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 光 与 验 光 学 实 验 指 导 天 津 医 科 大 学 眼 视 光 学 院 1
前 言 屈 光 与 验 光 学 是 视 光 学 专 业 的 一 门 专 业 课, 本 课 程 涉 到 及 眼 屈 光 和 光 学 的 一 些 一 般 原 理 和 方 法 实 验 是 本 门 课 程 的 重 要 环 节, 我 们 设 计 出 十 几 个 实 验 题 目, 让 学 生 学 习 从 不 同 侧 面, 以 不 同 的 方 法 检 查 眼 的 屈 光 学 习 以 眼 的 屈 光 状 态 为 主 要 依 据 参 考 视 觉 功 能 等 确 定 眼 镜 处 方, 以 最 大 化 地 发 挥 双 眼 视 觉 功 能 2
验 一 单 个 视 标 的 设 计 与 制 作 1. 实 验 目 的 1. 1 了 解 视 标 的 设 计 原 理 1.2 学 习 设 计 视 标 ⒉ 实 验 工 具 硬 纸 板 黑 色 笔 直 尺 和 圆 规 ⒊ 视 标 设 计 的 原 理 根 据 Snellen 的 5 倍 1 分 视 角 原 理, 视 标 笔 划 和 缝 隙 的 视 角 为 1 分, 视 标 大 小 的 视 角 为 5 分 由 于 视 角 的 大 小 与 视 标 至 眼 的 距 离 成 反 比, 与 视 标 实 际 大 小 成 正 比 当 视 角 大 小 一 定 时 (5 和 1 ), 视 标 大 小 只 与 视 标 至 眼 的 距 离 有 关, 即 离 眼 越 远, 视 标 越 大, 如 图 1-1 所 示 视 标 大 小 只 与 视 标 至 眼 的 距 离 的 关 系 满 足 5 倍 1 分 视 角 原 理 的 视 标 与 眼 的 距 离 称 为 设 计 距 离, 用 D 表 示 这 样, 视 标 大 小 H 与 设 计 距 离 之 间 的 关 系 为 : H = D 5 ⑴ 视 标 缝 隙 h 与 设 计 距 离 之 间 的 关 系 为 : h = D 1 ⑵ 对 于 0.1 的 视 标, 设 计 距 离 为 50m, 则 H 和 h 的 大 小 分 别 为 : H = D 5 =50 m 5 2.9 10-4 rad 75mm h = D 1 =50 m 1 2.9 10-4 rad 15mm 4. 设 计 视 力 值 为 0.1 的 视 标 ⑴ 画 一 边 长 为 75mm 的 正 方 形, 然 后 将 其 分 成 五 等 份 ; ⑵ 将 其 涂 成 等 边 宽 和 等 边 长 的 E 字, 视 标 做 成 3
实 验 二 视 力 的 检 查 1. 实 验 目 的 1.1 了 解 视 力 检 查 的 各 种 条 件 1.2 掌 握 裸 眼 和 矫 正 眼 检 查 视 力 的 方 法 2. 实 验 工 具 各 种 远 视 力 表 和 近 视 力 表 盒 尺 焦 度 计 遮 挡 板 3. 检 查 方 法 3.1 远 视 力 检 查 ⑴ 请 被 检 者 坐 在 座 椅 上 ⑵ 被 检 者 裸 眼 或 矫 正 眼 观 察 5m 远 处 视 力 表 注 :1 对 于 目 前 戴 眼 镜 的 被 检 者 既 要 查 裸 眼 视 力 又 要 查 矫 正 眼 的 视 力 2 用 焦 度 计 检 查 被 检 者 原 戴 眼 镜 镜 片 的 度 数, 并 作 记 录 ⑶ 让 被 检 者 自 己 用 遮 挡 板 遮 挡 左 眼 注 : 告 诫 被 检 者 遮 挡 板 不 要 压 迫 被 遮 挡 眼, 也 不 要 偷 看 ⑷ 被 检 眼 辨 认 视 力 表 中 的 视 标 注 : 告 诫 被 检 者 不 要 眯 眼 ⑸ 根 据 标 准, 记 录 所 能 辨 认 的 最 小 视 标 行 的 视 力 值 注 :1 检 查 最 终 视 力 时, 必 须 将 视 标 一 一 指 出 2 被 检 者 应 在 3 秒 内 回 答 ( 儿 童 时 间 可 以 延 长 ) 3 若 被 检 眼 不 能 辨 认 0.1 的 视 标, 可 用 0.1 的 单 个 视 标, 逐 渐 地 靠 近 被 检 者, 至 刚 好 分 辨 为 止, 测 量 视 标 与 被 检 眼 的 距 离 该 眼 的 视 力 值 为 : 视 力 值 = 检 查 距 离 (m)/ 50m 检 查 距 离 以 m 为 单 位 举 例, 当 0.1 的 单 个 视 标 距 被 检 眼 2.5 m 时 刚 好 能 够 辨 认, 则 该 眼 的 视 力 值 为 : 视 力 值 = 检 查 距 离 / 50m = 2.5 m / 50m = 0.05 4 视 力 记 录 的 大 致 标 准 4
表 1-1 视 力 记 录 的 标 准 视 标 行 0.1~0.5 0.6~0.9 1.0 以 上 客 认 错 得 视 标 个 数 0 1 2 ⑹ 遮 挡 右 眼, 检 查 左 眼 的 视 力, 并 记 录 ⑺ 去 除 遮 盖, 检 查 双 眼 的 视 力, 并 记 录 3.2 近 视 力 检 查 ⑴ 被 检 者 坐 在 座 椅 上 ⑵ 双 眼 注 视 眼 前 30cm 处 的 近 视 力 表 ⑶ 遮 挡 左 眼, 右 眼 注 视 近 视 力 表 ⑷ 记 录 所 能 辨 认 的 最 小 视 标 行 的 视 力 值 ⑸ 遮 挡 右 眼, 检 查 左 眼, 并 记 录 ⑹ 除 遮 盖, 检 查 双 眼 的 视 力, 并 记 录 4. 思 考 题 : 1 检 查 视 力 时, 被 检 者 回 答 的 快 慢 说 明 什 么 问 题? 2 找 到 最 佳 视 力 时, 下 一 行 视 标 无 法 辨 认, 但 被 检 者 移 近 视 力 表 后 确 能 辨 认 该 行 视 标, 这 是 为 什 么? 5
检 查 视 力 记 录 表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远 视 力 近 视 力 裸 眼 戴 矫 正 镜 片 的 眼 裸 眼 戴 矫 正 镜 片 的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双 眼 双 眼 双 眼 双 眼 矫 正 镜 片 度 数 右 眼 左 眼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远 视 力 近 视 力 裸 眼 戴 矫 正 镜 片 的 眼 裸 眼 戴 矫 正 镜 片 的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右 眼 左 眼 双 眼 双 眼 双 眼 双 眼 矫 正 镜 片 度 数 右 眼 左 眼 6
实 验 三 瞳 距 的 测 量 1 实 验 目 的 1.1 掌 握 用 瞳 距 尺 测 量 瞳 距 的 方 法 1.2 掌 握 用 测 瞳 仪 测 量 瞳 距 的 方 法 2 实 验 工 具 瞳 距 尺 ( 也 可 以 是 普 通 的 刻 度 尺 ) 测 瞳 仪 3 测 量 方 法 3.1 用 瞳 距 尺 测 量 3.1.1 测 量 远 用 瞳 距 (FPD)( 参 见 下 图 ) 远 用 瞳 距 的 测 量 ⑴. 检 查 者 与 被 检 者 面 对 面 正 对 ⑵. 检 查 者 单 手 拿 着 瞳 距 尺 水 平 放 在 被 检 眼 前 ⑶. 检 查 者 另 一 只 手 的 一 个 指 头 放 在 自 己 左 眼 下 方 ⑷. 被 检 者 双 眼 注 视 该 手 指 ⑸. 检 查 者 左 眼 读 取 被 检 者 右 眼 瞳 孔 中 心 或 瞳 孔 外 缘 的 刻 度 值 ⑹. 检 查 者 再 将 手 指 放 在 自 己 右 眼 下 方 ⑺. 被 检 者 双 眼 注 视 该 手 指 ⑻. 检 查 者 右 眼 读 取 被 检 者 左 眼 瞳 孔 中 心 或 瞳 孔 外 缘 的 刻 度 值 ⑼. 记 录 两 个 刻 度 值 之 差, 该 值 即 为 远 用 瞳 距 (FPD) 3.1.2 测 量 近 用 瞳 距 (NPD) ⑴ 根 据 近 用 瞳 距 与 远 用 瞳 距 的 关 系 式 7
