇 率 采 用 购 汇 银 行 T+2 日 (T 日 为 交 易 日 ) 购 汇 时 点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 2 对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个 人 投 资 者 和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将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为 其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相 关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所 面 临 的 交 易 限 制 ; 3 投 资 者 应 确 认 自 己 属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投 资 者, 否 则 相 关 操 作 指 引 内 容 可 能 无 法 完 全 适 用 ; 4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B 股 与 A 股 在 交 易 规 则 及 费 用 上 的 差 异 ; 5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交 易 申 报 的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 6 投 资 者 应 持 续 关 注 招 商 地 产 及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相 关 公 告, 了 解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的 进 展 情 况 ; 7 投 资 者 可 向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咨 询 账 户 转 换 的 业 务 操 作 具 体 方 式 8 参 与 约 定 购 回 的 投 资 者, 应 不 晚 于 换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前 一 交 易 日 办 理 提 前 购 回 手 续 ; 参 与 股 票 质 押 回 购 的 投 资 者, 原 设 置 的 质 押 在 相 应 的 新 代 码 上 继 续 有 效 21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机 构 全 称 在 本 指 引 中 简 称 主 要 相 关 事 项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信 息 披 露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地 产 招 商 局 B 信 息 披 露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结 算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交 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买 入 委 托 申 报 限 制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受 理 投 资 者 所 有 业 务 申 请 以 及 咨 询 沟 通 通 知 等 投 资 者 服 务 工 作 ; 协 助 投 资 者 办 理 股 份 卖 出 所 需 相 关 手 续 22
第 二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由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实 行 股 份 转 托 管 交 易 制 度, 存 在 投 资 者 在 同 一 证 券 账 户 下 有 多 个 托 管 单 元 的 情 况 因 此 按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投 资 者 未 来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 1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须 根 据 中 国 结 算 的 业 务 通 知, 在 指 定 截 止 日 期 之 前, 指 定 每 个 B 股 托 管 单 元 对 应 的 A 股 托 管 单 元, 该 A 股 托 管 单 元 需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正 常 交 易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招 商 局 B 股 在 转 换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之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将 托 管 在 原 B 股 托 管 单 元 对 应 的 A 股 托 管 单 元 2 如 果 证 券 公 司 在 指 定 截 止 日 期 之 前 未 与 中 国 结 算 联 系 指 定 A 股 托 管 单 元, 将 托 管 至 招 商 证 券 指 定 的 托 管 单 元, 投 资 者 可 与 招 商 证 券 联 系 办 理 转 托 管 或 者 直 接 交 易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与 办 理 业 务 的 联 络 方 式 : 联 络 人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5 境 外 热 线 :86-755-26951111 传 真 :0755-26450088 邮 箱 :sbox@cmschina.com.cn 23
第 三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在 完 成 招 商 局 B 股 现 金 选 择 权 业 务 后, 适 用 本 章 的 所 有 境 外 投 资 者, 将 由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统 一 根 据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信 息 免 费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证 券 账 户 为 限 制 性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证 券 公 司 将 通 过 网 络 电 话 短 信 营 业 场 所 张 贴 公 告 等 途 径 告 知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相 关 事 宜, 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协 助 办 理 原 B 股 资 金 账 户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开 通, 方 能 实 现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后 续 卖 出 委 托 交 易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配 发 过 程 中, 投 资 者 无 需 进 行 任 何 额 外 操 作, 在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挂 牌 上 市 前, 投 资 者 B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将 通 过 网 络 电 话 短 信 营 业 场 所 张 贴 公 告 等 途 径 告 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相 关 事 宜, 请 投 资 者 届 时 留 意 相 关 通 知 及 公 告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后,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临 柜 咨 询 电 话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等 方 式 向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查 询, 其 换 股 所 得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已 