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编写模板



Similar documents
用于网中之网的集成化安全保护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Web 服 务 器 网 上 银 行 服 务 器 邮 件 服 务 器 置 于 停 火 区 (DMZ), 通 过 病 毒 防 御 网 关 入 侵 检 测 及 防 火 墙 连 接 到 Internet 上, 办 公 网 也 通 过 VPN 防 火 墙 连 接 到 Internet 上 二 金 融 网 络

校友会系统白皮书feb_08


发现一:全国医院信息化发展不平衡

按 系 统 提 示 完 成 安 装 并 生 成 交 易 图 标, 双 击 图 标 即 可 运 行 金 阳 光 独 立 委 托 系 统 通 讯 设 置 按 钮 中 行 情 地 址 交 易 地 址 高 级 设 置, 其 中 行 情 地 址 交 易 地 址 可 以 分 别 用 来 设 置 服 务 器 地

NetST 2300系列防火墙产品白皮书

untitled

杭 州 顺 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实 施 股 权 收 购 涉 及 江 苏 国 瑞 信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评 估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目 录 杭 州 顺 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实 施 股 权 收 购 涉 及 的 江 苏 国 瑞 信 安

目 录 第 五 部 分 第 六 部 分 第 七 部 分 第 八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投 标 人 须 知 附 表 评 标 方 法 和 评 分 细 则 项 目 需 求 和 技 术 方 案 要 求 1

岳西职教中心

「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第28次委員會議紀錄

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教学计划

信息安全保障参考文件

前言

<4D F736F F D20B3A4B4BACBB0CEF1D1A7D4BAB1BEBFC6BDCCD1A7B9A4D7F7CBAEC6BDC6C0B9C0D7D4C6C0B1A8B8E65FCCE6BBBBB8E5A3A92E646F63>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目 录 平 台 概 述 技 术 架 构 技 术 特 点 基 于 统 一 平 台 的 多 产 品 线 支 撑 先 进 性 安 全 性 开 放 性 高 性 能 和

标题

卢艺 16:22:37 relaystate 相关状态,为请求中的值,如果其值为空,则没有这个参数 url 该登录票据的目标URL user 登录用户的标识字符串 index 用户在统一认证中的会话编号 time 登录票据的生效时间,应该早于接收到该票据的时间 expire 登录票据的实效时间 authn 登录类型,1:用户吊口令登录,2:UsbKey登录 app 用户要访问的应用的标识 ip 用户的IP地址 tid 该登录票据的唯一编号 卢艺 16:23:42 刚和王老师确认过,Key里面没

1

信息

齐齐哈尔医学院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清华得实WebST网络安全行业解决方案

臺銀人壽「98年九至十一職等人員甄試」

附件:技术测评需求

SiteView技术白皮书

促 进 人 与 人 的 协 作, 以 人 为 本 的 新 网 络 为 你 实 现

Microsoft Word - 0-目录.doc

最 佳 做 法 : 在 需 要 时 或 需 要 前 从 CDN 下 载 内 容, 并 使 它 们 与 Flash 代 码 和 文 件 分 离 存 盘 率 vs 响 应 速 度 当 用 户 玩 游 戏 时, 客 户 端 可 以 把 每 一 个 变 化 实 时 写 到 后 端 Web 服 务 器, 也

<4D F736F F D20D0C5CFA2BBAFB7A2D5B9D6D8B5E3D7A8CFEEB9E6BBAE2E646F63>

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 這 全 都 是 市 政 府 提 供 給 我 的 資 料 低 底 盤 公 車 計 畫 96 年 預 算 新 台 幣 4,500 萬 元 97 年 預 算 新 台 幣 1 億 6,500 萬 元 98 年 預 算 新 台 幣 3 億 2,300 萬 元, 共 有 307 台 低 底 盤 公 車,99

13 ????????????????????-2010????3 +1????????????4????????????.doc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联想天工800R路由器用户手册 V2.0

勞動條件檢查執行重點(雲林)_ [相容模式]

醋 水 法 在 水 盆 內 放 入 約 七 分 滿 的 水 與 1/2 到 1 小 杯 的 醋 量, 將 髒 襪 子 浸 泡 一 晚, 隔 天 再 丟 入 洗 衣 機, 就 能 洗 得 相 當 乾 淨 醋 有 殺 菌 除 臭 和 漂 白 功 效, 使 用 過 的 醋 水, 還 可 清 理 地 板,

穨 PDF

Microsoft Word - 完全手冊-課程.doc

第一冊 第四章 分裂與再統一 班級 座號 姓吊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优迈科技教学大纲2009版本

<4D F736F F D20A5F1A4FBA473A6DBA662C149AE76BB50B0A8AFAAB944A440AC78A67BA976C149BEC7ABE4B751AABAB56FAE692E646F63>


WebST 3.0管理员手册

untitled

珠海市电视中心工程

WebST 3.0管理员手册

公开招标文件

XXXXXX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C3_ppt.PDF

爱玩科技合作白皮书(2011)

程 序 设 计 语 言 A 计 算 机 网 络 汇 编 语 言 计 算 与 优 化 课 程 设 计 数 据 库 原 理 及 应 用 现 代 操 作 系


<4D F736F F D20CFB5B7D62DCFC2CEE749CAD4CCE22D3037C9CF>

桐乡市皮肤病防治院新大楼数通和数据库审计

B++供应商协同云管理平台

08信息技术部.doc

SEC-220

turbomail方案

99CMS手机版

电信行业网上营业厅

D-link用户手册.doc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 概 述 编 制 依 据 和 原 则 企 业 概 况 项 目 提 出 的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工 作 范 围 可 行 性 研 究

飞鱼星多WAN防火墙路由器用户手册

<463A5CC2A4B6ABD1A7D4BA5CBDCCD1A7D6B8C4CFD7DC5CA1B C B3CCD0F2C9E8BCC6A1B7BFCEB3CCD6B8C4CF2E646F63>

Dell SonicWALL Network Security Appliance Dell SonicWALL Network Security Appliance (NSA) (Reassembly-Free Deep Packet Inspection, RFDPI) NSA NSA RFDP

11N 无线宽带路由器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目 录 1 产 品 简 介... 5 功 能 简 介... 5 接 口 和 按 钮... 6 指 示 灯 硬 件 安 装... 8 选 择 合 适 的 安 装 位 置... 8 连 接 线 缆 建 立 计 算 机 的 Wi-Fi 连 接... 9 通 过 手 动 方 式

<4D F736F F D20B9FABCD2BBFAB9D8B0ECB9ABBDA8D6FEBACDB4F3D0CDB9ABB9B2BDA8D6FEC4DCBAC4BCE0B2E2CFB5CDB3C8EDBCFEBFAAB7A2D6B8B5BCCBB5C3F7CAE92E646F63>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CA Nimsoft Monitor Snap 快速入门指南

页 码 1 / 33 港 深 医 发 号 香 港 大 学 深 圳 医 院 关 于 印 发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制 度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科 室 : 香 港 大 学 深 圳 医 院 现 予 印 发, 请 遵 照 执 行 香 港 大 学 深 圳 医 院 香 港 大 学 深

( )

untitled


电 子 政 务 蓝 皮 书 政 府 提 供 宏 观 数 据 的 责 任 鉴 于 电 子 海 关 电 子 口 岸 电 子 总 署 的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体 系 是 在 不 同 时 期, 根 据 当 时 的 需 求 采 用 不 同 技 术 逐 步 建 成 的, 随 着 社 会 形 势 的 不 断

( 二 ) 輔 導 店 家 建 立 電 子 商 務 平 台, 發 展 澎 湖 產 業 線 上 行 銷, 以 無 遠 弗 屆 的 電 子 商 務 跨 越 冬 季 遊 客 不 足 的 限 制, 活 絡 產 業 商 機 ( 三 ) 制 訂 影 視 媒 體 行 銷 澎 湖 獎 勵 條 例, 提 供 獎 勵

WP_ARIS_PPM_CN.PDF

银 行 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与 安 全 管 理 指 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保 护 持 卡 人 商 户 以 及 成 员 单 位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银 行 卡 市 场 秩 序, 规 范 银 行 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与 安 全 管 理, 加 强 银 行 卡 业

CD (OpenSourceGuide OpenSourceGuide.pdf) : IR LED

19 互 联 网 络 是 一 种 功 能 最 强 大 的 营 销 工 具, 它 所 具 备 的 一 对 一 营 销 能 力, 正 是 符 合 定 制 营 销 与 直 复 营 销 的 未 来 趋 势 20 数 字 合 同 是 通 过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订 立 的, 以 数 据 电 文 的 方

第 一 部 分 网 银 注 册 签 约 篇 山 西 省 农 村 信 用 社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为 客 户 提 供 账 户 管 理 转 账 汇 款 理 财 业 务 客 户 服 务 安 全 中 心 等 服 务 功 能 1. 网 上 银 行 用 户 类 型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客 户 采 用 数

Azure_s

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

系 统 金 水 信 息 系 统 金 盾 信 息 系 统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系 统 ) 通 过 Hillstone 系 列 产 品 的 应 用, 从 处 理 能 力 扩 展 能 力 安 全 性 冗 余 性 和 应 用 的 便 利 性 等 方 面 为 政 府 网 络 的 需 求 考 虑, 提 供

计算机网络与经济(六).doc

(UTM???U_935_938_955_958_959 V )

目 录 第 一 章 概 述 总 体 框 架 临 床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医 院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需 求... 5 第 二 章 基 于 电 子 病 历 的 临 床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需 求...

内 容 目 录 一 深 耕 IT 基 础 设 施 服 务, 客 户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3 ( 一 )IT 基 础 设 施 服 务 收 入 增 速 领 先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3 ( 事 ) 植 根 银 行 业, 丌 断 拓 展 政 府 和 电 信 业 客 户... 5 二 IT

<4D F736F F D B9E3B6ABCAA1CBAEC0FBB9A4B3CCCAD3C6B5BCE0BFD8CFB5CDB3BCBCCAF5B9E6B7B6A3A8CAD4D0D0A3A9C7A9B7A22E646F63>

KillTest 质量更高 服务更好 学习资料 半年免费更新服务

测试员第十期.doc

<5C5C D2D CB1BEB5D8B4C5C5CC CBACDCAA25CBBD45CBDF8D0D0D6D05CD5FEB2C95CCAFDD7D65CC2DBD6A4BBE15C E31322E3234C2DBD6A4B8E529C3B7D6DDCAD0CAFDD7D6BBAFB3C7CAD0D7DBBACF2E2E2E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134招标文件.doc

Transcription: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项 目 编 号 :0706-15410008N059 采 购 人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 91

目 录 第 一 章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项 目 背 景... 5 1.1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及 其 下 属 税 务 机 构 简 介... 5 1.2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建 设 目 标... 5 1.3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主 要 建 设 成 果... 6 1.4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主 要 建 设 任 务... 7 第 二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概 述... 8 2.1 项 目 建 设 现 状... 8 2.2 项 目 总 体 定 位... 8 2.3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9 2.3.1 应 用 系 统 推 广 实 施... 9 2.3.2 应 用 系 统 优 化 开 发... 10 2.3.3 服 务 和 质 量 保 障... 11 2.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1 2.5 项 目 建 设 原 则... 12 2.6 项 目 实 施 范 围... 13 第 三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业 务 需 求... 13 3.1 服 务 和 管 理 创 新 的 支 持... 13 3.2 规 范 执 法 支 持... 14 3.3 需 开 发 优 化 的 其 他 内 容... 15 3.3.1 功 能 优 化 完 善... 15 3.3.2 原 有 部 委 交 换 调 整... 16 3.3.3 新 增 外 部 委 数 据 交 换... 16 第 四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架 构 约 束 要 求... 17 4.1 总 体 架 构 要 求... 17 4.2 应 用 设 计 约 束... 18 4.2.1 规 划 思 路... 18 4.2.2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 中 心 节 点 )... 19 4.2.3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24 4.3 数 据 设 计 约 束... 25 4.3.1 数 据 分 类... 25 4.3.2 数 据 质 量... 25 4.4 集 成 约 束... 26 4.4.1 界 面 集 成... 26 4.4.2 应 用 集 成... 26 4.4.3 数 据 集 成... 27 4.4.4 安 全 集 成... 27 4.5 非 功 能 性 约 束... 27 4.5.1 范 围... 27 4.5.2 可 靠 性... 28 4.5.3 可 用 性... 28 4.5.4 易 用 性... 28 4.5.5 可 维 护 性... 29 4.5.6 可 扩 展 性... 30 4.5.7 可 伸 缩 性... 30 4.5.8 可 移 植 性... 31 4.5.9 可 重 用 性... 31 2 / 91

4.6 安 全 性 约 束... 31 4.6.1 安 全 等 级 要 求... 31 4.6.2 省 级 安 全 域 划 分... 31 4.6.3 策 略 和 措 施... 34 4.6.4 应 用 层 安 全... 35 4.6.5 数 据 层 安 全... 37 4.6.6 终 端 安 全 策 略... 38 4.6.7 系 统 层 安 全... 38 4.6.8 网 络 层 安 全... 39 4.6.9 物 理 层 安 全... 41 4.7 部 署 约 束... 41 4.8 架 构 管 控 约 束... 42 4.9 标 准 约 束... 44 4.9.1 标 准 体 系 概 述... 44 4.9.2 系 统 标 准 遵 循 说 明... 45 第 五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需 求 和 约 束... 47 5.1 项 目 总 体 需 求... 47 5.2 性 能 要 求... 48 5.3 基 础 软 件 约 束... 49 5.4 网 络 环 境 约 束... 49 第 六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实 施... 49 6.1 实 施 内 容... 49 6.2 实 施 总 体 要 求... 49 6.3 项 目 管 理... 50 6.3.1 项 目 计 划 管 理... 50 6.3.2 项 目 进 度 管 理... 51 6.3.3 项 目 沟 通 管 理... 51 6.3.4 项 目 变 更 管 理... 51 6.3.5 项 目 配 置 管 理... 51 6.3.6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52 6.4 组 织 和 人 员 要 求... 52 6.4.1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52 6.4.2 项 目 人 员 管 理... 52 6.4.3 项 目 人 员 要 求... 53 6.5 项 目 过 程... 53 6.5.1 系 统 推 广... 54 6.5.2 优 化 开 发... 71 第 七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服 务 与 质 量 保 障... 81 7.1 总 体 要 求... 81 7.2 工 作 要 求... 82 7.2.1 问 题 管 理... 82 7.2.2 数 据 维 护... 83 第 八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验 收... 85 8.1 14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初 验... 85 8.2 14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终 验... 85 8.3 16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初 验... 85 8.4 16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终 验... 86 8.5 项 目 验 收... 86 8.5.1 项 目 验 收 前 提 条 件... 86 8.5.2 验 收 交 付 物... 86 3 / 91

