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1 壹 目 標... 1 貳 科 目 與 學 分 數... 1 參 實 施 通 則... 2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綱 要... 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課 程 綱 要... 1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小 說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1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論 孟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課 程 綱 要... 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語 聽 講 課 程 綱 要... 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課 程 綱 要... 3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作 文 課 程 綱 要... 3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文 法 課 程 綱 要... 4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7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1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1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14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15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1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19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2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2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2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2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綱 要... 25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25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26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27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2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2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2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2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305 I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3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3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3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綱 要... 3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綱 要... 3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3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3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34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35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36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36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36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課 程 綱 要... 3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3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38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綱 要... 3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3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40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4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綱 要... 4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課 程 綱 要... 41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4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4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綱 要... 4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435 II
總 綱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壹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教 育, 除 延 續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之 目 的 外, 並 以 提 昇 普 通 教 育 素 質, 增 進 身 心 健 康, 養 成 術 德 兼 修 五 育 並 重 之 現 代 公 民 為 目 的 為 實 現 本 階 段 教 育 目 的, 須 從 生 活 素 養 生 涯 發 展 及 生 命 價 值 三 層 面 輔 導 學 生 達 成 下 列 目 標 : 一 提 昇 人 文 社 會 與 科 技 的 知 能 二 加 強 邏 輯 思 考 判 斷 審 美 及 創 造 的 能 力 三 增 進 團 隊 合 作 與 民 主 法 治 的 精 神 及 責 任 心 四 強 化 自 我 學 習 的 能 力 及 終 身 學 習 的 態 度 五 增 強 自 我 了 解 及 生 涯 發 展 的 能 力 六 深 植 尊 重 生 命 與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的 觀 念 類 別 必 修 貳 科 目 與 學 分 數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表 年 級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備 註 學 期 第 一 第 二 第 一 第 二 第 一 第 二 學 分 學 期 學 期 學 期 學 期 學 期 學 期 領 域 科 目 綜 合 活 動 2* 2* 2* 2* 2* 2* 語 文 國 文 4 4 4 4 4 4 領 域 英 文 4 4 4 4 4 4 數 學 4 4 4 4 歷 史 2 2 2 2 社 會 領 域 自 然 領 域 地 理 2 2 2 2 公 民 與 社 會 2 2 2 2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4 4 4 4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音 樂 藝 術 美 術 領 域 藝 術 生 活 2 2 2 2 2 (2) 家 政 生 活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資 訊 科 技 2 2 2 2 (2) 2 概 論 健 康 與 健 康 與 護 理 體 育 體 育 2 2 2 2 2 2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1 1 必 修 學 分 數 小 計 29 29 28 28 12 12 / 每 週 節 數 小 計 /31 /31 /30 /30 /14 /14 語 文 類 選 修 數 學 類 0-2 0-2 0-3 0-3 0-19 0-19 社 會 學 科 類 自 然 科 學 類 1 1. 數 學 英 文 基 礎 物 理 於 高 二 開 始 分 為 A B 兩 版, 且 A 包 含 於 B 2. 社 會 領 域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等 三 科, 學 校 得 採 取 每 學 期 4 學 分 的 排 課 方 式 3. 自 然 領 域 含 括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等 四 科, 每 一 科 目 至 少 修 習 2 學 分 藝 術 領 域 含 括 音 樂 美 術 藝 術 生 活 等 三 科, 每 一 科 目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家 政 生 活 科 技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健 康 與 護 理 等 四 科 合 計 10 學 分, 每 一 科 目 至 少 修 習 2 學 分 各 校 可 彈 性 調 整 授 課 學 期 138 /150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第 二 外 國 語 文 類 藝 術 與 人 文 類 生 活 科 技 與 資 訊 類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類 生 命 教 育 類 生 涯 規 劃 類 其 他 類 2-4 2-4 2-5 2-5 2-21 2-21 註 : 生 涯 規 劃 類 生 命 教 育 類 在 三 年 選 修 課 程 中 至 少 各 佔 1 學 分 選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小 計 4 4 5 5 21 21 60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總 計 33 33 33 33 33 33 198 / 每 週 節 數 上 限 總 計 35 35 35 35 35 35 210 科 目 與 學 分 數 表 之 說 明 : 一 本 表 所 列 數 字 表 示 每 週 上 課 之 節 數, 除 綜 合 活 動 打 * 表 示 必 修 不 計 學 分 外, 該 數 字 亦 同 時 表 示 各 該 科 目 每 學 期 之 學 分 數 二 綜 合 活 動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兩 節, 必 修 不 計 學 分 各 校 可 因 應 實 際 需 求, 於 每 週 兩 小 時 的 課 程 中, 安 排 各 項 綜 合 活 動, 如 專 題 演 講 社 團 活 動 等 社 團 活 動 以 每 週 一 節 為 原 則 三 語 文 與 數 學 應 培 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與 興 趣, 作 為 支 持 其 終 身 學 習 的 基 礎 四 為 因 應 學 生 性 向 生 涯 發 展 取 向 之 差 異, 數 學 英 文 基 礎 物 理 三 科 教 材 自 高 二 起 分 為 A B 兩 版, 提 供 不 同 深 度 廣 度 與 學 習 速 度 的 課 程, 且 A 版 教 材 包 含 於 B 版 教 材 五 社 會 與 自 然 領 域 之 必 修 部 分 以 學 科 基 本 知 識 技 能 為 主, 注 重 通 識 及 對 生 命 人 文 與 自 然 的 關 懷, 俾 有 助 於 提 昇 終 身 學 習 之 能 力 與 興 趣 六 各 科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術, 應 於 選 修 課 程 中 培 養 各 類 別 開 設 之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除 各 科 課 程 綱 要 專 案 小 組 規 劃 之 選 修 課 程 綱 要 外, 亦 可 由 各 校 成 立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依 各 校 經 營 理 念 及 特 色 自 行 規 劃 七 體 育 班 之 課 程 教 材 及 教 法 應 保 持 彈 性, 適 合 學 生 身 心 特 性 及 體 育 類 別 需 要, 其 課 程 綱 要 由 教 育 部 另 訂 之 八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畢 業 之 最 低 學 分 數 為 160 學 分, 包 括 : ( 一 ) 必 修 學 分 : 表 中 所 列 之 必 修 科 目 均 須 修 習, 至 少 須 120 學 分 成 績 及 格, 始 得 畢 業, 其 中 應 包 括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共 同 核 心 課 程 ( 修 訂 後 公 布 ) ( 二 ) 選 修 學 分 : 至 少 須 修 習 40 學 分, 其 中 第 二 外 國 語 文 藝 術 與 人 文 生 活 科 技 與 資 訊 健 康 與 休 閒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其 他 等 八 類 合 計 至 少 須 修 習 8 學 分 參 實 施 通 則 一 課 程 設 計 與 發 展 ( 一 )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 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設 計 應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2.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設 計 應 依 學 科 性 質 重 視 實 用 性 實 作 性 學 習 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應 研 訂 課 程 分 版 與 進 階 的 標 準 與 實 施 方 式, 並 提 供 課 務 發 展 與 運 作 實 例, 以 提 昇 課 務 運 作 績 效 4. 各 校 應 將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2
總 綱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納 入 相 關 的 課 程 中, 並 強 化 品 德 教 育, 以 期 讓 學 生 在 不 同 的 科 目 脈 絡 中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以 收 相 互 啟 發 整 合 之 效 ( 二 ) 課 程 整 合 機 制 : 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各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應 建 置 領 域 內 不 同 學 科 間 跨 領 域 間 相 互 檢 視 及 對 話 之 機 制, 落 實 領 域 內 學 科 領 域 間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之 相 互 統 整 2.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各 科 課 程 綱 要 之 設 計 宜 本 彈 性 自 主 之 原 則, 並 注 意 相 關 科 目 間 之 整 合, 以 期 課 程 設 計 之 多 元 化, 與 各 科 教 材 間 之 互 補 與 相 互 支 援 性 ( 三 ) 學 校 課 務 運 作 : 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設 計 宜 給 予 學 校 適 當 之 自 主 性, 由 各 校 組 織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依 學 校 經 營 理 念 自 行 規 劃 學 校 課 程 計 畫 安 排 選 修 課 程 審 查 教 師 自 編 教 科 用 書 與 實 施 課 程 評 鑑 各 校 應 於 學 年 度 開 學 前, 將 學 校 課 程 計 畫 送 所 屬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備 查 2.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之 組 成 方 式 由 學 校 校 務 會 議 決 定 之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之 成 員 應 包 括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年 級 及 各 科 教 師 代 表 家 長 代 表 及 社 區 代 表 等,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學 者 專 家 學 生 代 表 列 席 諮 詢 學 校 得 考 量 地 區 特 性 學 校 規 模, 聯 合 成 立 校 際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 四 ) 落 實 選 修 機 制 : 1. 各 校 可 依 地 區 特 性 開 設 地 方 文 史 與 藝 術 等 相 關 選 修 科 目, 以 彰 顯 高 中 教 育 的 地 方 特 色 2. 各 校 應 訂 定 期 程 表 漸 進 推 動 無 固 定 班 級 授 課 制, 並 積 極 開 設 選 修 科 目, 以 因 應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與 發 展 學 校 每 學 期 開 設 選 修 科 目 之 學 分 數, 以 各 學 期 規 定 選 修 學 分 數 的 一 點 五 倍 為 原 則, 以 供 學 生 選 讀 3. 各 校 可 視 教 學 空 間 與 設 備 設 施 狀 況, 突 破 班 級 單 元 教 學 限 制, 採 總 量 整 合 運 用, 將 電 腦 教 室 實 驗 室 及 部 分 專 科 教 室 等 調 整 運 用, 並 善 用 班 群 結 構 實 施 群 組 選 修 課 程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教 材 內 容 : 1. 各 科 之 教 材 內 容 宜 強 調 相 互 關 連 性 與 應 用 性, 以 期 學 生 能 習 得 統 整 性 的 知 識 能 力 2. 教 材 內 容 宜 與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作 適 度 的 聯 結, 並 善 用 網 路 資 源, 以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及 知 識 的 可 應 用 性, 並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3.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材 料 宜 適 度 融 入 相 關 科 目 教 材 之 編 選 ( 二 ) 教 材 編 選 : 1. 教 材 之 編 選 宜 強 調 基 本 概 念 與 原 理 原 則 之 習 得, 並 提 供 高 層 次 認 知 思 考 能 力 之 學 習 素 材, 讓 學 生 習 得 運 用 知 識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避 免 零 碎 的 知 識 材 料 2. 各 校 得 因 應 地 區 特 性 學 生 特 質 與 需 求, 選 擇 整 合 或 自 行 編 輯 合 適 的 教 科 用 書 和 教 材, 以 及 編 選 彈 性 學 習 時 數 所 需 的 課 程 教 材, 惟 全 學 期 全 學 年 使 用 之 自 編 教 科 用 書 應 送 交 各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查 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學 實 施 與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一 ) 教 學 實 施 : 1. 教 學 應 依 據 學 科 性 質 教 材 內 容 與 學 生 能 力, 兼 顧 創 意 和 適 性, 並 適 度 補 充 最 新 之 知 識 2. 教 學 實 施 宜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並 強 化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批 判 性 與 創 造 性 思 考 的 能 力, 引 導 其 學 習 如 何 學 習 思 考 如 何 思 考, 進 而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3.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應 顧 及 學 生 的 多 元 智 能 需 求, 以 達 成 適 性 發 展 的 目 標 4. 教 學 實 施 宜 與 社 區 社 會 適 度 互 動, 有 效 利 用 多 元 教 學 媒 體 與 社 區 資 源, 以 增 進 學 生 公 民 意 識 與 社 會 參 與 能 力, 並 提 昇 教 學 效 果 5. 教 師 應 於 學 期 開 始 前, 擬 訂 一 學 期 之 教 學 計 畫, 送 教 務 處 與 上 網, 並 準 備 教 學 所 需 材 料 及 有 關 事 項 ( 二 )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1. 學 校 應 規 劃 教 師 增 能 進 修 計 畫, 其 內 涵 應 包 括 觀 念 釐 清 學 校 課 程 願 景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策 略 與 評 量 素 養 等 向 度 2. 教 師 應 積 極 主 動 進 修 或 參 與 教 學 觀 摩 與 經 驗 分 享 等 研 習 活 動, 增 進 教 學 知 能 與 開 發 各 種 教 學 模 式 及 參 與 校 內 外 研 究, 以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四 學 習 評 量 ( 一 ) 評 量 設 計 與 實 施 1. 教 學 應 兼 顧 形 成 性 評 量 總 結 性 評 量 與 診 斷 性 評 量 等 學 習 評 量 2. 學 習 評 量 應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技 能 三 層 面 及 各 領 域 學 科 之 核 心 能 力 與 內 涵 3. 學 習 評 量 應 參 照 學 習 目 標 教 材 性 質 與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採 用 適 當 而 多 樣 的 評 量 方 法 4. 教 師 應 強 化 高 層 次 認 知 思 考, 以 培 養 學 生 論 證 審 辨 批 判 性 和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能 力 ( 二 ) 評 量 分 析 與 檢 討 : 1. 教 師 應 檢 視 與 改 善 評 量 工 具, 分 析 與 善 用 評 量 結 果, 以 作 為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學 習 評 量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及 輔 導 學 生 學 習 的 依 據 2. 教 師 應 強 化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充 分 協 助 學 生 自 主 選 修 或 選 擇 適 性 分 版 課 程, 並 落 實 補 救 教 學 五 行 政 配 合 ( 一 )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 1.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持 續 建 置 中 小 學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資 料 庫, 長 期 瞭 解 學 生 在 各 科 學 習 成 就, 並 進 行 國 際 比 較, 以 研 議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有 效 策 略 或 補 救 措 施 2.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建 置 高 中 學 生 能 力 的 檢 測, 並 落 實 補 償 修 習 機 制, 且 強 化 能 力 銜 接 與 補 救 教 學, 協 助 學 生 確 實 修 習 完 整 課 程 內 容 3.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與 學 校 應 針 對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予 以 適 當 協 助 4.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研 議 與 推 動 課 程 試 辦 計 畫, 並 鼓 勵 學 校 參 與 試 辦 計 畫 5.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結 合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預 先 調 配 各 學 科 師 資 培 育 數 量, 妥 善 解 決 師 資 調 配 的 配 套 措 施, 以 因 應 課 程 變 革, 並 適 度 保 障 教 師 的 工 作 權 4
總 綱 6.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強 化 高 中 與 大 學 交 流 對 話 機 制, 加 強 大 學 與 高 中 課 程 銜 接, 及 落 實 大 學 招 生 配 套 措 施, 如 減 少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科 目 教 材 分 版 之 考 試 內 涵 調 整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方 式 調 整 大 學 入 學 招 生 管 道 比 例 或 考 試 期 程 7.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協 助 學 校 克 服 課 務 運 作 教 學 空 間 教 學 設 備 與 經 費 之 限 制 8.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於 綱 要 實 施 之 前, 舉 辦 課 程 教 材 教 學 與 評 量 之 相 關 研 習 會, 使 教 師 充 分 瞭 解 綱 要 之 精 神 與 內 容, 提 昇 教 師 教 材 選 編 創 意 與 適 性 教 學 及 多 元 評 量 的 能 力 9.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於 綱 要 實 施 之 後, 得 就 課 程 設 計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與 教 師 專 業 進 修 做 整 體 或 抽 樣 評 鑑, 並 提 供 各 校 改 進 所 需 之 資 源 ; 各 校 應 依 據 評 鑑 結 果 積 極 改 進 ( 二 ) 學 校 與 其 他 單 位 : 1. 各 校 對 課 程 設 計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積 極 開 發 創 意 者, 應 給 予 必 要 之 協 助 與 獎 勵 2. 各 校 各 科 教 師 應 安 排 共 同 專 業 發 展 時 間,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教 學 觀 摩 或 研 討 教 學 法 3.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應 配 合 教 育 部 調 配 各 學 科 師 資 培 育 數 量, 並 積 極 配 合 課 程 修 訂 調 整 課 程 結 構 與 內 涵 4. 國 立 編 譯 館 應 配 合 課 程 調 整, 強 化 教 科 書 編 審 組 織 與 制 度, 加 強 教 科 書 審 查 工 作, 以 提 昇 教 材 品 質 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6
必 修 -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目 標 為 銜 接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生 活 實 踐 能 力 的 總 目 標, 以 呼 應 此 次 高 中 課 程 修 訂 的 基 本 理 念 先 從 自 我 出 發, 強 化 體 驗 省 思 與 實 踐, 激 發 潛 能 與 促 進 適 性 發 展 再 延 伸 到 人 我, 涵 養 互 助 合 作 與 修 己 善 群 之 團 體 精 神, 促 進 個 性 與 群 性 的 調 和 發 展 後 擴 及 大 我, 體 現 社 會 正 義 的 熱 忱 與 知 能, 涵 養 關 愛 自 己 社 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情 懷 本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提 升 自 我 學 習 邏 輯 思 考 價 值 澄 清 與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以 強 化 自 我 體 驗 省 思 與 實 踐 二 擴 展 生 活 經 驗, 持 續 發 展 興 趣 與 專 長, 提 升 個 人 生 活 與 休 閒 能 力, 以 發 揮 個 人 潛 能 及 促 進 適 性 發 展 三 增 強 自 治 領 導 與 溝 通 能 力, 以 涵 養 互 助 合 作 修 己 善 群 之 團 體 精 神 四 落 實 團 體 社 群 與 服 務 活 動, 強 調 合 作 學 習, 涵 養 敬 業 樂 群 與 團 隊 精 神, 以 促 進 個 性 及 群 性 的 調 和 發 展 五 強 化 服 務 他 人 關 懷 社 會 的 行 為, 從 中 反 思 服 務 意 義, 以 體 現 社 會 正 義 的 熱 忱 與 知 能 六 實 踐 關 懷 生 命, 保 護 與 改 善 自 然 環 境, 以 涵 養 關 愛 自 己 社 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情 懷 貳 核 心 能 力 本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建 構 自 我 體 驗 省 思 與 實 踐 的 能 力 二 具 備 自 我 學 習 邏 輯 思 考 價 值 澄 清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三 培 養 探 索 創 造 休 閒 與 生 活 的 能 力 四 養 成 自 治 領 導 溝 通 與 協 調 的 能 力 五 涵 養 敬 業 樂 群 的 團 隊 精 神, 具 備 合 作 學 習 之 能 力 六 激 發 同 理 心 親 和 力 服 務 他 人 和 關 懷 社 會 的 態 度 及 能 力 七 涵 養 尊 重 生 命, 關 懷 自 己 他 人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態 度 及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本 課 程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以 二 節 為 原 則, 其 中 班 級 活 動 一 節 列 為 教 師 基 本 時 數 各 校 可 因 應 實 際 需 求, 於 每 週 二 節 的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或 課 餘 時 間, 安 排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唯 社 團 活 動 每 學 年 不 得 低 於 24 節 二 學 校 宜 以 三 年 整 體 規 劃 逐 年 實 施 為 原 則, 一 學 年 或 一 學 期 之 總 節 數 配 合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彈 性 安 排 各 項 綜 合 活 動, 不 受 每 週 二 節 或 每 週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各 一 節 之 限 制 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活 動 綱 要 綜 合 活 動 是 指 依 據 學 生 興 趣 需 要 及 身 心 發 展 情 形, 並 兼 顧 學 校 發 展 與 社 區 資 源, 透 過 體 驗 省 思 與 實 踐, 以 建 構 自 我 價 值 觀 與 意 義 增 強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強 化 團 隊 合 作 服 務 及 促 進 全 人 發 展 的 活 動 其 內 容 包 括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項 目 與 內 涵 如 下 表 項 目 內 涵 班 級 活 動 由 導 師 輔 導 的 班 會 或 班 級 性 活 動, 用 以 實 踐 民 主 議 事 程 序, 推 展 班 級 自 治 聯 誼 活 動 班 級 團 體 輔 導 及 生 活 教 育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依 學 生 興 趣 性 向 與 需 求 師 資 設 備 及 社 區 狀 況 成 立 社 團, 並 在 教 師 輔 導 下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學 生 自 治 輔 導 成 立 學 生 自 治 會 組 織, 以 提 供 學 生 服 務, 反 映 學 生 意 見 等 事 務, 會 活 動 如 班 聯 會 畢 聯 會 或 其 它 學 生 自 治 組 織 學 生 服 務 配 合 學 校 社 區 需 要, 實 施 計 畫 性 的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如 校 園 志 工 社 學 習 活 動 區 服 務 公 共 服 務 休 閒 服 務 環 保 服 務 等 學 校 特 色 依 據 學 生 興 趣 與 身 心 發 展 階 段 學 校 背 景 與 現 況 家 長 期 望 社 區 資 活 動 源 辦 理 的 例 行 性 或 獨 創 性 活 動 如 週 會 教 學 參 觀 專 題 學 習 或 研 究 通 識 教 育 講 座 媒 體 識 讀 學 習 成 果 發 表 節 日 慶 祝 健 康 體 適 能 國 內 外 交 流 聯 誼 活 動 校 際 活 動 始 ( 畢 ) 業 活 動 親 職 活 動 及 其 他 創 意 活 動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計 畫 擬 訂 ( 一 ) 綜 合 活 動 三 年 整 體 實 施 計 畫 之 擬 訂, 應 邀 集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專 任 教 師 導 師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成 課 程 發 展 機 制, 參 酌 師 生 家 長 意 見, 結 合 各 類 課 程, 納 入 學 校 課 程 計 畫, 並 參 酌 各 校 特 性 指 導 人 員 設 備 場 地 活 動 時 間 與 社 區 資 源 等 因 素 彈 性 設 計 實 施 ( 二 ) 全 體 教 師 對 綜 合 活 動 均 負 指 導 輔 導 及 參 與 之 責 任 班 級 活 動 由 導 師 擔 任 ; 社 團 活 動 應 遴 選 適 當 教 師 擔 任 ;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具 有 專 長 之 本 校 職 工 家 長 校 友 大 學 學 生 或 社 會 人 士 擔 任 ;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由 學 務 人 員 負 責 ;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由 相 關 處 室 負 責 ( 三 ) 各 項 活 動 之 進 行, 應 著 重 團 體 精 神 之 陶 冶, 提 供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及 人 際 互 動 之 機 會 ( 四 ) 全 校 每 一 學 生 參 與 綜 合 活 動 之 機 會 均 等, 不 應 受 家 庭 社 經 背 景 及 學 生 個 人 學 業 成 績 等 因 素 影 響 對 於 身 心 發 展 有 特 殊 需 求 之 學 生, 尤 應 安 排 適 當 之 活 動 項 目, 並 給 予 特 別 之 輔 導 ( 五 ) 各 項 活 動 之 實 施 計 畫 務 求 周 全, 應 顧 及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與 安 全 措 施 ; 活 動 內 容 應 符 合 本 課 程 之 目 標, 並 應 記 錄 檢 討, 以 作 為 活 動 改 進 之 參 考 二 活 動 規 劃 選 擇 ( 一 )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以 不 採 用 教 科 書 教 學 為 原 則 ( 二 ) 學 校 得 依 據 本 課 程 綱 要 學 生 興 趣 與 需 求, 規 劃 或 選 擇 活 動, 編 印 或 選 用 活 動 手 冊 或 各 項 活 動 資 料, 供 師 生 使 用 8
必 修 -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綱 要 ( 三 ) 活 動 內 容 應 與 各 科 學 習 充 分 統 整 與 貫 串, 並 與 生 活 經 驗 生 涯 規 劃 作 適 度 的 聯 結 ; 活 動 實 施 得 打 破 年 級 班 級 之 限 制, 營 造 一 至 三 年 級 學 生 交 流 及 學 習 情 境 ( 四 )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選 擇, 除 應 與 各 類 課 程 結 合 外, 亦 應 掌 握 自 主 性 與 統 整 性 適 切 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以 讓 學 生 體 驗 省 思 與 實 踐, 培 養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 五 ) 學 校 得 依 據 情 境 分 析, 發 揮 創 意, 營 造 學 校 特 色 三 實 施 方 法 ( 一 ) 班 級 活 動 1. 班 會 活 動 進 行 方 式, 除 開 會 應 依 會 議 規 範 程 序 進 行 外, 宜 力 求 生 動 變 化, 不 要 過 分 拘 泥 於 形 式, 以 提 高 學 生 參 與 的 興 趣 2. 班 級 活 動 應 本 民 主 精 神, 並 由 導 師 負 責 輔 導, 配 合 學 校 行 事 曆, 研 擬 學 期 班 級 活 動 計 畫 3. 導 師 輔 導 學 生 慎 選 幹 部, 積 極 參 與, 培 養 民 主 風 度, 協 助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並 促 進 班 級 互 動 溝 通 4. 生 活 教 育 應 包 括 自 我 管 理 生 活 經 營 人 際 尊 重 團 隊 合 作 等 常 態 性 生 活 教 育 ( 二 ) 社 團 活 動 1. 社 團 活 動 由 學 生 依 其 興 趣 性 向, 並 依 學 校 社 團 申 請 辦 法 提 出 成 立 社 團, 宜 打 破 班 級 年 級 限 制, 並 得 實 施 跨 校 社 團 活 動, 促 進 校 際 交 流 2. 社 團 活 動 項 目, 應 配 合 學 校 場 地 設 備 教 師 專 長 學 生 興 趣 與 社 區 資 源 等 因 素, 選 擇 實 施 3. 社 團 活 動 之 進 行, 宜 採 同 儕 互 動 學 習 方 式, 並 兼 顧 技 能 學 習 與 情 意 陶 冶 ( 三 )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1. 學 生 自 治 會 應 提 供 全 校 學 生 服 務, 支 援 學 生 各 種 教 育 活 動 與 代 表 學 生 意 見, 處 理 學 生 本 身 事 務 2. 各 校 可 依 學 生 年 齡 能 力 經 驗 意 願 及 學 校 需 要, 訂 立 學 生 自 治 會 組 織 章 程 明 訂 職 權 範 圍, 並 積 極 協 助 學 生 建 立 自 治 團 體 ( 四 )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 學 校 應 依 學 生 能 力 參 與 意 願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社 區 需 求 及 活 動 的 教 育 性 持 續 性 與 利 他 性, 利 用 綜 合 活 動 時 間 或 課 餘 時 間, 來 推 展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2. 學 校 宜 鼓 勵 各 任 課 教 師 於 其 任 教 專 業 科 目 中 結 合 服 務 學 習, 掌 握 合 作 互 惠 多 元 學 習 及 社 會 正 義 的 服 務 學 習 特 質, 培 養 新 世 紀 具 反 思 行 動 能 力 的 國 民 ( 五 )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1.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之 項 目 選 擇 與 內 容 安 排, 應 配 合 學 校 課 程 計 畫 與 呼 應 體 驗 省 思 實 踐 理 念, 參 酌 學 生 興 趣 與 身 心 發 展 階 段, 學 校 背 景 與 現 況 及 社 區 資 源 等 因 素 彈 性 實 施 2.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應 於 學 期 前 排 定 時 間, 列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由 有 關 處 室 負 責 擬 定 各 項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與 進 度, 教 師 積 極 參 與, 並 透 過 學 生 自 治 會 社 團 或 班 級 進 行 設 計 及 實 施 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活 動 評 量 ( 一 ) 評 量 應 依 據 活 動 目 標 及 學 習 內 涵, 採 用 多 元 的 評 量 方 法 ( 二 ) 評 量 內 涵 應 兼 顧 情 意 態 度 知 識 技 能 及 努 力 程 度 ( 三 ) 評 量 應 兼 重 形 成 性 評 量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 四 ) 評 量 宜 分 工 合 作 分 層 負 責, 班 級 活 動 由 導 師 負 責 評 定, 社 團 活 動 由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負 責 評 定,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由 各 處 室 或 相 關 人 員 負 責 評 定 ( 五 ) 評 量 由 導 師 彙 整 相 關 教 師 或 負 責 人 員 的 評 量 結 果, 適 切 參 酌 學 生 自 評 同 儕 評 量 家 長 評 量 及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的 評 量 資 料 實 施 總 評 ( 六 ) 評 量 結 果 以 文 字 描 述 為 主, 視 學 校 需 要 得 輔 以 等 級 呈 現 結 果 得 另 列 社 團 成 績 或 綜 合 活 動 評 語, 融 入 導 師 評 語 或 納 入 日 常 生 活 考 評 結 果 呈 現 應 本 鼓 勵 原 則, 給 予 正 向 增 強 ; 然 對 表 現 欠 佳 者 應 提 出 具 體 事 實 與 建 議 五 活 動 資 源 ( 一 ) 善 用 學 校 各 項 教 學 資 源, 積 極 拓 展 社 區 資 源, 營 造 良 好 活 動 環 境 ( 二 ) 得 與 社 區 內 各 級 學 校 與 機 構, 合 聘 師 資, 交 換 或 使 用 教 學 資 源 或 共 用 軟 硬 體 設 施 10
11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國 文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國 文, 同 時 具 有 語 文 教 育 文 學 教 育 與 人 文 教 育 等 性 質,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達 成 本 國 語 文, 聽 說 讀 寫 之 學 科 能 力 指 標 ( 詳 見 下 節 ) 二 學 習 經 由 各 類 文 學 作 品 之 欣 賞 與 寫 作 練 習, 開 拓 生 活 視 野, 培 養 優 美 情 操, 認 識 複 雜 人 性, 養 成 廣 大 的 同 情, 以 及 表 白 自 我 內 心, 引 發 人 我 共 感 的 能 力 三 養 成 廣 泛 閱 讀 的 習 慣, 理 解 文 明 社 會 的 基 本 價 值, 經 由 文 化 經 典 與 當 代 生 存 環 境 的 對 話, 開 發 文 化 反 思 的 能 力 與 尊 重 多 元 的 精 神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在 語 文 領 域 國 文 科 上 之 學 習, 應 達 成 以 下 能 力 指 標 : 高 中 學 生 到 18 歲 時 應 能 夠 : 一 聽 ( 一 ) 分 析 與 評 論 談 話 內 容 ( 二 ) 分 析 與 評 論 演 講 報 導 的 內 容 ( 三 ) 分 析 與 評 論 各 類 影 音 資 料 的 內 容 二 說 ( 一 ) 富 感 情 的 朗 讀 作 品, 並 應 用 於 說 話 中 ( 二 ) 善 用 口 語 表 達 技 巧 ( 三 ) 應 用 技 巧 表 情 達 意, 交 換 意 見 ( 四 ) 針 對 不 同 場 合 適 當 的 說 明 意 見, 分 享 經 驗 三 讀 ( 一 ) 利 用 進 階 詞 彙 語 法 修 辭, 輔 助 閱 讀 ( 二 ) 廣 泛 利 用 文 化 知 識, 輔 助 閱 讀 ( 三 ) 鑑 賞 與 評 論 各 類 作 品 四 寫 ( 一 ) 善 用 技 巧 遣 詞 造 句 ( 二 ) 善 用 寫 作 技 巧, 流 暢 的 表 情 達 意 ( 三 ) 創 作 結 構 嚴 謹 的 作 品 參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四 學 分, 共 二 十 四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四 節, 時 間 分 配 原 則 如 下 : 一 範 文 每 週 三 節 二 寫 作 練 習 及 指 導 每 二 週 二 節 三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應 用 範 文 教 學 時 間 作 閱 讀 指 導 ; 應 用 寫 作 練 習 及 指 導 時 間, 作 閱 讀 報 告 之 寫 作 指 導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意 義 前 瞻 視 野, 反 映 在 地 經 驗 或 普 世 價 值 ( 二 ) 範 文 之 選 材, 必 須 具 有 語 文 訓 練 文 藝 欣 賞 及 人 文 素 養 之 價 值 ( 三 ) 編 選 範 文 時, 應 將 三 學 年 六 學 期 所 選 用 之 教 材, 作 通 盤 計 劃, 按 不 同 文 類 文 字 深 淺 內 容 性 質, 作 有 系 統 之 編 排 ( 四 ) 每 課 範 文 應 附 有 題 解 作 者 注 釋 問 題 討 論 等 項 ( 五 ) 選 文 應 力 求 內 容 切 時, 旨 趣 合 宜 ; 思 理 精 闢, 層 次 分 明 ; 情 意 真 摯, 想 像 豐 富 ; 文 辭 雅 暢, 篇 幅 適 度 ( 六 )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宜 著 重 文 字 難 易 適 中 內 容 豐 富 賅 博 思 想 新 穎 深 刻 文 學 樣 式 多 元, 經 任 課 教 師 指 導 後, 能 由 學 生 自 行 閱 讀 吸 收 者 二 教 材 之 配 置 ( 一 ) 範 文 1. 語 體 文 與 文 言 文 之 比 例 學 年 百 分 比 文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語 體 文 60% 55% 50% 文 言 文 40% 45% 50% 說 明 : (1) 上 表 所 列 之 範 文 比 例, 語 體 文 包 括 散 文 詩 歌 小 說 ; 文 言 文 包 括 散 文 詩 歌 小 說 及 文 化 經 典 (2) 上 表 所 列 百 分 比, 取 其 約 數, 可 酌 量 增 減, 但 以 百 分 之 五 為 限 2. 範 文 選 材 及 配 置 (1) 各 冊 編 排 由 淺 而 深, 兼 顧 不 同 文 體 文 類, 及 其 發 展 變 遷 的 脈 絡 (2) 文 言 選 文 : 依 據 前 述 教 材 編 選 原 則, 及 以 往 教 科 書 選 文 經 驗, 並 經 由 專 業 評 選 小 組 討 論, 以 兼 顧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作 者 不 同 文 體 與 本 土 素 材 為 原 則, 酌 選 文 言 文 篇 章 四 十 篇 ( 附 件 一 ), 提 供 編 選 參 考 (3) 語 體 選 文 :1. 以 台 灣 新 文 學 以 降 之 名 家 名 篇 為 主 ( 應 包 含 原 住 民 作 品 ), 2. 兼 及 其 他 近 現 代 華 文 作 家 與 優 秀 翻 譯 作 品, 3. 並 可 酌 採 古 代 接 近 語 體 之 作 (4) 選 文 應 語 言 曉 暢 具 文 學 性, 並 顧 及 當 代 議 題 ( 如 : 海 洋 文 化 性 別 平 等 人 權 法 治 生 命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等 議 題 ) (5) 每 冊 應 選 一 課 文 化 經 典 教 材, 分 別 依 次 選 自 : 論 語 孟 子 墨 子 韓 非 子 老 子 莊 子 (6) 每 冊 應 選 一 至 二 課 古 典 詩 歌 一 課 現 代 詩 歌 3. 範 文 之 配 置 (1) 第 一 冊 至 第 五 冊, 每 冊 十 三 課 ; 第 六 冊 十 一 課 (2) 各 冊 課 數 得 依 選 文 深 淺 長 短 酌 予 增 減 一 課 12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國 文 課 程 綱 要 ( 二 ) 寫 作 練 習 1. 任 課 教 師 可 採 命 題 作 文 情 境 寫 作 短 文 及 應 用 文 寫 作 等 方 式 進 行, 以 培 養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2. 每 學 期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學 生 應 交 閱 讀 報 告 一 篇 ; 任 課 教 師 應 於 一 年 級 上 學 期 開 始 指 導 學 生 撰 寫 3. 寫 作 練 習 篇 數 : (1) 第 一 二 學 年 第 一 第 二 學 期 及 第 三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習 作 五 篇, 批 改 四 篇, 共 同 訂 正 一 篇 (2) 第 三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習 作 三 篇, 批 改 二 篇, 共 同 訂 正 一 篇 ( 三 )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除 各 冊 範 文 以 外, 應 適 度 選 讀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教 師 指 導 學 生 撰 寫 閱 讀 報 告, 作 為 平 時 或 定 期 成 績 評 量, 併 入 寫 作 練 習 篇 數 計 算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內 容 國 文 教 材 以 範 文 為 主, 以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為 輔 學 生 國 文 科 各 項 優 良 作 品, 宜 由 學 校 每 年 展 覽 一 次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範 文 1. 教 材 之 編 選 須 遵 照 前 列 之 教 材 編 選 原 則 2. 語 體 文 與 文 言 文 之 比 例 文 化 經 典 詩 歌 範 文 課 數, 均 須 遵 照 教 材 配 置 之 規 定 3. 文 言 文 宜 選 篇 幅 適 度, 內 容 生 動, 文 字 精 鍊 者 4. 每 課 範 文 所 附 之 題 解 作 者 注 釋 問 題 討 論 之 編 選 要 領 如 下 : (1) 每 課 範 文 附 相 關 的 題 解 作 者 注 釋 問 題 討 論 等 資 料 (2) 題 解 包 括 文 類 主 旨 寫 作 背 景 之 剖 析 (3) 作 者 介 紹 宜 力 求 詳 實 深 刻, 與 選 文 之 背 景 密 切 配 合 (4) 注 釋 使 用 語 體 文, 以 詞 意 解 釋 為 原 則, 盡 量 避 免 引 用 他 書 文 字 及 深 奧 典 故 (5) 問 題 討 論 宜 引 導 學 生 深 入 體 會 範 文 之 旨 趣, 提 升 其 思 辨 及 表 達 之 能 力 ( 二 )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由 各 校 國 文 教 學 委 員 會 依 照 教 學 進 度 學 生 需 要 出 版 現 況, 配 合 教 材 配 置 比 例, 自 訂 實 施 辦 法 三 教 師 手 冊 之 編 輯 ( 一 ) 每 課 應 正 確 指 出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要 旨, 然 後 分 析 其 內 容 形 式, 提 供 適 當 之 教 學 法 ( 二 ) 每 課 宜 有 課 文 之 深 究 與 鑑 賞, 並 詳 細 補 充 相 關 之 作 者 生 平 範 文 背 景 生 字 難 詞 之 訓 解 及 活 用 相 關 語 文 文 學 資 料 之 介 紹 說 明 四 教 學 方 法 及 過 程 ( 一 ) 範 文 1. 各 課 範 文 應 要 求 學 生 熟 讀 深 思, 教 學 重 點 以 提 示 全 篇 主 旨 內 容 精 義 及 段 落 1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大 意, 以 培 養 學 生 欣 賞 之 能 力 2. 範 文 之 教 學 宜 針 對 文 類 形 式 及 語 文 表 達 特 色 加 以 討 論, 以 培 養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3. 範 文 講 授 應 作 延 伸 閱 讀 與 討 論 4. 範 文 講 授 宜 與 選 修 科 目,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結 合 教 學 5. 教 學 時 並 應 利 用 視 聽 器 材, 提 供 學 生 欣 賞, 藉 以 增 進 其 對 課 文 之 了 解 ( 二 ) 寫 作 練 習 1. 寫 作 練 習, 由 教 師 命 題, 間 可 指 導 學 生 自 由 命 題 2. 命 題 作 文 或 引 導 寫 作 務 求 適 合 學 生 理 解 及 寫 作 能 力, 並 配 合 生 活 環 境, 與 課 文 密 切 聯 繫 3. 教 師 批 改 寫 作 練 習, 應 注 意 內 容 題 旨 之 切 合, 以 及 標 點 符 號 之 應 用 錯 別 字 之 訂 正 等 ( 三 )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1. 任 課 教 師 每 學 期 應 視 學 生 程 度 及 需 要, 選 擇 適 當 內 容 及 份 量 之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供 學 生 閱 讀 2.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包 括 語 文 文 學 文 化 及 當 代 議 題 等 相 關 著 述 或 篇 章 3. 每 學 期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學 生 應 交 閱 讀 報 告 一 篇 併 入 寫 作 練 習 篇 數 計 算 4. 任 課 教 師 可 以 用 讀 書 會 方 式, 鼓 勵 同 學 進 行 多 元 閱 讀 及 交 互 討 論 ( 四 ) 教 師 宜 於 課 內 外 適 時 指 導 學 生 練 習 適 當 之 語 言 表 達 五 與 其 他 事 項 之 聯 繫 ( 一 ) 本 教 材 應 與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或 其 他 有 關 學 科 之 教 材 與 議 題 配 合, 相 輔 相 成, 使 教 育 成 效 更 為 彰 顯 ( 二 ) 國 文 教 學 除 本 科 外, 另 設 選 修 科 目 : 包 括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小 說 選 讀 論 孟 選 讀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 三 ) 國 文 教 學 研 究 會 應 遵 照 規 定 舉 行, 其 討 論 內 容 應 以 教 材 及 教 學 方 法 研 究 為 主, 其 他 有 關 之 教 學 行 政 工 作 為 次 ( 四 ) 學 生 各 項 優 良 學 習 成 果, 除 在 班 上 傳 閱 揭 示 或 陳 列 外, 學 校 每 學 期 應 就 寫 作 演 說 辯 論 朗 誦 吟 唱 閱 讀 等 項, 酌 量 舉 行 比 賽, 以 資 觀 摩 六 教 學 評 量 ( 一 ) 國 文 成 績 之 評 量, 包 括 日 常 考 查 平 時 練 習 定 期 考 試 等 方 式, 考 查 學 生 在 範 文 學 習 寫 作 練 習 及 課 外 閱 讀 等 各 方 面 學 習 進 展 之 情 況 ( 二 ) 國 文 科 教 學 評 量 須 以 本 科 教 學 目 標 為 原 則, 並 注 意 情 意 目 標 的 評 量 ( 三 ) 教 學 評 量, 須 根 據 各 課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內 容 及 其 教 材 性 質 訂 定 之 ( 四 ) 評 量 內 容 包 括 記 憶 理 解 分 析 綜 合 應 用 鑑 賞 等 方 面, 應 力 求 其 完 整 性 ( 五 ) 評 量 方 法 : 採 用 口 試 筆 試 觀 察 作 品 評 量 等 方 式 1. 範 文 評 量 (1) 方 式 : 日 常 考 查 定 期 考 查 (2) 內 容 : 詞 語 方 面 : 生 字 難 詞 之 辨 析, 古 今 字 詞 義 之 演 變 14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國 文 課 程 綱 要 旨 義 方 面 : 文 章 立 義 各 段 要 旨 之 領 會 篇 章 方 面 : 課 文 結 構 及 段 落 呼 應 之 分 析 表 達 技 巧 : 各 文 體 文 類 表 達 技 巧 之 把 握 應 用 方 面 : 從 討 論 問 題 中 考 察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組 織 能 力 對 範 文 之 認 識 程 度 在 人 生 修 為 中 之 參 考 價 值 等 項 2. 寫 作 練 習 評 量 (1) 方 式 : 於 平 時 就 下 列 項 目 考 查 評 量, 並 酌 予 個 別 指 導 訂 正 (2) 內 容 : 文 字 方 面 : 書 體 端 整, 無 錯 別 字 標 點 方 面 : 標 點 符 號 使 用 適 切 表 達 方 面 : 措 辭 恰 當, 行 文 流 暢 內 容 方 面 : 立 義 精 當, 取 材 切 題, 情 景 交 融, 事 理 兼 顧 結 構 方 面 : 結 構 完 整, 段 落 分 明, 層 次 有 序, 前 後 呼 應 篇 幅 方 面 : 長 短 適 中, 無 冗 贅 拖 沓 之 累, 亦 無 殘 缺 脫 漏 之 病 3.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評 量 (1) 方 式 : 考 查 閱 讀 報 告 (2) 內 容 : 報 告 之 格 式 及 作 法 對 閱 讀 教 材 之 整 體 掌 握 對 閱 讀 教 材 之 重 點 摘 要 介 紹 對 閱 讀 教 材 內 容 之 分 析 評 論 對 閱 讀 教 材 之 閱 讀 心 得 感 想 報 告 本 文 之 語 文 表 達 對 同 學 心 得 報 告 的 欣 賞 與 相 互 分 享 ( 六 ) 國 文 總 成 績 之 計 算 國 文 總 成 績 之 計 算 :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範 文 ( 包 括 日 常 考 查 定 期 考 查 ) 占 百 分 之 七 十, 寫 作 練 習 占 百 分 之 三 十 ( 包 括 文 學 文 化 名 著 閱 讀 報 告 及 各 式 作 業 ) ( 七 ) 教 學 評 量 後, 應 視 需 要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七 輔 導 ( 一 ) 語 文 資 優 學 生, 應 酌 增 補 充 教 材, 著 重 課 外 自 學 輔 導, 以 增 進 其 學 習 與 寫 作 之 能 力 ( 二 ) 其 他 特 殊 學 生, 應 視 個 案 情 形,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附 件 一 : 文 言 文 選 文 四 十 篇 時 代 課 數 課 名 作 者 1 燭 之 武 退 秦 師 左 傳 先 秦 ( 五 篇 ) 漢 魏 六 朝 ( 六 篇 ) 唐 宋 ( 十 二 篇 ) 明 清 ( 九 篇 ) 臺 灣 題 材 ( 八 篇 ) 2 大 同 小 康 禮 記 3 勸 學 荀 子 4 漁 父 屈 原 5 馮 諼 客 孟 嘗 君 戰 國 策 6 過 秦 論 賈 誼 7 鴻 門 宴 司 馬 遷 8 出 師 表 諸 葛 亮 9 桃 花 源 記 陶 淵 明 10 世 說 新 語 選 劉 義 慶 11 蘭 亭 集 序 王 羲 之 12 春 夜 宴 從 弟 桃 花 園 序 李 白 13 師 說 韓 愈 14 始 得 西 山 宴 遊 記 柳 宗 元 15 阿 房 宮 賦 杜 牧 16 岳 陽 樓 記 范 仲 淹 17 醉 翁 亭 記 歐 陽 修 18 訓 儉 示 康 司 馬 光 19 傷 仲 永 王 安 石 20 六 國 論 蘇 洵 21 赤 壁 賦 蘇 軾 22 上 樞 密 韓 太 尉 書 蘇 轍 23 金 石 錄 後 序 ( 可 節 選 ) 李 清 照 24 郁 離 子 選 劉 基 25 指 喻 方 孝 孺 26 項 脊 軒 志 歸 有 光 27 晚 遊 六 橋 待 月 記 袁 宏 道 28 陶 庵 夢 憶 選 張 岱 29 原 君 黃 宗 羲 30 廉 恥 顧 炎 武 31 左 忠 毅 公 逸 事 方 苞 32 病 梅 館 記 龔 自 珍 33 東 番 記 陳 第 34 裨 海 紀 遊 選 郁 永 河 35 望 玉 山 記 陳 夢 林 36 紀 水 沙 漣 ( 東 征 集 ) 藍 鼎 元 37 勸 和 論 鄭 用 錫 38 放 鳥 吳 德 功 39 遊 關 嶺 記 洪 繻 40 台 灣 通 史 序 連 橫 16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高 中 國 文 科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是 一 門 以 學 校 所 在 區 域 為 主 之 文 學 選 讀 的 科 目, 本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探 索 區 域 文 學 興 趣, 並 養 成 主 動 閱 讀 的 習 慣, 提 升 欣 賞 文 學 作 品 的 能 力 二 呈 現 文 學 在 地 性, 激 發 學 生 對 鄉 土 的 認 知 與 感 情 三 啟 迪 多 元 文 化 之 理 念, 尊 重 各 族 群 各 地 方 的 文 學 表 現, 促 進 整 體 社 會 之 和 諧 與 發 展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建 議 在 高 一 或 高 二 修 習 二 各 校 可 依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設 計 成 為 一 學 期 二 學 分 或 一 學 年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承 接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材 編 選 原 則, 切 合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及 學 習 興 趣 ( 二 ) 參 酌 國 文 科 篇 目 內 容, 規 劃 適 合 當 地 文 化 社 會 整 體 發 展 之 文 學 內 涵 ( 三 ) 各 區 域 文 學 的 教 學, 必 須 與 當 地 文 化 文 學 之 學 習 結 合, 並 能 與 社 區 互 動, 符 合 實 際 需 求 ( 四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尊 重 各 族 群 之 主 體 地 位, 必 要 時 應 向 當 地 耆 老 及 相 關 專 長 人 士 請 益, 以 充 實 選 材 內 容 ( 五 ) 市 面 已 刊 行 之 文 學 讀 本 與 當 地 關 係 密 切 而 適 當 者 可 以 選 用 各 校 亦 可 由 國 文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或 任 課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經 教 學 研 究 會 審 查 後 送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採 用 ( 六 ) 教 材 附 作 家 介 紹 簡 明 注 釋 及 問 題 討 論 等 編 排 宜 由 淺 而 深, 可 兼 顧 不 同 文 體 文 類 及 其 發 展 變 遷 的 脈 絡 二 教 材 內 容 ( 一 )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之 內 容, 包 括 古 典 文 學 現 代 文 學 原 住 民 文 學 及 母 語 文 學 視 學 校 所 在 地 酌 選 當 地 優 秀 的 作 家 作 品, 並 兼 顧 區 域 文 學 史 發 展 之 特 色 ( 二 ) 選 文 篇 數 得 依 選 文 深 淺 長 短 及 實 際 考 量, 自 行 斟 酌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二 區 域 文 學 選 讀 實 際 上 課 之 教 材, 依 各 地 各 校 學 生 不 同 需 要 而 編 選, 教 學 時 宜 說 明 時 代 區 域 之 背 景, 力 求 與 當 地 文 學 之 精 神 與 特 色 結 合 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講 解 與 討 論 並 重, 加 強 田 野 訪 談 調 查, 認 知 並 分 享 區 域 文 學 的 喜 悅 四 充 分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視 聽 媒 體, 及 當 地 文 史 資 源, 進 行 區 域 文 學 內 涵 之 欣 賞 整 理 保 存, 並 與 其 他 科 目 交 流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之 評 量, 包 括 日 常 考 查 平 時 作 業 定 期 考 試 等 方 式, 考 查 學 生 在 各 方 面 學 習 進 展 之 情 況 ( 二 ) 評 量 內 容 包 括 記 憶 理 解 分 析 綜 合 應 用 鑑 賞 等 方 面, 應 力 求 其 完 整 性 ( 三 ) 評 量 方 法 : 採 用 口 試 筆 試 觀 察 作 業 評 量 等 方 式 交 替 進 行 避 免 因 為 評 量 的 形 式 化 而 使 學 習 窄 化, 或 因 評 量 鬆 散 而 無 法 激 勵 學 習 ( 四 ) 評 量 方 法, 採 用 口 試 筆 試 觀 察 上 臺 演 練 作 業 評 量 等 方 式 18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小 說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小 說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小 說 選 讀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利 用 選 修 之 彈 性, 針 對 高 中 必 修 國 文 受 限 於 篇 幅 而 選 錄 不 足 的 小 說 文 類, 加 以 補 充 性 教 學 二 利 用 小 說 高 度 技 巧 性 與 藝 術 性 的 特 色, 開 啟 較 為 專 業 性 的 文 學 學 習 三 利 用 小 說 有 人 物 有 情 節 等 的 高 度 可 讀 性, 從 而 學 習 文 學 與 人 生 的 對 話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建 議 在 高 一 或 高 二 修 習 二 各 校 可 依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設 計 成 一 學 期 二 學 分 或 一 學 年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各 校 可 斟 酌 實 際 情 況, 講 授 多 種 短 篇 小 說 名 篇, 或 長 篇 小 說 專 書 ( 二 ) 教 材 編 選 宜 兼 顧 當 代 議 題, 如 性 別 環 保 弱 勢 族 群 等 相 關 篇 章 ( 三 ) 本 科 目 教 材 可 選 擇 市 面 的 出 版 品 ( 或 由 老 師 自 編 教 材 ), 經 教 學 研 究 會 審 查 後 送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採 用 二 教 材 內 容 ( 一 ) 本 課 程 教 材 內 容 可 涵 蓋 古 典 或 現 代, 本 國 或 外 國 小 說, 亦 可 有 所 偏 重 ( 二 ) 教 材 內 容 宜 配 合 學 生 成 長 經 驗, 選 擇 以 成 長 為 主 題 的 作 品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二 本 課 程 除 由 老 師 講 演 之 外, 應 特 別 重 視 討 論, 引 導 學 生 表 達 其 閱 讀 感 受 三 本 課 程 可 規 劃 學 生 分 組 討 論, 針 對 作 品 的 主 題 人 物 技 巧 等 做 充 分 討 論 與 發 言 四 本 課 程 的 講 授, 除 史 傳 性 的 介 紹 作 者 生 平 背 景 及 其 時 代 相 關 資 料 外, 宜 特 別 引 導 學 生 作 文 學 文 本 的 細 讀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包 括 課 堂 討 論 口 頭 報 告 書 面 論 文 及 期 末 筆 試 等 方 式 ( 二 ) 書 面 論 文 可 以 個 人 寫 作 或 小 組 合 作 方 式 進 行 ( 三 ) 成 績 評 量 應 以 學 生 對 小 說 的 感 受 性 為 主, 而 以 知 識 性 的 認 知 為 次 1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0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論 孟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論 孟 選 讀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論 孟 選 讀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研 讀 論 語 孟 子 文 化 經 典 教 材, 培 養 學 生 社 會 倫 理 之 意 識 及 淑 世 愛 人 之 精 神 二 汲 取 古 人 深 思 反 省 之 生 活 智 慧, 並 落 實 在 日 常 生 活 上 三 配 合 現 代 思 潮, 以 達 新 舊 傳 承 之 目 的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建 議 在 高 二 或 高 三 修 習 二 各 校 可 依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設 計 成 一 學 期 二 學 分 或 一 學 年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選 文 應 顧 及 當 代 思 潮, 並 切 合 學 生 之 學 習 興 趣 與 吸 收 能 力 ( 二 ) 應 配 合 教 學 節 數, 編 選 適 量 教 材 ( 三 ) 每 課 選 文 宜 附 有 簡 明 之 注 釋 章 旨 問 題 與 討 論 等 二 教 材 內 容 ( 一 ) 簡 介 孔 丘 孟 軻 之 生 平 事 蹟 ( 二 ) 概 述 論 語 孟 子 二 書 ( 三 ) 先 講 授 論 語, 後 講 述 孟 子 ( 四 ) 選 文 應 呈 現 孔 孟 主 要 思 想, 並 顧 及 當 代 思 潮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二 闡 釋 篇 章 內 容 時, 宜 充 分 說 明 時 代 背 景, 並 力 求 與 現 代 精 神 契 合 三 講 解 與 討 論 並 重, 每 節 預 留 適 度 時 間 供 學 生 發 問 或 互 相 討 論 四 結 合 相 關 趣 味 故 事,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樂 趣 五 本 科 教 學 應 與 國 文 歷 史 公 民 與 社 會 等 科 密 切 聯 繫, 以 加 強 其 效 果 六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之 評 量, 包 括 日 常 考 查 平 時 作 業 單 元 習 作 練 習 定 期 考 試 等 方 式, 特 別 重 視 學 生 在 課 堂 的 口 頭 報 告 與 討 論 的 情 形 ( 二 ) 評 量 內 容 可 依 學 生 不 同 能 力 提 升 之 需 要 而 斟 酌 ( 三 ) 評 量 方 法 採 用 口 試 筆 試 觀 察 上 臺 演 練 作 業 評 量 等 方 式 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2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高 中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選 修 科 目, 包 括 文 字 書 寫 之 各 種 現 代 語 文 應 用 及 口 頭 講 述 能 力 之 培 養, 本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之 基 本 能 力, 包 括 : 觀 察 模 仿 思 考 分 析 歸 納 聯 想 想 像 綜 合 應 用 鑑 賞 創 作 等 二 培 養 學 生 因 應 各 種 不 同 需 要 靈 活 表 達 及 應 用 語 文 之 能 力 三 指 導 學 生 體 認 自 我 定 位, 明 瞭 群 己 關 係, 擁 有 正 確 之 處 世 態 度 及 良 好 之 人 際 關 係 四 指 導 學 生 具 備 溝 通 協 調 理 性 思 辨 專 業 統 整 終 身 學 習 之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建 議 在 高 二 或 高 三 修 習 二 各 校 可 依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設 計 成 一 學 期 二 學 分 或 一 學 年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應 與 國 民 中 學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聽 說 讀 寫 各 方 面 的 教 材 銜 接, 並 切 合 現 代 生 活 之 需 要 教 材 之 編 選, 有 以 下 四 點 要 領 : ( 一 )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能 力 之 訓 練, 在 文 字 書 寫 方 面, 包 括 命 題 寫 作 及 引 導 寫 作 之 能 力 ; 在 口 頭 講 述 方 面, 包 括 演 講 辯 論 報 導 口 頭 報 告 口 頭 問 答 等 能 力 ( 二 ) 因 應 各 種 不 同 需 要, 包 括 不 同 學 程 進 修 之 銜 接, 及 未 來 進 入 社 會 靈 活 表 達 及 應 用 語 文 之 能 力 ( 三 ) 面 對 現 代 生 活 靈 活 表 達 及 應 用 語 文 之 能 力, 包 括 適 合 各 種 情 境, 自 由 運 用 及 發 揮 之 能 力 二 教 材 內 容 ( 一 ) 寫 作 練 習 之 命 題 寫 作, 包 括 各 種 文 類 之 寫 作 練 習 引 導 寫 作 則 包 括 改 寫 縮 寫 重 組 提 綱 看 圖 作 文 自 擬 題 目 情 境 作 文 等 之 寫 作 練 習 ( 二 ) 適 合 時 代 需 求 之 口 語 表 達 及 應 用 之 內 容 包 括 : 演 講 辯 論 報 導 口 頭 問 答 等 語 文 表 達 能 力 之 訓 練, 及 便 條 名 片 書 信 自 薦 函 公 文 對 聯 題 辭 啟 事 自 傳 履 歷 表 廣 告 詞 新 聞 稿 等 應 用 文 形 式 之 訓 練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二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實 際 上 課 之 教 材 內 容, 可 依 各 校 學 生 不 同 需 要 而 講 授 三 語 文 表 達 及 應 用 實 際 上 課 之 教 材 份 量, 可 依 各 校 不 同 的 時 間 分 配, 具 有 彈 性 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在 各 單 元 中, 宜 舉 範 例 說 明 五 在 各 單 元 後, 宜 附 有 習 作 練 習 六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之 評 量, 包 括 日 常 考 查 平 時 作 業 單 元 習 作 練 習 定 期 考 試 等 方 式, 考 查 學 生 在 各 方 面 學 習 進 展 之 情 況 ( 二 ) 評 量 內 容 可 依 學 生 不 同 能 力 提 升 之 需 要 而 斟 酌 ( 三 ) 評 量 方 法 採 用 口 試 筆 試 觀 察 上 臺 演 練 作 業 評 量 等 方 式 24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英 文 課 程 係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之 英 語 教 育, 旨 在 提 升 學 生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以 作 為 將 來 升 學 或 就 業 之 準 備 課 程 目 標 同 時 包 括 學 習 方 法 與 邏 輯 思 考 的 訓 練 以 及 興 趣 的 培 養, 並 藉 由 文 化 的 了 解 培 養 恢 宏 的 世 界 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英 文 科 課 程 應 達 到 下 列 教 學 目 標 : 一 增 進 英 語 文 的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以 應 用 於 實 際 生 活 之 溝 通 二 培 養 以 英 語 文 進 行 邏 輯 思 考 分 析 判 斷 與 整 合 創 新 的 能 力 三 建 立 有 效 的 英 語 文 學 習 方 法, 以 加 強 自 學 能 力, 奠 定 終 身 學 習 之 基 礎 四 涵 育 學 習 英 語 文 的 興 趣 與 積 極 的 態 度, 主 動 涉 獵 各 領 域 知 識, 提 升 人 文 素 養 與 科 技 知 能 五 促 進 對 多 元 文 化 的 了 解 與 尊 重 ; 培 養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的 世 界 觀 貳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包 含 基 本 能 力 及 進 階 能 力 兩 項 基 本 能 力 為 透 過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 高 中 高 職 及 五 專 前 三 年 ) 之 共 同 課 程 所 培 育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相 當 於 高 中 一 年 級 學 生 所 需 具 備 的 英 語 文 能 力 ; 進 階 能 力 則 相 當 於 高 二 高 三 學 生 所 需 具 備 之 英 語 文 能 力 一 語 言 能 力 ( 一 ) 聽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聽 懂 教 室 用 語 (2) 能 大 致 聽 懂 教 師 用 英 語 所 講 述 的 課 文 內 容 概 要, 以 及 所 提 出 與 課 文 內 容 相 關 的 問 題 (3) 能 大 致 聽 懂 英 語 日 常 對 話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聽 懂 教 師 用 英 語 所 講 述 的 課 文 內 容 概 要, 以 及 所 提 出 與 課 文 內 容 相 關 的 問 題 (2) 能 聽 懂 與 課 文 主 題 類 似 或 相 關 之 會 話 故 事 或 敘 述 (3) 能 聽 懂 英 語 日 常 對 話 (4) 能 聽 懂 英 語 教 學 廣 播 節 目 (5) 能 聽 懂 公 共 場 所 廣 播 的 內 容, 如 捷 運 車 站 機 場 廣 播 (6) 能 大 致 聽 懂 英 語 影 片 及 國 內 英 語 新 聞 報 導 的 內 容 ( 二 ) 說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使 用 主 要 的 英 語 教 室 用 語 (2) 能 以 英 語 就 課 文 內 容 進 行 簡 單 的 問 答 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 能 參 與 課 堂 上 的 英 語 口 語 練 習 (4) 能 以 英 語 進 行 簡 易 的 口 語 溝 通 (5) 能 以 英 語 簡 單 描 述 日 常 事 物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以 英 語 討 論 課 文 內 容 (2) 能 以 英 語 轉 述 課 文 內 容 或 故 事 (3) 能 以 英 語 看 圖 敘 述 (4) 能 以 英 語 進 行 日 常 生 活 溝 通 (5) 能 善 用 語 言 或 非 語 言 之 溝 通 技 巧, 強 化 溝 通 成 效 (6) 能 以 英 語 簡 單 介 紹 國 內 外 風 土 民 情 ( 三 ) 讀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看 懂 常 用 的 英 文 標 示 和 圖 表 (2) 能 了 解 閱 讀 資 料 中 的 基 本 訊 息 (3) 能 看 懂 短 文 故 事 並 瞭 解 其 大 意 (4) 能 藉 助 字 典 或 其 他 輔 助 工 具, 自 行 閱 讀 與 課 文 難 度 相 當 之 課 外 教 材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利 用 字 詞 結 構 上 下 文 意 句 型 結 構 及 篇 章 組 織 推 測 字 詞 意 義 或 句 子 內 容 (2) 能 熟 悉 各 種 閱 讀 技 巧 ( 如 擷 取 大 意 推 敲 文 意 預 測 後 續 文 意 ), 並 有 效 應 用 於 廣 泛 閱 讀 (extensive reading) 中 (3) 能 了 解 短 文 書 信 故 事 漫 畫 短 劇 及 簡 易 新 聞 報 導 等 的 內 容 或 情 節 (4) 能 了 解 及 欣 賞 不 同 體 裁 不 同 主 題 之 文 章 (5) 能 分 析 及 判 斷 文 章 內 容, 瞭 解 敘 述 者 的 觀 點 及 態 度 ( 四 ) 寫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正 確 使 用 大 小 寫 及 標 點 符 號 (2) 能 正 確 合 併 句 子 改 寫 句 子 (3) 能 運 用 適 當 的 詞 彙 或 句 型 造 出 正 確 的 句 子 (4) 能 針 對 課 文 問 題 寫 出 答 案 (5) 能 將 簡 易 的 中 文 句 子 翻 譯 成 英 文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針 對 各 類 選 文 之 問 題, 寫 出 合 適 的 答 案 (2) 能 針 對 某 一 題 材 寫 出 通 順 的 段 落 (3) 能 書 寫 簡 單 的 便 條 書 信 電 子 郵 件 心 得 感 想 等 (4) 能 根 據 提 示 ( 如 圖 畫 表 格 等 ) 寫 出 簡 要 的 故 事 或 說 明 (5) 能 將 中 文 的 句 子 與 段 落 翻 譯 成 英 文 ( 五 ) 聽 說 讀 寫 綜 合 應 用 能 力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以 英 語 正 確 流 利 地 朗 讀 短 文 故 事 等 (2) 能 掌 握 所 學 字 彙 及 句 型, 適 當 地 應 用 於 課 堂 及 日 常 生 活 之 溝 通 (3) 能 看 懂 並 填 寫 常 用 的 表 格 26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有 效 整 合 聽 說 讀 寫 各 項 語 言 能 力, 適 切 地 應 用 於 各 種 溝 通 情 境 (2) 能 聽 懂 日 常 生 活 對 話 簡 易 故 事 或 廣 播, 並 能 簡 要 地 說 出 或 記 下 要 點 (3) 能 看 懂 故 事 及 短 文, 並 以 簡 短 的 句 子 述 說 或 寫 出 大 意 (4) 能 看 懂 日 常 書 信 電 子 郵 件 留 言 和 賀 卡 邀 請 卡 等, 並 能 以 口 語 或 書 面 作 回 應 (5) 能 以 口 語 或 書 寫 方 式 翻 譯 中 英 文 的 句 子 或 段 落 (6) 能 以 英 語 文 簡 單 的 說 出 或 寫 出 摘 要 二 邏 輯 思 考 判 斷 與 創 造 力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把 各 類 訊 息 加 以 比 較 歸 類 排 序 (2) 能 根 據 上 下 語 境 釐 清 不 同 訊 息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3) 能 分 辨 客 觀 事 實 與 主 觀 意 見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分 析 歸 納 多 項 訊 息 的 共 通 點 或 結 論 (2) 能 將 習 得 的 原 則 類 推 到 新 情 境 中, 解 決 問 題 (3) 能 綜 合 現 有 訊 息, 預 測 可 能 的 發 展 (4) 能 評 估 不 同 資 訊, 提 出 合 理 的 判 斷 或 建 議 (5) 能 整 合 規 劃 相 關 資 訊 及 資 源, 並 發 揮 創 意 三 學 習 方 法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預 習 溫 習 功 課 (2) 能 把 握 任 何 溝 通 的 機 會 表 達 意 見 (3) 能 瞭 解 基 本 英 文 閱 讀 技 巧, 以 提 升 閱 讀 能 力 與 興 趣 (4) 能 利 用 工 具 書 ( 如 字 典 ) 或 其 它 資 源, 主 動 了 解 所 接 觸 英 文 的 內 容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思 考 及 詢 問 課 文 內 容 及 找 尋 相 關 資 料, 強 化 學 習 成 效 (2) 能 探 討 並 有 效 運 用 各 種 學 習 英 語 文 的 方 法 及 技 巧 (3) 能 主 動 尋 找 機 會 積 極 利 用 資 源, 提 升 英 語 文 的 溝 通 能 力 (4) 能 運 用 邏 輯 思 考, 強 化 語 言 學 習 之 成 效 (5) 能 檢 視 自 我 學 習 過 程, 並 隨 時 改 進 (6) 能 訂 定 英 文 學 習 計 畫, 養 成 自 主 學 習 的 習 慣, 奠 定 終 身 學 習 的 基 礎 四 學 習 興 趣 與 態 度 1. 基 本 能 力 (1) 樂 於 參 與 上 課 時 的 各 類 練 習 活 動, 不 畏 犯 錯 (2) 樂 於 接 觸 課 外 的 英 語 文 多 元 素 材, 如 小 說 報 章 雜 誌 電 影 歌 曲 廣 播 網 路 等 (3) 樂 於 以 英 語 文 與 人 溝 通, 如 面 對 面 或 透 過 網 路 書 信 等 (4) 樂 於 參 與 有 助 提 升 英 語 能 力 的 活 動, 如 歌 唱 比 賽 演 講 比 賽 朗 誦 比 賽 作 文 比 賽 短 劇 比 賽 英 語 營 等 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主 動 接 觸 課 外 的 英 語 文 多 元 素 材, 如 小 說 報 章 雜 誌 廣 播 電 視 電 影 歌 曲 網 路 等 等 (2) 能 主 動 以 英 語 文 與 人 溝 通, 如 面 對 面 或 透 過 網 路 書 信 等 (3) 能 主 動 從 網 路 或 其 它 管 道 蒐 尋 課 文 相 關 資 源, 並 與 老 師 及 同 學 分 享 (4) 能 積 極 參 加 英 語 文 活 動, 充 實 生 活 內 容, 增 加 生 活 樂 趣 (5) 能 積 極 以 英 語 文 為 工 具, 探 索 不 同 領 域 的 新 知 五 文 化 涵 養 與 世 界 觀 1. 基 本 能 力 (1) 能 認 識 外 國 之 主 要 節 慶 習 俗 及 風 土 民 情 (2) 能 了 解 尊 重 不 同 之 文 化 習 俗 (3) 能 了 解 我 國 主 要 節 慶 之 英 語 表 達 方 式 (4) 能 以 簡 易 英 語 介 紹 國 內 外 風 土 民 情 (5) 能 具 有 基 本 的 世 界 觀 2. 進 階 能 力 (1) 能 了 解 與 欣 賞 外 國 的 風 土 民 情 (2) 能 了 解 國 際 社 會 之 基 本 生 活 禮 儀 (3) 能 比 較 國 內 外 文 化 的 異 同, 並 進 一 步 了 解 其 源 由 (4) 能 以 英 語 文 介 紹 我 國 的 風 土 民 情 (5) 能 了 解 國 際 事 務, 具 有 國 際 視 野 (6) 能 融 合 文 化 知 識 與 語 言 能 力,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實 際 問 題 (7) 能 養 成 地 球 村 的 觀 念, 尊 重 生 命 與 全 球 的 永 續 發 展 參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四 學 分, 每 週 四 節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高 中 英 文 教 科 書 是 一 種 綜 合 性 的 教 材, 宜 兼 顧 聽 說 讀 寫 四 種 語 言 能 力 的 培 養, 並 應 重 視 四 種 能 力 的 綜 合 運 用 為 符 合 漸 進 累 積 反 覆 的 教 材 編 纂 原 則, 教 材 須 依 年 級 循 序 漸 進, 並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教 材 銜 接 全 部 教 材 分 成 六 冊, 以 配 合 高 中 三 學 年 之 使 用 內 容 的 編 寫 宜 納 入 多 元 的 主 題, 藉 由 生 動 活 潑 的 活 動 設 計, 與 實 際 生 活 應 用 結 合 第 一 學 年 為 聽 說 讀 寫 並 重 的 綜 合 性 課 程 ; 第 二 三 學 年, 除 持 續 聽 說 讀 寫 的 訓 練 外, 應 進 一 步 加 強 閱 讀 與 寫 作 能 力 的 培 養 ( 一 ) 基 礎 與 進 階 教 材 難 度 的 區 別 因 應 學 生 程 度 差 異 的 問 題, 教 材 從 高 二 開 始 分 為 A B 兩 版, 且 A 包 含 於 B, 兩 者 的 主 要 差 別 在 於 A 版 僅 包 含 難 度 較 低 的 基 礎 教 材, 而 B 版 除 了 基 礎 教 28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材 外, 還 包 括 難 度 較 高 挑 戰 性 較 大 的 進 階 教 材 基 礎 與 進 階 教 材 難 度 的 區 別, 以 下 列 四 項 標 準 界 定 之 : 1. 文 本 的 難 度 : 包 括 主 題 深 度 ( 生 活 化 或 專 業 化 程 度 等 ) 字 彙 的 難 度 ( 如 字 頻 的 高 低 字 的 長 短 生 字 量 的 多 寡 等 ) 句 型 文 法 的 難 度 ( 如 句 子 結 構 的 複 雜 性 常 用 性 等 ) 訊 息 處 理 量 ( 如 閱 讀 內 容 的 長 短 及 複 雜 度 聽 力 素 材 速 度 的 快 慢 等 ) 2. 活 動 的 難 度 : 涵 蓋 的 聽 說 讀 寫 技 能 項 目 越 多, 或 所 需 之 運 用 技 能 (productive skills) 成 分 越 高, 則 挑 戰 性 越 高 回 答 的 開 放 程 度 越 高, 難 度 越 高 ; 對 回 答 的 精 確 度 要 求 越 高, 難 度 越 高 3. 導 引 的 程 度 : 所 提 供 的 導 引 或 協 助 ( 如 聽 力 或 閱 讀 活 動 前 提 供 重 點 字 彙 背 景 知 識 的 介 紹 等 ) 越 多, 練 習 活 動 越 容 易 達 成, 較 適 合 作 為 基 礎 教 材 4. 認 知 的 層 次 : 基 礎 教 材 以 理 解 應 用 基 本 思 考 能 力 的 培 養 為 主 ; 進 階 教 材 則 加 重 分 析 判 斷 與 創 造 能 力 的 訓 練 基 礎 教 材 為 所 有 學 生 必 需 學 習 者, 若 單 獨 使 用, 則 為 A 版 教 材 進 階 教 材 則 是 在 基 礎 教 材 之 上 另 行 加 深 加 廣 者, 基 礎 教 材 加 上 進 階 教 材 則 為 B 版 教 材 編 纂 時, 進 階 教 材 可 以 獨 立 成 冊 ; 亦 可 與 基 礎 教 材 結 合, 集 中 於 教 材 的 某 幾 課 或 分 散 至 各 單 元 的 結 尾 基 礎 進 階 若 合 併 成 冊, 務 必 清 楚 標 示, 以 利 分 類 教 學 之 進 行 ( 二 ) 教 材 編 選 原 則 教 材 之 課 數 課 文 長 度 字 彙 文 法 課 文 內 容 及 練 習 活 動 應 符 合 以 下 原 則 : 1. 課 數 基 礎 教 材 原 則 上 每 冊 十 至 十 二 課 左 右 高 二 高 三 教 材, 應 考 慮 到 分 版 教 學 的 需 要, 編 纂 時 每 冊 除 了 原 訂 基 礎 教 材 為 A B 兩 版 共 用 之 外, 可 多 編 數 課 難 度 較 高 的 進 階 教 材, 或 針 對 每 課 基 礎 教 材 加 編 進 階 教 材, 亦 可 單 獨 成 冊 發 行, 作 為 B 版 加 深 加 廣 教 學 之 用, 以 配 合 不 同 程 度 學 生 之 需 求 2. 課 文 長 度 編 輯 者 可 依 文 體 選 材 彈 性 處 理, 字 數 不 另 設 下 限 與 上 限 3. 字 彙 教 材 內 生 字, 盡 可 能 選 用 常 用 率 最 高 的 七 千 字, 依 字 頻 高 低, 循 序 漸 進, 優 先 採 用 頻 率 較 高 的 字 彙 原 則 上, 高 一 及 高 二 三 的 基 礎 教 材, 優 先 選 用 常 用 率 最 高 的 四 千 五 百 字 ; 進 階 教 材 則 可 適 度 選 用 常 用 率 在 四 千 五 百 至 七 千 之 間 者 各 冊 單 課 的 生 字 數 量 或 有 多 寡 不 一, 但 原 則 上 基 礎 教 材 每 一 冊 的 生 字 總 量 不 宜 超 過 六 百 字, 高 二 三 的 B 版 教 學 同 時 使 用 基 礎 及 進 階 教 材, 兩 種 教 材 合 併 計 算, 每 冊 的 生 字 總 量 則 以 不 超 過 七 百 字 為 原 則 4. 文 法 文 法 教 材 應 以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所 學 過 的 基 本 句 型 及 文 法 觀 念 為 原 則, 進 一 步 加 深 加 廣, 以 幫 助 學 生 瞭 解 較 複 雜 的 語 句 結 構, 增 進 學 生 的 閱 讀 理 解 與 造 句 的 能 力 句 型 結 構 或 文 法 較 為 複 雜 或 於 書 寫 口 語 溝 通 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中 較 不 常 用 者, 學 生 僅 需 理 解 即 可, 不 需 提 列 為 各 課 文 法 素 材 較 為 常 用 的 重 要 句 型 結 構, 學 生 則 需 熟 習, 以 期 能 應 用 於 溝 通 中, 故 宜 提 列 為 文 法 素 材, 並 在 各 課 提 供 適 度 說 明 與 練 習 文 法 教 材 的 呈 現 宜 視 實 際 需 要, 在 各 課 中 提 列 介 紹, 若 選 文 內 容 中 並 無 重 要 的 新 句 型 或 文 法 觀 念, 不 必 勉 強 為 之 5. 課 文 內 容 課 文 之 選 材 宜 多 樣 化, 並 兼 顧 知 識 性 趣 味 性 實 用 性 及 啟 發 性 內 容 應 結 合 學 生 其 他 領 域 的 學 習, 配 合 科 學 發 展 社 會 脈 動 與 世 界 潮 流, 介 紹 各 種 新 知, 以 增 長 學 生 個 人 的 知 能 此 外,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生 活 背 景 與 心 智 發 展, 納 入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等 相 關 議 題, 以 期 提 升 學 生 的 人 文 素 養, 深 植 尊 重 生 命 與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的 觀 念 6. 練 習 活 動 練 習 活 動 可 包 括 字 彙 文 法 練 習 及 與 課 文 內 容 相 關 之 閱 讀 聽 力 口 說 及 寫 作 等 練 習, 力 求 意 義 的 賦 予 及 情 境 的 營 造, 可 以 遊 戲 歌 唱 角 色 扮 演 等 活 動 方 式 為 之 二 編 寫 方 式 教 材 編 寫 宜 注 重 設 計 之 整 體 性 及 活 動 之 多 元 性 課 文 以 一 般 知 識 性 趣 味 性 實 用 性 和 啟 發 性 的 文 章 為 主, 選 材 宜 多 樣 化 課 文 應 力 求 主 題 明 確 結 構 完 整 脈 絡 鮮 明, 以 配 合 閱 讀 技 巧 ( 如 掃 瞄 scanning 及 略 讀 skimming) 及 寫 作 技 巧 ( 如 主 題 句 topic sentence 及 連 貫 性 coherence) 的 介 紹 對 話 教 材, 應 力 求 對 話 內 容 及 語 句 的 真 實 性 (authenticity) 並 符 合 口 說 英 語 (spoken English) 的 特 質 長 度 不 宜 過 長, 希 望 學 生 皆 能 熟 稔 應 用 字 彙 片 語 及 文 法 句 型 應 配 合 課 文 介 紹, 並 在 之 後 的 課 文 或 練 習 中 反 覆 出 現, 以 期 學 生 能 溫 故 知 新 練 習 活 動 可 包 括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能 力 之 個 別 及 綜 合 訓 練 每 課 可 根 據 課 文 的 特 性, 設 計 與 課 文 主 題 文 體 文 法 要 點 等 密 切 相 關 的 活 動, 例 如 字 彙 片 語 句 型 文 法 閱 讀 聽 力 口 說 寫 作 等 練 習 各 項 練 習 應 力 求 靈 活, 有 變 化, 並 涵 蓋 不 同 難 度, 以 配 合 學 生 之 需 要 另 外, 可 配 合 課 文 主 題 採 用 相 關 之 生 活 教 材 或 活 動, 擴 大 學 生 對 英 語 文 的 接 觸 層 面, 讓 學 生 透 過 不 同 形 式 之 教 材, 體 驗 豐 富 多 樣 的 語 言 學 習 經 驗, 以 增 進 學 習 興 趣, 進 而 提 升 聽 說 讀 寫 之 各 項 能 力 三 教 學 資 料 ( 一 ) 基 本 資 料 1. 教 科 書 : 高 中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各 一 冊, 共 六 冊 若 高 二 三 B 版 進 階 教 材 獨 立 成 冊, 則 每 學 期 各 編 一 冊 進 階 教 材 以 配 合 基 礎 教 材, 共 四 冊 2. 教 師 手 冊 : 配 合 教 科 書, 每 冊 編 寫 一 本 若 B 版 中 的 進 階 教 材 獨 立 成 冊, 則 30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宜 另 編 一 本 教 師 手 冊 搭 配 使 用 ( 二 ) 輔 助 資 料 1. 習 作 簿 : 配 合 教 科 書, 每 冊 編 寫 一 本 若 B 版 的 進 階 教 材 獨 立 成 冊, 宜 另 編 習 作 搭 配 使 用 2. 光 碟 : 配 合 教 科 書, 製 作 發 音 清 晰 速 度 自 然 之 光 碟 3.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如 互 動 光 碟 網 站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高 中 英 文 教 材, 可 由 各 校 就 審 定 通 過 的 英 文 教 科 書 中 擇 優 選 用 或 自 編 教 材 編 寫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配 合 各 校 學 生 的 程 度, 選 取 涵 蓋 多 樣 化 題 材 文 體 多 元 文 化 觀, 且 選 文 廣 納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等 主 題 之 教 科 書, 以 提 升 學 生 人 文 社 會 與 科 技 的 智 能, 涵 育 對 國 際 事 務 及 外 國 文 化 的 了 解 各 校 進 行 A B 分 版 適 性 教 學 時,A 版 教 材 為 基 礎 教 材,B 版 教 材 則 包 括 基 礎 教 材 與 進 階 教 材 基 礎 與 進 階 兩 種 教 材 的 組 合, 可 有 下 列 幾 種 方 式 : ( 一 ) 基 礎 與 進 階 教 材 合 併 成 冊 ( 二 ) 基 礎 教 材 獨 立 成 冊 ; 進 階 教 材 以 補 充 教 材 型 態 編 輯 成 冊, 或 由 教 師 自 行 編 選 ( 三 ) 基 礎 與 進 階 教 材 皆 由 教 師 自 行 編 選 若 為 自 編 教 材, 應 符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之 教 學 目 標, 並 遵 循 本 教 材 綱 要 中 之 各 項 編 纂 要 點, 同 時 參 酌 以 下 三 項 原 則 : ( 一 ) 教 材 編 寫 應 與 學 生 的 程 度 密 切 配 合 ( 二 ) 審 慎 評 估 各 校 所 能 提 供 的 教 學 資 源 ( 三 ) 教 材 內 容 與 地 區 特 色 應 能 儘 量 吻 合 二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活 動 應 秉 持 學 生 本 位 的 理 念, 以 學 生 的 練 習 為 主, 教 師 的 講 解 為 輔 各 項 練 習 活 動 可 採 個 別 練 習 團 體 練 習 或 二 者 相 輔 而 行 教 學 過 程 中, 學 生 是 學 習 的 主 體, 教 師 則 扮 演 輔 導 學 習 的 角 色 ; 教 師 應 引 導 及 鼓 勵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各 項 教 學 活 動, 並 儘 量 使 用 英 語, 以 增 加 學 生 接 觸 英 語 及 使 用 英 語 的 機 會 教 師 應 靈 活 運 用 各 種 媒 體,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與 效 果 教 學 活 動 之 實 施, 應 強 調 適 時 複 習 及 實 際 應 用 教 師 應 針 對 不 同 程 度 之 學 生, 選 用 適 當 的 教 材, 提 供 適 當 的 教 學 活 動 以 達 到 因 材 施 教 的 目 標 高 中 英 文 教 學 要 領 如 下 : 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一 ) 兼 顧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語 言 能 力 之 訓 練 及 整 合 運 用 教 學 時 可 運 用 任 務 導 向 (task-based) 的 活 動, 引 導 學 生 靈 活 運 用 所 學 之 字 彙 片 語 及 文 法 於 日 常 生 活 溝 通 中 ( 二 ) 聽 力 教 學 以 語 意 理 解 為 主, 口 說 教 學 以 語 意 表 達 為 主 聽 說 教 學 應 配 合 各 種 主 題 營 造 適 當 情 境, 設 計 各 類 活 動, 並 靈 活 利 用 各 類 教 具 及 媒 體 ( 三 ) 閱 讀 教 學 涵 蓋 課 文 教 學 和 字 彙 教 學 課 文 教 學 應 透 過 不 同 的 活 動 設 計, 讓 學 習 者 了 解 選 文 的 主 旨 及 重 要 細 節, 並 熟 悉 各 種 閱 讀 技 巧 字 彙 教 學 應 配 合 上 下 文 進 行, 讓 字 彙 自 然 出 現 在 句 子 對 話 或 短 文 中, 使 學 生 確 實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用 法 ( 四 ) 寫 作 教 學 宜 依 學 年 循 序 漸 進, 讓 學 生 從 合 併 句 子 改 寫 句 子 造 句 回 答 問 題, 進 而 到 段 落 課 文 摘 要 日 記 書 信 短 文 及 圖 表 等, 進 行 不 同 層 次 之 寫 作 練 習 活 動 教 學 應 強 調 寫 作 歷 程 的 重 要, 包 括 構 思 內 容 規 劃 組 織 遣 詞 造 句 修 訂 文 稿 等 ( 五 ) 文 法 教 學 以 出 現 在 課 本 中 的 用 法 為 主, 講 解 宜 簡 明 有 系 統, 並 設 計 情 境 豐 富 的 練 習 活 動, 以 培 養 學 生 實 際 應 用 文 法 結 構 或 句 型 的 能 力 三 教 學 評 量 評 量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了 解 學 習 成 效 及 診 斷 學 生 學 習 困 難, 作 為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教 學 評 量 應 採 多 元 評 量 模 式, 包 括 總 結 式 及 形 成 式 評 量, 以 了 解 學 生 之 學 習 起 點 過 程 態 度 成 果 及 個 別 進 步 情 形, 可 採 檔 案 評 量 的 方 式, 將 學 生 之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表 現 詳 加 記 錄, 並 將 相 關 作 品 整 理 成 個 人 檔 案, 作 為 評 量 的 參 考 教 學 評 量 原 則 條 列 如 下 : ( 一 ) 評 量 應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能 力 指 標 教 材 內 容 及 教 學 活 動 ( 二 ) 成 績 評 量 應 包 括 正 式 測 驗 課 堂 參 與 作 業 表 現 學 習 態 度 及 進 步 情 形 等 項 目 ( 三 ) 評 量 應 多 樣 化, 兼 採 紙 筆 口 說 及 聽 力 測 驗 或 報 告 等 不 同 方 式, 亦 可 利 用 網 路 對 學 生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 四 ) 評 量 應 涵 蓋 語 言 成 分 ( 發 音 字 彙 文 法 ) 及 語 言 應 用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 且 後 者 重 於 前 者 ( 五 ) 評 量 取 材 應 避 免 冷 僻 艱 深 之 素 材 ( 六 ) 評 量 應 符 合 適 性 原 則, 依 學 生 程 度 命 題, 不 宜 過 難 ( 七 ) 教 師 可 建 立 個 人 試 題 檔 案, 於 每 次 評 量 後 進 行 簡 易 分 析, 以 評 估 試 題 品 質 及 教 學 成 效 ( 八 ) 教 師 可 彈 性 利 用 具 公 信 力 的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來 檢 視 教 學 評 量 的 品 質 四 教 學 資 源 英 文 教 學 應 結 合 平 面 教 材 教 具 以 及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以 創 造 豐 富 的 語 言 學 習 環 境, 讓 學 生 的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皆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目 標 除 教 科 書 以 外, 應 善 用 以 下 的 教 學 資 源 : 32
必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課 程 綱 要 ( 一 ) 配 套 的 教 師 手 冊 學 生 習 作 光 碟 ( 二 ) 教 具 及 輔 助 教 材 如 圖 卡 情 境 圖 實 物 等 ( 三 ) 適 當 的 課 外 閱 讀 教 材 ( 四 ) 與 課 文 有 關 的 錄 影 帶 互 動 光 碟 VCD 或 DVD ( 五 ) 各 類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如 互 動 光 碟 網 站 3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4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語 聽 講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語 聽 講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語 聽 講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聆 聽 英 語 的 能 力 二 培 養 使 用 英 語 進 行 日 常 對 話 的 能 力 三 培 養 以 英 語 表 達 意 見, 描 述 熟 悉 的 人 事 地 物 和 參 與 簡 單 討 論 的 能 力 四 增 進 對 英 語 溝 通 禮 儀 的 認 識, 以 在 不 同 的 場 合 與 情 境 中 適 當 應 對 五 增 進 對 外 國 文 化 的 瞭 解, 並 培 養 以 簡 單 英 語 介 紹 中 外 文 化 的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或 第 二 學 年, 每 學 期 一 至 二 學 分, 每 週 一 至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 一 ) 教 材 之 主 題 以 學 生 之 興 趣 及 需 要 為 依 歸, 力 求 實 用 ( 二 ) 教 材 應 該 涵 蓋 聽 力 與 口 語 訓 練, 尤 其 應 該 注 重 兩 者 的 整 合 ( 三 ) 教 材 編 排 及 活 動 設 計 以 促 進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培 養 其 會 話 能 力 與 技 巧, 建 立 其 口 語 表 達 的 信 心 為 目 的 ( 四 ) 中 外 文 化 之 比 例, 力 求 適 中, 期 使 學 生 能 了 解 外 國 文 化, 並 介 紹 本 國 文 化 二 編 寫 方 式 ( 一 ) 設 計 適 當 的 聽 力 練 習 及 口 語 活 動, 配 合 多 媒 體 教 材, 使 學 生 熟 悉 英 美 日 常 生 活 用 語, 並 以 英 語 適 切 表 情 達 意 及 介 紹 周 遭 環 境 ( 二 ) 配 合 仿 說 問 答 對 話 等 練 習 活 動, 讓 學 生 能 熟 悉 正 確 的 發 音 及 語 調 ( 三 ) 配 合 圖 片, 提 示 單 字 或 片 語, 讓 學 生 練 習 以 口 語 描 述 事 件, 表 達 自 身 經 驗 或 比 較 本 國 與 外 國 文 化 異 同 ( 四 ) 提 供 情 境 及 所 需 的 字 詞, 引 導 學 生 討 論, 完 成 對 話 角 色 扮 演 或 短 劇 編 寫 ( 五 ) 除 了 對 話 及 選 文 外, 每 課 亦 應 提 供 不 同 之 聽 力 題 材, 以 使 教 學 活 潑, 並 使 聽 力 訓 練 更 生 活 化 三 教 學 資 料 ( 一 ) 教 科 書 一 冊, 供 學 生 使 用 ( 二 ) 教 師 手 冊 :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寫 ( 三 ) 光 碟 : 每 課 均 附 發 音 清 晰 速 度 自 然 之 光 碟 ( 四 ) 各 類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如 互 動 光 碟 網 站 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學 原 則 ( 一 ) 兼 顧 聆 聽 與 口 說 的 能 力 訓 練, 並 建 立 學 生 口 語 表 達 的 信 心 ( 二 ) 聽 講 教 學 應 儘 量 以 英 語 進 行, 並 輔 以 多 媒 體 教 材, 提 供 學 生 聽 英 語 的 環 境 ( 三 ) 聽 力 與 口 語 訓 練 應 由 淺 而 深, 由 簡 而 繁 ; 由 單 句 或 簡 短 對 話 開 始, 再 漸 進 到 一 般 對 話 故 事 或 短 文 ( 四 ) 教 學 過 程 中, 應 該 適 度 介 紹 基 本 的 聽 力 理 解 與 口 語 表 達 技 巧 ( 五 ) 聽 講 教 學 時 應 輔 以 生 動 的 圖 片 或 實 物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興 趣 ( 六 ) 除 利 用 多 媒 體 教 材 外, 儘 量 安 排 學 生 分 組 演 練, 避 免 機 械 性 背 誦, 且 應 著 重 練 習 活 動 之 系 統 及 連 貫 性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使 用 影 音 教 材 之 前, 教 師 應 提 供 適 切 的 導 引 資 料, 引 起 動 機 幫 助 理 解 ( 二 ) 影 音 教 材 使 用 後, 應 設 計 適 當 活 動, 以 檢 視 學 生 對 教 材 的 理 解 ( 三 ) 引 導 學 生 根 據 教 材 內 容, 進 行 討 論, 分 組 編 寫 對 話 或 角 色 扮 演, 互 相 觀 摩 學 習 ( 四 ) 簡 單 說 明 不 同 地 區 之 腔 調 及 特 殊 用 語 ( 五 ) 行 時, 應 重 視 語 意 的 溝 通 與 表 達 ; 對 於 文 法 用 字 等 相 關 錯 誤, 可 選 擇 適 當 時 機 討 論 改 正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聽 力 評 量 以 理 解 內 容 要 點 為 主 ; 口 說 評 量 以 適 切 表 達 語 意 為 重 ( 二 ) 評 量 應 兼 顧 學 生 日 常 的 參 與 及 表 現 ; 練 習 過 程 及 學 習 成 果 並 重 ( 三 ) 聽 力 的 評 量 可 以 採 是 非 選 擇 填 圖 排 列 圖 序 動 作 反 應 等 方 式 進 行 ( 四 ) 聽 力 的 評 量 亦 可 與 寫 作 配 合, 如 聽 寫 回 答 問 題 書 寫 摘 要 等 評 分 標 準 以 內 容 表 達 為 主, 不 需 側 重 文 法 拼 字 的 正 確 ( 五 ) 口 說 能 力 的 評 量 可 採 口 頭 回 答 問 題 看 圖 說 話 分 組 對 話, 或 角 色 扮 演 等 方 式 進 行 ( 六 ) 評 量 的 範 圍 應 與 教 學 目 標 密 切 配 合, 並 先 讓 學 生 充 分 了 解 亦 可 酌 量 由 學 生 參 與 考 評, 但 應 事 先 設 計 表 格, 統 一 評 分 標 準 36
37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語 閱 讀 與 寫 作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整 合 性 的 閱 讀 與 寫 作 的 能 力 二 增 進 學 生 對 於 文 章 的 鑑 賞 分 析 及 從 閱 讀 資 料 中 擷 取 重 要 資 訊 的 能 力 三 訓 練 學 生 根 據 閱 讀 題 材, 以 英 文 寫 出 自 己 觀 點 與 想 法 的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至 第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一 至 二 學 分, 每 週 一 至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 一 ) 教 材 編 寫 以 學 生 之 需 要 及 實 用 性 為 依 歸 ( 二 ) 選 文 應 涵 蓋 各 種 重 要 文 體, 以 供 學 生 欣 賞 分 析 與 仿 作 ( 三 ) 活 動 設 計 重 點 在 於 培 養 閱 讀 與 寫 作 的 能 力 與 技 巧, 並 有 效 整 合 這 兩 種 能 力 二 內 容 取 材 ( 一 ) 選 材 宜 多 樣 化, 並 以 實 用 性 及 生 活 化 為 依 歸 ( 二 ) 選 材 應 顧 及 學 生 的 生 活 背 景 與 心 智 發 展 ( 三 ) 寫 作 範 文 的 選 材, 宜 挑 選 結 構 清 楚 組 織 完 整 之 文 章 三 教 學 資 料 ( 一 ) 教 科 書 一 冊, 供 學 生 使 用 ( 二 ) 教 師 手 冊 一 書,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寫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學 原 則 ( 一 ) 教 學 強 調 閱 讀 與 寫 作 能 力 的 整 合 訓 練, 引 導 學 生 利 用 閱 讀 內 容, 進 行 寫 作 ( 二 ) 鼓 勵 學 生 主 動 積 極 參 與 具 有 創 意 性 的 閱 讀 與 寫 作 活 動 ( 三 ) 儘 量 安 排 學 生 分 組 練 習, 避 免 機 械 性 的 讀 和 寫 活 動, 且 應 著 重 練 習 活 動 之 漸 進 連 貫 ( 四 ) 教 師 可 提 供 學 生 相 關 的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材, 進 行 加 深 加 廣 的 教 學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活 動 進 行 前, 教 師 應 提 供 背 景 資 料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之 動 機 與 興 趣 ( 二 ) 寫 作 活 動 開 始 前, 教 師 應 先 引 導 學 生 利 用 各 項 閱 讀 技 巧 進 行 相 關 文 章 的 閱 讀 賞 析, 認 識 相 關 詞 彙 及 針 對 同 一 主 題 的 不 同 切 入 觀 點 與 敘 寫 手 法 ( 三 ) 設 計 適 當 的 練 習 及 活 動, 讓 學 生 對 所 閱 讀 文 章 之 內 容 能 先 以 口 語 表 達 個 人 看 法, 進 而 以 書 面 抒 發 己 見 ( 四 ) 教 師 應 鼓 勵 學 生 發 揮 創 造 力 與 想 像 力, 針 對 閱 讀 的 選 文 加 以 改 寫 或 創 作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評 量 應 與 教 學 目 標 密 切 配 合 ( 二 ) 評 量 應 兼 顧 學 生 學 習 的 參 與 及 表 現 ; 練 習 過 程 及 學 習 成 果 並 重 ( 三 ) 評 量 的 範 圍 應 明 確, 方 式 應 多 樣 化, 可 採 閱 讀 後 再 創 作 閱 讀 後 歸 納 整 理 閱 讀 歸 納 再 創 作 閱 讀 啟 示 或 閱 讀 評 論 等 方 式 進 行 ; 亦 可 酌 量 由 學 生 參 與 考 評, 但 應 事 先 設 計 表 格, 統 一 評 分 標 準 38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作 文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作 文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作 文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提 高 學 生 以 英 文 描 述 熟 悉 的 人 地 物 之 能 力 二 充 實 學 生 以 英 文 敘 述 日 常 生 活 事 件 之 能 力 三 培 養 學 生 以 英 文 說 明 或 申 論 一 般 觀 念 之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至 第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一 至 二 學 分, 每 週 一 至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 一 ) 教 材 內 容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程 度 興 趣 和 生 活 經 驗 ( 二 ) 取 材 應 符 合 時 代 性 多 樣 性 的 原 則, 可 包 括 短 文 故 事 對 話 圖 表 漫 畫 廣 告 等 ( 三 ) 文 體 類 別 應 包 括 描 寫 文 敘 述 文 論 說 文 及 應 用 文 ( 書 信 邀 請 函 ) 等 二 編 寫 方 式 ( 一 ) 各 種 文 體 及 寫 作 方 式 的 介 紹 應 附 範 例, 並 有 明 確 的 組 織 與 架 構 ( 二 ) 教 材 編 排 應 循 序 漸 進, 以 段 落 開 始, 再 發 展 成 為 短 文 ( 三 ) 段 落 教 材 應 包 括 主 題 句 結 論 句 段 落 發 展 與 承 轉 的 介 紹 ( 四 ) 短 文 教 材 應 介 紹 整 篇 文 章 的 結 構, 包 括 開 頭 段 (opening paragraph) 本 文 (body paragraphs) 及 結 尾 段 (concluding paragraph) 三 教 學 資 料 ( 一 ) 教 科 書 一 冊, 供 學 生 使 用 ( 二 ) 教 師 手 冊 一 書,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寫 ( 三 ) 英 文 作 文 電 腦 軟 體 或 網 站, 提 供 學 生 課 堂 以 外 之 練 習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學 原 則 作 文 教 學 應 以 學 生 練 習 為 主, 教 師 講 解 為 輔, 以 積 極 鼓 勵 的 態 度, 訓 練 學 生 的 表 達 能 力 和 語 文 的 正 確 運 用, 進 而 啟 發 學 生 創 作 的 潛 能 教 學 應 強 調 寫 作 歷 程 的 重 要, 包 括 構 思 內 容 規 劃 組 織 遣 詞 造 句 修 訂 文 稿 等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寫 作 練 習 應 循 序 漸 進 由 單 句 寫 作 引 導 寫 作 ( 包 括 依 主 題 句 寫 作 情 境 作 文 看 圖 作 文 書 寫 信 函 等 ) 進 而 進 行 摘 要 寫 作 及 自 由 寫 作 ( 二 ) 讓 學 生 看 一 段 文 章, 分 析 主 題 句 和 接 續 發 展, 使 其 了 解 段 落 的 組 織 與 內 容 前 後 的 連 貫, 並 依 主 題 句 寫 出 完 整 的 段 落 3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三 ) 讓 學 生 看 一 篇 短 文, 分 析 其 文 體 及 特 色, 使 其 了 解 短 文 的 組 織 與 結 構, 學 習 擬 定 大 綱, 再 做 引 導 式 寫 作 練 習, 例 如 : 模 仿 範 文 寫 作 根 據 圖 表 寫 作 根 據 情 境 寫 作 等 ( 四 ) 教 師 可 讓 學 生 練 習 不 同 文 體 的 寫 作 活 動, 例 如 : 寫 電 子 郵 件 部 落 格 日 記 文 體 改 寫 接 龍 寫 作 看 圖 寫 故 事 聽 故 事 寫 摘 要 看 文 章 寫 心 得 寫 筆 談 (Dialogue Journal) 等 ( 五 ) 作 文 批 閱 可 由 教 師 直 接 訂 正 錯 誤, 或 由 教 師 挑 出 錯 誤, 讓 學 生 自 行 訂 正 改 寫 後, 再 收 回 批 閱 另 一 可 行 方 式 是 由 教 師 選 出 數 篇 作 文, 全 班 一 起 討 論 訂 正 此 外, 程 度 佳 的 學 生 也 可 以 相 互 修 正 作 文 ( 六 ) 為 鼓 勵 學 生, 批 閱 時 應 標 示 佳 句, 並 在 批 改 後 公 佈 佳 作, 供 同 儕 觀 摩 欣 賞, 也 可 出 專 刊, 鼓 勵 寫 作, 增 進 學 生 寫 作 的 興 趣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應 包 括 學 生 日 常 的 習 作 自 我 訂 正 及 重 寫 同 儕 文 章 的 討 論 訂 正 以 及 正 式 寫 作 測 驗 ( 二 ) 作 文 成 績 之 評 定 可 參 酌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之 評 分 指 標 : 內 容 佔 25% 結 構 組 織 佔 25% 文 法 佔 20% 用 字 拼 字 佔 20% 體 例 ( 包 括 標 點 符 號 大 小 寫 等 ) 佔 10% 為 原 則 ( 三 ) 學 生 的 成 績 考 查 應 兼 採 同 儕 間 相 對 參 照 及 個 人 自 我 參 照 的 標 準 40
選 修 -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文 法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文 法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英 文 文 法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能 認 識 英 文 的 各 種 詞 類 二 加 強 學 生 對 英 文 句 構 單 位 認 知 的 能 力 三 提 升 學 生 對 英 文 常 用 句 型 結 構 及 其 溝 通 功 能 的 瞭 解 四 充 實 學 生 應 用 英 文 常 用 句 型 的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或 第 二 學 年, 每 學 期 一 至 二 學 分, 每 週 一 至 二 節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文 法 教 科 書 可 依 照 結 構 難 易 程 度, 或 依 文 法 上 的 分 類 來 編 寫, 內 容 除 簡 要 說 明 文 法 重 點 外, 應 提 供 實 用 的 例 子 練 習 與 整 合 性 的 複 習 單 元 二 編 寫 方 式 ( 一 ) 教 材 內 容 要 項 1. 各 種 詞 類 的 介 紹 2. 英 文 結 構 單 位 ( 如 詞 素 單 字 複 合 詞 片 語 子 句 句 子 等 ) 的 介 紹 3. 常 用 句 型 的 介 紹, 及 句 型 之 比 較 合 併 或 轉 換 的 說 明 4. 符 合 自 然 溝 通 情 境 的 例 子 5. 以 上 文 法 知 識 在 閱 讀 翻 譯 及 寫 作 等 方 面 的 應 用 6. 單 句 對 話 短 文 及 其 它 可 將 文 法 知 識 運 用 於 自 然 溝 通 情 境 的 教 材 ( 如 角 色 扮 演 語 言 遊 戲 等 ) 7. 多 元 的 練 習 活 動 8. 目 錄 和 索 引, 以 方 便 教 師 或 學 生 找 到 要 研 習 的 文 法 重 點 ( 二 ) 教 材 呈 現 方 式 1. 句 型 結 構 的 引 介 應 簡 明 扼 要 有 系 統, 同 時 應 注 意 句 型 結 構 的 溝 通 功 能 2. 例 子 應 正 確 清 晰 地 呈 現 文 法 結 構, 避 免 出 現 困 難 罕 用 的 生 詞 3. 練 習 活 動 應 以 實 用 有 效 為 原 則, 可 兼 採 書 寫 與 口 語 方 式 進 行 ; 練 習 活 動 不 侷 限 於 單 句, 可 採 對 話 短 文 等 形 式 同 時 應 儘 量 提 供 語 用 情 境 4. 避 免 呈 現 冷 僻 艱 澀 的 文 法 結 構, 並 適 當 比 較 口 語 與 書 面 語 在 文 法 上 的 差 異 三 教 學 資 料 ( 一 ) 教 科 書 一 冊, 供 學 生 使 用 ( 二 ) 教 師 手 冊 :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寫 ( 三 ) 學 生 練 習 網 站 或 光 碟 4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學 原 則 ( 一 ) 教 學 應 兼 顧 文 法 知 識 之 培 養 與 實 際 應 用 能 力 之 訓 練 ( 二 ) 文 法 分 析 或 講 解 必 需 簡 明 扼 要 ; 講 解 時 間 不 應 多 於 學 生 練 習 時 間 ( 三 ) 文 法 教 學 內 容 應 選 擇 基 本 常 用 之 規 則, 且 不 宜 教 授 過 時 冷 僻 之 規 則 ( 四 ) 介 紹 文 法 結 構 時, 應 適 時 介 紹 該 結 構 之 溝 通 功 能 ( 五 ) 適 度 提 醒 台 灣 高 中 生 常 犯 之 錯 誤 ( 六 ) 引 導 學 生 發 掘 語 言 使 用 上 之 錯 誤, 進 行 訂 正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文 法 結 構 文 法 規 則 及 句 型 應 以 有 意 義 而 自 然 的 單 句 對 話 或 短 文 為 例, 加 以 解 說 分 析 及 練 習 ( 二 ) 文 法 知 識 可 配 合 高 中 英 文 讀 本 課 文 中 相 關 的 句 子 來 講 解,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的 興 趣 ( 三 ) 有 些 文 法 規 則 可 讓 學 生 經 由 多 聽 多 看 例 子 而 自 行 歸 納 整 理 出 來 ( 四 ) 透 過 練 習 讓 學 生 把 學 習 過 的 句 型 應 用 在 實 際 的 語 用 情 境 ( 五 ) 經 常 複 習 並 有 系 統 地 比 較 相 關 的 文 法 句 型 ( 六 ) 可 藉 助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設 備 提 供 程 度 較 差 學 生 反 覆 練 習 的 機 會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評 量 應 以 文 法 知 識 的 應 用 為 主 ( 二 ) 除 紙 筆 考 試 以 外, 亦 應 酌 用 聽 說 的 方 式 加 以 評 量 ( 三 ) 試 題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程 度, 採 用 多 元 有 效 的 評 量 方 式 42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欲 達 成 的 目 標 如 下 :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一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以 數 學 思 考 問 題 分 析 問 題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二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實 際 生 活 應 用 和 學 習 相 關 學 科 所 需 的 數 學 知 能 三 培 養 學 生 欣 賞 數 學 內 涵 中 以 簡 馭 繁 的 精 神 和 結 構 嚴 謹 完 美 的 特 質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演 算 能 力 : 能 熟 練 多 項 式 分 式 根 式 指 對 數 三 角 的 運 算 及 估 算 二 抽 象 化 能 力 : 能 將 具 體 世 界 中 的 概 念 以 數 學 形 式 表 徵 三 推 理 能 力 : 能 認 識 證 明, 並 進 行 推 論 四 連 結 能 力 : 能 整 合 數 學 內 部 知 識 並 與 具 體 世 界 連 結 五 解 題 能 力 : 能 解 決 數 學 形 式 與 生 活 情 境 中 的 數 學 問 題 六 溝 通 能 力 : 能 正 確 流 暢 地 利 用 口 語 或 文 字 表 達 解 題 想 法 七 使 用 計 算 工 具 的 能 力 : 能 使 用 計 算 器 來 處 理 繁 瑣 的 計 算 與 解 決 較 複 雜 的 問 題 參 時 間 分 配 第 一 二 學 年 每 學 期 四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四 節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分 為 數 學 I II III IV, 各 四 學 分 一 各 學 年 課 程 的 定 位 如 下 : 高 一 數 學 ( 數 學 I II) 的 定 位 為 學 習 與 生 活 關 聯 或 其 他 學 科 需 要 用 到 的 數 學, 以 建 立 學 生 在 各 學 科 進 行 量 化 分 析 時 所 需 要 的 基 礎 高 一 上 處 理 有 關 連 續 量 的 課 題, 包 括 由 度 量 連 續 量 所 產 生 的 實 數, 以 及 描 述 量 與 量 關 係 的 基 本 函 數, 如 多 項 式 函 數 與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高 一 下 處 理 有 關 離 散 量 的 課 題, 包 括 數 列 與 級 數 排 列 組 合 生 活 中 常 見 的 古 典 機 率, 以 及 其 他 學 科 常 用 到 的 數 據 分 析 等 高 二 數 學 ( 數 學 III IV) 的 定 位 為 社 會 組 與 自 然 組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所 應 具 備 的 數 學 知 識, 其 主 題 為 坐 標 向 量 幾 何 與 線 性 代 數 二 教 材 綱 要 包 括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備 註 欄 表 列 學 習 規 範 及 全 國 性 評 量 不 應 測 試 的 內 容 有 關 綱 要 內 容 的 說 明 與 範 例 則 置 於 附 錄 三 課 程 分 版 : 高 二 數 學 分 為 A B 兩 版,B 版 的 內 容 包 含 A 版, 所 增 加 的 題 材 以 加 註 號 區 隔 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第 一 學 年 : 數 學 I( 函 數 )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1. 數 與 數 線 1.1 數 線 上 的 有 理 點 及 其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1.2 實 數 系 : 實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1.2 不 含 非 十 進 位 的 一 法 四 則 運 算 絕 對 值 大 表 示 法 數 小 關 係 與 1.3 乘 法 公 式 分 式 與 根 式 的 運 式 算 2. 數 線 上 的 幾 何 2.1 數 線 上 的 兩 點 距 離 與 分 點 公 式 2.2 含 絕 對 值 的 一 次 方 程 式 與 不 等 式 1. 簡 單 多 項 式 函 1.1 一 次 函 數 數 及 其 圖 形 1.2 二 次 函 數 1.3 單 項 函 數 : 奇 偶 性 單 調 性 和 1.3 僅 介 紹 4 次 ( 含 ) 圖 形 的 平 移 以 下 的 單 項 函 數 二 多 項 式 函 數 三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2. 多 項 式 的 運 算 2.1 乘 法 除 法 ( 含 除 式 為 一 次 式 2.1 不 含 最 高 公 因 式 與 應 用 的 綜 合 除 法 ) 除 法 原 理 ( 含 餘 式 定 理 因 式 定 理 ) 及 其 應 用 插 值 多 項 式 函 數 及 其 應 用 與 最 低 公 倍 式 插 值 多 項 式 的 次 數 不 超 過 三 次 3.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3.1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根 與 複 數 系 3.2 有 理 根 判 定 法 勘 根 定 理 n a 3.1 不 含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涵 的 意 義 3.3 實 係 數 多 項 式 的 代 數 基 本 定 理 虛 根 成 對 定 理 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4.1 辨 識 已 分 解 的 多 項 式 函 數 圖 4.1 不 含 複 雜 的 分 式 圖 形 與 多 項 式 形 及 處 理 其 不 等 式 問 題 不 等 式 不 等 式 1. 指 數 1.1 指 數 為 整 數 分 數 與 實 數 的 指 數 定 律 2. 指 數 函 數 2.1 介 紹 指 數 函 數 的 圖 形 與 性 質 ( 含 定 義 域 值 域 單 調 性 凹 凸 性 ) 3. 對 數 3.1 對 數 的 定 義 與 對 數 定 律 3.2 換 底 公 式 3.2 換 底 公 式 不 宜 牽 涉 太 過 技 巧 性 與 不 實 用 的 問 題 4. 對 數 函 數 4.1 介 紹 對 數 函 數 的 圖 形 與 性 質 ( 含 定 義 域 值 域 單 調 性 凹 凸 性 ) 44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5. 指 數 與 對 數 的 5.1 對 數 表 ( 含 內 插 法 ) 與 使 用 計 5.1 不 含 表 尾 差 應 用 算 器 科 學 記 號 5.2 處 理 乘 除 與 次 方 問 題 5.3 等 比 數 列 與 等 比 級 數 5.4 由 生 活 中 所 引 發 的 指 數 對 數 方 程 式 與 不 等 式 的 應 用 問 題 附 認 識 定 理 的 敍 述 介 紹 命 題 充 分 條 件 必 要 條 件 錄 與 證 明 充 要 條 件 反 證 法 ( 含 2 為 無 理 數 的 證 明 ) 4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II( 有 限 數 學 )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數 列 與 級 數 二 排 列 組 合 三 機 率 四 數 據 分 析 附 錄 1. 數 列 1.1 發 現 數 列 的 規 律 性 1.2 數 學 歸 納 法 1.1 只 談 實 數 數 列 不 含 二 階 遞 迴 關 係 1.2 不 等 式 型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置 於 數 學 甲 / 乙 I 數 列 與 極 限 中 討 論 2. 級 數 2.1 介 紹 Σ 符 號 及 其 基 本 操 作 1. 邏 輯 集 合 與 計 1.1 簡 單 的 邏 輯 概 念 : 介 紹 或 數 原 理 且 否 定 及 笛 摩 根 定 律 1.2 集 合 的 定 義 集 合 的 表 示 法 與 操 作 1.3 基 本 計 數 原 理 ( 含 窮 舉 法 樹 狀 圖 一 一 對 應 原 理 ) 1.4 加 法 原 理 乘 法 原 理 取 捨 原 理 2. 排 列 與 組 合 2.1 直 線 排 列 重 複 排 列 2.1 不 含 環 狀 排 列 2.2 組 合 重 複 組 合 本 章 節 要 避 免 情 境 不 合 常 理 過 深 或 同 時 涉 及 太 多 觀 念 的 題 型 3. 二 項 式 定 理 3.1 以 組 合 概 念 導 出 二 項 式 定 3.1 不 含 超 過 二 項 的 理 巴 斯 卡 三 角 形 展 開 式 1.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1.1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件 2. 機 率 的 定 義 與 2.1 古 典 機 率 的 定 義 與 性 質 2.1 不 含 幾 何 機 率 性 質 3. 條 件 機 率 與 貝 3.1 條 件 機 率 貝 氏 定 理 獨 立 事 氏 定 理 件 1. 一 維 數 據 分 析 1.1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數 據 標 準 化 1.1 只 談 母 體 數 據 分 析, 不 涉 及 抽 樣, 可 用 計 算 工 具 操 作 2. 二 維 數 據 分 析 2.1 散 佈 圖 相 關 係 數 最 小 平 方 法 1. 演 算 法 輾 轉 相 除 法 二 分 逼 近 法 2. 最 小 平 方 法 最 小 平 方 法 的 證 明 2.1 可 用 計 算 工 具 操 作 最 小 平 方 法 的 證 明 置 於 附 錄 46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第 二 學 年 : 數 學 III( 平 面 坐 標 與 向 量 )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1.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1.1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 正 邊 角 關 係 弦 餘 弦 ) 平 方 關 係 餘 角 關 係 一 三 角 二 直 線 與 圓 三 平 面 向 量 2. 廣 義 角 與 極 坐 2.1 廣 義 角 的 正 弦 餘 弦 正 切 2.1 cot, sec, csc 置 於 標 平 方 關 係 補 角 2.2 直 角 坐 標 與 極 坐 標 的 變 換 數 學 甲 I 數 學 乙 I 3. 正 弦 定 理 餘 弦 3.1 正 弦 定 理 餘 弦 定 理 定 理 4. 差 角 公 式 4.1 差 角 和 角 倍 角 半 角 公 4.1 不 含 和 差 化 積 式 積 化 和 差 公 式 5. 三 角 測 量 5.1 三 角 函 數 值 表 5.1 可 使 用 計 算 器 求 5.2 平 面 與 立 體 測 量 出 三 角 函 數 值 1. 直 線 方 程 式 及 1.1 點 斜 式 其 圖 形 1.2 兩 線 關 係 ( 垂 直 平 行 相 交 ) 聯 立 方 程 式 2. 線 性 規 劃 2.1 二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2.2 線 性 規 劃 ( 目 標 函 數 為 一 次 式 ) 3. 圓 與 直 線 的 關 3.1 圓 的 方 程 式 係 3.2 圓 與 直 線 的 相 切 相 割 不 3.2 不 含 兩 圓 的 關 係 相 交 的 關 係 及 其 代 數 判 定 1. 平 面 向 量 的 表 1.1 幾 何 表 示 坐 標 表 示, 加 減 示 法 法 係 數 乘 法 1.2 線 性 組 合 平 面 上 的 直 線 參 數 式 2. 平 面 向 量 的 內 2.1 內 積 與 餘 弦 的 關 聯 正 射 影 積 與 高 柯 西 不 等 式 2.2 直 線 的 法 向 量 點 到 直 線 的 距 離 兩 向 量 垂 直 的 判 定 3. 面 積 與 二 階 行 3.1 面 積 公 式 與 二 階 行 列 式 的 定 列 式 義 與 性 質 兩 向 量 平 行 的 判 定 3.2 兩 直 線 幾 何 關 係 的 代 數 判 定 二 階 克 拉 瑪 公 式 4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IV( 線 性 代 數 )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空 間 向 量 二 空 間 中 的 平 面 與 直 線 三 矩 陣 四 二 次 曲 1. 空 間 概 念 1.1 空 間 中 兩 直 線 兩 平 面 及 1.1 僅 作 簡 單 的 概 念 直 線 與 平 面 的 位 置 關 係 性 介 紹 2. 空 間 向 量 的 坐 2.1 空 間 坐 標 系 : 點 坐 標 距 離 標 表 示 法 公 式 2.2 空 間 向 量 的 加 減 法 係 數 乘 法, 線 性 組 合 3. 空 間 向 量 的 內 積 3.1 內 積 與 餘 弦 的 關 聯 正 射 影 與 高 柯 西 不 等 式 兩 向 量 垂 直 的 判 定 4. 外 積 體 積 與 行 4.1 外 積 與 正 弦 的 關 聯 兩 向 量 列 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面 積 4.2 三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六 面 體 體 積 4.3 三 階 行 列 式 的 定 義 與 性 質 4.3 不 含 特 殊 技 巧 行 列 式 題 型 1. 平 面 方 程 式 1.1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兩 平 面 的 夾 角 點 到 平 面 的 距 離 2. 空 間 直 線 方 程 2.1 直 線 的 參 數 式 直 線 與 平 面 式 的 關 係 2.2 點 到 直 線 的 距 離 兩 平 行 線 的 距 離 兩 歪 斜 線 的 距 離 3. 三 元 一 次 聯 立 3.1 消 去 法 方 程 組 3.2 三 平 面 幾 何 關 係 的 代 數 判 定 1. 線 性 方 程 組 與 1.1 高 斯 消 去 法 ( 含 矩 陣 的 列 運 1.1 重 點 在 於 矩 陣 三 矩 陣 算 ) 角 化 的 演 算 法 2. 矩 陣 的 運 算 2.1 矩 陣 的 加 法 純 量 乘 法 乘 法 3. 矩 陣 的 應 用 3.1 轉 移 矩 陣 二 階 反 方 陣 4. 平 面 上 的 線 4.1 伸 縮 旋 轉 鏡 射 推 移 性 變 換 與 二 4.2 線 性 變 換 的 面 積 比 4.2 此 處 面 積 指 兩 向 階 方 陣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面 積 1. 拋 物 線 1.1 拋 物 線 標 準 式 不 含 斜 或 退 化 的 二 2. 橢 圓 次 曲 線 ; 不 含 直 線 與 2.1 橢 圓 標 準 式 ( 含 平 移 與 伸 縮 ) 線 3. 雙 曲 線 3.1 雙 曲 線 標 準 式 ( 含 平 移 與 伸 縮 ) 二 次 曲 線 的 關 係 ( 指 弦 與 切 線 ); 不 含 圓 錐 曲 線 的 光 學 性 質 48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寫 ( 一 ) 應 力 求 掌 握 本 課 綱 設 計 的 精 神 編 寫 教 材, 儘 量 配 合 課 綱 子 題 設 計 的 先 後 來 訂 定 章 節, 但 在 內 容 上 則 不 必 拘 泥 綱 要 內 容 編 排 的 順 序 為 達 成 教 材 流 暢 性 與 完 整 性 所 新 增 的 內 容, 可 置 於 附 錄 ( 二 ) 在 編 寫 要 領 上, 應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教 材 應 具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及 國 際 性 2. 教 材 應 以 精 緻 與 完 備 的 出 版 品 呈 現 3. 教 材 應 注 意 到 銜 接 統 整 和 連 結 4. 教 材 的 呈 現 應 循 序 漸 進, 適 當 鋪 陳, 引 發 學 習 動 機, 注 意 學 生 學 習 心 理, 在 直 觀 與 嚴 謹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並 兼 顧 從 特 例 到 一 般 推 理 的 必 要 5. 教 材 應 有 足 夠 多 的 範 例 與 習 題 範 例 應 具 有 意 義 並 反 映 數 學 思 考, 在 範 例 之 後 應 有 隨 堂 練 習, 在 課 文 之 後 應 有 啟 發 深 思 的 習 題 習 題 要 扣 緊 主 題, 在 深 度 上 由 淺 入 深, 不 宜 與 教 材 內 容 有 太 大 落 差 範 例 與 習 題 的 妥 適 性 可 由 下 列 的 指 標 來 判 斷 : (1) 是 否 為 無 意 義 的 人 工 化 難 題? (2) 所 謂 生 活 化 的 問 題 是 否 符 合 常 理? (3) 是 否 屬 於 大 學 程 度 的 題 材, 雖 可 用 高 中 所 學 的 方 法 解 決, 但 仍 屬 困 難? 6. 範 例 與 習 題 應 注 意 與 生 活 其 他 學 科 及 下 列 九 大 議 題 的 連 結 :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7. 教 師 手 冊 要 提 供 教 師 對 教 材 進 一 步 的 認 識, 對 課 程 深 入 的 瞭 解 和 最 有 效 率 的 教 法 教 師 手 冊 亦 應 提 供 相 關 的 進 階 資 訊 供 教 師 參 考 8. 專 有 名 詞 應 採 用 教 育 部 最 新 編 訂 公 布 名 詞 各 專 有 名 詞 及 外 國 人 名 應 於 索 引 中 附 原 文 ( 三 )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 教 科 書 的 審 查 應 掌 握 課 程 綱 要 的 內 容 備 註 及 其 說 明 所 呈 現 的 精 神, 並 依 據 上 述 教 材 編 寫 注 意 事 項 進 行 審 查 時, 應 遵 照 國 立 編 譯 館 所 頒 布 的 審 訂 規 範, 並 尊 重 出 版 自 由 的 精 神 二 教 學 進 度 各 校 可 配 合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彈 性 調 整 教 學 進 度 針 對 放 棄 學 習 的 學 生, 應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針 對 學 習 較 慢 的 學 生, 應 有 以 下 補 救 措 施 : 可 依 學 習 不 足 狀 況 開 設 基 礎 數 學 選 修 課 程 ; 可 彈 性 調 整 學 習 進 度, 只 要 在 學 測 前 學 完 數 學 必 修 課 即 可 ; 學 習 方 式 可 採 螺 旋 式, 不 一 定 要 按 課 綱 的 章 節 順 序 學 習 ; 可 依 實 際 狀 況 彈 性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針 對 學 習 較 快 的 學 生, 則 可 提 供 進 階 選 修 課 程, 以 激 發 其 學 習 熱 忱 三 教 學 設 備 與 資 訊 為 建 構 抽 象 思 維 的 實 體 圖 像, 數 學 學 科 中 心 應 研 發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範 例 ( 例 如 : 以 電 腦 協 助 講 授 函 數 圖 形 立 體 幾 何 解 方 程 式 和 統 計 課 程 ), 並 建 立 教 學 資 訊 平 台, 充 分 提 供 各 項 網 路 教 學 資 訊 予 各 校 四 計 算 工 具 的 使 用 ( 一 ) 在 學 生 已 熟 練 計 算 原 理 的 情 況 下, 為 避 免 太 多 繁 複 計 算 降 低 學 習 效 率, 應 4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允 許 學 生 於 學 習 及 評 量 中 適 當 地 使 用 計 算 器 例 如 統 計 數 據 的 計 算 可 使 用 普 通 計 算 器,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及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則 可 使 用 科 學 計 算 器 ( 二 ) 在 學 生 熟 練 描 點 繪 圖 的 情 況 下, 可 輔 以 電 腦 繪 圖, 加 強 其 建 立 函 數 圖 形 的 直 觀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平 時 測 驗 的 方 式 宜 有 彈 性, 要 針 對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設 計 適 合 其 程 度 的 評 量 方 式 在 評 量 時 要 給 予 充 分 的 時 間 思 考, 並 要 求 學 生 將 過 程 寫 下, 以 瞭 解 學 生 思 考 的 步 驟 測 驗 的 題 目 應 區 分 為 基 礎 和 進 階 兩 類, 依 學 生 程 度 做 適 當 的 評 量 ( 二 ) 為 導 正 學 習 文 化, 在 實 施 全 國 性 測 驗 評 量 時, 應 提 供 學 生 充 分 的 思 考 時 間, 以 避 免 學 生 為 求 快 速 解 答 而 忽 略 數 學 思 考 的 學 習 同 時 題 數 不 宜 太 少, 以 免 為 求 鑑 別 度 而 將 題 目 導 引 到 難 題 化 程 度 上 應 從 基 礎 題 到 進 階 題 均 勻 分 布 相 關 評 量 單 位 應 研 究 優 良 題 型 的 評 鑑 指 標, 協 助 教 學 現 場 創 造 出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陸 附 錄 數 學 I II III 及 IV 的 說 明 與 範 例 數 學 Ⅰ: 函 數 數 學 I 處 理 連 續 量 相 關 的 課 題, 包 括 度 量 連 續 量 的 實 數, 以 及 表 現 兩 連 續 量 關 係 的 函 數, 函 數 也 是 數 學 與 具 體 世 界 連 結 的 媒 介 近 年 來, 由 於 許 多 學 科 的 數 量 化 與 數 學 化 的 需 求, 使 得 各 國 的 高 中 數 學 教 育 特 別 重 視 函 數 及 其 應 用, 在 先 進 國 家, 學 生 除 用 描 點 繪 圖 外, 還 用 電 腦 繪 圖 輔 助 函 數 的 學 習, 以 建 立 其 函 數 與 圖 形 的 直 觀 連 結 本 次 課 綱 修 訂, 也 加 強 函 數 這 個 主 題 在 高 一 階 段, 學 生 要 學 習 基 本 函 數 ( 多 項 式 函 數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 的 基 本 操 作, 認 識 其 基 本 特 徵 與 圖 形 以 及 基 本 的 應 用 因 為 其 他 學 科 普 遍 用 到 一 次 函 數 二 次 函 數, 以 及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更 應 特 別 加 強 這 些 題 材 的 學 習 一 數 與 式 實 數 是 度 量 連 續 量 的 符 號 在 第 一 章 的 數 與 式 中, 學 習 目 標 為 建 構 直 尺, 也 就 是 要 學 習 實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以 及 處 理 數 線 上 的 幾 何 問 題 首 先 複 習 有 理 數 系 並 延 伸 介 紹 循 環 小 數, 但 此 處 僅 需 初 步 介 紹 循 環 小 數 為 有 理 數, 證 明 則 留 待 極 限 的 章 節 討 論 藉 由 有 理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導 入 介 紹 數 線 上 實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即 無 限 小 數 此 處 僅 需 建 立 實 數 可 由 有 限 小 數 逼 近 的 直 觀, 不 需 涉 及 實 數 的 完 備 性 觀 念 至 於 2 為 無 理 數 的 證 明, 則 置 於 附 錄 在 數 的 學 習 中, 要 循 序 漸 進 地 引 領 學 生 學 習 以 文 字 替 代 具 體 數 字 的 形 式 操 作, 包 括 展 開 分 解 與 化 簡, 以 與 國 中 的 經 驗 連 結, 並 作 為 學 習 函 數 的 基 礎 其 次 由 數 線 上 的 方 程 式 複 習 變 數 的 觀 念, 處 理 數 線 上 的 幾 何 問 題, 包 括 分 點 公 式, 以 及 與 距 離 相 關 的 方 程 式 與 不 等 式 問 題 1. 數 與 數 線 1.1 數 線 上 的 有 理 點 及 其 十 進 位 的 表 示 法 透 過 有 理 數 的 相 除 意 涵, 讓 學 生 發 現 有 理 數 可 以 用 有 限 小 數 或 循 環 小 數 來 表 50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示, 此 處 讓 學 生 操 作 分 母 為 一 位 數 的 有 理 數 即 可 循 環 小 數 為 有 理 數 的 證 明, 留 待 極 限 章 節 處 理, 此 處 僅 需 初 步 介 紹 要 告 知 學 生 一 個 實 數 為 有 理 數 的 充 分 必 要 條 件 為 該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是 有 限 小 數 或 循 環 小 數 1.2 實 數 系 : 實 數 的 十 進 位 表 示 法 四 則 運 算 絕 對 值 大 小 關 係 實 數 與 數 線 上 的 點 有 一 一 對 應 的 關 係, 透 過 不 斷 作 十 等 分 的 細 分, 直 觀 介 紹 實 數 可 用 有 限 或 無 限 小 數 表 示, 並 建 立 實 數 可 用 有 限 小 數 逼 近 的 直 觀 實 數 的 操 作 包 括 絕 對 值 根 數 操 作 與 實 數 大 小 的 比 較 2 可 表 為 無 限 小 數 絕 對 值 的 定 義 1 複 習 根 式 的 運 算 與 化 簡 : 如 = 2 + 1 a 2 = a 算 幾 不 等 式 2 1 a+ b ab 2 數 的 大 小 比 較 1.3 乘 法 公 式 分 式 與 根 式 的 運 算 對 文 字 符 號 所 組 成 的 代 數 式 能 進 行 展 開 分 解 及 化 簡 等 形 式 運 算 乘 法 公 式 及 其 逆 運 算 ( 如 : 立 方 和 立 方 差 ), 此 處 不 要 延 伸 為 複 雜 的 因 式 分 解 型 如 ( a b) 3 2 2 2 2 a b a ab b a b a + ab+ b ( a+ b+ c) 2 + ( + )( + ) ( ) ( ) 2 ( 1 x) ( 1 x x ) + + 的 展 開 式 與 逆 運 算, 但 不 宜 過 度 延 伸 不 含 雙 十 字 交 乘 法 如 ( x y 1) ( x y 2) + + 的 因 式 分 解 不 宜 的 公 式 : x 3 + y 3 + z 3 3 xyz = ( x+ y+ z)( x 2 + y 2 + z 2 xy yz zx) 能 化 簡 繁 分 式 與 根 式, 如 : 1 2ab 1 c = = 5+ 2 6 = 3+ 2 1 1 1 a + b 2 2 2 2 + a b a b + 2 a b + c c 2 2 1 x + x + 2 = x+ x 2. 數 線 上 的 幾 何 2.1 數 線 上 兩 點 距 離 與 分 點 公 式 例 如 能 算 出 介 於 ab, 之 間 且 與 ab, 距 離 的 比 為 2:3 的 點 x 2.2 含 絕 對 值 的 一 次 方 程 式 與 不 等 式 三 角 不 等 式 : a+ b a + b x 3 < 2且 x 1 < 1的 解 的 範 圍 為 1< x < 2 求 x 1 < 2x 3 的 解 的 範 圍 二 多 項 式 函 數 本 章 的 重 點 是 簡 單 多 項 式 與 多 項 式 的 除 法 在 第 二 章 多 項 式 函 數 裡, 首 先 複 習 函 數 的 概 念 以 及 一 次 與 二 次 函 數, 作 為 與 國 中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作 適 度 延 伸, 強 調 函 數 的 特 徵 圖 形 與 應 用 的 連 結 一 次 二 次 函 數 是 最 基 本 的 函 數, 要 加 強 學 習 在 一 次 函 數 裡, 學 生 要 理 解 變 化 率 的 物 理 意 涵, 以 及 斜 率 的 幾 何 意 涵 在 二 次 函 數 裡, 學 生 要 複 習 與 延 伸 學 習 配 方 法 平 移 極 值 判 別 式 和 正 定 性 ( 恆 n 正 性 ), 能 繪 圖 並 能 應 用 在 單 項 函 數 y = cx (n=1 2 3 4) 中, 學 生 要 能 繪 5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圖 瞭 解 函 數 的 奇 偶 性 單 調 性, 並 作 函 數 圖 形 的 平 移 簡 單 多 項 式 函 數 是 本 章 的 基 礎, 學 生 應 該 要 熟 練 在 一 般 多 項 式 的 應 用 中 有 兩 個 課 題, 一 是 多 項 式 的 求 值, 一 是 插 值 多 項 式 原 則 上 多 項 式 可 以 透 過 四 則 運 算 求 值, 也 因 為 如 此, 多 項 式 被 用 來 逼 近 一 般 函 數, 並 用 來 求 一 般 函 數 的 近 似 值 另 外, 多 項 式 也 被 用 來 作 為 插 值 的 工 具 插 值 方 法 很 重 要, 它 用 少 量 的 數 據 表 現 連 續 型 的 資 訊, 展 現 數 學 的 效 率 與 精 確 性 除 法 是 處 理 多 項 式 的 核 心 方 法 一 般 多 項 式 透 過 與 低 次 多 項 式 的 相 比 ( 即 相 除 ), 可 得 出 多 項 式 的 不 同 表 現, 並 可 用 來 求 值 此 處 低 次 多 項 式 是 指 型 如 ( x a) ( x a) ( x b) x 2 + 1 x 2 + x + 1的 一 次 與 二 次 多 項 式 比 如 將 多 項 式 f ( x) 除 以 ( x a), 餘 式 可 得 f ( a ) ; 連 續 除 以 ( x a) 可 得 f ( x) 的 ( x a) 冪 方 展 開 式, 它 可 用 來 求 f ( x) 在 a 附 近 的 近 似 值 又 如 將 f ( x) 分 別 除 以 ( x a),( x b), 得 餘 式 α,β, 可 用 來 表 現 通 過 ( a,α ),( b, β ) 的 插 值 多 項 式, 此 插 值 多 項 式 即 為 f ( x) 除 以 ( x a) ( x b) 的 餘 式, 此 為 數 學 化 繁 為 簡 的 精 神 在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的 除 法 課 題 裡, 具 體 多 項 式 的 次 數 仍 不 宜 超 過 五 次, 重 點 是 學 會 除 法 的 操 作 與 化 繁 為 簡 的 精 神 餘 式 定 理 與 因 式 定 理 是 除 法 原 理 的 推 論 因 式 定 理 可 用 來 証 明 插 值 多 項 式 的 唯 一 性 學 生 學 到 不 超 過 三 次 的 插 值 多 項 式 即 可, 以 避 免 繁 瑣 的 計 算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的 課 題 是 求 多 項 式 的 根 首 先 處 理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求 根 問 題, 包 括 判 別 式 根 的 公 式 解 根 與 係 數 關 係, 以 及 它 們 的 應 用 在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複 數 根 裡, 介 紹 複 數 系, 包 括 複 數 的 四 則 運 算 共 軛 複 數, 以 及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共 軛 複 數 根 ( 虛 根 成 對 ) 但 由 於 複 數 平 面 以 及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涵 需 要 較 成 熟 的 數 學 素 養, 故 此 處 暫 不 涉 及, 而 留 待 高 三 選 修 數 學 甲 I 的 三 角 函 數 章 節 再 處 理 二 次 以 上 的 整 係 數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可 用 簡 單 的 因 式 分 解 ( 如 平 方 差 立 方 和 立 方 差 ) 或 牛 頓 定 理 求 其 有 理 根 但 此 部 份 的 多 項 式 不 宜 太 高 次, 首 尾 項 的 係 數 也 不 宜 有 太 多 因 數, 以 避 免 繁 複 的 操 作 ; 此 段 內 容 應 避 免 學 生 誤 會 整 係 數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的 根 都 是 有 理 數 一 般 多 項 式 求 實 根 的 主 要 辦 法 是 勘 根 定 理, 此 處 重 點 是 以 求 n 次 方 ( 實 ) 根, 以 及 低 次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的 實 根 為 主, 前 者 是 學 習 指 數 函 數 的 先 備 知 識 最 後 談 一 般 實 係 數 多 項 式 的 虛 根 成 對 定 理, 並 介 紹 一 般 實 係 數 多 項 式 可 分 解 為 一 次 式 與 二 次 式 乘 積 的 代 數 基 本 定 理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圖 形 與 多 項 式 不 等 式 的 重 點, 主 要 是 讓 學 生 辨 識 到 已 分 解 的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圖 形 特 徵 ( 包 括 零 根 位 置 重 根 的 意 涵 函 數 值 的 正 負 ), 其 中 零 根 的 位 置 與 單 項 函 數 圖 形 的 平 移 作 連 結, 重 根 的 意 涵 與 單 項 函 數 的 圖 形 作 連 結, 函 數 值 的 正 負 與 二 次 式 的 恆 正 性 作 連 結 讓 學 生 建 立 函 數 圖 形 與 函 數 特 徵 的 關 聯 是 函 數 學 習 的 重 要 內 涵 函 數 圖 形 可 在 書 上 呈 現, 或 以 電 腦 繪 圖 展 示 1. 簡 單 多 項 式 函 數 及 其 圖 形 1.1 一 次 函 數 : 變 化 率 ( 應 用 意 涵, 如 速 度 ) 斜 率 ( 幾 何 意 涵 ) 介 紹 函 數 y = f ( x) 的 符 號 及 函 數 圖 形 = + = 中 mx, 0, b 的 幾 何 意 涵, 其 中 m 在 幾 何 上 的 意 涵 為 斜 率, 在 應 用 上 的 意 涵 表 示 y 對 x 的 變 化 率 1.2 二 次 函 數 : 配 方 法 圖 形 極 值 判 別 式 正 定 性 ( 恆 正 性 ) 應 用 實 例 y mx b m( x x 0 ) 2 極 值 問 題 的 應 用, 例 如 : f ( x) = x + 2x + 3, 2 x 2 的 極 值 正 定 性 : 所 謂 二 次 式 的 正 定 性 是 指 其 函 數 值 的 恆 正 性, 譬 如 判 斷 x 為 正 2 x+ 4 恆 52
