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工 程 管 理 系 通 知 [2013] 10 关 于 2014 届 毕 业 生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我 校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包 括 :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辩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两 部 分 组 成 1. 成 立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姜 新 春 副 组 长 : 蒋 晓 云 王 文 春 组 员 : 张 红 霞 杨 树 峰 2. 工 作 思 路 及 时 间 安 排 结 合 此 项 工 作 及 系 部 实 际 情 况, 具 体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 课 程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辩 时 间 安 排 本 学 期 第 1 周 始 下 学 期 16 周 止 本 学 期 第 1 周 始 下 学 期 第 3 周 止 备 注 系 部 继 续 推 荐 企 业 主 要 以 自 主 联 络 的 学 生 个 人 实 习 为 主 实 习 过 程 中 穿 插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需 按 时 完 成 说 明 :1. 毕 业 设 计 答 辩 会 拟 初 步 定 于 下 学 期 开 学 第 6 周 周 六 或 周 日, 具 体 时 间 另 通 知 2. 按 照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的 相 关 要 求 和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毕 业 要 求, 在 校 生 必 须 达 到 半 年 以 上 顶 岗 实 习 方 能 取 得 毕 业 资 格 3. 归 档 文 件 及 要 求 为 简 化 工 作 流 程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根 据 学 校 及 系 部 档 案 整 理 要 求, 本 次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需 归 档 文 件 如 下 : 课 程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辩 1. 学 生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审 批 表 ; 2. 接 受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函 ; 3. 顶 岗 实 习 三 方 协 议 书 ; 学 生 4.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 办 理 5. 家 长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父 母 一 方 ) 以 上 五 份 材 料 原 件 按 序 装 订, 系 盖 章 后 即 办 理 完 毕, 放 入 指 定 地 点 6. 顶 岗 实 习 转 岗 审 批 表 ( 实 习 期 学 生 跳 槽 需 填 写 交 予 各 指 导 老 师 保 存 ) 审 登 陆 系 统, 按 要 批 求 出 题 和 操 作 文 4. 顶 岗 实 习 情 况 统 计 表 ( 按 组 别 可 从 系 统 导 出 ) 按 要 求 评 阅 毕 件 指 导 5. 顶 岗 实 习 巡 查 表 业 设 计 教 师 负 责 本 组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信 息 的 维 护 专 业 负 责 人 1. 各 专 业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 含 毕 业 设 计 和 顶 岗 实 习 ) 2.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1.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辩 课 程 标 准 2. 认 真 审 核 各 指 导 老 师 课 题
学 1. 毕 业 设 计 1 本 ( 按 要 求 装 订 ); 生 成 果 学 生 上 交 1.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 统 一 印 制 ) 2. 毕 业 设 计 答 辩 材 料 1 份 ( 按 要 求 参 加 答 辩 ) 说 明 : 学 生 找 到 实 习 单 位 后, 需 要 开 具 实 习 介 绍 信 ( 系 统 一 模 板 ) 的, 统 一 到 各 班 辅 导 员 处 办 理 4. 