8.6 组 织 实 施 及 人 员 安 排... 88 8.7 工 程 验 收... 88 第 九 章 其 他... 88 9.1 对 监 理 工 作 的 配 合... 88 9.2 对 应 用 总 集 成 的 配 合... 89 9.3 对 安 全 总 集 成 的 配 合... 89 9.4 对 第 三 方 软 件 测 试 的 配 合... 90 9.5 保 密 要 求... 90 9.6 知 识 转 移 要 求... 90 9.7 知 识 产 权 要 求... 91 9.8 移 交 要 求... 91 9.9 归 档 要 求... 91 4 / 91

第 一 章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项 目 背 景 1.1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及 其 下 属 税 务 机 构 简 介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是 国 务 院 主 管 税 收 工 作 的 直 属 机 构 自 1994 年 分 税 制 改 革 后, 我 国 实 行 国 家 地 方 分 级 核 算 的 财 政 体 制,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对 全 国 国 税 系 统 实 行 垂 直 管 理, 并 协 同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对 省 级 地 方 税 务 局 实 行 双 重 领 导 国 家 税 务 局 系 统 和 地 方 税 务 局 系 统 ( 西 藏 自 治 区 仅 设 立 国 家 税 务 局 ) 从 省 级 以 下 按 照 行 政 区 划 分 别 设 立 税 务 管 理 机 构, 各 自 负 责 中 央 税 收 收 入 和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的 组 织 工 作 国 家 税 务 局 系 统 由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在 业 务 经 费 人 事 等 方 面 实 行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 地 方 税 务 局 系 统 省 以 下 实 行 垂 直 管 理, 省 级 地 方 税 务 局 由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协 同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实 行 双 重 领 导 1.2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建 设 目 标 税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总 体 目 标, 就 是 要 建 立 和 完 善 中 国 税 收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简 称 为 金 税 工 程, 英 文 缩 写 为 CTAIS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是 金 税 工 程 的 建 设 阶 段, 它 将 建 立 在 十 多 年 税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基 础 之 上,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的 原 则, 通 过 业 务 重 组 技 术 重 构 功 能 整 合, 分 期 分 批 逐 步 实 施, 最 终 完 成 中 国 税 收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建 设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将 按 照 国 际 先 进, 中 国 特 色 的 要 求, 通 过 完 成 一 个 平 台 两 级 处 理 三 个 覆 盖 四 类 系 统 的 建 设, 建 成 一 个 网 络 覆 盖 率 达 100% 年 事 务 处 理 量 近 100 亿 笔 税 务 机 关 内 部 用 户 超 过 60 万 人 纳 税 人 及 外 部 用 户 超 过 亿 人 ( 户 ) 的 全 国 税 收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该 系 统 将 统 一 全 国 国 税 地 税 征 管 应 用 系 统 版 本, 规 范 全 国 税 收 执 法 ; 实 施 全 国 征 管 数 据 大 集 中, 实 现 监 控 全 国 征 管 数 据 ; 规 范 纳 税 服 务 平 台, 优 化 纳 税 服 务 ; 建 设 决 策 支 持 平 台, 及 时 完 整 准 确 地 为 决 策 管 理 提 供 信 息, 进 一 步 提 高 税 法 遵 从 度 和 税 收 征 收 率 国 际 先 进, 是 指 借 鉴 国 际 税 收 管 理 的 先 进 理 念 和 经 验, 主 要 有 : 将 促 进 税 法 遵 从 作 为 税 务 机 关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战 略 目 标, 优 化 服 务, 规 范 执 法 ; 树 立 税 收 风 险 管 理 5 / 91

理 念, 为 实 施 风 险 管 理 提 供 信 息 化 支 撑 ; 运 用 国 际 先 进 成 熟 的 信 息 技 术 建 设 现 代 化 的 税 收 管 理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以 提 高 服 务 和 执 法 的 质 效 等 中 国 特 色, 是 指 影 响 我 国 税 务 机 关 学 习 借 鉴 国 际 先 进 理 念 经 验 的 环 境 和 因 素, 主 要 有 : 行 政 层 级 的 多 级 性 和 中 央 与 地 方 财 权 的 复 杂 性 ; 国 地 税 系 统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差 异 ;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以 及 城 市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平 衡 等, 上 述 这 些 特 色 要 求 在 学 习 借 鉴 国 际 先 进 理 念 和 经 验 时, 针 对 中 国 特 色, 找 准 结 合 点 一 个 平 台 是 指 建 立 一 个 包 含 网 络 硬 件 和 基 础 软 件 的 统 一 的 技 术 基 础 平 台 两 级 处 理 是 指 依 托 统 一 的 技 术 基 础 平 台, 逐 步 实 现 税 务 系 统 的 数 据 信 息 在 总 局 和 省 局 集 中 处 理 三 个 覆 盖 是 指 应 用 内 容 逐 步 覆 盖 所 有 税 种, 覆 盖 税 收 工 作 的 主 要 工 作 环 节, 覆 盖 各 级 国 地 税 机 关, 并 与 有 关 部 门 联 网 四 类 系 统 包 括 税 收 征 管 外 部 信 息 决 策 支 持 和 行 政 管 理 等 系 统 1.3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主 要 建 设 成 果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运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成 熟 的 税 收 管 理 理 念 和 信 息 技 术, 借 鉴 政 府 和 金 融 电 信 等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规 划 和 实 践 经 验, 通 过 业 务 重 组 技 术 重 构 功 能 整 合, 初 步 建 成 国 际 先 进 中 国 特 色 的 税 收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并 在 6 个 试 点 省 成 功 运 行, 为 征 纳 双 方 提 供 一 体 化 人 性 化 智 能 化 持 续 改 进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平 台 一 是 完 成 制 度 和 标 准 规 范 建 设, 形 成 税 务 标 准 规 范 体 系 和 税 收 信 息 化 管 理 制 度 ; 二 是 完 成 税 收 业 务 需 求 的 分 析 与 整 理 ; 三 是 完 成 税 收 信 息 化 的 总 体 规 划 设 计, 推 动 业 务 变 革 技 术 创 新, 建 立 了 包 含 业 务 应 用 数 据 技 术 安 全 运 维 等 内 容 的 总 体 架 构 体 系 ; 四 是 开 发 完 成 征 收 管 理 行 政 管 理 决 策 支 持 外 部 信 息 四 大 类 应 用 系 统 并 在 6 个 试 点 省 成 功 上 线 运 行 ; 五 是 完 成 金 税 三 期 新 建 系 统 同 总 局 和 试 点 省 现 有 保 留 应 用 系 统 整 合, 实 现 新 老 系 统 的 有 效 对 接 ; 六 是 建 成 总 局 数 据 中 心 ( 南 海 ); 七 是 充 分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的 最 新 发 展 成 果 完 成 试 点 单 位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改 造 及 运 行 维 护 体 系 建 设 ; 八 是 完 成 税 务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体 系 的 总 体 构 建 及 安 全 策 略 的 制 定, 完 成 对 试 点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应 用 安 全 支 撑 平 台 建 设, 以 及 对 网 络 系 统 应 用 系 统 和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的 安 全 等 级 测 评 和 风 险 评 估 ; 九 是 完 成 全 国 税 务 系 统 五 级 网 络 建 设, 建 成 覆 盖 全 国 税 务 系 统 的 综 合 性 通 信 平 台, 网 络 覆 盖 总 局 数 据 6 / 91

中 心 南 海 数 据 中 心 71 个 省 级 局 800 多 个 地 市 级 税 务 局 近 6000 个 县 ( 区 ) 级 税 务 局 近 30000 个 税 务 分 局 ( 所 ) 1.4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主 要 建 设 任 务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将 在 充 分 吸 收 第 一 阶 段 试 点 建 设 经 验 和 系 统 开 发 成 果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分 期 分 批 逐 步 实 施, 完 成 应 用 系 统 在 全 国 其 余 30 个 省 级 单 位 ( 含 5 个 计 划 单 列 市 ) 的 快 速 推 广 部 署, 完 成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在 税 务 系 统 的 全 覆 盖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工 作 安 排, 计 划 将 在 2015 年 内 完 成 14 个 省 ( 区 ) 单 轨 上 线 工 作, 包 括 河 北 省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贵 州 省 云 南 省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湖 南 省 青 海 省 海 南 省 西 藏 自 治 区 甘 肃 省 安 徽 省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四 川 省 吉 林 省 等 ; 计 划 将 在 2016 年 内 完 成 16 个 省 ( 市 ) 单 轨 上 线 工 作, 包 括 辽 宁 省 江 西 省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青 岛 市 北 京 市 黑 龙 江 省 天 津 市 陕 西 省 湖 北 省 大 连 市 上 海 市 江 苏 省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深 圳 市 等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 (1) 完 成 征 收 管 理 行 政 管 理 决 策 支 持 和 外 部 信 息 等 四 大 类 应 用 系 统 在 全 国 30 个 省 ( 含 5 个 计 划 单 列 市 ) 的 全 面 推 广, 同 时 完 成 地 方 特 色 软 件 改 造 及 同 总 局 保 留 系 统 的 接 口 改 造 ; (2) 开 展 应 用 系 统 的 优 化 及 补 充 开 发, 具 体 包 括 国 家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税 务 服 务 与 管 理 创 新 导 致 的 需 求 变 化 技 术 创 新 或 架 构 优 化 导 致 的 架 构 变 化 系 统 运 行 和 推 广 实 施 过 程 发 现 的 程 序 问 题 性 能 调 优 导 致 的 程 序 开 发 以 及 软 件 衔 接 新 增 接 口 等 几 个 方 面 ; (3) 实 施 总 局 数 据 集 中 及 数 据 资 源 的 建 设 与 开 发 ; (4) 完 成 2 个 国 家 级 30 个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 税 务 处 理 中 心 的 扩 容, 包 括 计 算 存 储 资 源 系 统 软 件 及 备 份 系 统 建 设 等, 提 高 各 推 广 单 位 数 据 处 理 能 力 ; (5)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税 务 处 理 中 心 局 域 网 的 补 充 建 设 ; (6)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同 总 局 数 据 中 心 ( 南 海 ) 间 的 数 据 容 灾 系 统 建 设 ; (7)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相 关 安 全 体 系 建 设 ; 7 / 91

(8)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终 端 系 统 补 充 建 设 ; (9)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相 关 运 行 维 护 体 系 建 设 ; (10) 进 一 步 完 善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并 进 行 全 面 培 训 推 广 及 应 用 ; (11) 按 照 国 家 在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互 联 网 + 等 方 面 的 战 略 部 署, 适 应 国 家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及 税 制 改 革 要 求, 适 应 税 收 管 理 现 代 化 要 求, 在 系 统 优 化 及 全 面 推 广 工 作 中, 进 行 相 关 的 创 新 性 研 究 及 部 署 ; (12)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对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系 统 管 理 人 员 信 息 技 术 人 员 和 税 收 业 务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培 训 第 二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概 述 2.1 项 目 建 设 现 状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分 为 总 局 版 和 省 局 版, 在 总 局 和 省 局 两 级 部 署 在 第 一 阶 段 的 工 作 中, 已 经 完 成 了 总 局 以 及 重 庆 山 西 山 东 内 蒙 古 河 南 广 东 6 省 国 地 税 的 推 广 实 施 工 作 ; 其 中 总 局 部 署 总 局 版, 重 庆 山 西 山 东 内 蒙 古 河 南 广 东 采 用 省 局 版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在 总 局 已 经 实 现 了 与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中 心 海 关 人 民 银 行 银 监 会 中 机 服 务 中 心 外 汇 局 六 个 外 部 委 的 数 据 交 换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在 省 局 除 了 接 收 总 局 下 发 的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中 心 和 中 机 服 务 中 心 的 数 据 外, 也 逐 步 地 接 入 省 局 外 部 门 的 数 据 2.2 项 目 总 体 定 位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负 责 税 务 机 关 同 各 外 部 门 的 系 统 进 行 互 联, 完 成 业 务 信 息 及 数 据 安 全 可 靠 的 交 换 与 共 享, 包 括 发 改 委 教 育 科 技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公 安 民 政 司 法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国 土 环 保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住 房 公 积 金 房 产 规 划 交 通 水 利 农 业 经 济 贸 易 对 外 贸 易 文 化 卫 生 银 行 审 计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海 关 工 商 质 监 体 育 统 计 银 监 烟 草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海 洋 渔 业 外 汇 管 理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残 联 人 民 法 院 等 部 门 及 其 他 第 三 8 / 91

方 的 数 据 交 换 及 应 用 需 求 从 业 务 层 面 看,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在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整 体 应 用 规 划 的 定 位 是 负 责 除 税 库 银 外 的 所 有 外 部 门 信 息 交 换 从 技 术 层 面 看,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要 实 现 双 向 和 单 向 数 据 交 换, 支 持 多 种 技 术 实 现 方 式, 包 括 Socket WebService MOM 和 FTP 等 主 流 方 式, 分 别 实 现 批 量 和 单 笔 交 换, 同 步 和 异 步 交 换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与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中 其 它 系 统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所 示 : 对 于 外 部 门 与 税 务 机 关 的 实 时 类 信 息 交 换 业 务, 由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通 过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与 内 部 应 用 系 统, 包 括 核 心 征 管 系 统 行 政 管 理 系 统 和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进 行 交 互 对 于 外 部 门 机 构 与 税 务 机 关 的 异 步 批 量 交 换 业 务, 批 量 数 据 暂 存 放 在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中, 通 过 FTP MOM 数 据 同 步 等 方 式 与 内 部 应 用 系 统 和 外 部 门 机 构 进 行 交 互 2.3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2.3.1 应 用 系 统 推 广 实 施 开 展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30 个 省 ( 含 5 个 计 划 单 列 市 ) 上 线 推 广 工 作, 进 一 9 / 91

