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管 理 学 笔 记 ( 夏 书 章 第 四 版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 第 六 章 人 事 行 政 一 名 词 1 人 事 管 理 : 是 组 织 运 用 一 定 的 手 段 和 方 法, 有 效 地 把 人 的 因 素 与 物 的 因 素 合 理 地 组 合 在 一 起, 从 而 发 挥 它 们 各 自 的 作 用, 实 现 组 织 管 理 目 标 它 既 是 一 种 管 理 实 践 活 动, 即 如 何 让 人 做 事 和 事 得 其 人, 所 谓 人 事 两 相 宜 或 适 人 适 事, 又 是 一 门 科 学, 即 研 究 人 事 管 理 活 动 的 科 学 2 公 共 部 门 : 是 指 行 使 法 律 赋 予 的 权 力 履 行 公 共 事 务 职 能 或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 组 织, 分 为 纯 粹 公 共 部 门 组 织 介 于 纯 粹 公 共 部 门 组 织 与 私 营 部 门 组 织 之 间 的 准 公 共 部 门 组 织 3 私 营 部 门 组 织 : 指 的 是 只 提 供 私 产 品 的 组 织, 主 要 是 一 般 的 工 商 企 业 4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是 指 对 人 力 资 源 进 行 有 效 开 发 合 理 配 置 充 分 利 用 和 科 学 管 理 等 活 动 的 总 和 5 公 务 员 : 是 指 依 法 履 行 公 职 纳 入 国 家 行 政 编 制 由 国 家 财 政 负 担 工 资 福 利 的 工 作 人 员 6 公 务 员 的 义 务 : 指 法 律 关 于 公 务 员 在 执 行 国 家 公 务 的 活 动 中 必 须 作 出 一 定 行 为 或 不 得 作 出 一 定 行 为 的 约 束 7 公 务 员 的 权 利 : 指 法 律 关 于 公 务 员 可 以 享 受 某 种 利 益 或 作 出 一 定 行 为 的
许 可 和 保 障, 它 与 公 务 员 的 义 务 是 有 机 统 一 的 关 系 8 综 合 管 理 类 职 位 : 指 履 行 综 合 管 理 以 及 内 部 管 理 等 职 责 的 职 位, 是 那 些 从 事 规 划 咨 询 决 策 组 织 指 挥 协 调 监 督 和 机 关 内 部 管 理 工 作 的 职 位 9 专 业 技 术 类 职 位 : 是 指 那 些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履 行 专 业 技 术 职 责, 为 实 施 公 共 管 理 提 供 专 业 技 术 支 持 和 技 术 手 段 保 障 的 职 位 10 行 政 执 法 类 职 位 : 指 直 接 履 行 监 管 处 罚 稽 查 等 现 场 执 法 职 责 的 职 位 11 公 务 员 录 用 : 指 国 家 有 关 机 关 按 标 准 通 过 法 定 方 法 和 程 序, 从 社 会 录 用 担 任 主 任 科 员 以 下 及 其 他 相 当 职 务 层 次 的 非 领 导 职 务 公 务 员, 并 与 其 建 立 公 务 员 权 利 和 义 务 关 系 的 行 为 12 公 务 员 考 核 : 指 有 关 机 关 按 管 理 权 限, 对 公 务 员 进 行 的 考 察 和 评 价 活 动 13 选 任 制 : 是 指 按 有 关 法 律 章 程 的 规 定, 通 过 民 主 选 举 的 方 式 确 定 任 用 对 象 的 任 用 方 式 14 委 任 制 : 指 由 任 免 机 关 在 其 任 免 权 限 内, 直 接 委 派 特 定 工 作 人 员 担 任 一 定 职 务 的 任 用 方 式 15 公 务 员 培 训 : 指 国 家 有 关 机 关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职 位 的 要 求 和 提 高 公 务 员 素 质 的 需 要,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有 计 划 地 对 公 务 员 进 行 的 政 治 理 论 文 化 知 识 科 学 技 术 和 操 作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培 养 和 训 练 16 公 务 员 交 流 : 指 有 关 机 关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或 公 务 员 个 人 愿 望, 通 过 法 定 形 式, 在 公 务 员 机 关 内 部 变 换 公 务 员 的 职 位, 或 把 公 务 员 调 出 公 务 员 机 关 任 职, 或 将 公 务 员 机 关 以 外 的 工 作 人 员 调 入 公 务 员 机 关 担 任 公 务 员 职 务 的 活 动 交 流 方 式 包 括 调 任 转 任 和 挂 职 锻 炼
