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Similar documents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nbqw.PDF

6-1年报披露稿。.PDF

Microsoft PowerPoint - 赣江流域规划修编简介.ppt [Compatibility Mode]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海润光伏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2002年度报告w.PDF

Ñù ±¾ ÖÐ ¹ú ¹¤ Òµ Æó Òµ ÓÐ ÏÞ ¹« ˾

HUBEI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RED HOLDING CO.,LTD

<4D F736F F D CF58E7382CC8AC28BAB A919B89B AE E646F63>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hydro_wang_chinese.doc

院召开党员大会庆祝建党93周年

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着 力 推 进 提 高 项 目 总 包 能 力 ; 加 快 优 势 产 品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 努 力 盘 活 资 产, 提 高 经 营 收 现 能 力 ; 开 源 节 流, 做 好 资 金 收 支 平 衡, 确 保 资 金 链 安 全 但 由 于 当 前 重 机 行 业 形 势 仍 未 明

OO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

证监发[2000] 号

daimc

nb.PDF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XIN JIANG KORLA PEAR CO.,LTD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

目 录 政 策... 3 中 国 8 省 15 市 光 伏 补 贴 政 策 一 览... 3 能 源 局 摸 底 18 个 光 伏 示 范 园 区 分 布 式 光 伏 或 下 调 目 标... 5 央 行 向 分 支 机 构 及 各 银 行 下 发 2014 年 信 贷 政 策 : 光 伏 首 次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 华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零 四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1 重 要 提 示 1.1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公 司 代 码 :600744 公 司 简 称 : 华 银 电 力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未 出 席 董 事 情 况 未 出 席 董 事 职 务 未 出 席 董 事 姓 名 未 出 席 董 事 的 原 因 说 明 被 委 托 人 姓 名 董 事 寇 炳 恩 因 公 出 差 罗 建 军 三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罗 建 军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曹 云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无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无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九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无 28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公 司 本 公 司 我 公 司 华 银 电 力 指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银 电 力 DaTang HuaYin Electric Power CO.,LTD DHEP 邹 嘉 华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周 浩 冉 红 燎 联 系 地 址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三 段 255 号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三 段 255 号 电 话 0731-85388088 0731-85388028 传 真 0731-85510188 0731-85510188 电 子 信 箱 hy600744@188.com hy600744@188.com 三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三 段 255 号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410007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三 段 255 号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410007 公 司 网 址 www.hypower.com.cn 电 子 信 箱 hy600744@188.com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www.sse.com.c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部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变 更 前 股 票 简 称 29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华 银 电 力 600744 六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内 )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外 )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财 务 顾 问 名 称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12 层 B 座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丁 景 东 戴 慧 名 称 无 办 公 地 址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名 称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签 字 的 保 荐 代 表 张 悦 人 姓 名 持 续 督 导 的 期 间 2006 年 6 月 27 日 名 称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内 大 街 2 号 凯 恒 中 心 B E 座 3 层 签 字 的 财 务 顾 问 郭 瑛 英 王 波 主 办 人 姓 名 持 续 督 导 的 期 间 2015 年 2016 年 七 近 三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本 期 比 上 2014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2015 年 年 同 期 增 2013 年 调 整 后 调 整 前 减 (%) 营 业 收 入 7,406,353,523.56 8,046,342,469.28 6,210,425,195.74-7.95 7,455,520,257.12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1,108,413.74 88,314,564.61-174,675,729.94 331.54 10,696,795.78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48,696,200.72-93,124,805.33-289,956,636.85 不 适 用 -93,124,805.33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14,538,774.16 2,684,550,208.67 1,467,445,043.13 30.92 1,431,047,102.59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本 期 末 比 上 年 同 期 末 增 减 (% 调 整 后 调 整 前 ) 2013 年 末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3,954,615,778.08 2,319,658,567.78 1,276,462,835.21 70.48 1,451,138,565.15 总 资 产 19,820,284,605.90 22,068,259,569.51 15,391,213,450.25-10.19 16,549,906,271.63 30

期 末 总 股 本 1,781,124,274.00 711,648,000.00 711,648,000.00 150.28 711,648,000.00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同 期 增 减 2013 年 调 整 后 调 整 前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3 0.05-0.25 360 0.0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3 0.05-0.25 360 0.0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0.09-0.13-0.41 不 适 用 -0.13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3.5 4.03-12.81 增 加 9.47 个 0.74 百 分 点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5.27-3.02-21.26 不 适 用 -6.74 八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 一 )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二 )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三 )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的 说 明 : 无 九 2015 年 分 季 度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第 一 季 度 第 二 季 度 第 三 季 度 第 四 季 度 (1-3 月 份 ) (4-6 月 份 ) (7-9 月 份 ) (10-12 月 份 ) 营 业 收 入 1,674,171,177.60 1,343,434,441.82 2,434,564,122.55 1,954,183,781.5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116,466,499.00-93,247,961.71 313,087,695.84 44,802,180.61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111,170,305.87-99,101,539.21 274,551,186.46 243,184,661.34 性 损 益 后 的 31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93,404,160.91 405,365,767.72 761,552,233.63 1,454,216,611.90 季 度 数 据 与 已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数 据 差 异 说 明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5 年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622,386.45 65,986,992.01 12,332,031.73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130,629,056.28 248,583,703.88 主 要 为 本 期 及 以 前 年 度 收 到 各 项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按 会 计 政 策 规 定 的 处 理 方 法 计 入 本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其 中 收 到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14 年 电 煤 储 备 补 助 资 金 2,763 万 元 收 到 耒 阳 政 府 改 制 补 助 金 700 万 元 93,982,943.09 32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927,277.64-1,939,529.10 3,352,287.15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18,744,474.52 主 要 为 公 司 销 售 小 机 组 容 量 指 标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89,690,788.40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71,453,310.35 556,249.56-3,210,720.97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3,248,973.96 305,641.25-2,634,939.89 合 计 529,804,614.46 154,600,142.12 103,821,601.11 十 一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项 目 无 对 当 期 利 润 的 影 响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当 期 变 动 金 额 合 计 十 二 其 他 无 33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及 行 业 情 况 说 明 ( 一 ) 主 要 业 务 及 经 营 模 式 1 业 务 范 围 : 电 力 生 产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火 力 发 电 业 务, 同 时 经 营 水 电 风 电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2 经 营 模 式 : 公 司 将 所 属 发 电 企 业 生 产 的 电 力 产 品, 销 售 给 所 在 区 域 的 电 网 公 司, 由 所 在 区 域 的 电 网 公 司 统 一 销 售 给 终 端 用 户 ( 二 ) 行 业 发 展 阶 段 周 期 性 特 点 以 及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地 位 1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 电 力 工 业 作 为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中 具 有 先 行 性 的 重 要 基 础 产 业, 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息 息 相 关, 并 呈 现 出 与 经 济 发 展 正 相 关 的 周 期 性 特 点 2016 年, 随 着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仍 处 于 结 构 调 整 阶 段, 电 力 消 费 增 长 减 速 换 档 结 构 不 断 调 整, 电 力 消 费 增 长 主 要 动 力 呈 现 由 高 耗 能 向 新 兴 产 业 服 务 业 和 居 民 生 活 用 电 转 换, 电 力 供 需 形 势 由 偏 紧 转 为 宽 松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仍 不 会 有 大 的 起 色, 在 考 虑 常 年 气 温 水 平 的 情 况 下, 预 计 2016 年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同 比 增 长 1%-2% 受 去 产 能 影 响, 第 二 产 业 用 电 占 比 将 继 续 回 落 明 年 我 国 清 洁 能 源 装 机 仍 快 速 增 长, 全 国 电 力 供 需 形 势 仍 将 保 持 宽 松 平 衡, 电 力 供 应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2015 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6.9%, 增 速 进 一 步 放 缓, 国 内 电 力 消 费 增 速 也 趋 于 放 缓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数 据 统 计,2015 年,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55,500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增 长 0.5% 分 产 业 看, 第 一 产 业 用 电 量 1,020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增 长 2.5%; 第 二 产 业 用 电 量 40,046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下 降 1.4%; 第 三 产 业 用 电 量 7,158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增 长 7.5%; 城 乡 居 民 生 活 用 电 量 7,276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增 长 5.0% 2015 年 也 是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重 启 之 年,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发 2015 9 号 ) 及 关 于 推 进 输 配 电 价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等 6 个 配 套 文 件, 从 以 往 侧 重 于 满 足 供 应 需 求 转 向 追 求 发 展 质 量, 实 现 市 场 引 导 企 业 的 重 大 转 变, 发 挥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的 决 定 性 作 用, 从 而 使 中 国 电 力 工 业 进 入 新 的 发 展 阶 段 2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地 位 : 公 司 作 为 湖 南 省 火 电 装 机 最 大 的 发 电 企 业, 目 前 在 役 装 机 556.35 万 千 瓦, 其 中 火 电 机 组 524 万 千 瓦, 水 电 机 组 15.4 万 千 瓦, 新 能 源 装 机 14.95 万 千 瓦 : 公 司 依 托 大 唐 集 团, 火 电 装 机 容 量 占 全 省 统 调 公 用 火 电 机 组 的 31.46%, 处 于 优 势 地 位 其 中, 湘 潭 电 厂 和 株 洲 电 厂 位 于 长 株 潭 负 荷 中 心 区 域, 为 全 省 经 济 中 心 提 供 稳 定 的 电 源 保 障, 耒 阳 电 厂 作 为 湖 南 南 部 唯 一 的 一 个 大 型 火 电 厂, 为 湘 南 的 电 网 安 全 和 稳 定 供 电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金 竹 山 电 厂 作 为 湘 中 重 要 的 火 电 厂 之 一, 为 消 纳 地 方 煤 炭 和 稳 定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做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1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13.26 亿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当 年 归 还 往 来 欠 款 16 亿 元 2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1.70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追 加 对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1.40 亿 元, 新 增 对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0.33 亿 元 3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2.36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进 入 大 规 模 基 建 施 工 阶 段, 增 加 在 建 工 程 2.27 亿 元 三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 一 ) 规 模 优 势 34

装 机 规 模 在 湖 南 省 处 于 龙 头 地 位, 特 别 是 火 电 机 组 装 机 规 模 在 湖 南 处 于 领 先 位 置, 规 模 优 势 突 出, 使 公 司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具 有 更 大 的 话 语 权 ( 二 ) 地 域 优 势 公 司 下 属 株 洲 湘 潭 电 厂 处 于 长 株 潭 负 荷 中 心 区 域, 耒 阳 电 厂 位 于 湘 南 负 荷 中 心 区 域, 这 些 电 厂 在 湖 南 处 于 丰 水 期 期 间 也 要 保 持 一 定 数 量 的 机 组 在 网 运 行, 能 提 供 稳 定 的 电 力 支 撑 ; 金 竹 山 电 厂 为 坑 口 电 厂, 具 有 消 纳 本 地 煤 的 优 势, 具 有 政 策 支 撑 等 优 势 ( 三 ) 央 企 和 上 市 公 司 背 景 公 司 背 靠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央 企 背 景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和 信 誉, 有 利 于 外 延 发 展 同 时 作 为 湖 南 唯 一 的 发 电 上 市 公 司 融 资 平 台, 为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支 撑 ( 四 ) 电 力 行 业 管 理 经 验 优 势 公 司 所 属 火 电 厂 均 具 有 一 定 历 史,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发 电 经 营 和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一 批 经 验 丰 富 年 富 力 强 的 公 司 管 理 者 和 技 术 人 才, 是 公 司 电 力 经 营 管 理 和 业 务 沟 通 的 强 大 保 障 ( 五 ) 规 范 高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一 直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完 善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营 层 议 事 规 则 等 一 系 列 管 理 制 度, 构 建 了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经 营 层 之 间 权 责 明 确 运 作 规 范 相 互 协 调 相 互 制 衡 的 管 理 机 制 并 有 效 运 行, 形 成 了 具 有 本 公 司 特 色 的 规 范 高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并 有 力 推 动 着 公 司 商 业 合 作 业 务 拓 展 人 才 招 募 等 经 营 活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未 发 生 重 要 变 化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015 年, 公 司 积 极 应 对 湖 南 罕 见 凉 夏 暖 冬 带 来 火 电 机 组 利 用 小 时 大 幅 下 滑 的 市 场 挑 战, 外 争 电 量, 内 控 成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取 得 良 好 成 绩 加 强 电 量 营 销 完 成 发 电 量 173.31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减 少 17.38 亿 千 瓦 时 ; 火 电 机 组 利 用 小 时 完 成 3128 小 时, 同 比 下 降 347 小 时, 比 湖 南 省 省 统 调 火 电 平 均 水 平 高 79 小 时, 连 续 3 年 蝉 联 省 内 各 大 发 电 集 团 第 一 名 优 化 燃 料 管 理 坚 持 计 划 生 产 燃 料 跨 部 门 协 调 机 制, 科 学 安 排 调 运 计 划 依 托 集 团 公 司 燃 料 电 子 竞 价 平 台, 推 进 省 内 煤 电 子 竞 价 采 购 加 强 燃 料 现 场 管 理, 挤 干 煤 价 水 分 完 成 入 炉 标 煤 单 价 583.7 元 / 吨, 同 比 下 降 115.7 元 / 吨 ; 完 成 入 厂 入 炉 煤 热 值 差 292 千 焦 / 千 克, 同 比 上 升 36 千 焦 / 千 克 集 中 采 购 开 展 二 级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12 批 次, 共 159 项, 预 算 总 金 额 46443 万 元, 中 标 总 金 额 36840 万 元, 比 预 算 节 约 资 金 9603 万 元 配 煤 掺 烧 调 整 入 炉 煤 质 限 制 值, 细 化 配 煤 作 业 指 导 书, 掺 烧 经 济 煤 种 343 万 吨, 节 约 燃 料 成 本 8623 万 元 对 标 提 效 坚 持 每 月 区 域 对 标 分 析, 制 定 降 本 增 效 方 案, 开 展 增 收 节 支 活 动, 努 力 消 化 电 量 下 降 电 价 下 调 影 响 完 成 固 定 成 本 及 费 用 33.26 亿 元, 同 比 减 少 1.1 亿 元, 较 年 度 预 算 节 约 3.39 亿 元, 其 中 完 成 可 控 费 用 4.89 亿 元, 同 比 减 少 0.39 亿 元, 较 年 度 预 算 节 约 0.96 亿 元 ; 完 成 费 用 总 额 占 收 入 比 重 11.28% 35

优 化 债 务 华 银 资 产 重 组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9.41 亿 元, 降 低 公 司 年 化 融 资 成 本 0.43 亿 元 协 助 攸 能 公 司 办 理 贷 款 变 更 事 宜, 收 回 公 司 往 来 款 16.77 亿 元 开 展 融 资 租 赁 贷 款 置 换 提 前 还 贷 工 作 2015 年, 公 司 虽 然 经 营 业 绩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成 绩, 但 与 湖 南 区 域 先 进 水 平 相 比, 与 十 三 五 电 力 市 场 化 竞 争 的 趋 势 相 比, 我 们 总 体 上 仍 然 处 于 爬 坡 过 坎 的 攻 坚 期, 生 死 存 亡 的 关 口 期 一 是 火 电 盈 利 能 力 亟 待 提 升 电 力 市 场 化 竞 争 市 场 化 定 价 是 大 势 所 趋, 呼 之 欲 出! 特 别 是 大 用 户 直 供 试 点 扩 容 难 免 引 爆 发 电 企 业 之 间 的 恶 性 竞 争, 公 司 火 电 盈 利 能 力 远 低 于 省 内 其 他 发 电 主 体, 时 刻 面 临 严 峻 的 生 存 挑 战 二 是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亟 待 优 化 目 前 公 司 全 口 径 单 位 装 机 容 量 人 数 11.68 人 / 万 千 瓦, 其 中 火 电 单 位 装 机 容 量 人 数 10.46 人 / 万 千 瓦, 比 湖 南 统 调 火 电 最 好 水 平 多 7.76 人 / 万 千 瓦, 比 平 均 水 平 多 6.66 人 / 万 千 瓦 但 因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不 尽 合 理,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尚 未 健 全, 公 司 人 员 多 不 仅 没 有 造 就 人 才 优 势, 反 而 带 来 了 人 员 包 袱, 人 工 成 本 已 经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火 电 盈 利 水 平 的 最 大 短 板 因 素 三 是 企 业 发 展 亟 待 创 新 在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下, 区 域 竞 争 产 业 布 局 受 能 源 成 本 要 素 的 影 响 越 来 越 大, 湖 南 煤 价 电 价 居 高 不 下, 能 源 生 产 供 应 体 系 转 型 发 展 创 新 发 展 势 在 必 行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2015 年, 公 司 累 计 完 成 发 电 量 173.31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减 少 9.11%; 完 成 上 网 电 量 161.73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减 少 9.25%;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4.06 亿 元, 同 比 减 少 7.95%;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4.51 亿 元, 同 比 增 利 2.71 亿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81 亿 元, 同 比 增 利 2.93 亿 元 截 至 2015 年 底, 公 司 拥 有 资 产 总 额 198.20 亿 元, 负 债 总 额 159.23 亿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38.97 亿 元, 其 中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39.55 亿 元,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80.34%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7,406,353,523.56 8,046,342,469.28-7.95 营 业 成 本 5,891,801,445.49 6,613,474,927.21-10.91 销 售 费 用 12,181,288.91 13,663,695.25-10.85 管 理 费 用 138,714,015.30 129,688,738.67 6.96 财 务 费 用 728,245,679.92 857,160,984.59-15.0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14,538,774.16 2,684,550,208.67 30.9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9,364,939.25-926,939,012.25 不 适 用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886,816,086.44-2,098,385,704.98 不 适 用 研 发 支 出 11,913,084.38 16,288,204.52-26.86 1. 收 入 和 成 本 分 析 公 司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4.06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6.40 亿 元, 减 幅 7.95%, 营 业 收 入 的 减 少 主 要 是 因 为 上 网 电 量 下 降 使 得 电 力 销 售 收 入 减 少 6.95 亿 元 36

公 司 全 年 营 业 成 本 完 成 58.92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7.22 亿 元, 减 幅 10.91% 营 业 成 本 中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完 成 56.79 亿 元, 同 比 减 少 8.37 亿 元, 减 幅 12.84%; 其 他 非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完 成 2.13 亿 元, 同 比 增 加 1.15 亿 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电 力 销 售 成 本 完 成 53.46 亿 元, 同 比 减 少 9.53 亿 元, 减 幅 15.13%; 其 他 销 售 成 本 完 成 3.33 亿 元, 同 比 增 加 1.16 亿 元, 增 幅 53.63%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上 上 年 增 减 上 年 增 减 年 增 减 (%) (%) (%) 电 力 行 业 6,634,687,589.86 5,346,131,372.78 19.42-11.73-15.13 增 加 3.23 个 百 分 点 商 品 流 通 行 减 少 1.23 9,200,802.11 9,178,720.18 0.24 8.99 10.36 业 个 百 分 点 房 地 产 行 业 70,776,757.40 60,335,548.25 14.75-29.36-15.08 减 少 14.34 个 百 分 点 技 术 服 务 194,134,352.53 199,354,972.30-2.69 15.84 132.53 减 少 51.53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38,593,060.22 64,073,647.63-66.02-6.32 24.12 减 少 40.72 个 百 分 点 合 计 6,947,392,562.12 5,679,074,261.14 18.26-11.32-12.84 增 加 1.43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上 上 年 增 减 上 年 增 减 年 增 减 (%) (%) (%) 电 力 销 售 收 增 加 3.23 6,634,687,589.86 5,346,131,372.78 19.42-11.73-15.13 入 个 百 分 点 商 品 流 通 9,200,802.11 9,178,720.18 0.24 8.99 10.36 减 少 1.23 个 百 分 点 煤 炭 开 采 21,860,392.01 37,619,892.61-72.09-35.96-20.24 减 少 33.92 个 百 分 点 科 技 信 息 194,134,352.53 199,354,972.30-2.69 15.84 132.53 减 少 51.53 个 百 分 点 房 地 产 70,776,757.40 60,335,548.25 14.75-29.36-15.08 减 少 14.34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16,732,668.21 26,453,755.02-58.1 136.93 493.61 减 少 95 个 百 分 点 合 计 6,947,392,562.12 5,679,074,261.14 18.26-11.32-12.84 增 加 1.43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分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上 37

业 成 本 上 年 增 减 (%) 上 年 增 减 (%) 内 蒙 古 地 区 72,374,096.14 83,391,231.47-15.22-18.12-12.44 湖 南 地 区 6,875,018,465.98 5,595,683,029.67 18.61-11.24-12.85 合 计 6,947,392,562.12 5,679,074,261.14 18.26-11.32-12.84 年 增 减 (%) 减 少 7.48 个 百 分 点 增 加 1.5 个 百 分 点 增 加 1.43 个 百 分 点 (2). 产 销 量 情 况 分 析 表 单 位 : 亿 KWH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量 销 售 量 库 存 量 生 产 量 比 上 销 售 量 比 上 年 增 减 (%) 年 增 减 (%) 发 电 量 173.31-9.11 售 电 量 161.73-9.25 公 司 2015 年 度 外 购 电 量 5627.29 万 千 瓦 时 库 存 量 比 上 年 增 减 (%) (3). 成 本 分 析 表 单 位 : 元 分 行 业 情 况 分 行 业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占 期 占 总 较 上 年 同 总 成 本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成 本 比 期 变 动 比 比 例 (%) 例 (%) 例 (%) 电 力 行 业 燃 料 成 本 2,887,682,458.33 50.85 3,837,734,583.79 58.90-24.76 电 力 行 业 折 旧 和 摊 销 1,267,740,415.48 22.32 1,232,658,006.70 18.92 2.85 电 力 行 业 人 工 761,603,219.83 13.41 718,745,256.05 11.03 5.96 电 力 行 业 其 他 429,105,279.14 7.56 510,162,961.19 7.83-15.89 电 力 行 业 小 计 5,346,131,372.78 94.14 6,299,300,807.73 96.67-15.13 商 品 流 通 行 业 折 旧 和 摊 销 1,167,111.08 0.02 1,233,212.07 0.02-5.36 商 品 流 通 行 业 采 购 成 本 8,011,609.10 0.14 7,084,226.68 0.11 13.09 商 品 流 通 行 业 小 计 9,178,720.18 0.16 8,317,438.75 0.13 10.36 房 地 产 行 业 折 旧 和 摊 销 1,388,393.70 0.02 217,021.18 0.00 539.75 房 地 产 行 业 人 工 4,605,822.02 0.08 2,166,376.83 0.03 112.60 房 地 产 行 业 房 地 产 开 发 成 本 54,341,332.53 0.96 68,663,855.05 1.05-20.86 房 地 产 行 业 小 计 60,335,548.25 1.06 71,047,253.06 1.09-15.08 技 术 服 务 折 旧 和 摊 销 23,008,383.04 0.41 41,124,527.73 0.63-44.05 技 术 服 务 人 工 64,214,208.51 1.13 995,101.93 0.02 6,353.03 技 术 服 务 软 件 开 发 和 实 施 成 本 112,132,380.75 1.97 43,611,669.90 0.67 157.12 技 术 服 务 小 计 199,354,972.30 3.51 85,731,299.56 1.32 132.53 其 他 折 旧 和 摊 销 26,926,804.39 0.47 26,113,579.97 0.40 3.11 38

其 他 人 工 6,811,078.28 0.12 9,472,407.83 0.15-28.10 其 他 其 他 30,335,764.96 0.53 16,038,113.07 0.25 89.15 其 他 小 计 64,073,647.63 1.13 51,624,100.87 0.79 24.12 合 计 5,679,074,261.14 100.00 6,516,020,899.97 100.00-12.84 2. 费 用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等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之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3. 研 发 投 入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本 期 费 用 化 研 发 投 入 7,945,766.14 本 期 资 本 化 研 发 投 入 3,967,318.24 研 发 投 入 合 计 11,913,084.38 研 发 投 入 总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0.16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的 数 量 262 研 发 人 员 数 量 占 公 司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3.53 研 发 投 入 资 本 化 的 比 重 (%) 33.30 4. 现 金 流 1 公 司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5.15 亿 元, 其 中 :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入 为 107.57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入 总 额 的 66.24%, 主 要 是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85.35 亿 元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出 为 72.43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出 总 额 的 44.65%, 主 要 是 购 买 商 品 接 收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2.67 亿 元,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36 亿 元 2 公 司 本 期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6.09 亿 元, 其 中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数 为 1.06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入 总 额 的 0.66%, 主 要 是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0.87 亿 元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数 为 7.16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出 总 额 的 4.41%, 主 要 是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5.43 亿 元 3 公 司 本 期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净 额 为 -28.87 亿 元, 其 中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数 为 53.75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入 总 额 的 33.10%, 主 要 是 借 款 取 得 的 现 金 29.32 亿 元, 融 资 租 赁 收 到 的 现 金 15.26 亿 元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数 为 82.62 亿 元, 占 公 司 现 金 流 出 总 额 的 50.94%, 主 要 是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70.84 亿 元,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7.26 亿 元 4 公 司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为 5.64 亿 元, 本 期 增 加 0.18 亿 元,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为 5.82 亿 元 ( 二 ) 非 主 营 业 务 导 致 利 润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1 本 年 出 售 关 停 小 机 组 容 量 指 标 获 利 2.19 亿 元 ; 2 本 年 形 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80 亿 元 ; 39

3 本 年 取 得 政 府 补 助 收 益 1.42 亿 元, 其 中 湘 潭 发 电 公 司 土 地 收 储 补 偿 收 益 0.66 亿 元 ( 三 )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资 产 及 负 债 状 况 单 位 : 元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本 期 期 末 项 目 名 称 本 期 期 末 数 数 占 总 资 数 占 总 资 金 额 较 上 上 期 期 末 数 产 的 比 例 产 的 比 例 期 期 末 变 (%) (%) 动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655,645,225.50 3.31 674,441,553.66 3.06-2.79 应 收 票 据 111,186,342.28 0.56 157,188,421.93 0.71-29.27 应 收 账 款 1,664,332,111.39 8.40 1,935,898,872.01 8.77-14.03 预 付 款 项 45,946,182.33 0.23 63,306,979.79 0.29-27.42 其 他 应 收 款 683,287,895.18 3.45 2,008,788,280.78 9.10-65.99 存 货 910,879,308.41 4.60 1,191,571,173.48 5.40-23.5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12,624,248.29 0.57 37,951,431.23 0.17 196.7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83,981,341.67 1.94 383,981,341.67 1.7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99,802,974.53 2.02 230,039,961.73 1.04 73.8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3,169,327.28 0.07 9,481,827.40 0.04 38.89 固 定 资 产 12,325,447,783.04 62.19 13,121,140,689.15 59.46-6.06 在 建 工 程 883,407,526.30 4.46 647,023,971.67 2.93 36.53 工 程 物 资 137,304.07 0.00 137,304.07 0.00 无 形 资 产 1,241,822,390.23 6.27 1,208,454,011.13 5.48 2.76 开 发 支 出 10,366,303.62 0.05 5,117,892.94 0.02 102.55 商 誉 1,921,210.39 0.01 1,921,210.39 0.01 0.0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8,001,570.13 0.04 10,740,221.61 0.05-25.5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0,423,730.28 0.30 80,501,842.40 0.36-24.9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307,901,830.98 1.55 300,572,582.47 1.36 2.44 短 期 借 款 981,521,400.00 4.95 1,790,000,000.00 8.11-45.17 应 付 票 据 323,000,000.00 1.63 1,092,500,000.00 4.95-70.43 应 付 账 款 1,156,215,861.25 5.83 1,512,646,335.70 6.85-23.56 预 收 款 项 34,103,264.34 0.17 61,032,211.80 0.28-44.1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0,555,252.42 0.31 62,151,418.66 0.28-2.57 应 交 税 费 82,021,927.21 0.41 34,661,016.58 0.16 136.64 40