步 提 高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 税 务 系 统 信 息 管 税 能 力 和 纳 税 服 务 水 平 通 过 开 展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优 化 实 施 项 目 推 广 工 作, 确 保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各 系 统 平 稳 上 线, 进 一 步 提 高 各 上 线 单 位 系 统 信 息 管 税 能 力 和 纳 税 服 务 水 平, 同 时 积 累 金 税 三 期 推 广 工 作 经 验 主 要 工 作 目 标 是 : ( 一 ) 确 保 平 稳 上 线, 规 范 税 收 管 理 按 照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要 求 完 成 各 推 广 省 数 据 清 理 系 统 流 程 和 岗 责 体 系 的 梳 理, 确 保 实 现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等 应 用 系 统 的 平 稳 上 线, 进 一 步 促 进 业 务 流 程 的 规 范 统 一, 为 后 续 验 收 工 作 奠 定 基 础 ( 二 ) 确 保 新 原 系 统 衔 接, 提 高 信 息 管 税 水 平 做 好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上 线 工 作 的 同 时, 结 合 各 省 应 用 系 统 情 况, 开 展 差 异 分 析, 制 定 各 省 应 用 改 造 方 案, 保 证 在 上 线 过 程 中 地 方 特 色 软 件 能 够 与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应 用 系 统 衔 接, 充 分 发 挥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和 各 省 自 有 系 统 的 功 能 优 势, 实 现 各 省 信 息 管 税 水 平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在 系 统 上 线 后, 确 保 总 局 历 史 数 据 下 发, 保 证 业 务 正 常 开 展, 做 好 总 局 接 收 外 部 委 数 据 的 下 发 工 作, 主 要 是 中 机 服 务 中 心 的 车 辆 合 格 证 信 息 和 质 检 总 局 的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信 息 等, 保 证 核 心 征 管 等 系 统 应 用 的 第 三 方 信 息 能 及 时 准 确 地 获 取 到, 确 保 车 购 税 业 务 等 顺 利 正 常 开 展 ( 三 ) 确 保 外 围 系 统 间 的 衔 接, 提 升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服 务 能 力 根 据 各 省 份 的 具 体 业 务 需 求 情 况, 对 于 应 用 第 三 方 信 息 的 应 用 系 统, 能 顺 利 实 现 与 外 部 交 换 系 统 进 行 衔 接, 强 化 第 三 方 信 息 库 建 设 的 同 时, 提 升 外 部 交 换 对 外 数 据 交 换 服 务 的 能 力 2.3.2 应 用 系 统 优 化 开 发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持 续 优 化 需 满 足 政 策 变 化 管 理 新 要 求 地 方 业 务 差 异 化 等 业 务 需 求 的 不 断 变 化 近 期, 中 央 发 布 了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总 体 方 案, 明 确 了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的 思 路 原 则 主 要 任 务 和 时 间 安 排, 决 定 了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税 收 业 务 需 求 将 发 生 较 为 频 繁 的 变 化, 例 如 新 征 管 法 的 出 台 等, 这 就 要 求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应 用 系 统 不 断 优 化 完 善, 以 适 应 业 务 需 求 变 化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应 用 系 统 持 续 优 化 还 需 满 足 技 术 需 求 的 不 断 变 化 随 着 IT 技 术 的 10 / 91

飞 速 发 展,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也 必 须 充 分 考 虑 未 来 技 术 的 发 展 和 各 类 新 技 术 的 出 现, 确 保 整 体 的 应 用 体 系 能 够 持 续 的 提 升 和 优 化, 降 低 技 术 升 级 对 于 整 个 体 系 的 影 响 程 度 2.3.3 服 务 和 质 量 保 障 应 用 系 统 服 务 与 质 量 保 障 范 围 包 括 : 总 局 第 一 阶 段 的 六 试 点 省 ( 市 ) 和 第 二 阶 段 的 30 个 省 ( 市 ) 税 务 机 关 在 项 目 合 同 约 定 时 间 内, 供 应 商 应 确 保 其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 涉 及 问 题 处 理 需 求 变 更 功 能 完 善 性 能 提 升 等 情 况 2.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一 应 用 系 统 开 发 优 化 1.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 优 化 版 )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常 规 优 化 内 容, 优 化 内 容 包 括 经 总 局 统 一 组 织 提 交 并 确 认 后 的 优 化 点 各 上 线 单 位 提 出 并 经 总 局 确 认 的 优 化 内 容 等 2. 总 局 常 规 政 策 调 整 需 求 3. 推 广 单 位 地 方 特 色 软 件 支 持 对 于 推 广 过 程 中 各 省 现 有 的 地 方 特 色 软 件, 如 有 需 要 则 需 提 供 接 口, 并 进 行 联 调 测 试 等 工 作 的 支 持 4. 进 一 步 完 善 第 三 方 信 息 库, 实 现 外 部 数 据 的 汇 集, 在 此 基 础 上 为 各 应 用 系 统 提 供 外 部 数 据 的 服 务 二 应 用 系 统 推 广 实 施 根 据 金 税 三 期 第 二 阶 段 推 广 计 划, 本 项 目 2015 年 度 完 成 14 省 2016 年 度 完 成 16 省 的 推 广 任 务, 供 应 商 需 按 照 采 购 人 要 求, 按 时 按 质 完 成 推 广 实 施 工 作 本 次 采 购 的 实 施 地 点 分 为 总 局 和 省 局 两 级 : 总 局 指 定 实 施 地 点 ( 主 要 是 北 京 和 广 东 南 海 ) 由 供 应 商 对 各 省 进 行 集 中 上 线 工 作 支 持, 省 局 的 实 施 地 点 主 要 集 中 在 省 级 税 务 机 构 所 在 地 推 广 实 施 计 划 见 下 表 年 份 批 次 上 线 省 2015 年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宁 夏 河 北 贵 州 云 南 广 西 西 藏 湖 南 海 南 青 海 甘 肃 11 / 91

2016 年 第 三 批 第 四 批 第 五 批 第 六 批 安 徽 新 疆 四 川 吉 林 辽 宁 江 西 福 建 厦 门 青 岛 北 京 黑 龙 江 天 津 陕 西 湖 北 大 连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宁 波 深 圳 注 : 在 未 转 入 运 维 之 前, 各 省 的 质 量 保 障 工 作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以 上 推 广 实 施 时 间 在 执 行 中 可 能 存 在 变 动, 供 应 商 需 按 采 购 人 最 新 的 时 间 要 求 执 行 ; 项 目 终 验 前, 供 应 商 需 完 成 全 部 开 发 优 化 工 作 三 项 目 服 务 与 质 量 保 障 项 目 终 验 前, 供 应 商 需 做 好 服 务 和 质 量 保 障 工 作 2.5 项 目 建 设 原 则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各 项 目 总 体 上 应 遵 循 统 筹 规 划 统 一 标 准, 突 出 重 点 分 步 实 施, 整 合 资 源 讲 究 实 效, 加 强 管 理 保 证 安 全 的 建 设 原 则 1. 统 筹 规 划 统 一 标 准 在 网 络 安 全 和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领 导 下, 综 合 考 虑 各 方 面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一 体 化 指 导 思 想, 制 定 科 学 合 理 切 实 可 行 的 税 务 系 统 信 息 化 建 设 目 标, 包 括 远 期 目 标 和 近 期 目 标, 统 一 进 行 工 程 规 划 设 计 建 立 统 一 的 技 术 基 础 平 台 和 统 一 规 范 的 征 管 业 务 流 程, 在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循 相 关 标 准 2. 突 出 重 点 分 步 实 施 综 合 考 虑 人 力 物 力 资 金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根 据 税 收 征 管 工 作 实 际, 把 总 体 目 标 具 体 分 解 为 若 干 阶 段 性 任 务, 合 理 安 排 运 筹, 并 集 中 力 量 解 决 不 同 阶 段 的 重 要 问 题 3. 整 合 资 源 讲 求 实 效 充 分 利 用 以 往 信 息 化 建 设 积 累 的 可 用 资 源, 按 照 工 程 总 体 设 计 实 现 资 源 整 合, 增 加 相 互 之 间 的 兼 容 性, 实 现 不 同 系 统 和 软 件 的 优 势 互 补, 根 据 新 要 求 进 一 步 拓 展 完 善 和 提 升 应 用 系 统 的 功 能 与 质 量, 逐 步 实 现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的 总 体 目 标 4. 加 强 管 理 保 证 安 全 加 强 信 息 化 建 设 管 理 是 保 证 信 息 化 建 设 成 败 的 关 键 要 借 鉴 国 外 先 进 的 科 学 管 12 / 91

理 办 法, 建 立 和 完 善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信 息 化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同 时 建 立 信 息 化 管 理 责 任 制, 按 照 新 理 念, 采 用 新 办 法, 依 靠 新 手 段, 加 强 信 息 系 统 运 营 管 理, 完 善 安 全 措 施, 确 保 税 收 这 一 国 民 经 济 关 键 性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运 行 和 功 能 的 充 分 发 挥 2.6 项 目 实 施 范 围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第 二 阶 段 建 设 遵 循 总 体 工 程 计 划, 本 项 目 实 施 范 围 为 : 1.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应 在 第 二 阶 段 总 局 及 30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推 广 实 施 ; 2. 全 国 范 围 内 ( 含 总 局 第 一 阶 段 6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第 二 阶 段 30 个 省 ( 市 自 治 区 ))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优 化 开 发, 全 国 范 围 内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服 务 与 质 量 保 障 第 三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业 务 需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目 前 规 划 了 四 十 多 个 部 委 或 外 部 组 织 的 信 息, 已 经 实 现 和 国 家 质 监 总 局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中 心 海 关 总 署 人 民 银 行 等 若 干 部 委 的 数 据 交 换, 并 逐 步 推 进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理 解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需 要, 贯 彻 信 息 管 税 的 思 路, 使 项 目 服 务 于 改 革 大 局 第 二 阶 段 的 建 设, 应 按 照 业 务 需 求 等 要 求, 在 以 下 方 面 重 点 支 持, 具 体 要 求 以 发 布 的 业 务 需 求 为 准 3.1 服 务 和 管 理 创 新 的 支 持 1. 支 持 三 证 合 一 一 照 一 码 制 度 改 革 根 据 国 务 院 部 署, 在 全 国 全 面 推 行 三 证 合 一 一 照 一 码 登 记 改 革 按 照 统 一 规 范 和 标 准, 改 造 升 级 各 相 关 业 务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实 现 互 联 互 通 信 息 共 享 充 分 利 用 统 一 的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交 换 平 台, 推 动 企 业 基 础 信 息 和 相 关 信 用 信 息 在 政 府 部 门 间 广 泛 共 享 和 有 效 应 用 2. 推 动 区 域 性 税 收 合 作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推 动 京 津 冀 长 江 经 济 带 的 税 收 合 作, 这 对 金 税 三 期 规 划 和 系 统 实 现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由 于 其 处 理 机 制 在 不 断 探 索 之 中, 会 带 来 持 续 的 改 13 / 91

进 要 求 3.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的 需 求 通 过 纳 税 信 用 管 理 的 规 范 统 一, 实 现 国 地 税 局 遵 循 统 一 标 准, 客 观 公 正 地 对 纳 税 人 实 施 年 度 纳 税 信 用 评 价, 尽 量 减 少 人 为 操 作 ; 纳 税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确 定 后, 可 以 为 纳 税 人 提 供 自 我 查 询, 并 为 A D 级 纳 税 人 对 外 公 布 和 与 国 家 统 一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等 系 统 进 行 必 要 的 交 互 提 供 支 持 4.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数 据 交 换 政 务 外 网 是 按 照 中 办 发 2002 17 号 文 件 和 2006 18 号 文 件 要 求 建 设 的 我 国 电 子 政 务 重 要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是 服 务 于 各 级 政 务 部 门, 满 足 其 经 济 调 节 市 场 监 管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等 方 面 需 要 的 政 务 公 用 网 络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项 目 将 按 照 发 改 高 技 2012 1986 号 文 件 要 求, 积 极 利 用 政 务 外 网 开 展 建 设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实 际 上 可 以 作 为 国 家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的 一 个 前 置, 用 以 实 现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与 外 部 门 的 统 一 信 息 交 换 : (1) 随 着 国 家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的 建 设 完 成,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将 以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作 为 统 一 出 入 口, 实 现 税 务 系 统 与 国 家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之 间 的 互 联 和 数 据 交 换 (2) 税 务 系 统 内 部 通 过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实 现 各 省 局 间, 省 局 总 局 间 的 数 据 交 换 功 能 3.2 规 范 执 法 支 持 1. 全 国 税 收 征 管 规 范 的 支 持 征 管 规 范 全 面 贯 彻 依 法 治 税 转 变 职 能 简 政 放 权 的 要 求, 依 据 现 行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借 鉴 了 国 际 现 代 税 收 管 理 的 有 效 做 法, 吸 纳 了 全 国 各 地 税 收 征 管 的 工 作 经 验, 以 及 信 息 化 建 设 和 制 度 创 新 等 各 项 工 作 的 成 果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作 为 其 中 信 息 披 露 部 分 的 主 要 支 持 系 统, 应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提 供 信 息 支 持 手 段, 为 税 收 征 管 业 务 依 法 办 理, 提 升 服 务 提 供 保 障 2. 全 国 税 务 机 关 出 口 退 ( 免 ) 税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的 支 持 为 正 确 执 行 出 口 税 收 政 策, 规 范 出 口 退 ( 免 ) 税 管 理, 防 范 和 打 击 骗 取 出 口 退 税 违 法 行 为, 明 确 各 级 国 税 机 关 工 作 权 限 岗 位 职 责 及 工 作 流 程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14 / 91

目 为 税 务 机 关 提 供 信 息 支 持 手 段, 采 集 / 反 馈 相 关 涉 税 信 息 3.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合 作 工 作 规 范 的 支 持 为 在 新 形 势 下 推 动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之 间 加 强 合 作, 进 一 步 明 确 合 作 事 项, 规 范 合 作 行 为, 实 现 合 作 的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如 有 需 要, 应 支 持 合 作 规 范 中 相 关 事 项 的 办 理 4. 总 局 上 线 单 位 保 留 系 统 的 业 务 衔 接 (1) 与 总 局 保 留 系 统 的 业 务 衔 接 如 有 需 求, 做 好 与 税 务 总 局 现 有 保 留 系 统 的 业 务 衔 接 (2) 与 地 方 保 留 软 件 的 业 务 衔 接 如 有 需 求, 对 于 业 务 差 异 分 析 结 果 中 同 意 地 方 保 留 的 软 件, 与 其 做 好 业 务 衔 接 3.3 需 开 发 优 化 的 其 他 内 容 3.3.1 功 能 优 化 完 善 该 部 分 内 容 是 在 第 一 阶 段 运 行 过 程 中,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系 统 而 提 出 的 未 包 含 在 第 一 阶 段 合 同 中 的 功 能 完 善 需 求 和 性 能 提 高 需 求 此 部 分 优 化 需 求 为 总 局 及 各 省 上 线 单 位 提 出 的 共 性 需 求,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序 号 工 作 内 容 描 述 备 注 梳 理 信 息 点 管 理 规 则 设 置 交 换 平 台 1 交 换 平 台 流 程 优 化 流 程 配 置 功 能, 调 整 配 置 流 程 进 行, 整 合 零 散 配 置 模 块, 并 增 加 配 置 向 导 功 能 数 据 采 集 控 制 : 增 加 数 据 回 滚 功 能, 增 加 2 交 换 应 用 优 化 重 复 数 据 判 断 功 能 丰 富 采 集 模 式 : 扩 展 现 有 的 人 工 模 式, 采 用 WEB 前 置 的 方 式 上 传 文 件 3 交 换 前 置 优 化 增 加 常 用 的 WebService DB 的 协 议 管 理 4 数 据 管 理 优 化 数 据 匹 配 及 审 核 功 能 : 实 现 对 采 集 进 来 的 第 三 方 数 据, 系 统 增 加 匹 配 功 能, 实 15 / 91

