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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電 子 信 箱 :wt_dong@motc.gov.tw 部 長 毛 治 國 船 員 訓 練 專 業 機 構 管 理 規 則 草 案 總 說 明 依 據 一 百 年 二 月 一 日 總 統 公 布 修 正 之 船 員 法 第 十 條 第 一 項 主 管 機 關 為 培 養 海 運 技 術 人 才, 委 託 相 關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船 員 之 職 前 及 在 職 進 修 之 訓 練 及 第 十 條 之 一 第 一 項 前 條 第 一 項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船 員 訓 練 之 計 畫 書 學 員 與 教 師 資 格 訓 練 課 程 設 施 與 費 用 證 照 費 收 取 訓 練 管 理 業 務 及 其 相 關 事 項 之 規 則, 由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則 草 案, 其 重 點 說 明 如 下 : 一 專 業 機 構 應 具 備 符 合 STCW 公 約 及 通 過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ISO 9001 之 認 證 資 格 ( 草 案 第 二 條 ) 二 專 業 機 構 應 擬 訂 船 員 訓 練 計 畫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始 准 開 班 施 訓 ( 草 案 第 三 條 ) 三 專 業 機 構 應 將 施 訓 相 關 訊 息 張 貼 於 適 當 位 址 並 登 載 網 站 ; 另 建 立 相 關 訓 練 文 件 及 其 保 存 期 限, 俾 利 查 驗 ( 草 案 第 四 條 ) 四 專 業 機 構 應 為 參 訓 學 員 投 保 一 定 額 度 之 意 外 險 及 意 外 醫 療 險, 以 確 保 其 權 益 ( 草 案 第 五 條 ) 五 專 業 訓 練 分 為 公 費 班 及 自 費 班, 另 明 定 參 訓 學 員 之 報 名 資 格 及 領 證 要 件, 暨 證 書 核 發 日 期 之 起 算 日 ( 草 案 第 七 條 ) 六 參 訓 學 員 申 請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繳 交 證 書 費 及 審 查 費 ; 另 主 管 機 關 得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證 書 之 資 格 審 查 及 製 作 ( 草 案 第 八 條 ) 七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專 業 機 構 檢 送 有 關 養 成 訓 練 晉 升 評 估 及 補 強 訓 練 之 開 班 結 訓 相 關 文 件, 應 依 每 班 ( 或 每 梯 次 ) 向 該 機 構 收 取 審 查 費 ( 草 案 第 九 條 ) 八 專 業 機 構 就 本 身 擬 開 班 施 訓 項 目 應 具 備 要 件 包 括 訓 練 場 地 ( 含 設 備 或 設 施 ) 授 課 師 資 及 業 務 人 員 等 ( 草 案 第 十 條 ) 九 主 管 機 關 得 視 需 要 派 員 督 導 並 查 閱 相 關 訓 練 事 項, 若 發 現 有 不 符 合 事 項, 應 限 制 該 機 構 開 班 施 訓 ( 草 案 第 十 一 條 ) 十 本 規 則 自 發 布 日 實 施 但 另 定 第 八 條 及 第 九 條 有 關 向 參 訓 學 員 或 專 業 機 構 收 取 證 書 費 審 查 費 之 施 行 日 期 ( 草 案 第 十 二 條 ) 5384

