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Education Studies 创 新 教 育 研 究, 2016, 4(3), 123-128 Published Online August 2016 in Hans. http://www.hanspub.org/journal/ces http://dx.doi.org/10.12677/ces.2016.43023 Strategies of the Split Direction Teaching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Specialty Bachelor in General Colleges Liya Ma, Shufeng Wang * Accounting Institute, 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Daqing Heilongjiang Received: Aug. 1 st, 2016; accepted: Aug. 15 th, 2016; published: Aug. 22 th, 2016 Copyright 2016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Abstract The employment pressure of undergraduates majoring in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specialty in non-financial and economic universities is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we combine the school running strength and market demand situation of the school s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specialty, using the judgment reasoning and analogy analysis method, etc., to briefly describes the necessity of the split direction teaching of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specialty. We also construct the operation mode of the split direction teaching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specialty, and put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step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branch direction teaching, so that to guide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actively carry out separate direction teaching in order to enhance students' employment ability. Keywords Ordinar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Profession, Split Direction Teaching 普 通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分 方 向 教 学 战 略 * 马 丽 亚, 王 树 锋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黑 龙 江 大 庆 * 通 讯 作 者 文 章 引 用 : 马 丽 亚, 王 树 锋. 普 通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分 方 向 培 养 战 略 [J]. 创 新 教 育 研 究, 2016, 4(3): 123-128. http://dx.doi.org/10.12677/ces.2016.43023