我 系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方 案 按 班 级 指 定 指 导 老 师 : 序 号 班 级 毕 业 设 计 指 导 老 师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老 师 1 11 工 程 造 价 1 班 a368 李 秀 娟 c356 杨 莉 2 11 工 程 造 价 2 班 c415 蒋 智 c423 吴 景 生 3 11 工 程 造 价 3 班 b365 喻 甜 香 a379 董 作 胜 4 11 工 程 造 价 4 班 a353 邱 竹 君 a317 武 海 霞 5 11 工 程 造 价 5 班 b317 邓 立 平 c357 矫 苏 宁 6 11 工 程 造 价 6 班 c334 蒋 艳 芳 c375 李 纯 刚 7 11 工 程 造 价 7 班 a360 万 正 河 0321 廖 方 勤 8 11 工 程 造 价 8 班 b339 李 淑 芬 2103 朱 勤 9 11 工 程 造 价 9 班 c407 印 宝 权 c331 黎 旦 10 11 工 程 造 价 10 班 0317 张 红 霞 c352 赵 春 燕 11 11 工 程 造 价 11 班 a393 张 玉 英 c414 林 晓 庆 12 11 工 程 造 价 12 班 a372 龙 云 云 c408 王 小 艳 13 11 工 程 造 价 13 班 a367 卢 春 燕 c402 刘 赛 红 14 11 工 程 造 价 14 班 c358 郑 学 奎 0736 李 丽 芳 15 11 工 程 造 价 15 班 c378 梅 早 康 c404 杨 高 峰 16 11 工 程 造 价 16 班 b301 魏 震 0361 胡 先 国 17 11 工 程 造 价 17 班 c306 黄 洁 贞 c405 周 恩 海 18 11 工 程 造 价 18 班 c337 成 永 辉 c417 习 玲 19 11 工 程 造 价 19 班 c371 简 红 新 a359 周 燕 来 20 11 工 程 造 价 20 班 a355 蒋 晓 云 1719 郭 麦 伦 21 11 工 程 监 理 1 班 b332 杨 树 峰 b376 傅 仕 伟 22 11 工 程 监 理 2 班 b325 谢 三 树 c406 董 莉
附 件 1: 建 筑 工 程 管 系 学 生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及 学 院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系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及 社 会 用 人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规 范 管 理 我 系 各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现 象, 现 制 定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学 生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一 基 本 原 则 1 以 有 利 于 学 生 成 长 发 展, 有 利 于 学 生 就 业 为 基 本 原 则 2 以 严 格 管 理, 用 人 单 位 学 校 共 同 育 人 为 根 本 原 则 3 课 业 上 坚 持 免 修 不 免 考 的 原 则 对 提 前 申 请 到 企 业 顶 岗 实 习 的 学 生 必 须 按 时 参 加 课 程 考 试 ( 含 毕 业 设 计 及 答 辩 ) 二 学 生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的 条 件 1 原 则 上 应 是 完 成 本 专 业 主 干 核 心 课 程 的 大 三 合 格 学 生 2 用 人 单 位 向 学 校 出 具 录 用 或 试 用 该 同 学 的 证 明 3 用 人 单 位 已 ( 或 拟 ) 给 其 指 定 企 业 指 导 教 师, 本 人 承 诺 在 用 人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的 指 导 下, 能 完 成 实 习 报 告 和 日 记 等 有 关 实 习 总 结 材 料 4 根 据 学 院 和 系 部 要 求, 按 时 参 加 相 应 未 修 科 目 的 考 试 毕 业 设 计 及 答 辩 等 教 学 活 动 三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办 理 程 序 办 理 程 序 : 1 学 生 本 人 经 家 长 确 认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填 写 申 请 表 一 式 一 份, 存 于 系 部 2 用 人 单 位 签 章 确 认 或 证 明 实 习 的 专 函 3 辅 导 员 指 导 老 师 ( 指 定 的 校 内 指 导 老 师 ) 系 审 核 4 登 陆 顶 岗 实 习 平 台 按 要 求 登 记 顶 岗 信 息 转 岗 ( 跳 槽 ) 后 及 时 补 登 信 息 并 报 告 指 导 老 师 办 理 时 间 : 如 上 安 排 四 学 生 到 用 人 单 位 顶 岗 实 习 的 要 求 1 实 习 学 生 离 校 前 必 须 签 订 安 全 责 任 书 2 服 从 单 位 的 教 育 管 理 认 真 实 习 3 加 强 自 我 管 理 注 意 安 全 及 纪 律 要 求 4 至 少 每 周 向 校 内 指 导 老 师 汇 报 一 次 本 人 的 工 作 及 生 活 情 况 5 实 习 学 生 须 将 在 实 习 单 位 的 见 习 总 结 评 价, 按 要 求 按 时 交 给 指 导 老 师, 由 指 导 老 师 批 阅 后 交 给 系 6 在 参 加 未 修 科 目 的 考 试 前, 要 主 动 向 系 学 工 办 ( 辅 导 员 ) 咨 询 考 试 安 排 并 提 前 作 好 相 关 准 备, 并 按 照 学 院 统 一 考 试 时 间 参 加 考 试 7 提 前 顶 岗 的 学 生 如 有 下 列 情 况 造 成 不 能 如 期 考 试 或 毕 业 的, 由 本 人 自 行 负 责 1 擅 自 离 开 用 人 单 位 或 有 了 新 的 用 人 单 位 不 通 知 所 在 指 导 老 师 者 ;2 原 联 系 方 式 有 错 或 更 换 新 的 联 系 方 式 又 不 主 动 提 交 者 ;3 擅 自 中 途 返 校 又 不 参 加 学 校 正 常 考 试 者 8 须 按 学 院 的 要 求, 办 理 顶 岗 实 习 离 校 前 的 相 关 手 续 9 其 