应 付 利 息 7,004,437.17 0.04 8,593,389.22 0.04-18.49 应 付 股 利 19,439,538.66 0.10 19,439,538.66 0.09 其 他 应 付 款 1,079,087,589.61 5.44 900,487,501.15 4.08 19.8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2,094,680,951.91 10.57 1,628,900,296.33 7.38 28.59 债 长 期 借 款 7,400,647,282.50 37.34 11,130,158,500.84 50.44-33.51 长 期 应 付 款 2,096,220,939.55 10.58 972,478,031.11 4.41 115.55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535,793.42 0.01 6,199,509.12 0.03-59.10 递 延 收 益 499,695,214.07 2.52 167,347,322.60 0.76 198.6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86,484,020.23 0.44 90,635,253.19 0.41-4.58 其 他 说 明 资 产 总 额 中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30% 的 项 目 : 1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13.26 亿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当 年 归 还 往 来 欠 款 16 亿 元 2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0.75 亿 元, 主 要 是 重 分 类 的 各 类 预 缴 税 款 3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1.70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追 加 对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1.40 亿 元, 新 增 对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0.33 亿 元 4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368.75 万 元, 系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当 年 转 固 一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5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2.36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进 入 大 规 模 基 建 施 工 阶 段, 增 加 在 建 工 程 2.27 亿 元 6 公 司 开 发 支 出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524.84 万 元, 主 要 是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支 出 负 债 总 额 中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30% 的 项 目 : 1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8.08 亿 元,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融 资 资 金 的 来 源 融 资 结 构 的 变 化 所 致, 公 司 本 期 短 期 借 款 融 资 额 减 少 2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7.70 亿 元,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开 具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于 年 内 逐 步 到 期, 同 时 由 于 华 银 股 改 募 集 资 金 和 攸 县 偿 还 往 来 款 后 资 金 紧 张 的 情 况 有 所 缓 解, 年 底 未 再 对 外 新 开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0.27 亿 元, 主 要 是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上 年 收 到 的 预 收 购 房 款 因 本 年 陆 续 交 房 后 结 转 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所 致 4 公 司 交 税 费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0.47 亿 元, 主 要 是 所 属 各 分 子 公 司 12 月 转 入 的 应 交 未 交 增 值 税 较 上 年 有 所 增 长 5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37.30 亿 元,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通 过 资 产 重 组 募 集 资 金 以 及 变 更 替 攸 县 项 目 贷 款 的 主 体, 归 还 了 大 量 长 期 借 款 6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11.24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融 资 资 金 的 来 源 融 资 结 构 变 化 所 致,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款 -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增 加 11.24 亿 元 7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期 末 比 期 初 减 少 366.37 万 元, 系 公 司 使 用 辞 退 福 利 导 致 的 余 额 减 少 41

8 公 司 递 延 收 益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3.32 亿 元, 主 要 是 金 竹 山 分 公 司 的 融 资 租 赁 未 实 现 售 后 租 回 损 益 增 加 3.05 亿 元 ( 四 ) 行 业 经 营 性 信 息 分 析 42

电 力 行 业 经 营 性 信 息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电 量 电 价 情 况 经 营 地 区 / 发 电 类 型 发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上 网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售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今 年 上 年 同 期 同 比 今 年 上 年 同 期 同 比 今 年 上 年 同 期 同 比 今 年 外 购 电 量 ( 如 有 )( 万 千 瓦 时 ) 上 年 同 期 上 网 电 价 ( 元 / 兆 瓦 时 ) 售 电 价 ( 元 / 兆 瓦 时 ) 同 比 今 年 今 年 火 电 1,639,573.88 1,821,301.46-9.98% 1,526,103.29 1,698,386.44-10.14% 1,526,103.29 1,698,386.44-10.14% 5,430.30 4,827.95 12.48% 480.77 480.77 风 电 34,387.04 27,694.58 24.17% 33,102.72 26,685.06 24.05% 33,102.72 26,685.06 24.05% 91.84 106.98-14.15% 576.73 576.73 水 电 59,168.48 57,935.61 2.13% 58,085.24 56,996.28 1.91% 58,085.24 56,996.28 1.91% 105.15 99.67 5.50% 403.93 403.93 光 伏 发 电 其 他 合 计 1,733,129.40 1,906,931.65-9.11% 1,617,291.24 1,782,067.78-9.25% 1,617,291.24 1,782,067.78-9.25% 5,627.29 5,034.59 11.77% 479.97 479.97 43

2. 报 告 期 内 电 量 收 入 及 成 本 情 况 类 型 发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同 比 售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同 比 收 入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单 位 : 百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本 期 金 上 年 同 额 较 上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年 同 期 期 金 额 成 本 比 变 动 比 例 (%) 例 (%) 火 电 1,639,573.88-9.98% 1,526,103.29-10.14% 6,270.98 7,190.53-12.79 火 电 发 电 成 本 5,209.73 84.21 6,155.97 85.56-15.37 风 电 34,387.04 24.17% 33,102.72 24.05% 163.17 130.38 25.16 发 电 发 电 成 本 85.90 1.39 78.09 1.09 10.00 水 电 59,168.48 2.13% 58,085.24 1.91% 200.53 195.65 2.50 水 电 发 电 成 本 104.01 1.68 99.53 1.38 4.50 光 伏 发 电 其 他 外 购 电 ( 如 有 ) 外 购 电 成 本 28.11 0.45 27.22 0.38 3.27 合 计 1,733,129.40-9.11% 1,617,291.24-9.25% 6,634.69 7,516.55-11.73-5,427.74 87.73 6,360.81 88.41-14.67 44

3. 装 机 容 量 情 况 分 析 2015 年 公 司 自 有 在 运 装 机 容 量 共 5545.7 兆 瓦, 其 中 并 网 机 组 装 机 容 量 为 5545.66 兆 瓦, 具 体 在 网 运 行 容 量 机 组 统 计 见 下 表 : 2014 年 -2015 年 在 运 并 网 装 机 容 量 统 计 表 电 源 种 类 电 站 名 称 所 在 地 区 装 机 容 量 ( 兆 瓦 ) 2015 年 2014 年 大 唐 华 银 株 洲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株 洲 620 620 火 电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湘 潭 1800 1800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耒 阳 分 公 司 湖 南 衡 阳 1020 1020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竹 山 分 公 司 湖 南 娄 底 1800 1800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湘 潭 0.96 0.96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衡 阳 1.2 1.2 水 电 风 电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郴 州 1 1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张 家 界 94 94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怀 化 48 48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红 壁 岩 水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湖 南 张 家 界 12 12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邵 阳 99 99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蒙 古 锡 林 郭 勒 49.5 49.5 合 计 5545.66 5545.66 4. 发 电 效 率 情 况 分 析 2014 年 -2015 年 在 运 并 网 机 组 发 电 效 率 统 计 表 项 目 2014 年 2015 年 同 比 变 动 装 机 容 量 ( 兆 瓦 ) 5545.66 5545.66 0 发 电 量 ( 亿 千 瓦 时 ) 173.31 190.69-9.11% 厂 用 电 量 ( 万 千 瓦 时 ) 97891 110742-11.60% 厂 用 电 率 (%) 5.65 5.81-0.16 利 用 小 时 数 ( 小 时 ) 3125 3438-313 5.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45

项 目 名 称 执 行 概 算 本 年 投 资 完 成 数 本 年 资 金 支 出 累 计 投 资 完 成 数 资 金 来 源 绥 宁 宝 鼎 山 风 电 场 42,447.35 12,134.04 9,401.09 12,134.04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场 42,328.00 24,298.61 20,335.24 25,726.39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会 同 县 小 洪 水 电 站 27,617.00 40.31 40.31 2,498.46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环 保 节 能 工 程 105,302.80 29,536.39 19,805.61 59,920.04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技 术 改 造 工 程 28,140.30 13,104.18 8,005.09 21,660.05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小 型 基 建 工 程 9,519.66 1,546.98 1,143.31 59,718.89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信 息 化 工 程 2,313.50 1,503.48 621.51 1,751.95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合 计 257,668.61 82,163.98 59,352.16 183,409.81 自 有 资 金 贷 款 6. 其 他 说 明 46

( 五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总 体 分 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169,763,012.80 元, 增 幅 73.80%; 主 要 是 追 加 对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13950 万 元, 新 增 对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3300 万 元 (1) 重 大 的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大 连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期 初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损 益 调 整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45.00% 2,524,063.32-87,723.17 2,436,340.15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30.00% 41,267,782.46-2,649,264.03 38,618,518.43 4,404,800.00 38.00% 190,652,915.95 139,500,000.00 330,152,915.95 33.00% 33,000,000.00 33,000,000.00 (2) 重 大 的 非 股 权 投 资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执 行 概 算 本 年 投 资 完 成 数 本 年 资 金 支 出 累 计 投 资 完 成 数 绥 宁 宝 鼎 山 风 电 场 424,473,500.00 121,340,400.00 94,010,900.00 121,340,400.00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场 423,280,000.00 242,986,126.93 203,352,400.00 257,263,900.00 会 同 县 小 洪 水 电 站 276,170,000.00 403,055.42 403,055.42 24,984,606.62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无 ( 六 ) 重 大 资 产 和 股 权 出 售 被 处 置 单 位 名 称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股 权 处 置 比 例 (%) 股 权 处 置 价 款 股 权 处 置 方 式 处 置 日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4,100,000.00 100 2,206,200.00 挂 牌 转 让 -7,099,433.69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5,000,000.00 100 3,393,500.00 挂 牌 转 让 -7,275,863.04 2015 年, 本 公 司 与 青 泓 ( 南 京 ) 再 生 资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转 让 所 持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公 司 100% 股 权 及 全 部 债 权 转 让 给 青 泓 ( 南 京 ) 再 生 资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权 转 让 款, 相 关 财 产 权 转 移 手 续 及 股 权 变 更 手 续 已 完 成 ( 七 )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47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石 煤 资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益 阳 金 塘 冲 水 库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株 洲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大 唐 华 银 锡 东 能 源 开 发 公 司 1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4,100,000.00 4,100,000.00 1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1.00% 3,060,000.00 3,060,000.00 60.00% 52,800,000.00 52,800,000.00 1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78,421,210.39 139,140,081.95 217,561,292.34 1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550,000,000.00 550,000,000.00 100.00% 1,130,896,317.67 1,130,896,317.67 1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83.33% 18,150,000.00 6,000,000.00 24,150,000.00 100.00% 74,700,000.00 74,700,000.00 65.00% 57,507,046.61 57,507,046.61 100.00% 459,674,080.00 459,674,080.00 业 务 性 质 风 力 发 电 环 保 发 电 环 保 发 电 煤 电 联 产 水 力 发 电 环 保 发 电 风 力 发 电 水 力 发 电 水 力 发 电 风 力 发 电 火 力 发 电 火 力 发 电 房 地 产 商 业 贸 易 IT 软 件 节 能 科 技 煤 炭 开 采 ( 八 ) 公 司 控 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情 况 无 三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截 至 2015 年, 我 国 6000 千 瓦 及 以 上 火 电 机 组 总 容 量 达 到 9.6 亿 千 瓦, 比 十 一 五 末 增 加 近 2.5 亿 千 瓦 火 电 装 机 占 比 从 十 一 五 末 的 73.2% 降 至 68.4%, 拉 低 了 我 国 化 石 能 源 消 费 比 重 随 着 电 力 消 费 需 求 放 缓 非 化 石 能 源 发 电 量 高 速 增 长 等 因 素 影 响, 火 电 发 电 市 场 正 在 萎 缩, 火 电 发 电 量 自 1974 年 以 来 已 首 次 出 现 负 增 长 由 于 电 力 需 求 放 缓 导 致 发 电 市 场 增 量 空 间 有 限, 而 火 电 机 组 为 快 速 增 长 的 非 化 石 能 源 发 电 承 担 深 度 调 峰 和 备 用 功 能, 进 一 步 挤 压 了 火 力 发 电 市 场 空 间, 同 时, 火 电 新 投 产 装 机 保 持 较 大 规 模, 导 致 近 几 年 火 电 机 组 设 备 利 用 小 时 总 体 呈 持 续 下 降 态 势 考 虑 到 当 前 全 国 火 电 机 组 仍 然 有 超 过 1 亿 千 瓦 的 核 准 在 建 规 模, 预 计 火 电 设 备 利 用 小 时 偏 低 的 问 题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缓 解, 未 来 两 年 火 电 设 备 利 用 小 时 仍 将 持 续 下 降,2017 年 火 电 设 备 利 用 小 时 很 可 能 将 降 至 4000 小 时 以 下 但 受 益 于 煤 炭 市 场 不 景 气 的 现 状, 火 电 行 业 目 前 整 体 仍 处 于 盈 利 状 态, 但 盈 利 水 平 正 在 慢 慢 下 降 48

2015 年 是 中 央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也 是 新 一 轮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开 始 之 年 随 着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全 面 推 行, 市 场 投 资 主 体 将 更 为 多 样, 竞 争 也 将 更 激 烈 更 复 杂 一 是 发 电 产 能 过 剩 还 会 加 剧 经 济 新 常 态, 没 有 改 变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长 期 向 好 的 基 本 面, 但 发 展 速 度 由 高 速 向 中 高 速 换 档, 伴 随 结 构 转 型 产 业 升 级, 能 源 消 耗 强 度 下 降, 电 力 需 求 增 速 不 可 避 免 地 高 位 回 落, 与 前 些 年 形 成 的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快 速 增 长 惯 性 狭 路 相 逢, 十 三 五 头 几 年, 电 力 产 能 过 剩 还 会 加 剧, 火 电 机 组 利 用 小 时 还 会 进 一 步 下 降 二 是 电 力 价 格 进 入 回 调 周 期 一 方 面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强 化 能 源 降 价 预 期, 点 燃 政 府 调 电 价 拉 经 济 的 冲 动 ; 另 一 方 面 国 际 石 油 低 价 运 行 国 内 煤 炭 产 能 过 剩 带 动 煤 价 持 续 走 软, 客 观 上 打 开 了 电 价 调 整 空 间 这 两 个 方 面 的 同 步 共 振 必 然 开 启 电 力 降 价 周 期 如 果 完 全 放 开 政 府 管 制, 实 行 市 场 竞 争 定 价, 电 力 价 格 短 期 内 还 有 超 跌 的 风 险 三 是 节 能 减 排 加 重 火 电 经 营 压 力 近 年 来, 能 源 生 产 消 费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后 果 集 中 爆 发, 促 进 了 新 能 源 清 洁 能 源 大 发 展, 也 对 常 规 火 电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节 能 减 排 要 求, 由 此 带 来 的 技 术 改 造 不 仅 投 入 巨 大, 而 且 任 务 艰 巨 最 近, 环 保 部 发 改 委 和 能 源 局 印 发 通 知, 要 求 全 面 实 施 燃 煤 电 厂 超 低 排 放 和 节 能 改 造, 完 成 时 间 比 原 定 方 案 大 幅 提 前 这 对 火 电 的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效 益 都 会 带 来 显 著 影 响 由 于 湖 南 十 三 五 期 间 火 电 投 产 规 模 有 限, 公 司 在 区 域 内 发 电 企 业 龙 头 地 位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虽 然 电 力 市 场 化 改 革 给 公 司 的 发 展 经 营 带 来 挑 战, 但 规 模 优 势 和 区 域 优 势 能 够 帮 助 公 司 在 未 来 的 发 展 中 赢 得 空 间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战 略 : 一 个 愿 景 五 个 华 银 一 个 愿 景 : 建 设 创 新 型 优 质 电 能 服 务 商 创 新 型, 发 扬 敢 为 人 先 的 湖 湘 文 化 传 统, 坚 持 差 异 化 竞 争 原 则, 推 进 产 业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培 育 公 司 独 有 的 盈 利 模 式 优 质, 一 方 面 指 公 司 致 力 于 生 产 安 全 清 洁 稳 定 的 电 能 产 品, 提 供 客 户 认 可 的 满 意 的 电 力 服 务 ; 另 一 方 面 指 公 司 资 产 盈 利 能 力 区 域 对 标 最 强 行 业 对 标 先 进, 能 够 为 股 东 带 来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的 投 资 回 报 电 能 服 务 商, 提 供 安 全 用 电 可 靠 用 电 经 济 用 电 的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促 进 公 司 从 生 产 型 向 服 务 型 转 变 五 个 华 银 : 价 值 华 银 绿 色 华 银 法 治 华 银 责 任 华 银 创 新 华 银 价 值 华 银, 价 值 思 维 效 益 导 向 理 念 贯 穿 于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的 全 过 程 和 各 方 面, 做 履 行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表 率, 实 现 企 业 的 经 济 政 治 文 化 社 会 生 态 综 合 价 值 最 优 绿 色 华 银 坚 持 绿 色 生 产, 机 组 能 效 和 排 放 水 平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 弘 扬 绿 色 文 明, 协 同 相 关 利 益 方 绿 色 发 展 低 碳 发 展 循 环 发 展 法 治 华 银 建 立 系 统 完 备 科 学 规 范 运 行 有 效 的 制 度 体 系, 营 造 用 制 度 管 事 按 规 矩 办 事 靠 规 则 议 事 的 内 部 环 境, 形 成 依 法 治 企 诚 信 经 营 务 实 高 效 的 治 理 生 态 创 新 华 银 坚 持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持 续 推 进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和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依 靠 创 新 激 发 企 业 提 质 增 效 升 级 的 活 力 和 动 力 责 任 华 银 履 行 政 治 责 任, 服 务 国 家 能 源 战 略, 确 保 安 全 可 靠 供 电 ; 履 行 经 济 责 任, 持 续 提 升 盈 利 能 力,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和 股 东 投 资 保 值 增 值 ;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节 约 资 源 保 护 环 境, 奉 献 社 会, 与 员 工 共 享 发 展 成 果 ( 三 ) 经 营 计 划 安 全 生 产 : 守 住 安 全 和 环 保 红 线 底 线, 不 发 生 人 身 设 备 事 故 和 环 保 通 报 事 件 ; 发 电 量 : 完 成 178 亿 千 瓦 时 ; 供 电 煤 耗 : 完 成 320.04 克 / 千 瓦 时 ; 热 值 差 : 完 成 300 千 焦 / 千 克 ; 综 合 厂 用 电 率 : 完 成 6.98%; 电 费 回 收 率 : 完 成 100% ( 四 )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1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由 高 速 向 中 高 速 换 档, 湖 南 的 经 济 增 速 保 持 缓 行 节 奏,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保 持 小 幅 增 长, 伴 随 结 构 转 型 产 业 升 级, 能 源 消 耗 强 度 下 降, 电 力 产 能 过 剩 还 会 加 剧, 用 电 需 求 仍 受 经 济 气 候 和 来 水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49

2 电 力 价 格 进 入 回 调 周 期 一 方 面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强 化 能 源 降 价 预 期, 点 燃 政 府 调 电 价 拉 经 济 的 冲 动 ; 另 一 方 面 国 际 石 油 低 价 运 行 国 内 煤 炭 产 能 过 剩 带 动 煤 价 持 续 走 软, 客 观 上 打 开 了 电 价 调 整 空 间 这 两 个 方 面 的 同 步 共 振 必 然 开 启 电 力 降 价 周 期 如 果 完 全 放 开 政 府 管 制, 实 行 市 场 竞 争 定 价, 电 力 价 格 短 期 内 还 有 超 跌 的 风 险 3 湖 南 省 水 电 装 机 比 重 近 半, 火 电 为 水 电 调 峰 备 用, 但 缺 乏 水 火 电 的 调 峰 备 用 补 偿 机 制,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湖 南 火 电 经 营 压 力, 必 须 要 有 政 府 主 导 下 的 顶 层 改 革 才 能 破 解 三 峡 葛 洲 坝 电 站 河 南 等 外 购 量 送 电 湖 南, 也 同 样 直 接 挤 压 湖 南 火 电 空 间 4 节 能 减 排 加 重 火 电 经 营 压 力 近 年 来, 能 源 生 产 消 费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后 果 集 中 爆 发, 促 进 了 新 能 源 清 洁 能 源 大 发 展, 也 对 常 规 火 电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节 能 减 排 要 求 ; 环 保 部 发 改 委 和 能 源 局 要 求 全 面 尽 快 实 施 燃 煤 电 厂 超 低 排 放 和 节 能 改 造, 由 此 带 来 的 技 术 改 造 不 仅 投 入 巨 大, 而 且 任 务 艰 巨, 这 对 火 电 的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效 益 都 会 带 来 显 著 影 响 ( 五 ) 其 他 无 四 公 司 因 不 适 用 准 则 规 定 或 特 殊 原 因, 未 按 准 则 披 露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说 明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根 据 证 监 会 监 管 精 神, 为 合 理 回 报 投 资 者,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但 由 于 累 计 亏 损 严 重, 公 司 本 年 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二 ) 公 司 近 三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或 预 案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或 预 案 分 红 年 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 含 税 )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现 金 分 红 的 数 额 ( 含 税 )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的 净 利 润 润 的 比 率 (%) ( 三 ) 以 现 金 方 式 要 约 回 购 股 份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情 况 2015 年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比 例 (%) 50

( 四 )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可 供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普 通 股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司 应 当 详 细 披 露 原 因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二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 一 )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与 股 改 相 关 的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承 诺 类 型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承 诺 方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内 容 见 公 司 治 理 一 栏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51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2014.6.30-2017.6.30 是 是 见 公 司 治 理 一 栏 见 下 2014.10.1-2015.12.31 是 是 无 无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见 公 司 治 理 一 栏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股 权 激 励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承 诺 附 : 华 银 电 力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业 绩 承 诺 1. 业 绩 承 诺 内 容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兴 华 ) 出 具 的 湘 潭 公 司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张 水 公 司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和 北 京 兴 华 出 具 的 耒 阳 电 厂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潭 公 司 )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张 水 公 司 ) 和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 以 下 简 称 耒 阳 电 厂 )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负 债 )2014 年 四 季 度 2015 年 度 ( 合 称 承 诺 期 ) 的 预 测 净 利 润 数 额 以 及 标 的 资 产 对 应 的 承 诺 期 预 测 权 益 净 利 润 数 额 ( 全 部 标 的 资 产 对 应 的 承 诺 期 预 测 权 益 净 利 润 之 和 称 为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目 标 企 业 2014 年 四 季 度 2015 年 预 测 承 诺 期 预 测 承 诺 期 预 测 比 例 号 / 资 产 预 测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权 益 净 利 润 1 湘 潭 公 司 8,965.30 15,774.23 24,739.53 100% 24,739.53 2 张 水 公 司 302.07 2,981.77 3,283.84 35% 1,149.34 3 耒 阳 资 产 3,014.19 6,593.24 9,607.43-9,607.43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35,496.30 2. 实 际 利 润 数 与 承 诺 利 润 数 差 异 的 确 定 华 银 电 力 应 于 各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聘 请 负 责 其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标 的 资 产 实 际 权 益 净 利 润 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额 的 差 异 情 况 进 行 审 计, 并 由 负 责 其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此 出 具 专 项 审 核 意 见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标 的 资 产 的 实 际 权 益 净 利 润 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额 的 差 值, 以 负 责 其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专 项 审 核 结 果 为 准 确 定 3. 业 绩 补 偿 的 实 施 如 标 的 资 产 按 上 述 2. 实 际 利 润 数 与 承 诺 利 润 数 差 异 的 确 定 部 分 确 定 的 实 际 权 益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上 述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的, 称 为 达 标 ; 否 则, 称 为 未 达 标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唐 集 团 ) 和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地 电 公 司 ) 保 证, 在 承 诺 期 内, 标 的 资 产 实 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上 述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即 保 证 标 的 资 产 达 标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保 证, 在 承 诺 期 内, 湘 潭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湘 潭 公 司 预 测 净 利 润 其 中,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按 其 在 本 次 重 组 实 施 前 分 别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 即 大 唐 集 团 60.93% 地 电 公 司 39.07%) 承 担 承 诺 责 任 大 唐 集 团 保 证, 在 承 诺 期 内, 张 水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的 35% 不 低 于 张 水 公 司 预 测 权 益 净 利 润 大 唐 集 团 保 证, 在 承 诺 期 内, 耒 阳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负 债 ) 实 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耒 阳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负 债 ) 预 测 净 利 润 在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如 标 的 资 产 未 达 标, 各 方 同 意, 由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按 照 本 协 议 约 定 对 实 际 权 益 净 利 润 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的 差 额 ( 下 称 未 达 标 值 ) 承 担 责 任 并 实 施 全 额 现 金 补 偿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若 标 的 资 产 达 标, 则 转 让 方 中 任 何 一 方 均 无 需 向 华 银 电 力 进 行 利 润 补 偿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若 标 的 资 产 未 达 标, 各 方 同 意, 大 唐 集 团 和 耒 阳 电 厂 利 润 承 诺 责 任 全 部 由 大 唐 集 团 承 担,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应 以 现 金 方 式 向 华 银 电 力 进 行 补 偿, 具 体 现 金 补 偿 数 额 按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大 唐 集 团 应 补 偿 额 =( 耒 阳 资 产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耒 阳 资 产 实 际 净 利 润 ) 100%+( 湘 潭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湘 潭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60.93%+( 张 水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张 水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35% 地 电 公 司 应 补 偿 额 =( 湘 潭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湘 潭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39.07% 如 上 述 大 唐 集 团 或 地 电 公 司 应 补 偿 额 小 于 等 于 零, 则 该 方 无 需 补 偿 各 方 同 意, 如 大 唐 集 团 或 地 电 公 司 或 该 两 方 的 应 补 偿 额 大 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与 标 的 资 产 实 际 净 利 润 的 差 额, 则 上 述 任 何 一 方 或 双 方 的 实 际 应 补 偿 额 仅 以 该 差 额 为 最 高 上 限, 即 超 出 部 分 任 何 一 方 均 无 需 承 担 补 偿 如 因 任 何 标 的 资 产 在 过 渡 期 内 亏 损, 且 相 关 转 让 方 已 根 据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协 议 之 约 定 的 向 华 银 电 力 进 行 了 过 渡 期 损 失 补 偿, 则 该 补 偿 额 与 其 在 上 述 公 式 中 约 定 的 应 补 偿 额 无 需 重 复 计 算 4. 补 偿 方 式 根 据 各 方 承 诺 的 约 定, 负 有 补 偿 义 务 的 相 关 方 应 在 承 诺 期 届 满 后 审 计 机 构 出 具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之 日 起 30 个 工 作 日 内, 针 对 其 应 补 偿 额 向 华 银 电 力 现 金 补 偿 52