自 动 转 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挂 牌 上 市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B 股 证 券 账 户 原 有 交 易 流 程 对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进 行 卖 出 二 委 托 方 式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挂 牌 上 市 后,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委 托 卖 出 方 式 按 照 投 资 者 在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已 申 请 开 通 的 委 托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申 报, 如 投 资 者 已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委 托, 可 通 过 已 开 通 人 民 币 结 算 功 能 的 原 B 股 资 金 账 号 及 交 易 密 码 登 陆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查 询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额 及 资 金 余 额, 并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三 实 时 行 情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有 的 行 情 显 示 渠 道 与 方 式, 如 营 业 部 现 场 自 助 终 端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端 等, 获 取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实 时 行 情 及 停 复 牌 信 息 四 主 要 交 易 规 则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卖 24
出 委 托 申 报 方 式 与 B 股 操 作 基 本 相 同 ( 一 ) 涨 跌 幅 限 制 当 天 交 易 时 间 内 A 股 股 票 较 上 一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格 的 涨 跌 幅 度 不 得 超 过 10% 首 日 上 市 的 新 股 无 涨 跌 幅 限 制 ST 股 票 及 未 完 成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的 股 票 涨 跌 幅 限 制 为 5% ( 二 )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A 股 实 行 T+1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即 当 天 买 入 的 股 票 次 日 可 卖 出 对 于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的 投 资 者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因 此 不 能 进 行 回 转 交 易 ( 三 ) 交 易 单 位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申 报 数 量 应 当 为 100 股 ( 份 ) 或 其 整 数 倍 股 票 余 额 不 足 100 股 ( 份 ) 的 部 分, 应 当 一 次 性 申 报 卖 出 ( 四 ) 最 小 波 动 价 格 A 股 申 报 价 格 最 小 波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人 民 币 ( 五 ) 交 易 时 间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 法 定 假 日 及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休 市 日 除 外 ); 每 个 交 易 日 9:15-9:25 为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时 间, 其 中 : 上 午 9:15 至 9:2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并 可 撤 销 上 午 9:20 至 9:25: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但 不 接 受 撤 销 申 报 集 合 竞 价 未 能 成 交 的 委 托, 自 动 进 入 连 续 竞 价 ; 每 个 交 易 日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4:57 为 连 续 竞 价 时 间 ; 下 午 14:57 至 15:00 为 收 盘 集 合 竞 价 五 清 算 交 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与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清 算 交 收 规 则 一 致, 股 票 实 行 T+0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并 成 交 的 股 票 当 日 证 券 账 户 即 减 少 相 应 的 股 票 数 ; 人 民 币 资 金 实 行 T+1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股 票 所 得 人 民 币 资 金, 需 于 次 一 交 易 日 (T+1) 才 能 提 取 对 于 本 章 所 适 用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人 民 币 资 金 不 可 用 不 可 取, 需 按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要 求 统 一 换 汇 为 港 元, 即 由 证 券 公 司 通 过 购 汇 银 行 最 终 换 成 港 元 进 行 结 算, 因 此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人 民 币 资 金 实 行 上 述 25
T+1 交 收, 对 投 资 者 而 言 最 终 可 提 取 的 港 元 资 金 在 由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后 将 实 现 T+3 日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可 于 T+3 日 向 证 券 公 司 申 请 提 取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港 元 投 资 者 可 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具 体 咨 询 六 资 金 划 付 投 资 者 于 T+3 日 及 之 后, 可 向 证 券 公 司 发 出 提 款 申 请, 提 款 申 请 程 序 与 投 资 者 B 股 现 行 提 款 程 序 一 致, 经 证 券 公 司 内 部 审 核 通 过 后, 由 证 券 公 司 将 投 资 者 申 请 提 款 港 元 资 金 扣 减 汇 款 手 续 费 后 的 净 额 划 付 至 投 资 者 投 资 者 提 款 申 请 发 出 前, 港 元 资 金 存 放 于 各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按 同 期 港 元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与 投 资 者 进 行 结 算, 并 于 计 息 日 相 应 计 入 投 资 者 资 金 账 户 中 考 虑 到 部 分 境 外 投 资 者 有 持 有 人 民 币 意 愿, 为 满 足 该 部 分 投 资 者 需 求, 投 资 者 需 要 向 其 托 管 证 券 公 司 申 请 跨 境 人 民 币 支 付, 由 证 券 公 司 提 交 招 商 银 行 所 需 要 的 跨 境 人 民 币 支 付 申 请 文 件, 最 终 由 证 券 公 司 委 托 招 商 银 行 将 跨 境 人 民 币 直 接 划 付 至 投 资 者 境 外 银 行 账 户, 该 项 支 付 方 式 将 在 取 得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批 准 及 相 应 技 术 开 发 后, 再 行 公 告 并 实 施 七 公 积 金 转 增 与 送 红 股 派 息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内 股 份 的 公 积 金 转 增 送 股 登 记 以 及 派 息 参 照 现 有 正 常 A 股 账 户 处 理 26