它 要 求 参 照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五 顶 岗 实 习 的 违 纪 处 理 1 对 于 伪 造 用 人 单 位 聘 用 协 议 或 办 理 假 冒 提 前 顶 岗 考 试 证 明 的 学 生, 一 经 发 现 我 系 将 做 如 下 处 理 :1 相 应 考 试 的 成 绩 做 零 分 处 理 ;2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并 在 学 生 档 案 中 做 相 应 记 载 ;3 停 止 办 理 离 校 手 续 或 毕 业 手 续 2 提 前 顶 岗 实 习 的 学 生 如 在 考 试 ( 查 ) 顶 岗 实 习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时 违 纪, 将 按 学 校 相 应 的 考 试 规 定 处 理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未 涉 及 之 处, 依 实 际 情 况, 由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解 释 执 行
附 件 2: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系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辩 管 理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学 校 关 于 毕 业 设 计 与 答 辩 规 范 化 管 理 的 要 求, 通 过 总 结 和 反 思 我 系 前 几 届 对 此 工 作 积 累 的 经 验 和 教 训, 本 着 服 务 学 生 提 高 学 生 专 业 综 合 素 质, 方 便 教 师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规 范 管 理 固 化 工 作 流 程 的 原 则,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一. 基 本 原 则 1. 以 服 务 学 生 提 高 学 生 专 业 综 合 素 质 为 指 导 思 想 ; 2. 以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学 生 辅 导 员 专 业 负 责 人 三 级 分 层 管 理 为 根 本 原 则 3. 以 提 高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质 量 加 强 教 师 对 毕 业 设 计 的 指 导 为 基 本 原 则 二. 提 高 毕 业 设 计 质 量 的 基 本 要 求 包 括 毕 业 设 计 封 面 分 专 业 由 各 专 业 负 责 人 ( 或 按 照 学 院 整 体 要 求 ) 统 一 学 生 的 选 题 要 切 合 实 际 教 师 的 指 导 程 序 和 控 制 资 料 的 填 写 需 规 范 学 生 成 果 亦 需 规 范 化 毕 业 答 辩 的 组 织 和 答 辩 资 料 需 完 整 归 档 学 生 成 绩 及 时 登 记 确 认 等 三. 加 强 规 范 管 理 的 要 求 1. 指 导 教 师 应 在 设 计 任 务 下 达 后, 及 时 选 好 毕 业 设 计 选 题, 拟 订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书 指 导 书, 安 排 好 毕 业 设 计 进 程 计 划, 完 成 与 设 计 相 关 的 所 有 准 备 工 作 设 计 课 题 的 数 量 原 则 上 每 组 不 少 于 4 个, 并 须 经 专 业 负 责 人 ( 或 教 研 室 主 任 ) 审 阅 后 按 计 划 执 行 2. 各 教 研 室 应 做 好 毕 业 设 计 的 具 体 组 织 工 作, 并 定 期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的 进 程, 定 期 听 取 指 导 教 师 的 工 作 汇 报, 听 取 学 生 意 见, 发 现 问 题 并 提 出 解 决 方 法, 督 促 指 导 教 师 改 进 毕 业 设 计 过 程 中 的 问 题 3. 指 导 教 师 应 严 格 履 行 职 责, 做 好 毕 业 设 计 过 程 中 的 指 导 工 作, 包 括 任 务 书 的 解 释 方 案 的 选 择 收 集 查 阅 文 献 资 料 和 使 用 手 册, 解 答 学 生 在 设 计 中 遇 到 的 疑 难 问 题, 帮 助 指 导 学 生 学 习 应 用 有 关 的 规 程 规 范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定 期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的 进 度, 收 阅 设 计 书 草 稿 4. 在 毕 业 设 计 过 程 中, 指 导 教 师 应 根 据 学 生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设 计 上 的 重 要 问 题,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学 生 进 行 质 疑, 考 核 学 生 在 设 计 中 综 合 应 用 所 学 知 识 的 能 力, 依 次 可 作 为 评 定 考 核 平 时 成 绩 的 重 要 依 据 5. 毕 业 设 计 结 束 时, 每 个 学 生 必 须 独 立 完 成 任 务 书 中 规 定 的 设 计 任 务, 绘 制 完 成 完 整 的 设 计 资 料, 整 理 成 册, 做 好 毕 业 设 计 答 辩 工 作 6. 指 导 教 师 在 学 生 完 成 毕 业 设 计 答 辩 后, 应 对 每 个 学 生 递 交 的 毕 业 设 计 进 行 评 阅, 写 出 评 语, 并 提 出 评 分 的 初 步 意 见 7. 毕 业 设 计 答 辩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每 个 学 生 必 须 参 加 答 辩 小 组 质 询 的 内 容 设 计 课 题 中 的 关 键 问 题 及 与 课 题 密 切 相 关 的 基 础 知 识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技 能, 从 而 全 面 掌 握 设 计 者 应 用 专 业 知 识 的 能 力