船 員 訓 練 專 業 機 構 管 理 規 則 草 案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規 則 依 船 員 法 第 十 條 之 一 第 一 項 規 本 規 則 之 授 權 依 據 定 訂 定 第 二 條 本 規 則 所 稱 專 業 機 構, 指 經 主 管 機 關 委 託 辦 理 船 員 各 項 訓 練 之 國 內 船 員 訓 練 機 構 前 項 專 業 機 構 應 具 備 以 下 資 格 : 一 符 合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發 證 及 當 值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之 認 證 資 格 二 通 過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系 統 ISO9001 品 質 標 準 之 認 證 資 格 一 第 一 項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之 定 義 二 第 二 項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之 資 格 要 件 依 一 九 七 八 年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發 證 及 當 值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及 其 修 正 案 ( 簡 稱 STCW 公 約 ) 規 則 I/8 品 質 標 準 規 定, 該 訓 練 機 構 開 辦 船 員 各 項 訓 練, 所 涉 訓 練 課 程 師 資 ( 包 括 評 鑑 員 ) 設 備 評 估 核 ( 補 換 ) 發 證 書 或 證 書 重 新 生 效 等 事 項, 須 經 品 質 標 準 制 度 持 續 予 以 監 督, 以 確 保 其 訓 練 品 質 賡 續 符 合 STCW 公 約 規 範 第 三 條 專 業 機 構 應 擬 訂 船 員 訓 練 計 畫, 並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後, 始 得 開 班 施 訓 前 項 訓 練 計 畫 內 容 包 括 訓 練 日 期 參 訓 資 格 訓 練 名 額 師 資 遴 聘 訓 練 課 程 教 材 及 設 備 訓 練 費 用 評 核 及 發 證 等 事 項 第 一 項 經 核 准 之 訓 練 計 畫 若 有 修 正 或 變 更 者, 應 檢 具 有 關 文 件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一 第 一 項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擬 訂 之 訓 練 計 畫 及 課 程 應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擬 訂 依 據 包 括 STCW 公 約 要 求 高 速 船 安 全 國 際 章 程 規 定, 國 內 航 政 相 關 法 規 或 航 商 營 運 需 求 等 二 第 二 項 及 第 三 項 分 別 規 範 訓 練 計 畫 內 容, 及 該 計 畫 若 有 變 動 者, 應 重 新 申 報 第 四 條 專 業 機 構 應 將 開 班 施 訓 期 別, 參 訓 資 格 訓 練 課 程 授 課 師 資 及 收 費 標 準 等 訊 息, 製 成 相 關 文 宣 資 料, 張 貼 於 訓 練 位 址 之 醒 目 處 並 登 載 網 站, 以 提 供 學 員 查 詢 及 報 名 一 第 一 項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應 將 施 訓 相 關 訊 息 張 貼 適 當 位 址 並 登 載 網 站 二 第 二 項 及 第 三 項 分 別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應 建 立 相 關 訓 練 文 件, 及 其 最 短 保 存 期 限, 俾 利 主 管 機 關 得 隨 時 查 驗 專 業 機 構 應 建 立 參 訓 學 員 之 各 項 訓 練 文 件, 包 含 出 席 學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及 其 他 有 關 訓 練 紀 錄 前 項 訓 練 文 件 之 最 短 保 存 期 限 為 參 訓 學 員 合 格 結 訓 後 二 年, 並 隨 時 提 供 主 管 機 關 查 驗 5385

第 五 條 專 業 機 構 應 為 參 訓 學 員 至 少 投 保 新 臺 幣 壹 佰 萬 元 之 意 外 險 及 壹 拾 萬 元 之 意 外 醫 療 險 第 六 條 專 業 機 構 完 成 各 項 訓 練 開 班 施 訓 後, 應 檢 送 訓 練 計 畫 核 准 函 參 訓 學 員 成 績 彙 總 表 及 相 關 證 明 等 文 件,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養 成 訓 練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補 強 訓 練 之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由 專 業 機 構 核 發 但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由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第 七 條 專 業 訓 練 分 為 公 費 班 及 自 費 班 前 項 訓 練 之 項 目 參 訓 資 格 及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核 ( 換 補 ) 發 資 格 要 件, 依 本 規 則 附 件 一 辦 理 前 項 證 書 核 發 日 期 應 為 結 訓 日 期 但 結 訓 時, 參 訓 學 員 未 具 有 申 領 證 書 之 資 格 者, 其 證 書 核 發 日 期 為 取 得 資 格 後, 檢 附 相 關 文 件 向 專 業 機 構 申 辦 之 日 期 第 八 條 參 訓 學 員 申 請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之 核 ( 換 補 ) 發,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繳 交 每 張 證 書 費 及 審 查 費 各 新 臺 幣 壹 佰 元 主 管 機 關 得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前 項 證 書 核 ( 換 補 ) 發 資 格 之 審 查 及 製 作 第 九 條 專 業 機 構 檢 送 養 成 訓 練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補 強 訓 練 等 相 關 結 訓 文 件,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時,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繳 交 每 班 ( 或 每 梯 次 ) 審 查 費 新 臺 幣 伍 佰 元 第 十 條 專 業 機 構 開 辦 各 項 訓 練, 依 其 申 請 訓 練 項 目, 應 符 合 下 列 施 訓 要 件 : 一 具 備 本 規 則 附 件 二 之 訓 練 場 地 設 備 及 設 施 二 授 課 師 資 應 具 有 訓 練 課 程 專 業 知 能 之 教 師 資 格 或 專 業 證 照, 若 訓 練 項 目 含 有 模 擬 機 實 務 操 作 課 程, 實 作 師 資 應 領 有 模 擬 機 訓 練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應 為 參 訓 學 員 投 保 一 定 額 度 之 意 外 險 及 意 外 醫 療 險, 以 確 保 其 訓 練 期 間 若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時, 能 獲 保 險 公 司 適 當 理 賠 一 第 一 項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完 成 開 班 施 訓 後, 應 檢 附 相 關 文 件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二 第 二 項 規 範 船 員 各 項 訓 練, 除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受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國 際 公 約 規 範, 須 由 主 管 機 關 核 證 外, 其 他 訓 練 若 經 結 訓 合 格 者, 由 專 業 機 構 核 發 參 訓 學 員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一 第 一 項 及 第 二 項 規 範 專 業 訓 練 經 費 負 擔 方 式, 及 參 訓 學 員 報 名 參 訓 資 格 及 領 證 要 件 二 第 二 項 規 範 核 證 日 期 之 擬 訂 但 對 已 結 訓 尚 未 具 申 領 證 書 之 學 員, 其 日 後 領 證 日 期 之 起 算 日 一 第 一 項 規 範 主 管 機 關 核 給 專 業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每 張 收 費 標 準 二 第 二 項 規 範 證 書 之 資 格 審 查 及 製 作, 得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規 範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專 業 機 構 檢 送 有 關 養 成 訓 練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補 強 訓 練 之 開 班 結 訓 相 關 文 件, 其 收 費 標 準 按 每 班 ( 或 每 梯 次 ) 計 收 審 查 費 用 規 範 專 業 機 構 就 本 身 擬 開 班 施 訓 項 目 之 應 具 備 要 件, 包 括 訓 練 場 地 ( 含 設 備 或 設 施 ) 授 課 師 資 及 業 務 人 員 等 5386