序 号 工 作 内 容 描 述 备 注 现 信 息 所 属 机 关 的 关 联, 并 实 现 信 息 与 纳 税 人 的 关 联 数 据 匹 配 智 能 学 习 : 在 数 据 匹 配 过 程 中, 对 于 人 工 核 实 过 的 数 据, 学 习 人 工 识 别 的 结 果, 再 有 同 样 的 数 据 时 自 动 识 别, 不 再 需 要 人 工 干 预 5 性 能 优 化 数 据 分 离 处 理, 优 化 数 据 抽 取 程 序, 保 证 数 据 传 输 的 效 率 和 稳 定 性 3.3.2 原 有 部 委 交 换 调 整 目 前, 税 务 总 局 已 经 完 成 海 关 质 监 总 局 人 民 银 行 中 机 服 务 中 心 外 汇 管 理 局 等 外 部 委 的 数 据 交 换 工 作 随 着 交 换 业 务 的 逐 步 推 进, 需 对 原 有 交 换 业 务 进 行 调 整, 主 要 包 括 新 增 加 交 换 数 据 类 型 调 整 原 有 的 交 换 业 务 类 型 ( 如 增 加 字 段 信 息 调 整 字 段 信 息 等 ),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需 根 据 业 务 需 求 进 行 相 关 流 程 配 置 调 整 和 处 理 流 程 调 整 已 明 确 需 求 进 行 调 整 的 部 委 有 海 关 人 民 银 行 中 机 中 心 和 外 汇 管 理 局 四 部 委, 但 具 体 调 整 的 外 部 门 以 实 际 发 生 及 发 布 的 业 务 需 求 为 准 3.3.3 新 增 外 部 委 数 据 交 换 按 照 金 税 三 期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规 划, 总 局 将 实 现 与 多 个 外 部 门 进 行 的 数 据 交 换 工 作, 要 按 照 总 局 的 规 划 要 求, 完 成 与 相 关 新 增 外 部 委 或 原 有 部 委 新 增 信 息 内 容 的 数 据 交 换 工 作, 目 前 暂 定 处 于 商 谈 计 划 中 的 新 增 部 委 或 原 部 委 新 增 信 息 点 的 数 据 交 换 部 门 有 证 监 会 人 民 银 行 ( 国 库 电 子 缴 库 ) 农 业 部 海 关 等, 但 具 体 外 部 门 以 实 际 发 生 及 发 布 的 业 务 需 求 为 准 序 号 信 息 交 换 部 门 信 息 点 备 注 1 人 民 银 行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信 息 采 集 新 增 信 息 点 16 / 91

序 号 信 息 交 换 部 门 信 息 点 备 注 2 外 汇 管 理 部 门 企 业 利 息 支 出 信 息 采 集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信 息 采 集 企 业 利 息 支 出 信 息 采 集 新 增 信 息 点 新 增 信 息 点 新 增 信 息 点 3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股 权 转 让 信 息 采 集 4 农 业 管 理 部 门 农 药 商 品 信 息 采 集 新 增 部 门 及 信 息 点 新 增 部 门 及 信 息 点 5 农 药 产 品 退 税 申 报 信 息 反 馈 新 增 信 息 点 6 农 药 产 品 退 税 申 报 - 认 定 参 数 信 息 反 馈 新 增 信 息 点 7 海 关 农 药 产 品 退 税 申 报 - 商 品 参 数 信 息 反 馈 新 增 信 息 点 8 农 药 产 品 退 税 申 报 - 单 位 参 数 信 息 反 馈 新 增 信 息 点 第 四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架 构 约 束 要 求 要 求 : 作 为 金 税 三 期 建 设 的 应 用 系 统 之 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应 遵 循 以 下 的 架 构 约 束 4.1 总 体 架 构 要 求 总 体 架 构 既 包 含 业 务 应 用 数 据 技 术 安 全 运 维 等 方 面 的 框 架, 也 包 括 架 构 管 控 的 体 系 一 方 面, 作 为 框 架, 总 体 架 构 定 义 了 业 务 应 用 数 据 技 术 安 全 运 维 等 架 构 的 目 标 蓝 图, 还 包 括 相 关 模 型, 及 各 部 分 的 指 南 设 计 准 则, 项 目 需 要 根 据 总 体 架 构 的 约 束 来 实 现 其 应 用 ; 另 一 方 面, 作 为 架 构 管 控, 它 指 明 了 项 目 在 进 行 项 目 实 施 的 时 候 需 要 遵 守 的 标 准 规 范, 可 以 参 考 的 相 关 架 构 资 源 以 及 需 要 遵 守 的 架 构 管 控 流 程, 以 确 保 项 目 的 实 施 符 合 金 税 三 期 的 总 体 规 划 总 体 架 构 主 要 由 业 务 架 构 应 用 架 构 数 据 架 构 技 术 架 构 ( 包 括 系 统 软 件 17 / 91

基 础 设 施 等 ) 安 全 架 构 运 维 架 构 标 准 架 构 管 控 体 系 等 组 成, 这 些 总 体 架 构 的 内 容 将 构 成 对 项 目 架 构 方 面 的 约 束, 项 目 需 要 在 这 些 架 构 的 约 束 下 进 行 业 务 需 求 分 析 设 计 以 及 实 现 以 完 成 项 目 的 目 标 4.2 应 用 设 计 约 束 4.2.1 规 划 思 路 通 过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建 设, 在 总 局 和 省 局 两 级 实 现 税 务 系 统 与 相 关 外 部 门 机 构 的 业 务 信 息 及 数 据 的 安 全 可 靠 交 换 与 共 享, 满 足 税 局 对 提 高 涉 税 信 息 准 确 性 提 供 业 务 辅 助 审 核 提 高 税 务 机 关 工 作 质 量 的 要 求, 同 时 协 助 其 他 部 门 履 行 政 府 职 能, 促 进 电 子 政 务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升, 满 足 政 府 管 理 的 协 作 需 要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负 责 同 各 外 部 门 的 系 统 进 行 互 联, 完 成 政 府 数 据 交 换 需 求, 包 括 财 政 银 行 国 库 工 商 技 监 海 关 外 汇 管 理 公 安 统 计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邮 政 民 政 国 土 管 理 房 产 法 院 等 政 府 部 门 的 数 据 交 换 需 求 在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总 体 规 划 设 计 的 环 境 下, 遵 循 总 体 规 划 设 计 的 各 项 架 构 设 计 要 求 和 约 束, 基 于 数 据 交 换 基 础 层 平 台 软 件 ( 总 局 单 独 采 购 ), 建 设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通 过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在 总 局 和 省 局 的 两 级 部 署 ( 中 心 节 点 ), 逐 步 实 现 规 划 中 近 40 个 部 门 的 一 百 多 个 信 息 点 业 务 交 换 需 求 按 照 规 划 要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由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 中 心 节 点 ) 和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两 部 分 构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是 两 级 处 理, 分 别 是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和 省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负 责 总 局 一 级 的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业 务, 省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负 责 省 局 及 以 下 各 级 税 局 与 外 部 门 的 信 息 交 换 业 务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与 外 部 门 交 换 系 统 一 一 对 应,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是 一 对 多 的 关 系,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负 责 管 理 总 局 一 级 的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省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负 责 管 理 省 局 及 以 下 各 级 部 署 的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系 统 的 技 术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18 / 91

4.2.2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 中 心 节 点 ) 4.2.2.1 功 能 约 束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是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中 心 节 点, 负 责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业 务 的 具 体 业 务 处 理 工 作, 包 括 交 换 信 息 的 采 集 整 理 比 对 分 配 反 馈 和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等 功 能 同 时, 中 心 节 点 对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并 负 责 与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和 税 局 内 部 应 用 系 统 进 行 数 据 交 互 19 / 91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业 务 功 能 主 要 分 为 以 下 五 类, 包 括 : 信 息 交 互 信 息 比 对 信 息 清 分 信 息 查 询 和 日 志 管 理 功 能 分 类 功 能 名 称 描 述 数 据 准 备 指 系 统 从 税 务 部 门 准 备 共 享 数 据 共 享 数 据 包 括 为 外 部 门 批 量 准 备 的 总 局 交 互 的 税 务 数 据, 也 包 括 为 交 换 系 统 准 备 与 外 部 门 进 行 比 对 的 数 据 数 据 发 送 系 统 定 时 准 备 好 共 享 数 据 后, 人 工 选 择 外 部 门, 将 不 同 的 数 据 发 送 给 不 同 的 外 部 门 批 量 接 收 指 税 务 总 局 批 量 获 取 所 需 外 部 门 的 共 享 信 息, 进 行 重 复 数 据 检 测 和 数 据 逻 辑 性 检 查 后 存 贮 在 共 享 信 息 库 信 息 交 互 信 息 比 对 税 务 个 别 信 息 查 询 请 求 外 部 门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信 息 比 对 信 息 反 馈 是 指 各 级 基 层 税 务 机 关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对 外 部 门 信 息 提 出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税 务 总 局 汇 总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向 外 部 门 提 出 查 询 请 求, 外 部 门 查 询 个 别 请 求 并 反 馈 给 税 务 总 局, 总 局 或 省 局 接 收 查 询 反 馈 信 息, 并 将 其 分 发 给 各 级 基 层 税 务 机 关 是 税 务 总 局 与 外 部 门 间 个 别 信 息 的 交 互 外 部 门 个 别 信 息 请 求 主 要 实 现 外 部 门 向 税 务 部 门 提 出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税 务 部 门 接 收 外 部 门 提 交 的 个 别 查 询 请 求, 根 据 采 集 到 的 税 务 信 息 系 统 中 相 关 信 息, 将 相 关 数 据 及 时 反 馈 给 外 部 门 信 息 比 对 是 总 局 外 部 交 换 系 统 利 用 外 部 门 共 享 数 据 与 自 身 采 集 的 同 一 类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比 对 后 生 成 信 息 比 对 差 异 清 册, 并 下 发 给 数 据 所 属 省 局 进 行 核 实 确 认 信 息 反 馈 是 各 省 收 到 差 异 信 息 清 册 后 将 差 异 20 / 91

功 能 分 类 功 能 名 称 描 述 信 息 分 配 给 下 级, 下 级 将 差 异 信 息 处 理 完 毕 后 反 馈 给 省 级, 省 局 将 基 层 已 经 落 实 并 反 馈 的 比 对 差 异 信 息 汇 总,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从 各 省 局 定 时 获 取 比 对 差 异 的 反 馈 信 息 并 保 存 外 部 门 信 息 清 分 外 部 门 信 息 清 分 是 指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信 息 清 分 比 对 差 异 信 息 清 分 统 计 信 息 查 询 将 其 交 互 得 来 的 外 部 门 信 息 根 据 需 要 分 发 给 省 局, 作 为 省 局 决 策 分 析 依 据 比 对 差 异 信 息 清 分 是 指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将 税 务 信 息 与 外 部 门 对 应 信 息 进 行 比 对, 根 据 需 要 将 比 对 差 异 信 息 分 发 给 省 局 进 行 反 馈 确 认 统 计 查 询 主 要 对 数 据 交 互 情 况, 信 息 比 对 差 信 息 查 询 异, 信 息 清 分 进 行 统 计 查 询 明 细 信 息 查 询 明 细 查 询 主 要 是 查 询 信 息 交 互 信 息 比 对 信 息 清 分 的 明 细 信 息 日 志 管 理 日 志 记 录 日 志 查 询 日 志 记 录 主 要 是 对 系 统 操 作 和 业 务 操 作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日 志 查 询 主 要 是 根 据 日 期 和 日 志 类 型 对 记 录 在 数 据 库 中 日 志 记 录 进 行 查 询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的 平 台 功 能 主 要 分 为 以 下 几 部 分 : 功 能 分 类 功 能 名 称 描 述 外 部 通 讯 适 配 层 主 要 是 与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进 行 数 据 传 输 的 技 术 适 配 层 内 部 通 讯 适 配 层 通 道 主 要 是 与 税 务 内 部 应 用 系 统 进 行 交 互 的 技 术 通 道, 适 配 层 的 核 心 价 值 就 是 对 各 类 不 同 的 应 用 进 行 技 术 协 议 适 配 数 据 交 换 主 要 负 责 整 个 交 换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调 度 和 控 制, 21 / 91

功 能 分 类 功 能 名 称 描 述 是 外 部 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枢 纽 主 要 由 安 全 控 制 交 互 调 度 路 由 管 理 数 据 校 验 日 志 管 理 等 服 务 构 成 业 务 监 控 对 外 部 信 息 交 互 的 业 务 数 据 进 行 监 控, 提 供 业 务 交 换 数 据 的 交 换 状 态 监 视 查 询 和 统 计 分 析 等 功 能 管 理 监 控 运 行 监 控 前 置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主 要 对 交 互 过 程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并 提 供 监 控 的 统 计 查 询 对 交 互 的 可 靠 性 管 理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对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所 接 入 的 所 有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并 监 控 其 运 行 状 态 提 供 统 一 的 可 视 化 系 统 配 置 维 护 界 面, 允 许 编 辑 保 存, 以 实 现 动 态 管 理, 为 各 类 配 置 设 计 统 一 的 服 务, 统 一 配 置 数 据 交 换 方 式 等 格 式 转 换 支 持 不 同 报 文 格 式 的 转 化 报 文 拆 分 支 持 大 批 量 交 换 报 文 的 拆 分 为 多 个 小 报 文 进 行 报 文 处 理 交 换 根 据 交 换 报 文 的 控 制 信 息 完 成 报 文 的 压 缩 或 解 压 缩 编 码 或 解 码 加 签 或 验 签 加 密 或 解 密 根 据 与 外 部 门 约 定 的 报 文 对 帐 机 制 ( 如 对 帐 周 报 文 对 账 期 对 帐 流 程 ), 选 择 采 用 不 同 的 对 帐 策 略 确 保 数 据 传 输 的 可 靠 报 文 重 发 主 要 分 为 自 动 重 发 和 手 动 重 发 提 供 报 文 重 发 报 文 重 发 机 制 ( 如 重 发 情 况 重 发 次 数 ), 支 持 不 同 的 重 发 策 略 基 础 服 务 加 解 密 压 缩 与 解 压 缩 提 供 标 准 的 加 密 解 密 服 务 接 口, 运 行 时 根 据 配 置 进 行 加 载 提 供 标 准 的 压 缩 解 压 缩 服 务 接 口, 运 行 时 根 据 配 置 进 行 加 载 22 / 91