( 二 ) 公 司 资 产 或 项 目 存 在 盈 利 预 测, 且 报 告 期 仍 处 在 盈 利 预 测 期 间, 公 司 就 资 产 或 项 目 是 达 到 原 盈 利 预 测 及 其 原 因 作 出 说 明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耒 阳 资 产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标 的 公 司 / 资 产 承 诺 期 实 际 净 利 润 为 61,157.59 万 元, 标 的 公 司 / 资 产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为 57,966.23 万 元,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超 过 预 测 数 22,469.93 万 元 主 要 为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盈 利 预 测 值 增 加, 致 使 净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三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情 况 及 清 欠 进 展 情 况 四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三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五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原 聘 任 现 聘 任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98 122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限 10 1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限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报 酬 35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原 聘 请 的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连 续 10 年 为 公 司 提 供 审 计 服 务, 在 执 业 过 程 中 坚 持 独 立 审 计 原 则, 客 观 公 允 地 反 映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切 实 履 行 了 审 计 机 构 应 尽 职 责, 从 专 业 角 度 维 护 了 公 司 及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现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的 聘 期 已 到, 自 2015 年 起, 公 司 聘 请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将 为 公 司 提 供 年 度 审 计 监 证 及 咨 询 类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财 务 决 算 审 计 财 务 决 算 专 项 说 明 审 计 等 项 目 审 计 期 间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无 53

六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风 险 的 情 况 ( 一 ) 导 致 暂 停 上 市 的 原 因 以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消 除 暂 停 上 市 情 形 的 措 施 无 七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八 重 大 诉 讼 仲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54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诚 信 状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未 履 行 法 院 生 效 判 决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等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其 他 员 工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十 二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一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关 于 公 司 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存 贷 款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2015 年 向 关 联 方 出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并 提 供 相 关 劳 务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燃 煤 购 销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查 询 索 引 见 2015.3.14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 二 ) 资 产 或 股 权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查 询 索 引 向 控 股 股 东 等 定 向 增 发 股 份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见 2015.1.31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1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和 2015.9.30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的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之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书 关 于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融 资 租 赁 见 2015.3.14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的 议 案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关 于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再 次 开 展 融 资 见 2015.4.29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租 赁 的 议 案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关 于 公 司 与 上 海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见 2015.8.4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融 资 租 赁 的 议 案 报 和 上 证 报 关 于 转 让 小 火 电 关 停 容 量 指 标 的 议 案 见 2015.12.30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55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4 涉 及 业 绩 约 定 的, 应 当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的 业 绩 实 现 情 况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入 资 产 2014 年 四 季 度 和 2015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的 说 明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第 53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编 制 了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入 资 产 2014 年 四 季 度 和 2015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的 说 明 ( 以 下 简 称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 本 公 司 保 证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一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交 易 本 公 司 通 过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的 方 式 购 买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潭 公 司 )100.00% 股 权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以 及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负 债 )( 以 下 简 称 耒 阳 资 产 ),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其 中 : ( 一 )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唐 集 团 )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地 电 公 司 ) 及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 以 下 简 称 耒 阳 电 厂 ) 定 向 发 行 股 份 收 购 大 唐 集 团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60.93% 股 权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地 电 公 司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39.07% 股 权, 以 及 耒 阳 资 产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资 产 拟 定 的 交 易 价 格 2,821,888,679.15 元, 本 公 司 以 发 行 股 份 方 式 支 付, 按 照 3.05 元 / 股 的 发 行 价 格 计 算, 本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股 份 发 行 数 量 为 925,209,403 股 本 公 司 此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具 体 发 行 对 象 及 发 行 股 数 情 况 如 下 : 发 行 对 象 发 行 数 量 ( 股 ) 大 唐 集 团 371,530,494 耒 阳 电 厂 344,695,901 地 电 公 司 208,983,008 合 计 925,209,403 ( 二 ) 公 司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配 套 融 资 总 额 不 超 过 本 次 交 易 总 额 的 25%, 且 不 超 过 94,062 万 元 为 此, 本 公 司 向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王 敏 财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创 金 和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56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发 行 价 格 为 6.52 元 / 股, 发 行 数 量 为 144,266,871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40,619,998.92 元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上 市 公 司 及 标 的 资 产 的 流 动 资 金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将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张 水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以 及 耒 阳 电 厂 全 部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入 资 产 情 况 ( 一 ) 购 入 资 产 整 体 情 况 1 湘 潭 公 司 湘 潭 公 司 于 1995 年 11 月 13 日 由 中 国 华 中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华 银 电 力 湖 南 省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湘 潭 市 办 事 处 共 同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34,600 万 元 设 立, 其 中 中 国 华 中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和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持 股 40%, 华 银 电 力 持 股 13%, 湖 南 省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湘 潭 市 办 事 处 持 股 7% 设 立 时, 湘 潭 公 司 名 称 为 湖 南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96 年 3 月 25 日, 中 国 华 中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与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签 署 中 国 华 中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与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关 于 湖 南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份 转 让 的 内 部 协 议, 中 国 华 中 电 力 集 团 公 司 将 所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40% 的 股 权 转 予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1997 年 8 月 和 9 月, 经 湘 潭 公 司 第 三 次 股 东 会 审 议 同 意, 湖 南 省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湘 潭 市 办 事 处 以 及 华 银 电 力 将 分 别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7% 和 13%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2001 年 7 月 26 日, 根 据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出 具 的 关 于 湖 南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变 更 的 函 ( 湘 投 资 函 (2001)42 号 ),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40% 股 权 全 部 划 转 至 湖 南 省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地 电 公 司 前 身 ) 2002 年 全 国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国 家 计 委 关 于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发 电 资 产 重 组 划 分 方 案 的 批 复 ( 计 基 础 (2002)2704 号 ), 将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60% 股 权 划 转 至 大 唐 集 团 2004 年 10 月, 经 湘 潭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审 议 批 准, 湘 潭 公 司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方 式 进 行 增 资, 增 资 合 计 35,740 万 元, 股 东 按 股 权 比 例 参 与 该 次 增 资 2004 年 9 月 30 日, 湘 潭 诚 正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该 次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潭 诚 会 验 字 [2004]299 号 ), 确 认 截 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 湘 潭 公 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35,740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70,340 万 元 2004 年 10 月 27 日, 湘 潭 公 司 就 该 次 增 资 履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008 年 3 月 21 日, 经 湘 潭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湘 潭 公 司 股 东 按 其 股 权 比 例 对 湘 潭 公 司 增 加 出 资, 其 中, 大 唐 集 团 增 资 51,867 万 元, 地 电 公 司 增 资 34,578 万 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 湘 潭 诚 正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该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潭 诚 会 验 字 [2008]117 号 ), 确 认 截 至 2008 年 3 月 28 日, 湘 潭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合 计 86,445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56,785 万 元 2008 年 7 月 11 日, 湘 潭 公 司 就 该 次 增 资 履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57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大 唐 集 团 与 地 电 公 司 签 署 了 股 权 置 换 协 议, 地 电 公 司 用 其 在 石 门 电 厂 的 全 部 出 资 26,300 万 元 置 换 大 唐 集 团 对 湘 潭 公 司 的 出 资 26,300 万 元, 同 时 大 唐 集 团 以 货 币 方 式 对 湘 潭 公 司 增 资 15,000 万 元, 湘 潭 公 司 取 得 湖 南 省 国 资 委 关 于 湖 南 湘 投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所 持 大 唐 石 门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与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所 持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股 权 进 行 置 换 等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湘 国 资 产 权 函 [2012]274 号 ) 2013 年 11 月 15 日, 湘 潭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股 权 置 换 及 增 资 事 项,2014 年 2 月, 湘 潭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股 权 变 动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该 次 股 权 置 换 和 增 资 完 成 后, 湘 潭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56,785 万 元 增 至 171,785 万 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 经 湘 潭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批 准, 同 意 大 唐 集 团 向 湘 潭 公 司 增 资 30,000 万 元, 同 时 将 湘 潭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约 26,016 万 元 转 增 为 注 册 资 本, 地 电 公 司 未 参 与 本 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上 述 增 资 完 成 后, 湘 潭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27,801 万 元 2014 年 9 月 26 日, 湘 潭 公 司 就 该 次 增 资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截 至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前, 湘 潭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出 资 额 的 比 例 大 唐 集 团 138,799 60.93% 地 电 公 司 89,002 39.07% 合 计 227,801 100.00% 2015 年 7 月 28 日, 大 唐 公 司 和 地 电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的 100% 的 股 权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湘 潭 公 司 就 该 次 转 让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变 更 后, 本 公 司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湘 潭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430300000018667;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俞 东 江 ; 注 册 地 址 为 湘 潭 市 岳 塘 区 双 马 镇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建 设 经 营 湘 潭 燃 煤 电 厂 一 期 2 300MW 二 期 2 60MW 机 组 以 及 后 续 扩 建 项 目 ; 向 电 网 售 电 ; 开 发 和 经 营 为 电 力 行 业 服 务 的 机 组 设 备 燃 料 及 灰 渣 的 综 合 利 用 2 张 水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于 1995 年 4 月 14 日 由 华 银 电 力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张 家 界 市 电 力 公 司 共 同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10,000 万 元 设 立, 其 中 华 银 电 力 持 股 50%,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持 股 35%, 张 家 界 市 电 力 公 司 持 股 15% 设 立 时, 名 称 为 湖 南 张 家 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99 年 4 月 9 日, 张 水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转 让 给 金 果 实 业 1999 年 7 月 8 日,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与 金 果 实 业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鉴 于 金 果 实 业 拟 向 全 体 股 东 实 施 配 股,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以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作 为 认 购 配 股 的 部 分 对 价 1999 年 8 月 26 日, 张 家 界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张 家 界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向 张 家 界 市 经 济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划 转 经 营 资 本 收 益 和 债 务 的 批 复 ( 张 政 函 [1999]122 号 ), 将 张 家 界 市 电 力 公 司 所 持 有 张 水 公 司 15% 的 股 权 划 转 给 张 家 界 市 经 济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后 更 名 为 张 家 界 经 发 集 团 ) 1998 年 9 月 25 日, 张 家 界 市 人 民 政 府 与 华 银 电 力 签 订 债 权 债 务 转 让 及 还 款 协 议 书, 约 58

定 张 家 界 经 发 集 团 将 所 持 有 张 水 公 司 1%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华 银 电 力, 用 于 抵 偿 张 家 界 市 政 府 对 华 银 电 力 的 债 务 2004 年 10 月 28 日, 张 水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金 果 实 业 将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转 让 给 中 国 银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双 方 于 2004 年 6 月 21 日 签 订 了 资 产 置 换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金 果 实 业 以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置 换 中 国 银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资 产 2004 年 11 月 15 日, 张 水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中 国 银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转 让 给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2005 年 根 据 湖 南 国 资 委 的 湘 国 资 函 [2005]176 号 文 改 制 更 名 为 湖 南 湘 投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2004 年 11 月 15 日, 中 国 银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中 国 银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向 湖 南 省 经 济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转 让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2009 年 4 月 24 日, 张 水 公 司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湖 南 湘 投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转 让 给 大 唐 集 团 2009 年 6 月 21 日, 湖 南 省 国 资 委 出 具 了 关 于 湖 南 张 家 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协 议 转 让 的 批 复 ( 湘 国 资 产 权 函 [2009]90 号 ) 2009 年 7 月 15 日, 湖 南 湘 投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大 唐 集 团 签 署 了 湖 南 张 家 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9 年 4 月 24 日, 张 水 公 司 召 开 2008 年 度 股 东 会, 审 议 并 决 议 将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已 就 名 称 变 更 于 2009 年 5 月 31 日 办 理 完 毕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011 年 2 月 11 日, 张 家 界 市 国 资 委 出 具 关 于 市 经 济 发 展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14% 股 权 的 批 复 ( 张 国 资 [2011]6 号 ), 同 意 张 家 界 经 发 集 团 向 华 银 电 力 转 让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14% 股 权 2011 年 2 月 21 日, 张 家 界 经 发 集 团 与 华 银 电 力 签 订 了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受 让 协 议 ) 2011 年 3 月 25 日, 张 水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张 家 界 经 发 集 团 将 其 所 持 张 水 公 司 14% 股 权 转 让 给 华 银 电 力 湖 南 湘 资 源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针 对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出 具 评 估 报 告 书 ( 湘 资 源 评 字 [2010] 第 021 号 ) 截 至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前, 张 水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出 资 额 的 比 例 华 银 电 力 6,500 65.00% 大 唐 集 团 3,500 35.00% 合 计 1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 31 日, 大 唐 集 团 将 其 持 有 张 水 公 司 35% 的 股 权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张 水 公 司 就 本 次 变 更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变 更 后, 本 公 司 持 有 张 水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张 水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430800000007164;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俞 东 江 ; 注 册 地 址 为 张 家 界 市 紫 舞 路 60 号 张 水 公 司 主 营 水 力 发 电 厂 建 设 生 产 经 营 及 水 库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下 辖 鱼 潭 贺 龙 两 个 电 厂 ( 作 为 分 公 司 管 理 ), 在 役 装 机 容 量 9.4 万 KW(1997 年 6 月 投 产 的 贺 龙 电 厂 2.4 万 KW(3 0.8 万 KW), 1999 年 11 月 投 产 的 鱼 潭 电 厂 7 万 KW(3 2 万 KW+1 1 万 KW) 59

3 耒 阳 资 产 耒 阳 电 厂 ( 时 称 湖 南 省 耒 阳 电 厂 ) 成 立 于 1990 年 12 月 25 日, 系 经 国 家 计 划 委 员 会 于 1981 年 2 月 3 日 出 具 的 关 于 湖 南 省 耒 阳 电 厂 计 划 任 务 书 的 批 复 ( 计 燃 [1981]53 号 ), 以 及 水 利 电 力 部 华 中 电 业 管 理 局 于 1987 年 4 月 22 日 出 具 的 关 于 耒 阳 火 力 发 电 厂 建 制 的 批 复 ( 华 中 电 劳 字 (87) 29 号 ) 批 准, 由 原 湖 南 省 电 力 工 业 局 出 资 筹 建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40,444 万 元 2003 年 2 月 2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出 具 的 国 务 院 关 于 组 建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03]16 号 ), 原 湖 南 省 电 力 工 业 局 所 持 湖 南 省 耒 阳 电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无 偿 划 转 至 大 唐 集 团, 大 唐 集 团 成 为 湖 南 省 耒 阳 电 厂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2003 年 10 月 28 日, 湖 南 省 耒 阳 电 厂 更 名 为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耒 阳 电 厂 经 营 性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用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管 道 沟 槽 及 构 筑 物, 生 产 用 辅 助 设 施, 原 材 料 等 存 货,996,306.2 平 方 米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及 因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往 来 款 项 等 资 产 项 目 与 经 营 性 资 产 相 关 的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因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往 来 款 项 长 期 借 款 等 负 债 项 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 耒 阳 电 厂 完 成 了 将 耒 阳 电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性 负 债 )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的 相 关 手 续, 本 公 司 的 耒 阳 分 公 司 承 接 了 该 资 产 耒 阳 分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编 码 为 91430481351667608P; 负 责 人 为 彭 朝 晖 ; 营 业 场 所 为 耒 阳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工 业 大 道 中 小 创 业 园 C6 栋 601 号 耒 阳 分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火 力 发 电, 技 术 协 作 和 小 型 机 电 工 程 ( 含 锅 炉 ) 安 装 调 试 电 力 销 售 ( 二 ) 购 入 资 产 作 价 情 况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天 健 兴 业 ) 对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耒 阳 电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应 负 债 )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天 健 兴 业 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天 兴 评 报 字 (2014) 第 1113 号 天 兴 评 报 字 (2014) 第 1114 号 天 兴 评 报 字 (2014) 第 1115 号 评 估 报 告 本 次 交 易 的 评 估 以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值 为 最 终 评 估 结 论, 即 湘 潭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评 估 值 为 1,631,426,096.10 元,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的 评 估 值 为 139,140,085.00 元, 耒 阳 资 产 的 评 估 值 为 1,051,322,498.05 元, 三 项 资 产 合 计 评 估 值 为 2,821,888,679.15 元 最 终 的 交 易 价 格 为 2,821,888,679.15 元 ( 三 ) 本 次 交 易 资 产 交 割 情 况 1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交 割 情 况 2015 年 7 月 28 日 湘 潭 公 司 完 成 了 将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持 有 湘 潭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的 工 商 登 记 备 案 手 续 2015 年 7 月 31 日 张 水 公 司 完 成 了 将 大 唐 集 团 持 有 张 水 公 司 35% 的 股 权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的 工 商 登 记 备 案 手 续 60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 耒 阳 电 厂 完 成 了 将 耒 阳 电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性 负 债 ) 过 户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的 相 关 手 续, 本 公 司 的 耒 阳 分 公 司 承 接 了 该 资 产 2 本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登 记 情 况 2015 年 9 月 24 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王 敏 财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创 金 和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等 5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的 股 权 登 记 手 续,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 出 具 了 证 券 变 更 登 记 证 明 2015 年 9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向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耒 阳 电 厂 等 3 名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的 股 权 登 记 手 续,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 出 具 了 证 券 变 更 登 记 证 明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24 日,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增 资 事 宜 分 别 进 行 了 验 资, 并 出 具 了 相 应 的 验 资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5]12574 号 和 天 职 业 字 [2015]13071 号 ) 根 据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和 耒 阳 电 厂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925,209,403.00 元, 特 定 投 资 者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王 敏 财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创 金 和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44,266,871.00 元, 均 已 到 位 本 公 司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金 额 为 1,781,124,274.00 元,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781,124,274.00 元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耒 阳 电 厂 依 法 就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过 户 事 宜 履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后, 本 公 司 实 际 取 得 了 湘 潭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张 水 公 司 35% 的 股 权 耒 阳 电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本 公 司 向 交 易 对 方 及 认 购 配 套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资 者 发 行 股 份 并 进 行 了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完 成 了 本 次 交 易 的 交 割 手 续 三 购 入 资 产 承 诺 期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 一 ) 购 入 资 产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湘 潭 公 司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2014] 京 会 兴 鉴 字 07000001 号 )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张 水 公 司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4]12617-1 号 ) 和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耒 阳 电 厂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2014] 京 会 兴 鉴 字 07000002 号 ), 对 标 的 公 司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和 耒 阳 资 产 2014 年 四 季 度 和 2015 年 度 ( 合 称 承 诺 期 ) 预 期 收 益 预 测 如 下 : 61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四 季 度 2015 年 度 预 承 诺 期 预 测 权 益 比 例 承 诺 期 权 益 预 目 标 企 业 / 资 预 测 净 利 润 测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 测 净 利 润 产 A B C=A+B D E=C*D 湘 潭 公 司 8,965.30 15,774.23 24,739.53 100.00 24,739.53 张 水 公 司 302.07 2,981.77 3,283.84 35.00 1,149.34 耒 阳 资 产 3,014.19 6,593.24 9,607.43-9,607.43 合 计 12,281.56 25,349.24 37,630.80 35,496.30

( 二 ) 购 入 资 产 承 诺 期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情 况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耒 阳 资 产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标 的 公 司 / 资 产 的 盈 利 预 测 完 成 情 况 如 下 : 目 标 企 业 / 资 产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耒 阳 资 产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预 测 数 2014 年 四 季 度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2015 年 度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承 诺 期 实 际 净 利 润 权 益 比 例 (%)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差 异 数 A B C D=B+C E F=D*E G=F-A 24,739.53 19,969.66 29,780.60 1,149.34 434.85 49,750.26 4,474.93 4,909.78 100.00 49,750.26 25,010.73 35.00 1,718.42 569.08 9,607.43 3,636.23 2,861.32 6,497.55-6,497.55-3,109.88 合 计 35,496.30 24,040.74 37,116.85 61,157.59 57,966.23 22,469.93( 注 ) 注 :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超 过 预 测 数 22,469.93 万 元, 其 中 : 大 唐 集 团 12,698.24 万 元, 地 电 公 司 9,771.69 万 元 湘 潭 公 司 张 水 公 司 和 耒 阳 资 产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16BJA90034 XYZH/2016CSA20394 号 的 审 计 报 告 ; 根 据 华 银 电 力 与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和 耒 阳 电 厂 四 方 签 订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的 约 定, 上 述 2015 年 度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已 剔 除 政 府 收 储 湘 潭 土 地 之 影 响 耒 阳 资 产 在 承 诺 期 内 盈 利 预 测 实 现 未 能 达 到 评 估 盈 利 预 测 数 的 主 要 原 因 : 耒 阳 资 产 属 于 火 力 发 电 行 业, 由 于 湖 南 火 力 发 电 作 为 水 力 发 电 的 调 峰 之 用, 实 际 发 电 利 用 小 时 数 未 能 达 到 预 测 的 利 用 小 时 数 ( 三 ) 实 际 盈 利 数 不 足 利 润 预 测 数 的 补 偿 根 据 本 公 司 与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和 耒 阳 电 厂 签 订 的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及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的 约 定 :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若 标 的 资 产 盈 利 未 达 标, 各 方 同 意, 大 唐 集 团 和 耒 阳 电 厂 利 润 承 诺 责 任 全 部 由 大 唐 集 团 承 担, 湘 潭 公 司 的 差 额 由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向 华 银 电 力 进 行 补 偿, 具 体 补 偿 数 额 如 下 : 大 唐 集 团 应 补 偿 额 =( 耒 阳 资 产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耒 阳 资 产 实 际 净 利 润 ) 100%+( 湘 潭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湘 潭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60.93%+( 张 水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张 水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35%; 地 电 公 司 应 补 偿 额 =( 湘 潭 公 司 承 诺 期 预 测 净 利 润 - 湘 潭 公 司 实 际 净 利 润 ) 39.07% 由 于 资 产 重 组 标 的 公 司 和 资 产 实 际 盈 利 已 实 现 承 诺, 因 此, 大 唐 集 团 和 地 电 公 司 无 需 对 承 诺 利 润 进 行 补 偿 ( 三 )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62 查 询 索 引

关 于 参 股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雷 州 2 1000MW 上 大 压 小 发 电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见 2015.3.14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证 报 和 上 证 报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 四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无 查 询 索 引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 五 ) 其 他 无 十 三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 二 )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方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系 公 司 本 部 被 担 保 方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亿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发 生 担 保 是 关 是 否 存 是 否 为 担 保 日 期 担 保 担 保 担 保 否 已 经 担 保 是 担 保 逾 联 在 反 担 关 联 方 金 额 ( 协 议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类 型 履 行 完 否 逾 期 期 金 额 关 保 担 保 签 署 毕 系 日 ) 16.60 69 2015.1.1 2030.1.1 一 般 担 保 否 否 否 是 联 营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16.6069 报 告 期 末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 不 包 括 对 子 16.6069 63

公 司 的 担 保 )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0.1584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B) 0.1584 担 保 总 额 (A+B)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情 况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16.7653 担 保 总 额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38.97 其 中 :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C)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被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D)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50% 部 分 的 金 额 (E) 上 述 三 项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C+D+E) 16.7653 未 到 期 担 保 可 能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说 明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 三 )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 四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无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关 于 2015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2 44 号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3 年 修 订 ) 等 有 关 规 定,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董 事 会 编 制 了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的 关 于 2015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一 ) 募 集 资 金 基 本 情 况 1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及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 1421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核 准,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由 主 承 销 商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的 方 式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A 股 144,266,871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6.52 元 /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64

940,619,998.92 元,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承 销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费 用 以 及 公 司 累 计 发 生 的 其 他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共 23,349,919.98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917,270,078.94 元, 已 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存 入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神 龙 支 行 43001764061052505274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已 经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2015) 天 职 业 字 [2015]12574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 募 集 资 金 本 年 度 使 用 金 额 及 年 末 余 额 公 司 到 账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917,270,078.94 元,2015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917,270,078.94 元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使 用 917,270,078.94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款 余 额 为 0 元 ( 二 )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情 况 为 了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权 益,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使 用 及 使 用 情 况 的 监 督 等 方 面 均 作 出 了 具 体 明 确 的 规 定 公 司 按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范 本 ), 分 别 与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神 龙 支 行 签 订 了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协 议 内 容 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范 本 )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存 放 使 用 和 管 理 募 集 资 金, 并 履 行 了 相 关 义 务 ( 三 ) 本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本 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严 格 按 照 披 露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报 告 书 和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实 施,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上 市 公 司 及 标 的 资 产 的 流 动 资 金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917,270,078.94 元,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承 诺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917,270,078.94 元 ( 四 )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本 年 度 无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情 况 ( 五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2015 年 度, 本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和 使 用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3 年 修 订 ) 和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及 时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披 露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十 五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工 作 情 况 ( 一 )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和 湖 南 省 政 府 " 十 二 五 "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要 求, 公 司 投 入 约 0.6 亿 元 在 2015 年 7 月 完 成 了 最 后 一 台 机 组 耒 阳 #2 机 组 的 脱 硝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改 造, 提 前 全 面 完 成 了 国 家 下 达 的 十 二 五 期 间 2015 年 度 减 排 改 造 任 务 目 标,15 台 机 组 全 部 实 现 了 脱 硫 脱 硝 除 尘 改 造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减 排 能 力 公 司 下 属 的 耒 阳 株 洲 湘 潭 和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公 司 脱 硫 脱 硝 除 尘 废 水 等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常 年 正 常 运 行, 环 保 设 施 投 运 率 达 99% 以 上, 未 发 生 一 般 及 以 上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火 电 机 组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废 水 实 现 了 达 标 排 放 公 司 下 属 的 耒 阳 株 洲 湘 潭 和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公 司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其 管 理 制 度, 并 按 要 求 组 织 了 定 期 演 练 根 据 国 家 煤 电 节 能 减 排 升 级 与 改 造 行 动 计 划 (2014-2020 年 ) ( 发 改 能 源 [2014]2093 号 ) 文 要 求, 公 司 下 属 的 耒 阳 株 洲 湘 潭 和 金 竹 山 皆 启 动 了 节 能 减 排 超 低 排 放 升 级 改 造 前 期 工 作, 株 洲 湘 潭 已 分 别 完 成 了 一 台 机 组 超 低 排 放 升 级 改 造 的 招 标 初 步 设 计 工 作, 金 竹 山 已 完 成 了 #3 机 组 超 低 排 放 升 级 改 造 可 研 工 作 十 六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65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国 家 持 股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公 发 积 行 送 数 量 比 例 (%) 金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 新 股 转 股 股 237,263,477 33.33% +1,069,476,274 +1,069,476,274 1,306,739,751 73.37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237,263,477 33.33% +925,209,403 +925,209,403 1,162,472,880 65.27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144,266,871 +144,266,871 144,266,871 8.10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115,125,767 +115,125,767 115,125,767 6.46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29,141,104 +29,141,104 29,141,104 1.64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474,384,523 66.67% 474,384,523 26.63% 通 股 份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74,384,523 66.67% 474,384,523 26.63%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711,648,000 100.00% +1,069,476,274 +1,069,476,274 1,781,124,274 100.00% 2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2015 年, 公 司 进 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公 司 向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和 耒 阳 电 厂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大 唐 集 团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60.93% 股 权 张 水 公 司 35% 股 权, 地 电 公 司 所 持 湘 潭 公 司 39.07% 股 权, 以 及 耒 阳 电 厂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 包 括 相 关 负 债 ) 发 行 价 格 :3.05 元 / 股, 发 行 数 量 :925,209,403 股 同 时, 向 5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发 行 价 格 :6.52 元 / 股 发 行 数 量 :144,266,871 股 发 行 完 毕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711,648,000 股 增 加 到 1,781,124,274 股 3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如 有 ) 2015 年, 公 司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以 及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共 新 增 普 通 股 股 份 1,069,476,274 股, 当 年 每 股 收 益 为 0.23 元 / 股, 比 上 年 的 -0.25 元 / 股 增 长 0.48 元 / 股 ; 当 年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2.22 元 / 股, 比 上 年 的 1.79 元 / 股 增 长 0.43 元 / 股 4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无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年 初 限 售 股 数 本 年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本 年 增 加 限 售 股 数 66 年 末 限 售 股 数 限 售 原 因 单 位 : 股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237,263,477 0 0 237,263,477 股 改 限 售 股 中 国 大 唐 0 0 371,530,494 371,530,494 定 向 增 发 集 团 公 司 限 售 股 2018-9-28 大 唐 耒 阳 0 0 344,695,901 344,695,901 定 向 增 发 发 电 厂 限 售 股 2018-9-28 湖 南 湘 投 0 0 208,983,008 208,983,008 定 向 增 发 地 方 电 力 限 售 股 2016-9-28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泰 康 资 产 0 0 17,791,411 17,791,411 定 向 增 发 管 理 有 限 限 售 股 2016-9-24 责 任 公 司 招 商 财 富 0 0 14,570,552 14,570,552 定 向 增 发 资 产 管 理 限 售 股 2016-9-24 有 限 公 司 王 敏 0 0 29,141,104 29,141,104 定 向 增 发 限 售 股 2016-9-24 财 通 基 金 0 0 48,254,602 48,254,602 定 向 增 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限 售 股 2016-9-24 创 金 合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0 0 34,509,202 34,509,202 定 向 增 发 限 售 股 2016-9-24 合 计 237,263,477 0 1,069,476,274 1,306,739,751 / /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 一 ) 截 至 报 告 期 内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证 券 的 种 类 发 行 日 期 发 行 价 格 ( 或 利 率 ) 发 行 数 量 上 市 日 期 单 位 : 股 币 种 : 人 民 币 获 准 上 市 交 易 数 量 普 通 股 股 票 类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2015-9-28 3.05 元 716,226,395 2018-9-28 716,226,395 通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2015-9-28 3.05 元 208,983,008 2016-9-28 208,983,008 通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2015-9-24 6.52 元 144,266,871 2016-9-24 144,266,871 通 股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公 司 债 类 交 易 终 止 日 期 其 他 衍 生 证 券 截 至 报 告 期 内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说 明 ( 存 续 期 内 利 率 不 同 的 债 券, 请 分 别 说 明 ): 见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67