三 配 置 船 員 訓 練 相 關 業 務 人 員, 包 括 教 學 事 務 管 理 人 員 至 少 二 名, 設 備 器 材 維 護 至 少 一 名 第 十 一 條 為 維 護 訓 練 品 質, 經 核 准 開 辦 船 員 各 項 訓 練 之 專 業 機 構, 主 管 機 關 得 不 定 期 派 員 督 導 訓 練 情 形, 並 查 閱 相 關 訓 練 資 料, 發 現 有 不 符 合 查 核 表 ( 附 件 三 ) 之 查 核 項 目 者, 應 限 期 改 善, 未 改 善 者, 不 得 開 班 施 訓 第 十 二 條 本 規 則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但 第 八 條 及 第 九 條 自 一 百 零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規 範 為 督 促 專 業 機 構 確 實 執 行 船 員 各 項 訓 練, 主 管 機 關 得 視 需 要 派 員 督 導 並 查 閱 相 關 訓 練 事 項, 若 發 現 有 不 符 合 事 項, 應 限 制 該 機 構 開 班 施 訓 本 規 則 施 行 日 期 5387

附 件 一 船 員 專 業 訓 練 之 參 訓 及 領 證 資 格 項 次 訓 練 項 目 公 費 班 參 訓 資 格 自 費 班 參 訓 資 格 結 訓 領 證 資 格 1 基 本 四 項 訓 練 船 員 船 員 或 國 內 海 事 校 院 船 員 ( 包 含 人 員 求 生 技 能 防 火 及 基 礎 滅 火 基 礎 急 救 人 員 安 全 及 社 會 責 任 等 4 項 訓 練 ) 航 輪 系 科 在 校 學 生 2 救 生 艇 筏 及 救 難 艇 操 縱 訓 練 證 書, 並 具 3 個 月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或 領 有 服 務 海 軍 各 型 艦 艇 6 個 月 以 上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船 員 或 乙 級 船 員 養 成 訓 練 班 學 員 證 證 書, 及 具 6 個 月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或 領 有 服 務 海 軍 各 型 艦 艇 6 個 月 以 上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船 員 3 進 階 滅 火 訓 練 證 書 及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證 證 4 醫 療 急 救 訓 練 證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甲 級 船 員 或 三 證 證 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5 船 上 醫 護 訓 練 領 有 醫 療 急 救 訓 練 證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管 理 級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具 一 等 船 副 1 年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之 船 員 領 有 醫 療 急 救 訓 練 證 領 有 醫 療 急 救 訓 練 證 6 操 作 級 雷 達 及 ARPA 訓 練 7 管 理 級 雷 達 及 ARPA 訓 練 領 有 一 二 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件 之 船 員 領 有 操 作 級 雷 達 及 ARPA 領 有 操 作 級 雷 達 及 訓 練 證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ARPA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管 理 級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具 員 一 等 船 副 1 年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之 船 員 領 有 操 作 級 雷 達 及 ARPA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員 5388