附 件 3: 学 校 关 于 毕 业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的 相 关 规 定 ( 摘 要 ) 一.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摘 要 ) 第 一 条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管 理 包 括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社 会 调 查 认 识 实 习 生 产 性 顶 岗 实 习 及 毕 业 实 习 实 习 安 全 管 理 包 括 安 全 教 育 管 理 实 习 学 生 到 达 实 习 单 位 和 返 回 学 院 的 路 途 安 全 管 理 及 实 习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管 理 为 加 强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管 理, 保 障 学 生 实 习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四 条 实 习 学 生 是 实 习 安 全 直 接 责 任 人, 保 证 在 实 习 过 程 中 按 实 习 单 位 及 学 院 的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实 习, 确 保 自 身 在 实 习 全 过 程 的 安 全 第 八 条 在 实 习 过 程 中, 实 习 学 生 应 严 格 自 觉 按 实 习 单 位 要 求 出 勤, 并 将 考 勤 表 交 所 在 实 习 部 门 领 导 签 字 盖 章 后, 按 规 定 时 间 上 报 学 生 所 在 系 严 格 请 假 制 度, 按 规 定 办 理 请 假 手 续, 请 假 三 天 以 上 必 须 经 实 习 单 位 同 意, 报 系 学 院 审 批 第 十 一 条 实 习 学 生 在 实 习 期 间 遇 到 有 关 安 全 问 题, 应 及 时 与 实 习 指 导 老 师 或 辅 导 员 联 系 并 向 实 习 单 位 报 告, 由 学 院 与 实 习 单 位 协 商 解 决 实 习 学 生 自 己 联 系 实 习 单 位 及 由 他 人 推 荐 实 习 单 位 须 经 学 院 同 意 并 统 一 安 排 第 十 二 条 为 保 证 实 习 的 顺 利 进 行 和 实 习 学 生 的 安 全, 实 习 期 间 实 习 学 生 不 能 擅 自 调 换 实 习 单 位, 如 确 需 调 换 的, 经 调 换 实 习 单 位 及 家 长 同 意 后 由 学 生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系 主 任 批 准 后 方 可 离 开 原 实 习 单 位 擅 自 调 换 的, 实 习 作 不 合 格 处 理 第 十 五 条 实 习 学 生 在 实 习 时 必 须 尊 重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及 辅 导 员 的 管 理 对 违 纪 学 生, 指 导 教 师 及 辅 导 员 应 及 时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对 情 节 严 重 者, 立 即 停 止 其 实 习 活 动, 令 其 返 校, 报 系 学 院 按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二.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守 则 ( 摘 自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条 ) 1. 实 习 学 生 既 是 学 院 的 学 生 又 是 企 业 的 员 工, 应 自 觉 接 受 企 业 与 学 院 的 双 重 管 理 遵 守 学 校 和 实 习 单 位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遵 守 实 习 期 间 的 生 活 作 息 制 度 和 纪 律 规 定 2.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学 生 必 须 服 从 由 企 业 实 习 管 理 人 员 和 兼 职 教 师 学 院 学 工 干 部 和 专 业 指 导 教 师 组 成 的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小 组 的 管 理 3.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学 生 应 将 每 天 的 实 习 内 容 现 场 观 察 分 析 和 处 理 工 作 实 际 问 题 的 结 果, 以 及 收 集 的 有 关 资 料 和 岗 位 兼 职 教 师 提 出 的 问 题 得 到 的 解 答 等 记 入 实 习 日 记 中, 对 主 要 的 工 作 实 际 问 题 可 配 以 简 图 说 明 4. 