PD 近 = l 12mm PD 远 l 13mm ⑵ 根 据 经 验 单 眼 PD 近 = 单 眼 PD 远 -2mm 3.2 用 测 瞳 仪 测 量 3.2.1 测 量 远 用 瞳 距 ⑴. 将 测 瞳 仪 上 的 注 视 距 离 调 整 钮 调 至 位 置 ⑵. 将 测 瞳 仪 水 平 架 在 被 检 者 鼻 梁 上 ⑶. 请 被 检 眼 注 视 仪 器 内 的 灯 ⑷. 检 查 者 轻 轻 推 动 测 量 滑 块, 使 仪 器 内 的 指 针 对 准 被 检 眼 上 的 亮 点 ⑸. 拿 下 测 瞳 仪, 分 别 记 录 显 示 屏 上 单 眼 瞳 距 和 双 眼 瞳 距 的 数 据 3.2.2 测 量 近 用 瞳 距 ⑴. 将 测 瞳 仪 上 的 注 视 距 离 调 整 钮 调 至 35 位 置 ⑵. 将 测 瞳 仪 水 平 架 在 被 检 者 鼻 梁 上 ⑶. 被 检 眼 注 视 仪 器 内 的 灯 ⑷. 检 查 者 轻 轻 推 动 测 量 滑 块, 使 仪 器 内 的 指 针 对 准 被 检 眼 上 的 亮 点 ⑸. 拿 下 测 瞳 仪, 记 录 显 示 屏 上 单 眼 瞳 距 和 双 眼 瞳 距 的 数 据 4. 思 考 题 ⑴ 使 用 瞳 距 尺 测 量 瞳 距 时, 若 瞳 孔 中 心 的 刻 度 差 值 和 瞳 孔 边 缘 的 刻 度 差 值 有 偏 差, 试 分 析 可 能 的 原 因 ⑵ 单 眼 瞳 距 等 于 双 眼 瞳 距 的 一 半 吗? 8
测 瞳 距 记 录 表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远 用 瞳 距 (FPD) 近 用 瞳 距 (NPD) 右 眼 瞳 距 (mm) 左 眼 瞳 距 (mm) 右 眼 瞳 距 (mm) 左 眼 瞳 距 (mm) 1 2 双 眼 瞳 距 (mm) 双 眼 瞳 距 (mm) 1 2 注 :1 填 用 瞳 距 尺 测 量 的 数 据,2 填 用 测 瞳 仪 测 量 的 数 据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远 用 瞳 距 (FPD) 近 用 瞳 距 (NPD) 右 眼 瞳 距 (mm) 左 眼 瞳 距 (mm) 右 眼 瞳 距 (mm) 左 眼 瞳 距 (mm) 1 2 双 眼 瞳 距 (mm) 双 眼 瞳 距 (mm) 1 2 注 :1 填 用 瞳 距 尺 测 量 的 数 据,2 填 用 测 瞳 仪 测 量 的 数 据 9
实 验 四 用 客 观 电 脑 验 光 仪 进 行 屈 光 检 查 ⒈ 实 验 目 的 ⑴. 1 掌 握 电 脑 验 光 仪 的 各 种 功 能 ⑴. 2 掌 握 电 脑 验 光 仪 的 验 光 方 法 ⒉ 实 验 工 具 电 脑 验 光 仪 ⒊ 基 本 原 理 ( 略 ) ⒋ 电 脑 验 光 仪 主 要 功 能 介 绍 4.1 主 体 结 构 关 于 电 脑 验 光 仪 的 基 本 功 能 和 基 本 操 作 方 法, 应 该 详 细 阅 读 所 使 用 机 型 的 说 明 书,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够 保 证 使 用 准 确 无 误 这 里 仅 介 绍 TOPCON, 型 号 为 :M- A700 电 脑 验 光 仪 4.1.1 显 示 屏 内 容 Patients No : 患 者 号. Installed nstrument No.: 仪 器 号 Target eye : 被 检 眼 Measurement result: 测 量 结 果 Conllimation ring: 校 准 环 Alignment mark(will appear if auto start mode applies): 横 线 标 志 ( 用 自 动 模 式 时 才 出 现 ) Typical value: 典 型 值 Fixation target bringness: 固 视 目 标 亮 度 按 Fixation target brightness 键 降 低 固 视 目 标 的 亮 度 ( F 将 在 显 示 屏 右 上 角 出 现 ) ⑴. 检 查 时, 如 果 固 视 目 标 的 亮 度 使 瞳 孔 缩 小 的 较 多, 则 应 减 小 视 目 标 的 亮 度 Vertex Distance: 顶 点 距 离 Shows the size of the smallest measurable pupil: 最 小 可 测 瞳 孔 尺 寸 显 示 4.1.2 各 种 功 能 键 ⑴. contact lens/glass lens: 接 触 镜 V.D(0) 和 玻 璃 镜 V.D(12mm 或 13.75mm): 按 contact / glass 键 ( 此 时, 显 示 屏 右 边 的 VD 将 会 改 变 ) 框 架 眼 镜 (V.D 为 12mm 或 13.75mm) 可 以 换 算 成 隐 形 眼 镜 度 数 (V.D 为 0mm) ⑵.Manual/Auto: 手 动 方 式 和 自 动 方 式 按 键 ⑶.Print: 打 印 键 10
⑷.Graphic print switch: 图 象 打 印 键 检 查 结 束 后, 按 GAPHIC PINT 键, 打 印 出 均 值 和 屈 光 状 态 的 图 象 ⑸.Select switch: 选 择 键 ⑹.Dip switch:dip 键 ⑺.IO switch: 人 工 晶 体 键 当 某 只 眼 检 查 出 现 错 误 时 按 该 键, 检 查 仍 可 进 行 (IO 在 显 示 屏 检 查 结 果 S 下 面 出 现 IO, 并 且 打 印 结 果 前 面 出 现 I- 标 志 ) ⑻.IMAGE switch: 目 标 像 观 察 键 当 检 查 产 生 错 误 时, 可 以 观 察 视 网 膜 上 的 目 标 的 像 1 按 Target image observation 键, 最 近 检 查 那 只 眼 所 储 存 的 像 将 在 显 示 屏 上 显 示 2 按 measuring 键, 则 显 示 屏 对 于 检 查 来 说 是 有 效 的 5. 检 查 ⑴. 调 整 电 脑 桌 的 高 度, 使 被 检 者 感 到 坐 着 舒 适 ⑵. 被 检 者 的 上 额 和 下 颌 靠 紧 额 档 和 颌 托 ⑶. 调 整 颌 托 旋 钮, 使 被 检 眼 位 于 颌 托 高 度 标 志 ⑷. 两 眼 自 然 睁 开, 被 检 眼 注 视 检 查 窗 口 内 的 景 物 ⑸. 用 手 柄 调 整 控 制 杆, 调 整 被 检 眼 与 仪 器 的 相 对 位 置 按 manual/auto start 键 选 择 手 动 或 自 动 标 志 : 移 动 仪 器 靠 近 被 检 眼 移 动 仪 器 远 离 被 检 眼 未 校 准 调 整 : 竖 直 : 旋 转 控 制 杆, 验 光 仪 上 下 动 左 右 : 左 右 倾 斜 控 制 杆, 验 光 仪 左 右 动 前 后 : 前 后 倾 斜 控 制 杆, 验 光 仪 前 后 动 前 后 移 动 验 光 仪 将 显 示 屏 上 眼 的 黑 点 调 整 至 最 小 且 清 晰, 而 且 在 校 准 环 的 中 央 ⑹. 此 时, 自 动 功 能 将 会 自 动 记 录 ; 手 动 功 能 要 按 测 量 按 键 ⑺. 此 时 数 据 显 示 在 屏 幕 上 ⑻. 每 只 眼 检 查 3~5 次, 打 印 数 据 6. 打 印 结 果 的 内 容 ( 请 将 打 印 结 果 贴 在 此 处 ) 7. 思 考 题 试 分 析 最 终 结 果 是 否 是 三 次 或 五 次 检 查 检 查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11
实 验 五 用 检 影 镜 进 行 屈 光 检 查 1. 实 验 目 的 掌 握 用 检 影 镜 进 行 屈 光 检 查 的 方 法 2. 实 验 工 具 点 状 光 检 影 镜 线 状 光 检 影 镜 摸 拟 眼 ( 假 眼 ) 排 镜 验 镜 箱 2. 1 检 影 镜 检 影 镜 的 光 学 结 构 : 1 光 源 : 为 一 个 灯 泡, 灯 泡 内 的 灯 丝 可 以 是 点 状 的, 也 可 以 是 线 状 的 2 凸 透 镜 : 为 一 个 焦 距 为 cm 的 凸 透 镜, 起 改 变 光 束 聚 散 度 的 作 用 3 平 面 反 光 镜 : 可 以 改 变 光 束 的 方 向 检 影 镜 的 光 路 见 图 5-1 检 影 镜 的 光 路 2.2 摸 拟 眼 摸 拟 眼 的 结 构 如 图 5-2 所 示, 外 层 为 一 圆 筒, 筒 内 前 部 装 有 一 个 凸 透 镜, 模 拟 眼 的 屈 光 系 统 筒 内 凸 透 镜 前 面 有 一 个 可 变 光 阑, 光 阑 的 直 径 分 别 为 :2mm, 4mm,6mm, 模 拟 眼 的 瞳 孔 筒 外 正 前 面 标 有 0 ~180 刻 度, 标 识 散 光 轴 位 筒 外 前 面 安 装 了 可 以 放 置 镜 片 的 槽, 一 般 为 三 个 槽 内 层 为 一 个 可 以 前 后 移 动 的 活 动 圆 筒, 圆 筒 内 部 后 面 贴 有 一 个 画 着 视 网 膜 的 图, 模 拟 眼 的 视 网 膜 内 层 圆 筒 的 上 部 标 有 刻 线, 表 示 近 视 和 远 视 度 数, 一 般 从 -5.00DS~+4.00DS 模 拟 眼 侧 面 图 模 拟 眼 正 面 图 3. 检 查 方 法 3.1 用 点 状 光 检 影 镜 对 摸 拟 眼 检 影 验 光 3.1.1 练 习 检 查 球 面 屈 光 不 正 12
