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权利保障 4 残疾人就业权利保障 张万洪 姜依彤 摘 要: 我国一贯重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并坚持按比例就业与集中就业相结 合的方针政策 在 202 年,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 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取得了新的进展 然而, 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仍然 遭遇重重障碍, 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现象也仍然存在 国家机关应带头 招录残疾人, 政府应改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并努力消除就业歧视 关键词: 残疾人 就业权 权利保障 一 残疾人①就业权利现状 根据 残疾人保障法 的规定, 我国残疾人就业坚持 集中与分散相结 合 ② 的方针, 实行集中安排就业 按比例就业和个人自主择业或创业等其他 形式就业的制度 ③ 关于集中就业, 残疾人保障法 第 32 条规定 政府和 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 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 集 中 安 排 残 张万洪, 法学博士,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 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和人权法; 姜依彤, 法学硕士,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项目主 管 研究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人权法和残疾人权利 ① 作者认为 身心障碍者 残障人 等称谓比 残疾人 更能反映这个群体的特征, 也突出 了 残疾人权利公约 中强调的环境障碍和社会态度造成 残疾 的因素 但考虑到我国法 律中和对国际文件的翻译都已通用 残疾人, 故在本文中仍沿用 残疾人 概念 我们建议 ② ③ 今后改用 身心障碍者 或 残障人 来指称这一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 3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 32 ~ 34 条 265
人 权 蓝 皮 书 疾 人 就 业, 并 且 集 中 使 用 残 疾 人 的 用 人 单 位 中 从 事 全 日 制 工 作 的 残 疾 人 职 工, 应 当 占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总 数 的 25% 以 上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同 时 要 求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开 发 适 合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公 益 性 岗 位 2 此 外, 我 国 还 实 行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制 度 3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3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并 为 其 选 择 适 当 的 工 种 和 岗 位 达 不 到 规 定 比 例 的,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保 障 残 疾 人 就 业 义 务 国 家 鼓 励 用 人 单 位 超 过 规 定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4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中 进 一 步 指 出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总 数 的. 5%, 5 并 且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达 不 到 其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规 定 比 例 的, 应 当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6 除 了 集 中 就 业 和 按 比 例 就 业 制 度 之 外, 国 家 还 鼓 励 并 扶 持 残 疾 人 自 主 择 业 和 创 业 为 了 保 证 以 上 几 种 就 业 模 式 得 以 顺 利 进 行, 国 家 对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达 到 超 过 规 定 比 例 或 者 集 中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用 人 单 位 和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的 残 疾 人, 依 法 给 予 税 收 优 惠, 并 在 生 产 经 营 技 术 资 金 物 资 场 地 等 方 面 给 予 扶 持, 7 同 时 对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的 残 疾 人, 免 除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8 近 几 年 来, 在 国 家 各 项 就 业 政 策 的 扶 持 下, 我 国 基 本 保 证 城 镇 残 疾 人 就 业 人 数 维 持 在 440 万 以 上,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人 数 ( 包 括 务 农 ) 在 700 万 以 上 ( 见 图 ) 农 村 残 疾 人 由 于 本 身 基 数 较 大, 从 事 自 家 农 活 等 劳 动 比 城 镇 残 疾 人 找 工 作 更 容 易, 因 而 就 业 人 数 和 就 业 率 均 高 于 城 镇 残 疾 人 ( 见 图 2) 从 图 2 中 还 可 以 看 出 虽 然 有 超 过 2 / 3 的 城 镇 残 疾 人 无 法 就 业, 但 进 行 失 业 登 记 的 人 仅 占 / 0 左 右 自 200 年 开 始 城 镇 残 疾 人 登 记 失 业 率 开 始 下 降,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2 3 4 5 6 7 8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6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3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3 条 第 2 款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 8 条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 9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6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6 条 266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我 国 相 关 就 业 法 规 政 策 开 始 发 挥 作 用,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能 因 为 很 多 残 疾 人 没 有 进 行 失 业 登 记 图 2007 ~ 202 年 残 疾 人 就 业 人 数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数 据 图 2 2007 ~ 20 年 劳 动 年 龄 段 生 活 能 够 自 理 的 残 疾 人 就 业 率 和 登 记 失 业 率 资 料 来 源 : 2007 ~ 20 年 全 国 残 疾 人 状 况 及 小 康 进 程 监 测 报 告 从 城 镇 残 疾 人 就 业 方 式 来 看, 大 多 数 人 依 靠 自 己 择 业 或 创 业 获 得 工 作, 还 有 一 部 分 人 通 过 政 府 和 社 会 集 中 安 排 进 行 就 业, 另 有 相 对 少 部 分 人 通 过 按 比 例 就 业 的 方 式 取 得 工 作 ( 见 图 3) 从 残 疾 人 找 工 作 的 途 径 来 看, 通 过 熟 人 介 绍 仍 然 是 城 镇 和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主 要 途 径, 其 次 是 通 过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 见 表 ) 这 说 明 专 门 的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对 于 残 疾 人 找 工 作 至 关 重 要, 但 显 然 还 267