第 四 节 交 易 费 用 开 设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除 需 缴 纳 与 现 行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相 同 的 佣 金 印 花 税 等 相 关 费 用 外, 还 涉 及 人 民 币 与 港 元 资 金 的 购 汇 费 用 及 港 元 汇 款 手 续 费 目 前 投 资 者 港 元 购 汇 并 不 涉 及 额 外 费 用, 购 汇 汇 率 以 购 汇 银 行 T+2 日 ( 须 为 外 汇 交 易 市 场 开 放 日 ) 购 汇 时 点 的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进 行 购 汇 港 元 汇 款 手 续 费 根 据 购 汇 银 行 收 费 情 况 而 定 交 易 费 用 名 称 境 内 开 户 证 券 公 司 佣 金 交 易 印 花 税 清 算 费 港 元 购 汇 费 用 港 元 回 款 手 续 费 费 率 参 照 原 A 股 交 易 佣 金 或 原 B 股 交 易 佣 金 0.1%( 卖 出 单 边 收 取 ) 0.05%( 按 交 易 金 额 收 取 ) 按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时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办 理 根 据 购 汇 银 行 收 费 情 况 而 定 B 股 普 通 证 券 账 户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27
第 五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后, 投 资 者 进 行 账 户 证 券 余 额 资 金 余 额 的 查 询 方 式 按 照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行 证 券 账 户 查 询 方 式 进 行 操 作 另 外, 有 关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所 有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获 取 28
第 六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相 关 信 息 为 根 据 投 资 者 现 有 B 股 证 券 信 息 复 制 而 来, 投 资 者 如 果 发 生 身 份 信 息 变 更, 需 及 时 联 系 其 证 券 公 司, 该 证 券 公 司 需 及 时 办 理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和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资 料 修 改, 保 证 两 者 的 一 致 性 29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在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建 立 托 管 关 系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现 有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投 票 流 程 进 行 网 上 投 票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 亲 自 或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现 场 投 票 投 资 者 拟 现 场 参 会 的, 股 东 大 会 当 日,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当 持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他 能 够 表 明 其 身 份 的 有 效 证 件 或 证 明 等 文 件 ; 机 构 投 资 者 代 表 应 当 持 股 东 单 位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股 东 单 位 证 明 等 文 件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代 理 人 还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30
第 八 节 配 股 在 境 外 居 民 能 够 认 购 A 股 股 票 之 前, 或 境 外 居 民 持 有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票 完 全 出 售 之 前,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将 慎 重 面 对 部 分 A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权 利 受 限 这 一 客 观 事 实, 在 处 理 相 关 事 项 如 配 股 时, 充 分 考 虑 各 类 投 资 者 参 与 权 利 的 公 平 性 31
第 九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当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股 为 零 时,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可 将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申 报 注 销 32
第 十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1 质 押 非 交 易 过 户 业 务 : 按 中 国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2 司 法 业 务 : 各 证 券 公 司 及 中 国 结 算 将 依 法 协 助 执 行 33
第 三 章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为 保 证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后, 投 资 者 能 够 顺 利 进 行 交 易, 对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个 人 投 资 者 和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知 晓 并 确 认 以 下 事 项 : 1 因 招 商 局 B 股 最 后 交 易 日 未 出 售 股 份 且 未 有 效 申 报 现 金 选 择 权 而 持 有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的 投 资 者, 未 来 股 份 出 售 将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清 算 交 收, 并 由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通 过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后 以 港 元 进 行 最 终 结 算, 购 汇 汇 率 采 用 购 汇 银 行 T+2 日 (T 日 为 交 易 日 ) 购 汇 时 点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 2 本 章 适 用 之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个 人 投 资 者 和 非 境 内 交 易 的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将 由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统 一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相 关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所 面 临 的 交 易 限 制 ; 3 中 国 结 算 为 投 资 