能 繪 出 各 種 不 同 型 式 的 二 次 函 數 的 圖 形, 如 y = c( x a)( x b) 2 y ax bx c = + + ( ) 2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y = a x h + k, 並 能 進 行 二 次 函 數 不 同 型 式 的 轉 換 1.3 單 項 函 數 的 奇 偶 性 單 調 性 和 圖 形 的 平 移 n 瞭 解 函 數 y = x, 1, 2, 3, 4 1.5,1.5 的 圖 形 n = 在 [ ] n 當 n 為 正 整 數 時, 型 如 y = cx 函 數 的 奇 偶 性 與 單 調 性 n 瞭 解 c 的 正 負 大 小 與 函 數 y = cx 圖 形 的 關 係 利 用 平 移 畫 出 型 如 y = c( x h) n + k 的 圖 形, 但 不 涉 及 二 項 式 展 開 的 逆 運 算 2. 多 項 式 的 運 算 與 應 用 2.1 乘 法 除 法 ( 含 除 式 為 一 次 式 的 綜 合 除 法 ) 除 法 原 理 ( 含 餘 式 定 理 因 式 定 理 ) 及 其 應 用 ( 含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求 值 ) n n n n n x a x + x a+ L + a = x a,n = 2,3,4 1 2 1 ( )( ) 2 2 3 3 ( x + a)( x ax + a ) = x + a 除 法 中 的 除 式 不 宜 太 高 次, 以 一 次 式 和 二 次 式 為 主 透 過 連 續 的 多 項 式 綜 合 除 法, 求 3 2 f ( x) = 2x 5x + 6x+ 3= a+ b( x 1) + c( x 1) 2 + d( x 1) 3 中 的,,, f ( 1.01) 的 二 位 小 數 近 似 值 求 3 2 f ( x) = 2x 5x + 6x+ 3= a+ b( x 1) + c( x 1)( x 2) + d( x 1)( x 2)( x 3) 中 的 abcd,,, ( ) ( ( )) f ( x) 除 以 ( x a) ( x b) 的 餘 式 為 通 過, ( ),, 若 f 有 a,b 兩 實 根, 則 f 可 寫 成 f ( x) = q( x)( x a)( x b) 的 型 式 abcd 與 求 a f a b f b 的 插 值 多 項 式 透 過 因 式 定 理 證 明 插 值 多 項 式 的 唯 一 性 f x = a + b x 1 + c x 1 x 2, 求 設 通 過 ( 1,1 ), ( 2, 3 ), ( 3, 7 ) 的 多 項 式 為 ( ) ( ) ( ) ( ) abc,, 及 1 f 2 5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插 值 多 項 式 : 通 過 (11,3),(12,5),(13,8) 的 多 項 式 可 表 示 為 ( x 12)( x 13) ( x 11)( x 13) ( x 11)( x 12) f ( x) = 3 + 5 + 8 (11 12)(11 13) (12 11)(12 13) (13 11)(13 12), 求 f ( 11.5) 的 值 ( 1,1 ), ( 2, 3 ), ( 3, 7) 此 處 暫 不 處 理 下 面 的 題 型 : 設 通 過 的 多 項 式 為 2 f ( x) = a+ bx+ cx, 求 abc,, 此 類 題 型 將 在 數 學 IV 的 聯 立 方 程 組 章 節 中 處 理 3. 多 項 式 方 程 式 3.1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根 與 複 數 系 ( 含 複 數 根 與 複 數 的 四 則 運 算 ) 二 次 方 程 式 的 根 包 括 判 別 式 公 式 解 根 與 係 數 關 係 及 簡 易 分 式 方 程 式 ; 複 數 系 包 括 複 數 的 引 進 ( 不 引 進 複 數 平 面 與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涵, 如 : 絕 對 值 ) 複 數 的 四 則 運 算, 以 及 共 軛 複 數 2 複 習 ax + bx + c = 0 的 公 式 解, 含 複 數 根 根 與 係 數 關 係 : 2 2 2 設 x + 5x+ 3= 0的 二 根 為 α 與 β, 求 α + β α 3 + β 3 簡 易 分 式 方 程 式 ( 通 分 展 開 後 為 二 次 方 程 式 ), 如 : 1 1 3 x 1 + x 2 = 2 3.2 有 理 根 判 定 法 勘 根 定 理 n a 的 意 義 本 節 談 論 的 是 一 般 實 係 數 的 多 項 式, 整 係 數 多 項 式 的 因 式 分 解 不 必 太 過 強 調, 以 免 學 生 誤 會 整 係 數 多 項 式 的 根 都 是 有 理 根 有 理 根 判 定 法 : 首 尾 項 係 數 不 宜 有 太 多 因 數, 以 免 過 於 繁 複 的 運 算 勘 根 定 理 : x n 3 2 = a 的 求 實 數 解, 其 中 a>0 求 f ( x) = x + 2x + 3x+ 4的 實 根 正 n 次 方 根 的 存 在 唯 一 性 證 明 3.3 實 係 數 多 項 式 的 代 數 基 本 定 理 虛 根 成 對 定 理 證 明 虛 根 成 對 定 理, 並 讓 學 生 知 道 實 係 數 多 項 式 可 分 解 為 一 次 式 與 二 次 式 的 乘 積 的 事 實 : r 1 ( ) ( ) ( ) ( ) ( ) 1 r 2 s k = 2 1 k + 1 + 1 + m + m f x k x a x a x bx c x b x c m L L 其 中 二 次 式 不 可 分 解 f x = 5x 21x + 30x 9x+ 7在 x = 2 + i 的 值 利 用 除 法 求 ( ) 4 3 2 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圖 形 與 多 項 式 不 等 式 4.1 辨 識 已 分 解 的 多 項 式 函 數 圖 形 及 處 理 其 不 等 式 問 題 只 談 低 次 或 已 分 解 的 多 項 式 不 等 式 問 題, 並 能 辨 識 函 數 圖 形 特 徵 ( 根 的 位 置 重 根 函 數 值 正 負 的 區 間 ), 但 重 根 不 宜 超 過 三 次, 儘 量 多 透 過 教 科 書 的 呈 現 或 電 腦 繪 圖 協 助 學 生 建 立 圖 形 與 函 數 的 連 結 此 處 不 需 延 伸 到 複 雜 的 分 式 不 等 式 的 問 題 x 1 x 2 2 x 4 0 x 1 x 2 3 x 2 + x+ 1 > 0 + > ( )( ) ( ) ( )( ) ( ) x 3 1> 0 x 4 2x 2 3> 0 簡 易 分 式 不 等 式 : 1 0 x < 1 < 1 1 1 x 1 x < s 54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本 章 的 重 點 為 指 數 定 律 對 數 定 律 及 其 應 用 指 數 定 律 的 學 習 由 指 數 為 整 數 分 數 到 實 數, 以 數 字 文 字 方 式 循 序 漸 進, 讓 學 生 熟 悉 指 數 定 律, 並 透 過 計 x 算 器 的 操 作, 建 立 10, x = 0.1,0.2, L,0.9 的 數 字 感, 並 輔 以 生 活 上 的 實 例 指 數 為 實 數 的 定 義 不 必 嚴 格, 直 觀 上 僅 需 利 用 指 數 為 有 理 數 去 逼 近 即 可 要 介 紹 指 數 函 數 ( 底 數 a > 0, a 1) 的 圖 形 與 性 質, 包 括 : 值 域 單 調 性 ( 嚴 格 遞 增 嚴 格 遞 減 ) 與 凹 凸 性, 這 裡 凹 凸 性 僅 做 割 弦 在 函 數 圖 形 上 方 的 直 觀 介 紹 即 可 主 要 的 指 數 函 數 為 2 x 及 10 x x 對 數 的 內 容 包 括 : x = log a b 的 定 義 是 a = b 對 數 定 律 以 及 換 底 公 式 換 底 公 式 是 將 一 般 底 換 成 10 為 底, 以 配 合 後 面 對 數 表 的 使 用 傳 統 上 換 底 公 式 的 題 材 常 製 造 出 許 多 難 題, 並 無 實 用 的 意 義, 這 類 題 材 應 予 刪 除 對 數 定 律 是 處 理 指 數 方 程 式 的 核 心 方 法 對 數 定 律 包 括 log ( xy) = log x + log y log ( x / y) = log x log y與 log( x α ) = α log x 它 將 乘 除 問 題 化 簡 為 加 減 問 題, 次 方 問 題 化 簡 為 乘 除 問 題 在 介 紹 對 數 定 律 時, 不 要 列 出 太 多 衍 生 的 公 式, 以 免 打 亂 了 上 述 化 簡 的 核 心 思 想 對 數 函 數 要 介 紹 對 數 函 數 的 定 義 域 值 域 單 調 性 以 及 凹 凸 性, 其 中 凹 凸 性 僅 作 割 弦 在 函 數 圖 形 下 方 的 直 觀 介 紹 即 可 關 於 一 般 底 的 對 數 函 數, 可 透 過 換 底 1 公 式 換 為 以 10 為 底 的 對 數 函 數 log x a = log log a x, 也 就 是 一 般 底 的 對 數 函 數 只 是 y = log x 在 Y 軸 上 的 伸 縮, 故 對 數 函 數 主 要 介 紹 y = log x 為 主 指 數 對 數 的 應 用 包 括 : 學 習 對 數 表 認 識 科 學 記 號 利 用 對 數 表 處 理 大 小 數 的 乘 除 與 次 方 問 題 等 比 數 列 與 級 數 一 般 算 幾 不 等 式, 以 及 處 理 指 數 方 程 式 指 數 不 等 式 的 應 用 問 題 生 活 周 遭 與 自 然 界 中 有 許 多 呈 指 數 成 長 或 衰 退 的 現 象, 如 人 口 成 長 細 胞 分 裂 放 射 性 元 素 衰 變 藥 物 代 謝 複 利 等, 或 以 指 數 方 式 度 量 的 音 量 音 階 地 震 強 度 酸 鹼 值 等 透 過 這 些 實 例 引 領 學 生 學 習 以 指 數 方 程 式 或 不 等 式 建 立 數 學 模 型 純 人 工 化 指 對 數 方 程 式 與 指 對 數 不 等 式 問 題 則 不 宜 過 度 延 伸 1. 指 數 1.1 指 數 為 整 數 分 數 與 實 數 的 指 數 定 律 1 1 5 1 1 1 2 3 6 3 3 3 n 次 根 數 的 操 作 : 10 10 = 10, 2 3 = 6 1 1 3 2 指 數 為 分 數 的 指 數 函 數 的 單 調 性, 10 < 10 指 數 化 簡 不 宜 太 過 複 雜 或 太 人 工 化, 下 列 題 型 不 適 宜 : a 1 b 1 c 1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化 簡 ( x ) ( x ) ( x ) ; 3x 3x 2x a + a 若 a = 2+ 3, 求 的 值 x x a + a + 6 指 數 為 實 數 的 定 義 不 必 嚴 格, 直 觀 上 僅 需 利 用 指 數 為 有 理 數 去 逼 近 即 可 5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指 數 函 數 2.1 介 紹 指 數 函 數 圖 形 與 性 質 ( 含 單 調 性 凹 凸 性 ) 這 裡 凹 凸 性 僅 做 割 弦 在 函 數 圖 形 上 方 的 直 觀 介 紹 即 可 主 要 的 指 數 函 數 為 2 x 及 10 x 3. 對 數 3.1 對 數 的 定 義 與 對 數 定 律 對 數 定 律 僅 介 紹 : log ( xy) log x + log y log x / y = log x log y, log ( x α ) = α log x =, ( ) 不 要 列 出 太 多 衍 生 的 公 式, 如 n n logxb log xa log m b = log ab, ( logab)( logbc) = log ac, a = b a m 1 3.2 換 底 公 式 : log x a = log log a x 換 底 公 式 是 換 成 10 為 底 的 對 數 為 主, 以 配 合 後 面 對 數 表 的 使 用 傳 統 上 換 底 公 式 常 製 造 出 許 多 難 題, 並 無 實 用 的 價 值, 這 類 題 材 應 予 刪 除 4. 對 數 函 數 4.1 介 紹 對 數 函 數 圖 形 與 性 質 ( 含 定 義 域 對 數 定 律 單 調 性 凹 凸 性 ) 此 處 凹 凸 性 僅 作 割 弦 在 函 數 圖 形 下 方 的 直 觀 介 紹 即 可 x y = a 等 價 於 x = log a y 1 log x a = log α x, α = log a, 也 就 是 對 數 函 數 的 換 底 是 在 值 域 上 的 伸 縮 算 幾 不 等 式 a+ b log 算 幾 不 等 式 ab 等 價 於 a + log b log a + b 2 2 2, 等 式 成 立 於 a = b 此 處 的 算 幾 不 等 式 等 價 於 對 數 函 數 的 凹 凸 性, 僅 作 直 觀 介 紹, 不 用 嚴 格 證 明 5. 指 數 與 對 數 的 應 用 5.1 對 數 表 ( 含 內 插 法 ) 與 使 用 計 算 器 科 學 記 號 表 尾 差 與 內 插 法 的 概 念 相 同, 但 內 差 法 的 適 用 範 圍 廣 泛, 故 刪 除 表 尾 差 的 內 容 以 內 插 法 取 代 5.2 處 理 乘 除 與 次 方 問 題 算 幾 不 等 式 處 理 乘 除 與 次 方 問 題, 如 : 2 100 為 幾 位 數? ( 1.18 ) 10 約 為 多 少 ( 有 效 數 字 小 數 點 以 下 兩 位 )? 5.3 等 比 數 列 與 等 比 級 數 簡 單 介 紹 等 比 數 列 等 比 級 數, 不 含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5.4 由 生 活 中 所 引 發 的 指 數 對 數 方 程 式 與 不 等 式 的 應 用 問 題, 如 : 複 利 人 口 成 長 細 胞 分 裂 放 射 元 素 衰 變 藥 物 代 謝 貸 款 等 問 題 純 人 工 化 指 數 方 程 式 與 指 數 不 等 式 問 題 則 不 宜 過 度 延 伸 56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II: 有 限 數 學 數 學 Ⅱ 處 理 與 離 散 量 相 關 的 有 限 數 學 問 題 二 十 世 紀 計 算 機 的 發 明, 提 供 人 類 處 理 大 量 數 據 的 工 具, 促 使 許 多 學 門 進 行 數 量 化 與 數 學 化 的 革 命 有 限 數 學 包 括 離 散 數 學 ( 數 列 與 級 數 排 列 組 合 ) 離 散 的 古 典 機 率 論, 以 及 基 本 的 數 據 分 析, 這 些 都 是 各 學 科 進 行 量 化 分 析 所 需 的 基 本 工 具 雖 然 有 限 數 學 的 課 題 仍 是 古 典 的 內 容, 但 因 應 時 代 的 發 展, 應 有 新 的 視 角, 特 別 是 它 在 計 算 機 科 學 與 統 計 科 學 方 面 新 的 應 用, 並 避 免 操 練 傳 統 的 人 工 化 難 題 以 及 繁 瑣 的 計 算 一 數 列 與 級 數 本 章 節 作 為 有 限 數 學 的 先 備 知 識, 主 要 是 讓 學 生 發 現 數 列 的 規 律 性, 歸 納 成 公 式, 並 用 數 學 歸 納 法 加 以 證 明 核 心 的 公 式 為 一 階 線 性 遞 迴 關 係 至 於 一 階 遞 迴 不 等 式 是 屬 於 分 析 方 面 題 材, 留 待 數 學 甲 / 乙 Ⅱ 的 極 限 章 節 中 處 理 級 數 部 分 包 括 基 本 的 求 和 公 式 與 Σ 符 號 的 操 作 1. 數 列 1.1 發 現 數 列 的 規 律 性 一 階 遞 迴 關 係 : 由 具 體 實 例 讓 學 生 由 前 數 項 推 測 下 一 項, 並 歸 納 出 遞 迴 關 係, 如 a = n 1 a + + n d a = n+ 1 ra n a = n 1 a + + n n 2 a = n 1 a + + n n a = ( ) n 1 n + + 1 a n 1.2 數 學 歸 納 法 : 以 驗 證 前 述 所 發 現 的 數 列 規 律 為 主, 含 不 等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將 在 數 學 甲 / 乙 II 的 數 列 及 其 極 限 章 節 中 討 論 2. 級 數 2.1 介 紹 Σ 符 號 及 其 基 本 操 作 展 開 式 與 Σ 型 式 的 互 換 Σ 的 性 質 : ( ) 換 指 標 n n n n n ak + bk = ak + bk, cak = c ak k= 1 k= 1 k= 1 k= 1 k= 1 n n+ 1 ak = ak 1, 以 一 個 為 限 k= 1 k= 2 n n n 歸 納 出 基 本 求 和 公 式 : k k 2 明 k = 1 k = 1 57 1 k k ( 1) k = 1 + 的 公 式, 並 用 數 學 歸 納 法 證 二 排 列 組 合 排 列 組 合 的 定 位 為 處 理 生 活 中 常 見 的 計 數 問 題, 並 作 為 學 習 古 典 機 率 的 準 備 排 列 組 合 以 及 計 數 的 問 題, 最 基 本 的 公 式 通 常 並 不 複 雜, 學 生 學 習 的 困 難 常 在 於 無 法 把 文 字 敘 述 的 題 目, 適 當 地 翻 譯 與 對 應 到 該 用 的 公 式 學 習 翻 譯 與 對 應 的 同 時, 也 應 該 強 調 分 辨 計 數 對 象 是 什 麼 的 重 要 性, 也 就 是 要 分 清 楚 什 麼 跟 什 麼 是 不 同 的 物 件 這 種 將 語 文 轉 化 為 數 學 的 題 材, 應 在 教 材 中 詳 細 闡 述, 同 時 教 師 於 課 堂 上 也 需 按 部 就 班 引 導 學 生, 並 讓 學 生 多 做 閱 讀 練 習, 以 建 立 學 生 在 此 方 面 的 轉 化 能 力 過 去 在 排 列 組 合 的 教 學 上, 常 有 許 多 刁 鑽 古 怪 的 難 題, 有 些 題 型 的 情 境 不 合 常 理, 有 些 是 大 學 才 需 要 學 習, 有 些 則 是 用 到 太 多 觀 念 ( 如 環 狀 排 列 等 ), 這 類 難 題 都 應 避 免, 以 免 降 低 了 學 習 效 率 學 生 應 該 只 需 掌 握 下 列 範 例 中 的 基 本 題 型 即 可 1. 邏 輯 集 合 與 計 數 原 理 1.1 簡 單 的 邏 輯 概 念 : 介 紹 或 且 否 定 及 笛 摩 根 定 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1.2 集 合 的 定 義 集 合 的 表 示 法 與 操 作 聯 集 交 集 補 集 差 集 乘 積 集 合 與 文 氏 圖 1.3 基 本 計 數 原 理 ( 含 窮 舉 法, 樹 狀 圖 一 一 對 應 原 理 ) 集 合 元 素 的 計 數 ( 應 介 紹 符 號 S, 用 以 表 示 一 個 集 合 S 的 元 素 個 數 ) 原 始 的 計 數 仍 然 出 自 窮 舉 法, 但 可 使 用 樹 狀 圖 幫 助 組 織 資 料, 以 達 成 計 數 目 的 電 腦 裡 的 檔 案 通 常 依 照 樹 狀 結 構 組 織 起 來, 例 如 ( 括 弧 中 數 字 表 示 檔 案 個 數 ): 根 目 錄 文 件 檔 課 業 檔 圖 畫 檔 遊 戲 檔 函 件 文 章 數 學 理 化 英 文 圖 片 動 畫 電 影 益 智 動 作 (10) (8) (3) (5) (7) (21) (4) (1) (3) (6) 所 以 總 共 有 10+8+3+5+7+21+4+1+3+6 = 68 個 檔 案 一 一 對 應 原 理 : 在 兩 集 合 之 間 如 果 能 建 立 一 一 對 應, 則 兩 集 合 的 元 素 個 數 相 等 例 如 有 51 個 人 參 加 網 球 單 淘 汰 賽, 就 是 說 任 何 一 位 選 手 只 要 輸 一 場, 就 被 淘 汰 出 局 並 且 每 一 場 比 賽 都 一 定 有 一 位 得 勝, 不 允 許 有 和 局 在 每 一 輪 比 賽 中, 將 選 手 盡 可 能 地 配 對 相 比 如 果 有 奇 數 位 選 手, 則 暫 時 剩 下 一 位 只 要 比 賽 進 行 足 夠 多 次, 最 後 就 會 有 一 位 冠 軍 出 現 請 問 總 共 要 比 賽 幾 場, 才 能 產 生 冠 軍? 因 為 51 不 算 是 太 大 的 數 目, 當 然 可 以 使 用 直 接 安 排 比 賽 程 序 得 出 答 案 但 是 更 能 看 出 問 題 核 心 的 辦 法, 是 觀 察 出 下 面 的 一 一 對 應 因 為 每 一 場 比 賽 會 產 生 唯 一 的 失 敗 者, 而 且 每 位 選 手 如 果 會 失 敗, 也 只 會 失 敗 一 次, 所 以 比 賽 的 場 次 與 失 敗 者 之 間 有 一 個 一 一 對 應, 也 就 是 說 比 賽 場 數 等 於 失 敗 者 人 數 因 為 最 後 只 有 冠 軍 一 個 人 從 來 不 曾 失 敗, 所 以 一 共 剛 好 比 賽 50 場 1.4 加 法 原 理 乘 法 原 理 取 捨 原 理 加 法 原 理 : 假 設 A 與 B 是 不 相 交 的 有 限 集 合, 則 A B = A + B 介 紹 A, B 為 兩 集 合 時, 乘 積 集 合 A B 的 定 義 和 乘 法 原 理 : A B = A B 取 捨 原 理 只 考 慮 最 多 三 個 集 合 間 的 取 捨, 令 A, B, C 為 三 個 有 限 集 合, 則 (1) A B = A + B A B (2) A B C = A + B + C A B B C C A + A B C 另 外 可 用 文 氏 圖 說 明 取 捨 原 理 經 常 看 到 把 Principle of Inclusion and Exclusion (PIE) 翻 譯 為 排 容 原 理, 或 容 斥 原 理 但 中 文 裡 原 來 沒 有 排 容 或 容 斥 這 類 習 慣 說 法, 且 這 些 名 詞 無 法 明 確 表 達 這 個 數 學 概 念 的 真 正 意 涵 一 般 我 們 只 有 在 傳 統 習 慣 的 文 辭 中 沒 有 恰 當 翻 譯 法 時, 才 去 生 造 或 杜 撰 新 名 詞 其 實 Inclusion and Exclusion 就 是 在 做 取 捨, 因 此 把 PIE 翻 譯 為 取 捨 原 理 較 為 恰 當 2. 排 列 與 組 合 2.1 直 線 排 列 重 複 排 列 直 線 排 列 : n 個 相 異 物 件 的 排 列 數 為 階 乘 數 n! ( 球 與 籃 子 模 式 : 把 編 號 是 1 到 n 的 球, 放 入 編 號 是 1 到 n 的 籃 子 裡, 每 個 籃 子 恰 放 一 個 球, 放 法 總 數 為 階 乘 數 n! ) 從 n 個 元 素 的 集 合 中, 每 次 取 出 k 個 相 異 元 素 做 排 列, 則 總 數 為 排 列 數 58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P n k n! = ( 球 與 籃 子 模 式 : 把 編 號 是 1 到 k 的 球, 放 入 編 號 是 1 到 n ( n k)! 的 籃 子 裡, 每 個 籃 子 最 多 放 一 個 球, 放 法 總 數 為 排 列 數 P ) 班 上 有 50 人, 要 選 正 副 班 長 各 1 人, 共 有 多 少 種 選 法? 重 複 排 列 : 重 複 排 列 可 看 做 是 乘 法 原 理 的 推 廣 從 n 個 元 素 的 集 合 中, 每 次 取 出 k 個 元 素 做 排 列, 允 許 重 複 取 出 同 樣 的 元 素, 則 總 數 為 n k ( 球 與 籃 子 模 式 : 把 編 號 是 1 到 k 的 球, 放 入 編 號 是 1 到 n 的 籃 子 裡, 每 個 籃 子 裡 的 球 數 沒 有 限 制, 放 法 總 數 為 n k ) 3 三 排 組 合 號 碼 鎖, 每 排 有 10 個 數 字, 共 有 10 種 組 合 投 銅 板, 出 現 正 面 記 為 1, 出 現 反 面 記 為 0 若 令 集 合 A={0,1}, 則 投 n 次 所 有 可 能 結 果 的 集 合 為 A n = A A... A( 共 乘 n 次 ), 其 元 素 個 數 為 2 n 2.2 組 合 重 複 組 合 n n! 組 合 : 由 組 合 數 的 基 本 公 式 Ck =, 經 簡 單 計 算 得 出 的 式 子, 儘 量 k!( n k)! 賦 予 選 取 物 件 式 的 組 合 解 釋 從 n 個 元 素 的 集 合 中 每 次 取 出 k 個 相 異 元 素, 不 同 取 法 的 總 數 是 組 合 數 n n! Ck = k!( n k)! 球 與 籃 子 模 式 : 把 k 個 沒 有 編 號 且 不 可 分 辨 差 異 的 球, 放 入 編 號 是 1 到 n 的 籃 子 裡, 每 個 籃 子 最 多 放 一 個 球, 放 法 總 數 為 組 合 數 C 重 複 組 合 : 從 n 個 元 素 的 集 合 中 每 次 取 出 k 個 元 素, 允 許 重 複 取 出 同 樣 的 元 素, 則 不 同 取 n k 1 C 法 的 總 數 為 重 複 組 合 數 + k 球 與 籃 子 模 式 : 把 k 個 沒 有 編 號 且 不 可 分 辨 差 異 的 球, 放 入 編 號 是 1 到 n 的 籃 1 子 裡, 每 個 籃 子 裡 的 球 數 沒 有 限 制, 放 法 總 數 為 重 複 組 合 數 C + 對 於 給 定 的 n 與 k, 方 程 x 1 + x 2 + + x n = k 的 非 負 整 數 解 總 數 也 是 重 複 組 合 1 數 C + n k k 3. 二 項 式 定 理 二 項 式 展 開 為 二 項 分 布 的 基 礎, 而 二 項 分 布 為 機 率 統 計 的 一 個 核 心 概 念 3.1 以 組 合 概 念 導 出 二 項 式 定 理 巴 斯 卡 三 角 形 二 項 式 定 理 : 利 用 組 合 的 概 念 推 導 出 (x + y) n 展 開 式 中 一 般 項 的 形 式, 應 處 理 2 1 生 活 中 二 項 式 展 開 的 問 題, 不 宜 延 伸 做 人 工 化 的 例 題, 如 : 求 x + + 1 中 x x 的 係 數 巴 斯 卡 三 角 形 利 用 二 項 式 定 理 所 推 導 的 各 種 公 式, 儘 量 賦 予 有 幾 種 不 同 選 法 或 有 幾 種 不 同 走 法 的 解 釋, 以 增 加 學 生 對 於 組 合 的 直 觀 認 識 n k n k n k k 5 5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機 率 1.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1.1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藉 由 集 合 來 說 明 幾 個 事 件 的 同 時 發 生 至 少 有 一 件 發 生 某 事 件 未 發 生 等 狀 況 樣 本 空 間 為 投 銅 板 五 次 的 所 有 可 能, 事 件 為 正 面 出 現 的 次 數 為 3 2. 機 率 的 定 義 與 性 質 2.1 古 典 機 率 的 定 義 藉 由 生 活 中 的 實 例, 以 說 明 機 率 函 數 要 滿 足 的 基 本 條 件 並 證 明 機 率 函 數 的 基 本 性 質 班 上 有 50 人, 同 學 間 有 人 生 日 相 同 的 機 率 為 何? 3. 條 件 機 率 與 貝 氏 定 理 3.1 條 件 機 率 貝 氏 定 理 某 公 司 的 產 品 分 別 由 A B C 工 廠 所 提 供, 其 中 A 工 廠 提 供 40%,B 工 廠 提 供 30%,C 工 廠 提 供 30%, 而 A 工 廠 的 所 生 產 的 產 品 中 有 5% 的 瑕 疵 品,B 工 廠 的 所 生 產 的 產 品 中 有 10% 的 瑕 疵 品 C 工 廠 的 所 生 產 的 產 品 中 有 8% 的 瑕 疵 品, 若 從 該 公 司 的 產 品 中 發 現 一 個 瑕 疵 品, 則 此 瑕 疵 品 為 A 工 廠 所 製 造 的 機 率 為 何? 某 一 檢 查 方 法 對 檢 驗 某 一 疾 病 有 90% 的 準 確 率,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患 有 該 疾 病 的 人 做 檢 查, 那 麼 有 90% 的 機 會 會 呈 現 陽 性 反 應 ; 如 果 沒 有 該 疾 病 的 人 做 檢 查, 也 有 90% 的 機 會 會 呈 現 陰 性 反 應 假 設 已 知 全 國 人 口 中 有 2% 的 人 得 患 有 該 疾 病, 如 果 有 一 人 以 此 檢 查 方 法 的 檢 查 結 果 為 陽 性, 那 麼 他 罹 患 該 病 的 機 率 為 何? 四 數 據 分 析 透 過 平 移 與 伸 縮 將 數 據 標 準 化, 是 數 據 分 析 的 一 個 核 心 方 法 在 教 學 現 場, 學 生 可 利 用 計 算 器 進 行 數 據 標 準 化, 以 避 免 繁 瑣 的 運 算 1. 一 維 數 據 分 析 1.1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數 據 標 準 化 ( 可 以 用 計 算 器 操 作 ) 1 n 數 據 集 中 的 趨 勢, 如 : 算 術 平 均 數 : μ = xk n k= 1 等 n 1 xk μ n k = 1 數 據 分 散 的 趨 勢 : 標 準 差 : ( ) 2 1 n xk n k = 1 説 明 一 元 二 次 多 項 式 ( ) 2 x i μ 稱 為 數 據 x i 的 標 準 化 σ σ = x, 幾 何 平 均 數 :( x ) 1 n 1x2Lx n 2 的 最 小 值 為 σ, 最 小 值 發 生 在 x=μ 60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2. 二 維 數 據 分 析 : 2.1 散 佈 圖 相 關 係 數 最 小 平 方 法 : 要 尋 找 兩 量 關 係 時, 應 先 將 兩 量 標 準 化, 成 為 中 心 均 在 0 點 的 無 因 次 量 後, 再 進 行 兩 量 關 係 的 分 析 ( ˆ ˆ k k) = L 為 標 準 化 的 數 據, 相 關 係 數 為 使 得 er () = ( yˆ ˆ ) 2 k rxk x, y, k 1,2,, n n 2 2 2 2 最 小 的 r, 即 er () = ( yˆ 2 xyr ˆ ˆ + xr ˆ ) = r 2( xy ˆ ˆ ) r+ 1 n r = xˆˆ y i= 1 迴 歸 直 線 yˆ i i i i i i i i i= 1 i= 1 n n k = 1 的 最 小 值 發 生 在 = rxˆ為 使 得 er () 為 最 小 的 直 線 以 實 際 數 據 和 圖 形 操 作 最 小 平 方 法, 其 證 明 置 於 附 錄 數 學 II 附 錄 演 算 法 雖 是 古 老 的 課 題, 但 在 傳 統 的 教 學 中 並 未 加 以 重 視 近 五 十 年 來 計 算 機 的 發 展, 使 得 許 多 演 算 法 可 以 透 過 計 算 機 加 以 實 視, 因 而 凸 顯 了 演 算 法 的 重 要 性 在 本 節 中, 只 談 兩 個 古 典 的 演 算 法, 即 整 數 的 輾 轉 相 除 法 以 及 求 多 項 式 實 根 的 二 分 逼 近 法 輾 轉 相 除 法 是 可 不 經 因 數 分 解 而 求 二 整 數 的 最 大 公 因 數, 特 別 是 可 以 處 理 大 數 的 問 題 它 是 人 類 第 一 個 遞 迴 的 演 算 法, 充 份 展 現 了 除 法 化 繁 為 簡 的 精 神 在 教 材 上, 可 於 附 錄 中 以 電 腦 程 式 語 言 或 演 算 法 形 式 語 言 呈 現 輾 轉 相 除 法 在 二 分 逼 近 法 中, 學 生 應 該 學 會 迭 代 的 思 考 方 法, 並 可 透 過 計 算 器 實 現 此 想 法, 初 步 認 識 極 限 逼 近 的 歷 程 因 考 量 時 數 限 制, 故 將 此 演 算 法 內 容 置 於 附 錄 應 鼓 勵 學 生 用 簡 單 的 程 式 語 言 撰 寫 演 算 法, 並 在 計 算 機 上 實 現 1. 演 算 法 整 數 的 輾 轉 相 除 法 多 項 式 求 根 的 二 分 逼 近 法 2. 最 小 平 方 法 的 證 明 數 學 III: 坐 標 與 向 量 幾 何 坐 標 幾 何 是 透 過 直 角 坐 標 系 的 架 設, 將 幾 何 問 題 代 數 化, 以 代 數 的 形 式 運 算 解 決 幾 何 問 題, 同 時 也 賦 予 一 般 線 性 方 程 組 的 幾 何 意 涵 線 性 方 程 組 具 有 廣 泛 的 應 用, 因 此 坐 標 幾 何 是 許 多 應 用 問 題 的 基 礎 本 冊 的 架 構 是 先 談 三 角 與 三 角 測 量, 再 來 談 垂 直 與 平 行 概 念 下 的 直 線 及 其 應 用 有 了 三 角 的 基 礎 後, 可 以 進 入 具 角 度 概 念 的 向 量 幾 何 透 過 向 量 的 運 算 ( 如 線 性 組 合 內 積 外 積 ), 處 理 幾 何 中 長 度 角 度 面 積 等 問 題, 並 應 用 到 解 線 性 方 程 組 本 冊 內 容 與 物 理 運 動 學 的 學 習 相 輔 相 成 坐 標 與 向 量 幾 何 的 脈 絡 如 下 : 為 6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長 方 形 面 積 公 式 畢 氏 定 理 三 角 形 的 正 弦 定 理 三 角 形 的 餘 弦 定 理 三 角 直 角 坐 標 系 下 的 三 角 形 面 積 公 式 直 角 坐 標 系 下 的 距 離 公 式 坐 標 幾 何 外 積 與 行 列 式 差 角 公 式 內 積 向 量 幾 何 線 性 方 程 組 一 三 角 本 章 探 討 一 般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及 其 應 用 角 度 的 概 念 由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切 入, 再 延 伸 到 極 坐 標 下 的 正 餘 弦 極 坐 標 是 以 觀 測 者 為 中 心 的 自 然 坐 標 系, 正 餘 弦 函 數 則 是 極 坐 標 轉 換 到 直 角 坐 標 下 的 媒 介 在 極 坐 標 的 範 疇, 廣 義 角 度 只 需 談 ±360, 向 徑 r 0 的 範 圍 即 可 ; 三 角 函 數 在 超 過 360 的 週 期 意 涵 留 待 三 角 函 數 章 節 時 再 處 理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先 介 紹 銳 角 的 正 弦 與 餘 弦, 對 廣 義 角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則 透 過 參 考 角 與 補 角 關 係 來 處 理 學 生 應 先 透 過 特 殊 角 的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熟 悉 直 角 坐 標 與 極 坐 標 的 變 換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表 現 在 正 弦 與 餘 弦 定 理, 這 是 三 角 學 的 核 心 內 容 在 向 量 幾 何 課 題 當 中, 正 弦 定 理 發 展 成 外 積 公 式, 餘 弦 定 理 發 展 成 內 積 公 式 一 般 來 說, 正 餘 弦 定 理 有 兩 種 推 導 方 法, 一 種 是 將 三 角 形 切 割 成 兩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再 透 過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面 積 公 式 及 畢 氏 定 理 分 別 推 得 正 弦 餘 弦 定 理 另 一 種 是 用 坐 標 幾 何 方 式 來 處 理, 將 三 角 形 一 個 頂 點 置 於 原 點, 一 邊 置 於 X 軸, 然 後 再 透 過 面 積 公 式 或 距 離 公 式 來 處 理 事 實 上 這 兩 種 方 法 是 等 價 的, 但 前 者 較 為 根 本, 後 者 則 較 易 連 結 到 差 角 公 式 與 向 量 幾 何 本 課 綱 的 設 計 是 用 前 者 處 理 銳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用 後 者 處 理 鈍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以 使 學 生 能 夠 學 到 兩 種 處 理 方 法 最 後 談 一 般 三 角 形 邊 角 關 係 的 海 龍 公 式, 它 是 把 正 弦 與 餘 弦 定 理 結 合 起 來 的 應 用 差 角 公 式 是 計 算 兩 線 或 兩 向 量 交 角 的 核 心 公 式, 其 衍 生 公 式 如 和 角 倍 角 半 角 公 式, 可 用 於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與 三 角 測 量 和 差 化 積 與 積 化 和 差 的 題 材 因 涉 及 不 同 週 期 的 三 角 函 數 的 疊 合, 不 需 在 高 中 時 處 理, 故 予 刪 除 最 後 透 過 平 面 與 立 體 的 三 角 測 量, 讓 學 生 學 會 三 角 的 應 用 三 角 測 量 應 注 意 測 量 的 策 略 與 實 用 性, 不 宜 出 太 困 難 的 問 題 1.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1.1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邊 角 關 係 ( 正 弦 餘 弦 ) 平 方 關 係 餘 角 關 係 只 談 正 弦 餘 弦 的 定 義, 以 及 正 弦 餘 弦 的 平 方 與 餘 角 關 係 62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2. 廣 義 角 與 極 坐 標 2.1 廣 義 角 的 正 弦 餘 弦 正 切 及 平 方 關 係 與 補 角 關 係 引 進 參 考 角 的 概 念, 利 用 補 角 關 係, 將 廣 義 角 的 三 角 函 數 求 值 化 為 銳 角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參 考 角 α 的 定 義 為 廣 義 角 θ 與 X 軸 的 銳 夾 角, 如 : θ =± 150, α = 30 ; θ =± 225, α = 45 ; θ =± 300, α = 60 此 處 只 需 談 正 弦 餘 弦 和 正 切 即 可 單 位 圓 的 坐 標 為 (cosθ, sinθ ) 由 單 位 圓 的 坐 標, 易 推 得 正 弦 餘 弦 的 補 角 關 係 2.2 直 角 坐 標 與 極 坐 標 的 變 換 極 坐 標 中 r, θ 的 範 圍 為 0 r <,0 θ < 360 3. 正 弦 定 理 餘 弦 定 理 將 三 角 形 切 割 成 兩 個 直 角 三 角 形, 再 透 過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面 積 公 式 及 畢 氏 定 理 推 得 正 弦 餘 弦 定 理 的 證 明 A D B 用 坐 標 幾 何 方 式 來 處 理 一 般 三 角 形 的 正 弦 餘 弦 定 理, 例 如 以 下 三 個 定 理 面 積 與 正 弦 定 理 : 將 ABC 的 A 點 置 於 原 點,B 置 於 ( c,0), 則 C 點 置 於 ( bcos A, bsin A ), 由 面 積 公 式 可 得 ABC 面 積 = 1 sin 2 c b A 同 理 可 得 ABC 面 積 = 1 sin 2 a c B ABC 面 積 = 1 sin 2 a b C 長 度 與 餘 弦 定 理 : 將 ABC 的 A 點 置 於 原 點,B 置 於 ( c,0) ( bcos A, bsin A ), 由 距 離 公 式 得 2 2 2 2 2 a = ( bcos A c) + ( bsin A) = b + c 2bccos A O, 則 C 點 的 坐 標 為 海 龍 公 式 4. 差 角 公 式 : cos( θ2 θ1) = cosθ1cosθ2 + sinθ1sinθ2 4.1 差 角 和 角 倍 角 半 角 公 式 由 餘 弦 定 理 的 角 度 來 看, 差 角 公 式 較 為 根 本 且 自 然 由 複 數 的 極 式 來 看, 和 角 公 式 則 較 自 然, 此 處 的 切 入 點 為 餘 弦 定 理, 故 先 介 紹 差 角 公 式 B ( cos θ2,sinθ2) 差 角 公 式 的 證 明 : 設 A,B 的 坐 標 分 別 為 ( cos 1,sin 1),( cos 2,sin 2) OAB, 可 得 ( ) θ θ θ θ, 應 用 餘 弦 定 理 於 C cos θ θ = cosθ cosθ + sinθ sinθ 2 1 1 2 1 2 ( cos ) 2 2 2 2 2 2 BC = CD + BD = b sin A+ c b A = + 2 2 b c 2bccosA ( cos,sin ) A θ θ (1,0) 1 1 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和 角 倍 角 半 角 公 式 : 包 括 cos( θ + θ ) sin ( θ + θ ) tan ( θ θ ) sin 2θ cos 2 θ sin 2 θ 1 2 1 2 + cos2θ 1 2 θ 2 θ 求 cos15 o 的 值 5. 三 角 測 量 三 角 測 量 應 注 意 測 量 的 策 略 及 其 實 用 性 5.1 三 角 函 數 值 表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可 複 習 內 插 法 5.2 平 面 與 立 體 測 量 二 直 線 與 圓 本 章 先 探 討 在 垂 直 與 平 行 概 念 下 的 直 線 方 程 式 及 其 應 用 直 線 的 型 式 主 要 談 點 斜 式, 其 他 型 式 如 斜 截 式 兩 點 式 等 不 需 另 立 名 稱, 可 在 應 用 時 推 導 不 要 讓 學 生 背 太 多 公 式, 而 是 要 讓 他 們 多 練 習 推 演, 在 反 覆 推 演 的 練 習 中, 自 然 會 熟 悉 斜 截 式 與 兩 點 式 在 兩 線 關 係 中, 先 談 平 行 與 垂 直 關 係, 如 過 一 點 垂 直 或 平 行 於 另 一 給 定 直 線 的 直 線 方 程 式 其 次 談 兩 聯 立 方 程 式 的 幾 何 意 涵 ( 相 交 平 行 ), 以 及 一 些 幾 何 與 物 理 的 應 用, 如 外 心 反 射 鏡 射 等 問 題 在 線 性 規 劃 這 一 節 裡, 將 直 線 與 具 體 世 界 做 連 結, 可 使 學 生 體 認 到 數 學 的 應 用 性 與 普 遍 性 過 去 教 材 中 分 點 公 式 的 相 關 題 材 不 在 此 討 論, 留 待 平 面 向 量 時 再 一 併 處 理 本 章 第 二 部 分 探 討 圓 與 直 線 的 關 係, 透 過 解 二 元 一 次 與 二 元 二 次 聯 立 方 程 式, 判 斷 圓 與 直 線 的 相 割 相 切 或 不 相 交 等 關 係 1. 直 線 方 程 式 及 其 圖 形 1.1 點 斜 式 其 他 型 式 如 兩 點 式 不 需 特 別 提 及 公 式, 可 在 例 題 中 推 導 1.2 兩 線 關 係 ( 垂 直 平 行 相 交 ) 聯 立 方 程 式 過 直 線 外 一 點 與 該 直 線 平 行 垂 直 的 直 線 方 程 式 2. 線 性 規 劃 2.1 二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能 夠 在 坐 標 平 面 上 標 示 滿 足 二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的 區 域 2.2 線 性 規 劃 ( 目 標 函 數 為 一 次 式 ) 學 生 應 了 解 平 行 直 線 系 ax + by = k 線 性 規 劃 中 目 標 函 數 限 為 一 次 式 3. 圓 與 直 線 的 關 係 3.1 圓 的 方 程 式 3.2 圓 與 直 線 的 相 切 相 割 不 相 交 的 關 係 及 其 代 數 判 定 代 數 判 定 是 指 圓 與 直 線 的 聯 立 方 程 式 有 重 根 解 ( 相 切 ) 兩 相 異 解 ( 相 割 ) 無 實 數 解 ( 不 相 交 ) 64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平 面 向 量 物 理 上 用 向 量 表 現 力 與 速 度 向 量 是 只 有 長 度 方 向 意 涵, 而 不 管 起 始 點 的 抽 象 符 號 由 幾 何 角 度 而 言, 用 坐 標 幾 何 探 討 幾 何 性 質 時, 應 與 所 架 設 坐 標 系 的 原 點 所 在 何 處 無 關, 這 正 符 合 向 量 與 起 始 點 無 關 的 概 念 因 此 向 量 成 為 探 討 平 面 與 空 間 幾 何 自 然 且 精 簡 的 語 言 向 量 概 念 與 運 算 要 將 有 向 線 段 的 意 涵 與 位 置 向 量 的 坐 標 意 涵 緊 密 結 合 位 置 向 量 所 形 成 的 向 量 空 間 具 有 代 數 運 算 的 結 構, 即 線 性 組 合 內 積 與 外 積 它 就 如 同 實 數 系 般, 是 平 面 與 空 間 至 精 至 簡 的 表 現, 可 將 幾 何 問 題 代 數 化, 也 可 將 線 性 方 程 組 的 問 題 賦 予 幾 何 意 涵, 是 學 生 未 來 學 習 線 性 代 數 多 變 量 微 積 分 向 量 分 析 和 多 變 量 統 計 分 析 的 基 礎 因 此, 位 置 向 量 的 線 性 組 合 內 積 與 外 積 是 向 量 幾 何 的 重 點 平 面 向 量 的 線 性 組 合 題 材 包 括 向 量 的 合 成 與 分 解 向 量 的 合 成 包 括 分 點 公 式 直 線 的 參 數 式 以 及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平 面 上 的 任 意 向 量 可 分 解 為 兩 特 定 不 平 行 向 量 的 線 性 組 合 向 量 的 分 解 應 與 二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相 結 合 內 積 與 外 積 是 在 直 角 坐 標 系 下, 兩 單 位 向 量 夾 角 的 餘 弦 與 正 弦 的 代 數 表 現 在 二 維 時, 外 積 指 的 就 是 行 列 式 事 實 上, 給 定 兩 位 置 向 量 a v b v, 經 由 餘 弦 定 v v 理 計 算 其 終 點 距 離, 可 得 abcosθ = ab 1 1+ ab 2 2, 經 由 正 弦 定 理 計 算 其 所 張 平 行 v v 四 邊 形 面 積, 可 得 absinθ = ab 1 2 ab 2 1, 左 端 是 具 幾 何 表 現 的 投 影 與 高, 右 端 展 現 代 數 的 雙 線 性 對 稱 性 與 反 對 稱 性 這 兩 個 公 式 是 向 量 幾 何 的 核 心 公 式 內 積 的 應 用 包 括 兩 向 量 的 直 交 化 ( 將 一 向 量 分 解 成 平 行 與 垂 直 另 一 向 量 的 兩 個 分 量 ) 直 線 的 法 向 量 點 與 直 線 的 距 離 直 線 與 圓 的 關 係 ( 柯 西 不 等 式 的 應 用 ) 兩 直 線 的 夾 角 和 兩 直 線 垂 直 的 判 定 等 行 列 式 的 應 用 包 括 面 積 的 計 算 與 兩 直 線 平 行 的 判 定 二 階 行 列 式 應 與 二 元 一 ax 1 + by 1 = c1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連 結 二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有 兩 個 意 涵, 即 兩 直 線 ax 2 + by 2 = c2 v v v 關 係 與 線 性 組 合 c = xa+ yb 其 有 解 的 判 定 為 a v b v 所 決 定 的 行 列 式 不 等 於 0, 代 表 兩 直 線 不 平 行, 或 兩 行 向 量 a v b v 不 平 行 其 公 式 解 為 克 拉 瑪 公 式 1. 平 面 向 量 的 表 示 法 1.1 幾 何 表 示 坐 標 表 示, 加 減 法 係 數 乘 法 向 量 為 有 向 線 段 的 幾 何 表 示 法 證 明 簡 單 平 面 幾 何 的 性 質, 如 三 角 形 兩 邊 中 點 連 線 定 理 向 量 為 位 置 向 量 的 坐 標 表 示 法, 包 括 橫 式 與 直 式 1.2 線 性 組 合 平 面 上 的 直 線 參 數 式 向 量 的 合 成 : 分 點 公 式 三 角 形 的 重 心 內 心 直 線 的 參 數 式 與 直 線 上 的 運 動 1 2 能 在 平 面 上 標 示 出 x + y 0 x 1,0 y 1 2 1 的 區 域 4 1 2 向 量 的 分 解, 如 將 5 分 解 為 2 與 1 的 線 性 組 合 2. 平 面 向 量 的 內 積 2.1 內 積 與 餘 弦 定 理 的 關 聯 正 射 影 與 高 柯 西 不 等 式 內 積 與 餘 弦 定 理 6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r 給 定 a = ( a, a ), b = ( b, b ) r 1 2 1 2 由 餘 弦 定 理 得 2 2 r 2 r 2 r r ( a1 b1) + ( a2 b2) = a + b 2 a b cosθ 展 開 可 得 ab 1 1+ ab 2 2= a r b r cosθ, 此 式 右 端 反 映 幾 何 的 角 度, 左 端 則 為 簡 單 的 代 數 運 算 因 此 rr r r 將 左 端 定 義 為 ab, 的 內 積, 以 符 號 a b表 示 亦 即 向 量 內 積 為 餘 弦 定 理 在 向 量 幾 何 下 的 代 數 表 現 向 量 內 積 具 有 下 列 代 數 性 質 : r r r r r r r r r r 2 a b= b a a+ b c = a c+ b c a a = a r r r r ( ) b r θ ( b, b ) 平 行 四 邊 形 相 關 定 理 的 證 明 2 2 2 2 2 柯 西 不 等 式 : ax + by ( a + b )( x + y ), 可 處 理 圓 與 直 線 關 係 r r r r 三 角 不 等 式 : a+ b a + b 1 2 a r ( a, a ) 兩 向 量 的 直 交 化 : 將 向 量 (4, 5) 分 解 為 與 向 量 (1, 2) 垂 直 與 平 行 的 兩 個 分 量 三 角 形 的 外 心 2.2 點 到 直 線 的 距 離 兩 向 量 垂 直 的 判 定 3. 面 積 與 二 階 行 列 式 3.1 面 積 公 式 與 二 階 行 列 式 的 定 義 與 性 質 兩 向 量 平 行 的 判 定 三 角 形 面 積 的 行 列 式 公 式 : 面 積 公 式 可 採 下 列 兩 種 方 法 切 入 : 1. 三 角 形 OAB,O(0,0) A( a1, a 2) B ( b1, b 2) y B ( b1, b2) A( a1, a ) 1 1 1 2 Δ OAB面 積 = b1b 2+ ( a2 + b2)( a1 b1) a1a2 2 2 2 1 = ( ab 1 2 ab 2 1) 2 x O D C rr 2. 由 ab, 向 量 所 張 開 的 三 角 形 面 積 1 v v 1 v v 1 v 2 v 2 v v 2 Δ OAB = a b sinθ = a b 1 cos 2 θ = a b ( a b) 2 2 2 1 2 2 2 2 2 1 = ( a1 + a2 )( b1 + b2 ) ( ab 1 1+ ab 2 2) = ab 1 2 ab 2 1 2 2 a1 b1 a1 a2 b1 a1 a + c b a b c b 行 列 式 的 性 質 = =, 1 1 1 = 1 1 + 1 1, a2 b2 b1 b2 b2 a2 a2 + c2 b2 a2 b2 c2 b2 ca1 b1 a1 b1 = c ca b a b 2 2 2 2 1 2 66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3.2 兩 直 線 幾 何 關 係 的 代 數 判 定 二 階 克 拉 瑪 公 式 ax 1 + by 1 = c1 考 慮 聯 立 方 程 組, 其 幾 何 關 係 是 指 兩 線 相 交 平 行 或 重 合, 其 ax 2 + by 2 = c2 線 性 組 合 關 係 是 指 c v 可 否 表 現 為 a v b v 的 線 性 組 合, 其 代 數 判 定 是 指 a v b v 所 形 成 的 行 列 式 是 否 為 0 二 階 克 拉 瑪 公 式 數 學 IV: 線 性 代 數 一 空 間 向 量 首 先 介 紹 空 間 中 的 線 面 及 其 相 互 關 係, 如 垂 直 平 行 與 相 交 此 部 分 僅 需 作 簡 單 的 概 念 性 介 紹 其 次 介 紹 直 角 坐 標 系 以 及 距 離 公 式 距 離 公 式 是 三 維 空 間 的 畢 氏 定 理, 是 空 間 幾 何 的 基 石 空 間 向 量 的 舖 陳 與 平 面 向 量 大 致 相 同, 包 括 線 性 組 合 內 積 與 外 積, 以 及 三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的 應 用 空 間 向 量 的 線 性 組 合, 包 括 特 殊 點 的 定 位 空 間 中 兩 向 量 的 內 積 是 其 夾 角 的 餘 弦 在 直 角 坐 標 系 下 的 表 現, 具 雙 線 性 與 交 換 性 內 積 的 應 用 包 括 兩 向 量 的 直 交 化 ( 正 射 影 高 柯 西 不 等 式 )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兩 平 面 的 夾 角 點 與 面 的 距 離 以 及 兩 向 量 垂 直 的 判 定 空 間 中 兩 向 量 的 外 積 是 其 夾 角 的 正 弦 以 及 公 垂 向 量 在 直 角 坐 標 系 下 的 代 數 表 現, 具 雙 線 性 與 反 對 稱 性 外 積 的 主 要 應 用 包 括, 計 算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的 面 積 求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面 方 程 式 以 及 求 兩 歪 斜 線 的 距 離 體 積 是 空 間 幾 何 的 另 一 主 題 在 介 紹 體 積 時, 要 先 說 明 平 行 六 面 體 的 體 積 公 式 為 底 面 積 乘 以 高, 再 介 紹 三 階 行 列 式 的 體 積 公 式 行 列 式 要 與 三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的 幾 何 意 涵 相 結 合, 即 行 列 式 不 等 於 0 對 應 於 三 平 面 交 於 一 點, 或 三 行 向 量 所 形 成 的 平 行 六 面 體 體 積 不 為 0 1. 空 間 概 念 1.1 空 間 中 兩 直 線 兩 平 面 及 直 線 與 平 面 的 位 置 關 係 2. 空 間 向 量 的 坐 標 表 示 法 2.1 空 間 坐 標 系 : 點 坐 標 距 離 公 式 2.2 空 間 向 量 的 加 減 法 係 數 乘 法, 線 性 組 合 分 點 公 式 能 在 空 間 坐 標 中 標 示 出 {( 1, 2, 3) + t( 0,1, 1 ) 0 t 1} 的 線 段 能 在 空 間 坐 標 中 標 示 出 { s( 1, 2,3) + t( 0,1, 1 ) 0 s 1,0 t 2} 的 區 域 3. 空 間 向 量 的 內 積 3.1 內 積 與 餘 弦 定 理 兩 向 量 的 直 交 化 柯 西 不 等 式 給 定 兩 位 置 向 量 ( a1, a2, a 3) ( b1, b2, b 3), 經 由 餘 弦 定 理 計 算 其 終 點 距 離 得 : ab 1 1+ ab 2 2+ ab 3 3= a v b v cosθ, 由 此 定 義 a v b v 的 內 積 為 ab 1 1+ ab 2 2+ ab 3 3, 亦 即 向 量 內 積 為 餘 弦 定 理 在 向 量 幾 何 下 的 代 數 表 現 4. 外 積 體 積 與 行 列 式 4.1 外 積 與 正 弦 的 關 聯,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面 積 兩 向 量 的 公 垂 向 量 空 間 中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面 積 6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2 2 A a b a b 2 2 2 v v v v 2 a a a a a a = ( ) = + + b b b b b b 2 3 3 1 1 2 2 3 3 1 1 2 4.2 三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六 面 體 體 積 空 間 中 平 行 六 面 體 體 積 為 底 面 積 乘 以 高 v v v v v v abc,, 三 向 量 所 形 成 平 行 六 面 體 的 體 積 為 a ( b c) 4.3 三 階 行 列 式 的 定 義 與 性 質 三 階 行 列 式 與 平 行 六 面 體 的 體 積 行 列 式 的 性 質 與 降 階 法 行 列 式 的 應 用 : 三 角 形 面 積 三 線 共 點 三 階 克 拉 瑪 公 式, 但 此 部 分 不 宜 過 度 延 伸 2 a + 1 ba ca 不 宜 含 特 殊 技 巧 的 行 列 式 題 型, 如 : ab 2 b + 1 cb ac bc 2 c + 1 b + c b c a a + c c a b a + b 二 空 間 中 的 平 面 與 直 線 1. 平 面 方 程 式 1.1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兩 平 面 的 夾 角 點 到 平 面 的 距 離 2. 空 間 直 線 方 程 式 2.1 直 線 的 參 數 式 直 線 與 平 面 的 關 係 直 線 的 參 數 式 點 到 直 線 的 距 離 兩 平 行 線 的 距 離 兩 歪 斜 線 的 距 離 直 線 與 平 面 的 關 係 x 1 z 判 別 直 線 L: = y + 1 = 與 平 面 E:2x+ y z = 3的 關 係 2 3 2.2 點 到 直 線 的 距 離 兩 平 行 線 的 距 離 兩 歪 斜 線 的 距 離 3. 三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3.1 加 減 消 去 法 代 入 消 去 法 求 插 值 多 項 式 的 係 數 求 過 三 點 的 圓 方 程 式 3.2 三 平 面 幾 何 關 係 的 代 數 判 定 ax 1 + by 1 + cz 1 = d1 考 慮 三 元 一 次 聯 立 方 程 組 ax 2 + by 2 + cz 2 = d2, 探 討 其 三 平 面 關 係 的 意 涵 ax 3 + by 3 + cz 3 = d3 ( 三 平 面 交 於 一 點 三 平 面 交 於 一 線 三 平 面 沒 有 共 同 交 點 等 ) 線 性 組 合 的 意 涵 ( d uv 是 否 可 表 現 成 a v b v c v 的 線 性 組 合 ) 以 及 代 數 判 定 ( a v b v c v 所 決 定 的 行 列 式 是 否 為 0) 68
必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矩 陣 矩 陣 是 線 性 代 數 離 散 數 學 多 變 量 微 積 分 多 變 量 統 計 分 析 的 基 本 工 具, 自 然 組 與 社 會 組 的 學 生 都 需 要 矩 陣 的 介 紹 可 由 一 般 線 性 方 程 組 切 入, 介 紹 高 斯 消 去 法, 並 配 合 實 用 的 例 子 其 次 介 紹 一 般 矩 陣 的 加 法 純 量 乘 法 與 乘 法 矩 陣 的 應 用 則 介 紹 轉 移 矩 陣 與 二 階 反 方 陣, 此 部 分 的 學 習 應 與 線 性 組 合 相 連 結 最 後 介 紹 二 階 方 陣 的 線 性 變 換 意 涵 1. 線 性 方 程 組 與 矩 陣 高 斯 消 去 法 ( 含 矩 陣 的 列 運 算 ) 2. 矩 陣 的 運 算 2.1 矩 陣 的 加 法 純 量 乘 法 乘 法 含 方 陣 與 行 矩 陣 的 乘 法 ( 不 應 談 特 徵 方 程 式 及 Caley-Hamilton 定 理 ) 3. 矩 陣 的 應 用 3.1 轉 移 矩 陣 二 階 反 方 陣 轉 移 矩 陣 舉 應 用 實 例 二 階 反 方 陣 須 與 解 聯 立 方 程 組 作 連 結 4. 平 面 上 的 線 性 變 換 與 二 階 方 陣 4.1 伸 縮 旋 轉 鏡 射 推 移 4.2 線 性 變 換 的 面 積 比 行 列 式 為 線 性 變 換 面 積 比 的 意 涵, 此 處 面 積 指 兩 向 量 所 張 出 的 平 行 四 邊 形 面 積 1 2 令 A 1 0 1 2 = 2 1, A 將 0 與 1 分 別 映 射 到 2 與 1 1 3 1 2 求 將 2 與 4 分 別 映 射 到 2 與 1 的 線 性 變 換 的 矩 陣 四 二 次 曲 線 平 面 解 析 幾 何 處 理 平 面 上 的 一 般 曲 線, 最 簡 單 的 曲 線 是 二 次 曲 線 在 此 章 介 紹 橢 圓 雙 曲 線 拋 物 線 的 標 準 式, 以 及 相 對 應 的 焦 點 對 稱 軸 漸 近 線 和 拋 物 線 的 準 線 從 二 次 曲 線 的 定 義 ( 介 紹 焦 點 準 線 ), 推 得 以 原 點 為 中 心 的 二 次 曲 線 的 標 準 式, 但 不 處 理 傾 斜 與 退 化 型 的 二 次 曲 線 此 處 目 的 是 讓 學 生 熟 悉 根 式 的 操 作 與 配 方 法, 並 能 繪 製 二 次 曲 線 的 圖 形 此 外, 透 過 平 移 與 伸 縮, 讓 學 生 認 識 一 般 二 次 曲 線 都 可 以 化 簡 成 標 準 式 不 談 一 般 二 次 曲 線 與 直 線 的 關 係 ( 包 括 弦 與 切 線 ), 因 此 也 不 談 焦 弦, 不 探 討 圓 錐 曲 線 的 光 學 性 質 6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1. 拋 物 線 1.1 拋 物 線 的 標 準 式 2 拋 物 線 : ( ) 2 x + y- c = y+ c 介 紹 拋 物 線 的 各 要 素 : 頂 點 焦 點 準 線 對 稱 軸 2. 橢 圓 2.1 橢 圓 的 標 準 式 2 2 2 2 x c + y + x+ c + y = 2a 橢 圓 : ( ) ( ) 介 紹 橢 圓 的 各 要 素 : 頂 點 中 心 焦 點 長 軸 短 軸 圖 形 的 平 移 : ( ) ( ) 2 2 2 2 x = x h x h y k x y 透 過, 了 解 + = 1的 圖 形, 是 + = 1的 圖 形 的 y = y 2 2 2 2 k a b a b 平 移 圖 形 的 伸 縮 : 中 心 在 原 點 的 二 次 曲 線 的 伸 縮 及 所 導 出 的 二 次 曲 線 系 2 2 x y + = k 的 圖 形 的 伸 縮, 也 就 是 對 標 準 式 的 伸 縮 此 處 用 到 二 次 式 的 齊 次 2 2 a b 2 2 2 2 x y 性 透 過 x =, y t = t, x y 2 x y 了 解 + = t 的 圖 形, 是 + = 1的 圖 形 的 伸 2 2 2 2 a b a b 縮 2 2 能 透 過 配 方 法 將 ax + cy + dx + ey + f = 0 化 成 2 2 2 2 a( x h) + c( y k) = ah + ck f 3. 雙 曲 線 3.1 雙 曲 線 的 標 準 式 2 2 2 2 雙 曲 線 : ( ) ( ) x c + y x+ c + y = 2a 介 紹 雙 曲 線 的 各 要 素 : 頂 點 中 心 焦 點 貫 軸 共 軛 軸 漸 近 線 介 紹 雙 曲 線 的 共 軛 雙 曲 線 介 紹 雙 曲 線 圖 形 的 平 移 與 伸 縮 70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71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選 修 數 學 提 供 學 生 適 才 適 性 的 學 習 機 會, 針 對 不 同 學 生 的 需 要, 選 修 課 程 共 分 四 類 : 標 準 課 程 基 礎 課 程 統 整 課 程 和 進 階 課 程 各 類 課 程 的 目 標 與 對 象 如 下 : 一 標 準 課 程 : 名 稱 目 標 建 議 對 象 數 學 甲 I 提 供 將 來 要 進 入 理 工 醫 農 領 域 學 自 然 組 學 生 數 學 甲 II 生 所 需 的 數 學 基 礎 自 然 組 學 生 數 學 乙 I 提 供 將 來 要 進 入 工 商 管 理 領 域 學 生 所 社 會 組 學 生 數 學 乙 II 需 的 數 學 基 礎 社 會 組 學 生 二 基 礎 課 程 名 稱 目 標 建 議 對 象 基 礎 數 學 I 數 學 基 礎 不 足 者 補 救 數 學 基 礎 不 足 的 部 份 基 礎 數 學 II 數 學 基 礎 不 足 者 三 統 整 課 程 名 稱 目 標 建 議 對 象 統 整 數 學 進 行 不 同 章 節 的 連 結 以 深 化 學 習 一 般 學 生 數 學 演 習 加 強 練 習, 從 實 作 中 掌 握 學 習 目 標 一 般 學 生 四 進 階 課 程 名 稱 目 標 建 議 對 象 微 積 分 I 定 位 為 大 一 微 積 分, 這 是 順 應 世 界 潮 學 習 超 前 學 生 微 積 分 II 流, 提 供 學 生 提 前 修 習 大 學 課 程 的 管 道 學 習 超 前 學 生 選 修 代 數 加 深 加 廣 代 數 學 的 學 習 有 興 趣 的 學 生 選 修 幾 何 加 深 加 廣 幾 何 學 的 學 習 有 興 趣 的 學 生 數 學 軟 體 學 習 以 數 學 軟 體 解 決 問 題 有 興 趣 的 學 生 數 學 建 模 學 習 建 立 數 學 模 型 解 決 問 題 有 興 趣 的 學 生 註 1: 微 積 分 I 涵 蓋 數 學 甲 II 的 內 容, 可 取 代 數 學 甲 II 的 選 修 註 2: 微 積 分 I II 可 到 大 學 選 修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標 準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建 議 年 級 數 學 甲 I 4 三 上 數 學 甲 II 4 三 下 數 學 乙 I 3 三 上 數 學 乙 II 3 三 下 註 : 對 學 習 超 前 的 學 生 可 提 前 修 習 數 學 甲 I, 以 接 續 選 修 微 積 分 I II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基 礎 課 程 名 稱 建 議 學 分 數 建 議 年 級 基 礎 數 學 I 1 一 上 基 礎 數 學 II 1 一 下 三 統 整 課 程 名 稱 建 議 學 分 數 建 議 年 級 統 整 數 學 2~3 三 年 級 任 一 學 期 數 學 演 習 1 各 學 期 四 進 階 課 程 名 稱 建 議 學 分 數 建 議 年 級 微 積 分 I 3~4 三 上 微 積 分 II 3~4 三 下 選 修 代 數 2 一 二 年 級 任 一 學 期 選 修 幾 何 2 二 三 年 級 任 一 學 期 數 學 軟 體 2 二 三 年 級 任 一 學 期 數 學 建 模 2 二 三 年 級 任 一 學 期 參 教 材 綱 要 本 課 綱 僅 規 範 標 準 課 程 的 綱 要 基 礎 課 程 統 整 課 程 及 進 階 課 程 的 內 容 由 各 校 自 訂 但 進 階 課 程 中 的 微 積 分 I II 應 等 同 於 大 學 的 微 積 分 標 準 數 學 甲 I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機 率 統 計 Ⅱ 二 三 角 函 數 1. 隨 機 的 意 義 1.1 隨 機 的 意 義 1.2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標 準 差 2. 二 項 分 布 2.1 獨 立 事 件 重 複 試 驗 二 項 分 布 二 項 分 布 的 性 質 3. 抽 樣 與 統 計 推 3.1 抽 樣 方 法 :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3.1 不 含 系 統 抽 樣 論 3.2 亂 數 表 部 落 抽 樣 3.3 常 態 分 布 信 賴 區 間 與 信 心 水 準 的 解 讀 1. 一 般 三 角 函 數 1.1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的 性 質 與 圖 形 1.2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平 方 關 係 1.3 三 角 函 數 的 定 義 域 值 域 週 期 性 質 與 圖 形 2. 三 角 函 數 的 應 2.1 波 動 :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疊 合 2.1 不 含 不 同 週 期 的 用 2.2 圓 橢 圓 的 參 數 式 三 角 函 數 疊 合 3.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3.1 複 數 平 面 絕 對 值 複 數 的 涵 極 式 複 數 乘 法 的 幾 何 意 義 3.2 棣 美 弗 定 理, 複 數 的 n 次 方 根 72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甲 II 4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極 限 與 函 數 二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微 積 分 附 錄 1. 數 列 及 其 極 限 1.1 兩 數 列 的 比 較 1.2 數 列 的 極 限 及 極 限 的 性 質 1.3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循 環 小 數 1.4 夾 擠 定 理 1.2 以 圖 形 電 腦 展 示 的 範 例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極 限 的 直 觀 1.4 可 用 圖 形 或 面 積 意 涵 說 明 夾 擠 定 理 2. 函 數 的 概 念 2.1 函 數 的 定 義 圖 形 四 則 運 算 與 合 成 函 數 3. 函 數 的 極 限 3.1 函 數 的 極 限 3.2 連 續 函 數 介 值 定 理 1. 微 分 1.1 導 數 與 切 線 1.2 微 分 的 加 減 乘 運 算 2. 函 數 性 質 的 判 2.1 遞 增 遞 減 凹 凸 性 函 數 定 極 值 的 一 階 與 二 階 檢 定 法 2.2 三 次 多 項 式 的 繪 圖 3. 積 分 的 意 義 3.1 定 積 分 的 意 義 3.2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3.3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定 積 分 與 不 定 3.3 不 涉 及 分 部 積 分 積 分 的 計 算 與 變 數 變 換 法 4. 積 分 的 應 用 4.1 以 求 圓 面 積 球 體 體 積 角 錐 體 體 積 解 自 由 落 體 運 動 方 程 式 為 主 牛 頓 求 根 法 數 學 乙 I 3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1. 隨 機 的 意 義 1.1 隨 機 的 意 義 機 2. 期 望 值 變 異 2.1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標 準 差 率 數 標 準 差 統 計 3. 獨 立 事 件 3.1 獨 立 事 件 Ⅱ 4. 二 項 分 布 4.1 重 複 試 驗 二 項 分 布 二 項 分 布 的 性 質 7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5. 抽 樣 與 統 計 推 5.1 抽 樣 方 法 :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論 5.2 亂 數 表 5.3 常 態 分 布 信 賴 區 間 與 信 心 水 準 的 解 讀 二 三 角 函 數 1. 弧 度 弧 長 1.1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2. 一 般 三 角 函 數 2.1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平 方 的 性 質 與 圖 形 關 係 2.2 三 角 函 數 的 定 義 域 值 域 週 期 性 質 與 圖 形 5.1 不 含 系 統 抽 樣 部 落 抽 樣 數 學 乙 II 3 學 分 主 題 子 題 內 容 備 註 一 極 限 與 函 數 1. 數 列 及 其 極 限 1.1 兩 數 列 的 比 較 1.2 數 列 的 極 限 及 極 限 的 性 質 1.2 以 圖 形 電 腦 展 示 的 範 例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極 限 的 直 觀 2.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2.1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2.2 循 環 小 數 2.3 夾 擠 定 理 2.3 可 用 圖 形 或 面 積 意 涵 說 明 夾 擠 定 理 3. 函 數 的 概 念 3.1 函 數 的 定 義 圖 形 四 則 運 算 與 合 成 函 數 4. 函 數 的 極 限 4.1 函 數 的 極 限 4.2 連 續 函 數 介 值 定 理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寫 ( 一 ) 應 力 求 掌 握 本 課 綱 設 計 的 精 神 編 寫 教 材, 儘 量 配 合 課 綱 子 題 設 計 的 先 後 來 訂 定 章 節, 但 在 內 容 上 則 不 必 拘 泥 綱 要 內 容 編 排 的 順 序 為 達 成 教 材 流 暢 性 與 完 整 性 所 新 增 的 內 容, 可 置 於 附 錄 ( 二 ) 在 編 寫 要 領 上, 應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教 材 應 具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及 國 際 性 2. 教 材 應 以 精 緻 與 完 備 的 出 版 品 呈 現 3. 教 材 應 注 意 到 銜 接 統 整 和 連 結 4. 教 材 的 呈 現 應 循 序 漸 進, 適 當 鋪 陳, 引 發 學 習 動 機, 注 意 學 生 學 習 心 理, 在 直 觀 與 嚴 謹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並 兼 顧 從 特 例 到 一 般 推 理 的 必 要 5. 教 材 應 有 足 夠 多 的 範 例 與 習 題 範 例 應 具 有 意 義 並 反 映 數 學 思 考, 在 範 例 之 後 應 有 隨 堂 練 習, 在 課 文 之 後 應 有 啟 發 深 思 的 習 題 習 題 要 扣 緊 主 題, 在 深 74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度 上 由 淺 入 深, 不 宜 與 教 材 內 容 有 太 大 落 差 範 例 與 習 題 的 妥 適 性 可 由 下 列 的 指 標 來 判 斷 : (1) 是 否 為 無 意 義 的 人 工 化 難 題? (2) 所 謂 生 活 化 的 問 題 是 否 符 合 常 理? (3) 是 否 屬 於 大 學 程 度 的 題 材, 雖 可 用 高 中 所 學 的 方 法 解 決, 但 仍 屬 困 難? 6. 範 例 與 習 題 應 注 意 與 生 活 其 他 學 科 及 下 列 九 大 議 題 的 連 結 :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7. 教 師 手 冊 要 提 供 教 師 對 教 材 進 一 步 的 認 識, 對 課 程 深 入 的 瞭 解 和 最 有 效 率 的 教 法 教 師 手 冊 亦 應 提 供 相 關 的 進 階 資 訊, 供 教 師 參 考 8. 專 有 名 詞 應 採 用 教 育 部 最 新 編 訂 公 布 的 數 學 名 詞 各 專 有 名 詞 及 外 國 人 名 應 於 索 引 中 附 原 文 ( 三 )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 教 科 書 的 審 查 應 掌 握 課 程 綱 要 的 內 容 備 註 及 其 說 明 所 呈 現 的 精 神, 並 依 據 上 述 教 材 編 寫 注 意 事 項 進 行 審 查 時, 應 遵 照 國 立 編 譯 館 所 頒 布 的 審 訂 規 範, 並 尊 重 出 版 自 由 的 精 神 二 教 學 進 度 各 校 可 配 合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彈 性 調 整 教 學 進 度 針 對 放 棄 學 習 的 學 生, 應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針 對 學 習 較 慢 的 學 生, 應 有 以 下 補 救 措 施 : 可 依 學 習 不 足 狀 況 開 設 基 礎 數 學 選 修 課 程 ; 可 彈 性 調 整 學 習 進 度, 只 要 在 學 測 前 學 完 數 學 必 修 課 即 可 ; 學 習 方 式 可 採 螺 旋 式, 不 一 定 要 按 課 綱 的 章 節 順 序 學 習 ; 可 依 實 際 狀 況 彈 性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針 對 學 習 較 快 的 學 生, 則 可 提 供 進 階 選 修 課 程, 以 激 發 其 學 習 熱 忱 三 教 學 設 備 與 資 訊 為 建 構 抽 象 思 維 的 實 體 圖 像, 數 學 學 科 中 心 應 研 發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範 例 ( 例 如 : 以 電 腦 協 助 講 授 函 數 圖 形 立 體 幾 何 解 方 程 式 和 統 計 課 程 ), 並 建 立 教 學 資 訊 平 台, 充 分 提 供 各 項 網 路 教 學 資 訊 予 各 校 四 計 算 工 具 的 使 用 ( 一 ) 在 學 生 已 熟 練 計 算 原 理 的 情 況 下, 為 避 免 太 多 繁 複 計 算 降 低 學 習 效 率, 應 允 許 學 生 於 學 習 及 評 量 中 適 當 地 使 用 計 算 器 例 如 統 計 數 據 的 計 算 可 使 用 普 通 計 算 器, 指 數 對 數 函 數 及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值 則 可 使 用 科 學 計 算 器 ( 二 ) 在 學 生 熟 練 描 點 繪 圖 的 情 況 下, 可 輔 以 電 腦 繪 圖, 加 強 其 建 立 函 數 圖 形 的 直 觀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平 時 測 驗 的 方 式 宜 有 彈 性, 要 針 對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設 計 適 合 其 程 度 的 評 量 方 式 在 評 量 時 要 給 予 充 分 的 時 間 思 考, 並 要 求 學 生 將 過 程 寫 下, 以 瞭 解 學 生 思 考 的 步 驟 測 驗 的 題 目 應 區 分 為 基 礎 和 進 階 兩 類, 依 學 生 程 度 做 適 當 的 評 量 ( 二 ) 為 導 正 學 習 文 化, 在 實 施 全 國 性 測 驗 評 量 時, 應 提 供 學 生 充 分 的 思 考 時 間, 以 避 免 學 生 為 求 快 速 解 答 而 忽 略 數 學 思 考 的 學 習 同 時 題 數 不 宜 太 少, 以 免 為 求 鑑 別 度 而 將 題 目 導 引 到 難 題 化 程 度 上 應 從 基 礎 題 到 進 階 題 均 勻 分 布 7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相 關 評 量 單 位 應 研 究 優 良 題 型 的 評 鑑 指 標, 協 助 教 學 現 場 創 造 出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伍 附 錄 數 學 甲 I II 及 數 學 乙 I II 的 說 明 與 範 例 數 學 甲 I( 選 修 ) 數 學 甲 I 包 括 機 率 統 計 II 以 及 三 角 函 數, 這 些 課 題 是 銜 接 大 學 的 微 積 分 與 機 率 統 計 的 題 材 在 學 習 新 的 題 材 時, 同 時 可 統 整 複 習 數 學 II 的 機 率 統 計 以 及 數 學 III 的 三 角 學, 以 強 化 學 生 的 基 礎 一 機 率 統 計 II 生 活 中 所 接 觸 的 變 量 (variables) 常 常 具 有 隨 機 現 象, 比 如 甲 乙 兩 人 猜 拳 n 次, 甲 贏 乙 的 次 數 ; 投 擲 銅 板 n 次, 出 現 正 面 的 次 數 ; 由 電 話 簿 隨 機 抽 n 個 樣 本, 調 查 支 持 某 一 候 選 人 的 人 數 ; 股 票 的 市 場 價 值 ; 台 北 市 的 房 價 ; 學 測 的 成 績 ; 班 上 同 學 的 身 高 體 重 ; 麥 當 勞 一 個 月 所 賣 出 的 漢 堡 個 數 等 等 這 些 具 有 隨 機 性 ( 不 確 定 性 ) 的 變 量 就 稱 作 隨 機 變 量 ( 也 叫 隨 機 變 數 ) 它 可 能 是 離 散 型 的 ( 取 值 為 離 散 的 ), 也 可 能 是 連 續 型 的 老 師 可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請 同 學 舉 出 隨 機 變 數 的 例 子, 但 隨 機 變 數 不 需 用 機 率 空 間 上 的 函 數 來 嚴 格 定 義 隨 機 現 象 對 自 然 組 與 社 會 組 的 學 生 同 等 重 要 對 於 機 率 與 統 計 而 言, 重 點 在 讓 學 生 了 解 隨 機 的 本 質, 並 能 學 到 估 計 的 概 念, 而 不 只 是 學 到 數 學 的 計 算 各 種 概 念 產 生 的 背 後 原 因, 如 機 率 的 性 質,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及 信 賴 區 間 等, 更 應 闡 釋 清 楚 首 先 需 對 隨 機 變 數 進 行 數 據 資 料 的 整 理, 也 就 是 製 作 次 數 圖 (X 軸 為 隨 機 變 量 的 值,Y 軸 為 次 數 ) 將 次 數 除 以 總 次 數, 所 得 的 函 數 就 稱 為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 離 散 型 ), 或 機 率 密 度 函 數 ( 連 續 型 ) 高 中 課 程 只 處 理 離 散 型 的 隨 機 變 數 人 們 常 想 粗 略 知 道 某 一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有 多 大, 而 期 望 值 的 角 色, 就 是 用 單 一 數 值 來 代 表 隨 機 現 象 中 變 量 的 大 小 期 望 值 就 像 是 隨 機 變 數 的 核 心, 隨 機 變 數 所 有 可 能 的 值, 都 散 佈 在 期 望 值 的 左 右 變 異 數 是 用 來 度 量 隨 機 變 數 的 隨 機 性, 變 異 數 愈 小, 愈 多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會 落 在 期 望 值 附 近 當 變 異 數 為 0 時, 所 有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都 是 確 定 的 值 ( 也 就 是 期 望 值 ) 反 之, 變 異 數 愈 大, 反 應 了 隨 機 變 數 的 隨 機 性 ( 不 確 定 性 ) 愈 大 某 項 測 驗 的 成 績 的 變 異 數 大, 表 示 該 測 驗 比 較 能 夠 區 隔 學 生 能 力 的 差 異 變 異 數 的 正 平 方 根 稱 為 標 準 差, 用 來 表 示 隨 機 變 數 的 可 能 值 偏 離 期 望 值 的 大 小 1. 隨 機 的 意 義 1.1 隨 機 的 意 義 以 生 活 上 的 實 例 說 明, 如 : 班 上 同 學 的 學 測 級 分 相 對 次 數 圖 (X 軸 為 學 測 級 分,Y 軸 為 該 成 績 的 相 對 次 數 ) 投 銅 板 三 次, 正 面 出 現 的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圖 (X 軸 為 正 面 出 現 的 次 數 (X=0,1,2,3),Y 軸 為 該 次 數 出 現 的 機 率 ) 1.2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標 準 差 人 們 常 想 粗 略 知 道 某 一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有 多 大, 而 期 望 值 的 角 色, 就 是 用 單 一 數 值 來 代 表 隨 機 現 象 中 變 量 的 大 小 期 望 值 就 像 是 隨 機 變 數 的 核 心, 隨 機 變 數 所 76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有 可 能 的 值, 都 散 佈 在 期 望 值 的 左 右 變 異 數 的 正 平 方 根 稱 為 標 準 差, 用 來 表 示 隨 機 變 數 的 可 能 值 偏 離 期 望 值 的 大 小 2. 二 項 分 布 2.1 獨 立 事 件 重 複 試 驗 二 項 分 布 二 項 分 布 的 性 質 說 明 此 分 布 的 由 來, 並 且 強 調 處 處 可 見 給 出 其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並 以 二 項 式 定 理 驗 證 確 為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n n 1 擲 銅 板 出 現 正 面 反 面 的 機 率 各 為 1/2, 投 n 次 出 現 k 次 正 面 的 機 率 為 C k 2 np 1 p 及 標 準 差 繪 出 二 項 分 布 的 圖 形, 求 期 望 值 np 變 異 數 ( ) 3. 抽 樣 與 統 計 推 論 3.1 抽 樣 方 法 :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說 明 經 常 需 要 收 集 資 料, 以 便 對 隨 機 現 象 做 推 論 或 預 測 說 明 何 時 要 普 查, 何 時 要 抽 樣 調 查, 並 介 紹 隨 機 抽 樣 法 3.2 亂 數 表 介 紹 亂 數 表 的 使 用, 並 說 明 何 時 可 使 用 3.3 常 態 分 布 信 賴 區 間 與 信 心 水 準 的 解 讀 高 中 程 度 的 統 計 推 論 只 做 隨 機 變 數 期 望 值 的 估 計, 它 的 背 後 理 論 是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要 介 紹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就 需 要 引 入 常 態 分 布 此 部 分 僅 做 通 識 性 的 介 紹, 以 活 動 方 式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的 直 觀 對 一 固 定 的 信 心 水 準, 給 出 信 賴 區 間 公 式, 再 讓 學 生 以 亂 數 表 模 擬 或 實 驗 投 擲 正 面 出 現 機 率 為 p 的 銅 板 n 次, 代 入 信 賴 區 間 公 式, 以 說 明 信 心 水 準 的 意 涵 ; 並 以 此 解 讀, 何 以 大 多 數 的 學 生 所 得 的 信 賴 區 間 都 會 涵 蓋 p? n k 二 項 分 布 ( ) ( ) 1 常 態 分 布 2σ 它 的 表 示 法 n k C p 1 p, p = 0.4, n = 100 k ( x μ ) 2 ( ), =, = 1, = 2.718L, 常 態 分 布 可 介 紹 2 2σ e μ np σ np p e 0.1 0.08 0.06 0.04 二 項 分 布 常 態 分 布 0.02 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7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三 角 函 數 在 三 角 函 數 裡 首 先 介 紹 弧 度 的 觀 念, 並 以 圓 心 在 原 點 的 圓 介 紹 廣 義 角 的 三 角 函 數 及 其 週 期 性 質 討 論 它 們 的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和 平 方 關 係, 但 三 角 恆 等 式 不 宜 過 度 操 作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涵 是 以 三 角 函 數 呈 現, 內 容 包 括 複 數 的 極 式 與 棣 美 弗 定 理 為 了 處 理 1 的 n 次 方 根 問 題, 要 複 習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和 角 公 式 三 角 函 數 的 應 用 包 括 波 動 現 象 的 刻 劃, 如 :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疊 合, 以 及 圓 橢 圓 及 其 應 用 1. 一 般 三 角 函 數 的 性 質 與 圖 形 1.1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複 習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1.2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平 方 關 係 1.3 三 角 函 數 的 定 義 域 值 域 週 期 性 質 與 圖 形 包 括 六 種 三 角 函 數 2 2 2 2 由 cos θ + sin θ = 1, 以 及 倒 數 關 係 及 商 數 關 係 推 導 出 1+ tan θ = sec θ 2. 三 角 函 數 及 其 應 用 這 裡 主 要 談 的 是 三 角 函 數 的 應 用 及 相 關 的 三 角 方 程 式 與 恆 等 式 2.1 波 動 認 識 Asin ( ω t+ θ0 ),A 為 振 幅 ω t + θ0 為 相 角 的 物 理 意 涵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疊 合 : 透 過 和 角 公 式, 同 週 期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和, 如 : acos( ωt) + bsin( ωt) = Asin ( ωt+ θ0 ) 不 談 不 同 週 期 的 正 餘 弦 函 數 的 疊 合 因 此 也 不 談 和 差 化 積 與 積 化 和 差 的 公 式 2.2 圓 橢 圓 的 參 數 式 3. 複 數 的 幾 何 意 涵 3.1 複 數 平 面 絕 對 值 複 數 的 極 式 複 數 乘 法 的 幾 何 意 義 3.2 棣 美 弗 定 理, 複 數 的 n 次 方 根 ( cosα + isinα) ( cos β + isin β) = cos ( α + β) + isin ( α + β) 複 數 的 n 次 方 根 僅 談 根 的 求 法, 以 及 複 數 的 等 比 級 數, 如 : 2 n 1 1 + ω + ω + L + ω, 不 宜 做 牽 涉 到 根 的 變 形 的 級 數 問 題, 如 : 1 1 1 + + L + 2 n 1 ω 1 ω 1 ω 數 學 甲 II( 選 修 ) 數 學 甲 II 的 目 標 是 對 函 數 多 項 式 函 數 及 定 量 幾 何 作 一 統 整 學 習, 並 為 未 來 微 積 分 的 學 習 做 準 備 一 極 限 與 函 數 本 章 的 用 意 是 要 對 函 數 作 一 統 整 的 學 習 並 延 伸 到 函 數 的 操 作, 特 別 是 合 成 函 數 的 操 作, 合 成 函 數 應 與 平 移 與 伸 縮 作 連 結 夾 擠 定 理 應 透 過 幾 何 圖 形 建 立 直 觀, 並 利 用 不 等 式 做 上 下 界 的 估 計, 不 等 式 型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亦 在 此 學 習 1. 數 列 及 其 極 限 1.1 兩 數 列 的 比 較 78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不 等 式 型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1.2 數 列 的 極 限 及 極 限 的 性 質 以 圖 形 電 腦 展 示 的 範 例 讓 學 生 認 識 極 限 的 概 念 1.3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循 環 小 數 證 明 循 環 小 數 是 有 理 數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的 應 用 範 例 : 如 下 圖,ABCD 為 邊 長 等 於 1 的 正 方 形, 連 接 ABCD 各 邊 中 點 可 得 一 個 內 接 正 方 形, 如 此 繼 續 作 下 去, 會 得 到 無 限 多 個 正 方 形, 求 這 些 正 方 形 的 面 積 總 和 A B D C 1.4 夾 擠 定 理 可 用 圖 形 或 面 積 來 建 立 夾 擠 定 理 的 直 觀, 例 如 : 圓 面 積 可 用 內 接 與 外 切 正 n 邊 形 的 面 積 夾 擠 而 得 2. 函 數 的 概 念 2.1 函 數 的 定 義 四 則 運 算 合 成 函 數 合 成 函 數 學 習 的 重 點 在 將 重 要 函 數 寫 成 簡 單 函 數 的 合 成, 或 是 將 函 數 標 準 化 例 如 利 用 平 移 將 y = ( x h) 3 化 成 標 準 式 性 質, 了 解 y = ( x h) 3 的 函 數 性 質 y 3 = x, 透 過 學 習 y 3 = x 的 函 數 函 數 的 例 子 及 繪 圖 : 這 裡 的 繪 圖 是 指 圖 形 的 描 點, 是 要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圖 形 的 直 觀 c 絕 對 值 函 數 y = x 簡 單 有 理 函 數 y = n x,n=1,2, 以 及 這 些 函 數 的 平 移 根 式 函 數 與 隱 函 數, 如 : y = x, y = 2 ax + bx + c x 2 + y 2 = 1 3. 函 數 的 極 限 3.1 函 數 的 極 限 3.2 連 續 函 數 介 值 定 理 二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微 積 分 透 過 介 紹 微 積 分 的 基 本 概 念, 對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性 質 作 統 整 學 習 包 括 三 次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繪 圖, 以 及 推 導 一 些 幾 何 形 體 的 面 積 體 積 的 公 式 至 於 牛 頓 求 根 法 則 置 於 附 錄 1. 微 分 1.1 導 數 與 切 線 1.2 微 分 的 加 減 運 算 2. 函 數 性 質 的 判 定 2.1 上 升 下 降 凹 凸 性 函 數 極 值 的 一 階 二 階 檢 定 法 7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2 三 次 多 項 式 的 繪 圖 透 過 函 數 的 特 徵 ( 極 值 點 反 曲 點 上 升 下 降 凹 凸 性 ) 來 繪 圖 3. 積 分 的 意 義 3.1 定 積 分 的 意 義 介 紹 上 下 和 及 其 極 限 用 k, k 2 的 求 和 公 式 計 算 n k= 1 n k= 1 80 a a 2 xdx, x dx 0 0 3.2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由 高 度 函 數 對 底 的 積 分 來 定 義 面 積 函 數, 並 說 明 面 積 函 數 對 底 的 微 分 為 高 度 由 速 度 函 數 對 時 間 的 積 分 來 定 義 距 離 函 數, 並 說 明 距 離 函 數 對 時 間 的 微 分 為 速 度 3.3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定 積 分 與 不 定 積 分 的 計 算 : 不 涉 及 分 部 積 分 與 變 數 變 換 法 4. 積 分 的 應 用 4.1 以 求 圓 面 積 球 體 體 積 角 錐 體 體 積 和 解 自 由 落 體 運 動 方 程 式 為 主 2 圓 面 積 : 假 設 已 知 圓 周 長 公 式, 以 積 分 方 法 求 圓 面 積 : π rdr = π R 球 體 體 積 : 假 設 已 知 圓 面 積 公 式, 以 切 割 X 軸 方 式 的 積 分 方 法 求 球 體 體 積 : R ( ) 2 2 2 4 π R x dx = π R 3 R 3 角 錐 體 體 積 : 假 設 已 知 底 面 積 A, 以 切 割 Z 軸 方 式 的 積 分 方 法 求 角 錐 體 體 積 : 在 每 一 個 截 面 的 面 積 H 2 : z 2 A: A( z) R 2 0 2 H Az 1 =, 0 2 dz = AH H 3 v, 求 時 間 t 時 的 速 度 : 自 由 落 體 運 動 方 程 式 : 已 知 初 始 位 置 z 0 與 初 始 速 度 0 1 2 t 2 v( t) = v0 gt; 時 間 t 時 的 位 置 : z + v() t dt = z + v t gt 數 學 甲 II 附 錄 : 牛 頓 求 根 法 1 n a, a 的 牛 頓 求 根 法 0 0 0 0 數 學 乙 I( 選 修 ) 數 學 乙 I 包 括 機 率 統 計 II 以 及 三 角 函 數, 這 些 課 題 是 銜 接 大 學 的 微 積 分 與 機 率 統 計 的 題 材 在 學 習 新 的 題 材 時, 同 時 可 統 整 複 習 數 學 II 的 機 率 統 計 以 及 數 學 III 的 三 角 學, 以 強 化 學 生 的 基 礎 一 機 率 統 計 II 生 活 中 所 接 觸 的 變 量 (variables) 常 常 具 有 隨 機 現 象, 比 如 甲 乙 兩 人 猜 拳 n 次, 甲 贏 乙 的 次 數 ; 投 擲 銅 板 n 次, 出 現 正 面 的 次 數 ; 由 電 話 簿 隨 機 抽 n 個 樣 本, 調 查 支 持 某 一 候 選 人 的 人 數 ; 股 票 的 市 場 價 值 ; 台 北 市 的 房 價 ; 學 測 的 成 績 ; 班 上 同 學 的 身 高 體 重 ; 麥 當 勞 一 個 月 所 賣 出 的 漢 堡 個 數 等 等 這 些 具 有 隨 機 性 ( 不 確 定 性 ) 的 變 量 就 稱 作 隨 機 變 量 ( 也 叫 隨 機 變 數 ) 它 可 能 是 離 散 型 的 ( 取 值 為 離 散 的 ), 也 可 能 是 連 續 型 的 老 師 可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請 同 學 舉 出 隨 機 變 數 的 例 子, 但 隨 機 變 數 不 需 用 機 率 空 間 上 的 函 數 來 嚴 格 定 義 隨 機 現 象 對 自 然 組 與 社 會 組 的 學 生 同 等 重 要 對 於 機 率 與 統 計 而 言, 重 點 在 讓 學 生 了 解 隨 機 的 本 質, 並 能 學 到 估 計 的 概 念, 而 不 只 是 學 到 數 學 的 計 算 各 種 概 念 產 生 的 背 後 原 因, 如 : 機 率 的 性 質,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及 信 賴 區 間 等, 更 應 闡 釋 清 楚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首 先 需 對 隨 機 變 數 進 行 數 據 資 料 的 整 理, 也 就 是 製 作 次 數 圖 (X 軸 為 隨 機 變 量 的 值,Y 軸 為 次 數 ) 將 次 數 除 以 總 次 數, 所 得 的 函 數 就 稱 為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 離 散 型 ), 或 機 率 密 度 函 數 ( 連 續 型 ) 高 中 課 程 只 處 理 離 散 型 的 隨 機 變 數 人 們 常 想 粗 略 知 道 某 一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有 多 大, 而 期 望 值 的 角 色, 就 是 用 單 一 數 值 來 代 表 隨 機 現 象 中 變 量 的 大 小 期 望 值 就 像 是 隨 機 變 數 的 核 心, 隨 機 變 數 所 有 可 能 的 值, 都 散 佈 在 期 望 值 的 左 右 變 異 數 是 用 來 度 量 隨 機 變 數 的 隨 機 性, 變 異 數 愈 小, 愈 多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會 落 在 期 望 值 附 近 當 變 異 數 為 0 時, 所 有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都 是 確 定 的 值 ( 也 就 是 期 望 值 ) 反 之, 變 異 數 愈 大, 反 應 了 隨 機 變 數 的 隨 機 性 ( 不 確 定 性 ) 愈 大 某 項 測 驗 的 成 績 的 變 異 數 大, 表 示 該 測 驗 比 較 能 夠 區 隔 學 生 能 力 的 差 異 變 異 數 的 正 平 方 根 稱 為 標 準 差, 用 來 表 示 隨 機 變 數 的 可 能 值 偏 離 期 望 值 的 大 小 1. 隨 機 的 意 義 1.1 隨 機 的 意 義 以 生 活 上 的 實 例 說 明, 如 : 班 上 同 學 的 學 測 級 分 相 對 次 數 圖 (X 軸 為 學 測 級 分,Y 軸 為 該 成 績 的 相 對 次 數 ) 投 銅 板 三 次, 正 面 出 現 的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圖 (X 軸 為 正 面 出 現 的 次 數 (X=0,1,2,3),Y 軸 為 該 次 數 出 現 的 機 率 ) 2. 期 望 值 變 異 數 標 準 差 人 們 常 想 粗 略 知 道 某 一 隨 機 變 數 的 值 有 多 大, 而 期 望 值 的 角 色, 就 是 用 單 一 數 值 來 代 表 隨 機 現 象 中 變 量 的 大 小 期 望 值 就 像 是 隨 機 變 數 的 核 心, 隨 機 變 數 所 有 可 能 的 值, 都 散 佈 在 期 望 值 的 左 右 變 異 數 的 正 平 方 根 稱 為 標 準 差, 用 來 表 示 隨 機 變 數 的 可 能 值 偏 離 期 望 值 的 大 小 3. 獨 立 事 件 4. 二 項 分 布 4.1 重 複 試 驗 二 項 分 布 二 項 分 布 的 性 質 說 明 此 分 布 的 由 來, 並 且 強 調 處 處 可 見 給 出 其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並 以 二 項 式 定 理 驗 證 確 為 機 率 質 量 函 數 擲 銅 板 出 現 正 面 反 面 的 機 率 各 為 1/2, 投 n 次 出 現 k 次 正 面 的 機 率 為 n n 1 C k 2 繪 出 二 項 分 布 的 圖 形, 求 期 望 值 np ; 變 異 數 np ( 1 p) 及 標 準 差 的 計 算 可 置 於 教 科 書 的 附 錄 5. 抽 樣 與 統 計 推 論 5.1 抽 樣 方 法 :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說 明 經 常 需 要 收 集 資 料, 以 便 對 隨 機 現 象 做 推 論 或 預 測 說 明 何 時 要 普 查, 何 時 要 抽 樣 調 查, 並 介 紹 隨 機 抽 樣 法 5.2 亂 數 表 介 紹 亂 數 表 的 使 用, 並 說 明 何 時 可 使 用 5.3 常 態 分 布 信 賴 區 間 與 信 心 水 準 的 解 讀 高 中 程 度 的 統 計 推 論 只 做 隨 機 變 數 期 望 值 的 估 計, 它 的 背 後 理 論 是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要 介 紹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就 需 要 引 入 常 態 分 布 此 部 分 僅 做 通 識 性 的 介 紹, 以 活 動 方 式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中 央 極 限 定 理 的 直 觀 對 一 固 定 的 信 心 水 準, 給 出 信 賴 區 間 公 式, 再 讓 學 生 以 亂 數 表 模 擬 或 實 驗 投 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擲 正 面 出 現 機 率 為 p 的 銅 板 n 次, 代 入 信 賴 區 間 公 式, 以 說 明 信 心 水 準 的 意 涵 ; 並 以 此 解 讀, 何 以 大 多 數 的 學 生 所 得 的 信 賴 區 間 都 會 涵 蓋 p? n k 二 項 分 布 ( ) ( ) 1 常 態 分 布 2σ 的 表 示 法 0.1 0.08 n k C p 1 p, p = 0.4, n = 100 k ( x μ ) 2 ( ), =, = 1, = 2.718L, 常 態 分 布 可 介 紹 它 2 2σ e μ np σ np p e 0.06 0.04 二 項 分 布 常 態 分 布 0.02 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二 三 角 函 數 在 三 角 函 數 裡 首 先 介 紹 弧 度 的 觀 念, 並 以 圓 心 在 原 點 的 圓 介 紹 廣 義 角 的 三 角 函 數 及 其 週 期 性 質 討 論 它 們 的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平 方 關 係, 但 三 角 恆 等 式 不 宜 過 度 操 作 1. 弧 度 弧 長 1.1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複 習 弧 度 弧 長 及 扇 形 面 積 公 式 2. 一 般 三 角 函 數 的 性 質 與 圖 形 2.1 倒 數 關 係 商 數 關 係 平 方 關 係 2.2 三 角 函 數 的 定 義 域 值 域 週 期 性 質 與 圖 形 包 括 六 種 三 角 函 數 2 2 2 2 由 cos θ + sin θ = 1, 以 及 倒 數 關 係 及 商 數 關 係 推 導 出 1+ tan θ = sec θ 數 學 乙 II( 選 修 ) 數 學 乙 II 的 目 標 是 對 函 數 作 一 統 整 學 習 一 極 限 與 函 數 本 章 的 用 意 是 要 對 函 數 作 一 統 整 的 學 習 並 延 伸 到 函 數 的 操 作, 特 別 是 合 成 函 數 的 操 作, 合 成 函 數 應 與 平 移 與 伸 縮 作 連 結 夾 擠 定 理 應 透 過 幾 何 圖 形 建 立 直 觀, 並 利 用 不 等 式 做 上 下 界 的 估 計, 不 等 式 型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亦 在 此 學 習 1. 數 列 及 其 極 限 1.1 兩 數 列 的 比 較 不 等 式 型 式 的 數 學 歸 納 法 82
選 修 -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1.2 數 列 的 極 限 及 極 限 的 性 質 以 圖 形 電 腦 展 示 的 範 例 讓 學 生 認 識 極 限 的 概 念 2.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2.1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無 窮 等 比 級 數 的 應 用 範 例 : 如 下 圖,ABCD 為 邊 長 等 於 1 的 正 方 形, 連 接 ABCD 各 邊 中 點 可 得 一 個 內 接 正 方 形, 如 此 繼 續 作 下 去, 會 得 到 無 限 多 個 正 方 形, 求 這 些 正 方 形 的 面 積 總 和 A B D C 2.2 循 環 小 數 證 明 循 環 小 數 是 有 理 數 2.3 夾 擠 定 理 可 用 圖 形 或 面 積 來 建 立 夾 擠 定 理 的 直 觀, 例 如 : 圓 面 積 可 用 內 接 與 外 切 正 n 邊 形 的 面 積 夾 擠 而 得 3. 函 數 的 概 念 3.1 函 數 的 定 義 四 則 運 算 合 成 函 數 合 成 函 數 學 習 的 重 點 在 將 重 要 函 數 寫 成 簡 單 函 數 的 合 成, 或 是 將 函 數 標 準 化 例 如 : 利 用 平 移 將 y = ( x h) 3 化 成 數 性 質, 了 解 y = ( x h) 3 的 函 數 性 質 y 3 = x 的 標 準 式, 透 過 學 習 y 3 = x 的 函 函 數 的 例 子 及 繪 圖 : 這 裡 的 繪 圖 是 指 圖 形 的 描 點, 是 要 建 立 學 生 對 於 圖 形 的 直 觀 c 絕 對 值 函 數 y = x 簡 單 有 理 函 數 y = n x,n=1,2, 以 及 這 些 函 數 的 平 移 根 式 函 數 與 隱 函 數, 如 : y = x, y = 2 ax + bx + c x 2 + y 2 = 1 4. 函 數 的 極 限 4.1 函 數 的 極 限 4.2 連 續 函 數 介 值 定 理 8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8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一 藉 由 歷 史 問 題 的 探 討, 提 升 歷 史 思 維 的 能 力 二 理 解 文 化 的 根 源, 建 立 自 我 認 同 感 三 認 識 世 界 多 元 文 化 的 特 質 與 演 變, 養 成 互 為 主 體 彼 此 尊 重 的 開 闊 胸 襟 四 激 發 對 於 歷 史 的 興 趣, 充 實 生 活 的 內 涵 貳 核 心 能 力 高 中 生 學 習 歷 史 應 以 歷 史 思 維 (historical thinking) 為 核 心 能 力, 並 由 此 能 力 達 成 其 他 幾 項 基 本 目 標 所 謂 歷 史 思 維, 也 可 以 稱 為 歷 史 意 識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是 指 : 人 們 自 我 察 覺 到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之 間 總 是 不 斷 流 動 的, 而 且 在 這 種 過 程 中 每 件 事 物 都 一 直 變 遷 中 簡 單 地 說, 歷 史 意 識 其 實 就 是 變 遷 的 意 識 (sense of change) 一 般 而 言, 歷 史 思 維 會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及 認 知 能 力 的 發 展 而 日 漸 提 升 從 歷 史 記 憶 到 專 業 史 學 之 間, 歷 史 思 維 又 可 區 分 為 多 種 進 階 的 理 想 類 型 高 中 歷 史 教 育 應 超 越 歷 史 記 憶 過 去 的 意 識 等 初 級 階 段, 學 習 靈 活 運 用 ( 一 ) 時 序 觀 念 ( 二 ) 歷 史 理 解 ( 三 ) 歷 史 解 釋 ( 四 ) 史 料 證 據 等 四 項 能 力 一 時 序 觀 念 時 序 不 僅 指 客 觀 時 間 的 順 序, 也 指 主 觀 上 對 時 間 秩 序 的 表 述 時 序 觀 念 是 理 解 歷 史 的 基 礎, 也 是 歷 史 學 科 的 特 質 歷 史 事 件 及 人 物 應 放 置 在 時 間 架 構 下, 才 可 能 顯 現 意 義 與 價 值 發 展 學 生 時 序 觀 念, 建 構 事 件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進 而 理 解 歷 史 的 變 遷 延 續 或 斷 裂 等 觀 念 時 序 觀 念 大 致 可 區 分 為 兩 個 層 面 : ( 一 ) 運 用 各 種 時 間 術 語 及 歷 史 分 期 時 間 術 語 與 歷 史 分 期 都 是 人 為 的 建 構 約 定 成 俗 的 用 法 學 生 必 須 運 用 適 當 的 時 間 術 語 分 期 方 式 來 描 述 過 去, 並 且 在 歷 史 的 脈 絡 下 觀 察 和 理 解 1. 熟 悉 各 種 計 量 時 間 單 位 的 術 語 ( 例 如 : 日 月 年 世 紀 ) 2. 熟 悉 歷 史 大 敘 述 中 的 分 期 方 式 ( 例 如 : 上 古 近 代 先 秦 時 期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大 航 海 時 代 西 元 前 西 元 ) 3. 使 用 不 同 的 時 間 術 語 描 述 某 一 特 定 時 段 ( 例 如 :1910 年 代 20 世 紀 初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前 後 等 用 語 的 交 替 使 用 ) ( 二 ) 區 別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不 同, 並 建 立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關 連 性 學 生 藉 由 史 事 排 序, 建 立 時 間 架 構, 觀 察 時 代 差 異, 理 解 歷 史 變 遷 1. 說 明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差 異 與 類 似 之 處 2. 說 明 不 同 時 代 間 的 差 異, 並 依 特 質 將 過 去 區 分 為 幾 個 不 同 的 時 期 3. 根 據 資 料 圖 片, 建 立 具 有 時 間 性 的 架 構 ( 如 年 表 時 間 軸 ) 4. 以 時 間 性 的 架 構 說 明 某 個 歷 史 事 件 的 演 變 或 現 象 ( 例 如 : 法 國 大 革 命 的 發 生 ) 5. 根 據 學 習 內 容, 掌 握 某 個 時 代 中 變 遷 與 延 續 的 因 素 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歷 史 理 解 指 學 生 能 夠 對 史 實 的 歷 史 脈 絡 與 意 義 加 以 掌 握 歷 史 理 解 可 區 分 為 二 個 層 面 : ( 一 ) 能 夠 認 知 與 掌 握 歷 史 文 本 的 內 容 與 意 義 1. 經 由 閱 讀 或 討 論, 能 掌 握 歷 史 敘 述 中 的 論 點 2. 能 以 個 人 的 敘 述 形 式 重 新 表 達 原 本 的 中 心 意 涵 3. 能 經 由 文 本 中 的 歷 史 敘 述, 理 解 作 者 的 立 場 ( 二 ) 能 夠 就 一 歷 史 事 件, 進 行 設 身 處 地 的 認 知 歷 史 理 解 基 本 上 要 求 學 生 學 習 設 身 處 地 認 識 過 去 然 而, 身 為 歷 史 理 解 的 主 體, 純 粹 客 觀 只 是 一 種 高 貴 的 理 想 而 已, 學 生 應 嘗 試 學 習 有 意 義 的 理 解 1. 在 時 代 脈 絡 下 的 意 涵 掌 握 重 要 的 歷 史 性 名 詞 2. 以 當 時 的 時 序 空 間 用 語 概 念 價 值 觀 等 為 基 礎, 解 說 相 關 的 歷 史 事 件 或 情 境 3. 參 照 既 有 的 歷 史 敘 述 檢 視 自 己 原 有 的 認 知, 重 新 認 識 某 一 歷 史 事 件 或 情 境 4. 設 想 當 時 人 物 的 經 驗 及 其 看 法, 並 且 避 免 只 用 現 在 的 價 值 或 規 範 從 事 評 斷 三 歷 史 解 釋 已 逝 的 過 去 無 法 如 實 再 現, 歷 史 只 能 透 過 史 料 證 據 來 重 新 建 構, 因 此, 所 有 的 歷 史 在 本 質 上 都 是 對 過 去 的 一 種 解 釋 歷 史 理 解 著 重 在 設 身 處 地 認 知 過 去, 目 的 在 儘 可 能 接 近 無 法 全 然 再 現 的 過 去 ; 而 歷 史 解 釋 則 以 史 料 證 據 與 歷 史 理 解 為 基 礎, 有 意 識 地 對 過 去 提 出 合 理 合 情 的 系 統 性 的 因 果 關 係 式 的 說 法 歷 史 解 釋 可 區 分 為 兩 個 層 面 : ( 一 ) 分 辨 不 同 的 歷 史 解 釋 不 同 的 史 料 證 據 時 代 關 懷 作 者 身 份 想 法 都 可 能 導 致 不 同 的 解 釋, 歷 史 解 釋 因 而 總 是 呈 現 多 元 的 面 貌 1. 辨 識 對 過 去 不 同 的 解 釋, 並 比 較 不 同 解 釋 的 差 異 所 在 2. 依 史 料 選 擇 差 異 與 史 料 多 寡, 說 明 對 過 去 為 何 有 不 同 的 解 釋 ( 二 ) 對 歷 史 事 件 的 原 因 與 影 響 提 出 解 釋 歷 史 解 釋 旨 在 建 構 事 件 前 因 ( 背 景 原 因 ) 後 果 ( 結 果 影 響 )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1. 體 認 歷 史 的 因 果 關 係 不 具 有 必 然 性, 而 是 人 為 的 分 析 與 解 釋 2. 能 辨 識 出 某 一 歷 史 解 釋 中 作 者 所 認 為 的 幾 項 重 要 原 因 四 史 料 證 據 史 料 必 須 置 於 歷 史 脈 絡 中, 轉 化 為 證 據, 方 具 有 價 值 學 生 必 須 學 習 在 史 料 中 發 現 線 索, 並 且 經 由 一 番 思 考 討 論 或 推 理, 而 能 判 斷 其 作 為 證 據 的 適 當 性 史 料 證 據 可 區 分 三 個 層 面 : ( 一 ) 直 接 從 史 料 中 找 出 關 鍵 的 線 索, 例 如 態 度 意 見 動 機 等 ( 二 ) 依 據 某 一 探 討 主 題, 評 估 個 別 史 料 作 為 證 據 的 適 當 性 ( 三 ) 理 解 因 解 釋 者 ( 包 括 他 人 或 自 己 ) 立 場 的 不 同, 各 種 史 料 的 判 斷 及 取 捨, 會 導 致 差 異 8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之 必 修 科 目 共 計 八 學 分, 四 學 期, 分 二 學 年 於 高 一 及 高 二 講 授 每 學 期 兩 學 分, 每 週 上 課 二 節 惟 各 校 得 視 需 要 採 單 一 學 期 四 學 分 方 式 排 課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高 中 歷 史 第 一 冊 本 冊 為 整 個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之 首 冊 宜 置 入 簡 短 的 引 言, 說 明 歷 史 教 育 之 必 要, 以 及 授 課 順 序 上 採 用 第 一 冊 : 臺 灣 史 第 二 冊 : 中 國 史 第 三 冊 : 世 界 史 及 第 四 冊 : 世 界 史 之 流 程 安 排 的 理 由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考 古 與 台 灣 原 考 古 發 掘 與 1-1 有 關 臺 灣 史 事 的 明 確 記 錄 始 於 近 四 五 一 早 期 台 灣 住 民 族 2. 荷 西 與 鄭 氏 政 權 史 前 文 化 百 年 前, 但 在 有 文 字 記 錄 以 前, 臺 灣 島 台 灣 的 原 住 早 已 存 在, 並 且 已 有 人 群 居 住 本 單 元 民 族 先 提 示 臺 灣 人 文 地 理 環 境 與 原 住 民 關 係, 接 著 敘 述 臺 灣 的 史 前 歷 史 以 及 16 世 紀 末 以 前 就 居 住 在 臺 灣 的 原 住 民 敘 事 以 提 綱 挈 領 為 原 則, 不 宜 瑣 碎 1-2 由 於 對 史 前 史 的 理 解 是 透 過 考 古 工 作 與 學 術 研 究 所 重 建 的 認 知, 未 必 充 分 反 映 史 前 概 貌, 因 此 敘 述 時 應 舉 例 並 說 明 此 種 知 識 的 不 完 整 性 與 重 建 史 前 史 知 識 的 重 要 性 1-3 有 關 臺 灣 原 住 民 的 介 紹, 重 點 放 在 荷 蘭 統 治 時 期 前 夕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特 徵 ; 至 於 17 世 紀 初 以 後 的 發 展, 可 於 以 下 相 關 各 單 元 適 切 的 地 方 敘 述 也 應 說 明 我 們 對 當 時 社 會 文 化 理 解 的 侷 限 性 建 議 可 以 利 用 17 世 紀 初 的 文 字 記 錄 加 以 說 明, 再 進 一 步 利 用 人 類 學 與 歷 史 學 的 研 究 成 果, 講 述 有 關 臺 灣 土 著 ( 原 住 民 ) 的 分 類 以 及 社 會 文 化 的 特 徵 臺 灣 與 世 界 2-1 本 主 題 講 述 大 航 海 時 代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的 鄭 氏 政 權 特 色 16 世 紀 中 葉 以 後 東 亞 情 勢 的 變 化, 以 及 臺 灣 走 入 世 界 體 系 的 過 程, 進 而 敘 述 荷 西 及 鄭 氏 時 期 的 歷 史 2-2 介 紹 荷 西 時 期 臺 灣 的 變 遷 與 發 展 重 點 放 在 臺 灣 與 世 界 的 初 步 接 軌 荷 蘭 統 治 下 的 措 施 與 族 群 間 的 互 動 關 於 西 班 牙 的 部 份, 因 為 佔 領 時 間 短 研 究 較 少, 敘 述 可 以 稍 微 簡 略 2-3 有 關 鄭 氏 政 權 的 敘 述, 可 從 鄭 芝 龍 鄭 8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成 功 父 子 的 事 業 臺 灣 在 鄭 氏 政 權 下 的 史 事 加 以 敘 述, 如 鄭 氏 進 取 臺 灣 的 背 景 鄭 氏 三 代 治 下 臺 灣 的 政 經 社 會 及 文 化 建 樹 鄭 氏 政 權 的 對 外 關 係 以 及 與 清 朝 交 涉 的 始 末 1. 政 治 經 濟 的 發 漢 人 社 會 的 1-1 自 16 世 紀 後 期 以 來, 漢 人 開 始 移 入 臺 展 出 現 農 商 業 的 發 展 灣, 逐 漸 建 立 以 漢 人 為 主 體 的 社 會 本 主 題 旨 在 敘 述 清 代 治 臺 的 政 策 與 措 施 1-2 強 調 開 港 以 前 臺 灣 的 帝 國 邊 陲 特 色, 消 極 的 統 治 政 策 與 特 殊 的 行 政 措 施 ( 如 限 制 移 民 劃 定 番 界 實 行 班 兵 制 度 等 特 殊 作 法 ) 講 述 行 政 區 劃 與 統 治 機 構 的 調 整 漢 人 社 會 擴 張 的 情 況 下, 原 住 民 族 的 處 境, 亦 應 加 以 關 注 1-3 講 述 清 朝 統 治 時 期 的 經 濟 活 動 及 其 變 遷 農 業 方 面, 以 移 民 土 地 開 墾 水 利 建 設 主 要 作 物 為 敘 述 重 點 商 業 活 動 可 分 對 外 ( 大 陸 ) 貿 易 與 島 內 城 鄉 交 易 兩 方 面 敘 述 手 工 業 的 狀 況 可 附 帶 提 及 二 清 代 的 統 治 2. 社 會 文 化 的 變 社 會 狀 態 與 2-1 本 主 題 討 論 不 同 人 群 間 的 合 作 與 衝 突, 遷 社 會 問 題 文 教 發 展 以 及 各 種 人 群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活 動 內 容 應 包 括 原 住 民 閩 客 關 係 以 及 性 別 人 口 問 題 ; 統 治 者 與 被 治 者 官 員 士 紳 與 庶 民 富 人 與 貧 民 之 間 的 社 會 等 差 2-2 不 同 的 社 會 群 體 之 間 既 有 和 平 共 存, 也 有 衝 突 和 平 共 存 的 部 份 可 敘 述 通 婚 合 夥 等 方 面 ; 衝 突 的 部 份 可 討 論 抗 清 事 件 漢 番 衝 突 分 類 械 鬥 幫 會 與 盜 匪 等 問 題 討 論 臺 灣 住 民 的 社 會 地 位 的 變 動, 可 論 述 科 舉 軍 功 事 業 經 營 與 社 會 流 動 的 關 係 2-3 臺 灣 是 移 民 社 會, 士 紳 階 層 的 形 成, 因 地 區 的 不 同 而 在 時 間 上 有 所 先 後 士 紳 的 文 化 與 生 活 受 到 中 國 儒 家 大 傳 統 的 影 響, 可 討 論 中 國 文 化 在 臺 灣 的 傳 布, 如 書 畫 傳 承 文 藝 社 團, 以 及 庭 園 構 築 等 精 緻 文 化 庶 民 文 化 深 受 原 鄉 影 響, 但 也 摻 合 原 住 民 因 素 以 及 在 地 的 新 發 展 可 敘 述 紳 民 共 有 的 生 活 內 容 生 命 禮 俗 歲 時 節 慶 和 民 間 宗 教 活 動 8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二 3. 外 力 衝 擊 與 近 涉 外 事 件 與 3-1 本 主 題 講 述 19 世 紀 後 期 臺 灣 遭 受 到 的 清 代 化 台 灣 地 位 的 衝 擊 清 廷 和 臺 灣 士 民 的 因 應 之 道 代 轉 變 3-2 外 力 衝 擊 的 部 份, 重 點 包 括 開 港 通 的 清 代 近 代 化 商 牡 丹 社 事 件 中 法 戰 爭 可 兼 述 外 統 治 的 努 力 國 人 在 臺 灣 的 通 商 傳 教 以 及 對 台 灣 戰 略 位 置 的 興 趣 3-3 清 廷 的 對 策 包 括 開 山 撫 番 與 建 省 政 府 主 導 的 近 代 化 事 業 民 間 方 面 則 可 討 論 新 興 的 經 濟 機 會 與 產 業 調 整 最 後 可 討 論 政 經 中 心 的 北 移 以 及 生 態 環 境 的 改 變 1. 殖 民 統 治 前 期 統 治 政 策 與 1-1 本 主 題 講 述 日 本 領 有 臺 灣 的 過 程 統 治 三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的 特 色 臺 民 反 應 方 針 的 改 變 以 及 臺 灣 居 民 的 反 應 早 期 基 礎 建 設 與 統 治 的 兩 個 面 向 : 一 方 面 採 用 軍 警 壓 制 經 濟 發 展 手 段, 以 穩 固 統 治 ; 另 一 方 面 則 籠 絡 紳 商 從 事 建 設, 以 爭 取 民 心 1-2 可 先 行 講 述 軍 事 鎮 壓 與 警 察 制 度 等 壓 制 性 作 為 針 對 居 民 的 反 應, 應 講 述 武 裝 抗 日 活 動, 並 介 紹 其 中 之 一 兩 個 重 大 事 件 其 次 介 紹 殖 民 統 治 政 策 的 變 化 ( 如 由 軍 人 總 督 到 文 官 總 督 的 改 變 同 化 政 策 下 的 各 種 改 革 等 ), 以 及 臺 灣 人 的 非 武 裝 抗 日 運 動 ( 延 續 至 1930 年 代 上 半 期 ) 針 對 原 住 民 族 的 理 蕃 政 策, 也 應 加 以 討 論 1-3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為 爭 取 民 心, 方 便 統 治 以 及 擴 大 殖 民 地 的 價 值, 致 力 從 事 基 礎 建 設 並 發 展 經 濟 應 講 述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下 的 基 礎 建 設 和 經 濟 發 展 基 礎 建 設 包 括 交 通 水 利 電 氣 金 融 制 度 等 方 面, 新 式 教 育 也 可 視 為 其 中 之 一 環 經 濟 發 展 方 面 可 討 論 農 業 改 良 新 式 糖 廠 蓬 萊 米 等 問 題, 並 可 介 紹 林 產 與 特 產 的 開 發 等 等 台 日 間 之 商 業 往 來 也 應 加 以 討 論 8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社 會 與 文 化 的 殖 民 地 的 社 2-1 本 主 題 講 述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下 的 社 會 狀 變 遷 會 與 文 化 況 傳 統 文 化 的 延 續 與 新 文 化 的 發 展 文 學 藝 術 的 2-2 社 會 方 面 可 討 論 新 型 態 本 土 知 識 菁 英 的 發 展 形 成, 及 其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如 領 導 殖 民 地 反 抗 運 動 和 各 種 思 潮 的 鼓 吹 與 傳 佈 等 殖 民 地 社 會 有 其 特 色, 可 討 論 日 臺 社 群 關 係 差 別 待 遇 階 層 結 構 習 俗 改 良 與 婦 女 地 位 改 變 等 2-3 在 日 本 統 治 下, 臺 灣 開 始 接 受 西 方 近 代 文 學 與 藝 術, 包 括 近 代 學 術 研 究 的 引 進 新 文 學 藝 術 的 成 就, 可 舉 重 要 文 學 家 藝 術 家 及 其 作 品 加 以 討 論, 對 於 新 產 生 的 創 作 歌 謠 與 電 影, 也 應 加 以 介 紹, 但 也 應 顧 及 傳 統 文 化 的 存 續 情 況 三 3. 戰 爭 期 的 台 灣 皇 民 化 運 動 3-1 本 主 題 敘 述 1930 年 代 以 後, 日 本 帝 國 日 社 會 等 措 施 在 東 亞 地 區 的 發 展 下, 臺 灣 社 會 所 遭 受 本 太 平 洋 戰 爭 的 衝 擊 與 反 應 統 治 與 戰 時 體 制 3-2 敘 述 殖 民 政 府 在 臺 灣 推 動 的 南 進 政 策 時 皇 民 化 運 動 與 工 業 化 三 項 政 策, 並 提 及 期 日 本 帝 國 之 大 東 亞 共 榮 圈 的 構 想 應 述 及 臺 灣 人 民 對 皇 民 化 運 動 的 反 應 3-3 講 述 臺 灣 人 民 被 捲 入 日 本 對 外 征 戰 的 種 種 面 向, 包 括 軍 事 動 員, 以 及 太 平 洋 戰 爭 爆 發 之 後 的 物 資 統 制 社 會 動 員 等 戰 爭 後 期 盟 軍 轟 炸 臺 灣 可 一 併 敘 及 1. 政 治 : 從 戒 嚴 國 民 政 府 的 1-1 本 主 題 首 先 簡 要 回 溯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的 歷 到 解 嚴 接 收 與 中 華 史, 接 著 敘 述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臺 灣 及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遷 民 國 政 府 遷 台 的 過 程, 有 關 國 際 交 涉 事 台 件 應 依 史 實 敘 述, 避 免 主 觀 的 論 述 民 主 政 治 的 1-2 簡 述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以 來 臺 灣 的 政 四 當 代 臺 灣 道 路 國 際 局 勢 與 兩 岸 關 係 治 發 展, 如 二 二 八 事 件 長 期 戒 嚴 民 主 化 等 1-3 臺 灣 與 世 界 各 國 的 關 係 可 著 重 從 被 承 認 為 代 表 中 國 之 政 權 到 被 國 際 孤 立 的 歷 程 可 簡 述 1980 年 代 末 期 以 來 影 響 台 灣 海 峽 兩 岸 關 係 的 重 大 事 件 2. 經 濟 : 成 長 與 經 濟 發 展 的 2-1 本 主 題 簡 述 60 年 間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之 大 挑 戰 大 勢 經 濟 發 展 的 挑 戰 勢 影 響 經 濟 發 展 之 內 外 因 素, 並 突 顯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特 色 2-2 敘 述 重 點 應 包 括 戰 後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幾 個 階 段, 政 府 的 政 策 與 民 間 的 成 就, 國 際 貿 易 對 經 濟 發 展 的 影 響 9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3 討 論 經 濟 與 工 業 發 展 所 帶 來 的 社 會 與 環 保 等 問 題 與 國 際 ( 含 中 國 ) 經 濟 變 動 的 挑 戰 3. 社 會 : 變 遷 與 社 會 變 遷 3-1 國 內 外 的 政 經 形 勢, 刺 激 國 內 社 會 的 凝 多 元 生 活 形 態 的 聚 與 分 化 改 變 3-2 可 討 論 工 業 化 與 都 市 化 後, 所 得 人 口 家 庭 結 構 兩 性 關 係 的 變 化 等 對 台 灣 社 會 變 遷 的 影 響 新 移 民 對 台 灣 社 會 的 影 響 應 加 以 關 注 3-3 戒 嚴 時 期 思 想 與 言 論 行 為 皆 受 到 層 層 四 限 制, 社 會 表 現 呈 現 一 元 化 ; 解 嚴 之 後, 言 論 自 由, 社 會 開 放, 日 常 生 活 深 當 代 受 影 響 可 討 論 解 嚴 前 後 社 會 生 活 的 改 臺 變 灣 4. 文 化 : 中 國 教 育 文 化 發 4-1 本 主 題 簡 單 回 顧 近 四 百 年 間 臺 灣 文 化 的 化 本 土 化 與 全 球 化 展 的 大 勢 世 界 地 球 村 變 遷, 並 介 紹 在 全 球 化 之 下 生 活 與 思 維 的 改 變 4-2 敘 述 重 點 在 於 戰 後 教 育 的 普 及 與 高 等 教 育 的 提 倡 文 學 與 藝 術 的 發 展, 以 及 不 同 年 代 的 流 行 文 化 敘 述 過 程 應 關 注 到 教 育 與 文 化 的 發 展 受 到 中 國 化 本 土 化 的 影 響 4-3 當 代 社 會 因 資 訊 來 源 豐 富 國 際 往 來 頻 繁, 對 現 代 人 的 生 活 與 思 維 產 生 巨 大 的 影 響 敘 述 台 灣 與 當 代 世 界 文 化 的 交 流 課 綱 各 欄 之 指 引 功 能 1. 本 課 綱 中 之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都 必 須 涵 括 在 教 科 書 之 中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之 標 題, 編 者 可 以 參 考 自 行 設 計, 不 必 援 用 2. 課 綱 右 欄 中 之 說 明, 是 針 對 該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的 解 釋, 提 供 相 關 使 用 者 參 考 在 一 綱 多 本 的 理 念 下, 宜 以 說 明 欄 中 的 知 識 點 為 基 礎, 依 照 各 單 元 的 順 序, 自 行 安 排 撰 寫 的 歷 史 脈 絡 說 明 欄 中 如 有 條 列 式 之 細 目, 不 必 逐 條 照 列 建 議 的 單 元 : 1. 所 謂 建 議 的 單 元 或 者 稱 之 為 歷 史 的 留 白, 旨 在 讓 教 師 發 揮 教 學 自 主 權, 並 彌 補 課 綱 中 未 受 充 分 注 意 的 弱 勢 族 群 地 方 史 等 課 題 教 科 書 的 編 輯 者 及 教 師 應 珍 惜 此 項 設 計 之 理 念, 多 加 彈 性 運 用 2. 第 一 冊 講 授 台 灣 歷 史, 安 排 12 個 主 題, 共 12 週 的 課 量, 預 留 四 週 供 任 課 教 師 彈 性 運 用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該 時 段, 安 排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寫 作 資 料 研 讀 等 活 動, 或 者 補 充 課 程 該 時 段 應 進 行 與 本 冊 歷 史 課 程 相 關 之 活 動, 而 不 可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9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高 中 歷 史 第 二 冊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從 國 家 的 出 現 國 家 的 出 現 1-1 城 邑 青 銅 器 和 文 字 的 出 現, 既 標 識 到 編 戶 齊 民 社 會 的 形 成 一 華 夏 世 界 的 形 成 ^ 三 代 秦 漢 與 文 化 的 多 元 封 建 體 制 的 盛 衰 早 期 國 家 組 織 的 形 成, 也 反 映 了 不 同 地 域 文 化 的 多 元 性 本 節 可 選 擇 新 石 器 晚 期 至 商 的 重 要 遺 址 與 文 物 為 例, 依 以 下 重 點 說 明 : 編 戶 齊 民 社 (1) 城 邑 的 興 築 青 銅 器 的 製 作 和 文 字 會 的 形 成 的 運 用, 如 何 能 夠 反 映 早 期 國 家 組 織 的 存 在 和 政 權 的 特 性 ; (2) 城 邑 的 類 型 青 銅 器 的 樣 式 和 文 字 的 形 象, 如 何 可 以 顯 示 這 個 時 期 不 同 地 域 文 化 多 元 並 起 的 特 色 1-2 商 周 時 期 國 之 大 事, 在 祀 與 戎, 封 建 體 制 以 國 族 一 體 階 級 秩 序 為 基 礎 本 節 可 以 商 周 社 會 政 治 情 勢 的 動 態 為 背 景, 根 據 以 下 要 點 綜 合 討 論 封 建 體 制 的 特 質, 及 其 成 立 與 衰 微 的 過 程 : (1) 氏 族 結 構 宗 法 體 制 和 世 官 傳 統 的 關 係 與 變 遷 ; (2) 鬼 神 之 祀 禮 樂 儀 物 和 階 級 秩 序 的 聯 繫 與 興 廢 ; (3) 天 下 與 華 夷 觀 念 的 形 成 與 華 夷 間 的 分 合 與 互 動 1-3 編 戶 齊 民 成 為 國 家 社 會 的 中 堅, 攸 關 春 秋 戰 國 時 期 列 國 軍 政 社 會 體 制 的 重 組 本 節 可 以 春 秋 至 戰 國 國 際 競 爭 日 趨 激 烈 為 背 景, 就 以 下 重 點 加 以 討 論, 並 留 意 其 與 秦 漢 帝 國 體 制 間 的 關 係 : (1) 基 層 聚 落 型 態 的 整 編 ; (2) 土 地 賦 役 制 度 和 農 耕 技 術 的 轉 變 ; (3) 地 方 行 政 組 織 的 發 展 ; (4) 成 文 法 典 的 出 現 至 於 晚 周 民 間 對 世 變 的 不 同 反 應, 可 就 整 體 加 以 簡 述 2. 秦 漢 帝 國 的 成 皇 帝 統 治 的 2-1 秦 漢 帝 國 的 成 立 是 傳 統 政 治 史 上 影 響 立 與 崩 解 基 礎 深 遠 的 重 大 事 件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國 家 與 社 會 概 述 皇 帝 統 治 的 基 礎 : 的 互 動 (1) 皇 帝 一 詞 的 意 涵 ; 天 下 秩 序 的 (2) 五 德 終 始 說 的 淵 源 與 特 色 ; 轉 變 (3) 官 僚 與 行 政 體 系 的 權 限 與 功 能 ; (4) 禮 儀 律 令 官 文 書 和 水 陸 交 通 網 9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秦 漢 帝 國 的 成 皇 帝 統 治 的 絡 的 角 色 立 與 崩 解 基 礎 2-2 秦 漢 的 國 家 政 策 和 社 會 活 動, 有 著 密 國 家 與 社 會 的 互 動 天 下 秩 序 的 轉 變 一 華 夏 世 界 的 形 成 ^ 三 代 秦 漢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並 對 其 後 的 歷 史 發 展 構 成 深 遠 的 影 響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並 留 意 其 與 中 古 時 期 相 關 發 展 的 關 係 : (1) 國 家 學 術 政 策 的 社 會 政 治 影 響, 可 以 秦 始 皇 焚 書 阬 儒 以 吏 為 師 和 漢 武 帝 罷 黜 百 家 置 五 經 博 士 為 背 景 先 後 說 明 : a. 秦 漢 何 以 皆 以 刑 德 之 術 治 民 ; b. 漢 武 帝 置 五 經 博 士 如 何 促 進 了 士 族 的 形 成 和 儒 家 文 化 的 傳 播 (2) 民 間 工 商 活 動 與 官 方 財 經 政 策, 可 以 戰 國 至 秦 漢 工 商 活 動 及 國 家 政 策 的 發 展 為 背 景 討 論 : a. 民 間 工 商 活 動 造 成 社 會 財 富 不 均, 秦 漢 政 府 如 何 因 應 b. 基 於 國 家 財 政 需 求, 政 府 採 行 了 哪 些 措 施 統 制 民 間 經 濟 c. 兩 漢 社 會 財 富 逐 漸 集 中 在 士 族 豪 強 手 中 的 過 程, 及 其 對 社 會 政 治 的 影 響 2-3 隨 著 帝 國 的 成 立 與 發 展, 商 周 以 來 的 華 夷 觀 念 也 有 了 新 的 變 化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並 留 意 其 與 中 古 時 期 胡 漢 關 係 發 展 間 的 聯 繫 : (1) 帝 國 與 周 邊 民 族 的 關 係 a. 帝 國 如 何 認 識 周 邊 民 族, 並 從 而 界 說 自 身 b. 帝 國 與 周 邊 民 族 發 展 出 了 哪 些 互 動 模 式 (2) 在 華 夏 觀 念 逐 漸 摶 成 的 過 程 中, 帝 國 內 部 有 哪 些 社 會 政 治 文 化 或 地 域 性 的 因 素, 誘 發 了 不 同 區 域 分 途 發 展 的 趨 勢 惟 在 思 考 討 論 時, 應 避 免 漢 文 化 本 位 的 論 述 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漢 唐 之 際 的 大 世 族 與 門 閥 1-1 漢 唐 之 間 政 權 林 立, 世 族 門 閥 的 社 變 動 的 興 衰 從 分 到 合 的 胡 漢 關 係 二 中 古 的 變 革 ^ 魏 晉 南 北 朝 隋 唐 會 政 治 影 響 舉 足 輕 重 本 節 可 擇 一 二 事 例, 以 任 官 賦 役 土 地 制 度 的 發 展 為 主 軸, 就 以 下 要 點 概 述 其 形 成 背 景, 及 不 同 地 域 時 期 的 轉 變 與 特 色 : (1) 漢 末 曹 魏 地 方 世 族 與 部 曲 的 形 成 ; (2) 南 遷 士 族 門 第 與 在 地 土 著, 以 及 胡 族 政 權 與 北 方 士 族 大 姓 間 的 互 動 1-2 漢 唐 之 間 胡 漢 或 漢 蠻 關 係 的 調 整, 對 日 後 隋 唐 帝 國 體 制 的 形 成 深 具 影 響 本 節 可 擇 一 二 具 體 事 例, 或 重 要 史 實 為 例, 依 以 下 要 點, 先 後 說 明 其 發 展 : (1) 胡 漢 或 漢 蠻 之 間 在 政 治 體 制 與 社 會 文 化 上 的 整 合 ; (2) 胡 漢 或 漢 蠻 間 社 會 生 活 的 相 互 涵 化 惟 討 論 本 主 題 時, 其 間 的 戰 爭 或 朝 代 更 迭, 不 宜 成 為 學 習 的 主 要 內 容 在 思 考 分 析 時, 也 應 避 免 漢 文 化 本 位 的 論 述 2. 東 亞 新 秩 序 的 隋 唐 帝 國 的 2-1 隋 唐 帝 國 的 建 立, 具 有 承 先 啟 後 的 歷 形 成 新 體 制 歐 亞 交 通 網 與 東 亞 文 化 圈 的 形 成 史 意 義 本 節 可 從 重 要 的 社 會 政 治 結 構 面 向, 討 論 以 下 要 點, 並 留 意 其 與 漢 晉 以 來 及 宋 元 以 下 相 關 發 展 的 銜 接 : (1) 帝 國 政 府 如 何 進 一 步 整 合 胡 漢 關 係, 逐 步 裁 抑 漢 晉 以 來 的 地 方 世 族 與 門 第, 並 強 化 皇 權 的 政 治 體 制 : a. 胡 漢 共 治 體 制 的 形 成 ; b. 中 央 與 地 方 軍 政 體 制 的 重 組 ; c. 取 士 任 官 途 徑 的 轉 變 ; d. 土 地 賦 役 制 度 的 調 整 ; e. 水 陸 交 通 系 統 的 建 設 (2) 以 安 史 之 亂 為 例, 說 明 上 述 措 施 如 何 轉 而 促 成 了 地 方 勢 力 的 崛 起 與 胡 漢 關 係 的 緊 張 2-2 中 外 交 通 和 文 化 的 國 際 化 是 隋 唐 時 期 的 重 大 特 色, 也 反 映 了 帝 國 的 社 會 經 濟 變 化 本 節 可 擇 一 二 事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作 簡 要 概 述, 並 留 意 銜 接 其 與 中 古 時 期 及 宋 元 以 下 的 發 展 : 9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唐 代 城 市 坊 制 的 破 壞, 運 河 系 統 的 開 鑿 與 南 北 工 商 經 濟 的 發 展 ; (2) 海 上 與 陸 路 絲 路 的 開 通 與 歐 亞 地 區 間 的 經 貿 與 文 化 往 來 ; (3) 隋 唐 文 化 如 儒 學 佛 教 醫 學 漢 字 的 發 展 與 影 響 惟 儒 學 佛 教 醫 學 的 內 容 不 必 縷 述 1. 專 制 皇 權 與 夷 專 制 皇 權 的 1-1 專 制 皇 權 的 發 展 是 傳 統 政 治 體 制 的 重 夏 關 係 發 展 大 課 題 本 節 可 從 政 治 體 制 的 結 構 面 士 紳 宗 族 與 向, 擇 要 選 取 宋 元 明 清 的 重 大 史 事, 社 會 就 以 下 要 點 概 述 其 背 景 演 變 與 意 義 : 夷 夏 爭 勝 與 (1) 丞 相 職 權 的 分 化 與 削 奪 ; 三 近 世 的 發 展 ^ 宋 元 明 清 天 朝 觀 念 (2) 軍 事 體 制 的 調 整 與 武 人 地 位 的 變 遷 ; (3) 以 族 群 為 基 礎 形 成 的 社 會 階 層 及 入 仕 條 件 的 限 制 ; (4) 皇 帝 集 宗 教 學 術 道 德 與 政 治 領 袖 於 一 的 形 象 的 成 立 1-2 宋 元 以 下 的 士 紳 經 由 科 舉, 結 合 作 為 社 會 主 體 的 宗 族, 逐 步 取 得 支 配 社 會 的 資 源 與 權 力, 並 受 到 國 家 重 視 祕 密 社 會 包 括 祕 密 教 門 與 祕 密 會 黨, 它 們 的 發 展 反 映 了 與 既 有 體 制 的 疏 離 或 對 抗 本 節 側 重 國 家 與 社 會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可 擇 一 二 重 大 事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 (1) 宋 元 士 大 夫 階 層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 a. 宋 元 士 大 夫 階 層 的 形 成 背 景 ; b. 宋 元 士 大 夫 階 層 的 社 會 政 治 影 響 (2) 明 清 士 紳 與 宗 族 的 社 會 政 治 角 色 : a. 明 清 紳 權 在 國 家 體 制 與 地 域 社 會 中 的 二 元 性 格 ; b. 明 清 士 紳 與 宗 族 對 地 方 政 治 社 會 的 影 響 c. 秘 密 會 社 的 萌 芽 與 成 長 及 其 所 反 映 國 家 與 社 會 的 互 動 關 係 1-3 傳 統 的 天 下 秩 序 觀 有 所 改 變, 華 夷 之 間 開 始 以 國 與 國 的 新 形 式 展 開 互 動, 因 而 朝 貢 貿 易 體 制 成 為 主 軸 本 節 可 擇 一 二 重 大 史 事,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其 轉 變 : 9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宋 與 遼 金 西 夏 國 與 國 關 係 的 形 成 背 景 及 其 歷 史 意 義 ; (2) 朝 貢 貿 易 體 制 的 形 成 及 其 所 反 映 的 東 亞 國 際 關 係 2. 工 商 經 濟 與 庶 工 商 活 動 與 2-1 工 商 活 動 貨 幣 經 濟, 以 及 經 濟 重 心 民 文 化 貨 幣 經 濟 文 人 風 尚 與 庶 民 文 化 南 移, 是 中 唐 以 下 具 有 長 遠 意 義 的 新 現 象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其 背 景 及 發 展 : (1) 精 耕 細 作 商 品 經 濟 專 業 市 鎮 與 全 國 市 場 的 發 展 ; (2) 白 銀 紙 鈔 的 通 行 與 商 業 資 本 的 發 展 2-2 中 唐 以 下, 隨 工 商 發 展 印 刷 術 普 及, 與 讀 書 人 口 的 大 量 增 加, 逐 漸 形 成 了 文 人 階 層, 他 們 出 身 庶 民 社 會, 具 有 自 覺 和 經 世 致 用 的 理 想, 也 反 映 了 庶 民 社 會 對 國 家 體 制 的 反 思 本 節 側 重 科 舉 制 度 與 社 會 文 化 間 的 互 動, 可 擇 一 二 事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 (1) 科 舉 對 士 大 夫 身 分 的 取 得 及 其 階 層 文 化 形 成 的 影 響 ; (2) 文 人 的 生 活 品 味 與 城 市 交 遊 的 社 會 政 治 意 義 ; (3) 庶 民 節 慶 休 閒 和 藝 文 活 動 的 娛 樂 功 能 與 社 會 政 治 意 義 科 舉 制 度 對 東 亞 國 家 的 影 響 應 簡 要 說 明 9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帝 國 體 制 的 傾 民 變 與 地 方 1-1 18 世 紀 後 期 以 後, 由 於 帝 國 人 地 關 係 頹 勢 力 的 崛 起 西 力 衝 擊 與 西 風 東 漸 四 近 代 西 力 的 衝 擊 ^ 晚 清 失 衡 民 變 迭 起 西 方 因 素 的 介 入 地 方 勢 力 崛 起 等, 使 得 帝 國 的 統 治 秩 序 逐 漸 面 臨 傾 頹 瓦 解 本 節 側 重 晚 清 民 變 與 地 方 勢 力 之 間 的 互 動, 及 其 崩 壞 帝 國 威 信 的 過 程, 可 以 太 平 天 國 事 件 為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分 析 探 討 : (1) 太 平 天 國 發 動 變 事 的 義 理 基 礎 和 傳 統 中 國 文 化 西 方 基 督 教 義 的 關 係, 以 及 它 們 對 帝 國 統 治 所 構 成 的 挑 戰 ; (2) 地 方 督 撫 士 紳 對 太 平 天 國 攻 擊 儒 家 及 民 間 信 仰 等 行 動 的 理 解 與 回 應 ; (3) 督 撫 士 紳 在 鎮 壓 太 平 天 國 等 民 變 時, 如 何 促 成 地 方 勢 力 的 崛 起, 影 響 帝 國 統 治 的 威 信 至 於 戰 爭 或 民 間 宗 教 的 細 節, 不 宜 著 墨 太 多 1-2 18 世 紀 後 期 以 後, 瓦 解 帝 國 統 治 秩 序 的 另 一 大 因 素 是 西 方 國 家 軍 事 力 量 的 衝 擊 和 西 方 文 化 的 東 漸 本 節 可 擇 一 二 重 大 事 件, 就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 (1) 條 約 體 制 如 何 取 代 朝 貢 制 度, 及 中 國 被 迫 進 入 西 方 主 導 的 國 際 社 會 時, 所 面 臨 的 國 際 處 境 (2) 西 力 衝 擊 與 西 風 東 漸 未 必 都 是 負 面 的, 可 擇 要 從 不 同 層 面 予 以 探 究 和 評 估 2. 鉅 變 下 的 救 亡 興 洋 務 以 自 2-1 在 西 力 衝 擊 之 下,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從 洋 與 圖 存 強 圖 變 法 以 保 國 務 運 動 開 始, 由 國 防 科 技, 漸 及 於 交 通 經 濟 文 教 等 建 設 本 節 可 以 自 強 運 動 為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分 別 探 討 : (1) 晚 清 初 期 回 應 西 力 衝 擊 的 幾 種 方 式 ; (2) 回 應 西 力 衝 擊 的 方 式, 逐 漸 轉 變 日 趨 激 烈 的 關 鍵 2-2 自 強 運 動 重 點 多 止 於 器 物 技 術 層 面, 晚 清 後 期 則 逐 漸 擴 及 制 度 思 想 層 面 本 節 可 以 康 梁 的 戊 戌 變 法, 與 立 憲 運 動 為 例, 就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維 新 運 動 的 轉 變 與 結 局, 並 留 意 其 與 革 命 行 動 間 的 聯 繫 : 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戊 戌 變 法 對 傳 統 文 化 政 治 格 局 進 行 再 批 判 的 歷 史 背 景 和 歷 史 意 義 ; (2) 朝 野 立 憲 派 人 士 從 角 力 到 分 裂 的 歷 史 背 景, 及 其 政 治 影 響 五 中 華 民 國 的 建 立 與 發 展 1. 民 國 的 成 立 與 民 國 的 建 立 民 主 的 頓 挫 民 初 的 政 局 2. 舊 社 會 與 新 文 民 初 的 城 與 化 鄉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1-1 民 國 的 建 立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上 的 重 大 事 件 本 節 可 依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並 留 意 其 與 民 初 政 局 發 展 間 的 關 係 : (1) 革 命 之 所 以 成 為 回 應 西 力 衝 擊 主 要 方 式 的 歷 史 背 景 ; (2) 立 憲 派 人 士 在 民 國 成 立 過 程 中 的 角 色 ; (3) 建 立 民 國 的 得 失 成 敗 與 歷 史 意 義 1-2 民 國 成 立 之 後, 面 臨 著 新 舊 秩 序 轉 換 的 深 重 考 驗 本 節 可 以 民 初 黨 派 分 歧 與 洪 憲 帝 制 運 動 為 背 景, 依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 (1) 民 初 各 方 人 士 對 於 如 何 建 構 政 府 體 制 的 不 同 思 維 與 行 動 ; (2) 民 初 實 行 議 會 民 主 政 治 的 折 衝 與 困 境 至 於 革 命 過 程 黨 派 傾 軋 洪 憲 帝 制 復 辟 運 動 與 軍 閥 政 治 等 細 節, 則 不 宜 縷 述 2-1 民 初 的 城 市 中 國 與 鄉 土 中 國 已 然 形 成 鮮 明 對 比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討 論, 並 提 示 其 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的 可 能 關 聯 : (1) 以 上 海 和 北 京 的 城 市 生 活 和 大 眾 文 化 為 例, 分 析 城 市 現 代 化 的 原 因 及 其 重 要 變 遷 ; (2) 選 擇 一 二 事 例, 說 明 中 國 鄉 村 地 區 人 民 生 活 和 民 間 文 化 的 概 況, 以 及 民 初 知 識 分 子 的 觀 感 與 反 應 9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舊 社 會 與 新 文 民 初 的 城 與 2-2 五 四 運 動 既 是 嘗 試 救 亡 圖 存 的 愛 國 運 化 鄉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動, 也 是 主 張 全 盤 否 定 傳 統, 而 欲 就 思 想 文 化 進 行 激 進 革 命 的 新 文 化 運 動, 對 當 代 中 國 的 影 響 至 鉅 本 節 可 依 以 下 要 點 討 論, 並 留 意 其 與 前 後 之 中 國 社 會 政 治 發 展 間 的 聯 繫 : (1)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之 所 以 形 成 的 中 外 思 想 背 景 時 代 環 境, 以 及 強 大 動 機 ; (2) 五 四 運 動 所 引 發 的 政 治 路 線 辯 論 與 鬥 爭 ; (3) 五 四 運 動 促 成 的 社 會 文 化 運 動 及 其 影 響 3. 國 民 政 府 的 成 南 京 國 民 政 3-1 國 民 黨 改 組 及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成 立 後, 五 中 華 民 國 的 建 立 與 發 展 立 與 挑 戰 府 的 成 立 推 行 訓 政 體 制 本 節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提 中 日 戰 爭 出 分 析 : 動 亂 下 的 經 (1) 中 國 共 產 黨 的 成 立 國 民 黨 改 組 與 濟 與 民 生 聯 俄 容 共 ; (2) 清 黨 與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的 成 立 ; (3) 訓 政 體 制 的 成 立, 以 及 國 民 政 府 的 黨 政 軍 關 係 3-2 民 國 以 來, 中 日 關 係 可 說 是 中 國 國 際 關 係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環, 攸 關 中 國 內 部 發 展 本 節 可 依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 (1) 民 國 以 來 日 本 對 於 中 國 的 影 響, 以 及 侵 華 行 動 在 其 國 家 戰 略 中 的 位 置 ; (2) 中 國 因 中 日 戰 爭 確 立 的 國 族 主 義 與 傳 統 華 夏 概 念 的 異 同 ; (3) 中 日 戰 爭 的 歷 史 意 義 與 對 日 後 中 國 社 會 政 治 情 勢 發 展 的 影 響 3-3 民 國 以 後 至 1940 年 代, 中 國 戰 亂 頻 仍 政 局 動 盪, 此 一 時 期 中 國 的 經 濟 民 生 情 況 與 日 後 中 國 社 會 政 治 的 發 展 關 係 至 鉅 本 節 應 就 以 下 要 點 說 明 : (1) 農 村 經 濟 的 困 境 ; (2) 國 民 政 府 主 政 時 期, 全 國 及 區 域 間 實 際 的 現 代 化 建 設 成 果 至 於 財 政 金 融 的 整 頓 交 通 建 設 農 業 改 良 或 民 族 工 業 發 展 等, 應 該 只 是 擇 取 作 為 討 論 的 事 例, 不 必 一 一 羅 列 其 詳 細 內 容 9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共 產 中 國 的 成 國 共 內 戰 1-1 國 民 黨 和 共 產 黨 關 係 的 演 變, 是 主 導 立 走 向 極 權 政 治 六 共 產 中 國 的 成 立 與 變 遷 20 世 紀 中 國 歷 史 發 展 最 重 要 的 政 治 因 素 本 節 討 論 國 共 內 戰, 可 就 以 下 要 點 提 出 分 析 說 明 : (1) 中 日 戰 後 中 國 的 社 會 經 濟 困 境 ; (2) 國 共 雙 方 決 裂 交 戰 的 關 鍵 因 素 ; (3) 國 共 內 戰 後 的 政 治 發 展 至 於 戰 爭 的 過 程, 則 不 必 細 述 1-2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並 且 發 展 成 極 權 政 體, 影 響 中 國 內 部 及 兩 岸 關 係 甚 鉅 本 節 可 以 共 產 黨 作 為 革 命 政 黨, 而 發 展 成 極 權 政 體 的 過 程 為 主 軸, 就 以 下 要 點 探 討 : (1) 中 共 政 權 成 立 後 至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間, 不 斷 發 動 政 治 運 動, 建 立 極 權 統 治 的 歷 史 脈 絡 ; (2) 中 共 政 權 積 極 改 造 舊 傳 統 與 舊 秩 序 對 政 治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2. 近 期 的 經 濟 與 改 革 開 放 2-1 本 節 討 論 改 革 開 放 後 的 發 展, 可 就 以 社 會 變 革 區 域 發 展 與 人 口 問 題 下 重 點 分 析 探 討 : (1)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及 經 濟 發 展 所 造 成 的 重 大 變 遷 ; (2)1989 年 天 安 門 事 件 所 標 誌 的 民 主 運 動 最 終 以 武 裝 鎮 壓 落 幕 的 因 緣 ; (3)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與 中 共 近 年 逐 步 在 國 際 舞 台 上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的 關 係 2-2 與 明 清 時 期 類 似, 人 口 問 題 和 區 域 間 的 差 異 仍 然 是 影 響 共 產 中 國 未 來 發 展 的 重 大 結 構 性 因 素 本 節 可 就 近 代 以 來 中 外 尋 求 現 代 化 過 程 的 歷 史 脈 絡, 按 以 下 要 點, 試 加 比 較 分 析 : (1) 過 多 的 人 口 教 育 水 準 的 不 齊, 可 能 對 整 體 經 濟 生 產 力 造 成 的 多 重 影 響 ; (2) 沿 海 與 內 陸 間 區 域 條 件 和 貧 富 差 距 懸 殊 可 能 引 發 的 社 會 問 題 ; (3) 人 口 政 策 的 改 變 官 僚 體 系 的 貪 污 腐 化 與 共 產 黨 以 黨 領 政 體 制 所 潛 伏 的 政 治 危 機 10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課 綱 各 欄 之 指 引 功 能 1. 本 課 綱 中 之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都 必 須 涵 括 在 教 科 書 之 中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之 標 題, 編 者 可 以 參 考 自 行 設 計, 不 必 援 用 2. 課 綱 右 欄 中 之 說 明, 是 針 對 該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的 解 釋, 提 供 相 關 使 用 者 參 考 在 一 綱 多 本 的 理 念 下, 宜 以 說 明 欄 中 的 知 識 點 為 基 礎, 依 照 各 單 元 的 順 序, 自 行 安 排 撰 寫 的 歷 史 脈 絡 說 明 欄 中 如 有 條 列 式 之 細 目, 不 必 逐 條 照 列 建 議 的 單 元 : 1. 所 謂 建 議 的 單 元 或 者 稱 之 為 歷 史 的 留 白, 旨 在 讓 教 師 發 揮 教 學 自 主 權, 並 彌 補 課 綱 中 未 受 充 分 注 意 的 弱 勢 族 群 地 方 史 等 課 題 教 科 書 的 編 輯 者 及 教 師 應 珍 惜 此 項 設 計 之 理 念, 多 加 彈 性 運 用 2. 第 二 冊 講 授 中 國 歷 史, 安 排 13 個 主 題, 共 13 週 的 課 量, 預 留 三 週 供 任 課 教 師 彈 性 運 用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該 時 段, 安 排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寫 作 資 料 研 讀 等 活 動, 或 者 補 充 課 程 該 時 段 應 進 行 與 本 冊 歷 史 課 程 相 關 之 活 動, 而 不 可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10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高 中 歷 史 第 三 冊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文 化 與 文 明 遠 古 文 化 的 1-1 本 節 簡 述 遠 古 時 代 人 類 文 化 的 發 發 展 展, 馴 化 與 農 業 起 源 的 關 係 古 代 兩 河 流 1-2 簡 述 近 代 考 古 學 對 認 識 古 代 文 明 的 域 埃 及 印 度 與 中 國 古 文 明 貢 獻 古 代 文 明 大 都 產 生 於 大 河 流 域, 如 : 兩 河 尼 羅 河 印 度 河 黃 河 分 析 這 些 大 河 流 域 孕 育 古 代 文 明 的 條 件, 並 補 述 其 重 要 內 涵 或 特 色 1-3 古 代 海 洋 文 化 的 成 就 也 值 得 重 視, 愛 一 古 代 文 化 的 遺 產 琴 文 化 是 個 重 要 的 例 子 2. 哲 學 的 突 破 人 文 精 神 理 2-1 從 大 約 800B.C 到 300B.C., 世 界 四 大 性 思 維 及 宗 教 思 想 的 蛻 變 3. 西 方 古 典 文 化 的 形 成 古 文 明 的 內 部 都 發 生 了 根 本 性 的 文 化 變 動 這 些 思 想 變 革 奠 下 了 這 些 地 區 爾 後 文 化 發 展 的 基 調 討 論 這 些 地 區 思 想 變 動 的 背 景 2-2 討 論 上 述 文 明 地 區 思 想 變 動 的 特 質 與 重 要 內 容 希 臘 城 邦 與 3-1 西 元 前 12 世 紀, 北 方 蠻 族 毀 滅 邁 西 民 主 政 治 羅 馬 與 共 和 傳 統 尼 文 明, 希 臘 地 區 進 入 黑 暗 時 代 黑 暗 時 代 後 期, 希 臘 發 展 出 城 邦 政 治, 其 中 雅 典 的 民 主 政 治 是 政 治 發 展 的 新 典 範 本 節 著 重 討 論 雅 典 民 主 政 治 的 演 進 及 其 特 色 3-2 希 臘 化 時 代 文 化 融 合 的 意 義 3-3 說 明 羅 馬 從 城 邦 到 帝 國, 與 從 共 和 到 帝 制 的 變 化 重 點 在 討 論 羅 馬 的 共 和 體 制 的 內 涵 與 精 神, 及 其 遺 留 下 來 的 共 和 主 義 傳 統 10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東 亞 的 宗 教 與 佛 教 的 興 起 1-1 佛 教 基 督 教 與 伊 斯 蘭 教 都 訴 諸 於 普 社 會 二 普 世 宗 教 傳 播 的 時 代 三 世 界 文 明 的 蛻 變 與 互 動 2. 基 督 教 會 與 中 古 歐 洲 3. 伊 斯 蘭 文 明 的 興 起 與 傳 播 東 亞 的 宗 教 與 社 會 遍 的 人 性 倫 理 和 道 德 價 值, 而 具 有 普 世 性 (universalism), 其 傳 播 往 往 能 突 破 地 域 種 族 文 化 的 限 制, 廣 為 不 同 的 人 群 所 接 受 1-2 本 節 討 論 佛 教 的 誕 生 與 其 根 本 理 念, 及 孔 雀 王 朝 與 早 期 佛 教 發 展 的 關 係 1-3 孔 雀 王 朝 以 後, 佛 教 大 盛 於 域 外 它 往 西 北 經 犍 陀 羅 傳 入 中 亞, 並 經 絲 路 傳 往 中 國 高 麗 日 本 ; 往 北 進 入 西 藏, 成 為 藏 傳 佛 教 ; 往 東 傳 往 錫 蘭 與 中 南 半 島 舉 例 討 論 佛 教 在 上 述 地 區 的 發 展, 如 佛 教 的 中 國 化 等 1-4 笈 多 王 朝 (A.D.320-550) 時 期, 印 度 教 確 立 其 在 印 度 社 會 與 文 化 中 的 地 位 討 論 印 度 教 在 印 度 的 發 展 及 對 東 南 亞 文 明 的 影 響 基 督 教 的 興 2-1 討 論 基 督 教 的 興 起 及 其 傳 播 起 與 傳 播 2-2 討 論 西 歐 中 古 時 代 教 會 與 社 會 政 基 督 教 會 與 治 文 化 生 活 的 關 係 中 古 文 化 2-3 討 論 希 臘 正 教 與 拜 占 庭 社 會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活 的 關 係 穆 罕 默 德 與 3-1 介 紹 穆 罕 默 德 與 伊 斯 蘭 教 的 創 建 ; 伊 伊 斯 蘭 教 的 斯 蘭 信 仰 的 要 義 與 不 同 宗 派 興 起 3-2 討 論 早 期 伊 斯 蘭 帝 國 的 擴 張, 包 括 奧 阿 拔 斯 王 朝 瑪 雅 王 朝 與 阿 拔 斯 王 朝 的 發 展 與 伊 斯 蘭 文 3-3 討 論 阿 拔 斯 王 朝 穆 斯 林 社 會 的 發 化 展, 與 伊 斯 蘭 古 典 文 化 的 形 成 與 其 重 要 內 容 1. 歐 洲 社 會 的 蛻 基 督 教 與 伊 變 斯 蘭 的 對 抗 商 業 城 市 與 大 學 的 興 起 文 藝 復 興 時 代 人 文 主 義 興 起 1-1 討 論 11 至 15 世 紀 歐 洲 政 治 社 會 和 文 化 的 發 展 過 程 十 字 軍 運 動 是 基 督 教 與 伊 斯 蘭 教 兩 大 文 明 的 衝 突, 卻 帶 來 東 西 方 的 文 化 貿 易 接 觸, 有 助 於 歐 洲 王 權 與 商 業 的 發 展 1-2 首 先 敘 述 士 林 ( 經 院 ) 哲 學 的 出 現 及 大 學 的 興 起 接 著 說 明 義 大 利 文 藝 復 興 時 代 是 歐 洲 文 化 的 重 大 轉 折 期, 討 論 人 文 主 義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重 要 人 文 學 者 與 藝 術 家 的 貢 獻 10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世 界 文 明 的 交 美 洲 地 區 的 2-1 本 主 題 旨 在 說 明 大 航 海 時 代 人 類 的 匯 三 世 界 文 明 的 蛻 變 與 互 動 四 歐 洲 勢 力 的 崛 起 古 文 明 東 南 亞 地 區 的 文 化 歐 洲 人 早 期 的 探 險 與 貿 航 海 活 動 對 世 界 歷 史 發 展 的 影 響 首 先 討 論 歐 洲 人 來 臨 前 美 洲 古 代 文 明 的 發 展, 包 括 中 美 洲 的 馬 雅 文 化 與 阿 茲 特 克 文 化, 南 美 洲 的 印 加 文 化 易 2-2 簡 述 東 南 亞 各 地 區 的 文 化 變 遷 及 早 期 歐 洲 人 的 東 來 2-3 從 維 京 人 的 海 上 活 動 談 到 早 期 葡 萄 牙 人 和 西 班 牙 的 航 海 事 業, 大 約 斷 限 在 1580 年 代 3. 亞 洲 大 帝 國 的 近 世 東 亞 國 3-1 首 先 簡 述 11 至 13 世 紀 歐 亞 草 原 民 族 發 展 家 與 俄 羅 斯 的 活 動 及 擴 展 的 東 進 3-2 東 亞 地 區 應 討 論 中 國 與 日 本 的 政 治 1. 近 代 歐 洲 的 興 起 伊 斯 蘭 帝 國 發 展 中 國 著 重 專 制 政 治 的 建 構 的 變 化 統 治 意 識 型 態 的 形 成 等 課 題 ; 日 本 則 注 意 戰 國 到 德 川 時 代 的 政 治 變 遷 3-3 俄 羅 斯 的 興 起 及 在 北 亞 地 區 的 擴 張 是 此 一 時 期 的 重 要 課 題 大 約 斷 限 在 彼 得 大 帝 的 時 期 3-4 討 論 伊 斯 蘭 世 界 的 變 化, 主 要 包 括 : 帖 木 兒 帝 國 鄂 圖 曼 帝 國 與 印 度 蒙 兀 兒 帝 國 近 代 國 家 的 1-1 歐 洲 近 代 國 家 (the Modern State) 形 成 與 發 展 宗 教 改 革 與 宗 教 戰 爭 的 興 起 本 節 介 紹 中 古 後 期 到 18 世 紀 之 間, 歐 洲 主 要 國 家 的 發 展, 尤 須 注 意 其 政 治 體 制 的 變 化 1-2 16 世 紀 前 期, 歐 洲 發 生 宗 教 改 革 運 動 此 一 運 動 瓦 解 了 羅 馬 教 會 的 一 統 性, 帶 來 信 仰 方 式 的 多 元 化, 也 加 速 了 教 會 的 民 族 化, 有 助 於 近 代 民 族 國 家 的 建 構 1-3 近 代 國 家 的 興 起, 帶 來 新 的 國 際 政 治 秩 序 本 處 可 討 論 近 代 國 家 興 起 導 致 的 國 際 關 係 變 化, 包 括 各 國 政 治 外 交 制 度 與 國 際 法 的 成 長 等 10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近 代 早 期 經 濟 資 本 主 義 經 2-1 本 單 元 討 論 近 代 早 期, 亦 即 16 到 18 與 社 會 的 變 化 四 歐 洲 勢 力 的 崛 起 3. 