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十 五 日 会 议 讨 论 文 件 立 法 会 CB(1)623/06-07(04) 号 文 件 立 法 会 公 务 员 及 资 助 机 构 员 工 事 务 委 员 会 为 公 务 员 而 设 的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最 新 情 况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各 委 员 阐 述 本 局 为 公 务 员 安 排 的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及 相 关 培 训 活 动 的 最 新 情 况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及 相 关 培 训 活 动 2. 香 港 与 内 地 的 联 系 日 趋 频 繁 关 系 日 益 密 切, 为 此, 本 局 一 直 持 续 不 懈, 致 力 举 办 培 训 课 程 内 地 专 题 考 察 团 国 家 事 务 和 基 本 法 本 地 专 题 讲 座 内 地 与 香 港 特 区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并 设 立 有 关 国 家 事 务 和 发 展 的 专 题 网 站, 藉 此 促 进 公 务 员 对 国 家 事 务 的 认 识 和 了 解 国 家 的 最 新 发 展 下 文 简 述 有 关 活 动 ( 一 )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大 学 课 程 3. 自 一 九 九 三 年 及 二 零 零 四 年 起, 我 们 分 别 委 托 清 华 大 学 及 北 京 大 学 为 香 港 特 区 公 务 员 举 办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以 总 薪 级 第 45 点 或 以 上 的 人 员 为 对 象 两 项 课 程 同 样 为 期 17 天, 内 容 包 括 课 堂 授 课 访 问 国 家 机 关 及 北 京 当 地 家 庭, 以 及 到 其 它 内 地 城 市 进 行 三 天 专 题 考 察 活 动 课 程 旨 在 综 合 介 绍 内 地 的 政 治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文 化 及 法 律 制 度, 也 藉 此 增 进 学 员 与 内 地 官 员 之 间 的 沟 通 联 系 两 项 课 程 至 今 共 有 大 约 1 600 名 公 务 员 参 加 学 员 对 课 程 评 价 甚 高, 认 为 大 大 加 深 了 他 们 对 国 家 事 务 和 最 新 发 展 的 认 识
( 二 )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课 程 4.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起, 我 们 委 托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为 首 长 级 公 务 员 举 办 课 程 课 程 为 期 两 周, 由 内 地 知 名 学 者 及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高 级 官 员 讲 授, 旨 在 加 强 学 员 对 国 家 现 行 政 策 及 专 门 课 题 的 认 识, 以 及 促 进 学 员 与 内 地 官 员 之 间 的 联 系 交 流 课 程 涵 盖 公 共 政 策 ; 政 府 国 企 及 经 济 金 融 改 革 ; 内 地 各 级 政 府 的 关 系 等 重 大 课 题 截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课 程 先 后 举 办 了 12 期, 培 训 了 合 共 约 230 名 首 长 级 公 务 员 学 员 对 课 程 有 极 高 评 价 5. 为 加 强 首 长 级 政 务 主 任 的 培 训, 特 别 是 以 往 没 有 机 会 参 加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的 人 员, 我 们 委 托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及 二 零 零 六 年 举 办 为 期 一 周 的 专 设 课 程 在 这 两 年 内, 我 们 先 后 举 办 了 七 期 课 程, 培 训 了 超 过 100 名 首 长 级 政 务 主 任 ( 三 ) 外 交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6. 自 二 零 零 四 年 起, 我 们 委 托 外 交 学 院 举 办 为 期 一 周 的 外 交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对 象 是 参 与 对 外 事 务 的 首 长 级 人 员 及 其 它 公 务 员 课 程 综 述 中 国 的 外 交 事 务 接 待 外 宾 的 礼 节 及 其 它 相 关 课 题, 至 今 共 举 办 了 三 期, 培 训 了 约 60 名 公 务 员, 当 中 包 括 多 个 香 港 驻 海 外 经 济 贸 易 办 事 处 的 主 管 人 员 ( 四 ) 内 地 专 题 考 察 团 7. 自 一 九 九 一 年 起, 我 们 在 国 务 院 港 澳 办 公 室 的 协 助 下, 举 办 了 多 个 内 地 专 题 考 察 团, 让 学 员 走 访 内 地 相 关 省 市, 进 一 步 了 解 内 地 的 事 务 和 特 定 的 政 策 或 项 目 发 展 截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我 们 共 举 办 了 56 期 考 察 团, 培 训 了 超 过 1 000 名 公 务 员 较 近 期 的 考 察 主 题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中 部 崛 起 等 2
( 五 ) 中 山 大 学 课 程 8. 为 了 加 深 中 层 公 务 员 对 内 地 和 珠 三 角 区 域 发 展 的 认 识, 我 们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九 月 委 托 中 山 大 学 在 广 州 举 办 为 期 一 周 的 国 家 事 务 研 习 课 程, 对 象 是 总 薪 级 第 34 至 44 点 的 公 务 员 课 程 介 绍 内 地 社 会 经 济 及 政 治 的 最 新 发 展, 并 重 分 析 珠 三 角 区 域 的 情 况 至 今, 我 们 共 举 办 了 两 期 课 程, 培 训 了 逾 70 名 公 务 员 学 员 对 课 程 评 价 极 高 我 们 会 继 续 在 二 零 零 七 至 零 八 年 度 举 办 此 课 程 ( 六 ) 内 地 与 香 港 特 区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9. 