人 权 蓝 皮 书 没 有 发 挥 应 有 的 作 用 政 府 应 加 强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的 服 务 质 量 并 扩 大 服 务 规 模, 以 便 更 好 地 满 足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需 求 图 3 2007 ~ 202 年 城 镇 残 疾 人 新 安 排 就 业 情 况 资 料 来 源 : 2007 ~ 202 年 中 国 残 疾 人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表 残 疾 人 找 工 作 的 途 径 单 位 : % 200 20 全 国 城 镇 农 村 全 国 城 镇 农 村 网 络 就 业 信 息 2. 0 3. 3 0. 9 4. 8 6. 4 3. 3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2. 2 9. 4 5. 6 2. 4 7. 7 7. 5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38. 42. 2 34. 3 35. 7 40. 0 3. 7 招 聘 会. 3 9. 0 4. 3. 5 7. 7 5. 8 熟 人 介 绍 6. 7 62. 6 60. 9 59. 65. 9 52. 9 自 主 创 业 或 灵 活 就 业 6. 9 23. 7 0. 7 26. 3 20. 32. 其 他 33. 3 9. 4 45. 9 29. 4 25. 9 32. 5 资 料 来 源 : 摘 自 20 全 国 残 疾 人 状 况 及 小 康 进 程 监 测 报 告 2008 年 后, 在 生 活 能 自 理 的 残 疾 人 中 未 就 业 的 原 因 居 于 首 位 的 是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这 一 点 在 城 镇 和 农 村 残 疾 人 中 是 相 同 的 ( 见 表 2) 在 城 镇 残 疾 人 中, 未 工 作 的 第 二 大 原 因 为 离 退 休, 其 次 是 料 理 家 务 ; 而 在 农 村 残 疾 人 中 料 理 家 务 占 据 很 大 比 重, 相 反, 离 退 休 却 是 最 无 关 紧 要 的 因 素 由 于 表 2 并 未 穷 尽 所 有 原 因, 所 以 仍 有 很 多 残 疾 人 选 择 其 他 原 因 对 于 未 工 作 的 残 疾 人 而 言, 其 主 要 的 生 活 来 源 是 依 靠 家 庭 其 他 成 员 供 养 ( 见 表 3) 对 于 城 镇 残 疾 人 来 说, 由 于 可 以 领 取 基 本 生 活 费 和 离 退 休 金, 尚 可 分 担 一 些 家 庭 负 担 ; 但 是 农 村 的 残 268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疾 人 可 以 领 取 的 各 项 补 助 较 少, 绝 大 部 分 人 依 赖 家 庭 成 员 的 供 养 因 此, 提 高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率 也 有 利 于 减 轻 其 家 庭 负 担, 使 整 个 家 庭 摆 脱 贫 困 的 局 面 表 2 残 疾 人 未 工 作 原 因 构 成 单 位 : % 城 镇 农 村 2007 2008 2009 200 20 2007 2008 2009 200 20 在 校 学 生 0. 8. 3. 0. 0.. 0. 3. 5. 5. 2 离 退 休 2. 2 23. 7. 8. 0 6. 7 0. 6 0. 8 0. 3 0. 3 0. 5 料 理 家 务 2. 5. 8 3. 5 4. 5 3. 4 34. 6 32. 9 32. 8 3. 8 3. 4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20. 9 9. 8 28. 8 27. 29. 2 40. 8 38. 37. 3 33. 6 34. 9 毕 业 后 未 工 作 3. 2 2. 6 2. 7 2. 4 2. 2. 0 0. 9. 2 0. 9. 0 因 单 位 原 因 8. 6 5. 6. 2 8. 8 7. 2 0. 8 0. 6 0. 4 0. 4 0. 4 因 个 人 原 因 9. 2 7. 2 7. 3 7. 3 7. 3. 7 3. 3 2. 7 2. 9 3. 8 承 包 土 地 征 用. 5 0. 3 0. 7 0. 4 0. 9. 3 0. 9 0. 3 0. 8 0. 5 其 他 2. 6 4. 3 7. 8 20. 4 22. 6. 2. 2 23. 5 27. 8 26. 4 城 镇 承 包 土 地 被 征 用 是 指 居 住 在 城 乡 结 合 部 或 镇 的 农 业 人 口 所 承 包 的 土 地 被 征 用 资 料 来 源 : 摘 自 20 全 国 残 疾 人 状 况 及 小 康 进 程 监 测 报 告 表 3 未 工 作 残 疾 人 的 生 活 来 源 构 成 单 位 : % 城 镇 农 村 2007 2008 2009 200 20 2007 2008 2009 200 20 离 退 休 金 2. 5 23. 7 7. 4 8. 2 6. 9 0. 7 0. 9 0. 3 0. 3 0. 5 领 取 基 本 生 活 费 36. 2 3. 0 3. 4 35. 0 32. 2 9. 3. 0. 4. 0 3. 5 家 庭 其 他 成 员 供 养 35. 3 39. 6 40. 5 37. 6 40. 0 76. 3 73. 9 76. 9 70. 0 72. 3 财 产 性 收 入 0. 6 0. 8. 6. 4. 4 3. 2 2. 0. 0. 7. 0 保 险 性 收 入 0. 3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其 他 6. 4. 9 8. 9 7. 6 9. 4 0. 5. 9. 5 5. 0 2. 7 资 料 来 源 : 摘 自 20 全 国 残 疾 人 状 况 及 小 康 进 程 监 测 报 告 二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新 进 展 202 年, 随 着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国 家 人 269
人 权 蓝 皮 书 权 行 动 计 划 (202 ~ 205 年 ) 精 神 卫 生 法 等 一 系 列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的 相 继 出 台,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权 利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保 障 和 落 实 ( 见 表 4) 表 4 20 ~ 202 年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政 策 大 事 记 时 间 文 件 20 年 5 月 6 日 中 国 残 疾 人 事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纲 要 202 年 月 3 日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202 年 月 24 日 促 进 就 业 规 划 (20 ~ 205 年 ) 202 年 5 月 2 日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启 动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执 法 检 查 202 年 6 月 日 国 家 人 权 行 动 计 划 (202 ~ 205 年 ) 202 年 6 月 28 日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中 国 残 联 关 于 加 强 残 疾 人 职 业 培 训 促 进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202 年 8 月 27 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202 年 9 月 27 日 联 合 国 残 疾 人 权 利 委 员 会 通 过 对 中 国 递 交 的 国 家 报 告 审 议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202 年 0 月 2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通 过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公 开 报 道 整 理 中 国 残 疾 人 事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纲 