近 代 早 期 的 思 想 與 學 術 濟 與 世 界 體 系 的 形 成 近 代 早 期 世 界 社 會 的 變 動 世 紀, 世 界 經 濟 與 社 會 的 變 動 這 個 時 期 世 界 經 濟 發 展 的 特 色 是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興 起, 新 航 路 打 通 後, 西 歐 國 家 擴 張 遠 洋 貿 易, 加 速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發 展 在 同 一 時 期, 東 亞 的 中 國, 由 於 美 洲 銀 輸 入 刺 激 物 價 上 漲, 促 進 工 商 業 的 成 長, 也 出 現 商 業 資 本 主 義 的 現 象 2-2 透 過 遠 洋 貿 易, 歐 洲 人 逐 漸 將 世 界 整 合 在 一 個 資 本 主 義 世 界 經 濟 體 系 中 17 世 紀 的 美 洲 東 南 亞 中 國 沿 海 台 灣 與 日 本, 都 被 納 入 此 一 貿 易 網 路 之 中 2-3 討 論 上 述 經 濟 發 展 帶 動 歐 洲 社 會 的 變 動, 包 括 : 人 口 與 家 庭 的 變 化, 社 會 結 構 的 變 動 與 婦 女 的 社 會 地 位 等 2-4 近 代 早 期 的 世 界 是 一 個 危 機 社 會, 戰 爭 動 亂 革 命 頻 繁 歐 洲 有 宗 教 戰 爭 各 國 的 內 戰 或 革 命 此 處 應 比 較 這 些 變 亂 的 因 素 從 科 學 革 命 3-1 歐 洲 的 科 學 革 命 與 啟 蒙 運 動, 是 近 代 到 啟 蒙 運 動 東 亞 思 想 與 學 術 的 變 化 世 界 思 想 最 重 要 的 發 展 討 論 重 點 包 括 :17 世 紀 的 科 學 革 命, 及 其 對 近 代 心 靈 (Modern Mind) 之 形 成 的 影 響 ;18 世 紀 啟 蒙 運 動 的 發 展 理 性 主 義 的 形 成, 及 其 與 現 代 性 的 關 係 3-2 16 與 17 世 紀, 西 學 傳 入 東 方 是 東 西 文 化 交 流 的 重 要 課 題 在 中 國, 耶 穌 會 士 除 了 帶 來 基 督 教, 也 介 紹 近 代 西 方 科 學 知 識 在 日 本, 關 心 西 洋 的 學 者 發 展 出 蘭 學 3-3 18 世 紀 歐 洲 文 化 界 則 有 一 股 中 國 風 (Chinoiserie), 欣 賞 中 國 的 庭 園 與 品 味, 嚮 往 中 國 的 儒 家 思 想 與 自 然 神 論, 讚 揚 中 國 的 科 舉 與 文 官 制 度 這 些 對 中 國 的 認 識 對 啟 蒙 運 動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10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課 綱 各 欄 之 指 引 功 能 1. 本 課 綱 中 之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都 必 須 涵 括 在 教 科 書 之 中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之 標 題, 編 者 可 以 參 考 自 行 設 計, 不 必 援 用 2. 課 綱 右 欄 中 之 說 明, 是 針 對 該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的 解 釋, 提 供 相 關 使 用 者 參 考 在 一 綱 多 本 的 理 念 下, 宜 以 說 明 欄 中 的 知 識 點 為 基 礎, 依 照 各 單 元 的 順 序, 自 行 安 排 撰 寫 的 歷 史 脈 絡 說 明 欄 中 如 有 條 列 式 之 細 目, 不 必 逐 條 照 列 建 議 的 單 元 : 1. 所 謂 建 議 的 單 元 或 者 稱 之 為 歷 史 的 留 白, 旨 在 讓 教 師 發 揮 教 學 自 主 權, 並 彌 補 課 綱 中 未 受 充 分 注 意 的 弱 勢 族 群 地 方 史 等 課 題 教 科 書 的 編 輯 者 及 教 師 應 珍 惜 此 項 設 計 之 理 念, 多 加 彈 性 運 用 2. 高 中 歷 史 第 三 四 冊 講 授 世 界 史, 每 冊 授 課 內 容 安 排 12 個 主 題, 即 12 週 的 課 量 ; 預 留 四 週 供 任 課 教 師 彈 性 運 用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該 時 段, 安 排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寫 作 資 料 研 讀 等 活 動, 或 者 補 充 課 程 該 時 段 應 進 行 與 本 冊 歷 史 課 程 相 關 之 活 動, 而 不 可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3. 建 議 的 單 元 也 可 針 對 課 綱 之 核 心 能 力 而 設 計, 換 言 之, 可 針 對 歷 史 思 維 的 能 力 而 安 排 教 學 內 容 4. 世 界 史 的 編 著 及 教 學 方 針, 有 關 西 元 1500 年 之 前 部 份 應 以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為 主, 直 指 古 代 歷 史 傳 統 對 21 世 紀 人 類 文 化 之 意 義, 而 西 元 1500 年 之 後 部 份 應 以 近 代 世 界 的 形 成 為 主, 彰 顯 世 界 各 地 之 間 的 緊 密 關 係, 以 致 於 造 成 今 日 之 全 球 化 現 象 10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四 高 中 歷 史 第 四 冊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美 國 獨 立 革 命 北 美 殖 民 地 本 章 主 題 說 明 :18 世 紀 下 半 葉, 西 與 法 國 大 革 命 的 獨 立 戰 爭 方 世 界 是 個 鉅 變 的 時 代 美 國 革 命 法 及 民 主 政 治 國 大 革 命 及 工 業 革 命 相 繼 把 世 界 帶 進 所 的 成 長 謂 的 近 代 的 時 期 法 國 大 革 命 1-1 本 節 討 論 美 國 革 命 並 討 論 獨 立 後 的 與 拿 破 崙 的 興 亡 制 憲 運 動 與 民 主 政 治 的 成 長 ( 時 間 上 可 至 1830 年 代 ) 1-2 法 國 大 革 命 是 近 代 世 界 史 的 重 要 轉 捩 點 首 先 討 論 革 命 的 背 景 及 早 期 革 命 的 發 展, 進 而 分 析 法 國 大 革 命 從 君 主 立 憲 主 義 到 共 和 政 治 的 轉 一 變, 外 國 軍 事 干 預 導 致 革 命 的 激 進 化 鉅 變 1-3 討 論 拿 破 崙 的 崛 起 與 得 失 及 法 國 大 的 革 命 和 拿 破 崙 時 代 對 歐 洲 的 影 響 ( 時 時 代 間 上 可 至 1830 年 代 ) 2. 工 業 革 命 及 初 期 的 影 響 工 業 革 命 的 2-1 工 業 革 命 不 但 使 人 類 的 經 濟 生 活 發 發 生 初 期 的 工 業 社 會 生 根 本 轉 變, 整 個 社 會 與 政 治 也 受 到 激 烈 衝 擊 本 節 說 明 什 麼 是 工 業 革 命? 及 其 革 命 性 為 何? 2-2 工 業 革 命 發 源 於 英 國, 本 節 討 論 英 國 有 哪 些 特 殊 的 歷 史 條 件, 導 致 工 業 革 命 的 產 生? 早 期 工 業 革 命 中, 主 要 產 業 有 棉 紡 織 業 煉 鐵 業 與 煤 礦 業, 此 處 可 以 介 紹 其 中 一 項 的 生 產 技 術 的 革 新, 來 說 明 工 業 化 的 過 程 2-3 從 總 體 面, 討 論 早 期 工 業 化 ( 至 19 世 紀 中 期 ) 的 成 就, 並 討 論 工 業 化 對 西 方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10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1. 西 方 國 家 的 優 保 守 主 義 自 本 章 的 目 的 在 討 論 自 從 工 業 革 命 與 勢 由 主 義 社 會 法 國 大 革 命 以 來, 資 本 主 義 如 何 邁 向 高 主 義 峰, 形 成 對 近 代 世 界 社 會 與 文 化 的 衝 工 業 資 本 主 擊 本 章 大 約 以 1830-1880 年 之 間 的 世 義 民 族 主 義 界 史 為 敘 述 範 圍 全 章 的 內 容 應 呈 現 : 和 新 帝 國 主 工 業 資 本 主 義 如 何 邁 向 高 峰? 保 守 主 義 義 自 由 主 義 社 會 主 義 及 新 帝 國 主 義 彼 此 的 關 係 及 影 響 如 何? 民 族 主 義 (nationalism) 也 是 這 個 時 期 重 要 的 歷 史 觀 念 (ideas of history) 它 一 方 面 影 響 西 方 各 國, 在 內 政 上 與 自 由 主 義 保 守 主 義 相 互 糾 葛, 紛 爭 不 已, 另 方 面 它 也 激 發 世 界 各 地 的 政 府 與 百 姓, 思 索 如 何 回 應 西 方 國 家 的 挑 戰 二 1-1 本 節 以 歐 美 國 家 的 歷 史 為 主, 編 寫 的 方 法 可 依 編 著 的 方 便 彈 性 處 理 例 資 本 一 : 說 明 本 節 的 重 點 ( 工 業 資 本 主 主 義 民 族 主 義 新 帝 國 主 義 保 守 主 義 義 自 由 主 義 和 社 會 主 義 ) 例 二 : 國 呈 現 幾 種 政 治 思 想 如 何 交 互 作 用 影 家 的 響 現 實 政 治 挑 2. 西 潮 衝 擊 下 的 19 世 紀 中 葉 2-1 說 明 新 帝 國 主 義 積 極 拓 展 勢 力, 中 國 戰 清 帝 國 以 來 中 國 被 如 何 被 迫 加 入 國 際 社 會 迫 加 入 國 際 2-2 1860 70 年 代, 台 灣 再 度 與 世 界 列 社 會 強 發 生 關 係 的 過 程 1860 70 年 代 以 來 的 台 灣 3. 非 西 方 世 界 的 日 本 的 明 治 3-1 資 本 主 義 的 國 家 挾 著 工 業 資 本 技 術 危 機 或 轉 機 維 新 暹 羅 朱 拉 隆 功 的 改 革 及 武 力, 甚 至 配 合 傳 教 的 動 機 挑 戰 非 西 方 世 界 對 非 西 方 世 界 而 言, 這 是 危 機 的 時 代 也 可 能 是 轉 機 的 時 代, 端 看 如 何 適 應 換 句 話 說, 本 節 主 要 敘 述 : 各 地 區 或 各 國 的 政 府 知 識 份 子 民 間 百 姓 如 何 回 應 西 方 勢 力 的 挑 戰 首 先 敘 述 有 些 國 家 ( 即 日 本 和 暹 羅 ) 何 以 比 較 順 利 成 功? 有 些 國 家 何 以 一 直 進 退 兩 難, 處 於 劣 勢? 10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非 洲 與 亞 太 3-2 南 半 球 的 非 洲 亞 太 地 區 長 期 ( 近 地 區 : 從 被 發 現 到 被 殖 民 500 年 ) 以 來 處 於 歷 史 文 化 的 邊 緣, 一 直 被 歧 視 和 忽 視 本 節 的 敘 述, 可 以 上 溯 自 他 們 如 何 被 發 現, 一 直 到 19 世 紀 下 半 葉 中 他 們 如 何 被 殖 民, 以 及 如 何 被 動 地 納 入 世 界 體 系 之 中 而 各 地 百 姓 微 弱 的 無 奈 的 自 主 性 吶 喊 及 其 在 地 文 化 (indigenous culture) 也 值 得 注 意 1. 西 方 世 界 的 迷 世 紀 末 的 本 章 以 19 世 紀 末 ( 大 約 1880 年 ) 失 改 革 激 心 態 至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爆 發 前 夕 ( 大 約 1930 進 和 大 戰 第 一 次 世 界 年 代 ) 為 敘 述 時 限 主 旨 是 : 上 個 時 期 大 戰 (1850 年 至 1880 年 ) 西 方 國 家 的 優 勢 及 戰 間 期 西 方 西 方 人 士 的 樂 觀 和 自 信 ( 以 工 業 資 本 主 的 政 治 社 會 義 和 科 學 實 證 主 義 為 基 調 ) 面 臨 實 際 三 歷 史 的 轉 折 和 文 化 思 想 的 困 難 和 挫 折, 同 時, 世 界 各 地 的 反 殖 民 化 運 動 應 運 而 生 1-1 本 節 建 議 首 先 以 世 紀 末 的 心 態 為 段 落 19 世 紀 末 ( 大 約 1880A.D 起 ) 西 方 國 家 面 臨 經 濟 衰 退 的 週 期, 因 此 各 種 左 派 的 思 潮 和 政 團 如 同 雨 後 春 筍, 而 且 許 多 人 不 再 迷 戀 科 學 主 義 和 實 證 主 義 這 種 心 態 的 影 響 時 效 甚 至 延 長 到 整 個 20 世 紀 1-2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加 強 了 世 紀 末 的 心 態 除 了 敘 述 戰 前 的 國 際 背 景, 也 簡 要 說 明 戰 爭 的 原 因 經 過 和 影 響 1-3 大 戰 的 結 果, 歐 美 有 戰 勝 國 戰 敗 國 之 分 ; 而 依 巴 黎 和 約 的 新 秩 序 有 得 利 國 和 失 利 國 之 分 ; 戰 後 一 二 十 年, 各 國 的 經 濟 也 有 順 境 和 逆 境 之 別 在 政 治 社 會 上, 各 國 自 由 主 義 的 發 展 困 難 重 重, 反 之, 右 派 保 守 勢 力 ( 含 法 西 斯 主 義 ) 或 左 派 社 會 主 義 勢 力 則 影 響 政 局 文 化 思 想 上, 反 傳 統 運 動 挑 戰 各 國 的 主 流 文 化 ; 文 藝 上 的 現 代 主 義 充 滿 批 評 迷 惘 或 憂 鬱 的 色 調 1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俄 國 大 革 命 和 俄 國 大 革 命 共 產 黨 的 極 權 共 產 黨 的 極 2-1 大 戰 末 期, 俄 國 爆 發 大 革 命, 共 產 黨 奪 得 政 權 統 治 權 統 治 及 赤 2-2 蘇 聯 經 過 幾 次 五 年 經 濟 政 策, 生 化 世 界 產 科 技 蒸 蒸 日 上, 贏 得 國 際 上 不 少 三 共 黨 同 路 人 的 稱 讚, 左 派 思 潮 歷 高 漲 然 而, 蘇 聯 實 行 的 極 權 統 治, 史 犧 牲 了 人 民 百 姓 的 自 由 和 無 數 的 生 的 命 轉 折 3. 亞 洲 的 反 殖 民 化 運 動 四 世 界 霸 權 的 爭 奪 20 世 紀 上 半 3-1 本 節 以 殖 民 與 反 殖 民 的 對 峙 葉, 民 族 主 為 主 軸, 掌 握 19 世 紀 末 以 來 非 西 方 義 社 會 主 義 世 界 的 遭 遇 原 則 上 以 亞 洲 地 區 為 與 中 國 東 亞 主 地 區 的 社 會 3-2 日 本 的 政 治 經 過 轉 變 後, 此 時 已 列 名 運 動 蒙 兀 兒 帝 國 鄂 圖 曼 土 帝 國 主 義 的 國 家, 本 節 從 日 本 對 外 侵 略 的 角 度 比 較 台 灣 和 朝 鮮 的 反 殖 民 化 運 動 耳 其 的 結 局 3-3 描 述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前 後 蒙 兀 兒 帝 及 轉 變 國 鄂 圖 曼 土 耳 其 的 命 運 和 轉 變 1.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第 二 次 世 界 本 章 的 時 限, 大 約 從 1930 年 代 至 戰 冷 戰 的 形 成 大 戰 1960 年 代 及 東 亞 世 界 初 期 冷 戰 時 1929 年 的 經 濟 大 恐 慌 促 使 日 本 代 的 世 界 加 緊 侵 略 中 國, 進 而 引 發 中 日 全 面 戰 東 亞 世 界 的 爭 ; 同 時, 它 也 影 響 義 大 利 和 德 國 法 西 轉 變 斯 政 權 之 崛 起 及 對 外 擴 張, 最 後 釀 成 世 界 大 戰 另 外, 這 段 期 間 馬 克 思 主 義 的 影 響 及 國 際 共 產 勢 力 的 滲 透 擴 張 也 值 得 分 析 說 明 1-1 討 論 大 戰 的 背 景 和 影 響, 說 明 聯 合 國 成 立 的 宗 旨 1-2 討 論 冷 戰 初 期, 世 界 兩 大 政 治 集 團 的 對 峙 第 三 世 界 的 覺 醒 與 區 域 統 合 的 組 織 都 不 容 忽 視, 應 挑 選 重 要 實 例 說 明 1-3 東 亞 地 區 的 轉 變, 如 日 本 戰 後 的 政 局 台 灣 海 峽 兩 岸 國 共 的 對 立 韓 戰 及 其 影 響 等, 應 整 體 考 量 綜 合 敘 述 2. 六 年 代 的 越 戰 與 反 戰 2-1 所 謂 60 年 代, 大 約 指 1963 年 至 政 治 和 社 會 激 情 和 叛 逆 1973 年 之 間 討 論 越 戰 美 國 內 部 的 年 代 反 戰 民 權 運 動 邁 向 高 峰 2-2 描 述 新 左 派 運 動, 及 1968 年 法 國 學 生 運 動 助 長 各 種 激 進 的 思 潮 和 社 會 運 動 11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3 說 明 越 戰 中 台 灣 的 角 色, 以 及 越 戰 對 台 灣 的 影 響 1. 日 常 生 活 和 大 衣 食 住 我 們 指 哪 些 人 呢? 使 用 這 套 教 眾 文 化 的 變 遷 行 等 日 常 生 科 書 的 高 中 生 都 生 長 在 1990 年 代 之 後, 活 的 現 代 化 他 ( 她 ) 們 的 父 母 和 師 長, 大 多 在 1970 教 育 的 普 及 年 前 後 出 生 本 章 對 這 數 十 年 的 世 界 秩 大 眾 文 化 的 序,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以 及 東 亞 地 區 的 種 五 我 們 生 長 的 時 代 變 遷 種 變 遷, 應 該 重 點 說 明 尤 其, 國 際 間 共 產 政 權 的 解 體 波 斯 灣 戰 爭 和 全 球 化 現 象, 都 是 重 要 的 議 題 本 章 建 議 以 多 元 文 化 史 觀 解 釋 現 代 社 會 中 族 群 階 級 性 別 和 環 境 的 問 題, 藉 此 培 養 學 生 前 瞻 性 的 歷 史 思 維 1-1 本 節 敘 述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以 降, 日 常 生 活 和 大 眾 文 化 的 變 遷 這 種 現 象 可 以 從 50 年 代 興 起 的 現 代 化 理 論 及 60 年 代 的 社 會 思 潮 加 以 說 明 不 過, 在 時 限 上, 本 節 應 具 彈 性, 不 妨 一 方 面 往 上 推 溯 到 工 業 革 命 初 期, 另 方 面 往 下 敘 述 到 當 今 大 眾 文 化 涉 及 的 範 圍 十 分 廣 泛, 可 以 分 別 從 食 衣 住 行 樂 ( 娛 樂 與 音 樂 ) 說 明 本 節 不 應 以 科 技 發 展 史 自 囿 除 了 科 技 或 所 謂 的 生 產 工 具 外, 本 節 應 掌 握 物 質 社 會 文 化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既 不 偏 機 械 式 的 唯 物 論, 也 不 偏 文 化 至 上 (culturalism) 的 唯 心 論 1-2 高 中 生 多 半 準 備 升 學, 因 此 他 們 應 先 認 識 大 學 教 育 制 度 的 興 起 和 意 義 本 節 可 以 言 簡 意 賅 地 描 述 大 學 制 度 興 起 的 歷 史 背 景 國 民 教 育 的 建 立 和 普 及 其 對 近 代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也 應 在 本 節 敘 述 成 人 教 育 和 終 身 學 習 的 概 念 是 近 20 年 來 人 們 追 求 新 知 的 方 式, 可 以 適 當 的 篇 幅 描 述 11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重 點 說 明 2. 世 界 新 秩 序 (1980 年 代 ) 2-1 本 節 說 明, 經 過 越 戰 以 阿 衝 突 石 新 保 守 主 義 油 危 機 等 等 重 大 事 件, 世 界 經 濟 到 了 的 抬 頭 1980 年 呈 現 衰 退 的 狀 況 此 時 美 國 (1990 年 以 總 統 雷 根 和 英 國 首 相 柴 契 爾 夫 人 大 來 ) 後 冷 戰 時 幅 刪 減 社 會 福 利 ; 同 時, 左 派 的 思 潮 期 的 世 界 和 社 會 運 動 也 走 向 低 潮 換 言 之, 這 全 球 化 現 象 是 個 新 保 守 主 義 抬 頭 的 時 代 台 灣 與 多 元 2-2 討 論 1990 年 代 以 來, 後 冷 戰 時 代 五 我 們 生 長 的 時 代 文 化 的 世 界 的 世 界 新 秩 序 本 節 應 把 握 時 勢 的 主 軸, 舉 例 說 明 之 2-3 全 球 化 的 現 象, 雖 然 不 至 於 全 盤 去 國 家 化, 但 是 超 越 國 際 邊 界 的 思 維 和 行 為 的 確 已 經 發 生 除 外,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之 問 題 可 能 有 合 作 互 相 利 用 的 關 係, 也 可 能 有 對 抗 互 相 排 斥 的 關 係 以 上 的 歷 史 觀 察, 本 節 應 舉 實 例 說 明 2-4 60 年 代 以 來, 族 群 階 級 性 別 和 環 境 意 識 興 起, 影 響 社 會 和 文 化 的 變 遷, 例 如 :SARS 愛 滋 病, 及 日 漸 嚴 重 的 全 球 暖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滅 絕 多 元 文 化 史 觀 與 世 界 公 民 意 識 成 為 當 代 的 重 要 價 值 觀 2-5 簡 述 1970 年 以 來 台 灣 整 體 結 構 的 轉 變, 並 配 合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的 中 國, 討 論 海 峽 兩 岸 的 關 係 課 綱 各 欄 之 指 引 功 能 1. 本 課 綱 中 之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都 必 須 涵 括 在 教 科 書 之 中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之 標 題, 編 者 可 以 參 考 自 行 設 計, 不 必 援 用 2. 課 綱 右 欄 中 之 說 明, 是 針 對 該 單 元 主 題 及 重 點 的 解 釋, 提 供 相 關 使 用 者 參 考 在 一 綱 多 本 的 理 念 下, 宜 以 說 明 欄 中 的 知 識 點 為 基 礎, 依 照 各 單 元 的 順 序, 自 行 安 排 撰 寫 的 歷 史 脈 絡 說 明 欄 中 如 有 條 列 式 之 細 目, 不 必 逐 條 照 列 建 議 的 單 元 : 1. 所 謂 建 議 的 單 元 或 者 稱 之 為 歷 史 的 留 白, 旨 在 讓 教 師 發 揮 教 學 自 主 權, 並 彌 補 課 綱 中 未 受 充 分 注 意 的 弱 勢 族 群 地 方 史 等 課 題 教 科 書 的 編 輯 者 及 教 師 應 珍 惜 此 項 設 計 之 理 念, 多 加 彈 性 運 用 2. 高 中 歷 史 第 三 四 冊 講 授 世 界 史, 每 冊 授 課 內 容 安 排 12 個 主 題, 即 12 週 的 課 量 ; 預 留 四 週 供 任 課 教 師 彈 性 運 用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該 時 段, 安 排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寫 作 資 料 研 讀 等 活 動, 或 者 補 充 課 程 該 時 段 應 進 行 與 本 冊 歷 史 課 程 相 關 之 活 動, 不 可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11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3. 建 議 的 單 元 也 可 針 對 課 綱 之 核 心 能 力 而 設 計, 換 言 之, 可 針 對 歷 史 思 維 的 能 力 而 安 排 教 學 內 容 4. 世 界 史 的 編 著 及 教 學 方 針, 有 關 西 元 1500 年 之 前 部 份 應 以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為 主, 直 指 古 代 歷 史 傳 統 對 21 世 紀 人 類 文 化 之 意 義, 而 西 元 1500 年 之 後 部 份 應 以 近 代 世 界 的 形 成 為 主, 彰 顯 世 界 各 地 之 間 的 關 係 益 加 緊 密, 以 致 於 造 成 今 日 之 全 球 化 現 象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高 中 一 年 級 以 台 灣 歷 史 與 中 國 歷 史 為 內 容, 二 年 級 以 世 界 史 為 內 容 基 本 考 慮 是 學 生 進 入 高 中, 學 習 歷 史 的 態 度 與 方 法 應 與 國 中 時 期 有 所 不 同 高 中 學 生 應 該 比 國 中 學 生 更 提 升 歷 史 科 的 核 心 能 力 為 主 台 灣 歷 史 由 於 地 緣 的 關 係, 正 是 高 一 學 生 最 為 熟 悉 的 歷 史 知 識 內 容, 最 容 易 引 導 學 生 藉 由 史 料 証 據 歷 史 理 解 與 歷 史 解 釋 的 討 論, 達 到 教 學 目 標 學 生 經 由 高 一 上 學 期 的 練 習, 可 以 將 學 習 方 法 運 用 於 中 國 史 及 世 界 史 教 科 書 的 編 者 應 對 歷 史 演 變 的 基 本 架 構 有 所 了 解 ( 二 ) 高 一 高 二 之 台 灣 歷 史 中 國 歷 史 及 世 界 史 都 採 略 古 詳 今 影 響 深 遠 文 化 遺 產 結 構 取 向 及 教 學 需 求 之 原 則 各 冊 以 政 治 史 為 主 軸 呈 現 歷 史 時 序, 但 應 儘 量 融 合 文 化 史 及 社 會 史 的 研 究 取 向 第 一 冊 之 主 題 在 於 讓 學 生 從 自 己 成 長 的 地 方 培 養 自 主 的 歷 史 思 維 第 二 冊 的 主 題 在 於 讓 學 生 瞭 解 中 國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的 結 構 性 轉 變, 以 及 近 代 史 上 所 面 臨 的 種 種 問 題 然 而, 高 一 台 灣 歷 史 的 內 容, 國 中 已 經 講 授 的 部 分, 宜 儘 量 避 免 重 複, 應 在 其 基 礎 上 作 較 為 深 入 的 探 討 編 寫 高 一 中 國 歷 史 時, 應 參 考 國 中 教 科 書 有 關 中 國 歷 史 的 部 份, 如 果 內 容 重 複 時, 高 中 課 本 應 簡 略 說 明 即 可, 如 此 一 方 面 可 免 重 複, 減 少 教 學 負 擔, 二 方 面, 可 維 持 中 國 史 歷 史 解 釋 的 完 整 性 高 二 世 界 史 的 主 題 在 呈 現 一 套 世 界 史 架 構 西 元 15 世 紀 以 前, 偏 重 從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的 角 度 入 手, 西 元 15 世 紀 以 後, 有 關 東 西 世 界 之 間 的 交 流 影 響 與 對 比 都 不 可 忽 略, 尤 其 不 宜 將 東 西 世 界 的 歷 史 寫 成 完 全 孤 立 的 章 節 ( 三 ) 教 材 應 能 反 映 當 今 歷 史 學 界 的 研 究 成 果, 亦 即 選 取 在 學 界 取 得 共 識 的 觀 點, 或 大 致 贊 同 的 說 法 屬 學 者 個 人 之 見 而 尚 未 獲 得 學 界 共 識 者 不 宜 採 用, 尤 其 帶 有 濃 厚 黨 派 色 彩 的 觀 點 亦 應 避 免 ( 四 )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流 暢 明 白, 易 於 閱 讀 所 附 文 字 資 料, 若 嫌 艱 深, 可 加 以 改 寫 圖 片 表 格 等 各 種 資 料, 亦 應 儘 量 與 課 文 內 容 相 配 合 ( 五 ) 編 寫 每 一 節 課 內 容, 應 考 慮 到 實 際 講 授 以 及 各 種 教 法 運 用 所 需 時 間, 而 做 適 當 安 排, 以 免 講 述 不 完 ( 六 ) 教 材 所 用 年 代 以 歷 代 紀 元 為 主, 重 要 年 代 下 附 註 西 元 ( 七 ) 外 國 人 地 物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頒 之 統 一 譯 名 為 準 ; 無 統 一 譯 名 者, 以 最 適 當 最 通 行 者 為 準, 均 須 於 初 現 時 附 註 英 文 羅 馬 拚 音 或 原 文 ( 八 ) 教 師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與 相 關 文 獻 等, 以 利 教 師 教 學 參 考 之 用 教 師 手 冊 應 與 教 科 書 同 時 出 版, 俾 便 教 學 活 動 的 順 利 進 行 11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時 需 考 量 學 生 的 認 知 能 力 學 習 起 點, 以 及 學 生 的 認 知 經 驗 ( 包 括 誤 解 成 見 特 定 立 場 生 長 背 景 等 ), 預 先 擬 定 適 切 之 教 學 計 畫, 提 供 適 當 之 教 材, 並 根 據 教 學 實 際 狀 況 修 正 調 整 不 同 學 生 彼 此 的 能 力 差 距 甚 大, 提 供 學 生 個 別 表 達 陳 述 的 機 會 以 瞭 解 學 生, 有 利 於 教 學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的 達 成 ( 二 ) 綱 要 內 容 與 核 心 能 力 相 輔 相 成, 綱 要 內 容 是 理 解 過 去 的 基 礎 與 材 料, 核 心 能 力 是 學 生 理 解 過 去 的 方 法 與 歷 程, 學 生 能 力 必 須 透 過 內 容 方 可 落 實, 教 師 需 時 時 檢 驗 教 學 是 否 能 將 能 力 落 實 於 內 容 之 中 ( 三 ) 學 習 歷 史 必 須 要 理 解 過 去 提 升 學 生 理 解 過 去 的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中 歷 史 理 解 是 其 他 三 個 部 分 的 基 礎 學 生 理 解 歷 史 首 先 得 建 立 時 間 架 構, 所 以 需 要 時 序 觀 念 ; 理 解 歷 史 所 形 成 的 觀 點 說 法 是 一 種 歷 史 解 釋 ; 理 解 過 去 必 須 遵 守 史 料 證 據 這 四 個 部 分 環 環 相 扣, 而 以 歷 史 理 解 為 依 歸 ( 四 ) 單 一 歷 史 人 物 事 件 年 代 的 學 習, 容 易 淪 為 純 粹 的 記 憶 ; 反 之, 事 件 與 事 件 之 間 的 聯 繫 事 件 前 因 後 果 的 分 析 歷 史 人 物 及 其 時 空 脈 絡 的 結 合, 有 助 於 展 開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建 構 歷 史 的 關 連 性, 亦 較 能 發 展 學 生 的 思 維 能 力 ( 五 ) 教 科 書 只 是 教 材 的 一 部 分, 教 學 時 應 以 課 程 綱 要 的 目 標 內 容 核 心 能 力 為 基 礎, 靈 活 運 用 講 述 課 堂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參 觀 訪 問 史 料 判 讀 等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激 發 學 生 主 動 學 習 之 精 神 ( 六 ) 講 述 法 雖 然 有 益 於 教 師 描 繪 歷 史 情 境, 卻 是 一 種 單 向 式 的 教 學 法 ; 教 師 為 營 造 具 啟 發 性 之 學 習 環 境, 應 適 時 在 課 堂 搭 配 指 導 發 問 與 討 論, 協 助 學 生 掌 握 核 心 能 力, 並 引 導 學 生 針 對 問 題 進 行 探 究, 嘗 試 從 不 同 的 史 料 證 據 檢 視 問 題, 養 成 良 好 的 思 考 習 慣 ( 七 ) 小 組 討 論 法 是 發 展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重 要 方 法 教 師 應 就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適 當 的 歷 史 問 題, 由 學 生 (3 至 5 人 一 組, 以 3 人 一 組 最 佳 ) 探 究 答 案, 鼓 勵 學 生 在 討 論 中 表 達 自 己 的 看 法, 並 與 同 組 成 員 交 換 意 見 教 師 無 須 立 即 導 正 學 生 的 看 法, 學 生 將 會 在 討 論 中 逐 漸 檢 驗 澄 清 與 修 正 看 法, 由 實 際 經 驗 理 解 歷 史 概 念 熟 悉 史 料 證 據 的 運 用 ( 八 ) 教 學 應 充 分 運 用 各 種 視 聽 媒 體, 藉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教 學 的 效 果 視 聽 媒 體 是 教 學 的 方 法 而 非 目 的, 運 用 時 應 注 意 與 教 學 目 標 大 綱 內 容 核 心 能 力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教 學 成 效 ( 二 ) 教 學 評 量 應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大 綱 內 容 之 要 求, 考 量 學 生 之 認 知 與 語 文 能 力, 選 用 適 當 的 評 量 方 式 ( 三 ) 教 學 評 量 應 採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包 括 課 堂 的 發 問 與 討 論 定 期 考 察 撰 寫 心 得 報 告 專 題 報 告 口 頭 報 告 分 組 討 論 辯 論 比 賽 歷 史 話 劇 表 演 等 ( 四 ) 教 學 評 量 應 包 括 總 結 性 與 形 成 性 評 量, 以 瞭 解 學 生 的 行 為 起 點 學 習 過 程 學 習 成 果 學 習 態 度 和 個 別 進 步 情 形 11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 五 ) 學 生 在 歷 史 的 能 力 表 現 差 距 甚 大, 教 師 可 採 取 檔 案 評 量 的 方 式, 將 學 生 之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表 現 詳 加 記 錄, 並 將 相 關 作 品 整 理 成 個 人 檔 案, 作 為 評 量 之 參 考 四 教 學 資 源 為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教 學 效 果, 各 校 宜 成 立 歷 史 科 專 科 教 室, 其 教 學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宜 包 含 下 列 各 項 : ( 一 ) 歷 史 掛 圖 ( 二 ) 重 大 歷 史 事 件 演 進 歷 程 表 ( 三 ) 古 代 器 物 遺 址 傳 統 建 築 園 林 都 城 之 模 型 ( 四 ) 歷 史 教 學 的 多 媒 體 製 作 相 關 的 軟 硬 體 設 備 等 ( 五 )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電 視 機 音 響 幻 燈 機 等 ( 六 ) 歷 代 碑 帖 名 畫 之 影 本 拓 片 或 圖 片 五 教 學 相 關 配 合 事 項 ( 一 ) 培 養 學 生 善 用 學 校 及 社 區 圖 書 館 資 源, 經 由 閱 讀 史 學 著 作, 活 用 歷 史 知 識,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建 立 邏 輯 思 維 能 力 ( 二 ) 善 用 網 路 資 源 與 資 料 庫, 蒐 集 資 料, 吸 取 史 學 研 究 之 新 資 訊 ( 三 )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歷 史 科 教 學, 使 授 課 教 材 資 訊 化 活 潑 化, 立 體 呈 現 歷 史 演 進 之 脈 絡 ( 四 ) 師 生 共 同 建 置 歷 史 教 學 網 站, 提 供 教 材 大 綱 考 題 分 析 腦 力 激 盪 園 地, 提 供 互 動 多 元 的 教 學 模 式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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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一 加 強 培 養 學 生 在 閱 讀 思 考 辨 析 論 證 等 方 面 的 能 力 二 學 習 史 學 方 法, 反 思 三 年 來 學 習 歷 史 之 心 得 三 強 調 從 今 日 之 台 灣 觀 看 東 亞 ( 含 中 國 大 陸 ) 亞 太 及 世 界 史 上 的 重 要 問 題 貳 核 心 能 力 高 中 生 學 習 歷 史 應 以 歷 史 思 維 (historical thinking) 為 核 心 能 力, 並 由 此 能 力 達 成 其 他 幾 項 基 本 目 標 所 謂 歷 史 思 維, 也 可 以 稱 為 歷 史 意 識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是 指 : 人 們 自 我 察 覺 到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之 間 總 是 不 斷 流 動 的, 而 且 在 這 種 過 程 中 每 件 事 物 都 一 直 變 遷 中 簡 單 地 說, 歷 史 意 識 其 實 就 是 變 遷 的 意 識 (sense of change) 每 個 人 的 歷 史 思 維 按 理 都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及 認 知 能 力 的 發 展 而 日 漸 提 升 然 而, 歷 史 思 維 從 歷 史 記 憶 到 專 業 史 學 之 間, 又 可 區 分 為 多 種 進 階 的 理 想 類 型 高 中 歷 史 教 育 應 超 越 歷 史 記 憶 過 去 的 意 識 等 初 級 階 段, 但 尚 不 必 達 到 專 業 史 學 的 成 熟 階 段 具 體 地 說, 高 中 生 的 歷 史 思 維 能 力 應 同 時 靈 活 運 用 ( 一 ) 時 序 觀 念 ( 二 ) 歷 史 理 解 ( 三 ) 歷 史 解 釋 ( 四 ) 歷 史 證 據 等 四 項 然 而, 在 歷 史 科 必 修 課 程 的 基 礎 上, 選 修 課 程 的 核 心 能 力 應 有 進 一 步 的 提 升 一 時 序 觀 念 時 序 觀 念 作 為 核 心 能 力 之 一, 可 區 分 為 以 下 兩 個 層 面 說 明 : ( 一 ) 運 用 各 種 時 間 術 語 描 述 過 去, 認 識 幾 種 主 要 的 歷 史 分 期 方 式 1. 比 較 各 種 歷 史 分 期 方 式 的 相 似 與 相 異 處 2. 說 明 各 種 分 期 方 式 所 根 據 的 原 則, 解 釋 分 期 方 式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觀 點 立 場 ( 二 ) 區 別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不 同 兩 個 或 更 多 時 代 之 間 的 差 異, 並 建 立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關 連 性 以 時 間 順 序 架 構 建 立 自 己 的 歷 史 敘 述, 提 出 對 歷 史 延 續 與 變 遷 的 解 釋 二 歷 史 理 解 歷 史 理 解 作 為 核 心 能 力 之 一, 可 區 分 為 以 下 三 個 層 面 說 明 : ( 一 ) 能 夠 直 接 地 就 一 歷 史 敘 述 文 本 的 內 容, 進 行 認 知 與 掌 握 能 就 同 一 主 題 各 種 相 關 的 歷 史 敘 述 形 式, 進 行 參 照 對 比 及 評 述 ( 二 ) 能 夠 就 一 歷 史 事 件, 嘗 試 進 行 設 身 處 地 的 認 知 能 經 由 史 料 及 歷 史 敘 述 文 本 的 輔 助, 完 整 地 建 構 歷 史 事 件 發 展 的 過 程 ( 如 時 間 地 點 場 景 議 題 價 值 衝 突 抉 擇 等 ), 以 及 指 明 相 關 歷 史 人 物 的 特 質 ( 如 動 機 希 望 優 點 缺 點 等 ) ( 三 ) 能 夠 在 歷 史 脈 絡 中, 進 行 關 於 重 要 性 或 意 義 的 選 取 與 評 價 能 在 一 較 長 的 時 序 中, 瞭 解 一 個 重 要 的 歷 史 性 觀 念 的 意 涵, 及 此 一 意 涵 的 源 頭 與 流 變 過 程 1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歷 史 解 釋 歷 史 解 釋 作 為 核 心 能 力 之 一, 可 區 分 為 以 下 兩 個 層 面 說 明 : ( 一 ) 分 辨 不 同 的 歷 史 解 釋, 說 明 歷 史 解 釋 之 所 以 不 同 的 原 因 1. 能 根 據 所 提 供 的 史 料, 建 立 起 自 己 合 乎 理 性 的 歷 史 解 釋 2. 評 估 不 同 歷 史 解 釋 的 有 效 性 適 切 性 價 值 與 時 代 意 義 ( 二 ) 理 解 歷 史 學 科 的 因 果 關 係, 對 歷 史 事 件 的 原 因 與 影 響 提 出 解 釋 歸 納 某 一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原 因 的 種 類, 並 解 釋 不 同 原 因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與 重 要 性 高 低 ( 例 如 : 可 區 分 為 長 期 短 期 社 會 經 濟 等 因 素 ) 四 史 料 證 據 史 料 證 據 作 為 核 心 能 力 之 一, 可 區 分 為 以 下 三 個 層 面 說 明 : ( 一 ) 運 用 思 辨, 判 斷 史 料 得 以 作 為 證 據 的 適 當 性 1. 依 據 史 料 產 生 的 歷 史 環 境, 判 定 其 作 為 證 據 的 可 靠 性 及 價 值 2. 明 白 某 一 史 料 之 能 作 為 證 據 的 適 當 性, 是 與 自 己 所 關 切 的 問 題 焦 點 息 息 相 關 的 3. 能 指 出 一 個 並 不 可 靠 的 史 料, 如 何 具 有 證 據 效 力 ( 二 ) 自 行 根 據 主 題, 進 行 史 料 蒐 集 的 工 作 將 蒐 集 到 的 史 料 與 待 解 決 的 問 題 進 行 對 比, 進 一 步 形 成 探 究 的 計 畫 ( 三 ) 應 用 史 料, 藉 以 形 成 新 的 問 題 視 野, 或 屬 於 自 己 的 歷 史 敘 述 1. 在 建 構 一 個 理 解 的 視 野 或 解 釋 的 觀 點 之 意 圖 下, 進 行 相 關 史 料 的 整 理 工 作 2. 應 用 史 料, 藉 以 說 明 當 代 生 活 或 社 會 問 題 之 所 以 形 成 的 歷 史 背 景 參 時 間 分 配 高 中 三 年 級 選 修 課 程, 每 學 期 三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三 節 第 一 學 期 為 歷 史 專 題 上 冊, 第 二 學 期 為 歷 史 專 題 下 冊 118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歷 史 專 題 ( 上 冊 ) 教 材 編 撰 及 教 師 授 課 須 知 1. 高 中 歷 史 第 五 六 冊 為 選 修 課, 其 內 容 採 歷 史 專 題 2. 所 謂 歷 史 專 題, 在 本 課 綱 中, 並 非 以 專 題 的 史 實 發 展 為 授 課 目 標, 而 是 以 培 養 核 心 能 力 歷 史 思 維 或 歷 史 意 識 為 主 旨 換 言 之, 歷 史 專 題 的 數 量 ( 七 個 八 個 或 九 個 ) 都 不 是 本 課 綱 設 計 之 要 點, 教 材 編 輯 及 授 課 教 師 可 自 主 地 依 教 學 需 要 調 整 歷 史 專 題 的 數 量, 然 而 宜 增 不 宜 減 因 為 這 幾 個 單 元 能 填 補 高 中 歷 史 第 一 二 三 四 冊 課 綱 內 容 之 不 足, 並 且 增 進 從 今 日 之 台 灣 觀 看 東 亞 ( 含 中 國 大 陸 ) 亞 太 及 世 界 史 上 的 重 要 問 題 3. 本 綱 要 設 計 的 七 個 專 題 中, 上 冊 之 第 二 三 四 單 元, 及 下 冊 之 第 一 二 單 元 在 編 輯 教 材 時,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和 參 考 說 明 都 屬 於 建 議 性, 教 材 編 寫 及 教 師 授 課 可 以 不 必 全 部 涵 蓋, 或 者 也 可 以 參 酌 台 灣 現 象 一 併 列 入 討 論 然 而, 這 五 個 單 元 的 體 例 請 務 必 包 含 下 列 四 個 部 份 : (1) 歷 史 敘 述 : 針 對 專 題 以 文 字 及 圖 表 等 敘 述 歷 史 背 景, 並 提 出 問 題 意 識, 帶 動 各 個 專 題 之 討 論 (2) 一 手 史 料 : 原 則 上 每 項 問 題 二 至 四 種, 圖 像 也 可 當 作 史 料, 必 要 時 配 合 文 字 說 明 (3) 學 者 研 究 論 述 : 原 則 上 每 項 問 題 二 至 四 種 為 了 擴 展 視 野 及 分 析 能 力, 除 了 歷 史 學 家 的 研 究 成 果 外, 社 會 科 學 學 者 的 觀 點 亦 應 列 入 參 考 (4) 作 業 設 計 或 問 題 與 討 論 : 培 養 學 生 史 料 分 析 歷 史 解 釋 及 從 事 小 型 研 究 報 告 的 能 力 必 要 時 設 計 小 型 討 論 會 的 題 目 及 討 論 大 綱 4. 本 綱 要 中 上 冊 之 第 一 單 元 歷 史 是 什 麼? 個 人 的 反 思, 其 目 標 在 增 進 學 生 對 歷 史 學 之 認 識, 學 習 基 本 的 史 學 方 法, 並 反 思 高 中 三 年 來 學 習 歷 史 之 心 得 教 材 編 輯 及 授 課 教 師 在 參 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和 參 考 說 明 之 餘, 可 以 自 行 設 計 編 寫 內 容, 且 不 必 援 用 其 他 主 題 之 體 例 ( 即 包 含 四 個 部 份 ) 5. 本 綱 要 中 下 冊 之 第 三 單 元 歷 史 文 本 的 賞 析, 其 目 標 在 增 進 學 生 閱 讀 歷 史 文 本 的 能 力 認 識 歷 史 表 述 的 多 元 性 及 多 樣 性 本 單 元 教 材 的 編 寫 及 授 課 方 法 應 參 考 該 單 元 的 說 明 11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參 考 說 明 一 歷 史 是 什 麼? 歷 史 1. 本 單 元 提 供 師 生 們 一 起 討 論 歷 史 是 什 麼? 學 歷 意 識 的 重 要 性? 歷 習 歷 史 與 現 實 人 生 社 會 有 何 關 係? 史 史 事 實 與 歷 史 解 釋 2. 本 單 元 強 調 學 生 個 人 的 反 思, 所 以 切 忌 塞 填 各 是 之 間 種 標 準 答 案 教 材 的 設 計 可 以 針 對 兩 大 重 點 : 什 麼 學 習 歷 史 的 意 義 (1) 歷 史 是 什 麼? 歷 史 意 識 是 什 麼? 歷 史 事 實 與? 歷 史 解 釋 之 間 有 何 關 係? 個 (2) 史 學 成 為 獨 立 的 學 問, 它 是 否 有 何 不 可 取 代 人 的 理 由? 人 們 認 知 過 去 有 何 意 義? 歷 史 知 的 反 識 歷 史 思 維 能 力 與 現 實 人 生 社 會 有 何 關 思 係? 如 何 善 用 歷 史 知 識 及 思 維 能 力, 如 何 避 免 濫 用? 也 是 值 得 深 入 討 論 的 問 題 二 儒 家 思 想 與 中 國 社 會 三 道 教 與 民 間 信 仰 儒 家 思 想 及 其 家 庭 倫 理 與 社 會 規 範 科 舉 書 院 官 學 與 孔 廟 從 道 教 談 大 眾 文 化 的 生 死 問 卜 觀 念 談 論 觀 音 關 帝 城 隍 媽 祖 王 爺 土 地 公 信 仰 及 民 間 社 會 1. 本 專 題 以 儒 家 思 想 為 主, 歷 史 背 景 集 中 在 宋 元 明 清 時 期, 但 問 題 意 識 之 提 出 應 與 臺 灣 今 日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相 關 2. 本 專 題 首 先 簡 述 孔 孟 思 想 的 要 旨, 並 進 而 討 論 宋 代 以 後 儒 家 思 想 與 家 庭 倫 理 社 會 規 範 的 關 係, 有 關 婦 女 地 位 的 變 遷 也 可 在 此 列 入 討 論 3. 臺 灣 今 日 仍 有 孔 廟 及 祭 孔 儀 式 本 專 題 可 先 簡 要 追 溯 漢 唐 之 間 儒 家 思 想 及 孔 子 孟 子 顏 回 等 人 尊 崇 地 位 的 起 伏 及 交 替 過 程 而 後, 討 論 唐 宋 以 來, 科 舉 書 院 官 學 與 孔 廟 的 相 互 關 係 及 其 對 東 亞 社 會 的 影 響 4. 閱 讀 資 料 必 然 涉 及 原 典, 本 專 題 以 講 解 思 想 史 為 主, 為 了 避 免 教 師 花 費 太 多 時 間 翻 譯 古 文, 因 此 閱 讀 資 料 應 求 精 簡, 針 對 要 旨, 必 要 時 附 註 釋 或 白 話 文 翻 譯 1. 本 專 題 以 道 教 為 討 論 對 象 本 專 題 首 先 應 簡 要 說 明 道 教 的 興 起 及 演 變 而 後, 從 道 教 討 論 唐 宋 以 來 民 間 的 生 死 問 卜 畫 符 念 咒 等 觀 念 及 其 對 大 眾 文 化 的 影 響 2. 多 神 信 仰 與 民 間 社 會 息 息 相 關 從 觀 音 關 帝 城 隍 媽 祖 王 爺 至 土 地 公 等 信 仰 不 僅 觸 及 民 間 精 神 心 靈, 而 且 與 地 方 社 會 結 構 文 化 習 俗 密 不 可 分 本 主 題 避 免 一 一 介 紹 各 神 明 的 來 歷, 而 應 就 社 會 及 文 化 史 之 角 度 剖 析 民 間 信 仰 對 歷 史 的 影 響 120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參 考 說 明 針 灸 與 本 草 宗 教 醫 療 中 西 醫 的 相 遇 四 醫 療 與 社 會 文 化 1. 本 專 題 緊 接 上 述 兩 個 專 題, 討 論 醫 療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關 係 2. 第 一 個 主 題 針 灸 與 本 草, 首 先 簡 要 討 論 經 脈 氣 與 人 體 之 關 係, 並 述 及 針 灸 醫 術 何 以 發 達 其 次, 本 草 治 病 的 起 源 甚 早, 本 專 題 針 對 唐 宋 以 來 儒 醫 興 起, 偏 重 以 本 草 治 療, 而 且 到 了 近 代 中 醫 草 藥 治 病 的 取 向 又 與 科 學 的 醫 學 觀 念 或 技 術 產 生 另 種 關 係 3. 第 二 個 主 題 討 論 宗 教 醫 療, 依 歷 史 發 展 簡 要 呈 現 醫 療 文 化 與 宗 教 社 會 的 關 係 4. 第 三 個 主 題 中 西 醫 的 相 遇, 討 論 19 世 紀 下 半 葉 以 來, 西 方 醫 學 及 醫 療 的 新 觀 念 及 社 群 機 制, 傳 入 中 國 或 臺 灣 後 所 造 成 的 各 種 反 應 本 主 題 可 參 考 第 二 冊 第 四 及 第 五 單 元, 及 第 四 冊 第 三 單 元, 即 從 新 文 化 新 思 潮 的 衝 擊, 討 論 中 國 或 臺 灣 社 會 裡 中 西 醫 之 間 的 關 係, 例 如 : 為 何 有 廢 中 醫 論? 廢 醫 存 藥 之 說? 為 何 有 中 醫 學 會 等 團 體 成 立? 科 學 中 藥 有 何 新 意? 甚 至 這 些 問 題 意 識 之 背 後 與 國 族 主 義 或 文 化 衝 突 有 何 關 係? 二 歷 史 專 題 ( 下 冊 ) 教 材 編 撰 及 教 師 授 課 須 知 ( 詳 見 上 冊 該 欄 部 份 ) 單 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參 考 說 明 一 日 常 生 活 與 大 眾 文 化 茶 與 市 民 生 活 戲 劇 通 俗 文 學 與 大 眾 生 活 1. 日 常 生 活 與 大 眾 文 化 最 能 呈 現 新 文 化 史 與 新 社 會 史 的 研 究 新 趨 向 本 單 元 選 擇 茶 及 戲 劇 通 俗 文 學 當 作 專 題, 期 盼 由 此 以 小 見 大, 討 論 宋 代 以 來 市 民 階 層 興 起 之 後, 中 國 社 會 和 文 化 的 新 面 貌 2. 茶 與 華 人 生 活 之 關 係 密 切, 然 而 茶 如 何 形 成 飲 料? 宋 代 以 來, 飲 茶 及 茶 坊 之 普 及 與 社 會 經 濟 有 何 關 係? 與 禮 儀 文 化 又 有 何 關 係? 這 些 問 題 都 值 得 探 討 3. 傳 統 中 國 社 會, 飲 茶 文 化 往 往 與 聽 戲 說 書 有 關 本 主 題 可 以 從 市 民 生 活 及 休 閒 文 化 入 手, 討 論 戲 劇 及 通 俗 文 學 之 演 變, 更 可 從 戲 劇 及 通 俗 文 學 之 內 容 討 論 倫 理 價 值 及 社 會 教 化 1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參 考 說 明 二 從 華 僑 到 海 外 華 人 三 歷 史 文 本 的 賞 析 移 民 從 異 鄉 客 到 1. 本 專 題 以 近 五 百 年 移 居 及 族 群 史 為 主 要 探 討 領 文 化 接 受 和 認 域, 注 重 移 民 從 異 鄉 客 (sojourners) 到 文 化 接 同 感 的 心 態 轉 折 受 (acculturation) 以 及 他 們 的 文 化 和 政 治 認 同 選 擇 重 要 地 區 及 重 要 感 時 代 為 個 案, 討 論 從 華 僑 到 海 外 華 人 2. 所 謂 的 華 僑, 在 心 理 上 屬 於 異 鄉 客, 仍 然 認 同 原 鄉 的 文 化 及 社 會 而 所 謂 的 海 外 華 人 在 心 理 上 已 大 致 接 受 當 地 的 社 會 文 化 或 政 治, 觀 念 上 已 屬 於 當 地 的 一 個 族 群 (ethnics) 3. 從 華 僑 到 海 外 華 人 的 歷 史 大 致 可 分 成 下 列 三 個 重 要 時 代 : (1)16 世 紀 至 19 世 紀, 明 清 帝 國 的 政 局 人 口 增 長 華 南 社 會 的 特 殊 問 題, 人 民 日 漸 外 移 一 支 前 往 澎 湖 台 灣, 一 支 遠 赴 東 南 亞, 尤 其 自 18 世 紀 來, 移 民 南 洋 和 經 商 在 質 量 上 都 有 重 要 變 化 a. 從 19 世 紀 中 葉 起, 有 些 移 民 轉 往 美 國 歐 洲 及 世 界 各 地 他 們 如 何 生 活 如 何 適 應 當 地 的 社 會 和 文 化, 一 代 接 著 一 代, 心 態 上 逐 漸 轉 變 b. 第 二 次 戰 後, 掀 起 另 一 波 移 民 潮, 自 中 國 大 陸 避 居 海 外 c. 60 年 代 以 來, 從 台 灣 赴 美 國 留 學 及 移 民 者 日 漸 增 多 他 們 改 變 了 海 外 華 人 的 結 構, 同 時 也 影 響 當 地 的 經 濟 和 社 會, 甚 至 有 些 還 參 與 政 治, 甚 至 有 些 還 參 與 政 治, 試 圖 左 右 當 地 或 台 灣 的 政 局 (2) 摘 錄 第 一 手 資 料 及 當 代 學 者 的 歷 史 論 述 可 增 進 學 生 的 分 析 研 判 能 力 然 而 有 關 60 年 代 以 來 的 歷 史 著 作 仍 然 不 夠 充 足, 教 材 編 輯 及 授 課 教 師 應 謹 慎 客 觀, 避 免 武 斷 歷 史 表 述 因 文 本 的 演 1960 年 代 以 來, 全 球 暖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滅 絕 逐 變 而 呈 現 多 元 性 及 多 漸 成 為 舉 世 共 同 關 懷 生 物 多 樣 性 公 約 和 京 都 議 定 樣 性 書 成 為 締 約 國 最 多 的 國 際 組 織 本 單 元 所 列 的 文 本 賞 析 及 比 較 各 種 歷 史 之 中 應 包 含 探 討 此 國 際 組 織 的 歷 史 淵 源, 並 從 實 例 文 本, 並 進 而 認 知 歷 中 反 應 台 灣 與 世 界 地 球 村 的 密 切 關 係 史 表 述 及 歷 史 意 識 給 教 材 編 輯 和 教 師 的 建 議 歷 史 知 識 的 關 係 1. 歷 史 表 述 (representation of history) 因 載 體 ( 或 資 訊 媒 體 ) 的 不 同, 可 分 為 語 音 的 圖 像 的 和 文 字 的 自 古 以 來 有 口 傳 歷 史 (oral tradition) 岩 畫 及 文 字 書 寫 的 歷 史, 並 累 積 形 成 歷 史 表 述 的 多 元 性 122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歷 史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建 議 主 題 與 重 點 參 考 說 明 三 歷 史 表 述 因 文 本 的 演 歷 變 而 呈 現 多 元 性 及 多 史 樣 性 還 有 形 形 色 色 的 歷 史 表 述 及 其 內 容 文 賞 析 及 比 較 各 種 歷 史 本 的 文 本, 並 進 而 認 知 歷 賞 史 表 述 及 歷 史 意 識 析 歷 史 知 識 的 關 係 本 專 題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師 首 先 應 簡 述 除 了 專 業 史 學 家 所 書 寫 的 專 書 和 論 文 之 外, 從 古 到 今 歷 史 文 本 2. 其 次,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師 可 自 由 選 材, 提 供 學 生 賞 析 及 比 較 各 種 歷 史 文 本, 並 進 而 認 知 歷 史 表 述 及 歷 史 意 識 歷 史 知 識 的 關 係 3. 本 專 題 之 編 輯 和 教 學 可 自 由 發 揮 專 題 重 點 之 基 本 精 神, 不 必 受 體 例 的 限 制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寫 ( 一 ) 高 三 選 修 課 程 目 的 是 為 學 生 進 入 大 學 做 準 備, 具 有 大 學 預 科 性 質, 故 在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方 法 學 生 學 習 上 均 應 與 高 一 高 二 必 修 課 有 明 顯 之 區 隔 課 程 內 容 應 有 一 定 的 深 度, 並 提 供 若 干 研 讀 資 料, 俾 便 教 師 講 授 以 及 學 生 學 習 高 三 歷 史 科 選 修 課 程 訂 為 歷 史 專 題, 分 上 下 冊 大 考 中 心 教 科 書 的 編 著 者 及 中 學 教 師 應 積 極 研 發 著 重 文 字 表 達 之 新 型 態 試 題, 以 落 實 高 三 選 修 課 程 之 目 標 ( 二 ) 教 材 應 能 反 映 當 今 歷 史 學 界 的 研 究 成 果, 亦 即 選 取 在 學 界 取 得 共 識 的 觀 點, 或 大 致 贊 同 的 說 法 學 者 的 一 家 之 言 不 宜 採 用, 帶 有 濃 厚 黨 派 色 彩 的 歷 史 解 釋 亦 應 避 免 ( 三 )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流 暢 明 白, 易 於 閱 讀 所 附 文 字 資 料, 若 嫌 艱 深, 可 加 以 改 寫 圖 片 表 格 等 各 種 資 料, 亦 應 儘 量 與 課 文 內 容 相 配 合 ( 四 ) 編 寫 每 一 節 授 課 內 容, 應 考 慮 實 際 講 授 以 及 各 種 教 法 運 用 所 需 時 間 ( 五 ) 教 材 所 用 年 代 以 歷 代 紀 元 為 主, 重 要 年 代 下 附 註 西 元 ( 六 ) 外 國 人 地 物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頒 之 統 一 譯 名 為 準 ; 無 統 一 譯 名 者, 以 最 適 當 最 通 行 者 為 準, 均 須 於 初 現 時 附 註 英 文 原 名 ( 七 ) 教 師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與 相 關 文 獻 等, 以 利 教 師 教 學 參 考 之 用 教 師 手 冊 應 與 教 科 書 同 時 出 版, 俾 便 教 學 活 動 的 順 利 進 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歷 史 專 題 之 教 學 任 課 教 師 應 負 責 主 導, 並 參 考 教 材 及 教 師 手 冊 教 學 時 需 考 量 學 生 的 認 知 能 力 學 習 起 點, 以 及 學 生 的 認 知 經 驗 ( 包 括 誤 解 成 見 特 定 立 場 生 長 背 景 等 ), 預 先 擬 定 適 切 之 教 學 計 畫, 提 供 適 當 之 教 材, 並 根 據 教 學 實 際 狀 況 修 正 調 整 不 同 學 生 彼 此 的 能 力 差 距 甚 大, 提 供 學 生 個 別 表 達 陳 述 的 機 會 以 瞭 解 學 生, 有 利 於 教 學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的 達 成 ( 二 ) 綱 要 內 容 與 核 心 能 力 相 輔 相 成, 綱 要 內 容 是 理 解 過 去 的 基 礎 與 材 料, 核 心 能 力 是 學 生 理 解 過 去 的 方 法 與 歷 程, 學 生 能 力 必 須 透 過 內 容 方 可 落 實, 教 師 需 時 時 檢 驗 教 學 是 否 能 將 能 力 落 實 於 內 容 之 中 ( 三 ) 教 科 書 只 是 教 材 的 一 部 分, 教 學 時 應 以 課 程 綱 要 的 目 標 內 容 核 心 能 力 為 基 礎, 靈 活 運 用 講 述 課 堂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參 觀 訪 問 史 料 判 讀 等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激 發 學 生 主 動 學 習 之 精 神 1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四 ) 講 述 法 雖 然 有 益 於 教 師 描 繪 歷 史 情 境, 卻 是 一 種 單 向 式 的 教 學 法 ; 教 師 為 營 造 具 啟 發 性 之 學 習 環 境, 應 適 時 在 課 堂 搭 配 指 導 發 問 與 討 論, 協 助 學 生 掌 握 核 心 能 力, 並 引 導 學 生 針 對 問 題 進 行 探 究, 嘗 試 從 不 同 的 史 料 證 據 檢 視 問 題, 養 成 良 好 的 思 考 習 慣 ( 五 ) 小 組 討 論 法 是 發 展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重 要 方 法 教 師 應 就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適 當 的 歷 史 問 題, 由 學 生 (3 至 5 人 一 組, 以 3 人 一 組 最 佳 ) 探 究 答 案, 鼓 勵 學 生 在 討 論 中 表 達 自 己 的 看 法, 並 與 同 組 成 員 交 換 意 見 教 師 無 須 立 即 導 正 學 生 的 看 法, 學 生 將 會 在 討 論 中 逐 漸 檢 驗 澄 清 與 修 正 看 法, 由 實 際 經 驗 理 解 歷 史 概 念 熟 悉 史 料 證 據 的 運 用 ( 六 ) 教 學 應 充 分 運 用 各 種 視 聽 媒 體, 藉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教 學 的 效 果 視 聽 媒 體 是 教 學 的 方 法 而 非 目 的, 運 用 時 應 注 意 與 教 學 目 標 大 綱 內 容 核 心 能 力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教 學 成 效 ( 二 ) 教 學 評 量 應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大 綱 內 容 之 要 求, 考 量 學 生 之 認 知 與 語 文 能 力, 選 用 適 當 的 評 量 方 式 ( 三 ) 教 學 評 量 應 採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可 包 括 課 堂 的 發 問 與 討 論 定 期 考 察 撰 寫 心 得 報 告 專 題 報 告 口 頭 報 告 分 組 討 論 辯 論 比 賽 歷 史 話 劇 表 演 等 ( 四 ) 教 學 評 量 應 包 括 總 結 性 與 形 成 性 評 量, 以 瞭 解 學 生 的 行 為 起 點 學 習 過 程 學 習 成 果 學 習 態 度 和 個 別 進 步 情 形 ( 五 ) 學 生 在 歷 史 的 能 力 表 現 差 距 甚 大, 教 師 可 採 取 檔 案 評 量 的 方 式, 將 學 生 之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表 現 詳 加 紀 錄, 並 將 相 關 作 品 整 理 成 個 人 檔 案, 作 為 評 量 之 參 考 四 教 學 資 源 為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教 學 效 果, 宜 與 歷 史 科 必 修 專 科 教 室 分 享, 其 教 學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宜 包 含 下 列 各 項 : ( 一 ) 歷 史 大 掛 圖 : 如 歷 代 都 城 疆 域 圖 中 國 歷 代 沿 革 各 時 期 世 界 歷 史 地 圖 各 種 歷 史 關 鍵 事 件 的 趨 勢 圖 或 傳 播 發 展 圖 以 及 相 關 的 古 今 台 灣 地 圖 ( 二 ) 重 大 歷 史 事 件 演 進 歷 程 表 ( 三 ) 古 代 器 物 遺 址 傳 統 建 築 園 林 都 城 之 模 型 ( 四 ) 歷 史 教 學 的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錄 影 帶 DVD VCD 電 腦 軟 體 等 ( 五 )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電 視 機 音 響 幻 燈 機 等 ( 六 ) 歷 代 碑 帖 名 畫 之 影 本 拓 片 或 圖 片 五 教 學 相 關 配 合 事 項 ( 一 ) 培 養 學 生 善 用 學 校 及 社 區 圖 書 館 資 源, 經 由 閱 讀 史 學 著 作, 活 用 歷 史 知 識,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建 立 邏 輯 思 維 能 力 ( 二 ) 善 用 網 路 資 源, 蒐 集 資 料, 吸 取 史 學 研 究 之 新 資 訊 ( 三 )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歷 史 科 教 學, 使 授 課 教 材 資 訊 化 活 潑 化, 立 體 呈 現 歷 史 演 進 之 脈 絡 ( 四 ) 師 生 共 同 建 置 歷 史 教 學 網 站, 提 供 教 材 大 綱 考 題 分 析 腦 力 激 盪 園 地, 提 供 互 動 多 元 的 教 學 模 式 124
125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從 地 理 學 觀 點 了 解 全 球 性 與 地 方 性 的 重 要 議 題, 並 從 永 續 經 營 的 理 念 探 討 人 與 地 的 關 係, 以 增 進 學 生 適 應 環 境 的 能 力, 提 昇 科 學 素 養 進 而 培 育 21 世 紀 的 世 界 公 民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通 論 地 理 部 分 ( 一 ) 增 進 學 生 了 解 人 類 活 動 和 地 理 環 境 間 關 係 的 能 力, 包 括 : 1. 認 知 形 塑 地 表 景 觀 的 自 然 營 力 系 統 與 人 文 系 統 2. 了 解 人 類 活 動 及 地 理 環 境 之 間 相 互 依 存 的 關 係 ( 二 ) 培 養 學 生 了 解 地 表 重 要 現 象 空 間 分 布 的 地 理 意 涵 能 力, 包 括 : 1. 地 表 重 要 現 象 的 空 間 分 布 及 其 變 遷 2. 地 表 重 要 現 象 空 間 分 布 的 地 理 意 涵 ( 三 ) 提 升 學 生 了 解 重 要 的 地 理 學 觀 點 與 方 法, 並 適 當 應 用 於 地 理 問 題 的 能 力, 包 括 : 1. 地 理 學 的 空 間 生 態 與 區 域 觀 點 2. 地 理 學 觀 察 蒐 集 整 理 及 分 析 資 料 的 方 法 3. 實 察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與 討 論 等 技 能 ( 四 ) 幫 助 學 生 體 會 環 境 的 多 樣 性 及 複 雜 性, 培 養 其 欣 賞 及 包 容 的 態 度, 包 括 : 1. 感 受 周 遭 環 境 的 複 雜 性 及 多 樣 性 2. 關 切 影 響 周 遭 景 觀 的 人 為 活 動 3. 表 達 對 地 方 環 境 或 全 球 議 題 的 關 注 二 區 域 地 理 部 分 ( 一 ) 使 學 生 了 解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的 地 理 環 境 及 其 區 域 特 徵, 包 括 : 1. 世 界 區 域 的 劃 分 方 法 2.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發 展 的 地 理 背 景 及 其 所 面 臨 的 重 要 議 題 3.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的 人 地 關 係 ( 二 ) 使 學 生 了 解 台 灣 自 然 環 境 的 特 色 與 發 展 背 景, 並 認 知 其 所 形 成 的 區 域 特 色 和 區 域 差 異, 包 括 : 1. 台 灣 因 特 殊 位 置 所 導 致 的 環 境 複 雜 性 及 多 樣 性 2. 台 灣 在 全 球 化 潮 流 下 的 發 展 優 勢 及 限 制 3. 台 灣 因 環 境 與 發 展 所 形 成 的 區 域 特 色 及 區 域 差 異 4. 台 灣 在 世 界 體 系 中 所 處 的 地 位 及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 三 ) 使 學 生 了 解 中 國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色 及 發 展 問 題, 包 括 : 1. 中 國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色 與 區 域 劃 分 的 方 法 2. 中 國 在 全 球 化 潮 流 下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發 展 與 環 境 問 題 3. 兩 岸 的 發 展 概 況 與 未 來 關 係 ( 四 ) 使 學 生 了 解 地 理 學 區 域 分 析 的 方 法, 並 建 構 鄉 土 情 懷, 包 括 : 1. 了 解 區 域 分 析 的 觀 點 及 方 法 2. 體 會 鄉 土 台 灣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多 樣 複 雜 特 性, 並 積 極 關 注 或 參 與 各 區 域 環 境 問 題 的 探 討 與 保 育 活 動 3. 願 意 理 性 思 考 台 灣 中 國 與 世 界 的 關 聯, 並 積 極 表 達 對 全 球 議 題 的 人 文 關 懷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地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通 論 地 理 部 分 學 完 了 高 中 一 年 級 地 理 課 程, 學 生 應 該 了 解 系 統 地 理 學 的 基 本 概 念 與 認 知 地 理 學 的 空 間 生 態 與 區 域 觀 點, 從 而 發 展 一 套 人 類 珍 貴 的 價 值 信 念 並 知 道 如 何 利 用 地 理 技 能 來 分 析 解 決 生 活 中 所 面 臨 的 各 項 問 題, 以 協 助 進 一 步 地 學 習 完 成 上 述 課 程 的 學 生 應 該 能 夠 : ( 一 ) 知 道 如 何 利 用 地 圖 或 其 他 地 理 學 工 具 與 技 術, 以 蒐 集 整 理 及 分 析 各 種 地 理 資 料, 並 能 選 擇 恰 當 的 方 式 來 表 現 解 釋 地 理 現 象 的 分 布 類 型 成 因 及 其 變 化 1. 能 以 地 理 觀 點 提 出 問 題 2. 能 利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地 理 工 具 蒐 集 地 理 資 料 3. 能 以 各 種 不 同 的 方 法 整 理 組 織 分 析 解 釋 及 評 估 各 項 地 理 資 料 4. 能 彙 整 各 種 地 理 資 料 撰 寫 報 告, 驗 證 或 回 答 所 提 出 的 地 理 問 題 ( 二 ) 知 道 自 然 系 統 與 人 文 系 統 以 形 塑 地 表 景 觀 的 運 作 情 形, 並 能 分 析 人 類 如 何 介 入 此 自 然 或 人 文 系 統, 以 創 造 獨 特 的 文 化 景 觀 1. 能 分 辨 地 形 氣 候 水 文 土 壤 與 生 物 所 構 築 成 的 複 雜 自 然 運 作 體 系 及 其 相 互 關 係 2. 能 分 辨 人 口 交 通 產 業 與 聚 落 所 組 成 的 人 文 特 色 及 其 相 互 關 係 3. 能 了 解 人 類 如 何 因 應 生 活 需 求 介 入 自 然 與 人 文 運 作 系 統, 並 能 分 析 其 所 產 生 的 區 域 地 理 議 題 ( 三 ) 能 積 極 參 與 課 程 相 關 活 動, 並 有 能 力 規 劃 戶 外 地 理 實 察 內 容 1. 能 有 系 統 以 圖 表 或 論 述 表 達 意 見, 並 積 極 熱 忱 地 參 與 各 項 議 題 的 討 論 2. 能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妥 適 地 規 劃 野 外 實 察 項 目 路 徑 與 方 式 3. 能 進 行 野 外 實 察, 並 能 登 錄 實 察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4. 能 整 理 分 析 及 探 討 地 理 實 察 所 獲 得 的 各 項 資 料, 並 將 結 果 以 圖 表 報 告 等 型 態 呈 現 二 區 域 地 理 部 分 學 完 了 高 中 二 年 級 區 域 地 理 課 程, 學 生 應 該 能 由 世 界 村 的 概 念 認 知 台 灣 自 然 環 境 的 獨 特 性 與 人 文 環 境 的 多 元 性, 並 能 從 台 灣 觀 點 了 解 世 界 與 中 國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色, 以 及 當 今 台 灣 的 發 展 概 況 與 其 優 勢, 並 培 養 對 台 灣 本 土 的 認 同 情 懷, 了 解 中 國 大 陸 未 來 的 發 展 機 會 與 限 制, 並 能 思 考 在 全 球 化 潮 流 下, 世 界 局 勢 的 變 化 與 發 展 完 成 上 述 課 程 的 同 學 應 該 能 夠 : ( 一 ) 知 道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的 地 理 環 境 及 其 發 展 因 素, 解 析 當 今 或 未 來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議 題, 並 提 出 因 應 之 道 1. 能 了 解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的 地 理 環 境 背 景 及 發 展 基 礎 2. 能 指 出 當 今 或 未 來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議 題 3. 能 以 地 理 學 技 術 分 析 並 提 出 解 決 此 些 問 題 的 方 法 4. 能 體 會 世 界 主 要 區 域 獨 特 的 地 理 景 觀 及 所 建 構 的 人 地 關 係 5. 能 以 立 足 台 灣, 放 眼 天 下 的 胸 懷 闡 釋 當 今 世 界 主 要 議 題 12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 二 ) 知 道 台 灣 及 中 國 的 環 境 特 色, 並 分 析 兩 地 因 應 不 同 環 境 所 創 造 的 獨 特 地 理 景 觀 1. 能 說 出 台 灣 及 中 國 發 展 的 地 理 基 礎 與 其 發 展 的 條 件 與 限 制 2. 能 了 解 台 灣 及 中 國 主 要 區 域 的 地 理 問 題, 並 能 解 析 當 今 與 未 來 台 灣 及 中 國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議 題, 進 而 提 出 因 應 之 道 3. 能 了 解 當 前 台 灣 及 中 國 在 世 界 體 系 下 的 區 域 互 動 模 式, 並 能 進 一 步 分 析 兩 岸 未 來 發 展 的 可 能 方 向 ( 三 ) 積 極 參 與 課 程 個 案 及 相 關 討 論 活 動, 並 有 能 力 以 妥 適 方 式 表 達 自 己 意 見 1. 能 熱 切 地 參 與 個 案 的 討 論, 並 能 接 受 或 表 達 不 同 的 觀 點 2. 能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環 境 的 改 善 規 劃, 並 思 考 如 何 提 升 周 遭 的 生 活 與 環 境 品 質 3. 能 以 全 球 視 野 關 心 鄉 土 區 域 問 題, 並 積 極 思 考 鄉 土 區 域 未 來 發 展 的 途 徑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之 必 修 科 目 共 計 八 學 分, 第 一 學 年 為 通 論 地 理,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每 週 上 課 二 節 ; 第 二 學 年 為 區 域 地 理,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每 週 上 課 二 節 肆 教 材 綱 要 教 材 應 根 據 本 綱 要 編 選, 各 單 元 應 涵 蓋 所 有 主 要 概 念, 期 以 透 過 教 學 活 動 的 實 踐 而 達 成 所 列 的 具 體 目 標 各 冊 單 元 名 稱 與 主 題 順 序 可 調 整, 內 容 需 考 慮 高 一 至 高 三 之 間 的 相 互 銜 接 1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地 理 一 : 通 論 地 理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一 地 理 概 說 二 地 圖 三 地 理 資 訊 1. 認 識 地 地 理 學 研 究 理 學 的 範 疇 及 主 題 地 理 學 的 任 務 與 角 色 1-1 能 認 識 地 理 學 的 研 究 對 象 1-2 能 了 解 地 理 及 生 活 之 關 係 1. 地 圖 概 地 圖 要 素 ( 比 1-1 能 舉 例 說 明 地 圖 的 功 說 例 尺 圖 例 能 及 應 用 方 位 座 標 系 1-2 能 利 用 地 圖 要 素 辨 識 統 ) 經 緯 地 理 現 象 線 地 圖 投 影 判 讀 2. 地 圖 的 主 題 地 圖 普 種 類 通 地 圖 航 照 圖 遙 測 衛 星 影 像 數 值 地 圖 古 地 圖 3. 地 圖 實 地 圖 量 測 地 習 (1: 圖 判 讀 25000 地 形 圖 為 例 ) 1-3 能 了 解 地 圖 投 影 意 義 以 正 確 判 讀 地 圖 資 訊 ( 距 離 面 積 方 向 ) 2-1 能 了 解 不 同 地 圖 的 特 性 2-2 能 依 使 用 目 的 選 擇 適 當 的 地 圖 3-1 能 運 用 地 圖 要 素 判 讀 地 理 特 徵 3-2 能 量 測 比 例 尺 方 位 距 離 面 積 3-3 能 依 據 台 灣 地 圖 座 標 系 統 舉 例 說 明 位 置 1. 地 理 資 地 理 資 訊 內 1-1 能 分 辨 資 料 的 類 型 訊 蒐 集 涵 ( 空 間 資 料 1-2 能 分 辨 地 理 資 訊 和 非 及 處 理 及 屬 性 資 料 ) 地 理 資 訊 1-3 能 區 分 空 間 資 料 及 屬 性 資 料 1-4 應 用 圖 表 將 蒐 集 資 料 加 以 分 類 與 歸 納 2. 地 理 資 生 活 中 的 地 2-1 能 了 解 地 理 資 訊 在 現 訊 及 生 理 資 訊 代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活 參 考 節 數 1 5 5-6 補 充 說 明 以 生 活 實 例 介 紹 地 理 應 用, 並 帶 出 地 理 學 的 觀 點 即 可, 此 處 尚 不 宜 深 入 介 紹 地 理 學 的 觀 點 與 方 法 以 能 利 用 TM2 度 網 格 說 明 位 置 為 目 標 不 須 認 識 TM2 坐 標 的 投 影 方 法 與 原 理 ( 在 教 師 手 冊 中 交 代 即 可 ) 12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四 地 形 五 氣 候 與 水 文 3. 地 理 資 地 理 資 訊 系 訊 系 統 統 的 組 成 功 能 與 應 用 3-1 能 了 解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的 組 成 要 素 3-2 能 了 解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的 功 能 及 應 用 潛 力 3-3 能 運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查 詢 或 展 示 生 活 週 遭 的 地 理 議 題 1. 地 形 作 地 表 形 貌 地 1-1 能 了 解 地 形 營 力 及 其 用 形 作 用 內 營 力 外 營 力 形 塑 地 形 之 間 的 關 係 1-2 能 分 辨 地 形 營 力 的 作 用 2. 地 形 類 風 化 崩 壞 2-1 能 辨 識 各 種 主 要 地 形 型 河 流 海 岸 2-2 能 欣 賞 不 同 地 形 景 觀 火 山 岩 溶 風 成 與 冰 河 等 地 形 地 形 景 觀 3. 地 形 及 地 形 資 源 地 3-1 能 認 識 人 類 在 不 同 地 人 類 活 形 災 害 地 形 形 上 利 用 環 境 的 方 式 動 ( 個 變 遷 及 土 地 3-2 能 認 識 不 當 地 形 利 用 案 ) 利 用 可 能 引 發 的 災 害 3-3 能 討 論 地 形 資 源 永 續 利 用 的 方 式 4. 地 形 辨 等 高 線 地 形 4-1 能 判 釋 等 高 線 地 形 圖 識 圖 地 形 剖 面 圖 視 域 1. 氣 候 天 氣 與 氣 候 氣 候 要 素 洋 流 4-2 能 利 用 等 高 線 圖 量 測 高 度 與 坡 度 4-3 能 繪 製 地 形 剖 面 圖 並 了 解 視 域 意 涵 1-1 能 分 辨 天 氣 及 氣 候 之 差 異 1-2 能 了 解 影 響 氣 候 之 要 素 1-3 能 辨 識 氣 候 要 素 及 氣 候 之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9 8-9 補 充 說 明 建 議 以 1-2 節 課 的 時 間, 提 供 學 生 實 機 操 作 GIS 的 機 會 ( 若 限 於 設 備, 可 使 用 Google Earth 或 Urmap 之 類 的 網 路 地 圖 查 詢 系 統 ) 1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2. 氣 候 類 行 星 風 系 地 2-1 能 認 識 季 節 變 化 及 氣 型 方 風 系 氣 壓 壓 分 布 形 勢 的 關 係 分 布 天 氣 系 2-2 能 認 識 天 氣 系 統 中 的 統 氣 候 分 類 鋒 面 和 颱 風 2-3 能 認 識 行 星 風 系 及 地 方 風 系 之 差 異 2-4 能 認 識 氣 候 分 類 意 義 3. 水 文 水 循 環 逕 3-1 能 了 解 水 平 衡 的 基 本 流 水 平 衡 概 念 水 資 源 地 下 3-2 能 了 解 水 平 衡 及 水 資 水 補 注 安 源 的 關 係 全 出 水 量 水 3-3 能 認 識 世 界 水 資 源 的 文 歷 線 水 平 分 布 衡 圖 3-4 能 體 認 21 世 紀 是 水 資 源 爭 奪 時 代 六 自 然 景 觀 帶 1. 土 壤 分 土 壤 化 育 土 1-1 能 認 識 土 壤 化 育 及 環 布 及 環 壤 分 布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境 因 素 境 因 素 2. 生 物 分 生 物 區 系 ( 生 布 組 物 水 平 與 垂 成 及 其 直 分 布 ) 環 境 因 素 3. 自 然 景 生 態 系 自 然 觀 帶 的 景 觀 帶 組 成 及 特 質 2-1 能 認 識 地 理 環 境 對 生 物 分 布 的 影 響 3-1 能 認 識 不 同 生 態 系 的 自 然 景 觀 帶 3-2 能 認 識 不 同 自 然 景 觀 帶 的 分 布 與 特 色 以 上 為 上 冊 7 補 充 說 明 土 壤 分 布 宜 根 據 化 育 作 用 ( 鈣 化 灰 化 聚 鐵 鋁 化 ) 說 明, 不 需 介 紹 細 項 13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七 第 一 級 產 業 ( 農 林 漁 牧 ) 八 第 二 級 產 業 ( 製 造 業 ) 1. 農 業 系 農 業 區 位 農 統 及 農 業 系 統 ( 投 村 景 觀 入 過 程 產 出 ) 農 村 景 觀 2. 農 業 發 農 業 政 策 展 的 變 WTO 農 業 企 遷 業 化 農 業 轉 型 1-1 能 了 解 農 業 的 區 位 要 素 1-2 能 了 解 農 業 系 統 運 作 之 機 制 1-3 能 認 識 不 同 的 農 業 系 統 所 相 應 的 農 村 景 觀 ( 個 案 ) 1-4 能 了 解 農 民 角 色 及 農 業 經 營 的 關 係 2-1 能 了 解 社 經 發 展 對 農 業 變 遷 的 影 響 2-2 能 認 識 科 技 發 展 對 農 業 的 影 響 2-3 能 認 識 農 業 變 遷 中 農 民 的 調 適 3. 個 案 人 工 灌 溉 專 3-1 能 辨 識 不 同 農 業 利 用 ( 澳 洲 業 化 環 境 負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墨 累 大 載 力 土 壤 鹽 3-2 能 分 析 不 當 的 農 業 水 令 盆 化 資 源 利 用 對 環 境 的 衝 地 ) 擊 1. 第 二 級 製 造 業 工 業 1-1 能 分 析 製 造 業 的 區 位 產 業 的 區 位 要 素 專 因 素 發 展 及 業 分 工 產 品 區 位 要 標 準 化 產 品 素 規 格 化 2. 製 造 業 工 業 慣 性 區 2-1 能 認 識 製 造 業 區 位 的 區 位 的 位 移 轉 交 通 移 轉 方 式 變 遷 革 新 聚 集 經 2-2 能 分 析 製 造 業 區 位 移 濟 轉 的 影 響 因 素 3. 製 造 業 工 業 化 產 業 3-1 能 認 識 工 業 化 的 定 義 及 國 家 升 級 ( 轉 及 特 徵 經 濟 的 型 ) 新 興 工 3-2 能 了 解 工 業 化 對 國 家 發 展 業 化 國 家 已 經 濟 發 展 的 影 響 開 發 國 家 3-3 能 分 析 工 業 化 國 家 的 製 造 業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參 考 節 數 6 6 補 充 說 明 農 業 的 區 位 要 素 包 括 自 然 社 會 經 濟 ( 如 政 策 資 金 市 場 勞 力 運 輸 ) 科 學 技 術 等 區 位 要 素 農 業 區 位 不 必 詳 細 介 紹 邱 念 圈, 惟 應 讓 學 生 了 解 農 業 土 地 利 用 集 約 度 與 都 市 距 離 的 關 係 農 業 部 門 包 括 農 林 漁 牧 等 產 業 活 動, 惟 本 單 元 重 點 為 農 業 部 分, 可 依 需 要 略 為 提 及 與 農 業 活 動 相 關 的 牧 業 部 分, 其 餘 林 漁 業 不 必 特 別 說 明 略 提 製 造 業 為 工 業 部 門 的 一 環 1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4. 個 案 : 工 業 革 命 重 4-1 能 認 識 英 國 工 業 革 命 英 國 工 業 世 界 市 發 生 的 社 經 及 技 術 環 場 歐 盟 工 境 背 景 業 區 老 化 高 4-2 能 認 識 重 工 業 發 展 與 科 技 產 業 市 場 技 術 創 新 等 關 係 4-3 能 認 識 當 代 英 國 工 業 結 構 調 整 的 努 力 與 結 果 九 第 三 級 產 業 ( 服 務 業 ) 十 高 科 技 知 識 產 業 1. 零 售 業 零 售 業 中 1-1 能 認 識 零 售 業 的 區 位 區 位 及 地 商 圈 物 轉 變 歷 程, 並 能 分 辨 其 變 遷 流 宅 配 新 舊 零 售 業 在 經 營 方 式 上 的 差 別 ( 如 : 雜 貨 鋪 便 利 商 店 ; 傳 統 小 吃 速 食 業 ; 百 貨 公 司 購 物 中 心 或 量 販 店 )( 台 灣 個 案 ) 1-2 能 認 識 都 市 化 消 費 習 6 性 對 零 售 業 類 型 及 區 位 的 影 響 1-3 能 認 識 零 售 業 的 區 位 條 件 2. 觀 光 業 觀 光 業 觀 光 2-1 能 認 識 觀 光 業 區 位 特 及 其 區 資 源 質 位 特 質 2-2 能 了 解 觀 光 業 商 圈 特 質 1. 資 訊 化 高 科 技 知 識 1-1 能 認 識 資 訊 化 社 會 的 社 會 產 業 資 訊 革 特 徵 新 知 識 經 濟 1-2 能 舉 例 說 明 資 訊 革 新 之 意 義 4 1-3 能 了 解 資 訊 科 技 與 知 識 經 濟 的 形 成 補 充 說 明 讓 學 生 了 解 中 地 的 定 義, 只 要 簡 明 指 出 商 品 等 級 與 市 場 區 域 的 關 係, 不 必 撰 寫 複 雜 的 中 地 理 論, 如 k=3 或 K =4 等 依 不 同 觀 光 活 動 性 質, 各 有 不 同 的 旅 遊 業 商 圈, 並 以 個 案 說 明 之 13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十 一 人 口 組 成 與 人 口 成 長 十 二 都 市 聚 落 與 都 市 化 2. 高 科 技 空 間 分 工 知 識 產 鏈 產 品 生 命 業 的 區 週 期 區 位 聚 位 集 區 位 擴 散 1. 人 口 轉 型 及 區 域 發 展 人 口 成 長 少 子 化 高 齡 化 人 口 轉 型 2. 人 口 遷 人 口 分 布 推 移 及 區 拉 理 論 人 口 域 發 展 遷 移 的 關 係 1. 都 市 化 都 市 規 模 都 歷 程 市 化 程 度 都 市 化 歷 程 巨 大 都 市 世 界 都 市 2-1 能 了 解 高 科 技 知 識 產 業 的 生 產 特 點 2-2 能 了 解 跨 國 企 業 全 球 分 工 途 徑 2-3 討 論 並 分 析 高 科 技 知 識 產 業 區 位 結 構 的 空 間 分 布 特 徵 ( 例 如 研 發 區 位 製 造 區 位 市 場 區 位 ) 2-4 討 論 隨 著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縮 短 對 未 來 高 科 技 知 識 產 業 區 位 空 間 結 構 變 遷 的 可 能 影 響 1-1 能 認 識 人 口 成 長 的 影 響 1-2 能 了 解 人 口 轉 型 的 社 經 意 義 1-3 能 辨 識 不 同 的 人 口 轉 型 及 年 齡 結 構 的 關 係 1-4 能 分 析 人 口 轉 型 及 區 域 發 展 的 關 係 1-5 能 判 讀 並 分 析 人 口 金 字 塔 圖 2-1 能 分 辨 不 同 區 域 環 境 下 的 遷 移 動 機 2-2 能 辨 識 人 口 遷 移 及 都 市 化 的 關 係 2-3 能 討 論 臺 灣 人 口 分 布 不 均 的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2-4 能 判 讀 人 口 分 布 主 題 圖 ( 點 子 圖 及 面 量 圖 ) 1-1 能 了 解 交 通 革 新 和 都 市 化 的 關 係 1-2 能 了 解 西 方 工 業 革 命 對 都 市 成 長 的 影 響 1-3 能 辨 識 已 開 發 國 家 和 開 發 中 國 家 都 市 化 歷 程 的 差 異 1-4 能 認 識 世 界 都 市 的 區 位 與 特 質 參 考 節 數 4 6 補 充 說 明 區 位 空 間 變 遷 包 括 聚 集 擴 散 移 轉 以 區 域 差 異 觀 點 討 論 人 口 組 成 與 人 口 成 長 13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補 充 說 明 2. 都 市 化 城 鄉 關 係 供 2-1 能 了 解 都 市 化 歷 程 中 及 城 鄉 需 互 補 作 用 關 係 的 轉 變 城 鄉 關 係 的 轉 變 2-2 能 了 解 城 鄉 之 間 的 供 需 互 補 作 用 3. 都 市 結 都 市 土 地 利 3-1 能 認 識 都 市 土 地 利 用 可 簡 要 說 明 同 心 構 及 機 用 分 區 都 市 能 轉 變 機 能 分 區 的 意 義 3-2 能 了 解 都 市 土 地 利 用 的 空 間 結 構 模 式 3-3 能 認 識 都 市 機 能 的 意 義 圓 扇 形 多 核 心 等 三 種 都 市 土 地 利 用 的 空 間 結 構 模 式 避 免 複 雜 的 計 量 都 市 機 能 分 類 4. 都 市 問 通 勤 交 通 都 4-1 能 認 識 都 市 問 題 的 形 題 市 更 新 成 與 類 別 十 三 地 理 實 察 1. 資 料 蒐 地 理 實 察 量 集 及 野 測 問 卷 訪 外 實 察 問 調 查 技 能 1-1 能 了 解 地 理 實 察 的 意 義 1-2 能 蒐 集 整 理 相 關 文 字 和 圖 片 資 料 1-3 能 了 解 基 本 的 觀 察 記 錄 工 具 和 技 巧 1-4 能 認 識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的 蒐 集 資 料 功 能 1-5 能 設 計 調 查 問 卷 2. 實 察 規 實 察 對 象 規 2-1 能 討 論 並 選 擇 實 察 路 劃 及 野 劃 線 外 調 查 2-2 能 規 劃 地 理 實 察 路 線 技 能 及 內 容 3. 報 告 撰 3-1 能 利 用 地 圖 統 計 圖 寫 表 照 片 等 展 現 資 料 3-2 能 撰 寫 報 告 註 : 單 元 一 ~ 六 為 上 冊 之 教 材 內 容, 單 元 七 ~ 十 三 為 下 冊 之 教 材 內 容 4 不 必 撰 寫 如 何 操 作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本 單 元 之 教 學 活 動 得 安 排 於 學 期 中 合 適 的 時 段 或 寒 暑 假 中 進 行 13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地 理 二 : 區 域 地 理 參 考 節 數 1-1 能 了 解 文 化 景 觀 的 內 涵 1-2 能 說 明 文 化 分 區 的 原 則 1-3 能 比 較 不 同 文 化 區 的 主 要 特 色 ( 個 案 ) 2-1 能 解 釋 國 家 結 盟 的 意 義 2-2 能 舉 例 及 說 明 不 同 的 國 際 組 織 ( 個 案 ) 4 3-1 能 解 釋 環 境 資 源 基 礎 社 會 經 濟 結 構 政 策 與 國 家 整 體 發 展 的 關 係 3-2 能 區 別 依 據 人 類 發 展 程 度 指 標 所 劃 分 出 的 世 界 3-3 能 檢 索 世 界 銀 行 的 國 情 統 計, 並 判 斷 世 界 三 大 經 濟 板 塊 的 區 劃 1-1 能 解 釋 北 美 洲 自 然 環 境 對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的 影 響 2-1 能 分 析 美 國 成 為 經 濟 大 國 的 因 素 2-2 能 推 論 美 國 被 視 為 4 移 民 天 堂 的 意 義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一 世 界 的 劃 分 二 北 美 洲 三 歐 洲 1. 文 化 的 分 區 2. 結 盟 的 分 區 文 化 景 觀 文 化 區 國 界 國 際 組 織 3. 發 展 程 環 境 資 源 人 度 的 分 類 發 展 程 度 區 指 標 世 界 三 大 經 濟 板 塊 1. 自 然 環 氣 候 地 形 境 2. 移 民 大 人 口 移 入 國 的 經 區 人 口 特 濟 發 展 徵 文 化 多 元 結 果 性 科 技 化 農 業 資 訊 工 業 3. 都 會 帶 郊 區 化 大 都 3-1 能 說 明 美 國 大 都 會 帶 及 世 界 會 都 會 帶 的 分 布 與 特 色 都 市 3-2 能 分 析 紐 約 成 為 世 界 都 市 的 因 素 1. 優 越 的 氣 候 洋 流 1-1 能 分 析 歐 洲 發 展 及 優 自 然 環 地 形 越 的 自 然 環 境 條 件 關 境 係 6 補 充 說 明 1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2. 歐 洲 結 歐 盟 歐 元 2-1 能 了 解 歐 洲 國 家 結 盟 盟 之 淵 保 護 政 策 經 動 機 及 歷 程 源 及 發 濟 核 心 及 邊 2-2 能 分 析 歐 盟 內 部 的 區 展 陲 帶 域 發 展 差 異 2-3 能 檢 視 歐 盟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中, 核 心 與 邊 陲 空 間 的 分 布 及 互 動 3. 東 歐 區 東 方 正 教 民 3-1 從 東 歐 經 貿 的 結 構 變 域 發 展 族 主 義 政 治 遷 解 釋 其 區 域 發 展 情 緩 衝 帶 經 貿 形 結 構 3-2 能 分 析 東 歐 與 世 界 其 他 地 區 的 關 係 4. 個 案 : 文 化 資 產 觀 4-1 舉 例 及 說 明 西 班 牙 或 西 班 牙 光 產 業 永 續 義 大 利 文 化 資 產 的 特 或 義 大 經 營 色 與 保 存 利 4-2 了 解 文 化 資 產 如 何 實 ( 個 案 亦 行 永 續 經 營 可 自 選 ) 1. 環 境 特 島 弧 半 島 1-1 能 分 析 東 北 亞 自 然 環 色 境 及 生 活 的 關 係 2. 日 韓 東 北 亞 經 濟 2-1 能 解 釋 戰 後 日 韓 經 的 經 濟 圈 跨 國 企 濟 高 度 發 展 的 原 因 四 發 展 特 業 泡 沫 經 濟 2-2 能 了 解 日 韓 產 業 結 東 色 及 世 構 的 變 遷 及 面 臨 的 北 界 經 濟 問 題 4 亞 地 位 2-3 能 分 析 日 韓 在 世 界 及 亞 洲 的 經 濟 實 力 3. 觀 光 資 文 化 產 業 觀 3-1 能 分 析 東 北 亞 觀 光 資 源 及 文 光 資 源 源 化 產 業 3-2 能 說 明 東 北 亞 文 化 產 五 俄 羅 斯 及 國 協 業 特 色 1. 自 然 資 地 理 位 置 自 1-1 能 解 釋 高 緯 度 地 區 自 源 及 發 然 資 源 及 能 然 環 境 對 發 展 的 限 制 展 的 限 源 開 發 制 3 補 充 說 明 13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2. 二 度 轉 計 畫 經 濟 市 2-1 能 從 計 畫 經 濟 下 的 國 型 的 發 場 經 濟 貧 富 協 分 析 其 發 展 特 色 展 政 策 差 距 2-2 能 檢 視 國 協 近 年 來 的 及 特 色 發 展 難 題 1. 地 理 環 自 然 景 觀 觀 1-1 能 分 析 澳 紐 自 然 環 境 境 特 質 光 資 源 商 業 及 產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六 澳 洲 與 紐 西 蘭 七 東 南 亞 八 南 亞 及 開 發 性 農 業 生 態 1-2 能 以 個 案 了 解 商 業 性 保 育 政 策 農 業 的 特 質 1-3 能 舉 例 及 說 明 澳 紐 對 生 態 保 育 的 重 視 2. 多 元 族 移 民 政 策 多 2-1 能 解 釋 移 民 政 策 對 人 群 及 文 元 民 族 原 住 口 組 成 的 影 響 化 民 族 2-2 能 了 解 澳 紐 為 移 民 國 家 的 因 素 2-3 能 應 用 澳 紐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色 的 資 料 1. 多 樣 的 群 島 縱 谷 1-1 能 認 識 東 南 亞 複 雜 的 自 然 環 三 角 洲 熱 帶 自 然 環 境 及 影 響 境 氣 候 2. 複 雜 的 多 元 民 族 華 2-1 能 了 解 東 南 亞 殖 民 歷 殖 民 歷 僑 史 及 其 影 響 史 及 其 2-2 能 認 識 華 僑 的 分 布 及 影 響 其 經 濟 活 動 3. 經 濟 發 產 業 特 色 東 3-1 能 了 解 東 南 亞 經 濟 發 展 及 結 南 亞 自 由 貿 展 條 件 及 其 限 制 盟 易 區 3-2 能 認 識 東 南 亞 國 家 的 合 作 途 徑 及 其 未 來 4. 個 案 : 人 口 遷 移 政 4-1 能 認 識 印 尼 的 人 口 問 多 島 的 策 種 族 衝 題 及 種 族 衝 突 印 尼 突 開 發 及 保 4-2 能 了 解 印 尼 環 境 保 育 育 及 開 發 的 衝 突 1. 印 度 半 季 風 氣 候 灌 1-1 能 了 解 季 風 對 印 度 半 島 的 環 溉 農 業 人 口 島 農 業 的 影 響 境 及 人 壓 力 環 境 污 1-2 能 判 斷 印 度 半 島 的 人 口 問 題 染 口 問 題 2. 印 度 社 多 元 文 化 種 2-1 能 解 釋 種 姓 制 度 對 印 會 制 度 姓 制 度 貧 富 度 社 會 經 濟 各 層 面 及 經 濟 差 距 國 際 分 的 影 響 發 展 工 高 科 技 產 2-2 能 分 析 國 際 分 工 下 印 業 度 科 技 產 業 的 發 展 特 質 3 4 3 補 充 說 明 13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1. 乾 燥 氣 乾 燥 氣 候 水 1-1 能 了 解 西 亞 乾 燥 氣 候 候 下 的 資 源 游 牧 的 成 因 生 活 方 農 業 發 展 1-2 能 認 識 人 類 適 應 乾 燥 式 氣 候 的 生 活 方 式 及 影 響 1-3 能 認 識 西 亞 成 為 世 界 古 老 灌 溉 農 業 文 明 地 九 的 因 素 2. 石 油 及 石 油 資 源 國 2-1 能 認 識 西 亞 石 油 的 開 西 亞 經 濟 發 際 貿 易 石 油 採 及 貿 易 展 輸 出 國 家 組 2-2 能 分 析 石 油 對 西 亞 經 4 織 (OPEC) 濟 及 國 際 政 治 的 影 響 補 充 說 明 十 中 南 美 洲 十 一 非 洲 3. 文 化 及 伊 斯 蘭 文 3-1 能 認 識 伊 斯 蘭 文 化 的 國 際 政 化 國 際 關 係 特 色 及 影 響 治 3-2 能 了 解 西 亞 政 局 紛 亂 的 背 景 以 上 為 上 冊 1. 自 然 環 地 形 氣 候 1-1 能 了 解 中 南 美 洲 自 然 境 的 多 雨 林 環 境 及 發 展 的 條 件 樣 性 2. 多 元 合 印 第 安 文 2-1 能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合 成 成 文 化 明 混 血 種 文 化 的 特 色 的 特 色 ( 麥 士 蒂 索 2-2 能 推 論 中 南 美 洲 文 化 人 ) 殖 民 化 對 區 域 發 展 的 影 響 社 會 3. 政 治 經 殖 民 地 式 經 3-1 能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殖 民 濟 的 發 濟 政 治 文 化 式 經 濟 的 特 質 展 及 困 特 質 貧 富 不 3-2 能 分 析 中 南 美 洲 政 治 境 均 經 濟 危 機 形 成 的 背 景 1. 非 洲 的 沙 漠 化 撒 赫 1-1 能 說 明 非 洲 氣 候 的 特 自 然 環 爾 游 牧 農 色 境 及 生 作 方 式 過 度 1-2 能 了 解 水 資 源 對 非 洲 活 方 式 開 發 各 地 生 活 方 式 的 影 響 1-3 能 分 析 過 度 開 發 所 造 成 的 環 境 問 題 4 3 重 點 是 聚 焦 在 論 述 西 亞 複 雜 的 宗 教 政 治 與 文 化 關 係 上 雨 林 概 念 在 於 強 調 亞 馬 孫 流 域 扮 演 的 角 色 13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節 數 2. 政 治 及 三 角 貿 易 殖 2-1 能 解 釋 奴 隸 貿 易 及 歐 經 濟 發 民 地 式 經 洲 殖 民 對 非 洲 政 治 與 展 濟 區 域 衝 經 濟 的 影 響 突 飢 荒 疾 2-2 能 分 析 區 域 衝 突 的 原 病 擴 散 因 及 其 對 發 展 的 影 響 2-3 能 了 解 AIDS 的 傳 染 及 擴 散 3. 黑 人 文 薩 滿 信 仰 部 3-1 能 了 解 黑 人 文 化 的 精 十 化 落 文 化 神 及 特 色 二 1. 區 域 的 地 理 區 1-1 能 認 識 中 國 的 地 理 分 劃 分 區 中 國 2. 中 國 三 改 革 開 放 經 2-1 能 認 識 三 大 經 濟 地 帶 的 大 經 濟 濟 地 帶 發 展 特 色 及 影 響 因 素 1 區 地 帶 域 劃 分 補 充 說 明 十 三 中 國 的 人 口 及 都 市 十 四 中 國 的 產 業 1. 中 國 的 人 口 問 題 人 1-1 能 認 識 中 國 人 口 成 長 人 口 政 口 政 策 策 對 世 界 的 影 響 1-2 能 了 解 中 國 人 口 政 策 及 其 影 響 2. 中 國 的 都 市 政 策 都 2-1 能 了 解 中 國 都 市 政 策 都 市 市 競 爭 對 都 市 發 展 的 影 響 2-2 能 了 解 中 國 都 市 競 爭 3-4 的 現 象 3. 都 市 個 都 市 景 觀 都 3-1 能 認 識 北 京 上 海 在 案 : 北 市 更 新 都 市 中 國 及 國 際 的 地 位 京 市 與 問 題 3-2 能 認 識 北 京 上 海 的 上 海 市 都 市 問 題 ( 交 通 供 水 住 屋 ) 1. 中 國 的 傳 統 農 業 現 1-1 能 了 解 中 國 農 業 發 展 農 業 代 農 業 區 位 特 徵 變 遷 供 需 及 1-2 能 了 解 中 國 農 業 變 遷 3-4 產 銷 生 態 農 的 因 素 業 2. 農 業 個 生 態 農 業 2-1 能 分 析 東 北 地 區 農 業 案 : 東 的 問 題 及 轉 型 北 地 區 3. 中 國 的 工 業 區 位 結 3-1 能 了 解 中 國 工 業 的 區 工 業 構 變 遷 位 變 遷 3-2 能 分 析 中 國 工 業 區 位 變 遷 的 因 素 13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節 數 4. 渤 三 世 界 工 廠 新 4-1 能 了 解 中 國 在 高 科 技 十 五 中 國 的 環 境 十 六 臺 灣 的 位 置 及 環 境 特 色 角 長 興 資 本 市 場 產 業 國 際 分 工 中 的 角 三 角 及 色 珠 三 角 4-2 能 認 識 中 國 成 為 世 界 的 產 業 工 廠 的 原 因 分 工 1. 三 峽 大 長 江 洪 患 三 1-1 能 了 解 長 江 洪 災 的 基 壩 工 程 峽 水 利 工 本 原 因 及 其 環 程 環 境 效 應 1-2 能 了 解 三 峽 大 壩 工 程 境 效 應 的 效 益 1-3 能 了 解 三 峽 大 壩 的 環 境 效 應 2. 水 資 源 乾 旱 斷 流 2-1 能 了 解 華 北 氣 候 與 水 調 節 南 水 北 調 文 特 性 3-4 2-2 能 了 解 黃 河 斷 流 的 原 因 2-3 能 了 解 南 水 北 調 的 環 境 效 應 3. 乾 旱 區 土 地 退 化 沙 3-1 能 了 解 乾 旱 區 沙 漠 化 沙 漠 化 漠 化 沙 塵 的 成 因 之 治 理 暴 水 土 保 持 3-2 能 認 識 乾 旱 區 沙 漠 化 的 防 治 對 策 1. 位 置 交 界 帶 東 亞 島 弧 中 樞 1-1 能 認 識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的 過 渡 與 交 界 帶 的 特 色 1-2 能 了 解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造 成 的 影 響 2. 多 樣 的 自 然 景 觀 多 2-1 能 認 識 臺 灣 陸 域 及 海 環 境 特 樣 性 多 元 文 域 景 觀 的 多 樣 性 色 化 2-2 能 欣 賞 臺 灣 陸 域 及 海 域 文 化 的 多 元 性 3. 氣 候 及 乾 季 雨 季 3-1 能 了 解 臺 灣 氣 候 及 水 水 文 特 水 文 歷 線 水 平 衡 的 關 係 色 平 衡 圖 降 雨 3-2 能 了 解 臺 灣 水 資 源 的 的 時 空 分 布 區 域 差 異 差 異 3-3 能 討 論 臺 灣 水 資 源 管 理 的 問 題 3 補 充 說 明 14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十 節 數 七 1. 農 場 經 專 作 區 水 田 1-1 能 認 識 臺 灣 農 業 的 經 營 及 生 轉 作 營 型 態 及 變 遷 臺 灣 產 類 型 1-2 能 蒐 集 資 料 了 解 臺 灣 農 的 變 遷 某 地 區 作 物 生 產 類 型 業 之 轉 變 的 2 發 2. 農 業 發 農 業 問 題 2-1 能 了 解 臺 灣 農 業 發 展 展 展 問 題 WTO 精 緻 農 的 問 題 及 及 對 策 業 生 態 農 2-2 能 透 過 轉 型 個 案 討 論 轉 業 休 閒 農 業 臺 灣 農 業 發 展 途 徑 型 補 充 說 明 1. 產 業 結 工 業 發 展 政 1-1 能 認 識 臺 灣 產 業 結 構 構 的 變 策 產 業 結 構 轉 型 的 過 程 遷 發 展 歷 程 高 1-2 能 蒐 集 並 了 解 臺 灣 半 科 技 工 業 世 紀 以 來 的 產 業 發 展 十 政 策 及 變 遷 八 2. 產 業 區 工 業 區 位 聚 2-1 能 了 解 臺 灣 特 定 產 業 臺 位 的 移 集 經 濟 國 際 的 區 位 選 擇 灣 轉 ( 個 分 工 產 業 外 2-2 能 認 識 國 際 分 工 和 臺 工 業 案 ) 移 灣 產 業 外 移 的 關 聯 性 發 3. 工 業 發 展 工 業 污 染 3-1 能 討 論 特 定 工 業 區 設 展 對 環 境 置 背 景 發 展 和 對 環 及 貿 的 影 響 境 的 影 響 易 ( 個 案 ) 4. 世 界 重 貿 易 政 策 出 4-1 能 認 識 貿 易 對 臺 灣 經 要 貿 易 口 導 向 全 球 濟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國 化 4-2 能 分 析 臺 灣 目 前 主 要 進 出 口 物 品 及 貿 易 地 十 九 臺 灣 之 區 域 特 色 及 區 域 發 展 問 題 區 1. 區 域 之 劃 分 指 標 區 1-1 能 認 識 臺 灣 區 域 劃 分 劃 分 與 域 特 色 的 指 標 特 色 1-2 能 認 識 臺 灣 各 區 域 之 特 色 3 3-4 14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節 數 2-1 能 透 過 個 案 認 識 臺 灣 區 域 不 均 衡 發 展 癥 結 所 在 2-2 能 討 論 如 何 減 小 區 域 差 距 1-1 能 了 解 鄉 土 地 理 的 研 究 方 法 1-2 能 了 解 鄉 土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性 1-3 能 列 舉 鄉 土 的 地 理 問 題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二 十 鄉 土 地 理 專 題 研 究 2. 區 域 發 展 問 題 1. 研 究 問 題 界 定 都 市 問 題 人 口 問 題 環 境 問 題 鄉 土 地 理 的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資 料 整 理 及 分 析 2. 鄉 土 地 野 外 實 察 報 2-1 能 透 過 野 外 調 查 訪 理 調 查 告 撰 寫 談 操 作,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並 整 理 分 析 及 展 現 資 料 2-2 能 提 出 對 問 題 的 解 決 方 案 4 補 充 說 明 本 單 元 之 教 學 活 動 得 安 排 於 學 期 中 適 合 的 階 段 或 寒 暑 假 進 行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選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本 教 科 用 書 共 分 教 科 書 和 教 師 手 冊 兩 部 分, 並 可 參 考 主 要 技 能 編 選 成 ( 學 生 手 冊 ) 每 一 主 題 授 課 時 數, 在 編 寫 時 應 考 慮 教 材 內 容 份 量 而 適 量 取 捨 ( 三 ) 本 教 材 無 論 通 論 或 區 域 部 分, 均 宜 儘 量 以 本 土 實 例 加 以 闡 述 ( 四 ) 地 理 ( 一 ) 的 自 然 地 理 部 分, 注 意 分 析 說 明 環 境 與 人 類 關 係 的 生 態 系 統, 並 儘 量 不 與 地 球 科 學 內 容 重 複 ( 五 ) 本 教 材 內 容 使 用 的 專 有 名 詞 應 以 教 育 部 所 公 布 者 為 準, 並 儘 可 能 與 相 關 學 科 一 致, 較 不 常 見 者 應 附 外 文 原 名 ( 六 ) 內 容 取 材 應 力 求 條 理 分 明, 文 字 敘 述 宜 淺 顯 扼 要, 資 料 和 圖 表 應 求 確 實 新 穎 ( 七 ) 各 單 元 間 應 力 求 均 衡 和 前 後 連 貫, 並 注 意 其 難 易 度 及 教 學 節 數 分 配 ( 八 ) 各 單 元 宜 在 課 文 後 附 有 自 我 評 量 之 作 業 若 干, 其 設 計 應 以 培 養 學 生 的 思 考 推 理 及 綜 合 能 力 為 原 則 ( 九 ) 本 國 地 名 除 按 政 府 規 定 外, 應 力 求 與 現 況 相 符 ; 外 國 地 名 則 以 教 育 部 頒 訂 的 統 一 譯 名 為 準, 無 統 一 譯 名 者, 另 按 外 交 部 使 用 的 譯 名 或 一 般 認 定 最 通 行 者 為 準 14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配 合 各 單 元 的 教 學 目 標, 採 用 最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如 思 考 實 驗 地 理 實 察 問 題 討 論 發 現 練 習 發 表 講 演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等 方 法 ( 二 ) 每 一 單 元 教 學 前, 應 編 製 教 學 計 畫, 確 定 教 學 目 標 和 教 學 活 動, 按 照 教 學 活 動 的 設 計 實 施 教 學 ( 三 ) 教 具 利 用 以 地 圖 地 球 儀 統 計 圖 表 等 為 主, 以 圖 片 標 本 實 物 模 型 幻 燈 電 影 及 儀 器 等 為 輔, 使 學 生 能 了 解 教 材 內 容 發 生 學 習 興 趣, 進 而 啟 發 其 自 動 研 習 的 精 神 ( 四 ) 於 適 當 單 元 提 出 學 校 所 在 地 區 的 鄉 土 地 理, 在 教 室 中 共 同 討 論, 使 學 生 獲 得 有 關 地 理 的 正 確 觀 念 ( 五 ) 指 導 學 生 繪 製 圖 表 整 理 筆 記 作 研 討 報 告 及 閱 讀 參 考 書 籍 等, 以 充 實 學 生 地 理 知 識 和 熟 練 技 能 ( 六 ) 利 用 地 理 實 察 旅 行 及 參 觀 賞 習 等 方 式 提 供 實 地 觀 察 的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對 地 理 的 了 解 ( 七 ) 利 用 專 題 演 講 及 時 事 報 導, 增 進 學 生 對 我 國 地 理 上 所 具 有 的 各 項 特 點 及 我 國 與 世 界 各 國 關 係 的 認 知, 激 發 學 生 愛 國 情 操, 並 培 養 其 正 確 的 世 界 觀 ( 八 ) 講 授 地 理 時, 所 選 用 的 補 充 教 材 內 容, 儘 量 選 用 臺 灣 及 鄉 土 的 實 例 ( 九 ) 地 理 科 教 學 應 用 與 有 關 學 科 保 持 聯 繫, 互 相 印 證, 以 求 貫 通, 並 注 重 地 理 現 象 及 其 形 成 過 程 三 教 學 資 源 為 實 施 課 程 所 需 之 地 圖 相 關 設 備 如 下 : 課 程 地 圖 名 稱 說 明 1. 列 舉 不 同 投 影 法 的 地 圖 數 幅 相 同 地 區, 採 用 不 同 的 投 影 法 所 繪 製 的 地 圖, 用 以 呈 現, 在 不 同 投 影 下 同 一 地 區 有 面 積 方 向 形 狀 上 的 不 同 2. 臺 灣 地 區 1/25000 的 地 形 圖 建 議 使 用 拉 頁 3. 世 界 政 區 圖 4. 世 界 地 形 圖 5. 世 界 氣 候 圖 全 球 氣 候 類 型 分 布 圖 地 6. 氣 壓 分 布 圖 全 球 或 亞 洲, 以 一 月 及 七 月 為 例 理 一 7. 世 界 洋 流 圖 8. 世 界 降 水 量 圖 一 月 及 七 月 通 9. 世 界 等 溫 線 圖 一 月 及 七 月 論 地 10. 世 界 植 物 分 布 圖 理 11. 世 界 語 言 分 布 圖 可 包 括 人 口 遷 移 圖 12. 世 界 宗 教 分 布 圖 可 包 括 宗 教 傳 播 圖 13. 世 界 人 口 分 布 圖 14. 世 界 人 口 增 加 率 圖 15. 世 界 老 年 人 口 地 圖 16. 世 界 夜 間 衛 星 影 像 圖 17. 世 界 GNP 分 布 圖 18. 世 界 外 國 勞 工 流 動 圖 19. 世 界 資 源 分 布 與 流 動 圖 1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課 程 地 圖 名 稱 說 明 20. 穀 物 自 給 率 及 稻 米 小 麥 流 動 圖 21. 世 界 重 要 都 市 分 布 圖 22. 世 界 環 境 問 題 圖 23. 世 界 主 要 港 口 機 場 及 航 線 圖 1. 世 界 地 圖 集 2. 世 界 政 區 圖 3. 各 種 世 界 劃 分 圖 國 際 組 織 圖 軍 事 結 盟 圖 社 經 結 盟 圖 區 域 結 盟 圖 4. 分 區 政 區 圖 歐 洲 北 美 洲 東 亞 非 洲 西 亞 南 亞 國 協 東 歐 拉 丁 美 洲 東 南 亞 5. 分 區 地 形 圖 歐 洲 北 美 洲 東 亞 非 洲 西 亞 南 亞 國 協 東 歐 拉 丁 美 洲 東 南 亞 6. 分 區 氣 候 圖 歐 洲 北 美 洲 東 亞 非 洲 西 亞 南 亞 國 協 東 歐 拉 丁 美 洲 東 南 亞 7. 臺 灣 政 區 圖 地 8. 臺 灣 地 形 圖 理 9. 臺 灣 等 雨 量 線 圖 二 10. 臺 灣 等 溫 線 圖 一 月 七 月 區 11. 臺 灣 植 物 分 布 圖 域 12. 臺 灣 人 口 分 布 圖 地 13. 臺 灣 土 地 利 用 圖 理 14. 臺 灣 工 業 區 分 布 圖 15. 臺 灣 都 市 分 布 圖 16. 國 際 航 線 圖 17. 中 國 政 區 圖 18. 中 國 地 形 圖 19. 中 國 等 雨 量 線 圖 20. 中 國 等 溫 線 圖 一 月 七 月 21. 中 國 植 物 分 布 圖 22. 中 國 人 口 分 布 圖 23. 中 國 土 地 利 用 圖 24. 中 國 工 業 區 分 布 圖 25. 中 國 都 市 分 布 圖 26. 中 國 環 境 問 題 圖 14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四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為 實 施 課 程 宜 配 置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如 下 : ( 一 ) 地 圖 1. 說 明 新 課 程 增 加 許 多 現 代 科 技 的 地 圖 形 式, 因 此 除 了 傳 統 各 分 區 地 圖 掛 圖 外, 經 建 版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的 等 高 線 地 形 圖, 將 是 地 理 課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判 釋 地 物 地 貌 的 主 要 工 具, 因 此 需 要 大 量 的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地 形 圖 此 外, 衛 星 影 像 圖 相 片 基 本 圖 航 空 照 片 都 是 新 地 理 課 程 必 須 的 教 學 設 備 2. 類 型 (1)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等 高 線 地 形 圖 (2) 衛 星 影 像 圖 (3) 相 片 基 本 圖 (4) 航 空 照 片 圖 (5) 其 他 如 世 界 地 圖 中 國 地 圖 臺 灣 地 圖 及 鄉 土 地 圖 等 ( 二 ) 電 子 地 圖 1. 說 明 配 合 多 媒 體 的 教 學 活 動, 參 考 坊 間 出 版 的 電 子 地 圖, 例 如 : 各 書 局 或 公 司 出 版 的 世 界 地 理 百 科 電 子 書, 均 有 相 當 詳 盡 的 電 腦 地 圖 可 以 配 合 教 學 使 用 2. 類 型 地 理 百 科 光 碟 版 電 子 地 圖 等 ( 三 ) 模 型 1. 說 明 配 合 自 然 地 理 的 教 學 課 程, 地 形 氣 候 等 各 種 模 型 是 輔 助 教 學 相 當 有 效 的 工 具, 為 了 使 學 生 能 清 楚 了 解 各 種 地 形 的 實 際 型 態 與 變 化, 學 校 應 該 購 置 相 關 模 型 作 為 地 理 教 學 之 用 2. 類 型 地 球 儀 河 流 曲 流 模 型 河 流 襲 奪 模 型 河 流 侵 蝕 模 型 冰 河 地 形 模 型 各 種 海 岸 地 形 模 型 火 山 地 形 模 型 風 成 地 形 模 型 颱 風 剖 面 模 型 大 氣 環 流 示 意 模 型 圖 等 ( 四 ) 標 本 及 圖 鑑 1. 說 明 高 中 地 理 相 關 的 岩 石 標 本, 如 三 大 岩 類 標 本 ( 火 成 岩 變 質 岩 沈 積 岩 ) 臺 灣 常 見 的 岩 石 標 本 ( 砂 岩 頁 岩 石 灰 岩 安 山 岩 玄 武 岩 大 理 岩 片 岩 板 岩 ) 礦 產 ( 金 礦 銀 礦 鐵 礦 煤 礦 石 油 土 壤 等 ) 各 類 生 物 的 標 本 於 圖 鑑,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2. 類 型 各 種 農 作 物 的 標 本 則 有 助 於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提 升 ( 五 ) 儀 器 1. 說 明 在 分 析 各 種 地 理 現 象 時, 常 須 要 藉 助 儀 器 的 量 測, 使 得 地 理 資 料 更 具 正 確 性 因 此 配 合 氣 候 資 料 地 形 量 測 土 壤 量 測 方 位 量 測 等, 須 有 下 列 儀 器 輔 助 教 學 活 動 14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類 型 如 溫 度 計 氣 壓 計 高 度 計 仰 角 器 羅 盤 傾 斜 儀 紅 外 線 測 距 儀 流 速 計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 含 數 位 電 子 地 圖 等 ) 相 關 地 理 資 訊 軟 體 ( 例 如 : Arc View Super GIS 或 MapInfo) 水 準 儀 地 質 鎚 數 位 相 機 數 位 相 機 記 憶 體 等 ( 六 ) 地 理 視 聽 教 室 及 相 關 器 材 1. 說 明 電 腦 化 的 時 代, 使 用 電 腦 多 媒 體 可 讓 地 理 教 學 更 為 生 動 活 潑, 因 此 相 關 的 地 理 視 聽 器 材 則 為 地 理 教 學 所 必 須 2. 類 型 單 槍 投 影 機 實 物 投 影 機 幻 燈 機 錄 放 影 機 錄 音 機 電 視 機 音 響 螢 幕 攝 影 機 手 提 電 腦 繪 圖 桌 錄 影 帶 等 五 教 學 過 程 教 學 前 應 以 單 元 教 材 內 容 為 基 礎, 根 據 教 學 目 標, 考 慮 學 生 心 智 發 展 階 段 與 學 生 特 性, 以 及 教 學 資 源 的 種 類 和 性 質, 並 蒐 集 與 社 會 環 境 有 關 的 資 料, 再 設 定 單 元 教 學 目 標 編 寫 教 學 計 畫, 選 擇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然 後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以 作 為 另 一 單 元 教 學 活 動 的 參 考 六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之 聯 繫 與 配 合 ( 一 ) 地 理 科 教 學 應 與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密 切 聯 繫, 以 擴 展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和 思 考 方 式 ( 二 ) 利 用 各 種 傳 播 媒 體 所 報 導 的 時 事 及 其 他 課 外 活 動 學 習 心 得, 指 導 學 生 利 用 有 關 的 知 識 點 去 思 考 和 類 化, 並 藉 此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意 願 七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的 方 式 宜 多 樣 化, 包 括 討 論 或 口 頭 問 答 習 題 練 習 讀 圖 與 繪 圖 蒐 集 資 料 撰 寫 報 告 平 時 測 驗 及 定 期 考 試 等 ( 二 ) 無 論 教 學 前 教 學 中 或 教 學 後, 均 可 進 行 適 切 的 評 量, 以 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況, 隨 時 針 對 教 學 作 出 調 整 ( 三 ) 對 於 具 有 特 殊 潛 能 或 障 礙 的 學 生,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或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146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了 解 地 表 環 境 資 源 的 特 性, 並 能 從 生 態 分 析 觀 點 探 究 資 源 使 用 與 糧 食 供 應 疾 病 發 生 等 人 地 關 係 ( 一 ) 分 析 環 境 資 源 的 空 間 分 布 結 構, 並 探 討 資 源 保 育 的 地 理 基 礎 ( 二 ) 分 析 地 方 或 全 球 的 環 境 災 害 的 成 因 及 其 空 間 分 布, 並 利 用 地 理 概 念 探 究 人 類 調 適 災 害 的 方 式 ( 三 ) 分 析 飢 荒 與 疾 病 產 生 的 地 理 背 景, 並 依 此 了 解 資 源 永 續 利 用 的 概 念 ( 四 ) 具 備 環 境 規 劃 的 初 步 能 力, 並 能 利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環 境 資 源 及 災 害 的 特 性 二 了 解 地 表 空 間 與 區 域 的 涵 義, 並 能 使 用 方 法 與 工 具 來 分 析 空 間 區 域 結 構 及 變 化 ( 一 ) 了 解 地 表 聚 落 所 形 成 的 空 間 結 構, 並 探 討 在 社 會 人 口 及 政 策 的 因 素 作 用 下, 其 空 間 結 構 變 化 的 歷 程 ( 二 ) 了 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都 市 計 畫 及 區 域 規 劃 的 內 涵, 並 探 討 在 政 策 文 化 及 經 濟 發 展 的 導 引 下, 所 帶 動 區 域 或 地 方 景 觀 的 調 適 與 變 遷 ( 三 ) 了 解 全 球 化 潮 流 下, 國 際 產 業 分 工 資 金 及 勞 力 的 流 動 所 形 塑 的 區 域 ( 地 方 ) 景 觀 與 發 展 概 況 ( 四 ) 具 備 使 用 圖 表 或 術 語 來 描 述 地 表 的 區 域 空 間 結 構, 並 能 積 極 參 與 意 見 的 溝 通 或 表 達 三 了 解 全 球 化 議 題 下 的 環 境 及 區 域 變 遷, 並 建 構 永 續 台 灣 的 鄉 土 情 懷 ( 一 ) 了 解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全 球 的 環 境 及 區 域 變 遷 所 形 成 的 重 大 議 題 ( 二 ) 從 台 灣 觀 點, 探 究 全 球 化 體 系 下 台 灣 的 永 續 發 展 策 略 貳 核 心 能 力 高 三 課 程 乃 在 高 一 二 通 論 及 區 域 的 基 礎 上, 提 供 學 生 進 一 步 學 習 地 理 學 科 所 需 課 程, 其 目 的 在 加 深 及 加 廣 地 理 課 程 內 容, 將 高 一 二 所 學 會 的 地 理 概 念 或 技 能 應 用 於 解 決 重 要 實 際 地 理 問 題 提 供 大 學 相 關 領 域 所 需 要 的 地 理 專 業 知 能 因 此 高 三 應 用 地 理 在 前 項 三 大 目 標 的 課 程 設 計 下, 希 望 學 生 學 習 後 能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一 能 採 用 地 理 學 研 究 技 能, 分 析 探 討 重 要 地 理 議 題 ( 一 ) 地 圖 1. 能 辨 識 各 種 地 圖 類 型 及 其 呈 現 方 式 2. 能 具 備 等 高 線 圖 及 各 種 主 題 圖 的 讀 圖 能 力 3. 能 依 需 要 選 擇 評 估 和 判 斷 各 種 地 圖 ( 二 ) 統 計 數 字 與 圖 表 1. 能 了 解 圖 表 做 為 工 具 的 意 義, 同 時 能 由 圖 表 資 料 中 辨 識 出 有 意 義 的 地 理 現 象 2. 能 判 斷 出 圖 表 資 料 與 統 計 數 字 之 適 用 性 14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三 ) 野 外 工 作 ( 包 括 地 理 考 察 戶 外 教 學 勘 查 參 觀 和 野 外 實 習 等 ) 1. 能 事 前 妥 善 地 準 備 及 蒐 集 資 料 2. 能 實 際 進 行 調 查 ( 包 括 登 錄 計 算 訪 問 和 實 驗 等 ) 3. 能 選 擇 合 適 的 資 料 進 行 初 步 和 深 入 的 調 查 4. 能 專 業 地 判 斷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5. 能 將 所 得 結 果 應 用 在 相 關 生 活 領 域 中 ( 四 ) 完 成 地 理 報 告 1. 能 以 流 程 圖 簡 圖 或 主 題 圖 來 描 述 地 理 現 象 2. 能 使 用 地 理 專 業 術 語 完 成 報 告 二 能 採 用 地 理 學 研 究 的 觀 點, 探 討 全 球 重 要 議 題 ( 一 ) 生 態 觀 點 1. 能 說 出 生 態 分 析 的 意 義 2. 能 分 析 地 表 環 境 系 統 及 資 源 的 空 間 分 布 模 式 3. 分 析 環 境 災 害 的 特 質 及 空 間 分 布 模 式 4. 能 評 估 規 劃 環 境 資 源 利 用 的 恰 當 方 式 5. 能 分 析 當 今 台 灣 與 世 界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生 態 環 境 問 題 及 其 解 決 之 道 ( 二 ) 空 間 觀 點 1. 能 說 出 空 間 分 析 的 意 義 2. 能 描 述 及 解 釋 地 表 聚 落 空 間 的 結 構 3. 能 描 述 與 解 釋 地 表 城 鄉 空 間 互 動 及 發 展 的 模 式 4. 能 初 步 規 劃 都 市 及 城 鄉 發 展 ( 三 ) 區 域 觀 點 1. 能 指 出 區 域 分 析 的 方 法 2. 能 從 文 化 或 歷 史 觀 點 描 述 區 域 的 形 構 及 變 遷 過 程 三 能 了 解 全 球 化 潮 流 下 的 當 今 世 界 主 要 議 題, 並 能 分 析 其 產 生 原 因 ( 一 ) 能 指 出 全 球 主 要 議 題 的 類 別 ( 二 ) 能 了 解 全 球 主 要 議 題 的 空 間 分 布 及 產 生 的 地 理 背 景 ( 三 ) 能 分 析 全 球 主 要 議 題 的 特 性 ( 四 ) 能 從 台 灣 角 度 來 審 慎 評 價 全 球 主 要 議 題 參 時 間 分 配 第 三 學 年 第 一 二 學 期 每 週 上 課 三 節, 每 學 期 三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冊 著 重 地 理 學 的 應 用 性, 教 材 必 須 根 據 本 綱 要 之 目 標 與 教 材 綱 要 編 寫, 內 容 需 考 慮 與 高 一 至 高 三 之 相 互 銜 接 第 一 單 元 至 第 十 單 元 為 上 冊, 第 十 一 單 元 至 第 十 六 單 元 為 下 冊 內 容 側 重 地 理 問 題 的 探 討 與 解 決 之 道 及 下 列 三 大 主 軸 : 一 環 境 系 統 及 永 續 發 展 二 空 間 規 劃 三 全 球 化 及 國 際 關 聯 148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應 用 地 理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一 地 理 議 題 探 索 二 水 資 源 1. 地 理 議 題 2. 當 代 重 要 地 理 議 題 3. 地 理 議 題 研 究 流 程 1. 水 資 源 的 分 布 及 開 發 利 用 2. 水 資 源 的 問 題 及 對 策 地 理 觀 點 ( 空 間 觀 點 生 態 觀 點 區 域 觀 點 ) 地 理 議 題 環 境 系 統 永 續 發 展 空 間 規 劃 全 球 化 及 國 際 關 聯 提 出 地 理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問 題 解 決 水 資 源 的 分 布 水 利 設 施 灌 溉 系 統 用 水 類 型 水 權 供 水 系 統 1-1 能 了 解 地 理 學 的 主 要 觀 點 1-2 認 識 生 活 中 的 地 理 議 題 1-3 能 從 地 理 學 觀 點 分 析 地 理 議 題 2-1 能 認 識 當 代 重 要 的 地 理 議 題 及 背 景 2-2 能 認 識 當 代 重 要 的 自 然 資 源 分 布 及 環 境 災 害 的 種 類 3-1 能 了 解 地 理 學 解 決 地 理 議 題 的 方 法 3-2 能 提 出 探 究 當 代 重 要 地 理 議 題 的 相 關 策 略 1-1 能 認 識 全 球 水 資 源 的 分 布 概 況 1-2 能 利 用 個 案 認 識 不 同 地 區 水 資 源 開 發 與 利 用 的 特 質 ( 如 乾 燥 氣 候 地 區 ) 1-3 能 了 解 水 資 源 的 開 發 及 利 用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2-1 能 認 識 大 都 會 區 跨 區 域 水 資 源 的 問 題 及 其 解 決 途 徑 2-2 能 透 過 個 案 了 解 跨 區 域 或 跨 國 的 水 資 源 引 發 的 國 際 紛 爭 及 其 解 決 途 徑 參 考 節 數 5-8 6 補 充 說 明 14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三 糧 食 資 源 四 能 源 開 發 1. 世 界 糧 食 問 題 的 形 成 環 境 負 載 力 糧 食 分 配 飢 餓 問 題 生 態 印 跡 1-1 能 認 識 環 境 負 載 力 的 意 涵 1-2 能 列 舉 經 常 飢 荒 的 國 家 與 區 域, 討 論 糧 食 不 足 的 原 因 1-3 能 認 識 生 態 印 跡 的 意 涵 2. 糧 食 問 糧 食 生 產 國 2-1 能 了 解 不 同 地 理 區 如 題 的 解 際 組 織 ( 如 何 解 決 糧 食 供 應 問 決 策 略 FAO,NGO) 題 2-2 能 了 解 國 際 組 織 解 決 飢 荒 問 題 的 角 色 及 作 法 1. 經 濟 發 展 及 能 源 消 耗 能 源 消 耗 能 源 爭 奪 替 代 能 源 1-1 能 了 解 經 濟 成 長 及 能 源 消 耗 的 關 係 1-2 能 了 解 世 界 主 要 國 家 能 源 消 耗 的 類 型 1-3 能 討 論 能 源 消 耗 及 國 際 政 經 關 係 1-4 能 認 識 未 來 替 代 能 源 開 發 的 重 要 性 參 考 節 數 6 5-7 補 充 說 明 環 境 負 載 力 (carrying capacity) 是 討 論 某 塊 土 地 可 以 供 養 多 少 生 物 或 多 少 人 生 態 印 跡 (ecological footprint) 則 是 討 論 一 個 人 需 要 多 少 的 土 地 才 能 滿 足 他 的 生 活 需 求 經 濟 成 長 與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 譬 如 : 煤 石 油 天 然 氣 水 力 核 能 ) 替 代 能 源 的 開 發 ( 譬 如 : 風 力 太 陽 能 地 熱 海 洋 能 生 物 質 能 及 氫 燃 料 等 ) 上 述 的 生 物 質 能 及 氫 燃 料 指 的 是 利 用 一 些 植 物 的 生 物 質 量 (biomass) 提 煉 生 質 燃 料 (biofuel), 譬 如 由 農 林 產 物 中 的 玉 米 黃 豆 油 菜 籽 稻 草 麥 梗 木 材, 以 及 工 業 與 家 庭 廢 棄 物 如 廢 油 廚 餘 和 糞 便 等, 將 這 些 原 料 經 由 轉 換 產 出 : 150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五 環 境 災 害 ( 一 ) : 洪 患 六 環 境 災 害 ( 二 ) :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七 全 球 暖 化 1. 洪 患 發 豪 雨 颱 風 1-1 能 認 識 臺 灣 洪 患 的 成 生 的 因 梅 雨 地 形 效 因 素 應 1-2 認 識 區 域 環 境 因 子 對 洪 患 的 影 響 2. 洪 患 的 預 防 及 監 測 1.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發 生 的 環 境 因 素 土 地 利 用 分 區 管 制 洪 水 監 測 洪 災 調 適 2-1 能 了 解 土 地 不 當 開 發 所 造 成 的 洪 患 問 題 2-2 能 透 過 個 案 認 識 洪 患 防 治 的 方 法 2-3 能 了 解 不 同 地 區 對 洪 災 的 調 適 方 式 2-4 能 了 解 GIS 在 洪 患 預 報 上 的 應 用 土 石 流 崩 塌 1-1 能 認 識 崩 塌 土 石 流 特 徵 及 成 因 1-2 能 辨 識 容 易 發 生 崩 塌 土 石 流 災 害 的 區 域 2. 崩 塌 水 土 保 持 敏 2-1 能 認 識 GIS 在 監 控 崩 土 石 流 感 地 區 評 估 塌 或 土 石 流 災 害 上 的 監 測 的 應 用 及 防 治 2-2 能 透 過 個 案 了 解 潛 在 崩 塌 或 土 石 流 危 險 地 區 與 防 治 方 法 ( 護 坡 植 生 排 水 等 ) 1. 全 球 環 境 變 遷 及 暖 化 問 題 環 境 失 衡 的 現 象 溫 室 效 應 1-1 能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蒐 集 並 討 論 全 球 環 境 失 衡 的 現 象 1-2 能 了 解 人 類 活 動 及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的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4-6 4-6 5-6 補 充 說 明 生 質 柴 油 甲 醇 乙 醇 甲 烷, 及 氫 燃 料 等 但 是 擴 大 種 植 上 述 生 質 燃 料 的 空 間, 可 能 會 排 擠 全 球 現 有 糧 食 作 物 的 空 間 與 產 量, 甚 至 影 響 野 生 物 種 的 空 間 與 多 樣 性 本 單 元 的 重 點 強 調 地 理 現 象 與 人 類 活 動 的 因 果, 並 重 視 解 決 方 案 與 防 治 方 法 15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八 海 岸 變 遷 九 地 景 保 育 2. 面 對 全 球 暖 化 的 措 施 1. 海 岸 地 區 及 永 續 發 展 2. 海 岸 變 遷 問 題 的 對 策 1. 地 景 的 欣 賞 環 境 倫 理 環 境 監 測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京 都 議 定 書 世 界 熱 帶 雨 林 計 畫 海 陸 生 態 域 交 會 區 環 境 敏 感 區 海 岸 利 用 海 岸 變 遷 海 岸 的 管 理 地 景 地 景 保 育 世 界 遺 產 2-1 能 體 認 減 少 CO2 排 放 量 應 由 個 人 做 起, 並 了 解 如 何 實 踐 2-2 能 列 舉 國 內 外 執 行 環 境 監 測 的 單 位 或 組 織 2-3 能 關 切 並 支 持 國 際 抑 制 全 球 暖 化 的 措 施 或 活 動 1-1 能 了 解 海 岸 地 區 的 特 質 1-2 能 利 用 不 同 時 期 的 圖 像 分 析 臺 灣 海 岸 線 的 變 遷 2-1 能 了 解 環 境 變 遷 對 海 岸 及 島 嶼 的 影 響 2-2 能 透 過 個 案 瞭 解 人 為 活 動 對 海 岸 地 帶 可 能 的 影 響 2-3 能 認 識 保 護 海 岸 地 區 的 政 策 及 技 術 1-1 能 欣 賞 特 殊 的 地 景 1-2 能 了 解 地 景 保 育 的 意 義 及 目 的 1-3 能 了 解 世 界 遺 產 的 意 義 及 價 值 2. 地 景 的 地 景 評 估 地 2-1 能 了 解 臺 灣 特 殊 地 景 評 估 及 景 多 樣 性 區 的 分 布 ( 國 家 公 分 區 園 國 家 風 景 區 等 ) 2-2 能 說 明 地 景 評 估 的 方 法 及 步 驟 2-3 能 了 解 如 何 保 護 特 殊 的 地 景 3. 生 態 旅 遊 生 態 旅 遊 地 質 公 園 3-1 能 認 識 生 態 旅 遊 及 地 質 公 園 的 意 義 3-2 能 說 明 生 態 旅 遊 及 地 景 保 育 的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4-6 4-6 補 充 說 明 可 由 各 國 環 保 單 位 製 作 的 CO 2 排 放 量 減 量 的 計 算 公 式 了 解 如 何 實 踐 152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參 考 節 數 1. 環 境 及 地 方 病 傳 染 1-1 能 認 識 環 境 及 地 方 病 疾 病 的 病 媒 介 的 關 係 產 生 1-2 能 認 識 傳 染 病 ( 如 霍 亂 禽 流 感 AIDS 登 革 熱 SARS 等 ) 十 環 境 及 疾 病 及 環 境 的 關 係 2. 疾 病 的 傳 染 源 擴 散 2-1 能 理 解 不 同 疾 病 有 其 擴 散 及 類 型 起 源 及 擴 散 途 徑 影 響 2-2 能 了 解 如 何 利 用 GIS 監 測 及 管 理 疫 情 3-5 補 充 說 明 十 一 空 間 規 劃 社 區 十 二 空 間 規 劃 都 市 以 上 為 上 冊 1. 空 間 計 社 會 正 義 市 1-1 能 認 識 空 間 計 畫 與 社 畫 原 則 場 機 制 會 正 義 的 關 係 及 體 系 1-2 能 了 解 空 間 計 畫 體 系 及 市 場 機 制 的 關 聯 性 2.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意 義 及 功 能 3.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案 例 ( 都 市 鄉 村 社 區 各 一 ) 1. 都 市 議 題 2. 都 市 計 畫 地 方 感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地 方 產 業 地 方 參 與 生 態 社 區 地 方 文 化 都 市 擴 張 都 市 景 觀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都 市 地 價 開 放 空 間 都 市 綠 帶 都 市 計 畫 書 / 圖 ( 容 積 率 建 蔽 率 ) 2-1 認 識 社 區 在 生 活 機 能 上 的 意 義 2-2 能 了 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的 2-3 能 了 解 地 方 文 化 及 產 業 特 色 3-1 能 蒐 集 比 較 鄉 村 社 區 及 都 市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實 例 3-2 能 整 合 不 同 時 期 地 圖 或 影 像 來 探 討 社 區 變 遷 和 特 色 ( 聚 落 街 道 河 川 地 形 ) 1-1 能 了 解 都 市 擴 張 的 意 義 及 影 響 1-2 能 了 解 都 市 景 觀 特 色 2-1 能 了 解 都 市 計 畫 的 意 義 及 內 涵 2-2 能 了 解 都 市 土 地 分 區 管 制 的 目 的 方 法 及 功 能 2-3 會 判 讀 都 市 計 畫 圖 2-4 能 了 解 都 市 地 價 的 空 間 分 布 6-8 6-8 15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十 三 空 間 規 劃 區 域 計 畫 十 四 產 業 國 際 分 工 3. 都 市 發 展 1. 區 域 計 畫 2. 區 域 計 畫 的 案 例 1. 國 際 分 工 2. 人 力 的 國 際 流 動 資 訊 化 都 市 生 態 都 市 都 市 計 畫 / 設 計 國 土 資 訊 系 統 區 域 綜 合 開 發 計 劃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比 較 利 益 產 業 空 間 分 工 鏈 ( 垂 直 與 水 平 分 工 ) 跨 國 企 業 工 業 連 鎖 區 域 專 業 化 核 心 及 邊 陲 國 際 勞 工 遷 移 人 力 技 術 遷 移 跨 國 社 會 空 間 3-1 能 了 解 市 民 參 與 義 務 和 都 市 發 展 的 關 係 3-2 能 了 解 都 市 空 間 結 構 的 變 化 3-3 能 了 解 都 市 計 畫 及 都 市 發 展 的 關 係 3-4 能 討 論 資 訊 化 都 市 的 藍 圖 1-1 能 了 解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在 區 域 計 畫 的 重 要 性 1-2 能 認 識 區 域 計 畫 的 意 義 及 重 要 性 1-3 能 了 解 臺 灣 區 域 計 畫 的 特 色 1-4 能 了 解 區 域 計 畫 對 產 業 發 展 的 影 響 1-5 能 了 解 區 域 計 畫 及 永 續 發 展 的 關 係 2-1 能 透 過 個 案 認 識 臺 灣 的 區 域 計 畫 1-1 能 了 解 產 業 分 工 的 內 涵 及 方 式 1-2 了 解 區 域 專 業 化 的 成 因 及 影 響 1-3 能 了 解 國 際 分 工 的 效 應 2-1 能 分 析 國 際 勞 工 的 特 質 及 分 布 上 的 差 異 2-2 能 透 過 臺 灣 的 個 案 認 識 外 籍 勞 工 對 區 域 經 濟 社 會 層 面 的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2-4 8 補 充 說 明 154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主 題 主 要 概 念 具 體 目 標 十 五 金 融 及 資 金 的 流 通 十 六 區 域 結 盟 及 地 方 發 展 1. 資 金 及 經 濟 發 展 2. 金 融 及 資 金 的 流 通 ( 以 臺 灣 新 加 坡 或 德 國 為 例 ) 資 本 累 積 資 本 市 場 金 融 服 務 金 融 商 品 1. 全 球 化 全 球 化 在 地 化 2. 區 域 結 盟 3. 全 球 化 下 的 地 方 發 展 4. 個 案 (APEC 或 東 協 ) 1-1. 能 瞭 解 資 金 在 經 濟 發 展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1-2. 能 認 識 現 代 產 業 的 主 要 集 資 方 式 1-3. 能 瞭 解 現 代 金 融 業 的 發 展 1-4. 能 瞭 解 全 球 化 對 金 融 服 務 業 的 影 響 2-1 能 認 識 資 金 作 為 國 際 商 品 的 流 通 過 程 2-2 能 透 過 個 案 ( 外 資 企 業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 了 解 外 資 對 區 域 經 濟 社 會 層 面 之 影 響 2-3 能 透 過 個 案 認 識 臺 商 與 兩 岸 的 人 力 及 資 金 的 流 動 2-4 能 了 解 臺 灣 新 加 坡 或 德 國 大 量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後, 對 移 入 移 出 國 的 影 響 1-1 能 了 解 全 球 化 的 意 義 1-2 能 了 解 在 地 化 的 意 義 1-3 能 了 解 全 球 化 及 在 地 化 的 關 係 競 爭 及 合 作 2-1 能 了 解 區 域 結 盟 的 成 因 2-2 能 了 解 區 域 結 盟 的 影 響 全 球 在 地 化 地 方 發 展 策 略 3-1 能 了 解 全 球 化 對 地 方 經 濟 的 影 響 3-2 能 了 解 發 展 地 方 特 色 的 必 要 性 及 作 法 4-1 能 利 用 個 案 辨 識 區 域 結 盟 及 地 方 發 展 二 者 的 既 競 爭 又 合 作 的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6-8 6-8 補 充 說 明 15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本 教 科 用 書 共 分 教 科 書 和 教 師 手 冊 兩 部 分, 並 可 參 考 主 要 技 能 編 選 成 學 生 手 冊 每 一 主 題 授 課 時 數, 在 編 寫 時 應 考 慮 教 材 內 容 份 量, 適 量 取 捨, 以 免 講 授 不 完 ( 三 ) 本 教 材 的 重 點 主 要 在 (1) 環 境 系 統 與 永 續 發 展 (2) 空 間 規 劃 (3) 全 球 化 與 國 際 關 聯 等 三 大 學 習 單 元 希 望 培 養 學 生 對 地 理 問 題 的 認 識 調 查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的 能 力, 個 案 的 研 究 宜 儘 量 以 本 土 實 例 加 以 闡 述, 培 養 應 用 地 理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能 力 ( 四 ) 本 教 材 內 容 使 用 的 專 有 名 詞 應 以 教 育 部 所 公 布 者 為 準, 並 儘 可 能 與 相 關 科 學 一 致, 較 不 常 見 者 請 附 外 文 原 名 ( 五 ) 內 容 取 材 應 力 求 條 理 分 明, 文 字 敘 述 宜 淺 顯 扼 要, 資 料, 圖 表 應 求 確 實 新 穎 ( 六 ) 各 單 元 間 應 利 求 均 衡 和 前 後 連 貫, 並 注 意 其 難 易 度 及 教 學 節 數 分 配 ( 七 ) 各 單 元 宜 在 課 文 後 附 有 自 我 評 量 之 作 業 若 干, 其 設 計 應 以 培 養 學 生 的 思 考, 推 理 及 綜 合 能 力 為 原 則 ( 八 ) 本 國 地 名 除 按 政 府 規 定 外, 應 力 求 與 現 況 相 符 ; 外 國 地 名 則 以 教 育 部 頒 訂 的 統 一 譯 名 為 準, 無 統 一 譯 名 者, 另 按 外 交 部 使 用 的 譯 名 或 一 般 認 定 最 通 行 者 為 準 ( 九 ) 第 二 學 期 的 上 課 時 數, 考 慮 高 三 下 的 實 際 教 學 狀 況, 授 課 時 數 可 以 由 授 課 教 師 於 該 單 元 的 授 課 時 間 內 彈 性 調 整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配 合 各 單 元 的 教 學 目 標, 採 用 最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如 思 考 實 驗 地 理 實 察 問 題 討 論 發 現 練 習 發 表 講 演 電 化 教 學 等 方 法 ( 二 ) 每 一 單 元 教 學 前, 應 編 製 教 學 計 畫, 確 定 教 學 目 標 和 教 學 活 動, 按 照 教 學 活 動 的 設 計 實 施 教 學 ( 三 ) 教 具 利 用 以 地 圖 地 球 儀 統 計 圖 表 等 為 主, 以 圖 片 標 本 實 物 模 型 幻 燈 電 影 及 儀 器 等 為 輔, 使 學 生 能 了 解 教 材 發 生 興 趣, 而 啟 發 其 自 動 研 習 的 精 神 ( 四 ) 指 導 學 生 繪 製 圖 表 整 理 筆 記 作 研 討 報 告 及 閱 讀 參 考 書 籍 等, 以 充 實 學 生 地 理 知 識 和 熟 練 技 能 ( 五 ) 利 用 地 理 實 察 旅 行 及 參 觀 賞 習 等 提 供 實 地 觀 察 的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對 地 理 的 了 解 ( 六 ) 利 用 專 題 演 講 及 時 事 報 導, 增 進 學 生 對 我 國 地 理 上 所 具 有 的 各 項 特 點 及 我 國 與 世 界 各 國 關 係 的 認 知, 激 發 學 生 愛 國 情 操, 並 培 養 其 正 確 的 世 界 觀 ( 七 ) 講 授 地 理 時 補 充 教 材 內 容 儘 量 選 用 臺 灣 及 鄉 土 實 例 ( 八 ) 地 理 科 教 學 應 用 與 有 關 學 科 保 持 聯 繫, 互 相 印 證, 以 求 貫 通, 並 注 重 地 理 現 象 及 其 形 成 過 程 156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應 用 地 理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為 實 施 課 程 宜 配 置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如 下 : ( 一 ) 地 圖 1. 說 明 新 課 程 增 加 許 多 現 代 科 技 的 地 圖 形 式, 因 此 除 了 傳 統 各 分 區 地 圖 外, 經 建 版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的 等 高 線 地 形 圖, 將 是 地 理 課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判 釋 地 物 地 貌 的 主 要 工 具, 因 此 需 要 大 量 的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地 形 圖 此 外, 衛 星 影 像 圖 相 片 基 本 圖 航 空 照 片 都 是 新 地 理 課 程 必 須 的 教 學 設 備 2. 地 圖 類 型 (1) 兩 萬 五 千 分 之 一 等 高 線 地 形 圖 (2) 衛 星 影 像 圖 (3) 相 片 基 本 圖 (4) 航 空 照 片 圖 (5) 其 他 如 世 界 地 圖 中 國 地 圖 臺 灣 地 圖 及 鄉 土 地 圖 等 ( 二 ) 電 子 地 圖 1. 說 明 配 合 多 媒 體 的 教 學 活 動, 許 多 坊 間 出 版 的 電 子 地 圖 對 於 教 學 均 有 相 當 的 幫 助, 例 如 : 各 書 局 或 公 司 出 版 的 世 界 地 理 百 科 電 子 書, 均 有 相 當 詳 盡 的 電 腦 地 圖 可 以 配 合 教 學 使 用 2. 類 型 地 理 百 科 光 碟 版 電 子 地 圖 等 ( 三 ) 模 型 1. 說 明 配 合 自 然 地 理 的 教 學 課 程, 地 形 氣 候 等 各 種 模 型 是 輔 助 教 學 相 當 有 效 的 工 具, 為 了 使 學 生 能 清 楚 了 解 各 種 地 形 的 實 際 型 態 與 變 化, 學 校 應 該 購 置 相 關 模 型 作 為 地 理 教 學 使 用 2. 類 型 地 球 儀 河 流 曲 流 模 型 河 流 襲 奪 模 型 河 流 侵 蝕 模 型 冰 河 地 形 模 型 各 種 海 岸 地 形 模 型 火 山 地 形 模 型 風 成 地 形 模 型 颱 風 剖 面 模 型 大 氣 環 流 示 意 模 型 圖 等 ( 四 ) 儀 器 1. 說 明 地 理 在 分 析 各 種 現 象 時, 常 需 要 藉 助 儀 器 的 量 測, 使 得 地 理 資 料 更 具 正 確 性 因 此 配 合 氣 候 資 料 地 形 量 測 土 壤 量 測 方 位 量 測 等, 需 有 下 列 儀 器 輔 助 教 學 活 動 2. 類 型 如 溫 度 計 氣 壓 計 高 度 計 仰 角 器 羅 盤 傾 斜 儀 紅 外 線 測 距 儀 流 速 計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 含 數 位 電 子 地 圖 等 ) 相 關 地 理 資 訊 軟 體 ( 例 如 :Arc View Super GIS 或 MapInfo) 水 準 儀 地 質 鎚 數 位 相 機 數 位 相 機 記 憶 體 等 ( 五 ) 地 理 視 聽 教 室 及 相 關 資 源 1. 說 明 電 腦 化 的 時 代, 對 於 電 腦 多 媒 體 的 使 用 可 讓 地 理 教 學 更 為 生 動 活 潑, 因 此 相 關 的 地 理 視 聽 器 材 則 為 地 理 教 學 所 必 須 15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類 型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實 物 投 影 機 幻 燈 機 錄 放 影 機 錄 音 機 電 視 機 音 響 銀 幕 攝 影 機 手 提 電 腦 繪 圖 桌 錄 影 帶 等 3. 網 站 :http://www.envi.org.tw/cooltaiwan/ ( 環 境 品 質 文 教 基 金 會 ) 4. 其 它 參 考 網 站 生 態 印 跡 的 推 估 網 站 ( 中 文 及 外 語 )http://www.earthday.net/footprint/index.asp 台 灣 的 碳 排 放 計 算 器 http://www.envi.org.tw/cooltaiwan/calculator_01.html 英 國 的 碳 排 放 計 算 器 http://actonco2.direct.gov.uk/index.html 中 國 的 碳 排 放 計 算 器 http://www.bp.com/extendedsectiongenericarticle.do? categoryid=9011331&contentid=7023167 你 能 為 減 少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做 些 什 麼 http://www.bp.com/extendedsectiongeneri carticle.do?categoryid=9011334&content Id=7022916 四 教 學 過 程 教 學 前 應 以 單 元 教 材 內 容 為 基 礎, 根 據 教 育 目 標 考 慮 學 生 心 智 發 展 階 段 學 生 特 性 及 教 學 資 源 的 種 類 和 性 質, 並 蒐 集 與 社 會 環 境 有 關 的 資 料, 再 設 定 單 元 教 學 目 標 編 寫 教 學 計 畫, 選 擇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然 後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以 作 為 另 一 單 元 教 學 活 動 的 參 考 五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之 聯 繫 與 配 合 ( 一 ) 地 理 科 教 學 應 與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密 切 聯 繫, 以 擴 展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和 思 考 方 式 ( 二 ) 利 用 各 種 傳 播 媒 體 所 報 導 的 時 事 及 其 他 課 外 活 動 學 習 心 得, 指 導 學 生 利 用 有 關 知 識 點 去 思 考 和 類 化, 並 藉 此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意 願 六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的 方 式 宜 多 樣 化, 包 括 討 論 或 口 頭 問 答 習 題 練 習 讀 圖 與 繪 圖 蒐 集 資 料 撰 寫 報 告 平 時 測 驗 及 定 期 考 試 等 ( 二 ) 無 論 教 學 前 教 學 中 教 學 後, 均 可 進 行 適 切 的 評 量, 以 能 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況, 隨 時 針 對 教 學 作 出 調 整 ( 三 ) 對 於 具 有 特 殊 潛 能 或 障 礙 的 學 生, 應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或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15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公 民 與 社 會 學 科 係 為 增 進 學 生 的 公 民 資 質, 其 所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充 實 社 會 科 學 與 相 關 知 識 二 培 養 多 元 的 價 值 關 懷 與 公 民 意 識 三 增 進 參 與 民 主 社 會 的 行 動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欲 培 養 學 生 發 展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具 備 心 理 社 會 文 化 政 治 道 德 法 律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等 多 面 向 公 民 基 本 知 識 二 肯 定 青 少 年 後 期 自 我 與 成 長 意 義, 朝 向 未 來, 發 展 出 能 欣 賞 他 人 關 懷 社 區 尊 重 社 會 文 化 差 異 認 同 民 主 國 家 培 養 珍 視 法 治 與 普 世 人 權 以 及 追 求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等 相 關 的 價 值 觀 念 三 增 進 參 與 公 共 生 活 所 需 要 的 思 考 判 斷 選 擇 反 省 溝 通 解 決 問 題 創 新 與 前 瞻 等 行 動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之 必 修 科 目 共 計 八 學 分, 第 一 二 學 年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授 課 時 間 以 連 排 為 原 則, 俾 便 於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以 及 公 民 活 動 的 靈 活 運 用 本 課 綱 針 對 公 民 活 動 僅 列 出 參 考 時 數, 以 供 教 科 書 編 撰 者 與 任 課 教 師 多 元 規 劃 與 彈 性 實 施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課 程 教 材 教 學 時 間 約 占 75%, 活 動 時 間 約 占 25% 15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單 元 一 : 自 我 社 會 與 文 化 單 元 一 之 主 題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5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9 節 單 元 導 讀 : 自 我 社 會 與 文 化 ( 參 考 節 數 :1) 一 自 我 的 成 長 與 準 備 成 為 公 民 ( 參 考 節 數 :3) 二 人 己 關 係 與 分 際 ( 參 考 節 數 :3) 三 人 與 人 權 ( 參 考 節 數 :3) 四 公 共 利 益 ( 參 考 節 數 :3) 五 公 民 社 會 的 參 與 ( 參 考 節 數 :3) 六 媒 體 識 讀 ( 參 考 節 數 :3) 七 文 化 與 位 階 ( 參 考 節 數 :3) 八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與 全 球 化 ( 參 考 節 數 :3) 說 明 引 導 學 生 理 解 成 年 的 發 展 過 程, 主 題 一 自 我 的 成 長 與 準 備 成 為 公 進 而 期 待 成 為 成 年 公 民 的 課 題 成 年 民 ( 參 考 節 數 :3) 代 表 取 得 某 種 完 整 的 社 會 成 員 的 身 分 地 位 以 及 和 這 個 地 位 有 關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要 瞭 解 成 年, 應 先 瞭 解 成 長 的 階 段, 並 以 通 過 儀 式 來 說 明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自 我 的 成 長 1-1 自 我 的 意 義 1-1 自 我 是 生 命 個 體 主 觀 的 位 置, 也 是 在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中 建 構 個 人 的 獨 特 性 和 社 會 位 置 1-2 自 我 的 成 長 與 變 1-2 要 由 全 生 涯 (lifespan) 發 展 心 理 學 來 化 概 述, 自 我 的 發 展 是 其 中 的 核 心 議 題 成 長 是 自 我 的 階 段 性 的 實 現, 也 是 自 我 與 社 會 文 化 交 互, 逐 漸 發 展 的 過 程 2. 成 年 禮 與 通 過 儀 2-1 傳 統 的 通 過 儀 式 2-1 介 紹 通 過 儀 式 概 念 通 過 儀 式 式 與 禁 忌 代 表 成 員 必 須 經 過 身 分 轉 化 的 歷 程, 取 得 新 成 員 地 位 的 認 可 成 年 禮 是 一 種 通 過 儀 式, 而 通 過 儀 式 涉 及 禁 忌 的 設 定 與 通 過 2-2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通 2-2 舉 例 說 明 我 們 社 會 對 於 成 年 的 規 範 過 儀 式 與 要 求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通 過 儀 式 並 不 明 確, 但 對 青 少 年 來 說, 依 然 需 要 通 過 人 生 的 種 種 重 要 關 卡, 如 : 政 治 上 ( 參 政 權 ) 的 成 年 ; 法 律 上 對 於 未 成 年 的 看 法 ; 還 有 通 過 學 校 的 正 式 教 育 和 畢 業 就 業 ; 離 16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3. 對 成 為 成 年 公 民 的 期 待 3-1 有 權 利 意 識 的 公 民 3-2 能 負 起 責 任 的 公 民 3-3 有 參 與 意 願 的 公 民 家 獨 立 居 住 或 者 取 得 駕 照 ; 在 閱 聽 行 為 上 開 始 不 受 限 制 級 的 約 束 ; 開 始 有 性 行 為 ; 男 性 成 為 役 男 等 等 這 些 成 年 過 程 都 是 先 對 未 成 年 做 出 社 會 規 訓, 然 後 以 界 定 通 過 來 作 為 區 隔 成 年 公 民 指 自 我 發 展 階 段 達 到 成 熟, 加 入 成 人 社 會 後 的 公 民 對 成 年 公 民 的 期 待 包 含 對 自 己 的 各 種 公 民 權 利 有 所 主 張 與 維 護 的 心 理 狀 態, 同 時 還 能 對 社 會 的 其 他 人 與 事 表 達 關 心, 負 起 責 任 並 能 對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產 生 積 極 態 度 說 明 人 己 的 關 係 與 分 際, 是 成 年 過 程 中 重 要 的 知 識 與 情 意 人 己 關 係 是 指 自 我 和 他 人, 由 近 到 遠 的 種 種 關 係 介 紹 不 主 題 二 人 己 關 係 與 分 際 同 層 次 的 人 己 關 係, 討 論 人 我 交 往 相 ( 參 考 節 數 :3) 互 對 待 時 應 有 的 分 際 與 界 限 問 題 在 所 有 的 人 己 關 係 中, 分 際 與 界 限 的 概 念 就 是 接 續 前 一 主 題, 個 人 權 利 與 責 任 的 要 旨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家 人 與 同 儕 關 係 1-1 家 人 關 係 與 界 限 以 社 會 學 的 初 級 團 體 為 主 要 概 分 際 念, 說 明 家 人 同 儕 關 係 對 於 人 之 生 存 1-2 友 誼 同 窗 之 誼 的 重 要 價 值 另 一 重 點 在 於 討 論 : 即 使 關 係 與 界 限 分 際 是 初 級 關 係 範 疇, 人 與 人 相 互 交 往 時 仍 有 一 定 的 分 際 與 界 限, 例 如 : 隱 私 身 體 自 主 基 本 人 格 尊 嚴 以 及 基 於 自 願 的 互 惠 等 等 2. 