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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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释 义 : 1 本 公 司 公 司, 指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本 集 团, 指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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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债 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6 月 1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经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2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一 利 率 风 险 受 国 民 经 济 总 体 运 行 状 况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金 融 货 币 政 策 以 及 国 际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市 场 利 率 存 在 波 动 的 可 能 性 由 于 本 期 债 券 期 限 较 长, 债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在 其 存 续 期 内 可 能 随 着 市 场 利 率 的 波 动 而 发 生 变 动, 从 而 使 本 期 债 券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债 券 价 值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二 兑 付 风 险 在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如 果 由 于 不 可 控 制 的 因 素, 如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等, 公 司 不 能 从 预 期 的 还 款 来 源 获 得 足 够 资 金, 可 能 会 对 债 券 本 息 的 按 期 偿 付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三 流 动 性 风 险 证 券 交 易 市 场 的 交 易 活 跃 程 度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投 资 者 分 布 投 资 者 交 易 意 愿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无 法 保 证 公 司 债 券 的 持 有 人 能 够 随 时 并 足 额 交 易 其 所 持 有 的 债 券 因 此, 公 司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可 能 面 临 由 于 债 券 交 易 不 活 跃 甚 至 出 现 无 法 持 续 成 交 的 情 况, 并 面 临 不 能 以 某 一 价 格 足 额 出 售 其 希 望 出 售 的 公 司 债 券 所 带 来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四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风 险 ( 一 )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较 高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债 务 规 模 亦 随 之 增 长,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处 于 较 高 水 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61.01%, 相 比 上 一 年 度 持 续 升 高 此 外, 公 司 面 临 即 期 偿 债 压 力 加 大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为 61.53%, 若 未 来 公 司 的 经 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则 有 可 能 出 现 无 法 按 期 足 额 兑 付 所 发 行 债 券 本 息 的 风 险 ( 二 ) 应 收 账 款 较 高 的 风 险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52,180.77 万 元 91,592.37 3

万 元 和 101,439.08 万 元, 由 于 部 分 地 区 的 交 通 工 程 项 目 延 后 建 设 或 延 长 了 建 设 期, 造 成 公 司 销 售 回 款 相 对 滞 后, 应 收 账 款 的 清 收 与 管 理 难 度 增 加, 回 收 风 险 有 所 加 大, 最 近 两 年 应 收 账 款 出 现 明 显 上 升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规 模 超 过 预 期 或 长 期 无 法 收 回, 将 影 响 未 来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规 模, 影 响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 三 ) 其 他 应 收 款 过 高 的 风 险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51,303.80 万 元 101,314.36 万 元 和 120,772.80 万 元, 上 述 款 项 系 公 司 将 资 金 借 出 给 关 联 方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形 成 规 模 庞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占 用 了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影 响 了 公 司 的 总 体 收 益, 同 时 亦 存 在 难 以 及 时 足 额 回 收 的 风 险 ( 四 ) 经 济 周 期 风 险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和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公 司 重 要 收 入 主 要 与 公 路 建 设 与 养 护 需 求 及 高 速 公 路 通 行 量 等 因 素 有 关 在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的 背 景 下, 物 流 运 输 业 可 能 出 现 增 速 放 缓 甚 至 衰 退 的 情 况, 进 而 对 公 路 建 设 与 养 护 需 求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 同 时, 高 速 公 路 物 流 通 行 需 求 的 放 缓 将 影 响 高 速 公 路 通 行 费 收 入 增 长 因 而,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受 到 经 济 周 期 的 一 定 影 响 ( 五 ) 生 产 的 季 节 性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之 一 改 性 沥 青 全 部 用 于 公 路 路 面 铺 设, 受 天 气 等 客 观 因 素 影 响, 公 路 工 程 特 别 是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存 在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 在 南 方 地 区, 雨 季 之 后, 属 于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旺 季, 雨 季 来 临 至 雨 季 结 束 时, 属 于 淡 季 ; 在 北 方 地 区, 除 雨 季 外, 冬 季 气 温 较 低 土 地 结 冻 时, 属 于 淡 吧 季 改 性 沥 青 生 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一 般 是 以 单 定 产, 只 有 当 客 户 有 需 求 时 才 会 生 产, 故 大 部 分 改 性 沥 青 的 生 产 周 期 和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周 期 是 同 步 的, 有 一 定 季 节 性 而 且, 产 品 存 储 时 间 过 长, 将 影 响 产 品 品 质, 反 复 加 热 不 仅 能 耗 较 大, 也 会 导 致 产 品 老 化, 使 产 品 成 本 上 升 为 保 证 产 品 品 质 及 生 产 的 经 济 性, 改 性 沥 青 应 当 即 产 即 用 受 上 述 施 工 期 及 产 品 特 性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改 性 沥 青 生 产 存 在 较 为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生 产 设 备 在 生 产 淡 季 时 利 用 率 较 低, 而 在 生 产 旺 季 时 又 可 能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因 此 使 得 公 司 的 收 入 利 润 及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年 度 内 分 布 不 均 衡, 公 司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业 务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主 要 体 现 在 下 半 年, 第 一 季 度 多 表 现 为 亏 损 4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2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3 目 录... 5 释 义... 7 第 一 节 公 司 及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简 介... 8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8 二 中 介 机 构 情 况... 8 第 二 节 公 司 债 券 事 项... 10 一 公 司 债 券 存 续 情 况... 10 二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11 三 跟 踪 评 级 情 况... 11 三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12 四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13 五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职 情 况... 13 第 三 节 财 务 和 资 产 情 况... 14 一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14 二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资 产 与 负 债 变 动 情 况... 15 三 资 产 受 限 情 况... 16 四 其 他 债 券 和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16 五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16 六 银 行 授 信 情 况... 17 第 四 节 业 务 和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18 一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18 二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20 三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22 5

四 与 主 要 客 户 发 生 业 务 往 来 时 的 严 重 违 约 事 项... 22 五 独 立 经 营 情 况... 24 六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占 款 资 产 拆 借 及 违 规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24 七 公 司 治 理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说 明... 25 第 五 节 重 大 事 项... 26 一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的 事 项... 26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26 三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后 公 司 债 券 面 临 的 暂 停 上 市 或 终 止 上 市 风 险... 26 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调 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情 况... 26 五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第 四 十 五 条 列 示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26 第 六 节 财 务 报 告... 27 第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28 6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中, 除 非 文 字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指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武 客 股 份 武 麻 高 速 武 麻 高 速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指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从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到 麻 城 市 的 高 速 公 路,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享 有 该 条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段 的 收 费 权 指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指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债 券 持 有 人 指 根 据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记 录 显 示 在 其 名 下 登 记 拥 有 本 期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15 国 创 01 指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16 国 创 01 指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受 托 管 理 人 指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管 银 行 指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交 所 汉 口 银 行 光 谷 分 行 华 夏 银 行 武 汉 东 湖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武 汉 东 湖 支 行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评 级 机 构 鹏 元 资 信 指 鹏 元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本 报 告 指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报 告 期 本 期 指 2015 年 度 最 近 三 年 指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最 近 两 年 指 2014 年 和 2015 年 上 期 指 2014 年 度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之 处 本 报 告 中,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可 能 出 现 表 格 中 合 计 数 和 各 分 项 之 和 不 一 致 7

第 一 节 公 司 及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简 介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一 ) 中 文 名 称 :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简 称 : 国 创 集 团 英 文 名 称 :Guo Chuang Hi-Tech Co., Ltd 英 文 简 称 :Guo Chuang ( 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 庆 寿 ( 三 )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负 责 人 : 刘 艳 凤 联 系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湖 开 发 区 武 大 园 三 路 8 号 电 话 :027-87617347 传 真 :027-87610942 电 子 邮 箱 :233752355@qq.com ( 四 )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新 沟 农 场 新 华 集 办 公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湖 开 发 区 武 大 园 三 路 8 号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430000 公 司 网 址 : 无 公 司 电 子 邮 箱 :cbmb@guochuangjituan.com ( 五 ) 年 度 报 告 登 载 网 址 :www.sse.com.cn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 武 汉 市 东 湖 开 发 区 武 大 园 三 路 8 号 ( 六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更 情 况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高 庆 寿 先 生, 高 庆 寿 先 生 持 有 国 创 集 团 70% 股 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变 化 二 中 介 机 构 情 况 8

( 一 ) 审 计 机 构 :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卫 星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1 号 学 院 国 际 大 厦 1504 室 签 字 会 计 师 : 郭 军 乔 冠 芳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1 号 学 院 国 际 大 厦 1504 室 联 系 电 话 :027-82818161 传 真 :027-82816985 ( 二 )15 国 创 01 受 托 管 理 人 :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1 号 华 贸 中 心 1 号 写 字 楼 22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侯 巍 联 系 人 : 杨 汝 睿 电 话 :010-59026649 传 真 :010-59026602 16 国 创 01 债 权 代 理 人 :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1 号 华 贸 中 心 1 号 写 字 楼 22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侯 巍 联 系 人 : 杨 汝 睿 电 话 :010-59026649 传 真 :010-59026602 ( 三 )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机 构 : 鹏 元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思 源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008 号 阳 光 高 尔 夫 大 厦 3 楼 签 字 分 析 师 : 董 斌 林 心 平 电 话 :0755-88782104 传 真 :0755-82872338 9

第 二 节 公 司 债 券 事 项 一 公 司 债 券 存 续 情 况 截 止 本 年 度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或 转 让 的 未 到 期 或 到 期 未 全 额 兑 付 的 公 司 债 券 包 括 15 国 创 01 16 国 创 01,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5 国 创 01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表 债 券 名 称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债 券 简 称 15 国 创 01 代 码 136119 发 行 首 日 到 期 日 债 券 余 额 2015 年 12 月 23 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4 亿 元 利 率 6.88%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上 市 或 转 让 的 交 易 场 所 特 殊 条 款 及 执 行 情 况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安 排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债 券 的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本 期 债 券 采 用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不 计 复 利, 逾 期 不 另 计 息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还 本 付 息 将 按 照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来 统 计 债 券 持 有 人 名 单, 本 息 支 付 方 式 及 其 他 具 体 安 排 按 照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人 有 权 决 定 是 否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的 第 3 年 末 上 调 本 期 债 券 后 2 年 的 票 面 利 率 发 行 人 将 在 本 期 债 券 第 3 个 计 息 年 度 付 息 日 前 的 第 20 个 交 易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上 发 布 关 于 是 否 上 调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以 及 上 调 幅 度 的 公 告 若 发 行 人 未 行 使 上 调 票 面 利 率 选 择 权, 则 本 期 债 券 后 续 期 限 票 面 利 率 仍 维 持 原 有 票 面 利 率 不 变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对 象 为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合 格 证 券 账 户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本 期 债 券 于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首 个 付 息 日 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 16 国 创 01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表 债 券 名 称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债 券 简 称 16 国 创 01 代 码 136203 发 行 首 日 到 期 日 债 券 余 额 2016 年 1 月 28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2.5 亿 元 10

利 率 6.87%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上 市 或 转 让 的 交 易 场 所 特 殊 条 款 及 执 行 情 况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安 排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债 券 的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资 金 二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 一 )15 国 创 01 本 期 债 券 采 用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不 计 复 利, 逾 期 不 另 计 息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还 本 付 息 将 按 照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来 统 计 债 券 持 有 人 名 单, 本 息 支 付 方 式 及 其 他 具 体 安 排 按 照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1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开 立 情 况 发 行 人 有 权 决 定 是 否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的 第 3 年 末 上 调 本 期 债 券 后 2 年 的 票 面 利 率 发 行 人 将 在 本 期 债 券 第 3 个 计 息 年 度 付 息 日 前 的 第 20 个 交 易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上 发 布 关 于 是 否 上 调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以 及 上 调 幅 度 的 公 告 若 发 行 人 未 行 使 上 调 票 面 利 率 选 择 权, 则 本 期 债 券 后 续 期 限 票 面 利 率 仍 维 持 原 有 票 面 利 率 不 变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对 象 为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合 格 证 券 账 户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本 期 债 券 于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首 个 付 息 日 为 2017 年 1 月 28 日 专 项 账 户 1: 汉 口 银 行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支 行 账 号 :005041000384049 专 项 账 户 2: 华 夏 银 行 东 湖 支 行 账 号 :11153000000581242 专 项 账 户 3: 农 业 银 行 东 湖 支 行 账 号 :17052101040030309 发 行 人 与 以 上 监 管 银 行 并 及 受 托 管 理 人 签 署 了 资 金 账 户 监 管 协 议 2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4 亿 元, 在 扣 除 必 要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3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已 使 用 4 亿 元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已 使 用 完 毕 公 司 就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与 计 划 一 致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运 行 规 范, 各 次 资 金 提 取 前 均 履 行 了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规 定 的 审 批 程 序 11

( 二 )16 国 创 01 1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开 立 情 况 专 项 账 户 1: 汉 口 银 行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支 行 账 号 :005041000384049 专 项 账 户 2: 华 夏 银 行 东 湖 支 行 账 号 :11153000000581242 专 项 账 户 3: 农 业 银 行 东 湖 支 行 账 号 :17052101040030309 发 行 人 与 以 上 监 管 银 行 并 及 受 托 管 理 人 签 署 了 资 金 账 户 监 管 协 议 2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2.5 亿 元, 在 扣 除 必 要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已 使 用 2.5 亿 元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已 使 用 完 毕 公 司 就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与 计 划 一 致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运 行 规 范, 各 次 资 金 提 取 前 均 履 行 了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规 定 的 审 批 程 序 三 跟 踪 评 级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委 托 鹏 元 资 信 担 任 15 国 创 01 和 16 国 创 01 跟 踪 评 级 机 构, 最 新 一 期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预 计 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前 披 露 至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报 告 期 内, 鹏 元 资 信 未 对 公 司 及 公 司 债 券 进 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行 其 他 债 券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四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债 券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未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偿 债 计 划 及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与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相 关 承 诺 一 致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说 明 书 约 定 的 还 本 付 息 安 排 向 债 券 持 有 人 支 付 债 券 利 息 及 12

兑 付 债 券 本 金 报 告 期 内,15 国 创 01 和 16 国 创 01 未 发 生 付 息 本 金 兑 付 事 项 五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报 告 期 内,15 国 创 01 和 16 国 创 01 均 未 召 开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六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职 情 况 公 司 债 券 存 续 期 内,15 国 创 01 和 16 国 创 01 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中 的 约 定, 对 公 司 资 信 状 况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情 况 公 司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情 况 等 进 行 了 持 续 跟 踪, 并 督 促 公 司 履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所 约 定 义 务, 积 极 行 使 了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职 责, 维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托 管 理 人 预 计 将 于 每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披 露 报 告 期 的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13