⑴ 先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2.00 位 置, 检 查 眼 在 距 模 拟 眼 50cm 位 置 通 过 检 影 镜 的 窥 孔 观 察 摸 拟 眼 内 反 射 光 的 形 状, 颜 色 和 动 向 该 现 象 就 是 中 和 时 的 检 影 现 象 注 :150cm 的 检 影 距 离, 要 做 好 标 记 ( 开 始 可 以 用 一 段 线 绳 ), 保 证 检 影 过 程 中 始 终 不 变 2 中 和 时 反 射 光 的 形 状, 颜 色 和 动 向 要 反 复 体 会, 在 检 影 过 程 中 比 对 ⑵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0 刻 度 之 外 的 某 刻 度 线 位 置 ( 摸 拟 眼 变 成 轴 性 近 视 或 轴 性 远 视 ) ⑶ 在 距 模 拟 眼 50cm 位 置 用 检 影 镜 检 影 ⑷ 顺 动 加 正 球 镜, 逆 动 加 负 球 镜, 直 至 中 和 ⑸ 计 算 该 眼 的 矫 正 度 数 : F 矫 = F 加 -2.00D 注 : 将 所 得 到 的 度 数 与 刻 度 线 的 数 值 比 较 ⑹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0 刻 度 线 位 置 ⑺ 摸 拟 眼 前 面 加 一 正 球 镜 或 负 球 镜 片 ( 摸 拟 眼 变 成 屈 光 性 近 视 或 屈 光 性 远 视 ) ⑻ 重 复 ⑶~⑸ 的 工 作 注 : 将 所 得 到 的 度 数 与 所 加 镜 片 的 度 数 比 较 3.1.2 练 习 检 查 散 光 ⑴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0 刻 度 线 位 置 ⑵. 摸 拟 眼 前 面 加 一 正 柱 镜 或 负 柱 镜 片 注 : 此 时, 摸 拟 眼 形 成 一 单 纯 散 光 眼 ⑶. 将 点 状 光 检 影 镜 置 于 被 检 眼 前 50cm 位 置, 检 查 眼 通 过 窥 孔 观 察 被 检 眼 瞳 孔 内 反 射 光 的 形 状, 再 各 个 方 向 检 影, 进 一 步 观 察, 一 般 情 况 被 检 眼 内 会 产 生 一 条 光 带, 首 先 确 定 光 带 的 方 向, 比 如 光 带 在 30 方 向, 见 图 5-3 注 :1 光 带 的 方 向 为 散 光 眼 的 主 子 午 线 之 一, 另 一 个 主 子 午 线 与 之 垂 直 2 由 于 散 光 眼 的 主 子 午 线 也 是 散 光 轴 的 位 置, 所 以, 光 带 的 方 向 也 是 一 个 散 光 轴 的 方 向 ⑷. 让 入 射 光 沿 着 光 带 的 子 午 线 运 动 ( 在 光 带 方 向 检 影 ), 上 面 提 到 的 30 方 向 顺 动 加 正 球 镜 逆 动 加 负 球 镜, 直 至 中 和 注 :1 确 定 散 光 轴 是 散 光 眼 检 影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环 节, 所 以 要 仔 细 辨 认 光 带 方 向 2 此 时 的 反 光 形 状 应 该 是 加 球 镜 度 数 过 程 带 子 最 明 显 最 明 亮 和 基 本 不 动 13
的 3 如 果 无 明 显 光 带, 可 先 沿 水 平 方 向 检 影, 出 现 光 带 再 沿 带 子 方 向 检 影, 不 出 现 光 带 就 在 水 平 方 向 检 影 至 中 和 ⑸. 不 撤 掉 已 加 的 球 镜, 然 后 在 垂 直 于 带 子 方 向 ( 另 一 条 主 子 午 线 ), 即 上 面 提 到 30 的 垂 直 方 向 120 检 影, 顺 动 加 正 柱 镜 逆 动 加 负 柱 镜, 轴 放 置 于 带 子 30 方 向 ( 即 第 一 次 检 影 的 主 子 午 线 ), 直 至 中 和, 见 图 5-3 注 :1 此 时 的 反 光 形 状 应 该 是 圆 形 且 充 满 瞳 孔 的 基 本 不 动 2 若 像 ⑷ 注 3 中 沿 水 平 方 向 检 影 中 和 后, 再 竖 直 方 向 检 影, 不 动 说 明 无 散 光 ; 顺 动 加 正 柱 镜, 逆 动 加 负 柱 镜, 轴 在 水 平, 直 至 中 和 ⑹. 记 录 下 中 和 后 的 球 镜 度 数 和 柱 镜 度 数 以 及 轴 的 方 位, 然 后 计 算 出 矫 正 度 数 填 入 表 内 ⑺.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任 意 刻 度 线 位 置, 摸 拟 眼 前 面 加 一 正 柱 镜 或 负 柱 镜 片 ( 眼 变 成 复 性 近 视 散 光 复 性 远 视 散 光 或 混 合 散 光 ), 重 复 ⑶~⑹ 的 步 骤 点 状 光 检 影 3.2 用 带 状 光 检 影 镜 对 摸 拟 眼 检 影 验 光 ⑴. 将 摸 拟 眼 后 面 拉 至 任 一 刻 度 线 位 置, 摸 拟 眼 前 面 加 一 正 柱 镜 或 负 柱 镜 片 ⑵. 将 带 状 光 检 影 镜 置 于 被 检 眼 前 50cm 位 置, 检 查 眼 通 过 窥 孔 观 察 被 检 眼 瞳 孔 内 反 射 光 的 形 状, 然 后 转 动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进 一 步 观 察 被 检 眼 瞳 孔 内 反 射 光 带 的 宽 度 变 化 和 反 射 光 带 与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是 否 出 现 不 一 致 的 现 象, 见 图 5-4 ⑶. 出 现 有 宽 度 变 化 和 内 外 带 方 向 不 一 致 的 现 象 时, 说 明 有 散 光 继 续 转 动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直 至 瞳 孔 内 反 射 光 带 最 细, 且 内 外 带 方 向 一 致 为 止 然 后 将 入 射 光 带 在 瞳 孔 中 心 调 细, 观 察 入 射 光 带 所 压 的 刻 度 线, 记 下 该 方 向 就 是 散 光 的 一 个 轴 向, 与 之 垂 直 的 方 向 是 散 光 的 另 一 个 轴 向 再 将 入 射 光 带 调 至 原 宽 度, 见 图 5-4 ⑷. 垂 直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检 影, 顺 动 加 正 球 镜 逆 动 加 负 球 镜, 直 至 中 和, 见 图 5-4 14
