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人 事 司 关 于 报 送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人 函 2015 77 号,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精 神, 我 院 拟 开 展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专 业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正 常 申 报 ( 一 ) 研 究 员 1. 基 本 条 件 (1)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敬 业 精 神, 能 全 面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身 体 健 康 (2) 近 五 年 年 度 考 核 在 称 职 ( 含 ) 以 上 2. 学 历 与 资 历 (1) 全 日 制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取 得 副 研 究 员 ( 副 高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5 年 (2) 后 续 学 历 需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5 年 以 上, 副 研 究 员 ( 副 高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5 年 3. 理 论 知 识 经 历 与 能 力 (1) 具 有 扎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有 很 强 的 科 研 工 作 能 力 和 较 深 厚 的 研 究 工 作 积 累, 有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水 准 取 得 重 要 的 创 新 性 成 果, 并 得 到 同 行 的 认 可, 对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展 做 1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目 等 ) 的 课 题 1 项 ;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2 项 ; 或 主 持 横 向 项 目 2 项 ( 单 个 项 目 年 合 同 额 100 万 及 以 上 ), 并 取 得 重 要 成 果 或 显 著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4. 学 术 成 果 ( 符 合 下 列 四 项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重 要 创 新 性 或 原 创 性 研 究 成 果, 为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或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 或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研 制 工 作 中, 主 持 设 计 研 制 出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产 品, 并 取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2) 获 得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一 等 奖 ( 前 5 名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二 等 奖 ( 前 5 名 ); 或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特 等 奖 ( 前 15 名 )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一 等 奖 ( 前 6 名 )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 前 3 名 ); 或 获 得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奖 一 等 奖 ( 前 6 名 )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奖 二 等 奖 ( 前 6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一 等 奖 ( 前 3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二 等 奖 ( 第 1 名 ) (3) 任 现 职 以 来, 以 第 一 作 者 ( 含 通 讯 作 者 ) 发 表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8 篇 及 以 上, 其 中 包 括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3 篇 及 以 上 或 影 响 因 子 3.0 以 上 SCI 检 索 期 刊 论 文 2 篇 (4) 获 得 4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第 一 发 明 人 ) ( 二 ) 副 研 究 员 2
1. 基 本 条 件 : 同 上 2. 学 历 与 资 历 (1) 全 日 制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5 年 ;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4 年 ; (3)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2 年 ; (4) 博 士 后 出 站 人 员 (5) 后 续 学 历 需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4 年 以 上,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5 年 3. 理 论 知 识 经 历 与 能 力 (1) 具 有 扎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有 一 定 的 研 究 工 作 积 累, 取 得 同 行 认 可 的 新 成 果,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水 平, 对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展 做 出 一 定 贡 献 (2) 有 独 立 进 行 科 研 工 作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1 项 ; 或 作 为 骨 干 参 与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目 等 ) 的 课 题 1 项 ;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横 向 项 目 1 项 ( 年 合 同 额 100 万 及 以 上 ), 并 取 得 重 要 成 果 或 较 大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4. 学 术 成 果 ( 符 合 下 列 四 项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重 要 创 新 性 或 原 创 性 研 究 成 果, 为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或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获 得 较 大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 或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研 制 工 作 中, 主 持 设 计 研 制 出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3