我 们 自 二 零 零 二 年 起 举 办 内 地 与 香 港 特 区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至 今 已 有 北 京 市 上 海 市 杭 州 市 政 府 及 广 东 省 政 府 参 与 根 据 这 项 计 划, 香 港 与 当 地 政 府 会 互 派 公 务 员 暂 驻 对 方 机 构, 进 行 为 期 约 三 个 月 的 交 流, 藉 此 了 解 对 方 政 府 的 运 作 与 管 理, 加 强 彼 此 的 联 系 沟 通, 从 而 增 广 见 闻 扩 阔 视 野 在 暂 驻 对 方 机 构 期 间, 参 与 的 公 务 员 有 机 会 了 解 暂 驻 机 构 的 法 规 和 行 为 守 则, 并 观 摩 其 办 事 方 法 不 过, 他 们 不 会 在 暂 驻 机 构 担 任 实 质 职 位 或 职 务 10. 截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参 加 交 流 计 划 的 香 港 政 府 部 门 / 公 营 机 构 共 有 42 个, 而 内 地 单 位 则 有 70 个 香 港 政 府 共 派 出 44 名 高 级 专 业 级 别 的 公 务 员 参 与 交 流, 而 上 述 内 地 省 市 则 共 派 出 73 名 主 要 属 处 级 或 副 处 级 的 官 员 参 与 交 流 交 流 范 围 相 当 广 泛, 由 基 建 工 程 交 通 管 理 城 市 规 划 卫 生 福 利 环 保 港 口 管 理 园 林 建 设, 以 至 公 务 员 管 理 培 训 经 贸 及 信 息 科 技 等, 一 应 俱 全 参 与 计 划 的 部 门 参 与 人 员 的 职 级 及 有 关 的 交 流 资 料, 载 列 于 附 件 A 11. 双 方 的 参 与 部 门 和 公 务 员 都 认 为, 交 流 计 划 卓 见 成 效 透 过 简 介 会 和 一 般 会 议 实 地 考 察 和 交 流 经 验, 加 强 了 彼 此 的 沟 通 了 解, 对 日 后 合 作 大 有 裨 益 例 如, 在 我 们 的 安 排 下,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培 训 处 一 名 副 处 长 到 香 港 警 务 处 交 流, 其 间 访 问 了 警 察 学 院 人 力 资 源 科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和 分 区 警 署, 藉 以 认 识 香 港 警 务 处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公 共 关 系 及 一 般 管 理 事 务 同 样, 香 港 警 务 处 两 名 总 督 察 则 分 别 往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天 河 区 分 局 刑 警 大 队 和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罗 湖 分 局 交 流 两 3
人 访 问 了 暂 驻 机 关 内 多 个 单 位, 了 解 其 运 作 管 理 和 培 训 工 作 两 地 的 人 员 一 致 表 示, 参 与 交 流 计 划, 不 但 令 他 们 认 识 对 方 政 府 的 架 构 和 一 般 运 作 情, 尤 其 令 他 们 更 深 入 了 解 对 口 单 位 的 运 作, 组 织 架 构 及 工 作 文 化, 亦 扩 阔 了 网 络, 并 与 对 方 建 立 更 密 切 关 系 附 件 B 载 列 一 些 内 地 公 务 员 来 港 和 香 港 公 务 员 赴 内 地 的 交 流 计 划 示 例, 以 供 参 考 ( 七 ) 与 国 家 事 务 和 基 本 法 相 关 的 本 地 专 题 讲 座 12. 我 们 一 直 与 本 地 院 校 紧 密 合 作, 邀 请 本 地 学 者 主 持 讲 座, 阐 述 内 地 最 新 发 展 及 有 关 基 本 法 的 课 题 参 加 讲 座 的 公 务 员 包 括 各 职 级 和 职 系 的 前 线 人 员 以 至 首 长 级 人 员 讲 座 题 材 广 泛, 涵 盖 内 地 政 治 及 政 府 架 构 改 革 法 律 制 度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行 政 及 公 务 员 制 度 外 交 事 务 中 国 加 入 世 贸 等 此 外, 我 们 也 举 办 其 它 专 题 讲 座, 例 如 论 述 中 外 贸 易 争 议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泛 珠 三 角 区 域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反 贪 污 政 策 与 内 地 官 员 会 面 时 应 注 意 的 礼 节 等 课 题 的 讲 座 二 零 零 六 年 举 办 的 讲 座 载 列 于 附 件 C 13. 我 们 也 不 时 邀 请 内 地 官 员 和 学 者 来 港 主 持 讲 座 例 如, 北 京 大 学 清 华 大 学 中 山 大 学 及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的 教 授 曾 应 邀 来 港 主 持 关 于 基 本 法 廉 政 建 设 政 治 经 济 发 展 公 务 员 制 度 改 革 环 保 中 国 外 交 政 策 等 课 题 的 讲 座 此 外, 我 们 也 邀 请 了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外 交 部 驻 港 特 派 员 公 署 国 家 教 育 部 等 单 位 的 官 员 主 持 讲 座, 讲 述 内 地 的 各 项 政 策, 以 及 银 行 体 系 改 革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及 十 一 五 规 划 纲 要 等 专 题 14. 过 去 六 年, 参 与 在 港 举 办 的 国 家 事 务 专 题 讲 座 的 各 级 公 务 员 合 共 超 过 31 000 人 次 ( 八 ) 公 务 员 国 情 研 习 网 15. 自 二 零 零 二 年 起, 我 们 在 公 务 员 易 学 网 设 立 了 有 关 国 家 事 务 的 专 题 网 站, 罗 列 各 项 基 本 国 情 资 料, 包 括 政 治 体 制 公 务 员 制 度 经 济 体 系 法 律 制 度 地 理 资 料 等 网 站 还 登 载 专 题 文 章, 对 国 情 热 点 课 题 作 深 入 分 析 此 外, 也 新 增 了 政 策 文 件 领 导 讲 话 实 用 连 结 等 部 分, 方 便 公 务 员 直 接 浏 4
览 第 一 手 的 国 情 资 料 透 过 网 站, 公 务 员 可 以 因 应 自 订 的 学 习 速 度 更 便 捷 地 学 习 国 家 事 务, 掌 握 各 方 面 的 最 新 讯 息 网 站 自 二 零 零 五 年 七 月 推 出 以 来, 甚 受 欢 迎, 浏 览 人 次 已 超 过 135 000 展 望 16. 我 们 会 再 接 再 厉, 致 力 提 高 公 务 员 对 国 家 事 务 的 认 识 和 了 解 除 了 继 续 举 办 现 有 课 程 及 活 动 之 外, 我 们 也 会 为 中 层 公 务 员 举 办 更 多 与 国 家 事 务 相 关 的 培 训 课 程, 并 为 各 级 公 务 员 探 讨 新 的 培 训 机 会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5