注 : 此 时 瞳 孔 充 满 反 射 光, 且 最 明 亮 和 基 本 不 动 的 ⑸. 不 撤 掉 已 加 的 球 镜, 然 后 将 入 射 光 带 转 90, 还 沿 垂 直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检 影, 顺 动 加 正 柱 镜 逆 动 加 负 柱 镜, 轴 放 置 于 入 射 光 带 方 向 ( 即 第 一 次 检 影 的 主 子 午 线 上 ), 直 至 中 和 注 : 此 时 的 反 光 形 状 应 该 是 圆 形 且 充 满 瞳 孔 的 基 本 不 动 ⑹. 记 录 下 中 和 后 的 球 镜 度 数 和 柱 镜 度 数 以 及 轴 的 方 位, 然 后 计 算 出 矫 正 度 数 填 入 表 内 3.3 对 人 眼 检 影 ⑴ 被 检 眼 注 视 5m 远 处 光 标 ⑵ 检 查 者 距 被 检 者 50cm 处 检 影 ⑶ 先 检 查 右 眼, 后 检 查 左 眼 带 状 光 检 影 ⑷ 对 被 检 眼 各 个 子 午 线 检 影, 观 察 反 射 光 的 动 向 形 状 快 慢 等 ⑸ 出 现 斜 向 运 动 光 带 等 现 象, 可 判 断 有 散 光 ⑹ 无 散 光 眼 可 直 接 加 球 镜 中 和 ⑺ 散 光 眼 可 按 前 面 检 查 模 拟 眼 的 方 法 检 影 中 和 ⑻ 记 录 中 和 度 数 和 矫 正 度 数 4. 思 考 题 试 分 析 检 影 验 光 产 生 偏 差 的 可 能 原 因 15
检 影 记 录 表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眼 记 录 内 容 球 镜 度 数 柱 镜 度 数 柱 镜 轴 中 和 时 的 度 数 矫 正 度 数 模 拟 眼 后 的 刻 度 1 模 拟 眼 前 所 插 镜 片 模 拟 眼 的 矫 正 度 数 ( 转 换 前 后 都 写 ) 误 差 中 和 时 的 度 数 矫 正 度 数 模 拟 眼 后 的 刻 度 2 模 拟 眼 前 所 插 镜 片 模 拟 眼 的 矫 正 度 数 ( 转 换 前 后 都 写 ) 误 差 中 和 时 的 度 数 矫 正 度 数 模 拟 眼 后 的 刻 度 3 模 拟 眼 前 所 插 镜 片 模 拟 眼 的 矫 正 度 数 ( 转 换 前 后 都 写 ) 误 差 16
实 验 六 用 散 光 表 检 查 散 光 1. 实 验 目 的 1.1 学 习 使 用 综 合 验 光 仪 1.2 掌 握 雾 视 下 检 查 散 光 的 基 本 过 程, 学 会 雾 视 和 散 光 表 查 散 光 2. 实 验 工 具 综 合 验 光 仪 视 标 投 影 仪 3. 综 合 验 光 仪 的 使 用 综 合 验 光 仪 是 将 验 镜 箱 内 的 各 类 镜 片 有 机 地 组 合 在 一 起, 用 于 屈 光 和 视 机 能 检 查 的 仪 器 其 优 点 在 于 更 换 镜 片 简 便, 柱 镜 交 叉 柱 镜 和 棱 镜 的 轴 向 定 位 准 确, 不 象 试 镜 架 装 入 各 类 镜 片 那 样 压 迫 鼻 梁 其 缺 点 为 由 于 眼 部 接 近 仪 器 不 可 避 免 地 产 生 调 节 性 的 近 视, 再 有 就 是 被 检 眼 只 能 通 过 检 查 窗 口 注 视 正 前 方 的 视 标, 视 野 受 到 一 定 的 限 制, 而 不 象 试 镜 架 那 样 可 以 随 头 部 移 动, 具 有 较 大 的 动 视 野 综 合 验 光 仪 根 据 其 更 换 镜 片 和 记 录 数 据 的 方 式 分, 可 以 分 为 手 动 和 自 动, 但 无 论 手 动 还 是 自 动 它 们 的 基 本 结 构 和 检 查 过 程 是 相 同 的 我 们 这 里 仅 学 习 手 动 综 合 验 光 仪, 使 用 自 动 综 合 验 光 仪 时, 可 以 根 据 说 明 书 学 会 使 用 操 作 按 钮 即 可, 检 查 思 路 和 方 法 均 是 相 同 的 3.1 基 本 构 造 这 里 介 绍 综 合 验 光 仪 一 部 分 功 能 ⑴ 调 整 机 构 ⑵ 镜 片 系 统 3.2 仪 器 的 调 整 ⑴ 臂 杆 位 置 ⑵ 水 平 ⑶ 瞳 距 ⑷ 顶 点 距 离 4. 检 查 方 法 ⑴. 调 出 客 观 验 光 度 数, 进 行 初 步 的 屈 光 矫 正 ⑵. 左 眼 辅 助 镜 片 轮 放 置 OC 的 位 置 ( 遮 挡 左 眼 ), 右 眼 辅 助 镜 片 轮 放 置 O 的 位 置 ( 检 查 右 眼 ), 出 示 远 视 力 表 检 查 视 力 17
⑶. 放 松 调 节 的 处 理 递 加 +0.25D 或 递 减 -0.25D 的 球 镜 度 数, 直 至 感 觉 0.3 的 视 标 模 糊, 而 0.2 较 清 晰 ⑷. 确 定 用 散 光 表 检 查 的 屈 光 状 态 如 果 此 时 眼 前 有 柱 镜, 先 将 柱 镜 度 数 归 零, 再 调 整 综 合 验 光 仪 上 球 镜 部 分 的 旋 钮, 递 加 -0.25DS 或 者 递 减 +0.25DS, 使 被 检 眼 视 力 升 至 0.5 注 : 视 力 不 要 超 过 0.7 ⑸. 用 散 光 表 检 查 散 光 1 判 断 有 无 散 光 出 示 散 光 表, 询 问 被 检 者 所 看 到 的 各 条 线 清 晰 程 度 是 否 相 同 A. 若 回 答 各 条 线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可 以 认 为 无 散 光 这 样 的 眼 可 以 看 作 是 单 纯 近 视 或 单 纯 远 视, 直 接 进 行 第 ⑹ 项 检 查 B. 若 回 答 各 条 线 清 晰 程 度 不 同, 可 以 认 为 有 散 光 然 后 检 查 散 光 轴 和 散 光 度 数 2 检 查 散 光 轴 让 被 检 者 确 认 最 清 晰 的 线, 然 后 按 下 面 的 方 法 计 算 散 光 轴 : 散 光 轴 = 最 清 晰 线 的 钟 点 数 30 例 如, 最 清 晰 线 的 钟 点 数 为 1 点 的 线, 则 散 光 轴 为 (1 30 =)30, 如 果 1 点 和 2 点 之 间 的 线 最 清 晰, 则 散 光 轴 为 (1.5 30 =)45 注 : 该 方 法 所 得 到 的 散 光 轴 为 用 负 柱 镜 矫 正 的 散 光 轴. 3 检 查 散 光 度 数 将 综 合 验 光 仪 上 的 柱 镜 轴 调 在 已 找 到 的 散 光 轴 的 位 置, 然 后 旋 转 柱 镜 度 数 旋 钮, 递 加 柱 镜 度 数 ( 负 柱 镜 ), 被 检 眼 所 看 到 的 现 象 为 : 原 先 比 较 模 糊 的 线 逐 渐 变 清 晰, 直 至 各 条 线 与 最 清 晰 线 的 清 晰 程 度 一 致 此 时 的 柱 镜 度 数 即 为 被 检 眼 的 散 光 度 数 注 : a 一 旦 出 现 最 清 晰 线 与 原 先 最 清 晰 的 方 向 垂 直, 则 表 明 柱 镜 度 数 加 过 了 b. 增 加 柱 镜 度 数 过 程 中, 若 出 现 最 清 晰 的 线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顺 次 改 变, 则 表 明 先 前 得 到 的 散 光 轴 不 正 确, 应 重 新 检 查 散 光 轴 ⑹ 相 同 的 方 法 检 查 左 眼 18
步 骤 精 要 : ⒈ 调 出 参 考 度 数 镜 片 初 步 矫 正 ⒉ 0.2 视 力 雾 视 ( 动 球 镜 ) ⒊ 0.5 视 力 确 定 特 定 的 屈 光 状 态 ( 动 球 镜 ) ⒋ 散 光 表 检 查 散 光 ( 动 柱 镜 ) ⒌ 结 束 右 眼 后 检 查 左 眼 19
散 光 表 检 查 实 验 记 录 表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最 新 客 观 检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DS DCx DS DCx 0.2 视 力 的 球 镜 度 数 DS DS 0.5 视 力 的 球 镜 度 数 DS DS 散 光 表 结 束 时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最 新 客 观 检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DS DCx DS DCx 0.2 视 力 的 球 镜 度 数 DS DS 0.5 视 力 的 球 镜 度 数 DS DS 散 光 表 结 束 时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20