者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后 暂 无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交 易 结 算, 投 资 者 需 自 行 指 定 一 家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作 为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并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各 营 业 部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开 户 手 续 以 实 现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的 正 常 卖 出 若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前, 投 资 者 未 向 招 商 证 券 申 报 其 自 行 指 定 的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则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委 托 招 商 证 券 作 为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的 证 券 公 司 ; 4 投 资 者 应 确 认 自 己 属 于 本 章 适 用 之 投 资 者, 否 则 相 关 操 作 指 引 内 容 可 能 无 法 完 全 适 用 ; 5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B 股 与 A 股 在 交 易 规 则 上 的 差 异 ; 6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交 易 申 报 的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7 投 资 者 应 持 续 关 注 招 商 地 产 及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相 关 公 告, 了 解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的 进 展 情 况 ; 8 投 资 者 可 向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咨 询 账 户 转 换 的 业 务 操 作 具 体 方 式 9 参 与 约 定 购 回 的 投 资 者, 应 不 晚 于 换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前 一 交 易 日 办 理 提 前 购 回 手 续 ; 参 与 股 票 质 押 回 购 的 投 资 者, 原 设 置 的 质 押 在 相 应 的 新 代 码 上 继 续 有 效 34
第 一 节 业 务 相 关 机 构 机 构 全 称 在 本 指 引 中 简 称 主 要 相 关 事 项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信 息 披 露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地 产 招 商 局 B 信 息 披 露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结 算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交 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买 入 委 托 申 报 等 限 制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涉 及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业 务 咨 询 招 商 证 券 公 司 及 办 理 服 务 受 理 投 资 者 所 有 业 务 申 请 以 及 咨 询 沟 通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境 内 各 证 券 公 司 通 知 等 投 资 者 服 务 工 作 ; 协 助 投 资 者 办 理 股 份 出 售 所 需 手 续 35
第 二 节 确 定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由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实 行 股 份 转 托 管 交 易 制 度, 存 在 投 资 者 在 同 一 证 券 账 户 下 有 多 个 托 管 单 元 的 情 况 因 此 按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投 资 者 未 来 换 股 后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 1 投 资 者 可 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前, 与 招 商 证 券 联 系, 指 定 未 来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2 投 资 者 在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前 未 与 招 商 证 券 联 系 指 定 未 来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托 管 单 元 的, 其 股 份 将 托 管 至 招 商 证 券 指 定 的 托 管 单 元, 投 资 者 后 续 可 与 招 商 证 券 联 系 办 理 转 托 管 或 者 直 接 交 易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与 办 理 业 务 的 联 络 方 式 : 联 络 人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5 境 外 热 线 :86-755-26951111 传 真 :0755-26450088 邮 箱 :sbox@cmschina.com.cn 36
第 三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一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配 发 在 完 成 招 商 局 B 股 现 金 选 择 权 业 务 后, 适 用 本 章 的 所 有 境 外 投 资 者, 将 由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向 中 国 结 算 申 请 统 一 根 据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信 息 免 费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该 证 券 账 户 为 限 制 性 账 户, 只 能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因 投 资 者 B 股 证 券 账 户 尚 未 开 立 于 任 何 一 家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在 投 资 者 知 晓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相 关 事 宜 后, 需 自 行 指 定 一 家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作 为 未 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 具 体 见 本 章 第 二 节 ) 投 资 者 需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开 户 等 手 续, 并 由 该 证 券 公 司 完 成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资 金 账 户 开 立 后, 方 能 实 现 对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查 询 及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投 资 者 在 获 知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相 关 事 宜 后, 应 尽 快 确 定 未 