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 尔 的 功 利 主 义 一 种 新 的 概 念, 人 类 的 福 祉 : 密 尔 的 功 利 主 义 密 尔 接 受 边 沁 的 功 利 主 义 政 治 哲 学, 但 拒 绝 边 沁 的 人 类 幸 福 数 量 享 乐 主 义 观 念, 其 观 念 的 认 为 良 好 的 精 神 是 可 取 的 感 情, 在 强 度 和 期 间 上 是 不 同 的 边 沁 认 为, 有 限 的 理 解 人 类 的 和 人 类 的 幸 福 边 沁, 他 说, 忽 视 了 人 类 生 活 的 重 要 性 即 渴 望 完 美, 良 心 的 感 觉, 自 我 尊 重 的 关 注, 地 位 的 荣 誉 和 尊 严, 对 美 的 热 爱, 以 及 秩 序, 权 力 和 行 动 密 尔 的 另 一 种 观 点 是 把 发 展 个 人 特 有 的 权 力 安 排 在 中 心 位 置, 并 积 极 行 使 这 些 权 力 而 不 仅 仅 是 它 们 的 发 展 : 更 具 体 地 说, 密 尔 强 调 自 我 发 展 的 权 力, 其 发 展 由 他 / 她 作 为 他 们 本 人 的 代 理 人 的 价 值 选 择 来 引 导, 即 他 所 谓 的 个 性 他 把 这 一 人 类 利 益 的 观 念 作 为 其 独 特 自 由 主 义 政 治 道 德 的 版 本 的 基 础 1. 如 何 理 解 密 尔 的 实 用 主 义? 中 心 思 想 在 于 密 尔 在 人 类 利 益 理 论 上 对 边 沁 的 替 代, 人 类 利 益 是 在 更 高 和 更 低 的 质 量 的 乐 趣 中 的 区 别 我 将 通 过 直 观 的 想 法 探 索 来 开 始, 然 后 检 查 更 加 密 切 的 区 分 人 类, 密 尔 强 调, 我 们 通 过 精 神 权 力 区 别 于 其 他 动 物 : 我 们 歧 视 性 的 看 法, 判 断, 推 理, 想 象, 道 德 和 审 美 评 价 的 权 力 密 尔 的 思 想 是 一 种 生 活 方 式, 一 种 存 在 方 式 在 各 地 开 展 各 种 活 动 中 被 组 织, 不 管 对 生 活 有 多 少 不 满, 这
些 权 力 有 总 比 没 有 好 满 意 度 与 目 标 实 现 保 持 一 致 因 此, 利 用 我 们 独 特 的 权 力 去 更 好 的 生 活, 即 使 领 先 的 人 不 能 实 现 他 / 她 的 目 标 因 此, 人 的 不 满 是 为 一 个 更 好 的 更 幸 福 的 生 活, 比 一 头 猪 的 满 意 要 好 ( 2.6 ) ; 苏 格 拉 底 生 活 的 不 满 优 于 一 个 傻 瓜 的 满 意 为 什 么 苏 格 拉 底 的 不 满 意 能 够 比 傻 瓜, 蠢 货 或 流 氓 的 满 意 更 好? 答 案 将 是 很 容 易 的, 如 果 随 着 更 好 的 存 在 方 式 来 行 使 人 权 的 权 力, 总 是 带 来 更 多 的 生 活 的 和 朋 友 的 喜 悦, 满 意, 欲 望 的 感 觉 但 是, 这 不 是 事 实 : 傻 瓜 满 意 的 目 的 不 是 很 高, 但 可 以 实 现 他 追 求 的 一 切 ; 苏 格 拉 底 的 不 满 意 在 于 目 标 很 高, 不 能 实 现 他 追 求 的 一 切 例 如, 苏 格 拉 底 敦 促 我 们 反 思 生 活 : 我 们 研 究 这 些 问 题, 并 为 自 己 订 下 更 加 雄 心 勃 勃 的 目 标, 这 个 过 程 涉 及 充 分 利 用 我 们 人 类 的 权 利 但 是, 当 我 们 把 目 光 投 向 高 处, 我 们 的 一 些 目 标 的 实 现 是 受 到 约 束 的, 我 们 将 更 有 可 能 不 满 意 : 目 标 越 高, 落 差 越 大 一 个 人 具 有 较 高 的 愿 望, 密 尔 说, 需 要 更 多 来 使 他 高 兴, [ 和 ] 是 [ 因 此 ] 能 够 更 能 承 受 严 重 的 痛 苦 ( 2.6 ) 那 么, 为 什 么 一 个 反 思 的 生 活 比 不 反 思 的 草 率 的 生 活 更 好 更 幸 福, 即 使 生 命 的 反 思 涉 及 很 多 的 失 望, 更 多 的 边 沁 式 的 痛 苦, 因 此 就 有 高 兴 和 痛 苦 的 较 小 的 平 衡? 为 什 么 不 降 低 目 标, 实 现 所 有 目 标, 并 避 开 痛 苦 呐?