收 稿 日 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 录 用 日 期 :2016 年 8 月 15 日 ; 发 布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2 日 摘 要 针 对 非 财 经 类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生 就 业 压 力 逐 年 增 加 的 客 观 实 际, 结 合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办 学 力 量 和 市 场 需 求 形 势, 采 用 判 断 推 理 类 比 分 析 等 方 法, 概 要 地 阐 述 了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必 要 性, 架 构 了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操 作 模 式, 提 出 了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实 施 步 骤 与 管 理 办 法, 以 指 导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积 极 开 展 分 方 向 教 学, 增 强 学 生 就 业 能 力 关 键 词 普 通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1. 引 言 随 着 会 计 学 专 业 和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 以 下 统 称 财 会 专 业 ) 本 科 生 招 生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其 就 业 率 不 断 下 降 成 为 高 校 的 心 病 除 了 市 场 需 求 逐 渐 趋 于 饱 和 因 素 外, 最 主 要 是 人 才 供 需 结 构 性 矛 盾 突 出 即 社 会 需 求 综 合 素 质 的 高 端 人 才 特 殊 专 业 岗 位 人 才 供 应 不 足, 而 笼 统 的 财 会 大 专 业 人 才 供 应 过 剩 为 培 养 更 多 财 会 专 业 领 域 更 加 精 细 化 人 才 以 满 足 社 会 特 殊 专 业 岗 位 人 才 需 求,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势 在 必 行 2.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意 义 所 谓 分 方 向 教 学, 就 是 在 高 校 以 专 业 为 基 础, 依 照 专 业 内 部 结 构 和 服 务 就 业 市 场 需 求 方 向 进 行 具 体 划 分 换 言 之, 就 是 将 笼 统 的 大 专 业 按 照 就 业 方 向 需 求 而 划 分 成 若 干 小 专 业, 以 使 学 生 所 学 更 能 针 对 社 会 岗 位 需 求 比 如 会 计 学 专 业 培 养 的 都 是 会 计, 但 实 践 中 会 计 岗 位 是 根 据 业 务 分 工 各 有 侧 重, 包 括 财 务 会 计 成 本 会 计 税 务 会 计 资 产 会 计 等 ; 按 照 行 业 划 分, 包 括 工 业 企 业 会 计 农 业 会 计 施 工 企 业 会 计 商 贸 企 业 会 计 政 府 与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等 随 着 时 代 进 步 和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企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膨 胀, 业 务 结 构 也 越 来 越 复 杂, 产 业 分 工 也 更 细 细 化, 随 之 经 济 业 务 总 量 也 飞 速 增 长 一 个 单 位 一 个 会 计 的 传 统 时 代 已 成 为 历 史, 很 多 企 事 业 单 位 都 需 要 设 置 多 名 会 计 并 按 照 业 务 模 块 分 工 操 作 而 目 前 国 内 非 财 经 类 院 校 都 是 按 专 业 大 类 设 置 会 计 学 专 业 和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等, 很 难 适 应 社 会 形 势 变 化 的 客 观 需 要, 培 养 的 学 生 找 不 到 就 业 单 位, 而 社 会 单 位 需 求 的 会 计 人 才 反 难 于 招 聘 作 为 供 应 方 的 高 校 培 养 的 财 会 本 科 生 应 聘 不 到 就 业 岗 位, 作 为 需 求 方 的 社 会 经 济 单 位 招 聘 不 到 需 求 的 人 才 这 个 矛 盾 充 分 暴 露 出 现 行 财 会 专 业 设 置 和 教 学 模 式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在 教 育 部 没 有 指 