要 ( 以 下 简 称 十 二 五 纲 要 ) 对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提 出 两 大 任 务 : 一 是 要 完 善 残 疾 人 就 业 促 进 和 保 护 政 策 措 施, 稳 定 和 扩 大 残 疾 人 就 业, 提 高 残 疾 人 就 业 质 量,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实 现 城 镇 新 就 业 残 疾 人 00 万 人 ; 二 是 要 规 范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体 系, 有 就 业 需 求 的 残 疾 人 普 遍 获 得 就 业 服 务 和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为 了 完 成 这 两 项 任 务, 纲 要 进 一 步 规 定 了 七 大 举 措 : 落 实 对 残 疾 人 集 中 就 业 单 位 和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的 残 疾 人 的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实 施 百 万 残 疾 人 就 业 工 程, 落 实 高 校 身 心 障 碍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扶 持 政 策, 并 特 别 提 出 要 对 残 疾 人 中 的 外 来 务 工 人 士 女 性 和 少 数 民 族 人 士 加 强 职 业 培 训 和 就 业 服 务 ; 加 强 残 疾 人 职 业 教 育 培 训 和 职 业 能 力 建 设 ; 促 进 视 力 障 碍 者 医 疗 按 摩 业 的 发 展 ; 促 进 各 地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和 基 层 劳 动 就 业 社 会 保 障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对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服 务 ; 实 施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工 程 ; 扶 持 农 村 残 疾 人 开 展 增 收 项 目 和 转 移 就 业 详 见 中 国 残 疾 人 事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纲 要 270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由 于 大 部 分 残 疾 人 生 活 在 农 村, 保 障 并 落 实 农 村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权 利 是 使 其 脱 贫 致 富 的 关 键 因 此, 根 据 十 二 五 纲 要 的 精 神, 国 务 院 于 202 年 月 出 台 了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 以 下 简 称 扶 贫 纲 要 ) 扶 贫 纲 要 中 特 别 规 定 对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要 坚 持 产 业 带 动, 基 地 扶 持 的 原 则, 即 以 地 方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为 依 托, 发 挥 龙 头 企 业 和 扶 贫 基 地 的 辐 射 带 动 作 用, 促 进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地 就 近 实 现 就 业 在 这 一 原 则 的 带 动 下, 扶 贫 纲 要 针 对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权 利 确 立 了 不 同 阶 段 的 两 大 任 务 : 到 205 年, 为 00 万 农 村 残 疾 人 提 供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 到 2020 年, 使 有 劳 动 能 力 和 愿 望 的 农 村 残 疾 人 普 遍 得 到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2 为 完 成 这 两 项 战 略 任 务, 扶 贫 纲 要 进 一 步 规 定 了 一 系 列 保 障 措 施 第 一, 要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尤 其 要 加 大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对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和 创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第 二, 要 发 挥 康 复 扶 贫 贷 款 的 作 用, 通 过 小 额 到 户 贷 款 扶 持 残 疾 人 开 展 就 业 创 业 项 目 第 三, 要 开 展 农 村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通 过 阳 光 工 程 和 雨 露 计 划 确 保 每 个 贫 困 残 疾 人 家 庭 至 少 有 一 人 掌 握 ~ 2 门 实 用 增 收 技 术 第 四, 要 扶 持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和 创 业, 在 农 村 落 实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 五, 动 员 社 会 各 界 的 力 量, 联 合 妇 联 向 农 村 女 性 残 疾 人 提 供 职 业 培 训 创 业 资 金 和 项 目 扶 持 3 同 月, 国 务 院 批 转 了 七 大 部 委 4 联 合 制 定 的 促 进 就 业 规 划 (20 ~ 205 年 ), 其 中 要 求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推 动 残 疾 人 按 比 例 就 业 集 中 就 业 自 主 创 业 和 灵 活 就 业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等 多 种 就 业 模 式, 同 时 要 加 强 残 疾 人 职 业 培 训 5 202 年 6 月,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出 台 国 家 人 权 行 动 计 划 (202 ~ 205 年 ), 与 十 二 五 纲 要 中 针 对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两 大 任 务 相 呼 应, 强 调 要 稳 定 和 扩 大 残 疾 人 就 业, 并 为 有 就 业 需 求 的 残 疾 人 提 供 就 业 服 务 和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6 2 3 4 5 6 详 见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详 见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详 见 农 村 残 疾 人 扶 贫 开 发 纲 要 (20 ~ 2020 年 )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和 商 务 部 详 见 促 进 就 业 规 划 (20 ~ 205 年 ) 详 见 国 家 人 权 行 动 计 划 (202 ~ 205 年 ) 27