2. 为 什 么 生 活 不 满 意 的 苏 格 拉 底 是 一 个 更 加 美 好, 幸 福 生 活? 我 们 可 以 在 密 尔 这 里 找 到 一 些 答 案, 他 在 第 二 章 功 利 主 义 中 提 出 了 质 量 更 高 的 乐 趣 这 一 理 论, 第 2-10 密 尔 同 意 边 沁 认 为 快 乐 本 身 而 不 是 其 后 果 ( 2.2 ) 是 唯 一 好 的 事 情 但 他 拒 绝 边 沁 的 快 乐 是 有 趣 的 看 法 的 概 念 并 且 把 快 乐 看 成 对 我 们 参 与 进 来 的 活 动 的 享 受, 例 如, 当 我 说, 我 从 教 学 中 得 到 很 多 欢 乐, 我 并 没 有 说 明 我 从 教 学 中 得 到 的 一 种 有 趣 的 看 法, 但 要 指 出 的 是, 例 如, 我 喜 欢 花 时 间 来 教 学 和 喜 欢 它 的 其 他 活 动, 也 许 可 以 作 为 我 幸 福 概 念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我 们 针 对 生 活 本 身 而 不 是 其 影 响 所 渴 求 的 是 某 些 愉 快 的 活 动 一 种 快 乐 ( 愉 快 的 活 动 ) 是 比 另 一 个 更 好 或 更 有 价 值 的, 当 且 仅 当 胜 任 的 法 官 一 般 喜 欢 这 个 胜 过 喜 欢 其 他 ( 2.8 ) 对 密 尔 来 说, 高 兴 的 价 值 不 是 由 决 心, 强 度 来 决 定, 而 是 通 过 优 惠 排 名 活 动, 由 主 管 法 官 决 定 这 些 活 动 的 价 值 一 个 能 干 的 法 官 是 一 个 处 于 有 利 位 置 来 判 断 不 同 种 类 的 人 类 活 动 人 的 价 值 的 人 是 什 么 让 某 些 人 为 完 成 这 项 任 务 而 拥 有 有 利 位 置? 这 真 是 一 个 令 人 费 解 的 问 题, 但 我 们 可 以 从 思 想 审 美 判 断 得 到 一 些 帮 助 我 们 可 以 说, 小 说 作 品 或 诗 歌, 或 音 乐 组 成 的 价 值, 是 由 主 管 法 官 固 定 他 们 有 多 好 的 排 名 : 他 们 无 法 评 估 有 没 有 进 一 步 的 事 实 现 在 是 什 么
让 有 的 人 成 为 音 乐 的 主 管 裁 判? 有 关 的 人 必 须 知 道 大 量 的 音 乐, 具 有 良 好 的 听 觉 感 知, 并 在 有 判 断 的 经 验 与 此 同 时 密 尔 提 出 三 项 条 件, 熟 悉, 感 受 性 和 机 会 1. 主 管 法 官 必 须 在 充 分 知 情, 称 职 熟 悉 以 不 同 种 类 的 乐 趣 (2.5) : 我 们 期 待 着 感 情 和 判 决 的 经 历 (2.8) 2. 同 样 感 受 到 这 两 个 类 别 的 乐 趣 (2.7), 也 就 是 说, 能 享 受 各 种 不 同 的 乐 趣 ; 3. 在 有 能 力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享 乐 作 出 有 效 的 选 择, 也 就 是 说, 判 断 决 不 能 是 闲 置 的, 关 于 法 官 生 活 的 开 展 而 应 该 有 一 些 真 正 的 标 准 所 以, 快 乐 的 益 处 不 是 由 其 强 度 和 持 续 时 间 来 固 定 的, 而 由 满 足 这 三 个 条 件 的 个 人 排 名 来 决 定 的, 易 感 性 和 机 会 使 他 们 不 同 种 类 的 人 类 活 动 有 良 好 的 裁 断 一 种 快 乐, 是 更 高 质 量 的, 这 是 相 当 好 的, 而 不 是 只 是 更 大 的 数 量, 以 防 所 有 或 几 乎 所 有 胜 任 的 法 官 对 它 表 现 出 先 决 裁 断 (2.5) 我 要 强 调, 目 前 最 受 能 胜 任 的 法 官 所 喜 欢 是 什 么 可 以 使 愉 快 更 高 品 质 : 这 里 不 存 在 使 快 乐 的 质 量 更 高 的 进 一 步 事 实, 也 没 有 独 立 的 测 试 一 个 人 决 定 性 的 喜 欢 这 类 活 动 而 不 是 另 一 种, 以 防 止 人 们 从 不 存 在 的 活 动 中 而 不 会 选 择 一 种 生 活, 无 论 是 承 载 于 生 活 的 水 平 的 不 满,(2.5) 该 决 定 性 优 惠 的 标 志, 因 此,