实 验 七 用 交 叉 柱 镜 检 查 散 光 1. 实 验 目 的 掌 握 使 用 交 叉 柱 镜 检 查 散 光 的 方 法 2. 实 验 工 具 视 力 表 专 用 视 标 综 合 验 光 仪 验 镜 箱 试 镜 架 手 持 交 叉 柱 镜 等 3. 原 理 交 叉 柱 镜 检 查 散 光 主 要 依 据 下 面 三 条 原 理 用 ⑴ 和 ⑵ 可 以 判 断 有 无 散 光 ; 用 ⑵ 可 以 检 查 散 光 轴 ; 用 ⑶ 和 ⑷ 可 以 检 查 散 光 度 数 ⑴. 对 于 正 视 眼 和 完 全 矫 正 眼 ( 焦 点 均 在 视 网 膜 上 ) 来 说, 眼 前 加 交 叉 柱 镜 ( 轴 任 意 角 度 放 置 ) 后, 交 叉 柱 镜 与 眼 形 成 最 小 弥 散 圆 在 视 网 膜 上 的 混 合 散 光 当 交 叉 柱 镜 绕 翻 转 轴 翻 转 后, 眼 的 屈 光 状 态 不 变, 即 焦 线 距 不 变, 最 小 弥 散 圆 大 小 不 变, 只 是 两 焦 线 相 互 换 位, 眼 看 目 标 的 清 晰 度 不 变 ⑵. 对 于 最 小 弥 散 圆 在 视 网 膜 上 的 散 光 眼 来 说, 眼 前 加 交 叉 柱 镜 后, 交 叉 柱 镜 和 眼 仍 为 最 小 弥 散 圆 在 视 网 膜 上 的 混 合 散 光 当 交 叉 柱 镜 绕 翻 转 轴 翻 转 后, 若 眼 的 散 光 轴 与 交 叉 柱 镜 的 中 间 轴 ( 度 数 为 0 的 子 午 线 ) 重 合, 则 翻 转 前 后 屈 光 状 态 不 变, 即 焦 线 距 不 变, 最 小 弥 散 圆 大 小 不 变, 只 是 两 焦 线 相 互 换 ; 若 眼 的 散 光 轴 与 交 叉 柱 镜 的 中 间 轴 不 重 合, 则 散 光 大 小 改 变, 即 焦 线 距 该 变, 最 小 弥 散 圆 大 小 改 变 ⑶.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与 眼 的 正 散 光 轴 重 合 ( 负 轴 必 与 负 散 光 轴 重 合 ) 时, 混 合 散 光 的 度 数 减 小, 视 网 膜 上 的 最 小 弥 散 圆 变 小 ; 反 之,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与 眼 的 负 散 光 轴 重 合 ( 负 轴 必 与 正 散 光 轴 重 合 ) 时, 混 合 散 光 的 度 数 增 大, 视 网 膜 上 的 最 小 弥 散 圆 变 大 ⑷. 按 负 散 光 轴 加 负 柱 镜 时, 前 焦 线 移 向 后 焦 线 使 散 光 度 数 减 小, 从 而 最 小 弥 散 圆 移 向 视 网 膜 后, 若 使 最 小 弥 散 圆 回 归 视 网 膜, 可 加 所 加 柱 镜 度 数 一 半 的 正 球 镜 4. 检 查 方 法 使 用 综 合 验 光 仪 和 投 影 视 标 ⑴. 将 参 考 度 数 ( 通 过 检 影 电 脑 验 光 放 射 线 视 标 检 查 或 旧 眼 镜 得 到 ) 在 综 合 验 光 仪 上 调 出 注 : 由 于 综 合 验 光 仪 中 只 安 装 了 负 柱 镜, 为 便 于 检 查, 应 将 度 数 中 柱 镜 转 换 成 负 21
柱 镜 ⑵. 雾 视 放 松 调 节 递 加 +0.25D 或 递 减 -0.25D 的 球 镜 度 数, 直 至 0.3 的 视 标 模 糊, 而 0.2 能 够 辨 认 ⑶. 消 除 雾 视 递 减 +0.25D 或 递 加 -0.25D 的 球 镜 度 数, 直 至 达 到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⑷. 红 绿 视 标 确 认 出 示 红 绿 视 标, 让 被 检 者 分 辨 1 若 红 色 背 景 中 的 视 标 较 清 晰, 增 加 负 球 镜 ; 2 若 绿 色 背 景 中 的 视 标 较 清 晰, 增 加 负 球 镜 直 至 红 色 与 绿 色 背 景 中 的 视 标 清 晰 度 相 同 或 绿 色 背 景 中 的 视 标 稍 清 晰 ⑸. 交 叉 柱 镜 精 确 查 轴 将 交 叉 柱 镜 转 至 检 查 窗 口 位 置, 同 时 出 示 蜂 窝 视 标, 让 被 检 眼 通 过 交 叉 柱 镜 注 视 到 该 视 标 再 将 交 叉 柱 镜 的 翻 转 轴 ( 手 轮 轴,A 的 标 志 ) 旋 转 至 与 后 面 柱 镜 轴 一 致 ( 可 听 到 轻 微 的 咔 哒 声 ) 转 动 手 轮, 翻 转 交 叉 柱 镜, 让 被 检 者 比 较 翻 转 前 后, 被 检 眼 通 过 交 叉 柱 镜 看 蜂 窝 视 标 清 晰 度 的 变 化 1 如 果 翻 转 前 后, 眼 看 蜂 窝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无 变 化, 则 说 明 目 前 的 散 光 轴 正 确 2 如 果 翻 转 前 后, 眼 看 蜂 窝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有 变 化, 则 说 明 目 前 的 散 光 轴 不 正 确, 需 要 进 一 步 找 轴 : 检 查 者 正 对 被 检 者 看, 在 比 较 清 晰 的 那 一 面, 旋 转 柱 镜 轴 旋 钮, 翻 转 轴 朝 交 叉 柱 镜 邻 近 负 轴 ( 红 点 ) 一 侧 转 一 定 角 度 ( 此 时, 交 叉 柱 镜 也 随 之 旋 转 ), 每 次 转 5, 每 转 一 次, 翻 转 比 较 清 晰 度 一 次, 直 至 翻 转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为 止 此 时 的 柱 镜 轴 即 为 被 检 眼 的 负 散 光 轴 注 : 为 快 捷, 也 可 每 次 转 15, 当 转 至 另 一 面 较 清 晰 时, 朝 相 反 方 向 转 5 ⑹. 交 叉 柱 镜 精 确 查 散 光 度 数 散 光 轴 确 定 后, 将 交 叉 柱 镜 顺 时 针 转 45, 使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 白 点 ) 或 负 轴 ( 红 点 ) 与 散 光 轴 重 合 ( 即 将 P 的 标 志 转 到 A 所 在 的 位 置, 可 听 到 轻 微 的 咔 哒 声 ) 转 动 手 轮, 翻 转 交 叉 柱 镜, 比 较 眼 看 蜂 窝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 22
注 : 这 里 只 转 动 交 叉 柱 镜, 不 动 柱 镜 轴 的 旋 钮 翻 转 前 后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散 光 度 数 正 确 ; 翻 转 前 后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不 相 同, 散 光 度 数 有 误, 精 确 查 散 光 度 数 : 1 若 交 叉 柱 镜 的 负 轴 ( 红 点 ) 对 准 散 光 轴 (P 标 志 ) 时 较 清 晰 ( 说 明 散 光 未 全 矫 正 ), 增 加 负 柱 镜 度 数 ; 2 若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 白 点 ) 对 准 散 光 轴 (P 标 志 ) 时 较 清 晰 ( 说 明 散 光 矫 正 过 了 ), 减 少 负 柱 镜 度 数 为 保 证 最 小 弥 散 圆 仍 在 视 网 膜 上, 每 连 续 增 加 两 个 -0.25D(=-0.50D) 的 柱 镜, 要 相 应 增 加 +0.25D 的 球 镜 或 减 去 -0.25D 球 镜 每 连 续 减 少 两 个 -0.25D 柱 镜, 要 相 应 减 少 一 个 +0.25D 的 球 镜 或 增 加 -0.25D 球 镜 重 复 以 上 的 动 作, 直 至 翻 转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为 止 ⑺. 同 样 方 法 检 查 另 一 眼 使 用 试 镜 架 试 镜 片 手 持 式 交 叉 柱 镜 和 视 力 表 ⑴. 