尊 重 工 人 技 术 人 员 的 劳 动, 虚 心 向 实 践 学 习 严 格 按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实 习 实 施 计 划 的 要 求, 严 肃 认 真 地 完 成 全 部 实 习 任 务, 实 习 期 间 不 参 与 同 实 习 内 容 无 关 的 工 作 5. 有 事 须 向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小 组 请 假, 未 经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离 岗 顶 岗 实 习 无 故 缺 席 计 为 旷 课, 按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处 理 顶 岗 实 习 缺 席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按 考 核 不 及 格 处 理 6.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学 生 必 须 做 实 习 日 记, 如 实 填 写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撰 写 实 习 总 结 报 告, 参 加 实 习 考 核, 做 好 实 习 总 结 四. 顶 岗 实 习 考 核 与 成 绩 评 定 ( 摘 自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第 七 条 ) 1. 顶 岗 实 习 实 行 企 业 为 主 学 院 为 辅 的 考 核 制 度 学 生 必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全 部 实 习 任 务, 并 提 交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记 录 学 生 完 成 每 项 实 习 任 务 的 情 况, 学 生 撰 写 的 实 习 总 结 报 告, 兼 职 教 师 专 业 指 导 教 师 和 学 工 干 部 评 价 实 习 单 位 鉴 定 意 见 等 2. 顶 岗 实 习 考 核 由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小 组 负 责, 实 习 结 束 时 在 企 业 单 位 完 成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学 习 劳 动 态 度 组 织 纪 律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工 作 任 务 及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完 成 情 况 等 考 核 以 自 我 总 结 回 答 问 题 小 组 讨 论 评 议 等 形 式 进 行,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小 组 总 结 评 定, 实 习 单 位 签 署 鉴 定 意 见 并 盖 公 章 3. 系 顶 岗 实 习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小 组 评 定 结 论 实 习 单 位 签 署 的 鉴 定 意 见 评 定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4. 顶 岗 实 习 按 每 周 1 学 分 计 算 ; 实 习 成 绩 按 优 秀 良 好 中 等 及 格 和 不 及 格 五 级 记 分 制 评 定, 评 分 标 准 如 下 : 优 秀 : 能 很 好 地 完 成 实 习 任 务, 达 到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全 部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详 实, 能 对 实 习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总 结, 并 能 运 用 学 过 的 理 论 对 某 些 问 题 加 以 分 析 在 考 核 时 能 圆 满 地 回 答 问 题, 并 有 独 到 见 解 实 习 态 度 认 真, 实 习 中 无 违 纪 行 为 良 好 : 能 较 好 地 完 成 实 习 任 务, 达 到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详 细, 能 对 实 习 内 容 进 行 比 较 全 面 系 统 的 总 结 考 核 时 能 比 较 全 面 地 回 答 问 题 实 习 态 度 端 正, 实 习 中 无 违 纪 行 为 中 等 : 达 到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主 要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简 单, 但 能 基 本 反 映 实 习 内 容, 在 考 核 时 能 正 确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实 习 态 度 基 本 正 确, 实 习 中 无 违 纪 行 为 及 格 : 实 习 态 度 尚 可, 完 成 了 实 习 的 主 要 任 务, 达 到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内 容 基 本 正 确, 但 不 完 整, 考 核 中 能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但 有 错 漏 实 习 中 有 一 般 违 纪 行 为 但 能 深 刻 认 识, 及 时 改 正 不 及 格 : 凡 具 有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者, 均 以 不 及 格 论 处 : 1 未 达 到 顶 岗 实 习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马 虎 潦 草, 或 内 容 有 明 显 错 误 ; 考 核 时 不 能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或 有 原 则 性 错 误 ; 2 未 参 加 实 习 的 时 间 超 过 全 部 实 习 时 间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 3 实 习 中 有 严 重 违 纪 行 为, 或 虽 属 一 般 违 纪 行 为, 但 教 育 不 改 者 5.