17 调 任 : 指 公 务 员 机 关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从 其 他 机 关 或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调 工 作 人 员 到 公 务 员 机 关 担 任 领 导 职 务 或 副 调 研 员 以 上 非 领 导 职 务, 以 及 公 务 员 调 出 公 务 员 机 关 任 职 的 活 动, 它 涉 及 公 务 员 职 务 关 系 的 产 生 或 消 失 18 转 任 : 指 公 务 员 因 工 作 需 要 或 其 他 正 当 理 由 在 公 务 员 机 关 系 统 内 跨 地 区 跨 部 门 的 调 动, 或 在 同 一 部 门 内 的 不 同 职 位 之 间 进 行 转 换 任 职 19 挂 职 锻 炼 : 指 公 务 员 机 关 有 计 划 地 选 派 在 职 公 务 员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到 下 级 机 关 或 上 级 机 关 其 他 地 区 机 关 以 及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担 任 一 定 的 职 务, 经 受 锻 炼, 以 丰 富 经 验, 增 长 才 干 20 公 务 员 回 避 : 指 为 保 证 公 务 员 机 关 公 正 和 严 格 执 法, 当 公 务 员 在 行 使 职 权 的 过 程 中, 当 与 其 所 处 理 的 事 务 存 在 一 定 利 害 关 系 时, 使 其 回 避 的 一 种 限 制 性 规 定 包 括 任 职 回 避 公 务 回 避 和 地 域 回 避 21 公 务 员 申 诉 : 是 指 公 务 员 对 公 务 员 机 关 作 出 的 涉 及 本 人 权 益 的 人 事 处 理 决 定 不 服 时, 向 同 级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或 作 出 该 人 事 处 理 的 机 关 的 上 一 级 机 关 提 出 申 诉, 要 求 重 新 处 理 的 行 为 22 职 位 聘 任 : 是 公 务 员 机 关 与 所 聘 公 务 员 按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签 订 书 面 的 聘 任 合 同, 确 定 机 关 与 所 聘 公 务 员 双 方 的 权 力 义 务 关 系 的 一 种 任 职 方 式 二 问 答 1 人 事 管 理 的 职 能 (1) 招 聘 (2) 调 配 (3) 培 训 (4) 考 核 (5) 薪 酬 (6) 劳 动 关 系 管 理 2 公 共 部 门 行 政 与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的 区 别 (1) 管 理 对 象 不 同 人 事 行 政 管 理 对 象 是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的 对 象 是 在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2) 管 理 权 来 源 不 同 人 事 行 政 管 理 权 来 自 国 家 法 律 和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 授 予, 是 国 家 行 政 权 的 一 部 分 ;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权 来 源 于 对 企 业 资 产 的 产 权 和 经 营 权 (3) 性 质 不 同 人 事 行 政 有 明 显 的 公 益 性 ;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主 要 体 现 自 利 性 (4) 复 杂 性 不 同 人 事 行 政 是 极 为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其 复 杂 性 是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所 不 能 比 拟 的 政 府 与 企 业 的 目 标 不 同, 企 业 关 注 效 率 问 题, 人 员 业 绩 衡 量 标 准 比 较 刚 性 和 显 性 ; 政 府 不 仅 关 注 效 率, 更 关 注 公 平, 对 行 为 的 价 值 判 断 难 有 显 性 标 准, 衡 量 起 来 更 困 难 