性 別 關 係 與 平 等 2-1 多 元 的 性 別 關 係 2-1 即 對 於 多 元 性 別 關 係 的 意 識 認 識 尊 重 性 別 多 元 化 的 議 題, 例 如 : 性 別 氣 質 性 傾 向 的 多 元 化 學 生 需 先 理 解 性 別 關 係 與 兩 性 關 係 在 概 念 上 與 行 動 意 義 上 的 不 同 2-2 性 別 不 平 等 騷 2-2 說 明 因 性 別 差 異 所 受 到 的 騷 擾 歧 擾 與 歧 視 視 與 不 平 等 待 遇 所 謂 性 騷 擾 與 歧 視 的 核 心 議 題, 著 重 權 力 支 配 以 及 地 位 不 平 等 的 問 題 3. 情 愛 關 係 與 自 主 3-1 情 愛 關 係 的 意 義 3-1 情 愛 關 係 是 人 類 的 基 本 慾 望 情 愛 關 係 指 個 體 間 的 相 愛 相 互 照 顧 相 互 依 存 (interdependent), 有 許 諾 性 質 的 親 密 關 係 16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2 情 愛 與 人 的 自 主 3-3 自 主 與 尊 重 3-2 情 愛 關 係 需 建 立 在 個 體 自 主 的 前 提 許 諾 則 以 忠 誠 與 不 變 為 特 色, 但 若 一 方 難 以 維 持 原 有 的 許 諾 ( 例 如 : 情 侶 分 手 夫 妻 離 異 等 ), 另 一 方 亦 難 以 強 迫 遵 守 自 己 的 許 諾 與 尊 重 別 人 的 身 體 與 行 為 自 主 都 是 重 要 的 人 己 關 係 3-3 自 主 是 自 由 權 的 表 彰, 但 自 由 有 其 界 限, 需 以 尊 重 他 人 為 原 則, 以 不 侵 犯 他 人 不 限 制 他 人 的 自 由 為 界 限 對 他 人 的 尊 重, 也 是 對 自 己 的 尊 重 說 明 接 續 前 一 主 題 的 人 己 分 際 自 主 與 尊 重 等 關 於 自 由 與 責 任 的 議 題 討 論, 說 明 何 以 認 識 人 應 該 具 有 人 權, 是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的 重 要 內 容 本 主 主 題 三 : 人 與 人 權 題 除 了 為 第 二 單 元 的 民 主 政 治 憲 政 主 ( 參 考 節 數 :3) 義, 第 三 單 元 的 憲 法 與 人 權 刑 事 訴 訟 行 政 法 與 生 活 等 主 題 奠 定 討 論 基 礎 之 外, 也 與 第 四 單 元 的 個 人 選 擇 以 及 選 修 單 元 一 的 社 會 安 全 和 大 法 官 釋 憲 等 主 題 有 關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人 權 理 念 的 發 展 1-1 天 賦 人 權 理 念 1-1 簡 短 引 言 歷 史 上 天 賦 人 權 理 念 歷 程 的 緣 起 出 現 前 後 的 思 想 脈 絡, 說 明 當 時 認 定 人 權 屬 於 某 些 特 殊 條 件 者 的 權 利 1-2 從 天 賦 人 權 1-2 簡 介 天 賦 人 權 的 概 念 到 聯 合 概 念 到 聯 合 國 國 人 權 宣 言 (1948) 的 發 展 歷 程, 人 權 宣 言 說 明 相 應 的 人 權 內 涵 如 何 演 變 與 普 世 化 1-3 人 權 議 題 的 擴 大 1-3 主 要 用 意 在 說 明 人 權 議 題 在 當 代 擴 發 展 展 的 情 形 舉 例 介 紹 1948 宣 言 發 表 後 的 人 權 議 題 發 展, 如 : 社 會 權 文 化 權 婦 女 人 權 性 別 平 等 原 住 民 人 權 等 相 關 議 題 與 可 能 的 爭 議 2.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人 權 議 題 2-1 我 國 與 國 際 社 會 常 見 的 人 權 議 題 2-1 可 舉 例 說 明 如 : 兒 童 婦 女 同 性 戀 愛 滋 病 患 外 國 人 移 民 和 國 際 難 民 住 民 自 決 媒 體 報 導 侵 犯 隱 私 等 所 涉 及 之 人 權 議 題 16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2-2 校 園 內 的 人 權 問 2-2 強 調 學 生 也 有 基 本 人 權 說 明 校 園 題 內 的 權 利 義 務 與 規 範 議 題 人 權 爭 議 和 救 濟 管 道 3. 人 權 保 障 與 立 法 3-1 人 權 為 何 應 該 受 3-1 介 紹 公 民 社 會 保 障 人 權 的 必 要 性, 到 保 障 舉 例 說 明 人 人 享 有 免 於 恐 懼 的 尊 嚴 生 活 以 及 蔑 視 人 權 的 歷 史 教 訓, 例 如 : 我 國 的 白 色 恐 怖 良 心 犯 德 國 納 粹 等 政 權 清 除 異 己 的 種 族 大 屠 殺 等 等 3-2 我 國 重 要 的 人 權 3-2 說 明 並 檢 視 我 國 既 有 關 於 人 權 相 關 立 法 及 其 意 義 的 立 法, 並 討 論 相 關 不 同 的 人 權 倡 議 者 的 主 張 說 明 立 基 於 接 受 私 益 與 公 益 同 屬 人 類 文 明 生 活 與 道 德 力 量 之 基 石 的 立 主 題 四 公 共 利 益 ( 參 考 節 數 :3) 場, 讓 學 生 理 解 公 共 參 與 及 個 人 基 本 權 益 的 重 要 公 私 之 分 是 複 雜 問 題, 難 以 簡 單 定 論 此 處 重 點 唯 在 覺 察 公 共 利 益 的 存 在 特 色 與 相 關 議 題, 並 導 引 出 能 參 與 公 共 議 題 的 公 民 價 值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認 識 公 益 1-1 公 益 的 意 義 1-1 說 明 何 謂 公 益 或 公 共 利 益, 其 和 個 人 或 家 庭 利 益 宗 族 利 益 特 殊 ( 團 體 ) 利 益 等 的 不 同 1-2 公 益 與 其 他 利 益 1-2 說 明 公 益 與 其 他 利 益 可 能 衝 突 互 的 關 係 斥 或 包 容 互 補, 彼 此 的 關 係 也 可 能 因 為 社 會 變 遷 而 有 所 改 變 2. 與 公 共 利 益 相 關 2-1 如 何 衡 量 是 否 符 2-1 介 紹 不 同 看 法, 例 如 : 能 促 進 社 會 的 重 要 議 題 合 公 益 全 體 或 絕 大 多 數 人 之 福 祉 ; 或 能 促 進 國 家 社 會 整 體 之 福 祉 ; 或 能 符 合 客 觀 上 公 平 與 正 義 的 原 則 2-2 增 進 公 益 的 難 題 2-2 介 紹 相 關 議 題, 討 論 為 何 維 護 或 增 進 公 益 常 成 為 社 會 中 的 難 題 3. 公 共 利 益 的 代 表 者 公 共 利 益 本 身 無 法 代 表 自 己, 必 須 透 過 能 行 為 的 個 人 社 團 或 者 機 構 來 代 表 3-1 國 家 與 強 制 力 3-1 國 家 機 關 行 使 公 權 力, 也 是 強 制 力, 是 主 要 的 公 共 利 益 的 代 表, 例 如 : 通 過 法 律, 維 護 保 障 公 共 利 益, 維 持 公 共 秩 序, 進 行 公 共 建 設 但 亦 有 可 能 假 借 公 共 利 益, 侵 犯 人 民 應 有 的 權 利 與 形 成 多 數 暴 政 的 問 題 1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2 輿 論 與 公 民 團 體 3-2 說 明 在 民 主 政 治 中, 人 民 透 過 平 等 的 倡 議 參 與 和 表 達, 輿 論 與 社 會 公 益 團 體, 可 代 表 人 民 對 國 家 政 黨 進 行 監 督 遊 說, 推 動 公 共 利 益, 又 稱 倡 議 (advocacy), 並 舉 例 說 明 說 明 在 現 代 社 會 生 活 與 變 遷 中, 公 民 主 主 題 五 公 民 社 會 的 參 與 ( 參 考 節 數 :3) 動 參 與, 形 成 有 行 動 力 的 結 社 組 織, 或 投 入 社 會 運 動, 並 且 在 必 要 的 時 空 條 件 下 對 於 最 高 位 階 的 權 力 組 織 ( 國 家 ) 有 選 擇 進 行 公 民 不 服 從 的 權 利 公 民 社 會 是 公 民 提 出 主 張 並 盡 責 自 我 管 理 的 集 合 體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公 民 結 社 1-1 志 願 結 社 1-1 說 明 何 謂 志 願 結 社, 其 實 質 或 形 式 上 ( 如 : 法 律 規 定 ) 的 條 件 及 常 見 的 分 類 方 式 1-2 結 社 和 民 主 的 關 1-2 說 明 結 社, 特 別 是 民 主 方 式 的 結 社, 係 如 何 可 能 有 助 於 民 主 品 質 的 提 升 與 發 展 2. 非 政 府 組 織 與 社 2-1 非 政 府 組 織 會 運 動 2-2 社 會 運 動 3. 公 民 不 服 從 3-1 公 民 不 服 從 的 意 涵 3-2 公 民 不 服 從 運 動 實 例 2-1 說 明 非 政 府 組 織 作 為 一 種 志 願 結 社 團 體, 有 哪 些 特 色? 為 何 稱 為 非 政 府 組 織? 舉 例 說 明 2-2 說 明 社 會 運 動 ( 組 織 ) 的 特 色 及 社 會 運 動 對 社 會 發 展 的 影 響, 舉 例 說 明 3-1 說 明 公 民 不 服 從 的 人 權 法 治 意 涵 如 : 何 謂 公 民 不 服 從? 有 哪 些 條 件, 可 能 合 理 化 公 民 不 服 從 ( 惡 法 ) 的 情 形? 3-2 舉 國 內 外 公 民 不 服 從 運 動 的 案 例, 說 明 對 於 民 主 社 會 的 運 作 和 發 展 有 何 重 要 性 並 強 調 選 擇 公 民 不 服 從 的 行 為, 個 人 必 須 有 勇 氣 與 毅 力, 承 擔 法 律 後 果 與 個 人 犧 牲 的 代 價 16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人 與 他 人 人 與 社 會 世 界 不 同 文 化 之 間 的 接 觸 與 交 換, 大 部 分 要 透 過 資 訊 傳 播 與 媒 介 進 行 在 民 主 社 會 中, 媒 主 題 六 媒 體 識 讀 ( 參 考 節 數 :3) 體 作 為 資 訊 生 產 者 有 表 達 的 自 由, 但 媒 體 資 訊 和 人 的 表 達 接 收 之 間 有 複 雜 的 關 係 我 們 需 要 瞭 解 個 人 對 媒 體 資 訊 如 何 認 知 接 收, 資 訊 如 何 生 產 以 及 是 否 可 能 監 督 等 問 題, 於 是 出 現 了 媒 體 識 讀 的 議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媒 體 資 訊 與 閱 聽 1-1 言 論 自 由 人 1-1 言 論 與 表 達 自 由 是 民 主 基 本 價 值, 而 媒 體 自 由 則 是 這 種 價 值 的 表 現, 可 斟 酌 作 為 本 節 引 言 1-2 媒 體 的 公 共 角 色 1-2 例 如 : 媒 體 有 報 導 事 實 評 論 事 實 設 定 議 題 促 進 討 論 凝 聚 公 共 利 益 及 形 成 輿 論 的 角 色 1-3 媒 體 如 何 影 響 認 1-3 認 識 到 資 訊 環 境 如 何 影 響 閱 聽 人, 知 形 塑 其 價 值 偏 好 與 選 擇, 而 媒 體 亦 有 誤 導 人 之 可 能 舉 例 說 明 現 代 生 活 中 人 們 益 發 依 賴 類 似 即 時 資 訊 等 大 眾 傳 播 資 訊 後 可 能 出 現 的 問 題 2. 媒 體 資 訊 的 生 產 2-1 資 訊 生 產 與 營 利 2-1 舉 例 說 明 一 般 的 資 訊 經 營 者, 例 事 業 如 : 電 視 網 新 聞 集 團 電 影 事 業 等 大 多 是 企 業 體, 而 企 業 需 要 獲 利, 有 時 候 也 要 配 合 政 治 強 權, 以 維 護 或 擴 大 其 投 資 利 益 2-2 新 聞 資 訊 的 幕 後 2-2 認 識 新 聞 資 訊 是 從 哪 裡 製 造 生 產, 大 部 分 的 資 訊 都 是 企 業 集 團 生 產 的 結 果 舉 例 說 明, 新 聞 資 訊 如 何 生 產, 例 如 : 經 過 媒 體 經 營 者 各 層 級 的 專 業 工 作 者 與 守 門 員 之 手, 篩 選 組 合 包 裝 後 的 結 果 3. 媒 體 監 督 與 近 用 3-1 新 聞 專 業 倫 理 與 3-1 簡 述 說 明 新 聞 與 資 訊 生 產 常 見 的 問 權 自 律 題, 如 : 過 度 的 追 逐 市 場 佔 有 而 缺 乏 自 律 的 問 題 提 示 新 聞 專 業 倫 理 與 新 聞 自 律 的 重 要 ; 提 示 言 論 自 由 的 責 任 倫 理, 例 如 : 對 隱 私 權 的 尊 重 以 及 企 業 經 營 者 的 責 任 倫 理 的 意 涵 等 3-2 瞭 解 媒 體 近 用 3-2 簡 介 舉 例 說 明 媒 體 近 用 權 的 基 權 的 意 義 本 主 張 與 意 義 16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3 公 民 行 動 與 媒 體 3-3 舉 例 說 明 處 於 分 散 的 公 民, 面 對 組 監 督 織 化 的 媒 體 企 業, 對 於 資 訊 生 產 的 掌 控, 如 何 進 行 監 督 與 對 抗 的 問 題 說 明 以 語 言 族 群 生 活 風 格 為 主 題, 介 主 題 七 文 化 與 位 階 紹 文 化 得 以 共 享 之 處 及 不 同 群 體 間 的 文 ( 參 考 節 數 :3) 化 差 異, 並 能 引 伸 出 文 化 位 階 與 反 歧 視 的 相 關 討 論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由 語 言 生 活 風 格 1-1 多 種 語 言 文 化 生 1-1 文 化 的 概 念 在 語 言 與 生 活 風 格 ( 又 與 自 我 的 關 係 來 認 識 文 化 活 1-2 自 我 與 生 活 風 格 作 生 活 方 式 ) 中 最 易 看 出 要 說 明 這 是 生 活 世 界 的 主 軸, 有 差 異 但 亦 有 其 共 通 而 分 享 的 脈 絡 本 節 從 語 言 切 入, 可 舉 例 或 融 入 討 論 台 灣 ( 包 括 離 島 ) 與 其 他 華 語 文 化 地 區 間 的 異 同 1-2 透 過 比 較 來 提 示 : 文 化 對 於 自 我 有 何 意 義, 鼓 勵 學 生 認 識 自 我 形 成 的 文 化 背 景 差 異 藉 語 言 習 慣 生 活 風 格 城 鄉 背 景 等 差 異, 瞭 解 自 我 形 成 的 社 會 文 化 影 響 因 素 或 者 傾 向 的 形 成, 進 而 討 論 這 些 習 性 改 變 的 可 能 知 識 發 展 可 透 過 跨 社 區 跨 國 的 比 較, 也 可 以 透 過 個 人 生 活 史 做 前 後 期 比 較 2. 文 化 形 式 與 身 分 區 別 3. 文 化 位 階 與 不 平 等 問 題 2-1 常 見 的 文 化 活 動 形 式 2-2 文 化 形 式 與 身 分 區 別 3-1 發 現 文 化 的 位 階 現 象 與 議 題 3-2 文 化 位 階 與 歧 視 166 2-1 舉 例 說 明 常 見 的 文 化 形 式, 有 何 社 會 意 義, 例 如 : 民 間 文 化 流 行 文 化 大 眾 文 化 官 方 文 化 等 學 習 目 的 在 強 調 不 同 文 化 活 動 的 概 念 背 後, 是 因 為 有 不 同 社 會 群 體 的 組 織 活 動 2-2 舉 例 說 明 不 同 的 文 化 如 何 形 塑 文 化 認 同, 用 來 凝 聚 群 體 或 區 別 人 我, 例 如 : 青 少 年 次 文 化 和 主 流 文 化 的 區 別 ; 異 性 戀 的 文 化 如 何 區 別 同 性 戀 的 文 化 3-1 認 識 文 化 位 階 (cultural hierarchy, 又 作 文 化 等 級 ) 宜 舉 例 說 明 並 解 釋 文 化 的 位 階 排 比 如 何 存 在 於 大 眾 傳 播 傳 統 文 化 文 化 品 味 等 現 象 3-2 舉 例 說 明 文 化 位 階 和 歧 視 的 關 係 位 階 屬 於 人 為 之 不 平 等, 經 常 和 政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治 經 濟 不 平 等 種 族 主 義 等 互 為 因 果 舉 例 說 明 歧 視 少 數 民 族 排 除 異 類 污 名 化 等 歧 視 與 排 除 現 象 說 明 從 多 元 文 化 的 理 念, 進 而 認 識 台 灣 主 題 八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與 全 球 化 現 代 社 會, 培 養 未 來 公 民 面 對 全 球 化 趨 ( 參 考 節 數 :3) 勢 時 有 所 依 據 對 於 全 球 化 的 文 化 影 響 意 涵, 宜 客 觀 分 析, 引 導 討 論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多 元 文 化 的 基 1-1 文 化 差 異 與 平 等 1-1 介 紹 文 化 權 與 多 元 文 化, 例 如 : 反 對 本 主 張 對 待 強 迫 少 數 同 化 於 主 流 文 化 ; 反 對 歧 視 或 隔 離 少 數 舉 例 說 明 對 文 化 差 異 採 取 欣 賞 尊 重 平 等 對 待 的 方 式, 亦 是 符 合 社 會 共 同 利 益 的 理 由 1-2 維 護 少 數 群 體 與 1-2 多 元 文 化 另 外 一 種 積 極 的 涵 義, 即 在 促 進 權 益 的 政 治 主 張 公 共 政 策 上 對 少 數 族 群 或 弱 勢 團 體 成 員 採 取 特 別 的 維 護 措 施 說 明 這 種 差 別 政 策 為 何 符 合 並 且 可 以 促 進 平 等 的 用 意 舉 國 內 國 外 憲 法 或 公 共 政 策 例 證 說 明 2. 認 識 多 元 文 化 的 現 象 3. 多 元 文 化 與 全 球 視 野 2-1 社 會 文 化 的 起 源 議 題 2-2 台 灣 社 會 的 多 元 文 化 現 象 3-1 全 球 化 與 全 球 在 地 化 3-2 全 球 公 民 意 識 2-1 說 明 當 代 常 見 關 於 民 族 文 化 歷 史 起 源 爭 論 的 意 義 採 涵 化 雜 異 化 的 觀 點, 討 論 文 化 起 源 文 化 變 遷 的 議 題 情 意 方 面 的 重 點 是 討 論 台 灣 與 離 島 社 會 文 化 起 源 的 多 元 歷 史 事 實 2-2 舉 例 介 紹 台 灣 與 離 島 社 會 的 多 元 文 化 及 平 等 的 社 會 議 題, 例 如 : 新 移 民 原 住 民 各 語 族 歷 史 記 憶 使 用 母 語 古 蹟 保 存 等 相 關 人 權 與 文 化 權 平 等 的 議 題 3-1 討 論 全 球 化 帶 來 的 文 化 交 流 以 及 對 於 各 地 區 文 化 的 形 塑 與 壓 力 作 用 ; 檢 視 全 球 在 地 化, 舉 例 說 明 本 土 社 會 在 全 球 化 衝 擊 下 之 文 化 與 認 同 反 應 3-2 強 調 全 球 移 動 跨 國 境 流 動 引 發 的 新 移 民 以 及 所 引 起 的 新 移 民 公 民 權 的 議 題 此 處 須 強 調 並 檢 視 台 灣 是 否 能 提 供 全 球 多 元 文 化 發 展, 並 達 到 社 會 平 等 促 進 多 元 整 合 的 議 題 16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5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9 節 單 元 二 政 治 與 民 主 單 元 二 之 主 題 單 元 導 讀 : 瞭 解 政 治 與 民 主 的 意 義 及 其 目 的 ( 參 考 節 數 :1) 一 國 家 的 形 成 與 目 的 ( 參 考 節 數 :2) 二 民 主 政 治 與 憲 政 主 義 ( 參 考 節 數 :4) 三 政 府 的 體 制 ( 參 考 節 數 :4) 四 政 府 的 運 作 ( 參 考 節 數 :2) 五 政 治 意 志 的 形 成 ( 參 考 節 數 :3) 六 人 民 的 參 政 ( 參 考 節 數 :3) 七 國 際 政 治 與 國 際 組 織 ( 參 考 節 數 :3) 八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的 演 變 ( 參 考 節 數 :3) 說 明 瞭 解 廣 義 的 民 主 政 治 國 家 國 際 關 係 等 內 容 宜 涉 及 到 國 家 發 展 民 主 單 元 導 讀 ( 參 考 節 數 :1) 憲 政 發 展 政 府 制 度 政 黨 人 民 國 際 政 治 等 面 向 除 概 念 學 說 外, 亦 應 對 我 國 政 治 發 展 我 國 國 際 政 治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等 相 關 議 題, 提 供 導 讀 或 引 言 基 礎 說 明 近 代 主 權 或 民 族 國 家 的 出 現 主 題 一 國 家 的 形 成 與 目 的 和 國 家 組 成 的 要 素, 並 說 明 我 國 目 前 的 ( 參 考 節 數 :2) 情 形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主 權 國 家 的 形 成 1-1 主 權 國 家 與 國 家 認 同 1-1 簡 述 主 權 國 家 歷 史 發 展, 並 以 國 際 法 架 構 我 國 憲 法 與 其 他 相 關 法 律 的 規 定 舉 例 說 明 之 1-2 國 家 認 同 1-2 說 明 國 家 認 同 概 念 的 涵 義, 並 對 應 於 現 行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相 關 內 容, 描 述 我 國 人 民 對 於 國 家 認 同 的 不 同 看 法 2.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與 目 的 2-1 國 家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2-2 國 家 應 追 求 人 民 福 祉 2-1 說 明 統 治 正 當 性 (legitimacy) 的 意 涵 及 其 與 統 治 的 合 法 性 有 何 不 同 舉 例 說 明 2-2 從 人 民 主 權 人 民 福 祉 來 說 明 國 家 存 在 的 應 然 目 的 168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主 題 二 民 主 政 治 與 憲 政 主 義 ( 參 考 節 數 :4) 說 明 民 主 政 治 的 意 義 與 原 則 以 及 憲 法 為 主 的 憲 政 主 義 我 國 憲 法 的 制 定 與 修 改 的 經 過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民 主 政 治 的 意 義 1-1 民 主 政 治 與 非 民 1-1 從 人 民 主 權 人 權 保 障 公 民 身 分 等 主 政 治 的 分 野 角 度 加 以 說 明 1-2 西 方 民 主 理 論 的 1-2 簡 略 說 明 民 主 理 論 演 進 中 的 主 要 內 演 進 容 2. 民 主 政 治 的 基 本 2-1 民 意 政 治 原 則 2-1 就 政 治 平 等 多 數 統 治 定 期 改 選 公 共 參 與 等 多 角 度 區 分 民 主 與 非 民 主 的 不 同 2-2 法 治 政 治 2-2 側 重 民 主 與 法 治 的 關 係, 可 從 個 人 自 由 的 限 制 行 政 權 的 範 圍 和 司 法 獨 立 的 角 度 來 說 明 2-3 責 任 政 治 2-3 從 政 治 及 法 律 的 角 度 說 明 行 政 權 的 運 作, 應 對 誰 和 對 什 麽 行 為 負 責 以 及 如 何 使 政 府 負 起 責 任 3. 憲 政 主 義 3-1 憲 政 主 義 的 涵 義 3-2 憲 政 主 義 的 憲 法 3-1 說 明 憲 政 主 義 的 涵 義 憲 政 主 義 期 待 建 立 自 由 民 主 的 憲 政 秩 序, 主 張 以 憲 法 建 構 有 限 政 府, 以 保 障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3-2 係 指 以 限 制 國 家 權 力 保 障 人 民 權 利 為 目 的 的 憲 法 透 過 憲 法 規 範, 實 踐 民 主 法 治 與 權 力 分 立 等 原 則 4. 我 國 憲 法 的 變 遷 4-1 憲 法 變 遷 4-1 說 明 憲 法 為 何 會 發 生 變 遷, 並 說 明 我 國 現 行 的 修 憲 機 制 4-2 近 年 我 國 憲 法 的 增 修 4-2 重 點 說 明 近 年 來 憲 法 增 修 的 重 大 議 題 或 成 果 說 明 政 府 體 制 包 括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治 體 主 題 三 政 府 的 體 制 ( 參 考 節 數 :4) 制 本 主 題 先 從 權 力 分 立 的 立 場 出 發, 介 紹 各 民 主 國 家 的 政 府 體 制, 尤 其 是 內 閣 制 與 總 統 制, 再 討 論 我 國 現 行 的 政 治 制 度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民 主 國 家 的 政 府 體 制 ( 一 ) 1-1 內 閣 制 先 從 權 力 分 立 的 理 論 說 明 西 方 政 府 制 度 中 權 力 互 相 制 衡 的 意 義, 並 簡 介 世 界 民 主 國 家 的 中 央 政 治 體 制 類 型 1-1 說 明 內 閣 制 的 運 作 方 式 與 特 徵 2. 民 主 國 家 的 政 府 2-1 總 統 制 2-1 說 明 總 統 制 的 運 作 方 式 與 特 徵 體 制 ( 二 ) 2-2 混 合 形 式 2-2 如 : 半 總 統 制, 可 以 法 國 或 其 他 國 家 16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的 制 度 為 例 說 明 3. 我 國 的 中 央 政 治 3-1 我 國 的 中 央 政 府 3-1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簡 要 說 明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組 織 的 組 織 與 功 能 3-2 中 央 政 府 各 院 之 3-2 說 明 我 國 中 央 各 院 之 間 的 權 力 制 衡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關 係 4. 我 國 的 地 方 政 治 4-1 府 際 關 係 體 制 4-2 地 方 治 理 4-1 討 論 我 國 中 央 與 地 方 地 方 與 地 方 各 級 政 府 的 垂 直 與 水 平 的 關 係 4-2 說 明 地 方 政 府 的 組 織 與 權 責 以 及 民 間 第 三 部 門 參 與 地 方 政 治 的 運 作 與 社 區 的 營 造 等 情 形 ( 包 括 社 區 或 部 落 公 約 公 寓 大 廈 等 的 管 理 ) 說 明 現 代 政 府 透 過 文 官 體 系 協 助 運 作, 主 題 四 政 府 的 運 作 政 府 規 劃 或 推 動 公 共 政 策 的 成 效 需 受 到 ( 參 考 節 數 :2) 評 估 與 監 督 討 論 政 府 再 造 的 原 因 與 目 的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行 政 機 關 的 運 作 1-1 政 府 決 策 的 過 程 1-1 討 論 公 共 政 策 從 制 訂 執 行 到 評 估 等 的 觀 念, 並 舉 實 例, 如 : 我 國 海 洋 政 策 等 來 做 說 明 1-2 文 官 體 制 與 政 治 1-2 說 明 政 務 官 與 常 任 文 官 的 權 責 與 文 中 立 官 政 治 中 立 的 重 要 性 2. 效 能 政 府 2-1 政 府 績 效 評 估 2-2 政 府 再 造 2-1 從 效 能 政 府 說 明 政 府 績 效 評 估 的 意 義 與 作 用 2-2 說 明 政 府 再 造 的 原 因 及 內 容 說 明 人 民 雖 有 言 論 自 由, 但 常 處 於 鬆 散 主 題 五 政 治 意 志 的 形 成 ( 參 考 節 數 :3) 且 無 組 織 的 狀 態, 無 法 形 成 有 效 的 政 治 意 見 或 壓 力 政 黨 人 民 社 團 都 是 凝 聚 或 促 進 政 治 意 志 形 成 的 重 要 團 體, 透 過 遊 說 倡 議, 促 成 政 治 意 志 的 具 體 表 達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政 黨 政 治 1-1 政 黨 的 意 義 與 功 能 1-1 說 明 政 黨 的 意 義 起 源 與 功 能 1-2 政 黨 制 度 的 類 型 1-2 依 據 政 黨 數 目 及 政 黨 競 爭 性 質 作 為 分 類 的 標 準 2. 我 國 的 政 黨 政 治 2-1 我 國 政 黨 政 治 的 2-1 說 明 我 國 解 嚴 前 後 政 黨 政 治 的 演 變 形 成 及 當 前 政 黨 政 治 的 情 況 2-2 我 國 主 要 政 黨 的 2-2 簡 要 說 明 我 國 主 要 政 黨 各 自 的 基 本 基 本 主 張 立 場, 如 : 其 政 綱 相 關 決 議 文 或 政 策 等 所 反 映 17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3. 利 益 團 體 3-1 利 益 團 體 的 意 義 3-1 說 明 利 益 團 體 的 意 義, 並 舉 影 響 我 國 政 治 各 種 不 同 的 利 益 團 體 為 例 說 明 3-2 利 益 團 體 對 政 治 3-2 說 明 利 益 團 體 如 何 影 響 公 共 政 策 的 的 影 響 決 定, 並 舉 例 說 明 之 說 明 主 題 六 人 民 的 參 政 以 選 舉 公 民 投 票 相 關 制 度 與 行 為 ( 參 考 節 數 :3) 為 主 題, 瞭 解 人 民 參 政 的 管 道 與 意 義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選 舉 制 度 先 簡 略 說 明 參 政 的 內 容 1-1 選 舉 權 的 意 義 與 1-1 說 明 選 舉 權 的 意 義 及 其 行 使 行 使 1-2 選 舉 制 度 的 類 型 1-2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重 要 的 民 主 選 舉 制 度, 如 : 多 數 決 比 例 代 表 制 及 單 一 選 區 兩 票 制 等 2. 我 國 的 選 舉 活 動 2-1 我 國 選 罷 法 的 基 2-1 說 明 我 國 選 罷 法 的 基 本 精 神 本 精 神 2-2 選 舉 及 其 社 會 文 2-2 說 明 可 能 影 響 我 國 選 民 投 票 行 為 的 化 問 題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與 相 關 問 題 3. 直 接 民 主 與 公 民 3-1 直 接 民 主 的 意 義 3-1 說 明 公 民 投 票 對 民 主 政 治 的 意 義 及 投 票 及 其 重 要 性 創 制 與 複 決 的 重 要 性 3-2 我 國 的 公 民 投 票 3-2 透 過 與 國 外 的 比 較 ( 如 : 瑞 士 等 ), 制 度 及 其 比 較 說 明 我 國 公 民 投 票 制 度 的 主 要 內 容 及 其 問 題 所 在 說 明 主 題 七 國 際 政 治 與 國 際 組 織 增 加 國 際 組 織 的 課 程 以 明 瞭 其 對 國 ( 參 考 節 數 :3) 際 政 治 的 影 響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國 際 政 治 的 基 本 1-1 當 前 國 際 政 治 的 1-1 說 明 冷 戰 到 當 前 國 際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認 識 權 力 結 構 的 轉 變 1-2 爭 取 國 際 地 位 的 1-2 說 明 國 際 地 位 對 一 個 國 家 的 影 響 重 要 性 2. 國 際 組 織 的 功 能 2-1 國 際 組 織 的 功 能 與 運 作 2-1 說 明 國 際 組 織 的 功 能, 並 舉 與 我 國 關 係 密 切 的 官 方 及 民 間 國 際 組 織 加 以 說 明 2-2 聯 合 國 的 重 要 議 2-2 說 明 聯 合 國 的 重 要 議 題 的 運 作, 如 : 題 運 作 人 權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等 3. 我 國 與 國 際 社 會 的 關 係 3-1 我 國 的 外 交 處 境 3-2 我 國 參 與 國 際 組 織 的 情 形 3-1 說 明 我 國 當 前 外 交 的 困 境 3-2 說 明 我 國 參 與 官 方 和 民 間 國 際 組 織 的 情 形 17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八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的 演 變 ( 參 考 節 數 :3) 說 明 從 動 態 與 比 較 的 角 度 上, 理 解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的 演 變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台 海 兩 岸 各 自 相 先 略 述 台 海 兩 岸 分 治 的 事 實 對 政 策 的 依 據 1-1 台 灣 的 中 國 政 策 1-1 說 明 台 灣 的 中 國 政 策 依 據 依 據 1-2 中 國 的 台 灣 政 策 1-2 說 明 中 國 的 台 灣 政 策 依 據, 如 : 反 分 依 據 裂 國 家 法 等 2. 台 海 兩 岸 政 治 交 2-1 政 治 承 認 議 題 流 中 的 重 要 議 題 2-2 武 力 威 脅 議 題 2-1 說 明 台 中 雙 方 在 政 治 上 承 認 的 問 題 2-2 說 明 中 國 對 台 灣 軍 事 武 力 威 脅 的 問 題 3. 影 響 台 海 兩 岸 關 3-1 美 國 對 台 海 兩 岸 3-1 說 明 美 國 與 台 海 兩 岸 之 間 的 重 要 協 係 的 國 際 因 素 關 係 的 影 響 定 或 條 約 的 影 響 性 3-2 其 他 各 國 及 國 際 3-2 說 明 亞 洲 國 家 ( 如 : 日 本 ) 與 聯 合 國 組 織 對 台 海 兩 岸 歐 盟 等 重 要 國 際 組 織 的 影 響 關 係 的 影 響 172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5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9 節 單 元 三 道 德 與 法 律 規 範 單 元 三 之 主 題 單 元 導 讀 : 道 德 與 法 律 規 範 ( 參 考 節 數 :1) 一 道 德 與 社 會 規 範 ( 參 考 節 數 :3) 二 道 德 與 個 人 發 展 ( 參 考 節 數 :3) 三 法 律 基 本 理 念 與 架 構 ( 參 考 節 數 :3) 四 憲 法 與 人 權 ( 參 考 節 數 :3) 五 行 政 法 與 生 活 ( 參 考 節 數 :3) 六 民 法 與 生 活 ( 參 考 節 數 :3) 七 刑 法 與 生 活 ( 參 考 節 數 :3) 八 紛 爭 解 決 機 制 ( 參 考 節 數 :3) 單 元 導 讀 ( 參 考 節 數 :1) 主 題 一 道 德 與 社 會 規 範 ( 參 考 節 數 :3) 2-2 現 代 道 德 的 範 圍 與 功 能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說 明 本 單 元 在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中 的 定 位 ( 如 : 道 德 與 法 律 在 當 代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 以 及 各 主 題 間 的 關 係 與 重 要 內 涵 簡 介 將 道 德 視 為 社 會 重 要 規 範 之 一, 並 強 調 道 德 與 其 他 規 範 間 的 異 同 以 及 其 變 遷 與 多 元 觀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社 會 規 範 的 意 義 1-1 說 明 社 會 規 範 的 1-1 提 供 社 會 規 範 的 概 括 定 義 與 舉 例 說 與 功 能 意 義 明, 並 可 從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的 觀 點, 指 出 共 同 生 活 中 產 生 社 會 規 範 的 必 然 與 必 要 1-2 理 解 不 同 的 社 會 1-2 討 論 現 代 社 會 並 存 或 共 享 的 社 會 規 規 範 概 念 範 以 及 有 關 社 會 規 範 一 詞 的 分 化 ( 例 如 : 神 喻 禁 忌 風 俗 習 慣 宗 教 道 德 法 律 等 ) 2. 社 會 生 活 中 的 道 2-1 道 德 與 其 他 社 會 2-1 說 明 道 德 是 當 代 生 活 中 諸 多 社 會 規 德 規 範 的 異 同 範 之 一, 並 比 較 道 德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 例 如 : 法 律 宗 教 習 俗 等 ) 的 異 同 2-2 列 舉 道 德 與 當 代 生 活 關 連 的 實 例, 說 明 道 德 範 圍 已 由 個 人 層 面 擴 展 至 公 共 領 域 專 業 與 自 然 生 態 範 疇, 並 指 出 道 德 的 功 能 是 要 培 養 理 想 的 個 人 與 社 群 17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 道 德 的 變 遷 與 多 3-1 道 德 的 變 遷 元 觀 3-2 道 德 的 多 元 觀 3-1 說 明 道 德 的 變 遷 及 形 成 的 時 空 因 素, 並 舉 出 古 今 不 同 時 空 的 道 德 變 遷 實 例 3-2 道 德 多 元 觀 (moral pluralism) 是 指 當 代 社 會 同 時 並 存 多 種 道 德 理 論, 非 單 一 絕 對 亦 非 主 觀 相 對, 其 中 雖 可 能 會 有 歧 異 或 衝 突, 但 也 可 互 補 統 整 或 取 捨 說 明 主 題 二 道 德 與 個 人 發 展 現 代 生 活 中 道 德 爭 議 不 可 避 免, 但 ( 參 考 節 數 :3) 必 須 藉 由 反 思 加 以 解 決 困 境, 進 而 在 生 活 中 彰 顯 道 德 價 值 與 具 體 實 踐, 並 促 進 道 德 發 展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道 德 議 題 與 衝 突 1-1 道 德 議 題 的 複 雜 1-1 說 明 何 謂 道 德 議 題, 並 選 擇 以 下 範 與 多 樣 疇 舉 出 實 例 加 以 討 論 : 包 括 生 死 議 題 專 業 領 域 的 道 德 議 題 動 物 權 環 境 倫 理 資 訊 倫 理 等 1-2 價 值 衝 突 與 其 主 1-2 連 結 前 述 若 干 道 德 議 題 實 例, 舉 出 張 其 中 價 值 衝 突 之 處, 並 就 支 持 與 反 對 的 主 張, 分 別 剖 析 其 理 由 與 價 值 取 捨 的 根 據 2. 反 思 個 人 的 道 德 2-1 個 人 道 德 價 值 觀 2-1 說 明 個 人 ( 包 括 自 我 與 他 人 ) 可 能 因 價 值 觀 如 何 形 成 時 空 文 化 及 個 別 經 驗 等 因 素, 形 成 有 所 異 同 的 道 德 價 值 觀 2-2 如 何 反 思 個 人 道 2-2 反 思 個 人 道 德 價 值 觀 依 據 的 理 由 偏 德 價 值 觀 好 及 其 正 當 性, 並 藉 由 互 為 主 體 理 性 溝 通 以 及 自 我 批 判 反 省 等 現 代 公 民 德 行 與 行 動 能 力 的 展 現, 達 到 自 我 與 他 人 間 的 充 分 理 解 與 共 識, 避 免 偏 見 與 歧 視 3. 道 德 發 展 與 實 踐 3-1 道 德 發 展 3-1 闡 述 每 個 人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必 須 逐 步 建 立 道 德 原 則 以 為 判 斷 與 言 行 的 依 循 並 舉 例 說 明 道 德 原 則 是 有 發 展 性 的, 也 就 是 由 無 律 至 他 律 而 至 自 律 的 發 展 方 向 3-2 道 德 實 踐 3-2 指 出 道 德 實 踐 的 重 要, 並 可 舉 實 例 強 調 如 何 增 強 道 德 敏 感 度 以 及 提 升 道 德 意 志 力, 且 能 適 度 表 現 道 德 勇 氣 等, 進 而 培 養 現 代 公 民 德 行 17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主 題 三 法 律 基 本 理 念 與 架 構 承 接 道 德 主 題 的 內 容, 說 明 法 律 作 ( 參 考 節 數 :3) 為 現 代 社 會 主 要 規 範 體 系 的 特 質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法 律 特 質 及 有 限 1-1 說 明 法 律 的 定 1-1 說 明 法 律 的 定 義 性 義 1-2 法 律 的 強 制 性 與 1-2 強 調 國 家 具 有 公 權 力 為 後 盾 的 強 制 有 限 性 性 特 質 1-3 法 律 為 最 低 度 的 道 德 1-3 強 調 法 律 在 所 有 規 範 體 系 中 具 有 最 後 手 段 性 說 明 法 律 非 萬 能, 效 力 其 實 有 限, 以 法 律 手 段 進 行 高 度 管 制 或 重 判 重 罰, 並 非 萬 靈 丹 2. 法 治 國 家 的 意 2-1 法 治 的 意 義 2-1 透 過 法 律 特 質 的 介 紹, 引 入 法 治 與 人 治 義 : 法 律 的 最 高 的 區 別, 亦 即 : 不 因 人 因 個 案 而 異 性 其 執 法 2-2 法 律 須 經 民 主 正 2-2 強 調 法 治 國 家 在 民 主 原 則 法 治 國 原 當 程 序 制 定 則 之 下, 對 立 法 層 面 之 正 當 法 律 程 序 的 重 視, 是 法 律 正 當 性 的 重 要 來 源 之 一 3. 憲 政 主 義 下 的 基 3-1 法 位 階 的 意 義 3-1 從 權 力 分 立 與 制 衡 原 則 出 發, 說 明 在 本 法 律 架 構 法 治 國 原 則 和 依 法 行 政 的 理 念 下, 法 位 階 的 意 義 為 何, 法 律 與 命 令 的 制 定 與 訂 定 機 關 別 及 其 意 義 3-2 大 法 官 違 憲 宣 告 的 意 義 3-2 法 律 追 求 實 質 正 義, 不 符 合 實 質 正 義 的 法 律, 在 民 主 憲 政 國 家 裡 即 有 惡 法 之 虞 說 明 在 憲 政 主 義 的 架 構 下, 某 一 法 律 是 否 為 違 反 憲 政 價 值 的 惡 法, 在 憲 政 制 度 上 是 交 由 大 法 官 來 認 定 說 明 本 主 題 旨 在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憲 法 保 障 主 題 四 憲 法 與 人 權 ( 參 考 節 數 :3)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的 意 義 強 調 憲 法 為 人 民 而 存 在 的 基 本 理 念, 在 權 利 保 障 面 向 如 何 落 實 以 及 認 識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與 其 意 涵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憲 法 所 保 障 的 人 1-1 憲 法 保 障 的 基 本 權 1-1 從 人 性 尊 嚴 此 一 人 權 核 心 價 值 出 權 理 念 與 內 容 利 1-2 其 他 基 本 權 利 發, 說 明 目 前 憲 法 所 規 定 的 基 本 權 利 及 其 重 要 內 涵 1-2 進 一 步 說 明 其 他 人 權 在 當 代 憲 法 論 述 中 的 重 要 地 位, 例 如 : 環 境 權 社 會 權 多 元 文 化 權 和 平 權 等, 17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可 以 舉 例 方 式 說 明 之 2. 自 由 權 的 保 障 及 2-1 自 由 之 界 限 : 個 人 2-1 說 明 憲 法 如 何 調 和 個 人 利 益 與 公 共 界 限 自 由 與 公 益 的 調 和 利 益 2-2 依 法 律 保 留 原 則 與 2-2 強 調 憲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所 規 定 的 法 律 比 例 原 則 限 制 個 人 自 由 保 留 原 則 和 比 例 原 則, 在 憲 政 國 家 中 所 扮 演 的 重 要 角 色 3. 平 等 與 差 別 待 遇 3-1 法 律 保 障 實 質 平 等 3-1 說 明 憲 法 上 平 等 權 的 內 涵, 介 紹 法 律 如 何 保 障 實 質 平 等 3-2 為 保 障 弱 勢 的 差 別 待 遇 3-2 說 明 憲 法 何 以 容 許 政 府 採 取 差 別 待 遇 的 措 施, 以 達 成 實 質 平 等 的 目 標 說 明 以 培 養 成 年 公 民 為 目 的, 儘 量 以 貼 主 題 五 行 政 法 與 生 活 近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舉 例 說 明 相 關 法 律 中 ( 二 個 主 要 內 容, 參 考 節 數 :3) 政 府 與 人 民 之 關 係 的 基 本 原 理 原 則, 呼 應 主 題 四 所 傳 達 之 公 民 意 識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行 政 法 的 基 本 理 1-1 維 護 公 共 利 益 並 落 念 實 憲 法 人 權 保 障 的 行 政 法 1-2 依 法 行 政 與 行 政 法 的 一 般 原 理 原 則 1-1 從 實 質 正 義 和 程 序 正 義 的 關 係 出 發, 強 調 行 政 法 在 維 護 公 共 利 益, 落 實 憲 法 在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保 障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1-2 以 行 政 法 的 一 般 原 理 原 則 和 行 政 程 序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為 主 軸, 從 動 態 面 向 說 明 行 政 法 和 行 政 程 序 的 運 作 方 式 建 議 可 以 舉 例 方 式, 說 明 政 府 行 為 何 以 應 該 受 到 行 政 法 一 般 原 理 原 則 的 拘 束 2. 行 政 程 序 2-1 國 家 行 政 為 何 必 須 2-1 說 明 行 政 行 為 與 行 政 程 序 受 規 範 的 受 到 正 當 行 政 程 必 要 性 序 的 規 範 2-2 行 政 程 序 的 基 本 原 2-2 說 明 行 政 程 序 的 基 本 原 則 則 說 明 貼 近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舉 例 說 明 民 法 主 題 六 民 法 與 生 活 中 涉 及 權 利 與 責 任 的 基 本 原 理 原 則, 提 ( 參 考 節 數 : 3 ) 示 消 費 者 保 護 勞 工 保 護 性 別 平 等 公 民 意 識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民 法 與 私 有 財 產 1-1 民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1-1 說 明 民 法 的 基 本 原 理 原 則 權 的 保 障 1-2 財 產 權 的 基 本 概 念 1-2 從 財 產 權 的 基 本 概 念 出 發, 說 明 其 在 民 法 中 的 重 要 性 與 其 應 受 的 限 制 1-3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保 障 1-3 說 明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意 義 功 能 和 界 176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限 2. 交 易 安 全 的 保 障 2-1 契 約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2-1 從 契 約 法 的 基 本 原 則, 如 : 契 約 自 由 與 法 律 的 概 念 出 發, 介 紹 財 產 權 和 契 約 法 對 於 市 場 體 制 的 規 範 意 義 2-2 契 約 法 和 公 平 交 2-2 說 明 契 約 自 由 的 界 限, 引 入 公 平 交 易 交 易 安 全 勞 工 保 護 相 關 法 制 等 的 關 係 易 交 易 安 全 消 費 者 保 護 和 勞 工 保 護 對 於 契 約 自 由 和 市 場 體 制 所 帶 來 的 衝 擊 3. 婚 姻 家 庭 制 度 3-1 婚 姻 成 立 與 解 消 的 3-1 以 婚 姻 的 成 立 和 解 消 為 軸 心, 說 明 與 法 律 影 響 婚 姻 衍 生 出 來 的 家 庭 法 律 關 係 3-2 父 母 與 子 女 關 係 及 3-2 說 明 婚 姻 衍 生 出 來 的 父 母 與 子 女 繼 繼 承 制 度 承 關 係 等 多 種 現 象 以 及 相 關 的 法 律 與 其 意 義 說 明 刑 法 內 容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理 論 抽 象 主 題 七 刑 法 與 生 活 ( 參 考 節 數 :3) 性, 除 介 紹 原 理 原 則 外, 應 儘 量 貼 近 學 生 的 生 活, 說 明 國 家 主 權 與 人 權 的 基 本 規 範, 提 示 程 序 正 義 與 人 權 保 護 等 基 本 公 民 價 值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犯 罪 的 構 成 1-1 入 罪 化 及 除 罪 化 1-1 探 討 國 家 何 以 有 權 以 刑 罰 的 嚴 苛 手 段 處 罰 人 民, 並 從 強 調 刑 罰 的 最 後 手 段 性 出 發, 討 論 不 法 行 為 的 除 罪 化 議 題 1-2 罪 刑 法 定 主 義 的 內 1-2 其 次, 強 調 在 權 力 分 立 制 衡 原 則 下, 涵 及 重 要 性 法 律 保 留 原 則 在 刑 法 領 域 中 的 呈 現 方 式, 亦 即 國 家 要 定 義 人 民 是 否 犯 罪, 必 須 透 過 立 法 權 制 定 法 律 2. 刑 罰 的 目 的 2-1 應 報 理 論 2-2 預 防 理 論 2-1 從 刑 罰 的 目 的 出 發, 探 討 刑 法 的 必 要 性 和 界 限 2-2 介 紹 如 : 應 報 理 論 一 般 預 防 與 特 別 預 防 理 論 3. 犯 罪 的 追 訴 及 處 罰 3-1 國 家 追 訴 處 罰 犯 罪 的 程 序 3-2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3-3 被 告 與 被 害 人 的 權 利 保 障 3-1 說 明 國 家 對 犯 罪 的 追 訴 處 罰 程 序 重 點, 同 時 介 紹 刑 事 訴 訟 制 度 的 主 要 功 能 與 公 訴 自 訴 告 訴 等 程 序 的 意 涵 3-2 說 明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的 內 涵 以 及 在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下, 被 告 及 嫌 疑 人 的 人 權 保 障 問 題 3-3 說 明 被 告 和 被 害 人 在 犯 罪 追 訴 和 處 罰 程 序 中, 應 該 具 有 哪 些 人 權 保 障 以 及 律 師 辯 護 在 刑 事 程 序 中, 所 發 揮 的 人 權 維 護 功 能 17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主 題 七 已 介 紹 國 家 對 犯 罪 的 追 訴 和 主 題 八 紛 爭 解 決 機 制 ( 參 考 節 數 :3) 處 罰 程 序 因 此, 本 主 題 應 僅 就 民 事 訴 訟 程 序 與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作 為 說 明 對 象 除 程 序 介 紹 外, 並 提 示 和 平 解 決 爭 端 的 公 民 價 值 與 應 有 的 權 利 意 識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民 事 紛 爭 的 解 1-1 訴 訟 與 其 他 的 紛 爭 1-1 說 明 民 事 訴 訟 制 度 與 其 他 訴 訟 外 的 決 解 決 方 式 紛 爭 解 決 制 度 1-2 民 事 訴 訟 的 基 本 原 1-2 說 明 民 事 訴 訟 程 序 所 包 含 的 範 圍 以 則 及 民 事 訴 訟 程 序 的 基 本 構 造 和 基 本 原 理 原 則 如 : 法 院 與 原 告 被 告 之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當 事 人 進 行 主 義 的 基 本 理 念,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民 事 糾 紛 如 何 解 決 的 基 本 概 念 2. 公 法 上 的 權 利 2-1 公 私 法 區 別 的 實 2-1 此 處 區 別 公 私 法 最 大 實 益 ( 目 的 ), 救 濟 制 度 定 法 上 意 義 2-2 行 政 救 濟 2-3 憲 法 救 濟 在 提 示 訴 訟 救 濟 程 序 的 選 擇 問 題 2-2 簡 要 介 紹 行 政 法 上 權 利 的 救 濟 途 徑 2-3 簡 要 介 紹 憲 法 上 權 利 的 救 濟 途 徑 3. 法 律 專 業 人 員 3-1 法 院 組 織 與 司 法 人 3-1 動 態 多 角 度 呈 現 司 法 權 的 角 色 與 功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員 3-2 律 師 能, 並 介 紹 法 官 檢 察 官 等 司 法 人 員 3-2 探 討 律 師 在 紛 爭 解 決 機 制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3-3 法 律 扶 助 的 理 念 及 3-3 介 紹 法 律 扶 助 制 度, 說 明 人 民 如 何 尋 制 度 求 法 律 扶 助 178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4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10 節 單 元 四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單 元 四 之 主 題 一 經 濟 學 基 本 概 念 ( 參 考 節 數 :3) 二 市 場 機 能 ( 參 考 節 數 :6) 三 全 球 化 與 地 球 村 ( 參 考 節 數 :3) 四 永 續 發 展 的 經 濟 課 題 ( 參 考 節 數 :4) 五 外 部 效 果 ( 參 考 節 數 :4) 六 公 共 財 與 租 稅 ( 參 考 節 數 :4)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介 紹 經 濟 學 基 本 概 念 並 與 公 民 學 習 主 題 一 經 濟 學 基 本 概 念 結 合 在 全 球 經 濟 脈 絡 之 下, 提 示 經 濟 ( 參 考 節 數 :3) 學 對 於 環 境 問 題 生 態 問 題 的 分 析 途 徑, 並 提 示 以 永 續 發 展 為 主 軸 概 念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經 濟 學 簡 介 1-1 單 元 導 讀 1-2 永 續 發 展 介 紹 本 冊 架 構, 六 個 主 題 前 後 關 係, 強 調 永 續 發 展 這 個 主 軸 2. 經 濟 制 度 2-1 財 產 權 與 經 濟 決 策 2-1 區 分 經 濟 制 度, 由 此 進 入 市 場 經 濟 的 權 討 論 2-2 市 場 經 濟 的 基 礎 3. 比 較 利 益 3-1 機 會 成 本 3-2 比 較 利 益 法 則 2-2 行 為 動 機 是 為 己 謀 利, 但 市 場 上 買 賣 是 自 由 不 強 迫 無 欺 騙 的, 並 假 設 交 易 結 果 與 買 賣 雙 方 之 外 的 第 三 者 無 關 介 紹 機 會 成 本, 並 以 國 際 貿 易 中 的 二 國 為 例, 說 明 比 較 利 益 法 則 說 明 主 題 二 市 場 機 能 建 立 經 濟 學 的 核 心 內 容, 以 供 給 ( 參 考 節 數 :6) 需 求 市 場 均 衡, 對 市 場 機 能 進 行 解 析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家 庭 與 廠 商 的 經 濟 行 為 流 程 圖 介 紹 供 需 二 種 角 色 互 動 2. 需 求 2-1 需 求 曲 線 2-2 需 求 法 則 2-3 需 求 價 格 祇 介 紹 為 了 解 市 場 機 能 所 必 要 的 需 求 概 念, 以 便 導 出 社 會 總 效 益 3. 供 給 3-1 供 給 曲 線 3-2 供 給 法 則 3-3 供 給 價 格 祇 介 紹 為 了 解 市 場 機 能 所 必 要 的 供 給 概 念, 以 便 導 出 社 會 總 成 本 17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4. 市 場 均 衡 4-1 供 需 均 衡 4-2 均 衡 價 格 與 數 量 4-3 不 均 衡 時 的 調 整 5. 經 濟 效 率 均 衡 時 總 效 益 與 總 成 本 之 差 最 大 6. 政 府 干 預 政 府 干 預 一 般 會 減 損 效 率 討 論 均 衡 的 決 定 與 不 均 衡 時 市 場 自 發 性 的 調 節 功 能, 強 調 市 場 自 動 的 功 能 若 交 易 不 影 響 買 賣 之 外 的 第 三 者, 則 買 賣 雙 方 福 利 最 大 時, 社 會 福 利 亦 最 大 干 預 會 脫 離 均 衡, 減 損 經 濟 效 率 說 明 從 國 際 貿 易 之 產 生 與 貿 易 利 弊 的 討 主 題 三 全 球 化 與 地 球 村 論, 介 紹 經 濟 全 球 化 的 趨 勢 與 影 響, 進 ( 參 考 節 數 :3) 而 討 論 污 染 無 國 界 的 地 球 村 概 念, 提 示 京 都 議 定 書 的 主 要 內 涵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國 際 貿 易 1-1 出 口 供 給 線 1-2 進 口 需 求 線 1-3 國 際 貿 易 均 衡 從 國 內 供 需 線 導 出 國 際 進 出 口 線, 討 論 國 際 市 場 的 均 衡 2. 經 濟 全 球 化 2-1 全 球 分 工 之 利 2-2 WTO 3. 地 球 村 與 反 思 3-1 污 染 無 國 界 3-2 京 都 議 定 書 利 用 主 題 二 分 析 的 市 場 機 能, 討 論 國 際 貿 易 及 全 球 分 工, 並 以 此 介 紹 WTO 所 扮 演 的 功 能 經 濟 全 球 化 也 產 生 了 貿 易 利 益 合 理 分 配 的 議 題 ( 含 國 內 及 國 際 ) 及 跨 國 界 的 汙 染 ( 如 : 暖 化 ) 等 問 題 介 紹 地 球 村 的 基 本 理 念, 特 別 強 調 污 染 無 國 界 生 命 共 同 體 的 省 思 以 及 京 都 議 定 書 的 策 略 和 共 同 責 任 說 明 主 題 四 永 續 發 展 的 經 濟 課 題 從 經 濟 面 討 論 永 續 發 展 這 個 觀 念, ( 參 考 節 數 :4) 強 調 以 經 濟 面 為 主 要 討 論 層 面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國 民 所 得 1-1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的 定 義 與 衡 量 用 最 簡 單 的 方 式, 介 紹 GDP=C+I +G+(X-M), 祇 限 於 市 場 產 值 ; 經 1-2 國 民 所 得 與 經 濟 福 濟 成 長 率 的 定 義, 它 的 用 處 與 缺 點 祉 2. 國 家 競 爭 力 2-1 說 明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意 義 2-2 衡 量 方 法 介 紹 幾 種 最 普 及 的 國 家 競 爭 力 之 定 義 衡 量 方 法 台 灣 的 國 際 排 名 以 及 反 省 此 一 指 標 的 用 途 ( 優 缺 點 問 題 ) 2-3 台 灣 的 國 家 競 爭 力 3. 經 濟 發 展 的 要 人 造 資 本 人 力 資 簡 單 介 紹 六 要 素, 並 說 明 國 民 所 得 素 本 自 然 資 本 社 會 資 帳 上 祇 有 人 造 資 本 (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 本 企 業 才 能 政 府 效 能 180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4. 永 續 的 經 濟 發 4-1 經 濟 成 長 與 永 續 發 說 明 經 濟 成 長 率 高 並 不 一 定 能 保 證 展 展 4-2 資 源 與 環 境 4-3 聯 合 國 與 永 續 發 展 永 續 發 展 ; 並 以 台 灣 的 海 洋 資 源 為 例, 說 明 地 球 資 源 的 有 限 ; 綠 色 GDP; 永 續 發 展 觀 念 的 演 變 及 與 其 他 發 展 觀 念 的 比 較 說 明 主 題 五 外 部 效 果 以 經 濟 分 析 方 法, 討 論 永 續 發 展 問 ( 參 考 節 數 :4)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外 部 效 果 造 成 1-1 外 部 成 本 概 括 性 的 介 紹 市 場 失 靈, 再 集 中 討 的 市 場 失 靈 1-2 外 部 效 益 論 外 部 效 果 2. 外 部 效 果 的 原 2-1 財 產 權 分 析 外 部 效 果 的 原 因, 其 他 財 產 權 因 2-2 資 訊 2-3 交 易 成 本 與 主 題 一 有 關, 也 可 以 討 論 智 慧 財 產 權 3. 台 灣 的 環 境 與 3-1 台 灣 的 環 境 污 染 與 以 台 灣 的 海 洋 資 源 污 染 為 例, 討 論 生 態 問 題 生 態 破 壞 台 灣 的 環 境 污 染 與 生 態 破 壞 問 題 ; 台 灣 3-2 國 際 約 束 與 民 間 環 必 須 遵 守 國 際 公 約 的 理 由 以 及 民 間 的 保 運 動 環 保 運 動 4. 政 府 的 對 策 4-1 制 度 性 因 素 4-2 使 用 者 付 費 4-3 課 稅 與 補 貼 討 論 政 府 的 作 為 制 度 性 因 素, 如 : 明 確 財 產 權 提 供 資 訊 等, 以 降 低 交 易 成 本 說 明 主 題 六 公 共 財 與 租 稅 從 經 濟 學 觀 點 討 論 政 府 的 本 職 以 ( 參 考 節 數 :4) 及 為 了 完 成 其 任 務 而 必 須 有 的 租 稅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公 共 財 1-1 公 共 財 的 特 性 強 調 公 共 財 的 共 享 性 (non-rivalry) 1-2 政 府 效 能 差 也 能 為 民 謀 利 2. 政 府 支 出 2-1 台 灣 歷 年 政 府 支 出 2-2 效 率 與 公 平 說 明 台 灣 歷 年 政 府 支 出 的 變 化, 兼 論 支 出 之 公 平 與 效 率 3. 政 府 收 入 3-1 台 灣 歷 年 政 府 收 入 3-2 公 共 財 與 公 營 事 業 說 明 台 灣 歷 年 政 府 收 入 之 變 化, 兼 論 公 營 事 業 並 非 公 共 財 4. 政 府 效 能 與 失 4-1 量 出 為 入 靈 4-2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4-3 民 主 參 與 4-4 利 益 團 體 與 遊 說 政 府 收 支 原 則 異 於 私 人 ; 支 出 項 目 通 常 需 事 先 做 成 本 效 益 評 估 ; 政 府 運 作 模 式 與 利 益 團 體 之 遊 說 1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根 據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編 寫 教 材 與 進 行 教 學 時, 宜 注 意 以 下 原 則 : ( 一 ) 教 材 內 容 宜 參 考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特 別 是 與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綱 及 基 本 內 容 銜 接 關 係 當 主 題 或 內 容 相 近 或 重 複 時, 宜 在 深 度 以 及 廣 度 二 方 面 予 以 區 隔 ( 二 ) 教 材 內 容 宜 參 考 普 通 高 中 其 他 領 域 相 關 科 目 如 : 歷 史 地 理 家 政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生 命 教 育 健 康 與 護 理 等 相 關 科 目 內 容, 形 成 學 習 上 的 相 輔 相 成, 但 在 內 容 上 要 避 免 重 複 ( 三 ) 教 材 內 容 宜 注 意 本 學 科 和 學 生 現 階 段 ( 青 少 年 後 期 ) 的 生 存 生 活 生 命 的 關 係, 藉 此 培 養 學 生 朝 向 未 來 發 展, 嚮 往 成 為 成 熟 公 民 ( 四 ) 各 單 元 教 材 的 內 部 主 題 以 及 不 同 單 元 之 間, 雖 各 有 重 點, 但 都 應 強 調 內 容 上 的 前 後 呼 應 與 統 整, 必 須 避 免 知 識 上 的 零 碎 切 割, 而 強 調 循 序 漸 進 的 整 體 考 量 ( 五 ) 教 材 內 容 應 該 考 慮 社 會 脈 動, 配 合 現 代 生 活, 發 展 民 主 與 多 元 觀 點, 增 進 理 性 思 辨 能 力, 並 宜 顧 及 不 同 群 體 的 需 求, 避 免 偏 見 歧 視 與 威 權 內 容 ( 六 ) 教 材 內 容 宜 考 慮 多 方 納 入 生 命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永 續 發 展 海 洋 文 化 等 相 關 議 題 與 價 值 的 探 討 ( 七 ) 教 材 綱 要 中 列 有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與 說 明, 其 中 主 題 與 主 要 內 容 係 供 編 撰 教 科 書 與 教 學 之 重 要 依 據, 以 不 更 動 為 原 則, 而 次 內 容 與 說 明 之 次 序 與 內 涵, 得 由 編 撰 者 與 教 師 斟 酌 變 更 與 調 整 ( 八 ) 教 科 書 編 撰 時 宜 兼 顧 各 單 元 之 學 理 基 礎 與 生 活 實 例, 宜 依 照 參 考 時 數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並 於 各 章 之 後, 適 當 加 列 如 : 自 修 複 習 問 題 討 論 問 題 及 補 充 讀 物 目 錄 等, 幫 助 學 生 自 行 閱 讀 ( 九 ) 教 科 書 出 版 者 宜 另 編 寫 教 師 手 冊, 列 舉 參 考 文 獻 視 聽 教 材 等 參 考 資 料 及 實 施 方 法, 以 利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準 備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宜 依 教 材 性 質, 配 合 媒 體 與 科 技, 採 用 多 樣 創 新 適 合 學 生 特 性 與 主 題 內 容 的 教 學 方 法 ( 例 如 : 座 談 辯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分 享 道 德 兩 難 討 論 價 值 澄 清 合 作 學 習 議 題 中 心 審 議 式 民 主 服 務 學 習 體 驗 學 習 實 地 參 訪 等 ), 並 可 搭 配 進 行 公 民 活 動 的 教 學 ( 二 ) 教 師 教 學 宜 廣 泛 徵 引 時 事 資 料, 提 供 補 充 教 材, 配 合 課 文 內 容, 以 強 化 本 科 目 與 生 活 的 關 連, 並 引 發 學 生 學 習 之 興 趣 ( 三 ) 教 師 講 解 教 材, 宜 多 利 用 各 種 統 計 資 料 圖 表 模 型 照 片 幻 燈 片 紀 錄 影 片 錄 音 等 教 學 資 源, 以 增 進 教 學 成 效 ( 四 ) 教 師 教 學 宜 掌 握 本 科 目 價 值 教 學 的 特 性, 兼 重 認 知 情 意 與 實 踐 等 多 元 面 向 及 其 深 度 的 強 化 ( 五 )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課 程 計 畫 與 實 施, 宜 利 用 社 會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除 與 其 他 公 民 與 社 會 科 教 師 教 學 合 作 外, 並 可 加 強 與 相 關 學 科 進 行 橫 向 課 程 聯 繫, 以 促 進 協 同 教 學 的 效 果 182
必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 六 ) 針 對 每 學 期 應 有 25% 的 活 動 時 間, 教 師 可 結 合 校 內 綜 合 活 動, 如 :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自 治 會 活 動 班 級 班 會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等, 體 驗 公 民 生 活 並 從 實 踐 中 學 習 ( 七 ) 教 師 可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或 社 會 人 士, 進 行 教 材 相 關 內 容 或 有 關 公 民 教 育 公 民 活 動 的 演 講 及 座 談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配 合 課 程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大 綱 內 容 之 要 求, 選 用 適 當 的 評 量 方 式 ( 二 ) 教 學 評 量 的 方 式 宜 多 樣 化 ( 例 如 : 紙 筆 測 驗 口 頭 問 答 課 堂 討 論 報 告 撰 寫 檔 案 評 量 行 為 表 現 觀 察 等 ), 且 兼 重 完 整 的 學 習 歷 程 與 結 果 ( 三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所 需 核 心 知 識 係 由 低 而 高 的 發 展 層 次, 包 括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勿 流 於 零 碎 知 識 記 憶, 而 宜 發 展 高 層 次 思 考 批 判 ( 四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的 品 德 言 行 係 由 外 而 內 的 逐 步 形 塑 歷 程, 包 括 價 值 敏 感 度 積 極 關 注 選 擇 判 斷 調 整 與 融 入 既 有 價 值 系 統 與 新 價 值 進 一 步 價 值 反 省 等 ( 五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參 與 的 行 動 與 能 力 係 由 點 而 面 的 擴 大 範 疇, 包 括 思 辨 反 省 溝 通 論 辯 共 識 形 塑 問 題 解 決 創 新 方 案 等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拓 展 學 科 知 識 : 可 參 考 各 人 文 社 會 學 科 的 專 業 辭 典 百 科 全 書 經 典 名 著 期 刊 報 章 雜 誌 與 多 媒 體 素 材 以 及 政 府 與 非 政 府 機 關 出 版 品 等 ( 二 ) 充 實 教 學 設 備 : 包 括 各 項 視 聽 器 材 及 自 製 教 學 所 需 的 多 媒 體 設 備 等 各 校 得 按 實 際 需 要 購 置 或 自 製 ( 三 ) 設 置 專 科 教 室 : 為 提 高 教 學 成 效, 各 校 宜 按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班 級 數 及 實 際 需 要 設 置 之 ( 四 ) 設 置 校 本 位 網 路 資 源 : 各 校 因 應 本 校 特 色, 可 成 立 公 民 與 社 會 資 訊 網 站, 連 結 政 府 相 關 機 構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資 訊 網 站, 蒐 集 各 種 資 訊 與 相 關 時 事, 並 支 援 教 學 研 究 與 課 程 發 展 ( 五 ) 設 置 跨 校 網 路 資 源 :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成 立 全 國 性 跨 校 之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網 路 資 源 資 料 庫, 支 援 全 國 各 校 的 教 學 研 究 與 課 程 發 展 ( 六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之 教 學 精 進 : 因 應 修 訂 課 綱 的 實 施,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宜 訂 定 相 關 計 畫 培 訓 本 科 種 子 教 師, 並 協 助 教 師 適 應 新 教 材 的 教 學 ; 另 則 須 致 力 於 增 進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以 及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的 相 關 研 究 與 實 務 推 動 ( 七 ) 公 民 與 社 會 進 修 研 習 課 程 : 本 次 課 綱 係 依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修 訂 而 成 對 於 教 師 適 應 新 版 教 材 與 提 升 專 業 知 能,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宜 訂 定 完 整 的 配 套 措 施, 針 對 教 師 的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持 續 提 供 各 種 長 期 ( 寒 暑 假 期 間 ) 與 短 期 ( 學 期 中 ) 的 進 修 與 研 習 課 程 18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184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公 民 與 社 會 高 三 選 修 課 程, 立 基 於 高 一 二 必 修 課 程 的 基 礎,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的 進 階 課 程, 教 學 目 標 為 持 續 增 進 學 生 公 民 資 質 貳 核 心 能 力 高 三 選 修 課 程 是 高 一 高 二 必 修 課 程 的 延 續 與 發 展 以 及 加 深 加 廣, 內 容 特 別 重 視 學 生 在 當 代 社 會 生 活 中, 所 需 要 的 公 民 知 識 再 充 實 公 民 德 行 再 提 升 與 公 民 行 動 能 力 再 增 進 ; 此 外, 本 階 段 課 程 特 別 強 調 人 文 素 養 的 陶 冶 與 社 會 科 學 知 識 的 應 用, 希 望 能 為 學 生 未 來 修 習 大 學 相 關 領 域 所 需 要 的 專 業 課 程 奠 定 初 步 的 基 礎 本 課 程 在 四 大 主 軸 的 設 計 下, 希 望 學 生 學 習 後 能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具 有 進 一 步 認 識 社 會 法 律 政 治 經 濟 等 公 民 知 識 的 能 力 二 具 有 進 一 步 肯 定 自 我 欣 賞 他 人 關 懷 社 區 尊 重 社 會 文 化 差 異 認 同 民 主 國 家 培 養 珍 視 法 治 與 普 世 人 權 以 及 追 求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等 相 關 的 價 值 觀 念 三 具 有 進 一 步 增 進 參 與 公 共 生 活 所 需 要 的 思 考 判 斷 選 擇 反 省 溝 通 解 決 問 題 創 新 與 前 瞻 的 行 動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第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三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三 節, 授 課 時 間 的 其 中 二 節 以 連 排 為 原 則, 俾 能 靈 活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且 便 於 公 民 活 動 的 進 行 本 課 綱 針 對 公 民 活 動 僅 列 出 參 考 時 數, 以 供 教 科 書 編 撰 者 與 任 課 教 師 多 元 規 劃 與 彈 性 實 施 肆 教 材 綱 要 教 材 教 學 時 間 約 占 70%, 活 動 時 間 約 占 30% 1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選 修 單 元 一 : 現 代 社 會 與 法 律 選 修 單 元 一 之 主 題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6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16 節 一 社 會 階 層 化 ( 參 考 節 數 :3) 二 社 會 流 動 ( 參 考 節 數 :3) 三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 參 考 節 數 :4) 四 勞 動 的 意 義 與 參 與 ( 參 考 節 數 :3) 五 憲 法 與 釋 憲 制 度 ( 參 考 節 數 :3) 六 私 法 自 治 的 民 法 ( 參 考 節 數 :4) 七 現 代 刑 法 新 趨 勢 ( 參 考 節 數 :3) 八 防 止 政 府 權 力 濫 用 的 行 政 法 ( 參 考 節 數 :3) 說 明 主 題 一 社 會 階 層 化 ( 二 個 主 要 容, 參 考 節 數 :3) 每 個 社 會 都 有 不 平 等 現 象, 此 一 狀 態 如 何 形 成, 是 屬 於 個 人 或 結 構 的 問 題, 可 以 讓 學 生 學 習 思 考 和 討 論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社 會 階 層 化 的 1-1 社 會 階 層 化 的 意 義 基 本 概 念 1-2 階 層 分 類 系 統 與 意 涵 2. 社 會 階 層 化 面 2-1 經 濟 資 源 的 不 平 等 向 2-2 社 會 地 位 與 文 化 資 本 的 不 平 等 2-3 政 治 權 力 的 不 平 等 1-1 階 層 化 相 較 於 不 平 等 是 屬 於 中 性 的 概 念 階 層 化 可 以 是 分 工 的 現 象 或 制 度 設 計, 對 社 會 運 作 有 必 要 性, 但 有 可 能 是 一 種 不 合 理 或 不 公 平 的 現 象 1-2 不 同 的 人 類 社 會 中 有 不 同 的 階 層 分 類 系 統, 嚴 格 性 也 不 同 譬 如 : 奴 隸 階 級 種 姓 制 度 封 建 制 度 階 級 制 度 族 群 性 別 及 區 域 的 不 平 等 也 是 重 要 的 現 象 2-1 利 用 不 同 的 概 念 與 指 標 說 明 社 會 不 公 平 的 各 種 面 向 或 形 式 在 經 濟 方 面, 如 : 工 資 所 得 財 富 的 分 配 與 不 平 等 及 貧 富 差 距, 這 也 是 現 代 社 會 區 分 階 級 差 異 的 主 要 面 向 2-2 討 論 社 會 聲 望 地 位 職 業 身 分 文 化 消 費 等 不 平 等 現 象 2-3 討 論 政 治 參 與 及 權 力 分 配 的 不 平 等 186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說 明 社 會 流 動 是 重 要 的 社 會 現 象, 也 是 主 題 二 社 會 流 動 一 個 社 會 能 夠 不 斷 進 步, 個 人 能 力 得 以 ( 參 考 節 數 :3) 發 揮 的 表 現 應 學 習 了 解 為 何 某 些 群 體 長 期 處 於 弱 勢 地 位 及 可 能 的 解 釋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社 會 流 動 的 基 1-1 社 會 流 動 的 意 義 社 會 流 動 是 現 代 化 的 指 標, 階 層 之 本 概 念 1-2 地 位 取 得 的 觀 點 間 如 果 有 流 動 可 能, 其 社 會 階 層 化 與 貧 ( 參 考 節 數 :1) 1-3 階 級 複 製 富 差 距 問 題 應 為 短 暫 社 會 流 動 常 用 表 地 位 取 得 的 概 念 來 認 識, 流 動 因 此 是 程 度 的 問 題 相 對 不 流 動 的 社 會, 例 如 : 世 襲 社 會, 會 出 現 階 級 複 製 的 現 象 2. 台 灣 的 社 會 流 2-1 台 灣 工 業 化 與 社 會 流 說 明 台 灣 自 1960 年 代 起 的 出 口 導 動 動 現 象 的 簡 述 向 經 濟 發 展 之 後, 農 工 階 級 之 間 的 流 動 ( 參 考 節 數 :2) 2-2 弱 勢 家 庭 的 低 社 會 流 以 及 黑 手 變 頭 家 的 現 象 動 現 象 說 明 主 題 三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 三 個 主 要 內 容, 參 考 節 數 :4) 在 學 生 對 於 社 會 階 層 和 流 動 現 象 有 初 步 了 解 後, 即 可 接 著 說 明 國 家 和 社 會 為 何 需 要 有 福 利 和 保 險 的 制 度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1-1 社 會 安 全 的 意 義 的 意 義 1-1 說 明 社 會 安 全 的 意 義 及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為 何 是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的 重 要 設 計 及 其 歷 史 起 源 亦 須 說 明 社 會 安 全 是 社 會 人 權 公 共 利 益 的 社 會 實 踐, 蘊 含 有 公 民 一 體, 風 險 共 同 承 擔 的 意 義 2. 台 灣 的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1-2 社 會 福 利 及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2-1 台 灣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的 發 展 2-2 台 灣 社 會 福 利 的 現 狀 1-2 說 明 在 概 念 上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與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的 差 異 前 者 的 意 義 較 為 廣 泛, 包 括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及 特 殊 境 遇 或 弱 勢 救 助 ; 社 會 保 險 則 是 由 使 用 者 國 家 及 雇 主 共 同 負 擔 費 用, 提 供 醫 療 補 助 及 退 休 金 等 2-1 說 明 台 灣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發 展 的 政 治 經 濟 脈 絡, 包 括 如 何 從 急 難 救 濟 的 概 念, 逐 漸 演 變 到 提 供 中 低 收 入 和 貧 窮 家 庭 或 個 人 的 長 期 補 貼 及 主 動 為 失 業 者 提 供 失 業 保 險 金 興 建 勞 工 和 原 住 民 族 國 宅 等 2-2 說 明 目 前 台 灣 有 哪 些 社 會 福 利 的 法 律 政 策 及 措 施 ; 部 分 福 利 措 施 如 何 與 身 分 以 及 特 殊 救 濟 結 合 的 情 18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形, 如 : 軍 公 教 的 福 利 敬 老 津 貼 或 老 農 津 貼 等 關 於 國 民 年 金 的 爭 議 也 可 適 度 加 以 討 論 3. 台 灣 的 社 會 保 3-1 台 灣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的 說 明 台 灣 社 會 保 險 體 系 的 特 色 與 險 制 度 發 展 3-2 保 險 種 類 3-3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基 本 內 容, 包 括 各 種 與 勞 工 相 關 的 保 險 失 業 保 險 公 教 人 員 的 保 險 及 農 民 保 險 等 3-3 關 於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除 介 紹 其 性 質 和 內 容 外, 也 說 明 具 有 風 險 共 同 承 擔 的 意 義 健 保 的 分 級 付 費 也 有 促 進 財 富 重 分 配 的 意 義 關 於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的 爭 議 也 可 適 度 加 以 討 論 說 明 除 非 一 些 特 殊 狀 況, 每 個 人 每 天 都 主 題 四 勞 動 的 意 義 與 參 與 ( 參 考 節 數 :3) 會 從 事 某 些 勞 動 一 般 人 對 於 勞 動 價 值 的 定 義 較 傾 向 於 經 濟 學 的 看 法, 忽 略 了 家 務 勞 動 的 價 值 和 女 性 對 於 社 會 生 產 的 貢 獻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什 麼 是 勞 動 1-1 勞 動 的 概 念 及 種 類 勞 動 是 人 類 生 活 與 進 步 重 要 的 根 1-2 市 場 性 勞 動 與 家 務 勞 源 育 幼 與 家 務 勞 動 及 義 務 勞 動 沒 有 金 動 的 差 異 及 互 補 錢 報 酬, 市 場 性 的 勞 動 則 是 指 有 酬 的 勞 動, 這 些 不 同 類 型 的 勞 動 對 於 社 會 都 有 貢 獻 社 會 的 運 作 和 存 續 並 不 能 僅 依 靠 市 場 性 勞 動, 生 育 下 一 代 及 照 顧 家 人 的 生 活 起 居 也 是 一 種 生 產 活 動, 讓 資 本 家 有 勞 動 力 可 用, 使 家 庭 成 員 得 以 參 與 勞 動 市 場 賺 錢 養 家 2. 市 場 性 勞 動 2-1 市 場 性 勞 動 2-2 勞 動 參 與 2-1 在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中, 參 與 市 場 性 勞 動 是 個 人 或 家 庭 主 要 經 濟 來 源, 其 中 僅 有 少 數 成 為 資 本 家 或 雇 主, 多 數 都 是 受 雇 階 級 多 數 國 家 都 訂 有 相 關 法 律 以 保 障 受 雇 者 的 勞 動 權 益, 台 灣 也 有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勞 動 條 件 的 最 低 標 準, 並 允 許 在 某 些 條 件 下 受 雇 者 可 以 組 工 會 或 舉 行 罷 工 2-2 勞 動 參 與 率 是 衡 量 經 濟 和 社 會 進 步 的 指 標 勞 動 參 與 率 會 因 性 別 年 齡 及 教 育 程 度 而 有 差 異, 反 映 不 同 的 就 業 機 會 結 構 和 意 願 與 東 亞 或 歐 美 工 業 國 家 相 較, 台 灣 男 性 和 女 性 的 勞 動 參 與 率 都 較 低 188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3. 家 務 勞 動 3-1 家 務 勞 動 的 意 義 和 類 3-1 家 務 勞 動 是 人 類 社 會 及 資 本 主 義 體 別 制 得 以 存 續 的 關 鍵 除 了 家 事 之 外, 家 務 勞 動 還 包 括 生 育 照 顧 子 女 老 人 與 患 病 家 屬 教 導 小 孩 功 課 及 參 與 社 區 事 務 等, 這 些 付 出 與 犧 牲 難 以 用 金 錢 衡 量 其 價 值 3-2 家 務 勞 動 的 性 別 化 3-2 從 性 別 平 等 角 度 檢 視 台 灣 家 務 勞 動 的 不 平 等 問 題 3-3 育 幼 及 照 護 勞 動 的 共 3-3 照 顧 及 養 護 工 作 應 該 由 國 家 社 會 同 承 擔 及 家 庭 ( 男 人 和 女 人 ) 共 同 承 擔 說 明 主 題 五 憲 法 與 釋 憲 制 度 ( 參 考 節 數 :3) 選 修 法 律 單 元 的 主 題,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引 導 學 生 進 一 步 深 入 認 識 和 學 習 法 律 領 域 的 主 要 議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釋 憲 制 度 1-1 簡 介 釋 憲 制 度 對 於 民 1-1 透 過 對 釋 憲 制 度 的 說 明, 協 助 學 生 主 法 治 國 家 的 重 要 性 理 解 釋 憲 制 度 的 重 要 性 1-2 簡 介 主 要 的 釋 憲 制 度 1-2 簡 介 國 外 釋 憲 制 度 類 型 與 差 異 類 型 及 其 差 異 1-3 簡 介 我 國 司 法 院 大 法 1-3 簡 介 我 國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制 官 解 釋 的 制 度 度, 使 學 生 理 解 我 國 釋 憲 制 度 的 設 計 理 念 2. 我 國 的 釋 憲 制 2-1 大 法 官 解 釋 如 何 保 2-1 以 大 法 官 解 釋 的 聲 請 程 序 和 解 釋 內 度 ( 參 考 節 數 :2) 障 人 權 2-2 釋 憲 與 社 會 正 義 容 為 基 礎, 說 明 不 同 的 人 權 如 何 獲 得 保 障 2-2 在 人 權 保 障 與 社 會 正 義 部 分, 建 議 選 擇 憲 法 基 本 權 中 與 社 會 正 義 關 係 最 密 切 者, 如 : 釋 憲 實 務 中 和 弱 勢 保 護 較 有 關 的 平 等 權 議 題, 作 為 討 論 重 心 說 明 主 題 六 私 法 自 治 的 民 法 ( 參 考 節 數 :4) 說 明 當 代 民 法 二 大 主 軸 契 約 自 由 和 侵 權 行 為 的 主 要 內 涵 以 及 其 內 容 修 正 趨 勢, 如 何 回 應 社 會 變 遷 的 需 求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契 約 自 由 原 則 1-1 契 約 自 由 原 則 及 限 制 1-1 強 調 契 約 自 由 原 則 在 當 代 社 會 私 法 與 重 要 契 約 類 型 體 系 中 的 重 要 性, 並 基 於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考 量, 因 而 須 對 契 約 自 由 予 以 限 制 的 理 由 以 及 其 主 要 限 制 內 容 1-2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見 的 契 1-2 為 使 學 生 理 解 契 約 自 由 的 實 踐 方 約 類 型 及 內 容 式, 可 以 買 賣 租 賃 僱 傭 18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等, 說 明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見 的 契 約 類 型 2. 侵 權 行 為 與 法 2-1 侵 權 行 為 法 的 基 本 概 2-1 說 明 侵 權 行 為 法 在 現 代 法 治 社 會 律 念 中, 如 何 和 契 約 法 共 同 發 揮 規 範 人 民 私 法 生 活 秩 序 的 功 能 2-2 侵 權 行 為 的 構 成 要 件 2-2 說 明 侵 權 行 為 法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構 成 與 過 失 責 任 要 件 2-3 侵 權 行 為 的 救 濟 和 損 2-3 說 明 侵 權 行 為 發 生 後 的 救 濟 方 式 及 害 填 補 原 則 損 害 填 補 原 則 之 間 的 關 係 3. 社 會 變 遷 與 民 法 原 則 的 修 正 契 約 自 由 和 過 失 責 任 的 修 正 介 紹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發 展 出 來 的 契 約 自 由 和 過 失 責 任 原 則, 何 以 無 從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後 產 生 的 諸 多 社 會 公 義 問 題, 於 是 契 約 法 上 出 現 諸 多 和 消 費 者 保 護 勞 工 保 護 公 平 交 易 等 需 求 有 關 的 變 革 內 容 另 外, 侵 權 行 為 法 的 原 理, 也 逐 漸 走 向 無 過 失 的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建 議 簡 介 落 實 上 述 理 念 的 法 制 現 狀 4.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簡 介 與 高 中 生 日 常 說 明 智 慧 財 產 權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所 保 護 生 活 關 係 密 切 的 智 慧 財 發 揮 的 功 能 以 及 和 青 少 年 日 常 生 活 關 產 權 相 關 規 定 係 密 切 的 著 作 權 相 關 規 定, 並 引 導 其 思 考 該 等 規 定 的 合 理 性 說 明 敘 述 現 代 社 會 人 權 發 展 歷 程, 從 懷 疑 死 刑 禁 止 酷 刑 防 止 恣 意 逮 捕 等, 走 向 關 懷 兒 童 與 婦 女 權 益 除 從 人 權 及 刑 法 有 限 的 觀 點 思 考 死 刑 存 廢 議 題 之 主 題 七 現 代 刑 法 新 趨 勢 外, 也 開 始 重 視 青 少 年 犯 罪 等 問 題 而 ( 參 考 節 數 :3) 過 去 法 不 入 家 門 的 觀 念 也 已 變 革, 強 調 性 自 主 的 人 權 之 外, 進 一 步 避 免 侵 害 與 歧 視, 因 而 有 家 暴 令 性 侵 害 防 制 兒 童 青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及 性 騷 擾 相 關 法 規 等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青 少 年 犯 罪 1-1 青 少 年 犯 罪 的 相 關 法 1-1 說 明 青 少 年 犯 罪 概 念 與 法 制 之 演 律 變 2. 家 庭 暴 力 與 性 自 主 1-2 保 護 處 分 與 刑 事 制 裁 2-1 家 暴 保 護 令 及 相 關 規 定 190 1-2 說 明 防 制 青 少 年 犯 罪 的 法 律 之 演 變, 一 方 面 協 助 青 少 年 思 考 其 日 常 行 為 在 刑 法 上 的 意 義, 一 方 面 介 紹 刑 法 思 維 之 發 展 趨 勢 2-1 說 明 當 代 社 會 常 見 的 家 庭 暴 力 性 暴 力 和 性 交 易 問 題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3. 刑 法 的 規 範 作 用 及 極 限 2-2 性 侵 害 犯 罪 的 防 制 2-2 融 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2-3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的 2-3 介 紹 刑 法 思 維 在 性 的 規 訓 方 面 之 發 防 制 展 趨 勢 3-1 自 當 代 刑 法 理 論 ( 應 3-1 以 我 國 近 年 來 所 發 生 的 刑 法 爭 議 為 報 理 論 一 般 預 防 理 例, 釐 清 刑 法 的 核 心 作 用 及 極 限 所 論 和 特 別 預 防 理 論 在, 以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國 家 不 應 濫 用 等 ) 探 討 刑 法 的 作 用 刑 罰 手 段 的 理 由 及 極 限 3-2 刑 法 極 限 的 重 大 爭 議 3-2 建 議 本 單 元 配 合 案 例 說 明 如 : 死 刑 存 廢 刑 法 一 百 條 刑 法 二 三 五 條 等 規 定 所 衍 生 的 爭 議 以 及 其 他 新 型 態 之 違 法 行 為 類 型 是 否 適 合 入 罪 的 辯 論, 說 明 刑 法 的 極 限 所 在 說 明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無 人 能 自 外 於 國 家 社 會 生 存, 人 人 仰 賴 其 保 護 與 照 顧 但 主 題 八 防 止 政 府 權 力 濫 用 的 行 政 絕 對 的 權 力 帶 來 絕 對 的 腐 化, 目 的 良 善 不 擔 保 手 段 合 宜, 因 而 必 須 有 行 政 法 來 法 確 保 國 家 行 政 作 為 合 法 合 憲 本 主 題 探 ( 參 考 節 數 :3) 討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人 民 會 如 何 受 到 國 家 的 侵 害, 應 如 何 防 止 與 除 去 國 家 行 政 的 侵 害 以 及 萬 一 受 到 不 法 侵 害 或 合 法 損 害, 如 何 請 求 國 家 賠 償 或 補 償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社 會 秩 序 維 護 與 正 當 程 序 2. 不 法 行 政 行 為 的 救 濟 3. 國 家 賠 償 與 補 償 1-1 簡 介 社 會 秩 序 維 護 法 1-1 介 紹 社 會 秩 序 維 護 法, 強 調 行 政 機 的 相 關 內 容 關 必 須 依 循 正 當 程 序 來 達 成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的 目 的 1-2 警 察 臨 檢 與 司 法 院 釋 1-2 簡 介 警 察 臨 檢 與 司 法 院 釋 字 535 號 字 535 號 解 釋 解 釋 2-1 如 何 判 斷 國 家 行 政 是 2-1 如 何 判 斷 行 政 機 關 的 行 政 行 為 是 否 否 造 成 侵 害 合 法 2-2 如 何 阻 止 與 除 去 國 家 2-2 受 到 不 合 法 的 行 政 行 為 侵 害 時, 該 的 侵 害 如 何 進 行 救 濟 3-1 說 明 國 家 賠 償 的 類 型 及 要 件 3-1 國 家 賠 償 的 類 型 及 要 件 3-2 損 失 補 償 的 類 型 3-2 說 明 特 別 犧 牲 原 則 與 徵 收 制 度 社 會 補 償 原 則 及 重 大 災 難 補 償 辦 法 19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選 修 單 元 二 : 民 主 政 治 與 經 濟 選 修 單 元 二 之 主 題 課 綱 參 考 節 數 :26 節 活 動 和 複 習 參 考 節 數 :15 節 一 民 意 媒 體 與 政 治 ( 參 考 節 數 :3) 二 國 際 關 係 與 和 平 安 全 ( 參 考 節 數 :3) 三 世 界 主 要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 參 考 節 數 :2) 四 中 國 政 治 與 經 濟 ( 參 考 節 數 :6) 五 台 海 兩 岸 之 經 貿 ( 參 考 節 數 :3) 六 貨 幣 與 銀 行 ( 參 考 節 數 :3) 七 認 識 股 票 與 股 票 市 場 ( 參 考 節 數 :3) 八 物 價 與 失 業 ( 參 考 節 數 :3) 主 題 一 民 意 媒 體 與 政 治 ( 參 考 節 數 :3) 說 明 本 主 題 在 說 明 民 意 的 表 達 與 媒 體 的 關 係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民 意 的 意 義 1-1 民 意 的 概 念 1-2 民 意 的 面 向 與 特 性 1-1 說 明 民 主 政 治 中 民 意 的 概 念 及 其 重 要 性 1-2 說 明 民 意 的 各 種 面 向 與 特 性 2. 民 意 的 表 達 2-1 輿 論 與 意 見 領 袖 2-1 說 明 輿 論 與 意 見 領 袖 的 定 義 及 其 關 係 2-2 民 意 匯 集 與 民 意 調 2-2 說 明 民 意 調 查 的 定 義 及 如 何 透 過 方 查 法 匯 集 民 意 3. 媒 體 與 政 治 生 活 簡 述 媒 體 在 民 主 政 治 中 的 言 論 自 由 及 重 要 性 3-1 媒 體 對 民 意 的 導 引 3-1 說 明 媒 體 對 民 意 的 形 成 及 導 向 所 可 作 用 能 發 生 的 影 響 3-2 媒 體 報 導 與 政 治 相 3-2 說 明 媒 體 報 導 與 政 治 及 政 治 人 物 相 互 間 的 關 係 互 間 的 關 係 與 操 控 說 明 主 題 二 國 際 關 係 與 和 平 安 全 說 明 國 際 關 係 人 權 保 護 軍 備 裁 ( 參 考 節 數 :3) 減 與 和 平 安 全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國 際 關 係 1-1 國 際 關 係 的 形 成 演 進 1-1 說 明 當 前 國 際 關 係 的 形 成 演 進 與 與 特 點 1-2 國 際 政 治 結 盟 特 點 1-2 說 明 國 際 區 域 政 治 結 盟, 包 括 如 : G-8 等 國 際 重 要 會 議 等 2. 國 際 間 的 衝 突 2-1 經 濟 與 資 源 所 產 生 的 2-1 舉 例 說 明 貧 富 差 距 與 資 源 爭 奪 所 產 衝 突 生 的 國 際 間 衝 突 192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2-2 異 文 明 之 間 所 產 生 的 2-2 舉 例 說 明 當 前 不 同 文 明 之 間 所 產 生 衝 突 的 國 際 衝 突 3. 和 平 安 全 3-1 人 權 保 護 與 國 際 和 平 3-2 軍 備 裁 減 與 世 界 安 全 3-1 說 明 國 際 組 織 對 人 權 保 護 觀 念 在 二 次 戰 後 的 發 展 以 及 其 對 人 類 社 會 和 平 的 影 響 3-2 說 明 國 際 組 織 對 軍 備 裁 減 的 作 法 及 其 對 於 世 界 安 全 的 影 響 說 明 主 題 三 世 界 主 要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讓 學 生 瞭 解 世 界 主 要 政 治 意 識 型 ( 參 考 節 數 :2) 態 的 種 類 目 的 及 差 異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1-1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的 意 義 1-1 說 明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的 意 義 及 其 影 響 的 意 義 與 種 類 ( 一 ) 與 影 響 1-2 共 產 主 義 與 社 會 主 義 力 1-2 說 明 共 產 主 義 與 社 會 主 義 的 意 義 及 目 的 2. 政 治 意 識 型 態 2-1 自 由 主 義 與 保 守 主 義 的 意 義 與 種 類 2-1 說 明 自 由 主 義 與 保 守 主 義 的 意 義 及 差 異 ( 二 ) 2-2 其 他 意 識 型 態 2-2 說 明 其 他 意 識 型 態, 如 : 調 和 左 右 兩 派 的 第 三 條 路 線 法 西 斯 主 義 無 政 府 主 義 不 同 宗 教 的 基 本 教 義 派 的 意 義 說 明 影 響 台 灣 未 來 最 大 的 變 數 之 一 是 主 題 四 : 中 國 政 治 與 經 濟 中 國, 學 生 應 有 對 中 國 的 基 本 認 知 介 ( 參 考 節 數 :6) 紹 中 國 政 治 與 經 濟, 特 別 強 調 政 治 及 經 濟 雙 軌 制 的 改 革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中 國 的 政 治 制 1-1 中 央 政 治 制 度 度 ( 參 考 節 數 :2) 1-1 從 中 共 的 黨 國 體 制 來 說 明 立 法 機 構 的 人 代 會 行 政 機 構 的 國 務 院 及 司 法 機 構 的 人 民 法 院 等 組 織 職 權 及 其 相 互 間 的 關 係 1-2 地 方 政 治 制 度 1-2 簡 略 說 明 中 國 地 方 政 府 制 度 的 複 雜 度 與 主 要 型 態 2. 中 國 的 政 治 轉 2-1 基 本 人 權 與 自 由 民 主 型 ( 參 考 節 數 :2) 2-2 基 層 民 主 與 政 治 轉 型 2-1 說 明 當 前 中 國 基 本 人 權 的 問 題, 包 括 言 論 集 會 結 社 及 媒 體 網 路 等 有 關 個 人 自 由 的 控 制 情 形 2-2 說 明 中 國 基 層 選 舉 黨 內 民 主 及 司 法 獨 立 等 政 治 民 主 化 的 情 形 3. 中 國 的 經 濟 發 3-1 改 革 前 後 的 經 濟 制 度 3-1 以 財 產 權 及 計 畫 經 濟 分 析 說 明 其 改 展 ( 參 考 節 數 :2) 及 政 策 比 較 革 開 放 的 情 形 1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2 晚 近 的 發 展 與 問 題 3-2 經 濟 政 治 不 同 軌 ; 經 濟 成 長 與 社 會 問 題 並 存 說 明 主 題 五 : 台 海 兩 岸 之 經 貿 台 灣 對 中 國 的 出 口 與 投 資 以 及 影 ( 參 考 節 數 :3) 響 因 素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貿 易 1-1 台 灣 的 進 出 口 1-2 中 國 的 進 出 口 以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一 般 貿 易 狀 況, 探 討 台 海 兩 岸 貿 易 之 特 殊 性 2. 投 資 2-1 台 灣 的 外 貿 2-2 中 國 的 外 貿 以 台 灣 與 中 國 的 一 般 外 資 進 出 狀 況, 探 討 台 海 兩 岸 外 資 進 出 狀 況 之 特 殊 性 3. 影 響 台 海 兩 3-1 經 濟 因 素 岸 之 經 貿 的 3-2 非 經 濟 因 素 因 素 說 明 影 響 台 海 兩 岸 經 貿 之 經 濟 因 素, 並 分 析 中 國 雙 軌 制 下, 政 治 影 響 經 濟 及 台 灣 社 會 國 族 認 同 等 所 致 之 非 經 濟 因 素 說 明 主 題 六 : 貨 幣 與 銀 行 說 明 貨 幣 商 業 銀 行 與 中 央 銀 行 的 ( 參 考 節 數 :3) 功 能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貨 幣 1-1 交 易 功 能 1-2 計 價 單 位 1-3 其 他 功 能 由 貨 幣 的 功 能, 說 明 物 物 交 換 之 弊 與 市 場 經 濟 之 利 2. 借 貸 市 場 2-1 借 貸 的 功 能 2-2 民 間 標 會 2-3 商 業 銀 行 3. 中 央 銀 行 3-1 國 家 的 銀 行 3-2 銀 行 的 銀 行 3-3 其 他 業 務 194 分 析 借 貸 功 能, 介 紹 民 間 借 貸 與 商 業 銀 行 的 借 貸 市 場 發 行 貨 幣 監 督 銀 行 管 理 外 匯 說 明 以 股 票 為 核 心, 提 供 正 確 的 金 融 市 主 題 七 : 認 識 股 票 與 股 票 市 場 場 觀 念 介 紹 股 票 股 票 市 場 的 功 能 與 ( 參 考 節 數 :3) 問 題, 說 明 報 酬 與 風 險 的 關 係, 股 票 市 場 的 特 殊 性 以 及 非 理 性 行 為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股 票 與 市 場 1-1 股 票 與 股 票 市 場 介 紹 什 麼 是 股 票 與 股 票 市 場, 說 明 指 數 1-2 股 價 與 指 數 股 價 如 何 決 定 以 及 股 票 市 場 指 數 的 計 算 原 理 運 用 與 意 義 2. 投 資 股 市 的 2-1 報 酬 與 風 險 討 論 報 酬 與 風 險 的 關 係 以 及 股 票 報 酬 與 風 險 2-2 報 酬 確 定 性 在 報 酬 不 確 定 上 與 其 他 投 資 理 財 方 式 之 差 別 說 明 股 價 指 數 與 股 價 的 多 變 性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3. 泡 沫 經 濟 3-1 股 市 的 非 理 性 行 為 3-2 泡 沫 的 影 響 說 明 泡 沫 經 濟 的 形 成 與 後 果 說 明 主 題 八 : 物 價 與 失 業 介 紹 物 價 指 數 通 貨 膨 脹 與 失 業 問 ( 參 考 節 數 :3)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說 明 1. 物 價 指 數 1-1 定 義 1-2 應 用 1-3 台 灣 的 物 價 基 期 CPI 定 義 名 目 與 實 質 所 得 名 目 與 實 質 利 率 ; 歷 年 的 物 價 變 化 2. 通 貨 膨 脹 2-1 通 貨 膨 脹 的 意 義 2-2 通 膨 對 效 率 的 影 響 2-3 通 膨 對 分 配 的 影 響 3. 失 業 3-1 失 業 的 定 義 3-2 台 灣 的 失 業 3-3 失 業 的 問 題 與 解 決 伍 實 施 要 點 195 釐 清 一 般 對 通 貨 膨 脹 的 誤 會, 說 明 它 對 效 率 與 分 配 的 影 響 ; 順 便 簡 要 說 明 通 貨 緊 縮 從 調 查 方 法 上 說 明 失 業 的 定 義, 並 討 論 失 業 對 個 人 與 社 會 的 影 響 及 政 府 對 策 一 教 材 編 選 根 據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編 寫 教 材 與 進 行 教 學 時, 宜 注 意 以 下 原 則 : ( 一 ) 教 材 內 容 宜 參 考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特 別 是 與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綱 及 基 本 內 容 銜 接 關 係 當 主 題 或 內 容 相 近 或 重 複 時, 宜 在 深 度 以 及 廣 度 二 方 面 予 以 區 隔 ( 二 ) 教 材 內 容 宜 參 考 普 通 高 中 其 他 領 域 相 關 科 目 如 : 歷 史 地 理 家 政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生 命 教 育 健 康 與 護 理 等 相 關 科 目 內 容, 形 成 學 習 上 的 相 輔 相 成, 但 在 內 容 上 要 避 免 重 複 ( 三 ) 教 材 內 容 宜 注 意 本 學 科 和 學 生 現 階 段 ( 青 少 年 後 期 ) 的 生 存 生 活 生 命 的 關 係, 藉 此 培 養 學 生 朝 向 未 來 發 展, 嚮 往 成 為 成 熟 公 民 ( 四 ) 各 單 元 教 材 的 內 部 主 題 以 及 不 同 單 元 之 間, 雖 各 有 重 點, 但 都 應 強 調 內 容 上 的 前 後 呼 應 與 統 整, 必 須 避 免 知 識 上 的 零 碎 切 割, 而 強 調 循 序 漸 進 的 整 體 考 量 ( 五 ) 教 材 內 容 應 該 考 慮 社 會 脈 動, 配 合 現 代 生 活, 發 展 民 主 與 多 元 觀 點, 增 進 理 性 思 辨 能 力, 並 宜 顧 及 不 同 群 體 的 需 求, 避 免 偏 見 歧 視 與 威 權 內 容 ( 六 ) 教 材 內 容 宜 考 慮 多 方 納 入 生 命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永 續 發 展 海 洋 文 化 等 相 關 議 題 與 價 值 的 探 討 ( 七 ) 教 材 綱 要 中 列 有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次 內 容 與 說 明, 其 中 主 題 與 主 要 內 容 係 供 編 撰 教 科 書 與 教 學 之 重 要 依 據, 以 不 更 動 為 原 則, 而 次 內 容 與 說 明 之 次 序 與 內 涵, 得 由 編 撰 者 與 教 師 斟 酌 變 更 與 調 整 ( 八 ) 教 科 書 編 撰 時 宜 兼 顧 各 單 元 之 學 理 基 礎 與 生 活 實 例, 宜 依 照 參 考 時 數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並 於 各 章 之 後, 適 當 加 列 如 : 自 修 複 習 問 題 討 論 問 題 及 補 充 讀 物 目 錄 等, 幫 助 學 生 自 行 閱 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九 ) 教 科 書 出 版 者 宜 另 編 寫 教 師 手 冊, 列 舉 參 考 文 獻 視 聽 教 材 等 參 考 資 料 及 實 施 方 法, 以 利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準 備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宜 依 教 材 性 質, 配 合 媒 體 與 科 技, 採 用 多 樣 創 新 適 合 學 生 特 性 與 主 題 內 容 的 教 學 方 法 ( 例 如 : 座 談 辯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分 享 道 德 兩 難 討 論 價 值 澄 清 合 作 學 習 議 題 中 心 審 議 式 民 主 服 務 學 習 體 驗 學 習 實 地 參 訪 等 ), 並 可 搭 配 進 行 公 民 活 動 的 教 學 ( 二 ) 教 師 教 學 宜 廣 泛 徵 引 時 事 資 料, 提 供 補 充 教 材, 配 合 課 文 內 容, 以 強 化 本 科 目 與 生 活 的 關 連, 並 引 發 學 生 學 習 之 興 趣 ( 三 ) 教 師 講 解 教 材, 宜 多 利 用 各 種 統 計 資 料 網 路 訊 息 圖 表 模 型 照 片 幻 燈 片 紀 錄 影 片 錄 音 等 多 媒 體 教 具, 以 增 進 教 學 成 效 ( 四 ) 教 師 教 學 宜 掌 握 本 科 目 價 值 教 學 的 特 性, 兼 重 認 知 情 意 與 實 踐 等 多 元 面 向 及 其 深 度 的 強 化 ( 五 )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課 程 計 畫 與 實 施, 宜 利 用 社 會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除 與 其 他 公 民 與 社 會 科 教 師 教 學 合 作 外, 並 可 加 強 與 歷 史 地 理 科 做 橫 向 課 程 聯 繫, 以 促 進 協 同 教 學 的 效 果 ( 六 ) 教 師 可 結 合 校 內 綜 合 活 動, 如 :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自 治 會 活 動 班 級 班 會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等, 體 驗 公 民 生 活 並 從 實 踐 中 學 習 ( 七 ) 教 師 可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或 社 會 人 士, 進 行 教 材 相 關 內 容 或 有 關 公 民 教 育 公 民 活 動 的 演 講 及 座 談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配 合 課 程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大 綱 內 容 之 要 求, 選 用 適 當 的 評 量 方 式 ( 二 ) 教 學 評 量 的 方 式 宜 多 樣 化 ( 例 如 : 紙 筆 測 驗 口 頭 問 答 課 堂 討 論 報 告 撰 寫 檔 案 評 量 行 為 表 現 觀 察 等 ), 且 兼 重 完 整 的 學 習 歷 程 與 結 果 ( 三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所 需 核 心 知 識 係 由 低 而 高 的 發 展 層 次, 包 括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勿 流 於 零 碎 知 識 記 憶, 而 宜 發 展 高 層 次 思 考 批 判 ( 四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的 品 德 言 行 係 由 外 而 內 的 逐 步 形 塑 歷 程, 包 括 價 值 敏 感 度 積 極 關 注 選 擇 判 斷 調 整 與 融 入 既 有 價 值 系 統 與 新 價 值 進 一 步 價 值 反 省 等 ( 五 ) 教 學 評 量 宜 重 視 公 民 參 與 的 行 動 與 能 力 係 由 點 而 面 的 擴 大 範 疇, 包 括 思 辨 反 省 溝 通 論 辯 共 識 形 塑 問 題 解 決 創 新 方 案 等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學 科 知 識 : 可 參 考 各 人 文 社 會 學 科 的 專 科 辭 典 ( 社 會 學 發 展 心 理 學 倫 理 學 經 濟 學 法 學 政 治 學 等 ) 百 科 全 書 經 典 名 著 基 本 圖 書 期 刊 報 章 雜 誌 與 多 媒 體 素 材 以 及 政 府 與 非 政 府 機 關 出 版 品 等 ( 二 ) 充 實 教 學 設 備 : 包 括 各 項 視 聽 器 材 及 自 製 教 學 所 需 的 多 媒 體 設 備 等 各 校 得 按 實 際 需 要 購 置 或 自 製 ( 三 ) 設 置 專 科 教 室 : 為 提 高 教 學 成 效, 各 校 宜 按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班 級 數 及 實 際 需 要 設 置 之 196
選 修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綱 要 ( 四 ) 設 置 校 本 位 網 路 資 源 : 各 校 因 應 本 校 特 色, 可 成 立 公 民 與 社 會 資 訊 網 站, 連 結 政 府 相 關 機 構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資 訊 網 站, 蒐 集 各 種 資 訊 與 相 關 時 事, 並 支 援 教 學 研 究 與 課 程 發 展 ( 五 ) 設 置 跨 校 網 路 資 源 :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成 立 全 國 性 跨 校 之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網 路 資 源 資 料 庫, 支 援 全 國 各 校 的 教 學 研 究 與 課 程 發 展 ( 六 )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之 教 學 精 進 : 因 應 修 訂 課 綱 的 實 施,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宜 訂 定 相 關 計 畫 培 訓 本 科 種 子 教 師, 並 協 助 教 師 適 應 新 教 材 的 教 學 ; 另 則 需 致 力 於 增 進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以 及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的 相 關 研 究 與 實 務 推 動 ( 七 ) 公 民 與 社 會 進 修 研 習 課 程 : 本 次 課 綱 係 依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修 訂 而 成 對 於 教 師 適 應 新 版 教 材 與 提 升 專 業 知 能,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宜 訂 定 完 整 的 配 套 措 施, 針 對 教 師 的 實 際 教 學 需 要, 持 續 提 供 各 種 長 期 ( 寒 暑 假 期 間 ) 與 短 期 ( 學 期 中 ) 的 進 修 研 習 課 程 1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19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及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材, 進 一 步 介 紹 物 理 學 的 基 本 知 識, 使 學 生 認 識 一 般 物 理 現 象 的 因 果 關 係 和 其 間 所 遵 行 的 規 律 二 介 紹 物 理 學 的 基 本 精 神 及 物 理 學 的 範 圍, 引 起 學 生 對 大 自 然 的 好 奇, 激 發 學 生 追 求 事 物 原 理 的 興 趣, 同 時 使 學 生 體 認 物 質 科 學 的 發 展 對 人 類 生 活 和 環 境 的 影 響 與 其 重 要 性, 啟 發 學 生 在 科 學 創 造 及 應 用 上 的 潛 在 能 力 三 藉 由 師 生 互 動 與 實 驗 活 動, 養 成 學 生 良 好 的 科 學 態 度, 使 其 熟 悉 科 學 方 法, 提 升 學 生 縝 密 思 考 探 索 真 理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四 基 礎 物 理 二 A 是 以 高 一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為 本, 介 紹 力 學 的 基 本 知 識, 使 學 生 藉 由 力 學 得 以 認 識 物 理 學 的 基 本 精 神 與 架 構 基 礎 物 理 二 B 是 以 高 一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為 本, 深 入 探 索 力 學, 使 學 生 藉 由 力 學 得 以 理 解 物 理 學 的 基 本 精 神 及 架 構, 培 養 學 生 定 量 分 析 能 力, 奠 定 學 生 研 習 高 三 選 修 物 理 的 基 礎 貳 核 心 能 力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所 培 養 的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定 性 及 定 量 的 分 析 能 力 二 以 歸 納 及 演 繹 的 方 法 來 界 定 並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三 安 排 及 執 行 實 驗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基 礎 物 理 一 課 程 於 高 一 實 施, 為 二 學 分 之 課 程, 可 彈 性 安 排 於 第 一 學 期 或 第 二 學 期 實 施,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二 基 礎 物 理 二 A 課 程 於 高 二 實 施, 為 二 學 分 之 課 程, 可 彈 性 安 排 於 第 一 學 期 或 第 二 學 期 實 施,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三 基 礎 物 理 二 B 課 程 於 高 二 實 施, 為 四 至 六 學 分 之 課 程, 以 安 排 一 學 年, 每 學 期 二 至 三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至 三 節 為 原 則 四 上 述 課 程,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19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教 材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一 緒 論 二 物 質 的 組 成 1. 物 理 學 簡 介 1-1 簡 介 物 理 學 探 討 的 方 向 及 其 涵 蓋 的 範 疇 1-2 簡 要 陳 述 物 理 學 的 演 避 免 單 純 以 條 列 的 方 式 進 來 呈 現 物 理 史 可 以 藉 由 某 幾 位 關 鍵 人 物 的 貢 獻 來 說 明 物 理 是 實 驗 與 理 論 相 輔 相 成 的 學 問, 及 其 與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的 關 係 2. 物 理 量 的 單 2-1 介 紹 國 際 單 位 系 統 位 1. 生 活 中 常 見 1-1 說 明 原 子 的 大 小 的 物 質, 無 論 1-2 從 原 子 觀 點 解 釋 固 是 氣 態 液 態 態 液 態 及 氣 態 之 間 或 是 固 態 都 的 差 異 是 由 微 小 的 1-3 說 明 我 們 現 在 已 經 有 不 在 這 個 階 段 介 紹 太 專 原 子 所 組 成 的 技 術 可 以 直 接 觀 察 到 原 子 甚 至 移 動 原 子 簡 單 說 明 由 於 我 們 對 於 原 子 與 分 子 的 理 解 加 深 以 及 技 術 的 進 步, 使 得 奈 米 科 技 有 很 大 的 發 展 空 間 業 的 名 詞, 如 掃 描 電 子 顯 微 鏡 場 發 射 顯 微 鏡 等 ; 祗 要 說 明 我 們 目 前 有 適 當 的 技 術 便 可 2. 原 子 與 原 子 2-1 說 明 原 子 內 部 有 帶 正 核 的 組 成 電 的 原 子 核, 原 子 核 外 有 電 子 環 繞 2-2 說 明 原 子 核 的 大 小 2-3 說 明 原 子 核 內 有 質 子 不 須 說 明 夸 克 的 種 類 及 與 中 子, 質 子 帶 正 電, 所 帶 電 荷 本 節 的 主 要 中 子 不 帶 電 簡 單 說 明 目 的 僅 在 於 讓 學 生 認 識 質 子 中 子 是 由 夸 克 所 夸 克 這 個 常 識 性 組 成 的 名 詞 可 以 說 明 至 目 前 為 止, 我 們 還 未 在 實 驗 上 發 現 比 電 子 及 夸 克 更 為 基 本 的 東 西 參 考 節 數 1.5 2.5 20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1. 物 體 運 動 的 軌 跡 1-1 說 明 位 置 位 移 速 可 以 用 一 維 運 動 為 例, 度 加 速 度 的 意 義 介 紹 必 要 的 ( 速 度 加 速 度 ) 公 式 與 計 算 主 要 是 將 國 中 階 段 已 經 學 過 的 基 本 概 念 做 複 習, 以 便 加 深 印 象 參 考 節 數 2. 牛 頓 運 動 定 2-1 說 明 質 量 代 表 物 體 運 不 涉 及 軌 跡 數 學 式 僅 律 動 慣 性 之 大 小 慣 性 定 律 力 對 物 體 運 動 狀 態 的 影 響 以 及 運 動 方 程 式 ( F = ma ) 的 意 義 以 敘 述 方 式 說 明 我 們 可 由 運 動 方 程 式 求 得 物 體 運 動 軌 跡 三 物 體 的 運 動 2-2 說 明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見 一 方 面 複 習 國 中 所 學, 的 摩 擦 力 及 彈 簧 力 的 一 方 面 以 這 些 熟 悉 的 性 質 力 為 例, 說 明 力 會 改 變 物 體 運 動 狀 態 例 如 : 如 果 沒 有 摩 擦 力, 一 個 等 速 前 進 的 物 體 將 以 等 速 度 持 續 前 進 配 合 示 範 實 驗 一 : 摩 擦 力 的 觀 察 5 3. 克 卜 勒 行 星 運 動 定 律 3-1 簡 單 介 紹 克 卜 勒 三 大 此 處 介 紹 克 卜 勒 行 星 運 定 律 發 現 的 歷 史 背 景 及 內 容 動 定 律 的 目 的 是 以 此 為 例, 讓 學 生 知 道 物 體 軌 跡 的 確 遵 循 已 知 的 明 確 規 律, 而 這 些 明 確 的 規 律 對 於 常 人 來 說 可 能 是 極 不 明 顯 的 事 如 果 不 是 克 卜 勒 的 緣 故, 我 們 可 能 還 要 摸 索 不 知 多 久 的 時 間 才 能 知 道 這 些 規 律 可 說 明 克 卜 勒 定 律 是 克 卜 勒 累 積 前 人 觀 測 資 料 之 歸 納 性 結 果 20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四 物 質 間 的 基 本 交 互 作 用 1. 重 力 1-1 說 明 帶 質 量 的 物 體 之 可 寫 出 萬 有 引 力 平 方 反 間 有 萬 有 引 力, 以 及 比 公 式 此 力 大 小 與 物 體 間 距 離 的 平 方 成 反 比 1-2 說 明 可 以 從 牛 頓 運 動 不 推 導 任 何 數 學 式 方 程 式 及 平 方 反 比 重 可 略 加 說 明 由 牛 頓 運 動 力 解 釋 克 卜 勒 行 星 運 方 程 式 與 平 方 反 比 重 動 定 律 力 解 釋 克 卜 勒 定 律 是 演 繹 式 之 推 導, 及 前 節 克 卜 勒 之 歸 納 式 為 研 究 科 學 之 兩 種 重 要 方 式 2. 電 力 與 磁 力 2-1 說 明 帶 電 荷 的 物 體 之 將 國 中 階 段 已 經 學 過 的 間 有 靜 電 力 原 子 內 帶 基 本 概 念 做 複 習, 以 便 負 電 的 電 子 與 帶 正 電 加 深 印 象 的 原 子 核 之 間 有 相 吸 可 寫 出 靜 電 力 平 方 反 比 的 庫 侖 靜 電 力, 因 此 電 公 式 子 及 原 子 核 才 會 組 合 成 原 子 電 子 與 電 子 之 間 則 有 相 互 排 斥 的 靜 電 力 2-2 說 明 磁 鐵 間 有 磁 力 簡 將 國 中 階 段 已 經 學 過 的 介 磁 力 線 與 磁 場 的 概 基 本 概 念 做 複 習, 以 便 念 加 深 印 象 3. 強 力 與 弱 力 3-1 說 明 質 子 與 質 子 質 子 此 處 強 力 與 弱 力 的 概 念 與 中 子 中 子 與 中 子 之 均 僅 做 定 性 介 紹 間 有 強 力, 因 此 能 可 強 調 強 力 可 以 克 服 質 束 縛 在 一 起 形 成 原 子 核 但 是 其 作 用 力 範 圍 很 短, 祗 限 制 在 原 子 核 大 小 的 尺 度 內, 因 此 我 們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感 覺 不 到 它 的 作 用 子 及 質 子 間 的 相 斥 靜 電 力 參 考 節 數 3 20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3-2 說 明 單 獨 的 中 子 並 不 在 介 紹 完 弱 力 後, 可 以 穩 定, 會 自 動 衰 變 成 質 子 及 其 他 粒 子, 某 些 原 子 核 也 會 有 類 似 的 衰 變 我 們 無 法 以 重 力 電 力 磁 力 或 強 力 來 解 釋 中 子 的 衰 變 現 象, 因 此 我 們 得 做 個 總 整 理, 說 明 自 然 界 的 基 本 作 用 力 可 分 為 重 力 電 力 與 磁 力 強 力 弱 力 物 質 間 一 切 的 交 互 影 響 都 是 由 這 幾 種 基 本 交 互 作 用 所 綜 合 而 成 的 知 自 然 界 中 還 有 另 外 說 明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中 所 一 種 交 互 作 用, 我 們 稱 它 為 弱 交 互 作 用 ( 或 弱 力 ) 由 於 弱 交 互 作 用 存 在, 中 子 才 會 衰 變 弱 力 作 用 的 範 圍 比 強 力 作 用 的 範 圍 更 短 經 驗 到 的 各 種 力 量, 例 如 : 摩 擦 力 各 種 接 觸 力 ( 用 手 推 桌 子 地 板 把 桌 子 撐 住 ) 彈 性 力 氣 體 分 子 碰 撞 容 器 壁 產 生 的 壓 力 來 源 等 等, 若 從 原 子 的 觀 點 來 看, 其 來 源 其 實 都 是 電 力 與 磁 力 的 作 用 1. 電 流 的 磁 效 1-1 說 明 電 流 會 產 生 磁 祗 做 定 性 的 介 紹, 不 推 應 場 介 紹 安 培 右 手 定 導 任 何 數 學 公 式 則 配 合 示 範 實 驗 二 : 載 流 五 電 與 磁 的 統 一 六 波 導 線 的 磁 效 應 2. 電 磁 感 應 2-1 介 紹 法 拉 第 感 應 定 祗 做 定 性 的 介 紹, 不 推 律 由 電 磁 感 應 來 說 導 任 何 數 學 公 式 明 電 與 磁 是 不 可 分 割 不 需 要 具 體 說 明 方 程 式 的 現 象, 因 此 我 們 把 的 形 式 簡 單 指 出, 馬 電 力 以 及 磁 力 統 稱 為 克 士 威 方 程 式 讓 我 們 電 磁 力 說 明 馬 克 士 能 以 定 量 的 方 式 描 述 威 把 電 磁 力 所 遵 守 的 電 磁 現 象 1. 波 的 性 質 定 律 全 部 整 理 在 一 配 合 示 範 實 驗 三 : 電 磁 起, 因 此 人 們 稱 這 些 感 應 方 程 式 為 馬 克 士 威 方 程 式 1-1 說 明 波 速 頻 率 波 長 將 國 中 階 段 已 經 學 過 的 關 係 ( 數 學 式 ) 的 基 本 概 念 做 複 習, 以 便 加 深 印 象 1-2 以 簡 單 的 例 子 ( 如 : 水 祗 做 定 性 的 介 紹, 不 推 波 聲 波 ) 及 圖 示 的 方 導 任 何 數 學 公 式 ; 不 提 式 說 明 波 的 反 射 折 折 射 定 律 的 數 學 形 射 干 涉 與 繞 射 現 象 式 以 圖 示 方 式 介 紹 干 涉 現 象 3 6 20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七 能 量 2. 光 與 電 磁 波 1. 能 量 的 形 式 2. 能 量 間 的 轉 換 與 能 量 守 恆 3. 核 能 1-3 利 用 聲 波 介 紹 都 卜 勒 祗 做 定 性 的 介 紹 效 應 2-1 介 紹 歷 史 上 關 於 光 的 祗 做 定 性 的 介 紹, 不 推 兩 個 主 要 理 論 : 微 粒 導 任 何 數 學 公 式 說 波 動 說 2-2 介 紹 光 的 反 射 及 折 射 不 推 導 任 何 數 學 公 式 現 象 2-3 介 紹 光 的 干 涉 及 繞 射 介 紹 楊 氏 雙 狹 縫 干 涉 現 象 實 驗 配 合 示 範 實 驗 四 : 楊 氏 雙 狹 縫 干 涉 2-4 說 明 由 於 有 電 磁 感 應 簡 單 指 出, 我 們 可 以 利 現 象, 電 磁 場 可 以 在 用 馬 克 士 威 方 程 式 來 空 間 中 傳 播, 從 而 形 計 算 出 電 磁 波 在 真 空 成 所 謂 的 電 磁 波 介 中 傳 播 的 速 度 僅 須 簡 紹 馬 克 士 威 從 他 的 方 要 說 明 電 場 磁 場 之 交 程 式 預 測 了 電 磁 波 的 互 感 應 及 傳 播 存 在, 而 且 計 算 出 電 可 強 調 電 磁 波 乃 前 節 磁 波 的 速 度 即 為 光 速 科 學 家 因 此 認 知 光 即 是 電 磁 波 介 紹 電 磁 波 譜 及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1-1 簡 介 力 學 能 熱 能 光 能 電 能 化 學 能 等 各 種 形 式 的 能 1-2 介 紹 克 氏 溫 標 ( 絕 對 溫 標 ) 說 明 溫 度 越 高 代 表 物 體 中 原 子 的 平 均 動 能 越 大 2-1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能 量 間 的 轉 換, 以 及 能 量 守 恆 的 觀 念 介 紹 質 量 及 能 量 可 以 相 互 轉 換 的 概 念 介 紹 E = MC 2 的 公 式 3-1 簡 述 原 子 核 的 分 裂 及 核 能 發 電 並 介 紹 輻 射 安 全 3-2 簡 述 原 子 核 的 融 合 及 核 能 馬 克 士 威 方 程 式 之 重 要 推 論 有 關 各 種 能 量 及 能 量 間 轉 換 避 免 做 定 量 推 導 及 計 算 可 提 及 太 陽 能 來 自 核 融 合 參 考 節 數 5 204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八 量 子 現 象 4. 能 量 的 有 效 4-1 簡 介 能 源 的 有 效 利 用 利 用 與 節 約 及 再 生, 並 舉 例 說 明 日 常 生 活 中 如 何 節 約 能 源 1. 光 子 與 電 子 1-1 簡 介 光 電 效 應, 說 明 光 定 性 說 明 如 果 我 們 將 具 有 粒 子 性 引 入 E= hν 公 式 以 及 所 有 微 觀 粒 子 都 具 有 波 粒 二 象 性 2. 原 子 光 譜 頻 率 夠 高 的 光 照 射 到 某 些 金 屬 上, 便 可 以 將 電 子 打 離 金 屬 表 面 光 電 子 的 產 生 祗 和 入 射 光 的 頻 率 有 關 而 和 光 的 強 度 無 關 說 明 光 是 由 一 顆 顆 的 光 量 子 所 組 成 的, 每 顆 光 量 子 的 能 量 和 光 的 頻 率 成 正 比 1-2 舉 例 說 明 光 電 效 應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之 應 用 1-3 簡 介 雙 狹 縫 電 子 干 涉 定 性 介 紹 物 理 學 家 在 現 象, 藉 此 說 明 電 子 1961 年 才 成 功 完 成 的 具 有 波 動 性 雙 狹 縫 電 子 干 涉 實 驗 此 一 實 驗 的 概 念 及 光 學 中 的 楊 氏 干 涉 實 驗 完 全 相 同, 可 明 確 的 呈 現 電 子 的 波 動 性 1-4 指 出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在 微 觀 ( 原 子 ) 尺 度 下 並 不 適 用 ; 此 時 適 用 之 理 論 稱 為 量 子 論 2-1 說 明 原 子 外 圍 的 電 子 可 簡 單 指 出 能 階 的 存 只 能 具 有 特 定 的 能 在 及 電 子 的 波 動 性 有 量, 稱 之 為 能 階 密 切 關 聯 2-2 說 明 電 子 可 以 經 由 吸 不 涉 及 任 何 數 學 推 導 收 或 發 射 特 定 能 量 ( 頻 率 ) 之 光 子 由 一 個 能 階 躍 遷 到 另 一 個 能 階, 從 而 引 入 原 子 光 譜 之 概 念 參 考 節 數 4 20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2-3 說 明 不 同 的 原 子 有 不 同 的 光 譜 ; 經 由 測 量 一 個 物 體 發 出 的 原 子 光 譜, 我 們 可 以 推 論 出 它 的 組 成 成 分 1. 星 體 觀 測 及 1-1 簡 介 人 類 對 星 體 的 觀 僅 做 常 識 性 介 紹 哈 伯 定 律 測 1-2 簡 介 宇 宙 中 各 種 結 構 僅 做 常 識 性 介 紹 ( 如 : 太 陽 系 星 系 星 系 團 等 ) 的 尺 度 九 1-3 由 測 量 遠 方 星 體 之 光 說 明 可 以 用 都 卜 勒 效 宇 譜 與 已 知 元 素 光 譜 之 應 來 約 略 詮 釋 哈 伯 定 宙 對 比 ( 紅 移 現 象 ), 我 律 及 膨 脹 宇 宙 的 關 係 學 2 簡 們 得 到 哈 伯 定 律 天 文 介 學 家 因 此 推 論 星 系 間 之 距 離 與 時 俱 增 我 們 生 活 在 一 個 正 在 膨 脹 的 宇 宙 中 2. 宇 宙 起 源 2-1 簡 介 宇 宙 演 化 的 歷 史 僅 做 常 識 性 介 紹 可 簡 介 霹 靂 說 及 宇 宙 微 總 波 背 景 輻 射 時 數 32 附 錄 一 現 代 科 技 1. 現 代 科 技 簡 1-1 簡 介 雷 射 半 導 體 超 僅 做 常 識 性 介 紹 介 導 體 及 其 應 用 1-2 簡 介 液 晶 電 漿 及 其 應 用 簡 介 台 灣 相 關 產 業 1-3 簡 介 奈 米 科 技 及 其 應 用 高 中 基 礎 物 理 一 示 範 實 驗 活 動 項 目 示 範 實 驗 名 稱 配 合 主 題 一 摩 擦 力 的 觀 察 主 題 三 : 物 體 的 運 動 中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力 二 載 流 導 線 的 磁 效 應 主 題 五 : 電 與 磁 的 統 一 中 電 流 的 磁 效 應 三 電 磁 感 應 主 題 五 : 電 與 磁 的 統 一 中 的 法 拉 第 電 磁 感 應 四 楊 氏 雙 狹 縫 干 涉 主 題 六 : 波 中 的 光 的 干 涉 206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二 A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一 運 動 學 二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三 動 量 與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的 應 用 四 萬 有 引 1. 直 線 運 動 1-1 以 質 點 在 一 直 線 上 的 本 節 僅 討 論 質 點 的 直 線 位 置 變 化, 描 述 運 動 並 運 動 說 明 位 移 及 路 徑 長 不 涉 及 微 分 運 算 符 號 1-2 介 紹 速 度 及 速 率 1-3 介 紹 加 速 度 1-4 討 論 一 維 空 間 的 等 加 速 運 動, 並 說 明 自 由 落 體 運 動 1. 慣 性 與 牛 頓 1-1 介 紹 慣 性 的 概 念 並 說 靜 力 平 衡 及 力 的 向 量 性 第 一 運 動 定 明 力 是 運 動 狀 態 發 生 質 部 分 不 做 計 算 律 變 化 的 原 因 簡 單 介 計 算 限 於 直 線 運 動 紹 靜 力 平 衡 及 力 的 向 量 性 質 2. 牛 頓 第 二 運 2-1 說 明 力 與 加 速 度 之 間 動 定 律 的 關 係 3. 牛 頓 第 三 運 3-1 說 明 作 用 力 及 反 作 用 動 定 律 力 的 關 係 4. 摩 擦 力 4-1 說 明 靜 摩 擦 力 及 動 摩 不 提 摩 擦 係 數 擦 力 1. 動 量 1-1 定 義 動 量, 並 說 明 其 與 祗 討 論 質 點 的 一 維 運 作 用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動 2. 動 量 守 恆 2-1 簡 單 介 紹 動 量 守 恆 及 牛 頓 第 三 運 動 定 律 的 關 係 3. 等 速 率 圓 周 3-1 簡 單 說 明 等 速 率 圓 周 運 動 運 動, 並 引 入 角 速 度 切 線 速 度 向 心 加 速 度 及 向 心 力 等 概 念 1. 萬 有 引 力 定 1-1 說 明 萬 有 引 力 定 律 的 律 數 學 形 式 2. 地 球 表 面 的 2-1 由 物 體 在 地 球 表 面 所 重 力 與 重 力 受 重 力 得 出 地 球 表 面 加 速 度 力 3. 行 星 與 人 造 衛 星 的 重 力 加 速 度 3-1 應 用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及 萬 有 引 力 定 律 解 釋 行 星 與 人 造 衛 星 的 運 動 參 考 節 數 6 7 6 3 20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二 A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五 功 與 能 量 六 碰 撞 1. 功 1-1 以 力 與 位 移 的 乘 積 定 祗 討 論 一 維 運 動 義 功 2. 動 能 與 功 能 定 理 2-1 定 義 動 能, 並 說 明 外 力 作 功 之 總 和 等 於 物 體 動 能 之 變 化 量 3-1 說 明 位 能 的 定 義 3. 位 能 3-2 說 明 地 表 附 近 的 重 力 位 能 4. 力 學 能 守 恆 4-1 簡 介 力 學 能 守 恆 定 律 說 明 力 學 能 守 恆 之 相 關 實 例 1. 碰 撞 1-1 以 二 質 點 之 間 的 碰 撞 不 提 約 化 質 量 簡 單 說 明 碰 撞 前 後 的 不 提 恢 復 係 數 動 量 及 動 能 變 化 不 討 論 內 能 參 考 節 數 總 時 數 32 8 2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二 B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一 靜 力 學 二 運 動 學 1. 移 動 平 衡 1-1 說 明 力 的 測 量 配 合 實 驗 二 : 靜 力 平 1-2 說 明 力 的 向 量 性 質 與 衡 力 的 合 成 分 解 1-3 說 明 移 動 平 衡 的 條 件 2. 力 矩 及 轉 動 2-1 說 明 力 矩 的 定 義 及 轉 平 衡 動 平 衡 的 條 件 3. 靜 力 平 衡 3-1 說 明 靜 力 平 衡 的 條 件 4. 重 心 與 質 心 4-1 說 明 重 心 與 質 心 的 定 義 5. 靜 力 學 應 用 實 例 1. 直 線 運 動 5-1 以 力 圖 及 日 常 生 活 實 例 ( 如 : 槓 桿 滑 輪 等 ) 說 明 靜 力 平 衡 的 應 用 1-1 以 質 點 在 一 直 線 上 的 本 節 僅 討 論 質 點 的 直 位 置 變 化, 描 述 運 動 線 運 動 並 說 明 位 移 及 路 徑 長 1-2 介 紹 速 度 與 速 率 參 考 節 數 8+2 8+2 20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三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1-3 介 紹 加 速 度 1-4 詳 細 討 論 一 維 空 間 的 配 合 實 驗 三 : 自 由 落 等 加 速 運 動, 並 說 明 自 由 落 體 運 動 體 及 物 體 在 斜 面 上 的 運 動 1-5 說 明 直 線 上 的 相 對 運 動 2. 平 面 運 動 2-1 利 用 平 面 向 量 之 概 念 避 免 述 及 二 維 空 間 及 將 位 移 速 度 及 加 速 三 維 空 間 的 相 對 運 動 度 推 廣 至 二 維 空 間 的 運 動 2-2 以 拋 體 運 動 為 例, 說 明 二 維 的 等 加 速 度 運 動 1. 慣 性 與 牛 頓 1-1 介 紹 慣 性 的 概 念 並 說 不 提 可 變 質 量 系 統 第 一 運 動 定 律 明 力 是 運 動 狀 態 發 生 變 化 的 原 因 2. 牛 頓 第 二 運 2-1 說 明 力 與 加 速 度 之 間 配 合 實 驗 四 : 牛 頓 第 動 定 律 的 關 係 二 運 動 定 律 實 驗 3. 牛 頓 第 三 運 3-1 說 明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動 定 律 力 的 關 係 4. 摩 擦 力 4-1 說 明 靜 摩 擦 力 和 動 摩 擦 力, 及 其 與 正 向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1. 動 量 與 衝 量 1-1 定 義 動 量 與 衝 量, 並 說 明 其 與 作 用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2. 動 量 守 恆 2-1 介 紹 質 點 系 統 的 動 量 守 恆 定 律 3. 質 心 運 動 3-1 說 明 質 心 的 速 度 加 速 度 四 動 量 與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的 應 用 5. 角 動 量 4. 等 速 率 圓 周 運 動 4-1 簡 單 說 明 等 速 率 圓 周 運 動, 並 引 入 角 速 度 切 線 速 度 向 心 加 速 度 及 向 心 力 等 概 念 5-1 定 義 單 一 質 點 的 角 動 可 類 比 角 動 量 與 力 矩 量 並 說 明 其 與 作 用 力 的 關 係, 及 動 量 與 力 矩 之 間 的 關 係 的 關 係 不 提 轉 動 慣 量 參 考 節 數 8+2 12 2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五 萬 有 引 力 定 律 六 功 與 能 量 七 碰 6. 簡 諧 運 動 6-1 以 彈 簧 振 動 及 單 擺 運 祗 討 論 水 平 彈 簧 的 運 動 為 例 說 明 簡 諧 運 動 動, 不 討 論 鉛 直 彈 簧 為 一 周 期 性 運 動 並 的 運 動 解 釋 位 置 與 時 間 的 關 係 7. 物 理 量 的 因 7-1 介 紹 物 理 量 的 因 次 及 次 因 次 分 析 法 1. 萬 有 引 力 定 1-1 說 明 萬 有 引 力 定 律 的 律 數 學 形 式 2. 地 球 表 面 的 2-1 由 物 體 在 地 球 表 面 所 重 力 與 重 力 受 重 力 得 出 地 球 表 面 加 速 度 的 重 力 加 速 度 3. 行 星 與 人 造 3-1 應 用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與 衛 星 萬 有 引 力 定 律 解 釋 行 星 及 人 造 衛 星 的 運 動 1. 功 與 功 率 1-1 以 力 與 位 移 的 純 量 積 定 義 功, 並 介 紹 平 均 功 率 及 瞬 時 功 率 2. 動 能 與 功 能 2-1 定 義 動 能, 並 證 明 外 力 定 理 作 功 之 總 和 等 於 物 體 不 提 橢 圓 軌 道, 不 提 地 球 內 部 的 重 力 本 節 所 需 的 數 學 觀 念 : 向 量 之 純 量 積 動 能 之 變 化 量 3. 位 能 3-1 說 明 位 能 的 定 義 3-2 說 明 重 力 位 能 及 彈 簧 介 紹 重 力 位 能 及 彈 簧 位 能 位 能 的 形 式, 不 詳 細 4. 力 學 能 守 恆 4-1 簡 介 力 學 能 守 恆 定 推 導 律, 並 舉 力 學 能 守 恆 不 討 論 鉛 直 彈 簧 的 重 的 實 例 力 位 能 加 彈 簧 位 能 1. 彈 性 碰 撞 1-1 以 二 質 點 之 間 的 碰 撞 不 提 約 化 質 量 說 明 彈 性 碰 撞 前 後 的 動 量 及 動 能 守 恆 撞 2. 非 彈 性 碰 撞 2-1 說 明 一 般 物 體 的 碰 撞 為 非 彈 性 碰 撞, 碰 撞 前 後 僅 動 量 守 恆 總 時 數 不 提 恢 復 係 數 二 維 碰 撞 祗 說 明 不 計 算 不 討 論 內 能 參 考 節 數 4 12 4 56+8 ( 實 驗 ) 21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高 中 基 礎 物 理 二 B 實 驗 活 動 項 目 實 驗 名 稱 內 容 配 合 主 題 一 二 三 測 量 與 誤 差 靜 力 平 衡 自 由 落 體 與 物 體 在 斜 面 上 的 運 動 四 牛 頓 第 二 運 動 定 律 利 用 游 標 尺 測 量 物 體 的 獨 立 單 元 實 驗 長 度 記 錄 測 量 的 長 度, 求 其 平 均 值, 含 誤 差 處 理 說 明 有 效 數 字 的 意 義 及 應 用 報 告 格 式 表 格 設 計 數 據 處 理 利 用 力 桌 做 共 點 力 的 平 主 題 一 : 靜 力 學 衡 測 量 中 的 1. 移 動 平 衡 和 2. 利 用 力 桌 做 非 共 點 力 的 力 矩 及 轉 動 平 衡 平 衡 測 量 利 用 計 時 器 測 量 自 由 落 體 的 速 度 及 加 速 度 利 用 力 學 滑 車 計 時 器 記 錄 滑 車 由 斜 面 滑 下 之 位 移 速 度 加 速 度, 以 瞭 解 等 加 速 度 直 線 運 動 利 用 滑 車 與 軌 道 計 時 器, 將 質 量 固 定, 改 變 作 用 力 以 測 加 速 度, 求 出 加 速 度 及 作 用 力 的 關 係 固 定 作 用 力, 改 變 質 量 以 測 加 速 度, 求 出 加 速 度 及 質 量 的 關 係 綜 合 實 驗 結 果 得 出 牛 頓 第 二 運 動 定 律 主 題 二 : 運 動 學 中 的 1. 直 線 運 動 主 題 三 : 牛 頓 運 動 定 律 中 的 2. 牛 頓 第 二 運 動 定 律 參 考 節 數 2 2 2 2 21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依 照 本 教 材 綱 要 之 規 範,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及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材 和 高 一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之 內 容, 配 合 學 生 之 數 學 能 力, 妥 善 編 排 組 織 成 適 合 學 生 認 知 能 力 和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教 材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自 訂 篇 章 節 等 順 次 和 標 題 名 稱, 但 必 須 涵 蓋 教 材 綱 要 中 各 主 要 內 容 ( 三 ) 物 理 學 之 教 材 內 容 應 理 論 和 應 用 並 重, 以 使 學 生 能 活 學 活 用 科 學 知 識 ( 四 ) 教 材 之 編 寫, 原 則 上, 各 單 元 應 以 示 範 實 驗 或 學 生 的 舊 經 驗 引 領,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動 機, 經 由 歸 納 或 演 繹 的 過 程, 導 出 科 學 知 識 教 材 的 敘 述 應 著 眼 於 闡 明 知 識 的 形 成 過 程, 以 培 養 學 生 發 現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五 ) 教 材 之 組 織 應 兼 顧 與 高 中 數 學 科 化 學 科 地 球 科 學 科 和 生 物 科 等 相 關 學 科 之 間 的 相 互 配 合 ( 六 ) 教 材 份 量 應 與 教 學 節 數 相 配 合, 以 一 學 年 或 一 學 期 一 冊 為 原 則 內 容 應 力 求 上 下 連 貫, 前 後 呼 應, 重 要 概 念 宜 分 層 次, 由 淺 而 深, 由 具 體 而 抽 象, 在 不 同 單 元 中 重 覆 呈 現, 使 學 生 能 充 分 理 解 並 習 得 完 整 的 概 念 ( 七 ) 教 材 中 的 專 有 名 詞 和 人 名 翻 譯, 應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物 理 學 名 詞 為 準, 遇 有 未 規 定 者, 則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科 學 刊 物 及 習 慣 用 語, 妥 為 譯 註, 惟 各 冊 必 須 一 致, 且 與 高 中 其 它 相 關 學 科 相 配 合 課 本 中 初 次 出 現 的 專 有 名 詞 或 外 國 人 名, 在 同 一 頁 中 應 附 原 文, 人 名 並 應 附 國 名 及 生 歿 年, 書 後 加 印 中 英 名 詞 對 照 表 及 索 引 ( 八 ) 教 科 書 各 單 元 教 材 之 後, 應 編 列 習 題, 由 學 生 自 行 解 答, 以 收 練 習 之 效 可 酌 量 列 出 簡 單 電 腦 計 算 數 值 之 相 關 習 題 做 為 延 伸 之 參 考 習 題 ( 九 ) 教 科 書 應 隨 同 編 有 教 師 手 冊, 供 教 師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之 內 容 除 了 明 列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教 學 時 間 之 外, 應 提 供 教 學 必 要 的 參 考 資 料 習 題 解 答 和 實 驗 活 動 的 詳 盡 說 明 ; 必 要 時, 得 提 供 教 學 媒 體 之 製 作 資 料 或 成 品 ( 十 ) 各 單 元 教 材 之 設 計, 應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和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教 學 目 標 在 認 知 方 面, 包 括 觀 察 研 判 推 論 預 測 提 出 計 畫 提 出 假 設 評 估 等 心 智 活 動 能 力 的 培 養 及 科 學 概 念 的 習 得 等 ; 在 情 意 方 面, 包 括 實 事 求 是 的 工 作 態 度 培 養, 細 心 耐 心 的 工 作 精 神 陶 冶 等 ; 在 技 能 方 面, 包 括 實 驗 操 作 技 能 及 各 種 實 際 執 行 活 動 能 力 的 習 練 等 ( 十 一 ) 文 字 敘 述, 力 求 流 暢 易 讀, 淺 顯 易 懂, 版 面 應 做 美 工 專 業 設 計, 多 附 精 美 的 圖 說 和 彩 色 照 片, 以 吸 引 學 生 喜 愛 閱 讀, 激 發 其 讀 書 之 興 趣 ( 十 二 ) 物 理 學 於 課 文 之 外, 如 有 實 驗 活 動, 須 另 編 有 實 驗 活 動 手 冊 手 冊 中 應 明 列 實 驗 目 的 實 驗 儀 器 實 驗 步 驟 結 果 和 討 論, 並 設 計 一 些 相 關 問 題 供 學 生 思 考 作 答 ( 十 三 ) 每 一 冊 在 各 章 節 間 或 在 書 後, 應 酌 列 與 教 材 有 關 的 補 充 資 料, 例 如 科 學 家 的 傳 記 最 新 科 技 進 展 等 ; 尤 其 是 基 礎 物 理 一 教 材 綱 要 中 的 第 二 主 題 物 質 的 組 成 第 四 主 題 物 質 間 的 基 本 交 互 作 用 第 八 主 題 量 子 現 象 與 第 九 主 題 宇 宙 學 簡 介 等, 因 增 添 了 以 往 教 材 綱 要 所 沒 有 21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的 新 內 容, 教 科 書 可 適 當 增 列 延 伸 閱 讀 資 料 ( 例 如 國 內 外 相 關 專 業 網 站 或 書 籍 文 章 ), 供 老 師 及 學 生 參 考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在 教 學 前 應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編 寫 教 案 教 案 之 設 計, 應 以 普 通 程 度 學 生 為 對 象, 但 亦 應 顧 及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較 快 或 較 慢 之 學 生, 應 實 施 充 實 教 學 或 補 救 教 學 ( 二 ) 教 師 在 每 一 新 單 元 教 學 時, 應 以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之 體 驗, 及 既 有 之 知 識 或 經 驗 為 基 礎, 多 舉 實 例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動 機, 進 而 引 導 學 生 發 現 問 題, 推 理 分 析, 歸 納 或 演 繹, 以 迄 問 題 之 解 決, 達 成 習 得 新 知 識 或 新 概 念 的 教 學 目 標 在 實 驗 活 動 中, 應 儘 量 讓 學 生 親 手 操 作, 以 熟 練 實 驗 技 巧, 並 提 供 學 生 自 我 發 揮 之 創 造 空 間, 教 師 從 旁 協 助, 善 加 引 導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不 應 單 以 知 識 的 傳 授 為 重 點, 尤 應 注 意 教 導 學 生 在 科 學 方 法 的 應 用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養 科 學 方 法 包 括 觀 察 分 類 測 量 傳 達 數 字 的 運 用 時 空 關 係 的 運 用 預 測 推 理 解 釋 資 料 控 制 變 因 建 立 假 設 設 計 實 驗 等 項 科 學 態 度 則 指 互 助 合 作, 尊 重 他 人 意 見, 忠 於 數 據, 實 事 求 是 等 項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質 疑 發 問 共 同 討 論, 以 營 造 生 動 有 趣 的 教 學 氣 氛 討 論 時, 可 採 小 組 活 動 方 式, 以 促 進 同 學 間 合 作 及 互 助 的 學 習 教 師 宜 多 運 用 各 式 教 學 媒 體 和 資 訊 設 備 以 加 強 課 堂 教 學 之 成 效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著 重 科 學 概 念 的 融 會 貫 通 和 運 用, 切 忌 灌 輸 零 碎 片 斷 的 知 識 ( 六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本 因 材 施 教, 有 教 無 類 的 精 神, 運 用 教 學 的 藝 術 和 輔 導 的 技 巧, 充 分 掌 握 每 一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態, 激 發 其 潛 能, 不 放 棄 任 何 一 位 學 生 ( 七 ) 教 學 完 畢 後, 教 師 應 做 自 我 評 量 及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逐 步 修 訂 教 案, 使 教 學 計 畫 更 趨 完 善, 教 學 得 以 相 長 ( 八 ) 實 驗 活 動 之 教 學 應 以 連 課 方 式 進 行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學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物 理 實 驗 室 及 器 材 準 備 室, 並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之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之 供 應 ( 二 ) 實 驗 室 及 實 驗 活 動 場 所 應 注 意 通 風 安 全 措 施 和 環 境 污 染 防 制 實 驗 所 損 耗 的 器 材, 應 儘 速 修 護 或 補 充 ( 三 ) 除 設 備 標 準 中 所 規 定 之 視 聽 教 學 媒 體 外, 各 校 宜 鼓 勵 教 師 自 製 教 具, 或 由 教 學 研 究 會 集 體 創 製, 並 推 廣 之, 以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 四 ) 學 校 應 供 應 每 位 教 師 教 師 手 冊, 並 宜 多 訂 購 參 考 書 籍 科 學 期 刊 和 雜 誌 供 師 生 借 閱, 以 做 為 教 學 研 究 或 學 習 之 參 考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與 本 科 關 係 最 密 切 的 學 科 為 數 學 化 學 地 球 科 學 和 生 物,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學 科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集 合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教 師, 共 同 研 討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縱 向 及 橫 向 之 間 的 聯 繫 21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為 瞭 解 學 生 之 學 習 狀 況 和 成 就, 教 師 應 適 時 進 行 形 成 性 評 量 和 總 結 性 評 量, 以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和 診 斷 教 學 得 失, 並 加 以 補 救 及 調 整, 俾 達 成 預 期 的 教 學 目 標 ( 二 )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並 應 考 評 學 生 所 做 習 題 和 學 習 報 告, 以 及 課 堂 討 論 和 實 驗 活 動 的 表 現, 綜 合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和 能 力 ( 三 ) 評 量 之 內 容, 應 以 教 學 目 標 和 學 習 行 為 目 標 為 導 向 在 認 知 方 面, 按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不 同 層 次, 設 計 評 量 試 題, 題 型 宜 生 動 活 潑, 並 求 難 易 適 中 ; 在 情 意 方 面, 著 重 科 學 精 神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表 現 ; 在 技 能 方 面, 則 考 查 實 驗 操 作 的 技 巧 和 設 計 的 能 力 ( 四 ) 平 時 考 查 之 項 目 可 以 閱 讀 報 告 專 題 研 究 自 製 模 型 自 行 設 計 實 驗 等 方 式 行 之 在 報 告 和 研 究 方 面, 應 著 重 組 織 能 力 資 料 查 尋 能 力 討 論 及 做 結 論 能 力 在 實 驗 方 面, 則 著 重 在 思 考 能 力 及 創 造 能 力 214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物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以 高 中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為 本, 增 強 學 生 對 於 物 理 瞭 解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訓 練 學 生 抽 象 思 考 計 算 以 及 做 實 驗 的 能 力, 以 奠 定 學 生 研 習 下 一 階 段 物 理 的 基 礎 貳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於 高 三 實 施, 以 安 排 一 學 年, 每 學 期 四 至 五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四 至 五 節 為 原 則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學 活 動 部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一 熱 學 1. 熱 容 量 與 比 1-1 說 明 熱 容 量 及 物 體 質 熱 量 的 關 係 並 定 義 比 熱 2. 物 質 的 三 態 2-1 以 水 為 例 說 明 物 質 受 變 化 與 潛 熱 熱 所 產 生 的 物 態 變 化 及 分 子 間 之 能 量 變 化 關 係 2-2 定 義 沸 點 熔 點 與 凝 固 點, 並 以 簡 單 例 子 說 明 上 述 相 變 溫 度 及 壓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2-3 引 進 相 變 及 潛 熱 的 概 念 3. 焦 耳 實 驗 與 3-1 說 明 熱 是 能 量 的 一 種 配 合 實 驗 : 金 屬 的 比 熱 熱 功 當 量 3-2 介 紹 焦 耳 實 驗 與 熱 功 當 量 4. 熱 膨 脹 4-1 介 紹 熱 膨 脹 係 數, 並 說 明 熱 膨 脹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5. 理 想 氣 體 方 5-1 介 紹 壓 力 及 大 氣 壓 力 不 必 介 紹 真 實 氣 體 方 程 程 式 5-2 由 實 驗 結 果 介 紹 氣 體 式 壓 力 溫 度 及 體 積 間 的 關 係 5-3 從 有 關 的 氣 體 定 律 歸 納 出 理 想 氣 體 方 程 式 參 考 節 數 10+1 2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二 波 動 5-4 介 紹 絕 對 溫 度 及 絕 對 溫 標 6. 氣 體 動 力 論 6-1 利 用 分 子 運 動 模 型 導 避 免 做 數 學 上 繁 雜 之 推 出 在 熱 平 衡 時 容 器 內 導 的 氣 體 分 子 因 碰 撞 器 限 單 原 子 氣 體 壁 所 產 生 的 壓 力 6-2 說 明 氣 體 分 子 平 均 動 能 及 溫 度 之 間 的 關 係 1. 波 的 傳 播 1-1 以 水 波 及 繩 波 說 明 波 可 以 傳 播 能 量, 但 並 不 傳 送 物 質 2. 振 動 與 波 2-1 說 明 力 學 波 是 因 物 質 的 振 動 而 產 生, 必 須 靠 介 質 才 能 傳 播 波 的 傳 播 方 式 有 縱 波 和 橫 波 兩 種 3. 週 期 波 3-1 以 正 弦 波 定 義 波 長 頻 不 提 波 函 數 率 波 速 振 幅 波 峰 及 波 谷 等 專 有 名 詞, 並 說 明 其 間 的 關 係 4. 繩 波 的 反 射 4-1 說 明 繩 波 在 遇 到 不 同 和 透 射 介 質 界 面 時 的 反 射 和 透 射 情 形 5. 波 的 重 疊 原 5-1 說 明 二 獨 立 波 在 同 一 理 6. 駐 波 介 質 中 相 遇 時, 其 合 成 波 的 位 移 會 疊 加 6-1 說 明 駐 波 如 何 產 生 及 駐 波 的 性 質 6-2 定 義 波 節 與 波 腹, 說 明 波 節 ( 波 腹 ) 位 置 及 波 長 的 關 係 7. 海 更 士 原 理 7-1 定 義 波 前, 說 明 海 更 士 原 理 的 內 容 8. 水 波 的 反 射 8-1 以 水 波 槽 實 驗 說 明, 波 配 合 實 驗 : 水 波 槽 實 與 折 射 在 不 同 介 質 界 面 反 射 驗 時, 遵 守 反 射 定 律 8-2 以 水 波 槽 實 驗 說 明, 波 在 不 同 介 質 界 面 處 產 生 折 射 時, 遵 守 折 射 定 律 參 考 節 數 10+2 216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三 聲 波 四 幾 何 光 學 五 物 理 光 學 8-3 以 海 更 士 原 理 解 釋 水 波 的 反 射 和 折 射 9. 水 波 的 干 涉 9-1 以 水 波 槽 展 示 二 同 相 配 合 實 驗 : 水 波 槽 實 與 繞 射 點 波 源 的 干 涉 現 象 驗 9-2 以 水 波 槽 展 示 水 波 遇 障 礙 物 時, 會 發 生 偏 離 原 先 前 進 方 向 的 繞 射 現 象 1. 聲 波 的 傳 播 1-1 聲 音 必 須 靠 介 質 才 能 傳 播, 在 空 氣 中, 聲 波 參 考 節 數 以 縱 波 的 形 式 傳 播 2. 