( 二 )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变 动 及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变 动 见 ( 一 )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及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说 明 公 司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较 期 初 下 降 22.48 亿 元, 降 幅 10.19%, 其 中 流 动 资 产 下 降 18.85 亿 元, 降 幅 31.06%,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从 期 初 的 27.50% 降 至 21.11%; 非 流 动 资 产 下 降 3.63 亿 元, 降 幅 2.27%,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从 期 初 的 72.50% 上 升 至 78.89% 公 司 期 末 负 债 总 额 较 期 初 下 降 35.54 亿 元, 降 幅 18.25%,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下 降 12.73 亿 元, 降 幅 17.90%,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重 从 期 初 的 36.51% 上 升 至 36.66%; 非 流 动 负 债 下 降 22.81 亿 元, 降 幅 18.45%,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重 从 期 初 的 63.49% 降 至 63.34% ( 三 ) 现 存 的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无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112,984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的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109,622 ( 户 )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股 东 名 称 ( 全 称 )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371,530,494 608,793,971 34.18 608,793,971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344,695,901 344,695,901 19.35 344,695,901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208,983,008 208,983,008 11.73 208,983,008 王 敏 29,141,104 29,141,104 1.64 29,141,104 创 金 合 信 基 金 - 招 商 银 行 - 鹏 德 成 长 1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15,337,423 15,337,423 0.86 15,337,423 单 位 : 股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份 状 态 无 无 无 无 无 数 量 股 东 性 质 国 有 法 人 国 有 法 人 国 有 法 人 境 内 自 然 人 其 他 68

创 金 合 信 基 金 - 招 商 银 行 - 湖 南 轻 盐 创 投 定 增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招 商 财 富 - 招 商 银 行 - 弘 唯 基 石 2 号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财 通 基 金 - 工 商 银 行 - 富 春 定 增 添 利 11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14,570,552 14,570,552 0.82 14,570,552 14,570,552 14,570,552 0.82 14,570,552 10,134,979 10,134,979 0.57 10,134,979 长 沙 宏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0 10,000,000 0.56 0 湖 南 国 际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煤 炭 公 司 股 东 名 称 长 沙 宏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国 际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煤 炭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孙 华 方 文 严 书 凤 陈 盛 军 陈 婉 笑 温 中 梅 李 建 东 无 其 他 0 8,947,927 0.50 0 其 无 他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份 种 类 及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10,0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8,947,92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907,876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823,1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942,222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1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882,9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557,31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8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103,67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无 无 无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69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控 股 股 东 与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三 者 与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且 不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公 司 未 知 除 控 股 股 东 与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外,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是 否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前 十 名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及 限 售 条 件 序 号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的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可 上 市 交 易 情 况 新 增 可 上 市 可 上 市 交 易 交 易 股 份 数 时 间 量 单 位 : 股 限 售 条 件 1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237,263,477 部 分 履 行 资 产 注 入 承 诺, 股 份 上 市 时 间 暂 不 知 2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371,530,494 2018-9-28 371,530,494 3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344,695,901 2018-9-28 344,695,901 4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208,983,008 2016-9-28 208,983,008 公 司 5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791,411 2016-9-24 17,791,411 6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4,570,552 2016-9-24 14,570,552 7 王 敏 29,141,104 2016-9-24 29,141,104 8 财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48,254,602 2016-9-24 48,254,602 9 创 金 合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4,509,202 2016-9-24 34,509,202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控 股 股 东 与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两 者 与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且 不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公 司 未 知 除 控 股 股 东 与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外,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是 否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 三 )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股 成 为 前 10 名 股 东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的 名 称 约 定 持 股 起 始 日 期 约 定 持 股 终 止 日 期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参 与 配 售 新 股 约 定 持 股 期 限 的 说 明 无 70

四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1 法 人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情 况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陈 进 行 2003 年 4 月 9 日 经 营 集 团 公 司 及 有 关 企 业 中 由 国 家 投 资 形 成 并 由 集 团 公 司 拥 有 的 全 部 国 有 资 产 ; 从 事 电 力 能 源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和 管 理 ; 组 织 电 力 ( 热 力 ) 生 产 和 销 售 ; 电 力 设 备 制 造 设 备 检 修 与 调 试 ; 电 力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 电 力 工 程 电 力 环 保 工 程 承 包 与 咨 询 ; 新 能 源 开 发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A 股 : 桂 冠 电 力, 持 股 3,610,819,410 股, 持 股 比 例 59.55% 大 唐 发 电, 持 股 4,138,977,414 股, 持 股 比 例 31.10% 港 股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4,772,629,900 股, 持 股 比 例 65.61% 2 自 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主 要 职 业 及 职 务 3 公 司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无 4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无 5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法 人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陈 进 行 2003 年 4 月 9 日 71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情 况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经 营 集 团 公 司 及 有 关 企 业 中 由 国 家 投 资 形 成 并 由 集 团 公 司 拥 有 的 全 部 国 有 资 产 ; 从 事 电 力 能 源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和 管 理 ; 组 织 电 力 ( 热 力 ) 生 产 和 销 售 ; 电 力 设 备 制 造 设 备 检 修 与 调 试 ; 电 力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 电 力 工 程 电 力 环 保 工 程 承 包 与 咨 询 ; 新 能 源 开 发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A 股 : 桂 冠 电 力, 持 股 3,610,819,410 股, 持 股 比 例 59.55% 大 唐 发 电, 持 股 4,138,977,414 股, 持 股 比 例 31.10% 港 股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4,772,629,900 股, 持 股 比 例 65.61% 2 自 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主 要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3 公 司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无 4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无 5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6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无 ( 三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情 况 介 绍 无 五 其 他 持 股 在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法 人 股 东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注 册 资 本 或 管 理 活 动 等 72

大 唐 耒 阳 电 厂 湖 南 湘 投 地 方 电 力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情 况 说 明 情 况 彭 朝 晖 404,440,000 火 力 发 电 技 术 1990-12-25 19008030-3 协 作 和 小 型 机 电 工 程 ( 含 锅 炉 ) 安 装 调 试 程 鑫 1999-4-12 71210863-4 1,200,000,000 电 厂 的 投 资 ; 与 电 厂 相 关 的 节 能 环 保 项 目 的 开 发 综 合 利 用 ; 相 关 原 材 料 及 燃 料 项 目 的 投 资 ; 高 新 技 术 项 目 的 开 发 投 资 ( 上 述 项 目 中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六 股 份 限 制 减 持 情 况 说 明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7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及 报 酬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姓 名 邹 嘉 华 梁 永 磐 寇 炳 恩 刘 传 东 栗 宝 卿 侯 国 力 侯 国 力 周 浩 周 浩 罗 建 军 罗 建 军 傅 太 平 易 骆 之 张 亚 斌 冯 丽 霞 王 元 春 王 静 远 柳 立 明 段 毛 生 职 务 ( 注 ) 董 事 长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离 任 董 事 董 事 总 经 理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工 董 事 总 会 计 师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离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监 事 监 事 性 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年 龄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57 2014-10-15 49 2014-10-15 53 2014-10-15 53 2015-6-26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74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年 度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量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单 位 : 股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从 公 司 获 在 公 得 的 税 前 司 关 报 酬 总 额 联 方 ( 万 元 ) 获 取 报 酬 50 2013-10-15 2015-6 -26 53 2013-10-15 69.3 53 2013-8-15 44 2014-4-23 56.1925 44 2014-3-25 49 2012-5-3 56.2825 男 49 2014-3-25 男 53 2014-4-23 5 男 50 2014-4-23 5 男 50 2011-5-16 5 男 女 53 2013-5-29 5 男 男 男 男 52 2015-6-26 61 2013-5-29 2015-6 -26 44 2014-6-30 51 2014-10-15

梁 放 监 事 55 2013-10-15 男 吴 启 良 职 工 56 2014-1-8 56.3905 监 事 男 吴 晓 斌 职 工 48 2014-1-8 10,000 10,000 0 54.21 监 事 男 甘 伏 泉 职 工 51 2012-7-31 680 680 0 51.9 监 事 男 王 万 春 副 总 53 2015-1-30 27.52 经 理 男 俞 东 江 副 总 57 2013-5-13 56.4985 经 理 男 罗 日 平 副 总 57 2012-4-26 56.5345 经 理 男 韩 旭 东 副 总 53 2014-3-25 56.4265 经 理 男 合 计 / / / / / 10,680 10,680 0 / 561.255 / 姓 名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邹 嘉 华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梁 永 磐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与 投 融 资 部 副 主 任, 大 唐 甘 肃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总 经 理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营 销 部 主 任 刘 传 东 历 任 中 电 投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组 副 书 记 中 国 电 力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结 算 ( 管 理 ) 中 心 主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组 书 记 兼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部 主 任 兼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党 组 成 员 寇 炳 恩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海 外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总 经 理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与 产 权 管 理 部 主 任 栗 宝 卿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兼 党 组 副 书 记,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部 主 任,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侯 国 力 历 任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党 组 书 记 总 经 理 兼 党 组 副 书 记,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组 副 书 记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党 组 副 书 记 周 浩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与 投 融 资 部 投 融 资 处 处 长, 计 划 营 销 部 投 资 管 理 处 处 长, 计 划 营 销 部 副 主 任,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罗 建 军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财 务 部 主 任 副 总 会 计 师 兼 财 务 部 主 任,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总 会 计 师 傅 太 平 现 任 湘 潭 大 学 商 学 院 教 授 易 骆 之 现 任 湖 南 大 学 教 师 法 律 事 务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亚 斌 历 任 湖 南 大 学 经 济 与 贸 易 学 院 副 院 长, 现 任 湖 南 大 学 经 济 与 贸 易 学 院 院 长 博 导 冯 丽 霞 历 任 长 沙 电 力 学 院 财 经 系 副 主 任,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现 在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从 事 教 学 与 科 研 工 作 王 元 春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工 程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党 组 副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党 组 书 记 总 经 理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纪 检 组 副 组 长 监 察 部 ( 党 组 纪 检 组 办 公 室 ) 主 任, 兼 任 巡 视 工 作 办 公 室 主 任 王 静 远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监 察 局 局 长,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总 法 律 顾 问 柳 立 明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审 计 部 审 计 一 处 副 处 长,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审 计 部 审 计 三 处 副 处 长,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审 计 部 审 计 三 处 处 长 段 毛 生 历 任 湖 南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财 务 处 副 调 研 员 处 长 现 任 湖 南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财 务 处 正 75

处 级 监 察 专 员 梁 放 历 任 湖 南 省 建 设 银 行 网 管 中 心 主 任, 湖 南 省 建 设 银 行 科 技 处 处 长, 湖 南 省 建 设 银 行 电 子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湖 南 省 建 设 银 行 信 用 卡 部 总 经 理, 现 任 长 沙 宏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吴 启 良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广 西 分 公 司 广 西 桂 冠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纪 检 组 长 工 会 主 席,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纪 检 组 长 工 会 主 席 吴 晓 斌 历 任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公 司 燃 料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现 任 大 唐 华 银 株 洲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甘 伏 泉 历 任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党 委 书 记, 大 唐 华 银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现 任 大 唐 华 银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万 春 历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部 主 任 工 会 工 作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兼 职 工 监 事, 工 会 工 作 部 主 任 兼 职 工 董 事,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俞 东 江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罗 日 平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韩 旭 东 历 任 大 唐 国 际 张 家 口 发 电 厂 厂 长,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燃 料 管 理 部 主 任, 现 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其 它 情 况 说 明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情 况 ( 一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邹 嘉 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梁 永 磐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营 销 部 主 任 2014 年 5 月 寇 炳 恩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与 产 权 2011 年 8 月 管 理 部 主 任 栗 宝 卿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刘 传 东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总 会 计 2015 年 2 月 3 师 日 侯 国 力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总 经 理 党 组 副 书 2013 年 7 月 10 南 分 公 司 记 日 周 浩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2013 年 12 月 25 南 分 公 司 理 日 罗 建 军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党 组 成 员 总 会 计 2013 年 12 月 25 南 分 公 司 师 日 王 元 春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党 组 纪 检 组 副 组 2015 年 4 月 24 长 监 察 部 ( 党 组 日 纪 检 组 办 公 室 ) 主 76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任, 兼 任 巡 视 工 作 办 公 室 主 任 王 静 远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总 法 律 顾 问 柳 立 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审 计 部 审 计 三 处 处 长 段 毛 生 湖 南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财 务 处 正 处 级 监 察 专 员 梁 放 长 沙 宏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董 事 长 限 公 司 吴 启 良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纪 检 组 长 工 会 主 席 王 万 春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党 组 书 记 副 总 经 南 分 公 司 理 俞 东 江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南 分 公 司 理 韩 旭 东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南 分 公 司 理 罗 日 平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党 组 成 员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12 月 25 日 2014 年 12 月 5 日 2005 年 12 月 16 日 2013 年 12 月 25 日 2005 年 12 月 16 日 ( 二 )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傅 太 平 湘 潭 大 学 商 学 院 教 授 张 亚 斌 湖 南 大 学 经 贸 学 院 院 长 易 骆 之 湖 南 大 学 教 师 法 律 事 务 办 公 室 主 任 冯 丽 霞 长 沙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与 教 学 管 理 学 院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实 际 支 付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董 事 监 事 报 酬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参 照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二 级 企 业 负 责 人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二 级 企 业 及 负 责 人 业 绩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执 行 见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见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77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变 动 情 形 变 动 原 因 刘 传 东 董 事 选 举 接 任 栗 宝 卿 董 事 职 务 王 元 春 监 事 会 主 席 选 举 接 任 王 静 远 监 事 会 主 席 职 务 王 万 春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新 聘 五 近 三 年 受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处 罚 的 情 况 说 明 78

六 母 公 司 和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母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3,616 主 要 子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3,811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合 计 7,427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需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4,226 人 数 专 业 构 成 专 业 构 成 类 别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生 产 人 员 3,487 销 售 人 员 26 技 术 人 员 1,550 财 务 人 员 175 行 政 人 员 450 其 他 1,739 合 计 7,427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类 别 数 量 ( 人 )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96 本 科 生 2,260 专 科 生 2,307 中 专 生 及 以 下 2,764 合 计 7,427 ( 二 ) 薪 酬 政 策 按 照 公 司 工 资 制 度 改 革 暂 行 方 案, 公 司 实 行 以 岗 位 薪 点 工 资 为 主 体 的 结 构 工 资 制 度, 结 构 工 资 由 基 本 工 资 辅 助 工 资 和 奖 励 三 个 单 元 组 成 实 行 月 度 综 合 绩 效 考 核, 以 利 润 等 指 标 为 重 点 按 月 对 各 单 位 进 行 考 核 并 兑 现 考 核 工 资 薪 酬 分 配 向 生 产 一 线 关 键 岗 位 倾 斜 ( 三 ) 培 训 计 划 一 是 继 续 强 力 推 进 教 育 培 训 3 个 办 法 落 地, 建 设 全 覆 盖 多 功 能 培 训 平 台 面 向 一 线 深 入 调 研, 切 实 了 解 各 单 位 在 三 个 文 件 执 行 中 的 真 实 做 法 取 得 的 成 效 员 工 的 反 响 面 临 的 问 题 和 实 际 困 难, 探 讨 解 决 问 题 的 办 法 ; 认 真 总 结 交 流 各 单 位 在 实 施 三 个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经 验 教 训 亮 点 工 作 和 创 新 性 经 验, 互 相 取 长 补 短, 进 一 步 推 进 三 个 文 件 落 实 到 位 ;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建 议, 对 文 件 中 不 切 合 实 际 情 况 的 部 分 进 行 调 整 纠 编, 完 善 制 度 条 款, 强 化 责 任 考 核, 确 保 各 项 细 则 得 到 全 面 落 实 真 正 建 立 员 工 岗 位 培 训 技 能 竞 赛 和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多 通 道 等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形 成 常 态 在 火 电 企 业 生 产 部 门 岗 位 培 训 标 准 试 运 行 的 基 础 上, 组 织 做 好 水 电 风 电 生 产 培 训 标 准 的 审 核 和 题 库 编 写 工 作 同 时 启 动 管 理 部 门 培 训 标 准 及 题 库 的 编 写 加 大 对 系 统 平 台 的 调 试, 做 好 持 续 改 进, 使 之 逐 步 涵 盖 全 部 生 产 管 理 岗 位, 成 为 真 正 能 用 实 用 好 用 的 员 工 培 训 工 具 二 是 做 好 首 届 公 司 级 首 席 专 家 评 选, 开 启 员 工 成 长 多 通 道 员 工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多 通 道 的 建 立, 迎 来 了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发 展 的 春 天 在 各 企 业 技 术 技 能 专 家 评 选 的 基 础 上, 组 织 做 好 公 司 级 首 席 专 家 评 选 专 家 遴 选 要 宁 缺 勿 滥, 严 格 把 关, 不 搞 平 衡 照 顾, 真 正 把 优 秀 人 才 挖 掘 出 来, 形 成 榜 样 效 应 同 时 结 合 集 团 公 司 三 级 专 家 库 的 评 选, 切 实 做 好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的 分 层 次 分 专 业 选 拔 培 养, 争 取 通 过 三 到 五 年 的 努 力, 真 正 建 立 与 现 行 管 理 79

人 员 ( 中 层 干 部 ) 成 长 通 道 基 本 并 行 的 技 术 技 能 人 员 成 长 通 道, 为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的 职 业 生 涯 提 供 比 较 明 晰 的 发 展 路 径 阶 梯 和 方 向 三 是 探 索 建 立 公 司 实 体 检 修 培 训 基 地, 提 高 动 手 能 力, 真 正 实 现 自 己 的 活 自 己 干 针 对 当 前 检 修 人 员 手 上 功 夫 差 工 作 任 务 重 参 训 机 会 少 的 情 况, 结 合 近 几 年 开 展 检 修 类 技 能 竞 赛 积 累 的 经 验 和 设 备 条 件, 运 用 各 单 位 技 术 优 势, 探 索 以 分 专 业 分 工 种 分 厂 区 的 模 式, 建 设 多 个 检 修 培 训 实 训 基 地 如 在 株 洲 建 立 热 机 培 训 基 地, 在 耒 阳 建 立 钳 工 培 训 基 地, 在 湘 潭 建 立 焊 工 继 保 培 训 基 地 等 充 分 运 用 各 单 位 精 湛 的 培 训 力 量, 分 期 分 批 对 检 修 人 员 进 行 全 脱 产 高 强 度 的 集 中 轮 训, 真 正 提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动 手 实 操 能 力 ( 四 ) 劳 务 外 包 情 况 劳 务 外 包 的 工 时 总 数 劳 务 外 包 支 付 的 报 酬 总 额 无 无 七 其 他 无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存 在 一 套 人 马 两 块 牌 子 的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4 号 --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东 关 联 方 收 购 人 以 及 上 市 公 司 承 诺 及 履 行 ( 以 下 简 称 " 监 管 指 引 ") 和 湖 南 证 监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辖 区 上 市 公 司 承 诺 履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 湘 证 监 公 司 字 [2014]3 号 ) 要 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大 唐 集 团 ") 对 2006 年 公 司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时 做 出 的 避 免 和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进 行 了 规 范,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说 明 如 下 : ( 一 )2006 年 公 司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时 做 出 的 承 诺 大 唐 集 团 承 诺, 所 持 有 的 华 银 电 力 原 非 流 通 股 股 份 在 获 得 流 通 权 后 的 36 个 月 内, 不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或 转 让 大 唐 集 团 如 有 违 反 承 诺 的 卖 出 交 易, 卖 出 所 获 得 资 金 划 入 上 市 公 司 账 户 归 全 体 股 东 所 有 此 外, 大 唐 集 团 表 示, 将 在 相 关 股 东 会 议 通 过 华 银 电 力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方 案 后 三 年 内, 逐 步 实 施 大 唐 集 团 在 湖 南 的 电 力 资 产 整 合 计 划 大 唐 集 团 将 积 极 促 成 其 在 湖 南 地 区 的 优 质 电 力 资 产 逐 步 注 入 华 银 电 力, 减 少 华 银 电 力 与 大 唐 集 团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通 过 资 产 整 合, 将 增 加 华 银 电 力 的 收 入 与 利 润, 有 助 于 提 高 华 银 电 力 的 业 绩 水 平 ( 二 ) 规 范 的 股 改 承 诺 事 项 大 唐 集 团 承 诺 : 1. 不 迟 于 3 年 内 将 湖 南 地 区 的 优 质 电 力 资 产 在 盈 利 能 力 改 善 并 且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时 注 入 华 银 电 力 2. 大 唐 集 团 拟 注 入 资 产 需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拟 注 入 资 产 不 出 现 公 司 预 测 的 盈 利 能 力 下 滑 等 不 利 变 动 趋 势 ; (2) 资 产 注 入 后, 须 有 利 于 提 高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增 强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及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其 中 上 市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或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须 呈 增 厚 趋 势 ; (3) 拟 注 入 的 资 产 必 须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其 中 包 括 权 属 清 晰 审 批 手 续 完 善 等 ( 三 ) 履 约 方 式 及 时 间 公 司 向 大 唐 集 团 非 公 开 定 向 增 发 股 票 购 买 大 唐 集 团 在 湖 南 地 区 的 优 质 电 力 资 产 ; 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 完 成 为 兑 现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会 召 开 2014 年 第 8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九 项 事 关 重 组 资 产 的 议 案, 启 动 资 产 整 合 工 作 2015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获 得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1421 号 ), 目 前 重 组 事 项 已 完 成 ( 详 见 80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中 证 报 上 证 报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之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书 ) 现 大 唐 集 团 在 湖 南 地 区 电 力 资 产 尚 有 :1. 大 唐 石 门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装 机 容 量 600MW 大 唐 集 团 参 股 49% 2. 大 唐 衡 阳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装 机 容 量 21.9 MW 大 唐 集 团 控 股 66.23% 由 于 大 唐 石 门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目 前 经 营 业 绩 不 佳, 不 能 保 证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大 唐 衡 阳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很 小, 且 存 在 股 东 人 数 分 散 难 以 确 权 的 问 题, 因 此 上 述 两 个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资 产 注 入 的 需 要 公 司 治 理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 如 有 重 大 差 异, 应 当 说 明 原 因 无 二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会 议 届 次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日 期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的 查 询 索 引 决 议 刊 登 的 披 露 日 期 2015-2-16 www.sse.com.cn 2015-2-17 2015-6-26 www.sse.com.cn 2015-6-27 2015-11-18 www.sse.com.cn 2015-11-19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说 明 无 三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参 加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参 加 股 东 参 加 董 事 会 情 况 大 会 情 况 董 事 是 否 独 本 年 应 参 以 通 讯 是 否 连 续 两 出 席 股 东 姓 名 立 董 事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加 董 事 会 方 式 参 次 未 亲 自 参 大 会 的 次 席 次 数 席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加 次 数 加 会 议 数 邹 嘉 华 否 10 0 10 0 0 否 1 梁 永 磐 否 10 0 10 0 0 否 1 寇 炳 恩 否 10 0 10 0 0 否 0 刘 传 东 否 5 0 5 0 0 否 0 栗 宝 卿 否 5 0 5 0 0 否 0 侯 国 力 否 10 0 10 0 0 否 3 周 浩 否 10 0 10 0 0 否 3 罗 建 军 否 10 0 10 0 0 否 3 傅 太 平 是 10 0 10 0 0 否 3 易 骆 之 是 10 0 10 0 0 否 3 张 亚 斌 是 10 0 10 0 0 否 2 冯 丽 霞 是 10 0 10 0 0 否 3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说 明 无 年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10 81

其 中 : 现 场 会 议 次 数 0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10 现 场 结 合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0 ( 二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姓 名 无 独 立 董 事 提 出 异 议 的 有 关 事 项 内 容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说 明 无 异 议 的 内 容 是 否 被 采 纳 备 注 ( 三 ) 其 他 无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时 所 提 出 的 重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存 在 异 议 事 项 的, 应 当 披 露 具 体 情 况 无 五 监 事 会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风 险 的 说 明 无 六 公 司 就 其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说 明 在 机 构 与 人 员 方 面, 公 司 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湖 南 分 公 司 实 行 两 块 牌 子 一 套 人 马 但 湖 南 分 公 司 职 能 仅 仅 是 负 责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在 湘 电 厂 与 地 方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方 电 网 公 司 的 工 作 协 调 湖 南 分 公 司 并 无 对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在 湘 电 厂 的 人 事 任 免 权 和 资 产 处 置 权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公 司 相 应 的 解 决 措 施 工 作 进 度 及 后 续 工 作 计 划 见 " 公 司 治 理 " 七 报 告 期 内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机 制, 以 及 激 励 机 制 的 建 立 实 施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其 下 设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分 基 本 指 标 分 类 指 标 限 制 指 标 三 类 指 标 进 行 业 绩 考 核 管 理 八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请 见 与 本 年 报 同 日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 告 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情 况 的 说 明 九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请 见 与 本 年 报 同 日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 告 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是 82

十 其 他 无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83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 XYZH/2016BJA90370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银 电 力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华 银 电 力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华 银 电 力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华 银 电 力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丁 景 东 戴 慧 中 国. 北 京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84