是 一 种 更 高 质 量 的 乐 趣, 那 么, 是 不 愿 意 做 出 交 易 的, 因 为 他 们 的 本 性 而 所 能 达 到 的 任 何 一 种 快 乐 的 质 量 而 放 弃 它 那 么, 什 么 是 高 品 质 的 乐 趣? 我 们 在 哪 里 看 到 这 样 不 愿 意 取 舍? 主 管 法 官 表 明, 作 为 不 容 置 疑 的 事 实 的 优 先 事 项, 一 个 决 定 性 倾 向 于 增 加 较 高 的 员 工 体 系 的 存 在 方 式 (2.6) 高 系 是 推 理, 判 断, 辨 别 的 感 觉, 等 等 的 人 类 能 力, 那 么, 密 尔 认 为 主 管 法 官 是 有 能 力 和 的 条 件 熟 练, 感 受 性, 机 遇 这 些 条 件 的 满 足 保 持 一 致, 果 断 地 倾 向 于 涉 及 行 使 人 的 权 力 的 生 活 : 因 为 主 管 法 官 喜 欢 存 在 的 方 式 与 这 些 快 乐 是 更 好 的 生 存 模 式 密 尔 宣 称, 什 么 对 人 类 是 有 益 的, 什 么 是 关 于 某 些 乐 趣 的 质 量 的 较 高 价 值 但 他 提 出 这 种 说 法 是 以 一 类 胜 任 的 法 官 的 偏 好 为 根 据 的 为 什 么 他 要 确 定 什 么 是 对 普 遍 人 类 有 益 的 通 过 参 照 选 择 组 的 判 决 : 是 不 是 这 个 确 定 建 立 在 知 识 精 英 的 基 础 上? 我 认 为 答 案 是 密 尔 把 主 管 法 官 的 偏 好 的 作 为 一 般 人 果 断 倾 向 的 证 据 假 定 人 类 的 共 同 的 本 性, 他 假 设, 任 何 符 合 条 件 的 熟 练, 感 受 性, 机 遇 的 人, 需 要 主 管 法 官 倾 向 这 种 存 在 模 式 当 然 密 尔 知 道, 许 多 人 没 有 过 着 更 高 质 量 乐 趣 的 生 活 : 他 们 的 喜 好 似 乎 是 不 符 合 这 些 主 管 法 官 的 但 他 提 出 三 项 明 显 的 反 证 据 来 加 以 解 释, 相 应 的 胜 任 的 法 官 的 三 个 条 件
首 先, 人 们 有 时 为 了 更 高 的 而 选 择 较 低 的, 因 为 他 们 缺 对 乏 对 内 在 较 高 优 势 的 全 面 升 值 和 欣 赏 (2.7): 他 们 缺 乏 各 种 替 代 品 充 分 认 识 其 次, 其 他 人 可 能 失 去 他 们 更 高 享 受 的 能 力, 就 是 他 们 忽 视 结 果 的 能 力 (2.7): 他 们 没 有 明 知 和 冷 静 ( 2.7 ) 拒 绝 更 高 的 目 标, 但 失 去 了 对 它 的 易 感 性 第 三, 对 机 会 加 以 限 制 的 可 能 (2.7,3-14) 于 是, 人 们 缺 乏 物 力 资 源, 或 健 康, 或 教 育, 或 自 由, 或 居 住 在 鼓 励 自 私 的 条 件 下 但 是, 这 些 我 们 对 于 机 会 限 制 所 作 的 选 择 不 应 该 修 改 我 们 对 人 类 利 润 的 观 点 (2.14): 在 这 个 世 界 上 有 这 么 多 的 利 息, 这 么 多 享 受, 而 且 还 有 这 么 多 的 纠 正 和 改 进, 每 个 人 都 有 这 个 适 量 的 道 德 和 智 力 先 决 条 件 能 够 得 以 生 存 这 可 能 就 是 所 谓 的 羡 慕 ; 并 且 除 非 这 样 一 种 人, 通 过 糟 糕 的 法 律 或 对 他 人 意 愿 的 遭 受, 被 在 他 力 所 