8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訓 練 9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訓 練 10 通 用 級 GMDSS 值 機 員 訓 練 11 限 用 級 GMDSS 值 機 員 訓 練 具 艙 面 部 門 6 個 月 以 上 海 勤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資 歷 或 領 有 服 務 海 軍 各 型 艦 艇 艙 面 有 關 1 年 以 上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乙 級 船 員 或 乙 級 船 員 養 成 訓 練 班 航 海 科 學 員 具 輪 機 部 門 6 個 月 以 上 海 勤 輪 機 部 門 之 船 員 資 歷 或 領 有 服 務 海 軍 各 型 艦 艇 輪 機 有 關 1 年 以 上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之 乙 級 船 員 或 乙 級 船 員 養 成 訓 練 班 輪 機 科 學 員 領 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領 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電 信 部 門 之 船 員, 或 國 內 海 事 校 院 航 海 系 科 畢 業 或 在 校 學 生 領 有 三 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船 員 12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員 證 13 油 輪 特 別 訓 練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管 理 級 練 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具 一 等 船 副 一 等 管 輪 1 年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或 領 有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適 任 證 14 化 學 液 體 船 特 別 訓 練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管 理 級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具 一 等 船 副 一 等 管 輪 1 年 以 上 海 勤 資 歷 或 領 有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適 任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15 液 化 氣 體 船 特 別 訓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書, 並 領 有 一 二 等 管 理 級 練 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具 一 等 船 副 一 等 管 輪 1 年 以 上 海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輪 機 部 門 之 船 員 領 有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或 電 信 部 門 之 船 員 之 船 員 艙 面 部 門 之 船 員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領 有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5389

勤 資 歷 或 領 有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適 任 證 16 快 速 救 難 艇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員 17 客 輪 特 別 訓 練 ( 包 證 書 之 船 含 群 眾 管 理 訓 練 員 熟 悉 訓 練 旅 客 安 全 訓 練 危 機 處 理 級 行 為 管 理 訓 練 ) 18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特 證 書 之 船 別 訓 練 ( 包 含 群 眾 員 管 理 訓 練 熟 悉 訓 練 安 全 訓 練 旅 客 安 全 及 貨 物 安 全 與 船 體 完 整 性 訓 練 危 機 處 理 級 行 為 管 理 訓 練 ) 19 岸 訓 滅 火 訓 練 證 書 之 乙 級 船 員 20 船 舶 保 全 人 員 訓 練 領 有 一 二 等 管 理 級 航 行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21 高 速 船 型 式 等 級 訓 練 領 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22 高 速 船 基 本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員 23 客 船 安 全 訓 練 證 書 之 船 員 ; 增 訓 航 海 氣 象 船 舶 操 縱 及 夜 航 設 備 操 作 使 用 等 訓 練 課 程 者, 須 領 有 船 副 或 三 等 船 長 資 格 文 件 證 證 證 證 書 之 乙 級 船 員 領 有 一 二 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領 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證 證 ; 增 訓 航 海 氣 象 船 舶 操 縱 及 夜 航 設 備 操 作 使 用 等 訓 練 課 程 者, 須 領 有 船 副 或 三 等 船 長 資 格 文 件 證 證 證 證 書 之 乙 級 船 員 領 有 一 二 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並 具 證 載 海 勤 資 歷 1 年 以 上 之 船 員 領 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之 船 員 證 證 ; 增 訓 航 海 氣 象 船 舶 操 縱 及 夜 航 設 備 操 作 使 用 等 訓 練 課 程 者, 須 領 有 船 副 或 三 等 船 長 資 格 文 件 5390