定 专 业 细 化 设 置 的 政 策 之 前, 各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建 设 的 唯 一 办 法, 就 是 在 专 业 下 分 方 向 教 学, 用 高 校 自 身 的 专 业 教 学 改 革 与 社 会 需 求 相 呼 应, 让 就 业 市 场 知 道 每 个 高 校 都 在 培 养 哪 些 专 业 特 长 生, 按 需 招 聘 可 见, 分 方 向 教 学 可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解 决 工 序 之 间 的 结 构 性 矛 盾, 提 高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生 就 业 能 力, 稳 定 财 会 专 业 的 招 生 3.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模 式 3.1. 基 于 分 层 教 育 的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框 架 非 财 经 类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虽 然 多 属 于 边 缘 化 的 创 收 专 业, 但 也 不 乏 被 建 设 成 为 优 秀 骨 干 专 124
业, 如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会 计 学 就 是 全 校 40 余 个 专 业 中 仅 有 的 七 个 省 级 重 点 专 业 之 一, 连 年 高 居 该 校 招 生 分 数 榜 首 这 类 高 校 的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生 源 广, 招 生 人 数 众 多, 有 些 高 校 连 年 招 生 都 超 过 300 名 这 种 情 况 下, 建 议 首 先 考 虑 学 生 主 体 的 人 生 规 划 需 求 和 个 性 化 追 求 而 进 行 分 流, 即 先 开 展 分 层 教 育 [1] 财 会 等 本 科 专 业 分 层 教 育, 是 指 对 录 取 的 财 会 专 业 本 科 生, 针 对 其 学 习 基 础 和 未 来 发 展 追 求 目 标, 划 分 成 不 同 层 级 实 行 区 别 对 待 专 门 培 养 的 教 育 举 措 负 责 财 会 专 业 培 养 的 二 级 学 院, 向 学 生 发 出 分 层 教 育 志 愿 申 请 登 记 表, 明 确 凡 是 有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公 务 员 的 学 生, 作 为 深 造 层 保 留 于 会 计 学 或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如 果 人 数 相 对 较 少 则 可 以 打 破 专 业 实 施 合 并 教 育 ; 分 流 后 的 学 生 作 为 专 业 教 学 层 或 就 业 层, 即 应 进 行 分 专 业 方 向 教 学 ; 如 果 招 生 人 数 或 行 政 班 较 少, 从 合 理 分 配 和 节 约 教 学 资 源 及 经 费 角 度 考 虑, 可 以 直 接 进 行 分 方 向 教 学 其 基 本 划 分 模 式 如 图 1 所 示 高 校 应 结 合 财 会 专 业 招 生 规 模 就 业 市 场 和 各 种 教 育 资 源 配 置 状 况 等 客 观 实 际, 规 划 出 所 分 专 业 层 级 结 构, 并 由 二 级 学 院 与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沟 通 协 调, 确 保 取 得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在 教 学 计 划 制 定 实 施 师 资 配 备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和 协 助 ; 继 而, 由 系 主 任 制 定 周 密 的 差 别 明 显 的 各 专 业 层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或 教 学 计 划 ; 然 后, 确 定 每 个 专 业 层 应 分 设 的 班 级 或 教 学 方 向 ; 进 而 规 定 出 实 行 分 层 及 分 方 向 的 具 体 学 期 及 时 间, 鉴 于 学 生 经 历 近 两 年 时 间 已 基 本 掌 握 学 校 教 学 资 源 环 境 专 业 结 构 等 情 况, 并 基 本 可 以 确 定 个 人 职 业 规 划 和 未 来 追 求, 所 以 主 张 在 大 二 上 学 期 末 做 好 计 划 和 宣 传 动 员 工 作, 大 二 下 学 期 完 成 分 层 教 育 和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工 作, 大 三 开 始 正 式 实 施 3.2.