能 及 的 范 围 内, 自 由 的 利 用 快 乐 资 源 的 权 利 所 否 定, 他 会 认 为 这 种 羡 慕 的 存 在, 如 果 他 逃 避 生 活 的 积 极 罪 恶, 精 神 来 源 的 伟 大 和 肉 体 的 痛 苦, 如 贫 困, 疾 病, 以 及 恶 意, 无 价 值, 或 过 早 丧 失 对 影 响 的 评 价 所 以, 我 们 期 待 着 主 管 法 官 在 确 定 什 么 是 有 益 的 时 候 表 现 出 倾 向 性 和 喜 好 但 这 种 胜 任 能 力 并 非 来 自 一 个 特 殊 分 支 的 人 类 密 尔 的 法 官 们 不 像 柏 拉 图 的 哲 学 王 们, 其 性 质, 柏 拉 图 认 为, 适 合 他 们 自 己 的 独 特 的 推 理 的 方 法 才 是 真 正 好
的 相 反, 我 们 期 待 着 能 胜 任 的 法 官, 因 为 他 们 已 经 处 于 作 出 已 知 判 决 的 地 位 ; 在 一 个 类 似 的 立 场, 我 们 期 望 那 些 将 提 出 了 类 似 判 决 的 的 其 他 人 假 定 生 活 这 一 决 定 性 倾 向, 涉 及 到 较 高 院 系 的 行 使 : 如 何 解 释 呢? 为 什 么 要 接 受 可 预 见 愿 望 和 成 就 之 间 的 落 差? 密 尔 通 过 参 考 我 们 人 类 责 任 感 的 尊 严 来 解 释 它 (2.6) 认 识 到 人 力 资 源 能 力 的 明 显 差 别 提 醒 我 们 所 拥 有 的 这 些 权 力 的 尊 严 感 然 后, 这 种 尊 严 意 识 引 出 了 发 展 愿 望, 并 表 达 了 我 们 的 权 力 一 旦 我 们 都 知 道 这 些 权 力 意 识 到 了 它 们 ( 2.4 ), 我 们 将 无 法 认 为 不 包 括 在 他 们 的 满 意 度 里 面 的 任 何 事 情 是 快 乐 和 幸 福 (2.4) 那 么, 为 什 么 苏 格 拉 底 更 好 于 傻 瓜, 一 个 人 类 的 不 满 比 猪 满 意 好 吗? 苏 格 拉 底 / 人 类 的 存 在 模 式 是 要 求 我 们 行 使 人 类 的 权 力 这 种 存 在 模 式 是 决 定 性 的 首 选, 当 人 们 拥 有 作 出 如 何 最 好 地 生 活 的 正 确 的 判 断 所 需 要 的 信 息, 易 感 性 和 机 会 时 : 自 我 尊 严 感 的 观 点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而 且, 比 较 已 经 获 悉 判 决, 我 们 必 须 继 续 在 生 活 的 相 对 价 值 上 做 更 多 的 评 估? 3. 为 何 密 尔 有 理 由 认 为 人 类 利 益 将 导 致 他 的 自 由 辩 护 权? 密 尔 采 用 边 沁 的 功 利 主 义 原 则, 那 么, 他 关 于 人 类 利 益 的 新 理 论 变 换 成 功 利 主 义 政 治 哲 学, 并 在 这 样 做 的 过 程 中, 导 致 一 种 自 由 主 义 的 独 特 形 式 密 尔 的 独 特 品 牌 的 自 由 主 义 的 力 量 将 会 在 参 与 我 们 关 于 自 由 女 神 像 的 讨 论 中 表 现 的 更
充 分 但 是, 将 有 助 于 了 解 密 尔 的 功 利 主 义 的 特 殊 形 式 和 他 的 自 由 主 义 的 联 系 形 式, 如 果 现 在 我 简 要 地 勾 画 边 沁 和 密 莉 恩 自 由 主 义 的 功 利 基 础 的 看 法 之 间 的 对 比 如 同 边 沁, 密 尔 认 为 一 样, 人 类 的 自 由 权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价 值, 因 为 它 有 益 于 幸 福 快 乐, 这 是 它 本 身 唯 一 的 好 处 但 是, 密 尔 说, 幸 福 不 简 单 是 一 件 经 历 合 意 的 感 觉 的 事 情 ; 相 应 的, 自 由 这 并 