第 三 节 财 务 和 资 产 情 况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大 信 审 字 [2016] 第 2-00182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本 节 所 引 用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财 务 数 据 均 摘 自 上 述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一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表 2015 年 末 /2015 年 度 2014 年 末 /2014 年 度 变 化 幅 度 总 资 产 ( 亿 元 ) 76.08 63.28 20.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资 产 ( 亿 元 ) 19.77 17.85 10.76% 营 业 收 入 ( 亿 元 ) 21.41 25.43-15.8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亿 元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EBITDA( 亿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亿 元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亿 元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亿 元 )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亿 元 ) 变 动 幅 度 超 30% 的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0.22 0.51-56.86%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业 绩 下 滑 3.20 3.30-3.03% 3.43 0.12 2758.33%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5.25-0.94 458.51% 母 公 司 参 股 江 苏 紫 光 及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5.16 1.34 285.07%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7.50 4.23 77.30%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流 动 比 率 1.60 1.79-10.61% 速 动 比 率 1.18 1.36-13.24% 资 产 负 债 率 61.01 60.02 1.65% EBITDA/ 全 部 债 务 比 10.11 11.59-16.6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1.48 1.72-13.95% 现 金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3.30 1.26 161.9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增 加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1.94 2.17-10.60% 数 贷 款 偿 还 率 100% 100% - 14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项 目 变 化 幅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息 偿 付 率 100% 100% -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变 动 幅 度 超 30% 的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EBITDA= 利 润 总 额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摊 销, 摊 销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和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合 计 / 资 产 总 计 ; EBITDA 全 部 债 务 比 =EBITDA/ 全 部 债 务, 全 部 债 务 = 长 期 债 务 + 短 期 债 务, 长 期 债 务 = 长 期 借 款 + 应 付 债 券, 短 期 债 务 = 短 期 借 款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应 付 票 据 + 应 付 短 期 债 券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前 利 润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支 出 ), 息 税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现 金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现 金 利 息 支 出 + 所 得 税 付 现 )/ 现 金 利 息 支 出 ; EBITDA 利 息 倍 数 =EBITDA/(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资 本 化 利 息 支 出 ); 贷 款 偿 还 率 = 实 际 贷 款 偿 还 额 / 应 偿 还 贷 款 额 ; 利 息 偿 付 率 = 实 际 支 付 利 息 / 应 付 利 息 ; 二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资 产 与 负 债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2015 年 末 资 产 占 比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主 要 资 产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2015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2014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变 化 幅 度 变 动 幅 度 超 30% 的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货 币 资 金 12.06% 9.17 5.48 67.34%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及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预 付 款 项 0.94% 0.71 1.18-39.51%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2015 年 期 末 减 少 库 存 所 致 其 他 应 收 款 15.88% 12.08 10.13 19.21% 15.49% 11.79 8.92 32.10%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开 发 成 存 货 本 增 加 所 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2% 1.16 1.05 10.17%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6.04% 4.59 2.04 125.37% 子 公 司 武 客 整 体 搬 迁 工 程 转 固 定 资 产 - - 2.04-100.00 % 在 建 工 程 转 出 无 形 资 产 21.39% 16.27 16.72-2.66%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主 要 负 债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项 目 2015 年 末 负 债 占 比 2015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2014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变 化 幅 度 短 期 借 款 8.19% 6.23 7.83-20.40% 应 付 账 款 5.32% 4.04 4.54-10.93% 变 动 幅 度 超 30% 的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15

项 目 其 他 应 付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15 年 末 负 债 占 比 2015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2014 年 末 净 额 ( 亿 元 ) 变 化 幅 度 变 动 幅 度 超 30% 的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3.13% 2.38 0.82 189.45%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商 品 房 销 售 认 筹 金 增 加 及 其 他 往 来 所 致 5.26% 4.00 0.71 460.54% 长 期 借 款 转 入 长 期 借 款 14.48% 11.01 14.31-23.04% 应 付 债 券 8.71% 6.62 2.67 148.45%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三 资 产 受 限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167,318,716.94 单 位 : 元 承 兑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 抵 押 品 ( 商 品 房 ) 解 押 支 付 的 保 证 金 固 定 资 产 267,132,588.00 武 客 股 份 新 厂 房 ( 借 款 抵 押 ) 无 形 资 产 1,552,474,444.55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收 费 权 ( 担 保 借 款 质 押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63,500,000.00( 股 ) 国 创 高 新 股 份 ( 借 款 质 押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0,000,000.00 光 谷 房 地 产 股 权 ( 融 资 质 押 ) 存 货 82,827,305.29 合 计 2,243,253,054.78 国 创 光 谷 上 城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部 分 商 品 房 ( 借 款 抵 押 ) 四 其 他 债 券 和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其 他 债 券 和 债 券 融 资 工 具 五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被 担 保 方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2015 年 末 ) 3,000.00 8,000.00 1,500.00 8,500.00 3,000.00 担 保 金 额 (2014 年 末 ) 变 动 单 位 : 万 元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30,000.00-5,800.00 8.16% 16

被 担 保 方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机 械 化 施 工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2015 年 末 ) 200.00 担 保 金 额 (2014 年 末 ) 变 动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16,650.00 16,650.00-5.61% 5,565.00 5,565.00-2,000.00 2,000.00-2,000.00 0.00 2,000.00 1,856.00 1,856.00-1,580.00 1,620.00-1,000.00 1,000.00-925.00 925.00-270.00 270.00-5.12% 六 银 行 授 信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获 得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累 计 345,800.00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银 行 授 信 情 况 授 信 银 行 简 称 授 信 额 度 ( 万 元 ) 已 使 用 额 度 ( 万 元 ) 偿 还 情 况 北 部 湾 商 业 银 行 7,800.00 2,740.45 按 时 偿 还 工 商 银 行 78,000.00 41,601.64 按 时 偿 还 光 大 银 行 11,000.00 11,000.00 按 时 偿 还 广 发 银 行 15,000.00 3,752.16 按 时 偿 还 汉 口 银 行 28,000.00 24,000.00 按 时 偿 还 华 夏 银 行 34,000.00 17,929.67 按 时 偿 还 交 通 银 行 17,000.00 13,356.00 按 时 偿 还 农 商 行 6,000.00 3,510.00 按 时 偿 还 农 业 银 行 31,000.00 16,000.00 按 时 偿 还 平 安 银 行 48,000.00 40,000.00 按 时 偿 还 浦 发 银 行 5,000.00 543.37 按 时 偿 还 招 商 银 行 1,000.00 1,000.00 按 时 偿 还 中 国 银 行 61,000.00 18,459.34 按 时 偿 还 中 信 银 行 3,000.00 - 按 时 偿 还 17

第 四 节 业 务 和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一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新 沟 农 场 新 华 集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 庆 寿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叁 亿 元 整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经 营 范 围 : 公 路 建 设 与 经 营 管 理, 公 路 路 用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公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 地 产 项 目 的 开 发 销 售 ; 机 电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零 配 件 及 技 术 贸 易 ; 本 企 业 所 需 原 材 料 进 出 口 业 务 ; 本 企 业 对 外 控 股 参 股 的 企 业 股 权 管 理 ( 一 )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介 绍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以 道 路 材 料 产 业 为 核 心, 以 客 车 制 造 和 高 速 公 路 经 营 为 辅 业 的 综 合 性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业 务 领 域 涵 盖 道 路 材 料, 施 工 机 械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高 速 公 路 的 投 资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军 用 车 客 车 制 造, 道 路 的 施 工 与 养 护, 酒 店 业, 房 地 产 业 及 风 险 投 资 ( 二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公 司 行 业 地 位 介 绍 1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业 务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为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是 集 团 主 营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其 业 务 由 集 团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国 创 高 新 主 营 业 务 为 改 性 沥 青 乳 化 沥 青 等 路 用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专 业 化 的 科 研 团 队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品 牌 化 沥 青 产 品 是 国 创 高 新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近 年 来 国 创 高 新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产 学 研 结 合 引 进 吸 收 消 化 创 新 等 多 个 途 径 积 累 技 术 优 势, 加 强 新 工 艺 新 产 品 研 发 及 创 新 力 度, 产 品 逐 渐 实 现 从 沥 青 结 合 料 产 品 转 向 沥 青 结 合 料 产 品 沥 青 混 合 料 产 品 沥 青 路 面 养 护 类 产 品 的 综 合 发 展 18

2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业 务 发 行 人 凭 借 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壹 级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以 及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之 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的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的 二 类 ( 甲 级 ) 从 业 资 质 证 书 开 展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业 务 发 行 人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业 务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分 三 类 : 一 是 作 为 BT 项 目 的 投 资 人 参 与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竞 标, 中 标 后 与 当 地 政 府 投 资 平 台 签 订 投 资 合 同, 获 取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利 润 的 同 时 获 取 财 务 投 资 收 益, 这 种 模 式 的 盈 利 性 最 佳, 因 为 公 司 作 为 投 资 人 可 以 同 时 采 购 沥 青 材 料 和 沥 青 砼, 可 以 拉 动 其 他 板 块 的 业 务 ; 其 二 是 政 府 作 为 投 资 人 的 总 承 包 工 程, 公 司 通 过 竞 标 取 得 相 关 业 务, 通 过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获 取 利 润 ; 其 三 是 在 央 企 或 大 型 地 方 国 企 作 为 投 资 人 或 其 作 为 总 承 包 人 中 标 项 目 中, 公 司 作 为 分 包 方 参 与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单 项 工 程, 通 过 单 项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获 取 利 润 发 行 人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业 务 的 利 润 来 源 为 中 标 价 和 项 目 实 施 成 本 的 差 额, 在 成 本 控 制 方 面,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挑 选 合 适 的 项 目 经 理 对 项 目 进 行 承 包, 并 根 据 承 包 内 容 测 算 成 本, 确 定 管 理 目 标, 项 目 部 实 施 成 本 控 制, 成 本 结 余 归 项 目 部 或 由 项 目 部 同 公 司 分 成 3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业 务 公 司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业 务 收 入 为 武 麻 高 速 ( 武 汉 - 麻 城 ) 武 汉 段 的 通 行 费 收 入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段 是 武 汉 市 规 划 的 七 条 高 速 出 口 公 路 之 一, 是 武 汉 市 北 部 重 要 的 进 出 口 通 道, 也 是 国 家 规 划 的 上 海 至 成 都 高 速 公 路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建 设 该 项 目, 对 于 均 衡 区 域 内 快 速 骨 架 路 网 布 局, 发 挥 武 汉 中 心 城 市 作 用, 促 进 武 汉 城 市 圈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加 强 武 汉 市 中 心 城 市 与 北 部 东 北 部 地 区 的 联 系, 充 分 发 挥 武 汉 市 的 经 济 辐 射 功 能 等, 均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2008 年,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武 汉 至 麻 城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段 设 立 车 辆 通 行 费 收 费 站 的 批 复 ( 鄂 政 函 [2008]171 号 ), 明 确 武 麻 高 速 收 费 标 准 参 照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车 辆 通 行 费 收 费 标 准 的 通 知 ( 鄂 政 办 发 [2007]111 号 ) 规 定 执 行, 同 时 明 确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段 属 经 营 性 公 路, 自 2008 年 7 月 31 日 投 入 试 运 营, 经 营 收 费 期 为 30 年 4 汽 车 业 务 公 司 客 汽 车 业 务 产 品 分 为 民 品 类 的 客 车 和 电 力 工 程 车, 以 及 军 改 车 民 品 方 19

面, 公 司 的 电 力 工 程 车 系 列 的 主 要 用 途 是 电 力 市 政 油 田 铁 路 的 工 程 施 工 公 司 的 产 品 在 湖 北 省 内 的 荆 沙 安 陆 孝 感 孝 昌 蔡 甸 江 夏 崇 阳 以 及 深 圳 等 地 都 占 有 一 定 的 销 售 份 额 和 相 对 稳 定 的 市 场 军 品 方 面, 武 客 股 份 的 前 身 武 汉 客 车 厂 1964 年 隶 属 当 时 的 第 一 机 械 工 业 部 管 辖, 每 年 均 有 军 工 司 下 达 的 军 工 生 产 指 标, 军 改 车 历 来 是 传 统 产 品 依 靠 生 产 军 工 产 品 的 优 势, 武 客 股 份 得 到 迅 速 发 展, 具 有 较 强 的 军 改 车 的 设 计 试 制 检 测 和 批 量 生 产 能 力 至 2014 年 末, 武 客 股 份 先 后 为 防 化 兵 空 军 二 炮 总 后 海 军 工 程 兵 等 兵 种 提 供 服 役 车 辆 累 计 40 余 种, 为 部 队 生 产 提 供 了 4000 多 辆 军 品 车, 各 项 技 战 术 指 标 均 符 合 要 求, 深 受 广 大 指 战 员 好 评 5 酒 店 餐 饮 业 务 公 司 以 湖 北 国 创 楚 源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平 台, 进 行 酒 店 业 的 投 资 与 管 理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租 赁 经 营 了 武 汉 楚 源 大 厦 酒 店 武 汉 楚 源 会 所 酒 店 北 京 楚 源 商 务 酒 店 武 汉 蓝 天 花 园 酒 店 和 武 汉 楚 源 东 湖 酒 店 等 5 家 酒 店 酒 店 行 业 作 为 我 国 第 三 产 业 的 支 柱 产 业 之 一, 一 直 为 社 会 的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从 2013 年 起, 高 端 酒 店 市 场 形 势 不 容 乐 观, 高 端 酒 店 受 到 严 重 冲 击, 多 个 城 市 的 高 端 酒 店 入 住 率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这 一 现 状 延 续 至 今, 公 司 经 营 的 酒 店 也 受 到 一 定 的 影 响 预 计 随 着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不 断 深 入 和 转 型 的 不 断 升 级, 商 务 与 贸 易 活 动 日 益 频 繁 带 来 的 商 务 消 费 仍 将 逐 渐 增 加, 这 将 给 包 括 酒 店 业 在 内 的 第 三 产 业 注 入 新 的 活 力 二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 一 )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销 售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139,345.75 65.09%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34,526.99 16.13%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15,395.51 7.19% 客 车 12,267.33 5.73% 20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酒 店 餐 饮 6,367.18 2.97% 其 他 6,164.09 2.88%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214,066.86 100.00% 本 期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现 金 流 主 要 项 目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现 金 流 主 要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 万 元 ) 上 期 数 ( 万 元 ) 变 动 幅 度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30% 的 原 因 说 明 营 业 收 入 214,066.86 254,298.11-15.82% 营 业 成 本 170,908.19 208,686.58-18.10% 销 售 费 用 4,553.14 2,782.38 63.64% 管 理 费 用 13,763.46 14,638.61-5.98% 财 务 费 用 16,166.22 15,168.90 6.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34,334.60 1,182.24 2804.20%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52,474.82-9,439.31 455.92%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51,577.02 13,417.37 284.40%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32,737.39 4,625.48 607.76% 加 额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因 结 算 方 式 发 生 改 变 导 致 运 费 增 加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母 公 司 参 股 江 苏 紫 光 1.16 亿, 购 买 理 财 2.55 亿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4 亿 元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及 子 公 司 国 创 地 产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 二 ) 非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对 利 润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非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占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的 比 例, 除 营 业 外 收 入 外, 均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利 得 1,989.40 万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本 期 较 上 期 下 降 34.39%, 主 要 系 上 期 发 生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主 要 资 产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 万 元 ) 本 期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上 期 数 ( 万 元 ) 上 期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占 比 变 动 幅 度 ( 百 分 点 )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10 个 百 分 点 的 原 因 21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资 产 减 值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本 期 数 ( 万 元 ) 本 期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上 期 数 ( 万 元 ) 上 期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占 比 变 动 幅 度 ( 百 分 点 )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10 个 百 分 点 的 原 因 1,225.53 15.53% 1,929.56 17.68% -36.49% 联 营 企 业 爱 康 业 绩 下 滑 所 致 2,100.39 26.62% 2,566.16 23.52% -18.15%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减 少 2,082.96 26.40% 644.02 5.90% 223.43% 政 府 补 助 利 得 增 加 137.01 1.74% 208.82 1.91% -34.39%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减 少 ( 三 ) 投 资 状 况 本 期 末, 公 司 没 有 新 增 投 资 额 超 过 公 司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20% 的 重 大 股 权 投 资 2015 年, 公 司 投 资 江 苏 省 紫 光 智 能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11,600.00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17.8%, 公 司 投 资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100.00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51%; 公 司 对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追 加 投 资 12,200 万 元 ; 项 目 万 国 集 锦 园. 国 创 青 云 项 目 总 投 资 重 大 在 建 项 目 本 期 投 资 ( 万 元 ) 22 累 计 投 资 ( 万 元 ) 资 金 来 源 项 目 进 度 2.3 亿 2855 7561 股 东 投 入 已 封 顶 国 创.. 光 谷 上 城 21 亿 23086 80856 三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房 款 与 银 行 借 款 一 期 砌 顶 二 期 机 构 20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状 况 的 不 断 改 善, 公 司 已 经 成 为 以 沥 青 生 产 加 工 产 业 为 核 心, 以 房 地 产 酒 店 业 客 车 制 造 业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为 辅 业 的 综 合 性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快 集 团 战 略 调 整 和 产 业 布 局, 进 一 步 提 升 集 团 的 整 体 发 展 实 力 和 竞 争 力, 以 集 团 为 决 策 中 心, 强 化 提 高 各 层 次 各 环 节 的 执 行 力, 以 集 团 总 体 布 局, 战 略 性 开 发 和 运 用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台 资 源, 充 分 体 现 和 实 现 其 资 源 价 值,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以 科 技 创 新 为 核 心, 以 企 业 制 度 为 保 障, 使 集 团 在 更 深 层 次 更 大 规 模 更 高 水 平 上 实 现 集 约 创 新 高 效 发 展 1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将 有 效 保 证 未 来 盈 利 持 续 提 升 层