人 权 蓝 皮 书 同 月,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和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三 个 单 位 联 合 下 发 了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中 国 残 联 关 于 加 强 残 疾 人 职 业 培 训 促 进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分 别 从 残 疾 人 职 业 能 力 培 训 的 数 量 质 量 资 金 保 障 领 导 和 宣 传 等 几 个 方 面 提 出 了 十 三 项 具 体 要 求, 以 保 障 残 疾 人 职 业 培 训 工 作 得 以 贯 彻 落 实 202 年 上 半 年,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在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20 多 年 之 后 首 次 对 其 进 行 执 法 检 查, 执 法 检 查 组 于 同 年 8 月 向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提 交 了 检 查 报 告 该 报 告 指 出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状 况 得 到 了 整 体 改 善 2 根 据 该 报 告, 我 国 针 对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已 达 到 309 个, 初 步 形 成 了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发 挥 主 导 作 用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和 其 他 社 会 服 务 组 织 有 效 补 充 的 社 会 化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体 系 3 报 告 还 指 出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也 在 积 极 整 合 资 源, 努 力 提 高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水 平 在 肯 定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以 来 取 得 的 成 效 的 同 时, 报 告 也 指 出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给 出 了 相 应 的 建 议 根 据 该 报 告, 有 关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法 律 规 定 未 能 得 到 有 效 落 实,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率 仍 然 较 低 就 业 乃 民 生 之 本, 报 告 建 议 要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切 实 保 障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4 202 年 0 月, 酝 酿 了 20 多 年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终 于 获 得 通 过, 精 神 障 碍 者 的 就 业 权 得 到 了 认 可 和 保 障 根 据 该 法, 精 神 障 碍 者 劳 动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法 律 保 护 5 同 时, 精 神 障 碍 者 享 有 劳 动 自 主 权, 医 疗 机 构 不 得 强 迫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从 事 生 产 劳 动 6 违 反 规 定 强 迫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劳 动 的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将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7 与 此 同 时, 比 照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精 神 卫 生 法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应 为 精 神 障 碍 者 提 供 便 利, 包 括 为 其 安 排 2 3 4 5 6 7 详 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中 国 残 联 关 于 加 强 残 疾 人 职 业 培 训 促 进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4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4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75 条 272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合 适 的 工 作 保 障 其 享 有 同 等 待 遇 以 及 为 其 提 供 培 训 等, 国 家 对 安 排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就 业 的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各 种 税 收 优 惠 和 其 他 扶 持 2 精 神 卫 生 法 还 规 定 地 方 政 府 要 扶 持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从 事 力 所 能 及 的 劳 动, 并 为 已 经 康 复 的 人 员 提 供 就 业 服 务 3 三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存 在 的 问 题 如 上 所 述, 202 年 我 国 在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方 面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和 措 施, 取 得 了 明 显 的 成 效 但 是 正 如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检 查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所 言, 虽 然 总 体 上 取 得 了 很 大 的 进 步, 但 仍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需 要 引 起 重 视 根 据 该 报 告, 有 关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法 律 规 定 未 能 得 到 有 效 落 实 4 首 先,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率 一 直 维 持 在 30% 左 右, 仍 然 很 低, 就 业 很 不 稳 定 有 的 省 份 接 收 残 疾 人 就 业 达 到 规 定 比 例 的 单 位 甚 至 不 到 5% 5 其 次, 各 地 福 利 企 业 的 数 量 和 就 业 人 数 开 始 缩 水 最 后, 在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的 征 收 和 使 用 方 面 也 存 在 很 大 问 题 一 方 面,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收 不 上 来, 包 括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在 内 的 相 当 数 量 的 用 人 单 位 长 期 不 按 规 定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 另 一 方 面, 有 些 地 方 对 于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没 有 专 款 专 用, 而 是 将 其 用 于 就 业 以 外 的 事 项 6 除 此 之 外, 残 疾 人 在 就 业 过 程 中 仍 面 临 许 多 挑 战 ( 一 )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招 录 残 疾 人 比 例 低 于 法 定 要 求 虽 然 我 国 的 各 种 法 律 法 规 均 规 定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应 按 比 例 招 纳 残 疾 人, 7 2 3 4 5 6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58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70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精 神 卫 生 法 第 70 条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3 条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事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第 条 273