附 件 A1 曾 参 与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之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部 门 及 内 地 单 位 ( 截 至 2006 年 底 ) 上 海 市 1.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2. 上 海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处 3. 上 海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局 4. 上 海 市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总 站 5. 上 海 市 房 屋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6. 上 海 市 城 市 交 通 管 理 局 7.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8.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9. 上 海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所 10. 上 海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11. 上 海 市 绿 化 管 理 局 12. 上 海 市 废 弃 物 管 理 处 13.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14. 上 海 市 药 品 检 验 所 北 京 市 1. 北 京 市 工 业 促 进 局 2. 北 京 市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3. 北 京 市 文 化 局 4.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5. 北 京 市 版 权 局 6.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7.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8.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9.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文 化 委 员 会 10.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文 化 委 员 会 11. 北 京 市 路 政 局 12. 北 京 市 广 播 电 视 局 13.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 1 -
杭 州 市 1.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2. 杭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3. 杭 州 市 民 政 局 4. 杭 州 市 交 通 局 5. 杭 州 市 交 警 支 队 6. 杭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办 公 室 7.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8. 杭 州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9.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10.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11. 杭 州 市 规 划 局 12. 杭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13. 杭 州 市 审 计 局 14. 杭 州 市 卫 生 局 15. 杭 州 市 环 保 局 广 东 省 1.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罗 湖 分 局 2. 深 圳 市 规 划 局 3. 深 圳 市 贸 易 工 业 局 4. 深 圳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5. 深 圳 市 检 验 检 疫 局 6.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7. 广 州 市 市 政 园 林 局 8. 广 州 市 市 政 厅 9.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10. 广 州 市 交 通 管 理 处 11. 广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局 12.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13. 广 东 省 外 事 办 14. 广 东 省 外 经 贸 厅 15. 广 东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16. 广 东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17.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18. 广 东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19. 广 东 省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20.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 2 -
21.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22. 广 东 省 港 澳 办 23.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24.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25.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26.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27. 广 东 省 检 验 检 疫 局 28. 广 东 省 环 保 局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部 门 1. 入 境 事 务 处 2.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工 业 贸 易 署 4. 公 司 注 册 处 5.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6. 水 务 署 7. 投 资 推 广 署 8. 房 屋 署 9. 知 识 产 权 署 10. 社 会 福 利 署 11. 屋 宇 署 12. 建 筑 署 13. 政 府 化 验 所 14.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15. 食 物 环 境 卫 生 署 16. 香 港 海 关 17. 香 港 电 台 18. 香 港 警 务 处 19. 库 务 署 20. 效 率 促 进 组 21. 海 事 处 22. 财 政 司 司 长 办 公 室 23. 康 乐 文 化 事 务 署 24. 教 育 统 筹 局 25. 规 划 署 26. 创 新 科 技 署 27. 劳 工 处 28. 渠 务 署 - 3 -