功 能 分 类 功 能 名 称 描 述 编 解 码 提 供 标 准 的 编 码 解 码 服 务 接 口, 运 行 时 根 据 配 置 进 行 加 载 加 验 签 提 供 标 准 的 加 签 验 签 服 务 接 口, 运 行 时 根 据 配 置 进 行 加 载 4.2.2.2 关 键 技 术 约 束 根 据 总 体 架 构 规 划 的 内 容 以 及 功 能 要 求, 下 表 给 出 了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在 具 体 实 现 中 一 些 关 键 性 的 技 术 约 束 名 称 定 义 技 术 约 束 队 列 机 制 路 由 机 制 格 式 转 换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需 要 具 备 大 并 发 实 时 数 据 交 换, 以 及 批 量 数 据 交 换 的 处 理 能 力, 通 过 队 列 机 制 来 支 撑 上 述 需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是 实 现 各 类 外 部 门 前 置 子 系 统 同 核 心 系 统 进 行 数 据 交 换 的 枢 纽, 涉 及 到 各 级 税 局 部 署 的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的 各 类 路 由 场 景, 因 此 要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必 须 提 供 完 备 的 路 由 机 制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接 入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发 来 的 交 换 报 文, 有 可 能 报 文 格 式 是 非 规 范 的, 是 目 标 系 统 所 不 能 识 别 的, 要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必 须 提 供 报 文 格 式 的 转 换 功 能 通 过 队 列 机 制 来 进 行 平 台 的 压 力 缓 冲, 进 行 流 量 控 制, 支 持 通 过 异 步 来 模 拟 同 步 的 机 制, 同 时 基 于 队 列 来 实 现 服 务 调 度 的 优 先 级 管 理 支 持 自 定 义 路 由 参 数 ( 包 括 地 域 渠 道 系 统 交 易 服 务 以 及 各 类 自 定 义 业 务 参 数 等 ) 和 规 则 的 路 由 机 制, 能 够 实 现 基 于 内 容 和 规 则 的 各 类 复 杂 路 由 场 景 支 持 自 定 义 的 数 据 格 式 转 换, 包 括 XML 之 间 以 及 XML 同 其 他 结 构 化 文 本 的 相 互 转 换, 提 供 方 便 的 转 换 定 义 手 段 23 / 91

名 称 定 义 技 术 约 束 流 程 定 义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需 要 支 持 外 部 涉 税 信 息 处 理 通 用 通 道 业 务 需 求, 满 足 各 项 工 作 流 程 定 义 的 业 务 要 求 提 供 工 作 流 程 引 擎, 实 现 灵 活 的 可 扩 展 的 快 速 流 程 定 义 部 署 和 管 理, 支 持 工 作 流 管 理 和 流 程 自 动 化 4.2.3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4.2.3.1 功 能 约 束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作 为 与 外 部 门 信 息 交 互 的 通 讯 机, 提 供 与 外 部 门 系 统 的 接 入 和 访 问 控 制, 负 责 进 行 双 方 的 技 术 协 议 适 配, 软 件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两 点 : 1. 通 讯 适 配 : 主 要 支 持 同 外 部 和 内 部 各 类 应 用 系 统 的 物 理 层 衔 接, 将 税 务 自 身 的 资 源 以 标 准 的 技 术 协 议 发 布 给 外 部 系 统 使 用 对 各 类 不 同 的 应 用 进 行 技 术 协 议 适 配, 具 体 包 括 :Web Service File MQ 等 多 种 交 换 协 议 2. 接 入 控 制 : 提 供 渠 道 认 证 机 制, 对 进 行 交 互 的 外 部 门 系 统 进 行 身 份 确 认, 保 证 信 息 交 换 过 程 的 安 全 性 4.2.3.2 关 键 技 术 约 束 根 据 总 体 架 构 规 划 的 内 容 以 及 功 能 要 求, 下 表 给 出 了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在 具 体 实 现 中 一 些 关 键 性 的 技 术 约 束 : 名 称 定 义 技 术 约 束 日 志 管 理 技 术 协 议 适 配 提 供 对 信 息 交 换 流 水 信 息 的 记 录 功 能, 能 够 完 整 记 录 一 笔 交 换 业 务 的 各 类 关 键 性 执 行 线 索 信 息, 从 而 为 对 账 报 文 重 发 提 供 依 据 实 现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同 外 部 门 应 用 系 统 及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的 物 理 层 衔 接 交 换 流 水 是 保 证 业 务 可 靠 性 的 基 础, 要 求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必 须 提 供 交 易 的 流 水 采 集 和 记 录 机 制 支 持 Web Service File MQ 等 多 种 技 术 协 议 24 / 91

认 证 控 制 提 供 平 台 运 行 所 需 的 安 全 机 制 提 供 对 外 部 门 互 连 系 统 身 份 的 认 证 机 制 4.3 数 据 设 计 约 束 4.3.1 数 据 分 类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的 数 据 库 规 划 包 含 以 下 几 类 数 据 : 数 据 分 类 内 容 具 体 说 明 外 部 门 业 务 数 据 从 银 监 会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中 心 工 商 公 安 统 计 海 关 等 外 部 门 交 换 到 税 务 系 统 的 业 务 数 据, 包 括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企 业 银 行 账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工 商 登 记 海 关 报 关 单 等 信 息 外 部 门 交 换 比 对 差 异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配 置 信 息 税 务 系 统 与 外 部 门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后 产 生 的 差 异 信 息 与 外 部 门 交 换 所 需 的 各 类 系 统 配 置 信 息, 包 括 应 用 系 统 基 本 信 息 和 用 户 信 息 等 交 换 数 据 信 息 表 与 外 部 门 进 行 信 息 交 换 的 记 录 明 细 和 相 关 的 报 文 内 容 4.3.2 数 据 质 量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应 遵 循 事 前 预 防 事 中 监 控 事 后 补 救 的 设 计 思 路 : 1. 事 前 预 防, 指 在 数 据 录 入 时 提 供 在 线 帮 助, 提 示 数 据 的 录 入 规 范 ; 2. 事 中 监 控, 指 在 数 据 录 入 端 引 入 对 数 据 项 的 校 验 功 能, 包 括 数 据 格 式 校 验 逻 辑 关 系 校 验 等, 对 录 入 错 误 及 时 发 现 并 提 示 修 改, 有 效 避 免 错 误 数 据 的 进 入 ; 3. 事 后 补 救, 指 数 据 录 入 后, 基 于 标 准 进 行 数 据 质 量 的 审 计, 对 错 误 数 据 提 供 更 正 界 面, 以 避 免 后 台 数 据 库 调 整 ; 同 时, 制 定 规 范 的 数 据 更 正 流 程, 确 保 数 据 修 25 / 91

改 的 高 效 执 行 和 安 全 管 理 4.4 集 成 约 束 金 税 三 期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项 目 由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和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两 部 分 组 成, 在 应 用 架 构 集 成 架 构 数 据 架 构 安 全 架 构 设 计 等 方 面 要 求 遵 循 金 税 三 期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集 成 设 计 要 求 实 现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跨 层 级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以 及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内 部 其 他 系 统 间 的 协 同 关 系, 在 共 享 的 支 撑 环 境 之 上 来 考 虑 整 体 应 用 体 系 需 要 关 注 的 各 类 共 性 机 制, 避 免 应 用 系 统 各 自 为 政 导 致 整 体 应 用 环 境 的 混 乱, 继 续 重 复 以 往 的 烟 囱 式 格 局 整 体 的 集 成 环 境 说 明 及 相 关 要 求 和 策 略 请 参 见 应 用 总 集 成 架 构 需 求 文 档, 下 面 给 出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需 要 遵 循 的 相 关 集 成 要 求 4.4.1 界 面 集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界 面 集 成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省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管 理 界 面 与 省 局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的 集 成, 总 局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管 理 界 面 与 总 局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的 集 成 等, 界 面 集 成 要 求 如 下 1. 要 求 遵 循 总 局 统 一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集 成 标 准 2. 要 求 支 持 统 一 单 点 登 录 控 制 3. 要 求 支 持 统 一 的 用 户 管 理 4.4.2 应 用 集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应 用 集 成 包 括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交 换 前 置 子 系 统 的 集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的 集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跨 层 级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的 集 成 等, 要 求 遵 循 总 局 统 一 的 应 用 集 成 架 构 设 计 规 范 和 标 准 1. 要 求 必 须 遵 循 总 局 应 用 集 成 架 构 制 定 的 服 务 协 议 标 准 2. 要 求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中 需 要 被 内 部 应 用 调 用 的 功 能 必 须 将 其 暴 露 为 共 享 服 26 / 91

务, 注 册 发 布 到 全 局 的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之 中 3. 关 于 应 用 系 统 间 调 用, 如 果 对 性 能 要 求 比 较 高 可 以 允 许 系 统 间 直 接 调 用 访 问, 但 要 求 访 问 协 议 必 须 遵 循 服 务 标 准 4.4.3 数 据 集 成 1. 与 外 部 协 税 单 位 的 数 据 集 成, 建 立 基 于 XML 协 议 等 交 换 方 式 的 与 协 税 单 位 ( 工 商 国 税 国 库 银 行 等 ) 的 信 息 交 换 标 准, 使 信 息 资 源 规 划 问 题 集 中 在 数 据 交 换 的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的 协 调 和 设 计 上 ; 2. 基 于 消 息 中 间 件 实 现 税 务 与 外 部 门 的 批 量 数 据 交 换 4.4.4 安 全 集 成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系 统 安 全 集 成 包 括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与 应 用 安 全 支 撑 平 台 的 内 容 集 成, 安 全 集 成 要 求 遵 循 总 局 总 体 应 用 安 全 支 撑 体 系 规 划 要 求 1. 用 户 管 理 要 求 (1) 要 求 遵 循 总 局 统 一 用 户 模 型 设 计 ; (2) 要 求 支 持 接 入 总 局 统 一 用 户 管 理 系 统 ; (3) 要 求 支 持 总 局 统 一 部 署 运 维, 总 局 省 局 分 级 进 行 用 户 信 息 维 护 功 能 2. 认 证 管 理 要 求 (1) 要 求 支 持 接 入 总 局 统 一 认 证 管 理 系 统 ; (2) 要 求 支 持 认 证 与 权 限 分 离, 支 持 多 种 身 份 鉴 别 机 制, 例 如 CA 用 户 名 / 密 码 动 态 口 令 IP.., 未 来 可 以 灵 活 扩 展 ; 4.5 非 功 能 性 约 束 4.5.1 范 围 非 功 能 需 求 规 定 了 系 统 必 须 满 足 的 服 务 水 平 系 统 非 运 行 时 间 的 属 性 以 及 系 统 必 须 遵 守 的 约 束 非 功 能 需 求 适 用 于 整 个 系 统 系 统 的 几 个 部 分 或 特 定 的 用 例 非 功 能 需 求 虽 然 不 直 接 影 响 系 统 功 能, 但 在 用 户 和 系 统 支 持 人 员 对 该 业 务 系 统 的 认 可 方 面 具 有 很 大 的 影 响 27 / 91

非 功 能 需 求 包 含 许 多 方 面 主 要 的 非 功 能 需 求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 1. 系 统 性 能 2. 可 靠 性 3. 可 用 性 4. 易 用 性 5. 可 维 护 性 6. 可 扩 展 性 7. 可 伸 缩 性 8. 可 移 植 性 9. 可 重 用 性 4.5.2 可 靠 性 1. 最 大 宕 机 时 间 最 大 宕 机 时 间 1 小 时 2. 系 统 备 份 提 供 备 份 系 统, 防 止 单 点 故 障 3. 灾 难 恢 复 备 份 遵 循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容 灾 设 计 方 案 4.5.3 可 用 性 业 务 系 统 应 满 足 7 24 小 时 可 以 使 用 4.5.4 易 用 性 1. 易 理 解 (1) 系 统 所 有 的 业 务 功 能 界 面 风 格 和 操 作 流 程 一 致 ; (2) 业 务 表 单 尽 量 做 到 所 见 即 所 得 ; (3) 界 面 美 观 简 洁 高 效 ; 界 面 各 部 件 的 布 局 应 该 保 持 合 理 性 和 一 致 性 ; (4) 界 面 风 格 一 致, 颜 色 调 和 提 示 清 晰 窗 口 大 小 适 当, 使 用 方 便 ; 28 / 91

(5) 在 选 择 快 捷 键 缩 写 暗 示 和 图 标 时 应 符 合 税 务 行 业 为 习 惯 2. 易 操 作 (1) 常 用 操 作 有 快 捷 键 支 持, 大 部 分 操 作 能 够 在 小 键 盘 内 完 成 ; (2) 信 息 录 入 能 够 完 全 通 过 键 盘 完 成 ; (3) 无 论 逻 辑 步 骤 还 是 操 作 步 骤 都 应 避 免 繁 杂 3. 易 学 习 (1) 提 供 在 线 帮 助, 系 统 关 键 业 务 操 作 应 提 供 在 线 帮 助 文 档 和 提 示 信 息, 使 操 作 人 员 能 够 快 速 直 观 的 利 用 这 些 信 息 进 行 相 应 的 业 务 操 作, 并 对 各 种 状 态 和 操 作 结 果 进 行 及 时 的 反 馈 和 提 示 (2) 提 供 符 合 税 务 行 业 习 惯, 详 细 易 读 易 理 解 的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4. 需 遵 循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的 界 面 集 成 标 准 规 范 ; 4.5.5 可 维 护 性 1. 可 配 置 (1) 人 员 机 构 的 可 维 护 系 统 应 具 备 人 员 / 机 构 等 基 础 信 息 的 维 护 功 能, 系 统 应 该 能 够 快 速 的 对 人 员 / 机 构 信 息 进 行 维 护 和 调 整 操 作 (2) 岗 位 权 限 的 可 维 护 性 系 统 应 具 备 岗 位 权 限 的 维 护 功 能, 系 统 应 该 能 够 快 速 的 对 岗 位 权 限 进 行 权 限 赋 予 和 回 收 等 维 护 操 作 (3) 业 务 流 程 的 可 维 护 性 系 统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应 具 备 维 护 功 能, 可 根 据 业 务 规 则 的 变 化 快 速 的 对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调 整 维 护 操 作 (4) 服 务 接 口 的 可 维 护 性 系 统 主 要 业 务 功 能 应 提 供 标 准 的 服 务 交 换 接 口, 可 通 过 开 关 配 置 快 速 的 提 供 对 外 服 务 能 力 (5) 参 数 指 标 的 可 维 护 性 系 统 应 具 备 规 范 完 善 的 参 数 指 标 的 管 理 功 能, 具 备 针 对 系 统 运 行 基 础 性 能 参 数 进 行 配 置 和 维 护 的 功 能 29 / 91