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论 证 工 作 要 点 分 方 向 教 学 需 要 结 合 办 学 单 位 的 教 师 队 伍 与 师 资 结 构 学 生 行 政 班 数 教 学 资 源 等 实 际 条 件, 在 对 用 人 单 位 优 秀 毕 业 生 代 表 等 开 展 充 分 地 调 研 基 础 上, 通 过 集 体 讨 论 和 反 复 论 证, 形 成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整 体 方 案 方 案 内 容 应 包 括 设 定 的 专 业 方 向 数 量 和 名 称 依 据 等 总 体 说 明, 继 而 逐 一 对 各 个 专 业 方 向 围 绕 培 养 目 标 课 程 设 置 就 业 方 向 与 发 展 前 景 方 向 特 色 等 四 方 面 进 行 介 绍, 最 后 阐 明 分 方 向 具 备 的 条 件 和 时 间 安 排 等 3.2.1. 财 会 专 业 方 向 设 置 随 着 全 省 乃 至 全 国 高 校 的 会 计 学 专 业 招 生 不 断 增 加, 会 计 和 财 管 二 表 二 表 B 或 三 表 比 例 逐 渐 增 加, 但 却 与 二 表 同 修 一 样 主 干 专 业 课 程, 同 挤 一 条 就 业 独 木 桥 如 果 继 续 下 去, 联 合 办 学 招 收 学 生 财 会 专 业 分 层 教 育 深 造 层 分 类 设 班 教 学 侧 重 实 践 教 学 就 业 层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考 研 究 生 班 考 公 务 员 班 会 计 学 专 业 分 方 向 财 务 会 计 纳 税 会 计 财 管 专 业 分 方 向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企 业 税 收 管 理 侧 重 理 论 教 学 注 册 会 计 师 纳 税 筹 划 Figure 1. The basic mode of the sub-direction teaching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major 图 1.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基 本 模 式 125
就 业 压 力 将 与 日 俱 增 迫 切 需 要 结 合 当 今 社 会 需 求 人 才 的 结 构, 多 方 向 拓 宽 学 生 就 业 渠 道, 实 行 分 方 向 培 养 不 论 财 管 专 业 还 是 会 计 专 业, 可 以 按 照 不 同 时 期 的 人 才 市 场 需 求 划 分 专 业 方 向, 财 管 专 业 可 以 考 虑 划 分 为 投 资 理 财 纳 税 筹 划 资 产 评 估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风 险 投 资 管 理 国 际 财 务 管 理 等 方 向 ; 会 计 专 业 可 以 划 分 出 财 务 会 计 或 财 务 与 会 计 税 务 会 计 或 纳 税 筹 划 国 际 会 计 成 本 会 计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施 工 企 业 会 计 农 业 会 计 商 贸 会 计 等 当 然, 也 可 以 打 破 两 个 专 业 分 开 培 养 的 惯 例, 将 两 个 专 业 合 并 开 设 方 向, 如 财 务 与 会 计 纳 税 会 计 与 税 收 筹 划 成 本 会 计 与 惯 例 等 各 高 校 应 结 合 学 生 选 择 意 向 和 教 学 资 源 等, 选 设 其 中 的 2 6 各 方 向, 并 随 着 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影 响, 与 时 俱 进 地 调 整 但 实 际 操 作 中 各 高 校 要 因 事 制 宜, 需 在 相 关 学 院 成 立 专 业 分 方 向 论 证 小 组, 结 合 本 校 财 会 专 业 教 师 的 师 资 结 构 力 量 实 验 ( 训 ) 条 件 教 学 资 源 和 硬 件 配 置 就 业 市 场 环 境 以 及 招 生 人 数 等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具 体 可 以 划 分 的 相 应 方 向 在 实 践 操 作 中, 所 分 专 业 方 向 不 可 以 过 多, 必 须 紧 密 结 合 人 才 市 场 需 求 和 教 师 资 源 共 同 考 虑, 每 个 教 学 班 学 生 人 数 应 不 低 于 30 名 为 宜, 以 免 造 成 教 学 资 源 铺 张 和 经 费 开 支 超 过 学 校 教 学 经 费 预 算 3.2.2. 