沥 青 材 料 生 产 及 加 工 是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板 块, 其 运 营 主 体 国 创 高 新 是 国 家 级 开 发 区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科 学 技 术 部 认 定 的 国 家 火 矩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一 批 实 践 经 验 丰 富 勇 于 开 拓 创 新 的 改 性 沥 青 领 域 的 专 家 及 科 技 人 员, 具 备 强 大 的 产 品 设 计 与 开 发 能 力, 专 门 从 事 开 发 改 性 沥 青 及 其 添 加 剂 的 新 品 种 和 新 工 艺, 完 善 成 品 改 性 沥 青 生 产 施 工 方 面 的 技 术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了 交 通 部 与 湖 北 省 交 通 厅 的 多 个 重 点 研 究 项 目, 获 得 多 项 奖 励, 包 括 LG-8A 炼 磨 式 改 性 沥 青 设 备 ( 九 五 交 通 部 攻 关 项 目 ) SBS 改 性 沥 青 ( 湖 北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计 划 项 目 ) 废 橡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及 SBS 改 性 乳 化 沥 青 ( 湖 北 省 科 技 攻 关 计 划 项 目 ) 2014 年 公 司 研 制 的 新 产 品 湖 沥 青 改 性 沥 青 岩 沥 青 改 性 沥 青 超 薄 磨 耗 层 专 用 改 性 乳 化 沥 青 等 产 品 工 艺 和 质 量 均 达 到 同 行 业 先 进 水 平 专 业 化 的 科 研 团 队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品 牌 化 沥 青 产 品 成 为 国 创 集 团 核 心 竞 争 力, 也 是 集 团 未 来 盈 利 持 续 增 长 的 动 力 2 多 元 化 产 业 布 局, 注 入 新 的 增 长 动 力 集 团 加 大 产 业 调 整 和 布 局, 在 沥 青 生 产 及 加 工 为 核 心 产 业 支 撑 的 同 时, 推 动 集 团 多 元 化 战 略 发 展, 加 大 了 对 新 能 源 客 车 制 造 房 地 产 及 酒 店 管 理 金 融 投 资 能 源 开 采 等 产 业 的 投 资 2014 年 国 创 高 新 围 绕 集 团 的 总 体 布 局, 以 开 展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为 契 机, 审 时 度 势 借 力 国 家 金 融 改 革 的 契 机, 积 极 投 资 了 尚 泽 小 贷 和 武 汉 光 谷 科 信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报 告 期 内 成 功 收 购 加 拿 大 撒 哈 拉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69.04% 的 股 权, 完 成 对 撒 哈 拉 能 源 油 气 产 能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从 而 实 现 公 司 围 绕 主 业 向 上 游 延 伸 进 入 油 气 领 域 的 战 略 目 标 近 年 来 集 团 以 武 客 股 份 为 投 资 主 体, 在 发 挥 传 统 军 工 汽 车 制 造 工 艺 的 同 时, 调 整 战 略 大 力 发 展 新 能 源 客 车 制 造, 为 集 团 完 善 产 业 链, 多 元 化 产 业 布 局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3 强 化 预 算 管 理 和 责 任 管 理 为 控 制 成 本,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效 益, 集 团 全 年 严 格 执 行 预 决 算 制 度, 加 强 部 门 费 用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生 产 成 本, 严 格 部 门 的 费 用 管 理,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推 动 生 产 成 本 的 合 理 下 降 和 部 门 费 用 的 有 效 控 制, 实 现 了 向 管 理 要 效 益 的 目 的 财 务 管 理 上,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成 本 各 种 影 响 因 素, 建 立 成 本 动 态 管 理 机 制, 灵 活 调 整 物 资 计 划 价 格 与 成 本 费 用 考 核 指 标, 调 动 发 挥 各 单 位 降 成 本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完 善 各 品 种 产 品 成 本 核 算 办 法 针 对 项 目 回 款 难 及 历 年 欠 款 积 压 严 重 的 问 题, 公 司 由 主 要 负 责 人 牵 头 成 立 清 欠 专 班, 量 化 考 核 激 励 政 策,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明 确 责 23

任, 狠 抓 回 款 近 年 来, 我 国 公 路 建 设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为 缓 解 我 国 交 通 运 输 紧 张 状 况 加 强 地 区 间 互 联 互 通 加 快 城 市 化 进 程, 促 进 可 持 续 经 济 发 展 等 方 面 做 出 了 重 大 的 贡 献, 显 著 提 升 了 国 家 的 综 合 国 力 和 竞 争 力 但 是, 现 有 的 国 家 公 路 建 设 存 在 东 西 部 发 展 不 均 衡 城 乡 差 异 化 运 输 能 力 不 足 道 路 网 络 效 率 不 高 等 缺 陷,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了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一 带 一 路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长 江 经 济 带 等 发 展 战 略 的 提 出 以 及 公 路 建 设 规 划 的 出 台, 为 统 筹 国 内 外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加 快 建 设 交 通 网 络 架 构 完 善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提 供 了 良 好 契 机 我 国 正 不 断 深 化 和 扩 大 各 国 各 地 区 之 间 的 投 资 贸 易 合 作, 加 强 彼 此 之 间 经 济 深 度 融 合, 推 动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发 展, 这 为 公 路 建 设 行 业 营 造 了 很 好 的 经 营 环 境 总 体 来 说, 我 国 公 路 建 设 行 业 目 前 还 处 在 高 速 发 展 时 期, 作 为 经 济 稳 增 长 战 略 先 行 官 的 公 路 建 设 行 业 未 来 必 将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和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公 司 重 要 收 入 主 要 与 公 路 建 设 与 养 护 需 求 及 高 速 公 路 通 行 量 等 因 素 有 关 在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的 背 景 下, 物 流 运 输 业 可 能 出 现 增 速 放 缓 甚 至 衰 退 的 情 况, 进 而 对 公 路 建 设 与 养 护 需 求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 同 时, 高 速 公 路 物 流 通 行 需 求 的 放 缓 将 影 响 高 速 公 路 通 行 费 收 入 增 长 因 而,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受 到 经 济 周 期 的 一 定 影 响 四 与 主 要 客 户 发 生 业 务 往 来 时 的 严 重 违 约 事 项 无 五 独 立 经 营 情 况 公 司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保 证 独 立,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六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占 款 资 产 拆 借 及 违 规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 一 )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占 款 和 资 金 拆 借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未 收 回 的 非 经 营 性 往 来 占 款 和 资 金 拆 借 总 额 未 超 过 公 司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口 径 )10%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12.08 亿 元 ( 二 ) 违 规 担 保 24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违 规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总 额 为 3.18 亿 元, 上 述 担 保 均 按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履 行 公 司 治 理 程 序 后 进 行 七 公 司 治 理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治 理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均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情 况, 同 时 公 司 切 实 执 行 募 集 说 明 书 相 关 约 定 或 承 诺, 确 保 债 券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25

第 五 节 重 大 事 项 一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的 事 项 无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无 三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后 公 司 债 券 面 临 的 暂 停 上 市 或 终 止 上 市 风 险 无 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调 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情 况 无 五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第 四 十 五 条 列 示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无 26

第 六 节 财 务 报 告 本 公 司 2015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请 参 见 附 件 27

第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本 报 告 的 备 查 文 件 为 : 一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二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 三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原 稿 ; 四 按 照 境 内 外 其 他 监 管 机 构 交 易 场 所 等 的 要 求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年 度 财 务 信 息 在 公 司 于 上 交 所 发 行 的 公 司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合 格 投 资 者 可 以 至 本 公 司 及 主 承 销 商 处 查 阅 本 公 司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上 述 备 查 文 件, 或 访 问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查 阅 本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28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之 盖 章 页 )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9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本 附 注 金 额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元 )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一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情 况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前 身 为 湖 北 通 发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成 立 于 1996 年 12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116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出 资 104.4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11.6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出 资 经 湖 北 四 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报 内 字 (1996) 第 103 号 验 资 报 告 1998 年 3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000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认 缴 795.60 万 元 ; 郝 立 群 认 缴 88.4 万 元 ; 实 际 出 资 超 过 认 缴 部 分 0.6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90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武 汉 汉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并 出 具 汉 江 会 事 字 (98)016 号 验 资 报 告 1999 年 4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3000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认 缴 1800 万 元 ; 郝 立 群 认 缴 200 万 元 ; 实 际 出 资 超 过 认 缴 部 分 80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270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30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湖 北 东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并 出 具 湖 东 会 内 验 (99)041 号 验 资 报 告 2001 年 1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4500 万 元, 用 审 核 后 的 资 本 公 积 308.34 万 元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1,191.66 万 元 转 入 注 册 资 本 1500 万 元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405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45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湖 北 江 汉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并 出 具 鄂 汉 会 事 字 (2001) 第 116 号 验 资 报 告 2001 年 9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8500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认 缴 3600 万 元, 郝 立 群 认 缴 400 万 元, 实 际 出 资 超 过 认 缴 部 分 2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765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85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湖 北 江 汉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出 具 鄂 汉 会 事 验 字 [2001] 第 1060 号 验 资 报 告 2005 年 3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2500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认 缴 3600 万 元 ; 郝 立 群 认 缴 400 万 元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11250 万 元, 占 比 90%; 郝 立 群 出 资 125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湖 北 中 恒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出 具 鄂 恒 - 1 -

会 验 字 [2005]3-010 号 验 资 报 告 2013 年 7 月,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30000 万 元, 其 中 高 庆 寿 认 缴 9750 万 元, 高 涛 认 缴 6000 万 元, 郝 立 群 认 缴 1750 万 元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高 庆 寿 出 资 21000 万 元, 占 比 70%; 高 涛 出 资 6000 万 元, 占 比 20%; 郝 立 群 出 资 3000 万 元, 占 比 10% 上 述 增 资 经 武 汉 宏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宏 信 字 [2013] 第 2018 号 验 资 报 告 2 公 司 注 册 地 组 织 形 式 和 总 部 地 址 公 司 注 册 地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组 织 形 式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新 沟 农 场 新 华 集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武 汉 市 东 湖 开 发 区 武 大 科 技 园 武 大 园 三 路 八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 庆 寿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420000000028386 3 公 司 的 业 务 性 质 和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经 营 范 围 : 公 路 建 设 与 经 营 管 理, 公 路 路 用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公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 地 产 项 目 的 开 发 销 售 ; 机 电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零 配 件 及 技 术 贸 易 ; 本 企 业 所 需 原 料 进 出 口 业 务 ; 本 企 业 对 外 控 股 参 股 的 企 业 股 权 管 理 4 公 司 以 及 集 团 最 终 母 公 司 的 名 称 本 公 司 的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高 庆 寿 5 财 务 报 告 的 批 准 报 出 者 和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本 财 务 报 表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5 月 9 日 批 准 对 外 报 出 6 公 司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有 19 家 二 级 子 公 司,13 家 三 级 孙 公 司 分 别 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等 级 以 下 简 称 1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高 新 2 湖 北 国 创 楚 源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楚 源 投 资 3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索 立 特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索 立 特 4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武 麻 高 速 5 武 汉 国 创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机 电 6 武 汉 优 尼 克 工 程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优 尼 克 7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道 路 - 2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等 级 以 下 简 称 8 武 汉 格 林 兰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格 林 兰 9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房 地 产 10 湖 北 国 创 浩 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浩 博 投 资 11 武 汉 邑 隆 房 地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邑 隆 房 地 产 12 武 汉 创 工 伟 业 新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创 工 伟 业 13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武 客 股 份 14 北 京 国 创 交 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北 京 国 创 交 投 15 北 京 国 创 兴 路 交 通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北 京 国 创 兴 路 16 湖 北 国 创 鑫 瑞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鑫 瑞 17 黄 梅 紫 微 山 荘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黄 梅 山 荘 18 湖 北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19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五 星 在 线 20 武 汉 国 苑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国 苑 置 业 21 湖 北 国 创 光 谷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光 谷 房 地 产 22 湖 北 国 创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国 创 物 业 23 武 汉 市 天 道 隆 发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天 道 隆 发 24 广 西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广 西 国 创 25 陕 西 国 创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陕 西 国 创 26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27 四 川 国 创 兴 路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四 川 国 创 28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国 创 高 新 能 源 29 JK Investment(Hong Kong)Co. Limited 三 级 JK Investment(Hong Kong)Co. Limited 30 Sahara Energy Ltd. 三 级 Sahara Energy Ltd. 31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尚 泽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 级 尚 泽 小 额 贷 32 湖 北 国 创 公 路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国 创 公 路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和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等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并 基 于 以 下 所 述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编 制 三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 3 -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相 关 信 息 ( 二 )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为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 三 )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以 一 年 12 个 月 作 为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营 业 周 期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 四 )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之 境 外 子 公 司 根 据 其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中 的 货 币 确 定, 其 中, 国 创 高 新 旗 下 子 公 司 JK Investment(Hong Kong)Co.Limited 以 港 元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Sahara Energy Ltd. 以 加 元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 五 )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本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所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净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方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按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应 当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购 买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体 现 为 商 誉 价 值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 4 -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公 司 将 全 部 子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单 独 主 体 )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包 括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被 投 资 单 位 中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以 及 结 构 化 主 体 2 统 一 母 子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统 一 母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及 会 计 期 间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3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抵 销 事 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和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为 基 础, 已 抵 销 了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份 额,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列 示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视 为 企 业 集 团 的 库 存 股, 作 为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减 项,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减 : 库 存 股 项 目 列 示 4 合 并 取 得 子 公 司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合 并 于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实 时 控 制 时 已 经 发 生,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期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七 )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未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单 独 主 体, 是 指 具 有 单 独 可 辨 认 的 财 务 架 构 的 主 体, 包 括 单 独 的 法 人 主 体 和 不 具 备 法 人 主 体 资 格 但 法 律 认 可 的 主 体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通 常 划 分 为 合 营 企 业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变 化 导 致 合 营 方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发 生 变 化 的, 合 营 方 对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共 同 经 营 的 会 计 处 理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应 当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 5 -