2. 可 监 控 (1) 提 供 日 志 审 计 功 能 系 统 每 个 组 件 应 具 备 规 范 完 善 的 日 志 管 理 功 能, 具 备 多 级 日 志 搜 集 开 关 有 效 / 失 效 开 关 性 能 指 标 搜 集 开 关 以 及 开 配 置 参 数 表 (2) 业 务 流 水 机 制 为 保 证 关 键 业 务 一 致 性, 建 议 考 虑 采 用 流 水 机 制 (3) 标 准 监 控 协 议 支 持 符 合 业 界 主 流 监 控 软 件 的 接 口 规 范, 能 够 将 监 控 数 据 方 便 的 接 入 到 监 控 软 件 中, 便 于 集 中 监 控 和 管 理 ; 3. 可 读 易 于 修 改 要 求 在 系 统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有 规 范 清 晰 完 整 和 详 细 的 文 档, 如 业 务 需 求 阶 段 要 有 业 务 用 例 模 型 业 务 活 动 图 业 务 规 则 表 证 单 书 等 ; 系 统 需 求 分 析 阶 段 要 求 有 系 统 用 例 模 型 用 例 文 档 规 则 说 明 等 ; 概 要 设 计 阶 段 要 求 有 宏 观 设 计 文 档 ; 详 细 设 计 阶 段 要 求 有 类 图 时 序 图 等 ; 编 码 阶 段 要 求 有 程 序 设 计 说 明 变 量 定 义 说 明 等 ; 测 试 阶 段 要 有 测 试 用 例 测 试 记 录 等 4. 易 于 升 级 要 求 数 据 库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工 具 能 方 便 地 进 行 版 本 升 级, 具 有 向 下 兼 容 性 ; 易 于 升 级 也 要 求 客 户 端 的 升 级 工 作 量 较 小, 建 议 采 用 浏 览 器 客 户 端 而 不 是 GUI 客 户 端 4.5.6 可 扩 展 性 在 设 计 上 必 须 具 有 适 应 业 务 变 化 的 能 力, 当 系 统 新 增 业 务 功 能 或 现 有 业 务 功 能 改 变 时 ( 界 面 的 改 变 业 务 实 体 变 化 业 务 流 程 变 化 规 则 的 改 变 代 码 改 变 等 ), 应 尽 可 能 的 保 证 业 务 变 化 造 成 的 影 响 局 部 化 系 统 应 提 供 一 个 弹 性 的 架 构, 支 持 使 用 配 置 而 免 编 程 的 方 式 对 业 务 流 程 业 务 表 单 查 询 统 计 等 功 能 的 定 制 与 调 整 4.5.7 可 伸 缩 性 当 系 统 容 量 发 生 变 化 时, 应 能 通 过 各 个 层 次 的 扩 充, 保 证 系 统 合 理 的 响 应 时 间 30 / 91

和 吞 吐 量, 支 持 负 载 的 划 分 与 均 衡 4.5.8 可 移 植 性 应 用 系 统 硬 件 平 台 无 关 性, 支 持 主 流 的 硬 件 平 台 和 操 作 系 统 4.5.9 可 重 用 性 可 重 用 性 主 要 是 指 软 件 产 品 在 不 同 的 系 统 建 设 中 可 以 被 重 复 利 用 的 程 度 要 提 高 系 统 的 可 重 用 性, 应 采 用 构 件 化 的 设 计 思 想, 即 在 提 供 标 准 化 的 服 务 接 口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替 换 各 种 可 选 的 实 现, 而 不 会 影 响 系 统 其 他 部 分 的 实 现, 以 此 将 系 统 可 重 用 部 分 可 能 的 变 更 充 分 的 局 部 化 4.6 安 全 性 约 束 4.6.1 安 全 等 级 要 求 按 照 应 用 省 级 集 中, 数 据 全 国 集 中 的 策 略 调 整 应 用 系 统 的 安 全 保 护 级 别, 应 用 系 统 的 设 计 开 发 和 部 署 需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等 级 保 护 的 安 全 要 求 4.6.2 省 级 安 全 域 划 分 省 局 安 全 域 按 照 服 务 功 能 划 分 为 : 互 联 网 服 务 区 外 联 网 服 务 区 和 内 网 服 务 区 三 个 服 务 区, 每 一 个 服 务 区 定 义 为 一 个 安 全 域 : 安 全 域 内 网 服 务 安 全 域 互 联 网 服 务 安 全 域 外 联 网 服 务 安 全 域 描 述 也 称 总 局 业 务 专 网 安 全 域, 主 要 面 向 税 务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业 务 处 理 和 行 政 办 公 等 服 务 也 称 外 网 安 全 域, 主 要 面 向 提 供 信 息 发 布 网 上 业 务 办 理 征 收 管 理 等 服 务 信 息 查 询 等 服 务 也 称 横 联 网 安 全 域, 主 要 提 供 与 人 行 财 政 工 商 海 关 等 机 构 进 行 数 据 交 换 等 服 务 (1) 业 务 专 网 安 全 域 划 分 31 / 91

业 务 专 网 安 全 域 划 分 为 8 个 安 全 功 能 域, 包 括 : 核 心 交 换 域 业 务 服 务 域 前 置 支 撑 域 业 务 处 理 域 运 行 保 障 域 安 全 保 障 域 安 全 支 撑 域 行 政 办 公 域 具 体 如 表 和 图 所 示 : 省 局 业 务 专 网 安 全 域 表 区 功 能 域 功 能 子 域 业 务 专 网 区 核 心 交 换 域 数 据 交 换 业 务 服 务 域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核 心 征 管 前 端 系 统 个 税 管 理 前 端 系 统 内 网 门 户 网 站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业 务 处 理 域 管 理 决 策 1 包 管 理 决 策 2 包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核 心 征 管 处 理 并 行 计 算 个 税 管 理 处 理 加 密 服 务 特 色 遗 留 系 统 运 行 保 障 域 运 维 管 理 网 络 管 理 行 政 办 公 域 安 全 支 撑 域 行 政 办 公 系 统 统 一 权 限 统 一 用 户 管 理 身 份 认 证 系 统 单 点 登 录 前 置 支 撑 域 发 票 查 验 前 置 纳 税 支 撑 系 统 32 / 91

区 功 能 域 功 能 子 域 应 用 基 础 平 台 ( 渠 道 ) 层 级 交 换 平 台 安 全 保 障 域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服 务 安 全 监 控 (2) 互 联 网 安 全 域 按 互 联 网 安 全 域 划 分 为 7 个 安 全 功 能 域, 包 括 : 互 联 网 接 入 域 DMZ 域 涉 税 业 务 应 用 域 数 据 库 域 安 全 支 撑 域 网 络 支 撑 域 带 外 管 理 域 具 体 如 表 和 图 所 示 : 省 局 互 联 网 安 全 域 表 区 功 能 域 功 能 子 域 互 联 网 接 入 域 互 联 网 接 入 互 联 网 交 换 门 户 WEB 服 务 互 联 网 DMZ 域 单 点 登 录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网 报 WEB 服 务 互 联 网 区 涉 税 业 务 应 用 域 数 据 库 域 安 全 支 撑 域 网 络 支 撑 域 DNS 服 务 涉 税 WEB 应 用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权 限 网 报 应 用 涉 税 业 务 数 据 库 互 联 网 服 务 数 据 库 身 份 认 证 安 全 管 理 运 维 监 控 运 维 管 理 33 / 91

区 功 能 域 功 能 子 域 带 外 管 理 域 带 外 管 理 (3) 外 联 网 安 全 域 划 分 外 联 网 安 全 域 划 分 为 2 个 安 全 功 能 域, 包 括 : 外 联 接 入 域 前 置 业 务 域 具 体 如 表 和 图 所 示 : 省 局 外 联 网 安 全 域 表 区 功 能 域 功 能 子 域 外 联 网 区 外 联 接 入 域 前 置 业 务 域 外 联 接 入 非 实 时 业 务 应 用 实 时 业 务 应 用 4.6.3 策 略 和 措 施 针 对 省 局 部 署 的 应 用 系 统 采 用 的 安 全 技 术 策 略 和 对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如 下 所 示 : 安 全 技 术 策 略 物 理 安 全 保 护 策 略 严 格 控 制 对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的 访 问 技 术 措 施 通 过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机 房 的 建 设 和 改 造 实 现 采 用 防 火 墙 作 为 边 界 隔 离 措 施, 实 现 不 同 网 络 边 界 的 访 问 控 制 网 络 安 全 策 略 主 机 系 统 安 全 对 内 网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的 各 种 攻 击 进 行 检 测 分 析 和 响 应 记 录 互 联 用 户 对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的 访 问 行 为, 并 分 析 响 应 对 网 络 病 毒 进 行 防 范 网 络 的 端 口 和 协 议 进 行 检 测 主 机 的 入 侵 防 护 策 略 检 测 主 机 入 侵 攻 击 采 用 网 络 入 侵 检 测 技 术 (IDS) 采 用 网 络 审 计 系 统 实 现 采 用 网 络 防 病 毒 系 统 采 用 漏 洞 扫 描 系 统 采 用 网 络 防 病 毒 软 件 的 客 户 端 的 主 动 防 御 功 能 34 / 91

策 略 应 用 安 全 策 略 加 强 核 心 数 据 库 主 机 的 加 固 和 防 护 加 强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自 身 的 安 全 对 主 机 系 统 存 在 的 漏 洞 查 找 防 止 计 算 机 病 毒 入 侵 主 机 对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的 日 志 进 行 分 析, 查 找 非 法 调 用 加 强 应 用 系 统 自 身 的 强 壮 性 对 程 序 的 代 码 进 行 检 测, 查 找 程 序 漏 洞 对 核 心 应 用 系 统 进 行 双 因 子 认 证 防 止 网 站 被 非 法 篡 改 防 止 SQL 注 入 和 跨 占 攻 击 防 止 网 站 的 被 挂 木 马 程 序 和 被 攻 击, 监 控 网 站 的 运 行 状 况 采 用 主 机 防 护 产 品 主 机 系 统 加 固 采 用 漏 洞 扫 描 系 统 采 用 防 病 毒 系 统 采 用 主 机 与 数 据 库 综 合 审 计 系 统 开 发 时 对 安 全 需 求 进 行 分 析 采 用 安 全 架 构 设 计 安 全 编 程 采 用 应 用 系 统 漏 洞 扫 描 和 代 码 审 计 采 用 PKI 身 份 认 证 体 系 采 用 网 页 方 篡 改 系 统 采 用 应 用 防 火 墙 采 用 网 站 的 实 时 监 控 系 统 防 止 数 据 丢 失 错 误 和 非 法 篡 改 采 用 数 据 备 份 与 恢 复 体 系 和 相 关 技 术 数 据 安 全 策 略 保 障 关 键 业 务 数 据 的 传 输 安 全 1. 采 用 数 字 证 书 并 实 现 数 字 签 名 2. 对 未 采 用 数 字 证 书 的 用 户 提 供 HTT PS 的 访 问 机 制, 采 用 SSL 加 速 器 解 决 访 问 性 能 4.6.4 应 用 层 安 全 4.6.4.1 应 用 系 统 安 全 设 计 要 求 应 该 单 独 编 写 安 全 性 设 计 说 明 概 要 应 用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时 要 进 行 安 全 可 行 性 分 析 并 通 过 评 审 35 / 91

应 用 系 统 安 全 性 设 计 至 少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认 证 与 授 权 服 务 : (1) 必 须 有 单 独 的 登 录 控 制 模 块 对 登 录 用 户 进 行 身 份 标 识 和 鉴 别 ; 需 要 支 持 多 种 的 身 份 认 证 方 式, 如 CA 证 书 方 式, 用 户 名 密 码 方 式 和 其 他 多 因 子 认 证 方 式 2. 程 序 资 源 访 问 控 制 安 全 : (1) 根 据 用 户 的 身 份 和 对 系 统 的 使 用 情 况 将 用 户 分 成 不 同 的 用 户 组 ; (2) 为 不 同 的 用 户 或 用 户 组 分 配 不 同 的 系 统 资 源 ( 如 对 象 数 据 等 ) 访 问 权 限 ; (3) 用 户 只 能 访 问 到 自 己 有 权 限 访 问 的 系 统 资 源 ( 如 对 象 数 据 等 ) 3. 功 能 性 安 全 : (1) 明 确 各 个 功 能 的 流 程 上 的 安 全 措 施, 如 是 否 需 要 审 核, 文 件 上 传 最 大 限 制 等 4. 数 据 域 安 全 (1) 数 据 域 安 全 包 括 两 个 层 次, 其 一 是 行 级 数 据 域 安 全, 即 用 户 可 以 访 问 哪 些 业 务 记 录, 一 般 以 用 户 所 在 单 位 为 条 件 进 行 过 滤 ; 其 二 是 字 段 级 数 据 域 安 全, 即 用 户 可 以 访 问 业 务 记 录 的 哪 些 字 段 ; 5. 应 用 日 志 与 审 计 (1) 为 关 键 的 系 统 流 程 设 计 日 志 审 计 功 能 ; (2) 日 志 记 录 用 户 对 系 统 敏 感 资 源 ( 如 保 密 数 据 或 文 件 等 ) 的 访 问 情 况 ; (3) 对 过 期 的 日 志 进 行 备 份 ; (4) 日 志 具 有 查 阅 的 功 能, 但 不 可 以 修 改 4.6.4.2 应 用 开 发 安 全 要 求 1. 安 全 编 程 (1) 对 于 总 局 有 标 准 和 制 定 工 具 的, 要 采 用 总 局 标 准 和 工 具 进 行 开 发 ; (2) 对 于 总 局 未 指 定 的, 需 要 对 采 用 的 标 准 和 工 具 进 行 安 全 性 评 估 ; 2. 接 口 安 全 接 口 要 遵 循 总 局 的 接 口 标 准 规 范 3. 数 据 传 输 的 机 密 性 对 敏 感 数 据 要 采 用 加 密 传 输 技 术 必 要 时 要 采 用 二 次 认 证 方 式, 实 现 对 数 据 的 36 / 91