水 平 的 产 品, 并 取 得 专 利 证 书, 获 得 较 大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2)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奖 励,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一 等 奖 ( 前 5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二 等 奖 ( 前 3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2 项 (3) 任 现 职 以 来, 以 第 一 作 者 ( 含 通 讯 作 者 ) 发 表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5 篇 及 以 上, 其 中 包 括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1 篇 及 以 上 (4) 获 得 3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第 一 发 明 人 ) 二 破 格 申 报 ( 一 ) 研 究 员 1. 基 本 条 件 : 同 上 2. 学 历 与 资 历 (1) 全 日 制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取 得 副 研 究 员 ( 副 高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3 年 (2) 后 续 学 历 需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5 年 以 上, 副 研 究 员 ( 副 高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3 年 3. 理 论 知 识 经 历 与 能 力 (1) 具 有 扎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有 很 强 的 科 研 工 作 能 力 和 较 深 厚 的 研 究 工 作 积 累, 有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水 准 取 得 重 要 的 创 新 性 成 果, 并 得 到 同 行 的 认 可, 对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展 做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目 等 ) 的 课 题 1 项 ;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4
2 项 ; 或 主 持 横 向 项 目 2 项 ( 单 个 项 目 年 合 同 额 100 万 及 以 上 ), 并 取 得 重 要 成 果 或 显 著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4. 学 术 成 果 ( 符 合 下 列 四 项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重 要 创 新 性 或 原 创 性 研 究 成 果, 为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或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 或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研 制 工 作 中, 主 持 设 计 研 制 出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产 品, 并 取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2) 获 得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一 等 奖 ( 前 5 名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二 等 奖 ( 前 5 名 ); 或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特 等 奖 ( 前 10 名 )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一 等 奖 ( 前 6 名 )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 前 3 名 ); 或 获 得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奖 一 等 奖 ( 前 6 名 )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奖 二 等 奖 ( 前 4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一 等 奖 ( 第 1 名 ) (3) 任 现 职 以 来, 以 第 一 作 者 ( 含 通 讯 作 者 ) 发 表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10 篇 及 以 上, 其 中 包 括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6 篇 及 以 上 或 影 响 因 子 3.0 以 上 SCI 检 索 期 刊 论 文 4 篇 及 以 上 (4) 获 得 5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第 一 发 明 人 ) ( 二 ) 副 研 究 员 1. 基 本 条 件 : 同 上 2. 学 历 与 资 历 (1) 全 日 制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3 年 ;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5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2 年 ; (3)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1 年 (4) 后 续 学 历 需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4 年 以 上, 助 理 研 究 员 ( 中 级 ) 任 职 资 格 满 3 年 3. 理 论 知 识 经 历 与 能 力 (1) 具 有 扎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有 一 定 的 研 究 工 作 积 累, 取 得 同 行 认 可 的 新 成 果,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水 平, 对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展 做 出 一 定 贡 献 (2) 有 独 立 进 行 科 研 工 作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1 项 ; 或 作 为 骨 干 参 与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973 863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目 等 ) 的 课 题 1 项 ;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横 向 项 目 1 项 ( 年 合 同 额 100 万 及 以 上 ), 并 取 得 重 要 成 果 或 显 著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4. 学 术 成 果 ( 符 合 下 列 四 项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重 要 创 新 性 或 原 创 性 研 究 成 果, 为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或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 或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研 制 工 作 中, 主 持 设 计 研 制 出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产 品, 并 取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获 得 显 著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2) 任 现 职 以 来, 以 第 一 作 者 ( 含 通 讯 作 者 ) 发 表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6 篇 及 以 上, 其 中 包 括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4 篇 及 以 上 或 发 表 影 响 因 子 3.0 以 上 SCI 检 索 期 刊 论 文 2 篇 及 以 上 6