二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附 注 七 1 655,645,225.50 674,441,553.66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附 注 七 4 111,186,342.28 157,188,421.93 应 收 账 款 附 注 七 5 1,664,332,111.39 1,935,898,872.01 预 付 款 项 附 注 七 6 45,946,182.33 63,306,979.79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附 注 七 9 683,287,895.18 2,008,788,280.7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附 注 七 10 910,879,308.41 1,191,571,173.48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附 注 七 29 112,624,248.29 37,951,431.23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183,901,313.38 6,069,146,712.88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附 注 七 10 383,981,341.67 383,981,341.6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附 注 七 15 399,802,974.53 230,039,961.7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附 注 七 17 13,169,327.28 9,481,827.40 固 定 资 产 附 注 七 18 12,325,447,783.04 13,121,140,689.15 在 建 工 程 附 注 七 19 883,407,526.30 647,023,971.67 工 程 物 资 附 注 七 20 137,304.07 137,304.07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附 注 七 24 1,241,822,390.23 1,208,454,011.13 开 发 支 出 附 注 七 25 10,366,303.62 5,117,892.94 商 誉 附 注 七 26 1,921,210.39 1,921,210.3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附 注 七 27 8,001,570.13 10,740,221.6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附 注 七 28 60,423,730.28 80,501,842.4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附 注 七 29 307,901,830.98 300,572,582.47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636,383,292.52 15,999,112,856.63 资 产 总 计 19,820,284,605.90 22,068,259,569.5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附 注 七 30 981,521,400.00 1,790,000,0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85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附 注 七 33 323,000,000.00 1,092,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附 注 七 34 1,156,215,861.25 1,512,646,335.70 预 收 款 项 附 注 七 35 34,103,264.34 61,032,211.8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附 注 七 36 60,555,252.42 62,151,418.66 应 交 税 费 附 注 七 37 82,021,927.21 34,661,016.58 应 付 利 息 附 注 七 38 7,004,437.17 8,593,389.22 应 付 股 利 附 注 七 39 19,439,538.66 19,439,538.66 其 他 应 付 款 附 注 七 40 1,079,087,589.61 900,487,501.15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附 注 七 42 2,094,680,951.91 1,628,900,296.33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837,630,222.57 7,110,411,708.10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附 注 七 44 7,400,647,282.50 11,130,158,500.84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附 注 七 46 2,096,220,939.55 972,478,031.11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535,793.42 6,199,509.12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附 注 七 50 499,695,214.07 167,347,322.6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附 注 七 28 86,484,020.23 90,635,253.19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0,085,583,249.77 12,366,818,616.86 负 债 合 计 15,923,213,472.34 19,477,230,324.96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附 注 七 52 1,781,124,274.00 711,648,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附 注 七 54 4,888,192,525.88 4,703,820,003.32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附 注 七 58 138,167,133.91 138,167,133.91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附 注 七 59-2,852,868,155.71-3,233,976,569.4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954,615,778.08 2,319,658,567.7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7,544,644.52 271,370,676.7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897,071,133.56 2,591,029,244.55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820,284,605.90 22,068,259,569.51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86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00,937,932.64 154,880,457.7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78,291,432.78 40,425,511.41 应 收 账 款 附 注 十 七 1 1,171,212,577.16 1,062,381,524.76 预 付 款 项 1,393,504.68 1,204,378.85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80,322,396.01 82,822,396.01 其 他 应 收 款 附 注 十 七 2 6,237,689,982.14 7,082,342,116.47 存 货 267,101,883.72 220,565,866.8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6,321,240.12 23,423,954.07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383,270,949.25 8,668,046,206.1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83,981,341.67 383,981,341.6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附 注 十 七 3 3,233,055,973.10 1,796,356,560.6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5,836,170,712.08 4,459,914,593.74 在 建 工 程 184,164,673.52 120,752,160.46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425,306,885.10 361,552,017.34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865,368.5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58,845,201.68 171,701,810.47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221,524,787.15 7,315,123,852.95 资 产 总 计 18,604,795,736.40 15,983,170,059.1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945,680,000.00 1,440,000,000.00 8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300,000,000.00 905,000,000.00 应 付 账 款 435,667,140.14 470,081,964.33 预 收 款 项 1,462,037.48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8,481,717.18 20,829,722.19 应 交 税 费 44,706,328.84 14,881,854.69 应 付 利 息 1,507,640.49 - 应 付 股 利 12,739,132.77 12,739,132.77 其 他 应 付 款 3,688,765,157.56 2,443,615,955.6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601,286,830.96 1,085,244,828.17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060,295,985.42 6,392,393,457.81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5,440,947,282.50 7,189,951,168.25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932,088,670.67 531,119,552.12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596,176.80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398,793,727.42 43,731,388.8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773,425,857.39 7,764,802,109.25 负 债 合 计 13,833,721,842.81 14,157,195,567.06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1,781,124,274.00 711,648,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3,478,754,531.26 1,720,978,773.13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11,303,656.17 111,303,656.17 未 分 配 利 润 -600,108,567.84-717,955,937.2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771,073,893.59 1,825,974,492.05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8,604,795,736.40 15,983,170,059.11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88

合 并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编 制 单 位 :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7,406,353,523.56 8,046,342,469.28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附 注 七 60 7,406,353,523.56 8,046,342,469.28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7,124,120,554.83 7,951,598,306.3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附 注 七 60 5,891,801,445.49 6,613,474,927.21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附 注 七 61 73,020,302.88 66,814,078.45 销 售 费 用 附 注 七 62 12,181,288.91 13,663,695.25 管 理 费 用 附 注 七 63 138,714,015.30 129,688,738.67 财 务 费 用 附 注 七 64 728,245,679.92 857,160,984.5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附 注 七 65 280,157,822.33 270,795,882.16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附 注 七 67 20,300,896.60 20,777,065.55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2,736,987.20-1,720,676.37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02,533,865.33 115,521,228.5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附 注 七 68 154,886,578.71 68,480,549.0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622,386.4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附 注 七 69 6,599,538.29 4,433,086.14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450,820,905.75 179,568,691.4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附 注 七 70 69,019,361.37-3,243,148.41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81,801,544.38 182,811,839.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81,108,413.74 88,314,564.6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693,130.64 94,497,275.21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89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81,801,544.38 182,811,839.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81,108,413.74 88,314,564.6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93,130.64 94,497,275.21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3 0.05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3 0.05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248,583,703.88 元, 上 期 被 合 并 方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394,170,230.97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附 注 十 七 4 2,785,769,819.33 2,550,164,421.70 减 : 营 业 成 本 附 注 十 七 4 2,147,977,182.70 2,091,925,247.9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2,696,257.96 20,720,927.03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81,501,492.16 61,505,222.64 财 务 费 用 361,719,108.47 396,287,573.4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8,610,851.01 139,594,984.05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附 注 十 七 5 5,925,599.87 47,498,939.46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2,736,987.20-14,471,198.47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19,190,526.90-112,370,593.96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9,355,691.08 14,462,753.0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884,661.44 190,428.7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35,661,556.54-98,098,269.6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7,814,187.13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17,847,369.41-98,098,269.66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7,847,369.41-98,098,269.66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90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8,534,561,674.66 9,716,271,954.00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4,923,464.38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附 注 七 71(1) 2,217,564,219.41 329,057,277.5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757,049,358.45 10,045,329,231.5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266,993,089.49 5,707,174,417.54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858,318,561.52 810,436,230.41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35,714,061.54 569,658,793.51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附 注 七 71(2) 381,484,871.74 273,509,581.4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242,510,584.29 7,360,779,022.9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14,538,774.16 2,684,550,208.6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4,662,887.07 2,497,741.9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87,198,969.10 57,094.02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4,571,159.67 245,383,208.45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附 注 七 71(3) 7,00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6,433,015.84 254,938,044.39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42,683,155.09 1,150,569,356.64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72,500,000.00 31,307,700.00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14,8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15,797,955.09 1,181,877,056.6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09,364,939.25-926,939,012.2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17,567,848.66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931,521,400.00 3,423,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附 注 七 71(4) 1,526,015,152.85 812,525,247.1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375,104,401.51 4,235,525,247.1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7,083,621,254.74 5,142,452,007.19 91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726,292,312.33 841,268,738.92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附 注 七 71(5) 452,006,920.88 350,190,206.02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261,920,487.95 6,333,910,952.1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886,816,086.44-2,098,385,704.98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357,748.47-340,774,508.5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63,628,776.81 904,403,285.37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81,986,525.28 563,628,776.81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277,819,587.67 2,832,593,249.5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768,429,917.25 707,474,224.9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046,249,504.92 3,540,067,474.4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61,999,889.86 1,563,681,206.0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95,912,309.19 229,740,009.6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83,211,549.37 172,048,680.8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850,298,089.00 169,637,705.8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491,421,837.42 2,135,107,602.4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54,827,667.50 1,404,959,872.00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48,8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4,662,887.07 5,497,741.9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81,932,577.00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4,571,159.67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1,166,623.74 254,297,741.92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99,843,723.91 288,380,275.6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72,500,000.00 36,307,7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72,343,723.91 324,687,975.6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1,177,100.17-70,390,233.68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17,567,848.66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895,680,000.00 3,057,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70,000,000.00 300,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483,247,848.66 3,357,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584,222,668.25 4,107,765,374.85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521,770,800.64 357,774,834.36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69,347,472.22 343,032,662.7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475,340,941.11 4,808,572,871.9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992,093,092.45-1,451,572,871.9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91,557,474.88-117,003,233.65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9,380,457.76 166,383,691.41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40,937,932.64 49,380,457.76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92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4,703,820,003.32 138,167,133.91-3,233,976,569.45 271,370,676.77 2,591,029,244.5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711,648,000.00 4,703,820,003.32 138,167,133.91-3,233,976,569.45 271,370,676.77 2,591,029,244.5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1,069,476,274.00 184,372,522.56 381,108,413.74-328,915,321.29 1,306,041,889.01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81,108,413.74 693,130.64 381,801,544.38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69,476,274.00 184,372,522.56-329,608,451.93 924,240,344.63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69,476,274.00 777,641,420.13 1,847,117,694.13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593,268,897.57-329,608,451.93-922,877,349.50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93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781,124,274.00 4,888,192,525.88 138,167,133.91-2,852,868,155.71-57,544,644.52 3,897,071,133.56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上 期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1,759,605,270.29 138,167,133.91-1,158,281,839.05 514,861,524.42 1,966,000,089.5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2,849,362,706.15-2,164,009,295.01 102,251,664.70 787,605,075.84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711,648,000.00 4,608,967,976.44 138,167,133.91-3,322,291,134.06 617,113,189.12 2,753,605,165.4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94,852,026.88 88,314,564.61-345,742,512.35-162,575,920.86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88,314,564.61 94,497,275.21 182,811,839.8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94,852,026.88-419,662,826.88-324,810,800.00 94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94,852,026.88-419,662,826.88-324,810,800.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20,576,960.68-20,576,960.68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0,576,960.68-20,576,960.68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4,703,820,003.32 138,167,133.91-3,233,976,569.45 271,370,676.77 2,591,029,244.55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95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本 期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1,720,978,773.13 111,303,656.17-717,955,937.25 1,825,974,492.0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711,648,000.00 1,720,978,773.13 111,303,656.17-717,955,937.25 1,825,974,492.0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69,476,274.00 1,757,775,758.13 117,847,369.41 2,945,099,401.5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7,847,369.41 117,847,369.41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69,476,274.00 1,757,775,758.13 2,827,252,032.13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69,476,274.00 777,641,420.13 1,847,117,694.13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980,134,338.00 980,134,338.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781,124,274.00 3,478,754,531.26 111,303,656.17-600,108,567.84 4,771,073,893.59 96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上 期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1,720,978,773.13 111,303,656.17-619,857,667.59 1,924,072,761.7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711,648,000.00 1,720,978,773.13 111,303,656.17-619,857,667.59 1,924,072,761.7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98,098,269.66-98,098,269.66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8,098,269.66-98,098,269.66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11,648,000.00 1,720,978,773.13 111,303,656.17-717,955,937.25 1,825,974,492.05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嘉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罗 建 军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曹 云 97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 一 ) 历 史 沿 革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 原 名 湖 南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3 年 1 月 16 日 经 湖 南 省 体 改 委 湘 体 改 字 (1993)10 号 文 件 批 准, 由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工 行 湖 南 省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湖 南 华 天 实 业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湖 南 国 际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煤 炭 公 司 建 行 湖 南 省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湖 南 省 华 厦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6 家 法 人 共 同 发 起, 于 1993 年 3 月 22 日 正 式 成 立 1996 年 8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发 审 字 (1996)151 号 文 批 准,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社 会 公 众 股 4,800 万 股 ;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上 (1996)70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于 1996 年 9 月 5 日 在 上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9,200 万 元 1997 年 4 月 30 日, 经 湖 南 省 证 监 委 湘 证 监 字 (1997) 第 115 号 文 件 同 意, 以 总 股 本 19,2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以 10:6 的 比 例 送 红 股 和 10:4 的 比 例 由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送 转 共 计 19,200 万 股,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38,400 万 股 1999 年 8 月, 经 湖 南 省 证 监 委 湘 证 监 字 (1999)17 号 文 批 准,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公 司 字 (1999)67 号 文 复 审 同 意, 以 1998 年 末 总 股 本 38,4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10:4 的 比 例 配 售 新 股, 每 股 配 股 价 8.80 元 配 售 股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53,760 万 股 1999 年 10 月, 以 总 股 本 53,760 万 股 为 基 数, 对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用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2 股, 实 施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64,512 万 股 2001 年,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公 司 字 (2001)92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实 施 配 股, 配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为 2001 年 12 月 10 日, 以 2000 年 末 总 股 本 64,512 万 股 为 基 数, 配 股 比 例 为 每 10 股 配 3 股, 配 股 价 为 每 股 7.00 元 共 计 增 加 流 通 股 份 6,652.80 万 股, 配 售 股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71,164.8 万 股 2005 年 5 月, 根 据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广 西 桂 冠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湖 南 省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持 股 主 体 变 更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5]172 号 ), 公 司 30,985.5 万 股 国 家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3.54%) 由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行 政 划 转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至 此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成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2006 年 公 司 进 行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公 司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为 获 得 所 持 公 司 非 流 通 股 上 市 流 通 权 向 公 司 流 通 股 股 东 执 行 对 价 安 排 的 基 本 情 况 为 : 由 公 司 全 体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向 方 案 实 施 股 权 登 记 日 (2006 年 7 月 14 日 ) 在 册 的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股 票 100,416,496 股,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向 全 体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现 金 9,764,831 元 人 民 币,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持 有 10 股 将 获 得 3.48320 股 股 票 和 0.34 元 现 金 至 此, 本 公 司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合 计 388,704,496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合 计 322,943,504 股, 其 中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237,263,477 股,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09 年 7 月 18 日 ; 其 他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持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合 计 85,680,027 股,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07 年 7 月 18 日 98

2007 年 7 月 18 日, 公 司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85,680,027 股 获 准 流 通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237,263,477 股 待 股 改 承 诺 兑 现 后 可 以 解 禁 目 前, 公 司 总 股 份 711,648,000 股, 其 中 流 通 股 474,384,523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237,263,477 股 2015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取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1421 号 ), 核 准 公 司 向 大 唐 集 团 发 行 371,530,494 股 股 份 向 耒 阳 电 厂 发 行 344,695,901 股 股 份 向 地 电 公 司 发 行 208,983,008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核 准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30,840 万 股 新 股 募 集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配 套 资 金 截 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止, 公 司 通 过 向 社 会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144,266,871 股, 募 集 资 金 合 计 940,619,998.92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包 括 承 销 费 用 验 资 费 用 等 ) 人 民 币 18,711,707.79 元, 净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921,908,291.13 元,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144,266,871.00 元,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777,641,420.13 元 2015 年 9 月 28 日, 公 司 在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办 理 完 成 了 本 次 向 大 唐 集 团 地 电 公 司 耒 阳 电 厂 发 行 925,209,403 股 的 股 权 登 记 手 续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份 1,781,124,274 股, 其 中 流 通 股 474,384,523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306,739,751 股 ( 二 ) 企 业 注 册 地 组 织 形 式 和 总 部 地 址 本 公 司 住 所 及 注 册 地 :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中 路 三 段 255 号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430000000076508; 公 司 组 织 形 式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总 部 为 公 司 注 册 地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电 力 行 业,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为 电 力 生 产 ( 三 ) 母 公 司 以 及 最 终 控 制 方 的 名 称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及 最 终 控 制 方 为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包 括 15 家 二 级 子 公 司,7 家 三 级 子 公 司 与 上 年 相 比, 本 年 因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家, 因 出 售 股 权 减 少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及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 家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化 及 本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相 关 内 容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并 基 于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所 述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编 制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有 近 期 获 利 经 营 的 历 史 且 有 财 务 资 源 支 持, 认 为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是 合 理 的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99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作 为 一 个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其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一 次 交 易 取 得 或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在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在 合 并 日 按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应 按 以 下 顺 序 处 理 : 1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购 买 方 应 当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应 当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比 较 达 到 企 业 合 并 时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的 成 本 与 交 易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定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应 予 确 认 的 商 誉 或 者 应 计 入 发 生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确 认 的 商 誉 ( 或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 应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产 生 的 商 誉 ( 或 应 予 确 认 损 益 的 金 额 ) 之 和 100

3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确 认 有 关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为 投 资 收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则 1 判 断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原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a.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b.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c.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d.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法 2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应 当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应 当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方 法 3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未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应 当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10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主 体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102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合 营 安 排 的 认 定 和 分 类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合 营 安 排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 各 参 与 方 均 受 到 该 安 排 的 约 束 ;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对 该 安 排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任 何 一 个 参 与 方 都 不 能 够 单 独 控 制 该 安 排, 对 该 安 排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任 何 一 个 参 与 方 均 能 购 阻 止 其 他 参 与 方 或 参 与 方 组 合 单 独 控 制 该 安 排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合 营 方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合 营 方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2). 合 营 安 排 的 会 计 处 理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应 当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 确 认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确 认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合 营 企 业 参 与 方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企 业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指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现 金 指 企 业 库 存 现 金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有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103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0.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积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104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10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11.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年 末 余 额 500 万 元 以 上 ( 含 500 万 元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分 析 法 确 定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0 0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30 30 4-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因 其 发 生 了 特 殊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应 进 行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分 析 法 确 定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4). 年 末 对 于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账 款 和 长 期 应 收 款 均 进 行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经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的, 则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 下 列 项 目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1) 本 公 司 下 属 各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 (2) 本 公 司 下 属 各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 106

(6). 公 司 对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的 应 收 款 项, 如 债 务 单 位 已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的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停 产 而 在 短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应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但 是 下 列 情 况 不 能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1) 当 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 (2) 计 划 对 应 收 款 项 进 行 重 组 ; (3) 其 他 已 逾 期, 但 无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库 存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燃 料 原 材 料 和 周 转 材 料 以 及 房 地 产 开 发 成 本 等 2 存 货 的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燃 料 购 入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 工 程 施 工 按 实 际 发 生 数 计 算 结 转 ; 其 他 存 货 在 收 到 和 发 出 时 均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 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应 当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2) 包 装 物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107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本 公 司 将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 一 是 本 公 司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 二 是 本 公 司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 三 是 该 转 让 协 议 很 可 能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处 置 组 是 指 在 一 项 交 易 中 作 为 整 体 通 过 出 售 或 其 他 方 式 一 并 处 置 的 一 组 资 产 以 及 在 该 交 易 中 转 让 的 与 这 些 资 产 直 接 相 关 的 负 债 处 置 组 通 常 是 一 组 资 产 组 一 个 资 产 组 或 某 个 资 产 组 中 的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对 于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确 认 为 持 有 待 售 时 调 整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净 残 值, 使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净 残 值 能 够 反 映 其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但 不 超 过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时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原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调 整 后 预 计 净 残 值 的 差 额, 作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不 计 提 折 旧,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孰 低 进 行 计 量 某 项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但 后 来 不 再 满 足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停 止 将 其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并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中 较 低 者 计 量 : 该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其 假 定 在 没 有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情 况 下 原 应 确 认 的 折 旧 摊 销 或 减 值 进 行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 决 定 不 再 出 售 之 日 的 再 收 回 金 额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的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其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本 附 注 金 融 工 具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当 以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并 日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账 面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其 原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取 得 进 一 步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108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本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采 用 成 本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按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并 同 时 根 据 有 关 资 产 减 值 政 策 考 虑 长 期 投 资 是 否 减 值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归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销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企 业 的 部 分 ( 但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全 额 确 认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公 司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本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控 制, 是 指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回 报 金 额 ;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投 资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处 置 1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应 当 将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部 分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部 分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应 结 转 与 所 售 股 权 相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出 售 所 得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 同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它 相 109

关 金 融 资 产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子 公 司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应 按 有 关 成 本 法 转 为 权 益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如 果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采 用 与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相 同 的 方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16.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25-45 3 3.88-2.16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8-18 0-3 12.5-5.39 运 输 工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6-8 3 16.17-12.13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或 产 量 法 计 提 折 旧 除 用 于 LCC 技 术 研 发 的 实 验 设 备 具 有 使 用 不 均 衡 收 益 与 工 作 量 高 度 相 关 等 特 点, 采 用 产 量 法 计 提 折 旧 外, 公 司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提 取 折 旧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的,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 2 承 租 人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承 租 人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移,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 通 常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75% 以 上 ( 含 75%)]; 4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90% 以 上 ( 含 90%)]; 110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承 租 人 才 能 使 用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本 公 司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分 摊 本 公 司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相 一 致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融 资 租 赁 资 产 的 折 旧 (4).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17. 在 建 工 程 本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包 括 施 工 前 期 准 备 正 在 施 工 中 的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技 术 改 造 工 程 等 本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按 各 项 工 程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核 算, 在 建 设 期 或 安 装 期 间 为 该 工 程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汇 兑 损 益 和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等 借 款 费 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计 入 工 程 成 本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应 当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计 提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对 估 价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进 行 调 整, 不 需 要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对 单 项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8. 借 款 费 用 ⑴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⑵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⑶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 包 括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摊 销 ) 资 本 化 金 额 按 照 下 列 步 骤 和 方 法 计 算 : 111

1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确 定 2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公 司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前 发 生 的,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成 本 ;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后 发 生 的,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应 当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如 果 中 断 是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继 续 进 行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后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工, 且 每 部 分 在 其 他 部 分 继 续 建 造 过 程 中 可 供 使 用 或 者 可 对 外 销 售 且 为 使 该 部 分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实 质 上 已 经 完 成 的, 停 止 与 该 部 分 资 产 相 关 的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成, 但 必 须 等 到 整 体 完 工 后 才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对 外 销 售 的, 在 该 资 产 整 体 完 工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19. 生 物 资 产 无 20. 油 气 资 产 无 21.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应 当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112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通 常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公 司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为 有 限 的,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或 者 构 成 使 用 寿 命 的 产 量 等 类 似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与 前 期 估 计 不 同 时, 改 变 摊 销 期 限 和 摊 销 方 法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按 估 计 的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合 理 摊 销 复 核 后 如 仍 为 不 确 定 的, 则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企 业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是 指 公 司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探 索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是 为 进 一 步 开 发 活 动 进 行 资 料 及 相 关 方 面 的 准 备, 已 进 行 的 研 究 活 动 将 来 是 否 会 转 入 开 发 开 发 后 是 否 会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等 均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是 指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发 生 支 出 相 对 于 研 究 阶 段 而 言, 开 发 阶 段 是 已 完 成 研 究 阶 段 的 工 作,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具 备 了 形 成 一 项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的 基 本 条 件 企 业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应 当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2.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无 113

2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指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按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并 以 实 际 支 出 减 去 累 计 摊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24.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职 工 参 加 了 由 当 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本 公 司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按 月 向 当 地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费 职 工 退 休 后, 当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有 责 任 向 已 退 休 员 工 支 付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金 ; 职 工 失 业 后, 可 以 向 当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失 业 救 济 金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根 据 上 述 社 保 规 定 计 算 应 缴 纳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和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除 此 之 外 按 照 设 定 收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25. 预 计 负 债 ⑴ 因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诉 讼 事 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亏 损 合 同 等 或 有 事 项 形 成 的 义 务 成 为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本 公 司 将 该 项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⑵ 本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26. 股 份 支 付 无 114

27.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无 28. 收 入 本 公 司 收 入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加 的 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及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等 ⑵ 发 电 企 业 收 入 的 确 认 1 发 电 企 业 于 月 末, 根 据 购 售 电 双 方 共 同 确 认 的 上 网 电 量 和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执 行 的 上 网 电 价 以 及 竞 价 电 价 确 认 电 力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2 热 电 联 产 企 业 于 月 末, 根 据 购 售 双 方 确 认 的 售 热 量 和 物 价 部 门 批 准 的 热 价 确 认 热 力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 热 力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包 括 向 用 户 供 热 应 收 取 的 热 力 收 入, 以 及 用 户 未 返 回 热 电 厂 的 回 水 收 入 ⑵ 非 电 企 业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的 收 入, 应 当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1 企 业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2 企 业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4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或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⑶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1 企 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按 己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占 估 计 劳 务 总 成 本 比 例 确 定 3 企 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应 当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a.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b.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⑷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而 产 生 的 收 入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和 使 用 费 收 入 应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收 入 : 1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115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应 按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应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⑸ 建 造 合 同 建 造 工 程 合 同 收 入 包 括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初 始 收 入 和 因 合 同 变 更 索 赔 奖 励 等 形 成 的 收 入 建 造 承 包 商 建 造 工 程 合 同 收 入 及 费 用 应 按 以 下 原 则 确 认 和 计 量 : 1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应 当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的 方 法 为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2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估 计, 应 当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a.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b.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3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将 超 过 合 同 预 计 总 收 入, 应 当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29.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的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116

(4).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 企 业 合 并 ;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31.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除 金 额 较 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分 期 计 入 损 益 外, 均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本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中 两 者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租 赁 资 产 价 值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在 形 成 融 资 租 赁 的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方 式 下, 按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以 长 期 应 付 款 列 示 售 价 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予 以 递 延, 并 按 照 该 项 租 赁 资 产 的 折 旧 进 度 进 行 分 摊, 作 为 折 旧 费 用 的 调 整 本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本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32.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分 部 信 息 本 公 司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并 披 露 分 部 信 息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本 公 司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 2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 3 本 公 司 能 够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则 可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2). 终 止 经 营 终 止 经 营 是 指 本 公 司 已 被 处 置 或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在 经 营 和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能 够 单 独 区 分 的 组 成 部 分, 该 组 成 部 分 按 照 本 公 司 计 划 将 整 体 或 部 分 进 行 处 置 117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本 公 司 组 成 部 分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 本 公 司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组 成 部 分 作 出 决 议 本 公 司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以 及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33.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34. 其 他 无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3% 6% 17%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3%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5% 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2.50% 15% 2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2%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湖 南 大 唐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北 京 大 唐 先 兴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能 源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5%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5%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风 电 项 目 一 期 12.5%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风 电 项 目 二 期 0% 其 他 纳 税 主 体 25% 2. 税 收 优 惠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如 下 : 1.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至 2016 年 )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至 2017 年 )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至 118

