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 行 区 推 进 2016 年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工 作 情 况 闵 行 区 社 会 建 设 办 公 室 为 完 善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圈, 打 通 服 务 群 众 最 后 一 公 里, 根 据 市 委 市 政 府 创 新 社 会 治 理 加 强 基 层 建 设 1+6 文 件 精 神, 在 全 面 总 结 提 炼 江 川 路 街 道 香 樟 家 园 和 吴 泾 镇 一 号 里 欣 家 园 经 验 做 法 的 基 础 上, 立 足 本 区 实 际, 现 就 建 设 15 个 邻 里 中 心 作 如 下 项 目 描 述 : 一 项 目 概 述 ( 一 ) 工 作 目 标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秉 持 邻 里 驿 家, 幸 福 同 行 的 理 念, 以 加 深 邻 里 关 系 促 进 社 区 和 谐 方 便 群 众 生 活 满 足 各 方 需 求 为 宗 旨, 以 民 生 为 导 向, 以 一 公 里 为 服 务 半 径, 搭 建 公 共 空 间, 集 聚 社 会 资 源, 激 活 社 会 力 量, 组 织 共 治 自 治, 发 挥 协 同 效 应, 提 升 基 层 社 会 的 治 理 能 力 和 服 务 效 能, 切 实 为 广 大 群 众 提 供 便 捷 有 效 的 民 生 服 务, 营 造 互 助 互 爱 的 邻 里 氛 围 按 照 成 熟 一 个 建 设 一 个 的 原 则, 在 2016 年 年 底 前, 全 区 建 成 15 个 具 有 区 域 特 色 功 能 多 样 运 转 良 好 群 众 好 评 的 邻 里 中 心 ( 二 ) 工 作 内 容 1.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依 托 区 内 现 有 养 老 卫 生 等 服 务 设 施 和 规 划, 以 资 源 整 合 和 功 能 叠 加 为 前 提, 以 一 公 里 为 服 务 半 径, 科 学 布 局 邻 里 中 心 按 照 独 立 开 放 集 约 高 效 的 原 则, 落 实 邻 1
里 中 心 的 场 地 设 施, 一 般 每 个 邻 里 中 心 的 面 积 不 少 于 300 平 方 米 可 采 取 置 换 回 购 租 赁 等 方 式 落 实 邻 里 中 心 的 场 地 设 施 ; 确 实 无 法 满 足 基 本 面 积 的, 服 务 设 施 可 在 服 务 圈 内 分 散 设 置 2. 明 确 功 能 定 位 按 照 4+X 的 模 式 配 置 邻 里 中 心 功 能 4 分 别 指 : 公 共 服 务 延 伸 的 平 台 整 合 和 下 沉 养 老 医 疗 文 化 体 育 教 育 等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就 近 为 群 众 提 供 菜 单 式 服 务 ; 社 区 社 会 组 织 集 聚 的 平 台 重 点 扶 持 植 根 于 社 区 的 公 益 慈 善 类 生 活 服 务 类 文 体 活 动 类 矛 盾 调 处 类 社 区 社 会 组 织, 引 导 和 动 员 群 众 在 社 会 组 织 中 实 现 联 结 ; 市 场 力 量 链 接 的 平 台 支 持 市 场 力 量 在 邻 里 中 心 兴 办 以 宣 传 展 示 体 验 服 务 为 主 的 微 机 构 微 项 目, 并 依 托 平 台 实 现 专 业 服 务 上 门 ; 邻 里 交 流 融 合 的 平 台 打 造 居 民 之 间 交 流 互 动 互 通 互 助 的 公 共 空 间, 促 进 居 民 群 众 的 情 感 交 流 及 人 际 关 系 X 指 因 地 制 宜 的 个 性 功 能, 即 充 分 借 助 区 域 化 党 建 资 源 辐 射 作 用, 整 合 利 用 服 务 圈 内 社 会 资 源, 增 设 邻 里 中 心 的 个 性 化 功 能 3. 完 善 运 行 机 制 一 是 建 立 自 主 管 理 机 制 挑 选 服 务 圈 内 有 公 益 心 有 影 响 力 的 村 居 民 代 表, 组 成 自 治 理 事 会 或 群 众 议 事 会, 定 期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和 监 督 评 估, 并 根 据 社 区 共 性 需 求 和 服 务 满 意 度, 定 期 遴 选 服 务 项 目 二 是 建 立 社 会 参 与 机 制 引 导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邻 里 中 心 的 各 类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同 时, 建 立 市 场 推 广 准 入 机 制, 健 全 审 核 把 关 流 程 和 评 价 激 励 措 施 三 是 建 立 服 务 清 单 机 制 区 级 层 面 建 立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下 沉 机 制, 为 邻 里 中 心 2
提 供 资 源 支 撑 街 镇 层 面 就 近 高 效 地 整 合 各 类 服 务 资 源, 建 立 服 务 清 单 及 更 新 制 度 ( 三 ) 推 进 步 骤 1. 制 定 总 体 方 案 (2016 年 1 月 上 旬 ) 制 定 本 区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的 实 施 方 案, 相 关 部 门 就 邻 里 中 心 的 规 划 布 局 标 准 化 建 设 服 务 设 施 提 出 具 体 操 作 口 径, 并 下 发 各 镇 街 道 莘 庄 工 业 区 和 相 关 委 办 局 2. 细 化 实 施 方 案 (2016 年 2 月 上 旬 ) 相 关 街 镇 对 照 全 区 总 体 实 施 方 案,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研 究 制 定 本 地 区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的 具 体 方 案, 经 区 联 席 会 议 审 核 通 过 后 实 施 3. 