備 註 : 一 船 員 係 指 領 有 有 效 期 限 之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者 二 海 軍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係 指 國 防 部 所 屬 司 令 部 開 立 服 務 海 軍 艦 艇 之 資 歷 證 明 文 件 三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各 款 文 件 之 一 : ( 一 ) 考 試 院 核 發 之 航 海 人 員 或 河 海 航 行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 二 ) 考 選 部 發 給 之 航 海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成 績 通 知 單 ( 三 ) 交 通 部 核 發 之 船 員 適 任 證 書 或 執 業 證 書 ( 四 ) 交 通 部 核 發 之 船 員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 五 ) 國 內 船 員 訓 練 機 構 核 發 之 岸 上 晉 升 訓 練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或 通 過 之 成 績 單 四 申 請 換 發 訓 練 證 書 規 定 : ( 一 ) 申 請 換 發 STCW95 訓 練 證 書, 須 繳 回 原 證 書 正 本 ( 二 ) 因 更 改 中 文 姓 名 申 請 換 發 證 書, 須 檢 附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及 戶 籍 謄 本 ( 三 ) STCW78 訓 練 證 書 申 請 換 發 為 STCW95 訓 練 證 書,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1 持 有 STCW78 四 項 證 書 ( 海 上 求 生 滅 火 急 救 救 生 艇 筏 ) 之 船 員, 須 增 訓 人 員 安 全 及 社 會 責 任 課 程, 經 評 估 合 格 後, 檢 附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及 上 開 證 書 影 本, 申 請 換 發 STCW95 基 本 四 項 及 救 生 艇 筏 及 救 難 艇 操 縱 等 2 項 訓 練 證 書 2 持 有 STCW78 四 項 證 書 ( 海 上 求 生 滅 火 急 救 救 生 艇 筏 ) 之 船 員, 須 檢 附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證 書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及 上 開 證 書 影 本, 申 請 換 發 STCW95 岸 訓 滅 火 訓 練 證 書 3 持 有 STCW78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或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訓 練 證, 須 檢 附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申 請 換 發 STCW95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或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訓 練 證 書 4 持 有 STCW78 全 球 海 上 遇 險 及 安 全 系 統 普 通 值 機 員 訓 練 證, 須 檢 附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及 艙 面 部 甲 級 船 員 資 格 文 件 影 本, 申 請 換 發 STCW95 通 用 級 GMDSS 值 機 員 訓 練 證 書 五 訓 練 證 書 遺 失 申 請 補 發, 須 檢 附 該 項 訓 練 結 訓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遺 失 切 結 書 及 船 員 服 務 手 冊 影 本 ( 第 1 頁 ) 六 船 員 報 名 參 加 下 列 訓 練 項 目 應 注 意 事 項 : 第 17 項 客 輪 特 別 訓 練 第 18 項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特 別 訓 練 第 21 項 高 速 船 型 式 等 級 訓 練 第 22 項 高 速 船 基 本 訓 練 第 23 項 客 船 安 全 訓 練 等 5 項, 因 須 由 船 公 司 提 供 實 體 船 舶, 爰 以 該 公 司 薦 送 參 訓 之 船 員 為 優 先 施 訓 對 象, 該 班 次 倘 有 剩 餘 名 額, 再 依 船 員 報 名 先 後 順 序 予 以 遞 補 5391

附 件 二 壹 訓 練 場 地 項 目 訓 練 場 地 備 註 1 各 相 關 船 員 訓 練 使 用 土 地 與 建 築 物 位 址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之 登 記 謄 本 能 以 2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之 登 記 簿 謄 本 或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之 使 用 權 同 意 電 腦 處 理 達 成 查 詢 目 的 者, 得 書 免 提 出 貳 訓 練 設 備 和 設 施 項 次 訓 練 名 稱 訓 練 設 備 和 設 施 需 求 明 細 備 註 1 訓 練 教 學 設 施 訓 練 教 學 (1) 教 室 白 板 ; 所 需 之 多 (2) 投 影 機 電 腦 音 響 等 電 化 教 學 器 材 媒 體 設 施 2 基 本 安 全 訓 練 (1) 求 生 池 (2) 救 生 衣 (3) 救 生 圈 (4) 浸 水 衣 (5) 充 氣 式 救 生 衣 (6) 擔 架 (7) 直 昇 機 救 援 吊 掛 帶 ( 實 物 或 圖 示 ) 2.1 (8) 整 套 救 生 筏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個 人 求 生 技 能 (9) 整 套 救 生 艇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Personal Survival (10) 緊 急 位 置 指 示 信 標 (EPIRB) Techniques (11) 雷 達 詢 答 器 (SART) (12) 救 生 艇 和 吊 艇 架 (13) 救 難 艇 ( 或 救 生 艇 ) 和 吊 艇 架 (14) 充 氣 式 救 生 筏 (15) 充 氣 式 救 生 筏 釋 放 架 和 靜 水 壓 力 釋 放 器 (16) 急 救 箱 (17) 與 人 形 一 樣 大 之 人 體 模 型 ( 復 甦 訓 練 用 ) (18) 攜 帶 式 特 高 頻 無 線 電 話 (VHF) 5392