人 权 蓝 皮 书 其 执 行 情 况 却 不 理 想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检 查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指 出 很 多 用 人 单 位 长 期 以 来 既 不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也 不 按 规 定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并 特 别 指 出 这 些 用 人 单 位 包 括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一 项 针 对 全 国 22 个 省 级 城 市 4 个 直 辖 市 和 4 个 自 治 区 首 府 共 计 30 个 大 中 城 市 国 家 机 关 和 事 业 单 位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情 况 的 调 查 (202 年 月 发 布 ) 发 现, 国 家 机 关 中 招 录 残 疾 人 的 比 例 非 常 低, 甚 至 不 足 % 2 无 独 有 偶, 另 一 项 针 对 华 东 地 区 42 市 行 政 机 构 招 录 残 疾 人 情 况 的 调 查 (202 年 8 月 发 布 ) 同 样 印 证 了 这 一 结 果 该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自 2008 年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修 订 以 来, 江 浙 沪 皖 三 省 一 市 共 4 个 城 市 招 录 残 疾 人 共 计 8 人, 平 均 比 例 仅 为 0. 03% 3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20 年 的 统 计 显 示 近 五 年 来 全 国 29 个 省 ( 区 市 ) 仅 招 录 92 名 残 疾 人 公 务 员, 而 且 其 中 大 多 数 是 被 各 级 残 联 录 用 4 国 家 机 关 在 录 取 残 疾 人 方 面 没 有 起 到 带 头 作 用, 没 有 树 立 起 平 等 对 待 残 疾 人 的 良 好 形 象, 也 就 更 难 以 要 求 一 般 的 公 司 企 业 执 行 残 疾 人 按 比 例 就 业 的 政 策 在 实 践 中, 残 疾 人 在 报 考 公 务 员 的 过 程 中 也 遭 遇 重 重 障 碍, 进 一 步 印 证 了 国 家 机 关 招 录 残 疾 人 比 例 过 低 的 事 实 公 务 员 招 考 残 疾 歧 视 第 一 案 的 原 告 宣 海, 由 于 视 力 障 碍 ( 视 力 一 级 ), 曾 屡 次 被 排 斥 于 公 务 员 考 试 的 门 外 5 他 第 2 3 4 5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万 静 : 调 查 显 示 行 政 机 关 招 录 残 疾 人 比 例 远 低 于 法 定 要 求, 法 制 网 : http: / / www. legaldaily. com. cn / index_ article / content / 202-0 / 2 / content _ 3296803. htm, 访 问 时 间 : 202 年 月 28 日 该 调 查 通 过 申 请 政 府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的 方 式 进 行, 在 提 交 的 48 份 有 效 申 请 中 给 予 正 面 答 复 的 有 5 份, 占 0. 42%, 在 这 5 份 答 复 中 录 取 残 疾 人 比 例 最 高 的 仅 为 0. 39%, 最 低 为 0. 02% 在 没 有 得 到 具 体 数 据 的 近 90% 份 申 请 中, 很 多 行 政 机 关 表 示 不 掌 握 情 况, 无 此 项 统 计 数 据, 没 有 此 项 公 开 义 务 或 未 遇 到 此 类 情 况 等 万 静 : 华 东 4 市 4 年 来 只 招 8 名 残 障 公 务 员 比 例 仅 0. 03%, 法 制 网 : http: / / www. legaldaily. com. cn / index_ article / content / 202-08 / 29 / content_ 3804883. htm? node = 5955, 访 问 时 间 : 202 年 月 28 日 该 调 查 涉 及 华 东 地 区 4 个 城 市, 收 到 39 个 城 市 的 回 复, 回 复 率 为 95. 2% ; 在 收 到 的 回 复 中, 能 够 提 供 有 效 数 据 的 城 市 为 8 个, 其 中 招 录 残 疾 人 比 例 最 高 的 为 0. 22%, 最 低 的 为 0 ( 有 2 个 城 市 的 残 疾 人 招 录 比 例 为 0); 有 超 过 一 半 的 城 市 无 法 提 供 有 效 数 据, 回 复 无 具 体 数 字 未 统 计 或 信 息 不 存 在 等 王 治 江 : 为 残 疾 人 打 开 公 考 大 门, 法 制 日 报 203 年 月 9 日 张 婧 黄 汉 城 : 盲 人 参 加 国 考 招 录 离 残 障 人 士 还 有 多 远, 南 方 日 报 202 年 月 26 日, 南 方 网 : http: / / news. southcn. com / g / 202 - / 26 / content _ 58842447. htm, 访 问 日 期 : 202 年 月 28 日 274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一 次 报 考 安 徽 舒 城 县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由 于 考 场 无 法 提 供 辅 助 器 材 而 被 迫 退 考 ; 第 二 次 参 加 国 考, 在 他 的 争 取 下 考 场 虽 然 提 供 了 放 大 镜, 但 由 于 看 不 清 题 目 和 答 题 卡, 他 被 迫 弃 考 ; 第 三 次 宣 海 报 名 参 加 安 徽 公 务 员 考 试, 但 由 于 存 在 视 力 障 碍,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他 即 被 取 消 资 格 为 维 护 自 己 的 就 业 权 利, 宣 海 随 后 将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告 上 法 庭, 创 造 了 我 国 公 务 员 招 考 残 疾 歧 视 第 一 案 2 除 了 报 考 公 务 员, 残 疾 人 在 应 聘 教 师 的 过 程 中 也 屡 屡 遭 遇 歧 视 3 由 此 可 见, 残 疾 人 想 要 跨 入 公 务 员 的 门 槛 可 谓 障 碍 重 重 4 ( 二 )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的 征 缴 难 以 抵 制 就 业 歧 视 国 家 规 定 没 有 按 比 例 接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用 人 单 位 需 要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 以 下 简 称 残 保 金 ), 本 意 是 通 过 缴 纳 罚 金 这 一 惩 罚 性 措 施 来 促 使 更 多 的 用 人 单 位 招 录 残 疾 人, 但 在 实 践 中, 很 多 用 人 单 位 却 宁 愿 交 残 保 金, 也 不 愿 接 纳 残 疾 人 对 于 国 家 机 关 而 言, 缴 纳 残 保 金 根 本 无 法 构 成 压 力, 因 为 其 资 金 来 源 为 财 政 部 门, 交 给 残 联 的 就 业 保 障 金 也 来 自 财 政 部 门 征 收 残 保 金 的 方 法 无 法 从 根 本 上 促 进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残 疾 人, 残 保 金 征 收 得 多, 一 方 面 可 以 说 明 用 人 单 位 履 行 了 及 时 缴 纳 的 义 务, 但 另 一 方 面 也 说 明 了 有 更 多 的 残 疾 人 没 有 被 用 人 单 位 录 取, 其 就 业 权 没 有 得 到 实 现 在 实 践 中, 由 于 对 残 保 金 的 认 识 存 在 误 区, 很 多 地 方 部 门 认 为 残 保 金 的 征 收 越 多 越 好, 是 一 项 业 绩 从 表 5 中 可 以 看 出 很 多 地 方 都 以 超 额 征 收 残 保 金 为 目 标, 将 征 收 残 保 金 的 数 额 放 在 无 比 重 要 的 位 置, 却 忽 视 了 残 保 金 存 2 3 4 张 婧 黄 汉 城 : 盲 人 参 加 国 考 招 录 离 残 障 人 士 还 有 多 远, 南 方 日 报 202 年 月 26 日, 南 方 网 : http: / / news. southcn. com / g / 202 - / 26 / content _ 58842447. htm, 访 问 时 间 : 202 年 月 28 日 李 光 明 : 公 务 员 招 考 残 疾 歧 视 第 一 案 一 审 宣 判, 法 制 日 报 202 年 7 月 4 日 谭 地 : 残 疾 教 师 代 课 20 年 官 员 称 转 正 影 响 形 象, 新 浪 网 : http: / / news. sina. com. cn / s / 20-09 - 2 / 08022342544. shtml, 访 问 时 间 : 202 年 月 29 日 202 年 月, 宣 海 在 广 东 参 加 他 的 第 四 次 公 务 员 考 试, 获 得 了 一 个 单 独 考 场 两 位 监 考 老 师 协 助 和 一 份 大 字 版 试 卷 的 辅 助 这 次 考 试 提 供 的 辅 助 虽 然 比 前 几 次 要 好 一 些, 但 仍 是 杯 水 车 薪 据 宣 海 言 : 如 果 没 有 电 子 版 试 卷 和 人 工 读 题, 字 放 大 对 我 而 言, 也 意 义 不 是 很 大, 很 难 在 两 个 小 时 内 做 完 题 目 参 见 刘 子 瑜 视 障 人 士 宣 海 今 日 来 广 州 参 加 国 考, 新 快 报 202 年 月 25 日 更 多 残 疾 人 报 考 公 务 员 遭 拒 的 例 子 可 见 陈 荞 北 京 市 残 疾 人 公 务 员 考 试 政 策 酝 酿 修 改, 京 华 时 报 20 年 5 月 6 日 ; 廖 世 杰 : 公 务 员 招 录 残 疾 人 比 例 低 于 法 定, 千 人 联 名 建 议, 新 法 制 报 202 年 5 月 23 日 275