不 重 要, 因 为 它 使 人 能 够 追 求 这 些 感 觉 然 而 自 由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因 为 两 个 原 因 : 它 使 人 们 能 够 评 估 什 么 是 值 得 追 求 的 ( 成 为 称 职 法 官 ), 并 追 求 我 们 解 决 问 题 的 目 标, 鉴 于 这 些 评 价, 管 理 我 们 自 己 的 行 为 简 言 之 自 由 培 养 了 自 我 管 理 但 自 我 管 理 是 一 种 重 要 的 益 处 的 管 理 因 为 我 们 用 我 们 人 类 的 权 力 来 管 理 自 己, 自 我 管 理 的 经 验 促 进 我 们 的 尊 严 意 识 因 此, 自 我 管 理 不 只 是 达 到 最 好 生 活 的 一 种 手 段, 更 是 最 好 生 活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更 高 质 量 的 幸 福 的 想 法 涉 及 积 极 参 与 人 权 的 表 达 是 一 种 更 好 的 生 活, 存 在 于 密 尔 的 核 心 政 治 理 念 这 说 明 他 的 重 视 在 政 治 和 经 济 事 务 种 自 我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并 且 解 释 他 对 妇 女 地 位 退 让 的 敌 意 更 直 接 的 是, 它 提 供 了 宗 教, 道 德 辩 护 的 依 据, 自 由 权 的 表 达 是 他 自 由 观 的 核 心 密 尔 认 为 他 为 自 由 的 价 值 提 供 了 一 个 更 好 地 解 释, 通 过 将 它 和 人 的 尊 严 来 源 连 接 起 来 自 我 调 节 的 更 高 质 量 的 幸 福 而 不 是 生 根 于 那 种 价 值, 就 像 边 沁 那 样, 当 我 们 的 行 为 受 到 限
制 的 时 候 仅 仅 是 感 情 的 痛 苦 密 尔 并 不 担 心 这 种 由 限 制 而 产 生 的 痛 苦, 因 为 他 更 担 心 限 制 的 方 式, 这 些 方 式 将 引 导 我 们 降 低 目 标 或 者 通 过 少 的 痛 苦 的 满 足 来 替 代 真 正 的 幸 福 和 快 乐 密 尔 的 人 身 自 由 的 坚 定 承 诺, 于 是, 不 是, 植 根 于 持 怀 疑 态 度 的 想 法, 这 种 想 法 即 我 们 永 远 不 知 道 的 最 佳 的 生 活 方 式, 也 不 根 植 于 务 实 的 想 法, 即 我 们 通 过 活 着 也 让 别 人 活 的 态 度 保 持 和 平 相 反, 他 关 于 个 人 自 由 和 容 忍 的 辩 论 是 建 立 在 显 著 前 提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他 的 更 高 质 量 的 幸 福 理 论, 自 我 管 理 的 生 活 是 比 较 好 的 生 活
1. 功 利 主 义, 2, 6 章 毕 竟 在 这 里 提 到 的 功 利 主 义 将 列 入 文 字, 缩 写 为 Um.n, 第 n 段, 第 m 章 2. 在 论 自 由 中, 他 补 充 说, 这 是 比 阿 尔 西 巴 德, 更 好 地 成 为 诺 克 斯 约 翰, 但... 更 好 地 成 为 一 个 伯 里 克 利 比 自 由 女 神 像 第 3, 8 节 3. 注 意 到 这 是 事 实 不 仅 仅 是 质 量 的 层 面 即 使 数 量 问 题, 自 然 层 面 对 固 定 价 值 不 是 决 定 性 的 见 U2.8 4. 4 在 那 些 ( 而 不 是 人 的 本 性 ), 但 行 为 规 则 是 其 他 人 的 传 统 的 或 习 惯, 缺 少 一 个 人 类 幸 福 的 主 要 成 分 密 尔, 论 自 由, 第 3 章, 第 1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