防 火 及 滅 火 2.2 Fire Prevention and Fire Fighting 2.3 基 本 急 救 Elementary First-Aid 個 人 安 全 及 社 會 責 任 2.4 Personal Safety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1) 滅 火 艙 (2) 鋼 製 火 盤 (3) 消 防 栓 (4) 燃 料 油 (5) 搜 救 用 人 體 模 型 (6) 滅 火 水 龍 帶 ( 直 徑 65 公 釐 (2.5 英 吋 )) (7) 滅 火 水 龍 帶 ( 直 徑 35 公 釐 (1.5 英 吋 )) (8) 歧 管 (9) 滅 火 噴 嘴 (10) 泡 沫 滅 火 器 (11)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12) 乾 粉 滅 火 器 (13) 滅 火 器 填 充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14) 手 套 防 火 靴 頭 盔 安 全 燈 滅 火 ( 消 防 ) 衣 太 平 斧 ( 實 物 或 圖 示 ) (15) 自 給 式 呼 吸 器 備 用 空 氣 瓶 (16) 遇 險 信 號 發 聲 器 ( 自 給 式 呼 吸 器 配 備 ) ( 實 物 或 圖 示 ) (17) 煙 霧 產 生 器 ( 或 以 其 他 替 代 方 式 產 生 煙 霧 ) (18) 防 毒 面 具 ( 實 物 或 圖 示 ) (19) 擔 架 (20) 急 救 箱 (21) 不 同 類 型 之 探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22) 逃 生 路 線 圖 (1) 各 種 不 同 骨 折 夾 板 吊 帶 (2) 繃 帶 (3) 與 人 形 一 樣 大 之 人 體 模 型 ( 復 甦 訓 練 用 ) (4) 擔 架 (5) 急 救 箱 個 人 護 具 : 頭 盔 護 目 鏡 手 套 安 全 鞋 安 全 帶 防 塵 面 具 和 口 罩 5393

3 進 階 訓 練 救 生 艇 筏 操 作 與 救 難 艇 3.1 Proficiency in Survival Craft and Rescue Boats 進 階 滅 火 訓 練 3.2 Advanced Training in Fire Fighting 醫 療 急 救 3.3 Medical First Aid 船 上 醫 療 3.4 Medical Care 操 作 級 雷 達 及 自 動 測 繪 雷 達 (ARPA) 3.5 Radar Navigation, Radar Plotting and Use of ARPA 管 理 級 雷 達 及 自 動 測 繪 雷 達 (ARPA) 3.6 Radar, ARPA, Bridge Teamwork and Search and Rescue 通 用 級 全 球 海 上 遇 險 及 安 全 系 統 值 機 員 General Operator s 3.7 Certificate for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與 個 人 求 生 技 能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與 防 火 及 滅 火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與 基 本 急 救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1) 各 種 不 同 長 短 骨 折 夾 板 吊 帶 (2) 繃 帶 (3) 與 人 形 一 樣 大 之 人 體 模 型 ( 復 甦 訓 練 用 ) (4) 擔 架 (5) 急 救 箱 (6) 臨 床 測 試 所 需 之 手 術 室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7) 治 療 眼 外 傷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1) 雷 達 模 擬 機 (2) 海 圖 (3) 測 繪 用 具 (4) 通 訊 器 材 (1) 雷 達 模 擬 機 (2) 海 圖 (3) 測 繪 用 具 (4) 通 訊 器 材 (1) 全 球 海 上 遇 險 及 安 全 系 統 模 擬 機 (2) 特 高 頻 / 中 頻 / 高 頻 數 據 選 擇 呼 叫 (DSC) 接 收 機 (3) 特 高 頻 / 中 頻 / 高 頻 接 收 / 發 射 機 (4) 中 頻 / 高 頻 無 線 電 電 傳 設 備 (5) 國 際 海 事 移 動 衛 星 -C(INMARSAT-C) (6) 航 行 電 傳 (7) 雷 達 詢 答 器 5394

限 用 級 全 球 海 上 遇 險 及 安 全 系 統 值 機 員 Restricted Operator s 3.8 Certificate for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船 舶 保 全 人 員 訓 練 3.9 Proficiency for Ship s Security Officer 4 特 殊 訓 練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4.1 Tanker Familiarization 油 輪 特 別 訓 練 4.2 Specialized Training for Oil Tankers 化 學 液 體 船 特 別 訓 練 4.3 Specialized Training for Chemical Tankers (8) 緊 急 位 置 指 示 信 標 (9) 蓄 電 池 和 充 電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1) 全 球 海 上 遇 險 及 安 全 系 統 模 擬 機 (2) 特 高 頻 數 據 選 擇 呼 叫 (DSC) 接 收 機 (3) 特 高 頻 接 收 / 發 射 機 (4) 海 事 衛 星 -C(INMARSAT-C) (5) 航 行 電 傳 (6) 雷 達 詢 答 器 (7) 緊 急 位 置 指 示 信 標 (8) 蓄 電 池 和 充 電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1) 船 模 和 教 學 輔 助 掛 圖 (2) 國 際 船 舶 與 港 埠 設 施 保 全 (ISPS) 模 擬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3) 案 例 教 學 影 帶 (1) 液 體 貨 裝 卸 模 擬 機 (2) 人 工 呼 吸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3) 氧 氣 呼 吸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緊 急 逃 生 呼 吸 裝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5) 攜 帶 式 氧 氣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6) 攜 帶 式 可 燃 氣 體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7) 貨 艙 撤 離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8) 滅 火 設 備 與 熟 悉 液 體 貨 船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1) 化 學 液 體 貨 裝 卸 模 擬 機 (2) 攜 帶 式 氧 氣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3) 攜 帶 式 可 燃 氣 體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攜 帶 式 毒 氣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5) 攜 帶 式 化 學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6) 緊 急 逃 生 呼 吸 裝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7) 急 救 品 (8) 滅 火 設 備 5395