人 权 蓝 皮 书 在 的 本 来 意 义 缴 纳 残 保 金 是 一 种 惩 罚 式 的 手 段, 而 非 值 得 鼓 励 的 行 为 ; 大 力 倡 导 缴 纳 残 保 金 而 非 消 除 就 业 歧 视, 会 鼓 励 更 多 的 用 人 单 位 通 过 缴 纳 残 保 金 的 方 式 不 录 用 残 疾 人, 也 会 导 致 更 多 的 残 疾 人 就 业 无 门 表 5 20 年 底 至 202 年 各 地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收 情 况 不 完 全 统 计 时 间 地 区 残 保 金 征 收 情 况 20.. 乐 山 沙 湾 区 截 至 20 年 月 日, 共 征 收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共 计 269044 元, 在 圆 满 完 成 全 年 任 务 20 万 元 的 基 础 上 再 创 新 高 20.. 6 宝 鸡 市 高 新 地 税 残 保 金 征 收 创 新 高, 提 前 两 个 月 完 成 征 收 任 务 202. 0. 02 沈 阳 征 收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2. 亿 元 202. 0. 0 合 肥 20 年 圆 满 完 成 残 联 党 组 理 事 会 布 置 的 各 项 任 务, 技 能 培 训 358 名 残 疾 人, 安 置 38 名 残 疾 人 就 业, 征 收 残 保 金 再 创 新 高 202. 02. 3 宜 昌 夷 陵 区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收 在 高 字 上 下 工 夫 力 争 202 年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收 创 新 高, 实 现 保 障 金 征 收 突 破 550 万 元 的 宏 伟 目 标 202. 03. 9 张 家 界 残 保 金 地 税 代 征 入 库 力 争 突 破 000 万 元 大 关 202. 06. 9 龙 岩 永 定 县 县 残 联 理 事 长 许 志 明 就 地 税 系 统 今 年 征 收 残 保 金 创 永 定 历 史 新 高 给 予 了 高 度 赞 赏 和 热 情 洋 溢 的 致 谢 202. 06. 25 福 州 仓 山 区 要 浓 厚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氛 围, 让 全 社 会 都 知 道, 关 心 支 持 残 疾 人 事 业 要 从 自 觉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做 起 202. 08. 23 河 北 202 年 全 省 地 税 系 统 代 征 残 保 金 收 入, 要 确 保 比 上 年 增 长 5% 以 上 各 级 地 税 部 门 必 须 及 时 足 额 催 缴 征 收, 应 收 尽 收, 增 长 比 例 不 设 上 限 202. 09. 27 阿 拉 山 口 截 至 9 月 20 日 累 计 代 征 残 保 金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代 征 收 入 增 加 7 万 元, 创 历 史 新 高 202. 0. 0 巴 中 截 至 9 月 底, 全 系 统 共 征 收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22 万 元, 同 比 增 收 76 万 元, 增 长 44. 35%, 一 举 突 破 千 万 元 大 关, 创 历 史 新 高 202.. 07 大 冶 大 冶 市 残 联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收 突 破 五 百 万 202.. 2 安 庆 枞 阳 县 截 至 目 前 征 收 280 余 万 元, 预 计 全 年 残 保 金 征 收 在 20 年 取 得 历 史 突 破 的 基 础 上 再 创 新 高 202.. 25 曲 靖 麒 麟 区 麒 麟 区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代 征 收 入 创 新 高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20 年 底 至 202 年 互 联 网 上 有 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收 的 新 闻 制 作 ( 三 )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自 主 权 没 有 得 到 足 够 尊 重 202 年 9 月 27 日, 联 合 国 残 疾 人 权 利 委 员 会 在 审 议 中 国 的 履 约 报 告 通 过 例 如, 福 州 仓 山 区 要 求 浓 厚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氛 围, 让 全 社 会 都 知 道, 关 心 支 持 残 疾 人 事 业 要 从 自 觉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做 起 据 此 理 解, 关 心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权 利 就 应 缴 纳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而 非 平 等 录 用 残 疾 人, 这 是 一 大 认 识 误 区 参 见 福 州 : 仓 山 区 召 开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征 缴 工 作 会 议, 福 建 省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网 站 : http: / / www. 203. org / preweb / shownews. aspx? xw_ id = 0520262602537, 访 问 时 间 : 202 年 月 29 日 276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中 指 出, 委 员 会 还 对 保 留 聘 用 的 做 法 ( 如 盲 人 按 摩 领 域 ) 感 到 关 切, 这 是 对 残 疾 人 在 职 业 和 事 业 选 择 方 面 的 歧 视,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确 保 残 疾 人 可 以 依 照 自 己 的 喜 好 自 由 选 择 职 业 2 我 国 于 2008 年 批 准 的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中 也 强 调 缔 约 国 要 确 认 残 疾 人 在 与 其 他 人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享 有 工 作 权, 包 括 有 机 会 在 开 放 具 有 包 容 性 和 对 残 疾 人 不 构 成 障 碍 的 劳 动 力 市 场 和 工 作 环 境 中, 为 谋 生 自 由 选 择 或 接 受 工 作 的 权 利 3 由 此 可 见, 自 主 选 择 工 作 权 是 残 疾 人 享 有 平 等 就 业 权 利 的 应 有 之 义 我 国 实 行 的 集 中 就 业 政 策,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高 了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率, 但 由 于 福 利 性 企 业 可 提 供 的 工 作 类 型 比 较 单 一,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自 主 权 无 法 得 到 充 分 保 障 例 如 在 盲 人 按 摩 领 域, 大 力 推 动 盲 人 按 摩 业 的 发 展 固 然 可 以 安 排 很 多 视 障 者 就 业, 但 如 果 视 障 者 不 想 从 事 按 摩 业 而 想 找 其 他 工 作, 则 困 难 重 重 与 盲 人 按 摩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相 对 应 的 是 视 障 者 尤 其 是 完 全 视 障 人 士 几 乎 找 不 到 除 了 按 摩 之 外 的 其 他 职 业, 一 旦 存 在 视 力 障 碍, 便 只 能 从 事 按 摩 服 务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3 