对 共 同 经 营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如 果 享 有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负 债 的, 参 照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否 则,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3 合 营 企 业 的 会 计 处 理 合 营 企 业 参 与 方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应 当 根 据 其 对 该 合 营 企 业 的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八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九 ) 外 币 业 务 及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本 公 司 对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采 用 与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合 本 位 币 入 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该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者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后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原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含 汇 率 变 动 )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等, 若 采 用 与 本 公 司 不 同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需 对 其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后, 再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下 列 示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按 照 系 统 合 理 方 法 确 定 的,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有 关 的 外 - 6 -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全 部 或 按 处 置 该 境 外 经 营 的 比 例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 十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及 确 认 金 融 工 具 划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除 应 收 款 项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等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持 有 目 的 为 短 期 内 出 售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及 未 被 划 分 为 其 他 类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管 理 层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 金 融 工 具 的 计 量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始 确 认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后 续 计 量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持 有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或 者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本 公 司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后 续 计 量 中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 本 公 司 对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认 方 法 如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如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市 场 法 收 益 法 和 成 本 法 4 金 融 资 产 负 债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 7 -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 或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应 当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和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5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当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对 于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本 公 司 判 断 其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成 本 的 计 算 方 法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以 及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的 确 定 依 据 为 :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相 对 于 成 本 的 下 跌 幅 度 已 达 到 或 超 过 50%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连 续 12 个 月 出 现 下 跌 成 本 的 计 算 方 法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的 确 定 依 据 ( 十 一 ) 应 收 款 项 取 得 时 按 支 付 对 价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如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或 在 下 跌 趋 势 持 续 期 间 反 弹 上 扬 幅 度 低 于 20%, 反 弹 持 续 时 间 未 超 过 6 个 月 的 均 作 为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本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本 公 司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减 - 8 -

值 损 失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在 1,000.00 万 以 上 的 款 项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组 合 1 组 合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组 合 1 组 合 2 款 项 性 质 及 风 险 特 征 除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分 析 法 确 定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1)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关 联 方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2) 其 他 有 确 凿 证 据 可 以 全 额 收 回 的 款 项 账 龄 分 析 法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注 ) 5 5 1 至 2 年 10 10 2 至 3 年 20 30 20 30 3 至 4 年 50 50 4 至 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注 : 国 创 高 新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1 年 以 内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为 5%, 账 龄 2-3 年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为 30%, 其 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1 年 以 内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2-3 年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为 2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 十 二 )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 贷 款 本 公 司 按 当 前 市 场 条 件 发 放 的 贷 款, 按 发 放 贷 款 的 本 金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贷 款 持 有 期 间 所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根 据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在 发 放 贷 款 时 确 定, 在 贷 款 合 同 规 定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2 期 末 对 贷 款 按 其 资 产 质 量 分 为 正 常 关 注 次 级 可 疑 和 损 失 五 类, 其 主 要 分 类 标 准 - 9 -

和 计 提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比 例 为 正 常 类 及 以 下 评 级 的 信 贷 资 产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标 准 如 下 : 贷 款 类 别 计 提 比 例 正 常 类 贷 款 1% 关 注 类 贷 款 2% 次 级 类 贷 款 25% 可 疑 类 贷 款 50% 损 失 类 贷 款 100% 提 取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发 生 贷 款 损 失, 冲 减 已 计 提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 已 核 销 的 贷 款 损 失 以 后 又 收 回 的, 其 核 销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则 予 以 转 回 ( 十 三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周 转 材 料 委 托 加 工 材 料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产 成 品 ( 库 存 商 品 )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采 取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发 出 的 实 际 成 本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并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摊 销 ( 十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认 为 初 始 成 本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应 当 按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确 认 为 初 始 成 本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10 -

号 债 务 重 组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根 据 准 则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投 资 方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应 当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投 资 方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其 中 一 部 分 通 过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共 同 基 金 信 托 公 司 或 包 括 投 连 险 基 金 在 内 的 类 似 主 体 间 接 持 有 的, 无 论 以 上 主 体 是 否 对 这 部 分 投 资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投 资 方 都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投 资 选 择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并 对 其 余 部 分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对 某 项 安 排 的 回 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包 括 商 品 或 劳 务 的 销 售 和 购 买 金 融 资 产 的 管 理 资 产 的 购 买 和 处 置 研 究 与 开 发 活 动 以 及 融 资 活 动 等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当 持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以 上 至 50% 的 表 决 权 资 本 时,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虽 不 足 20%, 但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的 权 力 机 构 中 派 有 代 表 ;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派 出 管 理 人 员 ; 被 投 资 单 位 依 赖 投 资 公 司 的 技 术 或 技 术 资 料 ;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重 要 交 易 ( 十 五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和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分 为 :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及 其 他 等 ;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根 据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性 质 和 使 用 情 况,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之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 年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 11 -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 年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30 5 3.17 机 器 设 备 10 5 9.50 运 输 设 备 8 5 11.88 办 公 设 备 5 3 5 19.00~19.40 ( 十 六 ) 在 建 工 程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分 为 自 营 方 式 建 造 和 出 包 方 式 建 造 两 种 在 建 工 程 在 工 程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判 断 标 准, 应 符 合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 固 定 资 产 的 实 体 建 造 ( 包 括 安 装 ) 工 作 已 经 全 部 完 成 或 实 质 上 已 经 全 部 完 成 ; 已 经 试 生 产 或 试 运 行, 并 且 其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能 够 正 常 运 行 或 能 够 稳 定 地 生 产 出 合 格 产 品, 或 者 试 运 行 结 果 表 明 其 能 够 正 常 运 转 或 营 业 ; 该 项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上 的 支 出 金 额 很 少 或 者 几 乎 不 再 发 生 ; 所 购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达 到 设 计 或 合 同 要 求, 或 与 设 计 或 合 同 要 求 基 本 相 符 ( 十 七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2 资 本 化 金 额 计 算 方 法 资 本 化 期 间, 是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应 当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按 照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按 照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率 为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根 据 借 款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折 价 或 溢 价 或 利 息 费 用 的 方 法 其 中 实 际 利 率 是 借 款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借 款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 十 八 ) 油 气 资 产 - 12 -

本 公 司 油 气 资 产 是 指 持 有 的 矿 区 权 益 和 通 过 油 气 勘 探 与 油 气 开 发 活 动 形 成 的 油 气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为 取 得 矿 区 权 益 而 发 生 的 成 本 在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矿 区 权 益 取 得 后 发 生 的 探 矿 权 使 用 费 采 矿 权 使 用 费 和 租 金 等 维 持 矿 区 权 益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不 计 提 折 耗, 除 此 之 外 的 油 气 资 产 以 油 田 为 单 位 按 产 量 法 进 行 摊 销 产 量 法 折 耗 率 在 采 矿 许 可 证 的 现 有 期 限 内 根 据 油 气 储 量 在 现 有 设 施 中 的 预 计 可 生 产 量 决 定 除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外 的 油 气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公 允 价 值 ( 十 九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和 相 关 支 出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为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总 额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后 续 计 量 方 法 分 别 为 :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无 形 资 产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但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当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其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按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预 见 该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或 使 用 期 限 不 确 定 等 无 形 资 产 确 定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为 : 来 源 于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但 合 同 规 定 或 法 律 规 定 无 明 确 使 用 年 限 ; 综 合 同 行 业 情 况 或 相 关 专 家 论 证 等, 仍 无 法 判 断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每 年 年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主 要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式, 由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基 础 复 核, 评 价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判 断 依 据 是 否 存 在 变 化 等 3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以 及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 13 -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划 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具 体 标 准 : 为 获 取 新 的 技 术 和 知 识 等 进 行 的 有 计 划 的 调 查 阶 段, 应 确 定 为 研 究 阶 段, 该 阶 段 具 有 计 划 性 和 探 索 性 等 特 点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阶 段, 应 确 定 为 开 发 阶 段, 该 阶 段 具 有 针 对 性 和 形 成 成 果 的 可 能 性 较 大 等 特 点 ( 二 十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等 长 期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时,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 二 十 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受 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费 用 项 目 的 受 益 期 限 分 期 摊 销 若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14 -

( 二 十 二 )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或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或 补 偿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1 短 期 薪 酬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或 允 许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的 除 外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规 定 的 计 提 基 础 和 计 提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相 应 的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并 确 认 相 应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离 职 后 福 利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3 辞 退 福 利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辞 退 福 利 时,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 除 此 外, 根 据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认 和 计 量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 二 十 三 )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且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同 时 其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该 义 务 为 预 计 负 债 本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如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如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按 照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 15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当 对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账 面 价 值 不 能 真 实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应 当 按 照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该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 二 十 四 ) 股 份 支 付 本 公 司 股 份 支 付 包 括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在 各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人 数 变 动 业 绩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等 后 续 信 息,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并 以 此 为 依 据 确 认 各 期 应 分 摊 的 费 用 对 于 跨 越 多 个 会 计 期 间 的 期 权 费 用, 一 般 可 以 按 照 该 期 权 在 某 会 计 期 间 内 等 待 期 长 度 占 整 个 等 待 期 长 度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 二 十 五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商 品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按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金 额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1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2 提 供 劳 务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本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成 本 占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2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 16 -

本 公 司 在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并 且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4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公 司 根 据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完 工 百 分 比 并 相 应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对 于 当 期 未 完 成 的 建 造 合 同,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合 同 总 收 入 乘 以 完 工 进 度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收 入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合 同 收 入 ; 同 时, 按 照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乘 以 完 工 进 度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成 本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合 同 成 本 对 于 当 期 完 成 的 建 造 合 同, 按 照 实 际 合 同 总 收 入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收 入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合 同 收 入 ; 同 时, 按 照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成 本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合 同 成 本 5 贷 款 利 息 收 入 公 司 根 据 与 客 户 签 定 的 借 款 合 同 或 协 议, 在 借 款 已 经 发 放, 公 司 收 取 利 息 或 取 得 收 取 利 息 的 权 利 时, 根 据 借 款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借 款 利 率 和 借 款 本 金 按 照 归 属 于 本 期 的 借 款 期 间 确 认 贷 款 利 息 收 入 ( 二 十 六 )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会 计 处 理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自 相 关 资 产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按 照 相 关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期 限, 将 递 延 收 益 平 均 分 摊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会 计 处 理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区 分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标 准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将 该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或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判 断 依 据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17 -

( 二 十 七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确 定 该 计 税 基 础 为 其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3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当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二 十 八 )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列 示 ( 二 十 九 )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本 公 司 根 据 历 史 经 验 和 其 他 因 素, 包 括 对 未 来 事 项 的 合 理 预 期, 对 所 采 用 的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关 键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的 评 价 下 列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会 导 致 下 一 会 计 年 度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出 现 重 大 调 整 的 主 要 风 险 : 1 对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估 计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对 本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至 关 重 要, 同 时 也 是 测 试 减 值 准 备 的 重 要 因 素 探 明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变 化, 尤 其 是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变 化, 将 影 响 计 入 利 润 表 的 与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相 关 资 产 的 产 量 法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减 少 将 增 加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金 额 探 明 储 量 的 估 计 需 根 据 情 况 变 化 作 出 向 上 或 向 下 调 整, 比 如 开 发 和 生 产 活 动 的 新 情 - 18 -

况 或 者 经 济 因 素 的 变 化, 包 括 产 品 价 格 合 同 期 限 技 术 进 步 或 开 发 方 案 等 2 油 气 资 产 的 减 值 估 计 由 于 事 件 的 发 生 或 环 境 的 变 化 使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回 收 时,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油 气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定 资 产 是 否 减 值 及 减 值 金 额 的 大 小 包 含 管 理 层 的 估 计 和 判 断, 比 如 未 来 原 油 价 格 炼 油 产 品 和 化 工 产 品 的 价 格 生 产 情 况 等 减 值 准 备 的 测 试 和 计 算 是 考 虑 目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基 于 与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一 致 的 假 设 而 做 出 的 某 些 假 设 没 有 变 化 或 发 生 对 其 有 利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使 本 公 司 免 于 对 这 些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对 某 些 假 设 不 利 的 变 化 则 可 能 导 致 本 公 司 对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3 对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的 估 计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的 确 认 是 针 对 油 气 资 产 未 来 的 弃 置 支 出, 其 金 额 等 于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对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估 计 是 基 于 当 地 现 有 条 件 和 相 关 要 求 做 出 的, 包 括 法 律 要 求 技 术 和 价 格 水 平 等 除 了 这 些 因 素 外, 对 油 气 资 产 经 济 寿 命 和 折 现 率 的 估 计 也 会 影 响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上 述 任 何 估 计 的 变 化 将 在 油 气 资 产 的 剩 余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 三 十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说 明 2015 年 11 月 4 日, 中 国 财 政 部 发 布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7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5]19 号 ), 本 公 司 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 起 执 行 上 述 新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7 号, 导 致 本 公 司 相 应 会 计 政 策 变 化, 并 已 按 照 相 关 衔 接 规 定 进 行 了 处 理, 对 于 需 要 对 比 较 数 据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的, 本 公 司 已 进 行 了 相 应 追 溯 调 整 追 溯 调 整 的 主 要 事 项 有 : 根 据 新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7 号 中 有 关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的 会 计 处 理 的 规 定, 对 报 表 列 报 科 目 作 为 以 下 追 溯 调 整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受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增 加 16,731,000.00 库 存 股 增 加 16,731,000.00 影 响 金 额 四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 19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扣 除 可 以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17% 营 业 税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3%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交 流 转 税 5% 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注 1: 境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国 创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为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7% 四 川 国 创 兴 路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为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5% 注 2: 境 外 子 公 司 JK Investment(Hong Kong)Co.,Limited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利 得 税 税 率 为 16.5% 根 据 课 税 年 度 内 的 应 评 税 利 润 而 征 收 注 3: 境 外 子 公 司 Sahara Energy Ltd.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按 当 地 税 法 规 定 执 行 五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重 要 项 目 注 释 ( 一 ) 货 币 资 金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1,273,894.43 963,918.22 银 行 存 款 748,616,212.83 415,005,919.1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67,318,716.94 131,536,373.92 合 计 917,208,824.20 547,506,211.31 价 物 注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为 银 行 保 函 保 证 金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和 汇 票 承 兑 保 证 金,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不 作 为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 二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87,808,264.75 74,708,791.47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87,808,264.75 74,708,791.47 合 计 87,808,264.75 74,708,791.47 ( 三 ) 应 收 票 据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 20 -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71,011,791.38 144,724,348.41 合 计 71,011,791.38 144,724,348.41 注 : 截 止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 期 末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金 额 为 50,000,000.00 元 ( 四 )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别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期 末 数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084,799,465.38 100.00 70,408,647.52 6.49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084,799,465.38 100.00 70,408,647.52 6.49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别 金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期 初 数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975,674,601.07 100.00 59,750,902.64 6.1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合 计 975,674,601.07 100.00 59,750,902.64 6.12 (1)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801,010,226.54 2.57 20,598,977.27 803,932,640.06 4 32,168,291.26 1 至 2 年 186,018,549.28 10.12 18,827,047.27 113,233,150.92 10 11,323,321.15 2 至 3 年 59,710,077.30 26.02 15,534,290.18 30,815,242.41 23.6 7,273,315.36 3 至 4 年 17,578,739.54 50 8,789,369.77 10,173,481.93 50 5,086,740.98 4 至 5 年 2,953,512.71 80 2,362,810.17 3,090,659.29 80 2,472,527.43 5 年 以 上 4,296,152.86 100 4,296,152.86 1,426,706.46 100 1,426,706.46 合 计 1,071,567,258.23 6.57 70,408,647.52 962,671,881.07 6.21 59,750,902.64 2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 21 -