聲 音 的 共 鳴 2-1 說 明 共 鳴 的 原 理 及 應 配 合 實 驗 : 氣 柱 的 共 用 鳴 4+1 3. 基 音 和 泛 音 3-1 以 固 定 的 弦 振 動, 開 管 和 閉 管 空 氣 柱 的 振 動 說 明 基 音 和 泛 音 的 關 係 1. 拋 物 面 鏡 成 1-1 介 紹 拋 物 面 鏡 的 特 性 像 及 應 用 2. 球 面 鏡 2-1 介 紹 球 面 鏡, 並 以 凸 面 不 推 導 面 鏡 成 像 公 式, 鏡 與 凹 面 鏡 為 例 說 且 僅 限 單 一 面 鏡 明 2-2 介 紹 球 面 鏡 成 像 公 式 作 圖 法 及 在 日 常 生 活 上 的 應 用 3. 折 射 現 象 3-1 解 釋 光 的 折 射 現 象 配 合 實 驗 : 折 射 率 之 測 10+2 3-2 介 紹 折 射 率 的 定 義 及 定 及 薄 透 鏡 的 成 像 司 乃 耳 定 律 4. 全 反 射 4-1 介 紹 全 反 射 現 象 及 其 應 用 5. 薄 透 鏡 5-1 介 紹 薄 透 鏡 的 成 像 公 配 合 實 驗 : 折 射 率 之 測 式 及 作 圖 法 定 及 薄 透 鏡 的 成 像 不 推 導 透 鏡 成 像 公 式, 且 僅 限 單 一 透 鏡 1. 光 的 波 動 說 1-1 介 紹 光 的 波 動 現 象 2. 光 的 干 涉 與 2-1 介 紹 楊 氏 雙 狹 縫 干 涉 配 合 實 驗 : 干 涉 與 繞 射 繞 射 現 象 實 驗 並 簡 單 說 明 同 調 性 的 意 義 6+2 2-2 簡 單 介 紹 單 狹 縫 的 繞 射 實 驗 2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1. 庫 侖 定 律 1-1 說 明 兩 個 點 電 荷 間 相 單 位 限 用 國 際 單 位 系 互 作 用 力 之 大 小 及 兩 統 者 距 離 的 關 係 2. 電 力 線 與 電 2-1 介 紹 電 力 線 的 概 念 配 合 實 驗 : 等 電 位 線 與 場 2-2 說 明 電 場 之 定 義 與 電 電 場 六 力 線 之 關 係 2-3 說 明 帶 電 質 點 在 均 勻 靜 電 場 中 所 受 的 力 與 運 電 學 動 軌 跡 3. 電 位 能 電 位 3-1 說 明 帶 電 平 行 板 間 形 與 電 位 差 成 的 均 勻 電 場 3-2 說 明 電 位 能 電 位 及 電 位 差 3-3 說 明 平 行 板 間 均 勻 電 場 與 電 位 差 及 板 距 間 之 關 係 1. 電 動 勢 與 電 1-1 說 明 電 動 勢 之 意 義 及 電 動 勢 不 涉 及 化 學 反 流 電 池 的 端 電 壓 應 1-2 說 明 電 動 勢 與 電 流 的 關 係 2. 電 阻 與 歐 姆 2-1 介 紹 電 阻 的 定 義 和 單 配 合 實 驗 : 歐 姆 定 律 及 七 電 流 八 電 流 磁 效 應 定 律 位 2-2 介 紹 電 阻 率 惠 司 同 電 橋 2-3 說 明 電 阻 的 串 並 聯 及 祗 提 簡 單 的 電 路, 不 提 迴 路 Δ 型 -ㄚ 型 電 阻 間 之 轉 2-4 簡 述 電 路 中 的 能 量 守 換 恆 及 電 量 守 恆 2-5 介 紹 三 用 電 錶 的 使 用 2-6 簡 介 電 阻 及 溫 度 的 關 僅 定 性 討 論 電 阻 及 溫 度 係 的 關 係 3. 電 流 的 熱 效 3-1 說 明 電 流 的 熱 效 應 及 應 及 電 功 率 電 功 率 1. 電 流 的 磁 效 1-1 說 明 必 歐 - 沙 伐 定 律 及 應 安 培 右 手 定 則 2. 載 流 導 線 的 2-1 說 明 長 直 導 線 及 圓 線 磁 場 圈 電 流 所 產 生 的 磁 場 2-2 簡 單 說 明 螺 線 管 電 流 所 產 生 的 均 勻 磁 場 3. 載 流 導 線 在 3-1 說 明 載 流 導 線 在 均 勻 配 合 實 驗 : 電 流 天 平 磁 場 中 所 受 磁 場 中 所 受 的 作 用 力 的 力 及 其 應 及 其 應 用 參 考 節 數 10+2 6+3 8+2 218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九 電 磁 感 應 十 近 代 物 理 用 3-2 說 明 載 流 平 行 導 線 間 不 以 積 分 及 環 場 積 推 導 的 作 用 力 磁 場 強 度 3-3 介 紹 電 動 機 的 原 理 4. 帶 電 質 點 在 4-1 說 明 帶 電 質 點 在 磁 場 磁 場 中 的 運 中 所 受 的 力 及 運 動 軌 動 及 其 應 用 跡, 並 簡 介 其 應 用 1. 法 拉 第 電 磁 1-1 介 紹 磁 通 量 的 定 義 並 示 範 實 驗 : 電 磁 感 應 感 應 定 律 與 說 明 法 拉 第 的 實 驗 及 感 應 電 動 勢 定 律 2. 冷 次 定 律 2-1 介 紹 冷 次 定 律 以 說 明 感 應 電 動 勢 之 方 向 3. 發 電 機 與 交 3-1 簡 單 介 紹 發 電 機 的 工 流 電 作 原 理 與 交 流 電 4. 變 壓 器 4-1 簡 單 介 紹 變 壓 器 升 降 電 壓 之 原 理 5. 電 磁 波 5-1 簡 單 介 紹 電 磁 波 之 產 僅 定 性 說 明 電 場 磁 場 生 傳 播 及 波 譜 219 之 交 互 感 應 與 傳 播 介 紹 電 磁 波 譜 中 不 同 波 段 的 名 稱 及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參 考 節 數 1. 電 子 的 發 現 1-1 簡 介 湯 木 生 陰 極 射 線 配 合 實 驗 : 電 子 的 荷 質 管 及 電 子 荷 質 比 實 驗 比 認 識 1-2 簡 介 密 立 坎 油 滴 實 驗 2.X 射 線 2-1 簡 單 說 明 X 射 線 的 產 生 及 其 性 質 2-2 簡 介 X 射 線 的 應 用 3. 量 子 論 的 發 3-1 簡 述 黑 體 輻 射 的 性 質 依 據 實 驗 結 果 僅 做 定 性 現 及 卜 朗 克 的 量 子 論 解 式 說 明 釋 3-2 介 紹 光 電 效 應 及 愛 因 斯 坦 光 量 子 論 17+2 4. 原 子 結 構 4-1 說 明 拉 塞 福 的 原 子 模 祗 說 明 拉 塞 福 的 實 驗, 型 不 做 定 量 解 釋 4-2 簡 述 氫 原 子 光 譜 及 波 耳 的 氫 原 子 模 型 5. 物 質 波 5-1 敘 述 德 布 羅 依 物 質 波 的 提 出 及 證 實 6. 原 子 核 5-2 說 明 波 與 粒 子 的 二 象 性 6-1 簡 述 原 子 核 的 組 成 不 詳 細 說 明 發 現 的 細 6-2 簡 述 原 子 核 的 衰 變 及 節 其 放 射 性 10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節 數 總 時 數 91+17 附 錄 一 狹 義 相 對 論 1. 狹 義 相 對 論 1-1 簡 介 狹 義 相 對 論 的 內 簡 介 容 與 影 響 二 實 驗 活 動 部 分 參 考 項 目 實 驗 名 稱 內 容 配 合 主 題 節 數 一 利 用 量 熱 器 測 量 金 屬 的 主 題 一 : 熱 學 中 的 金 屬 的 比 熱 比 熱 1. 熱 容 量 與 比 熱 1 在 水 波 槽 中, 觀 測 水 波 主 題 二 : 波 動 中 的 遇 不 同 形 狀 的 障 礙 物 反 7. 水 波 的 反 射 與 折 射 射 的 情 形 及 9. 波 的 干 涉 與 繞 射 二 在 水 波 槽 中, 觀 測 水 波 水 波 槽 實 驗 在 深 淺 不 同 的 部 位 產 生 2 折 射 的 情 形 利 用 水 波 槽 起 波 器, 作 二 同 相 點 波 源 的 水 波 干 涉 三 探 討 空 氣 柱 的 共 鳴 現 主 題 三 : 聲 波 中 的 氣 柱 的 共 鳴 象, 測 定 聲 音 在 空 氣 中 2. 聲 音 的 共 鳴 1 行 進 的 速 度 四 五 折 射 率 的 測 定 及 薄 透 鏡 的 成 像 干 涉 與 繞 射 觀 察 折 射 現 象, 並 用 大 頭 針 與 方 格 紙 等 簡 單 工 具 測 量 玻 璃 水 及 酒 精 等 常 見 物 質 的 折 射 率 觀 察 並 驗 證 薄 透 鏡 成 像 公 式 主 題 四 : 幾 何 光 學 中 的 3. 折 射 定 律 及 5. 薄 透 鏡 利 用 雙 狹 縫 之 干 涉 現 主 題 四 : 物 理 光 學 象, 測 量 單 色 光 之 波 中 的 2. 光 的 干 涉 與 繞 長 射 現 象 利 用 單 狹 縫 之 繞 射 現 象, 測 量 單 狹 縫 之 寬 度 利 用 電 場 形 成 盤 與 探 針 六 等 電 位 線 與 電 決 定 兩 個 電 極 間 的 等 電 場 位 線 及 電 力 線 的 分 布 主 題 六 : 靜 電 學 中 的 2. 電 力 線 與 電 場 2 2 2 220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項 目 實 驗 名 稱 內 容 配 合 主 題 七 歐 姆 定 律 及 惠 司 同 電 橋 八 電 流 天 平 九 電 子 的 荷 質 比 認 識 實 證 歐 姆 定 律 練 習 電 路 之 聯 結 及 三 用 電 錶 之 使 用 法 利 用 惠 司 同 電 橋 測 定 電 阻 主 題 七 : 電 流 中 的 2. 電 阻 與 歐 姆 定 律 利 用 電 流 天 平 以 測 定 螺 主 題 八 : 電 流 磁 效 應 線 管 內 磁 場 強 度 及 電 流 中 的 3. 載 流 導 線 在 磁 之 關 係 場 中 所 受 的 力 及 其 應 用 使 用 電 子 束 管 及 荷 姆 霍 茲 線 圈 或 其 他 性 質 相 似 裝 置, 配 合 螺 線 管 以 測 定 電 子 的 荷 質 比 主 題 十 : 近 代 物 理 中 的 1. 電 子 的 發 現 參 考 節 數 3 2 2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物 理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依 照 本 教 材 綱 要 之 規 範,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及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材 和 高 中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教 材 之 內 容, 配 合 學 生 之 數 學 能 力, 妥 善 編 排 組 織 成 適 合 學 生 認 知 能 力 和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教 材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自 訂 篇 章 節 等 順 次 和 標 題 名 稱, 但 必 須 涵 蓋 教 材 綱 要 中 各 主 要 內 容 ( 三 ) 物 理 學 之 教 材 內 容 應 理 論 和 應 用 並 重, 以 使 學 生 能 活 學 活 用 科 學 知 識 ( 四 ) 教 材 之 編 寫, 原 則 上, 各 單 元 應 以 示 範 實 驗 或 學 生 的 舊 經 驗 引 領,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動 機, 經 由 歸 納 或 演 繹 的 過 程, 導 出 科 學 知 識 教 材 的 敘 述 應 著 眼 於 闡 明 知 識 的 形 成 過 程, 以 培 養 學 生 發 現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五 ) 教 材 之 組 織 應 兼 顧 與 高 中 數 學 科 化 學 科 地 球 科 學 科 和 生 物 科 等 相 關 學 科 之 間 的 相 互 配 合 ( 六 ) 教 材 份 量 應 與 教 學 節 數 相 配 合, 以 一 學 年 或 一 學 期 一 冊 為 原 則 內 容 應 力 求 上 下 連 貫, 前 後 呼 應, 重 要 概 念 宜 分 層 次, 由 淺 而 深, 由 具 體 而 抽 象, 在 不 同 單 元 中 重 覆 呈 現, 使 學 生 能 充 分 理 解 並 習 得 完 整 的 概 念 ( 七 ) 教 材 中 的 專 有 名 詞 和 人 名 翻 譯, 應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物 理 學 名 詞 為 準, 遇 有 未 規 定 者, 則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科 學 刊 物 及 習 慣 用 語, 妥 為 譯 註, 惟 各 冊 必 須 一 致, 且 與 高 中 其 它 相 關 學 科 相 配 合 課 本 中 初 次 出 現 的 專 有 名 詞 或 外 國 人 名, 在 同 一 頁 中 應 附 原 文, 人 名 並 應 附 國 名 及 生 歿 年, 書 後 加 印 中 英 名 詞 對 照 表 及 索 引 ( 八 ) 教 科 書 各 單 元 教 材 之 後, 應 編 列 習 題, 由 學 生 自 行 解 答, 以 收 練 習 之 效 可 酌 量 列 出 簡 單 電 腦 計 算 數 值 之 相 關 習 題 做 為 延 伸 之 參 考 習 題 2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九 ) 教 科 書 應 隨 同 編 有 教 師 手 冊, 供 教 師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之 內 容 除 了 明 列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教 學 時 間 之 外, 應 提 供 教 學 必 要 的 參 考 資 料 習 題 解 答 和 實 驗 活 動 的 詳 盡 說 明 ; 必 要 時, 得 提 供 教 學 媒 體 之 製 作 資 料 或 成 品 ( 十 ) 各 單 元 教 材 之 設 計, 應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和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教 學 目 標 在 認 知 方 面, 包 括 觀 察 研 判 推 論 預 測 提 出 計 畫 提 出 假 設 評 估 等 心 智 活 動 能 力 的 培 養 及 科 學 概 念 的 習 得 等 ; 在 情 意 方 面, 包 括 實 事 求 是 的 工 作 態 度 培 養, 細 心 耐 心 的 工 作 精 神 陶 冶 等 ; 在 技 能 方 面, 包 括 實 驗 操 作 技 能 及 各 種 實 際 執 行 活 動 能 力 的 習 練 等 ( 十 一 ) 文 字 敘 述, 力 求 流 暢 易 讀, 淺 顯 易 懂, 版 面 應 做 美 工 專 業 設 計, 多 附 精 美 的 圖 說 和 彩 色 照 片, 以 吸 引 學 生 喜 愛 閱 讀, 激 發 其 讀 書 之 興 趣 ( 十 二 ) 物 理 學 於 課 文 之 外, 如 有 實 驗 活 動, 須 另 編 有 實 驗 活 動 手 冊 手 冊 中 應 明 列 實 驗 目 的 實 驗 儀 器 實 驗 步 驟 結 果 和 討 論, 並 設 計 一 些 相 關 問 題 供 學 生 思 考 作 答 ( 十 三 ) 每 一 冊 在 各 章 節 間 或 在 書 後, 應 酌 列 與 教 材 有 關 的 補 充 資 料, 例 如 科 學 家 的 傳 記 最 新 科 技 進 展 等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在 教 學 前 應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編 寫 教 案 教 案 之 設 計, 應 以 普 通 程 度 學 生 為 對 象, 但 亦 應 顧 及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較 快 或 較 慢 之 學 生, 應 實 施 充 實 教 學 或 補 救 教 學 ( 二 ) 教 師 在 每 一 新 單 元 教 學 時, 應 以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之 體 驗, 及 既 有 之 知 識 或 經 驗 為 基 礎, 多 舉 實 例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動 機, 進 而 引 導 學 生 發 現 問 題, 推 理 分 析, 歸 納 或 演 繹, 以 迄 問 題 之 解 決, 達 成 習 得 新 知 識 或 新 概 念 的 教 學 目 標 在 實 驗 活 動 中, 應 儘 量 讓 學 生 親 手 操 作, 以 熟 練 實 驗 技 巧, 並 提 供 學 生 自 我 發 揮 之 創 造 空 間, 教 師 從 旁 協 助, 善 加 引 導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不 應 單 以 知 識 的 傳 授 為 重 點, 尤 應 注 意 教 導 學 生 在 科 學 方 法 的 應 用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養 科 學 方 法 包 括 觀 察 分 類 測 量 傳 達 數 字 的 運 用 時 空 關 係 的 運 用 預 測 推 理 解 釋 資 料 控 制 變 因 建 立 假 設 設 計 實 驗 等 項 科 學 態 度 則 指 互 助 合 作, 尊 重 他 人 意 見, 忠 於 數 據, 實 事 求 是 等 項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質 疑 發 問 共 同 討 論, 以 營 造 生 動 有 趣 的 教 學 氣 氛 討 論 時, 可 採 小 組 活 動 方 式, 以 促 進 同 學 間 合 作 及 互 助 的 學 習 教 師 宜 多 運 用 各 式 教 學 媒 體 和 資 訊 設 備 以 加 強 課 堂 教 學 之 成 效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著 重 科 學 概 念 的 融 會 貫 通 和 運 用, 切 忌 灌 輸 零 碎 片 斷 的 知 識 ( 六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本 因 材 施 教, 有 教 無 類 的 精 神, 運 用 教 學 的 藝 術 和 輔 導 的 技 巧, 充 分 掌 握 每 一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態, 激 發 其 潛 能, 不 放 棄 任 何 一 位 學 生 ( 七 ) 教 學 完 畢 後, 教 師 應 做 自 我 評 量 及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逐 步 修 訂 教 案, 使 教 學 計 畫 更 趨 完 善, 教 學 得 以 相 長 ( 八 ) 實 驗 活 動 之 教 學 應 以 連 課 方 式 進 行 222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物 理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學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物 理 實 驗 室 及 器 材 準 備 室, 並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之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之 供 應 ( 二 ) 實 驗 室 及 實 驗 活 動 場 所 應 注 意 通 風 安 全 措 施 和 環 境 污 染 防 制 實 驗 所 損 耗 的 器 材, 應 儘 速 修 護 或 補 充 ( 三 ) 除 設 備 標 準 中 所 規 定 之 視 聽 教 學 媒 體 外, 各 校 宜 鼓 勵 教 師 自 製 教 具, 或 由 教 學 研 究 會 集 體 創 製, 並 推 廣 之, 以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 四 ) 學 校 應 供 應 每 位 教 師 教 師 手 冊, 並 宜 多 訂 購 參 考 書 籍 科 學 期 刊 和 雜 誌 供 師 生 借 閱, 以 做 為 教 學 研 究 或 學 習 之 參 考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與 本 科 關 係 最 密 切 的 學 科 為 數 學 化 學 地 球 科 學 和 生 物,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學 科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集 合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教 師, 共 同 研 討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縱 向 及 橫 向 之 間 的 聯 繫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為 瞭 解 學 生 之 學 習 狀 況 和 成 就, 教 師 應 適 時 進 行 形 成 性 評 量 和 總 結 性 評 量, 以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和 診 斷 教 學 得 失, 並 加 以 補 救 及 調 整, 俾 達 成 預 期 的 教 學 目 標 ( 二 )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並 應 考 評 學 生 所 做 習 題 和 學 習 報 告, 以 及 課 堂 討 論 和 實 驗 活 動 的 表 現, 綜 合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和 能 力 ( 三 ) 評 量 之 內 容, 應 以 教 學 目 標 和 學 習 行 為 目 標 為 導 向 在 認 知 方 面, 按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不 同 層 次, 設 計 評 量 試 題, 題 型 宜 生 動 活 潑, 並 求 難 易 適 中 ; 在 情 意 方 面, 著 重 科 學 精 神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表 現 ; 在 技 能 方 面, 則 考 查 實 驗 操 作 的 技 巧 和 設 計 的 能 力 ( 四 ) 平 時 考 查 之 項 目 可 以 閱 讀 報 告 專 題 研 究 自 製 模 型 自 行 設 計 實 驗 等 方 式 行 之 在 報 告 和 研 究 方 面, 應 著 重 組 織 能 力 資 料 查 尋 能 力 討 論 及 做 結 論 能 力 在 實 驗 方 面, 則 著 重 在 思 考 能 力 及 創 造 能 力 2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24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一 本 課 綱 延 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精 神, 掌 握 普 通 高 中 的 教 育 目 標, 以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為 依 據, 兼 顧 人 文 社 會 與 自 然 領 域 學 生 的 科 學 學 習 目 標 二 教 材 內 容 著 重 在 基 礎 的 化 學 原 理 及 應 用 與 實 驗 活 動 學 習, 認 識 並 瞭 解 物 質 的 組 成 結 構 性 質 及 其 中 的 能 量 變 化, 並 藉 認 識 科 學 發 展 史 學 習 科 學 知 識 的 產 生 及 發 展 三 教 材 應 能 加 強 科 學 基 本 素 養, 培 養 化 學 興 趣, 認 識 科 學 方 法, 增 進 個 人 解 決 問 題 自 我 學 習 推 理 思 考 表 達 溝 通 之 能 力, 俾 養 成 為 具 有 科 學 素 養 的 國 民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化 學 是 基 礎 科 學 的 核 心 學 科, 最 重 要 的 是 建 立 科 學 思 考 的 基 本 方 法 與 態 度 對 論 證 思 辨 理 解 批 判 解 析 創 新 發 現 及 解 決 問 題 等 智 能 之 培 養, 應 為 學 習 之 核 心 二 化 學 與 物 理 學 同 為 物 質 科 學 的 兩 大 柱 石, 包 含 理 論 現 象 與 應 用 面 向 的 學 習 學 科 能 力 應 注 重 概 念 的 理 解 與 應 用, 數 據 圖 表 的 轉 化 與 解 讀, 並 能 就 生 活 中 與 科 學 相 關 的 事 件 或 現 象 尋 求 證 據 導 向 及 理 性 判 斷 的 思 考 與 觀 點 參 時 間 分 配 高 中 基 礎 化 學 屬 於 必 修 課 程, 基 礎 化 學 ( 一 ) 為 一 學 期 兩 學 分, 基 礎 化 學 ( 二 ) ( 三 ) 為 兩 學 期 課 程, 每 學 期 至 少 二 學 分, 基 礎 化 學 內 含 化 學 實 驗 學 生 可 選 擇 性 修 習, 以 滿 足 規 定 之 自 然 領 域 的 必 修 學 分 上 述 課 程,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教 材 綱 要 分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等 六 部 分, 以 為 教 材 編 撰 之 綱 要 2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化 學 ( 一 )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物 質 基 本 組 成 物 質 基 本 構 造 物 質 變 化 一 物 質 的 1. 物 質 的 分 類 純 物 質 與 混 合 物 組 成 元 素 與 化 合 物 物 質 的 分 離 與 純 化 2. 原 子 與 分 子 定 比 定 律 及 倍 比 定 律 道 耳 頓 原 子 說 分 子 的 概 念 3. 原 子 量 與 分 子 原 子 質 量 單 位 原 子 量 量 分 子 量 莫 耳 與 亞 佛 加 厥 常 數 莫 耳 質 量 4. 溶 液 溶 液 的 組 成 溶 解 度 濃 度 的 概 念 重 量 百 分 濃 度 體 積 莫 耳 濃 度 百 萬 分 之 一 濃 度 二 原 子 構 1. 原 子 結 構 造 與 元 素 週 期 表 三 化 學 反 應 拉 塞 福 原 子 模 型 原 子 與 原 子 核 的 相 對 大 小 原 子 核 的 組 成 與 原 子 序 能 階 的 概 念 僅 以 軌 道 模 2. 原 子 中 電 子 的 原 子 序 1~18 元 素 之 型 說 明 主 殼 排 列 原 子 的 電 子 排 列 價 層 能 階, 不 殼 層 及 價 電 子 涉 及 量 子 3. 元 素 性 質 的 規 原 子 的 價 電 子 與 元 素 數 副 殼 層 律 性 性 質 規 律 性 的 關 係 及 軌 域 概 念 4. 元 素 週 期 表 元 素 週 期 表 元 素 的 分 類 1. 化 學 式 化 學 式 的 意 義 實 驗 式 分 子 式 示 性 式 結 構 式 分 子 模 型 2. 化 學 反 應 式 與 均 衡 化 學 反 應 表 示 法 觀 察 法 與 代 數 法 均 衡 化 學 反 應 式 3. 化 學 計 量 化 學 反 應 中 質 量 的 關 係 限 量 試 劑 的 概 念 4. 化 學 反 應 中 的 能 量 變 化 放 熱 反 應 與 吸 熱 反 應 化 學 反 應 熱 參 考 節 數 7 7 7 226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化 學 ( 一 )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熱 化 學 反 應 式 赫 斯 定 律 及 能 量 守 恆 四 常 見 的 1. 結 合 反 應 與 分 結 合 反 應 沉 澱 反 應 本 主 題 內 容 化 學 反 解 反 應 分 解 反 應 旨 在 介 紹 常 應 2. 酸 鹼 反 應 電 解 質 與 非 電 解 質 見 的 化 學 反 物 質 變 化 水 的 解 離 與 ph 值 應 型 態, 尤 阿 瑞 尼 斯 酸 鹼 定 義 其 是 大 氣 或 強 酸 與 強 鹼 的 中 和 反 水 溶 液 中 的 7 應 主 要 反 應 酸 鹼 指 示 劑 3. 氧 化 還 原 反 應 氧 化 還 原 的 概 念 常 見 的 氧 化 劑 與 還 原 劑 及 其 應 用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化 學 ( 二 )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物 質 的 1. 八 隅 體 與 路 易 八 隅 體 規 則 構 造 與 特 性 斯 結 構 以 電 子 點 表 示 分 子 結 構 2. 離 子 鍵 與 離 子 以 八 隅 體 規 則 說 明 離 不 涉 及 晶 格 晶 體 子 鍵 的 形 成 形 狀 及 晶 格 10 離 子 晶 體 的 特 性 能 物 質 構 造 3. 共 價 鍵 與 分 子 以 八 隅 體 規 則 說 明 共 化 合 物 價 鍵 的 形 成 分 子 化 合 物 的 特 性 4. 網 狀 固 體 網 狀 固 體 的 特 性 5. 金 屬 固 體 金 屬 固 體 的 特 性 及 電 不 涉 及 晶 格 子 海 模 型 堆 積 二 有 機 化 1. 烷 烯 炔 與 烷 烯 炔 環 烷 與 不 超 過 六 個 含 碳 元 素 的 物 質 合 物 環 烷 其 結 構 碳, 環 烷 取 代 基 以 甲 基 為 限 且 不 超 過 兩 個 2. 異 構 物 結 構 異 構 物 幾 何 異 構 物 3. 有 機 化 合 物 的 簡 易 國 際 純 粹 與 應 用 命 名 化 學 聯 盟 (IUPAC) 系 統 命 名 法 4. 芳 香 族 化 合 物 苯 甲 苯 萘 介 紹 基 本 物 10 2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化 學 ( 二 )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含 碳 元 素 的 物 質 二 有 機 化 合 物 5. 官 能 基 與 常 見 醇 醚 醛 酮 酸 性 組 成 或 的 有 機 化 合 物 酯 胺 與 醯 胺 的 官 能 以 最 簡 單 的 基 化 合 物 為 範 常 見 有 機 化 合 物 的 基 例, 使 用 模 本 性 質 與 用 途 型 或 3D 立 6. 生 物 體 中 的 有 單 醣 雙 醣 多 醣 體 結 構 作 為 機 物 質 : 醣 胺 基 酸 及 其 結 構 蛋 建 立 圖 像 之 類 蛋 白 質 白 質 脂 肪 核 苷 酸 脂 肪 酸 三 酸 甘 油 酯 核 苷 酸 及 核 酸 三 化 學 與 1. 化 石 燃 料 煤 石 油 天 然 氣 能 源 石 油 分 餾 及 其 主 要 產 物 烴 的 燃 燒 與 汽 油 辛 烷 值 2. 電 池 化 學 電 池 原 理 化 學 能 源 常 見 的 電 池 : 乾 電 池 鉛 蓄 電 池 鋰 電 池 燃 料 電 池 3. 能 源 化 學 能 的 轉 換 常 用 能 源 及 替 代 能 源, 包 括 簡 介 臺 灣 的 再 生 能 源 及 附 近 海 域 能 源 的 蘊 藏 與 開 發 四 化 學 與 1. 生 活 中 的 化 學 簡 介 化 學 化 工 與 日 化 工 常 生 活 的 關 係 2. 化 學 與 永 續 發 簡 介 化 學 化 工 對 環 化 學 應 用 展 境 永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3. 化 學 與 先 進 科 簡 介 化 學 化 工 對 先 技 進 科 技 發 展 的 重 要 輔 助 工 具, 以 認 識 分 子 結 構, 不 涉 及 製 備 與 反 應, 生 物 物 質 不 涉 及 結 構 細 節 參 考 節 數 6 2 22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化 學 ( 三 )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物 質 狀 態 物 質 變 化 一 氣 體 1. 氣 體 性 質 大 氣 氣 體 的 通 性 氣 體 粒 子 的 運 動 與 溫 度 2. 氣 體 的 定 律 波 以 耳 定 律 查 理 定 律 亞 佛 加 厥 定 律 絕 對 溫 度 3. 理 想 氣 體 理 想 氣 體 理 想 氣 體 不 涉 及 氣 體 方 程 式 及 其 應 用 動 力 論 4. 分 壓 莫 耳 分 率 道 耳 頓 分 壓 定 律 二 化 學 反 1. 反 應 速 率 定 律 反 應 速 率 反 應 速 率 定 應 速 律 式 反 應 速 率 常 數 率 一 級 二 級 反 應 半 生 期 的 意 義 與 應 用 2. 碰 撞 學 說 化 學 反 應 的 碰 撞 理 論 活 化 能 活 化 複 合 體 反 應 能 量 圖 3. 影 響 反 應 速 率 的 因 素 濃 度 壓 力 接 觸 面 積 溫 度 對 反 應 速 率 的 影 響 催 化 反 應 與 催 化 劑 三 化 學 平 1. 化 學 平 衡 可 逆 反 應 及 動 態 平 衡 衡 2. 平 衡 常 數 平 衡 定 律 式 平 衡 常 數 反 應 商 與 反 應 進 行 的 方 向 3. 影 響 平 衡 的 因 素 溫 度 濃 度 壓 力 對 平 衡 的 影 響 勒 沙 特 列 原 理 4. 溶 解 平 衡 溶 度 積 同 離 子 效 應 參 考 節 數 8 10 10 2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中 基 礎 化 學 實 驗 實 驗 名 稱 ( 建 議 節 數 ) 說 明 技 能 試 藥 1. 示 範 實 利 用 ph 值 及 控 制 酸 觀 察 提 問 討 鹽 酸 氫 氧 化 鈉 驗 : 常 鹼 度 與 指 示 劑, 使 至 論 論 述 報 酚 酞 溴 瑞 香 草 見 化 學 反 應 的 少 七 個 杯 子 顯 出 不 同 告 資 料 檢 索 的 顏 色 藍 酚 紅 硝 酸 鉛 碘 化 鉀 型 態 ( 一 硝 酸 鉛 與 碘 化 鉀 的 反 節 ) 應 2. 物 質 的 分 學 習 基 本 分 離 技 術 : 傾 析 過 濾 濾 離 ( 一 節 ) 如 傾 析 過 濾 濾 紙 紙 層 析 集 氣 層 析 集 氣 法 或 蒸 法 蒸 餾 ( 集 氣 基 礎 化 學 ( 一 ) 餾 的 條 件 與 技 能 及 蒸 餾 可 採 現 場 或 影 片 示 範 ) 3. 硝 酸 鉀 的 測 量 硝 酸 鉀 之 溶 解 度 溶 解 度 的 測 硝 酸 鉀 溶 解 與 結 與 溫 度 的 關 係 定 圖 形 與 數 晶 ( 一 ~ 固 態 物 質 的 結 晶 據 結 晶 二 節 ) 4. 化 學 反 應 測 量 強 酸 強 鹼 中 和 反 應 熱 的 測 量 熱 ( 一 節 ) 反 應 的 反 應 熱 ( 不 考 慮 系 統 熱 容 量 概 念 ) 硝 酸 鉀 溶 於 水 的 熱 量 變 化 氫 氧 化 鈉 溶 液 鹽 酸 硝 酸 鉀 固 體 ( 反 應 容 器 可 用 保 麗 龍 杯 ) 5. 示 範 實 以 電 腦 軟 體 或 模 型 製 作 觀 察 提 問 討 驗 : 分 子 簡 單 分 子 的 三 度 空 間 模 論 論 述 報 在 三 度 型 ( 以 簡 單 的 化 合 物 為 告 資 料 檢 索 空 間 的 範 例, 使 用 模 型 或 3D 立 模 型 ( 一 體 結 構 作 為 建 立 圖 像 之 節 ) 輔 助 工 具 以 認 識 分 子 結 基 礎 化 學 構 ) 可 參 考 的 分 子 : ( 二 ) 二 氧 化 碳 水 氨 甲 烷 乙 烷 乙 烯 乙 炔 順 或 反 式 丁 烯 二 酸 苯 甲 醇 乙 醚 丙 酮 甲 醛 乙 酸 及 基 本 生 物 物 質 等 6. 有 機 物 質 葡 萄 糖 碘 硫 酸 銅 在 滴 管 的 使 用 葡 萄 糖 碘 ( 微 量 ) 的 一 般 物 性 ( 一 節 ) 一 般 有 機 溶 劑 中 的 溶 解 度 一 般 有 機 溶 劑 的 互 溶 性 有 機 化 合 物 的 揮 發 性 及 氣 味 溶 液 配 製 硫 酸 銅 甲 苯 乙 醇 乙 醚 丙 酮 己 烷 乙 酸 乙 酸 乙 酯 ( 上 述 溶 劑 可 選 擇 使 用 ) 紅 色 石 蕊 試 紙 23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基 礎 化 學 ( 三 ) 高 中 基 礎 化 學 實 驗 實 驗 名 稱 ( 建 議 節 數 ) 說 明 技 能 試 藥 7. 化 學 電 池 簡 易 化 學 電 池 組 三 用 電 表 的 使 硫 酸 鋅 硫 酸 銅 硫 ( 一 節 ) 用 酸 鎳 硝 酸 銀 鋅 片 銅 片 鎳 片 碳 棒 硝 酸 鉀 ( 鹽 橋 ) 8. 界 面 活 性 界 面 活 性 劑 幫 助 油 溶 溶 解 萃 取 油 溶 性 染 劑 十 二 劑 的 效 應 性 染 劑 溶 入 水 中 烷 基 磺 酸 鈉 C12~ C16 ( 一 節 ) 鎂 離 子 可 破 壞 脂 肪 酸 界 面 活 性 劑 的 效 應 脂 肪 酸 鈉 ( 肥 皂 ) 可 溶 性 鈣 或 鎂 鹽 9. 秒 錶 反 應 碘 酸 鉀 與 亞 硫 酸 氫 鈉 秒 錶 的 使 用 化 碘 酸 鉀 溶 液 焦 亞 ( 一 節 ) 的 反 應 速 率 學 反 應 速 率 的 硫 酸 鈉 溶 液 可 溶 測 量 性 澱 粉 硫 酸 溶 液 10. 平 衡 常 平 衡 常 數 的 測 量 : 比 溶 液 濃 度 的 稀 硫 氰 化 鉀 溶 液 酸 數 與 勒 色 法 求 硫 氰 化 鐵 生 成 釋 法 分 度 吸 量 化 的 硝 酸 鐵 溶 液 沙 特 列 反 應 的 平 衡 常 數 管 與 安 全 吸 球 二 氧 化 氮 原 理 Fe3++SCN FeSCN2+ 的 使 用 利 用 ( 一 ~ 勒 沙 特 列 原 理 : 二 氧 比 色 法 求 物 質 二 節 ) 化 氮 雙 聚 反 應 的 平 衡 的 濃 度 的 影 響 ( 現 場 或 影 片 示 範 ) 11. 溶 度 積 測 定 MgC2O4 的 溶 度 精 密 秤 量 ( 或 可 選 MgC2O4( 硫 酸 測 定 積 擇 滴 定 分 析 法 ) 過 錳 酸 鉀 ) ( 一 節 )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之 要 領 ( 一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根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統 整 教 材 內 容 自 定 篇 章 節 等 順 序 或 名 稱 ( 二 ) 教 材 之 設 計, 除 應 與 國 民 中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銜 接 之 外, 亦 應 與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相 互 配 合 ( 三 ) 本 階 段 為 化 學 的 基 礎 教 育, 應 以 學 生 舊 經 驗 為 基 礎, 繼 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掌 握 普 通 高 中 的 教 育 目 標, 以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為 本, 組 成 可 誘 導 學 生 興 趣 並 發 揮 其 潛 能 之 化 學 教 材 ( 四 ) 課 本 內 有 關 原 理 之 推 演 闡 釋 應 循 序 漸 進, 層 次 分 明 定 義 宜 清 晰 明 確, 公 式 宜 詳 加 說 明 並 多 使 用 範 例 來 說 明 原 理 之 適 用 性, 期 能 活 學 活 用 ( 五 ) 基 礎 化 學 ( 一 ) ( 二 ) 宜 注 重 基 本 概 念 之 建 立, 而 不 涉 及 複 雜 的 演 算 分 子 結 構 應 強 調 分 子 中 原 子 的 排 列 有 三 度 空 間 的 特 徵, 但 不 強 調 記 憶 複 雜 的 構 造 教 材 份 量 應 與 教 學 節 數 相 配 合, 並 應 求 前 後 呼 應 ( 六 ) 編 寫 教 材 時, 除 應 注 重 新 興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發 展, 亦 應 配 合 本 土 特 性 與 最 新 資 訊, 臺 灣 附 近 海 域 能 資 源 的 蘊 藏 與 開 發 應 求 適 度 納 入, 適 時 修 正 2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七 ) 本 教 材 綱 要 所 列 述 的 實 驗 為 必 須 實 施 之 實 驗, 實 驗 教 材 的 設 計, 雖 然 與 課 綱 相 輔 相 成, 卻 非 完 全 侷 限 於 課 綱 的 內 容, 其 教 材 不 需 延 伸 至 更 深 入 的 原 理 或 概 念, 應 著 重 操 作 型 的 學 習, 強 化 實 驗 過 程 中 獲 得 過 程 技 能 外, 並 能 培 養 其 歸 納 推 理, 發 現 解 決 問 題 及 自 我 學 習 的 能 力 ( 八 ) 為 配 合 教 材 及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適 時 加 入 示 範 實 驗,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九 ) 文 字 敘 述, 力 求 精 簡 準 確, 易 讀 易 懂, 學 生 可 自 行 閱 讀 或 自 學, 得 在 每 章 列 出 學 習 重 點 或 摘 要, 版 面 應 作 美 工 專 業 設 計, 以 誘 導 學 生 喜 愛 閱 讀, 激 發 其 學 習 興 趣 為 宗 旨 ( 十 ) 教 科 書 各 單 元 教 材, 應 編 列 例 題 及 家 庭 作 業, 提 供 思 考 性 習 題 ( 十 一 ) 教 材 中 的 專 有 名 詞 及 翻 譯 名 稱, 應 採 用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規 定, 遇 有 未 規 定 者, 則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刊 物 及 習 慣 用 語, 妥 為 譯 訂, 惟 各 冊 必 須 一 致, 並 於 書 後 列 印 中 英 名 詞 索 引 ( 十 二 ) 教 師 手 冊 宜 審 慎 編 輯, 除 明 列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教 學 節 數 外, 應 提 供 教 學 必 要 的 補 充 資 料 與 參 考 書 目, 實 驗 活 動 與 實 驗 藥 品 特 性 和 處 理 方 法 的 詳 盡 說 明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在 學 期 開 始 前, 應 根 據 教 師 手 冊 教 科 書 與 實 際 教 學 節 數 等, 編 寫 教 學 進 度 與 教 學 計 畫 教 學 的 內 容 得 依 地 方 特 性 酌 予 增 加 鄉 土 教 材 ( 二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以 學 生 既 有 的 知 識 或 經 驗 為 基 礎, 多 舉 生 活 上 的 實 例 以 引 起 學 習 的 動 機, 並 盡 量 以 相 關 之 媒 體 輔 導 學 生 觀 察 現 象 發 現 問 題, 適 時 提 供 學 生 進 行 提 出 假 設 設 計 實 驗 步 驟 等 探 究 的 機 會 在 實 驗 活 動 中, 應 多 讓 學 生 親 手 操 作, 增 加 學 習 化 學 興 趣, 並 培 養 基 本 操 作 技 能 即 使 是 示 範 實 驗 也 可 選 同 學 操 作, 其 他 同 學 則 可 學 習 觀 察 提 問 討 論 論 述 報 告 資 料 檢 索 等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除 知 識 的 傳 授 外, 應 注 重 科 學 方 法 的 運 用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養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本 因 材 施 教 之 原 則, 重 視 個 別 輔 導 : 注 重 班 級 經 營, 活 用 教 學 技 術,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善 用 發 問 的 技 巧 與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以 激 發 學 生 之 思 考 ( 五 ) 教 師 宜 配 合 課 程 需 要, 利 用 校 外 教 學 或 其 他 適 當 的 時 機, 帶 領 學 生 參 觀 與 化 學 有 關 的 工 廠 或 研 究 機 構 等 社 會 資 源 並 於 教 學 中 適 時 補 充 與 化 學 有 關 之 最 新 資 訊, 指 導 學 生 蒐 集 整 理 資 料 相 互 研 討, 培 養 學 生 從 事 專 題 討 論 及 研 究 的 能 力 ( 六 ) 教 師 應 運 用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適 時 評 量 教 學 過 程 與 結 果, 並 據 以 輔 導 學 生 學 習 及 改 進 教 學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學 校 應 依 照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化 學 實 驗 室 化 學 實 驗 準 備 室 藥 品 儲 藏 室 器 材 供 應 室 ( 含 備 妥 急 救 沖 洗 及 防 火 器 材 ) 教 師 研 究 室 等 設 施 實 驗 室 及 活 動 場 所, 應 審 慎 規 劃, 並 注 意 安 全 措 施 ( 二 )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藥 品 及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的 供 應, 並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 三 ) 除 設 備 標 準 中 規 定 必 備 之 視 聽 教 學 媒 體 ( 包 括 電 腦 光 碟 錄 影 帶 影 片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掛 圖 模 型 等 ) 外, 分 子 三 度 空 間 概 念 的 學 習 尤 須 強 化 23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電 子 視 覺 媒 體 及 模 型, 各 校 之 教 學 研 究 會, 應 鼓 勵 教 師 使 用 或 製 作 教 學 媒 體, 並 推 廣 之, 擴 大 其 教 學 效 能 ( 四 ) 學 校 除 需 供 應 教 學 上 必 備 之 教 師 手 冊 工 具 書 及 參 考 書 外, 並 訂 購 相 關 期 刊 雜 誌 供 全 校 師 生 借 閱, 作 為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參 考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基 礎 化 學 與 數 學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基 礎 生 物 等 學 科 共 屬 自 然 領 域,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各 科 教 科 書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集 合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老 師,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橫 向 之 聯 繫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為 瞭 解 學 生 之 學 習 狀 況 與 成 就,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應 適 時 進 行 形 成 性 評 量 動 態 性 評 量 診 斷 性 評 量 另 類 評 量 多 元 評 量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工 作, 以 診 斷 教 學 的 成 效, 並 適 才 適 性 地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加 以 改 進 與 補 救, 以 達 成 預 期 的 教 學 目 標 ( 二 ) 評 量 之 內 容, 應 以 學 習 目 標 為 導 向, 在 認 知 方 面, 則 按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不 同 層 次, 製 作 評 量 試 題, 而 題 型 宜 生 動 活 潑, 從 生 活 中 取 材, 並 求 難 易 適 中 ; 在 技 能 方 面, 則 考 評 學 生 實 驗 操 作 技 巧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設 計 實 驗 及 綜 合 判 斷 之 能 力 ; 在 情 意 方 面, 則 特 重 科 學 精 神 和 求 真 求 實 之 科 學 態 度 的 含 蘊, 及 求 知 與 參 與 之 熱 忱 ( 三 ) 平 時 考 查 項 目 之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亦 可 以 課 堂 問 答 閱 讀 報 告 專 題 評 論 習 題 作 業 趣 味 遊 戲 自 製 模 型 設 計 實 驗 之 報 告 活 動 紀 錄 之 內 涵 等 方 式 為 之, 依 其 思 考 之 週 延 性 邏 輯 推 理 之 嚴 謹 性 反 應 之 靈 敏 性 及 創 意 之 精 緻 性 等 各 項 表 現, 加 以 考 評 23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34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繼 續 高 中 必 修 科 基 礎 化 學 的 基 礎 化 學 教 育, 加 強 化 學 原 理 與 知 識 的 培 養, 及 實 驗 能 力 與 操 作 技 巧 的 養 成, 增 進 學 生 對 物 質 科 學 的 認 知, 冀 能 銜 接 大 學 或 進 階 課 程, 確 立 博 學 審 問 慎 思 明 辨 篤 行 的 基 本 治 學 方 針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化 學 是 基 礎 科 學 的 核 心 學 科, 最 重 要 的 是 建 立 科 學 思 考 的 方 法 與 態 度 對 論 證 思 辨 理 解 批 判 解 析 創 新 發 現 及 解 決 問 題 等 智 能 之 培 養, 應 為 學 習 之 核 心 二 化 學 與 物 理 學 同 為 物 質 科 學 的 兩 大 柱 石, 包 含 理 論 現 象 與 應 用 的 學 習 學 科 能 力 培 養 應 注 意 熟 稔 專 業 語 言 建 構 重 要 概 念 認 識 量 化 分 析 及 化 學 資 訊 解 析 操 演 實 驗 技 巧 及 思 考 法 則 建 立 實 用 及 生 活 中 的 化 學 知 識 參 時 間 分 配 高 中 選 修 化 學 為 兩 學 期 之 課 程, 每 學 期 三 學 分 高 中 選 修 化 學 實 驗 為 兩 學 期 之 課 程, 每 學 期 一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教 材 綱 要 分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等 六 部 分, 以 為 教 材 編 撰 之 綱 要 六 學 分 高 中 選 修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物 質 構 造 一 原 子 構 造 1. 氫 原 子 光 譜 電 磁 波 與 能 量 氫 原 子 放 射 光 譜 與 芮 得 柏 方 程 式 2. 波 耳 氫 原 子 模 波 耳 氫 原 子 模 型 型 氫 原 子 能 階 3. 原 子 軌 域 量 子 數 與 原 子 軌 域 不 涉 及 量 子 力 學 4. 電 子 組 態 遞 建 原 理 洪 德 法 則 包 立 不 相 容 原 理 多 電 子 原 子 的 電 子 組 態 5. 原 子 性 質 的 趨 元 素 的 原 子 半 徑 游 勢 離 能 電 負 度 的 週 期 性 參 考 節 數 12 2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二 化 學 鍵 1. 化 學 鍵 的 種 類 結 離 子 鍵 共 價 鍵 金 屬 鍵 鍵 極 性 鍵 偶 極 與 極 不 涉 及 鍵 偶 性 分 子 極 矩 的 計 算 分 子 極 性 與 分 子 形 狀 2. 價 鍵 理 論 σ 鍵 π 鍵 物 質 構 造 共 振 結 構 混 成 軌 域 12 價 殼 層 電 子 對 互 斥 理 以 第 二 週 期 論 與 分 子 形 狀 元 素 的 化 合 物 為 例, 不 涉 及 含 d 軌 域 的 混 成 軌 域 3. 分 子 間 作 用 力 氫 鍵 與 凡 得 瓦 力 三 有 機 化 1. 有 機 化 合 物 的 元 素 分 析 與 有 機 化 合 合 物 組 成 物 的 組 成 2. 碳 氫 化 合 物 以 通 性 簡 介 其 結 構 有 機 化 合 物 有 機 鹵 化 物 特 性 重 要 反 應 以 代 表 各 官 醇 酚 醛 烯 : 加 成 反 應 如 氫 能 基 之 最 簡 有 機 酸 酯 油 脂 胺 醯 胺 化 鹵 化 ( 檢 驗 ) 單 化 合 物 為 HX 與 H2O, 聚 合 反 例 減 少 記 應, 僅 以 乙 烯 氯 乙 誦 的 化 學 反 烯 苯 乙 烯 為 例 應 與 反 應 炔 : 電 石 製 備 乙 炔, 式 烯 加 成 加 成 反 應, 氧 化 與 鹵 反 應 僅 以 乙 化 烯 為 例, 不 苯 : 磺 化 芳 香 族 與 涉 位 向 選 擇 物 質 性 質 烯 類 (C=C) 的 差 異 ( 不 與 Br2 作 用 ) 醇 : 發 酵 製 備 ( 介 紹 其 用 途, 未 來 能 源 ) 及 工 業 製 備 ( 水 煤 氣 ), 甲 乙 醇 氧 化 成 醛 ; 醇 氧 化 成 醛 酮 酸 醛 : 氧 化 反 應 銀 鏡 ( 與 葡 萄 糖, 還 原 醣 單 元 連 結 ) 酸 與 酯 : 酯 化 皂 化 胺 : 酸 鹼 反 應 12 236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四 水 溶 液 1. 布 洛 酸 鹼 理 論 布 洛 酸 鹼 定 義 水 溶 中 酸 鹼 鹽 的 平 衡 液 中 質 子 轉 移 的 概 念 共 軛 酸 鹼 對 2. 酸 鹼 度 酸 鹼 強 度 酸 鹼 滴 物 質 性 質 定 滴 定 曲 線 圖 弱 酸 弱 鹼 水 溶 液 的 平 衡 弱 酸 弱 鹼 的 解 離 常 12 數 (Ka Kb) 雙 質 子 酸 3. 緩 衝 溶 液 緩 衝 溶 液 的 形 成 與 應 用 4. 鹽 鹽 的 種 類 與 簡 易 命 名 不 涉 及 鹽 在 水 溶 液 中 的 酸 鹼 平 衡 計 算 五 氧 化 還 1. 氧 化 數 原 反 應 氧 化 數 的 定 義 反 應 式 的 均 衡 2. 氧 化 還 原 滴 定 氧 化 還 原 滴 定 與 計 量 物 質 性 質 物 質 狀 態 3. 電 池 電 動 勢 電 池 半 反 應 式 標 準 還 原 電 位 與 電 池 電 壓 4. 電 解 法 拉 第 電 解 定 律 電 解 電 鍍 及 其 應 用 六 液 態 與 1. 水 的 相 變 化 粒 子 的 運 動 模 型 與 物 溶 液 質 狀 態 變 化 水 的 相 變 與 相 圖 相 態 變 化 的 能 量 關 係 2. 汽 化 與 蒸 氣 壓 汽 化 蒸 氣 壓 沸 點 熔 點 相 對 溼 度 3. 溶 液 的 性 質 重 量 莫 耳 濃 度 拉 午 耳 定 律 亨 利 定 律 溶 液 的 沸 點 上 升 與 凝 固 點 下 降 滲 透 逆 滲 透 滲 透 壓 膠 體 溶 液 10 10 23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題 內 容 應 修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七 無 機 化 1. 非 金 屬 元 素 氫 碳 氮 氧 矽 重 要 化 合 物 合 物 氯 及 其 在 生 活 及 環 境 的 內 容 應 著 物 質 性 質 中 常 見 的 重 要 化 合 物 重 生 活 中 常 2. 主 族 金 屬 元 素 第 三 週 期 金 屬 及 其 在 見 的 範 例, 生 活 中 常 見 的 重 要 化 使 用 模 型 或 合 物 3D 立 體 結 3. 過 渡 金 屬 元 素 過 渡 金 屬 的 性 質 配 構 作 為 建 立 8 位 化 合 物 圖 像 之 輔 助 工 具 以 認 識 結 構 配 位 化 合 物 不 涉 及 鍵 結 理 論 八 化 學 的 1. 聚 合 物 聚 合 物 的 性 質 應 用 與 發 展 加 成 與 縮 合 聚 合 反 應 常 見 的 加 成 聚 合 物 與 化 學 應 用 縮 合 聚 合 物 橡 膠 澱 粉 與 纖 維 素 2. 生 物 體 中 的 大 醯 胺 基 肽 鍵 與 蛋 白 6 分 子 質 酵 素 核 酸 3. 先 進 材 料 先 進 材 料 如 半 導 體 液 晶 導 電 聚 乙 炔 奈 米 尺 度 一 物 質 的 1. 長 度 體 積 長 度 體 積 質 量 的 本 單 元 僅 測 量 質 量 的 測 量 測 量 與 單 位 須 附 於 課 本 2. 溫 度 的 測 量 華 氏 溫 度 攝 氏 溫 附 錄 物 質 的 測 量 二 測 量 的 準 確 性 度 絕 對 溫 度 3. 誤 差 的 產 生 儀 器 誤 差 人 為 誤 差 4. 準 確 度 與 精 密 準 確 度 與 精 密 度 的 意 度 的 意 義 義 5. 有 效 數 字 科 學 符 號 有 效 數 字 的 表 示 法 與 計 算 23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1 烴 類 化 合 物 的 性 質 高 中 選 修 化 學 實 驗 實 驗 名 稱 說 明 技 能 試 藥 烴 的 性 質 : 裝 置 反 應 設 電 石 過 錳 酸 鉀 溶 乙 炔 的 製 備 ( 可 視 備 簡 易 氣 體 測 液 溴 水 己 烷 環 實 驗 室 通 風 設 備 選 漏 熔 點 測 定 擇 現 場 或 影 片 示 範 ) 2 酸 鹼 滴 定 3 區 別 飽 和 烴 與 不 飽 和 烴 順 反 異 構 物 的 鑑 定 : 由 熔 點 測 定 及 昇 華 現 象 分 辨 順 反 丁 烯 二 酸 異 構 物 電 解 法 電 鍍 電 解 電 鍍 非 電 銀 鏡 反 應 解 電 鍍 4 氧 化 還 原 滴 定 5 6 7 凝 固 點 下 降 的 測 定 示 範 實 驗 : 錯 合 物 的 形 成 奈 米 硫 粒 的 合 成 標 定 標 準 鹼 液 標 定 滴 定 測 定 未 知 濃 度 酸 液 的 濃 度 己 烯 甲 苯 酒 精 順 丁 烯 二 酸 反 丁 烯 二 酸 橙 IV 指 示 劑 鎂 帶 矽 光 油 或 沙 拉 油 酚 酞 溶 液 標 準 氫 氧 化 鈉 溶 液 標 準 鄰 苯 二 甲 酸 氫 鉀 溶 液 氫 氧 化 鈉 溶 液 鹽 酸 酚 酞 溶 液 未 知 酸 或 鹼 溶 液 電 解 銅 片 鋅 片 酒 精 丙 酮 硫 酸 鋅 硫 酸 銅 硝 酸 銀 葡 萄 糖 濃 氨 水 利 用 草 酸 鈉 測 定 過 滴 定 有 效 數 過 錳 酸 鉀 溶 液 硫 錳 酸 鉀 的 濃 度 字 精 確 度 及 準 酸 草 酸 鈉 溶 液 硫 利 用 過 錳 酸 鉀 分 析 確 度 的 檢 驗 酸 亞 鐵 溶 液 物 質 中 亞 鐵 離 子 的 含 量 水 的 凝 固 點 凝 固 點 的 測 定 尿 素 食 鹽 冰 塊 ( 冷 尿 素 水 溶 液 的 凝 固 劑 ) 點 釩 (V) 的 橙 紅 色 觀 察 提 問 討 五 氧 化 二 釩 硫 酸 硫 酸 溶 液 被 氫 還 原 論 論 述 報 鹽 酸 鋅 粉 硫 酸 鎳 成 各 種 顏 色 的 釩 告 資 料 檢 索 或 氯 化 鎳 乙 二 胺 (IV) 釩 (III) 釩 (II) 離 子 溶 液 綠 色 鎳 (II) 離 子 水 溶 液 與 乙 二 胺 結 合 成 藍 靛 紫 色 用 硫 代 硫 酸 鈉 與 鹽 酸 反 應 製 造 奈 米 硫 粒 以 廷 得 耳 效 應 檢 驗 奈 米 硫 粒 的 生 成 硫 代 硫 酸 鈉 鹽 酸 清 潔 劑 23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高 中 選 修 化 學 實 驗 實 驗 名 稱 說 明 技 能 試 藥 軟 水 與 硬 水 的 檢 驗 硬 水 的 定 性 檢 硫 酸 鈣 硫 酸 鎂 飽 暫 時 硬 水 與 永 久 硬 測 離 子 交 換 法 和 碳 酸 鈉 溶 液 陽 離 水 的 區 別 子 交 換 樹 脂 ( 如 安 柏 硬 水 的 檢 測 軟 化 8 利 用 離 子 交 換 法 軟 銳 IR120,50~100 篩 法 化 硬 水 目 ) 大 理 石 碎 塊 稀 鹽 酸 石 灰 蒸 餾 水 肥 皂 水 醇 醛 酮 在 水 中 定 性 有 機 分 析 甲 醇 甲 醛 丙 醛 溶 解 度 的 比 較 技 術 丙 酮 1- 丙 醇 2- 丙 醇 醛 酮 的 性 醇 醛 酮 與 斐 林 醇 丁 酮 硝 酸 銀 溶 9 質 試 液 的 反 應 液 過 錳 酸 鉀 溶 液 以 銀 鏡 反 應 區 別 一 級 醇 和 二 級 醇 斐 林 試 液 硫 酸 濃 氨 水 二 鉻 酸 鉀 鈉 以 柳 酸 與 乙 酐 反 應 簡 單 合 成 技 丙 酮 柳 酸 乙 酐 製 備 阿 斯 匹 靈 術 產 物 鑑 定 與 濃 硫 酸 飽 和 碳 酸 氫 耐 綸 的 製 備 產 率 鈉 溶 液 濾 紙 濃 鹽 10 化 學 合 成 酸 酒 精 氯 化 鐵 溶 液 己 二 胺 的 氫 氧 化 鈉 溶 液 己 二 醯 氯 的 正 己 烷 溶 液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之 要 領 ( 一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根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編 選 之,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統 整 教 材 內 容 自 定 篇 章 節 等 順 序 或 名 稱 ( 二 ) 本 階 段 為 進 深 的 化 學 科 內 容, 應 以 基 礎 化 學 ( 一 ) ( 二 ) ( 三 ) 為 先 備 知 識 範 圍, 組 成 可 誘 導 學 生 興 趣 並 發 揮 其 潛 能 之 化 學 教 材 ( 三 ) 課 本 內 有 關 原 理 之 推 演 闡 釋 應 循 序 漸 進, 層 次 分 明 定 義 宜 清 晰 明 確, 公 式 宜 詳 加 說 明 並 多 使 用 範 例 來 說 明 原 理 之 適 用 性, 期 能 活 學 活 用 ( 四 ) 教 材 份 量 應 與 教 學 節 數 相 配 合, 並 應 求 前 後 呼 應, 重 要 概 念 延 續 高 一 及 高 二 所 學, 做 較 詳 盡 之 介 紹 ( 五 ) 實 驗 教 材 之 編 緝, 應 另 成 一 冊, 實 驗 教 材 的 設 計, 雖 然 與 課 綱 相 輔 相 成, 卻 非 完 全 侷 限 於 課 綱 的 內 容, 其 教 材 不 需 延 伸 至 更 深 入 的 原 理 或 概 念, 應 著 重 操 作 型 的 學 習, 強 化 實 驗 過 程 中 獲 得 過 程 技 能 外, 並 能 培 養 其 歸 納 推 理, 發 現 解 決 問 題 及 自 我 學 習 的 能 力 ( 六 ) 為 配 合 教 材 及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適 時 加 入 示 範 實 驗,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七 ) 教 材 之 設 計, 除 應 與 高 中 基 礎 化 學 銜 接 之 外, 亦 應 與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相 互 配 合 ( 八 ) 編 寫 教 材 時, 除 應 注 重 新 興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發 展, 亦 應 配 合 本 土 特 性 與 最 新 資 訊, 適 時 修 正 24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化 學 課 程 綱 要 ( 九 ) 文 字 敘 述, 力 求 簡 潔 易 讀, 淺 顯 易 懂, 可 供 學 生 自 行 閱 讀 或 自 學, 版 面 應 作 美 工 專 業 設 計, 多 附 精 美 的 圖 表 與 彩 色 照 片, 以 求 生 動 活 潑, 俾 誘 導 學 生 喜 愛 閱 讀. 激 發 其 學 習 的 興 趣 得 在 每 章 之 前 列 出 學 習 的 重 點, 於 每 章 之 後 列 出 摘 要 整 理 ( 十 ) 教 科 書 各 單 元 教 材 之 後, 應 編 列 家 庭 作 業 提 供 思 考 性 習 題 配 合 教 材 內 容 所 需 之 學 生 實 驗 活 動, 應 另 編 成 冊 ( 十 一 ) 教 材 中 的 專 有 名 詞 及 翻 譯 名 稱, 應 採 用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規 定, 遇 有 未 規 定 者. 則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刊 物 及 習 慣 用 語, 妥 為 譯 訂, 惟 各 冊 必 須 一 致, 並 於 課 文 中 出 處 出 現 時 加 註 原 文, 並 於 書 後 列 印 中 英 名 詞 索 引 ( 十 二 ) 教 師 手 冊 宜 審 慎 編 輯, 除 明 列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教 學 節 數 外, 應 提 供 教 學 必 要 的 補 充 資 料 與 參 考 書 目, 實 驗 活 動 與 實 驗 藥 品 特 性 和 處 理 方 法 的 詳 盡 說 明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在 學 期 開 始 前, 應 根 據 教 師 手 冊 教 科 書 與 實 際 教 學 節 數 等, 編 寫 教 學 進 度 與 教 學 計 畫 教 學 的 內 容 得 依 地 方 特 性 酌 予 增 加 鄉 土 教 材 ( 二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以 學 生 既 有 的 知 識 或 經 驗 為 基 礎, 多 舉 生 活 上 的 實 例 以 引 起 學 習 的 動 機, 並 盡 量 以 相 關 之 媒 體 輔 導 學 生 觀 察 現 象 發 現 問 題, 適 時 提 供 學 生 進 行 提 出 假 設 設 計 實 驗 步 驟 等 探 究 的 機 會 在 實 驗 活 動 中, 應 多 讓 學 生 親 手 操 作, 增 加 學 習 化 學 興 趣, 並 培 養 基 本 操 作 技 能 即 使 是 示 範 實 驗 也 可 選 同 學 操 作, 其 他 同 學 則 可 學 習 觀 察 提 問 討 論 論 述 報 告 資 料 檢 索 等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除 知 識 的 傳 授 外, 應 注 重 科 學 方 法 的 運 用 和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養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本 因 材 施 教 之 原 則, 重 視 個 別 輔 導 ; 注 重 班 級 經 營, 活 用 教 學 技 術,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善 用 發 問 的 技 巧 與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以 激 發 學 生 之 思 考 ( 五 ) 教 師 宜 配 合 課 程 需 要, 利 用 校 外 教 學 或 其 他 適 當 的 時 機, 帶 領 學 生 參 觀 與 化 學 有 關 的 工 廠 或 研 究 機 構 等 社 會 資 源 並 於 教 學 中 適 時 補 充 與 化 學 有 關 之 最 新 資 訊, 指 導 學 生 蒐 集 整 理 資 料 相 互 研 討, 培 養 學 生 從 事 專 題 討 論 及 研 究 的 能 力 ( 六 ) 教 師 應 運 用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適 時 評 量 教 學 過 程 與 結 果, 並 據 以 輔 導 學 生 學 習 及 改 進 教 學 ( 七 ) 本 課 綱 除 掌 握 普 通 高 中 的 教 育 目 標 之 外, 更 顧 及 菁 英 教 育 的 目 標, 針 對 本 課 綱 未 涵 蓋 之 化 學 範 疇, 學 校 可 自 行 設 計 進 階 深 化 教 材 授 課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學 校 應 依 照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化 學 實 驗 室 化 學 實 驗 準 備 室 藥 品 儲 藏 室 器 材 供 應 室 ( 含 備 妥 急 救 沖 洗 及 防 火 器 材 ) 教 師 研 究 室 等 設 施 實 驗 室 及 活 動 場 所, 應 審 慎 規 劃, 並 注 意 安 全 措 施 ( 二 )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藥 品 及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的 供 應, 並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 三 ) 除 設 備 標 準 中 規 定 必 備 之 視 聽 教 學 媒 體 ( 包 括 電 腦 光 碟 錄 影 帶 影 片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掛 圖 模 型 等 ) 外, 分 子 三 度 空 間 概 念 的 建 立 尤 須 藉 由 電 子 視 覺 媒 體 及 模 型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各 校 之 教 學 研 究 會, 應 鼓 勵 教 師 使 用 或 製 作 教 學 媒 體, 並 推 廣 之, 擴 大 其 教 學 效 能 24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四 ) 學 校 除 需 供 應 教 學 上 必 備 之 教 師 手 冊 工 具 書 及 參 考 書 外, 並 訂 購 相 關 期 刊 雜 誌 供 全 校 師 生 借 閱, 作 為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參 考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化 學 與 數 學 物 理 地 球 科 學 生 物 等 學 科 關 係 較 密 切,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各 科 教 科 書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集 合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老 師,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橫 向 之 聯 繫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為 瞭 解 學 生 之 學 習 狀 況 與 成 就,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應 適 時 進 行 形 成 性 評 量 動 態 性 評 量 診 斷 性 評 量 另 類 評 量 多 元 評 量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工 作, 以 診 斷 教 學 的 成 效, 並 適 才 適 性 地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加 以 改 進 與 補 救, 以 達 成 預 期 的 教 學 目 標 ( 二 ) 評 量 之 內 容, 應 以 學 習 目 標 為 導 向, 在 認 知 方 面, 則 按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等 不 同 層 次, 製 作 評 量 試 題, 而 題 型 宜 生 動 活 潑, 從 生 活 中 取 材, 並 求 難 易 適 中 ; 在 技 能 方 面, 則 考 評 學 生 實 驗 操 作 技 巧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設 計 實 驗 及 綜 合 判 斷 之 能 力 ; 在 情 意 方 面, 則 特 重 科 學 精 神 和 求 真 求 實 之 科 學 態 度 的 含 蘊, 及 求 知 與 參 與 之 熱 忱 ( 三 ) 平 時 考 查 項 目 之 評 量 方 式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亦 可 以 課 堂 問 答 閱 讀 報 告 專 題 評 論 習 題 作 業 趣 味 遊 戲 自 製 模 型 設 計 實 驗 之 報 告 活 動 記 錄 之 內 涵 等 方 式 為 之, 依 其 思 考 之 週 延 性 邏 輯 推 理 之 嚴 謹 性 反 應 之 靈 敏 性 及 創 意 之 精 緻 性 等 各 項 表 現, 加 以 考 評 24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引 導 學 生 經 由 探 討 各 種 生 命 現 象 及 生 物 之 共 同 性 和 多 樣 性, 理 解 生 物 體 的 構 造 和 功 能, 以 培 養 基 本 生 物 學 素 養, 激 發 其 探 究 生 物 學 的 興 趣 二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現 代 生 物 學 知 識 的 發 展, 了 解 生 物 與 環 境 之 間 的 關 係, 體 會 保 護 生 態 環 境 及 永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以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與 愛 護 自 然 的 情 操, 強 化 永 續 發 展 的 理 念 三 培 養 學 生 的 觀 察 推 理 和 理 性 思 辨 等 技 能 以 及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以 應 用 於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中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了 解 生 命 的 特 性 和 共 同 性, 認 識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培 養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情 操 二 認 識 生 物 體 的 基 本 構 造 和 功 能, 了 解 生 物 遺 傳 與 生 命 延 續 之 現 象 及 原 理 三 了 解 群 集 和 生 態 系 的 特 性, 探 討 生 物 與 環 境 之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以 及 人 類 對 生 態 的 影 響,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保 護 生 態 環 境 的 態 度 四 培 養 觀 察 推 理 操 作 實 驗 等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發 展 批 判 思 考 溝 通 論 證 與 解 決 問 題 等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為 四 學 分 的 課 程, 於 高 一 或 高 二 開 設, 以 安 排 二 學 期,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 含 探 討 活 動 ) 為 原 則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至 少 修 習 2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教 材 綱 要 分 為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和 參 考 節 數 五 部 分, 以 做 為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之 依 據 教 材 編 輯 者 或 教 師 於 編 撰 教 材 或 進 行 教 學 時, 可 依 課 程 發 展 的 理 念 自 定 章 節 名 稱 及 順 序 內 容 說 明 主 要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2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一 生 命 現 象 新 陳 代 謝, 生 長, 感 應 與 運 動, 生 殖 等 二 細 胞 的 構 造 細 胞 的 發 現 細 胞 的 構 造 與 功 能 簡 介 原 核 細 胞 與 真 核 細 胞 的 差 異 簡 介 細 胞 膜 細 胞 質 細 胞 核 簡 介 粒 線 體 內 質 網 高 基 氏 體 液 胞 核 糖 體 葉 綠 體 植 物 細 胞 壁 三 細 胞 的 生 理 組 成 細 胞 的 分 子 簡 介 水 醣 類 蛋 白 質 壹 脂 質 核 酸 通 過 細 胞 膜 的 運 輸 僅 討 論 擴 散 促 進 性 擴 生 命 散 滲 透 主 動 運 輸 ( 不 的 得 涉 及 次 級 主 動 運 輸 ) 7~8 特 細 胞 中 的 化 學 反 應, 酵 僅 討 論 物 質 的 合 成 及 分 解 性 素 作 用 簡 介 酵 素 的 成 分 及 催 化 作 用, 不 得 涉 及 作 用 機 制 四 細 胞 及 能 量 ATP 能 量 的 獲 得 與 轉 換 簡 介 光 合 作 用 及 呼 吸 作 用 在 能 量 轉 換 之 關 係 光 合 作 用 不 得 涉 及 電 子 傳 遞 及 卡 爾 文 循 環 的 詳 細 過 程 呼 吸 作 用 不 得 涉 及 糖 解 作 用 克 氏 循 環 電 子 傳 遞 之 詳 細 過 程 五 探 討 活 動 細 胞 形 態 與 構 造 的 觀 觀 察 動 植 物 細 胞 的 形 態 察 及 構 造 一 染 色 體 與 細 染 色 體 及 其 構 造 胞 分 裂 簡 介 染 色 體 的 構 造 同 源 染 色 體 體 染 色 體 性 染 色 體 僅 以 人 類 為 例 簡 介 性 染 色 貳 遺 傳 二 性 狀 的 遺 傳 有 絲 分 裂 減 數 分 裂 孟 德 爾 遺 傳 法 則 中 間 型 遺 傳 多 基 因 遺 傳 ABO 血 型 的 遺 傳 244 體, 不 得 涉 及 其 他 生 物 7~8 簡 介 過 程, 不 要 區 分 前 中 後 末 期 減 數 分 裂 以 人 體 的 生 殖 細 胞 為 例 不 得 涉 及 計 算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性 聯 遺 傳 以 紅 綠 色 盲 的 遺 傳 為 例 三 遺 傳 物 質 基 因 與 染 色 體 簡 介 染 色 體 遺 傳 學 說 DNA 的 構 造 與 功 能 僅 說 明 核 苷 酸 鏈 的 分 子 組 成 及 含 氮 鹼 基 的 配 對 規 則, 不 得 涉 及 含 氮 鹼 基 的 分 子 構 造 核 苷 酸 鏈 的 方 向 性 及 化 學 鍵 結 概 念 簡 介 DNA 的 複 製, 除 聚 合 酶 外, 不 得 涉 及 其 他 酵 素 基 因 的 表 現 簡 介 轉 錄 作 用 和 轉 譯 作 用, 除 聚 合 酶 外, 不 得 涉 及 其 他 酵 素 及 蛋 白 質 不 得 涉 及 基 因 表 現 的 調 控 四 基 因 轉 殖 技 重 組 DNA 術 及 其 應 用 基 因 轉 殖 技 術 的 應 用 得 以 基 因 轉 殖 細 菌 產 製 胰 島 素 為 例, 簡 介 重 組 DNA 的 應 用 五 探 討 活 動 染 色 體 的 觀 察 觀 察 永 久 玻 片 標 本 一 生 物 的 演 化 演 化 理 論 的 發 展 簡 介 演 化 現 象 的 接 受 簡 介 共 同 祖 先 和 演 化 生 物 種 的 概 念 簡 介 天 擇 與 演 化 簡 介 生 物 種 概 念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及 其 適 用 的 問 題 二 生 命 樹 生 物 分 類 系 統 簡 介 林 奈 的 層 級 系 統 簡 介 生 物 的 分 類 與 演 化 7~8 親 緣 關 係 的 重 建 簡 介 演 化 證 據 簡 介 親 緣 關 係 的 可 重 建 性, 得 以 演 化 樹 說 明 鳥 類 及 爬 蟲 類 的 親 緣 參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病 毒 簡 介 病 毒 的 基 本 構 造 及 其 介 於 生 物 與 非 生 物 之 間 的 地 位 三 生 物 多 樣 性 遺 傳 多 樣 性 物 種 多 樣 性 生 態 系 多 樣 性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四 探 討 活 動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觀 察 鄰 近 地 區 生 物 的 調 查 24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一 植 物 的 營 養 根 莖 葉 的 形 態 構 器 官 造 和 功 能 肆 植 物 體 的 二 植 物 的 生 殖 構 造 與 功 三 植 物 對 環 境 能 刺 激 的 反 應 四 探 討 活 動 一 循 環 二 營 養 與 消 化 三 呼 吸 與 排 泄 伍 動 物 四 防 禦 體 的 構 造 與 功 五 神 經 與 內 分 能 泌 植 物 體 內 物 質 的 運 輸 不 得 涉 及 共 質 體 (symplast) 及 非 原 生 質 體 (apoplast) 途 徑 無 性 生 殖 有 性 生 殖 有 性 生 殖 僅 介 紹 被 子 植 果 實 和 種 子 的 傳 播 物 植 物 對 光 重 力 和 機 械 性 刺 激 的 反 應 觀 察 花 粉 的 形 態 及 萌 發 心 臟 血 管 與 運 輸 血 壓 參 考 節 數 8~9 15 ~16 不 得 涉 及 血 壓 的 調 節 機 制 血 液 的 組 成 與 功 能 營 養 的 需 求 食 物 的 消 化 與 養 分 的 不 得 涉 及 消 化 液 分 泌 的 吸 收 神 經 與 內 分 泌 調 控 肝 臟 的 功 能 呼 吸 運 動, 氣 體 交 換 僅 描 述 呼 吸 運 動 的 產 生 機 制, 不 得 涉 及 呼 吸 的 周 邊 與 中 樞 調 控 腎 臟 及 尿 液 的 形 成 淋 巴 系 統 與 淋 巴 循 環 專 一 性 與 非 專 一 性 防 不 得 涉 及 T 淋 巴 球 B 淋 禦 巴 球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不 得 涉 及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MHC 與 Ig 種 類 神 經 元 及 訊 息 的 輸 入 不 得 涉 及 感 覺 器 官 的 分 類 及 受 器 訊 息 傳 遞 的 機 制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與 周 圍 神 經 系 統 僅 簡 介 腦 脊 髓 腦 神 經 ( 僅 以 迷 走 神 經 為 例 ) 脊 神 經, 不 得 涉 及 腦 的 細 部 分 區 與 各 腦 神 經 的 名 稱 及 分 類 反 射 與 反 射 弧 隨 意 運 動 : 神 經 骨 不 得 涉 及 骨 骼 的 名 稱 與 骼 與 肌 肉 分 類 以 及 肌 肉 的 微 細 構 造 246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內 分 泌 腺 及 其 功 能 僅 簡 介 腦 垂 腺 甲 狀 腺 副 甲 狀 腺 胰 島 腺 腎 上 腺 和 性 腺 六 生 殖 生 殖 系 統 及 配 子 的 形 成 月 經 周 期, 懷 孕 與 分 不 得 涉 及 三 胚 層 的 詳 細 娩, 節 育 分 化 七 探 討 活 動 生 殖 腺 及 生 殖 細 胞 的 觀 察 一 族 群 與 群 集 族 群 密 度, 族 群 結 構 生 物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簡 介 掠 食 寄 生 共 生 競 爭 群 集 消 長 二 生 態 系 非 生 物 因 子 及 生 物 因 子 能 量 的 流 轉 物 質 循 環 僅 簡 介 碳 及 氮 的 循 環 陸 生 態 的 動 態 平 衡 三 多 樣 的 生 態 陸 域 生 態 系 儘 量 以 臺 灣 的 生 態 系 為 生 物 系 河 流 及 湖 沼 生 態 系 例 說 明 與 海 洋 生 態 系 13~14 環 四 人 類 與 環 境 人 口 問 題 簡 介 人 口 膨 脹 老 年 化 境 人 類 對 生 態 的 影 響 簡 介 都 市 化 過 度 開 發 自 然 資 源 的 過 度 使 用 棲 地 破 壞 簡 介 污 染 全 球 暖 化 臭 氧 層 破 壞 對 生 物 的 影 響 簡 介 入 侵 外 來 種 自 然 保 育 與 永 續 經 營 應 含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污 染 防 治 及 生 態 工 法 ( 生 態 工 程 )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保 育 註 : 參 考 教 學 節 數 以 每 學 期 15 週, 每 週 授 課 2 節 計 算, 二 個 學 期 共 60 節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的 教 材 編 選, 應 以 認 識 生 物 之 共 同 性 及 多 樣 性 為 基 礎, 引 領 學 生 經 由 探 討 生 物 體 的 構 造 及 機 能, 了 解 人 體 的 生 理 和 生 命 的 遺 傳 和 延 續, 進 而 體 會 保 護 生 態 環 境 及 永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以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24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二 ) 教 材 內 容 之 深 度 及 廣 度 應 適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的 認 知 能 力, 並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內 容 及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的 銜 接 ( 三 ) 教 材 綱 要 之 內 容 說 明 欄 旨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選 編 教 材 時 應 審 慎 考 量 內 容 細 目 及 內 容 說 明 之 規 範, 不 宜 偏 漏 或 超 出 範 圍 教 材 份 量 可 依 各 主 題 之 性 質 彈 性 調 配, 惟 應 儘 量 與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相 配 合 ( 四 ) 教 材 之 組 織 應 以 學 生 的 先 前 知 識 (prior knowledge) 為 基 礎, 強 調 概 念 系 統 之 間 的 統 整 及 協 調, 相 關 概 念 之 呈 現 應 由 淺 至 深, 由 具 體 而 抽 象, 注 意 概 念 發 展 之 層 次 系 統 與 連 貫, 避 免 僅 記 憶 零 碎 之 知 識 ( 五 )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應 重 視 基 本 概 念 的 探 討 及 生 物 學 概 念 系 統 之 發 展, 儘 量 選 用 我 國 的 生 物 學 研 究 成 果 及 在 地 學 習 材 料, 並 適 切 融 入 海 洋 教 育 相 關 教 材, 以 期 與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相 結 合,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六 ) 教 材 編 輯 和 出 版 者 於 編 撰 教 材 以 及 教 師 於 規 劃 教 學 內 容 時, 應 參 考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和 地 理 等 學 科 的 相 關 單 元 內 容, 以 避 免 不 必 要 之 重 複 ( 七 ) 教 材 選 編 應 力 求 淺 顯 易 懂 生 動 有 趣 且 容 易 閱 讀, 並 多 附 圖 表 及 照 片 等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使 用 之 專 有 名 詞 和 人 名 之 譯 名 應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生 物 學 名 詞 為 準, 其 未 規 範 者 宜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相 關 學 術 期 刊 或 一 般 習 慣 用 詞, 妥 適 翻 譯, 初 次 出 現 之 專 有 名 詞 或 外 國 人 名 宜 附 原 文 以 為 對 照 ( 八 ) 為 促 進 科 技 和 人 文 素 養 的 均 衡 發 展, 使 生 物 科 之 學 習 能 融 入 人 文 的 內 涵, 選 編 教 材 時 宜 適 當 納 入 有 關 科 學 家 生 平 的 闡 述, 以 及 簡 單 說 明 重 大 科 學 發 現 的 經 過 生 態 保 育 海 洋 教 育 及 永 續 發 展 相 關 的 概 念 或 發 展, 也 應 介 紹 說 明, 以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生 物 學 的 興 趣, 進 而 培 養 學 生 尊 重 生 命 愛 護 環 境 與 永 續 發 展 的 情 操 ( 九 ) 選 編 教 材 時 宜 將 探 討 活 動 融 入 教 科 書, 探 討 活 動 內 容 之 設 計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材 綱 要, 使 教 材 內 容 的 學 習 更 完 整 明 晰 探 討 活 動 之 取 材 應 儘 量 選 用 在 地 材 料 此 外, 編 撰 教 材 時 宜 另 編 探 討 活 動 紀 錄 簿, 俾 方 便 學 生 於 進 行 活 動 時 記 錄 探 討 活 動 之 過 程 結 果 與 討 論 ( 十 ) 編 撰 教 材 時 應 隨 附 教 師 手 冊 供 教 師 教 學 之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的 內 容 除 列 出 各 單 元 教 學 目 標 教 材 內 容 說 明 外, 亦 宜 適 當 提 供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和 建 議 等, 供 教 師 教 學 之 參 考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先 以 適 當 方 法 診 斷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並 以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及 生 活 經 驗 為 基 礎, 應 用 適 當 之 教 學 策 略 幫 助 學 生 達 到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 二 ) 教 師 教 學 應 以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為 主 軸, 注 重 基 本 科 學 概 念 之 了 解 和 融 會 貫 通, 不 宜 過 度 強 調 零 碎 知 識 的 記 憶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多 以 發 問 方 式 啟 發 學 生 思 考, 激 發 學 生 參 與 討 論 活 動, 並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提 問,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教 材 內 容,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興 趣, 促 進 自 我 學 習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除 了 應 注 重 學 生 對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的 學 習 外, 亦 應 兼 顧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 如 : 推 理 預 測 解 釋 資 料 提 出 假 說 設 計 實 驗 等 ) 和 科 學 態 度 ( 如 : 虛 心 尊 重 數 據 不 輕 下 結 論 等 ) 的 培 養 24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因 應 教 材 的 特 性, 應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媒 體 來 輔 助 教 學 或 實 施 戶 外 教 學,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發 展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 六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適 當 應 用 社 會 資 源, 結 合 當 地 科 學 教 育 及 研 究 機 構, 以 幫 助 學 生 結 合 生 活 經 驗 及 教 材 內 容, 並 了 解 科 學 發 展 過 程 也 應 提 供 機 會, 引 導 學 生 討 論 生 物 學 相 關 的 社 會 倫 理 或 法 律 議 題 ( 七 ) 教 師 教 學 時 必 須 注 意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較 快 或 較 慢 的 學 生, 應 該 因 應 其 學 習 情 況 適 當 實 施 充 實 或 補 救 教 學 ( 八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強 化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觀 察 和 實 地 體 驗, 學 校 並 應 備 妥 相 關 的 配 套 措 施, 包 括 教 師 研 習 進 修 及 相 關 之 硬 軟 體 設 施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以 課 程 目 標 及 教 學 目 標 為 依 據, 並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和 情 意 三 個 領 域 的 學 習, 以 檢 測 學 生 是 否 習 得 基 本 的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和 科 學 態 度 等 ( 二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應 善 用 診 斷 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的 特 性, 採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考 查 的 方 式 實 施, 俾 隨 時 診 斷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檢 測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展, 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以 做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及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之 參 考 ( 三 ) 教 學 評 量 應 適 當 發 揮 督 促 鼓 勵 和 啟 發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的 功 能, 並 引 導 學 生 察 覺 自 己 學 習 方 式 的 優 缺 點, 不 宜 僅 做 為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工 具 ( 四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應 適 時 發 掘 有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或 具 有 特 殊 科 學 性 向 及 才 賦 的 學 生, 俾 給 予 適 當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個 別 輔 導 ( 五 ) 教 學 評 量 應 秉 持 真 實 性 評 量 (authentic assessment) 的 理 念, 採 多 元 的 方 式 實 施, 除 由 教 師 進 行 考 評 之 外, 亦 得 輔 以 學 生 自 我 評 鑑 等 方 式, 以 考 查 學 生 是 否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俾 做 為 改 進 教 學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的 參 考 ( 六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方 式 不 宜 僅 侷 限 於 紙 筆 測 驗, 可 兼 採 觀 察 晤 談 繳 交 報 告 實 作 及 檔 案 評 量 (portfolio assessment) 等 方 式 為 之, 以 期 能 公 正 客 觀 的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況, 並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增 進 學 習 績 效 ( 七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除 了 以 常 模 參 照 評 量 (norm-referenced assessment)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外, 亦 宜 斟 酌 情 況 適 切 採 用 標 準 參 照 評 量 (criterion-referenced assessment) 的 理 念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以 發 揮 教 學 評 量 在 檢 測 學 生 學 習 進 展 狀 況,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功 效 ( 八 ) 認 知 領 域 學 習 表 現 的 評 量 除 應 包 括 知 曉 了 解 的 表 現 外, 亦 應 注 重 應 用 統 整 等 高 層 認 知 能 力 及 批 判 思 考 等 的 表 現 知 曉 了 解 應 用 和 統 整 四 個 階 層 認 知 能 力 之 定 義 如 下 : 1. 知 曉 科 學 知 識 (K) (1) 記 憶 在 學 校 課 程 或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中 所 習 得 之 科 學 事 實 或 知 識 (2) 區 別 或 界 定 基 本 科 學 名 詞 術 語 或 科 學 實 驗 器 材 (3) 閱 讀 圖 表 2.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原 理 法 則 (U) (1)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概 念 原 理 法 則 (2) 了 解 科 學 學 說 和 定 律 的 內 容 (3) 了 解 科 學 知 識 間 的 關 係 3. 應 用 基 本 科 學 資 訊 (A) (1) 分 析 及 解 釋 資 料 24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應 用 科 學 知 識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3) 分 析 資 料 並 應 用 資 料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4. 統 整 科 學 資 訊 (I) (1) 綜 合 各 項 資 訊, 指 出 各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2) 統 整 實 驗 過 程 及 數 據, 指 出 擬 驗 證 之 假 說 及 提 出 結 論 (3) 統 整 科 學 概 念 提 出 結 論 (4) 綜 合 各 階 層 科 學 知 識 以 解 決 問 題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學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生 物 實 驗 室 及 器 材 準 備 室, 並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之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之 供 應 ( 二 ) 學 校 除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容, 妥 適 充 實 教 學 必 需 之 相 關 設 備 器 材 藥 品 及 標 本 ( 含 玻 片 標 本 ), 並 購 置 教 學 所 需 之 模 型 掛 圖 及 光 碟 等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外, 亦 應 提 供 相 關 設 備 和 材 料 鼓 勵 教 師 自 製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使 用 ( 三 ) 為 方 便 生 物 科 之 教 學 實 施, 學 校 宜 在 環 境 許 可 的 範 圍 內, 妥 善 設 置 小 型 生 態 池 或 植 物 園 區, 以 利 生 物 科 教 學 活 動 之 進 行 ( 四 ) 實 驗 室 及 進 行 實 驗 活 動 的 場 所 應 特 別 注 意 通 風 及 安 全 設 施, 教 師 應 妥 適 教 導 和 輔 導 學 生 正 確 使 用 操 作 與 維 護 實 驗 相 關 設 備 ( 如 : 顯 微 鏡 等 ) ( 五 ) 學 校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購 置 生 物 教 學 相 關 書 籍 期 刊 雜 誌 等 參 考 資 料 供 師 生 借 閱, 並 做 為 學 生 學 習 及 教 學 研 究 之 參 考 陸 附 錄 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之 修 訂, 係 以 培 養 國 民 的 基 本 生 物 學 素 養 為 目 標, 以 反 映 社 會 對 提 升 國 民 之 基 本 生 物 學 素 養 的 期 待 二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採 螺 旋 式 課 程 設 計 的 理 念, 向 下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以 激 發 學 生 探 究 生 物 學 的 興 趣, 向 上 則 銜 接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及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以 奠 定 探 究 生 物 相 關 專 業 教 育 的 基 礎 三 為 提 升 未 來 課 程 實 施 之 可 行 性 及 實 施 成 效, 以 有 效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於 課 程 實 施 之 前, 妥 撥 經 費 以 充 實 生 物 科 教 學 相 關 設 備, 並 有 計 畫 辦 理 生 物 科 教 師 研 習, 提 供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的 機 會 25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2)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引 導 學 生 了 解 生 物 科 學 在 人 類 生 活 及 產 業 上 的 應 用, 並 探 討 現 代 生 物 科 學 發 展 在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方 面 所 衍 生 的 相 關 議 題, 以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愛 護 自 然 的 美 德, 達 到 永 續 發 展 的 目 標 二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思 考 溝 通 論 證 價 值 判 斷 等 的 能 力, 以 面 對 並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所 遭 遇 之 與 生 物 學 相 關 的 議 題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了 解 生 物 科 學 的 基 本 知 識, 認 識 其 在 生 活 與 產 業 上 的 應 用 及 衝 擊 二 了 解 生 物 科 學 在 農 業 食 品 醫 藥 上 的 應 用, 以 及 生 物 科 學 與 環 境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愛 護 自 然 的 情 操 及 永 續 發 展 的 理 念 三 具 備 探 討 批 判 生 物 科 學 中 與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相 關 議 題 之 能 力 四 培 養 觀 察 推 理 批 判 思 考 溝 通 論 證 與 解 決 問 題 等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為 二 學 分 的 課 程, 是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的 延 伸, 建 議 於 高 二 開 設, 以 安 排 一 學 期 或 一 學 年, 每 週 授 課 一 或 二 節 為 原 則 肆 教 材 綱 要 教 材 綱 要 分 為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及 參 考 節 數 五 部 分, 以 做 為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之 依 據 教 材 編 輯 者 或 教 師 於 編 撰 教 材 或 進 行 教 學 時, 可 依 課 程 發 展 的 理 念 及 教 學 需 要 自 定 章 節 名 稱 及 順 序 內 容 說 明 主 要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25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節 數 一 生 物 品 系 的 培 育 馴 化 與 育 種 簡 介 傳 統 及 現 代 的 壹 育 種 方 式 生 物 科 技 在 育 種 上 簡 介 雜 交 育 種 基 因 生 的 應 用 轉 殖 物 科 二 生 物 病 蟲 害 及 疫 病 的 物 理 防 治 法 簡 介 各 種 防 治 法 的 學 防 治 化 學 防 治 法 優 缺 點 及 影 響 5~6 與 生 物 防 治 法 農 業 三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簡 介 安 全 評 估 的 指 (GMO) 的 安 全 評 估 標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對 生 態 的 影 響 貳 一 微 生 物 與 食 品 生 產 應 用 於 食 品 生 產 的 生 微 生 物 物 二 酵 素 在 食 品 上 的 應 用 醱 酵 工 業 與 食 品 生 科 產 學 與 三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食 品 參 生 物 科 學 與 醫 藥 一 抗 生 素 與 疫 苗 二 器 官 移 植 三 遺 傳 疾 病 的 篩 檢 與 治 療 四 人 類 基 因 體 資 料 的 應 用 五 生 殖 輔 助 醫 學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的 使 以 日 常 生 活 可 能 攝 用 現 況 取 到 的 基 因 改 造 食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的 安 品 為 例 說 明 全 評 估 抗 生 素 的 發 現 與 使 用 以 肺 結 核 的 治 療 為 例 說 明 如 何 合 理 的 使 用 抗 生 素 疫 苗 的 種 類 與 生 產 器 官 移 植 和 排 斥 簡 介 骨 髓 移 植 皮 膚 移 植 減 緩 排 斥 作 用 基 因 轉 殖 豬 簡 介 其 在 器 官 移 植 上 的 應 用 常 見 遺 傳 疾 病 常 見 遺 傳 疾 病 的 篩 檢 遺 傳 疾 病 的 治 療 人 類 基 因 體 人 類 基 因 體 DNA 碼 的 應 用 個 人 基 因 資 料 使 用 的 倫 理 議 題 試 管 嬰 兒 精 卵 篩 選 的 倫 理 議 題 6~7 11~12 25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2)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一 入 侵 外 來 種 入 侵 種 及 外 來 種 肆 入 侵 的 管 道 入 侵 種 對 生 態 的 影 生 響 物 科 二 環 境 污 染 物 質 環 境 污 染 物 質 對 生 以 排 泄 物 重 金 屬 學 物 的 影 響 二 氧 化 碳 內 分 泌 干 6~7 與 擾 物 質 為 例 說 明 環 境 利 用 生 物 處 理 環 境 簡 介 如 何 利 用 植 物 污 染 物 質 和 微 生 物 處 理 環 境 污 染 物 質 三 生 質 能 源 生 質 能 源 的 應 用 註 : 參 考 教 學 節 數 以 每 學 期 約 15 週, 每 週 授 課 2 節 計 算, 一 個 學 期 共 30 節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之 設 計, 是 以 基 礎 生 物 (1) 之 課 程 內 容 為 基 礎, 引 領 學 生 探 討 生 物 科 學 在 農 業 食 品 和 醫 藥 上 之 應 用, 以 維 繫 人 類 的 健 康, 增 進 人 類 的 生 活 品 質, 並 了 解 生 物 科 學 在 環 境 保 育 及 永 續 發 展 上 的 應 用 及 其 重 要 性 ( 二 ) 教 材 內 容 之 深 度 及 廣 度 應 適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二 年 級 學 生 的 認 知 能 力, 並 注 意 與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及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的 銜 接 ( 三 ) 教 材 綱 要 之 內 容 說 明 欄 旨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選 編 教 材 時 應 審 慎 考 量 內 容 細 目 及 內 容 說 明 的 規 範, 不 宜 偏 漏 或 超 出 範 圍 教 材 份 量 可 依 各 主 題 之 性 質 彈 性 調 配, 惟 應 儘 量 與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相 配 合 ( 四 ) 選 編 教 材 時 應 以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1) 之 課 程 內 容 為 基 礎, 配 合 教 材 綱 要, 將 生 物 科 學 在 生 活 及 產 業 上 的 應 用, 以 及 生 物 科 學 與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相 關 的 議 題 融 入 教 科 書, 並 以 議 題 導 向 的 方 式 組 織 呈 現, 俾 方 便 教 學 時 進 行 討 論 ( 五 )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應 儘 量 選 用 我 國 的 生 物 科 學 研 究 成 果 及 在 地 學 習 材 料, 以 期 與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相 結 合,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六 ) 教 材 選 編 應 力 求 淺 顯 易 懂 生 動 有 趣 且 容 易 閱 讀, 並 多 附 圖 表 及 照 片 等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使 用 之 專 有 名 詞 和 人 名 之 譯 名 應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生 物 學 名 詞 為 準, 其 未 規 範 者 宜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相 關 學 術 期 刊 或 一 般 習 慣 用 詞, 妥 適 翻 譯, 初 次 出 現 之 專 有 名 詞 或 外 國 人 名 宜 附 原 文 以 為 對 照 ( 七 ) 編 撰 教 材 時 應 隨 附 教 師 手 冊 供 教 師 教 學 之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的 內 容 除 列 出 各 單 元 教 學 目 標 教 材 內 容 說 明 外, 亦 應 適 當 提 供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和 建 議 等, 供 教 師 教 學 時 之 參 考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先 以 適 當 方 法 診 斷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prior knowledge), 25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並 以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及 生 活 經 驗 為 基 礎, 應 用 適 當 之 教 學 策 略 以 幫 助 學 生 達 到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 二 ) 教 師 教 學 應 以 生 物 科 學 相 關 的 生 活 及 產 業 議 題 為 主 軸, 注 重 基 本 生 物 科 學 知 識 的 應 用, 並 就 生 物 科 學 與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相 關 的 議 題 進 行 討 論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多 以 發 問 方 式 啟 發 學 生 思 考, 激 發 學 生 參 與 討 論 活 動, 並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提 問,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教 材 內 容,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興 趣, 促 進 自 我 學 習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除 了 應 注 重 學 生 對 生 物 科 學 知 識 的 學 習 外, 亦 應 以 討 論 的 方 式, 深 入 探 討 生 物 科 學 對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等 的 衝 擊 等 相 關 議 題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因 應 教 材 的 特 性, 應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媒 體 來 輔 助 教 學 或 實 施 戶 外 教 學 參 觀, 以 瞭 解 當 地 的 生 物 科 學 相 關 研 究 及 產 業 機 構,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 六 ) 教 師 教 學 時 必 須 注 意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較 快 或 較 慢 的 學 生, 應 該 因 應 其 學 習 情 況 適 當 實 施 充 實 或 補 救 教 學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以 課 程 目 標 及 教 學 目 標 為 依 據, 並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和 情 意 三 個 領 域 的 學 習, 以 檢 測 學 生 是 否 習 得 基 本 的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和 科 學 態 度 等 ( 二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應 善 用 診 斷 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的 特 性, 採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考 查 的 方 式 實 施, 俾 隨 時 診 斷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檢 測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展, 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以 做 為 改 進 教 學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之 參 考 ( 三 ) 教 學 評 量 應 適 當 發 揮 鼓 勵 督 促 和 啟 發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的 功 能, 並 引 導 學 生 察 覺 自 己 學 習 方 式 的 優 缺 點, 不 宜 僅 做 為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工 具 ( 四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應 適 時 發 掘 有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或 具 有 特 殊 科 學 性 向 及 才 賦 的 學 生, 俾 給 予 適 當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個 別 輔 導 ( 五 ) 教 學 評 量 應 秉 持 真 實 性 評 量 (authentic assessment) 的 理 念, 採 多 元 的 方 式 實 施, 除 由 教 師 進 行 考 評 之 外, 亦 得 輔 以 學 生 自 我 評 鑑 等 方 式, 以 考 查 學 生 是 否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俾 做 為 改 進 教 學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的 參 考 ( 六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方 式 不 宜 僅 侷 限 於 紙 筆 測 驗, 可 兼 採 觀 察 晤 談 繳 交 報 告 實 作 及 檔 案 評 量 (portfolio assessment) 等 方 式 為 之, 以 期 能 公 正 客 觀 的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況, 並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增 進 學 習 績 效 ( 七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除 了 以 常 模 參 照 評 量 (norm-referenced assessment)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外, 亦 宜 斟 酌 情 況 適 切 採 用 標 準 參 照 評 量 (criterion-referenced assessment) 的 理 念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以 發 揮 教 學 評 量 在 檢 測 學 生 學 習 進 展 狀 況,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功 效 ( 八 ) 認 知 領 域 學 習 表 現 的 評 量 除 應 包 括 知 曉 了 解 的 表 現 外, 亦 應 注 重 應 用 統 整 等 高 層 認 知 能 力 及 批 判 思 考 等 的 表 現 知 曉 了 解 應 用 和 統 整 四 個 階 層 認 知 能 力 之 定 義 如 下 : 1. 知 曉 科 學 知 識 (K) (1) 記 憶 在 學 校 課 程 或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中 所 習 得 之 科 學 事 實 或 知 識 (2) 區 別 或 界 定 基 本 科 學 名 詞 術 語 或 科 學 實 驗 器 材 (3) 閱 讀 圖 表 254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生 物 (2) 課 程 綱 要 2.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原 理 法 則 (U) (1)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概 念 原 理 法 則 (2) 了 解 科 學 學 說 和 定 律 的 內 容 (3) 了 解 科 學 知 識 間 的 關 係 3. 應 用 基 本 科 學 資 訊 (A) (1) 分 析 及 解 釋 資 料 (2) 應 用 科 學 知 識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3) 分 析 資 料 並 應 用 資 料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4. 統 整 科 學 資 訊 (I) (1) 綜 合 各 項 資 訊, 指 出 各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2) 統 整 實 驗 過 程 及 數 據, 指 出 擬 驗 證 之 假 說 及 提 出 結 論 (3) 統 整 科 學 概 念 提 出 結 論 (4) 綜 合 各 階 層 科 學 知 識 以 解 決 問 題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學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生 物 實 驗 室 及 器 材 準 備 室, 並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之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之 供 應 ( 二 ) 學 校 除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容, 妥 適 充 實 教 學 必 需 之 相 關 設 備 器 材 藥 品 及 標 本 ( 含 玻 片 標 本 ), 並 購 置 教 學 所 需 之 模 型 掛 圖 及 光 碟 等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外, 亦 應 提 供 相 關 設 備 和 材 料 鼓 勵 教 師 自 製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使 用 ( 三 ) 學 校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購 置 生 物 教 學 相 關 書 籍 期 刊 雜 誌 等 參 考 資 料 供 師 生 借 閱, 並 做 為 學 生 學 習 及 教 學 研 究 之 參 考 陸 附 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之 訂 定, 強 調 生 物 科 學 知 識 在 生 活 及 產 業 上 的 應 用, 並 重 視 與 生 物 科 學 相 關 的 社 會 法 律 及 倫 理 議 題 的 討 論, 教 材 選 材 及 教 師 教 學 應 把 握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設 計 的 要 旨 二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2)( 應 用 生 物 ) 課 程 綱 要 的 內 容, 是 以 基 礎 生 物 (1)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為 基 礎 來 設 計, 以 期 能 拓 展 對 生 物 科 學 知 識 在 生 活 及 產 業 上 應 用 的 瞭 解, 並 激 發 學 生 探 究 生 物 科 學 的 興 趣 三 為 提 升 未 來 課 程 實 施 之 可 行 性 及 實 施 成 效, 以 有 效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於 課 程 實 施 之 前, 妥 撥 經 費 有 計 畫 辦 理 生 物 科 教 師 研 習, 以 提 供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的 機 會 錄 25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56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引 導 學 生 由 分 子 與 細 胞 的 階 層, 了 解 生 物 體 的 構 造 和 功 能, 探 討 各 種 生 命 現 象 及 其 原 理, 以 培 養 生 物 學 素 養, 奠 定 探 究 生 物 學 的 基 礎 二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現 代 生 命 科 學 知 識 的 進 展 及 成 就, 激 發 探 究 生 命 科 學 的 興 趣, 進 而 培 養 鑑 賞 生 命 科 學 和 尊 重 生 命 的 情 操, 以 及 正 確 的 生 態 保 育 和 永 續 發 展 理 念 三 培 養 學 生 的 科 學 探 究 批 判 思 考 溝 通 論 證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以 發 展 從 事 生 命 科 學 研 究 的 相 關 技 能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由 分 子 和 細 胞 的 階 層 了 解 生 物 體 的 構 造 和 功 能, 探 討 各 種 生 命 現 象 及 其 原 理 二 認 識 現 代 生 命 科 學 知 識 的 進 展, 欣 賞 生 命 科 學 社 群 研 究 活 動 的 成 就, 激 發 探 究 生 命 科 學 的 興 趣 三 了 解 生 命 科 學 與 人 類 生 活 之 間 的 關 係,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保 育 生 態 和 永 續 發 展 的 理 念 四 培 養 觀 察 溝 通 推 理 進 行 實 驗 等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發 展 批 判 思 考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五 發 展 論 證 思 辨 的 基 本 技 能, 培 養 從 事 生 命 科 學 研 究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為 八 學 分 的 課 程, 於 高 三 開 設, 以 安 排 一 學 年, 每 週 授 課 四 節 ( 含 探 討 活 動 ) 為 原 則 肆 教 材 綱 要 教 材 綱 要 分 為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和 參 考 節 數 五 部 分, 以 做 為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之 依 據 教 材 編 輯 者 或 教 師 於 編 撰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時, 可 依 課 程 發 展 理 念 及 教 學 需 要 自 定 章 節 名 稱 及 順 序 內 容 說 明 主 要 是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25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一 生 命 的 起 源 與 生 命 的 形 成 介 紹 有 機 演 化 演 化 營 養 方 式 的 演 化 介 紹 由 異 營 到 自 營, 由 無 氧 到 有 氧 真 核 細 胞 的 形 成 介 紹 由 原 核 生 物 到 真 核 生 物 介 紹 內 共 生 假 說 壹 二 細 胞 的 化 學 組 醣 類 脂 質 蛋 白 質 核 成 酸 之 功 能 生 三 細 胞 的 構 造 與 真 核 細 胞 及 其 胞 器 的 構 造 物 體 功 能 與 功 能 的 細 胞 膜 的 流 體 鑲 嵌 模 型 基 物 質 通 過 細 胞 膜 的 方 式 介 紹 被 動 運 輸 與 主 本 11~12 構 動 運 輸 胞 吞 作 用 造 胞 吐 作 用 與 四 細 胞 的 特 化 與 細 胞 形 態 與 功 能 間 的 關 係 功 分 工 能 植 物 的 組 織 動 物 的 組 織 五 探 討 活 動 細 胞 的 滲 透 作 用 觀 察 細 胞 在 高 張 低 張 和 等 張 溶 液 中 的 變 化 ( 可 以 用 紫 背 萬 年 青 為 材 料 ) 顯 微 測 量 技 術 使 用 顯 微 測 微 尺 測 量 細 胞 或 微 小 生 物 組 織 的 觀 察 一 光 合 作 用 光 反 應 不 得 涉 及 電 子 傳 遞 鏈 的 詳 細 過 程 不 得 涉 及 光 合 磷 酸 化 作 用 的 詳 細 過 程 貳 碳 反 應 (Carbor Reaction) 不 得 涉 及 卡 爾 文 循 環 維 的 詳 細 過 程 持 二 細 胞 呼 吸 作 用 有 氧 呼 吸 不 得 涉 及 有 氧 呼 吸 過 9 ~ 10 生 程 中 ATP 數 量 的 計 算 命 現 不 得 涉 及 氧 化 磷 酸 化 象 作 用 的 詳 細 過 程 的 無 氧 呼 吸 僅 討 論 醱 酵 作 用 能 量 三 能 量 的 使 用 與 同 化 作 用 與 異 化 作 用 生 命 的 維 持 酵 素 的 作 用 生 化 合 成 主 動 運 輸 與 運 動 四 探 討 活 動 酵 素 活 性 的 測 定 檢 測 觸 酶 (catalase) 的 活 性 258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光 合 作 用 參 一 水 和 礦 物 質 的 木 質 部 的 構 造 吸 收 與 運 輸 水 和 礦 物 質 的 吸 收 植 物 菌 根, 根 瘤 體 內 物 質 二 養 分 的 運 輸 的 運 輸 蒸 散 作 用, 水 和 礦 物 質 的 運 輸 韌 皮 部 的 構 造 養 分 的 運 輸 光 合 色 素 之 層 析 分 離 光 反 應 的 還 原 作 用 三 探 討 活 動 根 莖 葉 的 觀 察 觀 察 根 和 根 毛 的 構 造 觀 察 單 子 葉 和 雙 子 葉 植 物 莖 和 葉 的 構 造 肆 一 植 物 的 生 殖 種 子 植 物 的 生 殖 二 植 物 的 發 育 種 子 的 萌 發, 幼 苗 的 生 長 植 三 植 物 生 長 與 發 影 響 植 物 生 長 的 因 素 育 的 調 節 植 物 激 素 介 紹 生 長 素 吉 貝 素 細 胞 分 裂 素 乙 物 的 生 殖 生 長 四 植 物 對 環 境 刺 植 物 的 運 動 與 激 的 反 應 光 敏 素, 光 周 期 發 育 春 化 作 用 植 物 在 逆 境 下 的 反 應 植 物 的 防 禦 一 循 環 的 類 型 二 循 環 系 統 伍 動 物 三 循 環 的 功 能 的 循 環 四 探 討 活 動 烯 離 層 酸 的 一 般 生 理 作 用 開 放 式 循 環, 閉 鎖 式 循 環 心 血 管 循 環 系 統 含 肝 門 脈 循 環 冠 狀 循 環 的 簡 介 含 人 體 心 動 周 期 ( 不 得 涉 及 心 臟 傳 導 系 統 ) 淋 巴 循 環 系 統 血 液 的 功 能 淋 巴 的 功 能 心 臟 的 觀 察 觀 察 心 臟 的 構 造 ( 可 以 用 雞 或 豬 的 心 臟 為 材 料 ) 參 考 節 數 8~9 9~10 8 ~ 9 溫 度 對 心 搏 的 影 響 觀 察 水 蚤 心 搏 與 水 溫 的 關 係 25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陸 一 消 化 哺 乳 動 物 消 化 道 的 構 造 與 動 運 動 物 消 化 液 的 分 泌 作 用 及 調 的 消 節 化 二 吸 收 與 哺 乳 動 物 小 腸 絨 毛 的 構 造 吸 收 養 分 的 吸 收 與 運 輸 參 考 節 數 5~6 一 呼 吸 構 造 與 呼 呼 吸 構 造 的 特 性 與 種 類 吸 運 動 介 紹 昆 蟲 的 氣 管 系 及 脊 椎 動 物 的 肺 和 鰓, 不 得 涉 及 逆 流 交 換 機 制 以 人 體 為 例 說 明 介 紹 呼 吸 中 樞, 但 不 得 提 及 呼 吸 調 節 中 樞 長 吸 中 樞 等 名 詞 柒 動 呼 吸 運 動 及 其 調 節 物 的 4~5 呼 吸 二 氣 體 的 交 換 與 氧 與 二 氧 化 碳 的 交 換 與 運 運 輸 輸 呼 吸 與 體 液 酸 鹼 度 恆 定 的 關 係 一 含 氮 代 謝 物 的 動 物 排 除 含 氮 代 謝 物 種 類 捌 排 除 與 生 活 環 境 的 關 係 動 二 排 泄 作 用 哺 乳 動 物 的 泌 尿 系 統 物 腎 元 的 構 造 與 功 能 的 5~6 排 三 恆 定 性 體 液 恆 定 的 維 持 含 討 論 體 液 恆 定 與 血 泄 壓 的 關 係 四 探 討 活 動 腎 臟 的 觀 察 觀 察 豬 腎 的 構 造 及 腎 臟 的 切 片 標 本 一 感 覺 受 器 受 器 的 種 類 與 特 性 介 紹 人 體 的 感 覺 受 器 10~11 接 受 刺 激 的 類 型 玖 二 神 經 元 膜 電 位 的 產 生 與 變 化 介 紹 靜 止 膜 電 位 神 經 衝 動 神 經 元 間 的 訊 息 傳 遞 動 物 的 神 經 與 內 三 腦 與 脊 髓 分 泌 介 紹 突 觸 神 經 傳 遞 物 質 ( 不 得 涉 及 詳 細 的 分 子 化 學 構 造 ) 神 經 訊 息 對 動 器 的 作 用 人 腦 脊 髓 與 腦 神 經 的 構 僅 介 紹 主 要 功 能, 不 造 及 功 能 得 涉 及 記 憶 性 的 細 節 以 迷 走 神 經 為 例 說 明 肢 體 神 經 與 隨 意 活 動 自 律 神 經 與 內 臟 活 動 260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四 激 素 的 功 能 人 體 的 內 分 泌 腺, 激 素 不 得 涉 及 詳 細 的 分 子 化 學 構 造 激 素 對 目 標 細 胞 的 作 用 介 紹 化 學 物 質 如 何 作 用 於 膜 上 或 膜 內 接 受 器, 如 影 響 膜 電 位 酵 素 活 性 基 因 表 現 等, 但 不 得 涉 及 第 二 傳 訊 者 的 詳 細 功 能 五 神 經 與 內 分 泌 神 經 內 分 泌 得 以 下 視 丘 與 腦 垂 腺 的 協 調 合 作 調 節 腎 上 腺 皮 質 素 的 恆 定 為 例 神 經 與 免 疫 得 以 壓 力 與 免 疫 的 關 係 為 例 說 明 神 經 與 內 分 泌 對 動 物 行 為 得 以 視 神 經 交 叉 上 神 的 影 響 經 節 (SCN) 褪 黑 激 素 生 物 時 鐘 生 長 激 素 與 動 物 行 為 為 例 說 明 六 探 討 活 動 蛙 的 外 部 形 態 及 內 部 構 造 觀 察 蛙 的 外 部 形 態 之 觀 察 內 部 構 造 與 反 射 現 象 激 素 對 色 素 細 胞 的 影 響 測 定 腎 上 腺 素 及 ACTH 對 黑 色 素 細 胞 中 色 素 的 影 響 一 病 原 體 病 毒 不 得 涉 及 致 病 機 制 細 菌 二 免 疫 系 統 免 疫 細 胞 的 起 源 和 種 類 拾 免 疫 器 官 介 紹 胸 腺 骨 髓 淋 巴 結 和 脾 臟 的 功 能 人 體 三 免 疫 作 用 先 天 性 免 疫 力 含 吞 噬 作 用 發 炎 反 的 應 的 簡 介 7~8 防 後 天 獲 得 的 免 疫 力 介 紹 體 液 性 免 疫 力 和 禦 細 胞 媒 介 型 免 疫 力 免 疫 失 調 介 紹 過 敏 反 應 排 斥 作 用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與 免 疫 缺 失 四 探 討 活 動 抗 原 抗 體 的 反 應 ABO 血 型 的 鑑 定 拾 一 染 色 體 與 遺 傳 染 色 體 學 說 壹 性 聯 遺 傳 遺 聯 鎖 與 互 換 傳 二 染 色 體 與 DNA 核 小 體 及 染 色 體 的 構 造 不 得 涉 及 互 換 率 的 計 算 13~14 26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內 容 說 明 三 核 酸 的 構 造 及 核 酸 的 發 現 複 製 DNA 和 RNA DNA 的 複 製 僅 討 論 真 核 細 胞 的 DNA 複 製 參 考 節 數 四 基 因 表 現 與 蛋 轉 錄 與 RNA 的 修 飾 白 質 合 成 轉 譯 及 蛋 白 質 的 修 飾 基 因 表 現 的 調 控 僅 以 乳 糖 操 縱 組 為 例 五 突 變 染 色 體 的 變 異 點 突 變 引 發 突 變 的 因 素 六 生 物 技 術 重 組 DNA 聚 合 酶 連 鎖 反 應 (PCR) 基 因 轉 殖 七 探 討 活 動 DNA 的 粗 萃 取 避 免 使 用 雞 血 為 材 料 一 遺 傳 變 異 與 演 遺 傳 變 異, 天 擇 與 適 應 化 族 群 遺 傳 介 紹 基 因 庫 基 因 頻 拾 率 哈 溫 平 衡 貳 二 物 種 形 成 生 殖 隔 離 異 域 種 化 與 同 域 種 化 演 7~8 化 三 人 類 的 演 化 智 人 的 起 源 與 遷 徙 不 得 涉 及 分 類 四 探 討 活 動 鐮 形 血 球 與 天 擇 討 論 鐮 形 血 球 之 等 位 基 因 特 性 及 天 擇, 並 推 測 鐮 形 血 球 等 位 基 因 多 型 性 的 維 持 一 遺 傳 多 樣 性 遺 傳 多 樣 性 與 族 群 大 小 含 基 因 多 型 性 的 保 存 遺 傳 漂 變 與 族 群 結 構 含 瓶 頸 效 應 及 創 始 者 效 應 二 物 種 多 樣 性 影 響 物 種 多 樣 性 的 因 子 拾 島 嶼 生 物 地 理 學 以 台 灣 或 夏 威 夷 為 例 參 比 較 特 有 生 物 比 例, 生 並 與 大 陸 比 較, 探 討 物 這 個 差 異 的 原 因 多 樣 三 生 態 系 多 樣 性 生 態 系 多 樣 性 的 意 義 性 地 景 生 態 與 生 物 圈 與 保 育 四 保 育 生 物 學 生 物 多 樣 性 消 失 的 原 因 生 物 滅 絕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的 策 略 探 討 在 群 集 生 態 系 6~7 到 地 景 等 不 同 層 級, 呈 現 的 多 樣 生 態 功 能 及 風 貌 含 入 侵 外 來 種 棲 地 破 壞 棲 地 零 碎 化 過 度 利 用 等 262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註 : 1. 參 考 教 學 節 數 以 第 一 學 期 約 15 週, 第 二 學 期 約 13 週, 每 週 授 課 4 節 計 算, 二 個 學 期 共 112 節 2. 標 示 的 探 討 活 動 為 延 伸 性 探 討 活 動, 不 可 列 入 學 習 評 量 的 範 圍 教 材 編 輯 者 於 編 撰 教 材 時 可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將 該 探 討 活 動 納 入 ; 教 師 亦 可 因 應 教 學 及 學 生 學 習 之 需 要,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將 該 探 討 活 動 列 入 教 學 活 動 ; 學 生 亦 可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要 做 該 探 討 活 動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的 教 材 編 選, 應 要 能 引 導 學 生 理 解 生 物 學 基 本 知 識 與 研 究 活 動,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愛 護 環 境 及 發 展 研 究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二 ) 教 材 內 容 之 深 度 及 廣 度 應 適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三 年 級 學 生 的 認 知 能 力, 並 注 意 與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課 程 內 容 及 大 學 專 業 課 程 之 銜 接 ( 三 )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容 說 明 欄 旨 在 適 度 規 範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內 容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選 編 教 材 時 應 審 慎 考 量 內 容 細 目 及 內 容 說 明 的 規 範, 不 宜 偏 漏 或 超 出 範 圍 教 材 份 量 可 依 各 主 題 之 性 質 彈 性 調 配, 惟 應 儘 量 與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相 配 合 ( 四 ) 教 材 之 組 織 應 以 學 生 的 先 前 知 識 (prior knowledge) 為 基 礎, 強 調 概 念 系 統 之 間 的 統 整 及 協 調, 相 關 概 念 之 呈 現 應 由 淺 至 深, 由 具 體 而 抽 象, 注 意 概 念 發 展 之 層 次 系 統 與 連 貫, 避 免 僅 記 憶 零 碎 之 知 識 ( 五 ) 教 材 編 輯 及 教 學 選 材 應 重 視 基 本 概 念 的 探 討 以 及 生 物 學 概 念 系 統 之 發 展, 儘 量 選 用 我 國 生 物 學 研 究 的 成 果 及 在 地 學 習 材 料, 以 期 與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相 結 合,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六 ) 教 材 編 輯 和 出 版 者 於 編 撰 教 材 以 及 教 師 於 規 劃 教 學 內 容 時, 應 參 考 物 理 化 學 和 地 球 與 環 境 等 學 科 的 相 關 單 元 內 容, 以 避 免 不 必 要 之 重 複 ( 七 ) 教 材 選 編 應 力 求 淺 顯 易 懂 生 動 有 趣 且 容 易 閱 讀, 並 多 附 圖 表 及 照 片 等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使 用 之 專 有 名 詞 和 人 名 之 譯 名 應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生 物 學 名 詞 為 準, 其 未 規 範 者 宜 參 照 目 前 國 內 相 關 學 術 期 刊 或 一 般 習 慣 用 詞, 妥 適 翻 譯, 初 次 出 現 之 專 有 名 詞 或 外 國 人 名 宜 附 原 文 以 為 對 照 ( 八 ) 為 促 進 科 技 和 人 文 素 養 的 均 衡 發 展, 使 生 物 科 之 學 習 能 融 入 人 文 的 內 涵, 選 編 教 材 時 宜 適 當 納 入 有 關 科 學 家 生 平 的 闡 述, 並 簡 要 說 明 重 大 科 學 發 現 的 經 過 環 境 保 育 及 永 續 發 展 相 關 的 概 念 或 發 展, 也 應 介 紹 說 明, 以 培 養 學 生 尊 重 生 命 愛 護 環 境 與 永 續 發 展 的 情 操 ( 九 ) 選 編 教 材 時 宜 將 探 討 活 動 融 入 教 科 書, 活 動 內 容 之 設 計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材 綱 要, 以 使 教 材 內 容 的 學 習 更 完 整 明 晰, 活 動 之 取 材 應 儘 量 選 用 在 地 材 料 此 外, 編 撰 教 材 時 應 另 編 探 討 活 動 紀 錄 簿, 俾 方 便 學 生 於 進 行 活 動 時 記 錄 探 討 活 動 之 過 程 結 果 與 討 論 ( 十 ) 編 撰 教 材 時 應 隨 附 教 師 手 冊 供 教 師 教 學 之 參 考, 教 師 手 冊 的 內 容 除 列 出 各 單 元 教 學 目 標 教 材 內 容 說 明 外, 亦 應 適 當 提 供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和 建 議 等, 供 教 師 教 學 之 參 考 2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先 以 適 當 方 法 診 斷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並 以 學 生 之 先 前 知 識 及 生 活 經 驗 為 基 礎, 應 用 適 當 之 教 學 策 略 以 幫 助 學 生 達 到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 二 ) 教 師 之 教 學 應 以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為 主 軸, 注 重 基 本 科 學 概 念 之 了 解 和 融 會 貫 通, 不 宜 過 度 強 調 零 碎 知 識 的 記 憶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多 以 發 問 方 式 啟 發 學 生 思 考, 激 發 學 生 參 與 討 論 活 動, 並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提 問,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教 材 內 容,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興 趣, 促 進 自 我 學 習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除 了 應 注 重 學 生 對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的 學 習 外, 亦 應 兼 顧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 如 : 推 理 預 測 解 釋 資 料 提 出 假 說 設 計 實 驗 等 ) 和 科 學 態 度 ( 如 : 虛 心 尊 重 數 據 不 輕 下 結 論 等 ) 的 培 養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因 應 教 材 的 特 性, 應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媒 體 來 輔 助 教 學 或 實 施 戶 外 教 學,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發 展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 六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適 當 應 用 社 會 資 源, 結 合 當 地 科 學 教 育 及 研 究 機 構, 以 幫 助 學 生 結 合 生 活 經 驗 及 教 材 內 容, 並 了 解 科 學 發 展 過 程 也 應 提 供 機 會, 引 導 學 生 討 論 生 物 學 相 關 的 社 會 倫 理 或 法 律 議 題 ( 七 ) 教 師 教 學 時 必 須 注 意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較 快 或 較 慢 的 學 生, 應 該 因 應 其 學 習 情 況 適 當 實 施 充 實 或 補 救 教 學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以 課 程 目 標 及 教 學 目 標 為 依 據, 並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和 情 意 三 個 領 域 的 學 習, 以 檢 測 學 生 是 否 習 得 基 本 的 科 學 概 念 知 識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和 科 學 態 度 等 ( 二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應 善 用 診 斷 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的 特 性, 採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考 查 的 方 式 實 施, 俾 隨 時 診 斷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檢 測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展, 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以 做 為 改 進 教 學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之 參 考 ( 三 ) 教 學 評 量 應 適 當 發 揮 鼓 勵 啟 發 和 督 促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的 功 能, 並 引 導 學 生 察 覺 自 己 學 習 方 式 的 優 缺 點, 不 宜 僅 做 為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工 具 ( 四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應 適 時 發 掘 有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或 具 有 特 殊 科 學 性 向 及 才 賦 的 學 生, 俾 給 予 適 當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個 別 輔 導 ( 五 ) 教 學 評 量 應 秉 持 真 實 性 評 量 (authentic assessment) 的 理 念, 採 多 元 的 方 式 實 施, 除 由 教 師 進 行 考 評 之 外, 亦 得 輔 以 學 生 自 我 評 鑑 等 方 式, 以 考 查 學 生 是 否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俾 做 為 改 進 教 學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的 參 考 ( 六 ) 教 學 評 量 的 實 施 方 式 不 宜 僅 侷 限 於 紙 筆 測 驗, 可 兼 採 觀 察 晤 談 繳 交 報 告 實 作 及 檔 案 評 量 (portfolio assessment) 等 方 式 為 之, 以 期 能 公 正 客 觀 的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況, 並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增 進 學 習 績 效 ( 七 )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時 除 了 以 常 模 參 照 評 量 (norm-referenced assessment)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外, 亦 宜 斟 酌 情 況 適 切 採 用 標 準 參 照 評 量 (criterion-referenced assessment) 的 理 念 來 解 釋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以 發 揮 教 學 評 量 在 檢 測 學 生 學 習 進 展 狀 況,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功 效 ( 八 ) 認 知 領 域 學 習 表 現 的 評 量 除 應 包 括 知 曉 了 解 的 表 現 外, 亦 應 注 重 應 用 統 整 等 高 層 認 知 能 力 及 批 判 思 考 等 的 表 現 知 曉 了 解 應 用 和 統 整 四 個 階 層 認 知 能 力 之 定 義 如 下 : 264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1. 知 曉 科 學 知 識 (K) (1) 記 憶 在 學 校 課 程 或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中 所 習 得 之 科 學 事 實 或 知 識 (2) 區 別 或 界 定 基 本 科 學 名 詞 術 語 或 科 學 實 驗 器 材 (3) 閱 讀 圖 表 2.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原 理 法 則 (U) (1) 了 解 基 本 科 學 概 念 原 理 法 則 (2) 了 解 科 學 學 說 和 定 律 的 內 容 (3) 了 解 科 學 知 識 間 的 關 係 3. 應 用 基 本 科 學 資 訊 (A) (1) 分 析 及 解 釋 資 料 (2) 應 用 科 學 知 識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3) 分 析 資 料 並 應 用 資 料 進 行 推 理 推 論 預 測 4. 統 整 科 學 資 訊 (I) (1) 綜 合 各 項 資 訊, 指 出 各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2) 統 整 實 驗 過 程 及 數 據, 指 出 擬 驗 證 之 假 說 及 提 出 結 論 (3) 統 整 科 學 概 念 提 出 結 論 (4) 綜 合 各 階 層 科 學 知 識 以 解 決 問 題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學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生 物 實 驗 室 及 器 材 準 備 室, 並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實 驗 活 動 所 需 之 器 材 應 獲 得 充 分 之 供 應 ( 二 ) 學 校 除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容, 妥 適 充 實 教 學 必 需 之 相 關 設 備 器 材 藥 品 及 標 本 ( 含 玻 片 標 本 ), 並 購 置 教 學 所 需 之 模 型 掛 圖 及 光 碟 等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外, 亦 應 提 供 相 關 設 備 和 材 料 鼓 勵 教 師 自 製 教 學 媒 體, 以 配 合 教 學 使 用 ( 三 ) 為 方 便 生 物 科 之 教 學 實 施, 學 校 宜 在 環 境 許 可 的 範 圍 內, 妥 善 設 置 小 型 生 態 池 或 植 物 園 區, 以 利 生 物 科 教 學 活 動 之 進 行 ( 四 ) 實 驗 室 及 進 行 實 驗 活 動 的 場 所 應 特 別 注 意 通 風 及 安 全 設 施, 教 師 應 妥 適 教 導 和 輔 導 學 生 正 確 使 用 操 作 與 維 護 實 驗 相 關 設 備 ( 如 : 顯 微 鏡 等 ) ( 五 ) 學 校 應 儘 量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購 置 生 物 教 學 相 關 書 籍 期 刊 雜 誌 等 參 考 資 料 供 師 生 借 閱, 並 做 為 學 生 學 習 及 教 學 研 究 之 參 考 陸 附 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之 設 計, 除 注 重 生 物 學 知 識 及 探 究 活 動 的 發 展 歷 程, 強 調 與 人 類 生 活 相 關 之 生 物 學 議 題 外, 並 注 重 整 體 生 物 學 概 念 的 系 統 性 及 完 整 性, 由 微 觀 的 分 子 和 細 胞 階 層 來 探 討 生 物 體 的 構 造 與 機 能 以 及 生 命 的 延 續, 進 而 由 巨 觀 的 生 態 學 角 度 探 討 生 物 與 自 然 環 境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及 生 物 演 化 的 機 制 二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是 以 培 養 未 來 從 事 生 命 科 學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之 基 本 知 能 為 教 材 綱 要 設 計 之 依 據, 課 程 設 計 採 螺 旋 式 課 程 的 理 念, 向 下 銜 接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生 物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向 上 則 為 大 學 階 段 的 生 物 相 關 專 業 教 育 奠 定 根 基 三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物 課 程 綱 要 之 修 訂, 除 了 反 映 生 物 科 學 之 快 速 發 展 及 社 會 對 未 來 生 物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的 需 求 外, 更 審 慎 考 量 了 課 程 實 施 之 可 265 錄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行 性 因 此,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之 選 材 除 了 積 極 納 入 生 物 學 的 新 知 外, 亦 考 慮 維 持 必 要 的 穩 定 性 四 近 代 生 物 學 的 進 展 可 謂 一 日 千 里, 尤 以 分 子 生 物 學 生 物 技 術 等 方 面 尤 然, 為 提 升 未 來 課 程 實 施 之 可 行 性 及 實 施 成 效, 以 有 效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於 課 程 實 施 之 前, 妥 撥 經 費 以 充 實 生 物 科 教 學 相 關 設 備, 並 有 計 畫 辦 理 生 物 科 教 師 研 習, 以 提 供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的 機 會 266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之 課 程 目 標 旨 在 培 養 具 備 地 球 科 學 基 本 素 養 ( 包 括 知 識 思 維 和 技 能 態 度 ) 的 現 代 公 民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學 生 能 具 備 地 球 科 學 的 重 要 基 本 知 識 二 學 生 能 瞭 解 並 初 步 應 用 地 球 科 學 的 概 念 與 法 則 三 學 生 能 了 解 或 關 心 日 常 生 活 中 有 關 地 球 科 學 的 報 導 四 學 生 能 對 地 球 科 學 相 關 議 題 產 生 興 趣 與 學 習 意 願 五 學 生 能 察 覺 人 類 活 動 對 地 球 環 境 的 影 響 六 學 生 能 知 道 地 球 科 學 所 運 用 的 基 本 觀 測 技 術 及 對 認 識 地 球 的 重 要 性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於 高 一 高 二 實 施, 為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以 安 排 二 學 期,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內 含 實 習 活 動,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教 材 綱 要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及 參 考 節 數 等 五 部 分, 以 作 為 教 材 編 輯 之 指 引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根 據 課 程 綱 要 自 行 統 整 其 中 之 內 容, 自 訂 篇 章 節 之 順 序 或 名 稱, 不 需 按 照 主 題 中 的 順 序 編 寫 教 材 內 容 (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係 內 容 細 目 之 綜 合 說 明, 並 非 一 對 一 之 對 應 ) 第 一 學 期 規 劃 第 一 個 主 題 至 第 五 個 主 題 ; 第 二 學 期 規 劃 第 六 個 主 題 到 第 八 個 主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一 人 與 地 球 環 境 1. 人 與 地 1-1 地 球 適 合 生 知 道 人 類 生 存 所 必 須 依 賴 的 條 件 球 環 境 命 發 展 的 察 覺 人 類 生 活 脫 離 不 了 地 球 現 有 的 環 的 綜 覽 條 件 境 1-2 人 與 環 境 唇 欣 賞 地 球 環 境 與 生 態 的 巧 妙 互 動 齒 相 依 察 覺 人 類 活 動 已 對 環 境 產 生 衝 擊 2. 探 索 地 2-1 地 球 的 起 源 知 道 地 球 是 隨 太 陽 系 的 形 成 而 來 球 的 起 2-2 探 索 地 球 歷 知 道 大 氣 與 海 洋 的 可 能 起 源 源 史 的 方 法 與 限 制 知 道 地 球 的 歷 史 ( 備 註 : 儘 量 以 圖 表 方 式 呈 現 ) 知 道 研 究 地 球 歷 史 的 方 法, 如 可 利 用 地 質 記 錄 化 石 研 究 等, 並 知 道 這 些 研 究 方 法 有 其 限 制, 體 會 科 學 探 索 有 其 過 程 參 考 節 數 4 26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節 數 知 道 地 球 以 外 的 太 空 環 境 概 況, 包 含 太 陽 輻 射 太 陽 風 宇 宙 射 線 小 天 體 ( 彗 星 隕 石 ) 等 了 解 目 前 太 陽 系 內 之 天 體 分 為 行 星 矮 行 星 與 太 陽 系 小 天 體 知 道 地 球 在 太 陽 系 中 利 於 生 命 存 在 的 原 因 包 括 適 合 的 氣 溫 液 態 水 的 存 在 大 氣 層 和 地 球 磁 層 的 保 護 等 知 道 星 座 在 天 文 學 上 的 意 義 5~7 知 道 星 空 具 有 周 日 與 周 年 的 規 律 性 變 化 知 道 星 座 盤 的 基 本 原 理 及 其 操 作 知 道 視 星 等 與 絕 對 星 等 的 區 別 及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知 道 恆 星 的 顏 色 與 星 球 表 面 溫 度 有 關 ; 溫 度 低 呈 紅 色, 溫 度 高 呈 藍 色 知 道 浩 瀚 的 宇 宙 中 除 了 太 陽 系 之 外, 還 有 星 雲 星 團 星 系 等 了 解 大 氣 層 氣 溫 氣 壓 的 分 布 特 性 知 道 海 水 中 的 一 般 鹽 度 及 海 水 溫 度 的 分 布 特 性 ( 包 含 垂 直 與 水 平 分 布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二 太 空 中 的 地 球 三 動 態 的 地 球 1. 從 太 空 看 地 球 1-1 地 球 所 處 的 太 空 環 境 2. 從 地 球 2-1 認 識 星 空 看 星 空 2-2 觀 察 星 空 1. 地 球 的 1-1 大 氣 的 結 構 結 構 1-2 海 洋 的 結 構 1-3 固 體 地 球 的 知 道 固 體 地 球 內 部 有 層 層 結 構 結 構 知 道 固 體 地 球 是 由 不 同 種 類 的 岩 石 所 組 成, 岩 石 是 由 礦 物 所 組 成 2. 大 氣 與 2-1 大 氣 變 化 了 解 蒸 發 與 凝 結 的 過 程 及 在 大 氣 中 發 海 洋 的 變 動 生 的 條 件 了 解 高 低 氣 壓 系 統 與 風 向 風 速 大 氣 垂 直 運 動 的 關 係, 及 其 與 天 氣 變 化 的 關 係 知 道 風 和 洋 流 會 將 能 量 傳 送 到 不 同 區 域 2-2 洋 流 波 浪 知 道 洋 流 ( 風 成 流 ) 的 成 因, 並 知 道 洋 與 潮 汐 流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知 道 不 同 洋 流 中 的 海 水 性 質 不 同 知 道 波 浪 的 特 性 知 道 潮 汐 的 成 因 與 週 期, 以 及 潮 汐 對 海 岸 環 境 的 影 響 3. 固 體 地 3-1 火 山 帶 與 地 知 道 火 山 或 地 震 在 某 些 地 帶 常 發 生 球 的 變 震 帶 知 道 板 塊 的 基 本 概 念 及 其 與 地 殼 變 動 動 3-2 板 塊 運 動 的 關 係 了 解 台 灣 的 地 殼 變 動 是 因 為 台 灣 位 在 板 塊 邊 界 上 所 造 成 的 12 268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參 考 節 數 1. 氣 象 災 1-1 颱 風 了 解 颱 風 形 成 原 因 與 侵 台 時 的 風 雨 變 害 化 知 道 侵 台 颱 風 路 徑 及 其 可 能 造 成 的 災 四 害 天 1-2 洪 水 了 解 造 成 水 災 的 原 因 不 僅 是 降 水 太 多 然 的 問 題 4~5 災 害 2. 地 質 災 2-1 地 震 災 害 知 道 地 震 的 發 生 主 要 與 斷 層 活 動 有 關 害 2-2 山 崩 與 土 石 知 道 台 灣 歷 年 來 的 地 震 曾 造 成 重 大 天 流 然 災 害 知 道 山 崩 土 石 流 和 地 質 環 境 天 候 狀 況 有 關 1. 氣 候 變 1-1 從 地 球 歷 史 知 道 地 球 歷 史 上 經 常 有 長 短 期 冷 暖 交 化 看 氣 候 變 替 的 氣 候 變 化 及 其 可 能 的 原 因 與 影 響 遷 及 其 影 知 道 冰 期 與 間 冰 期 海 平 面 的 升 降, 對 全 響 球 生 物 與 自 然 環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響 五 地 球 環 境 變 遷 六 地 球 古 今 談 1-2 短 期 氣 候 變 知 道 人 類 歷 史 中 的 短 期 氣 候 變 化, 察 覺 化 氣 候 變 化 有 多 重 時 間 尺 度 的 特 性 1-3 全 球 暖 化 知 道 近 期 全 球 平 均 氣 溫 持 續 上 升 的 變 化 情 形 與 可 能 會 出 現 的 現 象 7~8 2. 海 岸 變 2-1 波 浪 與 海 岸 知 道 波 浪 在 近 岸 處 破 碎 後 會 形 成 沿 岸 遷 地 形 流 知 道 沿 岸 流 是 造 成 海 岸 侵 蝕 與 堆 積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2-2 填 海 造 陸 面 知 道 台 灣 海 岸 曾 因 人 為 與 自 然 因 素 而 面 觀 變 遷 3. 永 續 發 3-1 永 續 發 展 的 知 道 節 用 資 源 與 合 理 開 發, 可 以 降 低 人 展 理 念 類 對 地 球 環 境 的 影 響, 以 利 永 續 發 展 1. 地 球 觀 1-1 古 今 對 地 球 知 道 人 類 對 地 球 起 源 和 演 變 想 法 的 演 的 探 索 起 源 和 演 進 變 的 看 法 1-2 古 今 對 地 球 知 道 古 代 人 類 如 何 得 知 地 球 的 形 狀 和 形 狀 與 大 大 小 小 的 看 法 知 道 地 球 形 狀 大 小 的 天 文 測 量 與 重 力 模 型 8~9 1-3 地 殼 均 衡 理 知 道 地 殼 均 衡 理 論 的 源 起 與 觀 測 證 據 論 2. 探 索 時 2-1 曆 法 源 自 於 了 解 人 類 如 何 利 用 天 體 運 行 劃 分 年 序 的 根 日 月 地 之 月 日 源 相 對 運 動 2-2 陽 曆 反 映 季 知 道 每 日 晝 夜 長 度 隨 季 節 變 化 節 更 替 知 道 陽 曆 與 季 節 的 關 聯 26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節 數 1. 觀 風 雲 1-1 氣 象 觀 測 與 知 道 氣 象 觀 測 與 預 報 的 重 要 性 預 報 知 道 地 面 與 高 空 氣 象 觀 測 的 項 目 與 方 法, 例 如 : 氣 壓 溫 度 溼 度 風 雲 探 空 氣 球 等 知 道 氣 象 預 報 的 流 程 與 限 制 知 道 開 發 即 時 預 報 技 術 的 必 要 性 2. 測 海 象 2-1 海 洋 觀 測 知 道 海 洋 的 基 本 觀 測, 例 如 : 溫 度 鹽 度 波 浪 潮 汐 海 流 了 解 溫 鹽 圖 的 意 義 與 用 途 七 地 球 環 境 的 監 測 與 探 索 八 地 球 環 境 的 特 了 解 測 量 海 水 深 度 的 方 法 3. 探 地 層 3-1 固 體 地 球 的 知 道 探 測 地 層 特 性 的 方 法, 例 如 : 岩 觀 測 性 沉 積 構 造 和 沉 積 年 代 等 知 道 觀 測 地 球 內 部 的 方 法, 例 如 : 利 用 地 球 物 理 的 方 法 等 知 道 大 陸 地 殼 鑽 探 的 發 現 12~14 4. 望 星 空 4-1 星 空 觀 測 知 道 近 代 的 天 文 觀 測 科 技, 例 如 : 無 線 電 波 望 遠 鏡 太 空 探 測 工 具 等 知 道 觀 測 宇 宙 的 方 法 與 限 制, 例 如 : 太 空 探 測 天 體 光 譜 等 知 道 天 文 望 遠 鏡 觀 測 星 空 的 原 理 5. 地 球 環 5-1 在 地 面 上 觀 知 道 觀 測 技 術 的 發 展 對 認 識 地 球 環 境 境 的 現 代 觀 測 技 術 測 的 重 要 性 知 道 在 地 面 上 觀 測 大 氣 海 洋 及 固 體 地 球 的 方 式 與 項 目 的 多 元 性 5-2 在 太 空 中 遙 知 道 太 空 遙 測 的 方 式 與 遙 測 項 目 的 多 測 元 性 及 其 運 用 知 道 對 地 球 環 境 的 認 識 大 都 需 要 利 用 各 種 方 法 及 長 時 期 的 觀 測 1. 壯 麗 的 1-1 地 貌 的 變 化 了 解 地 質 作 用 對 地 貌 變 化 的 影 響 山 河 1-2 風 化 侵 知 道 岩 石 的 形 成 風 化 沉 積 等 岩 石 循 蝕 搬 運 環 的 過 程 12~13 沉 積 1-3 地 質 構 造 知 道 地 貌 變 化 的 機 制, 有 些 是 很 快 速 的, 有 些 是 非 常 緩 慢 的 知 道 地 質 構 造 : 褶 皺 節 理 斷 層 2. 深 邃 的 2-1 海 底 地 形 知 道 一 般 海 底 地 形 的 形 貌 海 洋 2-2 海 洋 地 殼 知 道 海 洋 地 殼 鑽 探 的 發 現 徵 3. 多 變 的 3-1 成 雲 致 雨 了 解 水 在 大 氣 中 的 角 色 : 三 態 變 化 與 能 天 氣 量 的 轉 換 傳 遞 3-2 大 氣 運 動 知 道 大 氣 垂 直 運 動 與 雲 雨 的 關 係 知 道 海 陸 差 異 及 地 形 變 化 對 天 氣 的 影 響 270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4. 燦 爛 的 4-1 星 光 與 星 色 知 道 恆 星 的 光 譜 與 顏 色 有 關, 恆 星 光 譜 星 空 分 為 OBAFGKM 七 大 類 知 道 由 恆 星 光 譜 可 以 得 知 恆 星 的 組 成 4-2 時 間 與 距 離 了 解 地 球 上 看 到 的 星 空 係 不 同 時 空 的 疊 合, 距 離 愈 遠 即 愈 古 老 參 考 節 數 一 必 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實 習 活 動 本 課 程 至 少 進 行 八 次 實 習 活 動, 每 次 活 動 至 少 一 小 時, 以 協 助 達 成 學 習 預 期 成 果 下 列 之 實 習 活 動, 僅 供 參 考, 可 視 實 際 授 課 需 要, 自 行 發 展 二 實 習 活 動 參 考 項 次 活 動 性 質 活 動 內 容 一 觀 測 活 動 參 觀 當 地 的 自 然 博 物 館 化 石 展 覽 館 或 含 化 石 地 層 的 露 頭 二 觀 測 活 動 利 用 晚 上 的 時 間 進 行 觀 測 以 記 錄 星 空, 並 察 覺 其 變 化 三 觀 測 活 動 分 組 從 事 地 面 氣 象 觀 測, 並 與 中 央 氣 象 局 網 站 上 之 氣 象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四 參 觀 活 動 參 觀 當 地 的 氣 象 站 或 地 震 站, 認 識 觀 測 內 容 工 作 之 重 要 性, 並 分 組 完 成 報 告 五 分 析 活 動 從 以 往 的 颱 風 實 例, 比 較 颱 風 路 徑 不 同 時, 對 台 灣 不 同 區 域 所 造 成 的 災 害 狀 況, 例 如 : 西 北 颱 西 南 氣 流 等 六 探 討 活 動 調 查 學 校 及 居 家 地 區 以 往 曾 經 歷 過 哪 些 氣 象 或 地 質 災 害, 及 其 形 成 原 因 七 探 討 活 動 從 台 灣 附 近 海 底 地 形 資 料, 繪 製 最 近 一 次 冰 期 結 束 前 的 海 陸 分 布, 觀 察 與 現 況 有 何 不 同, 並 討 論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 八 探 討 活 動 模 擬 太 陽 的 仰 角 在 一 年 四 季 中 的 變 化, 並 討 論 其 與 晝 夜 長 短 的 關 係 九 實 驗 活 動 設 計 實 驗, 實 際 測 計 校 園 裡 的 氣 溫 溼 度 等 天 氣 要 素 十 分 析 活 動 分 析 台 灣 附 近 海 域 不 同 海 流 的 溫 鹽 資 料 十 一 觀 測 活 動 到 海 邊 去 觀 測 波 浪 潮 汐 或 海 流 的 變 化, 並 探 討 其 特 性 十 二 觀 測 活 動 以 星 座 盤 模 擬 星 空 運 轉, 並 進 行 實 際 星 空 的 觀 察 十 三 其 他 註 : 1.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之 說 明 : 學 生 之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應 涵 蓋 認 知 技 能 和 情 意 等 三 大 領 域, 本 課 綱 僅 針 對 與 細 目 內 容 最 相 關 之 認 知 與 情 意 領 域 作 較 詳 細 之 說 明 技 能 領 域 因 涵 蓋 基 本 的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如 觀 察 分 類 測 量 運 用 時 空 關 係 及 數 字 傳 達 推 理 預 測, 以 及 統 整 的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如 解 釋 資 料 形 成 假 設 控 制 變 因 等 等 這 些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應 與 認 知 和 情 意 領 域 密 切 配 27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合, 並 逐 漸 經 由 課 堂 教 學 和 實 習 活 動 培 養, 本 綱 要 並 不 特 別 說 明, 以 下 學 習 成 果 之 前 面 兩 項 屬 於 認 知 領 域, 後 面 二 項 屬 於 情 意 領 域 (1) 知 道 : 學 生 能 夠 回 憶 或 記 憶 課 程 教 材 中 的 重 要 科 學 名 詞 和 定 義 基 本 科 學 現 象 和 事 實 處 理 事 務 的 程 序, 以 及 科 學 理 論 或 法 則 的 要 義 等 在 認 知 範 疇 中, 知 道 ( 或 記 憶 知 識 ) 為 較 低 階 的 學 習 成 果 此 預 期 之 學 習 成 果 希 冀 學 生 能 將 所 學 習 到 的 事 實 或 知 識, 完 整 或 有 系 統 的 記 憶 例 如 : 學 生 能 夠 簡 單 記 得 天 氣 和 氣 候 對 生 活 的 影 響 岩 石 是 由 礦 物 所 組 成 波 浪 在 近 岸 處 破 碎 後 會 形 成 沿 岸 流 恆 星 的 顏 色 與 星 球 表 面 溫 度 有 關, 皆 屬 此 層 次 的 學 習 成 果 (2) 了 解 : 學 生 能 夠 理 解 並 解 釋 概 念 或 現 象, 或 利 用 已 知 的 科 學 事 實 與 原 理 法 則, 針 對 現 象 作 解 釋 在 認 知 範 疇 中, 了 解 比 單 純 的 知 道 ( 或 記 憶 知 識 ) 高 一 層 級, 是 一 種 能 讀 取 資 料 意 義 之 能 力 如 學 生 能 將 資 料 轉 譯 成 另 一 種 形 式 ( 如 將 文 字 轉 成 數 字 ), 並 說 明 資 料 的 意 義 ( 解 釋 或 摘 要 ), 即 屬 此 項 能 力 的 一 種 表 現 此 預 期 之 學 習 成 果 希 冀 學 生 能 理 解 原 理 法 則, 並 解 釋 概 念 或 現 象 例 如 : 學 生 能 夠 說 明 大 氣 溫 度 垂 直 變 化 的 形 成 原 因 台 灣 的 地 殼 變 動 是 因 為 台 灣 位 在 板 塊 邊 界 上, 皆 屬 此 層 次 的 學 習 成 果 (3) 欣 賞 : 學 生 對 於 接 觸 到 的 事 物, 能 夠 有 自 己 的 體 會 並 能 樂 在 其 中 例 如 : 學 生 能 體 會 地 球 環 境 與 生 態 互 動 之 巧 妙, 並 能 樂 在 其 中 (4) 察 覺 : 學 生 對 於 週 遭 的 事 物, 能 夠 有 所 意 識 或 感 受 例 如 : 學 生 能 意 識 到 人 類 活 動 已 對 環 境 產 生 衝 擊, 而 有 所 感 受 2. 參 考 節 數 包 含 教 學 及 實 習 活 動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教 材 編 寫 時 亦 應 視 各 主 題 內 容 之 特 性, 適 度 融 入 與 性 別 平 等 人 權 法 治 環 保 生 命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等 相 關 之 重 要 議 題 ( 二 ) 教 科 用 書 內 容 除 須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銜 接 之 外, 更 應 強 調 基 本 概 念 與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的 連 接 ( 三 ) 教 科 書 之 編 寫,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掌 握 課 程 目 標, 並 配 合 學 生 認 知 發 展, 以 生 動 有 趣 之 方 式 ( 可 不 必 按 照 教 材 綱 要 之 順 序 ) 呈 現 整 體 課 程 之 內 容 ( 四 ) 教 科 書 之 份 量, 應 配 合 各 學 期 實 際 可 上 課 的 教 學 節 數 編 寫 教 材 份 量 之 規 劃 為 一 學 年 ( 二 學 期 ), 並 以 一 學 期 十 六 週,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每 主 題 之 授 課 節 數 可 依 各 主 題 份 量 之 多 寡, 作 彈 性 之 調 配 ( 五 ) 教 科 書 之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淺 顯 生 動 活 潑, 儘 量 避 免 過 多 的 專 業 術 語 為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及 學 習 成 效, 教 科 書 中 應 充 分 提 供 主 題 清 楚 之 圖 表 和 彩 色 照 片 供 學 生 參 考 ( 六 ) 教 科 書 中 應 附 作 業 或 評 量 試 題, 培 養 學 生 分 析 歸 納 與 推 理 之 能 力 ( 七 ) 學 生 實 習 活 動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內 容 編 寫, 儘 量 避 免 與 教 科 書 的 內 容 重 複 ( 八 ) 教 師 手 冊 除 須 明 列 具 體 教 學 目 標 及 評 量 要 領 外, 亦 須 提 供 達 成 目 標 之 適 當 教 學 方 法, 以 及 教 具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作 業 指 導 或 評 量 試 題 解 答 等 272