按 参 考 度 数 ( 通 过 检 影 电 脑 验 光 散 光 表 检 查 或 旧 眼 镜 得 到 ) 装 好 试 镜 片 和 试 镜 架, 然 后 戴 在 被 检 者 眼 前 注 : 不 必 变 换 处 方, 正 负 柱 镜 均 可 ⑵. 让 被 检 眼 注 视 视 力 表, 通 过 改 变 球 镜 使 视 力 达 到 最 佳 值 注 : 也 可 以 红 绿 视 标 ⑶. 手 持 交 叉 柱 镜, 放 在 试 镜 架 的 前 面, 眼 通 过 试 镜 片 和 交 叉 柱 镜 注 视 视 力 表 中 最 佳 视 力 行 的 上 面 一 行 ⑷. 捻 转 交 叉 柱 镜 使 其 翻 转, 被 检 者 比 较 翻 转 前 后, 被 检 眼 通 过 交 叉 柱 镜 看 视 标 清 晰 度 的 变 化 1 如 果 翻 转 前 后, 眼 看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无 变 化, 则 说 明 目 前 的 散 光 轴 正 确 2 如 果 翻 转 前 后, 眼 看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有 变 化, 则 说 明 目 前 的 散 光 轴 不 正 确, 需 要 进 一 步 找 轴 : 检 查 者 正 对 被 检 者 看, 在 比 较 清 晰 的 那 一 面,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转 动 交 叉 柱 镜 1 若 参 考 度 数 为 负 柱 镜, 则 朝 交 叉 柱 镜 负 轴 一 侧 转 一 定 角 度, 试 镜 架 上 的 诸 镜 片 也 要 随 之 转 动 相 同 角 度 2 若 参 考 度 数 为 正 柱 镜, 则 朝 交 叉 柱 镜 正 轴 一 侧 转 一 定 角 度, 试 镜 架 上 的 诸 镜 23
片 也 要 随 之 转 动 相 同 角 度 每 次 转 5, 每 转 一 次, 翻 转 比 较 清 晰 度 一 次, 直 至 翻 转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为 止 此 时 的 柱 镜 轴 就 是 散 光 轴 注 : 为 快 捷, 也 可 每 次 转 15, 当 转 至 另 一 面 较 清 晰 时, 朝 相 反 方 向 转 5 ⑸. 散 光 轴 确 定 后, 将 交 叉 柱 镜 转 45, 使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或 负 轴 与 散 光 轴 重 合 捻 转 交 叉 柱 镜 使 其 翻 转, 比 较 眼 看 两 面 视 标 的 清 晰 度 : 若 交 叉 柱 镜 的 负 轴 对 准 负 散 光 轴 ( 正 轴 必 对 准 正 散 光 轴 ) 时 较 清 晰 ( 说 明 散 光 未 全 矫 正 ), 按 所 确 定 散 光 轴 的 正 负, 增 加 相 应 的 柱 镜 度 数 ; 若 交 叉 柱 镜 的 正 轴 对 准 负 散 光 轴 时 较 清 晰 ( 说 明 散 光 矫 正 过 了 ), 按 所 确 定 散 光 轴 的 正 负, 减 少 相 应 的 柱 镜 度 数 为 保 证 最 小 弥 散 圆 仍 在 视 网 膜 上, 每 连 续 增 加 两 个 -0.25D(=-0.50D) 的 柱 镜, 要 相 应 增 加 +0.25D 的 球 镜 或 减 去 -0.25D 球 镜 每 连 续 减 少 两 个 -0.25D 柱 镜, 要 相 应 减 少 一 个 +0.25D 的 球 镜 或 增 加 -0.25D 球 镜 重 复 以 上 的 动 作, 直 至 翻 转 两 面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为 止 ⑹. 右 眼 检 查 结 束 后, 同 样 方 法 检 查 左 眼 24
交 叉 柱 镜 检 查 实 验 记 录 表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最 新 客 观 检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DS DCx DS DCx 0.2 视 力 度 数 DS DCx DS DCx 最 佳 视 力 度 数 DS DCx DS DCx 红 绿 等 清 晰 度 数 DS DCx DS DCx 交 叉 柱 镜 查 轴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交 叉 柱 镜 查 柱 度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最 新 客 观 检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DS DCx DS DCx 0.2 视 力 度 数 DS DCx DS DCx 最 佳 视 力 度 数 DS DCx DS DCx 红 绿 等 清 晰 度 数 DS DCx DS DCx 交 叉 柱 镜 查 轴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交 叉 柱 镜 查 柱 度 的 度 数 DS DCx DS DCx 25
实 验 八 用 裂 隙 片 检 查 散 光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使 用 用 裂 隙 片 检 查 散 光 ⒉ 实 验 器 材 试 镜 架 验 镜 箱 视 力 表 ⒊ 基 本 原 理 准 单 性 近 视 散 光 眼 前 加 裂 隙 片, 裂 隙 片 在 眼 前 做 顺 时 ( 或 逆 时 针 ) 转 动, 当 缝 隙 方 向 与 弱 主 经 线 一 致 时, 缝 隙 最 大 限 度 地 限 制 了 强 主 经 线 方 向 光 束 的 宽 度, 视 网 膜 上 的 模 糊 斑 变 小, 网 膜 象 也 变 得 较 清 晰 这 样, 眼 的 视 力 得 到 提 高 此 时 的 缝 隙 方 向 即 为 负 散 光 轴 ⒋ 检 查 方 法 ⑴. 将 参 考 度 数 转 换 成 负 柱 镜 处 方 后, 只 保 留 球 镜 度 数 加 +0.50DS 球 镜 雾 视, 再 检 查 视 力, 增 减 球 镜 度 数, 争 取 使 视 力 达 到 0.5~0.6 ⑵. 试 镜 架 上 插 入 裂 隙 片, 让 被 检 眼 通 过 裂 隙 片 的 缝 隙 注 视 视 力 表 ⑶. 慢 慢 地 转 动 裂 隙 片, 到 眼 达 到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好 视 力 为 止 ⑷. 此 时, 裂 隙 片 缝 隙 方 向 为 负 散 光 轴, 记 下 ⑸. 不 动 裂 隙 片 加 +0.25DS 球 镜 看 视 力 是 否 下 降, 若 下 降 就 改 成 递 加 -0.25DS 球 镜, 直 至 达 到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⑹. 撤 去 裂 隙 片, 按 上 面 确 定 的 散 光 轴, 递 加 -0.25DC 柱 镜, 直 至 达 到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⑺. 检 查 另 一 眼 26
裂 隙 片 检 查 实 验 记 录 表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单 眼 双 眼 最 新 客 观 检 眼 视 力 视 力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视 力 PD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双 眼 视 力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球 镜 +0.50DS DS DS 0.5 视 力 度 数 DS DS 最 佳 视 力 缝 隙 位 置 DS x DS x 加 球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x DS x 加 柱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DCx DS DCx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单 眼 双 眼 最 新 客 观 检 眼 视 力 视 力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视 力 PD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双 眼 视 力 检 查 过 程 参 考 度 数 球 镜 +0.50DS DS DS 0.5 视 力 度 数 DS DS 最 佳 视 力 缝 隙 位 置 DS x DS x 加 球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x DS x 加 柱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DCx DS DCx 27