组 合 名 称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期 末 数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3,232,207.15 13,002,720.00 合 计 13,232,207.15 13,002,720.00 2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截 至 期 末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 188,503,719.94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为 17.38%,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为 10,479,185.95 元 ( 五 )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64,457,589.31 90.61 99,953,736.16 85.00 1 至 2 年 4,580,302.12 6.44 5,862,256.15 4.99 2 至 3 年 1,494,170.59 2.10 2,741,716.10 2.33 3 年 以 上 602,396.41 0.85 9,032,209.83 3.23 合 计 71,134,458.43 100.00 117,589,918.24 100.00 2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账 款 情 况 截 至 期 末 按 供 应 商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预 付 款 项 汇 总 金 额 为 24,763,043.37 元, 占 预 付 款 项 期 末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34.81% ( 六 ) 应 收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贷 款 利 息 8,617,400.00 4,679,500.00 合 计 8,617,400.00 4,679,500.00 ( 七 )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类 别 期 末 数 - 22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231,361,231.84 100.00 23,633,253.05 1.9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231,361,231.84 100.00 23,633,253.05 1.92 期 初 数 类 别 金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66,070,787.31 16.09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865,912,308.37 83.91 18,839,536.60 2.18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1,031,983,095.68 100.00 18,839,536.60 1.83 (1)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644,334,319.03 0.18 1,130,837.57 420,065,486.08 0.54 2,275,017.17 1 至 2 年 29,258,391.20 9.93 2,905,839.12 45,200,916.52 10.00 4,520,091.68 2 至 3 年 15,148,463.58 23.26 3,522,870.57 6,050,904.77 23.62 1,429,393.42 3 至 4 年 3,292,330.76 50.00 1,646,165.38 2,052,766.66 50.00 1,026,383.33 4 至 5 年 3,932,616.63 80.00 3,146,093.30 3,153,630.42 80.00 2,522,904.34 5 年 以 上 11,281,447.11 100.00 11,281,447.11 7,065,746.66 100.00 7,065,746.66 合 计 707,247,568.31 3.34 23,633,253.05 483,589,451.11 3.90 18,839,536.60 2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组 合 组 合 名 称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524,113,663.53 382,322,857.26 合 计 524,113,663.53 382,322,857.26 注 :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主 要 为 其 他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及 备 用 金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 23 -

保 证 金 51,788,824.39 64,043,248.37 备 用 金 借 支 8,228,206.07 6,051,877.10 股 权 质 押 红 利 3,000,000.00 往 来 款 1,171,344,201.38 958,887,970.21 合 计 1,231,361,231.84 1,031,983,095.68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债 务 人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备 余 额 数 的 比 例 (%)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98,693,098.68 1 年 以 内 8.01 - 湖 北 长 兴 隆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83,330,000.00 1 年 以 内 6.77 - 湖 北 登 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9,000,000.00 1 年 以 内 2.36 - 武 汉 深 龙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8,000,000.00 1 年 以 内 2.27 - 湖 北 雄 发 市 政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7,000,000.00 1 年 以 内 2.19 - 合 计 266,023,098.68 21.60 - ( 八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类 别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105,718,585.29 629,574.90 105,089,010.39 90,493,462.90 1,133,868.87 89,359,594.03 低 值 易 耗 品 204,953.69 204,953.69 在 产 品 119,504,904.36 119,504,904.36 86,237,714.70 86,237,714.70 产 成 品 43,539,109.08 43,539,109.08 122,076,204.33 122,076,204.33 工 程 施 工 44,613,746.97 44,613,746.97 30,156,600.83 30,156,600.83 开 产 成 本 865,751,410.72 865,751,410.72 564,466,315.57 564,466,315.57 合 计 1,179,332,710.11 629,574.90 1,178,703,135.21 893,430,298.33 1,133,868.87 892,296,429.46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存 货 类 别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额 转 回 本 期 减 少 额 转 销 期 末 余 额 原 材 料 1,133,868.87 504,293.97 629,574.90 合 计 1,133,868.87 504,293.97 629,574.90 注 : 原 材 料 跌 价 准 备 减 少 主 要 为 材 料 领 用 转 销 所 致 ( 九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24 -

(1) 明 细 情 况 :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保 证 贷 款 218,530,000.00 100.00% 4,110,300.00 1.88% 其 中 : 正 常 类 170,030,000.00 77.81% 1,700,300.00 1% 关 注 类 45,500,000.00 20.82% 910,000.00 2% 可 疑 类 3,000,000.00 1.37% 1,500,000.00 50% 合 计 218,530,000.00 100.00% 4,110,300.00 1.88% 类 别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保 证 贷 款 198,600,000.00 100.00% 1,986,000.00 1% 其 中 : 正 常 类 198,600,000.00 100.00% 1,986,000.00 1% 合 计 198,600,000.00 100.00% 1,986,000.00 1% (2)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类 情 况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保 证 贷 款 218,530,000.00 198,600,000.00 合 计 218,530,000.00 198,600,000.00 (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五 级 分 类 情 况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正 常 类 170,030,000.00 198,600,000.00 关 注 类 45,500,000.00 可 疑 类 3,000,000.00 合 计 218,530,000.00 198,600,000.00 注 :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可 疑 类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系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尚 泽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尚 泽 小 贷 ) 向 湖 北 盘 古 环 保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盘 古 公 司 ) 发 放 贷 款 300 万 元, 盘 古 公 司 逾 期 未 归 还 贷 款 本 息, 尚 泽 小 贷 向 江 夏 区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该 案 已 经 江 夏 区 法 院 一 审 审 理 完 毕, 判 决 书 已 经 生 效, 目 前 尚 泽 小 贷 已 向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 十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 25 -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522,262,195.00-522,262,195.00 106,262,195.00-106,262,195.00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522,262,195.00 522,262,195.00 106,262,195.00 106,262,195.00 合 计 522,262,195.00-522,262,195.00 106,262,195.00-106,262,195.00 2 期 末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重 要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明 细 被 投 资 单 位 武 汉 青 郑 高 速 公 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耦 合 医 学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跌 价 准 备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2,500,000.00 2,500,000.00 5.00% 4,000,000.00 4,000,000.00 14.81% 紫 光 智 能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116,000,000.00 116,000,000.00 17.80% 武 汉 光 谷 科 信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洲 公 路 客 运 公 交 化 改 造 合 资 经 营 项 目 荆 州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武 船 重 型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 87,262,195.00 87,262,195.00 12.00%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合 计 106,262,195.00 416,000,000.00-522,262,195.00 ( 十 一 )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折 现 率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区 间 分 期 收 款 提 供 劳 务 32,167,413.44 32,167,413.44 52,447,907.67 52,447,907.67 4.92% 合 计 32,167,413.44 32,167,413.44 52,447,907.67 52,447,907.67 4.92% 注 : 折 现 率 取 自 三 年 期 国 债 利 率 - 26 -

( 十 二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联 营 企 业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创 中 构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调 整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96,644,902.31 12,540,489.74 109,185,392.05 8,639,704.95-1,833,012.00 6,806,692.95 合 计 105,284,607.26 10,707,477.74 115,992,085.00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 十 三 )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2015 年 1 月 1 日 95,983,556.65 248,670,757.27 32,885,811.56 404,060.00 21,923,514.71 399,867,700.19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67,558,049.00 9,221,123.17 4,996,312.65 234,939.00 982,727.12 282,993,150.94 (1) 购 置 425,461.00 9,175,123.17 4,996,312.65 234,939.00 982,727.12 15,814,562.94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267,132,588.00 46,000.00 267,178,588.00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132,791.00 1,497,752.03 58,853.01 3,689,396.04 (1) 处 置 或 报 废 2,132,791.00 1,391,504.14 3,830.00 3,528,125.14 (2) 汇 兑 差 异 106,247.89 55,023.01 161,270.90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363,541,605.65 255,759,089.44 36,384,372.18 638,999.00 22,847,388.82 679,171,455.09 二 累 计 折 旧 - 1.2015 年 1 月 1 日 21,659,266.51 147,214,491.18 18,020,650.71 402,701.90 8,702,009.05 195,999,119.35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220,661.60 16,115,129.65 3,387,051.42 11,117.25 1,920,948.33 26,654,908.25 (1) 计 提 5,220,661.60 16,115,129.65 3,387,051.42 11,117.25 1,920,948.33 26,654,908.25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550,327.93 1,348,707.22 33,780.15 2,932,815.30 (1) 处 置 或 报 废 1,525,741.69 1,341,493.47 3,715.10 2,870,950.26 (2) 汇 兑 差 异 24,586.24 7,213.75 30,065.05 61,865.04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26,879,928.11 161,779,292.90 20,058,994.91 413,819.15 10,589,177.23 219,721,212.30 三 减 值 准 备 - 1.2015 年 1 月 1 日 -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四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36,661,677.54 93,979,796.54 16,325,377.27 225,179.85 12,258,211.59 459,450,242.79-27 -

账 面 价 值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注 : 本 期 武 客 股 份 新 厂 区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的 房 产 证 尚 在 办 理 当 中 ( 十 四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江 夏 工 业 园 一 期 - - 3,759,023.29 3,759,023.29 武 汉 客 车 厂 整 体 搬 迁 工 程 项 目 - - 200,164,803.19 200,164,803.19 合 计 - - 203,923,826.48 203,923,826.48 2 重 大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其 他 减 少 期 末 数 武 汉 客 车 厂 整 体 搬 迁 工 程 项 目 200,164,803.19 63,208,761.52 263,373,564.71 - 江 夏 工 业 园 一 期 3,759,023.29 3,759,023.29 - 合 计 203,923,826.48 63,208,761.52 267,132,588.00 - ( 十 五 ) 油 气 资 产 项 目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956,353.83 34,989,115.20 35,945,469.03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946,093.59 946,093.59 (1) 购 置 550,709.38 550,709.38 (2) 自 行 建 造 395,384.21 395,384.21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16,969.17 4,162,459.32 4,279,428.49 (1) 汇 率 变 动 116,969.17 4,162,459.32 4,279,428.49 4. 期 末 余 额 839,384.66 31,772,749.47 32,612,134.13 二 累 计 折 耗 - 1. 期 初 余 额 4,028,579.57 4,028,579.57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63,866.18 163,866.18 (1) 计 提 163,866.18 163,866.18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695,479.39 695,479.39 (1) 汇 率 变 动 695,479.39 695,479.39-28 -

项 目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合 计 4. 期 末 余 额 3,496,966.36 3,496,966.36 三 减 值 准 备 - 1. 期 初 余 额 -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1) 汇 率 变 动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839,384.66 28,275,783.11 29,115,167.77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956,353.83 30,960,535.63 31,916,889.46 ( 十 六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非 专 利 技 术 特 许 经 营 权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2015 年 1 月 1 日 70,850,737.25 34,400.00 14,890,000.00 1,659,279,696.77 1,745,054,834.0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19,948.48 - - - 119,948.48 (1) 购 置 119,948.48 119,948.48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 - - -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70,970,685.73 34,400.00 14,890,000.00 1,659,279,696.77 1,745,174,782.50 二 累 计 摊 销 1.2015 年 1 月 1 日 4,066,760.34 14,468.12 3,474,333.33 65,637,401.39 73,192,963.18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984,351.90 11,339.05 1,489,000.00 41,167,850.83 44,652,541.78 (1) 计 提 1,984,351.90 11,339.05 1,489,000.00 41,167,850.83 44,652,541.78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 - - -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6,051,112.24 25,807.17 4,963,333.33 106,805,252.22 117,845,504.96 三 减 值 准 备 1.2015 年 1 月 1 日 -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 - - -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 - - -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 - - 四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64,919,573.49 8,592.83 9,926,666.67 1,552,474,444.55 1,627,329,277.54-29 -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原 因 西 南 沥 青 物 流 基 地 10,000,000.00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 十 七 )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非 同 一 控 制 合 并 产 生 的 商 誉 18,416,477.10 1,076,545.29 1,057,151.81 20,550,174.2 合 计 18,416,477.10 1,076,545.29 1,057,151.81 20,550,174.2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计 提 合 并 增 加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Sahara Energy Ltd. 3,400,000.00 3,400,000.00 合 计 3,400,000.00 3,400,000.00 ( 十 八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类 别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装 修 费 3,020,357.01 5,114,834.23 5,221,385.02 1,647,378.92 1,266,427.30 系 统 开 发 费 2,117,824.00 164,290.00 1,953,534.00 合 计 3,020,357.01 7,232,658.23 5,385,675.02 1,647,378.92 3,219,961.30 注 : 其 他 减 少 额 主 要 为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款 项 ( 十 九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目 期 末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负 债 暂 时 性 差 异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产 / 负 债 / 负 债 减 值 准 备 17,422,663.70 85,602,264.34 13,617,403.81 73,453,041.17 可 抵 扣 的 经 营 亏 损 10,519,932.04 56,426,237.26 8,117,536.45 32,470,145.80 股 权 激 励 674,932.50 4,106,700.00 2,193,530.63 13,346,775.00 暂 时 不 能 抵 扣 的 费 用 209,129.61 1,394,197.40 209,129.61 1,394,197.40-30 -