2016 年 ) 北 京 大 唐 先 兴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至 2017 年 ),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能 源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促 进 节 能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实 施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项 目, 自 项 目 取 得 第 一 笔 生 产 经 营 收 入 所 属 纳 税 年 度 起, 第 一 年 至 第 三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四 年 至 第 六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其 他 非 节 能 服 务 项 目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本 报 告 期 适 用 12.5%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执 行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46 号 ) 规 定, 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后 经 批 准 的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其 投 资 经 营 的 所 得, 自 该 项 目 取 得 第 一 笔 生 产 经 营 收 入 所 属 纳 税 年 度 起, 第 一 年 至 第 三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四 年 至 第 六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的 风 力 发 电 项 目 环 保 发 电 项 目 属 于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享 受 该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其 中 :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从 2012 年 至 2014 年 免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从 2015 年 至 2017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风 电 项 目 一 期 从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从 2014 年 至 2016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南 山 风 电 项 目 二 期 从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从 2016 年 至 2018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 增 值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部 分 货 物 适 用 增 值 税 低 税 率 和 简 易 办 法 征 收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9 号 ), 本 公 司 红 壁 岩 水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贺 龙 电 厂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电 力 和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湖 南 华 银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水 泥 混 凝 土 采 用 简 易 办 法 依 照 6%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简 并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57 号 ), 上 述 采 用 简 易 办 法 依 照 6%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的 业 务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依 照 3% 的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根 据 关 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他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56 号 ),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利 用 风 力 生 产 的 电 力 实 现 的 增 值 税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50% 的 政 策 ;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垃 圾 发 电 生 产 的 电 力 实 现 的 增 值 税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根 据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软 件 销 售 收 入 的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3. 其 他 1. 营 业 税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房 地 产 销 售 收 入 物 业 出 租 收 入 5% 缴 纳 营 业 税, 工 程 结 算 收 入 按 3% 缴 纳 营 业 税 119

2.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流 转 税 的 5% 计 缴 ; 其 他 单 位 按 实 际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7% 计 缴 3. 教 育 费 附 加 及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额 的 3% 和 2% 分 别 计 缴 教 育 费 附 加 及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34.50 银 行 存 款 581,986,525.28 524,828,742.31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73,658,700.22 149,612,776.85 合 计 655,645,225.50 674,441,553.66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其 他 说 明 期 末 存 在 抵 押 质 押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款 项 73,658,700.22 元, 其 中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70,000,000.00 元, 其 他 保 证 金 等 3,658,700.22 元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4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11,186,342.28 157,188,421.93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合 计 111,186,342.28 157,188,421.93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93,754,999.50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合 计 193,754,999.50 120

(4).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其 他 说 明 类 别 5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676,913,855.00 40.23 11,000,000.00 1.63 665,913,855.00 413,690,600.00 21.25 413,690,600.00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001,141,019.70 59.50 2,722,763.31 0.27 998,418,256.39 1,528,461,438.34 78.53 6,253,166.33 0.41 1,522,208,272.01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4,602,716.14 0.27 4,602,716.14 100 4,202,323.08 0.22 4,202,323.08 100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682,657,590.84 / 18,325,479.45 / 1,664,332,111.39 1,946,354,361.42 / 10,455,489.41 / 1,935,898,872.01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 按 单 位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理 由 比 例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9,610,600.00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预 计 能 全 额 收 回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252,223,255.00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预 计 能 全 额 收 回 任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94,080,000.00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预 计 能 全 额 收 回 武 汉 江 汉 化 工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11,000,000.00 11,000,000.0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合 计 676,913,855.00 11,000,000.00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小 计 983,382,567.83 0 1 至 2 年 4,375,736.69 218,786.84 5 121

2 至 3 年 8,004,190.46 800,419.05 10 3 至 4 年 5,198,524.72 1,559,557.42 30 4 至 5 年 180,000.00 144,000.00 80 5 年 以 上 100 合 计 1,001,141,019.70 2,722,763.31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无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7,906,951.12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824,214,052.01 1 年 以 内 48.98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9,610,600.00 3-4 年 18.99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2,223,255.00 1 年 以 内 14.99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94,080,000.00 3-4 年 5.59 武 汉 江 汉 化 工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11,000,000.00 4-5 年 0.65 11,000,000.00 合 计 1,501,127,907.01 89.20 11,000,000.00 无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 无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122

6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29,643,086.64 64.52 22,615,304.59 35.72 1 至 2 年 5,331,034.24 11.60 20,041,507.26 31.66 2 至 3 年 9,857,135.88 21.45 6,858,498.01 10.83 3 年 以 上 1,114,925.57 2.43 13,791,669.93 21.79 合 计 45,946,182.33 100.00 63,306,979.79 100.00 账 龄 超 过 1 年 且 金 额 重 要 的 预 付 款 项 未 及 时 结 算 原 因 的 说 明 : 债 权 单 位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债 务 单 位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怀 化 柒 星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8,911,648.00 2-3 年 未 结 算 原 因 房 屋 尚 未 交 付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盐 城 华 荣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729,778.40 1-2 年 尚 未 结 算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景 行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04,000.00 2-3 年 尚 未 结 算 小 计 12,445,426.40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预 付 款 项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怀 化 柒 星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8,911,648.00 2-3 年 19.40 盐 城 华 荣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729,778.40 1-2 年 5.94 南 京 景 行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04,000.00 2-3 年 1.75 江 苏 华 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08,000.00 1-2 年 0.89 江 苏 广 通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00,000.00 1-2 年 0.87 合 计 13,253,426.40 28.85 其 他 说 明 7 应 收 利 息 123

8 应 收 股 利 类 别 9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331,623,057.21 39.39 55,129,649.55 16.62 276,493,407.66 2,030,131,512.23 92.64 95,475,911.21 4.70 1,934,655,601.02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495,120,972.96 58.81 88,890,167.01 17.95 406,230,805.95 155,701,546.98 7.11 82,480,514.05 52.97 73,221,032.93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15,179,436.49 1.80 14,615,754.92 96.29 563,681.57 5,406,031.12 0.25 4,494,384.29 83.14 911,646.83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841,923,466.66 / 158,635,571.48 / 683,287,895.18 2,191,239,090.33 / 182,450,809.55 / 2,008,788,280.78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挂 账 - 萍 乡 市 润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余 额 830,025.54 元, 由 于 长 时 间 未 予 收 回, 燃 料 公 司 提 起 诉 讼 2015 年 9 月 根 据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岳 麓 区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燃 料 公 司 胜 诉,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萍 乡 城 北 支 行 共 冻 结 萍 乡 市 润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563,681.57 元, 本 公 司 对 剩 余 部 分 266,343.97 元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预 276,493,407.66 计 能 全 额 收 回 永 州 侨 海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6,757,891.00 36,757,891.0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 煤 炭 调 节 基 金 7,837,534.35 7,837,534.35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丰 镇 市 安 盛 矿 产 品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500,000.00 5,500,000.0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山 西 晋 昌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侯 马 分 公 司 5,034,224.20 5,034,224.2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合 计 331,623,057.21 55,129,649.55 / / 账 面 价 值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24

1 年 以 内 小 计 382,071,371.85 0% 1 至 2 年 13,396,737.51 669,836.88 5% 2 至 3 年 731,054.42 73,105.44 10% 3 至 4 年 14,772,188.65 4,431,656.60 30% 4 至 5 年 2,170,262.19 1,736,209.75 80% 5 年 以 上 81,979,358.34 81,979,358.34 100% 合 计 495,120,972.96 88,890,167.01 本 年 将 不 再 符 合 预 付 款 项 性 质 的 款 项 18,015,803.66 元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主 要 为 5 年 以 上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分 析 法 确 定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4,902,782.14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往 来 款 800,212,035.28 2,152,758,240.95 社 保 26,252,886.25 24,249,070.21 备 用 金 保 证 金 等 7,627,655.25 9,604,269.83 应 收 软 件 退 税 6,181,955.67 工 程 款 1,588,700.00 3,900,275.01 其 他 60,234.21 727,234.33 合 计 841,923,466.66 2,191,239,090.33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125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76,493,407.66 1-2 年 32.84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代 收 代 付 142,381,395.00 1 年 以 内 16.91 责 任 公 司 东 莞 电 化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容 量 权 收 购 款 48,635,005.92 1 年 以 内 5.78 耒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煤 调 基 金 12,188,310.00 3-4 年 1.45 3,656,493.00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煤 调 基 金 7,837,534.35 5 年 以 上 0.93 7,837,534.35 合 计 / 487,535,652.93 / 57.91 11,494,027.35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长 沙 市 税 务 局 软 件 销 售 退 税 6,181,955.67 1 年 以 内 2016 年 2 月 6,181,955.67 元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合 计 / 6,181,955.67 / / 10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74,309,067.28 7,043,715.11 67,265,352.17 45,899,101.99 45,899,101.99 在 产 品 14,545,537.70 11,323,492.55 3,222,045.15 31,475,442.07 31,475,442.07 库 存 商 品 145,542,365.89 14,382,123.77 131,160,242.12 222,311,586.56 13,604,063.64 208,707,522.92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燃 料 411,094,331.03 411,094,331.03 640,342,409.58 640,342,409.58 开 发 成 本 250,241,723.63 250,241,723.63 204,215,419.27 204,215,419.27 其 他 47,895,614.31 47,895,614.31 60,931,277.65 60,931,277.65 合 计 943,628,639.84 32,749,331.43 910,879,308.41 1,205,175,237.12 13,604,063.64 1,191,571,173.48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原 材 料 7,043,715.11 7,043,715.11 在 产 品 11,323,492.55 11,323,492.55 库 存 商 品 13,604,063.64 8,454,380.57 7,676,320.44 14,382,123.77 126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合 计 13,604,063.64 26,821,588.23 7,676,320.44 32,749,331.43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 无 (4).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 1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12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缴 的 税 费 112,624,248.29 37,951,431.23 合 计 112,624,248.29 37,951,431.23 其 他 说 明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74,672,817.06 元, 增 幅 196.76%; 主 要 系 年 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留 抵 金 额 增 加 所 致 1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合 计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397,748,741.67 13,767,400.00 383,981,341.67 被 投 资 单 位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余 额 127 减 值 准 备 在 被 投 资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北 京 清 源 德 丰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5,000.00 5,000.00 5 公 司 湖 南 黑 金 时 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6,476,341.67 286,476,341.67 5.08 深 圳 排 放 权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22,500,000.00 22,500,000.00 2 环 球 概 念 公 司 ( 原 名 易 思 博 ) 13,767,400.00 13,767,400.00 13,767,400.00 13,767,400.00 6.67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75,000,000.00 75,000,000.00 2.5 12,162,887.07 合 计 397,748,741.67 397,748,741.67 13,767,400.00 13,767,400.00 / 12,162,887.07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工 具 合 计 期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余 额 13,767,400.00 13,767,400.00 本 期 计 提 其 中 :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本 期 减 少 其 中 :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 转 回 期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余 额 13,767,400.00 13,767,400.00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 14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5 长 期 应 收 款 1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期 初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减 值 准 备 128

单 位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调 整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一 合 营 企 业 小 计 二 联 营 企 业 大 连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2,524,063.32-87,723.17 2,436,340.15 司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41,267,782.46-2,649,264.03 38,618,518.43 4,404,800.00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190,652,915.95 139,500,000.00 330,152,915.95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33,000,000.00 33,000,000.00 责 任 公 司 小 计 234,444,761.73 172,500,000.00-2,736,987.20 404,207,774.53 4,404,800.00 合 计 234,444,761.73 172,500,000.00-2,736,987.20 404,207,774.53 4,404,800.00 其 他 说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169,763,012.80 元, 增 幅 73.80%; 主 要 系 本 年 度 对 联 营 企 业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所 致 17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在 建 工 程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12,960,452.28 12,960,452.28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270,647.48 4,270,647.48 (1) 外 购 (2)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 在 4,270,647.48 4,270,647.48 建 工 程 转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17,231,099.76 17,231,099.76 二 累 计 折 旧 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3,478,624.88 3,478,624.88 129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83,147.60 583,147.60 (1) 计 提 或 摊 销 (2)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 在 583,147.60 583,147.60 建 工 程 转 入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4,061,772.48 4,061,772.48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3,169,327.28 13,169,327.28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9,481,827.40 9,481,827.40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 18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6,599,364,074.89 18,862,532,747.58 147,694,091.57 25,609,590,914.04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40,145,772.10 1,625,271,118.07 449,333.59 1,965,866,223.76 (1) 购 置 857,237.29 95,100,798.51 449,333.59 96,407,369.39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27,559,805.49 313,674,593.04 341,234,398.53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4) 其 他 311,728,729.32 1,216,495,726.52 1,528,224,455.8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474,617,945.87 1,679,337,425.50 5,370,991.32 2,159,326,362.69 (1) 处 置 或 报 废 1,805,778.01 64,542,628.18 5,370,991.32 71,719,397.51 (2) 其 他 472,812,167.86 1,614,794,797.32 2,087,606,965.18 4. 期 末 余 额 6,464,891,901.12 18,808,466,440.15 142,772,433.84 25,416,130,775.11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3,058,479,829.86 9,047,716,801.18 120,662,721.58 12,226,859,352.6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43,108,764.59 1,006,808,791.33 8,820,958.72 1,258,738,514.64 (1) 计 提 243,108,764.59 1,006,808,791.33 8,820,958.72 1,258,738,514.6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2,678,002.92 784,070,630.72 5,243,371.30 811,992,004.94 (1) 处 置 或 报 废 997,471.86 58,437,574.57 5,243,371.30 64,678,417.73 (2) 其 他 21,680,531.06 725,633,056.15 747,313,587.21 4. 期 末 余 额 3,278,910,591.53 9,270,454,961.79 124,240,309.00 12,673,605,862.32 130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144,234,209.09 117,356,663.18 261,590,872.27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7,089,814.89 119,203,472.77 166,293,287.66 (1) 计 提 47,089,814.89 119,203,472.77 166,293,287.66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093,233.43 9,713,796.75 10,807,030.18 (1) 处 置 或 报 废 1,093,233.43 9,713,796.75 10,807,030.18 4. 期 末 余 额 190,230,790.55 226,846,339.20 417,077,129.75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995,750,519.04 9,311,165,139.16 18,532,124.84 12,325,447,783.04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3,396,650,035.94 9,697,459,283.22 27,031,369.99 13,121,140,689.15 注 : 其 他 项 主 要 是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74,957,971.54 324,377,544.71 164,329,177.37 86,251,249.46 机 器 设 备 999,979,615.62 584,030,520.59 222,960,478.01 192,988,617.02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03,018,506.00 4,427,441.13 298,591,064.87 机 器 设 备 3,651,069,458.92 687,849,276.11 2,963,220,182.81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金 竹 山 厂 区 房 屋 建 筑 物 829,150,710.00 手 续 不 齐 全 东 乌 旗 分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77,564,988.30 手 续 不 齐 全 锡 东 能 源 办 公 楼 等 1,420,019.11 手 续 不 齐 全 19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一 期 240,791,274.66 240,791,274.66 14,277,773.07 14,277,773.07 131

怀 化 石 煤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前 期 185,981,536.32 86,718,020.21 99,263,516.11 182,450,362.10 182,450,362.10 绥 宁 宝 鼎 山 一 期 工 程 121,261,531.07 121,261,531.07 金 塘 冲 水 库 发 电 站 项 目 前 期 75,507,322.96 75,507,322.96 75,197,157.66 75,197,157.66 东 莞 三 联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前 期 54,045,100.20 54,045,100.20 50,677,907.18 50,677,907.18 大 唐 华 银 阳 江 发 电 项 目 前 期 39,013,692.28 39,013,692.28 35,388,531.25 35,388,531.25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嘉 禾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项 36,606,516.24 36,606,516.24 36,606,516.24 36,606,516.24 目 大 唐 华 银 核 电 项 目 前 期 33,737,390.77 33,737,390.77 33,737,390.77 33,737,390.77 东 莞 2X1000MW" 上 大 压 小 " 发 电 项 目 前 期 28,073,629.36 28,073,629.36 28,073,629.36 28,073,629.36 其 他 技 改 基 建 项 目 260,570,891.73 77,389,709.72 183,181,182.01 294,196,821.49 75,508,488.09 218,688,333.40 合 计 1,075,588,885.59 192,181,359.29 883,407,526.30 750,606,089.12 103,582,117.45 647,023,971.67 项 目 名 称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一 期 怀 化 石 煤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前 期 绥 宁 宝 鼎 山 一 期 工 程 金 塘 冲 水 库 发 电 站 项 目 前 期 东 莞 三 联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前 期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预 算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本 期 利 其 中 : 本 息 期 利 息 资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化 率 (%) 258,686,700.00 14,277,773.07 226,513,501.59 240,791,274.66 93.08 93.08 1,784,189.39 1,784,846.9 5.60 192,000,000.00 182,450,362.10 3,531,174.22 185,981,536.32 96.87 96.87 16,601,946.38 5.10 自 筹 122,540,000.00 121,261,531.07 121,261,531.07 98.96 98.96 753,200.00 753,200.0 5.10 75,197,157.66 310,165.30 75,507,322.96 88,900,000.00 50,677,907.18 3,367,193.02 54,045,100.20 60.79 60.79 6,763,100.54 2,647,559.4 5.30 资 金 来 源 自 筹 贷 款 自 筹 贷 款 自 筹 贷 款 自 筹 贷 款 132

大 唐 华 银 阳 江 发 电 项 目 前 期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嘉 禾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项 目 大 唐 华 银 核 电 项 目 前 期 50,000,000.00 35,388,531.25 3,625,161.03 39,013,692.28 78.03 78.03 4,008,888.90 1,468,648.9 5.20 自 筹 贷 款 36,606,516.24 36,606,516.24 自 筹 33,737,390.77 33,737,390.77 自 筹 合 计 712,126,700.00 428,335,638.27 358,608,726.23 786,944,364.50 / / 29,911,325.21 6,654,255.20 / / 在 建 工 程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236,383,554.63 元, 增 幅 36.53%;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晃 山 风 电 一 期 项 目 进 度 款 增 加 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本 年 度 增 加 绥 宁 宝 鼎 山 一 期 工 程 投 入 所 致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 项 目 本 期 计 提 金 额 计 提 原 因 怀 化 石 煤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前 期 28,000,000.00 项 目 已 不 具 备 开 发 价 值 其 他 项 目 1,881,221.63 项 目 终 止 或 已 不 具 备 开 发 价 值 合 计 29,881,221.63 / 20 工 程 物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电 缆 137,304.07 137,304.07 合 计 137,304.07 137,304.07 21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22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3 油 气 资 产 133

项 目 一 账 面 原 值 24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软 件 著 作 权 特 许 权 其 他 合 计 1. 期 初 余 额 859,144,797.23 32,345,896.68 25,540,000.00 100,628,719.41 21,715,009.62 25,173,900.00 474,088,129.58 1,538,636,452.5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36,224,919.53 2,153,838.49 10,146,703.91 1,813,479.75 50,513,104.42 300,852,046.10 (1) 购 置 236,224,919.53 10,146,703.91 50,513,104.42 296,884,727.86 (2) 内 部 研 发 2,153,838.49 1,813,479.75 3,967,318.24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23,835,978.00 113,481,680.48 237,317,658.48 (1) 处 置 123,835,978.00 113,481,680.48 237,317,658.48 4. 期 末 余 额 971,533,738.76 34,499,735.17 25,540,000.00 110,775,423.32 23,528,489.37 25,173,900.00 411,119,553.52 1,602,170,840.14 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162,102,300.32 6,403,636.11 13,621,333.14 33,975,104.65 9,575,674.52 2,961,635.28 77,208,857.37 305,848,541.39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3,739,180.23 3,388,971.53 2,553,999.96 9,742,923.29 4,617,039.31 1,480,817.64 10,950,703.01 56,473,634.97 (1) 计 提 23,739,180.23 3,388,971.53 2,553,999.96 9,742,923.29 4,617,039.31 1,480,817.64 10,950,703.01 56,473,634.97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40,659,618.00 40,659,618.00 (1) 处 置 40,659,618.00 40,659,618.00 4. 期 末 余 额 145,181,862.55 9,792,607.64 16,175,333.10 43,718,027.94 14,192,713.83 4,442,452.92 88,159,560.38 321,662,558.36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4,333,900.00 24,333,900.00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4,351,991.55 14,351,991.55 (1) 计 提 14,351,991.55 14,351,991.55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14,351,991.55 24,333,900.00 38,685,891.55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826,351,876.21 24,707,127.53 9,364,666.90 67,057,395.38 9,335,775.54 6,379,455.53 298,626,093.14 1,241,822,390.23 697,042,496.91 25,942,260.57 11,918,666.86 66,653,614.76 12,139,335.10 22,212,264.72 372,545,372.21 1,208,454,011.13 本 期 末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无 形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0.33%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内 蒙 古 大 唐 华 银 锡 东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2,414,105.85 未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金 134

其 他 说 明 : 无 25 开 发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期 初 期 末 内 部 开 发 其 确 认 为 无 转 入 当 期 余 额 其 他 余 额 支 出 他 形 资 产 损 益 数 字 化 燃 料 管 理 平 台 1,118,792.73 248,937.93 1,367,730.66 煤 种 评 价 方 法 和 系 统 402,002.19 402,002.19 低 氮 燃 烧 器 升 级 开 发 41,596.02 41,596.02 一 种 用 于 湿 法 脱 硫 工 艺 中 的 晶 体 回 收 装 置 909,610.80 909,610.80 企 业 资 源 数 据 查 询 系 统 429,900.03 15,849.06 445,749.09 双 塔 式 煤 焦 油 回 收 系 统 及 回 收 方 法 1,244,227.69 1,244,227.69 大 企 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2,121,781.15 2,121,781.15 一 种 密 封 转 底 炉 674,991.31 674,991.31 脱 硫 脱 硝 技 术 开 发 192,686.00 192,686.00 一 种 无 废 水 排 放 的 煤 提 质 方 法 1,012,486.96 1,012,486.96 设 备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602,889.24 602,889.24 智 能 电 网 61850 协 议 研 究 与 智 能 网 关 机 研 发 3,620,241.43 3,620,241.43 机 械 打 焦 机 技 术 开 发 820,673.50 820,673.50 审 计 信 息 系 统 537,800.10 537,800.10 大 用 户 直 供 电 应 用 研 究 84,081.15 84,081.15 制 粉 系 统 节 能 技 术 开 发 265,811.67 265,811.67 集 团 本 部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2,696,465.69 2,696,465.69 风 电 区 域 集 中 监 控 系 统 研 发 13,790.21 13,790.21 可 调 节 型 低 NOX 燃 烧 器 的 研 发 3,639,945.37 3,639,945.37 数 据 报 送 管 理 系 统 57,631.00 57,631.00 资 本 运 营 与 产 品 管 理 系 统 3,500.00 3,500.00 3U 工 作 管 理 平 台 3,648,977.92 3,648,977.92 合 计 5,117,892.94 19,286,776.21 3,967,318.24 7,945,766.14 2,125,281.15 10,366,303.62 26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处 置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21,210.39 1,921,210.39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合 计 1,921,210.39 1,921,210.39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计 提 135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处 置

合 计 说 明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的 确 认 方 法 1999 年, 本 公 司 溢 价 9,606,051.91 元 收 购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小 股 东 1% 股 权, 按 照 原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按 10 年 摊 销, 截 至 2006 年 底 累 计 摊 销 7,684,841.52 元, 净 值 1,921,210.39 元 2007 年,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将 未 摊 销 的 净 值 1,921,210.39 元 重 分 类 至 商 誉 科 目 下 核 算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良 好, 本 期 实 现 净 利 润 4,474.93 万 元, 经 对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2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本 期 摊 销 金 其 他 减 额 额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鱼 潭 库 区 滑 坡 移 民 补 偿 费 6,845,720.00 1,369,144.00 5,476,576.00 装 修 费 2,084,750.19 1,697,159.00 1,256,915.06 2,524,994.13 露 天 开 采 临 时 用 地 补 偿 费 1,809,751.42 1,809,751.42 合 计 10,740,221.61 1,697,159.00 4,435,810.48 8,001,570.13 2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2,235,775.39 5,337,145.29 99,749,049.44 24,937,262.36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可 抵 扣 亏 损 211,853,100.00 52,963,275.00 210,323,200.00 52,580,775.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148,365.08 1,037,091.27 无 形 资 产 会 计 摊 销 年 限 短 于 税 法 摊 销 年 限 11,417,111.90 2,123,309.99 4,921,751.49 738,262.72 其 他 4,833,804.21 1,208,451.05 合 计 245,505,987.29 60,423,730.28 323,976,170.22 80,501,842.40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期 末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递 延 所 得 税 异 负 债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345,936,080.92 86,484,020.23 362,541,012.76 90,635,253.1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合 计 345,936,080.92 86,484,020.23 362,541,012.76 90,635,253.19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 136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853,591,187.56 514,440,402.88 可 抵 扣 亏 损 984,259,881.29 1,394,677,278.99 合 计 1,837,851,068.85 1,909,117,681.87 (5).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5 27,146,332.35 2016 497,114,616.06 969,723,136.19 2017 160,367,831.95 160,367,831.95 2018 110,155,571.63 115,653,471.20 2019 121,814,409.67 121,786,507.30 2020 94,807,451.98 合 计 984,259,881.29 1,394,677,278.99 / 2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未 确 认 售 后 租 回 损 益 307,901,830.98 171,701,810.47 预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契 税 128,870,772.00 合 计 307,901,830.98 300,572,582.47 30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630,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保 证 借 款 15,841,400.00 信 用 借 款 965,680,000.00 1,160,000,000.00 合 计 981,521,400.00 1,790,000,000.00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其 他 说 明 无 3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137