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因 故 请 假 超 过 全 部 实 习 时 间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应 令 其 补 足 或 重 作 否 则, 其 实 习 成 绩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补 足 或 重 作 顶 岗 实 习 的 成 绩 仍 不 及 格 者, 按 学 籍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6. 顶 岗 实 习 成 绩 不 及 格 者 允 许 重 修 补 足 或 重 作 重 修 顶 岗 实 习 的 费 用 由 学 生 自 理
附 件 4: 学 生 申 请 提 前 顶 岗 实 习 办 事 流 程 ( 所 有 表 格 均 可 到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网 站 http://jgx.gzccc.edu.cn/ 下 载 ) 一 顶 岗 实 习 流 程 图 准 备 顶 岗 实 习 选 择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将 顶 岗 实 习 三 方 协 议 书 接 受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函 交 单 位 签 字 盖 章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申 请 填 写 学 生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审 批 表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家 长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一 份 (5 份 文 件 ) 校 内 指 导 老 师 及 系 教 务 处 审 批 辅 导 员 指 导 教 师 领 取 顶 岗 实 习 任 务 学 生 办 理 顶 岗 实 习 离 校 手 续 学 生 进 行 顶 岗 实 习 ( 按 要 求 填 写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中 途 变 更 填 写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变 更 报 告 交 校 内 指 导 老 师 及 系 审 批 整 理 并 上 交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进 行 顶 岗 实 习 鉴 定 顶 岗 实 习 结 束
二 顶 岗 实 习 相 关 文 件 模 板 及 填 写 要 求 1. 学 生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审 批 表 其 它 资 料 准 备 完 毕 后 到 本 班 辅 导 员 处 领 取 填 写 2. 顶 岗 实 习 三 方 协 议 书 顶 岗 实 习 三 方 协 议 书 甲 方 :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乙 方 ( 实 习 单 位 ):( 全 称 与 盖 章 一 致 ) 丙 方 ( 实 习 学 生 ): 签 约 地 点 : 盖 章 的 公 司 地 址 签 约 时 间 : 按 实 际 日 期 填 写 甲 乙 丙 三 方 经 友 好 协 商, 就 甲 方 学 生 ( 学 生 姓 名 ) 赴 乙 方 实 习 事 宜, 根 据 广 东 省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与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以 便 各 方 共 同 遵 照 执 行 一. 丙 方 必 须 是 甲 方 所 属 的 符 合 实 习 生 身 份 的 全 日 制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并 需 向 乙 方 提 供 由 甲 方 出 具 的 推 荐 表 原 件 二. 丙 方 在 乙 方 的 实 习 期 自 年 月 日 始 至 年 月 日 止, 实 习 工 作 岗 位 是 甲 方 按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若 丙 方 实 习 考 核 合 格, 给 予 学 分 ; 乙 方 按 劳 动 法 有 关 规 定 安 排 丙 方 工 作, 并 给 与 元 / 月 的 实 习 补 贴 三. 实 习 期 间, 乙 方 与 丙 方 不 具 有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但 乙 方 应 为 丙 方 购 买 劳 动 保 险, 同 时 可 考 虑 为 丙 方 提 供 相 关 福 利 食 宿 等 生 活 条 件 四. 