期 末 余 额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负 债 暂 时 性 差 异 计 提 的 工 资 89,675.17 510,330.03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产 / 负 债 /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1,000,000.00 4,000,000.00 其 他 91,578.27 510,762.91 小 计 29,916,333.02 152,039,729.03 24,229,178.77 121,174,922.2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评 估 增 值 2,295,186.21 9,144,168.07 2,765,626.49 11,018,432.11 小 计 2,295,186.21 9,144,168.07 2,765,626.49 11,018,432.11 ( 二 十 ) 短 期 借 款 借 款 方 式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信 用 借 款 160,000,000.00 441,000,000.00 保 证 借 款 269,100,000.00 190,000,000.00 质 押 借 款 194,000,000.00 151,812,581.82 合 计 623,100,000.00 782,812,581.82 ( 二 十 一 ) 应 付 票 据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60,440,000.00 294,843,413.22 信 用 证 22,000,000.00 合 计 382,440,000.00 294,843,413.22 ( 二 十 二 )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63,242,161.14 433,204,643.02 1 年 以 上 41,136,910.45 20,801,256.91 合 计 404,379,071.59 454,005,899.93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债 权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原 因 武 穴 大 明 山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0,362,176.87 长 期 合 作 单 位, 尚 未 结 算 十 堰 正 天 物 资 贸 易 公 司 3,700,000.00 长 期 合 作 单 位, 尚 未 结 算 湖 北 纪 委 培 训 中 心 2,000,000.00 长 期 合 作 单 位, 尚 未 结 算 - 31 -

债 权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原 因 武 汉 市 洪 山 区 广 源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经 营 部 1,900,420.76 长 期 合 作 单 位, 尚 未 结 算 北 京 鑫 实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1,052,400.00 长 期 合 作 单 位, 尚 未 结 算 合 计 29,014,997.63 ( 二 十 三 ) 预 收 款 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52,626,393.25 155,037,240.68 1 年 以 上 75,159,826.42 69,705,213.63 合 计 627,786,219.67 224,742,454.31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债 权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未 结 转 原 因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销 售 分 公 司 ( 服 务 区 中 石 油 ) 60,354,000.00 租 金 收 入 未 到 确 认 期 合 计 60,354,000.00 ( 二 十 四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5,457,584.10 76,168,839.60 77,049,197.42 4,577,226.28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184,555.14 6,676,345.82 6,611,482.72 249,418.24 合 计 5,642,139.24 82,845,185.42 83,660,680.14 4,826,644.52 2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4,025,576.89 68,279,671.68 68,930,261.98 3,374,986.59 2. 职 工 福 利 费 285,604.56 2,887,289.91 2,757,819.08 415,075.39 3. 社 会 保 险 费 64,869.92 2,766,858.89 2,766,418.05 65,310.76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51,075.07 2,354,286.35 2,357,149.60 48,211.82 工 伤 保 险 费 6,635.27 221,464.66 220,002.64 8,097.29 生 育 保 险 费 7,159.58 191,107.88 189,265.81 9,001.65 4. 住 房 公 积 金 6,488.80 1,359,119.80 1,290,827.80 74,780.80 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1,075,043.93 875,899.32 1,303,870.51 647,072.74 合 计 5,457,584.10 76,168,839.60 77,049,197.42 4,577,226.28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情 况 - 32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152,311.89 6,211,869.67 6,152,879.69 211,301.87 2. 失 业 保 险 费 32,243.25 464,476.15 458,603.03 38,116.37 合 计 184,555.14 6,676,345.82 6,611,482.72 249,418.24 ( 二 十 五 )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28,433,299.91 40,045,638.06 消 费 税 20,520.76-362,429.67 营 业 税 16,878,880.86 22,015,817.90 企 业 所 得 税 98,567,346.54 75,232,060.7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232,688.04 4,301,747.24 房 产 税 134,984.29 111,683.75 土 地 使 用 税 3,582,870.31 3,053,738.15 个 人 所 得 税 1,203,483.23 1,741,380.61 教 育 费 附 加 2,084,035.83 2,422,886.48 其 他 税 费 14,559,585.24 15,742,957.68 土 地 增 值 税 -3,693,541.26 - 合 计 165,004,153.75 164,305,480.97 ( 二 十 六 )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8,137,500.00 8,137,500.00 合 计 8,137,500.00 8,137,500.00 ( 二 十 七 )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普 通 股 股 利 2,267,070.00 1,462,050.00 合 计 2,267,070.00 1,462,050.00 注 : 本 期 普 通 股 股 利 为 尚 未 支 付 的 现 金 股 利 ( 二 十 八 ) 其 他 应 付 款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保 证 金 1,650,000.07 1,100,000.07-33 -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资 金 往 来 226,508,652.91 64,461,334.32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义 务 10,038,600.00 16,731,000.00 合 计 238,197,252.98 82,292,334.39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的 说 明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原 因 武 汉 天 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6,206,000.00 未 结 算 荆 州 鑫 华 物 流 12,793,055.00 未 结 算 荆 州 市 新 世 纪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8,904,000.00 未 结 算 中 国 交 通 报 社 2,541,977.08 未 结 算 三 环 集 团 公 司 1,448,400.00 未 结 算 合 计 41,893,432.08 ( 二 十 九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400,000,000.00 71,360,000.00 合 计 400,000,000.00 71,360,000.00 ( 三 十 ) 长 期 借 款 借 款 条 件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信 用 借 款 400,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133,560,000.00 101,960,000.00 保 证 借 款 61,000,000.00 质 押 借 款 906,660,000.00 928,900,000.00 合 计 1,101,220,000.00 1,430,860,000.00 ( 三 十 一 ) 应 付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公 司 债 券 662,278,545.34 266,562,545.34 合 计 662,278,545.34 266,562,545.34 1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不 包 括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 34 -

债 券 名 称 面 值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按 面 值 计 提 利 息 溢 折 价 摊 销 本 期 偿 还 期 末 余 额 公 司 债 券 270,000,000.00 2012 年 7 月 12 日 五 年 期 270,000,000.00 266,562,545.34 1,316,000.00 267,878,545.34 公 司 债 券 400,000,000.00 2016 年 1 月 28 日 五 年 期 400,000,000.00-400,000,000.00 5,600,000.00 394,400,000.00 合 计 670,000,000.00 670,000,000.00 266,562,545.34 400,000,000.00 6,916,000.00 662,278,545.34 注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于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议 案,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2 299 号 ), 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 发 行 了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 亿 元 的 五 年 期 公 司 债 券 ( 分 期 付 息, 一 次 还 本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张 人 民 币 100 元, 票 面 利 率 为 6.20%, 发 行 费 用 为 6,580,000.00 元, 其 中 直 接 从 发 行 收 入 中 扣 减 的 承 销 费 为 4,320,000.00 元, 支 付 的 交 易 费 用 2,260,000.00 元, 本 期 共 摊 销 1,316,000.00 元 该 债 券 由 本 公 司 提 供 无 条 件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以 及 由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持 有 的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至 麻 城 段 高 速 公 路 收 费 权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注 2: 本 公 司 本 期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6.5 亿 元 人 民 币 公 司 债 券 已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2522 号 文 核 准 本 次 债 券 采 用 分 期 发 行 方 式, 其 中 2015 年 ( 第 一 期 : 简 称 16 国 创 01 ) 发 行 4 亿 人 民 币,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共 计 400 万 张 本 期 债 券 为 5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含 第 3 年 末 发 行 人 上 调 票 面 利 率 选 择 权 和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为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不 计 复 利, 每 年 付 息 一 资,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票 面 利 率 :6.87% 本 期 债 券 为 无 担 保 债 券 ( 三 十 二 )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弃 置 费 用 4,135,351.72 4,518,107.83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费 用 合 计 4,135,351.72 4,518,107.83 注 : 关 于 预 计 负 债 详 细 情 况 的 披 露 详 见 附 注 十 一 ( 二 ) 或 有 事 项 ( 三 十 三 ) 递 延 收 益 1 递 延 收 益 按 类 别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4,000,000.00 11,540,000.00 105,260.98 15,434,739.02 合 计 4,000,000.00 11,540,000.00 105,260.98 15,434,739.02-35 -

2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 640,000.00 105,260.98 534,739.02 与 资 产 相 关 武 客 搬 迁 项 目 建 设 3,000,000.00 3,00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大 型 扩 展 方 舱 多 功 能 系 统 研 制 及 生 产 能 力 建 设 项 目 1,000,000.00 1,00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武 客 项 目 补 贴 - 10,900,000.00 10,90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合 计 4,000,000.00 11,540,000.00 105,260.98 15,434,739.02 ( 三 十 四 ) 实 收 资 本 投 资 者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高 庆 寿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郝 立 群 30,000,000.00 30,000,000.00 高 涛 60,000,000.00 60,000,000.00 合 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三 十 五 )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1 资 本 溢 价 290,083,519.26 32,119,149.45 257,964,369.81 2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1,329,579.59 215,668,726.77 226,998,306.36 合 计 301,413,098.85 215,668,726.77 32,119,149.45 484,962,676.17 注 1: 资 本 溢 价 减 少 主 要 为 本 期 对 武 客 股 份 持 股 变 动 所 致 注 2: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光 谷 房 地 产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增 资 产 生 的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所 致, 减 少 主 要 为 国 创 高 新 股 权 激 励 母 公 司 享 有 部 分 减 少 所 致 ( 三 十 六 ) 库 存 股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义 务 16,731,000.00 6,692,400.00 10,038,600.00 合 计 16,731,000.00 6,692,400.00 10,038,600.00 注 : 报 告 期 期 末 国 创 高 新 因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尚 未 行 权, 有 回 购 义 务 的 股 份 6,084,000.00 股, 占 其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总 比 例 为 1.39%; 累 计 库 存 股 占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总 比 例 为 1.39% 本 期 减 少 系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第 一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所 致 ( 三 十 七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36 -

本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期 初 减 : 前 期 计 入 减 : 所 期 末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其 他 综 合 税 后 归 属 税 后 归 属 于 得 税 费 余 额 发 生 额 收 益 当 期 于 母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用 转 入 损 益 -1,994,512.54-2,571,002.25-8,326,134.00-4,565,514.79-1,994,512.54-10,897,136.25-2,571,002.25-8,326,134.00-4,565,514.79-1,994,512.54-10,897,136.25-2,571,002.25-8,326,134.00-4,565,514.79 ( 三 十 八 )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金 额 提 取 或 分 配 比 例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185,315,023.23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85,315,023.23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1,692,403.68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207,007,426.91 ( 三 十 九 )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明 细 列 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2,085,193,775.71 1,700,865,394.40 2,505,995,899.05 2,073,277,960.84 其 他 业 务 55,474,789.57 8,216,510.18 36,985,154.47 13,587,876.25 合 计 2,140,668,565.28 1,709,081,904.58 2,542,981,053.52 2,086,865,837.09 (2) 主 营 业 务 按 产 品 分 项 列 示 类 别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沥 青 及 沥 青 加 工 1,393,457,524.04 1,219,567,684.54 1,917,629,717.85 1,641,581,695.54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及 养 护 345,269,854.93 279,917,369.20 286,211,228.63 252,155,161.38-37 -

类 别 本 期 发 生 额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高 速 公 路 特 许 经 营 权 153,955,109.84 48,328,958.74 124,709,827.22 42,807,283.12 客 车 122,673,341.91 119,836,471.01 124,931,367.38 107,970,213.49 酒 店 餐 饮 63,671,818.50 30,699,279.29 52,513,757.97 28,763,607.31 其 他 6,166,126.49 2,515,631.62 合 计 2,085,193,775.71 1,700,865,394.40 2,505,995,899.05 2,073,277,960.84 ( 四 十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税 20,699,539.41 18,983,235.69 城 建 税 5,601,450.60 5,204,121.33 教 育 费 附 加 2,795,991.20 2,420,841.07 其 他 2,559,656.60 3,939,407.59 合 计 31,656,637.81 30,547,605.68 ( 四 十 一 )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运 输 费 22,665,242.62 7,871,308.33 职 工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9,683,983.26 9,742,812.58 业 务 招 待 费 2,229,396.08 2,418,839.18 广 告 费 1,488,998.51 1,081,243.10 投 标 费 1,361,373.71 735,174.10 差 旅 费 919,024.70 1,156,427.51 社 会 保 险 612,904.43 574,099.57 办 公 费 577,430.84 730,880.63 车 辆 费 423,053.99 383,819.02 装 卸 费 422,941.00 13,200.00 其 他 销 售 费 用 5,147,070.56 3,115,986.00 合 计 45,531,419.70 27,823,790.02 ( 四 十 二 )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职 工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45,496,472.22 36,514,654.10-38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19,729,876.71 41,323,667.93 办 公 费 10,849,409.13 4,935,750.88 业 务 招 待 费 7,645,592.89 7,386,000.23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5,811,107.01 5,016,679.69 差 旅 费 5,324,774.84 3,569,594.15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费 4,963,509.60 4,905,268.29 会 议 费 4,944,652.88 3,186,515.84 税 金 4,907,043.87 5,270,135.10 汽 车 使 用 费 4,037,815.89 4,408,088.51 社 会 保 险 费 3,550,558.87 2,896,505.44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3,476,251.86 2,132,313.94 水 电 费 2,664,290.67 1,891,184.26 交 通 费 1,368,557.76 150,651.10 股 份 支 付 -1,021,259.76 13,346,775.00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13,885,976.84 9,452,312.38 合 计 137,634,631.28 146,386,096.84 ( 四 十 三 )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164,873,685.03 152,068,769.86 减 : 利 息 收 入 3,333,062.37 3,568,871.73 汇 兑 损 失 -492,830.98 减 : 汇 兑 收 益 -485,414.68 其 他 支 出 614,449.27 2,703,697.85 合 计 161,662,240.95 151,689,010.66 ( 四 十 四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坏 账 损 失 17,603,936.10 25,661,570.55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3,400,000.00 合 计 21,003,936.10 25,661,570.55-39 -

( 四 十 五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3,099,473.28 11,461,581.31 合 计 13,099,473.28 11,461,581.31 ( 四 十 六 ) 投 资 收 益 类 别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0,707,477.74 17,716,852.64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1,549,353.1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1,500,000.00 443,963.95 其 他 47,840.62-414,618.74 合 计 12,255,318.36 19,295,551.03 ( 四 十 七 ) 营 业 外 收 入 1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项 列 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61,769.47 2,977.85 61,769.47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61,769.47 2,977.85 61,769.47 政 府 补 助 19,893,979.67 4,777,784.54 19,893,979.67 违 约 赔 偿 收 入 3,500.00 275,735.00 3,500.00 其 他 利 得 870,394.91 1,383,733.15 870,394.91 合 计 20,829,644.05 6,440,230.54 20,829,644.05 2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1. 道 路 材 料 领 域 国 际 交 流 与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的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2. 东 湖 高 新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2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3.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5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4.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5,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5.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105,260.98 与 收 益 相 关 6. 专 利 技 术 专 项 补 助 2,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7.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专 项 资 金 31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 40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8. 清 洁 能 源 补 助 资 金 5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9. 低 碳 环 保 型 道 路 铺 装 材 料 的 研 究 及 应 用 7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0. 高 性 能 新 型 符 合 道 路 建 筑 材 料 研 究 3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1. 城 市 干 道 快 速 大 中 修 成 套 技 术 研 究 2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2.SBS 改 性 沥 青 生 产 工 艺 研 究 8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3. 军 品 退 税 补 贴 17,841,718.69 3,497,784.54 与 收 益 相 关 14. 国 防 科 技 补 贴 款 5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19,893,979.67 4,777,784.54 ( 四 十 八 )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518,678.11 9,395.02 518,678.11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7,900.14 9,395.02 7,900.14 其 他 非 流 动 处 置 损 失 510,777.97 510,777.97 对 外 捐 赠 420,000.00 315,000.00 420,000.00 非 正 常 损 失 87,388.53 赔 偿 金 违 约 金 及 罚 款 支 出 174,380.38 100,501.90 174,380.38 其 他 支 出 257,023.26 1,575,876.11 257,023.26 合 计 1,370,081.75 2,088,161.56 1,370,081.75 ( 四 十 九 )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明 细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42,009,008.05 35,743,202.77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5,687,154.25-7,854,180.57 合 计 36,321,853.80 27,889,022.20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金 额 利 润 总 额 78,912,148.80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19,728,037.20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22,280,970.85 本 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5,687,154.25 所 得 税 费 用 36,321,853.80-41 -