实 验 九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使 用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球 面 屈 光 不 正 ⒉ 实 验 器 材 综 合 验 光 仪 视 标 投 影 仪 ⒊ 基 本 原 理 ⑴ 红 绿 视 标 的 设 计 为 便 于 检 查, 只 用 红 色 和 绿 色 做 成 视 标 选 择 红 绿 光 时, 既 要 考 虑 到 相 对 视 网 膜 有 对 称 的 屈 光 力 差 值, 又 要 考 虑 到 有 相 近 的 亮 度 一 种 选 择 (Bennett,1963): 绿 光 : 波 长 535nm, 聚 焦 于 眼 前, 相 当 于 近 视 0.20D; 红 光 : 波 长 620nm, 聚 焦 于 眼 后, 相 当 于 远 视 0.24D; 黄 光 : 波 长 570nm, 聚 焦 于 视 网 膜 日 本 庆 大 式 (1956) 绿 光 : 波 长 547nm, 聚 焦 于 眼 前, 相 当 于 近 视 0.25D; 红 光 : 波 长 625nm, 聚 焦 于 眼 后, 相 当 于 远 视 0.25D; 黄 光 : 波 长 587.8nm, 聚 焦 于 视 网 膜 ⑵ 正 视 眼 近 视 眼 和 远 视 眼 看 红 绿 视 标 28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实 验 记 录 表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单 眼 双 眼 最 新 客 观 检 眼 视 力 视 力 查 度 数 矫 右 眼 视 力 正 眼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前 的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红 绿 视 标 等 清 晰 时 的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加 球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DC x DS DC x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单 眼 双 眼 最 新 客 观 检 眼 视 力 视 力 查 度 数 矫 右 眼 视 力 正 眼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前 的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红 绿 视 标 等 清 晰 时 的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加 球 镜 达 到 的 最 佳 视 力 DS DC x DS DC x 29
实 验 十 测 定 调 节 幅 度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测 量 单 眼 的 调 节 幅 度 ⒉ 实 验 器 材 综 合 验 光 仪 石 原 式 近 点 计 验 镜 箱 ⒊ 实 验 原 理 ⑴ 方 法 Ⅰ: 戴 完 全 矫 正 镜 片, 且 加 入 (1/ 注 视 距 离 ) 的 正 球 镜, 注 视 眼 前 某 距 离 的 目 标 此 时 看 清 目 标 并 不 需 要 调 节, 眼 前 递 加 -0.25DS 的 镜 片, 眼 逐 渐 增 加 调 节, 至 用 到 全 部 调 节 ( 等 于 调 节 幅 度 ), 继 续 增 加 -0.25DS, 变 得 模 糊 ⑵ 方 法 Ⅱ: 戴 完 全 矫 正 镜 片 后, 将 近 用 视 标 由 远 移 近, 找 到 被 检 眼 的 调 节 近 点, 调 节 近 点 距 离 的 倒 数 即 为 调 节 幅 度 ⒋ 实 验 步 骤 ⑴ 方 法 Ⅰ: 加 负 球 镜 法 使 用 综 合 验 光 仪 或 石 原 式 近 点 计 1 将 仪 器 调 整 为 近 用 瞳 距 2 眼 前 加 入 的 镜 片 度 数 为 : 完 全 矫 正 度 数 +1/ 注 视 距 离 注 : 当 注 视 眼 前 33cm 处 的 目 标 时, 完 全 矫 正 度 数 +3.00D 3 眼 前 33cm 处 摆 放 近 用 视 标 (0.6), 让 被 检 者 始 终 尽 量 保 持 清 晰 注 视 注 : 顶 点 距 离 要 调 整 好 4 遮 挡 左 眼 检 查 右 眼 5 被 检 眼 前 逐 渐 递 增 -0.25DS 的 镜 片, 至 眼 看 视 标 模 糊 6 视 标 模 糊 前 所 增 加 的 镜 片 度 数 值 即 为 调 节 幅 度 7 遮 挡 右 眼 检 查 左 眼 30
举 例 : 完 全 矫 正 值 :-5. 00 DS 注 视 距 离 : 33cm 无 调 节 时 所 加 镜 片 度 数 :-5.00DS+3.00 DS = -2.00DS 视 标 模 糊 前 眼 前 的 镜 片 度 数 :-3.50 DS 增 加 的 镜 片 度 数 : 调 节 幅 度 : -1.50 DS 1.50 D ⑵ 方 法 Ⅱ: 测 近 点 法 使 用 综 合 验 光 仪 或 石 原 式 近 点 计 1 将 仪 器 调 整 为 近 用 瞳 距 2 眼 前 加 入 的 镜 片 度 数 为 : 完 全 矫 正 度 数 3 调 整 好 顶 点 距 离 4 遮 挡 左 眼 检 查 右 眼 5 移 动 近 用 视 标, 逐 渐 靠 近 被 检 眼, 至 眼 看 视 标 模 糊 6 模 糊 前 视 标 的 位 置 至 角 膜 距 离 的 倒 数 为 调 节 幅 度 7 遮 挡 右 眼 检 查 左 眼 举 例 : 完 全 矫 正 值 : 模 糊 前 视 标 的 位 置 至 角 膜 距 离 : -5. 00 DS 40cm 调 节 幅 度 = 1 / 0.40m = 2. 5D 31
实 验 十 一 测 定 老 视 附 加 值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测 定 老 视 附 加 值 ⒉ 实 验 器 材 综 合 验 光 仪 头 部 近 用 视 标 等 ⒊ 实 验 原 理 老 视 的 近 用 附 加 值 = 1/ 习 惯 的 阅 读 距 离 - 调 节 幅 度 /2 ⒋ 检 查 方 法 方 法 一 ⑴. 测 量 完 全 矫 正 值 ⑵. 测 量 调 节 幅 度 以 测 量 调 节 幅 度 结 束 的 镜 片 度 数 开 始, 进 行 下 面 的 检 查 ⑶. 近 用 十 字 视 标 放 置 于 眼 前 33cm 的 位 置 ⑷. 左 眼 遮 挡 (OC), 右 眼 将 辅 助 镜 片 调 至 ±0.50 的 位 置 注 : 负 轴 在 90 位 置 ⑸. 让 被 检 眼 比 较 横 线 与 竖 线 的 清 晰 程 度 : 横 线 比 竖 线 清 晰 : 调 节 不 足 ⑹. 递 加 +0.25DS( 或 递 减 -0.25DS) 至 横 线 与 竖 线 的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⑺. 相 同 方 法 检 查 左 眼 ⑻. 两 眼 同 时 注 视 近 用 十 字 视 标, 眼 前 调 至 ±0.50 的 位 置 ⑼. 两 眼 同 时 递 加 相 同 的 +0.25DS, 至 至 横 线 与 竖 线 的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⑽. 此 时, 眼 前 的 镜 片 度 数 为 近 用 度 数, 递 加 的 正 球 镜 度 数 就 是 近 用 附 加 值 32