条 规 定 国 家 实 行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制 度, 并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为 其 选 择 适 当 的 工 种 和 岗 位 由 此 可 见, 在 按 比 例 就 业 制 度 中, 残 疾 人 即 使 被 用 人 单 位 招 录, 也 要 服 从 安 排, 听 由 用 人 单 位 为 其 选 择 职 位, 同 样 难 以 摆 脱 被 安 排 的 命 运 ( 四 ) 女 性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状 况 亟 待 加 强 女 性 残 疾 人 由 于 同 时 作 为 女 性 和 残 疾 人, 具 有 复 合 身 份, 很 容 易 遭 遇 性 别 和 残 障 双 重 甚 至 多 重 歧 视 4 但 是 在 我 国 涉 及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中, 很 少 有 专 门 针 对 女 性 残 疾 人 的 规 定 5 在 民 间 机 构 的 调 查 报 告 和 学 者 2 3 4 5 残 疾 人 权 利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第 八 届 会 议 (202 年 9 月 7 日 至 28 日 ) 就 中 国 初 次 报 告 通 过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第 4 段 残 疾 人 权 利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第 八 届 会 议 (202 年 9 月 7 日 至 28 日 ) 就 中 国 初 次 报 告 通 过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第 42 段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第 27 条 第 款 例 如 农 村 女 性 残 疾 人 容 易 遭 遇 性 别 歧 视 残 障 歧 视 和 对 农 村 人 的 歧 视, 少 数 民 族 女 性 残 疾 人 容 易 遭 遇 性 别 歧 视 残 障 歧 视 和 对 少 数 民 族 的 歧 视 只 有 中 国 残 疾 人 事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纲 要 中 有 一 处 提 到 加 强 对 外 来 务 工 残 疾 人 女 性 残 疾 人 和 少 数 民 族 残 疾 人 的 职 业 培 训 和 就 业 服 务 277
人 权 蓝 皮 书 的 著 作 中 也 少 有 对 女 性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的 关 注 2006 年 第 二 次 全 国 残 疾 人 抽 样 调 查 显 示, 我 国 男 性 残 疾 人 人 数 为 4277 万, 占 残 疾 人 总 数 的 5. 55% ; 女 性 残 疾 人 人 数 为 409 万, 占 残 疾 人 总 数 的 48. 45%, 男 女 残 疾 人 比 例 为. 06, 基 本 持 平 如 图 4 所 示, 在 2006 ~ 2009 年 就 业 的 城 镇 残 疾 人 当 中, 女 性 只 占 不 到 / 3, 不 足 男 性 就 业 人 数 的 一 半 ; 农 村 女 性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比 例 稍 高 于 城 镇 女 性 残 疾 人, 维 持 在 35% 以 上, 但 仍 远 远 低 于 男 性 的 就 业 比 例 ( 见 图 5) 简 而 言 之, 无 论 城 镇 还 是 农 村, 在 已 就 业 的 残 疾 人 当 中, 女 性 人 数 远 远 低 于 男 性 此 外, 在 各 类 有 关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的 数 据 中, 也 缺 少 按 照 性 别 分 类 的 数 据 图 4 2006 ~ 2009 年 城 镇 残 疾 人 就 业 男 女 比 例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残 联 数 据 库 制 作 而 成 图 5 2006 ~ 2009 年 农 村 残 疾 人 就 业 男 女 比 例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残 联 数 据 库 制 作 而 成 278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四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建 议 与 展 望 在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中 针 对 残 疾 人 的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提 出 了 以 下 几 点 建 议 : 一 是 大 力 开 展 适 合 市 场 需 求 适 合 残 疾 人 特 点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二 是 认 真 落 实 残 疾 人 按 比 例 就 业 制 度 三 是 国 家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应 带 头 执 行 法 律 四 是 加 大 对 福 利 企 业 盲 人 按 摩 机 构 等 残 疾 人 集 中 就 业 单 位 的 管 理 和 扶 持 力 度 五 是 完 善 福 利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因 此, 未 来 我 国 针 对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制 度 应 有 步 骤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改 革 ( 一 ) 公 职 单 位 应 带 头 招 录 残 疾 人 公 职 单 位 在 执 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方 面 应 起 到 表 率 作 用 只 有 国 家 公 职 单 位 带 头 执 行 按 比 例 就 业 政 策, 作 出 表 率, 一 般 的 企 业 才 能 够 自 觉 履 行 按 比 例 招 录 残 疾 人 的 义 务 建 议 废 除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中 对 残 疾 人 就 业 方 面 的 限 制 该 规 定 并 非 按 照 公 务 员 的 具 体 职 位 要 求 设 定 标 准, 而 是 将 某 一 类 人, 包 括 残 疾 人, 排 斥 在 所 有 公 务 员 职 位 之 外 例 如 该 标 准 第 9 条 和 第 20 条 将 视 障 者 和 听 障 者 完 全 排 除 在 公 务 员 录 用 范 围 之 内, 侵 犯 了 视 障 者 和 听 障 者 的 就 业 权 利 在 公 职 单 位 带 头 招 录 残 疾 人 方 面, 北 京 市 和 大 连 市 已 经 走 在 了 前 列 这 两 个 城 市 在 20 年 和 202 年 先 后 规 定 国 家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在 招 录 工 作 人 员 时 残 疾 人 所 占 比 例 不 足. 7% 的, 应 当 单 列 一 定 数 量 的 岗 位 定 向 招 录 残 疾 人 因 此, 建 议 其 他 地 区 和 中 央 的 公 职 单 位 能 够 按 照 不 低 于. 7% 的 比 例 单 独 招 录 残 疾 人, 并 向 其 开 放 尽 可 能 多 的 职 位, 以 确 保 有 足 额 的 残 疾 人 供 职 于 国 家 机 关 ( 二 ) 改 革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制 度, 完 善 就 业 奖 励 制 度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在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实 施 状 况 的 检 查 报 告 中 指 出 要 详 见 北 京 市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办 法 第 3 条 第 2 款 和 大 连 市 残 疾 人 保 障 若 干 规 定 第 4 条 第 2 款 279