29. 路 政 署 30. 运 输 署 31. 电 讯 管 理 局 32.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33. 审 计 署 34. 影 视 及 娱 乐 事 务 管 理 处 35. 卫 生 署 36. 机 电 工 程 署 37. 环 境 保 护 署 38. 环 境 运 输 及 工 务 局 其 他 香 港 公 营 机 构 1. 香 港 科 技 园 2.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3. 贸 易 发 展 局 4. 职 业 训 练 局 - 4 -
附 件 A2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公 务 员 赴 内 地 交 流 活 动 纪 录 ( 截 至 2006 年 底 ) 年 度 香 港 派 出 部 门 职 级 派 驻 省 市 内 地 接 收 部 门 交 流 日 数 2002/03 建 筑 署 高 级 建 筑 师 上 海 上 海 市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总 站 91 路 政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上 海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处 91 环 境 保 护 署 高 级 环 保 主 任 上 海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局 91 环 境 保 护 署 高 级 环 保 主 任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91 2003/04 水 务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上 海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92 房 屋 署 高 级 建 筑 师 上 海 市 房 屋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92 房 屋 署 总 建 筑 师 上 海 市 房 屋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92 环 境 保 护 署 高 级 环 保 主 任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99 2004/05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高 级 园 境 师 上 海 上 海 市 绿 化 管 理 局 42 屋 宇 署 高 级 屋 宇 测 量 师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92 路 政 署 高 级 园 境 师 上 海 市 绿 化 管 理 局 91 运 输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30 规 划 署 高 级 城 市 规 划 师 北 京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82 运 输 署 高 级 运 输 主 任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31 运 输 署 工 程 师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31 教 育 统 筹 局 首 席 督 学 杭 州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36 劳 工 处 劳 工 事 务 主 任 杭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91 路 政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杭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办 公 室 92 2005/06 屋 宇 署 高 级 结 构 工 程 师 上 海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93 政 府 化 验 所 化 验 师 上 海 市 药 品 检 验 所 上 海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所 60 运 输 署 总 运 输 主 任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27 运 输 署 署 理 首 席 运 输 主 任 - 5 -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76 建 筑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北 京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48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高 级 系 统 经 理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40 运 输 署 高 级 运 输 主 任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33
年 度 香 港 派 出 部 门 职 级 派 驻 省 市 内 地 接 收 部 门 交 流 日 数 2005/06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高 级 政 务 主 任 杭 州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31 ( 续 ) 屋 宇 署 高 级 屋 宇 测 量 师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92 路 政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92 运 输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杭 州 市 交 通 局 34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财 政 司 司 长 办 公 室 高 级 系 统 经 理 广 东 广 东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34 高 级 经 济 主 任 广 东 省 外 经 贸 厅 76 教 育 统 筹 局 教 育 主 任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32 规 划 署 高 级 城 市 规 划 师 深 圳 市 规 划 局 67 路 政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广 州 市 市 政 厅 54 运 输 署 工 程 师 广 州 市 交 通 管 理 处 27 运 