方 法 二 ⑴. 测 定 完 全 矫 正 值 ⑵. 测 定 调 节 幅 度 ⑶. 测 定 习 惯 的 阅 读 距 离 ⑷. 计 算 近 用 附 加 值 : add = 1/ 习 惯 的 阅 读 距 离 - 调 节 幅 度 /2 ⑸. 确 定 近 用 度 数 近 用 度 数 = 完 全 矫 正 值 + add ⑹. 试 戴 调 整 方 法 三 ⑴. 测 定 完 全 矫 正 值 ⑵. 根 据 年 龄 确 定 近 用 附 加 值 表 1 经 验 的 近 用 附 加 值 年 龄 ( 岁 ) 45 50 55 60 近 用 附 加 值 (D) 1.00~1.25 1.50~2.00 2.00~2.50 2.50~3.00 ⑶. 确 定 近 用 度 数 近 用 度 数 = 完 全 矫 正 值 + add ⑷. 试 戴 调 整 33
实 验 十 二 验 光 程 序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规 范 的 验 光 程 序 ⒉ 实 验 器 材 综 合 验 光 仪 检 影 镜 电 脑 验 光 机 瞳 距 仪 镜 片 箱, 焦 度 计 等 ⒊ 验 光 程 序 预 备 检 查 ⑴ 问 诊 ⑵ 测 量 瞳 距 ⑶ 测 定 裸 眼 视 力 和 原 戴 眼 镜 眼 矫 正 视 力 ⑷ 检 查 利 眼 ⑸ 测 量 集 合 近 点 ⑹ 遮 盖 检 查 正 式 检 查 单 眼 检 查, 先 右 眼 后 左 眼 ⑺ 客 观 检 查 检 影 或 电 脑 ⑻ 主 观 检 查 1 客 观 度 数 初 步 矫 正 : 2 检 出 0.2 视 力 ( 动 球 镜 ) 3 检 出 0.5 视 力 ( 动 球 镜 ) 4 散 光 表 检 查 散 光 5 检 出 最 佳 视 力 6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注 : 无 法 等 清 晰 可 让 绿 色 背 景 中 视 标 稍 清 晰 7 交 叉 柱 镜 检 查 散 光 注 : 结 束 时 加 +0.75D 的 球 镜, 使 眼 变 成 近 视 8 红 绿 视 标 检 查 注 : 红 绿 色 背 景 中 视 标 清 晰 程 度 相 同 34
9 确 认 最 佳 视 力 10 确 定 完 全 矫 正 值 ( 加 +0.25D 球 镜 ) 右 眼 检 查 结 束, 以 相 同 的 步 骤 检 查 左 眼 ⑼ 确 认 双 眼 视 力, 并 作 双 眼 平 衡 检 查 注 :40 岁 以 上 者 接 此 步 检 查 近 用 附 加 值 ⑾ 调 整 成 试 戴 度 数 ⑿ 试 戴 片 装 入 试 镜 架, 让 患 者 试 戴 ( 根 据 试 戴 感 觉 再 调 整 ) ⒀ 做 出 眼 镜 处 方 35
实 验 记 录 表 检 查 者 : 年 月 日 被 检 者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裸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最 新 客 观 检 查 度 数 矫 正 眼 右 眼 视 力 左 眼 视 力 双 眼 视 力 原 戴 眼 镜 度 数 检 查 过 程 右 眼 左 眼 度 数 视 力 度 数 视 力 参 考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0.2 视 力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0.5 视 力 度 数 DS DS 散 光 表 检 查 的 轴 位 DS x DS x 散 光 表 检 查 的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最 佳 视 力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红 绿 等 清 晰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交 叉 柱 镜 查 轴 位 DS DC x DS DC x 交 叉 柱 镜 查 柱 度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红 绿 等 清 晰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最 佳 视 力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双 眼 平 衡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双 眼 最 终 度 数 DS DC x DS DC x 36
实 验 十 四 用 针 孔 片 判 断 视 力 下 降 的 原 因 ⒈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使 用 针 孔 片 判 断 视 力 下 降 的 原 因 ⒉ 实 验 器 材 综 合 验 光 仪 试 镜 架 验 镜 箱 视 力 表 ⒊ 检 查 的 基 本 原 理 屈 光 不 正 眼 之 所 以 使 视 力 下 降, 主 要 因 为 外 界 的 一 个 点 在 视 网 膜 上 所 成 的 是 一 个 光 斑 临 近 的 外 界 两 个 点 在 视 网 膜 上 所 成 的 两 个 光 斑 交 叠 在 一 起, 难 以 分 辨 出 是 两 个 点, 视 网 膜 像 模 糊, 视 力 下 降 视 网 膜 上 的 模 糊 光 斑 越 大, 物 体 的 象 越 模 糊, 视 力 越 差 当 屈 光 不 正 眼 加 上 针 孔 片 后, 限 制 了 入 射 光 束 的 大 小 从 而 使 视 网 膜 上 的 模 糊 光 斑 变 小, 视 网 膜 象 变 得 清 晰, 虽 然 象 的 亮 度 会 有 所 下 降, 但 总 体 效 果 是 视 力 提 高 当 正 视 眼 加 上 针 孔 片 后, 同 样 限 制 了 入 射 光 束 的 大 小 对 于 视 网 膜 象 来 说 并 无 影 响, 但 象 的 亮 度 会 下 降 了, 总 体 效 果 是 视 力 不 变 或 下 降 结 论 : 当 视 力 达 不 到 正 常 值 时 : 37
视 力 不 变 或 下 降 可 能 无 屈 光 不 正 裸 眼 加 针 孔 片 视 力 提 高 有 屈 光 不 正 视 力 不 变 或 下 降 可 能 无 屈 光 不 正 已 全 矫 矫 正 加 针 孔 片 视 力 提 高 有 屈 光 不 正 未 全 矫 4. 检 查 方 法 ⑴ 对 矫 正 视 力 达 不 到 正 常 值 的 被 检 眼 使 用 针 孔 片 ( 综 合 验 光 仪 上 的 PH 或 验 镜 箱 中 单 独 的 正 孔 片 ) ⑵ 对 视 力 可 以 提 高 的 患 者, 重 新 验 光 进 一 步 用 镜 片 矫 正 ⑶ 对 视 力 不 能 提 高 的 患 者, 放 弃 用 镜 片 矫 正, 建 议 进 一 步 眼 科 检 查 38
实 验 十 五 检 查 主 导 眼 1 实 验 目 的 学 习 检 查 主 导 眼 的 方 法 2 实 验 器 材 自 制 的 直 径 为 3cm 圆 孔 的 卡 片, 笔 灯, 遮 盖 板 3 检 查 方 法 ⑴ 视 标 投 影 仪 投 出 光 点 视 标 ; ⑵ 被 检 者 一 手 持 具 有 圆 孔 的 卡 片 置 于 双 眼 正 前 方 ; ⑶ 双 眼 通 过 卡 片 上 的 圆 孔 注 视 光 点 视 标 ; ⑷ 被 检 者 另 一 只 手 分 别 遮 挡 一 眼, 有 一 眼 无 法 看 到 光 点 视 标 ; ⑸ 能 通 过 圆 孔 看 到 光 点 视 标 的 眼 就 是 主 导 眼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