人 权 蓝 皮 书 认 真 落 实 残 疾 人 按 比 例 就 业 制 度, 通 过 开 发 适 宜 残 疾 人 就 业 岗 位 等 措 施, 让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残 疾 人 实 现 平 等 就 业 凡 有 适 宜 残 疾 人 工 作 的 岗 位 应 招 收 残 疾 人 就 业, 而 不 能 以 缴 纳 就 业 保 障 金 代 替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完 善 残 疾 人 就 业 奖 励 制 度, 对 于 超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单 位 给 予 奖 励 和 扶 持 因 此, 国 家 机 关 必 须 按 比 例 招 录 残 疾 人, 不 能 以 缴 纳 残 保 金 的 方 式 拒 绝 录 取 残 疾 人 为 了 鼓 励 用 人 单 位 招 录 残 疾 人, 202 年 8 月 和 9 月, 北 京 市 残 联 等 相 继 发 布 了 北 京 市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岗 位 补 贴 和 超 比 例 奖 励 办 法 和 北 京 市 扶 持 集 中 安 置 残 疾 人 就 业 单 位 实 施 意 见, 对 于 招 录 京 籍 持 证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北 京 用 人 单 位, 最 高 将 获 得 包 括 各 种 补 贴 在 内 的 每 人 每 年 4. 万 元 的 奖 励 北 京 市 的 残 疾 人 就 业 奖 励 制 度 值 得 在 全 国 推 广 由 此, 对 于 国 家 机 关 不 适 用 残 疾 人 就 业 保 障 金,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录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残 疾 人 ; 对 于 一 般 的 用 人 单 位, 通 过 就 业 奖 励 的 形 式 鼓 励 其 招 录 更 多 的 残 疾 人, 只 有 在 招 录 达 不 到 规 定 最 低 比 例 时, 才 能 收 缴 就 业 保 障 金 以 示 惩 戒 ( 三 ) 努 力 消 除 就 业 歧 视, 尊 重 残 疾 人 就 业 自 主 权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3 条 明 文 禁 止 基 于 残 疾 的 歧 视,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事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中 也 指 出 要 倡 导 平 等 参 与 共 享 的 现 代 文 明 社 会 残 疾 人 观, 消 除 对 残 疾 人 的 歧 视 和 偏 见, 形 成 人 人 理 解 尊 重 关 心 帮 助 残 疾 人 的 良 好 社 会 风 尚 然 而 在 实 践 中, 由 于 缺 乏 相 应 的 执 行 机 制 和 惩 罚 措 施, 残 疾 人 在 就 业 的 过 程 中 仍 然 遭 遇 困 难 重 重, 城 镇 的 残 疾 人 只 有 不 到 / 3 可 以 就 业 ( 见 图 2) 鉴 于 目 前 社 会 大 众 对 残 疾 人 仍 存 在 偏 见, 国 家 应 通 过 人 权 教 育 等 方 式 消 除 这 种 偏 见, 使 公 众 能 够 平 等 对 待 残 疾 人, 看 到 他 们 的 能 力 ; 同 时, 国 家 也 应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和 社 会 各 界 为 残 疾 人 提 供 合 理 便 利, 为 其 顺 利 工 作 消 除 障 碍 此 外, 虽 然 就 业 促 进 法 中 规 定 劳 动 者 如 果 遭 遇 就 业 歧 视, 可 以 向 法 院 起 诉, 2 但 由 于 举 证 困 难 法 院 对 于 反 歧 视 类 型 的 案 件 并 不 熟 悉 等 原 因, 有 关 就 2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规 定 拒 绝 提 供 合 理 便 利 也 构 成 对 残 疾 人 的 歧 视 详 见 公 约 第 2 条 关 于 歧 视 的 定 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就 业 促 进 法 第 62 条 280
残 疾 人 就 业 权 利 保 障 业 歧 视 的 案 件 并 不 多 见 因 此, 建 议 成 立 一 个 独 立 的 委 员 会 专 门 处 理 此 类 纠 纷, 残 疾 人 在 遭 遇 歧 视 的 时 候 可 向 此 委 员 会 投 诉 202 年 9 月, 河 北 新 乐 率 先 在 全 国 建 立 起 第 一 个 促 进 平 等 就 业 委 员 会, 致 力 于 消 除 女 性 残 疾 人 乙 肝 病 毒 携 带 者 等 群 体 在 就 业 中 遭 遇 的 各 种 歧 视 2 如 果 新 乐 市 的 举 措 可 以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推 广, 残 疾 人 遭 遇 的 就 业 歧 视 问 题 就 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摆 脱 以 往 救 济 无 门 的 局 面, 对 于 消 除 社 会 上 存 在 已 久 的 对 残 疾 人 的 歧 视 观 念 也 有 很 大 帮 助 3 此 外, 残 疾 人 跟 其 他 人 一 样 享 有 就 业 自 主 权 政 府 应 转 变 思 路, 不 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而 是 提 供 一 个 开 放 的 就 业 环 境 无 歧 视 的 就 业 空 间 和 更 多 的 就 业 机 会, 使 残 疾 人 能 够 跟 其 他 人 一 样 选 择 自 己 感 兴 趣 的 工 作 具 体 而 言, 政 府 应 开 发 或 鼓 励 福 利 性 企 业 开 发 更 多 适 合 不 同 残 疾 类 型 的 工 作 岗 位 ; 致 力 于 消 除 就 业 歧 视, 使 残 疾 人 在 根 据 自 己 意 愿 进 行 自 主 求 职 的 过 程 中 能 够 获 得 跟 其 他 人 一 样 的 机 会 ; 大 力 宣 传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的 内 容 和 理 念, 进 行 人 权 教 育 与 推 广, 提 升 公 众 意 识, 为 残 疾 人 自 主 就 业 创 造 一 个 良 好 的 社 会 氛 围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Zhang Wanhong Jiang Yitong Abstract: China has always concerned right to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kept on implementation of policies combining the pro rata employment arrangement system and centralized employment arrangement system. In 202, a series of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have been made to protect right to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which has achieved new progresses. 2 3 在 反 就 业 歧 视 的 案 件 中, 乙 肝 类 案 件 相 对 较 多, 性 别 歧 视 和 残 障 歧 视 的 案 件 非 常 少 详 见 新 乐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成 立 促 进 平 等 就 业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虽 然 新 乐 市 成 立 促 进 平 等 就 业 委 员 会 是 全 国 性 的 创 举, 在 我 国 各 级 政 府 中 首 次 将 反 对 就 业 歧 视 纳 入 政 绩 考 核, 但 此 委 员 会 跟 香 港 和 其 他 地 区 的 类 似 机 构 相 比 仍 有 很 大 差 距, 在 独 立 性 接 受 投 诉 的 类 型 职 能 范 围 和 效 力 等 方 面 仍 然 存 在 诸 多 局 限, 需 要 进 一 步 改 善 28
人 权 蓝 皮 书 Howeve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till encounter various barriers when they are look for jobs, and there is still discrimination against them in the society. Public employers should take the lead to employ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reform the employment security funds system and make efforts to eliminate job discrimination. Key Words: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Right to Employment; Rights Protection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