保 护 4. 安 全 审 计 系 统 要 支 持 审 计, 审 计 模 块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事 件 的 日 期 时 间 发 起 者 信 息 类 型 描 述 和 结 果 等 内 容, 审 计 记 录 的 内 容 应 当 尽 可 能 保 证 详 细 以 便 于 事 后 问 题 的 最 终 和 审 计 检 查 5. 安 全 测 试 系 统 上 线 前 要 进 行 安 全 测 试 和 评 估 4.6.5 数 据 层 安 全 4.6.5.1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数 据 传 输 上 要 保 护 在 税 务 总 局 与 各 省 级 国 地 税 局 之 间 的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以 及 局 域 网 内 核 心 数 据 库 和 重 要 应 用 服 务 器 之 间 的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1. 税 务 网 络 节 点 间 通 过 租 用 的 广 域 网 信 道 开 展 业 务 联 系 这 种 租 用 信 道 会 带 来 一 定 的 安 全 风 险 目 前 拟 采 用 VPN 功 能 的 IP 密 码 机 产 品 实 现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的 保 护 (1) 在 数 据 中 心 ( 北 京 ) 的 核 心 路 由 器 之 后, 万 兆 交 换 机 之 前 放 置 2 台 万 兆 IP 密 码 机 ( 只 在 传 输 批 量 数 据 时 使 用 ) (2) 针 对 远 程 用 户 ( 如 出 差 在 外 的 税 务 工 作 人 员 ) 通 过 SSL VPN 接 入 业 务 专 网 2. 局 域 网 内 重 要 服 务 器 与 核 心 数 据 库 之 间 进 行 数 据 传 输 时 采 用 系 统 自 带 的 SSH 或 者 IPSEC 等 协 议 进 行 另 外 应 用 开 发 时 要 实 现 SSH 协 议 保 护 或 者 采 用 数 据 证 书 的 安 全 加 密 传 输 3. 根 据 应 用 系 统 的 实 际 需 要 部 署 服 务 器 密 码 机, 为 应 用 系 统 的 提 供 统 一 的 高 性 能 与 具 体 协 议 和 设 备 无 关 的 多 密 码 算 法 作 业 服 务, 实 现 应 用 数 据 的 保 密 防 抵 赖 完 整 性 等 安 全 保 密 服 务 4.6.5.2 数 据 的 机 密 性 和 完 整 性 从 过 程 上 看, 保 护 和 恢 复 是 异 常 故 障 事 故 入 侵 等 发 生 后 做 出 的 反 应 ; 但 是 根 本 的 实 现 上 看, 在 事 前 的 准 备 才 是 该 技 术 的 关 键 这 方 面 的 技 术 主 要 表 现 在 冗 余 准 备 应 急 等 方 面 针 对 税 务 系 统 的 数 据 备 份 和 恢 复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 37 / 91

1. 冗 余 技 术 设 计 网 络 拓 扑 结 构, 避 免 存 在 网 络 单 点 故 障 2. 建 立 完 整 的 冗 余 和 备 份 策 略 对 于 重 要 的 网 络 节 点 和 设 备 都 应 当 实 现 冗 余 备 份 包 括 本 地 异 地 实 时 等 方 式, 也 要 根 据 每 天 每 周 每 月 等 要 求 分 别 设 定 不 同 的 备 份 内 容 和 要 求 3. 利 用 南 海 灾 难 备 份 中 心, 实 现 异 地 实 时 备 份 功 能 灾 难 备 份 中 心 建 成 后, 税 务 系 统 网 络 的 数 据 备 份 和 异 地 容 灾 也 将 提 供 应 用 和 数 据 恢 复, 最 大 限 度 避 免 损 失 4.6.6 终 端 安 全 策 略 1. 防 病 毒 软 件 进 行 全 网 终 端 计 算 机 的 病 毒 防 范 2. 个 人 防 火 墙 防 止 对 终 端 的 非 法 访 问 3. 终 端 安 全 管 理 和 补 丁 管 理 4.6.7 系 统 层 安 全 主 机 的 安 全 设 计 主 要 从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和 等 两 个 方 面 来 考 虑 根 据 等 级 保 护 的 防 护 要 求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对 主 机 的 安 全 进 行 防 护 : 1. 身 份 鉴 别 对 登 录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系 统 的 用 户 进 行 身 份 标 识 和 鉴 别, 杜 绝 默 认 帐 号, 不 合 规 则 的 帐 号 登 录 访 问 ;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系 统 管 理 用 户 身 份 标 识 应 具 有 不 易 被 冒 用 的 特 点, 口 令 应 有 复 杂 度 要 求 并 定 期 更 换 ; 启 用 登 录 失 败 处 理 功 能, 可 采 取 结 束 会 话 限 制 非 法 登 录 次 数 和 自 动 退 出 等 措 施, 三 次 登 录 失 败 帐 号 会 被 锁 定 为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系 统 的 不 同 用 户 分 配 不 同 的 用 户 名, 确 保 用 户 名 具 有 唯 一 性 对 服 务 器 进 行 远 程 管 理 需 要 采 用 安 全 的 模 式, 针 对 系 统 管 理 员 除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外, 还 需 要 采 用 数 字 证 书 或 者 UKEY 等 其 他 身 份 鉴 别 手 段 2. 访 问 控 制 建 立 标 记 规 则, 在 服 务 器 等 实 体 资 产 上 粘 贴 属 性 标 签, 文 档 介 质 类 粘 贴 或 打 印 密 级 等 标 记, 对 于 电 子 数 据 使 用 文 件 名 或 文 件 注 释 进 行 标 记 建 立 访 问 控 制 策 略, 38 / 91

依 据 最 小 原 则 授 予 用 户 权 限,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系 统 要 使 用 不 同 的 特 权 用 户, 对 用 户 权 限 分 配 应 当 定 期 检 查 严 格 限 制 默 认 帐 户 的 访 问 权 限, 重 命 名 系 统 默 认 帐 户, 修 改 这 些 帐 户 的 默 认 口 令 ; 及 时 删 除 多 余 的 过 期 的 帐 户, 避 免 共 享 帐 户 的 存 在 3. 安 全 审 计 由 于 开 启 操 作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的 审 计 功 能 会 影 响 系 统 的 性 能, 建 议 在 核 心 交 换 安 全 域 配 置 主 机 数 据 库 综 合 审 计 系 统 对 主 机 和 数 据 库 信 息 进 行 审 计 4. 入 侵 防 范 通 过 部 署 主 机 防 火 墙 设 备 或 者 主 机 防 病 毒 软 件 中 的 入 侵 检 测 模 块 监 视 外 来 的 入 侵 行 为 并 记 录, 定 期 进 行 系 统 升 级 和 安 全 加 固 5. 恶 意 代 码 防 范 在 主 机 上 安 装 防 病 毒 产 品 6. 资 源 控 制 Windows 系 统 通 过 本 地 安 全 策 略 限 制 登 录 IP,Unix 系 统 可 通 过 TCP Wrapper 工 具 进 行 访 问 IP 限 制 使 用 监 控 管 理 软 件 对 服 务 器 的 CPU 硬 盘 内 存 网 络 等 资 源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视, 设 置 系 统 资 源 过 低 报 警 的 门 限 值 4.6.8 网 络 层 安 全 4.6.8.1 网 络 结 构 安 全 网 络 架 构 的 安 全 性 具 体 表 现 在 : 网 络 设 计 采 用 高 安 全 级 别 的 设 计 理 念, 按 照 生 产 平 台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等 功 能 定 位, 依 照 业 务 种 类 服 务 对 象 和 安 全 性 要 求 不 同, 划 分 不 同 区 域 层 次, 每 个 区 域 和 层 次 相 对 独 立, 相 互 不 干 扰 不 同 分 区 边 缘 部 署 防 火 墙, 区 域 内 部 实 现 统 一 的 安 全 策 略, 完 成 2 到 7 层 的 安 全 立 体 防 护 体 系 4.6.8.2 网 络 访 问 控 制 省 级 业 务 专 网 的 网 络 访 问 控 制 主 要 是 通 过 防 火 墙 和 VLAN 来 实 现 的 省 级 业 务 专 网 系 统 中 存 在 多 个 系 统 和 网 络 边 界, 在 网 络 边 界 处 实 施 访 问 控 制 技 术, 可 以 隔 离 39 / 91

攻 击 控 制 边 界 对 内 部 资 源 的 访 问 根 据 各 接 入 单 位 的 不 同 情 况, 策 略 实 施 的 方 式 也 有 所 区 别 省 级 业 务 专 网 的 防 火 墙 配 置 : 1. 在 省 级 税 务 局 数 据 中 心 核 心 交 换 机 与 省 局 核 心 路 由 器 之 间 配 置 2 台 万 兆 防 火 墙, 保 护 省 级 税 务 局 数 据 中 心 广 域 网 边 界 的 安 全 ; 2. 省 级 局 业 务 服 务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万 兆 防 火 墙 ; 3. 省 级 局 业 务 处 理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万 兆 防 火 墙 ; 4. 运 行 保 障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防 火 墙 ; 5. 安 全 保 障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防 火 墙 ; 6. 安 全 支 撑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防 火 墙 ; 7. 前 置 支 撑 域 边 界 配 置 2 台 防 火 墙 ; 8. 省 级 业 务 专 网 与 互 联 网 服 务 区 之 间 配 置 2 台 万 兆 防 火 墙, 限 制 互 联 网 外 来 入 侵 风 险 ; 9. 省 级 业 务 专 网 与 外 联 网 服 务 区 之 间 配 置 2 台 万 兆 防 火 墙, 限 制 来 自 横 向 业 务 合 作 单 位 的 入 侵 风 险 4.6.8.3 恶 意 代 码 防 范 在 系 统 的 服 务 器 部 署 网 络 防 病 毒 软 件 4.6.8.4 网 络 安 全 审 计 在 省 局 部 署 系 统 的 web 服 务 器 区 部 署 一 台 网 络 审 计, 对 访 问 Web 区 域 的 网 络 行 为 进 行 审 计 在 省 局 业 务 专 网 的 业 务 服 务 器 区 部 署 一 台 网 络 审 计, 对 访 问 核 心 区 域 的 网 络 行 为 进 行 审 计 另 外, 搭 建 专 门 的 日 志 服 务 器, 将 网 络 设 备 安 全 设 备 等 产 生 的 日 志 进 行 存 储 和 审 计 4.6.8.5 边 界 完 整 性 检 查 利 用 非 法 外 联 监 控 和 非 法 内 接 监 控 设 备 来 进 行 网 络 边 界 完 整 性 检 查 对 于 非 法 内 联, 应 能 够 对 非 授 权 设 备 私 自 联 到 内 部 网 络 的 行 为 进 行 检 查, 准 确 定 出 位 置, 并 40 / 91

对 其 进 行 有 效 阻 断 对 于 非 法 外 连, 应 能 够 对 内 部 网 络 用 户 私 自 联 到 ( 比 如 拨 号 连 接 ) 外 部 网 络 的 行 为 进 行 检 查, 准 确 定 出 位 置, 并 对 其 进 行 有 效 阻 断 4.6.8.6 入 侵 防 范 在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web/app 安 全 域 接 口 交 换 机 上 配 置 1 台 千 兆 IDS, 监 视 互 联 网 引 入 的 安 全 威 胁 ; 在 数 据 库 区 部 署 1 台 IDS, 监 视 该 区 域 的 安 全 威 胁 4.6.8.7 网 络 设 备 安 全 防 范 重 要 的 网 络 设 备 可 以 使 用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组 合 的 鉴 别 技 术 来 进 行 身 份 鉴 别, 如 密 码 令 牌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等 ; 对 与 核 心 的 网 络 设 备 建 议 不 使 用 网 络 登 录 或 者 限 制 登 录 终 端, 网 络 登 录 要 使 用 加 密 方 式 以 防 止 窃 听 4.6.9 物 理 层 安 全 保 证 计 算 环 境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机 房 场 地 选 择 要 求 机 房 防 火 供 配 电 空 调 降 温 防 水 与 防 潮 防 静 电 接 地 与 防 雷 击 等 要 求, 并 对 通 信 线 路 进 行 安 全 防 护, 保 证 设 备 的 防 盗 和 防 毁 及 安 全 可 用, 以 及 保 证 记 录 介 质 安 全 4.7 部 署 约 束 示 : 根 据 应 用 系 统 规 划, 应 用 系 统 按 照 省 级 集 中 进 行 部 署, 部 署 逻 辑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41 / 91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 总 局 ) 总 局 业 务 系 统 决 策 支 持 ( 总 局 ) 决 策 支 持 ( 一 ) 决 策 支 持 ( 二 ) 行 政 管 理 ( 总 局 ) 总 局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跨 层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省 局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 内 部 )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 内 部 ) 网 上 办 税 省 局 保 留 渠 道 其 他 渠 道 纳 服 支 撑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 渠 道 )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核 心 征 管 个 税 系 统 ( 国 税 端 ) 网 络 发 票 管 理 决 策 1 包 管 理 决 策 2 包 行 政 管 理 ( 省 局 ) 总 局 保 留 软 件 税 库 银 省 局 特 色 软 件 行 政 管 理 ( 省 局 ) 总 局 保 留 软 件 税 库 银 省 局 特 色 软 件 管 理 决 策 1 包 管 理 决 策 2 包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核 心 征 管 个 税 系 统 网 络 发 票 应 用 集 成 平 台 ( 渠 道 ) 纳 服 支 撑 网 上 办 税 省 局 保 留 渠 道 其 他 渠 道 跨 层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业 务 工 作 门 户 跨 层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国 税 地 税 外 部 交 换 及 内 部 门 户 : 分 别 部 署 在 总 局 和 省 局 4.8 架 构 管 控 约 束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实 施 阶 段 的 架 构 管 控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它 确 保 所 有 项 目 的 架 构 设 计 对 总 体 架 构 的 遵 从 和 符 合, 最 终 保 障 工 程 整 体 架 构 的 一 致 性 架 构 管 控 只 针 对 架 构 设 计, 不 管 理 项 目 的 业 务 需 求 进 度 质 量 税 收 征 管 项 目 的 架 构 管 控 内 容 包 括 前 面 各 章 所 述 的 规 划 要 求 在 税 收 征 管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将 架 构 管 控 工 作 分 为 五 个 阶 段 : 1. 项 目 启 动 阶 段 : 架 构 管 控 组 ( 以 下 简 称 管 控 组 ) 协 助 项 目 组, 编 制 项 目 的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对 管 控 的 关 键 时 间 点 内 容 方 式 参 与 人 员 等 进 行 审 查 2. 需 求 分 析 阶 段 : 管 控 组 对 项 目 涉 及 的 架 构 规 划 内 容 提 供 资 料, 或 进 行 培 训 3. 架 构 设 计 阶 段 : 管 控 组 派 驻 管 控 人 员 进 入 项 目 组 ; 项 目 组 可 以 提 出 架 构 需 求 中 涉 及 的 问 题, 管 控 组 予 以 协 助 ; 管 控 人 员 可 以 参 与 项 目 架 构 设 计, 以 全 程 把 控 ; 管 控 组 根 据 计 划, 在 项 目 实 施 关 键 时 间 点, 对 项 目 执 行 架 构 遵 循 审 核, 如 果 没 有 通 过 审 核, 将 不 允 许 进 入 下 一 阶 段 ; 项 目 组 应 开 放 开 发 配 置 库, 以 便 管 控 组 抽 查 4. 开 发 测 试 阶 段 : 管 控 组 支 持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完 成 应 用 系 统 的 集 成 测 试 5. 运 行 验 收 阶 段 : 管 控 组 参 与 项 目 验 收, 就 开 发 商 的 架 构 遵 循 度 提 出 评 估 意 见, 对 项 目 的 验 收 产 生 决 定 性 的 影 响 42 / 91