必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方 法 應 以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為 依 歸, 故 建 議 教 師 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選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除 課 堂 講 授 與 演 示 外, 教 師 應 配 合 不 同 教 學 主 題, 適 度 採 用 不 同 之 教 學 方 法, 如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觀 測 調 查 探 究 小 組 討 論 上 台 報 告 問 題 解 決 戶 外 參 觀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遊 戲 或 競 賽 表 演 或 公 聽 會 等 等, 使 教 學 過 程 生 動 多 變 化 ( 二 ) 教 師 教 學 應 儘 量 利 用 各 種 校 內 外 教 學 資 源 進 行 教 學, 校 內 資 源 如 圖 片 掛 圖 海 報 模 型 標 本 儀 器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影 帶 VCD DVD 電 腦 與 網 路 圖 書 館 等 ; 校 外 資 源 如 博 物 館 科 學 館 自 然 公 園 教 育 資 料 館 及 可 供 諮 詢 的 學 者 專 家 等, 以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習 效 果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宜 提 供 適 當 之 資 料 或 觀 測 數 據, 以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並 探 究 討 論, 使 學 生 經 由 主 動 參 與 分 析 歸 納 而 形 成 基 本 概 念 ; 並 激 發 其 學 習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知 識 的 興 趣 及 培 養 主 動 關 心 和 珍 惜 地 球 環 境 的 態 度 ( 四 ) 配 合 教 科 書 重 點 內 容, 教 師 可 多 補 充 與 鄉 土 或 生 活 相 關 之 題 材 及 資 料, 以 引 起 學 習 動 機, 營 造 互 動 良 好 之 學 習 環 境 教 師 所 營 造 的 學 習 與 教 學 環 境, 應 盡 可 能 提 供 學 生 進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機 會, 並 多 運 用 現 代 的 視 覺 影 像 科 技 (visualization technologies) 以 及 模 型 和 系 統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地 球 科 學 的 內 容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可 彈 性 調 整 教 科 書 單 元 活 動 之 順 序, 以 適 應 時 令 季 節 各 地 區 各 校 的 特 性 三 教 具 及 相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各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所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地 球 科 學 專 科 教 室 準 備 室 器 材 室 專 科 教 室 宜 具 備 各 項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如 圖 表 掛 圖 模 型 標 本 實 驗 器 材 電 腦 與 網 路 等 專 科 教 室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並 應 注 重 妥 善 的 管 理, 以 維 護 安 全 ( 二 ) 學 校 應 充 實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除 相 關 書 籍 之 外, 宜 多 購 置 有 關 期 刊 雜 誌, 以 供 師 生 參 考 ( 三 ) 各 校 宜 善 加 利 用 相 關 單 位 發 展 製 作 之 視 聽 教 材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和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理 等 學 科 關 係 較 密 切,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各 科 教 科 書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與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老 師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橫 向 之 聯 繫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與 課 程 目 標 和 教 學 方 法 相 契 合 評 量 的 結 果 應 可 作 為 瞭 解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調 整 教 學 目 標 與 回 饋 診 斷 與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 二 ) 教 學 評 量 應 在 教 學 前 教 學 中 教 學 後 進 行 評 量 範 圍 應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等 三 方 面 ( 三 )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宜 多 樣 化,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可 多 採 家 庭 作 業 問 學 生 問 題 觀 察 學 生 觀 測 紀 錄 成 品 展 示 專 案 報 告 實 作 評 量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評 量 等 多 種 方 式 27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74
275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之 課 程 目 標 旨 在 培 養 具 備 地 球 科 學 基 本 素 養 ( 包 括 知 識 思 維 和 技 能 態 度 ) 的 現 代 公 民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學 生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活 用 地 球 科 學 的 知 識 和 方 法 二 學 生 能 運 用 分 析 和 探 究 的 能 力, 找 出 問 題 並 試 著 解 答 三 學 生 能 發 展 出 解 決 地 球 科 學 問 題 的 能 力 四 學 生 能 主 動 關 心 和 珍 惜 地 球 環 境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於 高 二 實 施, 為 二 學 分 之 課 程, 可 彈 性 安 排 於 第 一 學 期 或 第 二 學 期 實 施,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教 材 綱 要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及 參 考 節 數 等 五 部 分, 以 作 為 教 材 編 輯 之 指 引 與 依 歸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根 據 課 程 理 念 自 行 統 整 其 中 之 內 容, 自 訂 篇 章 節 之 順 序 或 名 稱, 不 需 按 照 主 題 中 的 順 序 編 寫 教 材 內 容 (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係 內 容 細 目 之 綜 合 說 明, 並 非 一 對 一 之 對 應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參 考 節 數 1. 礦 產 能 1-1 金 屬 礦 察 覺 人 類 使 用 的 各 種 物 品 皆 是 取 自 地 球 源 與 日 常 生 活 產 非 金 屬 礦 產 上 的 資 源, 知 道 其 有 限 性, 並 應 合 理 使 用 ( 化 石 知 道 化 石 燃 料 是 目 前 用 途 最 廣 且 最 重 要 一 燃 料 ) 的 能 源 1-2 水 力 潮 知 道 各 種 能 源 與 資 源 日 常 汐 地 知 道 如 何 利 用 能 源 與 資 源 的 特 性 23~25 生 熱 風 知 道 礦 產 與 能 源 的 探 勘 方 法, 例 如 : 野 外 活 能 太 陽 考 察 鑽 探 地 球 物 理 探 勘 等 與 地 能 球 1-3 礦 產 與 環 能 源 的 境 探 勘 2. 美 麗 的 2-1 礦 物 與 岩 知 道 地 殼 是 由 不 同 岩 石 所 組 成 石 頭 石 知 道 常 見 的 造 岩 礦 物 岩 石 與 石 材 2-2 寶 石 與 建 知 道 常 見 的 寶 石, 並 了 解 寶 石 珍 貴 的 理 材 由 知 道 主 要 建 材 多 來 自 於 岩 石 及 其 產 物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參 考 節 數 3. 水 資 源 3-1 水 資 源 的 知 道 水 資 源 的 分 布 與 取 用 方 式 與 日 常 生 活 分 布 3-2 水 資 源 的 知 道 環 境 保 護 與 水 土 保 持 對 水 資 源 的 重 要 性 開 發 與 了 解 維 護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才 能 促 進 水 資 源 利 用 的 永 續 經 營 與 利 用 察 覺 水 資 源 的 重 要 性, 並 珍 惜 水 資 源 知 道 台 灣 雖 雨 量 豐 沛, 但 仍 常 缺 水 的 原 因 4. 出 門 看 4-1 與 氣 象 預 知 道 有 些 行 業 非 常 需 要 氣 象 預 報 提 供 的 天 氣 報 息 息 訊 息 相 關 的 了 解 天 氣 圖 的 各 種 符 號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行 業 知 道 衛 星 雲 圖 所 提 供 的 氣 象 資 訊 4-2 善 用 氣 象 了 解 常 見 的 氣 象 預 報 術 語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預 報 知 道 颱 風 警 報 的 內 容 及 應 變 措 施 5. 擇 地 蓋 5-1 地 震 山 知 道 地 質 敏 感 地 區 的 特 性 房 子 崩 土 石 了 解 山 崩 土 石 流 的 成 因 與 知 道 防 災 減 災 流 洪 的 方 法 水 地 層 知 道 洪 水 成 災 的 原 因 與 防 災 減 災 的 方 法 下 陷 等 知 道 台 灣 各 地 區 的 地 層 下 陷 狀 況 災 害 察 覺 天 然 災 害 監 測 與 預 警 的 重 要 性 6. 遊 憩 活 6-1 旅 遊 中 的 知 道 在 旅 遊 中 可 以 觀 察 山 水 雲 和 星 動 與 地 球 環 境 地 球 環 境 6-2 地 球 環 境 知 識 與 旅 遊 星, 增 進 旅 遊 的 廣 度 與 深 度 知 道 可 以 運 用 對 地 球 環 境 的 認 識, 增 加 旅 遊 的 樂 趣, 例 如 : 化 石 的 產 地 寶 石 的 認 識 適 宜 觀 星 的 環 境 條 件 知 道 可 以 運 用 對 地 球 環 境 的 認 識, 增 加 旅 遊 的 安 全, 例 如 : 氣 象 預 報 季 節 與 氣 候 天 然 災 害 易 發 生 的 時 地 1. 生 物 人 1-1 物 種 與 地 了 解 生 物 與 地 球 變 遷 之 間 的 關 係, 例 如 : 二 人 類 與 地 球 環 境 的 互 動 類 與 地 球 環 境 球 環 境 的 互 動 從 地 質 證 據 看 生 物 如 何 改 變 地 球 大 氣 的 組 成 1-2 人 類 活 動 了 解 環 境 變 化 與 物 種 變 遷 間 的 關 係, 例 與 地 球 如 : 地 球 環 境 改 變 會 引 發 生 物 滅 絕 9~11 環 境 的 知 道 各 種 環 境 因 素 改 變 對 人 類 生 存 的 影 互 動 響 了 解 人 類 如 何 因 應 環 境 的 變 化 而 發 展 出 不 同 的 文 明 由 實 例 知 道 各 種 污 染 ( 水 空 氣 酸 雨 土 壤 ) 的 嚴 重 性 及 人 類 的 回 應 察 覺 人 類 活 動 可 能 使 地 球 環 境 的 變 化 加 劇 276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內 容 細 目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2. 面 對 地 2-1 慎 重 面 對 知 道 人 類 對 地 球 環 境 變 遷 的 因 應 有 可 能 球 環 境 地 球 環 避 免 災 害 擴 大, 例 如 : 對 聖 嬰 現 象 的 因 的 變 化 境 變 遷 應 2-2 環 境 保 育 知 道 重 大 地 球 環 境 議 題 與 國 際 公 約 的 關 係 了 解 人 類 其 他 生 物 與 地 球 環 境 間 的 依 存 關 係 察 覺 環 境 的 保 育 與 人 類 生 存 息 息 相 關 參 考 節 數 一 選 修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實 習 活 動 本 課 程 至 少 進 行 四 次 實 習 活 動, 每 次 活 動 至 少 一 小 時, 以 協 助 達 成 學 習 預 期 成 果 下 列 之 實 習 活 動, 僅 供 參 考, 可 視 實 際 授 課 需 要, 自 行 發 展 二 實 習 活 動 參 考 註 : 項 次 活 動 性 質 活 動 內 容 一 探 討 活 動 觀 察 自 家 或 學 校 建 築 物 的 材 料, 並 討 論 這 些 材 料 是 取 自 於 哪 些 地 球 資 源 二 分 析 活 動 簡 易 地 面 天 氣 圖 與 衛 星 雲 圖 的 判 讀 三 探 討 活 動 模 擬 一 場 旅 遊, 進 行 校 外 旅 遊 前 的 地 質 及 天 氣 等 資 料 收 集, 以 增 進 旅 遊 中 的 知 性 與 安 全 四 探 討 活 動 利 用 現 有 的 環 境 變 遷 資 料, 設 計 問 題, 以 鼓 勵 學 生 探 討 未 來 地 球 五 實 驗 活 動 設 計 實 驗, 收 集 不 同 地 區 不 同 型 態 的 降 水, 分 析 雨 水 酸 鹼 度, 並 探 討 酸 雨 的 時 空 分 布 及 其 可 能 原 因 六 其 他 1.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之 說 明 : 學 生 之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應 涵 蓋 認 知 技 能 和 情 意 等 三 大 領 域, 本 課 綱 僅 針 對 與 細 目 內 容 最 相 關 之 認 知 與 情 意 領 域 作 較 詳 細 之 說 明 技 能 領 域 因 涵 蓋 基 本 的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如 觀 察 分 類 測 量 運 用 時 空 關 係 及 數 字 傳 達 推 理 預 測, 以 及 統 整 的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如 解 釋 資 料 形 成 假 設 控 制 變 因 等 等 這 些 科 學 過 程 技 能 應 與 認 知 和 情 意 領 域 密 切 配 合, 並 逐 漸 經 由 課 堂 教 學 和 實 習 活 動 培 養, 本 綱 要 並 不 特 別 說 明, 以 下 學 習 成 果 之 前 面 兩 項 屬 於 認 知 領 域, 後 面 二 項 屬 於 情 意 領 域 (1) 知 道 : 學 生 能 夠 回 憶 或 記 憶 課 程 教 材 中 的 重 要 科 學 名 詞 和 定 義 基 本 科 學 現 象 和 事 實 處 理 事 務 的 程 序, 以 及 科 學 理 論 或 法 則 的 要 義 等 在 認 知 範 疇 中, 知 道 ( 或 記 憶 知 識 ) 為 較 低 階 的 學 習 成 果 此 預 期 之 學 習 成 果 希 冀 學 生 能 將 所 學 習 到 的 事 實 或 知 識, 完 整 或 有 系 統 的 記 憶 例 如 : 學 生 能 夠 簡 單 記 得 地 殼 是 由 不 同 岩 石 所 組 成 水 資 源 的 分 布 與 取 用 方 式 各 種 環 境 因 素 改 變 對 人 類 生 存 的 影 響, 皆 屬 此 層 次 的 學 習 成 果 (2) 了 解 : 學 生 能 夠 理 解 並 解 釋 概 念 或 現 象, 或 利 用 已 知 的 科 學 事 實 與 原 理 法 則, 針 對 現 象 作 解 釋 在 認 知 範 疇 中, 了 解 比 單 純 的 知 道 27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或 記 憶 知 識 ) 高 一 層 級, 是 一 種 能 讀 取 資 料 意 義 之 能 力 如 學 生 能 將 資 料 轉 譯 成 另 一 種 形 式 ( 如 將 文 字 轉 成 數 字 ), 並 說 明 資 料 的 意 義 ( 解 釋 或 摘 要 ), 即 屬 此 項 能 力 的 一 種 表 現 此 預 期 之 學 習 成 果 希 冀 學 生 能 理 解 原 理 法 則, 並 解 釋 概 念 或 現 象 例 如 : 學 生 能 夠 說 明 山 崩 土 石 流 的 成 因 與 防 災 減 災 的 方 法 生 物 與 地 球 變 遷 之 間 的 關 係, 皆 屬 此 層 次 的 學 習 成 果 (3) 欣 賞 : 學 生 對 於 接 觸 到 的 事 物, 能 夠 有 自 己 的 體 會 並 能 樂 在 其 中 例 如 : 學 生 能 體 會 地 球 環 境 與 生 態 互 動 之 巧 妙, 並 能 樂 在 其 中 (4) 察 覺 : 學 生 對 於 週 遭 的 事 物, 能 夠 有 所 意 識 或 感 受 例 如 : 學 生 能 意 識 到 環 境 的 保 育 與 人 類 生 存 息 息 相 關, 而 有 所 感 受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高 一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教 材 編 寫 時 亦 應 視 各 主 題 內 容 之 特 性, 適 度 融 入 與 性 別 平 等 人 權 法 治 環 保 生 命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等 相 關 之 重 要 議 題 ( 二 ) 教 科 用 書 內 容 應 強 調 科 學 知 識 與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的 結 合 ( 三 ) 教 科 書 之 編 寫,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掌 握 課 程 目 標, 並 配 合 學 生 認 知 發 展, 以 生 動 有 趣 之 方 式 ( 可 不 必 按 照 教 材 綱 要 之 順 序 ) 呈 現 整 體 課 程 之 內 容 ( 四 ) 教 科 書 之 份 量, 應 配 合 各 學 期 實 際 可 上 課 的 教 學 節 數 編 寫 教 材 份 量 之 規 劃 以 一 學 期 十 六 週,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每 主 題 之 授 課 節 數 可 依 各 主 題 份 量 之 多 寡, 作 彈 性 之 調 配 ( 五 ) 教 科 書 之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淺 顯 生 動 活 潑, 儘 量 避 免 過 多 的 專 業 術 語 為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及 學 習 成 效, 教 科 書 中 應 充 分 提 供 主 題 清 楚 之 圖 表 和 彩 色 照 片 供 學 生 參 考 ( 六 ) 學 生 實 習 活 動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內 容 編 寫, 儘 量 避 免 與 教 科 書 的 內 容 重 複 ( 七 ) 教 師 手 冊 除 須 明 列 具 體 教 學 目 標 及 評 量 要 領 外, 亦 須 提 供 達 成 目 標 之 適 當 教 學 方 法, 以 及 教 具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作 業 指 導 或 評 量 及 試 題 解 答 等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方 法 應 以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為 依 歸, 故 建 議 教 師 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選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除 課 堂 講 授 與 演 示 外, 教 師 應 配 合 不 同 教 學 主 題, 適 度 採 用 不 同 之 教 學 方 法, 如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觀 測 調 查 探 究 小 組 討 論 上 台 報 告 問 題 解 決 戶 外 參 觀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遊 戲 或 競 賽 表 演 或 公 聽 會 等 等, 使 教 學 過 程 生 動 多 變 化 ( 二 ) 教 師 教 學 應 儘 量 利 用 各 種 校 內 外 教 學 資 源 進 行 教 學, 校 內 資 源 如 圖 片 掛 圖 海 報 模 型 標 本 儀 器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影 帶 VCD DVD 電 腦 與 網 路 圖 書 館 等 ; 校 外 資 源 如 博 物 館 科 學 館 自 然 公 園 教 育 資 料 館 及 可 供 諮 詢 的 學 者 專 家 等, 以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習 效 果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宜 提 供 適 當 之 資 料 或 觀 測 數 據, 以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並 探 究 討 論, 使 學 生 經 由 主 動 參 與 分 析 歸 納 而 形 成 基 本 概 念 ; 並 激 發 其 學 習 地 球 與 環 境 知 識 的 興 趣 及 培 養 主 動 關 心 和 珍 惜 地 球 環 境 的 態 度 278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 四 ) 配 合 教 科 書 重 點 內 容, 教 師 可 多 補 充 與 鄉 土 或 生 活 相 關 之 題 材 及 資 料, 以 引 起 學 習 動 機, 營 造 互 動 良 好 之 學 習 環 境 教 師 所 營 造 的 學 習 與 教 學 環 境, 應 盡 可 能 提 供 學 生 進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機 會, 並 多 運 用 現 代 的 視 覺 影 像 科 技 (visualization technologies) 以 及 模 型 和 系 統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地 球 科 學 的 內 容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可 彈 性 調 整 教 科 書 單 元 活 動 之 順 序, 以 適 應 時 令 季 節 各 地 區 各 校 的 特 性 三 教 具 及 相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各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所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地 球 科 學 專 科 教 室 準 備 室 器 材 室 專 科 教 室 宜 具 備 各 項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如 圖 表 掛 圖 模 型 標 本 實 驗 器 材 電 腦 與 網 路 等 專 科 教 室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並 應 注 重 妥 善 的 管 理, 以 維 護 安 全 ( 二 ) 學 校 應 充 實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除 相 關 書 籍 之 外, 宜 多 購 置 有 關 期 刊 雜 誌, 以 供 師 生 參 考 ( 三 ) 各 校 宜 善 加 利 用 相 關 單 位 發 展 製 作 之 視 聽 教 材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和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理 等 學 科 關 係 較 密 切,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各 科 教 科 書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與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老 師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橫 向 之 聯 繫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與 課 程 目 標 和 教 學 方 法 相 契 合, 評 量 的 結 果 應 可 作 為 瞭 解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調 整 教 學 目 標 與 回 饋 診 斷 與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 二 ) 教 學 評 量 應 在 教 學 前 教 學 中 教 學 後 進 行 評 量 範 圍 應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等 三 方 面 ( 三 )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宜 多 樣 化,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可 多 採 家 庭 作 業 問 學 生 問 題 觀 察 學 生 觀 測 紀 錄 成 品 展 示 專 案 報 告 實 作 評 量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評 量 等 多 種 方 式 27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80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地 球 科 學 之 課 程 目 標 旨 在 培 養 具 備 地 球 科 學 基 本 素 養 ( 包 括 知 識 思 維 和 技 能 態 度 ) 的 現 代 公 民 貳 核 心 能 力 一 學 生 能 以 地 球 科 學 的 知 識 為 基 礎, 來 分 析 日 常 生 活 中 相 關 議 題 二 學 生 能 活 用 地 球 科 學 的 知 識, 以 發 展 解 決 相 關 議 題 的 策 略 和 能 力 三 學 生 能 知 道 在 地 球 科 學 的 科 學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中 一 些 重 要 想 法 的 演 進 四 學 生 能 對 地 球 科 學 等 相 關 議 題 產 生 興 趣 與 學 習 意 願, 並 能 主 動 關 心 和 珍 惜 地 球 環 境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於 高 三 實 施, 為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以 安 排 二 學 期,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肆 教 材 綱 要 本 教 材 綱 要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參 考 節 數 等 四 部 分, 以 作 為 教 材 編 輯 之 指 引 教 材 編 輯 時, 可 根 據 課 程 理 念 自 行 統 整 其 中 之 主 要 內 容 參 考 活 動 或 議 題 之 舉 例, 自 訂 篇 章 節 之 順 序 或 名 稱, 不 需 按 照 主 題 中 的 順 序 編 寫 教 材 內 容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節 數 一 1. 學 校 和 社 學 校 周 遭 自 然 環 境, 例 如 : 地 質 氣 候 等 區 周 遭 的 社 區 周 遭 自 然 環 境, 例 如 : 地 質 氣 候 等 周 自 然 環 境 學 校 周 遭 自 然 環 境 的 相 關 議 題, 例 如 : 水 災 空 遭 的 氣 污 染 酸 雨 自 社 區 周 遭 自 然 環 境 的 相 關 議 題, 例 如 : 水 災 空 16~18 然 氣 污 染 酸 雨 環 境 2. 台 灣 地 區 台 灣 的 斷 層 作 用 和 地 貌 變 化 的 自 然 環 板 塊 活 動 和 台 灣 的 山 脈 形 成 二 境 變 遷 滄 海 桑 田 與 地 質 作 用 1. 地 球 環 境 礦 產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地 球 與 科 技 的 生 活 科 技 與 不 同 氣 候 條 件 的 關 係 環 關 係 尋 找 新 能 源 需 有 新 科 技 配 合 境 海 洋 資 源 的 開 發 需 有 新 科 技 配 合 16~18 與 探 索 宇 宙 中 其 他 的 生 命 需 有 新 科 技 配 合 科 技 2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2. 科 技 在 地 科 技 在 地 球 環 境 研 究 上 的 應 用, 例 如 : 探 測 太 空 球 環 境 研 大 氣 海 洋 及 地 球 資 源 之 探 測 究 上 的 應 科 技 在 地 球 環 境 研 究 的 侷 限, 例 如 : 地 震 可 以 預 用 與 侷 限 測 嗎? 1. 環 境 議 題 環 境 議 題 的 複 雜 性, 例 如 : 水 庫 礦 產 等 資 源 開 的 複 雜 與 發 ; 塑 膠 袋 限 用 與 資 源 回 收 ;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的 兩 難 限 制 ; 山 坡 地 開 發 ; 沿 海 地 層 下 陷 區 與 超 抽 地 下 三 地 球 環 水 境 與 經 濟 發 展 與 環 境 保 育 的 兩 難 社 2. 環 境 態 度 人 類 活 動 都 會 對 自 然 環 境 造 成 影 響 會 自 然 環 境 遭 受 破 壞, 常 需 長 時 間 才 可 能 恢 復 弱 勢 者 對 於 環 境 保 育 與 經 濟 發 展 的 態 度 1. 地 球 科 學 從 大 陸 漂 移 至 板 塊 學 說 探 索 的 樂 恐 龍 是 怎 麼 生 活 的? 四 趣 鳥 類 和 恐 龍 的 關 係? 地 人 類 探 測 深 海 的 故 事 球 天 外 有 天 : 發 現 宇 宙 的 奧 秘 探 2. 地 球 科 學 韋 格 納 (Alfred Wegener, 1880-1930) 的 故 事 索 的 家 的 故 事 雷 嫚 (Inge Lehmann, 1888-1993) 的 故 事 故 其 他 事 3. 地 球 科 學 板 塊 構 造 學 說 的 形 成 過 程 內 容 及 其 影 響 上 的 一 些 極 鋒 氣 旋 理 論 的 形 成 過 程 內 容 及 其 影 響 重 要 學 說 霹 靂 說 的 形 成 過 程 內 容 及 其 影 響 其 他 282 參 考 節 數 16~18 16~18 註 :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之 說 明 :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僅 供 參 考, 旨 在 提 供 課 程 發 展 時 教 科 書 可 選 編 之 教 材 內 容, 沒 有 強 制 性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教 材 編 寫 時 亦 應 視 各 主 題 內 容 之 特 性, 適 度 融 入 與 性 別 平 等 人 權 法 治 環 保 生 命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等 相 關 之 重 要 議 題 ( 二 ) 教 科 用 書 內 容 應 強 調 科 學 知 識 與 社 會 議 題 的 結 合 ( 三 ) 教 科 書 之 編 寫, 應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掌 握 課 程 目 標, 並 配 合 學 生 認 知 發 展, 以 生 動 有 趣 之 方 式 ( 可 不 必 按 照 教 材 綱 要 之 順 序 ) 呈 現 整 體 課 程 之 內 容 ( 四 ) 教 材 綱 要 所 使 用 之 活 動 或 議 題 舉 例, 旨 在 提 供 課 程 發 展 時 教 科 書 可 選 編 之 教 材 內 容, 僅 供 參 考 可 視 實 際 授 課 需 要, 自 行 發 展 活 動 或 議 題 內 容 ( 五 ) 教 科 書 之 份 量, 應 配 合 各 學 期 實 際 可 上 課 的 教 學 節 數 編 寫 教 材 份 量 之 規 劃 為 一 學 年 ( 二 學 期 ), 並 以 一 學 期 十 六 週,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為 原 則 每 主 題 之 授 課 節 數 可 依 各 主 題 份 量 之 多 寡, 作 彈 性 之 調 配
選 修 - 自 然 領 域 - 地 球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 六 ) 教 科 書 之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淺 顯 生 動 活 潑, 儘 量 避 免 過 多 的 專 業 術 語 為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及 學 習 成 效, 教 科 書 中 應 充 分 提 供 主 題 清 楚 之 圖 表 和 彩 色 照 片 供 學 生 參 考 ( 七 ) 學 生 實 習 活 動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內 容 編 寫, 儘 量 避 免 與 教 科 書 的 內 容 重 複 ( 八 ) 教 師 手 冊 除 須 明 列 具 體 教 學 目 標 及 評 量 要 領 外, 亦 須 提 供 達 成 目 標 之 適 當 教 學 方 法, 以 及 教 具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作 業 指 導 或 評 量 及 試 題 解 答 等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方 法 應 以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為 依 歸, 故 建 議 教 師 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選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除 課 堂 講 授 與 演 示 外, 教 師 應 配 合 不 同 教 學 主 題, 適 度 採 用 不 同 之 教 學 方 法, 如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觀 察 調 查 探 究 小 組 討 論 上 台 報 告 問 題 解 決 戶 外 參 觀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遊 戲 或 競 賽 表 演 或 公 聽 會 等 等, 使 教 學 過 程 生 動 多 變 化 ( 二 ) 教 師 教 學 應 儘 量 利 用 各 種 校 內 外 教 學 資 源 進 行 教 學, 校 內 資 源 如 圖 片 掛 圖 海 報 模 型 標 本 儀 器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影 帶 VCD DVD 電 腦 與 網 路 圖 書 館 等 ; 校 外 資 源 如 博 物 館 科 學 館 自 然 公 園 教 育 資 料 館 及 可 供 諮 詢 的 學 者 專 家 等, 以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習 效 果 ( 三 ) 教 師 教 學 時 宜 提 供 適 當 之 資 料 或 觀 測 數 據, 以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並 探 究 討 論, 使 學 生 經 由 主 動 參 與 分 析 歸 納 而 形 成 基 本 概 念 ; 並 激 發 其 學 習 地 球 與 環 境 知 識 的 興 趣 及 培 養 主 動 關 心 和 珍 惜 地 球 環 境 的 態 度 ( 四 ) 配 合 教 科 書 重 點 內 容, 教 師 可 多 補 充 與 鄉 土 或 生 活 相 關 之 題 材 及 資 料, 以 引 起 學 習 動 機, 營 造 互 動 良 好 之 學 習 環 境 教 師 所 營 造 的 學 習 與 教 學 環 境, 應 盡 可 能 提 供 學 生 進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機 會, 並 多 運 用 現 代 的 視 覺 影 像 科 技 (visualization technologies) 以 及 模 型 和 系 統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地 球 科 學 的 內 容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可 彈 性 調 整 教 科 書 單 元 活 動 之 順 序, 以 適 應 時 令 季 節 各 地 區 各 校 的 特 性 三 教 具 及 相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各 校 應 依 教 育 部 所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地 球 科 學 專 科 教 室 準 備 室 器 材 室 專 科 教 室 宜 具 備 各 項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如 圖 表 掛 圖 模 型 標 本 實 驗 器 材 電 腦 與 網 路 等 專 科 教 室 得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並 應 注 重 妥 善 的 管 理, 以 維 護 安 全 ( 二 ) 學 校 應 充 實 地 球 科 學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除 相 關 書 籍 之 外, 宜 多 購 置 有 關 期 刊 雜 誌, 以 供 師 生 參 考 ( 三 ) 各 校 宜 善 加 利 用 相 關 單 位 發 展 製 作 之 視 聽 教 材 四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地 球 科 學 和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理 等 學 科 關 係 較 密 切, 任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相 關 各 科 教 科 書 之 內 容, 並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方 式, 與 各 相 關 科 目 任 課 老 師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配 合 方 案, 以 求 科 際 間 橫 向 之 聯 繫 28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應 與 課 程 目 標 和 教 學 方 法 相 契 合, 評 量 的 結 果 應 可 作 為 瞭 解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調 整 教 學 目 標 與 回 饋 診 斷 與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 二 ) 教 學 評 量 應 在 教 學 前 教 學 中 教 學 後 進 行 評 量 範 圍 應 兼 顧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等 三 方 面 ( 三 )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宜 多 樣 化, 除 紙 筆 測 驗 外, 可 多 採 家 庭 作 業 問 學 生 問 題 觀 察 學 生 觀 察 紀 錄 成 品 展 示 專 案 報 告 實 作 評 量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評 量 等 多 種 方 式 284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建 構 音 樂 概 念, 增 進 音 樂 知 能 二 培 養 唱 奏 能 力, 豐 富 生 活 體 驗 三 運 用 媒 材 創 作, 激 發 創 意 思 考 四 欣 賞 音 樂 作 品, 提 升 審 美 素 養 五 瞭 解 世 界 音 樂,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能 理 解 音 樂 基 礎 概 念, 運 用 藝 術 知 能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二 能 與 他 人 唱 奏 不 同 類 型 樂 曲, 分 享 音 樂 經 驗 三 能 認 識 及 應 用 不 同 音 樂 素 材 或 媒 體, 透 過 多 樣 的 音 樂 創 作 活 動 啟 發 藝 術 創 造 力 四 能 欣 賞 國 內 外 具 代 表 性 的 音 樂 作 品, 拓 展 藝 術 視 野, 提 升 個 人 藝 術 品 味 五 能 瞭 解 各 時 代 與 不 同 民 族 的 音 樂, 體 認 藝 術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關 係 參 時 間 分 配 音 樂 分 為 音 樂 Ⅰ 音 樂 Ⅱ 音 樂 Ⅲ 三 階 段, 每 階 段 各 為 二 學 分 音 樂 Ⅰ 音 樂 Ⅱ 為 基 礎 課 程, 音 樂 Ⅲ 為 進 階 課 程 基 礎 課 程 宜 安 排 在 第 一 或 第 二 學 年 2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二 至 六 學 分,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依 音 樂 Ⅰ 音 樂 Ⅱ 和 音 樂 Ⅲ 分 列 如 下 : 音 樂 Ⅰ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審 美 與 欣 賞 1. 本 土 音 樂 1-1 臺 灣 原 住 民 音 樂 之 認 識 (Ⅰ) 1-2 臺 灣 傳 統 音 樂 之 認 識 與 賞 析 (Ⅰ) 1-3 臺 灣 當 代 音 樂 發 展 之 認 識 (Ⅰ) 1-4 臺 灣 當 代 作 曲 家 及 作 品 之 賞 析 (Ⅰ) 2. 世 界 音 樂 2-1 各 國 民 族 音 樂 之 聆 聽 與 賞 析 (Ⅰ) 3. 西 洋 音 樂 3-1 曲 式 與 曲 種 之 認 識 (Ⅰ) 3-2 音 樂 史 與 樂 派 風 格 之 認 識 (Ⅰ) 3-3 代 表 作 曲 家 與 作 品 之 賞 析 (Ⅰ) 二 歌 唱 與 演 奏 1. 歌 唱 1-1 歌 唱 基 本 技 巧 1-2 獨 唱 曲 (Ⅰ) 1-3 二 聲 部 合 唱 曲 1-4 歌 詞 意 涵 與 語 韻 之 認 識 2. 樂 器 演 奏 2-1 樂 器 之 認 識 (Ⅰ) 2-2 樂 團 編 制 之 認 識 (Ⅰ) 2-3 樂 器 演 奏 (Ⅰ) 3. 音 樂 展 演 3-1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實 作 (Ⅰ) 三 即 興 與 創 作 1. 即 興 1-1 節 奏 之 變 奏 1-2 曲 調 之 變 奏 2. 創 作 2-1 詞 曲 改 編 之 實 作 2-2 音 樂 美 感 原 則 之 創 作 應 用 四 音 樂 知 識 與 練 習 1. 基 本 練 習 1-1 節 奏 練 習 1-2 曲 調 練 習 1-3 音 程 練 習 1-4 基 本 指 揮 練 習 2. 樂 理 常 識 2-1 音 階 及 調 號 2-2 記 譜 法 2-3 曲 式 (Ⅰ) 286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音 樂 Ⅱ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審 美 與 欣 賞 1. 本 土 音 樂 1-1 臺 灣 原 住 民 音 樂 之 認 識 (Ⅱ) 1-2 臺 灣 傳 統 音 樂 之 認 識 與 賞 析 (Ⅱ) 1-3 臺 灣 當 代 音 樂 發 展 之 認 識 (Ⅱ) 1-4 臺 灣 當 代 作 曲 家 及 作 品 之 賞 析 (Ⅱ) 2. 世 界 音 樂 2-1 各 國 民 族 音 樂 之 聆 聽 與 賞 析 (Ⅱ) 3. 西 洋 音 樂 3-1 曲 式 與 曲 種 之 認 識 (Ⅱ) 3-2 音 樂 史 與 樂 派 風 格 之 認 識 (Ⅱ) 3-3 代 表 作 曲 家 與 作 品 之 賞 析 (Ⅱ) 二 歌 唱 與 演 奏 1. 歌 唱 1-1 歌 唱 表 情 與 詮 釋 1-2 獨 唱 曲 (Ⅱ) 1-3 二 聲 部 以 上 合 唱 曲 1-4 歌 詞 意 涵 與 語 韻 之 探 究 2. 樂 器 演 奏 2-1 樂 器 之 認 識 (Ⅱ) 2-2 樂 團 編 制 之 認 識 (Ⅱ) 2-3 樂 器 演 奏 (Ⅱ) 3. 音 樂 展 演 3-1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實 作 (Ⅱ) 三 即 興 與 創 作 1. 即 興 1-1 節 奏 之 即 興 與 變 奏 1-2 曲 調 之 即 興 與 變 奏 2. 創 作 2-1 曲 式 之 創 作 應 用 2-2 多 媒 體 音 樂 創 作 之 認 識 或 實 作 四 音 樂 知 識 與 練 習 1. 基 本 練 習 1-1 和 絃 練 習 1-2 和 聲 練 習 2. 樂 理 常 識 2-1 曲 式 (Ⅱ) 2-2 音 樂 術 語 與 表 情 記 號 28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音 樂 Ⅲ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音 樂 鑑 賞 1. 音 樂 知 識 1-1 認 識 世 界 各 民 族 之 傳 統 音 樂 1-2 欣 賞 各 民 族 傳 統 音 樂 相 關 之 各 類 藝 術 型 態 2. 音 樂 賞 析 2-1 聆 賞 各 類 音 樂 曲 目 2-2 聆 賞 經 典 之 音 樂 戲 劇 作 品 ( 如 : 歌 劇 神 劇 舞 劇 音 樂 劇 等 ) 2-3 培 養 音 樂 評 析 之 基 本 能 力 3. 成 果 發 表 3-1 舉 辦 音 樂 欣 賞 相 關 活 動, 展 現 學 生 策 劃 推 展 活 動 之 能 力 4. 專 題 討 論 4-1 特 定 議 題 的 探 討, 培 養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和 獨 創 的 見 解 二 聲 樂 演 唱 1. 歌 曲 相 關 知 1-1 學 習 歌 曲 相 關 知 識 與 背 景, 以 及 指 揮 與 伴 識 奏 之 功 能 2. 歌 唱 基 本 訓 2-1 加 強 歌 唱 技 巧 訓 練 ( 如 : 發 聲 咬 字 與 練 發 音 等 ) 3. 歌 曲 演 唱 3-1 學 習 獨 唱 齊 唱 重 唱 合 唱 等 各 類 演 唱 型 態, 包 含 宗 教 歌 曲 民 謠 藝 術 歌 曲 歌 劇 當 代 合 唱 作 品 通 俗 歌 曲 等 之 曲 目 3-2 認 識 並 體 會 歌 詞 意 涵 3-3 增 進 歌 曲 詮 釋 與 表 達 之 能 力 4. 成 果 發 表 4-1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三 樂 器 演 奏 1. 樂 器 相 關 知 1-1 學 習 樂 器 發 展 簡 史 樂 團 編 制 樂 曲 背 景 識 知 識, 以 及 指 揮 與 伴 奏 之 功 能 2. 演 奏 基 礎 訓 2-1 學 習 樂 器 演 奏 與 指 揮 之 技 巧 練 3. 樂 器 演 奏 3-1 依 據 學 習 需 求 與 學 校 資 源, 開 設 各 類 樂 器 學 習 項 目 ( 如 : 傳 統 樂 器 絃 樂 器 管 樂 器 口 琴 吉 他 及 打 擊 樂 器 等 ) 3-2 學 習 獨 奏 重 奏 合 奏 等 各 類 演 奏 型 態 之 曲 目 3-3 增 進 樂 曲 詮 釋 與 表 達 之 能 力 4. 成 果 發 表 4-1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四 音 樂 創 作 1. 音 樂 創 作 技 1-1 音 樂 創 作 基 本 技 巧 多 媒 體 之 基 本 概 念 法 與 練 習 各 種 媒 材 音 樂 之 介 紹 與 賞 析 2. 音 樂 媒 材 運 2-1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進 行 編 曲 與 創 作 練 習 用 3. 成 果 發 表 3-1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4. 專 題 討 論 4-1 特 定 議 題 的 探 討, 培 養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和 獨 創 的 見 解 288
伍 實 施 要 點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一 課 程 設 計 ( 一 ) 課 程 設 計 應 考 量 與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及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之 銜 接 ( 二 ) 課 程 設 計 著 重 培 養 學 生 對 經 典 音 樂 作 品 的 基 本 欣 賞 能 力 和 興 趣, 將 音 樂 融 入 生 活, 並 藉 此 建 構 具 有 國 際 視 野 的 文 化 宏 觀 ( 三 ) 學 校 得 考 量 地 區 特 性 及 學 校 規 模, 透 過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四 ) 課 程 設 計 應 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相 關 議 題 ( 五 ) 音 樂 課 程 設 計 應 參 酌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之 藝 術 領 域 十 八 歲 學 生 能 力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輯, 以 每 二 學 分 一 冊 為 原 則, 音 樂 Ⅲ 可 依 主 題 分 冊 編 輯 ( 三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 四 ) 審 美 與 欣 賞 之 編 選 原 則 如 下 : 1. 本 土 音 樂 應 包 含 臺 灣 傳 統 音 樂 與 現 代 音 樂, 並 涵 蓋 其 歷 史 社 會 與 人 文 背 景 ; 世 界 音 樂 著 重 各 國 民 族 音 樂, 宜 由 鄰 近 國 家 ( 如 : 亞 洲 國 家 ) 的 傳 統 音 樂 開 始, 以 介 紹 和 欣 賞 為 主 ; 西 洋 音 樂 以 賞 析 為 重 點, 介 紹 樂 曲 形 式 種 類 音 樂 風 格, 音 樂 史 則 為 輔 助, 音 樂 作 品 選 擇 應 具 代 表 性 2. 欣 賞 曲 之 選 擇 宜 考 量 學 生 的 程 度 與 興 趣, 兼 重 教 材 之 多 元 性 及 藝 術 性 3. 欣 賞 曲 宜 配 合 適 當 之 譜 例 及 解 說, 以 供 賞 析 ( 五 ) 歌 唱 與 演 奏 之 編 選 原 則 如 下 : 1. 歌 曲 宜 切 合 學 生 之 身 心 發 展 需 求, 音 域 宜 顧 及 男 女 聲 之 差 異, 合 唱 曲 宜 注 意 男 女 聲 之 適 用 性 2. 歌 詞 譯 詞 與 填 詞, 宜 講 求 文 學 趣 味, 並 能 陶 冶 學 生 性 情 者 ; 外 文 歌 曲 宜 附 原 文, 以 供 學 生 欣 賞 或 練 習 ; 以 外 國 語 文 演 唱 之 歌 曲 以 不 超 過 全 冊 歌 曲 百 分 之 三 十 為 原 則, 採 用 譯 詞 或 填 詞 演 唱 之 歌 曲 不 在 此 限 3. 歌 曲 選 擇 應 含 民 謠 藝 術 歌 曲 宗 教 歌 曲 通 俗 歌 曲 等, 合 唱 歌 曲 應 含 和 聲 與 對 位 手 法 的 作 品 ; 通 俗 歌 曲 ( 含 音 樂 劇 選 曲 或 流 行 歌 曲 ) 應 精 選 具 流 傳 價 值 者, 且 不 宜 超 出 全 冊 歌 曲 百 分 之 十 為 原 則 此 外, 應 視 教 學 需 求 增 選 補 充 歌 曲 4. 樂 器 之 認 識 應 考 量 臺 灣 及 世 界 各 主 要 地 區 與 民 族 地 域 之 均 衡 性, 選 取 具 代 表 性 之 樂 器 及 其 音 樂 5. 樂 團 編 制 之 認 識 應 介 紹 各 種 樂 團 之 樂 器 組 合 及 功 能 6. 樂 器 演 奏 宜 參 照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之 能 力 ( 如 : 十 八 歲 音 樂 能 力 應 達 熟 練 一 種 樂 器, 並 與 他 人 唱 奏 不 同 類 型 的 樂 曲 ), 同 時 考 量 學 生 樂 器 演 奏 之 先 備 經 驗 和 能 力, 編 選 適 合 之 演 奏 曲, 並 與 學 校 社 團 活 動 做 適 當 的 結 合 28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7.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實 作, 可 先 從 班 級 之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開 始, 進 而 指 導 學 生 進 行 班 際 校 際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之 參 與 或 規 劃 ( 六 ) 即 興 與 創 作 之 編 選 原 則 如 下 : 1. 應 考 量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學 習 興 趣 2. 鼓 勵 學 生 運 用 生 活 情 境 中 之 聲 響 進 行 創 作 3. 善 用 學 科 內 統 整 ( 如 : 藉 由 審 美 與 音 樂 欣 賞 延 伸 至 音 樂 創 作 之 教 學 ) 及 跨 學 科 統 整 ( 如 : 將 學 生 詩 詞 作 品 譜 曲 ) 策 略, 以 利 音 樂 創 作 教 學 4. 創 作 之 紀 錄 方 式 宜 多 元 化, 除 五 線 譜 外, 亦 可 介 紹 圖 形 記 譜 法 及 多 媒 體 實 作 紀 錄 法 等 5. 音 樂 美 感 原 則 之 創 作 應 用 宜 包 含 音 樂 各 要 素 之 探 索 與 操 作, 如 : 節 奏 曲 調 音 色 力 度 語 法 和 聲 織 度 曲 式 表 現 與 時 地 風 格 等 ( 七 ) 音 樂 知 識 與 練 習 之 編 選 原 則 如 下 : 1. 音 樂 知 識 與 練 習 主 題 應 融 入 審 美 與 欣 賞 歌 唱 與 演 奏 即 興 與 創 作 三 項 主 題 之 教 材 編 選, 不 得 與 三 項 主 題 脫 節 2. 記 譜 法 宜 延 續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音 樂 課 程 的 內 容 ( 八 ) 各 項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著 重 音 樂 學 習 之 一 貫 性, 並 兼 重 教 材 類 別 之 聯 繫 性 ( 九 ) 音 樂 名 詞 之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之 公 布 為 準 ( 十 ) 教 材 之 編 輯 宜 求 清 晰 易 懂, 所 用 文 字 與 插 圖, 應 考 量 學 生 之 年 齡 及 需 求 ( 十 一 ) 教 材 之 編 輯 應 附 教 師 手 冊 及 輔 助 教 具 三 教 學 實 施 ( 一 ) 教 師 應 選 擇 適 切 之 教 科 書 或 自 編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 二 ) 教 師 宜 視 學 生 音 樂 能 力, 適 度 調 整 或 複 習 教 材 內 容, 以 強 化 教 學 成 效 ( 三 ) 教 師 實 施 音 樂 知 識 與 練 習 教 學 應 與 審 美 與 欣 賞 歌 唱 與 演 奏 即 興 與 創 作 三 項 主 題 充 分 結 合 ( 四 ) 教 師 應 視 地 區 特 色,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之 鄉 土 教 材, 使 學 生 了 解 鄉 土 文 化 ( 五 ) 教 師 教 學 應 與 學 校 各 項 活 動 密 切 聯 繫, 使 學 生 在 活 動 中 接 觸 音 樂 喜 愛 音 樂 ( 六 ) 教 師 應 視 教 學 需 要 與 其 他 學 科 保 持 良 好 聯 繫 及 互 動 ( 七 ) 教 師 宜 視 學 生 需 要 及 教 材 性 質, 斟 酌 採 用 講 解 示 範 問 答 發 表 討 論 合 作 學 習 自 學 等 教 學 方 法 實 施 ( 八 ) 教 師 宜 運 用 視 聽 媒 體 與 社 會 資 源,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 九 ) 音 樂 Ⅲ 課 程 設 計 之 注 意 事 項 : 1. 所 列 各 類 音 樂 課 程 應 視 學 生 之 能 力 興 趣 及 性 向,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2. 課 程 之 各 項 主 題 宜 視 學 生 意 願 教 師 專 長 學 校 資 源 等 條 件, 選 擇 主 題 分 別 開 設 課 程, 以 延 續 音 樂 理 論 學 習 創 作 展 演 發 表 為 原 則 3. 專 題 討 論 旨 在 鼓 勵 學 生 深 入 探 究 有 興 趣 之 特 定 議 題, 以 培 養 獨 創 之 見 解 及 終 身 學 習 之 知 能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師 應 視 學 習 目 標 及 教 材 內 容, 採 用 適 當 且 多 元 之 評 量 方 法 ( 二 ) 學 習 評 量 應 兼 重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之 學 習 需 求, 編 配 適 當 比 例, 並 斟 酌 於 平 時 或 定 期 實 施 290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 三 ) 學 習 評 量 宜 採 多 元 方 式, 如 : 紙 筆 評 量 實 作 評 量 檔 案 評 量 等, 並 考 量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著 重 思 考 及 創 造 力 之 啟 發 ( 四 ) 學 校 宜 進 行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做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的 依 據 以 及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和 輔 導 的 參 考 29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92
選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音 樂 課 程 提 供 學 生 音 樂 鑑 賞 聲 樂 演 唱 樂 器 演 奏 音 樂 創 作 等 延 伸 學 習 活 動, 以 增 進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能 力 及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態 度, 四 項 主 題 學 習 活 動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音 樂 鑑 賞 : 提 升 音 樂 欣 賞 的 認 知 與 鑑 賞 能 力 ; 體 驗 音 樂 鑑 賞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推 廣, 並 培 養 專 題 討 論 之 能 力 二 聲 樂 演 唱 : 加 強 歌 唱 技 巧 訓 練, 增 進 樂 曲 詮 釋 的 能 力, 並 提 供 參 與 展 演 活 動 之 機 會 三 樂 器 演 奏 : 延 伸 樂 器 知 識 與 演 奏 技 巧 訓 練, 增 進 樂 曲 詮 釋 的 能 力 ; 依 據 學 生 興 趣 與 需 求 開 設 各 樂 器 演 奏 進 階 課 程, 並 提 供 參 與 展 演 活 動 之 機 會 四 音 樂 創 作 : 透 過 創 作 練 習, 強 化 多 媒 體 於 音 樂 創 作 的 認 知 與 應 用 能 力, 提 供 參 與 展 演 活 動 之 機 會, 並 培 養 專 題 討 論 之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音 樂 選 修 課 程 為 二 學 分, 學 校 可 安 排 每 學 期 每 週 授 課 一 節 ( 一 學 分 ) 或 每 學 期 每 週 授 課 兩 節 ( 二 學 分 ) 參 教 材 綱 要 音 樂 選 修 課 程 分 為 音 樂 鑑 賞 聲 樂 演 唱 樂 器 演 奏 音 樂 創 作 四 類 主 題, 依 各 主 題 分 組 開 設 課 程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及 說 明 1. 音 樂 知 識 : 認 識 世 界 各 民 族 之 傳 統 音 樂 ; 欣 賞 各 民 族 傳 統 音 樂 相 關 之 各 類 藝 術 型 態 2. 音 樂 賞 析 : 聆 賞 各 類 音 樂 曲 目 ; 聆 賞 經 典 之 音 樂 戲 劇 作 品 ( 如 : 歌 劇 神 劇 舞 劇 音 樂 劇 等 ); 培 養 音 樂 評 析 之 基 一 音 樂 鑑 賞 本 能 力 3. 成 果 發 表 : 舉 辦 音 樂 欣 賞 相 關 活 動, 展 現 學 生 策 劃 推 展 活 動 之 能 力 4. 專 題 討 論 : 特 定 議 題 的 探 討, 培 養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和 獨 創 的 見 解 1. 歌 曲 相 關 知 識 : 學 習 歌 曲 相 關 知 識 與 背 景, 以 及 指 揮 與 伴 奏 之 功 能 2. 歌 唱 基 本 訓 練 : 加 強 歌 唱 技 巧 訓 練 ( 如 : 發 聲 咬 字 與 發 音 等 ) 二 聲 樂 演 唱 3. 歌 曲 演 唱 : 學 習 獨 唱 齊 唱 重 唱 合 唱 等 各 類 演 唱 型 態, 包 含 宗 教 歌 曲 民 謠 藝 術 歌 曲 歌 劇 當 代 合 唱 作 品 通 俗 歌 曲 等 之 曲 目 ; 認 識 並 體 會 歌 詞 意 涵 ; 增 進 歌 曲 詮 釋 與 表 達 之 能 力 4. 成 果 發 表 :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2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三 樂 器 演 奏 四 音 樂 創 作 主 要 內 容 及 說 明 1. 樂 器 相 關 知 識 : 學 習 樂 器 發 展 簡 史 樂 團 編 制 樂 曲 背 景 知 識, 以 及 指 揮 與 伴 奏 之 功 能 2. 演 奏 基 礎 訓 練 : 學 習 樂 器 演 奏 與 指 揮 之 技 巧 3. 樂 器 演 奏 : 依 據 學 習 需 求 與 學 校 資 源, 開 設 各 類 樂 器 學 習 項 目 ( 如 : 傳 統 樂 器 絃 樂 器 管 樂 器 口 琴 吉 他 及 打 擊 樂 器 等 ); 學 習 獨 奏 重 奏 合 奏 等 各 類 演 奏 型 態 之 曲 目 ; 增 進 樂 曲 詮 釋 與 表 達 之 能 力 4. 成 果 發 表 :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1. 音 樂 創 作 技 法 與 練 習 : 音 樂 創 作 基 本 技 巧 多 媒 體 之 基 本 概 念 各 種 媒 材 音 樂 之 介 紹 與 賞 析 2. 音 樂 媒 材 運 用 :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進 行 編 曲 與 創 作 練 習 3. 成 果 發 表 : 舉 辦 相 關 之 展 演 活 動, 給 予 學 生 演 出 表 現 之 機 會 4. 專 題 討 論 : 特 定 議 題 的 探 討, 培 養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和 獨 創 的 見 解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課 程 設 計 ( 一 ) 課 程 設 計 應 考 量 與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及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之 銜 接 ( 二 ) 課 程 設 計 著 重 在 培 養 學 生 對 經 典 音 樂 作 品 的 基 本 欣 賞 能 力 和 興 趣, 將 音 樂 融 入 生 活, 並 藉 此 建 構 具 有 國 際 視 野 的 文 化 宏 觀 ( 三 ) 學 校 得 評 估 地 區 特 性 和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透 過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協 調 選 修 課 程 之 開 設, 若 有 特 殊 專 長 師 資, 也 可 調 整 增 設 選 修 科 目 ( 四 ) 課 程 設 計 應 納 入 生 涯 規 劃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相 關 議 題 ( 五 ) 音 樂 課 程 的 設 計 應 參 照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之 音 樂 能 力 及 行 政 院 一 人 一 樂 器 一 校 一 藝 團 之 計 畫 內 容, 並 與 學 校 社 團 活 動 做 適 當 的 結 合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 三 ) 教 材 之 選 用, 視 不 同 組 別, 選 擇 適 用 之 樂 譜 或 專 書, 教 師 也 可 自 編 教 材 ( 四 ) 各 項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著 重 音 樂 學 習 之 一 貫 性, 並 兼 重 教 材 類 別 之 聯 繫 性 ( 五 ) 音 樂 名 詞 之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之 公 布 為 準 ( 六 ) 教 材 之 編 輯 宜 求 清 晰 易 懂, 所 用 文 字 與 插 圖, 應 考 量 學 生 之 年 齡 特 質 及 需 求 294
選 修 - 藝 術 領 域 - 音 樂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學 實 施 ( 一 ) 教 師 應 選 擇 適 切 之 教 科 書 或 自 編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 二 ) 教 師 宜 視 學 生 音 樂 能 力, 適 度 調 整 或 複 習 教 材 內 容, 以 強 化 教 學 成 效 ( 三 ) 教 師 教 學 應 與 學 校 各 項 活 動 密 切 聯 繫, 使 學 生 在 活 動 中 接 觸 音 樂 喜 愛 音 樂 ( 四 ) 教 師 應 視 教 學 需 要 與 其 他 學 科 保 持 良 好 聯 繫 及 互 動 ( 五 ) 教 師 宜 視 學 生 需 要 及 教 材 性 質, 斟 酌 採 用 講 解 示 範 問 答 發 表 討 論 合 作 學 習 自 學 等 教 學 方 法 實 施 ( 六 ) 教 師 宜 運 用 視 聽 媒 體 與 社 會 資 源,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 七 ) 音 樂 選 修 開 設 課 程 注 意 事 項 : 1. 所 列 各 類 音 樂 課 程 應 視 學 生 之 能 力 興 趣 及 性 向,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2. 音 樂 課 程 宜 視 學 生 意 願 教 師 專 長 學 校 資 源 等 條 件, 選 擇 組 別 開 設, 以 延 續 音 樂 理 論 學 習 創 作 展 演 發 表 為 原 則 3. 專 題 討 論 旨 在 鼓 勵 學 生 深 入 探 究 有 興 趣 之 特 定 專 題, 以 培 養 獨 創 之 見 解 及 終 身 學 習 之 知 能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師 應 視 學 習 目 標 及 教 材 內 容, 採 用 適 當 且 多 元 之 評 量 方 法 ( 二 ) 學 習 評 量 應 兼 重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之 學 習 需 求, 編 配 適 當 比 例, 並 斟 酌 於 平 時 或 定 期 實 施 ( 三 ) 學 習 評 量 宜 採 多 元 方 式, 如 紙 筆 評 量 實 作 評 量 檔 案 評 量 等, 並 考 量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著 重 思 考 及 創 造 力 之 啟 發 ( 四 ) 學 校 宜 進 行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做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的 依 據 以 及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和 輔 導 的 參 考 29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96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總 目 標 ( 一 ) 瞭 解 美 術 的 意 義 功 能 與 價 值 及 其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關 係, 以 強 化 人 文 素 養 與 生 命 的 價 值 ( 二 ) 培 養 創 造 力 文 化 理 解 批 判 思 考 與 敏 銳 的 感 知 能 力, 以 豐 富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賞 的 內 涵 及 其 文 化 背 景 ( 三 ) 透 過 校 內 外 多 元 的 藝 術 資 源, 培 養 審 美 能 力, 提 升 生 活 文 化 的 品 質 與 境 界 二 分 段 目 標 ( 一 ) 第 一 階 段 目 標 1. 瞭 解 美 術 的 意 義 內 涵 與 功 能 2. 體 驗 美 術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探 討 當 代 美 術 多 樣 的 內 涵 及 其 文 化 脈 絡 3. 提 升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賞 感 知 的 能 力 ( 二 ) 第 二 階 段 目 標 1. 培 養 尊 重 各 國 各 族 群 的 美 術 與 文 化 2. 熟 悉 藝 術 品 的 多 元 特 性, 應 用 特 定 媒 材 進 行 有 意 義 有 內 涵 的 創 作 3. 增 進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賞 思 辨 的 能 力 ( 三 ) 第 三 階 段 目 標 1. 培 養 多 面 向 理 解 美 術 與 其 他 領 域 間 的 關 係 2. 藉 由 多 元 文 化 與 藝 術 內 涵 的 瞭 解, 綜 合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與 創 作 3. 經 由 審 美 判 斷 能 力 的 提 升, 促 進 社 會 的 祥 和 貳 核 心 能 力 階 核 心 能 力 段 創 作 鑑 賞 別 分 段 目 標 1. 瞭 解 美 術 的 意 義 內 1.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從 自 1. 鑑 賞 美 術 作 品 的 內 容 與 涵 與 功 能 第 2. 體 驗 美 術 與 生 活 的 我 社 區 社 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關 係, 進 行 探 索 與 討 意 義 瞭 解 美 術 與 生 活 文 化 脈 絡 的 關 係 一 關 係, 探 討 當 代 美 術 論 創 作 的 主 題 與 內 涵 2. 認 識 本 土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階 多 樣 的 內 涵 及 其 文 2. 理 解 美 術 作 品 的 組 織 文 景 與 特 質 段 化 脈 絡 化 內 涵 意 義 和 功 能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3. 提 升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3.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的 特 質, 研 的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賞 感 知 的 能 力 究 表 現 方 法, 進 行 創 作 與 文 字, 陳 述 對 作 品 或 活 動 的 感 受 2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階 段 別 第 二 階 段 核 心 能 力 創 作 鑑 賞 分 段 目 標 1. 培 養 尊 重 各 國 各 族 1.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進 行 有 1. 探 討 視 覺 符 號 和 社 會 生 群 的 美 術 與 文 化 意 義 有 內 涵 的 特 定 主 題 活 的 關 係 2. 熟 悉 藝 術 品 的 多 元 創 作 2. 認 識 中 國 亞 洲 及 其 他 世 特 性, 應 用 特 定 媒 材 2. 瞭 解 藝 術 作 品 多 樣 內 涵, 界 各 國 及 不 同 族 群 美 術 進 行 有 意 義 有 內 涵 如 媒 材 技 法 觀 念 文 的 時 代 背 景 意 義 與 特 的 創 作 化 脈 絡 等 和 創 作 之 間 的 相 質 3. 增 進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互 關 係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賞 思 辨 的 能 力 3. 應 用 特 定 媒 材 與 技 法, 表 的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達 其 思 想 與 感 情 的 作 品, 與 文 字, 表 達 對 作 品 或 活 並 瞭 解 藝 術 家 的 創 作 與 時 動 的 思 考 代 背 景 1. 培 養 多 面 向 理 解 美 1. 比 較 並 分 析 美 術 和 其 他 藝 1. 分 析 與 解 釋 不 同 時 期 人 術 與 其 他 領 域 間 的 術 學 科 在 創 造 之 特 質 方 文 社 會 或 科 學 之 思 潮 和 關 係 法 與 觀 點 美 術 的 關 係 第 2. 藉 由 多 元 文 化 與 藝 2.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綜 合 2. 瞭 解 以 藝 術 家 藝 評 家 三 階 術 內 涵 的 瞭 解, 綜 合 美 術 和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之 創 美 學 家 及 美 術 史 學 家 的 段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進 行 作 內 涵 與 其 文 化 之 發 展 背 觀 點, 詮 釋 藝 術 作 品 專 題 研 究 與 創 作 景, 進 行 專 題 創 作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3. 經 由 審 美 判 斷 能 力 3. 綜 合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表 現 的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的 提 升, 促 進 社 會 的 具 創 造 性 的 作 品 與 撰 述, 表 達 對 作 品 或 活 祥 和 動 的 賞 析 與 評 價 參 時 間 分 配 美 術 分 為 第 一 第 二 及 第 三 階 段, 第 一 二 階 段 為 基 礎 課 程, 第 三 階 段 為 進 階 課 程, 基 礎 課 程 宜 安 排 在 第 一 或 第 二 學 年 每 階 段 各 為 二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綱 要 說 明 ( 一 ) 教 材 綱 要 及 內 容 依 據 美 術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階 段 之 目 標 共 區 分 為 三 級, 修 完 美 術 第 一 階 段 者, 方 可 進 行 修 習 美 術 第 二 階 段, 以 此 類 推 ( 二 ) 依 據 各 階 段 的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創 作 與 鑑 賞 領 域 的 教 材 編 選 可 以 採 分 開 或 統 整 的 方 式 設 計 二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二 至 六 學 分 298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階 段 第 一 階 段 核 心 領 域 能 力 教 材 教 材 創 作 鑑 賞 範 疇 內 容 1.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Ⅰ) 核 心 能 力 1.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從 自 1. 鑑 賞 美 術 作 品 的 內 容 與 意 2. 設 計 與 生 活 3. 美 術 概 念 4. 美 術 批 評 5. 臺 灣 美 術 我 社 區 社 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關 係, 進 行 探 索 與 討 論 創 作 的 主 題 與 內 涵 2. 理 解 美 術 作 品 的 組 織 文 化 內 涵 意 義 和 功 能 3.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的 特 質, 研 究 表 現 方 法, 進 行 創 作 義 瞭 解 美 術 與 生 活 文 化 脈 絡 的 關 係 2. 認 識 本 土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景 與 特 質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的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與 文 字, 陳 述 對 作 品 或 活 動 的 感 受 教 材 內 容 1. 平 面 媒 材 立 體 媒 材 複 合 媒 材 或 科 技 媒 材 的 認 識 與 試 探, 並 應 用 於 藝 術 創 作 的 表 現 2. 設 計 的 構 想 題 材 技 法 與 原 理, 及 其 在 生 活 中 的 運 用 3. 美 術 的 意 義 內 容 文 化 脈 絡 與 功 能 等 觀 念 4. 提 供 各 類 美 術 及 視 覺 文 化 之 圖 像 影 像 等 之 正 確 閱 讀 方 法, 學 習 哲 學 思 考 與 批 判 能 力, 認 識 廣 告 的 影 像 力 量 及 其 意 識 形 態 5. 臺 灣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景 與 文 化 特 質 6. 相 關 美 術 詞 彙 核 心 領 域 階 能 力 段 教 材 教 材 範 疇 內 容 創 作 鑑 賞 1.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核 心 能 力 驗 (Ⅱ) 1.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進 行 有 1. 探 討 視 覺 符 號 和 社 會 生 2. 當 代 美 術 創 作 議 意 義 有 內 涵 的 特 定 主 題 活 的 關 係 題 導 論 創 作 2. 認 識 中 國 亞 洲 及 其 他 世 第 3. 中 國 美 術 2. 瞭 解 藝 術 作 品 多 樣 內 涵, 界 各 國 及 不 同 族 群 美 術 的 二 階 4. 世 界 美 術 如 媒 材 技 法 觀 念 文 時 代 背 景 意 義 與 特 質 段 5. 不 同 族 群 的 美 術 化 脈 絡 等 和 創 作 之 間 的 相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的 互 關 係 3. 應 用 特 定 媒 材 與 技 法, 表 達 其 思 想 與 感 情 的 作 品,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與 文 字, 表 達 對 作 品 或 活 動 的 思 考 並 瞭 解 藝 術 家 的 創 作 與 時 代 背 景 29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核 心 領 域 能 力 教 材 教 材 範 疇 內 容 創 作 鑑 賞 教 材 內 容 1. 平 面 媒 材 立 體 媒 材 複 合 媒 材 或 科 技 媒 材 等 某 一 或 多 類 媒 材 的 深 入 瞭 解 與 運 用, 並 融 入 個 人 的 情 感 觀 念, 發 展 特 定 主 題 之 創 作 2. 當 代 藝 術 不 同 議 題 之 創 作 與 設 計, 並 探 究 其 意 念 符 號 象 徵 與 意 義 等 內 容 3. 中 國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景 功 能 與 文 化 特 質 4. 亞 洲 及 其 他 世 界 各 國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景 功 能 與 文 化 特 質 5. 不 同 族 群 美 術 的 時 代 背 景 功 能 與 文 化 特 質 6. 相 關 美 術 詞 彙 核 心 領 域 階 能 力 創 作 鑑 賞 段 教 材 教 材 範 疇 內 容 1.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Ⅲ) 核 心 能 力 1. 比 較 並 分 析 美 術 和 其 他 藝 1. 分 析 與 解 釋 不 同 時 期 人 2. 美 術 與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之 創 作 與 審 術 學 科 在 創 作 之 特 質 方 法 與 觀 點 文 社 會 或 科 學 之 思 潮 和 美 術 的 關 係 美 關 係 2.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綜 合 美 2. 瞭 解 以 藝 術 家 藝 評 家 美 3. 當 代 美 術 創 作 特 定 議 題 探 討 術 和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之 創 作 內 涵 與 其 文 化 之 發 展 背 學 家 及 美 術 史 學 家 的 觀 點, 詮 釋 藝 術 作 品 4. 多 面 向 理 解 美 術 景, 進 行 專 題 創 作 3. 培 養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的 第 與 文 化 的 關 係 3. 綜 合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表 現 具 習 慣 ;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與 三 階 5. 美 感 判 斷 創 造 性 的 作 品 撰 述, 表 達 對 作 品 或 活 動 段 的 賞 析 與 評 價 教 材 內 容 1. 平 面 媒 材 立 體 媒 材 複 合 媒 材 或 科 技 媒 材 等 多 種 媒 材 綜 合 運 用 的 程 序 與 方 法 2. 當 代 特 定 議 題 的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之 專 題 研 究 和 表 現 3. 視 覺 藝 術 與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在 創 作 媒 材 的 選 擇 主 題 的 決 定 形 式 與 內 涵 表 現 上 的 異 同 4. 多 樣 性 之 美 術 活 動 與 跨 領 域 的 互 動 方 式 與 表 現 5. 美 感 判 斷 社 會 文 化 與 美 術 思 潮 的 關 聯 性 6. 相 關 美 術 詞 彙 註 : 教 材 範 疇 中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按 教 材 深 淺 程 度 分 為 三 階 段, 分 別 為 :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Ⅰ)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Ⅱ)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體 驗 (Ⅲ) 300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課 程 設 計 ( 一 ) 課 程 設 計 應 充 分 考 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以 及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與 藝 術 相 關 課 程 之 銜 接, 並 能 與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與 終 身 學 習 做 適 當 的 結 合 ( 二 ) 各 校 應 設 置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依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並 可 依 地 區 特 性, 開 設 藝 術 與 人 文 類 等 相 關 選 修 科 目, 以 彰 顯 地 方 的 特 色 ( 三 ) 生 命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環 境 教 育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重 要 議 題 應 融 入 課 程 內 容 之 設 計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與 創 造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符 合 各 學 習 階 段 的 核 心 能 力, 以 學 科 學 生 社 會 及 科 技 為 取 向, 強 調 基 本 概 念 原 理 原 則 及 文 化 意 義 之 修 習, 以 培 養 學 生 運 用 知 識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 三 ) 教 材 之 選 取 應 兼 顧 生 活 性 社 會 性 藝 術 性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與 創 造 性 ; 依 據 各 階 段 教 材 綱 要 的 內 容, 創 作 與 鑑 賞 領 域 的 教 材 編 選 可 以 採 分 開 或 統 整 的 方 式 設 計 ( 四 ) 教 材 之 內 容 應 考 量 適 度 的 聯 結 學 生 的 能 力 需 要 生 活 經 驗 和 文 化 特 質 等, 並 善 用 網 路 資 源, 以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與 知 識 的 可 應 用 性 ( 五 ) 創 作 領 域 媒 材, 可 依 教 師 之 專 長 及 教 學 價 值 觀 自 行 自 教 材 內 容 中 選 取 二 至 三 類, 或 普 遍 性 涵 蓋 各 類, 予 以 編 選 教 導 ( 六 ) 鑑 賞 領 域 教 材, 亞 洲 與 其 他 世 界 各 國 美 術 部 分 可 選 取 具 代 表 性 之 國 家 或 時 期 之 作 品, 或 多 元 化 的 選 取 具 特 徵 之 國 家 或 時 期 之 作 品, 並 適 當 融 入 藝 術 家 與 藝 術 品 的 創 作 主 題 內 涵 意 義 歷 史 文 化 脈 絡 影 響 等 內 容 ( 七 ) 當 代 不 同 議 題 的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譬 如 : 環 境 性 別 人 權 生 命 海 洋 文 化 多 樣 性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除 此 之 外, 教 師 可 適 時 增 補 各 類 之 議 題 至 於 當 代 特 定 議 題 係 從 不 同 議 題 中 選 擇 具 有 廣 度 和 深 度 者, 作 進 一 步 之 專 題 研 究 和 表 現 ( 八 ) 藝 術 與 社 會 文 化 方 面 之 教 材 範 疇 包 括 : 民 俗 文 化 鄉 土 文 化 家 族 文 化 學 校 文 化 社 區 文 化 等, 透 過 藝 術 的 學 習, 能 敏 銳 地 感 知 藝 術 與 社 會 文 化 之 關 係 ( 九 ) 教 材 範 疇 分 為 三 階 段, 主 要 在 於 有 意 義 地 統 整 創 作 與 鑑 賞 領 域 的 學 習, 各 階 段 並 應 依 教 材 內 容 選 取 相 關 重 要 之 美 術 詞 彙, 使 學 生 能 深 入 瞭 解 藝 術 在 文 化 中 的 重 要 性, 並 加 以 應 用 三 教 學 方 法 ( 一 ) 藝 術 教 育 是 多 元 經 驗 的 學 習, 包 括 知 覺 知 識 技 法 感 情 興 趣 態 度 與 價 值 判 斷 等 ; 偏 重 某 些 經 驗 而 忽 略 某 些 經 驗, 均 非 健 全 的 美 術 教 育 ( 二 ) 採 主 題 式 建 構 教 學 活 動, 經 由 論 證 批 判 思 考 與 探 究, 以 統 整 藝 術 鑑 賞 與 創 作 的 學 習 30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三 ) 營 造 師 生 互 動 的 教 學 情 境, 提 供 學 生 能 主 動 建 構 藝 術 知 能 與 合 作 學 習 的 機 會, 並 強 化 其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之 能 力 ( 四 ) 校 內 外 多 元 的 藝 術 資 源 係 指 廣 義 的 美 術 館 教 育, 舉 凡 以 作 品 物 件 為 展 覽 的 空 間, 如 美 術 館 社 教 館 文 化 中 心 畫 廊 藝 術 家 工 作 室 或 邀 請 藝 術 家 蒞 校 展 覽 示 範 或 講 演 等, 以 提 供 活 潑 深 化 的 藝 術 學 習 機 會 ( 五 ) 研 究 美 術 與 視 覺 文 化 的 方 法 中, 應 教 導 美 術 館 資 料 或 網 路 資 訊 蒐 尋 的 方 法, 以 及 文 獻 閱 讀 觀 察 調 查 或 訪 談 等 資 料 蒐 集 與 研 究 的 基 本 方 法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分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與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作 為 教 師 和 學 校 擬 訂 教 學 計 畫,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以 輔 導 個 別 差 異 與 學 習 困 難, 並 作 為 判 斷 教 學 品 質 和 成 效 之 依 據 ( 二 )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1.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應 依 據 學 習 階 段 的 美 術 核 心 能 力 2.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應 涵 蓋 創 作 與 鑑 賞 之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評 量 的 對 象 除 作 品 的 美 感 品 質 外, 尚 應 注 意 鑑 賞 學 習 的 評 量 3. 美 術 創 作 與 鑑 賞 的 學 習 評 量, 需 視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內 容, 以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可 採 取 教 師 評 量 學 生 互 評 學 生 自 評 等 方 式 ; 並 應 用 觀 察 問 答 討 論 書 面 報 告 測 驗 檢 核 表 實 作 展 演 影 音 記 錄 專 題 研 究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與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等 方 式 進 行 評 量 4. 實 作 評 量 應 包 含 作 品 主 題 選 擇 媒 材 與 技 法 之 選 擇 與 應 用, 亦 應 兼 顧 作 品 中 相 關 知 識 創 意 理 念 及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等 美 感 表 現 5. 鑑 賞 知 能 的 評 量 宜 兼 顧 個 別 化 的 審 美 經 驗 與 相 關 鑑 賞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6. 教 師 應 善 加 運 用 各 種 評 量 結 果, 做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的 依 據, 以 及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和 輔 導 的 參 考 ( 三 )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1.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學 校 或 教 師 定 期 實 施 2.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得 就 課 程 設 計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學 習 成 效 等 層 面 作 整 體 或 抽 樣 評 量 3. 各 校 應 本 著 學 校 自 主 與 教 師 專 業 自 主 之 精 神, 積 極 配 合, 並 能 建 立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之 自 我 檢 測 與 補 救 教 學 機 制 五 教 學 資 源 ( 一 ) 各 校 宜 視 學 校 空 間 與 教 學 需 求 設 置 鑑 賞 教 室 創 作 教 室 及 美 術 圖 書 資 料 室, 所 需 設 備 應 參 考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基 本 設 備 之 名 稱 與 數 量, 逐 年 充 實 以 臻 完 善 ( 二 ) 有 計 畫 配 合 教 材 逐 年 添 置 設 備, 並 因 應 網 際 網 路 的 視 訊 與 遠 距 教 學 時 代 之 需, 擴 充 教 室 內 之 軟 硬 體 設 施, 以 利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 三 ) 美 術 基 本 設 備 之 設 置 原 則 : 1. 基 本 設 備 為 落 實 美 術 教 學 之 需 要, 除 應 符 合 基 本 設 備 最 低 數 量 外, 並 能 配 合 空 間 擴 增 設 備, 以 達 成 美 術 教 學 綱 要 之 目 標, 提 升 美 術 教 學 品 質 2. 基 本 設 備 之 充 實 與 運 用, 可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擬 訂 實 施, 務 使 設 備 功 能 得 以 充 分 發 揮 3. 基 本 設 備 與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設 備 有 關 者, 應 密 切 聯 繫, 相 互 配 合 支 援 ( 四 ) 基 本 設 備 之 名 稱 及 數 量 另 見 教 育 部 頒 布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302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六 教 學 相 關 配 合 事 項 ( 一 ) 美 術 科 教 學 可 與 音 樂 藝 術 生 活 等 科 目, 以 及 語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生 活 健 康 與 體 育 等 領 域 聯 繫, 進 行 課 程 統 整 的 教 學 ( 二 ) 透 過 教 學 研 究 會 教 務 會 議 或 校 內 課 程 研 究 小 組, 共 同 研 討 教 學 的 實 施 計 畫, 落 實 藝 術 教 學 的 成 效 ( 三 ) 利 用 社 團 活 動 學 藝 活 動, 提 倡 藝 術 鑑 賞 與 創 作, 亦 可 由 學 校 依 校 務 發 展 特 色 辦 理 多 元 藝 術 教 育 相 關 活 動, 使 學 生 能 親 身 參 與 探 究 各 類 藝 術 與 文 化 活 動,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態 度 增 進 藝 術 與 人 文 的 素 養 七 教 科 書 編 輯 要 點 ( 一 ) 三 階 段 教 科 書 編 輯 架 構 應 依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美 術 科 課 程 綱 要 之 總 目 標 分 段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時 間 分 配 與 教 材 綱 要 的 內 容 等 編 輯 ( 二 ) 教 科 書 編 輯 內 容 包 括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以 每 一 階 段 各 編 輯 一 冊 為 原 則, 並 可 視 需 要 提 供 彈 性 教 學 之 相 關 教 材 ( 三 ) 教 科 書 編 排 應 力 求 清 晰 美 觀, 採 圖 文 並 舉 的 方 式 呈 現, 並 宜 配 合 教 科 書 內 容 設 計 視 聽 媒 體, 以 輔 助 教 學 30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04
選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愛 好 與 賞 析 美 術 的 興 趣 與 知 能, 充 實 人 文 素 養 與 生 活 品 質 二 培 養 多 面 向 理 解 美 術 與 文 化 理 解 探 究 美 術 與 其 他 領 域 間 的 關 係, 增 進 創 作 表 現 與 鑑 賞 敏 銳 感 知 力 與 創 造 力 三 綜 合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與 創 作, 提 升 美 感 判 斷 的 能 力, 以 奠 定 未 來 升 學 或 生 涯 發 展 之 基 礎 貳 時 間 分 配 美 術 科 選 修 為 一 學 期 二 至 四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至 四 節, 須 連 續 排 課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教 材 綱 要 說 明 ( 一 ) 依 據 教 材 綱 要 的 內 容, 創 作 與 鑑 賞 的 教 材 編 選 可 以 選 擇 分 開 或 統 整 的 方 式 設 計 ( 二 ) 教 材 綱 要 提 供 必 須 熟 悉 的 重 要 思 想 觀 念 議 題 知 識 和 技 能, 使 學 生 學 習 當 代 藝 術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作 品 的 觀 念 和 意 義, 以 及 探 討 的 方 法 二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核 心 領 域 能 力 創 作 鑑 賞 教 材 教 材 範 疇 內 容 一 創 作 與 過 程 的 核 心 能 力 體 驗 1. 比 較 並 分 析 美 術 和 其 他 藝 術 1. 分 析 與 解 釋 不 同 時 期 人 文 社 二 美 術 與 其 他 藝 學 科 在 創 作 之 特 質 方 法 與 觀 會 或 科 學 之 思 潮 和 美 術 的 關 術 學 科 之 創 作 點 係 與 審 美 關 係 2. 獨 自 或 與 他 人 合 作, 綜 合 美 術 2. 瞭 解 以 藝 術 家 藝 評 家 美 學 三 當 代 美 術 創 作 特 定 議 題 探 討 四 多 面 向 理 解 美 術 與 文 化 的 關 係 和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之 創 作 內 涵 與 其 文 化 之 發 展 背 景, 進 行 專 題 創 作 3. 綜 合 運 用 多 種 媒 材, 表 現 具 創 造 性 的 作 品 家 及 美 術 史 學 家 的 觀 點, 詮 釋 藝 術 作 品 3. 運 用 適 切 的 口 語 與 撰 述, 表 達 賞 析 與 評 價 教 材 內 容 五 跨 領 域 之 專 題 研 究 1. 平 面 媒 材 立 體 媒 材 複 合 媒 材 科 技 媒 材 等 多 種 媒 材 的 深 六 美 感 判 斷 入 瞭 解 與 綜 合 運 用 ( 譬 如 : 水 墨 水 彩 油 彩 膠 彩 石 材 板 材 電 腦 影 像 動 畫 等 ), 並 融 入 個 人 的 情 感 觀 念 與 文 化 內 涵, 發 展 特 定 主 題 之 創 作 2. 當 代 藝 術 不 同 議 題 之 創 作 與 設 計, 並 探 究 其 意 念 符 號 象 徵 與 意 義 等 內 容 30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領 域 能 力 教 材 教 材 範 疇 內 容 創 作 鑑 賞 3. 視 覺 藝 術 與 其 他 藝 術 學 科 在 創 作 媒 材 的 選 擇 主 題 的 決 定 形 式 與 內 涵 表 現 上 的 異 同 4. 各 類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之 專 題 探 討 與 表 現 ( 譬 如 : 生 態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女 性 主 義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偶 發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藝 術 與 科 技 等 ) 5. 多 樣 性 ( 譬 如 : 從 人 類 學 文 學 文 化 學 哲 學 社 會 學 心 理 學 政 治 學 或 符 號 學 等 觀 點 ) 探 討 特 定 藝 術 主 題 時 期 風 格 之 人 文 或 科 學 思 潮 與 創 作 表 現 與 設 計 6. 美 感 判 斷 社 會 文 化 與 美 術 思 潮 的 關 聯 性 7. 研 究 如 何 建 構 有 創 意 之 藝 術 創 作 檔 案, 以 備 未 來 生 涯 發 展 之 需 8. 相 關 美 術 詞 彙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課 程 設 計 ( 一 ) 課 程 設 計 應 充 分 考 量 與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美 術 科 必 修 基 礎 階 段 ( 第 一 二 階 段 ) 的 課 程, 以 及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與 藝 術 相 關 課 程 之 銜 接, 並 能 與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與 終 身 學 習 做 適 當 的 結 合, 以 作 為 生 涯 規 劃 的 銜 接 ( 二 ) 教 材 的 範 疇 與 內 容 和 美 術 必 修 之 第 三 階 段 相 近, 為 因 應 修 課 學 生 之 個 別 差 異 與 需 求, 教 材 之 細 節 內 容 可 予 以 變 化, 增 加 深 度 與 廣 度 以 期 有 所 區 隔 ( 三 ) 各 校 應 設 置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依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並 可 依 地 區 特 性, 開 設 藝 術 與 人 文 類 等 相 關 選 修 科 目, 以 彰 顯 地 方 文 化 的 特 色 ( 四 ) 生 命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環 境 教 育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重 要 議 題 應 融 入 課 程 內 容 之 設 計 二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與 創 造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符 合 學 習 階 段 的 核 心 能 力, 以 學 科 學 生 社 會 與 科 技 為 取 向, 強 調 藝 術 文 化 的 脈 絡 內 涵 與 意 義 之 修 習, 以 培 養 學 生 運 用 知 識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 三 ) 教 材 之 選 取 應 兼 顧 生 活 性 社 會 性 藝 術 性 時 代 性 前 瞻 性 與 創 造 性, 依 據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創 作 與 鑑 賞 的 教 材 編 選 可 選 擇 分 開 或 統 整 的 方 式 設 計 ( 四 ) 教 材 之 內 容 應 考 量 適 度 的 聯 結 學 生 的 能 力 需 要 生 活 經 驗 和 文 化 特 質 等, 並 善 用 網 路 資 源, 以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與 知 識 的 可 應 用 性 ( 五 ) 創 作 領 域 媒 材, 可 依 教 師 之 專 長 及 教 學 價 值 觀 自 行 自 教 材 內 容 中 選 取 二 至 三 類, 或 普 遍 性 涵 蓋 各 類, 予 以 編 選 教 導 ( 六 ) 鑑 賞 領 域 教 材, 亞 洲 及 其 他 世 界 各 國 美 術 部 分 可 選 取 具 代 表 性 之 國 家 或 時 306
選 修 - 藝 術 領 域 -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期 之 作 品, 或 多 元 化 的 選 取 具 特 徵 之 國 家 或 時 期 之 作 品 ( 七 ) 當 代 特 定 議 題 係 從 不 同 議 題 中 選 擇 具 有 廣 度 和 深 度 者, 作 進 一 步 之 專 題 研 究 和 表 現 不 同 議 題 的 藝 術 創 作 與 設 計, 譬 如 : 環 境 性 別 人 權 生 命 海 洋 文 化 多 樣 性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除 此 之 外 教 師 可 適 時 增 補 各 類 之 議 題 ( 八 ) 教 材 範 疇 主 要 涵 蓋 創 作 與 鑑 賞 領 域 的 學 習, 並 應 依 教 材 內 容 選 取 相 關 重 要 之 美 術 詞 彙, 使 學 生 能 深 入 瞭 解 並 加 以 應 用 三 教 學 方 法 ( 一 ) 美 術 教 育 是 多 元 經 驗 的 學 習, 包 括 知 覺 知 識 技 法 感 情 興 趣 態 度 與 價 值 判 斷 等 ; 偏 重 某 些 經 驗 而 忽 略 某 些 經 驗, 均 非 健 全 的 美 術 教 育 ( 二 ) 採 主 題 式 建 構 教 學 活 動, 透 過 論 證 批 判 思 考 與 探 究, 以 統 整 藝 術 鑑 賞 與 創 作 的 學 習 ( 三 ) 營 造 師 生 互 動 的 教 學 情 境, 提 供 學 生 能 主 動 建 構 藝 術 知 能 與 合 作 學 習 的 機 會, 並 強 化 其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之 能 力 ( 四 ) 校 內 外 多 元 的 藝 術 資 源 係 指 廣 義 的 美 術 館 教 育, 舉 凡 以 作 品 物 件 為 展 覽 的 空 間, 如 美 術 館 社 教 館 文 化 中 心 畫 廊 藝 術 家 工 作 室 或 邀 請 藝 術 家 蒞 校 展 覽 示 範 或 講 演 等, 以 提 供 活 潑 深 化 的 藝 術 學 習 機 會 ( 五 ) 研 究 美 術 與 視 覺 文 化 的 方 法 中, 應 教 導 美 術 館 資 料 或 網 路 資 訊 搜 尋 的 方 法, 以 及 文 獻 閱 讀 觀 察 調 查 或 訪 談 等 資 料 收 集 與 研 究 的 基 本 方 法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分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與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作 為 教 師 和 學 校 擬 訂 教 學 計 畫,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以 輔 導 個 別 差 異 及 學 習 困 難, 並 作 為 判 斷 教 學 品 質 和 成 效 之 依 據 ( 二 )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1.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應 依 據 學 習 階 段 的 美 術 核 心 能 力 2.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應 涵 蓋 創 作 與 鑑 賞 之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量 評 量 的 對 象 除 作 品 的 美 感 品 質 外, 尚 應 注 意 鑑 賞 學 習 的 評 量 3. 美 術 創 作 與 鑑 賞 的 學 習 評 量, 需 視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內 容, 以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可 採 取 教 師 評 量 學 生 互 評 學 生 自 評 等 方 式 ; 並 應 用 觀 察 問 答 討 論 書 面 報 告 測 驗 檢 核 表 實 作 展 演 影 音 記 錄 專 題 研 究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及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等 方 式 進 行 評 量 4. 實 作 評 量 應 包 含 作 品 主 題 選 擇 媒 材 與 技 法 之 選 擇 與 應 用, 亦 應 兼 顧 作 品 中 相 關 知 識 創 意 理 念 與 問 題 解 決 過 程 等 美 感 表 現 5. 鑑 賞 評 量 宜 兼 顧 個 別 化 的 審 美 經 驗 與 相 關 鑑 賞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6. 教 師 應 善 加 運 用 各 種 評 量 結 果, 做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的 依 據, 以 及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和 輔 導 的 參 考 ( 三 )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1.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學 校 或 教 師 定 期 實 施 2.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得 就 課 程 設 計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學 習 成 效 等 層 面 作 整 體 或 抽 樣 評 量 3. 各 校 應 本 著 學 校 自 主 與 教 師 專 業 自 主 之 精 神, 積 極 配 合, 並 能 建 立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之 自 我 檢 測 與 補 救 教 學 機 制 30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五 教 科 書 編 輯 要 點 ( 一 ) 教 科 書 編 輯 架 構 應 依 選 修 科 目 美 術 課 程 綱 要 目 標 教 學 時 數 與 教 材 綱 要 的 內 容 等 編 輯 ( 二 ) 教 科 書 編 輯 內 容 包 括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以 編 輯 一 至 二 冊 為 原 則, 並 可 視 需 要 提 供 彈 性 教 學 之 相 關 教 材 ( 三 ) 教 科 書 編 排 應 力 求 清 晰 美 觀, 採 圖 文 並 舉 的 方 式 呈 現, 並 宜 配 合 教 科 書 內 容 設 計 視 聽 媒 體, 以 輔 助 教 學 308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探 索 各 類 藝 術 及 生 活 的 關 連 二 增 進 生 活 中 的 藝 術 知 能 三 奠 定 各 類 藝 術 的 應 用 基 礎 四 涵 育 藝 術 文 化 的 素 養 貳 核 心 能 力 藝 術 生 活 科 包 含 視 覺 應 用 藝 術 音 樂 應 用 藝 術 及 表 演 藝 術 等 三 類 生 活 應 用 課 程, 所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共 同 核 心 能 力 ( 一 ) 加 強 對 生 活 中 各 類 藝 術 型 態 觀 察 探 索 及 表 達 的 能 力 ( 二 ) 培 養 對 各 類 藝 術 型 態 感 知 及 鑑 賞 的 能 力 ( 三 ) 理 解 各 類 藝 術 型 態 之 創 作 原 則 組 合 要 素 及 表 現 方 法 ( 四 ) 參 與 藝 術 活 動, 啟 發 個 人 藝 術 創 作 潛 能 ( 五 ) 瞭 解 藝 術 與 社 會 歷 史 及 文 化 的 關 係 ( 六 ) 認 識 藝 術 資 產, 豐 富 文 化 生 活 二 類 別 核 心 能 力 ( 一 ) 視 覺 應 用 藝 術 類 1. 瞭 解 視 覺 藝 術 對 生 活 的 影 響 及 二 者 的 關 連 性 2. 體 驗 視 覺 藝 術 在 環 境 及 傳 播 媒 體 的 運 用 與 實 踐 3. 認 識 應 用 藝 術 文 化 資 產, 增 進 藝 術 創 作 與 評 析 的 能 力 ( 二 ) 音 樂 應 用 藝 術 類 1. 建 構 音 樂 在 生 活 美 學 的 運 用 與 實 踐, 加 強 美 感 教 育 的 養 成 2. 體 驗 音 樂 應 用 於 文 化 生 活 的 實 際 性, 參 與 音 樂 展 演 及 創 作 活 動 3. 認 識 與 構 思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保 存 與 應 用 音 樂 文 化 資 產 ( 三 ) 表 演 藝 術 類 1. 開 發 表 演 藝 術 創 作 與 應 用 的 能 力 2. 展 現 表 演 藝 術 在 劇 場 與 各 種 場 域 演 出 的 應 用 3. 理 解 表 演 藝 術 於 媒 體 社 會 與 文 化 的 應 用 參 時 間 分 配 藝 術 生 活 科 包 含 視 覺 應 用 藝 術 音 樂 應 用 藝 術 及 表 演 藝 術 等 三 類 生 活 應 用 課 程, 每 類 課 程 開 設 二 學 分 各 校 可 依 學 校 之 師 資 設 備 及 學 生 需 求, 在 三 類 課 程 中 任 擇 一 至 三 類 修 習 3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視 覺 應 用 藝 術 類 主 題 內 容 說 明 1-1 美 感 經 驗 及 生 活 探 討 視 覺 藝 術 與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之 關 體 驗 連, 了 解 視 覺 藝 術 運 用 在 生 活 中 的 美 感 原 則 認 識 生 活 中 各 類 藝 術 品 的 發 展 原 理, 分 析 其 特 1. 視 覺 與 生 活 色 創 意 與 美 學 1-2 個 人 創 意 及 設 計 選 擇 個 人 喜 愛 的 藝 術 內 涵, 設 計 生 活 器 物, 提 潛 能 升 生 活 品 味 參 與 展 場 或 舞 台 規 劃 及 其 相 關 的 設 計 與 製 作 2-1 環 境 藝 術 形 式 及 認 識 環 境 藝 術 之 範 疇 概 念 特 色 及 發 展, 探 結 構 討 國 內 外 建 築 師 或 設 計 師 代 表 作 品 理 解 各 類 展 覽 或 表 演 場 所 的 外 在 建 築 及 內 部 裝 置 2. 視 覺 與 環 境 2-2 環 境 藝 術 功 能 及 透 過 建 築 風 格 景 觀 設 計 造 型 及 裝 置 藝 術 等 生 活 的 分 析 與 比 較, 了 解 自 然 地 理 海 洋 等 環 境 藝 術 及 其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環 境 藝 術 的 美 學 特 色 及 其 對 生 活 品 質 的 影 響 3-1 影 像 及 傳 播 的 運 認 識 數 位 化 媒 體 與 媒 材 及 其 在 視 覺 傳 播 領 域 用 的 運 用 技 法 了 解 電 視 電 影 廣 告 動 畫 等 媒 體 之 拍 攝 與 剪 輯 及 其 風 格 分 析 場 面 調 度 及 影 像 美 學 等 3. 視 覺 與 傳 播 3-2 視 覺 傳 播 及 科 技 認 識 各 種 數 位 軟 硬 體, 進 行 音 像 編 輯 與 操 產 業 作 認 識 國 內 外 展 演 場 所 之 科 技 應 用 並 探 索 其 視 覺 語 言 4-1 視 覺 藝 術 及 文 化 了 解 文 化 資 產 的 意 涵 及 其 與 視 覺 藝 術 的 關 係 資 產 探 索 時 代 變 遷 中 的 視 覺 藝 術 文 化 資 產 及 其 與 社 會 文 化 的 關 係 4. 視 覺 與 文 化 4-2 視 覺 藝 術 及 文 化 認 識 視 覺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範 疇 與 發 展 及 其 在 創 意 生 活 中 的 產 值 與 效 應 實 際 參 與 生 活 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相 關 活 動, 培 養 視 覺 藝 術 在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知 能 310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二 音 樂 應 用 藝 術 類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1-1 音 樂 及 身 心 感 受 認 識 各 類 表 演 場 所 的 空 間 設 計 對 於 聲 音 傳 達 的 影 響 比 較 不 同 生 活 空 間 之 音 樂 的 選 用 及 效 果 1. 音 樂 與 感 知 認 識 音 樂 在 心 靈 方 面 的 運 用 及 療 效 1-2 音 樂 及 生 活 美 學 感 受 音 樂 的 陶 冶 作 用 並 建 立 音 樂 的 審 美 能 力 認 識 音 樂 與 各 類 藝 術 相 關 連 之 美 感 語 彙 及 表 現 形 式 2-1 聲 音 的 設 計 編 認 識 音 樂 各 要 素 的 功 能 及 效 果 輯 及 製 作 認 識 音 像 媒 體 中 的 聲 音 要 素 2. 音 樂 與 展 演 2-2 聲 音 及 肢 體 影 體 驗 音 樂 與 影 像 舞 蹈 戲 劇 結 合 的 重 要 性 像 劇 場 的 結 合 選 擇 有 聲 資 料 或 自 創 聲 效 以 配 合 展 演 活 動 3-1 電 腦 科 技 及 錄 音 認 識 電 腦 科 技 在 音 樂 中 的 應 用 技 術 認 識 不 同 功 能 的 錄 音 技 術 及 應 用 3. 音 樂 與 科 技 3-2 流 行 音 樂 工 業 認 識 流 行 音 樂 工 業 的 歷 史 文 化 及 行 銷 認 識 音 樂 著 作 權 及 法 則 嘗 試 籌 組 多 媒 體 的 音 樂 展 演 活 動 4-1 音 樂 及 觀 光 探 討 傳 統 音 樂 文 化 於 觀 光 的 推 展 及 應 用 介 紹 國 內 外 的 音 樂 節 慶, 並 了 解 其 自 然 地 理 海 洋 等 環 境 與 音 樂 的 關 係, 規 劃 設 計 台 灣 4. 音 樂 與 文 化 音 樂 觀 光 活 動 之 行 程 4-2 音 樂 文 化 資 產 了 解 音 樂 文 化 資 產 的 意 義 功 能 及 應 用 認 識 音 樂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範 疇 與 發 展 及 其 產 值 與 效 應 31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表 演 藝 術 類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1-1 肢 體 開 發 探 索 表 演 的 基 本 要 素, 開 創 與 運 用 多 樣 的 肢 體 語 彙, 以 肢 體 動 作 及 創 造 性 舞 蹈 表 達 意 念 1. 表 演 能 力 的 1-2 多 元 能 力 開 發 開 發 表 演 歷 程 中 的 專 注 力 感 受 力 想 像 力 開 發 表 達 力 ( 包 括 : 語 言 肢 體 情 緒 思 考 ) 及 創 造 力 等 資 源, 增 進 自 我 的 表 達 能 力 2-1 展 演 創 作 整 合 語 言 文 字 聲 音 影 像 肢 體 及 視 覺 媒 體 等 設 計, 進 行 練 習 或 排 演, 以 歷 史 地 理 人 文 海 洋 等 為 內 容, 學 習 劇 場 藝 術 的 創 作 2. 表 演 的 製 作 2-2 劇 場 呈 現 以 戲 劇 或 舞 蹈 輔 以 音 效 景 觀 在 各 種 場 域 進 行 實 務 教 育 性 的 呈 演 2-3 觀 摩 與 賞 析 積 極 參 與 各 類 表 演 藝 術 活 動, 並 以 討 論 紀 錄 撰 述 或 分 析 等 方 式, 表 達 感 受 及 想 法 3-1 表 演 與 影 視 傳 播 認 識 電 影 與 電 視 節 目 的 製 作 類 型 風 格 文 化 3. 表 演 與 應 用 背 景 表 演 角 色 及 其 影 響 媒 體 3-2 表 演 與 多 媒 體 認 識 多 媒 體 形 式 及 呈 現, 應 用 於 表 演 活 動 4-1 傳 統 戲 曲 與 民 俗 瞭 解 在 社 區 或 社 群 的 各 類 民 間 表 演 活 動, 並 理 技 藝 解 自 然 地 理 海 洋 等 環 境 與 其 之 關 係 4-2 臺 灣 當 代 劇 場 認 識 臺 灣 當 代 的 舞 蹈 戲 劇 劇 場 及 表 演 團 4. 表 演 與 社 會 體 文 化 4-3 表 演 藝 術 的 文 化 瞭 解 表 演 藝 術 的 文 化 資 產 產 業 經 營 與 現 況 發 產 業 展 4-4 表 演 藝 術 的 運 用 認 識 表 演 藝 術 在 學 校 社 區 及 治 療 的 運 用 312
必 修 - 藝 術 領 域 -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及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的 銜 接,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各 類 別 分 別 編 寫, 以 每 二 學 分 一 冊 為 原 則 ( 三 ) 各 類 別 教 師 可 自 編 教 材, 以 自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中 取 材 為 原 則, 並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及 技 能 ( 四 ) 教 材 中 所 需 之 作 品 實 例, 可 因 應 地 區 學 校 與 學 生 之 特 性 及 需 求 而 擇 用 ( 五 )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材 編 選 應 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相 關 議 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師 應 善 用 各 種 教 學 法, 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必 要 時 可 採 取 協 同 教 學 ( 二 ) 教 學 除 課 本 外, 教 師 可 使 用 各 類 視 聽 媒 體 作 為 輔 助 教 學 的 工 具 ( 三 ) 教 師 得 邀 請 藝 術 家 或 團 體 到 校 作 專 題 講 座 座 談 示 範 或 展 演 ( 四 ) 教 師 應 善 用 學 校 及 社 區 藝 文 資 源, 並 視 地 方 特 性, 彈 性 安 排 教 學 活 動 三 教 學 資 源 ( 一 ) 相 關 圖 書 及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 二 ) 視 覺 應 用 藝 術 課 程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適 當 運 用 各 項 設 備 ( 三 ) 音 樂 應 用 藝 術 課 程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適 當 運 用 各 項 設 備 ( 四 ) 表 演 藝 術 課 程 應 參 照 本 科 課 程 綱 要, 適 當 運 用 各 項 設 備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1. 學 習 評 量 應 包 含 認 知 情 意 及 技 能 之 學 習 需 求, 並 兼 顧 學 生 之 個 別 差 異 2. 學 習 評 量 得 以 檔 案 評 量 進 行, 或 以 問 答 演 示 測 驗 作 業 及 活 動 報 告 等 方 式 評 量 學 生 之 學 習 成 就, 尤 應 著 重 學 生 日 常 表 現 及 參 與 情 形 3. 教 學 過 程 中 應 適 時 進 行 實 作 評 量 形 成 性 評 量 及 總 結 性 評 量 ( 二 ) 教 學 成 效 評 量 1. 教 學 媒 體 教 材 圖 書 及 相 關 資 料 的 使 用 情 形 2. 社 會 資 源 及 地 方 相 關 活 動 的 運 用 3. 全 學 期 教 學 進 度 及 教 學 實 施 計 畫 的 訂 定 4. 舉 辦 教 學 研 究 會 觀 摩 會, 選 擇 符 合 地 區 學 校 特 色 及 學 生 需 要 的 教 材 ( 三 )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1. 評 量 結 果 的 分 析 應 作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之 參 考 2. 以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所 得, 作 為 教 師 加 強 及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31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14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增 進 家 庭 生 活 能 力,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二 形 塑 健 康 家 庭 的 信 念, 啟 發 生 命 價 值 效 能 三 提 升 生 活 應 用 與 創 造 能 力, 勇 於 面 對 生 活 挑 戰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實 踐 個 人 與 家 庭 生 活 管 理 之 能 力 二 增 進 改 善 家 庭 生 活 之 創 造 力 三 經 營 生 活 中 之 人 際 關 係 四 積 極 參 與 家 庭 活 動 五 培 養 尊 重 關 懷 與 愛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家 政 生 活 科 技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健 康 與 護 理 等 四 科 合 計 必 修 10 學 分 二 本 課 程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以 開 設 一 學 期 並 儘 量 二 節 連 排 為 原 則 三 各 校 可 彈 性 調 整 授 課 學 期,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將 未 納 入 前 項 之 部 分 課 程 於 選 修 科 目 中 開 設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課 程 二 至 四 學 分 一 說 明 ( 一 ) 從 學 生 經 驗 出 發, 以 家 庭 生 活 為 核 心, 培 養 個 人 與 經 營 家 庭 所 須 具 備 的 生 活 能 力 ( 二 ) 在 各 主 題 融 入 多 元 家 庭 生 活 文 化 健 康 生 活 性 別 教 育 生 涯 發 展 人 權 教 育 環 境 保 護 海 洋 教 育 消 費 教 育 禮 儀 及 資 訊 獲 得 與 判 斷 等 重 要 概 念 與 能 力 二 教 材 綱 要 架 構 內 容 與 建 議 實 施 參 考 節 數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家 政 分 為 二 學 分 及 四 學 分 之 課 程, 其 中 主 題 內 容 與 說 明 若 相 近, 依 參 考 節 數 之 不 同 將 該 主 題 內 容 增 廣 加 深 或 增 加 實 作 演 練, 以 符 合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二 學 分 及 四 學 分 架 構 內 容 列 表 如 下 : 3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一 ) 二 學 分 教 材 綱 要 與 節 數 對 照 表 ( 二 學 分 36 節 ) 主 題 參 考 節 數 一 家 政 與 生 活 1 二 家 人 關 係 3 三 家 庭 衝 突 與 韌 性 2 四 性 別 的 人 我 關 係 4 五 擇 偶 與 婚 姻 2 六 資 源 管 理 4 七 居 家 環 境 4 八 服 飾 計 畫 4 九 服 飾 管 理 4 十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8 二 學 分 課 程 主 題 及 主 要 內 容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1. 家 政 的 內 涵 1-1 家 政 的 範 圍 與 重 要 性 家 政 1-2 家 政 相 關 的 行 職 業 與 生 活 二 1. 家 人 互 動 與 溝 通 技 巧 1-1 青 少 年 與 家 人 關 係 家 1-2 家 人 互 動 的 原 則 人 關 1-3 家 人 溝 通 演 練 係 2. 家 庭 倫 理 2-1 家 庭 倫 理 之 內 涵 三 家 庭 衝 突 與 韌 性 四 性 別 的 人 我 關 係 2-2 家 庭 倫 理 之 實 踐 1. 家 庭 衝 突 與 危 機 1-1 常 見 的 家 庭 衝 突 與 危 機 2. 家 庭 韌 性 2-1 家 庭 危 機 管 理 與 家 庭 韌 性 的 形 成 1. 性 別 角 色 與 互 動 1-1 性 別 角 色 的 形 成 與 影 響 因 素 1-2 多 元 性 別 之 互 動 2. 約 會 與 分 手 2-1 約 會 的 意 涵 與 原 則 2-2 拒 絕 與 分 手 的 藝 術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1 2 3 4 316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五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擇 1. 擇 偶 1-1 影 響 擇 偶 的 因 素 偶 與 婚 姻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2. 婚 姻 調 適 2-1 婚 姻 的 意 義 與 功 能 2-2 婚 姻 角 色 與 經 營 2 六 1. 家 庭 資 源 管 理 1-1 家 庭 資 源 的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資 1-2 家 庭 資 源 規 劃 與 管 理 源 管 1-3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之 應 用 理 2. 青 少 年 生 活 管 理 2-1 時 間 的 規 劃 與 運 用 七 2-2 金 錢 使 用 的 觀 念 與 計 劃 1. 居 家 環 境 美 化 1-1 居 家 環 境 布 置 的 要 素 居 1-2 居 家 環 境 布 置 的 技 巧 家 環 境 2.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2-1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原 則 2-2 規 劃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八 服 飾 計 畫 1. 服 飾 選 購 與 搭 配 1-1 個 人 的 服 飾 需 求 1-2 服 飾 的 搭 配 原 則 1-3 服 飾 標 示 基 準 1-4 服 飾 的 選 購 原 則 九 服 飾 管 理 2. 服 飾 資 源 的 利 用 十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1. 服 飾 維 護 1-1 服 飾 清 潔 與 保 養 1-2 服 飾 的 收 藏 方 式 2-1 縫 製 技 巧 與 運 用 2-2 服 飾 資 源 再 運 用 1. 各 生 命 階 段 營 養 需 求 1-1 各 生 命 階 段 的 飲 食 原 則 及 營 養 需 求 2. 食 品 衛 生 與 安 全 2-1 衛 生 安 全 的 食 品 之 辨 識 與 選 購 2-2 食 品 保 存 3. 膳 食 計 畫 與 食 物 實 作 3-1 個 人 的 膳 食 計 畫 3-2 食 物 製 備 3-3 用 餐 禮 儀 4 4 4 4 8 3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二 ) 四 學 分 教 材 綱 要 與 節 數 對 照 表 ( 四 學 分 72 節 ) 主 題 參 考 節 數 一 家 政 與 生 活 2 二 家 人 關 係 6 三 家 庭 衝 突 與 韌 性 6 四 性 別 的 人 我 關 係 6 五 擇 偶 與 婚 姻 6 六 資 源 管 理 6 七 居 家 環 境 6 八 服 飾 計 畫 6 九 服 飾 管 理 10 十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18 四 學 分 課 程 主 題 及 主 要 內 容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1. 家 政 的 內 涵 1-1 家 政 的 範 圍 與 重 要 性 家 1-2 家 政 相 關 的 行 職 業 政 與 1-3 家 政 在 生 活 中 之 應 用 生 活 二 家 人 關 係 三 家 庭 衝 突 與 韌 性 1. 家 人 互 動 與 溝 通 技 巧 1-1 青 少 年 與 家 人 關 係 1-2 家 人 互 動 的 原 則 1-3 家 人 溝 通 演 練 2. 家 庭 倫 理 2-1 家 庭 倫 理 之 內 涵 2-2 家 庭 倫 理 之 實 踐 3. 學 習 型 家 庭 3-1 學 習 型 家 庭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3-2 學 習 型 家 庭 氣 氛 與 環 境 的 營 造 3-3 學 習 型 家 庭 重 要 活 動 規 劃 與 參 與 1. 家 庭 衝 突 與 危 機 1-1 常 見 的 家 庭 衝 突 與 危 機 2. 家 庭 韌 性 2-1 家 庭 危 機 管 理 與 家 庭 韌 性 的 形 成 2-2 多 元 家 庭 的 家 庭 韌 性 四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2 6 6 318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四 1. 性 別 角 色 與 互 動 1-1 性 別 角 色 的 形 成 與 影 響 因 素 性 1-2 多 元 性 別 之 互 動 別 的 人 2. 約 會 與 分 手 2-1 喜 歡 與 愛 的 異 同 我 2-2 約 會 的 意 涵 與 原 則 關 2-3 拒 絕 與 分 手 的 藝 術 係 五 擇 偶 與 婚 姻 1. 擇 偶 1-1 影 響 擇 偶 的 因 素 2. 婚 姻 調 適 2-1 婚 姻 的 意 義 與 功 能 2-2 多 元 文 化 的 婚 姻 2-3 婚 姻 角 色 與 經 營 六 資 源 管 理 2. 青 少 年 生 活 管 理 七 居 家 環 境 八 服 飾 計 畫 1. 家 庭 資 源 管 理 1-1 家 庭 資 源 的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1-2 家 庭 資 源 規 劃 與 管 理 1-3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之 應 用 2-1 時 間 的 規 劃 與 運 用 2-2 個 人 精 力 管 理 2-3 金 錢 使 用 的 觀 念 與 計 畫 1. 居 家 環 境 美 化 1-1 居 家 環 境 布 置 的 要 素 1-2 居 家 環 境 布 置 的 技 巧 2.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2-1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原 則 2-2 規 劃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2-3 綠 色 居 家 環 境 實 作 1. 服 飾 選 購 與 搭 配 1-1 個 人 的 服 飾 需 求 1-2 服 飾 的 搭 配 原 則 1-3 服 飾 標 示 基 準 1-4 服 飾 的 選 購 原 則 1-5 服 飾 搭 配 演 練 1. 服 飾 維 護 1-1 服 飾 清 潔 與 保 養 1-2 服 飾 的 熨 燙 1-3 服 飾 的 收 藏 方 式 九 服 飾 管 理 2. 服 飾 資 源 的 利 用 十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2-1 縫 製 技 巧 與 運 用 2-2 服 飾 資 源 再 運 用 1. 各 生 命 階 段 營 養 需 求 1-1 各 生 命 階 段 的 飲 食 原 則 及 營 養 需 求 2. 食 品 衛 生 與 安 全 2-1 衛 生 安 全 的 食 品 之 辨 識 與 選 購 2-2 食 品 保 存 四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6 6 6 6 6 10 18 31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3. 膳 食 計 畫 與 食 物 實 作 3-1 個 人 的 膳 食 計 畫 3-2 均 衡 飲 食 調 製 3-3 食 物 製 備 3-4 用 餐 禮 儀 4. 飲 食 文 化 4-1 飲 食 文 化 與 影 響 因 素 4-2 健 康 的 飲 食 觀 四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與 撰 寫 教 科 書 時, 應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材 綱 要 及 銜 接 國 中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內 容, 適 合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與 未 來 需 要 ( 三 ) 教 材 的 內 容 應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與 技 能 ; 內 容 圖 片 資 料 宜 兼 顧 男 女 兩 性 ( 四 ) 編 寫 教 科 書 時, 宜 整 合 其 他 學 科 所 學 且 應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 五 )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印 教 師 手 冊, 以 利 教 學 之 實 施 ( 六 ) 資 源 與 學 習 評 量 等 內 容 應 詳 列 於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之 中 ( 七 ) 教 材 與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應 力 求 配 合 學 生 生 活 背 景, 以 達 學 以 致 用 之 目 的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本 科 目 教 學 宜 廣 泛 採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靈 活 運 用 適 當 之 教 學 方 法, 採 學 生 活 動 為 中 心 之 教 學 設 計 ( 二 )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之 設 定 與 教 學 活 動 之 安 排, 應 重 視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輔 導 學 生 循 手 腦 並 用 的 程 序,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和 技 能 三 方 面 能 力 的 均 衡 發 展 ( 三 ) 教 師 除 採 用 教 科 書 實 施 教 學 外, 應 善 用 其 他 資 源 以 增 強 教 科 書 之 功 能 ( 四 )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佳 的 學 生, 應 鼓 勵 其 自 行 計 劃 作 業 以 發 揮 其 潛 能 並 培 養 創 造 力 ( 五 )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弱 的 學 生, 除 加 強 個 別 輔 導 外 並 應 調 整 其 學 習 進 度 廣 度 與 深 度 ( 六 )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之 學 生, 應 依 其 特 殊 困 難 與 需 求, 實 施 特 殊 教 學 及 輔 導 ; 必 要 時 宜 與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協 同 輔 導 之 ( 七 ) 教 師 應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綱 要 學 生 能 力 與 教 學 資 源 等 情 況, 採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以 達 成 教 學 之 預 期 目 標 ( 八 ) 學 校 應 力 求 教 學 設 備 及 教 學 媒 體 的 充 實,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充 分 利 用 教 材 教 具 及 其 他 教 學 資 源 ( 九 ) 教 師 應 不 斷 自 我 進 修 充 實 新 知, 並 充 分 利 用 社 會 資 源, 以 改 善 教 材 內 容 與 教 學 方 法 ( 十 )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應 注 意 知 識 獲 得 的 過 程 與 方 法 和 知 識 的 獲 得 同 等 重 要, 因 此 須 儘 量 引 發 學 生 主 動 學 習 以 取 代 知 識 的 灌 輸 320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家 政 課 程 綱 要 ( 十 一 ) 教 師 應 透 過 本 科 教 學, 導 引 學 生 具 獨 立 客 觀 及 批 判 思 考 與 判 斷 力, 以 適 應 多 變 的 社 會 生 活 環 境 ( 十 二 ) 教 學 時 應 充 分 利 用 社 會 資 源, 適 時 採 用 校 外 或 建 教 合 作 方 式, 使 理 論 與 實 際 相 結 合, 以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和 效 果 ( 十 三 ) 課 程 應 視 實 際 需 要 得 採 用 分 組 教 學, 以 增 加 實 作 經 驗, 並 提 高 能 力 水 準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須 作 客 觀 的 評 量, 也 可 輔 導 學 生 作 自 我 和 同 儕 評 量, 以 明 瞭 學 習 的 成 就 與 困 難, 作 為 後 續 補 救 或 增 益 教 學 之 依 據, 並 使 學 生 從 成 績 進 步 中 獲 得 鼓 勵 ( 二 ) 評 量 的 方 法 應 採 觀 察 演 練 實 習 ( 驗 ) 口 試 測 驗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等 多 元 方 式 實 施, 教 師 可 按 教 學 內 容 和 性 質, 針 對 學 生 的 作 業 報 告 實 際 操 作 作 品 和 其 他 表 現 配 合 使 用 ( 三 ) 除 實 施 總 結 性 評 量 外, 教 學 中 更 應 注 重 形 成 性 評 量, 以 便 及 時 瞭 解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情 形, 及 時 改 善 教 學 ( 四 ) 教 學 評 量 的 結 果 並 妥 予 運 用, 除 作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及 輔 導 學 生 依 據 外, 應 將 學 生 個 人 成 績 通 知 學 生 家 長, 以 獲 得 共 同 的 瞭 解 與 合 作 ( 五 ) 未 通 過 評 量 的 學 生, 教 師 應 分 析 診 斷 其 原 因, 實 施 補 救 措 施 ; 對 於 資 優 或 績 優 學 生, 應 實 施 加 深 加 廣 或 加 快 教 學, 使 其 潛 能 獲 致 充 分 的 發 展 四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教 學 資 源 ) 各 科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之 聯 繫 與 配 合 ( 一 ) 宜 依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及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本 科 目 教 學 所 需 設 施 和 設 備 ( 二 ) 本 科 目 所 需 設 施 設 備 得 由 專 職 人 員 做 安 全 有 效 地 管 理 ( 三 ) 充 實 圖 書 與 相 關 之 教 學 媒 體 ( 四 ) 與 其 他 相 關 科 目 教 材 之 聯 繫 與 配 合 應 強 調 科 際 整 合 並 重 視 力 行 實 踐 ( 五 ) 應 與 國 民 中 學 階 段 相 關 科 目 之 教 材 內 容 相 銜 接 ( 六 ) 宜 善 用 學 生 在 其 他 相 關 科 目 所 學 之 知 能 3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22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探 討 時 尚 餐 飲, 增 進 健 康 飲 食 的 知 能 二 結 合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美 感, 增 進 生 活 的 品 味 與 創 意 三 培 養 動 手 做 的 興 趣, 營 造 創 意 的 居 家 生 活 四 建 立 尊 重 關 懷 的 態 度, 展 現 正 向 積 極 的 個 人 風 格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乃 延 伸 家 政 科 學 習, 增 進 生 活 技 能,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增 進 健 康 飲 食 之 知 能 二 提 升 形 象 管 理 之 能 力 三 陶 冶 動 手 創 作 之 興 趣 四 培 養 尊 重 關 懷 之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可 安 排 於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之 任 一 學 期 修 習 肆 教 材 綱 要 時 尚 生 活 課 程 內 容 與 實 施 建 議 節 數 : 主 題 一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時 尚 飲 食 二 時 尚 造 形 1. 飲 食 與 生 活 1-1 多 元 的 飲 食 文 化 1-2 時 尚 飲 食 的 探 討 與 省 思 2. 創 意 美 食 2-1 時 下 創 意 美 食 的 介 紹 2-2 創 意 美 食 設 計 之 元 素 3. 美 食 製 作 3-1 食 材 的 認 識 及 調 理 3-2 烹 調 的 方 法 與 實 作 1. 時 尚 賞 析 與 創 作 1-1 時 尚 潮 流 欣 賞 1-2 時 尚 元 素 的 分 析 與 創 作 2. 個 人 形 象 打 造 2-1 服 飾 的 選 擇 與 搭 配 2-2 美 容 與 美 儀 2-3 形 象 與 職 場 文 化 2-4 形 象 打 造 演 練 3. 形 象 管 理 之 應 用 3-1 個 人 形 象 的 行 銷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12 12 32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學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三 參 考 節 數 1. 居 家 用 品 動 手 做 1-1 居 家 用 品 的 種 類 與 特 性 時 1-2 居 家 用 品 實 作 尚 生 2. 服 飾 再 創 作 2-1 手 縫 技 巧 活 2-2 衣 服 的 改 造 或 裝 飾 用 2-3 服 裝 配 件 的 創 作 品 創 2-4 簡 易 的 拼 布 創 作 12 作 3. 生 活 紀 實 3-1 數 位 相 簿 3-2 生 活 網 誌 ( 部 落 格 ) 4. 綠 化 藝 術 4-1 植 物 生 長 的 要 素 4-2 花 藝 4-3 迷 你 造 景 合 計 節 數 36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本 課 程 之 規 劃 與 設 計 分 三 個 重 點 : 時 尚 飲 食 方 面, 在 建 立 健 康 飲 食 態 度 和 時 尚 美 食 的 製 作 與 賞 析, 烹 調 實 作 的 內 容 包 括 餐 點 與 飲 料 調 製 ; 時 尚 造 形 方 面, 提 供 時 尚 潮 流 賞 析, 省 思 個 人 形 象 管 理 策 略, 期 能 在 個 人 特 質 社 會 規 範 與 時 尚 風 格 中 求 取 平 衡 ; 時 尚 生 活 用 品 創 作 方 面, 除 培 養 個 人 動 手 做 的 興 趣 之 外, 也 重 視 個 人 創 意 與 生 活 風 格 的 營 造 二 本 課 程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注 意 與 普 通 高 中 家 政 課 程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服 飾 計 畫 服 飾 管 理 及 居 家 與 環 境 等 主 題 之 銜 接 教 師 授 課 時, 宜 將 休 閒 教 育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資 訊 教 育 等 相 關 議 題, 適 當 融 入 教 學 之 中 三 教 學 之 實 施 宜 儘 量 採 二 節 課 連 排 方 式 四 教 學 建 議 採 理 論 介 紹 與 實 作 課 程 交 叉 進 行 此 外, 教 師 應 配 合 學 校 設 備 教 學 時 數 與 重 要 活 動, 彈 性 調 整 主 題 的 選 擇 搭 配 與 順 序, 符 合 學 生 生 活 需 求,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五 課 程 除 教 師 示 範 之 外, 宜 運 用 多 媒 體 提 供 多 元 化 教 材 輔 助 教 學,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效 果 六 實 作 課 程 可 採 分 組 方 式 進 行, 藉 由 相 互 觀 摩 團 隊 合 作 的 機 會, 提 高 學 習 成 效 七 本 課 程 之 實 習 最 好 在 指 定 的 專 科 教 室 內 進 行, 以 利 安 全 與 秩 序 之 維 護 八 教 師 應 於 課 程 過 程 中 評 量 學 生 之 表 現, 輔 導 學 生 進 行 自 我 和 同 儕 的 評 量, 瞭 解 個 別 學 習 情 形, 以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九 本 課 程 相 關 實 作 結 束 之 後, 鼓 勵 學 生 相 互 欣 賞, 激 發 學 生 作 課 後 省 思, 並 能 與 實 際 生 活 做 結 合 ; 或 舉 辦 成 果 展 覽 活 動, 增 廣 本 課 程 學 習 效 益 324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探 討 時 尚 飲 食 的 潮 流, 增 進 健 康 的 飲 食 知 能 二 建 立 合 宜 的 飲 食 態 度, 尊 重 多 元 的 飲 食 文 化 三 提 升 食 物 製 備 的 技 能, 培 養 飲 食 創 作 的 興 趣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乃 延 伸 家 政 科 學 習, 增 進 生 活 技 能,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增 進 健 康 飲 食 之 能 力 二 建 構 多 元 之 飲 食 文 化 觀 三 提 升 食 物 製 備 之 知 能 四 了 解 合 宜 之 用 餐 禮 儀 參 時 間 分 配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可 安 排 於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之 任 一 學 期 修 習 肆 教 材 綱 要 飲 食 文 化 與 製 作 課 程 內 容 與 實 施 建 議 節 數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1. 