组 织 推 进 实 施 (2016 年 10 月 前 ) 各 街 镇 按 照 成 熟 一 个 建 设 一 个 的 原 则, 完 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通 过 资 源 整 合 和 功 能 叠 加, 逐 一 完 成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并 持 续 改 进 和 提 升 中 心 功 能 区 联 席 会 议 将 适 时 开 展 督 导 督 查 4. 开 展 考 核 验 收 (2016 年 年 底 ) 区 联 席 会 议 对 街 镇 落 实 平 台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验 收, 组 织 区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评 估, 着 重 考 核 邻 里 中 心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四 大 功 能 配 置 二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1. 有 助 于 解 决 公 共 服 务 可 及 性 不 足 问 题 长 期 以 来,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主 要 配 置 在 街 镇 层 面, 如 社 区 的 三 个 中 心 以 及 社 区 养 老 等 服 务 平 台, 由 于 服 务 半 径 过 大, 老 百 姓 不 能 就 近 就 便 享 受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确 定 以 一 公 里 为 半 径 布 局 建 设 邻 里 中 心, 3
既 能 集 聚 区 街 镇 服 务 资 源, 有 效 向 下 延 伸, 又 不 会 因 为 过 渡 延 伸 致 使 资 源 碎 片 化 和 服 务 成 本 过 大, 真 正 实 现 街 镇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的 优 化 配 置 2. 有 助 于 培 育 和 引 导 多 元 主 体 参 与 治 理 创 新 社 会 治 理, 关 键 在 社 会 协 同 居 民 自 治, 激 发 社 会 活 力 通 过 建 设 邻 里 中 心,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社 会 服 务 和 市 场 服 务 项 目, 使 其 成 为 汇 集 政 府 社 会 和 市 场 力 量 的 综 合 平 台 同 时, 邻 里 中 心 的 运 作 管 理 更 加 体 现 居 民 自 治 的 原 则, 让 群 众 在 平 台 的 日 常 管 理 项 目 选 择 服 务 评 价 等 方 面 具 有 更 多 的 参 与 性 和 自 主 性, 从 而 有 助 于 激 发 群 众 自 治 的 意 识 和 意 愿 3. 有 助 于 完 善 全 区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从 街 镇 现 有 社 区 服 务 体 系 来 看, 在 街 镇 层 面 有 社 区 事 务 卫 生 和 文 化 三 个 中 心, 也 有 居 民 区 层 面 的 社 区 服 务 站 通 过 在 街 镇 和 村 居 的 片 区 层 面 建 设 邻 里 中 心, 一 方 面 更 好 地 承 接 街 镇 层 面 下 沉 的 各 类 服 务 资 源 ; 另 一 方 面 也 对 居 民 区 层 面 的 社 区 服 务 站 提 供 有 效 的 资 源 支 撑, 从 而 进 一 步 完 善 全 区 的 社 区 服 务 体 系 三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1. 有 规 划 基 础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依 托 于 全 区 养 老 卫 生 等 服 务 设 施 和 规 划, 在 布 局 上 还 充 分 考 虑 了 区 域 常 住 人 口 规 模 ( 一 般 不 超 过 6000 户 ) 和 服 务 半 径 ( 一 般 不 超 过 一 公 里, 步 行 时 间 一 般 不 超 过 15 分 钟 ), 因 此, 在 规 划 布 局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科 学 性 和 合 理 性 4
2. 有 实 践 基 础 近 年 来, 通 过 社 区 服 务 站 和 社 区 生 活 服 务 中 心 的 建 设, 以 江 川 和 吴 泾 为 代 表 的 一 些 街 镇, 探 索 形 成 了 香 樟 家 园 和 一 号 里 等 服 务 模 式, 为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提 供 了 实 践 经 验 3. 有 硬 件 基 础 民 政 卫 生 体 育 教 育 等 各 部 门 均 考 虑 打 造 下 沉 于 基 层 的 服 务 点, 其 中, 居 家 养 老 设 施 规 划 拟 打 造 107 个 服 务 点, 卫 生 也 在 推 进 100 个 服 务 点, 邻 里 中 心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按 照 盘 活 存 量, 建 好 增 量 的 原 则 落 实, 这 样 不 仅 使 场 地 设 施 集 约 化, 而 且 发 挥 了 协 同 效 应, 不 是 另 起 炉 灶 另 搞 一 套, 而 是 做 加 法, 是 资 源 整 合 和 功 能 叠 加 4. 有 资 源 基 础 从 目 前 初 步 方 案 来 看, 邻 里 中 心 将 以 养 老 和 卫 生 为 两 大 基 本 功 能, 并 提 供 体 育 文 化 教 育 等 菜 单 式 服 务 在 此 基 础 上, 以 保 障 民 生 和 社 会 协 同 为 目 标, 各 邻 里 中 心 可 以 设 置 差 异 化 和 特 色 化 的 服 务 项 目, 能 更 好 地 回 应 社 区 群 众 的 需 求, 保 障 邻 里 中 心 这 一 平 台 能 持 续 有 效 的 运 作 5. 有 保 障 基 础 街 镇 是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的 责 任 主 体 区 级 层 面 建 立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由 区 委 区 政 府 分 管 领 导 牵 头, 各 成 员 单 位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抓 好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的 推 进 落 实, 并 通 过 规 范 标 识 形 象 和 健 全 激 励 措 施 予 以 保 障 附 件 :1 闵 行 区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职 责 分 工 ; 2 2016 年 闵 行 区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意 向 汇 总 表 5