实 习 期 间, 丙 方 应 服 从 乙 方 管 理 ( 如 工 作 安 排 等 ), 遵 守 乙 方 规 章 制 度 且 不 违 反 甲 方 的 管 理 规 定 乙 方 负 责 丙 方 实 习 期 间 从 事 实 习 工 作 的 安 全 责 任, 但 丙 方 因 违 反 甲 方 乙 方 的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造 成 事 故 由 丙 方 自 责 五.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时, 乙 方 有 权 随 时 解 除 实 习 协 议 : 1. 丙 方 在 实 习 期 内 考 核 不 合 格 ; 2. 丙 方 严 重 违 反 乙 方 劳 动 纪 律 或 规 章 制 度 ; 3. 丙 方 严 重 失 职 泄 密 营 私 舞 弊, 对 乙 方 利 益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 4. 丙 方 发 生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依 法 被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5. 丙 方 冒 名 顶 替 或 假 造 甲 方 推 荐 表 身 份 证 明 等 相 关 证 件, 经 查 证 据 确 凿 者 ; 6. 丙 方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在 规 定 医 疗 期 满 后 经 鉴 定 不 能 从 事 原 岗 位 工 作 六. 丙 方 不 得 擅 自 离 职, 如 确 有 特 殊 原 因 需 离 职, 须 提 前 一 周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经 甲 方 乙 方 都 批 准 后 方 可 离 职, 否 则 乙 方 有 权 扣 留 丙 方 的 实 习 推 荐 表 并 扣 发 当 月 的 实 习 补 贴 ; 甲 方 不 予 计 算 丙 方 实 习 学 分, 并 按 学 院 的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七. 实 习 结 束 后, 乙 方 负 责 为 丙 方 进 行 实 习 鉴 定, 考 核 其 实 习 成 绩, 并 记 入 丙 方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书 ; 如 果 丙 方 符 合 乙 方 的 用 人 要 求, 经 乙 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可 按 劳 动 法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八. 本 协 议 未 尽 事 宜, 三 方 协 商 解 决 若 协 商 无 果, 任 何 一 方 可 提 请 当 地 仲 裁 机 构 或 人 民 法 院 裁 决 九. 本 协 议 一 式 三 份, 甲 乙 丙 三 方 各 执 一 份, 自 各 方 签 字 (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甲 方 ( 签 章 ): 所 属 教 研 室 主 乙 方 ( 签 章 ): 丙 方 ( 签 章 ): 代 表 人 签 字 : 任 签 字 盖 章 代 表 人 签 字 : 实 习 单 位 指 签 字 : 学 生 本 人 签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导 教 师 签 字 联 系 电 话 :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3.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安 全 责 任 书 甲 方 :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乙 方 : ( 学 生 姓 名 ) 校 外 实 习 是 重 要 的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是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培 养 学 生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的 重 要 途 径 为 加 强 对 学 生 校 外 实 习 管 理, 确 保 学 生 安 全 而 有 效 地 完 成 校 外 实 习, 针 对 目 前 的 社 会 治 安 和 交 通 安 全 状 况, 经 双 方 协 商, 就 学 生 在 校 外 实 习 的 安 全,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 以 下 简 称 : 甲 方 ) 实 习 学 生 ( 以 下 简 称 : 乙 方 ) 达 成 协 议 并 签 订 责 任 书 如 下 : 1. 甲 方 安 排 ( 校 内 指 定 的 专 任 教 师 姓 名 ) 老 师 为 乙 方 的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负 责 乙 方 的 校 外 实 习 指 导 与 安 全 教 育 2. 乙 方 参 加 校 外 实 习 前, 应 书 面 向 指 导 老 师 汇 报, 并 留 下 可 联 系 到 的 通 讯 方 式, 在 甲 方 的 指 导 老 师 允 许 下, 方 能 离 开 学 校 去 实 习 岗 位 3. 乙 方 在 校 外 实 习 期 间, 应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遵 守 实 习 单 位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不 做 有 损 大 学 生 形 象 的 事 若 发 生 打 架 斗 殴 等 事 件, 将 按 学 院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4. 