飲 食 文 化 1-1 飲 食 文 化 的 影 響 因 素 飲 1-2 世 界 各 地 的 飲 食 文 化 食 文 1-3 時 尚 飲 食 的 探 討 與 省 思 化 與 2. 餐 飲 禮 儀 2-1 餐 桌 布 置 與 用 餐 氣 氛 的 經 營 禮 2-2 座 位 席 次 安 排 的 原 則 儀 2-3 用 餐 禮 儀 二 健 康 飲 食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1. 烹 調 須 知 1-1 廚 房 設 備 及 器 具 的 認 識 與 使 用 1-2 食 譜 的 認 識 與 使 用 2. 健 康 烹 調 2-1 基 本 的 烹 調 原 理 26 2-2 健 康 的 烹 調 原 則 與 方 法 2-3 食 材 的 認 識 及 調 理 2-4 健 康 烹 調 實 作 合 計 節 數 36 10 3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本 科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的 重 點 方 向, 在 於 健 康 飲 食 能 力 的 培 養 多 元 飲 食 文 化 之 涵 養 和 烹 調 技 能 的 訓 練 二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高 中 家 政 課 程 膳 食 計 畫 與 製 作 的 銜 接 教 材 之 編 選 宜 將 健 康 飲 食 多 元 文 化 的 尊 重 環 境 保 護 海 洋 資 源 與 家 庭 資 源 管 理 等 相 關 概 念 融 入 教 學 三 教 學 之 實 施 宜 儘 量 二 節 課 連 排 四 宜 採 健 康 烹 調 飲 食 文 化 及 時 尚 飲 食 等 理 論 介 紹, 與 美 食 製 作 及 用 餐 禮 儀 等 實 習 課 程, 交 叉 進 行 的 教 學 設 計, 融 入 理 論 於 實 習 課 中, 由 淺 入 深, 期 使 理 論 與 實 務 相 結 合, 提 高 教 學 效 率 美 食 製 作 的 內 容 包 括 各 種 餐 點 與 飲 料 調 製, 教 師 可 搭 配 不 同 飲 食 文 化 介 紹 或 節 慶 實 施, 也 可 以 視 學 校 設 備 教 學 時 間 學 生 特 質 與 社 會 環 境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五 宜 採 分 組 教 學, 每 一 小 組 人 數 以 3 至 6 人 為 原 則, 以 增 加 實 作 經 驗, 並 提 高 能 力 水 準 六 利 用 多 媒 體 教 材 輔 助 教 學, 並 提 供 實 際 動 手 操 作 的 教 材,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效 果 七 指 定 於 食 物 製 備 教 室 進 行 美 食 製 作 單 元 之 課 程 八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除 教 師 評 量 之 外, 輔 導 學 生 作 自 我 和 同 儕 評 量, 以 便 瞭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形, 及 時 改 善 教 學 326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認 識 形 象 管 理 的 內 涵, 瞭 解 個 人 的 條 件 與 需 求 二 結 合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美 感, 增 進 生 活 的 品 味 與 創 意 三 運 用 形 象 管 理 的 技 能, 展 現 正 向 的 個 人 風 格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乃 延 伸 家 政 科 學 習, 增 進 生 活 技 能,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增 進 個 人 形 象 營 造 之 能 力 二 具 備 個 人 形 象 設 計 之 技 巧 三 提 升 時 尚 美 學 素 養 四 結 合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美 感 之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可 安 排 於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之 任 一 學 期 修 習 肆 教 材 綱 要 形 象 管 理 與 時 尚 課 程 內 容 與 實 施 建 議 節 數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1. 形 象 的 內 涵 1-1 形 象 的 定 義 形 1-2 形 象 的 形 成 與 傳 遞 象 入 1-3 形 象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與 步 驟 門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2 二 形 象 打 造 1. 個 人 形 象 檢 視 1-1 自 我 形 象 探 索 1-2 個 人 特 質 分 析 1-3 個 人 形 象 需 求 2. 形 象 設 計 與 規 劃 2-1 膚 色 與 服 飾 色 彩 分 析 2-2 體 型 頭 型 與 髮 型 臉 型 修 飾 2-3 服 裝 飾 品 的 選 擇 與 搭 配 2-4 形 象 與 職 場 文 化 2-5 形 象 打 造 活 動 3. 形 象 管 理 之 應 用 3-1 健 康 姿 勢 之 演 練 3-2 得 體 的 儀 態 與 應 對 之 演 練 3-3 個 人 形 象 自 我 行 銷 4 10 8 3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三 1. 時 尚 賞 析 1-1 時 尚 名 作 欣 賞 時 1-2 時 尚 潮 流 分 析 尚 賞 2. 時 尚 元 素 分 析 與 創 作 2-1 時 尚 服 裝 之 分 析 與 創 作 析 2-2 時 尚 髮 型 之 分 析 與 創 作 與 2-3 時 尚 彩 妝 之 分 析 與 創 作 創 作 2-4 時 尚 配 飾 之 分 析 與 創 作 2-5 時 尚 櫥 窗 之 分 析 與 創 作 2-6 時 尚 派 對 規 劃 與 設 計 二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2 10 合 計 節 數 36 註 : 主 題 三 於 參 考 節 數 標 有 記 號 者, 由 教 師 斟 酌 實 際 情 況, 從 說 明 項 目 中 選 擇 一 二 或 採 綜 合 創 作, 進 行 授 課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本 科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的 重 點 方 向, 在 於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個 人 形 象 管 理 之 必 要 性, 提 供 具 體 策 略 提 升 其 個 人 形 象, 並 安 排 各 項 實 作 充 實 相 關 知 能, 以 期 達 到 個 人 特 質 之 展 現, 也 能 符 合 社 會 文 化 規 範 與 展 現 時 尚 風 格 二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高 中 家 政 課 程 性 別 的 人 我 關 係 服 飾 計 畫 服 飾 管 理 等 主 題 之 銜 接 教 師 授 課 時, 宜 將 休 閒 教 育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資 訊 教 育 等 相 關 議 題, 適 當 融 入 教 學 之 中 三 教 學 之 實 施 宜 儘 量 二 節 課 連 排 四 建 議 採 理 論 與 實 習 課 程 交 叉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方 式, 偏 重 實 作 課 程 的 規 劃, 並 期 與 生 活 經 驗 相 結 合, 教 師 可 根 據 學 生 特 質 與 所 處 社 會 環 境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五 利 用 多 媒 體 教 材 輔 助 教 學, 並 提 供 實 習 素 材 實 際 動 手 操 作,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六 實 作 課 程 可 採 分 組 方 式 進 行, 每 一 小 組 以 四 至 八 人 為 原 則, 藉 由 小 組 間 相 互 觀 摩 與 小 組 團 隊 合 作 的 競 合 關 係 模 式, 激 發 個 人 潛 能, 以 提 高 能 力 水 準 七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除 教 師 之 外, 同 儕 評 量 的 互 動 方 式, 甚 或 邀 請 專 業 人 士 或 採 街 頭 抽 樣 評 量, 以 增 加 評 量 的 多 樣 與 客 觀 性 328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一 引 導 學 生 理 解 科 技 及 其 對 個 人 社 會 環 境 與 文 化 的 影 響 二 發 展 學 生 善 用 科 技 知 能 創 造 思 考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三 培 養 學 生 正 確 的 科 技 觀 念 態 度 及 工 作 習 慣, 並 啟 發 其 科 技 研 究 與 發 展 的 興 趣, 進 而 從 事 生 涯 試 探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生 活 科 技 健 康 與 護 理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家 政 等 四 科 合 計 必 修 10 學 分 二 本 課 程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以 開 設 一 學 期 並 儘 量 二 節 連 排 為 原 則 三 各 校 可 彈 性 調 整 授 課 學 期,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將 未 納 入 前 項 之 部 分 課 程 於 選 修 科 目 中 開 設 四 核 心 課 程 於 進 階 課 程 之 前 實 施 五 本 課 程 應 含 設 計 實 作 及 專 題 製 作 等 活 動 參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生 活 科 技 必 修 二 學 分, 選 修 二 至 四 學 分 必 修 的 核 心 課 程 科 技 與 生 活, 探 討 與 日 常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科 技 範 疇, 強 化 學 生 對 科 技 的 基 本 認 識 選 修 的 進 階 課 程 科 技 的 範 疇, 則 針 對 傳 播 營 建 製 造 運 輸 等 主 要 科 技 範 疇 進 行 深 入 探 討, 用 以 激 發 學 生 興 趣, 並 建 立 進 一 步 學 習 的 基 礎 各 校 得 視 其 師 資 與 設 施 條 件, 選 擇 適 當 的 科 技 範 疇 開 課 一 核 心 課 程 : 科 技 與 生 活 ( 二 學 分 36 節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1. 科 技 的 演 進 1-1 科 技 的 本 質 與 意 義 1-2 科 技 發 展 的 進 程 1-3 台 灣 的 科 技 發 展 現 況 一 科 技 發 展 二 科 技 世 界 2. 科 技 的 影 響 2-1 科 技 與 生 活 社 會 文 化 的 關 係 2-2 科 技 與 工 業 經 濟 發 展 及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關 係 2-3 科 技 引 發 的 環 境 變 化 及 污 染, 環 境 保 護 意 識 的 培 養 2-4 科 技 引 發 的 道 德 與 法 律 的 問 題 1. 科 技 的 範 疇 1-1 製 造 科 技 的 材 料 加 工 方 法 及 應 用 1-2 營 建 科 技 的 材 料 施 工 方 法 及 應 用 1-3 傳 播 科 技 的 原 理 及 應 用 1-4 運 輸 科 技 的 原 理 及 應 用 1-5 新 興 科 技 ( 如 能 源 科 技 資 訊 科 技 生 物 科 技 等 ) 的 原 理 及 應 用 4 8 3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三 創 新 設 計 與 製 作 1. 創 新 設 計 原 理 1-1 創 新 設 計 的 方 法 與 程 序 2. 創 新 設 計 實 務 2-1 需 求 分 析 2-2 構 念 與 設 計 2-2-1 構 念 的 形 成 2-2-2 產 品 設 計 要 素 2-2-3 產 品 設 計 流 程 2-3 實 作 知 能 2-3-1 基 礎 圖 學 ( 立 體 圖 三 視 圖 尺 寸 標 註 等 ) 2-3-2 材 料 選 用 與 機 具 操 作 2-3-3 基 礎 的 安 全 防 護 規 則 2-4 效 益 評 估 3. 設 計 與 製 作 專 3-1 製 造 傳 播 營 建 運 輸 科 技 領 域 的 相 關 專 題 題 參 考 節 數 二 進 階 課 程 : 科 技 的 範 疇 各 校 可 視 其 學 生 需 求 與 興 趣 和 學 校 師 資 設 備 及 特 色, 於 科 技 的 範 疇 八 學 分 中, 選 擇 二 學 分 或 四 學 分 授 課 ( 八 學 分 144 節 )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節 數 傳 播 科 技 1. 電 子 通 訊 1-1 基 礎 電 子 電 路 及 其 應 用 1-2 有 線 無 線 通 訊 原 理 及 其 應 用 2. 資 訊 傳 播 2-1 電 腦 網 路 系 統 及 其 應 用 2-2 平 面 媒 體 系 統 及 其 應 用 2-2-1 攝 影 2-2-2 印 刷 2-3 多 媒 體 系 統 及 其 應 用 2-3-1 影 音 2-3-2 電 腦 3. 傳 播 倫 理 3-1 傳 播 科 技 應 該 遵 循 的 法 律 與 道 德 規 範 3-2 通 訊 與 網 路 安 全 議 題 4. 傳 播 產 業 4-1 傳 播 產 業 的 概 況 4-2 傳 播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4-3 傳 播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24 12 330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節 數 5. 設 計 與 製 作 5-1 基 礎 電 子 電 路 或 通 訊 器 材 設 計 與 製 作 專 題 5-1-1 基 本 電 子 元 件 5-1-2 基 本 電 子 電 路 5-1-3 電 子 電 路 或 通 訊 器 材 組 裝 5-2 平 面 媒 體 設 計 與 製 作 5-2-1 平 面 媒 體 設 計 原 理 24 5-2-2 平 面 媒 體 製 作 方 法 5-3 多 媒 體 設 計 與 製 作 5-3-1 多 媒 體 設 計 原 理 5-3-2 多 媒 體 製 作 方 法 註 :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增 列 或 刪 減 專 題 項 目 1. 環 境 規 劃 1-1 房 屋 建 築 結 構 1-2 橋 樑 水 壩 隧 道 等 營 造 結 構 1-3 室 內 環 境 ( 空 間 照 明 通 風 ) 規 劃 1-4 都 市 規 劃 與 景 觀 設 計 2. 家 用 設 備 2-1 家 庭 水 電 設 備 ( 如 濾 水 器 配 電 箱 等 ) 及 其 維 護 2-2 家 庭 空 調 設 備 ( 如 冷 暖 氣 機 除 濕 機 空 氣 濾 清 器 等 ) 及 其 維 護 2-3 家 庭 照 明 設 備 ( 如 燈 具 ) 及 其 維 護 12 3. 營 建 與 環 境 3-1 營 建 應 該 遵 循 的 法 律 與 道 德 規 範 3-1-1 營 建 法 規 營 3-1-2 都 市 計 畫 建 3-2 營 建 安 全 與 環 境 保 護 議 題 科 4. 營 建 產 業 4-1 營 建 產 業 的 概 況 技 4-2 營 建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4-3 營 建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5. 設 計 與 製 作 5-1 戶 外 景 觀 與 室 內 環 境 設 計 與 模 型 製 作 專 題 5-1-1 戶 外 景 觀 設 計 原 理 5-1-2 室 內 環 境 設 計 原 理 5-1-3 戶 外 景 觀 與 室 內 環 境 模 型 製 作 材 料 與 方 法 5-2 家 庭 水 電 照 明 空 調 系 統 設 計 與 模 型 製 作 24 5-2-1 家 庭 水 電 系 統 設 計 原 理 5-2-2 家 庭 照 明 系 統 設 計 原 理 5-2-3 家 庭 空 調 系 統 設 計 原 理 5-2-4 水 電 照 明 空 調 系 統 模 型 製 作 材 料 與 方 法 註 :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增 列 或 刪 減 專 題 項 目 製 造 科 1. 產 品 開 發 1-1 產 品 的 開 發 ( 類 型 與 程 序 ) 製 造 及 行 銷 2. 製 造 材 料 2-1 金 屬 塑 膠 木 材 陶 瓷 複 合 材 料 電 子 材 料 奈 米 材 料 的 特 性 與 應 用 技 3. 製 造 方 法 3-1 切 削 塑 性 鑄 造 接 合 特 殊 等 加 工 方 法 3-2 CAD/CAM 與 生 產 自 動 化 3-3 製 造 的 安 全 防 護 規 則 12 3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節 數 4. 製 造 產 業 4-1 製 造 產 業 的 概 況 4-2 製 造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4-3 製 造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5. 設 計 與 製 作 5-1 圖 學 專 題 5-1-1 工 作 圖 5-1-2 組 合 圖 5-1-3 電 腦 繪 圖 5-2 產 品 設 計 5-2-1 機 能 設 計 24 5-2-2 造 型 設 計 5-3 產 品 製 造 5-3-1 機 具 操 作 方 法 5-3-2 安 全 防 護 規 則 註 :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增 列 或 刪 減 專 題 項 目 1. 能 源 與 動 力 1-1 能 源 的 特 性 及 其 應 用 1-2 電 動 機 內 燃 機 外 燃 機 燃 料 電 池 的 原 理 及 其 應 用 1-3 能 源 開 發 與 生 態 維 護 議 題 2. 能 源 產 業 2-1 能 源 產 業 的 概 況 2-2 能 源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2-3 能 源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12 能 3. 運 輸 工 具 3-1 汽 機 車 構 造 及 其 驅 動 原 理 ( 含 基 本 維 護 與 檢 修 ) 源 3-2 道 路 系 統 與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動 3-3 船 舶 構 造 及 其 驅 動 原 理 力 與 3-4 飛 機 構 造 及 其 驅 動 原 理 運 4. 運 輸 產 業 4-1 運 輸 產 業 的 概 況 輸 4-2 運 輸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科 技 4-3 運 輸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5. 設 計 與 製 作 專 題 5-1 簡 易 燃 料 電 池 設 計 與 製 作 5-1-1 燃 料 電 池 原 理 5-1-2 燃 料 電 池 材 料 與 構 造 5-1-3 燃 料 電 池 製 作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5-2 動 力 機 構 設 計 與 製 作 5-2-1 動 力 機 構 設 計 原 理 5-2-2 動 力 機 構 製 作 材 料 與 構 造 5-2-3 動 力 機 構 製 作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註 :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增 列 或 刪 減 專 題 項 目 24 332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科 用 書 應 包 含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及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教 師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印, 以 利 教 學 的 實 施 另 編 印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供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時 使 用 學 習 手 冊 所 列 製 作 專 題 活 動, 應 與 教 科 書 內 容 概 念 作 適 當 之 連 結 ( 三 ) 核 心 課 程 教 科 用 書 應 單 獨 編 印 一 冊 進 階 課 程 教 科 用 書 依 據 科 技 的 範 疇 分 編 成 四 冊, 提 供 學 校 教 師 選 用 ( 四 ) 教 師 手 冊 應 包 含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教 學 資 源 與 學 習 評 量 等 內 容 教 科 書 應 詳 列 學 習 目 標 及 教 學 資 源 等 內 容 ( 五 ) 教 材 的 編 選, 應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材 綱 要, 適 合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及 未 來 需 要, 並 宜 適 時 融 入 相 關 議 題 ( 如 海 洋 環 境 等 ) ( 六 ) 教 材 內 容 應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與 技 能 ; 使 用 的 文 字 圖 片 資 料 宜 重 視 性 別 平 衡 ( 七 ) 教 材 及 教 學 活 動, 應 力 求 配 合 學 生 生 活 背 景, 俾 能 達 成 學 以 致 用 的 目 的 ( 八 ) 教 材 的 編 寫, 應 避 免 與 其 他 科 目 有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 九 ) 教 材 的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生 動 活 潑 及 淺 顯 易 懂, 避 免 使 用 過 多 的 專 業 術 語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應 以 活 動 方 式 為 主, 宜 廣 泛 採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靈 活 運 用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並 採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教 學 設 計 ( 二 ) 教 學 活 動 的 設 計, 宜 以 問 題 解 決 方 式 為 原 則, 強 調 創 新 設 計 製 作 的 歷 程 實 作 活 動 時 數 宜 占 整 體 課 程 時 數 的 1/2-2/3 ( 三 )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的 設 定 及 教 學 活 動 的 安 排, 應 重 視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輔 導 學 生 循 手 腦 並 用 的 程 序,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和 技 能 三 方 面 能 力 的 均 衡 發 展 ( 四 ) 除 採 用 教 科 書 實 施 教 學 外, 應 善 用 網 路 及 其 他 資 源 以 增 強 教 科 書 的 功 能 ( 五 ) 重 視 對 特 殊 需 要 學 生 的 輔 導 : 1.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佳 的 學 生, 應 鼓 勵 其 自 行 計 畫 作 業 以 發 揮 其 潛 能 並 培 養 創 造 力 2.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弱 的 學 生, 除 加 強 個 別 輔 導 外 並 應 調 整 其 學 習 進 度 廣 度 及 深 度 3.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的 學 生, 應 依 其 特 殊 困 難 及 需 求, 實 施 個 別 化 教 學 及 輔 導 ; 必 要 時 宜 與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三 教 學 設 施 與 設 備 ( 一 ) 以 在 生 活 科 技 專 科 教 室 實 施 教 學 為 原 則, 並 輔 以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為 佳 ( 二 ) 應 依 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設 置 教 學 所 需 的 設 施 及 設 備 ( 三 ) 教 學 設 施 及 設 備 宜 由 專 職 人 員 管 理 ( 四 ) 相 關 的 圖 書 期 刊 雜 誌 多 媒 體 視 聽 教 材 宜 不 斷 充 實 33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教 材 聯 繫 ( 一 ) 應 與 九 年 一 貫 相 關 科 目 的 教 材 內 容 縱 向 銜 接 ( 二 ) 應 與 其 他 相 關 科 目 的 教 材 內 容 橫 向 聯 繫 配 合 ( 三 ) 經 由 教 學 研 究 會 及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共 同 研 討 配 合 方 案, 增 進 科 際 整 合 的 成 效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應 涵 蓋 認 知 情 意 技 能 三 方 面, 並 兼 顧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 二 ) 兼 重 形 成 性 和 總 結 性 的 評 量 ( 三 ) 得 以 問 答 演 示 操 作 實 驗 測 驗 作 業 學 習 檔 案 及 活 動 報 告 等 多 樣 化 評 量 方 式, 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同 時 考 查 學 生 日 常 表 現 及 行 為 習 慣 的 改 進 334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之 資 訊 科 學 基 礎 知 識 二 培 養 學 生 邏 輯 思 維 及 運 用 電 腦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三 培 養 學 生 對 資 訊 科 技 的 正 確 觀 念 及 態 度 四 啟 發 學 生 學 習 資 訊 科 技 之 興 趣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家 政 健 康 與 護 理 生 活 科 技 等 四 科 合 計 必 修 10 學 分 二 本 課 程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以 開 設 一 學 期 並 儘 量 二 節 連 排 為 原 則 三 各 校 可 彈 性 調 整 授 課 學 期,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將 未 納 入 前 項 之 部 分 課 程 於 選 修 科 目 中 開 設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二 學 分 ( 未 標 示 者 為 核 心 知 識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資 訊 科 學 簡 介 1-1 資 訊 科 學 素 養 1-2 資 訊 科 學 本 質 與 內 涵 一 導 論 2.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2-1 電 腦 發 展 2-2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重 要 里 程 碑 3. 電 腦 基 本 原 理 3-1 數 位 化 觀 念 與 二 進 位 系 統 3-2 基 本 數 位 邏 輯 處 理 1. 電 腦 硬 體 概 論 1-1 電 腦 基 本 組 成 1-2 電 腦 設 備 使 用 2-1 處 理 單 元 2-1-1 處 理 單 元 功 能 及 結 構 2-1-2 處 理 單 元 效 能 2-1-3 指 令 運 作 週 期 2-2 記 憶 單 元 二 電 腦 硬 體 2. 電 腦 硬 體 基 本 2-2-1 記 憶 單 元 功 能 單 元 2-2-2 常 見 儲 存 裝 置 2-2-3 記 憶 單 元 儲 存 原 理 2-3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2-3-1 常 見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2-3-2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工 作 原 理 2-4 基 本 單 元 間 關 係 參 考 節 數 4 6 33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2-4-1 內 部 連 結 方 式 2-4-2 外 部 連 結 方 式 1-1 資 料 數 位 化 1. 電 腦 軟 體 概 論 1-2 軟 體 運 作 原 理 1-3 軟 體 分 類 三 電 腦 軟 體 2-1 系 統 軟 體 簡 介 2. 系 統 軟 體 2-2 作 業 系 統 功 能 3-1 應 用 軟 體 簡 介 3. 應 用 軟 體 3-2 應 用 軟 體 實 作 1-1 網 路 發 展 1. 電 腦 網 路 概 論 1-2 網 路 功 能 1-3 網 路 運 作 原 理 2-1 網 際 網 路 架 構 四 電 腦 網 路 2. 網 際 網 路 2-2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2-3 網 站 建 置 與 維 護 3-1 網 路 安 全 問 題 3. 網 路 安 全 3-2 網 路 安 全 防 護 1-1 電 腦 解 題 簡 介 1-1-1 垂 直 式 邏 輯 思 考 1. 電 腦 解 題 概 論 1-1-2 循 序 漸 進 的 流 程 1-2 電 腦 解 題 在 各 領 域 之 應 用 2-1 問 題 分 析 2. 電 腦 解 題 程 序 2-2 解 題 方 法 設 計 2-3 測 試 與 修 正 五 電 腦 與 問 3-1 演 算 法 特 性 題 解 決 3-2 演 算 法 表 示 方 法 3-2-1 演 算 法 基 本 元 件 3. 演 算 法 概 論 3-2-2 演 算 法 基 本 元 件 組 合 3-3 資 料 結 構 與 演 算 法 3-4 演 算 法 與 電 腦 解 題 4. 電 腦 解 題 實 作 4-1 電 腦 解 題 工 具 介 紹 4-2 解 題 實 作 1-1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1.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1-2 資 訊 科 技 的 優 點 與 限 制 活 1-3 未 來 的 資 訊 科 技 六 資 訊 科 技 2-1 電 腦 輔 助 學 習 軟 體 2. 資 訊 科 技 與 學 與 人 類 社 2-2 電 腦 網 路 與 學 習 習 會 2-3 電 腦 輔 具 與 無 障 礙 設 計 3-1 電 腦 使 用 與 身 心 健 康 議 題 3. 資 訊 社 會 相 關 3-2 資 訊 倫 理 與 道 德 議 題 3-3 資 訊 相 關 法 律 問 題 選 授 教 材 參 考 節 數 6 6 10 4 336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二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四 學 分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資 訊 科 學 簡 介 1-1 資 訊 科 學 素 養 1-2 資 訊 科 學 本 質 與 內 涵 一 導 論 2.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2-1 電 腦 發 展 2-2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重 要 里 程 碑 3. 電 腦 基 本 原 理 3-1 數 位 化 觀 念 與 二 進 位 系 統 3-2 基 本 數 位 邏 輯 處 理 1. 電 腦 硬 體 概 論 1-1 電 腦 基 本 組 成 1-2 電 腦 設 備 使 用 2-1 處 理 單 元 2-1-1 處 理 單 元 功 能 及 結 構 2-1-2 處 理 單 元 效 能 2-1-3 指 令 運 作 週 期 2-2 記 憶 單 元 二 電 腦 硬 體 2. 電 腦 硬 體 基 本 2-2-1 記 憶 單 元 功 能 2-2-2 儲 存 裝 置 單 元 2-2-3 記 憶 單 元 儲 存 原 理 2-3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2-3-1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2-3-2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工 作 原 理 2-4 基 本 單 元 間 關 係 2-4-1 內 部 連 結 方 式 2-4-2 外 部 連 結 方 式 1-1 資 料 數 位 化 1. 電 腦 軟 體 概 論 1-2 軟 體 運 作 原 理 1-3 軟 體 分 類 三 電 腦 軟 體 2-1 系 統 軟 體 簡 介 2. 系 統 軟 體 2-2 作 業 系 統 功 能 3. 應 用 軟 體 3-1 應 用 軟 體 簡 介 3-2 應 用 軟 體 實 作 1-1 網 路 發 展 1. 電 腦 網 路 概 論 1-2 網 路 功 能 1-3 網 路 運 作 原 理 2-1 網 際 網 路 架 構 四 電 腦 網 路 2. 網 際 網 路 2-2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2-3 網 站 建 置 與 維 護 3. 網 路 安 全 3-1 網 路 安 全 問 題 3-2 網 路 安 全 防 護 1-1 電 腦 解 題 簡 介 五 電 腦 與 問 1-1-1 垂 直 式 邏 輯 思 考 1. 電 腦 解 題 概 論 題 解 決 1-1-2 循 序 漸 進 的 流 程 1-2 電 腦 解 題 在 各 領 域 之 應 用 參 考 節 數 4 10 12 12 26 33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六 資 訊 科 技 與 人 類 社 會 選 授 教 材 2-1 問 題 分 析 2. 電 腦 解 題 程 序 2-2 解 題 方 法 設 計 2-3 測 試 與 修 正 3-1 演 算 法 特 性 3-2 演 算 法 表 示 方 法 3-2-1 演 算 法 基 本 元 件 3-2-2 演 算 法 基 本 元 件 組 合 3-3 資 料 結 構 與 演 算 法 3. 演 算 法 概 論 3-3-1 變 數 3-3-2 資 料 型 態 3-3-3 陣 列 3-3-4 資 料 結 構 與 演 算 法 的 關 係 3-4 演 算 法 與 電 腦 解 題 4-1 電 腦 解 題 工 具 介 紹 4. 電 腦 解 題 實 作 4-2 解 題 實 作 得 參 考 選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學 中 的 基 礎 5.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程 式 設 計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6. 電 腦 解 題 複 雜 6-1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度 分 析 6-2 電 腦 解 題 限 制 1.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活 2. 資 訊 科 技 與 學 習 3. 資 訊 社 會 相 關 議 題 1-1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1-2 資 訊 科 技 的 優 點 與 限 制 1-3 未 來 的 資 訊 科 技 2-1 電 腦 輔 助 學 習 軟 體 2-2 電 腦 網 路 與 學 習 2-3 電 腦 輔 具 與 無 障 礙 設 計 3-1 電 腦 使 用 與 身 心 健 康 議 題 3-2 資 訊 倫 理 與 道 德 3-3 資 訊 相 關 法 律 問 題 參 考 節 數 8 338
肆 實 施 要 點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材 綱 要, 並 適 合 學 生 之 認 知 能 力 與 身 心 發 展 ( 二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三 ) 教 材 之 範 例 說 明 與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應 圍 繞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與 學 習 經 驗, 並 兼 具 趣 味 性 與 挑 戰 性 ( 四 ) 教 科 用 書 應 包 含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及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教 師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印, 以 利 教 學 之 實 施 ;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則 供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時 使 用 ( 五 ) 教 師 手 冊 應 包 含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教 學 資 源 學 習 評 量 延 伸 教 材 等 內 容 教 科 書 應 詳 列 學 習 目 標 與 教 學 資 源 等 內 容 教 科 書 及 教 師 手 冊 所 引 用 之 教 學 資 源 應 逐 一 加 註 評 介 ( 六 ) 教 材 所 使 用 之 文 字 圖 片 和 資 料 宜 重 視 性 別 平 衡, 並 避 免 有 違 國 情 與 善 良 風 俗 ( 七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避 免 與 其 他 科 目 有 不 必 要 之 重 複, 但 亦 應 考 慮 與 其 他 課 程 做 適 度 之 整 合 ( 八 ) 教 材 之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生 動 活 潑 與 淺 顯 易 懂, 避 免 使 用 過 多 之 專 業 術 語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本 課 程 之 教 學 應 以 做 中 學 為 重 點, 並 鼓 勵 學 生 進 行 自 主 性 探 索 式 的 學 習 ( 二 ) 教 學 活 動 之 設 計 宜 強 調 分 組 合 作 解 決 問 題 ( 三 ) 教 師 應 於 每 學 期 上 課 前 確 定 學 校 可 提 供 教 學 所 需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並 應 使 用 合 法 之 軟 體 進 行 教 學 教 師 可 依 學 校 現 有 設 備 選 擇 適 當 應 用 軟 體 或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四 ) 對 於 視 障 肢 障 或 有 其 他 特 殊 需 求 之 學 生, 應 設 法 協 調 學 校 或 社 福 單 位 提 供 電 腦 操 作 輔 具 三 教 材 聯 繫 ( 一 ) 應 與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之 資 訊 教 育 議 題 做 縱 向 之 銜 接 ( 二 ) 應 將 本 科 目 之 教 學 內 容 與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進 行 橫 向 聯 繫, 促 進 協 同 教 學 之 實 施 ( 三 ) 宜 與 大 學 資 訊 科 系 保 持 接 觸, 以 擷 取 資 訊 科 技 新 知 與 教 學 創 意, 並 使 資 優 學 生 得 以 獲 得 專 業 指 導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學 習 評 量 應 兼 重 認 知 技 能 與 情 意 ( 二 ) 認 知 方 面 之 評 量 宜 涵 蓋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評 鑑 創 造 等 各 認 知 層 次 ( 三 ) 技 能 方 面 ( 例 如 : 程 式 設 計 及 套 裝 軟 體 ) 之 評 量 宜 以 上 機 測 驗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或 作 業 方 式 為 之 33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四 ) 測 驗 題 目 之 設 計 應 以 靈 活 有 創 意 多 樣 化 為 目 標, 並 儘 量 以 開 放 式 問 題 訓 練 學 生 之 思 辨 能 力 五 教 學 重 點 以 下 主 題 及 各 子 題 之 項 目 編 號 係 依 四 學 分 教 材 綱 要 之 編 號 ( 一 ) 導 論 本 主 題 主 要 在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資 訊 科 學 的 整 體 性 概 念, 並 進 一 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資 訊 科 學 的 興 趣 授 課 重 點 應 強 調 資 訊 科 學 各 領 域 與 日 常 生 活 的 關 係, 以 及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重 要 事 件 或 創 新 貢 獻 之 始 末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資 訊 科 學 素 養 : 說 明 學 習 資 訊 科 學 對 現 代 公 民 的 重 要 性 可 舉 出 生 活 中 重 要 的 資 訊 科 學 應 用 實 例 加 以 佐 證 1-2 資 訊 科 學 本 質 與 內 涵 : 介 紹 資 訊 科 學 的 重 要 領 域 及 其 相 關 應 用, 並 視 需 要 說 明 資 訊 發 展 與 社 會 經 濟 等 各 方 面 關 係 2-1 電 腦 發 展 : 介 紹 電 腦 的 發 展 歷 史 內 容 應 包 括 電 腦 硬 體 及 軟 體 的 重 要 發 展, 並 與 後 面 各 主 題 ( 電 腦 硬 體 電 腦 軟 體 電 腦 網 路 電 腦 與 問 題 解 決 資 訊 科 技 與 人 類 社 會 ) 的 內 容 有 所 串 連 2-2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重 要 里 程 碑 : 說 明 資 訊 科 學 的 創 新 貢 獻 及 其 影 響 下 列 各 項 創 新 貢 獻 可 供 教 學 參 考 : (1) 內 儲 程 式 概 念 (stored-program concept) (2) 平 行 處 理 (parallel processing) (3) 電 腦 網 路 (computer networks) (4) 可 計 算 性 (computability) (5) 計 算 複 雜 度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6) 資 訊 安 全 (information security) (7) 電 晶 體 與 積 體 電 路 (transistors and integrated circuits) (8)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9) 電 腦 模 擬 (computer simulation) (10) 數 值 計 算 (numerical computation) (11) 自 動 控 制 (automatic control) (12) 資 料 庫 (database) (13) 巨 量 資 料 計 算 (massive data computation) (14) 人 工 智 慧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15)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與 製 造 (CAD and CAM) (16)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17) 資 料 探 勘 (data mining) (18) 數 位 典 藏 (digital archives) (19) 生 物 資 訊 (bioinformatics) (20) 其 他 創 新 貢 獻 3-1 數 位 化 觀 念 與 二 進 位 系 統 : 說 明 二 進 位 數 字 系 統 及 相 關 數 位 化 處 理 觀 念 3-2 基 本 數 位 邏 輯 處 理 : 說 明 電 腦 中 基 本 數 位 邏 輯 電 路 運 作 原 理 上 述 2-1 與 2-2 的 內 容 可 視 教 學 需 要 合 併 講 授 教 學 實 施 可 融 入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重 要 人 物 的 介 紹, 使 敘 述 內 容 更 為 生 動, 並 可 播 放 相 關 的 教 學 影 片,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授 課 教 師 可 自 行 調 整 資 訊 科 學 簡 介 與 資 訊 科 學 發 展 之 授 課 順 序 340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 二 ) 電 腦 硬 體 本 主 題 重 點 在 於 使 學 生 認 識 各 種 電 腦 硬 體 設 備, 並 了 解 硬 體 設 備 的 運 作 原 理 及 溝 通 方 式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電 腦 基 本 組 成 : 介 紹 電 腦 組 成 的 基 本 單 元, 必 要 時 可 介 紹 硬 體 的 組 裝 1-2 電 腦 設 備 使 用 : 說 明 各 種 電 腦 硬 體 設 備 的 正 確 使 用 維 護 及 廢 棄 處 理 等 相 關 知 識 2-1 處 理 單 元 2-1-1 處 理 單 元 功 能 及 結 構 : 介 紹 電 腦 中 央 處 理 單 元 的 內 部 結 構, 包 含 算 術 邏 輯 單 元 及 控 制 單 元 等 2-1-2 處 理 單 元 效 能 : 說 明 如 何 衡 量 處 理 單 元 之 效 能, 使 學 生 了 解 電 腦 運 算 的 效 率 2-1-3 指 令 運 作 週 期 : 介 紹 指 令 運 作 週 期 的 基 本 步 驟 2-2 記 憶 單 元 2-2-1 記 憶 單 元 功 能 : 說 明 記 憶 體 的 功 能 及 用 途 2-2-2 常 見 儲 存 裝 置 : 介 紹 常 見 的 儲 存 裝 置 2-2-3 記 憶 單 元 儲 存 原 理 : 說 明 常 見 儲 存 裝 置 的 資 料 儲 存 原 理 2-3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2-3-1 常 見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 介 紹 常 見 的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2-3-2 輸 入 輸 出 單 元 工 作 原 理 : 說 明 常 見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的 工 作 原 理 2-4 基 本 單 元 間 關 係 2-4-1 內 部 連 結 方 式 : 說 明 電 腦 內 部 硬 體 裝 置 如 何 透 過 匯 流 排 相 互 溝 通 與 傳 遞 資 料 及 訊 息, 以 完 成 運 算 工 作 2-4-2 外 部 連 結 方 式 : 說 明 電 腦 外 部 硬 體 裝 置 如 何 與 內 部 裝 置 連 結 ( 如 透 過 USB), 以 及 各 項 連 結 方 式 的 特 性 ( 三 ) 電 腦 軟 體 本 主 題 旨 在 介 紹 電 腦 軟 體 觀 念, 並 進 一 步 解 說 電 腦 軟 體 的 運 作 機 制 功 能 架 構 與 軟 體 類 別 授 課 重 點 應 強 調 電 腦 必 須 經 由 軟 體 的 驅 動, 方 能 完 成 各 項 有 意 義 的 工 作 ; 也 因 為 軟 體 的 存 在, 使 得 電 腦 得 以 扮 演 各 種 不 同 的 角 色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資 料 數 位 化 : 說 明 資 料 在 電 腦 內 部 的 呈 現 方 式, 亦 即 數 值 資 料 文 字 資 料 聲 音 影 像 等 各 種 資 料 的 編 碼 方 式 1-2 軟 體 運 作 原 理 : 說 明 內 儲 程 式 的 意 涵, 以 及 在 此 概 念 下 軟 體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1-3 軟 體 分 類 : 說 明 軟 體 可 大 致 分 為 系 統 軟 體 與 應 用 軟 體, 並 解 說 電 腦 硬 體 系 統 軟 體 以 及 應 用 軟 體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2-1 系 統 軟 體 簡 介 : 簡 介 系 統 軟 體 的 功 用 及 各 種 類 型 的 系 統 軟 體 2-2 作 業 系 統 功 能 : 說 明 作 業 系 統 如 何 管 理 硬 體 資 源, 以 及 如 何 扮 演 硬 體 與 應 用 軟 體 之 間 的 橋 樑 等 功 能, 並 介 紹 至 少 兩 種 常 見 的 作 業 系 統 除 應 讓 學 生 了 解 作 業 系 統 的 基 本 操 作 外, 並 宜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作, 介 紹 作 業 系 統 之 進 階 功 能, 例 如 : 檔 案 管 理 程 序 處 理 記 憶 體 使 用 效 能 及 磁 碟 重 整 等 3-1 應 用 軟 體 簡 介 : 引 導 學 生 廣 泛 認 識 各 類 型 之 應 用 軟 體 及 其 用 途 3-2 應 用 軟 體 實 作 : 視 學 生 程 度 與 學 習 需 求, 選 擇 下 列 應 用 軟 體 深 入 介 紹 其 功 能 並 實 際 操 作 : (1) 文 書 處 理 與 排 版 34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2) 電 腦 繪 圖 或 動 畫 (3) 試 算 表 及 資 料 分 析 (4) 資 料 庫 應 用 (5) 數 位 影 音 製 作 (6) 電 腦 遊 戲 製 作 (7)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8) 其 他 應 用 軟 體 ( 四 ) 電 腦 網 路 本 主 題 希 望 藉 由 理 論 的 講 解 與 實 務 的 操 作, 使 學 生 了 解 電 腦 網 路 的 基 本 概 念, 並 能 在 注 意 網 路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有 效 地 運 用 網 際 網 路 的 各 項 服 務 與 資 源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網 路 發 展 : 以 電 腦 網 路 發 展 的 重 要 里 程 碑 ( 如 : 網 際 網 路 無 線 網 路 行 動 網 路 感 測 網 路 及 其 他 新 興 重 要 網 路 技 術 ) 介 紹 電 腦 網 路 的 發 展 與 現 況 1-2 網 路 功 能 : 說 明 電 腦 網 路 在 訊 息 傳 遞 資 料 交 換 分 工 合 作 資 源 共 享 等 方 面 的 功 能 1-3 網 路 運 作 原 理 : 從 線 路 交 換 與 存 轉 交 換 (circuit switching and store-and-forward switching) 訊 息 與 封 包 (messages and packets) 連 接 式 與 非 連 接 式 服 務 (connection oriented and connectionless services) 主 從 與 同 儕 架 構 (client-server and peer-to-peer services) 等 不 同 面 向, 探 討 電 腦 網 路 的 運 作 原 理 2-1 網 際 網 路 架 構 : 介 紹 IP address MAC address domain name port 等 名 詞 的 意 義, 並 整 合 相 關 網 路 概 念 說 明 網 際 網 路 的 路 由 方 式, 以 提 供 學 習 網 際 網 路 各 項 運 用 的 基 礎 知 識 2-2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 介 紹 各 種 常 見 的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 如 DNS Email FTP WWW 搜 尋 引 擎 即 時 通 網 路 電 話 影 音 串 流 部 落 格 P2P 檔 案 分 享 等 ) 的 運 作 原 理 及 用 途, 並 實 際 操 作 2-3 網 站 建 置 與 維 護 : 介 紹 並 實 作 網 頁 或 網 站 3-1 網 路 安 全 問 題 : 探 討 網 路 應 用 可 能 衍 生 的 安 全 性 問 題, 如 電 腦 病 毒 駭 客 攻 擊 間 諜 軟 體 及 網 路 蠕 蟲 等 3-2 網 路 安 全 防 護 : 介 紹 網 路 安 全 的 防 護 概 念 與 工 具, 如 網 站 內 容 分 級 網 路 過 濾 軟 體 防 毒 軟 體 防 火 牆 資 料 備 份 資 料 加 密 及 垃 圾 郵 件 處 理 等 ( 五 ) 電 腦 與 問 題 解 決 本 主 題 旨 在 培 養 學 生 透 過 演 算 法 思 維 運 用 電 腦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授 課 重 點 除 了 引 導 學 生 分 析 問 題 設 計 解 題 步 驟 及 說 明 解 題 策 略 外, 亦 應 以 實 例 呈 現 完 整 的 解 題 過 程 演 算 法 介 紹 宜 舉 與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學 習 等 相 關 之 實 例, 避 免 過 於 繁 複 或 不 具 實 用 性 的 演 算 法, 以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電 腦 解 題 的 興 趣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電 腦 解 題 簡 介 : 介 紹 電 腦 解 題 基 本 精 神 1-2 電 腦 解 題 在 各 領 域 應 用 : 介 紹 日 常 生 活 中 各 領 域 如 何 應 用 電 腦 解 決 問 題, 簡 單 說 明 其 解 題 流 程, 以 帶 出 演 算 法 的 觀 念 例 如 : 網 路 資 料 搜 尋 火 車 訂 票 MP3 音 樂 轉 檔 志 願 分 發 包 含 輾 轉 相 除 法 在 內 的 各 種 離 散 型 數 學 計 算 科 學 實 驗 設 計 等 2-1 問 題 分 析 : 導 引 學 生 分 析 問 題, 包 括 輸 入 規 範 (specifications of input) 輸 出 規 範 (specifications of output) 輸 入 與 輸 出 對 應 關 係 邊 界 條 件 等 之 探 討 342
必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課 程 綱 要 2-2 解 題 方 法 設 計 : 以 常 見 的 電 腦 解 題 策 略 解 說 如 何 構 思 解 題 方 法 透 過 不 同 解 題 策 略 之 介 紹 及 分 析, 培 養 學 生 進 一 步 學 習 程 式 設 計 演 算 法 等 相 關 資 訊 科 學 主 題 之 興 趣 2-3 測 試 與 修 正 : 包 含 測 試 資 料 的 設 計 及 測 試 方 法 的 說 明, 並 介 紹 各 種 錯 誤 的 偵 測 及 修 正 3-1 演 算 法 特 性 : 介 紹 演 算 法 的 有 限 性 明 確 性 等 特 性 3-2 演 算 法 表 示 方 法 : 先 介 紹 輸 入 輸 出 處 理 步 驟 及 條 件 判 斷 等 基 本 元 件, 再 介 紹 如 何 透 過 基 本 元 件 之 組 合 呈 現 解 題 程 序 藉 由 基 本 元 件 的 組 合 介 紹 循 序 選 擇 重 複 等 結 構, 並 視 需 要 介 紹 模 組 化 概 念 本 單 元 之 介 紹 可 使 用 流 程 圖 虛 擬 碼 等 大 專 資 訊 科 學 教 科 書 常 用 之 表 示 方 式, 以 利 與 大 學 相 關 課 程 銜 接 3-3 資 料 結 構 與 演 算 法 : 介 紹 變 數 的 概 念, 包 括 基 本 資 料 型 態 及 其 在 電 腦 內 部 的 儲 存 方 式, 並 視 需 要 介 紹 一 維 陣 列 結 構 ; 最 後 應 說 明 如 何 結 合 資 料 結 構 和 演 算 法 進 行 電 腦 解 題 3-4 演 算 法 與 電 腦 解 題 : 介 紹 演 算 法 與 電 腦 解 題 的 關 係 4-1 電 腦 解 題 工 具 介 紹 : 介 紹 解 題 實 作 工 具 軟 體 的 操 作 介 面 或 環 境 宜 儘 量 簡 單, 可 考 慮 使 用 可 動 態 顯 示 演 算 執 行 過 程 (algorithm animation) 的 軟 體, 或 者 使 用 簡 單 的 劇 本 語 言 (script language) 或 模 擬 軟 體 更 可 以 考 慮 使 用 可 程 式 化 機 器 人 系 統 物 件 導 向 式 語 言 函 式 化 語 言 (functional languages) 網 頁 程 式 設 計 語 言 或 交 談 式 繪 圖 語 言 等 多 元 化 且 生 動 活 潑 的 電 腦 解 題 工 具 4-2 解 題 實 作 : 實 際 使 用 電 腦 進 行 解 題 宜 運 用 相 關 軟 體 輔 助, 讓 學 生 追 溯 (trace) 解 題 程 序 的 執 行 過 程 透 過 實 例 進 一 步 的 演 練, 讓 學 生 體 會 諸 如 由 上 而 下 (top-down) 由 下 而 上 (bottom-up) 反 覆 精 煉 (iterative refinement) 等 常 見 的 電 腦 解 題 策 略 5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 請 參 閱 選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學 中 之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教 材 綱 要 內 容 教 師 可 根 據 授 課 節 數 及 學 生 之 背 景 知 識, 選 授 合 適 之 單 元 主 題, 並 與 本 主 題 前 述 各 項 內 容 整 合 實 施 6-1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 分 析 影 響 演 算 法 效 能 的 各 項 因 素, 包 括 演 算 法 執 行 所 需 時 間 儲 存 空 間 等, 並 視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導 入 複 雜 度 (complexity) 分 析 及 離 散 數 學 的 基 本 概 念 6-2 電 腦 解 題 限 制 : 使 學 生 瞭 解 電 腦 解 題 也 有 其 限 制 介 紹 各 種 可 能 限 制 電 腦 解 題 的 因 素, 包 括 問 題 之 不 可 計 算 無 法 有 效 量 化 使 用 資 源 太 多 等 ( 六 ) 資 訊 科 技 與 人 類 社 會 本 主 題 主 要 在 探 討 與 資 訊 科 技 有 關 的 社 會 倫 理 與 生 活 議 題,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資 訊 科 技 帶 來 的 影 響 及 其 引 發 的 議 題, 並 能 對 相 關 議 題 做 適 當 的 評 價 判 斷, 進 而 採 取 負 責 任 的 行 為 態 度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 說 明 資 訊 科 技 如 何 廣 泛 地 影 響 個 人 的 生 活 與 工 作 1-2 資 訊 科 技 的 優 點 與 限 制 : 討 論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生 活 及 工 作 上 的 優 點 與 限 制 1-3 未 來 的 資 訊 科 技 : 介 紹 新 興 資 訊 科 技, 並 探 討 其 對 人 類 生 活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2-1 電 腦 輔 助 學 習 軟 體 : 介 紹 可 以 輔 助 學 生 學 習 的 軟 體 及 其 運 用 方 法 2-2 電 腦 網 路 與 學 習 : 介 紹 網 路 學 習 的 方 法 資 源 社 群 與 機 構 2-3 電 腦 輔 具 與 無 障 礙 設 計 : 介 紹 可 以 幫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學 習 之 電 腦 輔 具 與 無 障 34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礙 設 計 觀 念 3-1 電 腦 使 用 與 身 心 健 康 議 題 : 探 討 電 腦 使 用 對 個 人 身 心 健 康 和 安 全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 介 紹 適 當 的 防 護 措 施, 並 引 導 學 生 培 養 良 好 的 使 用 習 慣 3-2 資 訊 倫 理 與 道 德 :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並 遵 守 資 訊 相 關 的 倫 理 及 道 德 規 範, 探 討 隱 私 權 (privacy) 正 確 性 (accuracy) 財 產 權 (property) 和 取 用 權 (accessibility) 等 議 題 3-3 資 訊 相 關 法 律 問 題 :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並 遵 守 資 訊 相 關 的 法 律 規 定, 避 免 有 不 當 使 用 侵 害 他 人 權 益 等 觸 法 行 為 本 主 題 之 內 容 可 搭 配 其 他 主 題 實 施 實 施 時 可 採 分 組 方 式, 應 用 所 學 之 資 訊 科 技 知 識, 進 行 有 益 於 人 類 社 會 或 有 利 於 學 習 與 生 活 的 專 題 教 學 宜 多 利 用 實 際 案 例 帶 領 學 生 進 行 討 論, 引 導 學 生 建 立 正 確 的 觀 念 態 度 行 為 與 習 慣 344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深 入 學 習 資 訊 科 學 相 關 主 題 之 能 力 二 培 養 學 生 多 元 探 索 資 訊 科 學 各 領 域 之 研 究 精 神 三 培 養 學 生 邏 輯 思 維 與 創 新 思 考 之 能 力 四 培 養 學 生 統 合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工 具 以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各 校 可 視 其 學 生 需 求, 選 擇 開 授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進 階 程 式 設 計 及 資 訊 科 學 與 應 用 專 題 等 科 目 二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修 習 一 至 二 學 分, 進 階 程 式 設 計 修 習 二 學 分, 資 訊 科 學 與 應 用 專 題 修 習 一 至 四 學 分 參 教 材 綱 要 一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 一 至 二 學 分 ) 一 概 論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程 式 設 計 簡 介 2. 程 式 設 計 工 具 二 基 礎 觀 念 1. 常 數 與 變 數 2. 基 本 輸 入 輸 出 1-1 程 式 設 計 與 電 腦 解 題 的 關 係 1-1-1 程 式 設 計 的 用 途 與 重 要 性 1-1-2 程 式 設 計 在 各 領 域 的 應 用 1-1-3 資 料 結 構 及 演 算 法 與 程 式 設 計 的 關 係 1-2 程 式 設 計 步 驟 1-2-1 分 析 1-2-2 設 計 1-2-3 實 作 1-2-4 測 試 與 修 正 2-1 程 式 語 言 2-2 直 譯 程 式 與 編 譯 程 式 2-3 整 合 開 發 環 境 1-1 常 數 用 途 與 使 用 方 法 1-2 變 數 命 名 原 則 與 使 用 方 法 1-3 變 數 資 料 型 態 與 資 料 數 值 範 圍 2-1 基 本 輸 入 敘 述 2-2 基 本 輸 出 敘 述 參 考 節 數 2-4 4-6 34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3-1 運 算 元 與 運 算 子 3-2 運 算 式 3. 運 算 式 與 指 定 敍 述 3-2-1 數 學 運 算 式 3-2-2 關 係 與 邏 輯 運 算 式 3-3 指 定 敍 述 4-1 內 建 函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4. 內 建 函 式 4-2 常 用 的 內 建 函 式 1-1 選 擇 敘 述 功 能 與 用 途 1. 選 擇 敘 述 1-2 單 一 條 件 選 擇 敘 述 1-3 多 重 條 件 選 擇 敘 述 三 流 程 控 制 2-1 重 複 敘 述 功 能 與 用 途 2-2 計 數 式 重 複 敘 述 使 用 方 法 2. 重 複 敘 述 2-3 條 件 式 重 複 敘 述 使 用 方 法 2-4 重 複 敘 述 中 斷 方 法 1-1 一 維 陣 列 功 能 與 用 途 1. 一 維 陣 列 1-2 一 維 陣 列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四 陣 列 2-1 多 維 陣 列 功 能 與 用 途 2. 多 維 陣 列 2-2 多 維 陣 列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1-1 副 程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1. 副 程 式 1-2 副 程 式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五 模 組 化 程 1-3 副 程 式 執 行 流 程 式 設 計 2-1 程 式 庫 功 能 與 用 途 2. 程 式 庫 2-2 程 式 庫 使 用 方 法 2-3 常 用 程 式 庫 選 授 教 材 二 進 階 程 式 設 計 ( 二 學 分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模 組 化 程 式 設 計 二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1. 副 程 式 2. 程 式 庫 1. 陣 列 2. 資 料 錄 3. 指 標 1-1 副 程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1-2 副 程 式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1-3 副 程 式 執 行 流 程 2-1 程 式 庫 功 能 與 用 途 2-2 程 式 庫 使 用 方 法 2-3 常 用 程 式 庫 1-1 陣 列 用 途 1-2 陣 列 使 用 與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2-1 資 料 錄 用 途 2-2 資 料 錄 使 用 方 法 3-1 指 標 用 途 3-2 指 標 變 數 使 用 方 法 參 考 節 數 8-14 2-8 0-6 參 考 節 數 0-6 8-12 346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佇 列 2. 堆 疊 三 資 料 結 構 3. 鏈 結 串 列 四 演 算 法 選 授 教 材 4. 樹 狀 結 構 5. 集 合 1. 排 序 演 算 法 2. 搜 尋 演 算 法 1-1 佇 列 用 途 1-2 佇 列 使 用 方 法 2-1 堆 疊 用 途 2-2 堆 疊 使 用 方 法 3-1 鏈 結 串 列 用 途 3-2 鏈 結 串 列 使 用 方 法 4-1 樹 狀 結 構 用 途 4-2 樹 狀 結 構 使 用 方 法 5-1 集 合 用 途 5-2 集 合 使 用 方 法 1-1 排 序 演 算 法 用 途 1-2 泡 沫 排 序 演 算 法 1-3 選 擇 排 序 演 算 法 1-4 快 速 排 序 演 算 法 1-5 排 序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2-1 搜 尋 演 算 法 用 途 2-2 循 序 搜 尋 演 算 法 2-3 二 分 搜 尋 演 算 法 2-4 搜 尋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三 資 訊 科 學 與 應 用 專 題 ( 一 至 四 學 分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導 論 1. 主 題 簡 介 1-1 學 習 內 容 概 述 1-2 主 題 內 容 在 日 常 生 活 或 工 作 場 所 之 應 用 參 考 節 數 10-12 10-12 參 考 節 數 2-8 1. 相 關 知 識 2. 相 關 工 具 二 主 題 內 容 3. 實 作 可 選 擇 以 下 三 類 實 施 : 1. 資 訊 科 學 理 論 : 電 腦 結 構 電 腦 網 路 作 業 系 統 資 料 庫 演 算 法 影 像 處 理 及 人 工 智 慧 等 2. 軟 硬 體 應 用 : 動 畫 遊 戲 製 作 數 位 影 音 製 作 機 器 人 設 計 電 腦 組 裝 網 16-64 頁 製 作 網 站 架 設 等 3. 理 論 與 應 用 整 合 : 上 述 二 類 之 整 合 例 如 : 電 腦 結 構 與 電 腦 組 裝 影 像 處 理 與 數 位 影 音 製 作 人 工 智 慧 與 機 器 人 設 計 等 34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其 他 除 上 述 選 修 科 目 外, 各 校 可 由 必 選 修 科 目 之 教 材 內 容 中, 選 擇 未 曾 講 授 之 內 容, 組 合 而 成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材 綱 要, 並 適 合 學 生 之 認 知 能 力 與 身 心 發 展 ( 二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三 ) 教 材 之 範 例 說 明 與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應 圍 繞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與 學 習 經 驗, 並 兼 具 趣 味 性 與 挑 戰 性 ( 四 ) 教 科 用 書 應 包 含 教 科 書 教 師 手 冊 及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教 師 手 冊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編 印, 以 利 教 學 之 實 施 ; 學 生 學 習 手 冊 則 供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時 使 用 ( 五 ) 教 師 手 冊 應 包 含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教 學 資 源 學 習 評 量 延 伸 教 材 等 內 容 教 科 書 應 詳 列 學 習 目 標 與 教 學 資 源 等 內 容 教 科 書 及 教 師 手 冊 所 引 用 之 教 學 資 源 應 逐 一 加 註 評 介 ( 六 ) 教 材 所 使 用 之 文 字 圖 片 和 資 料 宜 重 視 性 別 平 衡, 並 避 免 有 違 國 情 與 善 良 風 俗 ( 七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避 免 與 其 他 科 目 有 不 必 要 之 重 複, 但 亦 應 考 慮 與 其 他 課 程 做 適 度 之 整 合 ( 八 ) 教 材 之 文 字 敘 述, 應 力 求 生 動 活 潑 與 淺 顯 易 懂, 避 免 使 用 過 多 之 專 業 術 語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本 課 程 之 教 學 應 以 做 中 學 為 重 點, 並 鼓 勵 學 生 進 行 自 主 性 探 索 式 的 學 習 ( 二 ) 教 學 活 動 之 設 計 宜 強 調 分 組 合 作 解 決 問 題 ( 三 ) 教 學 單 元 目 標 之 設 定 應 重 視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佳 的 學 生, 應 鼓 勵 其 自 行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弱 的 學 生 則 應 適 度 調 整 其 學 習 內 容 ( 四 ) 教 師 應 於 每 學 期 上 課 前 確 定 學 校 可 提 供 教 學 所 需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並 應 使 用 合 法 授 權 之 軟 體 進 行 教 學 教 師 亦 可 視 實 際 需 要 在 教 學 中 使 用 適 當 之 自 由 軟 體 ( 五 ) 對 於 視 障 肢 障 或 有 其 他 特 殊 需 求 之 學 生, 應 設 法 協 調 學 校 或 社 福 單 位 提 供 電 腦 操 作 輔 具 三 教 材 聯 繫 ( 一 ) 應 與 必 修 科 目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及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資 訊 教 育 議 題 之 教 材 做 縱 向 之 銜 接 ( 二 ) 應 將 本 科 目 之 教 學 內 容 與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進 行 橫 向 聯 繫, 促 進 協 同 教 學 之 實 施 348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 三 ) 宜 與 大 學 資 訊 科 系 保 持 接 觸, 以 擷 取 資 訊 科 技 新 知 與 教 學 創 意, 並 使 資 優 學 生 得 以 獲 得 專 業 指 導 四 教 學 評 量 ( 一 ) 學 習 評 量 應 兼 重 認 知 技 能 與 情 意 ( 二 ) 認 知 方 面 之 評 量 宜 涵 蓋 記 憶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評 鑑 創 造 等 各 個 認 知 層 次 ( 三 ) 技 能 方 面 ( 例 如 : 程 式 設 計 及 套 裝 軟 體 ) 之 評 量 宜 以 上 機 測 驗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或 作 業 方 式 為 之 ( 四 ) 測 驗 題 目 之 設 計 應 以 靈 活 有 創 意 多 樣 化 為 目 標, 並 儘 量 以 開 放 式 問 題 訓 練 學 生 之 思 辨 能 力 五 基 礎 程 式 設 計 教 學 重 點 以 下 主 題 及 各 子 題 之 項 目 編 號 係 依 教 材 綱 要 之 編 號 ( 一 ) 概 論 本 主 題 旨 在 培 養 學 生 對 於 程 式 設 計 的 正 確 觀 念, 並 進 一 步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程 式 設 計 的 興 趣 授 課 重 點 應 強 調 程 式 設 計 的 概 念, 並 避 免 過 度 拘 泥 於 特 定 的 程 式 語 言 或 開 發 工 具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程 式 設 計 與 電 腦 解 題 的 關 係 : 說 明 程 式 設 計 在 日 常 生 活 與 各 領 域 之 用 途 以 及 重 要 性, 並 說 明 程 式 設 計 所 須 具 備 之 資 訊 科 學 基 本 知 識 1-2 程 式 設 計 步 驟 : 說 明 程 式 設 計 步 驟 ( 分 析 設 計 實 作 測 試 與 修 正 ), 以 及 各 步 驟 間 的 關 係 2-1 程 式 語 言 : 說 明 程 式 語 言 與 程 式 設 計 的 關 係, 並 介 紹 常 見 的 程 式 語 言 種 類, 及 其 各 自 之 特 色 2-2 直 譯 程 式 與 編 譯 程 式 與 直 譯 程 式 : 說 明 直 譯 程 式 和 編 譯 程 式 的 功 能, 及 其 與 程 式 設 計 的 關 係 2-3 整 合 開 發 環 境 : 說 明 整 合 開 發 環 境 的 功 能, 及 其 與 程 式 設 計 的 關 係 ( 二 ) 基 礎 觀 念 本 主 題 主 要 在 介 紹 程 式 語 言 的 基 礎 觀 念, 包 含 變 數 的 使 用 基 本 輸 入 輸 出 的 語 法 運 算 式 的 表 示 法 以 及 內 建 函 式 庫 的 使 用 方 法 授 課 時 應 兼 顧 概 念 講 解 與 實 例 演 練, 以 培 養 學 生 使 用 程 式 語 言 的 基 本 能 力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常 數 用 途 與 使 用 方 法 : 說 明 常 數 的 用 途 與 使 用 時 機, 並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常 數 1-2 變 數 命 名 原 則 與 使 用 方 法 : 說 明 變 數 的 功 能 用 途 以 及 命 名 原 則 1-3 變 數 資 料 型 態 與 資 料 數 值 範 圍 : 說 明 變 數 的 各 種 基 本 資 料 型 態, 及 其 可 表 示 的 資 料 數 值 範 圍 2-1 基 本 輸 入 敘 述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自 基 本 輸 入 裝 置 進 行 資 料 輸 入 2-2 基 本 輸 出 敘 述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運 用 基 本 輸 出 裝 置 進 行 資 料 輸 出 3-1 運 算 元 與 運 算 子 : 說 明 運 算 元 與 運 算 子 的 定 義, 以 及 兩 者 間 的 關 係, 並 舉 例 說 明 常 用 的 運 算 子, 以 及 運 算 子 彼 此 間 的 優 先 處 理 順 序 關 係 3-2 運 算 式 : 說 明 數 學 關 係 與 邏 輯 運 算 式 的 定 義, 並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運 算 式 之 正 確 使 用 方 法 3-3 指 定 敍 述 : 說 明 指 定 敘 述 的 功 能 與 使 用 方 法 4-1 內 建 函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內 建 函 式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34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機 與 使 用 方 法 4-2 常 用 的 內 建 函 式 : 舉 例 介 紹 程 式 設 計 常 用 的 內 建 函 式 ( 三 ) 流 程 控 制 本 主 題 重 點 為 介 紹 程 式 語 言 之 選 擇 與 重 複 敘 述 等 流 程 控 制 結 構, 並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正 確 使 用 流 程 控 制 語 法 的 能 力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選 擇 敘 述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選 擇 敘 述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單 一 條 件 選 擇 敘 述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單 一 選 擇 敘 述 1-3 多 重 條 件 選 擇 敘 述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雙 重 多 重 條 件 選 擇 敘 述 以 及 巢 狀 選 擇 敘 述 2-1 重 複 敘 述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重 複 敘 述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計 數 式 重 複 敘 述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計 數 式 重 複 敘 述 2-3 條 件 式 重 複 敘 述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條 件 式 重 複 敘 述 2-4 重 複 敘 述 中 斷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中 斷 重 複 敘 述 的 執 行 ( 四 ) 模 組 化 程 式 設 計 本 主 題 之 目 的 在 於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結 構 化 程 式 設 計 的 意 涵, 並 培 養 學 生 使 用 副 程 式 與 程 式 庫 的 能 力 授 課 重 點 除 了 講 解 語 法 之 外, 應 引 導 學 生 進 一 步 明 瞭 主 程 式 在 使 用 副 程 式 與 程 式 庫 時 之 運 作 流 程, 以 及 其 與 副 程 式 和 程 式 庫 之 關 係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副 程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副 程 式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副 程 式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 說 明 副 程 式 的 各 種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並 舉 例 說 明 其 使 用 時 機 與 使 用 方 法 1-3 副 程 式 執 行 流 程 : 說 明 在 執 行 過 程 中, 主 程 式 與 副 程 式 之 間 以 及 副 程 式 與 副 程 式 之 間 的 執 行 流 程 與 相 互 關 係 2-1 程 式 庫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程 式 庫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2-3 常 用 程 式 庫 : 舉 例 介 紹 常 用 的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 五 ) 陣 列 本 主 題 主 要 在 介 紹 陣 列, 以 培 養 學 生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運 用 陣 列 的 能 力 授 課 重 點 除 了 說 明 陣 列 的 用 途 與 使 用 方 法 外, 應 進 一 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陣 列 與 基 本 資 料 型 態 的 關 係, 以 及 陣 列 在 電 腦 內 部 記 憶 體 的 配 置 方 式, 並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利 用 迴 圈 及 陣 列 的 搭 配 來 設 計 演 算 法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一 維 陣 列 功 能 與 用 途 : 舉 例 並 說 明 一 維 陣 列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一 維 陣 列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 說 明 一 維 陣 列 的 內 部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1-3 多 維 陣 列 功 能 與 用 途 : 舉 例 並 說 明 多 維 陣 列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4 多 維 陣 列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 說 明 多 維 陣 列 的 內 部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六 進 階 程 式 設 計 教 學 重 點 以 下 主 題 及 各 子 題 之 項 目 編 號 係 依 教 材 綱 要 之 編 號 ( 一 ) 模 組 化 程 式 設 計 350
選 修 - 生 活 領 域 - 資 訊 科 學 課 程 綱 要 本 主 題 之 目 的 在 於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結 構 化 程 式 設 計 的 意 涵, 並 培 養 學 生 使 用 副 程 式 與 程 式 庫 的 能 力 授 課 重 點 除 了 講 解 語 法 外, 應 引 導 學 生 進 一 步 明 瞭 主 程 式 在 使 用 副 程 式 與 程 式 庫 時 之 運 作 流 程, 以 及 其 與 副 程 式 和 程 式 庫 之 關 係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副 程 式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副 程 式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副 程 式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 說 明 副 程 式 的 各 種 參 數 傳 遞 方 式, 並 舉 例 說 明 其 使 用 時 機 與 使 用 方 法 1-3 副 程 式 執 行 流 程 : 說 明 在 執 行 過 程 中, 主 程 式 與 副 程 式 之 間 以 及 副 程 式 與 副 程 式 之 間 的 執 行 流 程 與 相 互 關 係 2-1 程 式 庫 功 能 與 用 途 : 說 明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程 式 庫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2-3 常 用 程 式 庫 : 舉 例 介 紹 常 用 的 動 態 與 靜 態 程 式 庫 ( 二 )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本 主 題 主 要 在 介 紹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並 培 養 學 生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運 用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的 能 力 授 課 重 點 除 了 說 明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的 用 途 與 使 用 方 法 外, 應 進 一 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與 基 本 資 料 型 態 的 關 係, 以 及 進 階 資 料 型 態 在 電 腦 內 部 記 憶 體 的 配 置 方 式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陣 列 用 途 : 說 明 陣 列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一 維 陣 列 使 用 與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一 維 陣 列, 及 其 在 內 部 記 憶 體 的 配 置 方 式 1-3 多 維 陣 列 使 用 與 記 憶 體 配 置 方 式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多 維 陣 列, 及 其 在 內 部 記 憶 體 的 配 置 方 式 2-1 資 料 錄 用 途 : 說 明 資 料 錄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資 料 錄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資 料 錄 3-1 指 標 用 途 : 說 明 指 標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3-2 指 標 變 數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指 標 變 數 ( 三 ) 資 料 結 構 本 主 題 重 點 在 於 介 紹 常 用 的 資 料 結 構, 使 學 生 瞭 解 各 種 資 料 結 構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之 用 途 與 使 用 時 機, 並 且 知 道 如 何 在 程 式 中, 正 確 地 使 用 各 種 資 料 結 構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佇 列 用 途 : 說 明 佇 列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佇 列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佇 列 資 料 結 構 2-1 堆 疊 用 途 : 說 明 堆 疊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堆 疊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堆 疊 資 料 結 構 3-1 鏈 結 串 列 用 途 : 說 明 鏈 結 串 列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3-2 鏈 結 串 列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鏈 結 串 列 資 料 結 構 4-1 樹 狀 結 構 用 途 : 說 明 樹 狀 結 構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4-2 樹 狀 結 構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樹 狀 結 構 資 料 結 構 5-1 集 合 用 途 : 說 明 集 合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5-2 集 合 使 用 方 法 : 舉 例 說 明 如 何 正 確 地 使 用 集 合 資 料 結 構 ( 四 ) 演 算 法 本 主 題 旨 在 介 紹 常 用 的 演 算 法, 以 及 如 何 針 對 演 算 法 進 行 效 能 分 析 授 課 重 點 應 強 調 演 算 法 垂 直 式 邏 輯 思 考 的 精 神, 以 及 循 序 漸 進 的 解 題 流 程, 並 35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搭 配 日 常 生 活 實 例 進 行 教 學 各 子 題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1 排 序 演 算 法 用 途 : 說 明 排 序 演 算 法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1-2 泡 沫 排 序 演 算 法 : 介 紹 泡 沫 排 序 演 算 法,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方 法 1-3 選 擇 排 序 演 算 法 : 介 紹 選 擇 排 序 演 算 法,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方 法 1-4 快 速 排 序 演 算 法 : 介 紹 快 速 排 序 演 算 法,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方 法 1-5 排 序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 利 用 複 雜 度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排 序 演 算 法 之 效 能 2-1 搜 尋 演 算 法 用 途 : 說 明 搜 尋 演 算 法 的 功 能,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時 機 2-2 循 序 搜 尋 演 算 法 : 介 紹 循 序 搜 尋 演 算 法,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方 法 2-3 二 分 搜 尋 演 算 法 : 介 紹 二 分 搜 尋 演 算 法, 及 其 在 程 式 設 計 中 的 使 用 方 法 2-4 搜 尋 演 算 法 效 能 分 析 : 利 用 複 雜 度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搜 尋 演 算 法 之 效 能 七 資 訊 科 學 與 應 用 專 題 教 學 重 點 本 科 目 主 要 是 希 望 學 生 透 過 對 軟 硬 體 應 用 或 資 訊 科 學 特 定 主 題 的 鑽 研, 習 得 實 用 的 操 作 技 能 及 資 訊 科 學 知 識, 並 培 養 學 生 學 習 資 訊 科 學 的 興 趣 教 師 應 規 劃 足 夠 之 實 作 時 間, 及 適 當 之 實 作 學 習 活 動 學 習 主 題 之 選 定 宜 考 量 學 生 之 先 備 知 識, 適 度 調 整 學 習 內 容 各 類 學 習 主 題 之 授 課 重 點 如 下 : (1) 資 訊 科 學 理 論 : 重 點 在 介 紹 資 訊 科 學 重 要 領 域 的 基 本 概 念, 期 使 學 生 對 資 訊 科 學 有 更 深 入 之 認 識 理 論 內 容 宜 儘 量 淺 顯, 以 重 要 基 本 概 念 的 學 習 為 主, 輔 以 實 作, 務 期 學 生 由 實 作 中 理 解 體 會 相 關 的 理 論 概 念 (2) 軟 硬 體 應 用 : 重 點 在 使 學 生 熟 悉 軟 硬 體 的 操 作 及 應 用 技 能, 並 進 一 步 了 解 其 運 作 原 理 及 相 關 的 資 訊 科 學 概 念 必 要 時, 可 與 其 他 學 科 整 合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3) 理 論 與 應 用 整 合 : 重 點 在 整 合 資 訊 科 學 理 論 及 其 相 關 應 用, 兼 重 理 論 與 操 作 技 能 的 學 習 教 學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導 論 本 部 分 主 要 在 簡 介 授 課 內 容, 並 引 起 學 生 對 所 選 定 學 習 主 題 的 興 趣 授 課 重 點 應 強 調 學 習 主 題 與 日 常 生 活 或 未 來 工 作 的 關 係, 並 介 紹 與 學 習 主 題 相 關 的 資 訊 科 學 領 域, 以 期 學 生 瞭 解 應 用 與 理 論 的 關 聯 ( 二 ) 主 題 內 容 1. 相 關 知 識 : 介 紹 與 學 習 主 題 內 容 相 關 之 理 論 知 識 2. 相 關 工 具 : 介 紹 與 學 習 主 題 內 容 相 關 之 軟 硬 體 工 具, 並 至 少 選 定 一 種 軟 硬 體 工 具 實 際 操 作 練 習, 以 驗 證 所 學 習 之 理 論 知 識 3. 實 作 : 學 生 以 單 獨 或 小 組 形 式 進 行 專 題 製 作 題 目 可 由 教 師 給 定 或 學 生 自 行 選 定, 亦 可 配 合 科 展 程 式 設 計 比 賽 或 其 他 校 內 外 活 動 選 定 實 作 內 容 除 涵 蓋 授 課 範 圍 外, 更 應 提 供 學 生 主 動 探 索 自 我 學 習 更 深 入 內 容 之 機 會 實 施 步 驟 宜 包 括 : 分 析 問 題 設 計 解 決 方 案 電 腦 實 作 成 果 展 示 及 自 評 互 評 等 352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增 進 健 康 知 識 態 度 與 技 能 的 能 力 二 營 造 健 康 支 持 性 環 境 的 能 力 三 維 護 個 人 與 環 境 安 全 的 能 力 四 擬 定 健 康 生 活 策 略 與 實 踐 的 能 力 五 運 用 健 康 資 訊 產 品 和 服 務 的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促 進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 一 ) 認 識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的 重 要, 並 積 極 努 力 養 成 ( 二 ) 具 備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的 能 力 ( 三 ) 了 解 並 學 習 預 防 慢 性 病 和 傳 染 病 的 方 法 ( 四 ) 培 養 準 備 老 化 的 健 康 態 度 二 促 進 安 全 生 活 ( 一 ) 培 養 願 意 主 動 救 人 的 心 態 與 學 習 急 救 的 原 則 和 技 能 ( 二 ) 學 會 事 故 傷 害 處 理 原 則 與 技 能 三 促 進 健 康 消 費 ( 一 ) 提 升 消 費 者 自 我 覺 察 與 資 訊 辨 識 的 能 力 ( 二 ) 應 用 正 確 的 健 康 消 費 概 念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四 促 進 心 理 健 康 ( 一 ) 了 解 並 提 升 自 尊 與 心 理 健 康 ( 二 ) 具 備 維 護 心 理 健 康 的 生 活 技 能 ( 三 ) 認 識 精 神 疾 病, 破 除 對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與 家 屬 的 烙 印 化 態 度 五 促 進 無 菸 及 無 物 質 濫 用 的 生 活 ( 一 ) 了 解 成 癮 藥 物 在 醫 療 上 的 正 確 使 用, 以 及 物 質 濫 用 對 個 人 家 庭 與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 二 ) 具 備 解 決 問 題 及 拒 絕 技 巧, 以 避 免 濫 用 成 癮 物 質 六 促 進 性 健 康 ( 一 ) 養 成 健 康 的 性 觀 念 ( 二 ) 培 養 尊 重 不 同 性 取 向 的 態 度 ( 三 ) 具 備 健 康 兩 性 交 往 所 需 的 生 活 技 能 ( 四 ) 具 備 促 進 性 健 康 所 需 的 知 識 態 度 和 行 為 35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健 康 與 護 理 資 訊 科 技 概 論 家 政 生 活 科 技 等 四 科 合 計 必 修 10 學 分 二 本 課 程 至 少 修 習 二 學 分, 以 開 設 一 學 期 並 儘 量 二 節 連 排 為 原 則 三 各 校 可 彈 性 調 整 授 課 學 期, 學 生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之 需 要, 將 未 納 入 前 項 之 部 分 課 程 於 選 修 科 目 中 開 設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護 理 二 學 分 第 一 冊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1. 認 識 健 康 生 活 1. 健 康 存 摺 : 健 1-1 進 階 了 解 並 體 認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對 型 態 的 重 要 性, 並 積 極 努 力 養 成 康 生 活 型 態 健 康 的 重 要 性 ( 疾 病 預 防 延 緩 老 化 ) 1-2 透 過 自 我 生 活 型 態 的 評 估 以 了 解 自 我 健 康 狀 況 ( 以 飲 食 運 動 睡 眠 等 為 例 ) 1-3 學 習 將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實 踐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2. 具 備 健 康 自 我 2. 健 康 體 位 的 2-1 認 識 肥 胖 飲 食 失 調 與 脊 柱 側 彎 3 管 理 的 能 力 管 理 的 社 會 現 象 與 健 康 問 題, 體 認 維 持 健 康 體 位 的 重 要 性 2-2 探 究 社 會 / 媒 體 中 的 身 體 美 學 概 念, 並 澄 清 身 體 形 象 與 健 康 意 義 2-3 由 低 熱 量 飲 食 運 動 正 確 姿 態 儀 容 整 潔 及 情 緒 管 理 等 著 手, 規 劃 健 康 體 位 的 管 理 計 劃 一 促 進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3. 了 解 並 學 習 預 3. 常 見 慢 性 疾 3-1 認 識 慢 性 病 之 危 險 因 子 與 預 防 方 防 慢 性 病 和 傳 染 病 的 方 法 病 和 傳 染 病 的 認 識 法, 以 癌 症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一 為 例 3-2 了 解 人 與 病 原 體 及 環 境 間 的 關 係 以 建 立 全 球 防 疫 觀 念, 並 學 習 其 預 防 及 治 療 所 應 具 備 之 自 我 照 護 能 力 以 SARS 流 行 性 感 冒 禽 流 感 結 核 病 肝 炎 之 一 為 例 3-3 經 由 高 中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結 果 學 習 辨 識 青 少 年 常 見 慢 性 疾 病, 進 而 學 會 評 估 與 改 善 自 己 的 健 康 3-4 了 解 環 境 與 疾 病 的 關 係, 建 立 對 社 區 健 康 的 責 任 3 354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二 促 進 安 全 生 活 三 促 進 健 康 消 費 4. 培 養 準 備 老 化 4. 準 備 好 了 4-1 學 習 老 化 的 意 涵 及 對 於 老 化 的 錯 的 健 康 態 度 嗎?(Are 誤 概 念 you ready?): 老 化 的 準 備 與 照 護 老 人 4-2 為 自 己 的 健 康 老 年 生 活 在 青 少 年 期 作 充 分 準 備, 以 成 為 健 康 的 銀 髮 族 4-3 學 會 協 助 老 人 居 家 安 全 進 食 用 藥 與 滿 足 心 理 需 求 之 技 能 1. 培 養 願 意 主 動 1. 危 機 時 刻 : 自 1-1 辨 識 危 害 安 全 的 人 事 物 及 自 救 人 的 心 態 與 救 救 人 的 原 救 救 人 的 原 則, 並 做 價 值 澄 學 習 急 救 的 原 則 清 則 和 技 能 1-2 學 習 事 故 傷 害 緊 急 處 理 原 則 與 判 斷 優 先 順 序 2. 學 會 事 故 傷 害 2. 分 秒 必 爭 : 事 2-1 複 習 心 肺 復 甦 術 ( 成 人 兒 童 處 理 原 則 與 技 故 處 理 的 技 嬰 兒 ) 之 意 義 與 其 操 作 技 巧 及 實 能 能 作 2-2 學 習 異 物 梗 塞 的 緊 急 處 理 方 法 與 實 作 2-3 認 識 常 見 突 發 疾 病 或 症 狀 處 理 原 則, 如 異 物 進 入 耳 鼻 喉 急 性 腹 痛 癲 癇 氣 喘 燒 燙 傷 及 傷 口 處 理 等 2-4 了 解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資 源 之 正 確 運 用 1. 提 升 消 費 者 自 1. 消 費 金 頭 1-1 了 解 權 益 受 損 時 的 正 確 解 決 策 我 覺 察 與 資 訊 腦 : 聰 明 消 費 辨 識 的 能 力 的 思 維 略, 如 消 費 者 與 業 者 或 行 政 司 法 立 法 部 門 間 的 互 動 處 理 方 式 1-2 培 養 蒐 集 媒 體 中 有 關 健 康 訊 息 之 興 趣, 辨 識 其 正 確 性 及 風 險 等, 並 做 出 適 合 自 己 的 抉 擇 2. 應 用 正 確 的 健 2. 消 費 者 的 責 2-1 學 習 食 品 的 健 康 辨 識 ( 由 何 而 康 消 費 概 念 於 任 與 權 益 日 常 生 活 中 來 對 健 康 之 影 響 ) 與 選 擇, 以 冰 淇 淋 為 例 2-2 學 習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使 用 的 正 確 觀 念 與 健 康 醫 療 服 務 的 辨 識 及 選 擇 ( 如 : 就 醫 健 康 檢 查 體 重 管 理 等 與 健 康 相 關 之 需 求 ) 參 考 節 數 2 1 5 1 1 35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第 二 冊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促 進 心 理 健 康 二 促 進 無 菸 及 無 物 質 濫 用 的 生 活 1. 了 解 並 提 升 自 尊 與 心 理 健 康 2. 具 備 維 護 心 理 健 康 的 生 活 技 能 3. 認 識 精 神 疾 病, 破 除 對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與 家 屬 的 烙 印 化 態 度 1. 了 解 成 癮 藥 物 在 醫 療 上 的 正 確 使 用, 以 及 物 質 濫 用 對 個 人 家 庭 與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2. 具 備 解 決 問 題 及 拒 絕 技 巧, 以 避 免 濫 用 成 癮 物 質 參 考 節 數 1. 心 中 的 巨 1-1 了 解 自 尊 的 意 涵 及 對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 自 尊 與 影 響 1 心 理 健 康 1-2 學 習 提 升 自 尊 的 方 法, 以 人 際 關 係 或 物 質 濫 用 為 例 2. 調 適 好 心 情 : 情 緒 與 壓 力 管 理 技 巧 3. 人 與 人 的 橋 樑 : 人 際 溝 通 技 巧 4. 解 決 問 題 :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5. 暗 室 的 曙 光 : 心 理 疾 病 與 防 治 1. 物 質 濫 用 的 認 識 2. 對 物 質 濫 用 說 不 2-1 了 解 高 中 生 壓 力 的 來 源 ( 學 校 考 試 自 己 與 家 人 和 朋 友 的 關 係 ), 培 養 壓 力 調 適 與 情 緒 管 理 的 技 能 3-1 學 習 有 效 增 進 人 際 關 係 的 溝 通 技 巧 ( 同 理 心 我 訊 息 尊 重 他 人 肯 定 ) 4-1 培 養 解 決 生 活 問 題 的 能 力, 避 免 成 癮 物 質 或 情 感 問 題 的 傷 害 5-1 了 解 精 神 疾 病 與 心 理 健 康 的 意 涵 及 對 精 神 疾 病 的 錯 誤 觀 念 5-2 認 識 情 感 性 精 神 疾 病 潛 在 因 子 的 發 現 及 預 防 策 略, 以 焦 慮 症 或 憂 鬱 症 為 例 5-3 學 習 協 助 自 我 及 親 友 在 面 對 心 理 問 題 與 各 類 精 神 疾 病 能 主 動 尋 求 協 助, 並 建 立 正 確 態 度 1-1 認 識 在 醫 療 成 癮 藥 物 正 確 的 使 用 觀 念 及 常 見 的 錯 誤 用 藥 習 慣 1-2 了 解 濫 用 成 癮 物 質 對 生 理 心 理 及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2-1 使 用 拒 絕 技 能, 強 化 自 我 肯 定 技 巧, 抵 抗 同 儕 壓 力, 進 而 提 升 自 尊 2-2 認 識 成 癮 物 質 濫 用 之 戒 斷 及 社 會 資 源 的 運 用 2 2 2 356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三 促 進 性 健 康 1. 養 成 健 康 的 性 觀 念 1. 全 人 的 性 觀 念 1-1 從 人 類 性 的 進 化 過 程 ( 性 生 理 性 心 理 性 社 會 及 性 心 靈 等 四 個 層 面 ), 了 解 全 人 的 性 之 健 康 性 觀 念 1-2 澄 清 錯 誤 的 性 觀 念 ( 含 受 孕 時 機 過 程 及 生 殖 系 統 的 疾 病 預 防 ) 1-3 認 識 社 會 文 化 對 性 的 影 響 2. 培 養 尊 重 不 同 2. 同 性 戀 的 認 2-1 認 識 與 接 納 同 性 戀 者 性 取 向 的 態 度 識 2-2 尊 重 與 接 納 不 同 性 取 向 者 3. 具 備 健 康 兩 性 交 往 所 需 的 生 活 技 能 3. 愛 情 重 補 修 : 健 康 兩 性 交 往 的 生 活 技 能 4. 具 備 促 進 性 健 4. 較 安 全 的 性 康 所 需 的 知 行 為 : 避 孕 識 態 度 和 行 為 方 法 的 認 識 5. 生 育 健 康 與 人 工 流 產 6. 關 懷 愛 滋 : 愛 滋 病 的 防 治 7. 終 止 性 騷 擾 及 性 侵 害 : 性 騷 擾 性 侵 害 的 預 防 8. 資 源 的 尋 求 3-1 了 解 高 中 學 生 適 宜 的 兩 性 交 往 過 程 3-2 學 習 向 異 性 表 達 情 感 之 有 效 溝 通 的 生 活 技 能 3-3 學 習 判 斷 由 普 通 朋 友 發 展 為 男 女 朋 友 以 及 對 婚 前 性 行 為 負 責 任 之 做 決 定 的 生 活 技 能 3-4 學 習 對 不 想 要 的 邀 約 之 拒 絕 技 能 中 的 自 我 肯 定 技 巧 3-5 學 習 對 色 情 媒 體 之 批 判 性 思 考 的 生 活 技 能 3-6 學 習 維 護 身 體 自 主 權 之 協 商 的 生 活 技 能 3-7 學 習 理 性 分 手 之 創 造 性 思 考 的 生 活 技 能 4-1 比 較 有 效 的 避 孕 方 法 ( 口 服 避 孕 藥 子 宮 內 避 孕 器 保 險 套 ) 並 學 會 選 擇 適 宜 的 避 孕 方 法 5-1 從 懷 孕 生 產 過 程, 體 會 新 生 命 誕 生 的 美 好, 並 從 優 生 保 健 來 認 識 人 工 流 產 6-1 了 解 全 球 及 國 內 愛 滋 病 的 流 行 現 況, 關 懷 愛 滋 感 染 者, 採 取 行 動 有 效 防 治 愛 滋 7-1 認 識 性 騷 擾 性 侵 害 的 防 治 ( 預 防 策 略 澄 清 迷 思 因 應 與 處 理 ) 8-1 學 習 尋 求 性 健 康 社 會 資 源 協 助 ( 青 少 年 保 健 門 診 親 善 生 育 保 健 服 務 ) 參 考 節 數 1 1 3 4 35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編 選 需 依 據 高 中 課 程 綱 要 理 念 及 本 課 程 之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為 原 則, 所 附 之 說 明, 僅 供 編 選 教 材 之 參 考, 各 校 可 依 師 資 場 地 設 備 器 材 及 學 生 之 需 求 等 條 件 彈 性 運 用 ( 三 ) 各 校 教 師 可 依 據 學 生 能 力 及 地 區 特 性 慎 選 教 材 自 編 教 材 或 規 劃 教 學 活 動, 並 適 度 補 充 最 新 知 識, 以 彰 顯 高 中 教 育 的 地 方 特 色 ( 四 ) 教 材 內 容 宜 秉 持 課 程 統 整 之 精 神, 著 重 相 互 關 連 性 與 應 用 性, 並 以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整 合 教 材, 強 調 認 知 態 度 行 為 技 能 及 價 值 觀, 同 時, 注 意 各 年 級 相 關 內 容 之 銜 接 ( 五 ) 教 材 之 選 配 應 依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之 個 別 差 異, 就 其 能 力 興 趣 經 驗 與 需 求, 選 擇 設 計 適 當 的 教 材, 由 淺 入 深, 由 簡 而 繁, 有 系 統 且 循 序 漸 進, 以 滿 足 學 生 的 學 習 ( 六 ) 教 材 內 容 宜 結 合 社 會 當 前 關 注 的 議 題, 並 適 時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生 活 周 遭 之 相 關 問 題 ( 七 ) 教 材 內 容 應 適 度 融 入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以 收 相 互 啟 發 整 合 之 效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以 能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良 好 的 健 康 行 為 為 首 要 目 標, 教 師 應 依 據 教 材 內 容, 研 發 具 創 意 之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過 程 應 靈 活 安 排, 並 能 彈 性 運 用, 如 價 值 澄 清 腦 力 激 盪 遊 戲 法 陪 席 式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實 驗 示 範 問 答 講 述 法 等, 使 學 習 過 程 生 動 而 有 變 化 ( 二 ) 教 師 宜 重 視 引 發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之 動 機,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性 與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能 力, 以 及 終 生 學 習 的 能 力 ( 三 ) 教 學 應 多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社 區 資 源 輔 助 教 學, 以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如 各 種 圖 片 模 型 實 物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音 帶 錄 影 帶 報 刊 資 料 網 際 網 路 或 多 媒 體 視 聽 器 材 等 ( 四 ) 教 學 宜 加 強 技 能 的 學 習 與 演 練, 如 遇 事 故 傷 害 應 依 程 序 緊 急 處 理 ( 五 ) 教 學 之 實 施 應 與 學 生 社 團 社 區 或 社 會 適 度 互 動, 課 外 教 學 宜 配 合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之 政 策, 培 養 學 生 的 參 與 感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教 材 內 容 之 學 習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分 方 法 採 用 適 當 而 多 樣 的 評 量 方 法, 如 紙 筆 測 驗 課 前 活 動 準 備 課 後 作 業 平 時 觀 察 問 卷 訪 談 紀 錄 表 自 我 評 量 上 課 參 與 及 表 現 等 方 式 進 行 ( 四 ) 評 量 宜 能 兼 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的 結 果, 採 用 主 觀 及 客 觀 的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並 訂 定 給 分 標 準 358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綱 要 ( 五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得 就 課 程 內 容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等 進 行 評 鑑, 其 結 果 可 供 各 校 改 進 之 參 考 四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資 源 包 含 所 有 人 事 物 的 相 關 機 構 之 可 運 用 網 站 書 籍 報 章 雜 誌 及 教 具 等 有 關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五 教 師 資 格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應 由 經 專 業 學 分 認 證 之 合 格 師 資 授 課, 以 維 護 學 生 健 康 之 基 本 人 權 35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60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具 備 主 動 採 取 建 構 健 康 環 境 行 動 的 能 力 二 具 備 促 進 健 康 和 疾 病 防 治 所 需 的 生 活 技 能 與 自 我 照 護 能 力 三 具 備 預 防 和 處 理 危 險 情 境 與 事 故 傷 害 的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促 進 健 康 支 持 環 境 ( 一 ) 建 立 愛 健 康 愛 地 球 的 生 活 價 值 觀 ( 二 ) 成 為 從 體 驗 到 實 踐 的 樂 活 族 ( 三 ) 學 習 媒 體 健 康 訊 息 的 評 估 方 法 二 促 進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 一 ) 應 用 事 故 傷 害 處 理 緊 急 技 能 ( 二 ) 養 成 從 事 健 康 檢 查 的 正 確 態 度 ( 三 ) 培 養 在 生 活 中 關 照 老 年 人 的 能 力 ( 四 ) 培 養 面 對 死 亡 的 正 向 關 懷 與 健 康 態 度 參 時 間 分 配 健 康 與 護 理 選 修 課 程 安 排 於 高 二 或 高 三 之 任 一 學 期, 開 設 一 學 期,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其 中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一 學 分,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一 學 分, 亦 可 分 開 選 修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一 學 分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促 進 健 康 支 持 環 境 1. 建 立 愛 健 康 愛 1. 愛 健 康 與 愛 地 球 1-1 體 認 及 了 解 健 康 且 永 續 的 生 地 球 的 生 活 價 的 生 活 價 值 觀 值 觀 2. 成 為 從 體 驗 到 實 踐 的 樂 活 族 活 方 式 1-2 認 識 健 康 且 永 續 的 生 活 方 式, 如 有 機 食 品 綠 建 築 生 態 旅 遊 二 手 用 品 環 保 家 具 節 能 生 活 綠 色 消 費 等 2. 樂 活 人 生 的 體 驗 2-1 認 識 生 產 消 費 背 後 的 環 境 污 與 實 踐 染 與 環 境 病 及 職 業 病 2-2 擴 展 生 活 經 驗, 培 養 主 動 接 近, 關 照 人 文 環 境 的 情 操 參 考 節 數 3 3 36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參 考 節 數 2-3 學 習 在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等 多 向 度 的 生 活 中, 實 踐 樂 活 3. 學 習 媒 體 健 康 3. 媒 體 識 讀 3-1 了 解 媒 體 給 予 的 健 康 訊 息 之 訊 息 的 評 估 方 法 背 後 意 義 及 其 重 要 性 3-2 針 對 媒 體 給 予 的 健 康 訊 息, 判 斷 其 真 確 性 與 自 我 價 值 對 照 2 二 促 進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1. 應 用 事 故 傷 害 處 理 緊 急 技 能 1. 常 見 事 故 傷 害 緊 急 處 理 1-1 以 常 見 事 故 傷 害 情 境, 綜 合 應 用 創 傷 止 血 骨 折 之 觀 察 與 搬 運 技 能 1-2 學 習 辨 識 意 外 傷 害 後 潛 藏 之 危 機 徵 候 ( 如 腦 挫 傷 內 出 血 ) 2. 養 成 從 事 健 康 2. 健 康 檢 查 的 意 義 2-1 了 解 各 項 健 康 檢 查 的 意 義 ( 如 檢 查 的 正 確 態 度 與 選 擇 身 體 檢 查 婚 前 健 康 檢 查 ) 重 要 性 及 時 機, 並 檢 視 家 人 從 事 健 康 檢 查 的 經 驗, 學 會 正 確 選 擇 適 宜 之 檢 查 內 容 2-2 學 會 評 估 自 我 健 康 異 常 狀 況 ( 如 口 眼 皮 膚 睪 丸 乳 房 大 小 便 月 經 血 壓 胸 悶 現 象 等 ), 以 早 期 發 現 異 狀 並 及 早 就 醫 3. 培 養 在 生 活 中 關 照 老 年 人 的 能 力 3. 老 人 尊 重 與 照 護 3-1 學 習 親 近 尊 敬 老 人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如 敬 老 的 基 本 態 度 或 與 老 人 溝 通 互 動 的 原 則 和 技 巧 等 3-2 了 解 老 人 的 生 理 特 質 及 日 常 生 活 等 照 護 注 意 事 項 3-3 學 會 預 防 老 人 跌 倒 與 上 下 輪 椅 之 技 能 3-4 認 識 老 人 失 智 症 及 長 期 照 護 4. 培 養 面 對 死 亡 4. 最 後 的 足 跡 : 安 的 正 向 關 懷 與 寧 療 護 與 器 官 捐 健 康 態 度 贈 4-1 認 識 安 寧 療 護 意 義 與 實 質 內 涵 4-2 認 識 器 官 捐 贈 的 意 涵 與 進 行 方 式 3 1 3 1 362
伍 實 施 要 點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編 選 需 依 據 高 中 課 程 綱 要 理 念 及 本 課 程 之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為 原 則, 所 附 之 說 明, 僅 供 編 選 教 材 之 參 考, 各 校 可 依 師 資 場 地 設 備 器 材 及 學 生 之 需 求 等 條 件 彈 性 運 用 ( 三 ) 各 校 教 師 可 依 據 學 生 能 力 及 地 區 特 性 慎 選 教 材 自 編 教 材 或 規 劃 教 學 活 動, 並 適 度 補 充 最 新 知 識, 以 彰 顯 高 中 教 育 的 地 方 特 色 ( 四 ) 教 材 內 容 宜 秉 持 課 程 統 整 之 精 神, 著 重 相 互 關 連 性 與 應 用 性, 並 以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整 合 教 材, 強 調 認 知 態 度 行 為 技 能 及 價 值 觀, 同 時, 注 意 各 年 級 相 關 內 容 之 銜 接 ( 五 ) 教 材 之 選 配 應 依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之 個 別 差 異, 就 其 能 力 興 趣 經 驗 與 需 求, 選 擇 設 計 適 當 的 教 材, 由 淺 入 深, 由 簡 而 繁, 有 系 統 且 循 序 漸 進, 以 滿 足 學 生 的 學 習 ( 六 ) 教 材 內 容 宜 結 合 社 會 當 前 關 注 的 議 題, 並 適 時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生 活 周 遭 之 相 關 問 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以 能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良 好 的 健 康 行 為 為 首 要 目 標, 教 師 應 依 據 教 材 內 容, 研 發 具 創 意 之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過 程 應 靈 活 安 排, 並 能 彈 性 運 用, 如 價 值 澄 清 腦 力 激 盪 遊 戲 法 陪 席 式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實 驗 示 範 問 答 講 述 法 等, 使 學 習 過 程 生 動 而 有 變 化 ( 二 ) 教 師 宜 重 視 引 發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之 動 機,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性 與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能 力, 以 及 終 生 學 習 的 能 力 ( 三 ) 教 學 應 多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社 區 資 源 輔 助 教 學, 以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如 各 種 圖 片 模 型 實 物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音 帶 錄 影 帶 報 刊 資 料 網 際 網 路 或 多 媒 體 視 聽 器 材 等 ( 四 ) 教 學 宜 加 強 技 能 的 學 習 與 演 練, 如 遇 事 故 傷 害 應 依 程 序 緊 急 處 理 ( 五 ) 教 學 之 實 施 應 與 學 生 社 團 社 區 或 社 會 適 度 互 動, 課 外 教 學 宜 配 合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之 政 策, 培 養 學 生 的 參 與 感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教 材 內 容 之 學 習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分 方 法 採 用 適 當 而 多 樣 的 評 量 方 法, 如 紙 筆 測 驗 課 前 活 動 準 備 課 後 作 業 平 時 觀 察 問 卷 訪 談 紀 錄 表 自 我 評 量 上 課 參 與 及 表 現 等 方 式 進 行 ( 四 ) 評 量 宜 能 兼 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的 結 果, 採 用 主 觀 及 客 觀 的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並 訂 定 給 分 標 準 ( 五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得 就 課 程 內 容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等 進 行 評 鑑, 其 結 果 可 供 各 校 改 進 之 參 考 3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資 源 包 含 所 有 人 事 物 的 相 關 機 構 之 可 運 用 網 站 書 籍 報 章 雜 誌 及 教 具 等 有 關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五 教 師 資 格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應 由 經 專 業 學 分 認 證 之 合 格 師 資 授 課, 以 維 護 學 生 健 康 之 基 本 人 權 364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具 備 主 動 採 取 建 構 健 康 環 境 行 動 的 能 力 二 具 備 有 效 溝 通 與 合 作 協 商 的 能 力 三 具 備 尊 重 多 元 的 性 價 值 觀, 並 為 親 密 關 係 的 經 營 作 準 備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促 進 身 心 靈 健 康 ( 一 ) 學 會 身 心 靈 整 合 技 巧, 以 增 進 身 心 健 康 ( 二 ) 學 會 以 健 康 方 式, 來 處 理 失 落 與 悲 傷 情 緒 ( 三 ) 學 會 預 防 自 我 傷 害 的 策 略, 以 維 護 身 心 健 康 二 促 進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 一 ) 了 解 自 尊 與 愛 的 關 係, 學 習 健 康 自 尊 與 真 愛 ( 二 ) 培 養 情 侶 溝 通 與 情 感 抉 擇 的 生 活 技 能 ( 三 ) 了 解 青 少 年 階 段 成 為 父 母 的 責 任 與 風 險 ( 四 ) 做 個 情 慾 自 主 高 手, 提 升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健 康 與 護 理 選 修 課 程 安 排 於 高 二 或 高 三 之 任 一 學 期, 開 設 一 學 期,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其 中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一 學 分,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一 學 分, 亦 可 分 開 選 修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一 學 分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一 促 進 身 心 靈 健 康 1. 學 會 身 心 靈 整 合 技 巧, 以 增 進 身 心 健 康 2. 學 會 以 健 康 方 式, 來 處 理 失 落 與 悲 傷 情 緒 1. 身 心 整 合 技 巧 1-1 學 習 認 識 並 討 論 身 心 整 合 技 巧 ( 如 太 極 拳 瑜 珈 靜 坐 冥 想 等 ) 1-2 了 解 身 心 整 合 技 巧 對 增 進 健 康 的 助 益 2. 面 對 失 落 與 悲 傷 2-1 認 識 各 種 失 落 與 悲 傷 經 驗, 如 失 戀 罹 患 癌 症 親 屬 死 亡 喪 友 寵 物 死 亡 經 驗 等, 及 錯 誤 的 處 理 方 式, 如 以 濫 用 成 癮 物 質 來 化 解 悲 傷 參 考 節 數 3 3 36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二 促 進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3. 學 會 預 防 自 我 傷 害 的 策 略, 以 維 護 身 心 健 康 1. 了 解 自 尊 與 愛 的 關 係, 學 習 健 康 自 尊 與 真 愛 2. 培 養 情 侶 溝 通 與 情 感 抉 擇 的 生 活 技 能 2-2 學 習 失 落 與 悲 傷 經 驗 的 正 確 處 理 及 求 助 ( 如 適 當 地 表 達 悲 傷 情 緒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或 機 構 協 助 等 ), 以 及 如 何 協 助 家 人 朋 友 面 對 失 落 經 驗 3. 自 我 傷 害 的 預 防 3-1 認 識 自 我 傷 害 高 危 險 群, 如 : 攻 擊 行 為 感 覺 沒 希 望 低 自 尊 不 合 宜 的 社 會 技 巧 憂 鬱 隱 藏 性 憤 怒 3-2 學 習 自 我 傷 害 預 防 策 略, 知 道 自 殺 預 防 熱 線, 感 覺 沮 喪 時 能 找 人 幫 忙, 建 立 支 持 網 絡, 參 與 志 工, 假 如 有 人 透 露 自 殺 訊 息 時 知 道 如 何 協 助 1. 愛 的 真 諦 1-1 從 家 人 關 係 的 成 長 經 驗 及 心 理 發 展 階 段 任 務 肯 定 個 人 健 康 自 尊 建 立 的 重 要 性 1-2 從 自 尊 與 愛 的 辯 證 關 係 中, 了 解 健 康 自 尊 與 真 愛 的 涵 義 1-3 從 常 見 愛 情 的 類 型, 學 習 以 健 康 自 尊 與 真 愛 來 分 析 愛 情 的 迷 思 2. 兩 性 親 密 關 係 2-1 了 解 兩 性 溝 通 的 差 異 原 則 與 技 巧 2-2 學 習 情 感 抉 擇 與 婚 姻 承 諾 之 做 決 定 的 生 活 技 能 3. 了 解 青 少 年 階 段 3. 未 成 年 家 庭 的 抉 3-1 評 估 成 為 青 少 年 父 母 的 利 成 為 父 母 的 責 任 與 風 險 擇 與 弊 3-2 成 為 青 少 年 父 母 的 生 理 及 心 理 準 備 4. 做 個 情 慾 自 主 高 手, 提 升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的 能 力 4. 情 慾 自 主 4-1 了 解 情 慾 自 主 的 迷 思 與 真 正 意 涵 4-2 學 習 面 對 自 己 情 感 及 性 慾 望 需 求 之 自 主 健 康 管 理 方 法 參 考 節 數 2 2 3 2 1 366
伍 實 施 要 點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課 程 綱 要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編 選 需 依 據 高 中 課 程 綱 要 理 念 及 本 課 程 之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主 要 內 容 為 原 則, 所 附 之 說 明, 僅 供 編 選 教 材 之 參 考, 各 校 可 依 師 資 場 地 設 備 器 材 及 學 生 之 需 求 等 條 件 彈 性 運 用 ( 三 ) 各 校 教 師 可 依 據 學 生 能 力 及 地 區 特 性 慎 選 教 材 自 編 教 材 或 規 劃 教 學 活 動, 並 適 度 補 充 最 新 知 識, 以 彰 顯 高 中 教 育 的 地 方 特 色 ( 四 ) 教 材 內 容 宜 秉 持 課 程 統 整 之 精 神, 著 重 相 互 關 連 性 與 應 用 性, 並 以 學 生 之 生 活 經 驗 整 合 教 材, 強 調 認 知 態 度 行 為 技 能 及 價 值 觀, 同 時, 注 意 各 年 級 相 關 內 容 之 銜 接 ( 五 ) 教 材 之 選 配 應 依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之 個 別 差 異, 就 其 能 力 興 趣 經 驗 與 需 求, 選 擇 設 計 適 當 的 教 材, 由 淺 入 深, 由 簡 而 繁, 有 系 統 且 循 序 漸 進, 以 滿 足 學 生 的 學 習 ( 六 ) 教 材 內 容 宜 結 合 社 會 當 前 關 注 的 議 題, 並 適 時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生 活 周 遭 之 相 關 問 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以 能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良 好 的 健 康 行 為 為 首 要 目 標, 教 師 應 依 據 教 材 內 容, 研 發 具 創 意 之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過 程 應 靈 活 安 排, 並 能 彈 性 運 用, 如 價 值 澄 清 腦 力 激 盪 遊 戲 法 陪 席 式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實 驗 示 範 問 答 講 述 法 等, 使 學 習 過 程 生 動 而 有 變 化 ( 二 ) 教 師 宜 重 視 引 發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之 動 機,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性 與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能 力, 以 及 終 生 學 習 的 能 力 ( 三 ) 教 學 應 多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社 區 資 源 輔 助 教 學, 以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如 各 種 圖 片 模 型 實 物 幻 燈 片 投 影 片 影 片 錄 音 帶 錄 影 帶 報 刊 資 料 網 際 網 路 或 多 媒 體 視 聽 器 材 等 ( 四 ) 教 學 宜 加 強 技 能 的 學 習 與 演 練, 如 遇 事 故 傷 害 應 依 程 序 緊 急 處 理 ( 五 ) 教 學 之 實 施 應 與 學 生 社 團 社 區 或 社 會 適 度 互 動, 課 外 教 學 宜 配 合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之 政 策, 培 養 學 生 的 參 與 感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教 材 內 容 之 學 習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分 方 法 採 用 適 當 而 多 樣 的 評 量 方 法, 如 紙 筆 測 驗 課 前 活 動 準 備 課 後 作 業 平 時 觀 察 問 卷 訪 談 紀 錄 表 自 我 評 量 上 課 參 與 及 表 現 等 方 式 進 行 ( 四 ) 評 量 宜 能 兼 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的 結 果, 採 用 主 觀 及 客 觀 的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並 訂 定 給 分 標 準 ( 五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得 就 課 程 內 容 教 材 編 選 教 學 實 施 等 進 行 評 鑑, 其 結 果 可 供 各 校 改 進 之 參 考 36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四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資 源 包 含 所 有 人 事 物 的 相 關 機 構 之 可 運 用 網 站 書 籍 報 章 雜 誌 及 教 具 等 有 關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五 教 師 資 格 健 康 與 護 理 課 程 應 由 經 專 業 學 分 認 證 之 合 格 師 資 授 課, 以 維 護 學 生 健 康 之 基 本 人 權 368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充 實 體 育 知 能, 建 構 完 整 體 育 概 念 二 增 進 運 動 技 能, 發 展 個 人 運 動 專 長 三 積 極 參 與 運 動, 養 成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四 培 養 運 動 倫 理, 表 現 良 好 社 會 行 為 五 體 驗 運 動 樂 趣, 豐 富 休 閒 生 活 品 質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瞭 解 體 育 活 動 的 意 義 功 能 及 方 法, 並 能 運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二 培 養 個 人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確 立 運 動 嗜 好, 提 升 運 動 技 能 水 準 三 做 到 定 期 適 量 運 動, 執 行 終 身 運 動 計 畫, 增 進 體 適 能 四 發 揮 運 動 精 神, 培 養 良 好 品 德, 並 表 現 符 合 社 會 規 範 之 行 為 五 力 行 動 態 生 活, 參 與 健 康 休 閒 活 動,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促 進 生 活 品 質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體 育 課 第 一 二 三 學 年 每 學 期 二 學 分, 每 週 授 課 二 節 每 次 上 課 以 一 節 為 原 則, 若 因 課 程 實 施 之 需 要, 得 連 續 上 課 二 節 二 運 動 會 健 康 操 校 內 外 體 育 競 賽 與 活 動 之 實 施, 依 教 育 部 所 訂 定 各 級 學 校 體 育 實 施 辨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十 二 學 分 一 教 材 類 別 及 配 置 比 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體 育 課 程 十 二 學 分 各 校 得 根 據 學 校 特 性 學 生 特 質 資 源 特 點 及 發 展 特 色, 自 訂 教 材 內 容 與 百 分 比 評 量 項 目 與 比 例, 提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36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類 別 一 競 技 運 動 類 1. 田 徑 運 動 1-1 短 距 離 跑 1-3 長 距 離 跑 1-5 跨 欄 1-7 急 行 跳 遠 1-9 跳 高 1-11 其 他 2. 水 上 運 動 2-1 仰 泳 2-3 蝶 泳 2-5 混 合 四 式 2-7 短 距 離 游 泳 2-9 長 距 離 游 泳 2-11 水 球 2-13 其 他 3. 體 操 運 動 3-1 地 板 3-3 單 槓 3-5 平 衡 木 3-7 鞍 馬 3-9 疊 羅 漢 3-11 其 他 4. 球 類 運 動 4-1 籃 球 4-3 足 球 4-5 壘 球 4-7 羽 球 教 材 內 容 1-2 中 距 離 跑 1-4 接 力 跑 1-6 障 礙 跑 1-8 三 級 跳 遠 1-10 推 鉛 球 2-2 蛙 泳 2-4 捷 泳 2-6 游 泳 接 力 2-8 中 距 離 游 泳 2-10 跳 水 2-12 划 船 3-2 跳 箱 3-4 雙 槓 3-6 高 低 槓 3-8 跳 馬 3-10 韻 律 體 操 4-2 排 球 4-4 棒 球 4-6 手 球 4-8 桌 球 4-9 網 球 ( 或 軟 網 ) 4-10 巧 固 球 4-11 橄 欖 球 4-12 高 爾 夫 4-13 撞 球 4-14 保 齡 球 4-15 木 球 4-16 合 球 4-17 其 他 5. 技 擊 運 動 ( 自 衛 運 動 ) 5-1 跆 拳 道 5-2 拳 擊 5-3 空 手 道 5-4 柔 道 5-5 合 氣 道 5-6 擊 劍 5-7 其 他 6. 國 術 ( 武 術 ) 運 動 6-1 拳 術 ( 含 太 極 拳 ) 6-2 刀 術 6-3 槍 術 6-4 劍 術 ( 含 太 極 劍 ) 備 註 ( 比 例 %) 50%~75% 370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類 別 二 戶 外 活 動 類 三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四 舞 蹈 類 五 鄉 土 活 動 類 六 健 康 管 理 類 七 體 育 知 識 類 教 材 內 容 備 註 ( 比 例 %) 6-5 氣 功 6-6 其 他 7. 其 它 類 運 動 7-1 射 擊 7-3 自 由 車 7-5 八 人 制 拔 河 7-2 射 箭 7-4 舉 重 7-6 其 他 1. 登 山 2. 露 營 3. 野 外 求 生 4. 攀 岩 5. 自 行 車 6. 直 排 輪 7. 浮 潛 8. 潛 水 5%~10% 9. 水 上 安 全 與 救 生 10. 衝 浪 11. 水 中 遊 戲 12. 飛 盤 13. 其 他 1. 健 走 2. 健 康 操 3. 肌 力 運 動 4. 伸 展 操 5. 瑜 珈 6. 重 量 訓 練 7. 有 氧 運 動 ( 有 氧 舞 蹈 階 梯 有 氧 拳 擊 有 5%~20% 氧 ) 8. 其 他 1. 國 際 標 準 舞 ( 運 動 舞 蹈 ) 2. 街 舞 4. 踢 踏 舞 6. 中 國 古 典 舞 8. 啦 啦 隊 舞 蹈 1. 扯 鈴 3. 踢 毽 5. 舞 獅 7. 拔 河 9. 放 風 箏 3. 創 作 舞 5. 民 俗 土 風 舞 7. 原 住 民 舞 蹈 9. 其 他 2. 跳 繩 4. 舞 龍 6. 龍 舟 競 渡 8. 踩 高 蹺 10. 其 他 1. 運 動 保 健 ( 含 健 康 體 適 能 內 容 ) 2. 運 動 與 營 養 3. 運 動 與 體 重 控 制 4. 運 動 傷 害 與 急 救 5. 運 動 安 全 6. 其 他 1. 運 動 技 術 與 規 則 2. 比 賽 策 略 3. 國 際 運 動 動 態 4. 運 動 倫 理 與 道 德 5. 運 動 發 展 與 欣 賞 6. 運 動 休 閒 產 業 與 產 品 7. 運 動 服 務 消 費 教 育 8. 其 他 5%~20% 5%~20% 5%~10% 融 入 各 類 教 材 註 :1. 健 康 管 理 類 之 教 材 可 配 合 一 到 五 類 教 材 內 容, 適 時 融 入 教 學, 或 採 取 獨 立 授 課 方 式 2. 體 育 知 識 類 之 教 材 則 以 配 合 一 到 五 類 教 材 內 容, 適 時 融 入 教 學 為 原 則 37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二 教 材 內 容 本 課 程 綱 要 的 教 材 內 容 延 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教 材 的 配 置 比 例 保 有 彈 性, 學 校 可 發 展 本 位 課 程 ; 教 材 內 容 以 達 成 核 心 能 力 分 項 指 標 為 依 據, 並 以 指 標 內 涵 闡 述 學 生 所 要 達 到 的 能 力 範 疇 各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至 少 應 規 劃 三 種 主 要 運 動 種 類 或 項 目, 作 為 學 校 體 育 發 展 的 核 心 教 材 內 容, 以 建 立 學 校 體 育 發 展 特 色 為 落 實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的 時 代 性, 教 材 內 容 必 須 適 時 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期 能 讓 學 生 在 學 習 脈 絡 中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進 而 與 社 會 脈 動 相 契 合 核 心 能 力 一 : 瞭 解 體 育 活 動 的 意 義 功 能 及 方 法, 並 能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一 確 認 體 育 1. 能 瞭 解 體 育 活 動 對 個 人 社 會 國 家 與 國 際 的 競 技 運 動 類 活 動 對 人 時 代 意 義 與 功 能 戶 外 活 動 類 類 社 會 的 2. 能 瞭 解 運 動 權 是 每 個 國 民 所 擁 有 的 權 利 舞 蹈 類 意 義 與 功 3. 透 過 民 俗 武 術 等 身 體 活 動, 對 本 土 文 化 具 有 鄉 土 活 動 類 能 更 深 層 認 識 體 育 知 識 類 4.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瞭 解 我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的 運 動 文 化 5. 能 描 述 亞 運 世 界 運 動 會 與 奧 運 會 等 國 際 賽 會 對 國 際 交 流 與 和 平 促 進 的 貢 獻 二 辨 別 不 同 1. 能 描 述 至 少 三 種 運 動 種 類 或 項 目 的 演 進 及 發 展 競 技 運 動 類 體 育 活 動 概 況 與 趨 勢 戶 外 活 動 類 的 方 法 與 2. 能 指 出 至 少 三 種 運 動 種 類 或 項 目 的 基 本 技 術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技 術 3. 能 理 解 至 少 三 種 運 動 種 類 或 項 目 的 規 則 4. 能 說 明 至 少 三 種 運 動 比 賽 的 策 略 與 戰 術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三 具 有 欣 賞 1. 具 有 欣 賞 動 作 美 感 與 觀 賞 運 動 競 賽 的 能 力 運 動 比 賽 2. 能 主 動 瞭 解 國 內 外 重 要 運 動 競 賽 之 資 訊 的 知 能 與 3. 具 有 付 費 欣 賞 業 餘 或 職 業 運 動 競 賽 的 觀 念 行 為 4. 能 主 動 觀 賞 各 種 運 動 賽 會 四 應 用 體 育 1. 能 在 運 動 前 做 好 各 種 暖 身 活 動 活 動 所 學 2. 能 穿 戴 合 適 的 運 動 服 裝 與 裝 備 的 知 識 與 3. 能 將 基 本 的 運 動 保 健 知 識 應 用 於 體 育 活 動 中 技 能 於 日 4. 能 將 避 免 運 動 傷 害 的 知 識 應 用 於 體 育 活 動 中 常 生 活 5. 能 將 急 救 的 知 能 應 用 於 運 動 意 外 事 故 中 中 6. 能 將 運 動 安 全 防 護 的 知 識 應 用 於 體 育 活 動 中 7. 能 將 體 育 活 動 所 學 的 動 作 技 能, 作 為 動 態 生 活 的 基 礎 競 技 運 動 類 戶 外 活 動 類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競 技 運 動 類 戶 外 活 動 類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健 康 管 理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372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二 : 培 養 個 人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確 立 運 動 嗜 好, 提 升 運 動 技 能 水 準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一 確 立 個 人 1. 發 展 個 人 的 體 能 狀 況, 並 逐 步 提 升 競 技 運 動 類 擅 長 的 運 2. 確 立 個 人 至 少 一 項 擅 長 的 運 動, 發 展 運 動 嗜 戶 外 活 動 類 動 好, 作 為 終 身 運 動 的 基 礎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3. 能 主 動 學 習 個 人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提 升 運 動 技 舞 蹈 類 能 鄉 土 活 動 類 4. 能 瞭 解 並 解 決 阻 礙 個 人 運 動 參 與 的 因 素 二 發 展 水 域 運 動 能 力 1. 具 備 游 泳 能 力, 能 以 正 確 姿 勢 換 氣 游 完 50 公 尺 ( 捷 蛙 仰 蝶 項 目 四 選 一 項 ) 2. 具 備 水 域 活 動 安 全 的 概 念 3. 具 備 水 域 活 動 之 求 生 及 急 救 技 能 4. 能 主 動 參 與 各 項 水 域 活 動 競 技 運 動 類 戶 外 活 動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三 提 升 運 動 1. 能 表 現 熟 練 的 運 動 技 能 競 技 運 動 類 技 能 2. 能 瞭 解 不 同 難 度 的 運 動 技 術 戶 外 活 動 類 3. 能 評 估 個 人 與 他 人 的 動 作 技 能 表 現, 提 升 個 人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運 動 技 能 水 準 舞 蹈 類 4. 能 藉 由 各 種 運 動 技 能 的 學 習 與 練 習, 發 展 個 人 鄉 土 活 動 類 多 元 能 力 四 學 會 各 種 1. 能 利 用 各 種 資 訊 媒 體, 學 習 運 動 技 能 體 育 知 識 類 提 升 運 動 2. 能 透 過 師 長 同 學 與 友 伴 學 習 各 種 運 動 技 能 技 能 的 方 3. 能 親 自 執 行 與 練 習 各 種 提 升 運 動 技 能 的 方 法 法 五 能 活 用 各 1. 對 於 個 人 所 喜 愛 的 運 動 項 目, 能 主 動 蒐 集 最 新 競 技 運 動 類 種 運 動 比 的 比 賽 策 略 與 戰 術 資 訊 戶 外 活 動 類 賽 的 策 略 2. 對 個 人 所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能 主 動 瞭 解 比 賽 的 舞 蹈 類 與 戰 術 於 規 則 與 特 點 鄉 土 活 動 類 個 人 擅 長 3. 能 分 析 各 種 比 賽 的 策 略 與 戰 術 於 個 人 所 擅 長 的 體 育 知 識 類 的 運 動 項 目 中 運 動 項 目 中 4. 能 運 用 各 種 運 動 比 賽 的 策 略 與 戰 術 於 個 人 所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中 核 心 能 力 三 : 做 到 定 期 適 量 運 動, 執 行 終 身 運 動 計 畫, 增 進 體 適 能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一 瞭 解 規 律 1. 能 指 出 規 律 運 動 對 個 人 身 心 健 康 的 影 響 體 育 知 識 類 運 動 對 個 2. 能 描 述 參 與 規 律 運 動 對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的 影 響 人 及 社 會 3. 能 分 析 規 律 運 動 對 降 低 社 會 成 本 花 費 產 生 的 的 影 響 與 利 益 益 處 37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二 瞭 解 及 評 1. 能 瞭 解 健 康 體 適 能 及 競 技 體 適 能 之 基 本 要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估 個 人 健 素, 體 認 運 動 對 體 適 能 的 影 響 健 康 管 理 類 康 體 適 能 2. 能 瞭 解 體 適 能 各 項 指 標 與 身 體 健 康 的 相 關 性 體 育 知 識 類 狀 況 3. 能 定 期 檢 測 健 康 體 適 能 4. 能 確 實 將 體 適 能 測 驗 數 據 登 錄 到 體 適 能 護 照 中 5. 能 依 據 教 育 部 公 布 全 國 體 適 能 常 模 瞭 解 自 己 的 體 適 能 水 準 6. 能 比 較 個 人 在 本 次 體 適 能 測 量 結 果 和 前 次 測 量 結 果 之 差 異, 並 分 析 其 原 因 三 擬 訂 適 當 的 運 動 計 畫, 強 化 各 項 健 康 體 適 能 1. 能 主 動 蒐 集 並 閱 讀 健 康 體 適 能 之 相 關 資 訊 2. 能 根 據 體 適 能 評 估 結 果, 設 定 運 動 計 畫, 增 進 健 康 體 適 能 3. 能 瞭 解 個 人 身 體 組 成, 擬 定 適 當 的 體 重 控 制 計 畫 4. 能 與 師 長 同 學 與 友 伴 討 論 運 動 計 畫 5. 能 以 漸 進 個 別 化 多 樣 化 等 原 則 選 擇 適 當 的 活 動, 強 化 各 項 健 康 體 適 能 四 能 執 行 運 1. 能 定 時 進 行 健 康 體 適 能 評 估, 調 整 個 人 運 動 計 動 計 畫, 畫 養 成 規 律 2. 能 記 錄 個 人 的 運 動 日 誌 運 動 習 3. 具 有 規 律 運 動 的 行 為 慣 健 康 管 理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健 康 管 理 類 核 心 能 力 四 : 發 揮 運 動 精 神, 培 養 良 好 品 德, 並 表 現 符 合 社 會 規 範 之 行 為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一 以 成 熟 的 1. 能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增 進 個 人 對 自 我 概 念 的 瞭 解 競 技 運 動 類 控 制 力, 2. 能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學 習 如 何 掌 控 自 我 情 緒 戶 外 活 動 類 培 養 解 決 3. 能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學 習 如 何 面 對 問 題, 並 加 以 解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衝 突 的 能 決 問 題 舞 蹈 類 力 及 增 進 4. 能 以 良 好 的 溝 通 協 調 能 力 處 理 運 動 衝 突 事 件 鄉 土 活 動 類 人 際 關 5. 能 透 過 體 育 活 動 學 習 如 何 增 進 人 際 關 係 係 6. 在 運 動 競 賽 中 能 遵 守 運 動 規 則 與 服 從 裁 判 判 決, 並 尊 重 比 賽 對 手 二 在 體 育 活 1. 個 人 在 團 隊 活 動 中 扮 演 好 分 工 的 角 色 競 技 運 動 類 動 中 展 現 2.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能 瞭 解 他 人 的 角 色, 並 給 予 協 助 戶 外 活 動 類 良 好 的 團 3. 體 育 活 動 中 能 與 隊 友 充 分 合 作, 發 揮 團 隊 精 神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隊 精 神 與 4.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培 養 領 導 能 力 領 導 力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374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三 在 體 育 活 1. 能 建 立 勝 不 驕 敗 不 餒 的 運 動 精 神 動 中 表 現 2. 能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培 養 奮 戰 不 懈 的 態 度 競 技 運 動 類 戶 外 活 動 類 積 極 進 取 3. 能 在 運 動 中 培 養 抗 壓 性, 以 面 對 未 來 社 會 挑 戰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與 樂 於 助 4. 能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主 動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參 與 運 舞 蹈 類 人 的 精 動 鄉 土 活 動 類 神 四 在 體 育 活 1. 能 瞭 解 運 動 倫 理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的 重 要 性 動 中 發 揮 2. 能 瞭 解 運 動 道 德 規 範, 並 遵 守 運 動 規 章 競 技 運 動 類 戶 外 活 動 類 運 動 倫 3. 能 將 遵 守 運 動 規 章 的 態 度 轉 化 為 遵 守 社 會 規 範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理, 表 現 的 行 為 舞 蹈 類 知 法 守 法 4. 在 體 育 活 動 中 表 現 尊 重 不 同 性 別 的 行 為 的 行 為 鄉 土 活 動 類 體 育 知 識 類 核 心 能 力 五 : 力 行 動 態 生 活, 參 與 健 康 休 閒 活 動, 享 受 運 動 樂 趣, 促 進 生 活 品 質 分 項 指 標 指 標 內 涵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一 主 動 參 與 1. 能 主 動 參 與 各 種 校 內 體 育 活 動 競 技 運 動 類 校 內 外 體 2. 能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校 際 間 的 各 種 校 外 體 育 活 動 戶 外 活 動 類 育 活 動 3. 願 意 投 入 運 動 志 工 的 行 列, 服 務 人 群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二 享 受 運 動 1. 能 投 入 時 間 於 個 人 擅 長 的 運 動 中, 享 受 追 求 技 競 技 運 動 類 技 能 提 升 能 提 升 的 美 好 體 驗 戶 外 活 動 類 的 成 就 2. 能 積 極 參 與 校 內 外 體 育 運 動 團 隊, 提 高 運 動 技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感 能 3. 能 發 揮 個 人 運 動 才 能, 增 進 運 動 成 就 舞 蹈 類 鄉 土 活 動 類 三 分 析 與 選 1. 能 主 動 瞭 解 最 新 的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的 資 訊 健 康 管 理 類 擇 合 適 的 2. 確 認 消 費 者 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相 關 產 品 的 權 體 育 知 識 類 運 動 休 閒 產 品 利 與 義 務 3. 具 有 分 析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的 產 品 與 服 務 品 質 的 優 劣 4. 能 運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的 知 識, 選 擇 合 適 的 產 品 四 主 動 參 與 1. 樂 意 與 親 友 共 同 參 與 戶 外 休 閒 活 動 戶 外 活 動 類 戶 外 休 閒 2. 從 事 戶 外 休 閒 活 動 時 能 愛 護 自 然 環 境 活 動 3. 能 規 劃 課 外 的 戶 外 休 閒 活 動 4. 能 分 析 個 人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的 合 適 策 略 5. 能 執 行 個 人 的 戶 外 休 閒 活 動 規 畫 五 實 踐 動 態 1. 能 將 動 態 的 身 體 活 動 融 入 日 常 生 活 中 競 技 運 動 類 的 休 閒 生 2. 能 透 過 適 當 的 動 態 休 閒 活 動,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戶 外 活 動 類 活 3. 能 透 過 身 體 活 動 舒 展 身 心, 享 受 優 質 生 活 健 康 體 適 能 類 4. 能 透 過 動 態 休 閒 生 活, 建 構 健 康 活 力 的 生 活 舞 蹈 類 觀, 體 驗 生 活 的 樂 趣 鄉 土 活 動 類 37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各 校 可 依 據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特 色, 在 體 育 課 時 採 行 傳 統 的 隨 班 授 課 方 式, 或 是 採 行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體 育 課 興 趣 選 項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激 發 學 生 發 展 較 為 擅 長 的 運 動 項 目, 落 實 學 生 終 身 持 續 運 動 的 習 慣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根 據 學 生 的 身 心 發 展 條 件 與 興 趣 學 生 的 體 適 能 與 運 動 基 本 能 力 學 校 特 色 ( 如 學 校 的 運 動 場 地 設 備 師 資 重 點 發 展 項 目 等 ) 慎 選 合 宜 教 材 ( 三 ) 進 行 教 材 編 選 時, 各 校 必 須 成 立 體 育 科 課 程 小 組 負 責 體 育 課 程 規 畫 教 師 在 開 學 前 將 課 程 計 畫 提 交 體 育 科 課 程 小 組 討 論 後, 再 提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核 定 二 教 學 方 法 體 育 教 學 須 以 教 育 理 論 為 依 據, 根 據 學 生 的 學 習 心 理 身 心 特 徵 與 需 要, 安 排 適 當 的 學 習 環 境, 提 供 合 適 的 教 材, 運 用 妥 善 的 教 學 方 法, 有 計 畫 地 實 施 教 學 活 動, 讓 學 生 在 知 識 技 能 與 情 意 方 面 皆 能 達 到 有 效 之 學 習 教 學 過 程 應 包 含 瞭 解 學 生 的 起 點 行 為 準 備 適 宜 的 學 習 環 境 擬 定 教 學 計 畫 及 目 標 激 發 動 機 並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學 習 效 果 等 歷 程 教 師 實 施 體 育 教 學 時, 應 依 據 學 習 的 原 理 原 則, 透 過 各 種 具 有 教 育 價 值 的 運 動 項 目 與 運 動 設 施 或 媒 體 為 媒 介, 以 有 效 的 教 學 策 略 或 學 習 集 團 為 方 法, 指 導 學 生 學 習 因 此, 體 育 教 學 應 具 有 人 性 化 樂 趣 化 基 礎 化 生 活 化 個 別 化 與 創 造 性 之 特 質, 以 達 成 發 展 身 體 機 能 運 動 能 力 心 智 能 力 及 社 會 行 為 等 體 育 教 學 之 本 質, 其 教 學 方 法 宜 掌 握 下 列 原 則 : ( 一 ) 系 統 原 則 : 體 育 教 材 之 編 選 應 有 全 校 三 年 一 貫 系 統 性 之 計 畫, 體 育 教 師 應 根 據 年 度 ( 學 期 ) 計 畫, 訂 定 每 週 之 進 度 表 與 單 元 目 標, 按 表 授 課 在 體 育 教 學 時, 應 依 準 備 活 動 發 展 活 動 及 整 理 活 動 安 排 完 整 之 教 學 過 程 ( 二 ) 類 化 原 則 : 教 授 新 教 材 時, 應 與 學 生 之 舊 經 驗 相 連 接, 從 已 經 學 過 之 教 材 ( 或 動 作 ) 引 導 至 新 教 材 的 學 習 在 教 學 上 要 從 已 知 到 未 知 由 易 而 難 由 簡 單 到 複 雜 由 基 本 動 作 到 應 用 動 作 循 序 漸 進 因 此, 宜 以 示 範 為 主, 說 明 為 輔, 讓 學 生 多 作 練 習, 以 達 學 習 遷 移 之 效 果 ( 三 ) 多 元 原 則 : 體 育 教 師 在 編 選 教 材 時, 應 兼 顧 各 類 教 材 比 例 之 分 配, 並 留 意 學 生 在 認 知 技 能 情 意 三 方 面 之 學 習 是 否 達 成 預 定 之 目 標 在 教 學 活 動 過 程 中, 除 須 達 成 主 學 習 之 目 標 外, 亦 應 兼 顧 副 學 習 與 附 學 習 目 標 之 達 成 在 教 具 使 用 上, 除 使 用 一 般 之 運 動 器 材 外, 尚 須 善 用 視 聽 媒 體 或 資 訊 設 備 等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作 為 教 學 輔 助 器 材 之 用 ( 四 ) 彈 性 原 則 : 對 於 教 材 之 選 擇 要 因 地 因 時 因 人 而 制 宜, 並 依 據 上 課 之 教 材 內 容 場 地 器 材 設 備 及 學 生 當 時 反 應 或 互 動 情 況, 選 擇 適 當 之 教 學 形 式 以 及 決 定 教 學 對 象 組 合 的 方 式 為 個 別 分 組 376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或 全 體 教 學 法 教 學 方 法 ( 如 講 述 說 明 示 範 觀 摩 練 習 欣 賞 發 表 討 論 及 專 題 研 究 遊 戲 比 賽 等 ) 應 靈 活 運 用 ( 五 ) 準 備 原 則 : 體 育 活 動 和 運 動 技 能 的 學 習, 在 教 學 前 能 預 示 活 動 內 容, 讓 學 生 先 有 期 待 的 心 理 準 備 教 學 時, 伸 展 操 與 熱 身 活 動 應 切 實 實 施, 以 增 加 韌 帶 的 彈 性 擴 大 關 節 的 活 動 範 圍 增 強 肌 肉 的 速 度 力 量 和 協 調 性, 並 可 避 免 運 動 傷 害 之 發 生 ( 六 ) 安 全 原 則 : 體 育 教 學 應 加 強 運 動 傷 害 之 預 防 與 宣 導 上 課 前, 應 檢 視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是 否 牢 固 及 安 全, 以 及 瞭 解 學 生 之 身 體 健 康 狀 況 對 不 同 運 動 項 目 之 學 習 內 容, 應 安 排 合 適 的 伸 展 操, 讓 該 運 動 相 關 之 關 節 充 分 活 動, 以 減 少 運 動 傷 害 之 發 生, 並 隨 時 制 止 危 險 性 之 舉 動, 以 防 止 意 外 事 故 如 有 偶 發 之 意 外 事 件, 應 依 程 序 緊 急 妥 善 處 理 ( 七 ) 興 趣 原 則 : 體 育 教 學 過 程 應 著 重 樂 趣, 儘 量 在 愉 悅 的 氣 氛 下 進 行, 讓 學 生 覺 得 樂 在 其 中 在 教 學 活 動 方 式 與 教 學 過 程 的 安 排, 可 加 入 一 些 較 具 挑 戰 性 的 動 作 以 及 具 有 觀 摩 或 競 賽 之 活 動, 以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之 動 力 及 維 持 學 生 學 習 之 興 趣 學 校 亦 可 打 破 原 有 班 級 之 建 置, 以 學 生 之 興 趣 作 為 分 組, 重 新 組 合 上 課, 以 滿 足 不 同 興 趣 學 生 之 需 求 ( 八 ) 效 率 原 則 : 運 動 技 能 之 學 習, 應 依 動 作 之 難 易 度 複 雜 性 與 學 生 之 程 度, 決 定 採 用 分 段 教 學 法 或 全 部 教 學 法 一 般 而 言, 簡 單 易 學 之 動 作, 應 採 全 部 教 學 法 ; 難 度 較 高 或 需 較 長 時 間 學 習 之 動 作, 應 採 分 段 教 學 法 教 學 活 動 展 開 時, 教 師 應 給 予 學 生 即 時 的 回 饋 ( 如 口 語 回 饋 或 動 作 修 正 等 ), 期 能 提 高 教 學 成 效 ( 九 ) 適 性 原 則 : 體 育 教 學 時 應 注 意 學 生 之 個 別 差 異 同 一 教 材, 可 因 學 生 之 性 別 身 材 健 康 狀 況 的 不 同, 而 安 排 不 同 的 教 學 環 境 教 法 及 評 量 方 式 或 標 準 班 上 如 有 身 心 障 礙 或 健 康 情 況 欠 佳 之 學 生, 亦 應 有 適 性 之 教 學 活 動 ( 十 ) 實 用 原 則 : 體 育 教 學 應 多 利 用 學 校 當 地 之 社 會 環 境 資 源 ( 如 游 泳 民 族 體 育 與 民 俗 運 動 ), 以 及 選 擇 當 前 盛 行 的 運 動 ( 如 街 舞 直 排 輪 滑 板 等 ) 作 為 選 授 教 材, 不 僅 實 用 又 有 助 於 學 生 之 社 會 化 另 在 體 育 教 學 時, 應 兼 顧 生 活 化, 讓 學 習 的 知 識 技 能 與 情 操 之 陶 冶 ( 如 瞭 解 當 前 熱 門 球 賽 之 簡 史 規 則 或 認 識 明 星 球 員 增 進 體 適 能 之 方 法 養 成 規 律 運 動 之 習 慣 等 ), 能 活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評 量 項 目 與 比 例 1. 技 能 學 習 : 佔 50% 至 70% 2. 情 意 學 習 : 佔 20% 至 30% 3. 認 知 學 習 : 佔 10% 至 20% ( 二 ) 評 量 方 式 1. 技 能 學 習 (1) 主 觀 評 量 : 由 教 師 觀 察 判 斷 學 生 運 動 技 能 的 優 劣 而 給 分 ( 如 觀 察 學 生 動 作 的 協 調 性 流 暢 性 熟 練 度 ; 有 無 符 合 規 定 動 作 的 要 37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領 ; 動 作 的 美 感 等 ), 教 師 可 事 先 定 出 主 觀 評 量 的 項 目 和 標 準 (2) 客 觀 評 量 : 教 師 根 據 評 量 項 目 的 不 同, 以 碼 錶 皮 尺 計 次 或 得 分 等 方 式 測 量 學 生 運 動 技 能 的 成 績 表 現 2. 情 意 學 習 每 節 上 課 時, 教 師 可 針 對 運 動 精 神 與 學 習 態 度 表 現 較 特 殊 的 學 生 做 觀 察 評 量, 所 用 的 觀 察 方 法 有 軼 事 紀 錄 法 評 定 量 表 法 或 項 目 檢 核 法 觀 察 的 項 目 包 括 出 席 情 形 服 裝 儀 容 努 力 程 度 服 從 指 導 分 組 練 習 遵 守 上 課 秩 序 等 各 種 行 為 3. 認 知 學 習 每 一 單 元 結 束 後, 教 師 可 根 據 教 學 的 項 目 施 以 適 當 的 評 量 評 量 的 內 容 為 所 教 學 項 目 的 運 動 技 術 規 則 發 展 歷 史 運 動 衛 生 安 全 與 國 內 外 體 育 現 況 等 評 量 的 方 法 有 口 試 評 閱 筆 記 作 業 筆 試 專 題 報 告 等 口 試 是 由 教 師 從 題 庫 中 隨 機 抽 取 題 目 對 個 別 學 生 詢 問 ; 評 閱 筆 記 是 由 教 師 將 學 生 上 課 時 所 做 的 筆 記 加 以 評 分 ; 作 業 是 由 教 師 針 對 某 個 教 學 主 題 要 求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進 行 整 理, 然 後 加 以 評 分 ; 筆 試 是 從 題 庫 中 抽 取 題 目 進 行 測 驗 專 題 報 告 是 由 學 生 針 對 某 一 個 專 題, 應 用 適 當 的 研 究 方 法 蒐 集 資 料 並 加 以 分 析 討 論 ( 三 ) 評 量 要 領 1. 評 量 應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 教 學 活 動 是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而 訂 的, 因 此 成 績 的 評 量 亦 應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來 實 施 亦 即 教 師 希 望 學 生 學 到 什 麼, 他 就 要 教 什 麼 給 學 生, 然 後 再 針 對 所 教 的 內 容 予 以 評 量 2. 評 量 應 是 評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果 : 體 育 成 績 評 量 是 要 能 確 實 評 出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果, 而 不 是 評 學 生 的 天 賦 本 能, 尤 其 以 技 能 學 習 的 評 量 為 然 3. 評 量 應 考 量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 在 技 能 學 習 的 評 量 時 應 考 慮 到 性 別 的 差 異, 教 師 應 分 別 建 立 評 分 的 標 準 此 外, 對 於 有 生 理 機 能 障 礙 ( 如 有 心 臟 病 氣 喘 肢 體 殘 障 等 ) 的 學 生, 教 師 應 該 以 個 案 處 理, 予 以 個 別 評 分 4. 評 量 的 方 法 應 具 多 元 性 : 不 管 是 技 能 學 習 情 意 學 習, 或 是 認 知 學 習 的 評 量, 每 種 評 量 都 有 多 種 方 式, 教 師 不 必 祗 固 定 用 一 種 方 式 為 之, 可 交 替 使 用, 或 是 多 種 方 式 並 用, 並 可 利 用 檔 案 評 量 方 式 進 行 學 習 評 量 5. 評 量 時 應 考 慮 場 地 及 天 候 的 因 素 : 在 做 技 能 學 習 的 評 量 時, 教 師 要 考 慮 場 地 及 天 候 的 因 素, 主 要 是 要 讓 各 班 在 測 驗 時 能 達 到 標 準 化 的 要 求, 方 便 將 來 在 計 分 時 能 以 年 級 為 單 位 轉 換 為 T 分 數 若 是 各 班 在 測 驗 時 場 地 及 天 候 差 異 太 大, 就 祗 能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來 計 算 分 數 6. 評 量 應 選 擇 難 易 適 中 的 項 目 或 題 目 : 在 做 技 能 學 習 和 認 知 學 習 的 評 量 時, 應 考 慮 學 生 的 程 度 來 選 擇 適 當 的 測 驗 項 目 或 題 目, 才 能 發 揮 測 驗 的 鑑 別 力 7. 教 師 上 課 時 要 隨 時 觀 察 學 生 的 表 現 : 教 師 在 上 課 時 應 隨 時 注 意 學 生 的 活 動 情 形, 才 能 了 解 他 們 的 運 動 精 神 與 學 習 態 度 教 師 在 做 技 能 的 講 解 或 是 做 動 作 的 示 範 時, 同 時 也 要 觀 察 學 生 聆 聽 的 情 形 此 外, 教 師 在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後, 讓 學 生 自 行 練 習 時, 也 要 隨 時 注 意 學 生 的 動 態 8. 教 師 應 避 免 自 己 的 主 觀 偏 見 影 響 成 績 的 評 量 : 情 意 的 評 量 最 要 避 免 流 於 偏 見, 而 使 評 量 變 成 不 公 因 此, 教 師 若 是 用 觀 察 法 進 行 評 量 時, 對 於 學 生 上 課 的 情 形 要 忠 實 的 記 錄, 才 能 切 實 的 反 應 學 生 的 運 動 精 神 與 學 習 態 度 378