输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支 队 28 机 电 工 程 署 高 级 机 电 工 程 师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能 源 办 31 2006/07 运 输 署 高 级 工 程 师 北 京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27 入 境 事 务 处 香 港 海 关 助 理 首 席 入 境 事 务 主 任 检 控 及 消 费 者 保 障 科 首 席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广 东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出 入 境 管 理 处 42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广 东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东 省 检 验 检 疫 局 深 圳 市 检 验 检 疫 局 深 圳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广 东 省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香 港 警 务 处 总 督 察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天 河 区 分 局 刑 警 大 队 香 港 警 务 处 总 督 察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罗 湖 分 局 42 教 育 统 筹 局 高 级 教 育 主 任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32 运 输 署 高 级 运 输 主 任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交 通 管 理 局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派 员 参 加 交 流 的 香 港 部 门 总 数 :19 香 港 部 门 派 出 交 流 人 员 总 数 :44 34 42 28-6 -
附 件 A3 内 地 公 务 员 赴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交 流 活 动 纪 录 ( 截 至 2006 年 底 ) 年 度 交 流 省 市 内 地 派 出 部 门 职 级 香 港 接 收 部 门 交 流 日 数 2002/03 上 海 上 海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局 高 级 工 程 师 路 政 署 91 2002/03 上 海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高 级 工 程 师 建 筑 署 91 2002/03 上 海 上 海 市 废 弃 物 管 理 处 工 程 师 环 境 保 护 署 91 2002/03 上 海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工 程 师 环 境 保 护 署 91 2003/04 上 海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高 级 工 程 师 水 务 署 92 2003/04 上 海 上 海 市 房 屋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经 济 师 房 屋 署 92 2003/04 上 海 上 海 市 房 屋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工 程 师 房 屋 署 92 2003/04 上 海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工 程 师 环 境 保 护 署 92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运 输 署 30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运 输 署 30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副 处 长 海 事 处 91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副 主 任 科 员 海 事 处 91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绿 化 管 理 局 副 站 长 环 境 运 输 及 工 务 局 18 2004/05 上 海 上 海 市 绿 化 管 理 局 副 主 任 科 员 环 境 运 输 及 工 务 局 18 2004/05 北 京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科 员 运 输 署 91 2004/05 北 京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科 员 运 输 署 91 2004/05 北 京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科 员 规 划 署 91 2004/05 北 京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主 任 科 员 规 划 署 91 2004/05 北 京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副 研 究 员 卫 生 署 91 2004/05 杭 州 杭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办 公 室 副 处 长 路 政 署 92 2004/05 杭 州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处 长 教 育 统 筹 局 92 2004/05 杭 州 杭 州 市 规 划 局 主 任 科 员 规 划 署 92-7 -
年 度 交 流 省 市 内 地 派 出 部 门 职 级 香 港 接 收 部 门 交 流 日 数 2004/05 杭 州 杭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副 处 长 劳 工 处 46 2004/05 杭 州 杭 州 市 卫 生 局 处 长 卫 生 署 92 2005/06 上 海 上 海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局 主 任 科 员 路 政 署 88 2005/06 上 海 上 海 市 城 市 交 通 管 理 局 处 长 运 输 署 91 2005/06 上 海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助 理 调 研 员 房 屋 署 98 2005/06 上 海 上 海 市 药 品 检 验 所 工 作 人 员 政 府 化 验 所 98 2005/06 上 海 上 海 市 药 品 检 验 所 实 验 室 业 务 主 管 政 府 化 验 所 98 2005/06 北 京 北 京 市 工 业 促 进 局 主 任 科 