( 五 十 ) 现 金 流 量 表 1 收 到 或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831,021.47 67,773,178.75 收 回 履 约 保 证 金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38,141,982.21 13,808,943.71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3,378,352.00 3,307,635.43 收 到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1,878,546.24 1,280,000.00 收 到 的 违 约 赔 偿 收 入 587,927.00 代 收 款 项 452,442.59 研 制 费 用 8,295,524.52 收 到 其 他 往 来 47,391,771.43 41,081,075.0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25,137,914.75 172,731,754.29 支 付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84,326,625.96 85,438,698.33 支 付 保 证 金 121,635,130.47 25,600,240.10 往 来 款 107,087,612.56 4,720,000.00 支 付 手 续 费 3,742,097.77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5,388,000.00 个 人 借 支 款 5,289,394.48 捐 赠 支 出 300,000.00 支 付 其 他 款 项 8,046,447.99 46,295,421.38 2 收 到 或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91,537.20 其 中 :Sahara Energy Ltd. 公 司 购 买 日 货 币 资 金 491,537.20 3 收 到 或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3,717,164.96 31,480,414.53 收 回 汇 票 承 兑 保 证 金 32,910,591.00 2,000,000.00 票 据 贴 现 3,929,097.21 集 资 款 1,364,000.00 往 来 款 875,513,476.75 29,480,414.53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39,052,921.25 529,090,799.52 集 资 利 息 支 出 519,975.00 退 股 费 用 1,500,000.00 票 据 贴 息 742,670.12 往 来 款 836,290,276.13 475,592,197.72-42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汇 票 承 兑 保 证 金 52,928,601.80 集 资 款 570,000.00 ( 五 十 一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利 润 42,590,295.00 81,227,321.80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1,003,936.10 25,661,570.5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6,818,774.43 24,867,694.6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44,652,541.78 42,713,356.8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5,385,675.02 1,399,135.1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518,678.11 6,417.17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 87,388.5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3,099,473.28-11,461,581.31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62,111,039.91 152,060,218.90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2,255,318.36-19,295,551.0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687,154.25-7,854,180.5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86,406,705.75-233,464,195.2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56,825,644.12-821,834,886.4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77,904,250.77 769,801,253.40 其 他 5,978,899.13 7,908,418.2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3,345,992.69 11,822,380.55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49,890,107.26 422,516,186.74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422,516,186.74 376,261,374.69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7,373,920.52 46,254,812.05-43 -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项 目 金 额 本 期 发 生 的 企 业 合 并 于 本 期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51,000,000.00 其 中 :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1,000,000.00 减 : 购 买 日 子 公 司 持 有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47,165,250.50 其 中 :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47,165,250.50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3,834,749.50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749,890,107.26 422,516,186.74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273,894.43 963,918.22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748,616,212.83 417,304,927.06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4,247,341.46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49,890,107.26 422,516,186.74 ( 五 十 二 )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167,318,716.94 承 兑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 抵 押 品 ( 商 品 房 ) 解 押 支 付 的 保 证 金 固 定 资 产 267,132,588.00 武 客 股 份 新 厂 房 ( 借 款 抵 押 ) 无 形 资 产 1,552,474,444.55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收 费 权 ( 担 保 借 款 质 押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63,500,000.00( 股 ) 国 创 高 新 股 份 ( 借 款 质 押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0,000,000.00 光 谷 房 地 产 股 权 ( 融 资 质 押 ) 存 货 82,827,305.29 国 创 光 谷 上 城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部 分 商 品 房 ( 借 款 抵 押 ) 合 计 2,243,253,054.78 ( 五 十 三 )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59,301,154.74 其 中 : 美 元 642,593.40 6.4936 4,172,744.50 加 元 11,775,643.57 4.6814 55,126,497.81 港 元 2,282.74 0.8378 1,912.43-44 -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163,658.23 其 中 : 加 元 34,959.25 4.6814 163,658.23 预 付 账 款 309,302.39 其 中 : 加 元 66,070.49 4.6814 309,302.39 其 他 应 收 款 2,860,670.22 其 中 : 加 元 609,278.04 4.6814 2,852,274.22 港 元 10,021.72 0.8378 8,396.00 应 付 账 款 2,187,183.18 其 中 : 加 元 467,207.07 4.6814 2,187,183.18 其 他 应 付 款 1,591,646.81 其 中 : 加 元 62,493.24 4.6814 292,555.85 港 元 1,550,634.96 0.8378 1,299,090.96 2 重 要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项 目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记 账 本 位 币 的 选 择 依 据 Albert Calgary province of Sahara Energy Ltd. Canada,Suite700, 700 4th Ave S.W. 加 元 依 据 加 拿 大 会 计 准 则 Calgary AB, T2P 3J4 六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 一 ) 本 期 发 生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1 合 并 交 易 基 本 情 况 被 购 买 方 名 称 股 权 取 得 时 点 股 权 取 得 成 本 股 权 取 得 比 例 (%) 股 权 取 得 方 式 购 买 日 购 买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收 入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净 利 润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 51,000,000.00 51%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7 月 31 日 控 制 权 发 生 转 移 - -2,577,772.04 2 合 并 成 本 及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51,000,000.00 合 并 成 本 合 计 51,000,000.00 减 :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49,923,454.71 商 誉 1,076,545.29 3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 45 -

公 司 名 称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日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日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 98,927,379.10 98,927,379.10 货 币 资 金 47,165,250.50 47,165,250.50 预 付 款 项 388,152.60 388,152.60 其 他 应 收 款 51,373,976.00 51,373,976.00 负 债 : 1,038,252.22 1,038,252.22 应 付 账 款 1,500.00 1,500.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194.00 7,194.00 应 交 税 费 3.00 3.00 其 他 应 付 款 1,029,555.22 1,029,555.22 净 资 产 : 97,889,126.88 97,889,126.88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7,965,672.17 47,965,672.17 取 得 的 归 属 于 收 购 方 份 额 49,923,454.71 49,923,454.71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一 )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主 要 经 营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取 得 方 式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生 产 制 造 业 42.94%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楚 源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武 汉 北 京 服 务 业 10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索 立 特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生 产 制 造 业 10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100.00%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国 创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生 产 制 造 业 82.00%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优 尼 克 工 程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生 产 制 造 业 95.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工 程 施 工 89.69%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格 林 兰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贸 易 10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94.29%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浩 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投 资 100.00%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邑 隆 房 地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40.00%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生 产 制 造 业 75.56% 收 购 - 46 -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主 要 经 营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取 得 方 式 武 汉 创 工 伟 业 新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咨 询 服 务 51.00% 投 资 设 立 北 京 国 创 交 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内 投 资 管 理 95.00% 投 资 设 立 北 京 国 创 兴 路 交 通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内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95.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鑫 瑞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投 资 管 理 100.00% 投 资 设 立 黄 梅 紫 微 山 荘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黄 梅 黄 梅 服 务 业 5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融 资 担 保 50.00% 收 购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内 保 险 销 售 51.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武 汉 国 苑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光 谷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69.1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物 业 管 理 100.00% 投 资 设 立 武 汉 市 天 道 隆 发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投 资 设 立 广 西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广 西 壮 族 自 同 一 控 制 下 沥 青 生 产 销 售 100.00% 治 区 钦 州 港 企 业 合 并 陕 西 国 创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省 陕 西 省 泾 阳 泾 阳 县 县 沥 青 生 产 销 售 55.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省 湖 北 省 武 汉 道 路 工 程 养 护 施 武 汉 市 市 工 100.00% 投 资 设 立 四 川 国 创 兴 路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津 县 新 津 县 物 流 物 流 园 园 区 区 沥 青 生 产 销 售 10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武 汉 市 湖 北 武 汉 市 新 能 源 项 目 投 资 100.00% 投 资 设 立 JK Investment(Hong Kong)Co. 非 同 一 控 制 香 港 香 港 投 资 100.00% Limited 下 企 业 合 并 Sahara Energy Ltd. 加 拿 大 加 拿 大 石 油 生 产 69.04%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尚 泽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湖 北 武 责 任 公 司 汉 市 湖 北 武 汉 市 小 额 贷 款 业 务 50.00% 投 资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公 路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武 汉 市 湖 北 武 汉 市 公 路 工 程 检 测 100.00% 投 资 设 立 本 公 司 拥 有 其 半 数 或 半 数 以 下 表 决 权 的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 - 47 -

公 司 名 称 表 决 权 比 例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原 因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2.94% 董 事 会 人 数 过 半, 对 公 司 经 营 有 决 策 权 武 汉 邑 隆 房 地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40.00% 董 事 会 人 数 过 半, 对 公 司 经 营 有 决 策 权 黄 梅 紫 微 山 荘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0.00% 董 事 会 人 数 过 半, 对 公 司 经 营 有 决 策 权 湖 北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50.00% 董 事 会 人 数 过 半, 对 公 司 经 营 有 决 策 权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尚 泽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情 况 50.00% 董 事 会 人 数 过 半, 对 公 司 经 营 有 决 策 权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当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当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期 末 累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7.06% 17,772,491.91-443,248,908.26 2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0.31% 3,419,390.95-41,068,498.50 3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5.71% -394,159.15-21,159,705.14-48 -

3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1,135,135,970.54 689,179,481.99 1,824,315,452.53 641,337,641.64 274,843,822.29 916,181,463.93 1,608,932,955.00 708,702,072.22 2,317,635,027.22 1,168,396,914.24 273,846,279.66 1,442,243,193.90 773,477,056.33 6,854,228.82 780,331,285.15 381,994,733.23 0.00 381,994,733.23 519,137,668.05 5,505,907.09 524,643,575.14 159,472,793.83-159,472,793.83 1,330,507,806.84 8,215,832.38 1,338,723,639.22 770,471,806.72-770,471,806.72 714,945,820.08 10,424,325.31 725,370,145.39 538,316,319.14-538,316,319.14 子 公 司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455,837,270.40 39,783,016.71 28,885,880.46 178,074,399.03 1,947,588,950.21 46,401,195.19 39,594,119.02-8,464,154.75 332,702,073.11 33,165,770.61 33,165,770.61-33,481,999.53 323,163,595.70 43,797,352.03 43,797,352.03-19,448,277.35 - -8,701,993.75-8,701,993.75 227,673,173.09 - -4,911,303.79-4,911,303.79-49,800,461.93-49 -

( 二 )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2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持 股 比 例 (%) 直 接 间 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武 汉 武 汉 生 产 制 造 业 40.00 权 益 法 核 算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276,168,727.45 263,203,023.19 其 中 :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6,604,605.36 1,536,651.94 非 流 动 资 产 6,857,251.03 7,393,473.59 资 产 合 计 283,025,978.48 270,596,496.78 流 动 负 债 10,062,498.36 28,984,241.01 非 流 动 负 债 - - 负 债 合 计 10,062,498.36 28,984,241.0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272,963,480.12 241,612,255.77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109,185,392.05 96,644,902.31 调 整 事 项 其 中 : 商 誉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其 他 对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109,185,392.05 96,644,902.31 存 在 公 开 报 价 的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营 业 收 入 106,851,725.43 158,920,697.68 财 务 费 用 633,693.11 783,278.26 所 得 税 费 用 2,137,034.51 3,178,413.95 净 利 润 31,351,224.36 47,250,861.57 终 止 经 营 的 净 利 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1,351,224.36 47,250,861.57 本 年 度 收 到 的 来 自 联 营 企 业 的 股 利 - - - 50 -

八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除 衍 生 工 具 外,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等,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为 本 公 司 的 运 营 融 资 本 公 司 还 有 多 种 因 经 营 而 直 接 产 生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比 如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付 票 据 等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导 致 的 主 要 风 险 是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和 市 场 风 险 1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一 方 不 能 履 行 义 务, 造 成 另 一 方 发 生 财 务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政 策, 需 对 所 有 要 求 采 用 信 用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审 核 另 外, 本 公 司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以 确 保 本 公 司 不 致 面 临 重 大 坏 账 风 险 对 于 未 采 用 相 关 经 营 单 位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结 算 的 交 易, 除 非 本 公 司 信 用 控 制 部 门 特 别 批 准, 否 则 本 公 司 不 提 供 信 用 交 易 条 件 本 公 司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可 供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源 自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等 于 这 些 工 具 的 账 面 金 额 本 公 司 还 因 提 供 财 务 担 保 而 面 临 信 用 风 险 本 公 司 与 客 户 间 的 贸 易 条 款 以 信 用 交 易 为 主, 且 一 般 要 求 新 客 户 预 付 款 或 采 取 货 到 付 款 方 式 进 行 信 用 期 通 常 为 3 个 月, 主 要 客 户 可 以 延 长 至 6 个 月, 交 易 记 录 良 好 的 客 户 可 获 得 比 较 长 的 信 贷 期 由 于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且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以 无 需 担 保 物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按 照 客 户 地 理 区 域 和 行 业 进 行 管 理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群 广 泛 地 分 散 于 不 同 的 部 门 和 行 业 中, 因 此 在 本 公 司 内 部 不 存 在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正 是 本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中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款 项 占 17.38% ( 上 年 末 为 31.57%), 本 公 司 并 未 面 临 重 大 信 用 集 中 风 险 2 流 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是 指 企 业 在 履 行 以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方 式 结 算 的 义 务 时 发 生 资 金 短 缺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通 过 利 用 银 行 贷 款 及 债 务 维 持 资 金 延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之 间 的 平 衡, 以 管 理 其 流 动 性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目 标 是 运 用 银 行 借 款 债 券 和 其 他 计 息 借 款 等 多 种 融 资 手 段 以 保 持 融 资 的 持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的 平 衡 3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 51 -