32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33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23,000,000.00 1,092,500,000.00 合 计 323,000,000.00 1,092,500,000.00 应 付 票 据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减 少 769,500,000.00 元, 减 幅 为 70.43%, 主 要 系 以 前 年 度 采 购 燃 料 为 集 中 采 购 模 式, 主 要 以 本 公 司 开 具 票 据 方 式 与 燃 料 供 应 商 结 算 本 年 度 各 子 公 司 可 自 主 对 外 采 购 燃 料, 故 本 年 度 以 票 据 结 算 燃 料 款 减 少 所 致 34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付 工 程 及 设 备 款 631,987,622.60 850,626,584.63 应 付 购 煤 款 301,331,377.03 537,973,311.12 应 付 材 料 款 及 其 他 222,896,861.62 124,046,439.95 合 计 1,156,215,861.25 1,512,646,335.7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湘 电 风 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52,631,784.85 未 结 算 会 同 县 财 政 局 22,000,000.00 中 船 重 工 ( 重 庆 ) 海 装 风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17,450,000.00 未 到 质 保 期 代 付 的 小 洪 电 站 耕 地 占 用 税, 因 为 小 洪 尚 未 开 工 故 不 能 偿 还 湖 南 省 火 电 建 设 公 司 衡 阳 泽 丰 园 工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2,640,824.00 未 结 算 11,363,838.00 未 结 算 合 计 116,086,446.85 / 35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138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收 售 煤 款 1,227,801.82 预 收 售 房 款 26,980,943.57 55,116,864.00 其 他 7,122,320.77 4,687,545.98 合 计 34,103,264.34 61,032,211.80 预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减 少 26,928,947.46 元, 减 幅 44.12%;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预 收 的 售 房 款 减 少 所 致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车 位 预 收 款 3,507,201.00 尚 未 销 售 合 计 3,507,201.00 /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 3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38,574,510.18 755,502,204.31 762,640,540.17 31,436,174.32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3,576,908.48 119,286,554.62 113,744,385.00 29,119,078.10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62,151,418.66 874,788,758.93 876,384,925.17 60,555,252.42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7,473,092.38 552,874,251.36 557,073,153.34 3,274,190.40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59,363,955.85 59,363,955.85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20,144,949.78 65,445,883.74 71,510,230.06 14,080,603.46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16,649,214.98 57,783,743.09 62,636,529.05 11,796,429.02 工 伤 保 险 费 1,299,244.28 4,499,148.15 4,723,770.05 1,074,622.38 生 育 保 险 费 2,196,490.52 3,162,992.50 4,149,930.96 1,209,552.06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797,019.16 52,223,496.53 51,298,874.93 1,721,640.76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10,159,448.86 21,420,137.05 19,219,846.21 12,359,739.70 139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八 其 他 4,174,479.78 4,174,479.78 合 计 38,574,510.18 755,502,204.31 762,640,540.17 31,436,174.32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2,014,320.54 90,302,864.21 88,890,723.72 3,426,461.03 2 失 业 保 险 费 2,375,082.41 4,992,986.19 4,362,650.19 3,005,418.41 3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19,187,505.53 23,990,704.22 20,491,011.09 22,687,198.66 合 计 23,576,908.48 119,286,554.62 113,744,385.00 29,119,078.10 37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57,614,727.06-12,094,338.36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272,465.24 622,229.22 企 业 所 得 税 8,223,799.40 19,415,470.01 个 人 所 得 税 3,182,130.27 249,588.92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714,910.14 4,533,080.67 房 产 税 234,519.14 4,833,350.97 教 育 费 附 加 9,304,497.23 10,063,672.06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91,396.81 711,833.64 印 花 税 337,117.31 38,446.28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109,861.21 80,847.13 资 源 税 707,657.22 土 地 使 用 税 720,633.05 4,117,151.22 土 地 增 值 税 1,041,856.46 715,025.76 其 他 174,013.89 667,001.84 合 计 82,021,927.21 34,661,016.58 其 他 说 明 : 应 交 税 费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47,360,910.63 元, 增 幅 136.64%; 主 要 系 应 交 增 值 税 增 加 所 致 38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40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6,935,540.49 8,392,972.55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68,896.68 200,416.67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利 息 合 计 7,004,437.17 8,593,389.22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情 况 : 39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普 通 股 股 利 19,439,538.66 19,439,538.66 划 分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股 利 合 计 19,439,538.66 19,439,538.66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的 超 过 1 年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股 利, 应 披 露 未 支 付 原 因 :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12,683,610.27 12,683,610.27 未 领 取 北 京 兴 竹 同 智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927,200.00 4,927,200.00 未 领 取 中 节 环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73,205.89 1,773,205.89 未 领 取 北 京 恒 银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5,522.50 55,522.50 未 领 取 合 计 19,439,538.66 19,439,538.66 超 过 1 年 未 支 付 的 原 因 40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住 房 补 贴 44,497,417.74 44,497,417.74 质 保 金 押 金 145,946,720.26 88,306,948.36 往 来 款 635,726,302.48 396,252,587.96 容 量 收 购 款 226,036,724.00 254,813,914.28 社 保 26,880,425.13 22,044,060.77 工 程 设 备 款 94,572,572.04 合 计 1,079,087,589.61 900,487,501.15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住 房 补 贴 44,497,417.74 政 策 变 化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未 发 放 141

湖 南 省 建 筑 行 业 劳 保 统 筹 办 15,227,809.31 代 收 代 缴 东 莞 福 安 纺 织 印 染 有 限 公 司 8,814,150.00 未 办 理 结 算 东 莞 东 华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8,451,800.00 未 办 理 结 算 东 莞 黄 江 裕 成 制 鞋 厂 7,446,600.00 未 办 理 结 算 湘 潭 市 国 土 管 理 局 6,397,763.48 应 付 征 地 款 暂 未 上 缴 东 莞 裕 元 制 造 厂 4,222,800.00 未 办 理 结 算 东 莞 保 利 塑 胶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3,524,850.00 未 办 理 结 算 合 计 98,583,190.53 / 4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42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675,242,011.28 1,277,300,000.00 1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419,438,940.63 351,600,296.33 合 计 2,094,680,951.91 1,628,900,296.33 43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合 计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44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1,070,000,000.00 1,450,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96,918,782.50 163,507,332.59 保 证 借 款 信 用 借 款 6,233,728,500.00 9,516,651,168.25 合 计 7,400,647,282.50 11,130,158,500.84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抵 押 质 押 项 目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金 额 担 保 方 式 应 收 账 款 电 费 收 费 权 215,000,000.00 质 押 借 款 固 定 资 产 - 机 器 设 备 76,542,011.28 抵 押 借 款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142

借 款 类 别 年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年 末 利 率 区 间 质 押 借 款 1,070,000,000.00 1,450,000,000.00 4.41%-5.4% 抵 押 借 款 96,918,782.50 163,507,332.59 4.41%-5.4% 信 用 借 款 6,233,728,500.00 9,516,651,168.25 4.41%-5.4% 合 计 7,400,647,282.50 11,130,158,500.84 45 应 付 债 券 46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2,096,220,939.55 972,478,031.11 合 计 2,096,220,939.55 972,478,031.11 其 他 说 明 : 长 期 应 付 款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1,123,742,908.44 元, 增 幅 115.55%; 主 要 系 本 年 度 增 加 融 资 租 赁 款 所 致 47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二 辞 退 福 利 2,535,793.42 6,199,509.12 三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合 计 2,535,793.42 6,199,509.12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变 动 情 况 48 专 项 应 付 款 143

49 预 计 负 债 50 递 延 收 益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政 府 补 助 167,347,322.60 29,550,000.00 27,651,491.74 169,245,830.86 未 实 现 售 后 租 回 损 益 341,786,090.96 11,336,707.75 330,449,383.21 合 计 167,347,322.60 371,336,090.96 38,988,199.49 499,695,214.07 递 延 收 益 年 末 余 额 较 年 初 余 额 增 加 332,347,891.47 元, 增 幅 198.60%; 主 要 系 本 年 度 新 增 的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的 融 资 额 大 于 售 后 回 租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未 实 现 售 后 租 回 损 益 所 致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其 他 与 资 产 相 关 / 期 末 余 额 助 金 额 外 收 入 金 额 变 动 与 收 益 相 关 环 保 专 项 补 助 125,723,569.53 29,550,000.00 16,484,170.78 138,789,398.75 与 资 产 相 关 红 壁 岩 水 电 站 工 程 建 设 补 偿 资 23,263,888.88 4,166,666.66 19,097,222.22 与 资 产 相 关 金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补 贴 9,379,864.19 3,348,154.30 6,031,709.89 与 资 产 相 关 煤 炭 应 急 储 备 堆 场 改 造 补 助 6,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财 政 奖 励 资 金 2,980,000.00 652,500.00 2,327,5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合 计 167,347,322.60 29,550,000.00 27,651,491.74 169,245,830.86 / 51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合 计 52 股 本 期 初 余 额 发 行 新 股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公 积 送 其 金 股 他 转 股 期 末 余 额 股 份 总 数 711,648,000.00 1,069,476,274.00 1,069,476,274.00 1,781,124,274.00 其 他 说 明 : 小 计 144

2015 年 6 月 26 日, 本 公 司 取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1421 号 ), 核 准 公 司 向 大 唐 集 团 发 行 371,530,494 股 股 份 向 耒 阳 电 厂 发 行 344,695,901 股 股 份 向 地 电 公 司 发 行 208,983,008 股 股 份, 总 计 发 行 925,209,403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止, 本 公 司 通 过 向 社 会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144,266,871 股, 募 集 资 金 合 计 940,619,998.92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包 括 承 销 费 用 验 资 费 用 等 ) 人 民 币 18,711,707.79 元, 净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921,908,291.13 元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144,266,871.00 元,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777,641,420.13 元 53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54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4,647,114,786.78 184,372,522.56 4,831,487,309.34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56,705,216.54 56,705,216.54 合 计 4,703,820,003.32 184,372,522.56 4,888,192,525.88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注 1: 如 本 附 注 七 ( 五 十 二 ) 股 本 中 所 述, 本 期 对 外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新 增 股 本 溢 价 777,641,420.13 元 注 2: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资 本 公 积 -720,427,430.28 元 注 3: 本 期 发 生 购 买 子 公 司 之 少 数 股 东 股 权 形 成 资 本 公 积 127,158,532.71 元 55 库 存 股 5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7 专 项 储 备 58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8,167,133.91 138,167,133.91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其 他 合 计 138,167,133.91 138,167,133.91 145

59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233,976,569.45-1,158,281,839.0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2,164,009,295.01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33,976,569.45-3,322,291,134.06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81,108,413.74 88,314,564.61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852,868,155.71-3,233,976,569.4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164,009,295.01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164,009,295.01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60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6,947,392,562.12 5,679,074,261.14 7,833,977,344.74 6,516,020,899.97 其 他 业 务 458,960,961.44 212,727,184.35 212,365,124.54 97,454,027.24 合 计 7,406,353,523.56 5,891,801,445.49 8,046,342,469.28 6,613,474,927.21 6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5,124,708.84 6,213,381.2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7,191,209.66 33,252,759.81 教 育 费 附 加 22,860,552.14 20,499,971.72 资 源 税 2,977,181.87 1,314,418.54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3,736,254.15 3,399,408.26 土 地 增 值 税 1,054,644.18 2,069,217.42 房 产 税 74,534.04 64,921.44 其 他 1,218.00 合 计 73,020,302.88 66,814,078.45 146

62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4,981,201.41 5,412,783.61 广 告 费 1,582,609.58 1,630,842.00 租 赁 费 1,398,886.05 1,266,810.76 办 公 费 1,155,754.64 997,702.06 差 旅 费 896,138.84 2,313,718.52 业 务 经 费 543,788.35 783,372.29 折 旧 费 435,305.05 512,888.29 运 输 费 87,842.60 107,262.48 其 他 1,099,762.39 638,315.24 合 计 12,181,288.91 13,663,695.25 63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77,882,630.47 69,281,274.96 咨 询 费 和 中 介 费 13,396,068.26 8,583,555.15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7,377,422.32 4,355,518.12 租 赁 费 6,407,438.44 3,181,250.71 折 旧 费 6,156,966.54 5,921,104.81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5,590,271.06 4,384,582.98 税 金 5,338,881.91 2,096,708.81 办 公 费 3,924,062.88 6,227,144.66 差 旅 费 3,737,313.29 4,469,032.69 业 务 招 待 费 1,531,002.35 3,874,284.08 修 理 费 1,169,715.89 1,614,285.33 运 输 费 1,072,742.39 1,029,203.49 董 事 会 会 费 1,070,589.60 1,183,347.67 水 电 费 778,737.48 320,183.9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574,821.22 4,302,278.45 保 险 费 401,031.28 437,700.86 其 他 2,304,319.92 8,427,281.94 合 计 138,714,015.30 129,688,738.67 64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724,703,360.29 863,259,200.18 减 : 利 息 收 入 -11,496,723.71-10,223,030.66 加 : 汇 兑 损 失 12,052,047.68 1,371,627.97 加 : 其 他 支 出 2,986,995.66 2,753,187.10 合 计 728,245,679.92 857,160,984.59 147

6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42,809,733.26 95,881,106.42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26,821,588.23 8,695,499.65 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四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66,293,287.66 109,665,637.70 八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九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29,881,221.63 32,219,738.39 十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一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4,351,991.55 24,333,900.00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十 四 其 他 合 计 280,157,822.33 270,795,882.16 66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67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736,987.20-1,720,676.37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10,874,996.73 20,00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2,162,887.07 2,497,741.92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20,300,896.60 20,777,065.55 68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622,386.45 622,386.45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148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接 受 捐 赠 政 府 补 助 141,782,276.33 65,986,992.01 141,782,276.33 无 法 支 付 的 款 项 1,484,167.62 1,484,167.62 违 约 赔 偿 收 入 1,716,173.59 1,716,173.59 其 他 9,281,574.72 2,493,557.04 9,281,574.72 合 计 154,886,578.71 68,480,549.05 154,886,578.71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国 有 土 地 收 储 补 偿 66,389,440.00 收 益 相 关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36,244,291.74 30,223,378.09 资 产 相 关 煤 调 基 金 28,043,124.54 35,763,613.92 收 益 相 关 软 件 退 税 11,105,420.05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141,782,276.33 65,986,992.01 / 69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40,000.00 资 产 报 废 毁 损 损 失 4,525,427.18 594,858.68 4,525,427.18 罚 没 支 出 110,188.47 400,453.75 110,188.47 赔 偿 金 违 约 金 727,432.96 1,961,744.71 727,432.96 其 他 1,236,489.68 1,436,029.00 1,236,489.68 合 计 6,599,538.29 4,433,086.14 6,599,538.29 70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53,092,482.21 52,130,614.8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15,926,879.16-55,373,763.30 合 计 69,019,361.37-3,243,148.41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149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450,820,905.75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112,705,226.44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3,333,404.74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3,119,996.62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6,653,275.76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694,855.86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89,784,793.47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55,587,715.37 当 期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影 响 -1,927,247.23 所 得 税 费 用 69,019,361.37 71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的 往 来 款 1,924,203,835.41 193,257,321.94 利 息 收 入 11,500,172.69 10,223,030.66 收 回 保 证 金 备 用 金 等 67,008,487.68 48,297,300.00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213,272,937.60 76,112,904.78 其 他 1,578,786.03 1,166,720.20 合 计 2,217,564,219.41 329,057,277.58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保 证 金 91,650,428.98 7,887,740.00 支 付 的 往 来 款 243,419,954.59 203,201,586.29 支 付 工 会 经 费 10,816,413.15 付 现 的 销 售 费 用 5,549,642.44 7,738,023.35 付 现 的 管 理 费 用 35,926,493.44 37,164,976.68 银 行 手 续 费 3,620,882.78 2,944,202.98 营 业 外 支 出 1,317,469.51 3,756,639.00 合 计 381,484,871.74 273,509,581.45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资 产 性 政 府 补 助 7,000,000.00 合 计 7,000,000.00 150

(4).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融 资 租 赁 款 1,526,015,152.85 812,525,247.15 合 计 1,526,015,152.85 812,525,247.15 (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融 资 租 赁 款 452,006,920.88 350,190,206.02 合 计 452,006,920.88 350,190,206.02 72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381,801,544.38 182,811,839.82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80,157,822.33 270,795,882.16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1,259,321,662.24 1,245,683,205.6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56,473,634.97 44,933,578.3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4,435,810.48 4,302,278.4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622,386.45-28,230,477.90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271,425.83 594,858.68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736,755,407.96 864,630,828.15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0,300,896.60-20,777,065.5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0,078,112.12-51,222,530.3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151,232.96-4,151,232.96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61,546,597.28-114,821,254.1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601,702,454.30 263,161,551.6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66,931,181.72 26,838,746.72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14,538,774.16 2,684,550,208.67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151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581,986,525.28 563,628,776.81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563,628,776.81 904,403,285.37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357,748.47-340,774,508.56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本 期 处 置 子 公 司 于 本 期 收 到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5,599,700.00 减 :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子 公 司 持 有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1,028,540.33 加 : 以 前 期 间 处 置 子 公 司 于 本 期 收 到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处 置 子 公 司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4,571,159.67 其 他 说 明 :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581,986,525.28 563,628,776.81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34.50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581,986,525.28 524,828,742.31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38,800,000.00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81,986,525.28 563,628,776.81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注 释 说 明 对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其 他 项 目 名 称 及 调 整 金 额 等 事 项 : 无 74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73,658,700.22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保 证 金 152

应 收 票 据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985,026,800.30 抵 押 贷 款 241,086,439.04 电 费 收 费 权 质 押 用 于 贷 款 其 他 说 明 : 合 计 1,299,771,939.56 / 注 1: 本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受 限 主 要 为 开 具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缴 纳 的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注 2: 固 定 资 产 受 限 抵 押 资 产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向 世 界 复 兴 银 行 外 币 借 款, 合 同 号 为 4350-CHA,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854,430,099.60 元, 合 同 期 限 为 2007 年 9 月 至 2018 年 9 月, 年 利 率 为 1.22%, 抵 押 资 产 主 要 为 机 器 设 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借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73,460,793.78 元 注 3: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质 押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之 发 电 子 公 司 合 计 质 押 应 收 湖 南 电 网 公 司 电 费 款 权 用 于 贷 款 单 位 名 称 贷 款 银 行 合 同 编 号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期 间 年 底 余 额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湖 南 省 分 行 中 国 银 行 - 张 家 界 市 分 行 长 借 5422 号 银 借 合 字 001 号 年 利 率 (%) 1,480,000,000.00 2006.1-2023.1 980,000,000.00 6.55 200,000,000.00 2009.7-2019.7 90,000,000.00 5.4 75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长 期 借 款 26,712,577.58 6.4936 173,460,793.77 其 中 : 美 元 26,712,577.58 173,460,793.77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153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76 套 期 77 其 他 无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合 并 方 名 称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本 期 发 生 的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权 益 比 例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依 据 100% 同 一 控 制 方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100% 同 一 控 制 方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合 并 日 2015-0 6-30 2015-0 9-30 合 并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控 制 权 转 移 控 制 权 转 移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收 入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收 入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1,173,475,235.00 182,325,961.24 1,118,311,274.91 20,134,673.91 1,028,662,901.85 66,257,742.64 1,028,834,184.00 16,243,860.49 (2). 合 并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 现 金 -- 非 现 金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发 行 或 承 担 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面 值 493,498,143.27 635,307,341.38 -- 或 有 对 价 154

(3).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合 并 日 上 期 期 末 合 并 日 上 期 期 末 资 产 : 4,071,212,420.17 4,518,187,514.17 1,901,023,859.13 2,537,873,917.54 货 币 资 金 57,646,549.04 72,228,901.94 816,991.31 156,720,167.36 应 收 票 据 19,050,000.00 27,581,573.15 546,891.49 32,100,000.00 应 收 款 项 145,609,489.55 476,490,914.47 132,027,651.85 489,566,099.90 存 货 209,981,654.56 202,928,375.74 211,655,828.20 156,293,933.2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5,734,503.49 10,814,668.6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固 定 资 产 3,181,076,008.80 3,383,939,005.63 1,295,858,051.57 1,424,944,295.35 在 建 工 程 12,732,874.51 8,202,364.79 118,286,020.29 128,476,504.36 无 形 资 产 386,152,568.71 159,364,831.45 129,951,478.43 132,811,806.1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2,963,275.00 52,580,775.00 146,442.50 146,442.5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28,870,772.00 负 债 : 3,261,269,628.00 3,890,570,683.24 1,265,716,517.75 2,257,536,753.10 借 款 2,350,400,000.00 2,850,400,000.00 880,226,719.76 1,309,807,332.59 应 付 款 项 359,740,974.31 451,904,286.83 264,986,075.65 757,742,268.13 应 付 票 据 209,000,000.00 209,000,000.00 职 工 薪 酬 34,549,124.73 13,957,119.18 23,868,261.60 11,506,055.44 应 交 税 费 -4,919,364.49 27,173,155.82-31,710,046.75 14,372,188.10 应 付 利 息 5,325,450.00 5,336,716.67 1,450,462.90 3,256,672.5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80,700,000.00 300,700,000.00 75,000,000.00 118,000,000.00 递 延 收 益 26,473,443.45 32,099,404.74 51,895,044.59 42,852,236.29 净 资 产 809,942,792.17 627,616,830.93 635,307,341.38 280,337,164.44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809,942,792.17 627,616,830.93 635,307,341.38 280,337,164.44 3 反 向 购 买 155

4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子 公 司 名 称 股 权 处 置 价 款 股 权 处 置 比 例 (%)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206,200.00 100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3,393,500.00 100 股 权 处 置 方 式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时 点 挂 牌 转 让 2015 年 12 月 1 日 挂 牌 2015 年 12 转 让 月 1 日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点 的 确 定 依 据 制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权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之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日 层 面 享 有 该 子 剩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余 额 的 差 额 如 下 所 述 5,205,633.69 如 下 所 述 5,669,363.04 丧 失 按 控 照 制 公 权 丧 丧 允 之 丧 失 失 价 与 原 日 失 控 控 值 子 公 剩 控 制 制 重 司 股 余 权 权 新 权 投 股 之 之 计 资 相 权 日 日 量 关 的 公 剩 剩 剩 其 他 允 余 余 余 综 合 价 股 股 股 收 益 值 股 权 权 权 转 入 的 权 的 的 产 投 资 确 的 账 公 生 损 益 定 比 面 允 的 的 金 方 例 价 价 利 额 法 值 值 得 及 或 主 损 要 失 假 设 其 他 说 明 :2015 年 9 月 21 日, 本 公 司 与 青 泓 ( 南 京 ) 再 生 资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转 让 所 持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公 司 100% 股 权 及 全 部 债 权 转 让 给 青 泓 ( 南 京 ) 再 生 资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权 转 让 款, 相 关 财 产 权 转 移 手 续 及 股 权 变 更 手 续 已 完 成 将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时 点 简 化 确 定 为 2015 年 12 月 1 日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5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无 6 其 他 无 156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直 接 间 接 方 式 大 唐 华 银 株 洲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市 株 洲 市 火 力 发 电 100 投 资 设 立 内 蒙 古 大 唐 华 银 锡 东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锡 林 郭 勒 盟 锡 林 郭 勒 盟 煤 炭 开 采 1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界 市 张 家 界 市 水 电 100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湘 潭 市 湘 潭 市 火 力 发 电 100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大 唐 华 银 益 阳 金 塘 冲 水 库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益 阳 市 益 阳 市 水 电 100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怀 化 市 怀 化 市 水 电 100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房 地 产 100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芷 江 县 芷 江 县 风 电 100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IT 100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节 能 科 技 65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湘 潭 市 湘 潭 市 环 保 发 电 51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商 业 50 33.34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石 煤 资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怀 化 市 怀 化 市 煤 电 联 产 100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锡 林 郭 勒 盟 锡 林 郭 勒 盟 风 电 60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城 步 城 步 苗 族 自 治 投 资 设 立 风 电 100 县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能 源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100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大 唐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其 他 专 用 设 备 制 投 资 设 立 51 造 北 京 大 唐 先 兴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长 沙 市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60 投 资 设 立 湖 南 力 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长 沙 房 地 产 1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157

合 并 湖 南 华 银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沙 长 沙 工 程 100 投 资 设 立 衡 阳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衡 阳 衡 阳 房 地 产 100 投 资 设 立 长 沙 屋 岸 房 屋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长 沙 房 屋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比 例 的 损 益 分 派 的 股 利 额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5.00% -81,741,588.78-120,458,639.66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49.00% -274,171.52-1,287,778.18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66% 1,237,423.94 6,436,679.59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00% 1,175,614.02 38,578,394.80 湖 南 大 唐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9.00% 119,274.09 14,115,652.98 北 京 大 唐 先 兴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0.00% 382,432.35 5,071,045.95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682,102.30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35,958.95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07% 71,234,753.06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35.00% 9,377,454.73 合 计 693,130.64-57,544,644.52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158

子 公 司 名 称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5,291,293.98 253,868,637.36 259,159,931.34 603,327,473.22 603,327,473.22 14,253,025.35 443,710,341.72 457,963,367.07 568,583,512.46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568,583,512.4 6 93,435.47 2,224,144.76 2,317,580.23 4,098,063.73 847,635.23 4,945,698.96 90,838.44 2,741,996.00 2,832,834.44 3,792,973.46 1,108,445.99 4,901,419.45 283,542,830.70 3,696,572.48 287,239,403.18 248,603,871.44 248,603,871.44 518,436,111.14 4,863,683.56 523,299,794.70 492,091,777.61 32,536,425.85 360,833,472.03 393,369,897.88 296,923,910.89 296,923,910.89 23,484,071.43 379,524,953.25 403,009,024.68 309,502,072.74 492,091,777.6 1 309,502,072.7 4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子 公 司 名 称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400,000.00-233,547,396.49-233,547,396.49 2,851,199.46 3,605,341.25-143,301,455.95-143,301,455.95 869,385.10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51,400.00-559,533.72-559,533.72 247,408.27-5,543,075.87-5,543,075.87-413,441.99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829,579,570.48 7,427,514.65 7,427,514.65-170,302,702.69 3,691,583,643.13-1,640,893.43-1,640,893.43 152,902,783.57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9,113,704.13 2,939,035.05 2,939,035.05 29,299,640.01 50,546,613.33 2,896,893.41 2,896,893.41 49,567,485.33 159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1). 在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的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发 行 45,619,699.00 股 股 份 购 买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的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 的 股 权,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3.05 元 / 股 以 139,140,081.95 元 确 认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交 易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对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由 65% 变 更 为 100% (2). 交 易 对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影 响 : 大 唐 华 银 张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购 买 成 本 / 处 置 对 价 -- 现 金 -- 非 现 金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139,140,081.95 购 买 成 本 / 处 置 对 价 合 计 139,140,081.95 减 : 按 取 得 / 处 置 的 股 权 比 例 计 算 的 子 公 司 净 资 108,847,778.11 产 份 额 差 额 30,292,303.84 其 中 :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30,292,303.84 调 整 盈 余 公 积 调 整 未 分 配 利 润 3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持 股 比 例 (%)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主 要 经 注 册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业 务 性 质 企 业 投 资 营 地 地 直 接 间 接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大 连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大 连 科 技 中 介 服 务 45 权 益 法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长 沙 酒 店 服 务 30 权 益 法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攸 县 攸 县 煤 电 联 产 31.19 权 益 法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雷 州 雷 州 火 力 发 电 33 权 益 法 (2). 重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无 160

(3).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大 连 理 工 大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湖 南 五 华 酒 学 科 技 园 有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店 有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41,817,340.82 2,201,808.18 266,299,142.84 9,193,333.16 2,250,532.80 45,999,514.92 18,431,342.98 非 流 动 资 产 923,090,763.97 3,431,760.47 4,195,604,783.06 176,352,877.58 3,578,800.65 2,968,489,449.69 186,680,198.17 资 产 合 计 964,908,104.79 5,633,568.65 4,461,903,925.90 185,546,210.74 5,829,333.45 3,014,488,964.61 205,111,541.15 流 动 负 债 890,318,104.79 201,319.21 614,307,983.71 19,500,482.65 202,143.63 2,072,888,447.41 19,734,932.97 非 流 动 负 债 18,160.23 2,868,475,731.42 52,000,000.00 18,160.23 207,989,717.20 62,500,000.00 负 债 合 计 890,318,104.79 219,479.44 3,482,783,715.13 71,500,482.65 220,303.86 2,280,878,164.61 82,234,932.9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74,590,000.00 5,414,089.21 979,120,210.77 114,045,728.09 5,609,029.59 733,610,800.00 122,876,608.18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调 整 事 项 -- 商 誉 --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 其 他 对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存 在 公 开 报 价 的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24,614,700.00 2,436,340.15 305,387,593.74 34,213,718.43 2,524,063.32 228,800,000.00 41,267,782.46-38,147,084.05-4,404,800.00 24,614,700.00 2,436,340.15 305,387,593.74 34,213,718.43 2,524,063.32 190,652,915.95 36,862,982.46 营 业 收 入 48,543.69 2,059,679.20 36,852,031.43 100,970.88 4,430,378.31 净 利 润 -57,393.89 9,410.77-2,444,116.05-365,942.53 118,814.96 终 止 经 营 的 净 利 润 161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7,393.89 9,410.77-2,444,116.05-365,942.53 118,814.96 本 年 度 收 到 的 来 自 联 营 企 业 的 股 利 (4). 与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或 有 负 债 无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5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相 关 说 明 : 无 6 其 他 无 162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银 行 借 款 其 他 计 息 借 款 融 资 租 赁 货 币 资 金 等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为 本 公 司 的 运 营 融 资 本 公 司 具 有 多 种 因 经 营 而 直 接 产 生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如 应 收 账 款 和 应 付 账 款 等 本 公 司 的 金 融 工 具 导 致 的 主 要 风 险 是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及 市 场 风 险 1.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各 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如 下 : 年 末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持 有 至 到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期 投 资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655,645,225.50 655,645,225.50 应 收 票 据 111,186,342.28 111,186,342.28 应 收 账 款 1,664,332,111.39 1,664,332,111.39 其 他 应 收 款 683,287,895.18 683,287,895.1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83,981,341.67 383,981,341.67 接 上 表 : 年 初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674,441,553.66 674,441,553.66 应 收 票 据 157,188,421.93 157,188,421.93 应 收 账 款 1,935,898,872.01 1,935,898,872.01 其 他 应 收 款 2,008,788,280.78 2,008,788,280.7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83,981,341.67 383,981,341.67 (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各 类 金 融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如 下 : 年 末 余 额 金 融 负 债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981,521,400.00 981,521,400.00 应 付 票 据 323,000,000.00 323,000,000.00 163