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并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办 理 相 关 开 户 手 续, 以 实 现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票 正 常 卖 出 建 议 该 类 投 资 者 优 先 选 择 招 商 证 券 作 为 未 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的 证 券 公 司 二 开 户 方 式 投 资 者 相 关 开 户 手 续 具 体 办 理 流 程 可 向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投 资 者 未 确 定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并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开 户 前, 无 法 进 行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的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投 资 者 可 联 系 招 商 证 券 ( 受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委 托 ) 查 询 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信 息 同 时, 投 资 者 还 可 联 系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本 次 账 户 转 换 涉 及 的 账 户 开 户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后 续 操 作 等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并 可 于 招 商 证 券 处 完 成 上 述 相 关 业 务 的 办 理 在 了 解 相 关 业 务 详 情 后, 投 资 者 也 可 自 行 选 择 并 至 其 它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具 体 业 务 办 理 流 程 由 投 资 者 向 自 行 选 择 的 证 券 公 司 咨 询 招 商 证 券 咨 询 与 办 理 业 务 的 联 络 方 式 : 联 络 人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5 境 外 热 线 :86-755-26951111 传 真 :0755-26450088 37
邮 箱 :sbox@cmschina.com.cn 三 委 托 方 式 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完 成 开 户 手 续 后,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委 托 卖 出 方 式 按 照 开 户 时 向 该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申 请 开 通 的 各 类 委 托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申 报, 如 投 资 者 已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委 托, 可 通 过 开 户 时 开 设 的 资 金 账 户 号 及 设 置 的 交 易 密 码 登 陆 该 证 券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查 询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额 及 资 金 余 额, 并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四 实 时 行 情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未 来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有 的 行 情 显 示 渠 道 与 方 式, 如 营 业 部 现 场 自 助 终 端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端 等, 获 取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实 时 行 情 及 停 复 牌 信 息 五 主 要 交 易 规 则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证 券 代 码 为, 证 券 名 称 为,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方 式 与 B 股 操 作 基 本 相 同 ( 一 ) 涨 跌 幅 限 制 当 天 交 易 时 间 内 A 股 股 票 较 上 一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格 的 涨 跌 幅 度 不 得 超 过 10% 首 日 上 市 的 新 股 无 涨 跌 幅 限 制 ST 股 票 及 未 完 成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的 股 票 涨 跌 幅 限 制 为 5% ( 二 )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A 股 实 行 T+1 回 转 交 易 制 度, 即 当 天 买 入 的 股 票 次 日 可 卖 出 对 于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的 投 资 者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因 此 不 能 进 行 回 转 交 易 ( 三 ) 交 易 单 位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只 可 进 行 卖 出 委 托 申 报, 申 报 数 量 应 当 为 100 股 ( 份 ) 或 其 整 数 倍 股 票 余 额 不 足 100 股 ( 份 ) 的 部 分, 应 当 一 次 性 申 报 卖 出 ( 四 ) 最 小 波 动 价 格 A 股 申 报 价 格 最 小 波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人 民 币 ( 五 ) 交 易 时 间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 法 定 假 日 及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休 市 日 除 外 ); 每 个 交 易 日 9:15-9:25 为 开 盘 集 合 竞 价 时 间, 其 中 : 38
上 午 9:15 至 9:20: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并 可 撤 销 上 午 9:20 至 9:25: 接 受 交 易 申 报 但 不 接 受 撤 销 申 报 集 合 竞 价 未 能 成 交 的 委 托, 自 动 进 入 连 续 竞 价 ; 每 个 交 易 日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4:57 为 连 续 竞 价 时 间 ; 下 午 14:57 至 15:00 为 收 盘 集 合 竞 价 六 清 算 交 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与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清 算 交 收 规 则 一 致, 股 票 实 行 T+0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并 成 交 的 股 票 当 日 证 券 账 户 即 减 少 相 应 的 股 票 数 ; 人 民 币 资 金 实 行 T+1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当 日 (T 日 ) 卖 出 股 票 所 得 人 民 币 资 金, 需 于 次 一 交 易 日 (T+1) 才 能 提 取 对 于 本 章 所 适 用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人 民 币 资 金 不 可 用 不 可 取, 需 按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要 求 统 一 换 汇 为 港 元, 即 由 证 券 公 司 