员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54 2005/06 北 京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建 筑 署 91 2005/06 北 京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处 长 房 屋 署 91 2005/06 北 京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主 任 科 员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91 2005/06 北 京 北 京 市 路 政 局 副 处 长 路 政 署 91 2005/06 杭 州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助 理 调 研 员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93 2005/06 杭 州 杭 州 市 交 通 局 副 处 长 运 输 署 93 2005/06 杭 州 杭 州 市 交 警 支 队 副 处 长 运 输 署 93 2005/06 杭 州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处 长 屋 宇 署 93 2005/06 杭 州 杭 州 市 环 保 局 副 处 长 渠 务 署 31 2005/06 广 东 广 州 市 市 政 园 林 局 副 处 长 建 筑 署 92 2005/06 广 东 广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局 处 长 规 划 署 62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外 经 贸 厅 助 理 调 研 员 投 资 推 广 署 93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副 主 任 创 新 科 技 署 43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副 处 长 财 政 司 司 长 办 公 室 93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副 处 长 教 育 统 筹 局 42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副 处 长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93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副 处 长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93-8 -
年 度 交 流 省 市 内 地 派 出 部 门 职 级 香 港 接 收 部 门 交 流 日 数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副 主 任 卫 生 署 48 2005/06 广 东 广 东 省 环 保 局 副 处 长 环 境 保 护 署 93 2006/07 北 京 北 京 市 版 权 局 调 研 员 知 识 产 权 署 69 2006/07 北 京 北 京 市 文 化 局 调 研 员 香 港 电 台 21 2006/07 北 京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文 化 委 员 会 主 任 科 员 香 港 电 台 21 2006/07 北 京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文 化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香 港 电 台 21 2006/07 北 京 北 京 市 广 播 电 视 局 助 理 调 研 员 香 港 电 台 21 2006/07 杭 州 杭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分 局 局 长 公 司 注 册 处 32 2006/07 杭 州 杭 州 市 民 政 局 副 处 长 社 会 福 利 署 76 2006/07 杭 州 杭 州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副 支 队 长 卫 生 署 32 2006/07 杭 州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处 长 库 务 署 44 2006/07 杭 州 杭 州 市 审 计 局 主 任 科 员 审 计 署 36 2006/07 广 东 深 圳 市 贸 易 工 业 局 副 处 长 食 物 环 境 卫 生 署 61 2006/07 广 东 深 圳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副 处 长 香 港 海 关 3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副 处 长 香 港 警 务 处 89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外 事 办 调 研 员 入 境 事 务 处 61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外 经 贸 厅 副 处 长 工 业 贸 易 署 47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处 长 卫 生 署 3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副 处 长 知 识 产 权 署 3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库 务 署 4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助 理 调 研 员 职 业 训 练 局 61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港 澳 办 副 处 长 贸 易 发 展 局 37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卫 生 署 32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处 长 卫 生 署 54 2006/07 广 东 广 东 省 环 保 局 副 处 长 环 境 保 护 署 68-9 -