4.4 4.5 4.6 4.7 4.8 液 化 氣 體 船 特 別 訓 練 Specialized Training for Liquid Gas Tankers 快 速 救 難 艇 之 熟 練 Proficiency in Fast Rescue Boat 群 眾 管 理 訓 練 Crowed Management Training ( 服 務 於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及 其 他 客 輪, 其 部 署 表 指 派 相 關 任 務 之 其 他 人 員 ) 安 全 訓 練 Safety Training ( 服 務 於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及 其 他 客 輪, 直 接 提 供 旅 客 服 務 船 員 ) 旅 客 安 全 訓 練 Passenger Safety Training ( 服 務 於 一 般 客 輪, 對 旅 客 上 下 船 負 有 責 任 之 人 員 ) (1) 液 化 氣 體 貨 裝 卸 模 擬 機 (2) 攜 帶 式 氧 氣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3) 攜 帶 式 可 燃 氣 體 偵 測 器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緊 急 逃 生 呼 吸 裝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5) 急 救 品 (6) 滅 火 設 備 與 個 人 求 生 技 能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1) 船 模 和 教 學 輔 助 掛 圖 (2) 教 學 影 帶 (1) 求 生 池 (2) 救 生 衣 (3) 兒 童 救 生 衣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充 氣 式 救 生 衣 (5) 救 生 圈 (6) 充 氣 式 救 生 筏 (7) 救 生 艇 和 吊 艇 架 (8) 船 舶 防 火 控 制 圖 符 號 (9) 船 舶 救 生 設 備 和 裝 置 符 號 (10) 直 昇 機 救 援 吊 掛 帶 ( 實 物 或 圖 示 ) (11) 擔 架 (12) 急 救 箱 與 安 全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5396

4.9 4.10 4.11 4.12 4.13 危 機 處 理 及 行 為 管 理 訓 練 Crisis Management and Human Behavior Training ( 服 務 於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緊 急 時 對 旅 客 安 全 負 有 責 任 之 人 員 ) 旅 客 安 全 貨 物 安 全 及 船 體 完 整 性 訓 練 Passenger Safety, Cargo Safety and Hull Integrity Training ( 服 務 於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對 旅 客 上 下 船 貨 物 裝 卸 與 繫 固 關 閉 船 體 開 口 負 有 責 任 之 人 員 ) 岸 訓 滅 火 Shore-based Fire Fighting ( 僅 限 液 體 貨 船 之 船 員 ) 高 速 船 型 式 等 級 訓 練 HSC Type Rating Training 高 速 船 基 本 訓 練 HSC Basic Training (1) 船 模 和 教 學 輔 助 掛 圖 (2) 教 學 影 帶 (1) 艙 壁 支 柱 及 繫 固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2) 貨 櫃 繫 固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3) 車 輛 繫 固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駛 上 / 駛 下 客 輪 貨 艙 監 控 設 備 ( 實 物 或 圖 示 ) (5) 水 密 門 ( 實 物 或 圖 示 ) 與 防 火 及 滅 火 訓 練 所 需 設 備 和 設 施 相 同 (1) 高 速 船 ( 實 船 ) (2) 高 速 船 操 船 模 擬 機 (3) 夜 視 鏡 ( 如 需 夜 航 之 高 速 船 ) (1) 救 生 衣 救 生 圈 (2) 充 氣 式 救 生 筏 或 救 生 艇 (3) 船 舶 救 生 設 備 和 裝 置 符 號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泡 沫 滅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乾 粉 滅 火 器 (5) 船 舶 防 火 控 制 圖 符 號 ( 實 物 或 圖 示 ) 5397