主 要 包 括 汇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A 汇 率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见 下 表, 反 映 了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以 下 所 列 外 币 汇 率 发 生 合 理 可 能 的 变 动 时, 由 于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货 币 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化 将 对 净 利 润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项 目 本 期 上 年 净 利 润 变 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净 利 润 变 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贬 值 1% 9.34 41,718.10 140,199.44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升 值 1% -9.34-41,718.10-140,199.44 人 民 币 对 加 元 贬 值 1% 559,579.93 612,836.60 人 民 币 对 加 元 升 值 1% -559,579.93-612,836.60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贬 值 1% -12,862.77 760,767.46 人 民 币 对 港 元 升 值 1% 12,862.77-760,767.46 注 1: 上 表 以 正 数 表 示 增 加, 以 负 数 表 示 减 少 注 2: 上 表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不 包 括 留 存 收 益 B 利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利 率 风 险 产 生 于 银 行 借 款 及 应 付 债 券 等 带 息 债 务 浮 动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量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根 据 当 时 的 市 场 环 境 来 决 定 固 定 利 率 及 浮 动 利 率 合 同 的 相 对 比 例 九 公 允 价 值 1 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分 析 项 目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价 值 计 量 价 值 计 量 期 末 余 额 一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指 定 为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87,808,264.75 87,808,264.75 其 中 :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87,808,264.75 87,808,264.75-52 -

2 基 于 重 大 不 可 观 察 的 模 型 输 入 计 量 的 公 允 价 值 项 目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备 注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87,808,264.75 未 来 收 益 折 现 法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评 估 的 未 来 收 益 现 值 项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第 三 层 级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目 一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指 定 为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015 年 1 月 1 日 计 入 第 三 层 次 转 出 第 三 层 次 当 期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计 入 其 他 计 入 损 益 综 合 收 益 购 买 发 行 出 售 和 结 算 购 买 发 行 出 售 结 算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对 于 在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资 产, 计 入 损 益 的 当 期 未 实 现 利 得 或 损 失 的 变 动 74,708,791.47 13,099,473.28 13,099,473.28 87,808,264.75 13,099,473.28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74,708,791.47 13,099,473.28 13,099,473.28 87,808,264.75 13,099,473.28 十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 一 )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本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 对 本 公 司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高 庆 寿 70% 70% ( 二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三 ) 本 企 业 的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国 创 中 构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联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 四 ) 本 企 业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 53 -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高 涛 郝 立 群 钱 静 武 汉 青 郑 高 速 公 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银 行 武 船 重 型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交 通 部 公 路 科 学 研 究 所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省 公 路 物 资 供 销 公 司 武 汉 天 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荆 州 新 世 纪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长 兴 隆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市 政 工 程 总 公 司 三 环 集 团 公 司 湖 北 琪 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袁 显 宁 王 雪 马 铭 蔚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公 司 监 事 公 司 持 股 的 公 司 子 公 司 国 创 道 路 持 股 的 公 司 子 公 司 浩 博 投 资 持 股 的 公 司 公 司 持 股 的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国 创 兴 路 的 股 东 同 受 高 庆 寿 控 制 国 创 高 新 子 公 司 陕 西 国 创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子 公 司 邑 隆 房 地 产 的 股 东 子 公 司 邑 隆 房 地 产 的 股 东 子 公 司 国 创 房 地 产 的 股 东 合 营 企 业 爱 康 的 股 东 子 公 司 武 客 股 份 的 股 东 子 公 司 黄 梅 山 荘 的 其 他 股 东 子 公 司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的 其 他 股 东 子 公 司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的 其 他 股 东 子 公 司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的 其 他 股 东 ( 五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方 名 称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销 售 沥 青 工 程 施 工 服 务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方 式 及 决 策 程 序 金 额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金 额 比 例 (%) 比 例 (%) 市 场 定 价 6,616,949.44 0.47 15,315,073.08 9.64 市 场 定 价 13,675.21 0.00 4,800,000.00 2.31 2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200,000,000.00 否 备 注 - 54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高 庆 寿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73,560,000.00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否 备 注 371,900,000.00 否 注 1 注 1:2015 年 1 月, 光 谷 房 地 产 公 司 增 资 7,190,000.00 元, 由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工 银 瑞 投 ) 以 现 金 出 资 71,900,000.00 元, 其 中 7,190,000.00 元 作 为 实 收 资 本, 其 余 部 分 64,710,000.00 元 计 入 光 谷 房 地 产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针 对 此 项 增 资, 国 创 集 团 与 工 银 行 瑞 投 同 时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签 议, 由 国 创 集 团 于 2018 年 1 月 之 前 受 让 工 银 瑞 投 因 该 次 增 资 所 持 有 的 光 谷 房 地 产 的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含 投 资 本 金 及 溢 价 款 两 部 分, 其 中 溢 价 款 计 算 费 率 为 9% 股 东 高 庆 寿 为 国 创 集 团 的 股 权 受 让 义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015 年 5 月, 光 谷 房 地 产 公 司 增 资 42,000,000.00 元, 由 深 圳 市 融 通 资 本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融 通 资 本 ) 以 现 金 出 资 300,000,000.00 元, 其 中 42,000,000.00 元 作 为 实 收 资 本, 其 余 部 分 258,000,000.00 元 计 入 光 谷 房 地 产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针 对 此 项 增 资, 国 创 集 团 与 融 通 资 本 同 时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签 议, 由 国 创 集 团 于 2018 年 受 让 融 通 资 本 因 该 资 增 资 所 持 有 的 光 谷 房 地 产 的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含 投 资 本 金 及 溢 价 款 两 部 分, 其 中 溢 价 款 计 算 费 率 为 9% 股 东 高 庆 寿 为 国 创 集 团 的 股 权 受 让 义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本 年 度,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担 保 情 况 : 1 国 创 高 新 接 受 关 联 方 担 保 : 本 公 司 为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 发 行 的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 亿 元 的 五 年 期 公 司 债 券, 提 供 无 条 件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同 时 由 子 公 司 武 麻 高 速 将 其 持 有 的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武 汉 至 麻 城 段 高 速 公 路 收 费 权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2 国 创 高 新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 2014 年 6 月 4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钦 州 分 行 签 订 7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4 年 6 月 4 日 至 2016 年 6 月 4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广 西 国 创 公 司 信 用 证 余 额 854.75 万 元 保 函 余 额 760.47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2015 年 4 月 30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钦 州 市 钦 州 港 支 行 签 订 16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4 月 3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广 西 国 创 公 司 贷 款 余 额 4000 万 信 用 证 余 额 1,444.443 万 元 以 及 为 保 函 余 额 411.64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2015 年 4 月 2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广 西 北 部 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钦 州 分 行 签 定 了 78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4 月 2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广 西 国 创 公 司 信 用 证 余 额 2,620.22 万 元 以 及 为 保 函 余 额 195.25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55 -

日, 该 担 保 事 项 尚 未 到 期 2015 年 8 月 26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分 行 签 订 5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7 月 8 日 至 2016 年 7 月 8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广 西 国 创 公 司 保 函 余 额 543.372 万 元 提 供 了 保 证 担 保 2015 年 9 月 22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钦 州 支 行 签 订 2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分 行 签 订 了 3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7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8 日 2015 年 1 月 12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武 汉 武 昌 支 行 签 订 了 115.6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四 川 国 创 公 司 履 约 保 函 余 额 104.36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担 保 事 项 已 到 期, 解 除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2015 年 1 月 12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武 汉 武 昌 支 行 签 订 了 45.46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四 川 国 创 公 司 履 约 保 函 余 额 40.92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担 保 事 项 已 到 期 解 除, 解 除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2015 年 2 月 10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武 汉 武 昌 支 行 签 订 了 555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2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四 川 国 创 公 司 履 约 保 函 余 额 499.50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2015 年 8 月 17 日, 国 创 高 新 与 成 都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支 行 签 订 了 6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5 年 8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 已 为 子 公 司 四 川 国 创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3510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 六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3,022,193.00 13,002,720.00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账 款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1,028,030.82 7,238,542.36 应 收 账 款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3,250.11 3,250.11-56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373,289,098.68 246,979,369.16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湖 北 长 兴 隆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3,344,541.72 其 他 应 收 款 马 铭 蔚 81,002,000.00 81,002,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武 汉 国 创 中 构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72,132,800.00 61,132,8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武 汉 美 狄 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4,602,020.00 其 他 应 收 款 高 庆 寿 17,770,252.42 70,795,799.55 其 他 应 收 款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714,135.77 370,671.04 其 他 应 收 款 武 汉 青 郑 高 速 公 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703,700.00 2,703,7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郝 立 群 2,426,457.20 881,460.00 其 他 应 收 款 武 汉 天 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170,000.00 1,17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高 涛 144,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袁 显 宁 11,998,800.00 11,998,8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王 雪 7,999,200.00 7,999,200.00 预 付 款 项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6,241,864.13 2,967,502.59 合 计 724,592,343.85-508,245,814.81-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40,253,154.10 41,189,960.22 其 他 应 付 款 武 汉 天 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6,206,000.00 17,706,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荆 州 新 世 纪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8,904,000.00 8,904,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三 环 集 团 公 司 2,896,8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武 汉 美 狄 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200,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高 庆 寿 42,440.00 其 他 应 付 款 湖 北 长 兴 隆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00,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57,878,566.01 应 付 账 款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6,199,962.40 - 应 付 账 款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68,410.00 预 收 款 项 荆 州 市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769.00 合 计 86,871,535.50 128,078,526.23 十 一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 一 )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 57 -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Sahara Energy Ltd. 公 司 预 计 需 要 在 未 来 5 年 内 用 来 偿 付 其 弃 置 费 用 经 通 货 膨 胀 调 整 后 的 未 折 现 现 金 流 总 额 为 960,631 加 元 根 据 油 井 开 采 权 益 比 例 核 算 其 所 占 油 井 价 值, 按 照 平 均 无 风 险 折 现 率 为 1.03% 及 通 货 膨 胀 率 为 2% 测 算 出 油 井 弃 置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4,135,351.72 元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十 二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大 担 保 2016 年 1 月 13 日, 本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签 订 了 3 亿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武 汉 市 桥 梁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城 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2016 年 3 月 10 日, 子 公 司 国 创 高 新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武 候 支 行 签 订 了 5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期 限 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大 投 资 事 项 2016 年 1 月 4 日, 本 公 司 与 省 高 投 签 订 了 关 于 湖 北 长 江 经 济 带 国 创 高 投 新 材 料 与 现 代 服 务 业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湖 北 国 创 高 投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之 合 作 协 议 和 湖 北 长 江 经 济 带 国 创 高 投 新 材 料 与 现 代 服 务 业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和 湖 北 国 创 高 投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本 公 司 拟 与 省 高 投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湖 北 国 创 高 投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国 创 集 团 出 资 750 万 元, 省 高 投 出 资 250 万 元,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公 司 ), 以 受 托 管 理 拟 设 立 的 湖 北 长 江 经 济 带 国 创 高 投 新 材 料 与 现 代 服 务 业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国 创 高 投 产 业 基 金 ), 该 基 金 总 规 模 为 50 亿 元 人 民 币, 主 要 用 于 投 向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汽 车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及 现 代 金 融 服 务 与 互 联 网 信 息 技 术 等 产 业 其 中, 本 公 司 拟 认 缴 9.95 亿 元 人 民 币, 作 为 次 劣 后 级 资 金, 占 基 金 规 模 的 19.9%;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拟 认 缴 0.05 亿 元 人 民 币, 作 为 次 劣 后 级 资 金, 占 基 金 规 模 的 0.1%; 湖 北 省 长 江 经 济 带 产 业 基 金 拟 认 缴 10 亿 元 人 民 币, 作 为 劣 后 级 资 金, 占 基 金 规 模 的 20%; 其 他 30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目 标 募 集 出 资 额 作 为 优 先 受 益 人, 将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负 责 向 金 融 机 构 ( 银 行 保 险 信 托 等 资 本 ) 募 集 十 三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58 -

十 四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 一 )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目 期 末 数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080,690,989.13 100.00 188,312.36 0.0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080,690,989.13 100.00 188,312.36 0.02 期 初 数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别 金 额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505,910,216.32 100.00 1,145,496.61 0.08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1,505,910,216.32 100.00 1,145,496.61 0.08 (1)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216,727,910.54 1,305,138,888.41 1 至 2 年 229,000.00 10.00 22,900.00 777,405.00 10.06 78,240.50 2 至 3 年 721,683.00 20.00 144,336.60 3,210,000.00 20.00 642,000.00 3 至 4 年 331,191.00 50.00 165,595.50 4 至 5 年 324,575.76 80.00 259,660.61 5 年 以 上 21,075.76 100.00 21,075.76 合 计 217,699,669.30 0.50 188,312.36 1,309,782,060.17 0.09 1,145,496.61-59 -

2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名 称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862,991,319.83 196,128,156.15 合 计 862,991,319.83 196,128,156.15 注 :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主 要 是 关 联 方 往 来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备 用 金 借 支 141,956.39 与 公 司 的 往 来 款 1,080,549,032.74 1,505,910,216.32 合 计 1,080,690,989.13 1,505,910,216.32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债 务 人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往 来 款 399,948,479.59 1 年 以 内 37.01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湖 北 长 兴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8,767,605.53 1 年 以 内 2.66 65,349,644.02 1-2 年 6.05 湖 北 长 兴 隆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天 道 隆 发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国 创 浩 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83,330,000.00 1 年 以 内 7.71 往 来 款 65,750,067.83 1 年 以 内 6.08 往 来 款 57,120,855.00 1-2 年 5.29 合 计 700,266,651.97 64.80 ( 二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992,780,606.15 992,780,606.15 781,780,773.00 781,780,773.00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109,185,392.05 109,185,392.05 96,644,902.31 96,644,902.31 合 计 1,101,965,998.20 1,101,965,998.20 878,425,675.31 878,425,675.31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 60 -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湖 北 国 创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1,140,773.00 19,999,833.15 81,140,606.15 北 京 国 创 兴 路 交 通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950,000.00-950,000.00 湖 北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索 立 特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50,000,000.00-50,000,000.00 陕 西 国 创 沥 青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0-1,500,000.00 武 汉 国 创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410,000.00-410,000.00 武 汉 邑 隆 房 地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4,800,000.00-4,800,000.00 湖 北 武 麻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105,000,000.00-105,000,000.00 湖 北 东 湖 宜 家 ( 湖 北 国 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198,000,000.00-198,000,000.00 北 京 国 创 交 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95,000,000.00-95,000,000.00 湖 北 国 创 楚 源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武 汉 优 尼 克 工 程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4,750,000.00 4,750,000.00 湖 北 国 创 道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93,079,000.00 93,079,000.00 武 汉 创 工 伟 业 新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1,000.00 51,000.00 武 汉 格 林 兰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500,000.00 500,000.00 湖 北 国 创 浩 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武 汉 客 车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000,000.00 122,000,000.00 136,000,000.00 湖 北 国 创 鑫 瑞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湖 北 国 创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101,000,000.00 101,000,000.00 黄 梅 紫 微 山 荘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600,000.00 1,600,000.00 五 星 在 线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1,000,000.00 51,000,000.00 湖 北 国 创 光 谷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0,000.00 18,000,000.00 合 计 781,780,773.00 210,999,833.15-992,780,606.15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2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投 资 单 位 联 营 企 业 武 汉 爱 康 沥 青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调 整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96,644,902.31 12,540,489.74 109,185,392.05 合 计 96,644,902.31 12,540,489.74 109,185,392.05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 61 -

( 三 )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600,000.00 28,800,000.00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2,540,489.74 18,900,344.63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29,868,193.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1,549,353.18 合 计 13,140,489.74 79,117,890.81 国 创 高 科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九 日 - 62 -

2016.6.27 2016.6.27 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