教 学 计 划 拟 定 教 学 计 划 作 为 学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核 心 构 成, 需 要 在 每 年 上 半 年 制 订 完 成 并 通 过 学 校 教 务 处 审 批, 新 生 入 学 后 实 施 原 则 上, 教 学 计 划 在 一 个 培 养 周 期 内 不 得 改 变 需 强 调,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不 是 强 制 每 个 学 生 都 必 须 进 入 各 方 向 内 学 习, 也 不 是 直 接 砍 掉 大 专 业 对 于 不 选 择 进 入 相 关 方 向 的 学 生, 仍 需 留 在 大 专 业 内 学 习 为 此,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专 业 需 要 制 定 两 套 教 学 计 划, 一 套 是 与 上 届 本 专 业 相 衔 接 的 教 学 计 划, 称 之 为 基 本 计 划 ; 一 套 是 专 用 于 各 个 专 业 方 向 的 教 学 计 划, 称 之 为 专 用 计 划 两 套 计 划 的 差 别 也 是 制 定 的 难 点, 就 在 于 课 程 学 时 与 学 分 安 排 的 匹 配 性 方 面 攻 克 难 关 的 正 确 方 法 是 几 个 要 点 : 通 识 必 修 课 模 块 相 同 通 识 选 修 课 模 块 微 调 专 业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必 修 课 模 块 学 院 任 意 选 修 课 因 方 向 大 幅 度 调 整 就 是 说, 各 专 业 方 向 除 了 学 校 统 一 规 定 的 通 识 选 修 课 可 以 多 选 少 选 的 微 调 外, 重 点 调 整 的 是 学 院 任 意 选 修 的 专 业 课, 这 也 体 现 了 对 分 方 向 教 学 重 点 就 是 针 对 专 业 的 特 征 只 要 把 握 住 不 同 专 业 方 向 除 了 保 留 基 本 计 划 中 需 统 一 开 设 专 业 课 外, 专 用 计 划 的 重 中 之 重 就 在 于 重 设 适 宜 该 方 向 的 骨 干 专 业 课 程 但 需 注 意, 新 开 设 的 方 向 性 专 业 课 总 教 学 时 数 及 总 学 分 数 实 验 教 学 和 实 践 教 学 实 践 安 排 等, 均 必 须 保 证 同 基 本 计 划 中 要 求 的 学 院 任 意 选 修 课 标 准 完 全 相 同 3.2.3.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课 程 设 计 总 体 讲, 对 深 造 层 的 学 生, 课 程 设 置 需 倾 向 于 全 国 会 计 学 硕 士 和 MPACC 统 考 课 程 公 务 员 考 试 等 相 关 课 程, 除 会 计 专 业 主 要 课 程 外, 应 适 度 删 减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而 改 选 高 数 三 硕 士 考 试 英 语 辅 导 申 论 考 试 指 导 等 课 程 ; 对 专 业 教 学 层 的 学 生, 课 程 设 置 应 倾 向 于 实 务 操 作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需 要 解 决 的 核 心 问 题 是 各 方 向 的 骨 干 课 程 设 置 与 教 学, 其 重 点 是 理 论 与 实 践 培 养 各 有 侧 重, 把 企 业 真 实 案 例 和 岗 位 技 能 引 入 课 堂, 按 照 岗 位 工 作 所 需 的 知 识 与 技 能 要 求, 构 建 知 识 模 块 与 能 力 模 块 比 如 财 务 与 会 计 方 向, 应 开 设 基 础 会 计 中 级 财 务 审 计 成 本 会 计 财 务 管 理 高 级 财 务 会 计 会 计 信 息 化 财 务 分 析 会 计 差 错 与 查 账 技 巧 纳 税 实 务 纳 税 筹 划 施 工 预 算 审 计 理 论 与 实 务 管 理 会 计 等 课 程, 并 需 要 配 有 充 足 的 实 验 ( 训 ) 实 习, 比 如 纳 税 实 务 总 学 时 40, 可 以 设 置 为 10 + 30, 即 10 学 时 课 堂 教 学,30 学 时 实 验 ( 训 ) 这 样, 才 能 确 保 学 生 既 掌 握 了 必 要 的 专 业 知 识, 又 全 面 熟 悉 实 务 早 作 流 程 与 方 法, 毕 业 即 能 胜 任 财 管 和 会 计 的 岗 位 工 作, 从 而 加 大 就 业 筹 码 为 增 强 对 学 生 的 实 践 技 能 培 养, 可 采 取 本 校 教 师 和 从 实 务 界 外 聘 的 教 授 合 作 授 课 方 式 组 织 教 学, 同 时 实 施 本 校 教 师 与 校 外 实 务 专 家 共 同 担 任 学 生 导 师 培 养 的 定 制, 126