(3)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奖 励 一 等 奖 或 二 等 奖 ( 主 要 获 奖 人 员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一 等 奖 ( 前 3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二 等 奖 ( 第 1 名 );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3 项 (4) 获 得 4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第 一 发 明 人 ) 5. 破 格 申 报 程 序 (1)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需 有 2 名 研 究 员 联 名 推 荐 (2)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需 参 加 公 开 答 辩, 答 辩 内 容 包 括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任 现 职 以 来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及 工 作 业 绩 (3) 经 评 审 获 得 通 过 的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材 料, 报 部 人 事 司 审 核 三 外 语 计 算 机 水 平 要 求 1. 外 语 水 平 要 求 : 申 报 各 等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的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外 语 统 一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符 合 通 知 规 定 外 语 免 试 条 件 的, 可 免 于 外 语 考 试 2. 计 算 机 应 用 水 平 要 求 : 按 照 通 知 规 定 执 行 四 著 作 论 文 专 利 项 目 重 要 贡 献 等 的 说 明 1. 著 作 论 文 专 利 重 要 贡 献 等 均 指 第 一 作 者 ( 论 文 含 通 讯 作 者 ) 2. 国 外 专 著 视 同 于 2 篇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 国 内 30 万 字 以 上 著 作 视 同 于 2 篇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国 内 30 万 字 以 下 著 作 视 同 于 1 篇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3. 论 文 指 公 开 在 SCI 检 索 期 刊 EI 检 索 期 刊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全 文 发 表 的 科 技 论 文, 不 包 括 待 刊 论 文 会 议 论 文 增 刊 论 文 扩 展 摘 要 ( 包 括 SCI EI 收 录 ) 等 同 一 篇 论 文 7
中 英 文 版 分 别 出 版 视 为 1 篇 文 章 4. 获 得 1 项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视 同 于 发 表 1 篇 国 际 核 心 期 刊 SCI 或 EI 检 索 论 文 ; 获 得 1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或 软 件 著 作 权 视 同 于 发 表 1 篇 国 内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5.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包 括 三 级 ( 子 ) 项 目 及 以 上 项 目 承 担 年 经 费 100 万 及 以 上 的 横 向 项 目 1 个 可 视 同 承 担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1 个 6.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贡 献 需 有 详 细 说 明 并 附 证 明 材 料 五 申 报 材 料 今 年 首 次 采 用 网 上 申 报, 申 报 人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网 站, 进 入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职 称 申 报 系 统 ( 网 址 : zrzc.cags.ac.cn), 填 写 个 人 申 报 信 息, 提 交 单 位 审 核 汇 总 上 报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详 见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职 称 申 报 系 统 操 作 手 册 ( 一 ) 个 人 申 报 材 料 ( 纸 质 ) 1.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一 式 2 份 2. 证 明 证 书 ( 毕 业 证 书 资 格 证 书 获 奖 证 书 外 语 成 绩 单 或 免 试 证 明 计 算 机 成 绩 单 论 文 检 索 证 明 承 担 项 目 的 合 同 书 复 印 件 及 贡 献 的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发 明 专 利 等 相 关 证 明 ) 复 印 件 各 1 份 装 订 成 册 3. 任 现 职 以 来 出 版 的 有 代 表 性 的 著 作 论 文 ( 论 文 刊 物 的 封 面 目 录 及 论 文 全 文 ) 评 审 通 过 的 技 术 报 告 复 印 件 等 各 1 份, 按 目 录 顺 序 装 订 成 册 ( 此 材 料 不 予 退 还 ) 提 交 代 表 性 论 文 数 研 究 员 不 超 过 10 篇 ( 破 格 12 篇 ), 副 研 究 员 不 超 过 6 篇 ( 破 格 8 篇 ), 提 交 项 目 数 控 制 在 3 个 以 内 业 8
务 自 传 1 份 (3000 字 以 内 ) 4.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专 业 级 任 职 资 格 综 合 情 况 表 15 份 5.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需 提 供 2 名 研 究 员 联 名 填 写 的 破 格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专 家 推 荐 表 一 式 2 份 ( 二 ) 单 位 申 报 材 料 ( 纸 质 ) 申 报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人 员 情 况 一 览 表 2 份 对 本 单 位 申 报 人 员 资 格 审 查 初 评 推 荐 及 公 示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1 份 六 严 格 审 查 申 报 材 料 1. 各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工 作, 结 合 岗 位 设 置 及 岗 位 聘 用 情 况, 严 格 掌 握 申 报 标 准, 组 织 开 展 好 资 格 审 查 初 评 推 荐 公 示 上 报 等 工 作 2. 各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在 收 审 材 料 时, 要 对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严 格 把 关, 由 申 报 人 审 核 人 和 单 位 在 申 报 材 料 确 认 审 核 表 等 申 报 材 料 上 签 名 盖 章 发 现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取 消 申 报 人 评 定 资 格, 两 年 内 不 予 受 理 申 请 3. 各 单 位 需 对 申 报 人 的 申 报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地 质 科 学 研 究 专 业 级 任 职 资 格 综 合 情 况 表 在 本 单 位 进 行 不 少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公 示 结 果 无 异 议 后 方 可 报 送 七 其 他 事 宜 1. 网 上 申 报 截 止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逾 期 系 统 自 动 关 闭 2. 各 单 位 请 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 前 将 有 关 材 料 报 送 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组 织 人 事 处 (241 房 间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9
3. 申 报 人 员 情 况 将 在 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网 站 (www.cags.ac.cn) 公 示 五 个 工 作 日, 未 参 加 公 示 者 不 予 上 会 4. 评 审 费 用 : 研 究 员 800 元 / 人 副 研 究 员 600 元 / 人, 评 审 费 用 由 单 位 送 交 材 料 时 统 一 缴 纳 5. 申 报 材 料 不 再 退 回 如 有 需 要, 请 于 评 审 会 结 束 后 一 个 月 内 自 行 取 回 联 系 人 : 王 晓 梅 张 其 超 电 话 :010-68999815 68999625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