附 件 一 : 闵 行 区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职 责 分 工 序 职 责 分 工 牵 头 单 位 1 负 责 制 定 全 区 总 体 实 施 方 案, 做 好 联 席 会 议 日 常 工 作 的 统 筹 协 调 服 务 指 导 和 督 促 检 查,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的 视 觉 识 别 管 理 手 册 区 社 建 办 2 负 责 全 区 邻 里 中 心 平 台 建 设 的 整 体 规 划 布 局 区 规 土 局 3 负 责 整 合 各 类 公 共 用 房 资 源, 协 调 收 回 用 于 邻 里 中 心 的 经 营 性 出 租 房 屋 区 国 资 委 区 房 管 局 4 负 责 新 建 项 目 的 立 项 工 作 区 发 改 委 5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区 级 财 政 扶 持 机 制, 提 供 部 分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资 金 区 财 政 局 6 负 责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信 息 化 建 设 区 科 委 7 8 9 10 11 12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医 疗 卫 生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卫 生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养 老 服 务 社 区 社 会 组 织 培 育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养 老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社 区 教 育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教 育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社 区 文 化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文 化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社 区 体 育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体 育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负 责 制 定 邻 里 中 心 ( 助 残 服 务 ) 功 能 设 置 的 操 作 口 径, 并 负 责 助 残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下 沉 区 卫 计 委 区 民 政 局 区 教 育 局 区 文 广 局 区 体 育 局 区 残 联 13 负 责 邻 里 中 心 志 愿 者 及 其 团 队 的 培 育 和 指 导 区 文 明 办 14 负 责 研 究 制 定 本 区 域 推 进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的 具 体 方 案, 并 通 过 置 换 回 购 租 赁 等 方 式 确 保 其 基 础 设 施 达 标 各 街 镇 莘 庄 工 业 区 6
附 件 二 : 2016 年 闵 行 区 邻 里 中 心 建 设 意 向 汇 总 表 序 号 街 镇 选 址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实 现 方 式 1 浦 江 镇 智 汇 园 社 区 联 航 路 1399 弄 老 年 人 日 间 服 务 中 心 2 永 德 路 700 弄 24 号 吴 泾 镇 3 龙 吴 路 5530 弄 40 号 一 号 里 : 嵌 入 式 养 老 家 庭 医 生 工 作 室 功 能 叠 加 4 马 桥 镇 元 吉 居 委 社 区 老 年 人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5 颛 桥 镇 梅 州 路 445 号 新 建 6 梅 陇 镇 曙 建 路 78 弄 21 号 ( 金 都 路 居 委 中 冶 锦 城 小 区 内 ) 老 年 人 日 间 服 务 中 心 7 莘 庄 镇 沁 春 路 1366 弄 99 号 8 七 宝 镇 航 南 路 108 号 9 虹 桥 镇 合 川 路 2870 号 二 楼 10 华 漕 镇 申 长 北 路 185 弄 41 号 二 楼 综 合 为 老 服 务 中 心 功 能 叠 加 11 江 川 路 街 道 宾 川 路 380 弄 54 号 12 古 美 路 街 道 万 源 路 平 南 三 居 48 号 13 新 虹 街 道 航 东 路 775 弄 37 号 嵌 入 式 养 老 14 浦 锦 街 道 浦 申 北 路 2510 号 新 建 15 莘 庄 工 业 区 瓶 北 路 465 号 老 年 人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功 能 叠 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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