乙 方 在 校 外 实 习 期 间, 必 须 提 高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注 意 自 身 的 人 身 和 财 物 安 全, 防 止 各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努 力 完 成 实 习 任 务 5. 在 校 外 实 习 过 程 中, 严 禁 下 江 河 湖 泊 水 塘 等 游 泳, 严 禁 带 火 种 上 山, 严 禁 酗 酒, 严 禁 乘 坐 无 保 险 的 私 人 营 运 车 辆 6. 乙 方 在 校 外 实 习 期 间, 应 听 从 生 产 实 习 方 领 导 指 导 老 师 的 指 导, 服 从 管 理 ; 在 公 共 场 所, 要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和 公 共 秩 序, 增 强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提 高 自 我 保 护 能 力 7. 乙 方 在 校 外 实 习 期 间,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擅 自 离 开 实 习 单 位, 或 从 事 与 生 产 实 习 无 关 的 活 动 8. 以 上 条 款 乙 方 必 须 全 面 遵 守 执 行, 甲 方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落 实 乙 方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和 损 失 ( 包 括 人 身 伤 害 事 故 ), 由 乙 方 个 人 负 责, 学 院 甲 方 不 承 担 任 何 法 律 和 经 济 责 任 9. 本 协 议 经 双 方 签 订 后 生 效, 有 效 期 至 校 外 实 习 结 束 返 校 为 止 10. 本 协 议 一 式 三 份, 甲 方 乙 方 实 习 指 导 老 师 各 执 一 份 教 研 室 主 任 学 生 本 人 签 甲 方 :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系 ( 盖 章 ) 乙 方 : ( 学 生 ) 签 字 盖 章 字 甲 方 代 表 签 字 ( 指 导 老 师 ): ( 同 上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学 生 家 长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需 双 面 复 印 在 一 张 A4 纸 上
5.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变 更 报 告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变 更 报 告 姓 名 原 实 习 单 位 名 称 学 生 信 息 专 业 班 级 单 位 信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息 联 系 电 话 变 更 理 由 新 实 习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具 体 实 习 岗 位 实 习 单 位 证 明 人 ( 签 字 ): 意 见 年 月 日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审 批 意 见 :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 签 名 ): 年 月 日 系 意 见 系 审 批 意 见 : 系 负 责 人 ( 签 名 ):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系 ( 盖 章 ) 注 : 实 习 单 位 意 见 为 新 实 习 单 位 拟 录 用 意 见 年 月 日
6. 接 受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函 接 受 分 散 顶 岗 实 习 单 位 函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 贵 院 级 专 业 学 生 身 份 证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在 我 单 位 部 门 等 岗 位 顶 岗 实 习 期 间, 按 贵 校 的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管 理 我 单 位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下 表 : 单 位 性 质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民 营 企 业 其 他 实 习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电 话 ( 固 定 电 话 )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岗 位 1 实 习 岗 位 岗 位 2 情 况 岗 位 3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实 习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情 况 兼 职 教 师 性 别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联 系 电 话 现 从 事 岗 位 职 业 技 术 资 格 职 称 证 书 单 位 : ( 签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