必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 四 )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評 量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是 指 身 心 或 學 習 有 障 礙 的 學 生, 此 類 學 生 的 評 量 可 選 擇 較 適 合 其 身 心 狀 況 的 項 目 進 行 整 體 性 的 評 量 四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資 源 係 依 體 育 教 學 體 育 活 動 與 競 賽 運 動 會 健 康 操 之 實 施 所 需 加 以 編 列, 其 內 容 包 括 運 動 場 地 設 備 及 器 材 各 校 依 學 校 特 性 與 發 展 特 色 決 定 體 育 教 學 或 發 展 之 項 目, 並 可 參 酌 教 育 部 頒 定 之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的 體 育 科 設 備 內 容 加 以 設 置 教 學 資 源 是 體 育 課 程 有 效 實 施 的 重 要 因 素, 教 學 資 源 設 置 宜 注 意 之 事 項 : ( 一 ) 體 育 課 所 需 之 教 具 及 教 學 設 備, 體 育 教 師 應 按 專 業 知 識 與 學 校 實 際 情 況 加 以 規 劃 ; 並 以 班 級 數 學 生 數 及 學 校 經 費, 參 酌 本 教 學 資 源 所 列 項 目 提 出 運 動 器 材 設 備 需 求 量 及 教 育 部 頒 定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的 體 育 科 設 備 內 容, 請 學 校 購 置 ( 二 ) 新 設 學 校 可 依 本 教 學 資 源 所 列 教 具 及 設 備 內 容, 並 考 量 未 來 增 班 之 需 要 性, 做 完 善 規 劃 ( 三 ) 教 學 資 源 各 項 教 具 及 設 備, 其 所 需 最 低 數 量 應 依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標 準 的 體 育 科 設 備 內 容 加 以 設 置 ( 四 ) 各 項 教 學 資 源 未 達 設 備 標 準 之 學 校, 若 因 校 地 有 限, 應 列 入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中 規 劃, 朝 向 立 體 空 間 發 展, 以 擴 充 運 動 場 地 空 間, 並 逐 年 完 成 設 置 及 建 購, 以 達 到 既 定 之 標 準 ( 五 ) 各 教 學 資 源 之 場 地 器 材 及 設 備, 其 設 置 及 規 格 應 依 建 築 法 規 及 運 動 規 則 之 規 定 營 建 及 購 置, 各 種 運 動 場 館 內 外 須 依 照 法 令 規 定 設 置 無 障 礙 設 施 ( 六 ) 實 施 體 育 教 學 時 除 使 用 各 項 運 動 器 材 為 主 要 教 具 外, 亦 可 多 利 用 數 位 光 碟 錄 影 帶 圖 片 相 片 或 掛 圖 等 多 媒 體 設 備 來 輔 助 教 學 ( 七 ) 為 使 雨 天 體 育 課 正 常 化 多 樣 化, 各 校 應 利 用 視 聽 教 室 或 一 般 教 室 加 裝 視 聽 設 備, 實 施 多 媒 體 教 學 ( 八 ) 各 項 教 學 資 源 除 學 校 設 置 外 亦 可 鼓 勵 學 生 自 製 簡 易 運 動 器 具, 蒐 集 相 關 圖 片 或 剪 報 等 以 增 進 教 學 成 效 ( 九 ) 各 項 運 動 專 用 教 室, 除 了 完 善 附 屬 器 材 設 備 外, 面 積 應 考 量 能 容 納 足 夠 班 級 人 數 教 學 使 用 的 空 間, 場 地 器 材 規 格 要 符 合 相 關 規 則 規 定, 器 材 的 標 準 化 與 安 全 性 等 皆 需 考 量, 置 物 櫃 貯 藏 室 視 聽 音 響 空 調 等 設 施 亦 應 列 入 考 量 ( 十 ) 各 校 實 施 體 育 教 學 訓 練 活 動 中, 屬 於 消 耗 性 材 料 得 視 其 需 要 適 時 補 充 ( 十 一 ) 教 學 資 源 未 編 列 之 類 別 及 教 材 內 容 其 場 地 器 材 及 設 備, 各 校 可 依 教 學 及 推 展 需 要 設 置 之 ( 十 二 ) 田 徑 運 動 場 地 跑 道 設 置 以 200 至 400 公 尺 為 原 則, 跑 道 鋪 設 以 全 天 候 材 質 為 宜, 並 附 設 有 沙 坑 投 擲 圈 護 籠 植 竿 箱 起 跳 板 照 明 及 音 響 設 備, 其 形 狀 及 設 備 視 使 用 目 的 及 校 地 而 定 ( 十 三 ) 球 類 運 動 場 地 設 置 應 以 全 天 候 材 質 及 專 用 設 置 為 原 則, 若 因 校 地 受 限 得 與 田 賽 場 地 或 足 棒 壘 球 橄 欖 球 互 為 兼 設 之 各 校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設 置 照 明 設 備, 其 規 格 依 照 相 關 規 則 規 定 設 置 ( 十 四 )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選 修 課 程 所 需 之 教 學 資 源, 依 各 開 授 課 程 需 要 加 以 設 置 其 場 地 器 材 及 設 備 37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五 各 教 材 或 單 元 間 的 聯 繫 與 配 合 ( 一 ) 依 據 課 程 目 標 : 各 科 教 材 之 聯 繫, 須 考 慮 是 否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依 據 目 標 尋 求 相 關 之 教 材 加 以 整 合, 避 免 教 材 孤 立 分 歧 ( 二 ) 顧 及 學 習 的 完 整 性 : 各 類 教 材 的 聯 絡, 應 考 量 教 材 的 組 成 結 構 是 否 完 整, 兼 顧 認 知 情 意 技 能 三 層 面 並 在 完 整 之 架 構 中, 區 分 主 學 習 教 材 輔 學 習 教 材 附 學 習 教 材 等 層 次 ( 三 ) 課 內 與 課 外 相 結 合 :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健 康 操 學 校 各 類 比 賽 社 區 運 動 會, 都 是 發 揮 體 育 課 教 材 績 效 的 廣 義 課 程, 體 育 課 程 可 善 加 配 合 實 施 之 ( 四 ) 課 程 宜 規 劃 與 學 生 之 體 育 運 動 社 團 相 結 合 : 體 育 課 程 學 習 基 本 動 作 技 能 知 識 及 情 意 學 習, 體 育 運 動 社 團 則 深 化 體 育 課 程 內 容, 讓 學 生 針 對 各 種 專 項 運 動 有 更 深 入 的 學 習 內 容, 各 校 宜 妥 善 規 劃 體 育 運 動 社 團,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 五 ) 課 程 宜 結 合 健 康 與 護 理 科 內 容 : 爲 延 伸 九 年 一 貫 健 康 與 體 育 統 整 課 程 之 精 神, 體 育 課 程 宜 適 時 結 合 健 康 與 護 理 科 教 學 內 容 ( 六 ) 教 材 的 安 排 應 有 變 化 : 不 同 類 的 教 材 可 配 合 季 節 實 施, 一 方 面 可 增 加 學 生 的 學 習 廣 度, 另 一 方 面 則 可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七 ) 單 元 的 安 排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 各 單 元 之 間 的 銜 接 應 顧 及 學 生 的 能 力, 由 易 到 難, 由 簡 單 到 複 雜, 以 利 學 生 的 學 習 遷 移 380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建 構 健 康 與 休 閒 知 識, 以 豐 富 人 文 涵 養 二 培 養 健 康 休 閒 運 動 之 態 度, 以 充 實 休 閒 生 活, 並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三 培 養 休 閒 之 技 能 及 健 康 生 活 習 慣, 以 提 升 身 心 靈 健 康 之 適 應 能 力 四 培 養 健 康 休 閒 運 動 之 樂 趣, 並 融 入 日 常 生 活, 以 陶 冶 性 情 五 運 用 健 康 與 休 閒 之 資 源, 推 展 全 民 健 康 休 閒 運 動 貳 時 間 分 配 一 各 校 由 教 材 綱 要 所 訂 的 內 容, 選 擇 各 類 別 教 材 綱 要 中 之 項 目 自 為 教 材, 編 列 於 三 年 中 施 教, 每 學 期 各 校 可 依 課 程 時 間 安 排 一 學 分 每 週 一 至 二 小 時, 每 學 期 以 修 讀 一 至 二 學 分 為 原 則, 各 學 期 均 可 實 施 二 各 校 可 視 狀 況 將 每 學 期 之 授 課 內 容, 以 每 週 平 均 實 施 分 段 實 施 或 利 用 假 期 集 中 實 施 授 課 主 題 一 休 閒 運 動 類 二 樂 山 健 康 休 閒 類 參 教 材 綱 要 主 要 內 容 1. 球 類 運 動 2. 極 限 運 動 ( 如 : 滑 板 攀 岩 等 ) 3. 有 氧 適 能 運 動 4. 肌 肉 適 能 運 動 5. 武 術 運 動 6. 運 動 保 健 與 傷 害 防 護 1. 登 山 2. 健 行 3. 定 向 軌 跡 蒐 尋 活 動 4. 野 炊 5. 滑 草 6. 滑 雪 7. 賞 鳥 活 動 8. 森 林 浴 9. 滑 翔 翼 38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三 親 水 健 康 休 閒 類 四 文 化 健 康 休 閒 類 五 養 生 健 康 休 閒 類 六 休 閒 旅 遊 類 七 健 康 生 活 類 主 要 內 容 1. 水 上 運 動 2. 獨 木 舟 泛 舟 划 船 3. 龍 舟 競 賽 4. 飛 行 傘 ( 拖 曳 傘 ) 5. 水 上 摩 托 車 6. 賞 鯨 活 動 7. 溫 泉 冷 泉 SPA 三 溫 暖 8. 衝 浪 9. 釣 魚 10. 沙 灘 堆 沙 創 作 11. 潛 水 1. 文 物 展 參 訪 2. 竹 雕 木 雕 3. 棋 藝 4. 茶 藝 花 道 5. 戲 劇 1. 足 底 按 摩 2. 穴 位 按 摩 3. 刮 痧 4. 精 油 芳 香 保 健 5. 靜 坐 冥 想 禪 修 1. 生 態 旅 遊 2. 國 民 旅 遊 3. 國 外 旅 遊 1. 初 級 急 救 2. 哺 餵 母 乳 3. 性 教 育 4. 體 重 管 理 5. 生 機 飲 食 6. 皮 膚 護 理 7. 寵 物 飼 養 肆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依 學 生 身 心 成 長 狀 況 個 別 差 異 能 力 及 興 趣, 和 學 校 所 在 地 之 特 色 及 資 源 師 資, 選 擇 適 當 教 材, 由 淺 入 深 由 簡 而 繁 有 系 統 而 循 序 漸 進 ( 三 ) 為 落 實 本 課 程 綱 要 的 時 代 性, 課 程 設 計 及 教 學 內 容 必 須 適 時 融 入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宜 納 入 相 關 的 課 程 中, 以 期 讓 學 生 在 學 習 脈 絡 中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反 應 社 會 脈 動, 以 收 相 互 啟 發 整 合 之 效 382
選 修 -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 健 康 與 休 閒 類 課 程 綱 要 ( 四 ) 課 程 宜 規 劃 與 學 生 社 團 相 結 合, 教 材 編 配 時 宜 考 慮 其 課 程 的 區 隔 與 整 合 性, 在 課 程 實 踐 中 逐 步 形 成 教 師 為 主 導 學 生 為 主 體 課 內 課 外 相 結 合 觀 賞 參 與 相 結 合, 全 面 培 養, 學 以 致 用, 終 身 受 益 ( 五 ) 本 綱 要 的 教 材 編 選, 宜 考 慮 在 健 康 與 護 理 科 及 體 育 科 中 作 區 隔 與 整 合, 使 課 程 更 具 其 特 色 ( 六 ) 本 綱 要 之 教 材 宜 重 視 地 方 的 休 閒 發 展 之 特 色, 與 社 區 作 適 度 結 合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內 涵 應 統 整 認 知 情 意 與 技 能, 並 以 學 生 能 實 踐 各 項 健 康 休 閒 活 動 為 原 則 ( 二 ) 靈 活 運 用 彈 性 安 排 注 重 適 性 發 展, 以 啟 發 創 造 樂 趣 化 教 學, 使 學 習 過 程 生 動 而 有 變 化 ( 三 ) 課 程 所 需 之 教 學 資 源, 依 各 開 授 課 程 需 要, 加 以 設 置 其 場 所 器 材 及 設 備 ( 四 ) 所 列 課 程 以 經 濟 實 用 師 資 容 易 聘 用, 教 學 設 備 容 易 申 購 為 原 則, 同 時 考 量 課 程 至 少 能 上 一 學 期, 學 校 得 視 經 費 外 聘 教 師 ( 五 )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要 注 意 全 體 學 生 活 動 情 形, 隨 時 制 止 危 險 性 之 舉 動, 以 防 止 意 外 事 故 之 發 生 如 有 偶 發 之 意 外 事 件, 應 依 程 序 緊 急 妥 善 處 理 ( 六 ) 休 閒 旅 遊 類 在 校 外 教 學 部 分, 一 天 最 多 以 四 小 時 核 計, 全 學 期 最 多 採 計 學 分 數 之 二 分 之 一, 其 餘 時 間 必 須 進 行 旅 遊 教 學 內 容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教 材 內 容 之 學 習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分 方 法 採 用 適 當 而 多 樣 的 評 量 方 法, 如 紙 筆 測 驗 課 前 活 動 準 備 課 後 作 業 平 時 觀 察 問 卷 訪 談 紀 錄 表 自 我 評 量 上 課 參 與 及 表 現 等 方 式 進 行 ( 四 ) 評 量 宜 能 兼 顧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的 結 果, 採 用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法, 並 訂 定 給 分 標 準 ( 五 ) 教 學 評 量 的 結 果 應 妥 予 運 用, 除 作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材 教 法 及 輔 導 學 生 依 據 外, 應 將 學 生 個 人 成 績 通 知 學 生 家 長, 以 獲 得 共 同 的 瞭 解 與 合 作 ( 六 ) 未 通 過 評 量 的 學 生, 教 師 應 分 析 診 斷 其 原 因, 實 施 補 救 措 施 ; 對 於 資 優 或 績 優 學 生, 應 實 施 加 深 加 廣 或 加 快 教 學, 使 其 潛 能 獲 致 充 分 的 發 展 ( 七 ) 教 學 須 作 客 觀 的 評 量, 也 可 輔 導 學 生 作 自 我 和 同 儕 評 量, 以 明 瞭 學 習 的 成 就 與 困 難, 作 為 後 續 補 救 或 增 益 教 學 之 依 據, 並 使 學 生 從 成 績 進 步 中 獲 得 鼓 勵 38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84
必 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育 宏 觀 國 際 視 野, 增 進 國 防 安 全 知 識 二 凝 聚 國 人 憂 患 意 識, 淬 煉 愛 國 愛 鄉 情 操 三 深 化 全 民 國 防 共 識, 確 保 國 家 整 體 安 全 四 提 升 防 衛 動 員 知 能, 實 踐 全 民 國 防 目 標 五 熟 悉 安 全 應 變 機 制, 奠 定 社 會 安 全 基 礎 貳 核 心 能 力 本 課 程 所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瞭 解 當 前 國 際 與 兩 岸 情 勢 發 展, 以 及 我 國 的 戰 略 地 位 二 認 識 我 國 所 面 臨 之 國 家 安 全 威 脅 與 國 防 政 策 的 基 本 內 容 三 理 解 全 民 國 防 的 意 義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四 瞭 解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的 基 本 概 念 組 織 體 系 與 具 備 各 項 基 本 防 衛 技 能 五 認 識 我 國 國 防 科 技 政 策 與 國 軍 主 要 武 器 裝 備 參 時 間 分 配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必 修 課 程 為 一 學 年 之 課 程, 安 排 於 高 一, 每 週 一 節 課, 共 計 二 學 分 肆 教 材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必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內 容 如 下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國 際 情 勢 分 析 1-1 當 前 國 際 與 亞 太 情 勢 發 展 一 國 際 情 勢 1-2 當 前 兩 岸 情 勢 發 展 1-3 我 國 戰 略 地 位 分 析 1. 國 家 安 全 概 念 1-1 國 家 概 念 與 國 家 意 識 1-2 安 全 與 國 家 安 全 意 涵 1-3 我 國 國 家 安 全 威 脅 評 析 1-4 中 國 對 臺 灣 飛 彈 等 軍 事 威 脅 二 國 防 政 策 2. 我 國 國 防 政 策 2-1 我 國 國 防 政 策 理 念 與 目 標 2-2 我 國 國 防 政 策 與 國 防 施 政 2-3 我 國 軍 事 戰 略 與 建 軍 備 戰 1. 全 民 國 防 導 論 1-1 全 民 國 防 之 內 涵 與 功 能 1-2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之 緣 起 及 其 重 要 性 三 全 民 國 防 1-3 全 民 心 防 與 心 理 作 戰 參 考 節 數 4 4 2 38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概 1-1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之 基 本 認 知 論 1-2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體 系 簡 介 2. 災 害 防 制 與 應 變 2-1 災 害 防 制 與 應 變 機 制 簡 介 2-2 核 生 化 基 本 防 護 2-3 求 生 知 識 與 技 能 四 防 衛 動 員 3. 基 本 防 衛 技 能 3-1 徒 手 基 本 教 練 3-2 步 槍 操 作 基 本 技 能 3-3 射 擊 預 習 與 實 作 4. 防 衛 動 員 模 擬 演 4-1 防 衛 動 員 演 練 之 機 制 與 設 計 練 4-2 防 衛 動 員 的 實 作 1. 國 防 科 技 概 論 1-1 當 代 武 器 發 展 介 紹 1-2 海 洋 科 技 與 國 防 五 國 防 科 技 1-3 國 防 科 技 政 策 1-4 國 軍 主 要 武 器 介 紹 參 考 節 數 22 4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輯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涉 及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內 容 時, 應 保 持 適 當 區 隔, 明 確 規 劃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專 業 領 域 ( 三 ) 教 材 編 撰 篇 幅, 須 以 課 程 單 元 時 數 多 寡, 適 當 編 寫 配 置 ; 教 材 綱 要 所 列 舉 的 說 明 事 項, 係 供 編 撰 教 科 書 及 教 學 參 考 之 用 ( 四 ) 教 材 內 容 宜 由 簡 而 繁, 由 淺 而 深, 循 序 漸 進, 段 落 清 晰, 條 理 分 明, 使 學 生 易 學 易 懂 ( 五 ) 圖 片 編 排, 採 質 量 並 重 原 則 ; 圖 片 說 明, 宜 簡 潔 明 白, 期 能 加 深 印 象, 增 進 學 習 興 趣, 提 升 學 習 效 果 ; 各 種 教 學 相 關 資 源 之 取 得 運 用, 應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 六 ) 教 師 手 冊 多 媒 體 輔 教 等 資 料 之 編 撰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針 對 特 殊 事 件 人 物 或 軍 事 術 語 等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與 相 關 文 獻, 以 利 教 學 參 考 運 用 ( 七 ) 凡 文 中 初 次 出 現 之 外 國 人 地 物 等 譯 名, 均 須 附 註 原 文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頒 定 為 準 ; 若 未 統 一 者, 以 坊 間 同 類 書 籍 所 譯 最 適 當 通 行 者 為 準 ( 八 ) 本 教 材 須 結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總 綱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第 四 點 精 神 適 時 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 包 括 區 辨 海 域 衝 突 之 原 因 海 上 海 下 的 國 防 科 技 武 器 )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議 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每 一 單 元 教 學 前, 應 熟 讀 教 材 及 教 師 手 冊 內 容, 確 立 教 學 目 標, 完 成 教 學 構 想, 撰 寫 授 課 計 畫,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並 運 用 適 當 教 學 方 法 與 教 學 資 源, 據 以 實 施 教 學 386
必 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 二 ) 為 因 應 課 程 準 備, 各 校 應 依 實 際 狀 況 及 教 學 者 專 長, 編 成 教 學 研 究 小 組, 並 可 酌 情 結 合 相 關 授 課 者, 得 採 協 同 教 學 方 式 授 課, 以 落 實 教 學 成 效 ( 三 ) 教 學 活 動 應 配 合 各 校 學 生 素 質 教 學 環 境 輔 教 設 備 等 條 件 之 差 異, 適 當 安 排 教 材 與 進 度 教 學 過 程 中 引 導 學 生 研 討 活 動 與 教 學 者 講 解 並 重 ( 四 ) 教 學 方 式 應 依 教 材 性 質 內 容, 酌 採 講 述 示 範 實 作 討 論 詢 答 辯 論 測 驗 電 化 教 學 參 訪 或 專 題 研 究 等 多 元 教 學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閱 讀 補 充 讀 物, 多 元 運 用 圖 表 投 影 片 模 型 等 輔 助 教 材, 以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 五 ) 運 用 時 事 及 其 他 課 外 活 動 學 習 心 得, 指 導 學 生 利 用 相 關 資 訊, 從 國 防 軍 事 及 全 民 防 衛 觀 點 去 思 考 和 類 化 推 理, 以 瞭 解 事 物 不 同 層 面 之 現 象 與 發 展,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意 願 ( 六 ) 教 學 實 施 應 隨 時 蒐 集 最 新 資 料, 充 實 教 學 內 容, 與 時 俱 進 ( 七 ) 教 學 應 著 重 邏 輯 思 考 獨 立 判 斷 創 造 能 力 之 培 養 及 正 確 認 知 之 建 立, 增 進 學 生 團 結 合 作 民 主 法 治 精 神 與 責 任 感 ( 八 ) 教 學 歷 程 中 應 著 重 實 際 操 作 與 演 練, 並 注 意 學 生 安 全, 除 依 據 課 程 所 訂 時 間 實 施 外, 更 應 利 用 學 校 相 關 活 動 時 間, 相 機 指 導 練 習, 以 收 寓 教 於 生 活 之 效 ( 九 ) 每 次 授 課 完 畢, 應 紀 錄 教 學 執 行 情 形, 並 隨 時 自 我 評 量, 以 求 精 進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相 關 軟 硬 體 設 施 之 良 窳, 與 落 實 教 學 成 效 之 關 係 至 鉅, 各 校 應 妥 為 規 劃 運 用 ( 二 ) 各 校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教 學 專 業 教 室, 應 蒐 集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各 課 程 單 元 相 關 資 料, 隨 時 充 實 教 學 資 源, 並 交 流 共 享 ( 三 ) 各 校 應 檢 討 編 列 預 算 購 置 或 研 製 有 關 課 程 教 學 投 影 片 光 碟 模 型 電 腦 教 學 軟 體 等 輔 教 器 材, 使 教 學 活 潑 生 動 而 有 效 四 與 其 他 方 面 之 聯 繫 ( 一 ) 本 綱 要 應 與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之 教 材 與 議 題 配 合, 但 加 以 區 隔, 以 達 相 輔 相 成, 拓 展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和 綜 合 思 考 能 力 ( 二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除 本 科 外, 另 設 選 修 科 目 : 包 括 當 代 軍 事 科 技 野 外 求 生 兵 家 的 智 慧 戰 爭 與 危 機 的 啟 示 及 恐 怖 主 義 與 反 恐 作 為 等 ( 三 ) 各 校 得 單 獨 成 立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教 學 研 究 會 或 領 域 課 程 小 組, 並 遵 照 有 關 規 定 舉 行 會 議, 其 討 論 應 以 教 材 及 教 學 方 法 之 研 究 為 主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方 式 採 多 樣 化, 包 括 討 論 問 答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報 告 實 作 單 元 教 學 活 動 表 現 及 筆 試 等 ; 評 量 之 設 計 應 以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表 達 及 操 作 能 力 為 原 則 ( 二 ) 學 期 成 績 之 評 量 : 依 各 校 學 生 成 績 考 查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三 ) 對 特 殊 需 要 學 生,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或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38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88
選 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育 歷 史 宏 觀 視 野, 深 植 慎 戰 和 平 理 念 二 充 實 兵 學 知 識 素 養, 涵 養 國 防 戰 略 思 維 三 瞭 解 先 進 科 技 知 能, 擴 大 國 防 知 識 視 野 四 養 成 反 恐 應 變 能 力, 奠 定 社 會 安 全 基 石 五 培 養 野 外 求 生 知 能, 增 進 自 我 防 衛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本 課 程 所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評 論 現 代 重 要 戰 爭 與 台 灣 戰 史 之 歷 程 與 意 義 二 說 明 東 西 方 重 要 兵 學 家 的 生 平 與 兵 學 思 想 三 瞭 解 當 代 戰 爭 與 軍 事 科 技 的 特 色, 並 對 各 項 先 進 武 器 建 立 基 本 認 識 四 理 解 當 前 國 際 恐 怖 主 義 之 威 脅, 及 世 界 主 要 國 家 與 我 國 的 反 恐 政 策 與 作 為 五 具 備 野 外 求 生 的 基 本 知 識 與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選 修 課 程 可 安 排 於 高 中 一 二 三 學 年 實 施 肆 教 材 綱 要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選 修 科 目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內 容 如 下 :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1. 軍 事 科 技 的 演 變 1-1 戰 爭 型 態 的 演 變 1-2 當 代 軍 事 科 技 的 特 色 2. 軍 事 事 務 革 新 2-1 意 義 與 內 容 2-2 各 主 要 國 家 發 展 方 向 2-3 我 國 的 軍 事 革 新 作 為 3. 先 進 武 器 簡 介 3-1 資 訊 作 戰 3-2 電 磁 防 護 一 當 代 軍 事 科 技 3-3 飛 彈 防 禦 系 統 3-4 精 準 武 器 3-5 無 人 遙 控 載 具 3-6 隱 形 載 具 3-7 非 致 命 武 器 3-8 其 他 參 考 節 數 18 38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二 野 外 求 生 三 兵 家 的 智 慧 四 戰 爭 與 危 機 的 啟 示 4. 未 來 軍 事 科 技 發 展 4-1 生 物 科 技 趨 勢 4-2 奈 米 科 技 4-3 太 空 科 技 4-4 其 他 1. 野 外 活 動 準 備 事 項 1-1 活 動 計 畫 1-2 整 備 要 領 2. 野 外 求 生 常 識 2-1 我 國 野 外 地 區 特 性 2-2 可 食 用 植 物 ( 或 生 物 ) 的 認 識 2-3 環 境 生 態 保 育 3. 野 外 求 生 基 本 知 能 3-1 應 變 原 則 3-2 急 救 要 領 3-3 求 救 方 式 3-4 食 物 取 得 3-5 野 炊 技 能 3-6 住 所 搭 建 4. 實 作 練 習 4-1 計 畫 撰 寫 4-2 狀 況 模 擬 與 處 置 1. 兵 學 概 論 1-1 兵 學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1-2 兵 學 的 發 展 歷 程 與 研 究 方 法 2. 孫 子 兵 法 2-1 孫 子 生 平 2-2 孫 子 兵 法 主 要 內 涵 2-3 對 後 世 影 響 3. 戰 爭 論 3-1 克 勞 塞 維 茲 生 平 3-2 戰 爭 論 主 要 內 涵 3-3 對 後 世 影 響 1. 台 灣 戰 史 1-1 明 鄭 時 期 戰 役 1-2 日 本 侵 台 戰 爭 1-3 古 寧 頭 戰 役 與 八 二 三 砲 戰 1-4 1995 與 1996 年 台 海 飛 彈 危 機 2. 現 代 重 要 戰 爭 2-1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2-2 韓 戰 與 越 戰 2-3 古 巴 危 機 與 以 阿 戰 爭 2-4 1999 年 科 索 沃 戰 爭 與 2001 年 阿 富 汗 戰 爭 2-5 1991 年 第 一 次 波 灣 戰 爭 與 2003 年 第 二 次 波 灣 戰 爭 五 恐 怖 主 義 與 反 1. 九 一 一 事 件 概 述 1-1 發 生 經 過 恐 作 為 1-2 起 因 分 析 1-3 事 件 之 影 響 2. 恐 怖 主 義 的 威 脅 與 2-1 恐 怖 主 義 定 義 與 類 型 危 害 2-2 主 要 恐 怖 組 織 與 活 動 2-3 對 全 球 與 區 域 安 全 的 影 響 390 參 考 節 數 18 18 18 18
選 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備 註 3. 國 際 反 恐 作 為 3-1 主 要 國 家 反 恐 政 策 3-2 主 要 國 家 反 恐 行 動 4. 我 國 反 恐 作 為 4-1 反 恐 政 策 與 機 制 4-2 反 恐 部 隊 4-3 反 恐 行 動 以 上 五 項 選 修 課 程, 每 項 課 程 一 學 分 參 考 節 數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輯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應 具 時 代 性 及 前 瞻 性 ( 二 ) 涉 及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內 容 時, 應 保 持 適 當 區 隔, 明 確 規 劃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專 業 領 域 ( 三 ) 教 材 編 撰 篇 幅, 須 以 課 程 單 元 時 數 多 寡, 適 當 編 寫 配 置 ; 教 材 綱 要 所 列 舉 的 說 明 事 項, 係 供 編 撰 教 科 書 及 教 學 參 考 之 用, 得 由 編 著 者 與 教 師 斟 酌 變 更 其 次 序 及 內 容 ( 四 ) 教 材 內 容 宜 由 簡 而 繁, 由 淺 而 深, 循 序 漸 進, 段 落 清 晰, 條 理 分 明, 使 學 生 易 學 易 懂 ( 五 ) 圖 片 編 排, 採 質 量 並 重 原 則 ; 圖 片 說 明, 宜 簡 潔 明 白, 期 能 加 深 印 象, 增 進 學 習 興 趣, 提 升 學 習 效 果 ; 各 種 教 學 相 關 資 源 之 取 得 運 用, 應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 六 ) 教 師 手 冊 多 媒 體 輔 教 等 資 料 之 編 撰 應 配 合 教 科 書, 針 對 特 殊 事 件 人 物 或 軍 事 術 語 等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與 相 關 文 獻, 以 利 教 學 參 考 運 用 ( 七 ) 凡 文 中 初 次 出 現 之 外 國 人 地 物 等 譯 名, 均 須 附 註 原 文 譯 名 以 教 育 部 頒 定 為 準 ; 若 未 統 一 者, 以 坊 間 同 類 書 籍 所 譯 最 適 當 通 行 者 為 準 ( 八 ) 本 教 材 須 結 合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總 綱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第 四 點 精 神 適 時 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 包 括 區 辨 海 域 衝 突 之 原 因 海 上 海 下 的 國 防 科 技 武 器 ) 環 保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議 題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每 一 單 元 教 學 前, 應 熟 讀 教 材 及 教 師 手 冊 內 容, 確 立 教 學 目 標, 完 成 教 學 構 想, 撰 寫 授 課 計 畫,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並 運 用 適 當 教 學 方 法 與 教 學 資 源, 據 以 實 施 教 學 ( 二 ) 為 因 應 課 程 準 備, 各 校 應 依 實 際 狀 況 及 教 學 者 專 長, 編 成 教 學 研 究 小 組, 並 可 酌 情 結 合 相 關 授 課 者, 得 採 協 同 教 學 方 式 授 課, 以 落 實 教 學 成 效 ( 三 ) 教 學 活 動 應 配 合 各 校 學 生 素 質 教 學 環 境 輔 教 設 備 等 條 件 之 差 異, 適 當 安 排 教 材 與 進 度 教 學 過 程 中 引 導 學 生 研 討 活 動 與 教 學 者 講 解 並 重 ( 四 ) 教 學 方 式 應 依 教 材 性 質 內 容, 酌 採 講 述 示 範 實 作 討 論 詢 答 辯 論 測 驗 電 化 教 學 參 訪 或 專 題 研 究 等 教 學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閱 讀 補 充 讀 物, 多 元 運 用 圖 表 投 影 片 模 型 等 輔 助 教 材, 以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39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 五 ) 運 用 時 事 及 其 他 課 外 活 動 學 習 心 得, 指 導 學 生 利 用 相 關 資 訊, 從 國 防 軍 事 觀 點 去 思 考 和 類 化 推 理, 以 瞭 解 事 物 不 同 層 面 之 現 象 與 發 展,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意 願 ( 六 ) 教 學 實 施 應 隨 時 蒐 集 最 新 資 料, 充 實 教 學 內 容, 與 時 俱 進 ( 七 ) 教 學 應 著 重 邏 輯 思 考 獨 立 判 斷 創 造 能 力 之 培 養 及 正 確 認 知 之 建 立, 增 進 學 生 團 結 合 作 民 主 法 治 精 神 與 責 任 感 ( 八 ) 教 學 歷 程 應 著 重 實 際 操 作 與 演 練, 並 注 意 學 生 安 全, 除 依 據 課 程 所 訂 時 間 實 施 外, 更 應 利 用 學 校 相 關 活 動 時 間, 相 機 指 導 練 習, 以 收 寓 教 於 生 活 之 效 ( 九 ) 授 課 時, 應 掌 握 學 生 學 習 情 緒, 並 結 合 生 活 輔 導, 相 機 融 入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 包 括 區 辨 海 域 衝 突 之 原 因 海 上 海 下 的 國 防 科 技 武 器 海 洋 科 技 與 國 防 的 關 係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環 保 教 育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及 永 續 發 展 等 議 題 ( 十 ) 每 次 授 課 完 畢, 應 記 錄 教 學 執 行 情 形, 並 隨 時 自 我 評 量, 以 求 精 進 ( 十 一 ) 選 修 課 程 內 容 如 無 必 然 之 順 序 性, 教 師 可 視 教 材 及 教 學 需 求 選 擇 適 切 之 課 程 內 容, 進 行 教 學 設 計 三 教 具 及 有 關 教 學 設 備 ( 一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相 關 軟 硬 體 設 施 之 良 窳, 與 落 實 教 學 成 效 之 關 係 至 鉅, 各 校 應 妥 為 規 劃 運 用 ( 二 ) 各 校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教 學 專 業 教 室, 應 蒐 集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各 課 程 單 元 相 關 資 料, 隨 時 充 實 教 學 資 源, 並 交 流 共 享 ( 三 ) 各 校 應 檢 討 編 列 預 算 購 置 或 研 製 有 關 課 程 教 學 投 影 片 光 碟 模 型 電 腦 教 學 軟 體 等 輔 教 器 材, 使 教 學 活 潑 生 動 而 有 效 四 與 其 他 方 面 之 聯 繫 ( 一 ) 本 綱 要 應 與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或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之 教 材 與 議 題 配 合, 但 加 以 區 隔, 以 達 相 輔 相 成, 拓 展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和 綜 合 思 考 能 力 ( 二 ) 各 校 得 單 獨 成 立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教 學 研 究 會 或 領 域 課 程 小 組, 並 遵 照 有 關 規 定 舉 行 會 議, 其 討 論 應 以 教 材 及 教 學 方 法 之 研 究 為 主 五 教 學 評 量 ( 一 ) 教 學 評 量 方 式 採 多 樣 化, 包 括 討 論 問 答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報 告 實 作 單 元 教 學 活 動 表 現 及 筆 試 等 ; 評 量 之 設 計 應 以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表 達 及 操 作 能 力 為 原 則 ( 二 ) 學 期 成 績 之 評 量 : 依 各 校 學 生 成 績 考 查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三 ) 對 特 殊 需 要 學 生,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或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392
選 修 -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學 習 第 二 外 國 語 的 興 趣 與 基 本 能 力 二 培 養 學 生 以 第 二 外 國 語 進 行 日 常 生 活 溝 通 的 基 本 能 力 三 增 進 學 生 對 國 際 事 務 及 第 二 外 國 語 國 家 民 俗 文 化 社 會 的 了 解, 培 養 學 生 兼 容 並 蓄 的 世 界 觀, 進 而 反 思 本 國 文 化 四 協 助 學 生 建 立 日 後 通 過 國 際 語 言 認 證 之 基 礎, 提 高 至 第 二 外 國 語 地 區 進 行 交 流 或 進 修 之 機 會, 並 與 大 學 第 二 外 語 教 育 接 軌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應 培 養 以 下 之 核 心 能 力, 唯 可 視 授 課 時 數 做 適 當 之 重 點 選 擇 : 一 語 言 能 力 : ( 一 ) 聽 1. 聽 辨 基 本 單 詞 片 語 及 簡 單 句 子 的 能 力 2. 辨 識 不 同 語 調 所 表 達 的 句 類 與 說 話 者 情 緒 態 度 的 能 力 3. 聽 懂 日 常 生 活 用 語 對 話 與 簡 單 敘 事 的 能 力 ( 二 ) 讀 1. 閱 讀 簡 單 的 句 子 標 示 賀 卡 表 格 書 信 與 短 文 等 之 能 力 2. 朗 讀 簡 單 句 子 與 短 文 的 能 力 3. 用 第 二 外 語 閱 讀 網 路 上 簡 單 資 訊 的 能 力 ( 三 ) 說 1. 以 清 晰 的 發 音 及 正 確 的 語 調 說 出 簡 單 的 句 子 的 能 力 2. 以 簡 易 的 語 言 介 紹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能 力 3. 以 簡 單 用 語 提 問 回 答 與 敘 述 的 能 力 ( 四 ) 寫 1. 正 確 聽 寫 出 字 母 字 彙 與 簡 單 句 子 的 能 力 2. 填 寫 表 格 個 人 資 料 簡 短 卡 片 與 撰 寫 簡 單 書 信 的 能 力 3. 以 簡 單 的 文 段 描 述 與 日 常 生 活 有 關 事 物 的 能 力 二 學 習 態 度 與 方 法 : ( 一 ) 樂 於 參 加 與 第 二 外 國 語 相 關 的 學 習 活 動 之 態 度 ( 二 ) 主 動 利 用 工 具 書 或 網 路 資 源 提 升 第 二 外 國 語 及 外 國 文 化 的 自 學 能 力 ( 三 ) 樂 於 接 觸 第 二 外 國 語 之 電 影 歌 曲 報 紙 雜 誌 課 外 讀 物 網 站 等 媒 體 之 態 度 39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三 文 化 涵 養 與 國 際 觀 : ( 一 ) 認 識 欣 賞 並 尊 重 不 同 國 家 與 族 群 之 禮 儀 與 文 化 習 俗 ( 二 ) 認 識 第 二 外 國 語 文 化 圈 的 肢 體 語 言 ( 三 ) 主 動 瞭 解 外 國 事 物 的 習 慣 ( 四 ) 能 從 多 元 文 化 觀 點 反 思 本 國 的 文 化 及 社 會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安 排 於 一 至 三 學 年 實 施, 每 學 期 得 授 課 一 至 二 學 分, 實 習 課 程 得 安 排 一 學 分 兩 節 肆 教 材 綱 要 一 編 纂 原 則 ( 一 ) 教 材 以 訓 練 學 生 基 本 閱 讀 及 口 語 能 力 為 主 ( 二 ) 各 單 元 之 選 材 宜 多 元 化, 兼 顧 生 活 化 知 識 性 趣 味 性 及 啟 發 性, 並 納 入 與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相 關 的 主 題, 如 : 家 庭 學 校 食 物 動 植 物 節 慶 習 俗 職 業 旅 遊 運 動 休 閒 青 少 年 文 化 等 內 容 ( 三 ) 內 容 體 裁 以 對 話 短 文 歌 謠 韻 文 短 劇 書 信 常 用 表 格 為 主 ( 四 ) 詞 彙 片 語 及 語 法 應 與 各 單 元 主 題 配 合 ( 五 ) 教 材 之 編 排 以 漸 進 累 積 反 覆 為 原 則, 力 求 聯 貫 二 編 寫 方 式 ( 一 ) 教 材 所 設 計 之 學 習 單 元 應 針 對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及 多 元 文 化 認 知 之 培 養 ( 二 ) 各 單 元 學 習 活 動 力 求 靈 活 有 變 化, 可 包 括 課 文 對 話 基 本 發 音 語 調 訓 練 語 法 聽 力 口 說 書 寫 及 造 句 練 習, 並 可 設 計 遊 戲 歌 唱 角 色 扮 演 及 視 聽 活 動 等 ( 三 ) 課 本 編 寫 宜 多 利 用 多 媒 體 視 聽 教 材 一 教 材 選 用 符 合 肆 教 材 綱 要 之 教 材 伍 實 施 要 點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運 用 豐 富 多 樣 化 的 教 學 資 源, 進 行 多 元 實 用 有 趣 的 第 二 外 國 語 教 學 活 動 ( 二 ) 以 生 活 化 實 用 溝 通 為 主, 培 養 學 生 使 用 第 二 外 國 語 進 行 基 本 溝 通 之 能 力 ( 三 ) 安 排 多 樣 化 學 習 情 境, 設 計 活 潑 的 教 學 活 動 ; 促 成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提 供 使 用 第 二 外 國 語 及 接 觸 外 國 文 化 的 機 會 ( 四 ) 運 用 網 路 多 媒 體 及 其 他 資 源, 如 : 各 國 在 台 機 構 相 關 展 演 活 動,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外 國 文 化 及 時 事 394
選 修 - 第 二 外 國 語 課 程 綱 要 三 學 習 評 量 學 習 評 量 除 用 於 考 核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外, 也 作 為 暸 解 學 生 學 習 困 難 及 調 整 課 程 的 參 考 學 習 評 量 應 依 據 下 列 五 項 原 則 : ( 一 ) 配 合 教 學 目 標 教 材 內 容 及 教 學 活 動, 涵 蓋 聽 說 讀 寫 的 能 力 及 文 化 的 認 知 ( 二 ) 評 量 包 括 正 式 測 驗 課 堂 參 與 展 演 作 業 與 報 告 繳 交 以 及 學 習 態 度 等 項 目 ( 三 ) 評 量 方 式 多 樣 化, 兼 採 紙 筆 口 說 及 聽 力 測 驗 展 演 口 頭 或 書 面 報 告 等 不 同 方 式 ( 四 ) 評 量 內 容 宜 符 合 課 程 目 標 教 學 內 容 核 心 能 力 ( 五 )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加 具 公 信 力 的 外 語 檢 定 測 驗, 並 將 其 成 績 列 為 學 習 成 績 評 量 項 目 之 一 39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396
選 修 -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生 命 教 育 探 索 生 命 之 根 本 課 題, 並 引 領 學 生 在 生 命 實 踐 上 知 行 合 一 本 課 程 將 針 對 生 命 教 育 最 重 要 之 課 題, 提 供 學 生 梗 概 的 導 論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二 認 識 哲 學 與 人 生 的 根 本 議 題 三 探 究 宗 教 的 緣 起 並 反 省 宗 教 與 人 生 的 內 在 關 聯 性 四 思 考 生 死 課 題, 進 而 省 思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與 實 踐 五 掌 握 道 德 的 本 質, 並 初 步 發 展 道 德 判 斷 的 能 力 六 瞭 解 與 反 省 有 關 性 與 婚 姻 的 基 本 倫 理 議 題 七 探 討 生 命 倫 理 與 科 技 倫 理 的 基 本 議 題 八 瞭 解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學 習 知 行 合 一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途 徑 參 時 間 分 配 一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若 僅 開 課 一 學 分, 可 不 上 教 材 綱 要 中 標 有 的 項 目 二 按 照 生 命 教 育 類 選 修 課 程 共 八 科 之 整 體 規 劃, 生 命 教 育 科 為 基 礎 課 程, 其 他 七 科 則 為 進 階 課 程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一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生 命 教 育 1. 說 明 生 命 教 育 興 起 的 社 會 背 景 及 在 台 灣 的 的 內 涵 發 展 2. 生 命 教 育 即 探 索 生 命 之 根 本 課 題 並 引 領 學 生 在 生 命 實 踐 上 達 到 知 行 合 一 之 教 育 其 內 涵 包 含 了 人 生 觀 的 深 化 價 值 觀 的 內 化 知 情 意 行 的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之 發 展 3. 生 命 教 育 探 索 三 個 根 本 人 生 課 題.. 人 為 什 麼 活 著? 該 怎 樣 活 著? 又 如 何 能 活 出 該 活 出 的 生 命? 4. 生 命 教 育 含 攝 三 個 向 度 : 終 極 關 懷 與 實 踐 倫 理 思 考 與 反 省 人 格 與 靈 性 發 展 三 個 向 度 各 有 側 重, 但 必 須 統 合 觀 之 才 構 成 完 整 的 生 命 教 育 它 們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交 互 為 用 的 參 考 節 數 2 39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二 : 認 識 哲 學 與 人 生 的 根 本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哲 學 的 意 涵 1. 哲 學 的 字 源 與 意 義 與 功 能 2. 哲 學 的 功 能 3. 哲 學 探 究 的 範 圍 與 方 法 二 人 生 的 根 本 1. 有 關 人 生 意 義 價 值 與 目 的 的 探 求 議 題 2. 有 關 真 理 美 善 及 神 聖 的 嚮 往 3. 有 關 人 性 限 度 潛 能 與 修 養 的 課 題 參 考 節 數 1~2 1~3 核 心 能 力 三 : 探 究 宗 教 的 緣 起 並 反 省 宗 教 與 人 生 的 內 在 關 聯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宗 教 的 緣 1. 從 微 觀 角 度 探 索 宗 教 的 個 人 緣 起 和 歷 史 及 起 2. 從 宏 觀 角 度 探 索 宗 教 的 社 會 緣 起 公 民 與 社 3. 思 考 及 探 索 宗 教 是 否 有 超 越 社 會 及 個 人 需 會 單 元 一 : 0~2 要 的 緣 起? 自 我 社 會 與 文 化 相 關 二 宗 教 的 人 文 1. 終 極 關 懷 (ultimate concern) 的 向 度 關 懷 與 哲 2. 終 極 真 實 (ultimate truth/reality) 的 向 度 1~2 學 向 度 3. 終 極 目 標 (ultimate goal) 的 向 度 4. 終 極 承 諾 (ultimate commitment) 的 向 度 三 宗 教 信 仰 在 1. 思 考 探 討 與 分 析 宗 教 信 仰 在 個 人 生 命 中 所 個 人 生 命 開 展 出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1 中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四 正 信 與 迷 信 1. 探 討 評 析 宗 教 信 念 恰 當 性 的 方 法 的 宗 教 態 2. 如 何 分 辨 正 信 與 迷 信 的 宗 教 態 度? 度 宗 教 義 理 本 身 能 有 恰 當 與 否 之 分, 信 仰 某 一 1 特 定 宗 教 的 態 度 也 能 有 正 信 與 迷 信 之 別 宗 教 雖 然 有 超 越 理 性 的 因 素, 但 不 應 違 背 理 性 核 心 能 力 四 : 思 考 生 死 課 題, 進 而 省 思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與 實 踐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生 與 死 的 關 1. 說 明 死 亡 的 特 性 係 2. 探 討 生 與 死 之 相 互 影 響 二 生 死 關 懷 的 1. 探 討 臨 終 關 懷 的 課 題 理 念 與 實 踐 2. 協 助 與 關 懷 有 自 殺 意 念 者 的 具 體 作 法 3. 對 自 然 萬 物 的 生 死 關 懷 和 健 康 與 護 理 科 目 第 一 冊 主 題 一 : 促 進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主 題 二 : 促 進 安 全 參 考 節 數 1~3 1~2 398
選 修 -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生 活, 第 二 冊 主 題 一 : 促 進 心 理 健 康 ; 及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主 題 二 : 促 進 健 康 自 我 管 理 相 關 核 心 能 力 五 : 掌 握 道 德 的 本 質, 並 初 步 發 展 道 德 判 斷 的 能 力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道 德 判 斷 1. 解 釋 何 謂 道 德 判 斷 的 意 涵 與 2. 探 討 道 德 判 斷 的 幾 種 主 要 分 類 方 式 1 種 類 二 判 斷 意 志 1. 意 志 需 具 備 心 智 成 熟 度 心 智 健 全 度 意 志 與 行 為 的 道 德 善 惡 時 應 考 慮 的 因 素 自 由 度 才 能 成 為 道 德 判 斷 的 對 象, 而 善 意 志 的 各 項 條 件 為 關 懷 善 惡, 願 意 行 善 避 惡 行 善 避 惡 的 動 機 是 為 了 道 德 的 緣 故 善 意 志 不 僅 心 裡 關 懷 道 德, 更 有 貫 徹 於 實 踐 的 決 心 與 勇 氣 2. 判 斷 行 為 的 對 錯 : 2-1 行 為 所 涉 及 的 相 關 事 實, 如 可 預 見 的 行 3~4 為 結 果 行 為 本 身 的 性 質 與 行 為 處 境 行 為 人 與 行 為 所 影 響 到 的 人 事 物 之 間 的 親 疏 遠 近 也 應 該 考 慮, 好 比 傳 統 儒 家 提 到 的 泛 愛 眾 或 等 差 之 愛 2-2 與 行 為 相 關 的 道 德 規 範 或 價 值 觀 2-3 與 行 為 相 關 的 人 生 觀 或 世 界 觀 三 道 德 規 1. 瞭 解 人 面 對 道 德 規 範 的 雙 重 責 任 : 建 構 與 批 和 公 民 與 社 範 與 道 判 會 單 元 三 : 德 判 斷 2. 探 討 在 一 般 情 形 下, 道 德 規 範 如 何 指 引 或 輔 道 德 與 法 律 的 關 係 助 道 德 判 斷 規 範 相 關 0~1 3. 探 討 道 德 判 斷 與 規 範 之 間 能 有 哪 些 衝 突? 4. 探 討 當 上 述 各 種 衝 突 發 生 時, 道 德 主 體 應 如 何 進 行 道 德 判 斷? 39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六 : 瞭 解 與 反 省 有 關 性 與 婚 姻 的 基 本 倫 理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人 性 與 性 的 1. 人 是 身 心 靈 合 一 且 處 在 關 係 中 的 存 有 者 和 公 民 與 社 意 義 2. 性 的 意 義 涉 及 每 個 人 的 具 體 存 在 方 式, 彼 此 會 單 元 一 : 的 對 待, 也 關 聯 到 人 類 生 命 的 延 續 自 我 社 會 與 1 文 化 相 關 二 性 與 愛 的 基 1. 人 對 自 己 的 責 任 : 由 於 人 是 一 個 整 體, 因 此 本 倫 理 原 則 有 責 任 使 自 己 的 性 與 精 神 生 活 彼 此 和 諧 在 任 何 情 境 中 以 愛 為 標 準 來 檢 視 自 己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2. 人 對 別 人 的 責 任 : 尊 重 別 人 為 一 個 整 體 2~3 包 括 他 的 身 體 他 的 感 情 他 的 精 神 與 靈 性 不 將 別 人 化 約 為 滿 足 自 己 欲 望 達 到 私 利 的 工 具, 與 別 人 建 立 真 正 的 愛 的 關 係 3. 性 與 愛 的 關 係 : 性 應 該 是 愛 的 一 種 行 為, 在 愛 中 性 才 可 能 圓 滿 性 不 可 以 有 欲 而 無 愛 無 愛 的 性 行 為 將 人 工 具 化, 是 傷 害 人 性 尊 嚴 的 行 為 三 婚 姻 的 目 的 1. 婚 姻 的 目 的 與 意 涵 及 其 倫 理 意 2. 婚 姻 的 倫 理 意 涵 : 最 根 本 的 是 一 夫 一 妻 之 間 涵 全 人 的 彼 此 投 身 其 次 是 始 終 如 一 的 忠 誠 最 後 是 共 同 承 擔 對 家 庭 及 對 子 女 生 養 育 之 責 任 2~3 核 心 能 力 七 : 探 討 生 命 倫 理 與 科 技 倫 理 的 基 本 議 題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生 命 倫 理 及 1. 什 麼 是 生 命 及 科 技 倫 理 學 科 技 倫 理 的 2. 為 何 探 討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此 探 討 之 重 要 1 意 涵 及 其 重 性 何 在 要 性 二 生 命 與 科 技 1. 介 紹 生 命 倫 理 的 主 要 典 範 倫 理 的 基 本 2. 介 紹 科 技 倫 理 的 基 本 原 則 1~2 原 則 三 探 討 人 的 1. 什 麼 是 人 : 每 一 個 人 (human being) 都 是 在 生 命 尊 嚴 不 斷 發 展 變 化 中 的 同 一 個 我 我 不 等 與 道 德 地 於 我 的 特 徵, 特 徵 常 在 發 展 變 化 中 我 2 位 則 是 在 發 展 變 化 中 不 變 的 那 一 位 (human person) 2. 說 明 人 的 生 命 尊 嚴 及 其 根 本 之 道 德 地 位 400
選 修 - 生 命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八 : 瞭 解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學 習 知 行 合 一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途 徑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人 格 統 整 的 1. 說 明 人 格 統 整 的 意 涵 在 於 身 心 靈 與 知 內 涵 情 意 行 等 方 面 均 能 呈 現 一 致 與 和 諧, 在 道 德 上 能 知 行 合 一 1 2. 探 索 人 格 不 統 整 的 原 因, 以 正 本 清 源, 如 人 生 觀 與 人 生 體 驗 的 膚 淺 知 性 與 感 性 的 分 裂 靈 性 的 無 明 等 二 靈 性 發 展 1.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是 全 人 的, 包 含 身 心 靈 三 個 的 內 涵 部 分 2. 靈 性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在 於 導 引 出 內 心 深 處 的 洞 察 力 與 對 生 命 意 義 的 探 究 突 破 生 命 的 有 形 限 制 開 啟 人 類 的 美 好 特 質 提 升 生 命 的 2 境 界 3. 靈 性 發 展 與 人 格 統 整 交 互 為 用 : 靈 性 發 展 成 就 人 格 內 在 的 和 諧 與 統 整, 而 人 格 統 整 則 連 結 知 與 行, 使 人 的 終 極 關 懷 與 倫 理 反 省 得 以 內 化 並 外 顯 為 真 誠 的 實 踐 三 邁 向 知 行 合 1. 說 明 與 探 討 靈 性 發 展 中 煉 淨 明 悟 與 合 一 之 一 與 靈 性 道 2 發 展 的 途 2. 慈 悲 與 智 慧 的 提 升 徑 註 : 教 材 綱 要 係 本 綱 要 之 主 體, 以 表 格 方 式 為 之 各 欄 位 之 意 義 如 下 : 一 主 題 指 在 特 定 核 心 能 力 的 範 疇 下, 學 生 所 應 學 習 之 個 別 目 標 二 主 要 內 容 指 出 為 達 到 特 定 具 體 目 標, 教 材 應 探 討 哪 些 具 體 問 題, 進 行 哪 些 正 反 立 場 的 論 證 或 論 述 三 備 註 欄 :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實 施 通 則 第 四 點 建 議 :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納 入 相 關 的 課 程 中, 並 強 化 品 德 教 育, 以 期 讓 學 生 在 不 同 的 科 目 脈 絡 中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以 收 相 互 啟 發 整 合 之 效 依 此, 若 某 具 體 目 標 與 高 中 課 程 其 他 領 域 或 科 目 相 關 者 或 適 合 融 入 教 學 者, 皆 於 本 欄 註 明 四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及 說 明 欄 內 有 的 部 分, 表 示 僅 開 設 本 學 科 1 學 分 課 程 時, 可 以 省 略 不 上 40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整 體 之 安 排 應 符 合 本 科 目 之 課 程 目 標, 並 確 保 以 最 周 延 與 適 切 的 材 料 來 幫 助 學 生 在 知 情 意 行 各 方 面 習 得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 三 ) 教 材 內 容 之 結 構 應 以 教 材 綱 要 為 具 體 準 則 必 要 時, 編 者 得 變 更 次 序 或 增 減 內 容 ( 四 ) 教 材 應 儘 量 與 生 活 經 驗 及 時 事 相 結 合, 以 幫 助 學 生 在 具 體 生 活 中 做 判 斷 與 抉 擇 ( 五 ) 教 材 各 章 節 之 後, 可 提 供 各 種 啟 發 式 問 題 思 考 性 問 題 或 討 論 性 問 題, 使 學 生 在 思 辨 過 程 中, 學 得 並 尊 重 多 元 價 值 亦 可 提 供 相 關 之 補 充 讀 物 或 媒 體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更 完 整 而 詳 盡 的 學 習 管 道 ( 六 ) 可 依 照 需 求 另 編 教 師 手 冊, 需 列 舉 詳 盡 之 參 考 文 獻 視 聽 教 材 等 相 關 資 料 及 實 施 方 法, 以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宜 強 化 體 驗 省 思 實 踐, 兼 顧 活 動 課 程 與 學 理 課 程 ( 二 ) 學 理 課 程 部 分 教 師 可 採 用 講 演 法 啟 發 法 問 題 教 學 法 討 論 教 學 法 價 值 澄 清 教 學 法 協 同 教 學 法 等 各 種 合 適 之 教 學 方 法, 以 期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 三 ) 活 動 課 程 部 分 教 師 可 採 用 座 談 參 觀 訪 問 調 查 演 練 競 賽 辯 論 分 組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等 教 學 方 法 來 進 行 ( 四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多 運 用 各 種 統 計 資 料 圖 表 照 片 幻 燈 片 錄 音 帶 錄 影 帶 數 位 多 媒 體 教 材 及 網 路 資 源 等,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五 ) 授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本 課 程 之 規 劃 理 念, 進 行 價 值 澄 清 與 導 引, 並 於 課 堂 中 營 造 合 宜 之 融 洽 氛 圍, 以 利 學 生 就 內 容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與 實 踐 ( 六 ) 授 課 教 師 必 須 把 握 態 度 必 須 開 放, 立 場 不 必 中 立 的 原 則 來 授 課, 並 協 助 學 生 遵 此 原 則 來 學 習 易 言 之, 對 於 各 種 倫 理 或 價 值 議 題, 授 課 教 師 一 方 面 應 引 領 學 生 以 開 放 態 度 進 行 思 辨 討 論, 另 一 方 面 教 師 本 身 亦 應 有 清 楚 而 不 模 稜 兩 可 的 立 場 當 然, 教 師 之 立 場 應 以 可 以 服 人 的 論 據 為 基 礎, 且 對 於 修 正 的 可 能 性 保 持 開 放 態 度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及 每 堂 課 教 學 中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量 方 法 宜 適 當 而 多 元 ( 四 ) 評 量 以 形 成 性 評 量 為 主, 採 用 主 觀 與 客 觀 的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本 科 之 內 容 涵 蓋 生 命 教 育 類 選 修 課 所 有 科 目 之 核 心 議 題, 請 參 照 各 科 綱 要 所 臚 列 之 教 學 資 源 ( 二 ) 網 路 資 源 可 參 考 :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學 習 網 (http://life.edu.tw) 及 生 命 教 育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life.ascc.net) 402
選 修 -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引 導 學 生 認 識 哲 學 的 基 本 意 涵 與 功 能, 探 討 核 心 的 人 生 哲 學 課 題, 並 提 升 承 擔 人 生 責 任 與 面 對 挑 戰 的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認 識 哲 學 與 人 生 的 根 本 議 題 二 認 識 人 的 尊 嚴 及 自 我 實 現 的 各 種 面 向 三 探 索 人 生 的 意 義 與 終 極 關 懷 四 釐 清 幸 福 與 財 富 享 樂 的 關 係 五 增 進 承 擔 困 厄 與 命 運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開 課 之 年 級 及 學 期 由 各 校 自 行 決 定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生 命 教 育 1. 說 明 生 命 教 育 興 起 的 社 會 背 景 及 在 台 灣 的 如 學 生 已 修 的 內 涵 發 展 過 生 命 教 2. 生 命 教 育 即 探 索 生 命 之 根 本 課 題 並 引 領 學 育 則 可 略 生 在 生 命 實 踐 上 達 到 知 行 合 一 之 教 育 其 內 過 涵 包 含 了 人 生 觀 的 深 化 價 值 觀 的 內 化 知 情 意 行 的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之 發 展 3. 生 命 教 育 探 索 三 個 根 本 人 生 課 題.. 人 為 什 0~2 麼 活 著? 該 怎 樣 活 著? 又 如 何 能 活 出 該 活 出 的 生 命? 4. 生 命 教 育 含 攝 三 個 向 度 : 終 極 關 懷 與 實 踐 倫 理 思 考 與 反 省 人 格 與 靈 性 發 展 三 個 向 度 各 有 側 重, 但 必 須 統 合 觀 之 才 構 成 完 整 的 生 命 教 育 它 們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交 互 為 用 的 40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一 : 認 識 哲 學 與 人 生 的 根 本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哲 學 的 意 1. 哲 學 的 定 義 涵 與 功 能 2. 哲 學 的 範 圍 與 目 的 3. 哲 學 的 功 能 二 學 習 人 生 1. 學 習 人 生 哲 學, 對 人 的 幫 助 哲 學 的 幫 助 三 人 生 哲 學 1. 人 生 哲 學 的 核 心 問 題 的 核 心 議 題 參 考 節 數 2 1 3 核 心 能 力 二 : 認 識 人 的 尊 嚴 及 自 我 實 現 的 各 種 面 向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認 識 人 的 1. 東 方 觀 念 中 人 的 尊 嚴 與 價 值 尊 嚴 與 價 2. 西 方 觀 念 中 人 的 價 值 與 尊 嚴 2 值 二 自 我 實 現 1. 自 我 實 現 的 原 則 的 基 本 原 2. 自 我 實 現 與 尊 嚴 之 關 係 和 公 民 與 社 會 單 元 一 主 則 題 一 : 自 我 的 成 長 與 準 備 1 成 為 公 民 相 關 三 人 的 價 值 與 自 我 實 現 1. 自 我 實 現 的 最 終 目 標 在 體 現 人 性 潛 在 的 最 高 價 值 2. 人 的 尊 嚴 與 價 值 之 不 可 剝 奪 性 核 心 能 力 三 : 探 索 人 生 的 意 義 與 終 極 關 懷 和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核 心 能 力 二 主 題 三 : 人 的 生 命 尊 嚴 與 道 德 地 位 相 關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人 生 的 意 1. 何 謂 人 生 意 義 義 2. 人 生 如 何 可 以 有 意 義 和 有 價 值 3. 知 識 與 人 生 的 意 義 4. 現 實 成 就 與 人 生 的 意 義 和 公 民 與 社 會 單 元 一 主 題 二 : 人 己 關 係 與 分 際 相 關 二 人 生 意 義 1. 人 生 的 意 義 使 命 與 自 我 實 現 和 生 涯 規 與 自 我 實 劃 主 題 二 : 現 個 人 特 質 探 索 相 關 2 參 考 節 數 3 3 404
選 修 -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三 人 的 終 極 1. 何 謂 終 極 關 懷 關 懷 2. 終 極 關 懷 與 人 生 意 義 3. 終 極 關 懷 與 宗 教 信 仰 的 價 值 四 虛 無 主 義 1. 懷 疑 主 義 與 人 的 虛 無 感 2. 道 德 虛 無 主 義 3. 宗 教 虛 無 主 義 405 參 考 節 數 和 宗 教 與 人 生 核 心 能 力 一 主 題 二 : 宗 2 教 的 人 文 關 懷 與 哲 學 向 度 相 關 和 宗 教 與 人 生 核 心 能 力 三 主 題 三 : 無 2 神 論 的 觀 點 及 反 思 相 關 核 心 能 力 四 : 釐 清 幸 福 與 財 富 享 樂 的 關 係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幸 福 的 意 1. 何 謂 幸 福 和 人 格 統 整 義 與 靈 性 發 展 核 心 能 力 三 主 題 一 : 體 察 2 生 命 的 豐 富 內 涵 相 關 二 幸 福 財 1. 釐 清 快 樂 就 是 幸 福 的 謬 思 富 與 快 樂 2. 釐 清 財 富 即 幸 福 的 迷 思 2 的 關 係 三 快 樂 與 痛 1. 享 樂 主 義 的 反 省 苦 2. 快 樂 的 種 類 與 層 級 3. 痛 苦 與 幸 福 之 關 係 4 核 心 能 力 五 : 增 進 承 擔 困 厄 與 命 運 的 能 力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痛 苦 與 人 1. 有 痛 苦 的 人 生 生 的 意 義 2. 如 何 面 對 痛 苦 與 不 幸 2 二 生 命 的 可 1. 宿 命 論 的 謬 誤 與 生 命 的 可 能 性 能 性 與 盼 2. 超 越 信 仰 的 必 要 性 和 生 死 關 懷 核 心 能 力 2 望 二 三 相 關 註 : 教 材 綱 要 係 本 綱 要 之 主 體, 以 表 格 方 式 為 之 各 欄 位 之 意 義 如 下 : 一 主 題 指 在 特 定 核 心 能 力 的 範 疇 下, 學 生 所 應 學 習 之 個 別 目 標 二 主 要 內 容 指 出 為 達 到 特 定 具 體 目 標, 教 材 應 探 討 哪 些 具 體 問 題, 進 行 哪 些 正 反 立 場 的 論 證 或 論 述 三 備 註 :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實 施 通 則 第 四 點 建 議.. 生 涯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永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及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等 重 要 議 題 納 入 相 關 的 課 程 中, 並 強 化 品 德 教 育, 以 期 讓 學 生 在 不 同 的 科 目 脈 絡 中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以 收 相 互 啟 發 整 合 之 效 依 此, 若 某 具 體 目 標 與 高 中 課 程 其 他 領 域 或 科 目 相 關 者 或 適 合 融 入 教 學 者, 皆 於 本 欄 註 明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教 材 整 體 之 安 排 應 符 合 本 科 目 之 課 程 目 標, 並 確 保 以 最 周 延 與 適 切 的 材 料 來 幫 助 學 生 在 知 情 意 行 各 方 面 習 得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 三 ) 教 材 內 容 之 結 構 應 以 教 材 綱 要 為 具 體 準 則, 必 要 時, 編 者 得 變 更 次 序 或 增 減 內 容 ( 四 ) 教 材 應 儘 量 與 生 活 經 驗 及 時 事 相 結 合, 以 幫 助 學 生 在 具 體 生 活 中 做 判 斷 與 抉 擇 ( 五 ) 教 材 各 章 節 之 後, 可 提 供 各 種 啟 發 式 問 題 思 考 性 問 題 或 討 論 性 問 題, 使 學 生 在 思 辨 過 程 中, 學 得 並 尊 重 多 元 價 值 亦 可 提 供 相 關 之 補 充 讀 物 或 媒 體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更 完 整 而 詳 盡 的 學 習 管 道 ( 六 ) 可 依 照 需 求 另 編 教 師 手 冊, 需 列 舉 詳 盡 之 參 考 文 獻 視 聽 教 材 等 相 關 資 料 及 實 施 方 法, 以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教 學 宜 強 化 體 驗 省 思 實 踐, 兼 顧 活 動 課 程 與 學 理 課 程 ( 二 ) 授 課 教 師 應 熟 悉 本 課 程 之 規 劃 理 念, 緊 扣 教 材 綱 要 之 內 涵 進 行 價 值 澄 清 與 導 引, 並 於 課 堂 中 營 造 合 宜 之 融 洽 氛 圍, 以 利 於 學 生 就 內 容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與 實 踐 ( 三 ) 教 學 以 能 培 育 學 生 關 愛 生 命 為 首 要 目 標, 教 師 應 依 據 教 材 內 容, 採 活 潑 生 動 具 創 意 之 教 學 方 法, 如 價 值 澄 清 批 判 思 考 合 作 學 習 腦 力 激 盪 遊 戲 法 陪 席 式 討 論 角 色 扮 演 小 組 討 論 參 觀 教 學 實 驗 示 範 問 答 講 述 法 等, 使 學 習 過 程 生 動 並 具 啟 發 性 ( 四 ) 教 師 於 講 授 前 或 當 中, 均 可 適 時 引 導 學 生 由 日 常 經 驗 新 聞 事 件 來 瞭 解 課 程 主 題 之 爭 議 及 重 要 性 所 在 藉 此, 教 師 可 幫 助 學 生 由 對 具 體 議 題 的 思 考 提 升 到 對 抽 象 的 倫 理 理 論 問 題 的 反 省 ( 五 ) 教 師 教 學 時 應 多 運 用 各 種 統 計 資 料 圖 表 照 片 幻 燈 片 錄 音 帶 錄 影 帶 數 位 多 媒 體 教 材 及 網 路 資 源 等,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六 ) 授 課 教 師 必 須 把 握 態 度 必 須 開 放, 立 場 不 必 中 立 的 原 則 來 授 課, 並 協 助 學 生 準 此 原 則 來 學 習 易 言 之, 對 於 各 種 倫 理 或 價 值 議 題, 授 課 教 師 一 方 面 應 引 領 學 生 以 開 放 態 度 進 行 思 辨 討 論, 另 一 方 面 教 師 本 身 亦 應 有 清 楚 而 不 模 稜 兩 可 的 立 場 當 然, 教 師 之 立 場 應 以 可 以 服 人 的 論 據 為 基 礎, 且 對 於 修 正 的 可 能 性 保 持 開 放 態 度 ( 七 ) 教 師 宜 重 視 引 發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之 動 機,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性 與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探 求 新 知 的 能 力 ( 八 ) 教 學 之 實 施 應 與 學 生 社 團 社 區 或 社 會 適 度 互 動, 課 外 教 學 宜 配 合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之 政 策, 培 養 學 生 的 參 與 感 406
選 修 -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三 教 學 評 量 ( 一 ) 成 績 評 量 以 能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為 原 則 ( 二 ) 評 量 範 圍 應 包 括 行 為 態 度 知 識 與 技 能, 可 在 教 學 前 中 後 及 每 堂 課 教 學 中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量 方 法 宜 適 當 而 多 元 ( 四 ) 評 量 以 形 成 性 評 量 為 主, 採 用 主 觀 與 客 觀 的 各 種 評 量 方 法 四 教 學 資 源 有 關 哲 學 與 人 生 宗 教 與 人 生 生 死 關 懷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性 愛 婚 姻 與 倫 理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及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之 專 書 期 刊 及 網 路 資 源 頗 多, 教 師 可 以 教 材 綱 要 中 五 項 主 題 及 細 目 為 關 鍵 字, 至 搜 尋 引 擎 或 專 門 資 料 庫 查 詢, 惟 應 注 意 網 路 文 獻 作 者 本 身 是 否 具 有 相 關 研 究 背 景 等 40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408
選 修 -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培 養 高 中 學 生 之 人 文 關 懷 宗 教 哲 思 與 問 題 討 論 的 能 力, 而 在 面 對 各 個 不 同 的 宗 教 時, 能 有 客 觀 而 包 容 性 的 認 識 與 理 解, 作 為 未 來 進 一 步 探 索 與 研 究 宗 教 現 象 與 宗 教 哲 理 的 基 礎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緣 起 及 與 其 他 領 域 的 關 聯 二 認 識 與 理 解 各 大 宗 教 文 化 傳 統 與 台 灣 民 間 信 仰 三 探 索 宗 教 的 意 涵 與 概 念 認 識 宗 教 的 不 同 類 別 及 無 神 論 的 觀 點 四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社 會 與 心 理 向 度 及 內 涵 五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文 學 與 藝 術 向 度 及 內 涵 六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層 面 的 人 生 觀 及 宇 宙 觀 七 認 識 宗 教 信 仰 與 個 人 生 命 的 內 在 關 聯 性 八 省 思 並 體 察 人 的 宗 教 向 度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建 議 先 修 習 生 命 教 育 後, 在 二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或 三 年 級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核 心 能 力 一 :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緣 起 及 與 其 他 領 域 的 關 聯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宗 教 的 緣 1. 認 識 宗 教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思 考 及 探 討 宗 教 和 歷 史 及 起 究 竟 為 何? 公 民 與 社 2. 人 類 社 會 為 什 麼 會 有 宗 教 的 存 在? 探 索 會 相 關 宗 教 的 起 源 與 存 在 的 理 由 3. 人 為 何 需 要 信 仰 宗 教? 思 考 及 探 索 宗 教 的 意 義 本 質 與 內 涵 二 宗 教 的 人 1. 介 紹 與 分 析 宗 教 的 人 文 關 懷 與 哲 學 向 度 文 關 懷 與 哲 學 向 度 2. 作 為 宗 教 情 操 源 頭 的 終 極 關 懷 (ultimate concern) 向 度 參 考 節 數 1 2 40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3. 追 究 人 生 苦 難 的 根 源 與 探 索 宇 宙 的 究 竟 真 理 的 終 極 真 實 (ultimate truth/reality) 向 度 4. 追 尋 生 命 的 理 想 與 圓 滿 境 界, 也 是 生 命 共 同 願 景 與 歸 宿 的 終 極 目 標 (ultimate goal) 向 度 5. 力 行 實 踐 人 生 苦 難 的 救 贖 或 解 脫 之 道, 也 是 自 利 利 他 之 宗 教 行 持 的 終 極 承 諾 (ultimate commitment) 向 度 三 宗 教 與 科 1. 理 解 宗 教 與 科 學 的 範 疇 與 限 制 學 之 間 的 2. 比 較 宗 教 與 科 學 的 異 同 1~2 比 較 核 心 能 力 二 : 認 識 與 理 解 各 大 宗 教 文 化 傳 統 與 台 灣 民 間 信 仰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各 大 宗 教 1. 認 識 與 瞭 解 世 界 各 大 宗 教 文 化 傳 統 包 括 和 歷 史 相 傳 統 的 主 其 起 源 重 要 人 物 教 義 經 典 儀 式 生 關 要 內 容 及 活 習 俗 重 要 節 慶 等 3~4 特 徵 2. 介 紹 各 大 宗 教 傳 統 在 台 灣 社 會 的 發 展 現 狀, 以 及 其 在 本 土 文 化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二 台 灣 民 間 1. 介 紹 台 灣 民 間 信 仰 在 台 灣 社 會 中 的 發 展 現 信 仰 況, 並 分 析 其 特 色 2 2. 探 討 台 灣 民 間 信 仰 在 本 土 社 會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三 對 各 種 不 1. 瞭 解 各 種 不 同 宗 教 信 仰 的 特 殊 文 化 背 景, 並 可 討 論 下 列 同 宗 教 信 且 對 比 各 個 宗 教 相 同 與 相 異 的 觀 點 各 議 題 : 宗 教 仰 之 理 2. 介 紹 多 元 開 放 的 宗 教 認 知 與 觀 點 禁 忌 宗 教 主 解 尊 重 義 宗 教 對 1~2 與 包 容 話 歷 史 上 的 宗 教 戰 爭 宗 教 融 合 與 合 作 410
選 修 -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三 : 探 索 宗 教 的 意 涵 與 概 念 認 識 宗 教 的 不 同 類 別 及 無 神 論 的 觀 點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宗 教 釋 義 1. 一 般 大 眾 對 宗 教 一 詞 的 認 知 與 理 解 宗 教 2. 漢 語 宗 教 一 詞 的 定 義 及 其 涵 義 宗 教 一 詞 原 本 語 出 魏 一 詞 的 解 3. 英 語 religion ( 宗 教 ) 一 詞 的 定 義 及 其 涵 晉 南 北 朝 時 析 義, 以 及 其 在 西 方 宗 教 脈 絡 中 的 意 義 4. 東 西 方 文 化 傳 統 中 宗 教 觀 的 異 同 點 二 宗 教 的 不 1. 介 紹 宗 教 的 不 同 分 類 同 類 別 及 2. 根 據 信 仰 的 原 動 力 之 分 類 其 特 徵 3. 根 據 教 義 的 內 涵 之 分 類 4. 根 據 崇 拜 的 對 象 之 分 類 5. 擬 似 宗 教 (quasi-religion ) 或 偽 宗 教 (pseudo-religion) 現 象 三 無 神 論 的 1. 思 考 與 理 解 無 神 論 的 觀 點 及 其 限 制, 一 般 而 觀 點 及 反 言, 廣 義 的 無 神 論 還 包 括 有 懷 疑 論 不 可 知 思 論 及 自 然 主 義 觀 點 2. 討 論 不 可 知 論 與 無 神 論 的 異 同 的 中 國 佛 教 論 典, 而 現 代 漢 語 宗 教 一 詞 係 由 日 本 人 根 據 漢 語 佛 典 翻 譯 西 歐 語 文 religion 一 字 而 來 核 心 能 力 四 :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社 會 與 心 理 向 度 及 內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宗 教 的 現 1. 從 宗 教 社 會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與 象 之 解 析 與 詮 釋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解 析 與 詮 釋 宗 教 現 象 包 括 : 神 聖 與 世 俗 的 分 野 宗 教 符 號 所 代 表 的 1 意 義 各 個 宗 教 器 物 的 象 徵 指 涉, 以 及 宗 教 對 個 人 與 群 體 的 意 義 二 宗 教 的 社 1. 從 宗 教 哲 學 宗 教 教 育 與 教 化 的 觀 點, 探 討 會 角 色 與 宗 教 的 社 會 角 色 與 功 能 1 教 化 功 能 三 宗 教 儀 式 1. 從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社 會 學 與 各 宗 教 本 身 的 的 功 能 與 意 義 觀 點, 解 析 宗 教 儀 式 的 功 能 與 意 義 2 1 1 1~2 41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四 宗 教 靈 修 1. 從 宗 教 社 會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與 各 宗 教 本 身 的 和 人 格 統 整 團 體 與 宗 觀 點, 解 析 宗 教 靈 修 團 體 與 宗 教 生 活, 包 與 靈 性 發 展 教 生 活 功 括 : 皈 依 與 受 戒 洗 禮 重 生 與 見 證 齋 戒 核 心 能 力 五 能 與 祈 禱 冥 思 默 觀 與 禪 修 等 個 人 與 群 主 題 三 : 宗 教 體 的 宗 教 生 活 提 供 的 靈 修 途 徑 相 關 參 考 節 數 1 核 心 能 力 五 :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的 文 學 與 藝 術 向 度 及 內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宗 教 的 文 學 向 度 及 內 涵 二 宗 教 的 藝 術 向 度 及 內 涵 1. 介 紹 與 分 析 宗 教 的 文 學 向 度 及 內 涵 宗 教 文 學 導 覽, 包 括 : 經 典 論 典 故 事 與 寓 言 詩 歌 與 讚 頌 等 1. 介 紹 與 分 析 宗 教 的 藝 術 向 度 與 內 涵 宗 教 藝 術 導 覽, 包 括 : 宗 教 圖 像 繪 畫 雕 塑 器 物 建 築 以 及 宗 教 音 樂 等 參 考 節 數 2 2 核 心 能 力 六 : 認 識 與 理 解 宗 教 層 面 的 人 生 觀 及 宇 宙 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生 命 的 哲 1. 介 紹 與 詮 釋 宗 教 層 面 的 人 生 觀 和 公 民 與 社 思 2. 廣 義 的 人 生 觀, 其 內 容 包 括 : 存 在 的 緣 起 與 會 : 單 元 一 意 義 個 人 的 價 值 與 責 任 群 體 的 相 依 與 互 自 我 社 會 與 動 善 惡 的 判 斷 與 抉 擇 倫 理 道 德 的 準 則 與 界 文 化 相 關 限 生 命 的 流 轉 與 歸 宿 生 命 意 義 的 探 索 與 和 哲 學 與 人 實 踐 死 亡 的 威 脅 與 挑 戰 等 課 題 生 核 心 能 力 3. 面 對 生 命 的 哲 思 從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與 角 二 三 相 關 度, 省 思 人 人 所 必 然 面 對 的 生 命 課 題, 諸 和 生 死 關 如 : 生 命 的 苦 難 問 題 人 性 的 善 惡 問 題 人 懷 核 心 能 力 間 世 的 善 惡 果 報 現 象 一 三 相 關 二 人 生 的 命 1. 從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與 角 度 探 討 人 生 的 命 數 數 2. 自 由 意 志 與 宿 命 的 抉 擇 課 題 三 生 命 的 開 展 與 歸 宿 1. 從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與 角 度, 探 索 生 命 的 開 展 與 歸 宿, 以 及 探 討 生 命 與 死 亡 的 各 種 不 同 觀 點, 諸 如 : 一 世 論 與 三 世 論 的 生 命 觀 永 生 觀 與 輪 迴 觀 救 贖 論 與 解 脫 論 信 仰 與 實 踐 ( 修 持 )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四 生 命 的 圓 1. 從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與 角 度, 探 索 圓 滿 生 命 的 滿 之 道 具 體 實 踐 與 力 行 之 道 2. 體 會 愛 與 慈 悲 的 精 神 3. 體 會 寬 恕 與 包 容 的 精 神 4. 體 會 十 字 架 的 精 神 與 菩 薩 道 的 行 願 參 考 節 數 2 2 2 2 412
選 修 - 宗 教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五 宗 教 宇 宙 1. 宗 教 宇 宙 觀 從 宗 教 哲 學 的 觀 點 與 角 度, 和 人 格 統 整 觀 探 討 生 命 所 賴 以 活 動 及 開 展 的 場 域 宗 教 與 靈 性 發 展 宇 宙 觀 是 呼 應 宗 教 人 生 觀 而 論 之, 亦 核 心 能 力 即 吾 人 對 我 們 所 居 住 的 世 界 與 依 止 的 環 四 : 瞭 解 靈 性 境, 從 宗 教 的 觀 點 所 作 的 整 體 觀 察 與 認 識, 發 展 的 內 涵 進 而 提 出 系 統 的 說 明 及 詮 釋 與 重 要 性 相 2. 廣 義 的 宗 教 宇 宙 觀 包 括 人 文 精 神 層 面 所 建 關 2 構 的 心 理 世 界 與 精 神 世 界, 乃 至 超 越 世 俗 世 間 層 面 的 靈 性 世 界, 所 有 的 宗 教 都 論 及 天 堂 與 地 獄 等 不 同 層 次 世 界 的 存 在 及 其 意 義 3. 比 較 各 宗 教 對 人 間 世 及 整 個 宇 宙 的 不 同 觀 點 4. 對 比 宗 教 宇 宙 觀 與 科 學 宇 宙 觀 的 異 同 核 心 能 力 七 : 認 識 宗 教 信 仰 與 個 人 生 命 的 內 在 關 聯 性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宗 教 信 仰 1. 思 考 分 析 與 探 討 宗 教 信 仰 在 個 人 生 命 中 所 在 個 人 生 可 能 具 有 的 價 值 提 升 與 意 義 開 展 1~2 命 中 的 價 2. 探 討 宗 教 信 仰 在 個 人 生 活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值 與 意 義 色, 以 及 所 發 揮 的 功 能 二 正 信 與 迷 1. 學 習 評 析 一 個 宗 教 的 整 體 或 個 別 信 念 的 恰 可 討 論 例 信 的 宗 教 態 度 當 性 恰 當 的 宗 教 信 念 不 應 違 反 人 性, 因 如 : 南 美 集 體 此, 宗 教 雖 然 有 超 越 理 性 的 因 素, 但 不 應 違 屠 殺 的 人 民 背 理 性 廟 堂 日 本 地 2. 世 界 上 的 大 宗 教 幾 乎 都 主 張 人 生 的 正 道 在 鐵 毒 氣 案 之 於 愛 與 慈 悲, 與 此 違 背 者 大 概 非 正 信 宗 教 真 理 教 以 及 3. 個 別 宗 教 信 念 若 違 反 該 宗 教 之 核 心 義 理 者 主 張 殺 害 猶 亦 不 為 正 信 義 理 太 人 才 能 進 4. 解 析 個 人 正 信 與 迷 信 的 宗 教 態 度 站 在 宗 入 天 國 的 極 1~2 教 哲 理 的 觀 點 與 立 場, 除 了 如 上 所 述 宗 教 本 端 教 派 身 有 正 邪 之 辨 外, 一 個 人 的 宗 教 信 仰 是 正 信 還 是 迷 信 亦 須 加 以 辨 別, 除 了 繫 乎 其 信 仰 的 對 象 之 外, 還 繫 乎 其 信 仰 的 方 式 與 態 度 換 言 之, 即 使 其 所 信 仰 的 對 象 及 內 涵 是 所 謂 正 信 的 宗 教, 其 信 仰 的 方 式 有 可 能 是 迷 信 的 41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八 : 省 思 並 體 察 人 的 宗 教 向 度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知 性 感 1. 探 討 人 的 存 在 向 度 中 所 具 有 的 知 性 感 性 和 人 格 統 整 性 理 性 理 性 與 靈 性 在 宗 教 層 面 的 淨 化 與 開 展 與 靈 性 發 展 與 靈 性 在 2. 個 體 知 性 與 理 性 在 宗 教 層 面 的 開 展 : 義 理 抉 核 心 能 力 宗 教 層 面 擇 四 五 相 關 1 的 淨 化 與 3. 個 體 感 性 與 靈 性 在 宗 教 層 面 的 淨 化 : 生 命 體 開 展 驗 4. 個 體 身 心 靈 在 宗 教 層 面 的 提 升 與 統 整 二 人 的 宗 教 1. 吾 人 身 體 的 生 老 病 死 是 有 其 極 限 的, 向 度 在 靈 性 層 面 之 可 能 開 展 唯 有 靈 性 的 成 長 空 間, 可 以 突 破 身 心 的 藩 籬, 超 越 生 死 的 束 縛, 這 就 是 吾 人 存 在 主 體 的 宗 教 向 度 ; 換 言 之, 也 就 是 吾 人 生 命 在 宗 教 向 度 的 內 涵 與 潛 能 此 一 向 度 不 但 是 共 通 於 各 大 宗 教 的 核 心 教 義 與 信 念, 也 是 宗 教 教 化 與 宗 教 修 持 之 根 本 及 所 依 1 2. 解 析 與 詮 釋 人 的 宗 教 向 度 與 靈 性 層 面 之 可 能 開 展 : 探 究 生 命 的 無 常 與 不 朽 探 究 生 命 的 侷 限 與 超 越 探 究 生 命 的 困 頓 與 解 脫 探 究 眾 生 的 苦 難 與 超 克 救 贖 探 究 希 聖 希 賢 與 超 凡 入 聖 的 理 想 性 三 信 仰 的 內 1. 探 討 如 何 開 展 出 個 人 的 宗 教 情 操 與 信 仰 的 在 活 動 與 深 層 經 驗 深 層 經 驗, 包 括 靈 性 的 開 展 轉 化 與 超 越, 引 導 學 生 理 解 真 正 信 仰 的 內 在 活 動 與 深 層 靈 性 經 驗 的 開 展 2. 無 論 東 西 方 宗 教 傳 統, 真 正 信 仰 的 內 在 活 1 轉 化 與 超 越 動 與 深 層 經 驗 皆 有 兩 個 面 向 :(1) 信 仰 對 象 的 逐 漸 內 化 (2) 信 仰 主 體 的 不 斷 超 越 3. 培 養 民 胞 物 與 慈 悲 濟 世 的 宗 教 情 懷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414
選 修 -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從 死 亡 探 討 生 命, 引 導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生 物 有 死 之 必 然 性 及 生 命 之 有 限 性, 使 能 更 加 珍 惜 生 命 二 引 導 學 生 建 立 對 死 亡 積 極 的 認 知 與 態 度 三 透 過 各 種 重 要 的 生 死 問 題 與 現 象 的 討 論, 使 學 生 瞭 解 善 生 與 善 終 的 關 係, 使 建 立 積 極 的 人 生 觀 四 探 討 中 西 重 要 文 化 與 宗 教 的 生 死 觀, 形 成 個 人 正 面 的 生 命 信 念 五 介 紹 臨 終 關 懷 的 觀 念 與 實 施, 並 教 導 初 步 之 陪 伴 技 巧 六 說 明 失 落 與 悲 傷 的 本 質 與 因 應, 教 導 學 生 走 過 悲 傷 的 基 本 方 法 七 激 發 學 生 對 生 命 的 愛 與 關 懷, 活 出 生 命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認 識 死 亡 二 省 思 生 與 死 的 關 聯 性 三 省 思 宗 教 的 生 死 觀 四 探 討 文 學 與 藝 術 領 域 中 的 生 死 意 涵 五 認 識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與 實 施 六 認 識 失 落 與 悲 傷 輔 導 七 探 討 喪 葬 文 化 之 意 涵 八 培 養 生 死 關 懷 實 踐 的 能 力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是 統 整 知 情 意 行 的 經 驗 課 程 為 主,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建 議 安 排 於 高 二 ( 第 一 第 二 學 期 都 可 ) 或 高 三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41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一 : 認 識 死 亡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死 亡 是 生 1. 死 亡 是 生 命 中 不 可 避 免, 人 一 出 生 就 朝 著 死 與 生 物 命 中 不 可 亡 之 處 慢 慢 靠 近 科 地 球 科 避 免 而 且 2. 從 他 死 你 死 我 死 的 層 次, 瞭 解 死 亡 學 科 相 關 2 是 重 要 的 在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性 大 事 二 死 亡 的 定 1. 死 亡 的 定 義 義 與 死 亡 2. 影 響 生 命 長 短 的 原 因 2 原 因 三 學 習 以 健 1. 瞭 解 死 亡 認 知 對 生 死 的 態 度 與 人 生 觀 的 影 康 的 態 度 響 1 面 對 死 亡 2. 生 與 死 是 一 體 兩 面 核 心 能 力 二 : 省 思 生 與 死 的 關 聯 性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善 生 才 能 1. 從 接 近 死 亡 經 驗 (near-death experiences) 善 終 的 研 究, 體 會 必 須 慎 活 善 生, 並 且 慎 終, 才 能 善 終 2. 生 死 意 義 相 互 影 響 二 瞭 解 生 命 1. 瞭 解 生 命 的 有 限 性 的 有 限 性 2. 活 在 當 下 的 積 極 生 活, 珍 惜 現 在 與 省 思 活 在 當 下 參 考 節 數 1 1 核 心 能 力 三 : 省 思 宗 教 的 生 死 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儒 家 與 道 1. 探 討 儒 家 生 死 觀 教 的 生 死 2. 探 討 道 教 生 死 觀 與 歷 史 科 相 關 2~3 觀 二 佛 教 與 基 1. 探 討 佛 教 生 死 觀 和 宗 教 與 人 督 宗 教 的 2. 探 討 基 督 宗 教 生 死 觀 生 核 心 能 力 2~3 生 死 觀 二 : 認 識 與 理 1. 探 討 其 他 宗 教 生 死 觀 解 各 大 宗 教 文 化 傳 統 與 台 灣 民 間 信 2 仰 相 關 三 其 他 宗 教 生 死 觀 416
選 修 - 生 死 關 懷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四 : 探 討 文 學 與 藝 術 領 域 中 的 生 死 意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文 學 中 的 1. 從 東 方 文 學 看 生 死 生 死 2. 從 西 方 文 學 看 生 死 二 藝 術 中 的 1. 從 音 樂 看 生 死 生 死 2. 從 美 術 作 品 看 生 死 3. 從 電 影 看 生 死 參 考 節 數 2~3 2~3 核 心 能 力 五 : 認 識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與 實 施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生 死 關 懷 1. 對 人 類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和 健 康 與 護 的 基 本 理 2. 對 自 殺 傾 向 者 的 關 懷 理 念 理 選 修 科 目 念 3. 對 自 然 萬 物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健 康 自 我 2 管 理 相 關 二 生 死 關 懷 1. 生 死 關 懷 的 具 體 作 法 的 實 施 2. 協 助 與 關 懷 有 自 殺 意 念 者 的 具 體 作 法 3. 對 自 然 萬 物 生 死 關 懷 的 具 體 作 法 2~3 核 心 能 力 六 : 認 識 失 落 與 悲 傷 輔 導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失 落 與 悲 傷 1. 失 落 的 意 涵 與 失 落 的 形 式 的 意 涵 2. 悲 傷 的 意 涵 與 悲 傷 的 形 式 二 面 對 失 落 與 1. 因 應 失 落 的 具 體 作 法 走 過 悲 傷 2. 因 應 悲 傷 的 具 體 作 法 和 健 康 與 護 理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相 關 參 考 節 數 2 2 核 心 能 力 七 : 探 討 喪 葬 文 化 之 意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喪 葬 文 化 1. 喪 葬 的 意 涵 的 意 涵 與 2. 喪 葬 的 功 能 功 能 3. 台 灣 喪 葬 禮 俗 二 提 升 喪 葬 1. 對 喪 葬 文 化 的 期 許 與 願 景 文 化 2. 對 台 灣 喪 葬 禮 俗 期 許 與 願 景 參 考 節 數 2 2 41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八 : 培 養 生 死 關 懷 實 踐 的 能 力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生 死 關 懷 實 1. 在 家 庭 方 面 實 踐 的 重 要 性 踐 的 重 要 性 2. 在 學 校 方 面 實 踐 的 重 要 性 3. 在 社 會 方 面 實 踐 的 重 要 性 二 生 死 關 懷 實 1. 在 家 庭 方 面 實 踐 的 具 體 作 法 踐 的 具 體 作 2. 在 學 校 方 面 實 踐 的 具 體 作 法 法 3. 在 社 會 方 面 實 踐 的 具 體 作 法 參 考 節 數 2 2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418
419 選 修 -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引 領 學 生 探 索 道 德 的 本 質 與 特 性 掌 握 道 德 判 斷 的 方 法 並 學 習 道 德 規 範 建 構 與 證 成 的 理 論, 從 而 奠 定 反 省 各 種 倫 理 議 題 的 基 礎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瞭 解 道 德 思 考 的 重 要 性 二 探 索 道 德 與 倫 理 的 基 本 意 涵 三 認 識 道 德 判 斷 的 意 涵 種 類 與 應 考 慮 因 素 四 認 識 有 關 道 德 本 質 與 原 理 的 主 要 理 論 五 掌 握 善 惡 是 非 等 道 德 價 值 的 基 本 特 性 六 體 認 道 德 實 踐 與 人 生 觀 及 世 界 觀 的 關 係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開 課 之 年 級 及 學 期 由 各 校 自 行 決 定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核 心 能 力 一 : 瞭 解 道 德 思 考 的 重 要 性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什 麼 是 偏 見 1. 引 領 學 生 認 識 生 活 中 各 種 偏 見 的 可 能 性 和 公 民 與 社 與 錯 謬 2. 由 具 體 偏 見 實 例 之 探 討 來 歸 結 出 偏 見 之 特 會 單 元 一 主 性, 並 給 偏 見 下 一 個 定 義 題 八 : 多 元 文 3. 除 偏 見 外, 探 索 其 他 錯 謬 的 形 式, 例 如 知 性 化 社 會 與 全 上 常 識 的 誤 導 真 知 的 缺 乏 外 物 干 擾 ; 情 球 化 相 關 2 感 上 的 先 入 為 主 雙 重 標 準 ; 意 志 上 的 怠 惰 私 利 蒙 蔽 等 4. 探 索 形 成 偏 見 與 各 種 錯 謬 的 各 種 心 理 性 原 因 與 社 會 性 原 因 二 避 免 偏 見 與 1. 討 論 各 種 避 免 偏 見 的 方 法 或 原 則, 例 如 自 覺 錯 謬 的 方 法 與 內 省 以 及 正 確 思 2. 討 論 逃 避 思 考 的 代 價 以 及 正 確 思 考 的 重 要 2 考 的 重 要 性 3. 探 討 道 德 思 考 的 基 本 原 則 如 態 度 必 須 公 正, 立 場 不 必 中 立 生 命 經 驗 與 邏 輯 思 辨 並 重 的 意 義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二 : 探 索 道 德 與 倫 理 的 基 本 意 涵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道 德 與 倫 理 1. 探 索 道 德 與 倫 理 這 兩 個 概 念 的 中 外 語 源 及 的 基 本 意 義 當 代 用 法 2. 道 德 ( 倫 理 ) 即 有 關 如 何 做 人 之 內 在 態 度 與 外 在 實 踐 之 原 理 原 則 規 範 與 判 斷 之 價 值 系 統 二 道 德 與 法 律 1. 比 較 道 德 與 法 律 之 普 遍 性 時 空 性 成 文 的 關 係 性 制 裁 力 等 2. 道 德 之 規 範 對 象 是 一 切 人, 法 律 之 規 範 對 象 則 為 特 定 社 會 之 人 民 道 德 來 自 人 性 並 為 了 人 性 而 存 在, 其 普 遍 性 使 其 在 規 範 意 義 上 優 於 法 律 三 道 德 與 其 他 1. 道 德 與 任 何 其 他 規 範 系 統 ( 如 政 策 宗 教 規 範 系 統 之 習 俗 技 術 命 令 輿 論 等 ) 衝 突 時, 都 具 有 關 係 人 性 與 理 性 上 的 優 先 性 與 規 範 標 準 性 核 心 能 力 三 : 認 識 道 德 判 斷 的 意 涵 種 類 與 應 考 慮 因 素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道 德 判 斷 1. 道 德 判 斷 即 在 道 德 意 義 下, 對 人 內 在 的 動 機 的 意 涵 與 種 類 意 念 與 外 在 的 行 為 實 踐 所 進 行 的 應 然 評 價 2. 探 討 道 德 判 斷 的 主 要 分 類 方 式 二 判 斷 意 志 1. 人 要 具 行 為 能 力 才 能 成 為 道 德 判 斷 的 對 和 公 民 與 的 道 德 善 象, 而 這 包 含 了 意 志 自 由 度 心 智 健 全 度 社 會 科 單 惡 時 應 考 心 智 成 熟 度 等 條 件 元 三 : 道 德 慮 的 因 素 2. 人 的 意 志 善 惡 取 決 於 他 是 否 關 懷 所 作 所 為 與 法 律 規 的 善 惡 他 是 否 為 了 行 善 而 行 善 他 是 否 不 範 主 題 只 心 裡 關 心 道 德, 而 且 願 意 貫 徹 道 德 為 善 一 : 道 德 與 行 社 會 規 範 相 關 三 判 斷 行 為 1. 行 為 所 涉 及 的 相 關 事 實, 如 合 理 可 預 見 的 結 道 德 對 錯 果 行 為 本 身 的 性 質 行 為 處 境 行 為 人 與 時 應 考 慮 行 為 所 影 響 到 的 人 事 物 的 親 疏 遠 近 等 的 因 素 2. 與 行 為 相 關 的 道 德 規 範 或 價 值 觀 3. 與 行 為 相 關 的 人 生 觀 或 世 界 觀 四 道 德 規 範 1. 人 面 對 道 德 規 範 的 雙 重 責 任 : 批 判 與 服 從 和 公 民 與 與 道 德 判 2. 當 道 德 規 範 與 規 範 之 間 發 生 衝 突, 或 規 範 與 社 會 科 單 斷 的 關 係 理 性 之 間 發 生 衝 突 時, 應 透 過 適 當 方 式 來 處 元 三 : 道 德 理 與 法 律 規 範 主 題 一 : 道 德 與 社 會 規 範 相 關 參 考 節 數 1 1 1 參 考 節 數 1 3 6 2 420
選 修 -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四 : 認 識 有 關 道 德 本 質 與 原 理 的 主 要 理 論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康 德 倫 理 1. 探 索 康 德 倫 理 的 主 要 元 素 及 其 對 道 德 理 論 的 基 本 思 的 獨 特 觀 點 想 2. 探 索 並 反 省 康 德 可 普 遍 化 原 則 及 其 對 於 道 德 規 範 無 例 外 性 的 看 法 3. 討 論 支 持 與 反 對 康 德 倫 理 的 主 要 看 法 二 效 益 主 義 1. 認 識 效 益 主 義 的 基 本 思 想 及 其 出 現 的 西 方 的 基 本 思 文 化 背 景 與 後 續 發 展 想 2. 探 討 支 持 及 反 對 效 益 主 義 的 主 要 理 由 三 關 懷 倫 理 1. 認 識 關 懷 倫 理 與 德 性 倫 理 的 主 要 論 點 及 其 與 德 性 倫 出 現 的 當 代 文 化 背 景 理 2. 探 討 支 持 及 反 對 關 懷 倫 理 及 德 性 倫 理 的 主 要 理 由 核 心 能 力 五 : 掌 握 善 惡 是 非 等 道 德 價 值 的 基 本 特 性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道 德 價 值 或 1. 探 索 倫 理 學 上 的 客 觀 主 義 (objectivism) 與 規 範 的 客 觀 性 與 主 觀 性 主 觀 主 義 (subjectivism), 瞭 解 這 些 主 義 的 內 涵 與 主 張 優 點 與 缺 點 2. 探 討 客 觀 與 主 觀 這 兩 個 概 念 的 可 能 意 涵 3. 探 索 道 德 之 客 觀 性 與 主 觀 性 二 道 德 價 值 或 1. 探 討 普 遍 性 一 致 性 與 相 對 性 這 三 個 概 念 的 和 公 民 與 社 規 範 的 普 遍 內 涵 及 其 關 係 會 科 單 元 性 一 致 性 2. 探 討 道 德 規 範 在 什 麼 意 義 上 具 普 遍 性 一 致 一 : 自 我 社 與 相 對 性 性 與 相 對 性, 並 指 出 肯 定 道 德 普 遍 性 時, 不 會 與 文 化 主 應 陷 入 錯 謬 的 普 遍 主 義, 而 忽 略 道 德 的 相 對 題 八 : 多 元 文 性 ; 肯 定 道 德 相 對 性 時, 也 不 應 忽 略 道 德 的 化 社 會 與 全 普 遍 性 而 陷 入 相 對 主 義 球 化 相 關 三 規 範 無 例 外 1. 先 解 釋 何 謂 道 德 規 範 的 無 例 外, 然 後 再 性 探 索 道 德 規 範 是 否 有 可 能 沒 有 例 外 參 考 節 數 2 3 2 參 考 節 數 2 2 2 42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四 逐 步 律 與 規 1. 逐 步 律 (law of graduation) 主 張 : 人 是 軟 弱 範 的 漸 次 性 有 限 的, 有 時 無 法 符 合 道 德 的 要 求 應 接 受 人 的 限 度, 耐 心 地 等 待 人 逐 步 發 展 到 規 範 期 待 的 高 度 2. 規 範 的 漸 次 性 (graduation of law): 規 範 並 非 高 高 在 上 齊 頭 式 地 要 求 所 有 人 實 踐 主 體 的 主 觀 性 及 實 踐 情 境 的 獨 特 性, 均 使 得 客 觀 的 道 德 要 求 必 須 是 以 一 致 的 方 式 適 用 於 相 似 的 情 境, 而 非 以 普 遍 的 方 式 適 用 於 一 切 情 境 其 結 果 是, 客 觀 的 道 德 規 範 將 呈 現 漸 次 性 (graduation) 或 個 別 性 (particularity) 3. 探 討 兩 者 之 關 係 核 心 能 力 六 : 體 認 道 德 實 踐 與 人 生 觀 及 世 界 觀 的 關 係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道 德 與 人 生 1. 什 麼 是 人 生 觀? 世 界 觀? 觀 或 世 界 觀 人 生 觀 涉 及 人 對 於 整 個 人 生 意 義 與 目 的 的 的 關 係 看 法 或 信 念 世 界 觀 則 涉 及 人 如 何 看 待 存 有 整 體 的 存 在 人 生 觀 是 微 觀 的 針 對 個 人 生 命 意 義 與 價 值 的 信 念 系 統 ; 世 界 觀 則 是 宏 觀 的 對 整 個 存 在 所 持 的 信 念 2. 人 生 觀 與 世 界 觀 會 影 響 人 的 道 德 思 想 或 實 踐, 例 如 虛 無 主 義 的 人 生 觀 或 世 界 觀 很 難 讓 道 德 有 立 足 的 空 間 3. 如 何 選 擇 適 切 的 人 生 觀 及 世 界 觀? 二 人 為 何 應 1. 釐 清 人 為 何 應 該 道 德 此 一 問 題 之 意 義 該 道 德 的 2. 探 討 道 德 是 否 合 乎 理 性 的 問 題 問 題 3. 探 討 道 德 與 幸 福 是 否 一 致 的 問 題 參 考 節 數 2 參 考 節 數 3 2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422
選 修 -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培 養 學 生 建 構 正 確 的 性 性 別 及 性 愛 的 倫 理 觀, 進 而 能 於 生 活 中 實 踐 二 培 養 學 生 正 確 的 婚 姻 倫 理 觀, 作 為 婚 前 教 育 的 一 個 環 節, 進 而 對 婚 姻 有 關 的 倫 理 議 題 能 進 行 正 確 思 考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探 索 與 瞭 解 性 的 人 學 與 基 本 的 性 倫 理 觀 二 探 索 兩 性 關 係 友 誼 與 戀 愛 的 倫 理 議 題 三 探 索 與 瞭 解 合 乎 倫 理 的 性 行 為 與 性 關 係 四 探 討 與 婚 姻 有 關 的 倫 理 議 題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宜 安 排 於 高 二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核 心 能 力 一 : 探 索 與 理 解 性 的 人 學 與 基 本 的 性 倫 理 觀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各 種 學 科 對 1. 從 現 象 學 生 物 學 心 理 學 社 會 學 及 文 化 和 健 康 與 護 性 與 人 性 的 理 解 人 類 學 等 學 科 知 識 探 索 性 的 人 學 意 義 理 第 二 冊 主 題 三 : 促 進 性 健 康 相 關 相 關 二 瞭 解 人 是 身 1. 從 結 構 面 來 看, 人 具 身 體 心 理 靈 性 三 層 心 靈 合 一 面 此 三 個 層 面 是 否 整 合 會 影 響 人 的 全 人 發 的 整 體, 而 展 且 處 在 關 2. 理 解 人 是 關 係 的 存 有 ; 人 存 在 於 與 其 他 人 係 與 變 動 世 界 存 有 超 越 界 存 有 之 關 係 中 ; 其 中 人 與 中, 應 隨 時 人 的 互 動 是 人 生 尋 求 意 義 追 求 幸 福 最 重 要 整 合 自 己 的 場 域 3. 人 是 時 間 性 的 存 有, 處 於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交 錯 影 響 之 中 423 參 考 節 數 1 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三 認 識 瞭 解 自 1. 性 是 使 人 願 意 對 別 人 開 放 與 別 人 合 而 為 一 己 在 性 方 的 慾 望 與 力 量, 然 而 它 像 雙 面 刃, 易 使 人 變 面 的 感 得 自 我 中 心 覺, 並 能 將 2. 使 人 願 意 對 別 人 開 放 跟 別 人 合 而 為 一 並 與 之 與 人 生 別 人 一 起 創 新 的 性 之 動 力 應 該 受 肯 定 其 他 部 分 3. 性 部 分 屬 於 本 能 並 與 潛 意 識 有 關, 非 我 們 能 相 互 整 合 完 全 瞭 解 也 不 能 完 全 控 制, 因 而 我 們 當 接 受 疏 導, 把 它 與 其 他 人 性 因 素, 如 愛 和 友 誼 的 理 想 價 值 觀 信 仰 整 合 起 來 四 性 別 對 自 己 1. 對 自 己 性 別 的 認 同 與 肯 定, 可 使 人 更 清 楚 如 的 意 義 何 活 出 自 己 的 價 值 五 人 在 性 方 面 1. 個 人 在 性 方 面 對 自 己 的 責 任 是 將 人 的 性 ( 開 對 自 己 的 基 本 責 任 放 的 動 力 慾 望 ) 與 人 性 的 其 他 部 分 統 整 並 能 在 任 何 情 境 中 以 愛 為 標 準 來 檢 視 自 己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六 人 在 性 方 面 1. 對 他 人 的 性 的 基 本 責 任 是 愛 忠 誠 尊 重 對 別 人 的 基 本 責 任 不 傷 害 負 責 1 參 考 節 數 核 心 能 力 二 : 探 索 兩 性 關 係 友 誼 與 戀 愛 的 倫 理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建 立 一 般 1. 探 索 相 互 尊 重 彼 此 扶 持 的 兩 性 友 誼 的 意 和 家 政 科 1 的 兩 性 情 涵 主 題 四 : 性 別 誼 2. 尊 重 但 不 利 用 別 人 單 方 面 對 自 己 的 愛 慕 情 的 人 我 關 係 2 感 相 關 3. 異 性 朋 友 之 間 保 持 恰 當 的 距 離, 能 使 彼 此 舒 1 適 與 相 互 豐 富, 並 可 避 免 發 生 一 時 激 情 的 衝 動 行 為 二 戀 愛 中 的 1. 慎 重 明 辨 並 決 定 是 否 進 入 戀 愛 關 係 適 切 關 係 2. 分 辨 喜 歡 與 愛 的 不 同 和 健 康 與 護 理 選 修 科 目 3. 反 省 探 索 戀 人 間 在 倫 理 上 適 切 的 親 密 關 係 健 康 情 感 2 與 表 達 管 理 相 關 4. 冷 靜 面 對 並 處 理 不 恰 當 的 戀 情 1 1 1 424
選 修 - 性 愛 與 婚 姻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三 處 理 感 情 1. 探 討 失 戀 的 可 能 原 因 與 相 關 議 題 並 學 習 面 和 健 康 與 護 失 落 與 戀 愛 關 係 的 結 束 對 之 道 理 第 二 冊 主 題 三 : 促 進 性 健 康 相 關 和 健 康 與 護 理 選 修 科 目 健 康 情 感 管 2 理 相 關 和 生 死 關 懷 核 心 能 力 六 : 認 識 失 落 與 悲 傷 輔 導 相 關 核 心 能 力 三 : 探 索 與 瞭 解 合 乎 倫 理 的 性 行 為 與 性 關 係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性 行 為 與 愛 1. 不 同 類 型 的 愛 與 性 差 異 2 的 關 係 2. 探 討 性 與 愛 的 關 係 1 3. 合 乎 倫 理 的 性 行 為 對 人 格 產 生 的 影 響 2 二 婚 前 性 行 1. 嚴 肅 面 對 婚 前 性 行 為 試 婚 同 居 對 人 可 能 1 為 試 產 生 的 影 響 婚 同 居 2. 婚 前 性 行 為 試 婚 同 居 的 倫 理 探 討 2 的 倫 理 議 題 三 將 性 視 為 工 1. 對 他 人 有 慾 無 愛 之 工 具 化 的 性 行 為 的 反 倫 和 公 民 與 社 具 遊 戲 或 縱 慾 的 倫 理 意 涵 理 性 會 單 元 一 主 題 二 : 人 己 關 係 與 分 際 相 關 和 公 民 與 社 1 會 科 單 元 三 : 道 德 與 法 律 規 範 相 關 四 自 慰 與 性 幻 1. 探 討 個 人 自 我 探 索 式 的 單 獨 性 行 為 之 適 切 想 對 性 愛 性 態 度 發 展 1 的 影 響 425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四 : 探 討 與 婚 姻 有 關 的 倫 理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婚 姻 的 意 義 1. 婚 姻 對 於 個 人 的 意 涵 2. 婚 姻 對 男 女 之 愛 的 意 義 3. 探 討 婚 姻 與 家 庭 社 會 的 關 係 和 公 民 與 社 會 科 單 元 一 主 題 二 : 人 己 關 係 與 分 際 相 關 和 健 康 與 護 理 科 健 康 情 感 管 理 相 關 和 家 政 主 題 五 : 擇 偶 與 婚 姻 相 關 二 與 婚 姻 相 關 1. 探 討 一 夫 一 妻 制 的 倫 理 適 切 性 之 倫 理 議 2. 探 討 與 婚 外 異 性 之 友 誼 關 係 1 題 三 婚 姻 與 生 育 1. 婚 姻 與 生 育 的 內 在 關 聯 與 意 義 2 的 關 係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參 考 節 數 1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426
選 修 -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培 養 學 生 對 科 技 ( 特 別 是 生 物 醫 學 ) 研 發 與 應 用 所 涉 及 之 倫 理 議 題 有 所 認 識 與 關 懷, 從 而 培 養 基 本 的 道 德 思 考 與 批 判 能 力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瞭 解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的 意 涵 及 其 重 要 性 二 掌 握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領 域 進 行 倫 理 判 斷 的 基 本 原 則 與 方 法 三 認 識 與 省 思 生 命 倫 理 之 主 要 議 題 四 探 討 與 省 思 動 物 實 驗 與 動 物 倫 理 生 態 與 環 境 倫 理 之 相 關 議 題 五 探 討 與 省 思 研 究 倫 理 資 訊 及 網 路 應 用 倫 理 之 相 關 議 題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建 議 先 修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開 課 之 年 級 及 學 期 由 各 校 自 行 決 定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核 心 能 力 一 : 瞭 解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的 意 涵 及 其 重 要 性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生 命 倫 理 及 1. 探 討 科 技 的 研 發 與 運 用, 對 個 人 與 社 會 福 祉 和 公 民 與 社 科 技 倫 理 會 形 成 哪 些 正 反 面 的 影 響, 並 以 實 例 說 明 會 單 元 一 : 的 意 涵 2. 定 義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學, 並 簡 介 相 關 議 題 自 我 社 會 與 3. 說 明 科 學 家 醫 護 人 員 社 會 大 眾 為 何 都 應 文 化 相 關 2 探 討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議 題, 並 詮 釋 所 學 習 的 知 能 與 個 人 的 關 聯 性 核 心 能 力 二 : 掌 握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領 域 進 行 倫 理 判 斷 的 基 本 原 則 與 方 法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道 德 判 斷 的 1. 介 紹 目 的 論 義 務 論 關 懷 倫 理 與 德 性 倫 理 和 公 民 與 社 基 本 原 則 等 規 範 倫 理 學 (normative ethics) 之 理 論 會 單 元 三 : 3 與 方 法 道 德 與 法 律 規 範 相 關 427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與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核 心 能 力 二 三 四 相 關 二 生 命 與 科 技 1. 簡 介 應 用 倫 理 學 及 其 理 論 倫 理 的 方 2. 介 紹 生 命 倫 理 的 主 要 典 範 ( 知 名 的 生 命 倫 理 法 與 原 則 學 家 Beauchamp 及 Childress), 簡 介 尊 重 自 主 正 義 行 善 與 不 傷 害 等 原 則 之 內 涵 並 進 行 實 例 探 討 3. 介 紹 科 技 倫 理 的 基 本 原 則 : 誠 實 審 慎 公 4 開 性 ( 需 強 調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重 要 性 ) 自 由 與 合 法 ( 但 與 倫 理 原 則 衝 突 時, 須 優 先 遵 守 倫 理 原 則 ) 等, 並 舉 實 際 事 例 說 明 之 4. 說 明 倫 理 思 考 與 判 斷 時, 須 注 意 交 互 平 衡 及 符 合 正 義 原 則 三 人 的 生 命 尊 1. 探 討 位 格 人 的 定 義 以 及 何 者 為 人 嚴 與 道 德 地 位 2. 說 明 人 的 生 命 尊 嚴 及 其 基 本 而 非 絕 對 之 道 德 地 位 核 心 能 力 三 : 認 識 與 省 思 生 命 倫 理 之 主 要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墮 胎 之 倫 理 問 題 1. 探 討 並 比 較 支 持 生 命 (pro-life) 與 支 持 選 擇 (pro-choice) 兩 種 理 論 2. 探 討 各 種 不 同 情 境 墮 胎 的 倫 理 意 涵 3. 建 構 有 關 墮 胎 的 倫 理 原 則 與 例 外 條 款 4. 說 明 墮 胎 相 關 法 律, 並 從 倫 理 角 度 加 以 探 討 二 安 樂 死 安 1. 從 國 內 外 具 體 實 例 探 討 安 樂 死 爭 議 的 各 個 和 健 康 與 護 寧 療 護 之 面 向 理 選 修 科 目 倫 理 議 題 2. 安 樂 死 的 定 義 與 分 類 健 康 自 我 相 關 3. 說 明 對 各 類 型 安 樂 死 之 倫 理 反 省 管 理 相 關 4. 介 紹 安 寧 療 護 的 精 神 意 涵 與 四 全 理 念 和 生 死 關 懷 核 心 能 力 五 : 認 識 生 死 關 懷 的 理 念 與 實 施 相 關 三 醫 病 關 係 所 1. 探 索 病 人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並 對 我 國 有 關 法 規 涉 及 之 倫 理 進 行 倫 理 反 省 議 題 2. 簡 介 國 內 外 醫 護 人 員 倫 理 規 範 ;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如 何 建 立 適 切 的 醫 病 關 係 3 參 考 節 數 4 4 2 428
選 修 - 生 命 與 科 技 倫 理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四 人 工 協 助 生 1. 簡 介 不 孕 與 人 工 協 助 生 殖 技 術 和 生 物 科 殖 的 倫 理 2. 探 討 體 外 授 精 術 的 倫 理 問 題 相 關 議 題 3. 探 討 如 何 過 濾 尋 求 人 工 協 助 生 殖 的 準 父 母, 以 瞭 解 其 是 否 適 合 撫 養 孩 子 4. 討 論 代 理 孕 母 的 倫 理 議 題 5. 討 論 基 因 科 技 複 製 人 或 其 他 無 性 生 殖 的 倫 理 議 題 五 組 織 與 器 官 1. 簡 介 組 織 與 器 官 移 植 之 概 況 移 植 之 倫 理 2. 討 論 輸 血 及 骨 髓 移 植 之 倫 理 議 題 議 題 3. 器 官 取 得 的 方 式 及 其 倫 理 議 題 4. 器 官 分 配 方 式 之 倫 理 議 題 5. 器 官 商 品 化 之 倫 理 議 題 6. 醫 藥 發 展 可 能 帶 來 的 新 願 景 參 考 節 數 3 2 核 心 能 力 四 : 探 討 與 省 思 動 物 實 驗 與 動 物 倫 理 生 態 與 環 境 倫 理 之 相 關 議 題 參 考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節 數 一 動 物 實 驗 與 1. 探 討 動 植 物 無 生 物 有 什 麼 不 同? 為 何 人 動 物 倫 理 們 覺 得 對 動 物 比 對 植 物 無 生 物 負 有 更 多 的 倫 理 責 任? 2. 人 類 對 動 物 的 利 用 情 形 2 3. 以 道 德 的 角 度 思 考, 為 了 醫 藥 研 究 或 教 育 目 的 而 利 用 動 物 是 否 可 接 受 4. 妥 協 後 的 動 物 試 驗 之 一 般 共 識 二 生 態 與 環 境 1. 人 類 生 活 型 態 與 科 技 所 造 成 的 環 境 影 響 和 生 活 科 倫 理 2. 人 類 為 何 有 責 任 維 護 環 境? 技 科 核 心 課 3. 介 紹 為 維 護 環 境 與 生 態 已 擬 定 的 國 際 公 約 程 主 題 一 : 科 ( 如 京 都 議 定 書 ) 國 內 法 規 等, 並 加 以 倫 技 發 展 相 2 理 批 判 反 省 關 和 生 物 科 地 球 科 學 科 相 關 核 心 能 力 五 : 探 討 與 省 思 研 究 倫 理 資 訊 及 網 路 應 用 倫 理 之 相 關 議 題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研 究 倫 理 之 1. 說 明 研 究 倫 理 (research ethics) 所 涉 及 的 倫 相 關 議 題 理 議 題 2. 探 索 科 技 研 發 與 應 用 之 一 般 倫 理 原 則 2 429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二 資 訊 及 網 路 1. 說 明 資 訊 時 代 及 網 路 應 用 對 人 類 生 活 的 改 和 公 民 與 社 應 用 的 倫 變 與 影 響 會 科 單 元 一 理 2. 探 討 資 訊 倫 理 的 重 大 議 題, 並 藉 由 生 活 實 例 主 題 六 : 媒 體 來 說 明 識 讀 相 關 3. 介 紹 資 訊 及 網 路 應 用 的 主 要 倫 理 守 則 公 約 或 法 規 參 考 節 數 4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430
選 修 -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體 認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與 重 要 性 二 培 養 感 知 與 自 覺 的 能 力, 內 化 美 善 的 價 值 觀, 激 發 實 踐 的 驅 力 三 探 索 自 我 實 現 與 自 我 超 越 的 關 係 四 探 索 知 行 合 一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途 徑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一 瞭 解 人 格 統 整 的 內 涵 及 其 重 要 性 二 培 養 感 同 身 受 能 力, 激 發 行 善 驅 力 三 體 察 生 命 的 豐 富 與 向 上 提 升 的 潛 能 四 瞭 解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與 重 要 性 五 邁 向 知 行 合 一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途 徑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科 為 二 學 分, 每 週 二 節, 以 連 續 授 課 為 原 則 開 課 之 年 級 及 學 期 由 各 校 自 行 決 定 肆 教 材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瞭 解 生 命 教 育 的 意 義 目 的 與 內 涵 (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 核 心 能 力 一 : 瞭 解 人 格 統 整 的 內 涵 及 其 重 要 性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人 格 統 整 的 1. 說 明 人 格 統 整 (integrity of person or 內 涵 self-integration) 的 意 涵 2. 人 格 統 整 者, 在 身 心 靈 與 知 情 意 行 方 面 能 呈 現 一 致 與 和 諧 二 人 格 統 整 的 1. 探 討 人 格 不 統 整 的 原 因 重 要 性 2. 探 討 知 行 合 一 對 個 人 生 命 與 社 會 的 影 響 參 考 節 數 2 2 431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核 心 能 力 二 : 培 養 感 同 身 受 能 力, 激 發 為 善 驅 力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培 養 有 所 為 1. 探 討 有 所 為 有 所 不 為 的 道 德 議 題 與 有 所 不 2. 探 討 美 善 的 價 值 觀 如 何 內 化 為 的 分 辨 能 力 二 良 知 提 供 為 1. 探 討 良 知 的 意 涵 善 的 勇 氣 與 2. 探 討 良 知 與 知 行 合 一 的 關 連 力 量 3. 探 討 如 何 培 養 為 善 的 勇 氣 與 意 志 三 培 養 感 同 身 1. 探 討 感 同 身 受 的 能 力 與 為 善 之 間 的 關 連 受 的 能 力 2. 探 討 如 何 培 養 感 同 身 受 的 能 力 3. 探 討 如 何 由 感 同 身 受 提 升 至 善 的 實 踐 和 道 德 思 考 與 抉 擇 核 心 能 力 五 : 掌 握 善 惡 是 非 等 道 德 價 值 的 基 本 特 性 相 關 參 考 節 數 2 2 2 核 心 能 力 三 : 體 察 生 命 的 豐 富 與 向 上 提 升 的 潛 能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體 察 生 命 的 1. 開 拓 對 生 活 與 生 命 的 感 知 能 力, 包 括 感 官 與 哲 學 與 人 豐 富 內 涵 的, 智 性 的 情 感 的 審 美 的 以 及 其 他 心 靈 生 核 心 能 力 的 滿 足 四 主 題 一 : 幸 2. 體 察 並 培 養 愛 與 被 愛 的 能 力, 展 現 人 性 的 光 福 的 意 義 相 輝 關 3. 體 察 痛 苦 的 意 義 並 培 養 與 之 共 處 的 智 慧 及 能 力 4. 探 討 人 生 不 同 階 段 的 任 務 挑 戰 與 意 義 二 人 有 不 斷 向 1. 馬 斯 洛 把 人 生 需 求 分 為 七 個 層 次 : 生 理 需 上 提 升 的 潛 能 求 情 感 與 隸 屬 感 自 尊 與 被 尊 重 理 解 的 需 要 審 美 的 需 求 自 我 實 現 與 自 我 超 越 的 需 求 2. 知 其 不 可 而 為 之 及 為 理 想 而 奉 獻 犧 牲 的 生 命 態 度, 顯 示 出 人 類 高 貴 的 情 操 與 追 求 超 越 的 潛 能 3. 能 看 到 並 確 立 自 己 的 特 質, 建 立 能 展 現 生 命 潛 能 的 價 值 與 理 想 核 心 能 力 四 : 瞭 解 靈 性 發 展 的 內 涵 與 重 要 性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一 完 整 的 人 生 1. 探 討 身 心 靈 的 意 涵 包 括 身 心 2. 探 討 身 心 靈 三 者 間 的 關 連 與 宗 教 與 人 生 核 心 能 力 靈 三 個 部 3. 體 察 人 有 渴 望 真 理 追 求 美 善 嚮 往 永 恆 並 六 : 認 識 與 理 分 虔 敬 神 聖 的 靈 性 向 度 解 宗 教 層 面 參 考 節 數 6 6 參 考 節 數 3 432
選 修 - 人 格 統 整 與 靈 性 發 展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二 靈 性 發 展 的 1. 探 討 靈 性 發 展 涵 蓋 的 面 向 內 涵 2. 探 討 靈 性 發 展 與 宗 教 信 仰 的 關 連 3. 探 討 靈 性 發 展 對 個 人 生 命 與 人 類 群 體 的 影 響 三 靈 性 發 展 的 1. 靈 性 發 展 導 引 出 內 心 深 處 的 洞 察 力 與 對 生 重 要 性 命 意 義 的 探 究 2. 靈 性 發 展 突 破 生 命 的 有 形 限 制 3. 靈 性 發 展 開 啟 人 類 的 美 好 特 質 4. 靈 性 發 展 提 升 生 命 的 境 界 四 靈 性 發 展 與 1. 探 討 靈 性 發 展 與 人 格 統 整 之 間 的 關 連 人 格 統 整 交 互 為 用 參 考 節 數 的 人 生 觀 與 宇 宙 觀 相 關 與 宗 教 與 人 生 核 心 能 力 3 六 七 相 關 核 心 能 力 五 : 邁 向 知 行 合 一 與 靈 性 發 展 的 途 徑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備 註 參 考 節 數 一 淨 化 身 心 1. 覺 察 並 去 除 讓 生 活 與 心 靈 執 迷 沉 淪 的 習 靈 氣 1 二 價 值 觀 的 1. 培 養 感 同 身 受 的 能 力, 體 察 他 人 的 需 要 內 化 與 實 2. 所 有 高 貴 的 情 操 的 涵 泳 與 實 踐, 都 引 領 人 開 1 踐 展 靈 性 生 活 三 宗 教 提 供 1. 宗 教 中 的 許 多 靈 修 活 動, 幫 助 人 滌 淨 心 靈, 和 宗 教 與 人 的 靈 修 途 持 續 更 新 生 核 心 能 力 徑 2. 東 方 宗 教 傳 統 幫 助 人 肯 定 並 發 展 內 在 本 自 八 : 省 思 並 體 具 足 的 善 端 或 佛 性, 使 人 邁 向 慈 悲 與 智 慧 的 察 人 的 宗 教 圓 滿 境 界 3. 西 方 基 督 宗 教 神 愛 世 人 的 傳 統 幫 助 人 透 過 體 會 神 的 愛 與 慈 悲, 常 激 發 出 超 越 個 人 與 世 俗 限 制 的 愛 的 意 志 與 行 動 力, 去 關 懷 苦 難 中 的 人 向 度 相 關 3 註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 伍 實 施 要 點 : 略 ( 請 參 照 哲 學 與 人 生 課 程 綱 要 之 實 施 要 點 ) 2 1 43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434
選 修 -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壹 課 程 目 標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瞭 解 個 人 發 展 與 生 涯 規 劃 的 關 係 二 運 用 生 涯 相 關 資 源 與 增 進 生 涯 規 劃 基 本 技 能 三 進 行 個 人 與 生 活 環 境 探 索, 並 實 踐 生 涯 抉 擇 四 培 養 宏 觀 及 具 前 瞻 性 的 生 涯 態 度 與 信 念 貳 核 心 能 力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選 修 科 目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欲 培 養 之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一 瞭 解 個 人 成 長 歷 程 與 生 涯 發 展 的 關 係 二 澄 清 個 人 特 質 與 生 涯 態 度 及 信 念 三 探 索 個 人 價 值 觀 與 生 活 角 色 間 的 關 係 四 連 結 高 中 教 育 學 習 內 涵 與 生 涯 進 路 五 瞭 解 大 學 生 涯 與 職 業 生 活 間 的 關 係 六 認 識 人 力 資 源 供 需 與 職 業 生 活 相 關 資 訊 七 統 整 生 涯 資 訊 以 完 成 生 涯 評 估 八 運 用 決 策 技 巧 以 規 劃 生 涯 行 動 方 案 九 實 踐 生 涯 抉 擇 參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以 二 至 四 學 分 為 原 則, 各 校 可 分 別 於 適 當 的 年 級 和 學 期 中, 彈 性 安 排 授 課 之 學 分 與 內 容, 如 安 排 一 學 分, 得 另 斟 酌 結 合 學 校 適 當 之 活 動 實 施 主 題 一 成 長 歷 程 與 生 涯 發 展 二 個 人 特 質 探 索 三 生 活 角 色 與 生 活 型 態 四 教 育 發 展 與 大 學 學 群 五 大 學 生 涯 與 職 業 選 擇 肆 教 材 綱 要 435 主 要 內 容 1. 生 涯 發 展 階 段 與 任 務 2. 生 命 故 事 與 重 要 事 件 的 影 響 3. 原 生 家 庭 與 重 要 他 人 的 影 響 1. 能 力 與 興 趣 2. 性 格 與 價 值 觀 3. 生 涯 態 度 與 信 念 1. 各 種 生 活 角 色 內 涵 2. 工 作 家 庭 與 其 他 生 活 角 色 之 關 聯 3. 性 別 角 色 與 生 涯 發 展 1. 高 中 學 習 內 涵 與 生 涯 進 路 2. 個 人 特 質 與 大 學 學 群 / 學 類 1. 大 學 學 習 內 涵 2. 大 學 學 習 與 生 活 3. 科 系 / 職 業 選 擇 的 迷 思 與 澄 清 參 考 節 數 4~8 8~16 3~6 4~8 3~6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主 題 六 職 業 生 活 與 社 會 需 求 七 生 涯 資 訊 與 生 涯 評 估 八 決 策 風 格 與 技 巧 九 生 涯 行 動 與 實 踐 主 要 內 容 1. 職 業 內 涵 分 析 2. 市 場 變 動 與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3. 職 業 生 活 及 工 作 倫 理 1. 生 涯 相 關 資 源 之 探 索 2. 生 涯 資 訊 統 整 之 評 估 3. 個 人 與 環 境 資 訊 整 合 1. 生 涯 決 策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2. 探 索 與 瞭 解 個 人 決 策 風 格 3. 有 效 運 用 決 策 技 巧 1.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2. 實 踐 行 動 方 案 3. 升 學 與 職 業 選 擇 之 模 擬 和 演 練 參 考 節 數 3~6 3~6 2~4 6~12 伍 實 施 要 點 一 教 材 編 選 ( 一 ) 編 寫 教 材 時, 應 注 意 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銜 接, 並 注 意 教 材 內 容 應 具 時 代 性 與 前 瞻 性 ( 二 ) 生 涯 規 劃 主 軸 可 分 為 個 人 自 我 的 了 解 與 接 納 環 境 資 源 的 探 索 與 認 識 自 我 與 環 境 間 的 互 動 與 抉 擇, 各 校 可 依 實 際 需 要, 於 適 當 學 年 / 學 期, 彈 性 安 排 授 課 學 分 與 內 容 ( 三 ) 生 涯 規 劃 有 其 連 續 性, 因 此 無 論 教 學 內 容 或 材 料 選 擇, 皆 可 接 續 國 中 階 段 所 進 行 的 生 涯 檔 案, 進 而 深 入 探 討 高 中 生 涯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 四 ) 有 關 個 人 方 面 的 生 涯 探 索, 係 以 個 人 為 主 軸 : 1. 成 長 歷 程 與 生 涯 發 展 主 題 除 開 宗 明 義 探 討 生 涯 規 劃 與 個 人 生 涯 發 展 的 關 係 強 調 終 身 學 習 理 念 引 發 學 生 規 劃 生 涯 的 動 機 外, 重 點 在 於 探 討 個 人 發 展 過 程 中 的 生 命 故 事 / 重 要 事 件 / 學 習 過 程, 乃 至 於 原 生 家 庭 / 重 要 他 人 的 價 值 觀 在 這 個 發 展 歷 程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等 2. 個 人 特 質 探 索 的 重 點 除 個 人 生 理 認 知 外, 可 透 過 各 種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心 理 測 驗 或 評 量, 協 助 學 生 瞭 解 自 我 所 擁 有 的 各 方 面 的 特 質, 包 括 興 趣 性 向 能 力 性 格 價 值 觀 生 涯 信 念 以 及 決 策 風 格 等 等 ; 這 些 特 質 可 能 並 非 全 然 統 整 契 合, 卻 應 先 能 有 所 了 解 與 接 納, 並 作 必 要 的 澄 清 3. 生 活 角 色 與 生 活 型 態 則 接 續 特 質 之 探 索, 將 個 人 特 質 與 全 面 性 的 生 活 角 色 作 一 連 結, 探 討 個 人 特 質 與 家 庭 學 習 工 作 以 及 其 他 未 來 生 活 角 色 的 關 連, 進 而 在 這 種 連 結 與 實 踐 中, 逐 漸 培 養 宏 觀 與 前 瞻 性 的 生 涯 信 念 與 自 我 觀 念 ( 五 ) 有 關 環 境 資 源 的 探 索, 重 點 在 生 涯 資 源 的 認 識 與 掌 握 : 1. 教 育 發 展 與 大 學 學 群 主 題 在 回 顧 其 學 習 歷 史, 澄 清 在 所 經 歷 的 教 育 經 驗 下, 對 其 學 習 發 展 現 況 的 影 響, 進 而 了 解 高 中 的 學 習 內 涵, 以 及 高 中 學 習 角 色 與 生 涯 進 路 之 關 係, 同 時 能 熟 悉 各 種 有 助 個 人 生 涯 抉 擇 的 相 關 資 源, 包 括 大 學 入 學 方 案 中 各 種 機 會 的 認 識 等, 並 將 個 人 特 質 與 大 考 中 心 所 規 劃 之 學 群 436
選 修 - 生 涯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 學 類 資 料 相 連 結, 以 做 為 選 課 選 擇 入 學 管 道 選 填 志 願 等 之 參 考 2. 大 學 生 涯 與 職 業 選 擇 主 題 在 讓 高 中 學 生 了 解 大 學 中 相 關 學 系 組 成 之 學 程 乃 至 接 續 各 學 系 / 學 程 未 來 可 能 的 學 習 領 域, 並 體 會 大 學 學 習 與 生 活, 以 及 在 科 系 或 職 業 選 擇 上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與 迷 思 3. 職 業 生 活 與 社 會 需 求 主 旨 在 透 過 工 作 分 析 了 解 職 業 的 內 涵 理 解 市 場 變 動 與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同 時 對 職 業 生 活 與 相 關 的 工 作 倫 理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並 運 用 人 際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之 技 巧, 培 養 學 生 適 應 未 來 全 球 化 之 趨 勢 與 生 活 型 態 ( 六 ) 有 關 自 我 與 環 境 間 的 互 動 與 抉 擇, 目 的 在 透 過 實 際 的 行 動 連 結 個 人 與 環 境 : 1. 生 涯 資 訊 與 生 涯 評 估 主 旨 在 評 估 並 統 整 個 人 特 質 生 活 角 色 教 育 歷 程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等 相 關 資 訊, 掌 握 生 涯 助 力 並 化 解 可 能 的 阻 力 或 衝 突, 而 將 個 人 生 涯 評 估 結 果 逐 步 落 實 於 未 來 生 涯 規 劃 中 2. 決 策 風 格 與 技 巧 的 重 點 在 了 解 並 探 索 個 人 決 策 風 格, 並 以 適 切 的 決 策 技 巧 擬 定 個 人 生 涯 目 標 3. 生 涯 行 動 與 實 踐 主 旨 在 根 據 所 定 生 涯 目 標, 擬 定 具 體 可 行 之 行 動 方 案, 並 透 過 模 擬 演 練 行 動 方 案 實 踐 之 過 程, 同 時 學 習 因 應 各 種 可 能 產 生 的 問 題, 如 時 間 管 理 情 緒 管 理 壓 力 調 適 或 生 涯 轉 型 等 二 教 學 方 法 ( 一 ) 生 涯 規 劃 係 實 用 性 學 科, 在 基 本 知 識 之 外, 更 強 調 實 用 能 實 際 運 用 於 個 人 / 學 生 的 生 涯 發 展 歷 程 中, 因 此 宜 透 過 生 動 活 潑 且 與 個 人 切 身 相 關 的 活 動, 引 發 學 生 對 生 涯 的 關 切, 產 生 探 索 / 規 劃 生 涯 的 意 願, 進 而 有 效 學 習 相 關 的 能 力 培 養 適 切 的 生 涯 態 度 ( 二 )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宜 考 慮 : 1. 每 單 元 主 題 均 包 含 認 知 情 意 與 習 作 或 相 關 活 動 演 練 2. 教 學 內 容 可 配 合 當 日 或 近 日 發 生 於 校 園 社 會 等 重 大 新 聞 或 生 活 事 件, 切 入 各 單 元 主 題, 以 引 起 動 機 隨 機 教 學, 並 使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顧 3. 可 安 排 實 地 參 觀 訪 查 相 關 機 關 學 校 活 動 展 覽 等, 與 現 實 社 會 相 結 合 4. 教 學 媒 體 可 選 取 與 單 元 主 題 相 關 的 影 片 或 歌 曲 其 來 源 亦 可 徵 求 學 生 提 供, 更 易 引 起 共 鳴 5. 運 用 上 課 時 間 外 的 作 業 與 活 動 設 計, 引 導 學 生 將 課 程 與 生 活 相 結 合 三 教 學 評 量 進 行 生 涯 規 劃 活 動, 宜 以 學 習 檔 案 / 生 涯 檔 案 觀 點, 協 助 學 生 在 整 個 學 習 過 程 中, 建 立 個 人 生 涯 檔 案, 對 個 人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有 統 整 的 了 解 與 認 識, 故 教 師 可 參 酌 檔 案 評 量 方 式 及 原 則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之 評 量, 唯 不 宜 採 是 非 選 擇 填 充 等 記 憶 性 的 成 績 評 量 方 式 ( 一 ) 個 人 作 業 部 分 以 各 單 元 主 題 習 作 與 生 涯 訪 談 報 告 為 主 ( 二 ) 小 組 作 業 部 分 以 課 外 任 務 分 配 及 課 堂 中 表 達 分 享 之 參 與 程 度 為 主 四 教 學 資 源 ( 一 ) 教 學 資 源 包 括 書 刊 測 驗 影 片 光 碟, 以 及 網 路 資 源 等 ( 二 ) 結 合 校 友 職 場 人 士 生 涯 典 範 等 人 力 資 源, 建 立 合 作 機 制 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