即 双 导 制, 并 努 力 将 分 方 向 教 学 与 双 导 制 协 同 实 施, 方 能 取 得 更 理 想 的 教 育 效 果 [2] 4. 分 方 向 教 学 实 施 管 理 4.1. 统 一 教 材 教 法 与 教 学 对 象 的 运 用 在 教 材 与 教 学 对 象 统 一 方 面, 针 对 不 同 专 业 层 选 定 优 秀 教 材 或 编 写 校 内 特 色 教 材, 并 实 行 分 课 程 组 教 学, 由 课 程 组 长 统 一 不 同 专 业 层 的 教 学 内 容, 确 保 创 造 性 地 使 用 教 材 在 教 法 与 教 学 对 象 统 一 方 面, 要 求 教 师 通 过 制 定 合 理 的 教 学 计 划 和 教 学 目 标, 采 用 合 理 的 教 学 方 法, 培 养 教 育 学 生 在 教 学 目 标 上, 采 用 目 标 分 层 递 进 的 方 法 ; 对 重 点 训 练 项 目, 也 可 制 定 总 目 标 和 分 目 标 在 教 学 方 法 上,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 加 大 实 验 实 训 课 时 比 重 ; 增 加 实 践 技 能 训 练 机 会 ; 鼓 励 学 生 在 导 师 协 助 下 发 表 专 业 文 章, 培 养 学 生 创 造 性 思 维 4.2. 建 立 分 方 向 教 学 评 估 多 元 化 机 制 制 定 科 学 的 评 估 标 准 是 推 进 分 方 向 教 学 形 成 定 制 的 关 键, 故 必 须 做 到 评 估 主 体 多 级 化 评 估 目 标 多 元 化 评 估 手 段 多 样 化 为 特 征 的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评 估 体 系,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断 地 调 整 和 完 善 分 层 的 考 核 标 准 和 评 价 标 准 切 忌 单 一 的 评 价 体 系, 即 仅 仅 以 学 生 的 期 末 成 绩 为 参 考, 忽 视 学 生 的 学 习 过 程 和 知 识 的 运 用 能 力 以 及 健 康 人 格 的 发 展 评 估 主 体 要 求 由 督 导 教 师 学 生 用 人 单 位 等 四 级 构 成, 可 分 别 评 价 汇 总 评 估, 也 可 组 成 联 合 小 组 评 估 ; 评 估 目 标 应 包 括 专 业 方 向 合 理 性 与 先 进 性 师 资 力 量 充 足 性 师 资 结 构 适 应 性 教 材 教 法 与 教 学 对 象 统 一 性 课 程 设 置 与 实 践 教 学 安 排 合 理 性 等 多 个 或 多 组 指 标 ; 评 估 方 法 可 以 采 用 统 计 抽 样 等 定 量 分 析, 也 可 以 采 用 会 议 评 专 家 打 分 等 多 种 多 样 手 段 灵 活 运 用 4.3. 教 师 教 学 管 理 教 师 资 源 是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的 实 施 保 障 要 从 当 前 师 资 情 况 考 察 教 师 数 量 和 质 量 ( 职 称 学 历 教 学 水 平 等 ) 为 基 准 点, 对 教 师 资 源 结 构 和 工 作 任 务 分 配 重 新 调 整, 凡 承 担 专 业 方 向 课 程 教 师 需 同 时 承 担 两 门 以 上 方 向 课 程, 并 必 须 加 强 教 师 之 间 相 关 专 业 和 方 向 课 的 联 系, 确 保 前 后 内 容 衔 接, 避 免 相 同 教 学 内 容 的 交 叉 重 复 教 学 专 业 分 方 向 之 后, 可 能 会 出 现 专 业 教 师 资 源 的 结 构 性 失 调 问 题, 除 招 聘 新 教 师 补 充 短 缺 资 源 外, 现 有 骨 干 专 业 教 师 会 存 在 过 多 承 担 专 业 课 教 学 现 象, 学 校 应 该 制 定 教 学 工 作 量 补 贴 倾 斜 政 策, 促 进 脑 力 智 力 的 恢 复 和 修 养, 平 衡 老 教 师 积 极 投 注 专 业 教 学 心 理 ; 在 教 学 上, 课 堂 教 学 要 全 面 开 展 研 究 性 教 学 方 法, 骨 干 专 业 课 必 须 采 用 案 例 教 学, 实 验 ( 训 ) 课 要 在 专 门 的 教 学 场 所 开 展 模 拟 软 件 教 学, 或 到 实 习 就 业 基 地 单 位 进 行 实 操 教 学 [3]; 在 不 影 响 修 业 学 分 的 前 提 下, 可 允 许 学 生 适 当 比 例 内 进 行 选 层 和 选 方 向 调 整, 但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的 相 