客 船 安 全 訓 練 4.14 Passenger Ships Safety Training 5 乙 級 船 員 訓 練 助 理 級 航 行 當 值 Ratings Forming Part 5.1 of a Navigational Watch 助 理 級 輪 機 當 值 Ratings Forming Part 5.2 of a Watch in an Engineering Watch (1) 求 生 池 (2) 救 生 衣 (3) 兒 童 救 生 衣 ( 實 物 或 圖 示 ) (4) 充 氣 式 救 生 衣 (5) 救 生 圈 (6) 充 氣 式 救 生 筏 (7) 船 舶 防 火 控 制 圖 符 號 (8) 船 舶 救 生 設 備 和 裝 置 符 號 (9) 急 救 箱 (1) 操 船 模 擬 機 ( 如 實 際 可 行 ) (2) 各 類 航 儀 雷 達 操 舵 裝 置 (3) 碼 頭 救 難 艇 或 救 生 艇 ( 如 實 際 可 行 ) (4) 各 式 滅 火 器 及 設 備 (5) 各 式 急 救 設 備 (6) 攜 帶 式 特 高 頻 無 線 電 話 (VHF 對 講 機 ) (7) 雷 達 詢 答 器 (8) 緊 急 位 置 指 示 信 標 (1) 輪 機 工 廠 (2) 發 電 機 (3) 主 機 ( 如 實 際 可 行 ) (4) 水 管 火 管 廢 氣 鍋 爐 ( 如 實 際 可 行 ) (5) 故 障 排 除 模 擬 機 ( 如 實 際 可 行 ) (6) 車 工 場 (7) 鉗 工 場 (8) 焊 接 工 場 (9) 各 類 泵 管 路 儀 錶 工 具 5398

附 件 三 ( ) 年 度 船 員 訓 練 專 業 機 構 查 核 表 查 核 項 目 查 核 要 點 查 核 情 形 一 專 業 機 構 名 稱 所 在 地 ( 電 話 ) 及 負 責 人 名 稱 住 所 ( 電 話 ) 二 土 地 面 積 及 土 地 使 用 權 取 得 情 形 核 准 設 立 文 件 ( 含 認 證 單 位 核 發 之 證 書 ) 說 明 土 地 使 用 權 取 得 情 形, 並 附 土 地 使 用 權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三 組 織 編 制 依 據 規 則 第 十 條 配 置 相 關 人 員 之 資 料 符 合 規 定 四 開 班 訓 練 類 別 訓 練 容 量 訓 練 實 施 方 式 訓 練 期 限 及 受 訓 資 格 五 訓 練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1. 已 開 辦 之 類 別, 專 業 訓 練 岸 上 進 階 訓 練 養 成 訓 練 及 岸 上 補 強 訓 練 訓 練 等 四 項 2. 各 類 訓 練 計 畫 含 課 程 設 備 適 任 性 評 估 等 資 料 3. 各 班 之 訓 練 情 形, 含 公 費 或 自 費, 訓 練 時 程 學 員 資 格 開 班 前 訓 練 計 畫 之 報 核 與 及 訓 練 計 畫 若 有 修 正 或 變 更, 報 請 交 通 部 備 查 之 說 明 六 訓 練 設 備 使 用 情 形 1. 訓 練 設 備 設 施 清 冊 2. 僅 填 各 項 訓 練 所 需 主 要 之 設 備, 並 註 明 為 該 訓 練 專 用 或 兼 有 其 他 用 途 3. 設 置 設 備 使 用 維 修 記 錄 七 授 課 教 師 及 學 員 資 料 1. 授 課 教 師 名 冊 2. 師 資 請 以 專 任 兼 任 分 別 註 明 3. 學 員 請 列 明 其 招 訓 對 象 4. 授 課 教 師 應 具 有 航 海 專 業 知 能 或 專 門 職 業 證 照 之 證 明 文 件, 其 中 模 擬 機 實 務 操 作 教 師 應 接 受 原 廠 施 予 之 教 育 訓 練, 並 持 有 模 擬 機 訓 練 合 格 證 書, 依 據 規 則 第 十 條 甄 審 遴 聘 資 格, 且 備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者 八 參 訓 學 員 出 席 測 驗 題 庫 及 成 績 等 管 考 紀 錄 九 訓 練 品 質 標 準 系 統 管 理 概 況 查 核 綜 合 意 見 : 依 類 別 分 別 保 存 之 資 料 含 學 員 名 單 試 卷 評 估 表 成 績 單 包 括 學 員 管 理 教 學 人 員 管 理 教 學 設 備 設 施 管 理, 訓 練 證 照 之 考 試 核 ( 換 或 補 ) 發 管 理 等 制 度, 以 及 維 持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之 日 常 運 作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符 合 規 定 經 年 度 評 鑑 如 有 不 符 合 事 項 者, 是 否 於 限 期 改 善 並 報 請 複 評 符 合 規 定 查 核 人 員 : 年 月 日 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