派 员 参 加 交 流 的 内 地 部 门 总 数 :54 内 地 部 门 派 出 交 流 人 员 总 数 :73-10 -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交 流 活 动 安 排 表 附 件 B1 交 流 人 员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人 事 处 副 处 长 接 待 单 位 : 香 港 海 关 检 控 及 消 费 者 保 障 科 实 习 时 间 实 习 内 容 负 责 人 第 一 周 介 绍 香 港 海 关 及 检 控 及 消 费 者 保 障 科 的 工 作 首 席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如 何 采 取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有 效 地 执 行 消 费 品 安 全 条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例, 以 确 保 为 供 应 本 地 市 场 而 制 造, 或 出 售 予 本 地 消 费 者 的 消 费 物 品 达 到 合 理 的 安 全 程 度 怎 样 利 用 情 报 及 资 料 分 析 以 加 强 执 法 成 效 高 级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第 二 周 如 何 有 效 地 执 行 玩 具 及 儿 童 产 品 安 全 条 例 以 保 障 儿 童 的 权 益 了 解 检 查 及 调 查 行 动, 确 保 进 口 本 港 为 供 应 本 地 市 场 而 制 造, 或 出 售 的 玩 具 及 儿 童 产 品 符 合 法 例 的 安 全 要 求 署 理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了 解 检 控 课 之 工 作 及 海 关 人 员 检 控 案 件 的 程 序 如 何 处 理 法 庭 充 公 有 关 证 物 的 工 作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第 三 周 如 何 有 效 地 调 配 资 源 执 行 有 关 保 障 消 费 者 的 法 例, 包 括 度 量 衡 及 贵 金 属 纯 度 标 记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如 何 集 中 政 府 资 源 提 供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了 解 产 品 安 全 的 测 试 标 准 方 法 及 程 序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了 解 香 港 海 关 的 执 法 任 务 署 理 高 级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 1 -
实 习 时 间 实 习 内 容 负 责 人 了 解 其 他 保 障 消 费 者 权 益 机 构 的 工 作, 包 括 如 何 保 障 和 促 进 消 费 者 权 益, 及 产 品 测 试 及 国 际 间 交 换 有 关 不 安 全 产 品 资 讯 及 发 放 署 理 高 级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人 事 及 聘 任 事 宜 总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了 解 边 境 管 制 站 货 物 进 出 口 运 作 署 理 高 级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了 解 香 港 消 费 者 委 员 会 对 保 障 消 费 者 权 益 的 工 作 首 席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总 结 是 次 实 习 交 流 的 体 验 首 席 贸 易 管 制 主 任 - 2 -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交 流 活 动 安 排 表 附 件 B2 交 流 人 员 : 接 待 单 位 : 第 一 周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培 训 处 副 处 长 香 港 警 务 处 警 察 总 部 到 警 察 学 院 香 港 警 务 处 简 介 人 事 部 : 人 力 资 源 科 人 事 服 务 及 职 员 关 系 科 服 务 条 件 及 纪 律 科 支 援 部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第 二 周 第 四 周 总 区 交 流 ( 新 界 北 总 区 ) 总 区 指 挥 及 控 制 中 心 警 务 指 挥 调 度 模 式 冲 锋 队 紧 急 事 件 处 理 机 动 部 队 处 置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制 度 迅 速 应 变 部 队 失 踪 人 口 调 查 组 边 界 警 区 ( 内 容 包 括 : 十 一 黄 金 周 人 群 管 理, 陆 路 口 岸 警 务 工 作 ) 交 通 管 制 / 意 外 调 查 总 区 重 案 组 第 五 周 第 七 周 警 区 / 分 区 交 流 ( 新 界 南 总 区 ) 第 八 周 第 十 二 周 警 察 学 院 交 流 咇 份 巡 逻 / 报 案 室 / 值 日 刑 事 调 查 队 反 罪 恶 行 动 一 般 前 线 警 务 工 作 及 服 务 社 区 警 政 职 员 关 系 / 内 部 沟 通 观 察 警 察 学 院 各 项 训 练 活 动 有 关 两 地 训 练 之 比 较 和 深 入 研 究 经 验 分 享 - 3 -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交 流 活 动 安 排 表 附 件 B3 交 流 人 员 : 上 海 市 城 市 交 通 管 理 局 处 长 接 待 单 位 : 运 输 署 日 期 交 流 项 目 交 流 要 点 负 责 单 位 第 一 周 启 导 活 动 1) 介 绍 运 输 署 的 抱 负 使 命 价 值, 运 输 署 的 策 略 交 流 及 各 单 位 的 工 作 部 门 主 任 秘 书 处 及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组 2) 了 解 运 输 署 的 行 为 守 则 及 其 他 内 部 有 关 指 引 3) 参 观 部 门 办 公 室 设 施 到 策 划 科 交 流 1) 探 讨 香 港 策 略 性 运 输 策 划 公 共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发 展 策 略 策 划 科 2) 了 解 香 港 道 路 安 全 标 准 及 推 广 3) 了 解 主 要 公 路 及 优 先 铁 路 计 划 到 技 术 服 务 科 交 流 1) 了 解 香 港 智 能 运 输 系 统 的 发 展 2) 了 解 香 港 地 区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科 3) 认 识 香 港 的 交 通 及 运 输 调 查 第 二 周 至 第 三 周 到 市 区 分 区 办 事 处 的 交 通 工 程 ( 香 港 ) 部 交 通 工 程 ( 九 龙 ) 部 交 流 1) 地 方 咨 询 过 程 及 执 行 日 常 运 输 管 理 及 交 通 管 制 措 施 市 区 分 区 办 事 处 到 新 界 分 区 办 事 1) 地 方 咨 询 过 程 及 执 行 日 常 运 输 管 理 处 的 交 通 工 程 ( 新 及 交 通 管 制 措 施 界 东 ) 部 交 通 工 程 ( 新 界 西 ) 部 交 流 新 界 分 区 办 事 处 - 4 -