在 税 收 征 管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管 控 组 将 依 照 架 构 管 控 流 程 进 行 规 范 管 理 该 流 程 对 项 目 设 计 的 架 构 进 行 遵 循 度 评 审, 确 保 项 目 对 总 体 架 构 规 划 及 标 准 等 的 一 致 性 架 构 管 控 流 程 的 主 要 环 节 如 下 : 1. 制 定 管 控 计 划 在 某 一 具 体 项 目 的 初 始 阶 段, 项 目 组 的 架 构 师 和 派 驻 项 目 组 的 架 构 组 管 控 人 员, 需 要 先 根 据 项 目 里 程 碑 计 划, 制 定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计 划 的 描 述 要 素 包 括 : 架 构 管 控 的 阶 段 名 称 开 始 时 间 完 成 时 间 关 键 工 作 参 与 人 员 和 交 付 物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需 要 提 交 至 项 目 管 理 组 和 总 体 架 构 组 来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通 过 的 计 划 需 要 提 交 工 程 办 正 式 批 准 2. 管 控 计 划 跟 踪 在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审 批 后, 总 体 架 构 组 派 专 人 进 驻 项 目, 负 责 日 常 化 和 计 划 性 相 结 合 的 持 续 跟 踪 监 控 ; 重 点 关 注 架 构 设 计 的 偏 差 风 险 问 题 和 产 生 上 述 情 况 的 原 因, 并 上 报 工 程 办 项 目 按 计 划 执 行 过 程 中, 在 每 周 召 开 的 项 目 例 会 上, 项 目 组 长 要 了 解 架 构 管 控 工 作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对 存 在 问 题 分 析 是 否 需 要 总 体 架 构 组 协 助 解 决, 并 明 确 解 决 方 案 和 责 任 人 项 目 例 会 要 保 留 会 议 纪 要 ; 重 大 架 构 问 题 和 变 更 需 要 报 送 工 程 办 决 策 3. 架 构 审 核 架 构 组 根 据 管 控 计 划, 针 对 特 定 的 项 目 从 架 构 标 准 等 方 面 进 行 阶 段 性 审 核, 揭 示 项 目 存 在 的 架 构 风 险 和 问 题 ; 或 针 对 特 定 的 架 构 问 题 / 事 件, 进 行 深 入 调 查, 分 析 问 题 的 根 本 原 因 架 构 审 核 结 束 后 需 按 要 求 提 交 架 构 审 核 报 告 在 架 构 管 控 流 程 中, 项 目 组 的 相 关 职 责 如 下 : 负 责 项 目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的 编 写 ; 负 责 项 目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的 执 行 ; 负 责 项 目 架 构 管 控 计 划 的 变 更 执 行 同 时, 项 目 组 的 架 构 师 应 负 责 项 目 架 构 设 计, 保 证 项 目 架 构 和 标 准 规 范 符 合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以 及 项 目 架 构 设 计 的 修 正 43 / 91

4.9 标 准 约 束 4.9.1 标 准 体 系 概 述 对 于 当 前 架 构 中 各 类 可 以 量 化 定 义 以 及 必 须 共 性 遵 循 的 架 构 元 素, 例 如 业 务 流 程 数 据 标 准 接 口 标 准 技 术 指 标 等 等 都 将 作 为 标 准 来 定 义, 架 构 标 准 将 会 以 标 准 发 布 的 方 式 来 要 求 各 项 目 进 行 强 制 遵 循 架 构 标 准 的 具 体 执 行 也 将 纳 入 到 整 体 的 架 构 管 控 流 程 中 实 现 架 构 标 准 主 要 内 容 分 类 如 下 图 所 示 : 金 税 三 期 架 构 标 准 体 系 内 容 业 务 流 程 标 准 基 线 业 务 需 求 税 务 业 务 代 码 集 业 务 数 据 标 准 税 务 数 据 元 编 制 标 准 税 务 业 务 术 语 编 制 标 准 税 务 信 息 分 类 与 编 码 标 准 编 写 指 南 模 型 设 计 标 准 基 于 XML 的 数 据 交 换 格 式 设 计 标 准 税 务 数 据 模 型 设 计 标 准 数 据 库 模 型 标 准 税 务 数 据 元 目 录 集 成 标 准 界 面 集 成 标 准 应 用 服 务 集 成 标 准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协 议 标 准 税 务 行 业 业 务 数 据 报 文 设 计 规 范 基 础 技 术 标 准 税 务 应 用 系 统 服 务 构 件 基 本 规 范 关 键 技 术 体 系 标 准 1. 业 务 流 程 标 准 从 业 务 视 角 来 定 义 各 类 业 务 流 程 的 执 行 标 准, 从 而 形 成 各 类 系 统 能 够 共 同 参 照 和 遵 循 的 业 务 基 线, 目 前 的 基 线 业 务 需 求 可 以 作 为 金 税 三 期 的 业 务 流 程 标 准 2. 业 务 数 据 标 准 业 务 数 据 标 准 保 证 不 同 应 用 系 统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能 够 对 各 类 业 务 数 据 有 一 个 统 一 的 理 解 和 定 义, 不 同 系 统 在 数 据 的 采 集 共 享 交 换 以 及 数 据 库 层 面 能 够 形 成 一 致 的 业 务 语 义 环 境 业 务 数 据 标 准 将 从 元 数 据 体 系 业 务 代 码 标 准 以 及 业 务 数 据 项 标 准 三 个 层 面 来 进 行 标 准 定 义 3. 模 型 设 计 标 准 将 业 务 数 据 反 映 到 IT 层 面 必 须 进 行 建 模 工 作, 从 目 前 主 流 44 / 91

的 建 模 技 术 来 分 析 主 要 有 两 种, 及 XML 建 模 和 关 系 数 据 库 建 模 因 此 模 型 设 计 标 准 将 规 定 在 XML 建 模 和 关 系 数 据 库 建 模 方 面 必 须 遵 循 的 各 类 原 则 和 要 素, 保 证 各 类 应 用 系 统 在 模 型 表 达 方 面 的 一 致 性 4. 集 成 标 准 集 成 标 准 规 定 了 各 类 应 用 系 统 必 须 遵 循 的 各 类 技 术 规 范, 以 保 证 系 统 间 未 来 的 互 操 作 性 以 及 用 户 体 验 的 一 致 性, 具 体 包 括 : 界 面 集 成 标 准 应 用 集 成 标 准 以 及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协 议 标 准 5. 关 键 技 术 体 系 标 准 规 定 出 整 个 税 务 应 用 系 统 开 发 所 需 要 采 用 的 各 类 关 键 性 技 术 路 线 标 准 以 及 主 要 的 指 标 要 求, 为 各 类 应 用 系 统 的 关 键 技 术 选 择 提 供 约 束 和 指 南, 同 时 也 为 相 关 的 平 台 和 工 具 软 件 产 品 选 型 提 供 参 考 指 南 4.9.2 系 统 标 准 遵 循 说 明 基 于 上 述 标 准, 下 表 针 对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从 业 务 流 程 分 析 数 据 设 计 以 及 开 发 集 成 几 个 层 面 必 须 遵 循 的 各 类 标 准 进 行 说 明 类 别 遵 循 的 相 关 标 准 遵 循 要 求 业 务 流 程 分 析 1. 总 局 制 定 的 基 线 业 务 需 求 业 务 流 程 分 析 必 须 遵 从 总 局 统 一 发 布 的 金 税 三 期 基 线 业 务 需 求 业 务 数 据 设 计 1. 税 务 数 据 元 编 制 标 准 系 统 开 发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各 类 数 据 元 的 定 义, 必 须 遵 循 该 标 准 进 行 定 义 2. 税 务 业 务 术 语 编 制 标 准 系 统 开 发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各 类 税 务 业 务 术 语 的 定 义, 必 须 遵 循 该 标 准 进 行 定 义 3. 税 务 信 息 分 类 与 编 码 标 准 编 写 指 南 系 统 开 发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各 类 税 务 业 务 代 码 的 定 义, 必 须 遵 循 该 标 准 进 行 定 义 4. 税 务 数 据 元 标 准 该 标 准 定 义 了 各 类 全 局 性 的 税 务 数 据 元 目 录 体 系, 明 确 了 各 类 业 务 数 据 项 目 的 命 名 类 型 长 度 分 类 等 字 典 信 息, 在 进 行 各 类 数 据 设 计 时 ( 包 括 数 据 表 单 定 义 数 据 库 表 设 计 以 及 45 / 91

类 别 遵 循 的 相 关 标 准 遵 循 要 求 数 据 共 享 交 换 报 文 设 计 )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定 义 的 各 数 据 项 标 准 5. 税 务 业 务 代 码 标 准 该 标 准 定 义 了 各 类 全 局 性 的 税 务 业 务 代 码 体 系, 明 确 了 各 类 业 务 代 码 的 命 名 类 型 长 度 分 类 等 信 息, 在 进 行 各 类 数 据 设 计 时 ( 包 括 数 据 表 单 定 义 数 据 库 表 设 计 以 及 数 据 共 享 交 换 报 文 设 计 )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定 义 的 各 代 码 项 标 准 6. XML 的 数 据 交 换 格 式 设 计 标 准 该 标 准 定 义 了 基 于 XML 进 行 相 关 数 据 建 模 的 设 计 规 范, 明 确 了 XML 数 据 的 各 类 关 键 性 设 计 要 素 的 使 用 指 南, 在 进 行 XML 类 数 据 设 计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来 定 义 7. 税 务 行 业 数 据 报 文 设 计 标 准 该 标 准 规 定 了 数 据 采 集 以 及 共 享 交 换 等 场 景 的 业 务 报 文 设 计 规 范, 对 于 各 类 业 务 表 单 的 采 集 报 文 系 统 内 及 系 统 间 进 行 数 据 共 享 交 换 报 文 的 设 计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进 行 8. 数 据 库 设 计 标 准 该 标 准 定 义 了 数 据 库 设 计 的 相 关 规 范, 包 括 数 据 库 元 素 命 名 设 计 原 则 等 内 容, 在 进 行 数 据 库 设 计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来 进 行 具 体 的 数 据 库 内 容 设 计 9. 数 据 模 型 标 准 开 发 集 成 10. 应 用 服 务 集 成 标 准 该 标 准 明 确 定 义 应 用 服 务 集 成 的 技 术 接 口 协 议 报 文 集 成 方 式 等 内 容, 系 统 在 开 发 对 外 服 务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46 / 91

类 别 遵 循 的 相 关 标 准 遵 循 要 求 循 该 标 准 所 定 义 的 规 范 要 素 11. 界 面 集 成 标 准 该 标 准 明 确 定 义 界 面 层 集 成 的 相 关 内 容, 包 括 界 面 的 布 局 样 式 实 现 技 术 等 要 求, 系 统 在 进 行 节 目 开 发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标 准 中 所 定 义 的 各 项 内 容 12. 服 务 构 件 开 发 规 范 该 标 准 定 义 了 系 统 中 可 共 享 和 复 用 的 各 类 构 件 的 设 计 规 范, 包 括 服 务 构 件 的 设 计 原 则 定 义 要 素 以 及 设 计 流 程, 系 统 在 进 行 服 务 构 件 开 发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该 标 准 的 相 关 要 求 第 五 章 外 部 信 息 交 换 项 目 需 求 和 约 束 5.1 项 目 总 体 需 求 1.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理 解 国 家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税 务 系 统 服 务 与 管 理 创 新 的 要 求, 不 断 适 应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充 分 考 虑 用 户 实 际 使 用 过 程 中 提 出 的 优 化 建 议 和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和 优 化 应 用 系 统, 2.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各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业 务 关 系 复 杂 建 设 周 期 较 长,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面 临 多 点 实 施 多 种 部 署 方 式 项 目 变 更 等 风 险, 供 应 商 应 对 此 充 分 认 识,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规 避 风 险, 确 保 系 统 开 发 优 化 和 推 广 实 施 按 期 按 质 完 成 3.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理 解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需 要, 贯 彻 信 息 管 税 的 思 路, 落 实 风 险 管 理, 将 信 息 与 流 程 从 整 体 上 链 条 上 闭 循 环 上 进 行 考 虑, 实 现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各 应 用 系 统 信 息 唯 一 共 享, 流 程 简 洁 统 一, 避 免 简 单 重 复 目 前 税 务 应 用 系 统 的 实 现 方 式 4. 供 应 商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做 好 开 发 优 化 推 广 实 施 质 量 保 障 之 47 / 91

间 的 有 效 衔 接, 并 为 未 来 与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衔 接 建 立 完 整 的 文 档 资 料 5. 供 应 商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软 件 产 品, 及 时 有 效 的 解 决 推 广 实 施 中 的 软 件 问 题 6. 采 购 人 将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不 定 期 对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和 工 作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供 应 商 应 对 工 作 评 价 中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及 时 进 行 答 复,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改 进 方 法 和 措 施 7. 供 应 商 必 须 遵 守 金 税 三 期 工 程 业 务 管 控 架 构 管 控 和 项 目 管 控 的 要 求, 服 从 采 购 人 的 管 理 8. 供 应 商 应 认 真 估 算 工 作 量, 做 好 工 作 量 冗 余 项 目 验 收 前, 供 应 商 须 接 受 并 按 采 购 人 要 求 完 成 各 种 变 更, 对 不 超 过 30% 需 求 的 部 分, 采 购 人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费 用, 超 过 30% 的 部 分 另 行 采 购 9. 时 间 要 求 :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 成 全 部 推 广 实 施 工 作, 项 目 验 收 前 完 成 开 发 优 化 和 质 量 保 障 工 作 10. 根 据 采 购 人 要 求, 提 供 用 于 跨 项 目 集 成 管 理 质 量 保 障 的 集 成 管 控 平 台 质 量 保 障 平 台 等 及 对 应 的 运 行 保 障 支 持 和 服 务 5.2 性 能 要 求 1. 接 收 信 号 响 应 时 间 : 高 峰 期 ( 系 统 并 发 连 接 超 过 50 个 ) 响 应 时 间 不 能 超 过 3 秒, 非 高 峰 期 响 应 时 间 不 能 超 过 1 秒 2. 报 文 转 发 率 大 于 100Mb/s 3. 文 件 小 于 20MB 时, 解 压 缩 时 间 应 小 于 3 秒, 文 件 小 于 800MB 时, 压 缩 时 间 应 小 于 30 秒 4. 加 密 性 能 : 采 用 3DES 算 法 可 达 到 不 小 于 30Mbps 5. 调 用 EJB 的 响 应 时 间 : 调 用 1000 条 数 据 时, 小 于 5 秒, 调 用 10000 条 数 据 时, 小 于 40 秒 6. 调 用 Webservice 的 响 应 时 间 : 调 用 1000 条 数 据 时, 小 于 5 秒, 调 用 10000 条 数 据 时, 小 于 50 秒 7. 提 供 高 速 度 高 效 率 实 时 及 时 的 数 据 交 换 处 理 能 力, 不 考 虑 硬 件 约 束, 单 一 平 台 至 少 支 持 50 个 前 置 子 系 统 的 接 入 48 /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