和 复 杂 (5) 法 律 规 范 程 度 不 同 政 府 部 门 依 法 管 理 其 管 辖 范 围 的 人 力 资 源, 法 律 对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各 环 节 有 严 格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往 往 没 有 较 大 自 主 权 ; 企 业 人 事 管 理 虽 然 也 要 遵 循 法 律, 但 法 律 只 规 定 了 最 低 要 求 和 标 准, 企 业 有 较 大 自 主 权 设 定 条 件 管 理 员 工 3 人 事 管 理 与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区 别 (1) 工 作 性 质 和 地 位 不 同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基 本 上 属 于 行 政 事 务 性 工 作, 活 动 范 围 有 限, 短 期 导 向, 主 要 由 人 事 部 门 职 员 执 行, 很 少 涉 及 组 织 高 层 战 略 决 策, 人 事 部 门 扮 演 的 是 控 制 人 工 成 本 的 成 本 中 心 角 色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重 视 对 人 的 能 力 创 造 力 和 智 慧 潜 力 的 开 发 和 发 挥, 扮 演 的 是 增 加 产 出 的 利 润 中 心 的 角 色, 人 力 资 源 越 来 越 进 入 组 织 战 略 决 策 领 域, 随 着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更 注 重 涉 及 实 施 各 种 有 利 于 提 高 员 工 生 产 力 和 组 织 整 体 绩 效 的 方 案, 努 力 为 组 织 创 造 价 值 (2) 内 容 不 同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主 要 存 在 于 雇 佣 关 系 从 发 生 到 结 束 的 运 动 过
程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不 仅 涵 盖 了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的 基 本 内 容, 而 且 纵 深 发 展, 拓 宽 了 原 有 人 事 管 理 的 内 容, 形 成 全 方 位 的 管 理 (3) 任 务 不 同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以 物 为 中 心, 把 人 看 作 是 一 种 成 本, 管 理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如 何 尽 可 能 减 少 人 工 成 本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以 人 为 中 心, 把 人 看 作 是 一 种 资 源, 并 且 是 最 重 要 的 资 源, 把 开 发 这 种 资 源 的 潜 力 当 作 重 要 的 任 务 (4) 职 责 分 担 不 同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职 责 主 要 是 由 人 事 部 门 承 担, 造 成 管 人 与 管 事 脱 节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强 调 其 放 射 性 和 渗 透 性, 及 各 部 门 主 管 承 担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主 要 责 任, 实 现 管 人 与 管 事 的 统 一 (5) 管 理 方 式 和 手 段 不 同 传 统 人 事 管 理 强 调 标 准 化 式 的 管 理, 管 理 手 段 较 为 刚 性, 主 要 运 用 行 政 命 令 的 办 法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强 调 管 理 的 人 性 化, 理 解 员 工 的 需 要, 采 取 柔 性 的 参 与 式 的 民 主 管 理, 注 重 人 文 关 怀 4 西 方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特 点 (1) 严 格 区 分 政 务 官 与 事 务 官 ; (2) 强 调 政 治 中 立 ; (3) 公 开 考 试, 择 优 录 取 ; (4) 实 行 功 绩 制 原 则 ; (5) 强 调 官 风 官 纪 和 职 业 道 德, 重 视 公 务 员 队 伍 的 廉 洁 5 中 国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特 点 (1) 不 搞 政 治 中 立 ; (2) 分 类 管 理 与 统 一 领 导 相 结 合 ; (3) 公 务 员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