日 期 交 流 项 目 交 流 要 点 负 责 单 位 到 管 理 及 辅 助 客 运 科 交 流 1) 了 解 运 输 基 建 及 设 施 的 管 理 及 策 划 ( 例 如 隧 道 泊 车 青 马 管 制 等 ) 2) 了 解 交 通 紧 急 事 故 协 调 程 序 及 交 通 事 故 预 防 机 制 3) 城 市 出 租 车 ( 的 士 ) 専 线 小 巴 客 运 及 渡 轮 运 输 的 营 运 及 管 理 管 理 及 辅 助 客 运 科 到 公 共 车 辆 及 检 1) 了 解 香 港 牌 照 类 别 及 发 牌 制 度 控 组 行 政 及 牌 照 科 交 流 2) 了 解 香 港 公 共 车 辆 发 牌 制 度 及 非 専 营 巴 士 的 管 理 及 检 控 事 宜 公 共 车 辆 及 检 控 组 行 政 及 牌 照 科 第 四 周 至 第 九 周 3) 认 识 车 辆 及 巴 士 检 查 维 修 标 准 及 行 业 管 理 到 巴 士 及 铁 路 科 重 点 参 与 以 下 项 目 : 1) 政 府 在 巴 士 运 输 管 理 方 面 的 机 构 设 置 及 职 责 2) 巴 士 运 输 的 分 类 及 管 理 手 段 3) 在 巴 士 运 输 有 关 站 场 基 础 设 施 方 面 涉 及 到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间 的 问 题 如 何 解 决 4) 巴 士 与 地 铁 铁 路 等 轨 道 交 通 间 如 何 实 现 有 效 衔 接, 政 府 如 何 统 筹 5) 巴 士 地 铁 ( 轨 道 交 通 ) 方 面 发 展 规 划 发 展 策 略 巴 士 及 铁 路 科 6) 巴 士 线 路 经 营 权 的 授 予, 运 输 署 对 巴 士 公 司 如 何 监 管 7) 政 府 给 巴 士 公 司 在 税 费 土 地 使 用 等 方 面 的 优 惠 8) 政 府 在 法 例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巴 士 站 场 建 设 路 权 方 面 的 保 障 措 施 - 5 -
日 期 交 流 项 目 交 流 要 点 负 责 单 位 第 十 周 至 第 十 一 周 到 市 区 分 区 办 事 处 的 运 输 管 理 部 实 习 重 点 参 与 以 下 项 目 : 1) 道 路 及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管 理 公 路 客 运 线 路 计 划 2) 巴 士 与 铁 路 等 轨 道 交 通 间 如 何 实 现 有 效 衔 接, 政 府 如 何 统 筹 3) 重 大 节 日 或 事 故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组 织 及 计 划 客 运 线 路 计 划 市 区 分 区 办 事 处 的 运 输 管 理 部 第 十 二 周 至 第 十 三 周 到 新 界 分 区 办 事 处 的 运 输 管 理 部 实 习 重 点 参 与 以 下 项 目 : 1) 道 路 及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管 理 及 客 运 线 路 开 通 及 变 更 新 界 分 区 办 事 处 的 运 输 管 理 部 2) 巴 士 与 铁 路 等 轨 道 交 通 间 如 何 实 现 有 效 衔 接, 政 府 如 何 统 筹 3) 重 大 节 日 或 事 故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组 织 及 计 划 客 运 线 路 计 划 - 6 -
公 务 员 交 流 计 划 交 流 活 动 安 排 表 附 件 B4 交 流 人 员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运 输 署 高 级 运 输 主 任 派 驻 内 地 单 位 :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实 习 时 间 实 习 内 容 工 作 安 排 第 一 周 熟 悉 情 况, 实 地 调 研, 感 受 北 京 交 了 解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及 北 京 市 交 通 通 概 况 了 解 北 京 交 通 发 展 战 略 了 解 北 京 市 公 共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到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调 研 乘 坐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实 地 考 察 调 研 第 二 周 与 市 运 输 局 和 公 共 交 通 企 业 座 谈 到 市 运 输 局 调 研 到 市 公 交 集 团 调 研 到 市 地 铁 运 营 公 司 调 研 到 出 租 汽 车 企 业 调 研 第 三 周 总 结 调 研 情 况, 介 绍 香 港 公 共 交 通 管 理 经 验 有 侧 重 点 地 总 结 调 研 情 况 介 绍 香 港 公 共 交 通 管 理 经 验, 对 北 京 市 公 共 交 通 发 展 提 出 建 议 第 四 五 周 参 与 具 体 问 题 研 究, 总 结 对 北 京 市 公 共 交 通 票 制 票 价 改 革 提 出 建 议 对 北 京 市 出 租 汽 车 租 价 调 整 方 案 提 出 建 议 - 7 -
附 件 C 2006 年 国 家 事 务 与 基 本 法 专 题 研 讨 会 示 例 政 治 制 度 中 国 政 治 体 制 的 最 新 发 展 全 国 人 大 政 协 十 届 四 次 会 议 评 析 及 其 对 香 港 的 影 响 中 国 特 色 法 治 型 政 治 民 主 化 道 路 中 国 官 员 问 责 制 的 发 展 国 家 的 行 政 改 革 中 国 外 交 政 策 与 能 源 拓 展 突 发 事 故 的 处 理 与 和 谐 社 会 的 愿 景 经 济 发 展 国 家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内 容 及 战 略 重 点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的 最 新 态 势 和 政 策 取 向 全 球 化 下 的 中 国 经 济 前 瞻 和 外 交 形 势 当 前 中 国 的 银 行 业 改 革 QDII 为 内 地 与 香 港 经 济 带 来 的 机 遇 与 挑 战 国 企 的 改 革 对 中 国 经 济 的 影 响 人 民 币 汇 率 的 调 整 及 对 香 港 的 影 响 民 企 自 由 行 对 香 港 经 济 的 影 响 文 化 和 自 然 遗 产 与 经 济 及 旅 游 发 展 的 冲 突 与 融 和 CEPA / 珠 三 角 广 州 的 新 定 位 对 香 港 的 冲 击 珠 三 角 长 三 角 与 香 港 人 才 的 融 通 珠 三 角 地 区 的 环 保 问 题 泛 珠 合 作 的 重 要 一 章 : 深 圳 与 香 港 的 合 作 关 系 相 辅 相 成 : 粤 港 经 济 整 合 过 程 中 的 竞 争 与 互 补 香 港 发 展 成 为 物 流 业 枢 纽 的 前 景 - 1 -
沟 通 我 在 驻 粤 办 的 日 子 : 在 内 地 工 作 的 经 验 分 享 法 制 与 基 本 法 国 家 宪 法 与 香 港 特 区 基 本 法 基 本 法 与 人 权 法 司 法 复 核 与 香 港 政 府 的 行 政 权 力 基 本 法 下 的 选 举 制 度 个 别 部 门 专 设 课 程 中 国 的 公 安 与 刑 事 诉 讼 制 度 初 探 ( 警 务 处 ) 国 情 研 习 专 设 课 程 ( 警 务 处 海 关 入 境 处 ) 与 中 国 官 员 建 立 有 效 沟 通 要 诀 ( 警 务 处 社 会 福 利 署 ) 探 索 在 中 国 开 设 业 务 的 经 贸 法 规 ( 工 业 贸 易 署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