通 过 购 汇 银 行 最 终 换 成 港 元 进 行 结 算, 因 此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人 民 币 资 金 实 行 上 述 T+1 交 收, 对 投 资 者 而 言 最 终 可 提 取 的 港 元 资 金 在 由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后 将 实 现 T+3 日 交 收, 即 投 资 者 可 于 T+3 日 向 证 券 公 司 申 请 提 取 股 票 出 售 所 获 港 元 投 资 者 可 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具 体 咨 询 七 资 金 划 付 投 资 者 在 查 询 到 其 在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开 立 的 资 金 账 户 港 元 余 额 增 加 后, 可 向 其 发 出 提 款 申 请, 提 款 申 请 程 序 手 续 最 终 资 金 划 付 方 式 及 费 用, 投 资 者 可 向 该 证 券 公 司 具 体 咨 询 八 公 积 金 转 增 与 送 红 股 派 息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内 股 份 的 公 积 金 转 增 送 股 登 记 以 及 派 息 参 照 现 有 正 常 A 股 账 户 处 理 39
第 四 节 交 易 费 用 开 设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境 外 投 资 者, 除 需 缴 纳 与 现 行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相 同 的 佣 金 印 花 税 等 相 关 费 用 外, 还 涉 及 人 民 币 与 港 元 资 金 的 购 汇 费 用 及 港 元 汇 款 手 续 费 目 前 投 资 者 港 元 购 汇 并 不 涉 及 额 外 费 用, 购 汇 汇 率 以 购 汇 银 行 T+2 日 ( 须 为 外 汇 交 易 市 场 开 放 日 ) 购 汇 时 点 的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进 行 购 汇 港 元 汇 款 手 续 费 根 据 购 汇 银 行 收 费 情 况 而 定 交 易 费 用 名 称 境 内 开 户 证 券 公 司 佣 金 交 易 印 花 税 清 算 费 港 元 购 汇 费 用 港 元 回 款 手 续 费 费 率 参 照 原 A 股 交 易 佣 金 或 原 B 股 交 易 佣 金 0.1%( 卖 出 单 边 收 取 ) 0.05%( 按 交 易 金 额 收 取 ) 按 购 汇 银 行 购 汇 时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现 汇 卖 出 价 办 理 根 据 购 汇 银 行 收 费 情 况 而 定 B 股 普 通 证 券 账 户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40
第 五 节 查 询 类 业 务 招 商 局 B 股 转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后, 投 资 者 进 行 账 户 证 券 余 额 资 金 余 额 的 查 询 方 式 按 照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现 行 证 券 账 户 查 询 方 式 进 行 操 作 另 外, 有 关 本 次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所 有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获 取 41
第 六 节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相 关 信 息 为 根 据 投 资 者 现 有 B 股 证 券 信 息 复 制 而 来, 投 资 者 如 果 发 生 身 份 信 息 变 更, 需 及 时 联 系 其 证 券 公 司, 该 证 券 公 司 需 及 时 办 理 其 B 股 证 券 账 户 和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资 料 修 改, 保 证 两 者 的 一 致 性 42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投 资 者 在 确 定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并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后, 投 资 者 可 按 现 有 普 通 A 股 证 券 账 户 投 票 流 程 进 行 网 上 投 票 投 资 者 亦 可 通 过 亲 自 或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现 场 投 票 投 资 者 拟 现 场 参 会 的, 股 东 大 会 当 日,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当 持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他 能 够 表 明 其 身 份 的 有 效 证 件 或 证 明 等 文 件 ; 机 构 投 资 者 代 表 应 当 持 股 东 单 位 股 票 账 户 卡 ( 配 发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持 原 B 股 证 券 账 户 卡 即 可 ) 股 东 单 位 证 明 等 文 件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代 理 人 还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对 于 尚 未 确 定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境 内 证 券 公 司 并 至 该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的 投 资 者, 需 要 自 行 联 系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及 投 票 事 宜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联 络 方 式 : 地 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蛇 口 太 子 路 1 号 新 时 代 广 场 29 楼 联 络 人 : 朱 瑜 联 络 电 话 :0755-26819627 传 真 :0755-26817225 邮 箱 :zhuyu@cmhk.com 43
第 八 节 配 股 在 境 外 居 民 能 够 认 购 A 股 股 票 之 前, 或 境 外 居 民 持 有 的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票 完 全 出 售 之 前,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将 慎 重 面 对 部 分 A 股 证 券 账 户 交 易 权 利 受 限 这 一 客 观 事 实, 在 处 理 相 关 事 项 如 配 股 时, 充 分 考 虑 各 类 投 资 者 参 与 权 利 的 公 平 性 44
第 九 节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注 销 当 投 资 者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中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A 股 股 份 余 股 为 零 时,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交 易 所 在 的 证 券 公 司 可 将 转 登 记 受 限 账 户 申 报 注 销 45
第 十 节 账 户 质 押 冻 结 非 交 易 过 户 处 理 1 质 押 非 交 易 过 户 业 务 : 按 中 国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2 司 法 业 务 : 各 证 券 公 司 及 中 国 结 算 将 依 法 协 助 执 行 46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A B 股 证 券 账 户 转 换 投 资 者 操 作 指 引 之 签 章 页 ) 招 商 局 地 产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