(4) 宗 旨 是 为 人 民 服 务 6 党 管 干 部 的 原 则 主 要 体 现 在 那 些 方 面 党 管 干 部 是 中 国 人 事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公 务 员 制 度 是 我 国 干 部 人 事 制 度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党 的 组 织 路 线 的 体 现 党 管 干 部 的 原 则 主 要 体 现 在 :1 党 制 定 与 公 务 员 制 度 有 关 的 路 线 方 针 和 政 策 2 党 通 过 考 察 优 秀 党 员 向 各 级 政 权 机 关 推 荐 和 确 定 领 导 人 员 3 党 通 过 各 级 党 组 织 对 公 务 员 中 的 党 员 干 部 进 行 教 育 和 监 督, 提 高 他 们 的 业 务 技 能 和 其 他 素 质, 使 他 们 依 法 办 事, 廉 洁 奉 公 4 由 党 组 织 通 过 特 定 的 机 构 负 责 对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部 分 事 务 7 中 国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主 要 内 容 (1) 公 务 员 的 义 务 与 权 利 (2) 职 位 分 类 (3) 公 务 员 录 用 (4) 考 核 奖 励 纪 律 与 惩 戒 (5) 职 务 任 免 与 升 降 (6) 培 训 交 流 与 回 避 (7) 工 资 保 险 与 福 利 (8) 公 务 员 辞 职 辞 退 退 休 与 申 诉 控 告 (9) 职 位 聘 任 8 当 代 西 方 国 家 人 事 行 政 的 变 革 (1) 政 治 中 立 原 则 的 动 摇 ; (2) 弹 性 化 的 任 用 制 度 ; (3) 谈 判 工 资 制 ;
(4) 绩 效 管 理 和 绩 效 工 资 的 出 现 ; (5) 放 松 规 制 ; (6) 注 重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9 中 国 人 事 行 政 的 变 革 (1) 政 府 雇 员 制 ; (2) 竞 争 上 岗 和 公 开 选 拔 领 导 干 部 ; (3) 绩 效 考 核 创 新 ; (4) 大 力 进 行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10 政 府 雇 员 与 公 务 员 的 区 别 (1) 适 用 法 律 规 范 不 同 国 家 公 务 员 受 公 务 员 法 的 调 整 ; 政 府 雇 员 按 劳 动 法 约 束 双 方 行 为 (2) 用 人 方 式 不 同 公 务 员 任 用 方 式 是 刚 性 的, 其 身 份 也 有 长 久 性 ; 政 府 雇 员 的 用 人 模 式 与 企 业 一 样, 是 市 场 化 的, 任 期 按 合 同 规 定, 有 一 定 期 限 (3) 管 理 方 式 不 同 对 公 务 员 的 管 理 有 法 律 法 规 为 依 据 ; 政 府 雇 员 则 完 全 按 照 合 同 管 理, 是 一 种 企 业 化 的 管 理 模 式 (4) 薪 酬 待 遇 不 同 公 务 员 制 度 有 完 整 的 工 资 体 系, 按 职 务 和 级 别 享 有 不 同 的 工 资, 是 刚 性 的 薪 酬 体 系 ; 政 府 雇 员 是 按 岗 定 薪, 并 参 照 人 才 市 场 行 情 和 职 业 风 险 程 度 上 下 浮 动 (5) 法 律 地 位 不 同 公 务 员 行 使 行 政 权 力, 占 行 政 编 制 ; 政 府 雇 员 不 行 使 行 政 权 力, 也 不 占 行 政 编 制, 主 要 从 事 专 业 性 和 技 术 性 工 作 11 公 开 选 拔 领 导 干 部 的 方 式 公 开 选 拔 领 导 干 部 有 两 种 情 况 : 一 是 对 非
政 府 组 成 人 员 的 公 开 选 拔, 其 选 拔 程 序 与 竞 争 上 岗 大 致 相 当 ; 一 种 是 对 一 些 政 府 组 成 人 员 的 选 拔, 程 序 上 增 加 群 众 推 荐 和 人 大 选 举 的 环 节, 又 称 公 推 公 选 资 料 来 源 : 育 明 考 研 考 博 官 网 www.yumin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