关 课 程 需 要 补 休 学 分, 而 且 毕 业 证 应 按 照 学 生 最 后 选 定 方 向 签 注 发 放 实 行 分 方 向 教 学 还 具 备 一 定 的 实 验 实 习 条 件 各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都 已 具 备 实 验 ( 训 ) 室 和 实 习 就 业 基 地, 但 也 存 在 难 于 满 足 正 常 教 学 需 要 的 不 同 程 度 薄 弱 点 为 此, 要 从 实 际 需 要 出 发, 加 强 实 验 ( 训 ) 室 容 量 建 设 和 软 硬 件 扩 充, 还 需 努 力 挖 掘 社 会 资 源, 不 断 扩 大 实 习 就 业 基 地 范 围 同 时, 还 应 加 大 教 学 环 境 建 设 投 资 力 度 如 为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提 供 必 要 的 办 公 资 源 的 支 持 5. 结 论 在 分 层 教 育 模 式 下, 各 专 业 方 向 教 学 班 需 统 一 制 定 教 学 培 养 计 划, 并 要 求 做 到 五 个 统 一 : 总 学 分 统 一, 通 识 课 必 修 课 统 一, 通 识 选 修 课 统 一, 专 业 基 础 课 统 一, 专 业 必 修 课 统 一 能 够 体 现 不 同 培 养 层 次 差 别 的, 就 在 于 专 业 选 修 课 即 学 院 任 意 选 修 课 部 分 这 部 分 专 业 课 程 计 划, 必 须 因 班 级 层 次 制 宜, 127
因 专 业 方 向 制 宜 需 强 调 指 出,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既 适 合 一 些 非 财 经 类 院 校 所 设 财 管 专 业, 还 适 合 于 阶 梯 式 分 层 教 育 中 侧 重 于 实 践 应 用 人 才 培 养 的 初 级 和 中 级 财 务 管 理 层 次 班, 当 人 数 高 度 集 中 到 足 够 再 划 分 两 个 以 上 班 级 的 条 件 下, 就 可 以 对 之 继 续 深 度 划 分, 实 行 方 向 教 学 培 养 分 层 次 与 分 方 向 教 育 是 一 种 教 育 模 式, 该 模 式 需 要 精 品 课 程 的 引 领, 骨 干 课 程 的 支 撑, 基 础 课 程 的 奠 基 所 以, 在 实 施 该 模 式 之 前, 教 学 计 划 的 制 定 教 师 团 队 的 组 建 则 是 重 中 之 重 分 方 向 教 育 与 分 层 教 育 两 者 是 同 时 相 互 配 合 互 为 保 障 的 两 个 措 施, 分 层 次 是 分 方 向 的 基 础, 而 分 方 向 则 是 分 层 的 完 善 只 有 两 者 同 时 配 合, 才 能 使 高 校 投 入 的 教 学 经 费 和 办 学 资 源 得 到 最 有 效 的 回 报 [1], 真 正 的 发 挥 出 财 管 和 会 计 专 业 产 生 1 + 1 > 2 的 教 育 效 果 基 金 项 目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教 改 工 程 重 点 项 目 普 通 高 校 财 会 专 业 分 方 向 教 学 与 双 导 制 培 养 模 式 研 究 (JG2014010913) 参 考 文 献 (References) [1] 王 文 静, 翟 木 村, 苏 欣, 等. 财 管 专 业 分 层 教 育 与 导 师 制 培 养 协 同 模 式 研 究 [J]. 行 政 事 业 资 产 与 财 务, 2014, 12(3): 215-217. [2] 翟 木 村, 王 文 静, 张 馨 月, 等. 高 校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分 层 教 育 战 略 探 讨 [J]. 行 政 事 业 资 产 与 财 务, 2014, 12(6): 222-223, 144. [3] 王 树 锋. 普 通 高 校 会 计 学 专 业 实 习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对 策 [J]. 中 国 科 技 教 育 ( 理 论 版 ), 2012, 2(4): 54-56. 期 刊 投 稿 者 将 享 受 如 下 服 务 : 1. 投 稿 前 咨 询 服 务 (QQ 微 信 邮 箱 皆 可 ) 2. 为 您 匹 配 最 合 适 的 期 刊 3. 24 小 时 以 内 解 答 您 的 所 有 疑 问 4. 友 好 的 在 线 投 稿 界 面 5. 专 业 的 同 行 评 审 6. 知 网 检 索 7. 全 网 络 覆 盖 式 推 广 您 的 研 究 投 稿 请 点 击 :http://www.hanspub.org/submission.aspx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