年 末 余 额 金 融 负 债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合 计 应 付 账 款 1,156,215,861.25 1,156,215,861.25 其 他 应 付 款 1,079,087,589.61 1,079,087,589.61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2,094,680,951.91 2,094,680,951.91 长 期 借 款 7,400,647,282.50 7,400,647,282.50 长 期 应 付 款 2,096,220,939.55 2,096,220,939.55 接 上 表 : 年 初 余 额 金 融 负 债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1,790,000,000.00 1,790,000,000.00 应 付 票 据 1,092,500,000.00 1,092,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1,512,646,335.70 1,512,646,335.70 其 他 应 付 款 900,487,501.15 900,487,501.1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628,900,296.33 1,628,900,296.33 长 期 借 款 11,130,158,500.84 11,130,158,500.84 长 期 应 付 款 972,478,031.11 972,478,031.11 2. 信 用 风 险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政 策, 需 对 所 有 要 求 采 用 信 用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审 核 另 外, 本 公 司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以 确 保 本 公 司 不 致 面 临 重 大 坏 账 风 险 对 于 未 采 用 相 关 经 营 单 位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结 算 的 交 易, 除 非 本 公 司 信 用 控 制 部 门 特 别 批 准, 否 则 本 公 司 不 提 供 信 用 交 易 条 件 本 公 司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可 供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应 收 款 及 某 些 衍 生 工 具,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源 自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等 于 这 些 工 具 的 账 面 金 额 本 公 司 还 因 提 供 财 务 担 保 而 面 临 信 用 风 险, 详 见 附 注 短 期 借 款 及 附 注 长 期 借 款 中 披 露 由 于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且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以 无 需 担 保 物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按 照 客 户 地 理 区 域 和 行 业 进 行 管 理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群 广 泛 地 分 散 于 不 同 的 部 门 和 行 业 中, 因 此 在 本 公 司 内 部 不 存 在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本 公 司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未 持 有 任 何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3. 流 动 风 险 164

本 公 司 采 用 循 环 流 动 性 计 划 工 具 管 理 资 金 短 缺 风 险 该 工 具 既 考 虑 其 金 融 工 具 的 到 期 日, 也 考 虑 本 公 司 运 营 产 生 的 预 计 现 金 流 量 本 公 司 的 目 标 是 运 用 银 行 借 款 融 资 租 赁 和 其 他 计 息 借 款 等 多 种 融 资 手 段 以 保 持 融 资 的 持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的 平 衡 金 融 负 债 按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所 作 的 到 期 期 限 分 析 : 项 目 年 末 余 额 1 年 以 内 1 年 以 上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981,521,400.00 981,521,400.00 应 付 票 据 323,000,000.00 323,000,000.00 应 付 账 款 841,594,383.87 314,621,477.38 1,156,215,861.25 其 他 应 付 款 603,457,676.18 475,629,913.43 1,079,087,589.6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94,680,951.91 2,094,680,951.91 长 期 借 款 2,622,718,782.50 4,777,928,500.00 7,400,647,282.50 长 期 应 付 款 268,928,712.44 1,827,292,227.11 2,096,220,939.55 接 上 表 :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 年 以 上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1,790,000,000.00 1,790,000,000.00 应 付 票 据 1,092,500,000.00 1,092,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1,230,873,717.11 281,772,618.59 1,512,646,335.70 其 他 应 付 款 386,932,942.60 513,554,558.55 900,487,501.1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628,900,296.33 1,628,900,296.33 长 期 借 款 4,171,007,332.59 6,959,151,168.25 11,130,158,500.84 长 期 应 付 款 764,452,427.89 208,025,603.22 972,478,031.11 4.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1)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的 风 险 主 要 与 本 公 司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长 期 负 债 有 关 下 表 为 利 率 风 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反 映 了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利 率 发 生 合 理 可 能 的 变 动 时, 将 对 净 利 润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165

项 目 本 年 基 准 点 增 加 /( 减 少 )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 减 少 )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 减 少 ) 人 民 币 100 100,574,106.94 75,430,580.20 接 上 表 : 项 目 上 年 基 准 点 增 加 /( 减 少 )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 减 少 )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 减 少 ) 人 民 币 100 141,974,585.01 106,480,938.76 (2) 汇 率 风 险 无 (3)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价 格 风 险 无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单 位 : 亿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北 京 市 西 主 要 从 事 电 源 及 与 电 力 中 国 大 唐 集 城 区 广 宁 相 关 产 业 的 开 发 投 资 团 公 司 伯 街 1 号 建 设 经 营 和 管 理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180.09 53.533 53.533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母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166

大 唐 ( 北 京 )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其 他 说 明 由 于 本 公 司 为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实 质 控 制, 因 此 与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之 间 均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成 员 企 业 查 询 网 站 : http://www.china-cdt.com/aboutdatang/memberenterprise/index.html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租 赁 4,195,100.00 4,195,100.00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400,063,893.05 408,851,300.00 大 唐 环 境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32,335,323.03 大 唐 海 外 ( 北 京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20,095,995.63 54,788,500.00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5,633,995.53 2,437,500.00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华 中 分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4,586,377.39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北 京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2,471,902.32 1,504,200.00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接 受 劳 务 9,262,294.55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接 受 劳 务 2,860,000.00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2,750,637.84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1,261,153.76 113,200.00 北 京 中 唐 电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1,226,415.09 490,600.00 北 京 国 电 工 程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737,334.00 北 京 中 唐 电 设 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620,003.77 北 京 唐 浩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45,698.11 广 西 大 唐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32,625.00 甘 肃 华 研 水 电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27,791.00 大 唐 黑 龙 江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0,191.51 北 京 唐 韵 山 庄 酒 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5,718.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技 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4,000.00 大 唐 科 技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2,974,100.00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西 安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12,864,100.00 株 洲 银 能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7,513,900.00 湖 南 银 源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4,069,400.00 湖 南 省 冷 水 江 金 电 电 力 修 造 开 发 总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2,573,300.00 甘 肃 大 唐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劳 务 1,410,300.00 安 徽 淮 南 洛 能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388,700.00 合 计 518,326,449.58 514,174,200.00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提 供 劳 务 154,720.42 256,400.00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容 量 交 易 161,000,200.00 167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容 量 交 易 332,223,255.00 大 唐 ( 北 京 )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2,662,851.75 9,848,700.00 大 唐 贵 州 发 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569,807.60 6,106,700.00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974,847.86 大 唐 太 原 第 二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836,060.53 641,400.00 大 唐 宝 鸡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454,927.44 81,000.00 大 唐 观 音 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152,284.58 2,720,400.00 安 徽 淮 南 洛 能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029,905.65 9,342,100.00 马 鞍 山 当 涂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07,491.71 3,020,400.00 阳 城 国 际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404,043.92 193,700.00 嘉 陵 江 亭 子 口 水 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19,406.28 222,200.00 大 唐 渭 河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94,244.97 81,000.00 长 春 热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43,291.09 234,500.00 广 西 桂 冠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74,528.24 1,811,300.00 大 唐 南 京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88,929.42 甘 肃 大 唐 八 〇 三 热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47,169.81 大 唐 甘 肃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西 固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01,562.26 821,100.00 江 苏 徐 塘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94,589.80 563,500.00 大 唐 河 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马 头 热 电 分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06,966.03 1,084,900.00 许 昌 龙 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63,082.77 5,260,2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灞 桥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59,407.35 130,600.00 云 南 东 南 亚 经 济 技 术 投 资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60,291.72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海 外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33,747.08 安 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24,455.38 590,300.00 大 唐 武 安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86,415.09 2,444,700.00 大 唐 贵 州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71,697.98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24,622.64 重 庆 大 唐 国 际 彭 水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6,923.10 36,400.00 大 唐 甘 肃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89,622.64 174,500.00 大 唐 景 泰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83,962.27 158,500.00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临 汾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70,085.46 29,100.00 大 唐 甘 谷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69,811.33 158,500.00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司 )( 本 部 ) 468,766.19 大 唐 ( 云 南 ) 水 电 联 合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62,919.82 辽 宁 大 唐 国 际 锦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61,538.45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张 家 口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61,538.45 大 唐 河 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52,543.13 1,654,100.00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陡 河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49,294.85 70,200.00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云 冈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44,444.45 49,700.00 大 唐 贵 州 野 马 寨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42,709.04 重 庆 大 唐 国 际 武 隆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30,660.70 大 唐 碧 口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73.04 119,600.00 大 唐 五 原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3,584.91 126,500.00 大 唐 乌 拉 特 后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3,584.91 126,500.00 大 唐 户 县 第 二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16,886.78 81,000.00 大 唐 呼 图 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10,256.43 1,354,800.00 大 唐 长 春 第 三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70,516.99 210,400.00 许 昌 禹 龙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67,794.57 645,200.00 168

大 唐 淮 北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61,273.58 657,900.00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唐 山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60,683.76 29,100.00 陕 西 汉 江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56,792.45 153,0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石 泉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54,433.97 107,300.00 大 唐 三 门 峡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53,656.11 292,600.00 大 唐 辽 源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45,544.35 178,300.00 大 唐 珲 春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45,544.35 226,900.00 大 唐 阳 城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44,770.68 110,700.00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41,752.14 大 唐 洛 阳 首 阳 山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37,259.17 255,300.00 大 唐 淮 南 洛 河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19,811.31 604,300.00 大 唐 淮 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19,811.31 299,800.00 大 唐 陈 村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18,860.94 324,800.00 大 唐 苏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18,499.14 605,100.00 大 唐 信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04,121.58 390,600.00 大 唐 兰 州 西 固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7,877.36 117,500.00 大 唐 长 山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7,431.14 229,500.00 大 唐 韩 城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4,245.29 130,600.00 大 唐 彬 长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4,245.29 130,600.00 陕 西 石 泉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4,150.95 78,600.00 大 唐 丘 北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2,341.89 196,200.00 大 唐 山 西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71,591.96 大 唐 云 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54,716.98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48,416.43 925,900.00 大 唐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41,037.72 三 门 峡 华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40,448.56 179,400.00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厂 ( 全 套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38,015.75 大 唐 海 外 ( 北 京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37,713.17 41,200.00 大 唐 岩 滩 水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30,769.24 大 唐 清 苑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22,452.82 378,200.00 大 唐 长 春 第 二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21,178.29 118,400.00 大 唐 同 心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15,384.60 76,900.00 大 唐 乌 鲁 木 齐 达 坂 城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12,820.51 225,300.00 大 唐 林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12,172.50 164,700.00 大 唐 黑 龙 江 电 力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05,128.21 大 唐 黑 龙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第 一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98,349.05 732,600.00 大 唐 保 定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95,604.74 668,300.00 大 唐 靖 边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8,314.73 84,600.00 甘 肃 大 唐 白 龙 江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40.18 大 唐 洱 源 凤 羽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40.17 150,000.00 大 唐 延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280.54 84,600.00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多 伦 分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7,887.38 大 唐 保 定 华 源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6,886.79 205,800.00 大 唐 依 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6,605.33 大 唐 环 境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0,377.36 大 唐 衡 阳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55,660.37 677,100.00 大 唐 托 克 逊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48,850.42 427,400.00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4,336.09 大 唐 定 边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490.57 100,700.00 169

广 西 桂 冠 开 投 电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3 重 庆 渝 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托 克 托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18,100.00 甘 肃 大 唐 八 零 三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大 唐 绥 化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延 安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大 唐 临 清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5.12 大 唐 河 北 新 能 源 ( 张 北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6,451.38 340,100.00 大 唐 鸡 西 第 二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3,584.90 139,500.00 大 唐 保 定 供 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2,075.47 188,000.00 大 唐 ( 通 辽 ) 霍 林 河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9,416.43 甘 肃 大 唐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679.24 135,600.00 大 唐 莱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444.64 大 唐 鲁 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0,377.36 218,600.00 大 唐 黄 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0,377.36 110,400.00 大 唐 ( 呼 和 浩 特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9,435.24 238,600.00 大 唐 长 春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8,061.33 大 连 大 唐 海 派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6,575.41 大 唐 吴 忠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5,385.66 95,500.00 大 唐 双 鸭 山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4,009.43 98,500.00 大 唐 七 台 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4,009.43 9,826,200.00 大 唐 鸡 西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4,009.43 519,000.00 大 唐 张 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2,417.29 84,600.00 大 唐 电 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2,417.29 84,600.00 大 唐 浑 源 密 马 鬃 梁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1,389.94 110,300.00 大 唐 乌 拉 特 后 旗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9,056.60 49,500.00 大 唐 三 门 峡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7,444.64 169,2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7,169.82 38,7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技 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7,169.82 38,700.00 大 唐 陕 西 电 力 检 修 承 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7,169.82 38,700.00 大 唐 新 能 源 沭 阳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6,690.79 大 唐 玉 门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6,120.51 174,100.00 大 唐 四 川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4,339.62 大 唐 四 川 川 北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4,339.62 大 唐 景 泰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4,017.09 大 唐 景 泰 乾 丰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4,017.09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赛 罕 坝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分 公 司 93,357.46 山 东 大 唐 国 际 东 营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内 蒙 古 大 唐 万 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建 平 石 营 子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吉 林 大 安 新 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哈 尔 滨 锐 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甘 肃 大 唐 玉 门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中 日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长 治 新 能 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张 北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玉 门 昌 马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烟 台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167,000.00 170

大 唐 兴 安 盟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新 能 源 泗 阳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新 能 源 泗 洪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新 能 源 朔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174,400.00 大 唐 新 能 源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新 能 源 青 铜 峡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新 能 源 连 云 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新 能 源 ( 察 右 后 旗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镶 黄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翁 牛 特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文 登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威 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167,000.00 大 唐 突 泉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绥 滨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时 代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山 东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三 合 ( 林 西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平 度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摩 科 瑞 ( 北 京 ) 能 源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灵 武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科 左 后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景 泰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胶 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集 贤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淮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桦 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桦 川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呼 伦 贝 尔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韩 电 ( 朝 阳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海 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洱 源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多 伦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德 令 哈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包 头 亚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巴 彦 淖 尔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84,600.00 大 唐 昂 立 ( 灵 武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大 唐 ( 朝 阳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赤 峰 唐 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北 京 唐 浩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赤 峰 分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北 京 唐 浩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北 京 普 华 亿 能 风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巴 彦 淖 尔 乌 拉 特 中 旗 富 汇 风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巴 彦 淖 尔 乌 拉 特 后 旗 富 汇 风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3,357.46 沈 阳 华 创 风 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0,592.31 大 唐 雅 安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4,905.66 大 唐 南 京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1,533.07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户 县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1,415.09 32,4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韩 城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1,415.09 32,400.00 171

大 唐 瓜 州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1,025.64 128,200.00 大 唐 黔 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23.08 大 唐 来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23.08 大 唐 丰 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23.08 大 唐 乡 城 唐 电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5,471.70 202,500.00 大 唐 乡 城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6,037.74 大 唐 得 荣 唐 电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6,037.74 112,500.00 大 唐 哈 密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5,650.43 342,400.00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沿 渡 河 电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3,617.95 大 唐 山 西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3,301.36 山 西 大 唐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3,301.30 河 北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1,037.74 61,000.00 茂 县 天 龙 湖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9,829.06 大 唐 呼 图 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7,426.40 216,900.00 大 唐 滨 州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5,188.68 183,400.00 大 唐 贵 州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3,135.21 大 唐 山 东 新 兴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000.00 50,000.00 大 唐 山 东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000.00 50,000.00 大 唐 山 东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000.00 大 唐 青 岛 热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000.00 50,000.00 龙 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9,685.38 511,600.00 山 西 大 唐 天 镇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35.04 大 唐 八 三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35.04 大 唐 眉 山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452.83 长 岛 联 凯 风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0,566.04 40,600.00 大 唐 山 东 烟 台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0,566.04 大 唐 山 东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0,566.04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9,175.21 大 唐 呼 伦 贝 尔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5,784.27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2,754.02 大 唐 广 元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8,301.88 大 唐 王 快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6,603.77 28,900.00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潮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4,786.32 24,800.00 大 唐 玉 曲 河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867.92 大 唐 四 川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867.92 贵 州 中 山 包 水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4.02 贵 州 大 田 河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4.02 贵 州 白 水 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4.02 大 唐 微 水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5,575.22 201,100.00 大 唐 招 远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栖 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平 阴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平 度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济 南 长 清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海 阳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大 唐 东 平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20.76 11,300.00 河 南 大 唐 电 力 检 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660.38 5,700.00 大 唐 钟 祥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660.38 5,700.00 大 唐 河 南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660.38 5,700.00 172

大 唐 河 南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660.38 5,700.00 大 唐 邓 州 生 物 质 能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660.38 5,700.00 红 河 石 屏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988.89 湖 南 银 源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668,400.00 北 京 兴 盛 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833,100.00 大 唐 吉 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34,900.00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83,200.00 大 唐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16,000.00 大 唐 山 东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67,600.00 重 庆 鼎 泰 能 源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18,900.00 大 唐 巴 里 坤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00,000.00 大 唐 莱 州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90,100.00 大 唐 博 湖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70,900.00 大 唐 新 能 源 朔 州 平 鲁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6,700.00 大 唐 吐 鲁 番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47,800.00 大 唐 芒 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0,000.00 云 南 新 景 电 业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0,000.00 大 唐 宾 川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0,000.00 江 西 大 唐 国 际 抚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0.00 大 唐 桂 冠 大 化 水 力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0.00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分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8,200.00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24,600.00 大 唐 邹 城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0,900.00 大 唐 向 阳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0,300.00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90,700.00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李 仙 江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7,400.00 大 唐 中 电 ( 吉 林 ) 新 能 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4,600.00 大 唐 ( 科 右 中 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4,600.00 内 蒙 古 隆 欣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4,600.00 大 唐 吉 林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84,600.00 大 唐 平 顺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00.00 大 唐 荣 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00.00 大 唐 沽 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00.00 大 唐 富 川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00.00 大 唐 吉 林 中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6,900.00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托 克 托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2,600.00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高 井 热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70,200.00 大 唐 迪 庆 香 格 里 拉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62,300.00 广 西 平 班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9,800.00 大 唐 山 东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50,000.00 浙 江 大 唐 乌 沙 山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9,700.00 山 西 大 唐 岚 县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0.00 大 唐 渑 池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0.00 大 唐 偏 关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0.00 大 唐 陕 县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0.00 大 唐 郏 县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700.00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2,300.00 大 唐 山 东 烟 台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40,600.00 大 唐 文 登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4,000.00 173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30,400.00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红 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丰 润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宁 夏 大 唐 国 际 大 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江 西 大 唐 国 际 新 余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神 头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呼 和 浩 特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9,100.00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文 山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7,400.00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卓 资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6,700.00 大 唐 峰 峰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3,000.00 福 建 大 唐 国 际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21,200.00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花 园 发 电 厂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900.00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迁 安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8,900.00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左 云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800.00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那 兰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6,300.00 江 西 大 唐 国 际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3,500.00 大 唐 格 尔 木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00.00 大 唐 禹 城 光 伏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1,300.00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勐 野 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10,900.00 合 计 478,882,237.88 254,030,900.00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 承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 出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上 海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融 资 租 赁 7,003,779.86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融 资 租 赁 12,570,319.38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融 资 租 赁 28,244,191.15 8,442,300.00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融 资 租 赁 6,664,525.10 大 唐 耒 阳 电 厂 经 营 租 赁 2,860,000.00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租 赁 4,195,100.00 4,195,100.00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174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660,690,000.00 2015.1.1 2030.1.1 否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7).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8).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无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坏 账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94,080,000.00 94,080,000.00 应 收 账 款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2,223,255.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北 京 )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5,609,754.25 4,71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6,003,623.12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贵 州 发 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5,474,024.37 3,568,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观 音 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4,303,133.00 319,000.00 应 收 账 款 许 昌 龙 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96,420.60 3,831,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宝 鸡 热 电 厂 2,993,000.00 42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太 原 第 二 热 电 厂 2,703,080.00 47,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兰 州 西 固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31,100.00 3,960,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户 县 第 二 热 电 厂 1,472,800.00 1,485,900.00 应 收 账 款 阳 城 国 际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30,004.00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七 台 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44,400.00 3,304,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呼 图 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厂 1,138,025.12 1,361,6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吉 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1,113,000.00 1,543,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甘 肃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西 固 热 电 厂 992,000.00 1,749,300.00 应 收 账 款 长 春 热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905,855.10 274,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厂 ( 全 套 ) 859,248.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信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87,800.00 4,306,300.00 175

应 收 账 款 嘉 陵 江 亭 子 口 水 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779,662.40 86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南 京 发 电 厂 770,5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八 〇 三 热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74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黑 龙 江 电 力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720,21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向 阳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702,000.00 1,2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黑 龙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第 一 热 电 厂 693,504.80 741,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河 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692,800.00 1,535,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59,248.00 950,900.0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海 外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657,800.8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长 山 热 电 厂 642,800.30 1,030,600.00 应 收 账 款 重 庆 大 唐 国 际 彭 水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29,080.00 42,6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589,000.00 应 收 账 款 辽 宁 大 唐 国 际 锦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74,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景 泰 发 电 厂 550,000.00 1,357,000.00 应 收 账 款 北 京 兴 盛 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497,205.00 497,2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贵 州 野 马 寨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494,665.00 应 收 账 款 龙 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91,118.00 491,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云 南 ) 水 电 联 合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母 公 司 ) 483,762.4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42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潍 坊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405,000.00 405,000.00 应 收 账 款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唐 山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5,000.00 34,100.00 应 收 账 款 河 北 大 唐 国 际 张 家 口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8,000.00 应 收 账 款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临 汾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鸡 西 第 二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370,006.00 517,900.00 应 收 账 款 重 庆 大 唐 国 际 武 隆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68,762.00 应 收 账 款 江 苏 徐 塘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36,133.90 659,3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多 伦 分 公 司 332,040.00 26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甘 谷 发 电 厂 325,000.00 8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乌 拉 特 后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24,528.31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五 原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24,528.31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武 安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320,000.00 1,040,000.00 应 收 账 款 安 徽 淮 南 洛 能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16,804.00 634,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贵 州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98,514.4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灞 桥 热 电 厂 297,000.00 612,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石 泉 水 力 发 电 厂 288,400.00 12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呼 和 浩 特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84,900.00 279,200.00 应 收 账 款 广 西 桂 冠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280,000.00 2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阳 城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64,691.56 129,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保 定 供 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6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长 春 第 三 热 电 厂 252,192.30 195,4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国 际 连 城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0,000.00 应 收 账 款 马 鞍 山 当 涂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49,533.00 3,419,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瓜 州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48,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海 外 ( 北 京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48,416.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陈 村 水 力 发 电 厂 237,739.00 344,3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渭 河 热 电 厂 236,550.00 753,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沽 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35,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淮 南 洛 河 发 电 厂 223,121.89 955,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岩 滩 水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内 蒙 古 多 伦 煤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2,000.00 212,000.00 176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212,000.00 848,0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白 龙 江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00.0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母 公 司 ) ( 本 部 ) 200,000.00 20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威 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95,440.00 195,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镶 黄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5,440.00 195,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苏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3,560.80 193,600.00 应 收 账 款 许 昌 禹 龙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1,220.60 66,2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呼 图 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水 力 发 电 厂 186,871.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右 玉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85,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吉 林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3,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中 电 ( 吉 林 ) 新 能 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74,485.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托 克 逊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74,155.00 440,100.00 应 收 账 款 云 南 东 南 亚 经 济 技 术 投 资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172,505.2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洛 阳 首 阳 山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母 公 司 ) 158,137.80 69,800.00 应 收 账 款 红 河 石 屏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50,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碧 口 水 力 发 电 厂 150,000.00 247,3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八 零 三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普 洱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4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河 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马 头 热 电 分 公 司 145,798.00 499,600.00 应 收 账 款 陕 西 汉 江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34,250.00 60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林 州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3,853.50 337,100.00 应 收 账 款 安 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130,305.63 1,954,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4,000.00 217,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桦 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20,000.00 12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哈 密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17,304.64 400,600.00 应 收 账 款 陕 西 石 泉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4,250.00 457,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陡 河 发 电 厂 113,535.00 24,6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彬 长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3,000.00 89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韩 城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3,000.00 51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玉 门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12,461.00 87,3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景 泰 乾 丰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110,000.00 72,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景 泰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10,000.00 72,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保 定 热 电 厂 109,352.80 109,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西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106,169.92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丘 北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816.00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科 右 中 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呼 伦 贝 尔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科 左 后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突 泉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 察 右 后 旗 ) 有 限 公 司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隆 欣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99,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中 电 ( 吉 林 )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9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鸡 西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9,697.80 89,7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通 辽 ) 霍 林 河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89,070.00 79,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双 鸭 山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88,500.00 88,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新 兴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79,500.00 79,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定 边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8,700.00 201,7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鲁 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8,000.00 204,7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河 北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75,000.00 177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莱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1,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邓 州 生 物 质 能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0,000.00 7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乡 城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70,0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景 泰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8,100.00 68,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依 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66,66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青 岛 热 力 有 限 公 司 66,250.00 79,500.00 应 收 账 款 河 北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61,037.74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武 威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59,900.00 应 收 账 款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沿 渡 河 电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9,546.4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八 三 发 电 厂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45,835.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呼 伦 贝 尔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1,867.6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38,322.2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长 春 第 二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7,719.30 138,500.0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33,000.00 63,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电 力 检 修 承 运 有 限 公 司 31,000.00 12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技 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1,000.00 124,000.00 应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大 唐 万 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7,920.00 27,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韩 城 发 电 厂 26,000.00 10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陕 西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户 县 热 电 厂 26,000.00 10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乌 鲁 木 齐 达 坂 城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4,900.00 203,600.00 应 收 账 款 四 川 金 康 电 力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账 面 ) 22,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三 门 峡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1,250.00 19,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广 元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000.00 3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平 顺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8,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朔 州 平 鲁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8,500.00 应 收 账 款 茂 县 天 龙 湖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17,161.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环 境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甘 肃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16,000.00 16,000.00 应 收 账 款 贵 州 白 水 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6,000.00 应 收 账 款 贵 州 大 田 河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6,000.00 应 收 账 款 贵 州 中 山 包 水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浑 源 密 马 鬃 梁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5,740.00 12,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桂 冠 大 化 水 力 发 电 厂 15,000.00 15,000.00 应 收 账 款 江 西 大 唐 国 际 安 远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三 门 峡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887.20 77,400.00 应 收 账 款 三 门 峡 华 阳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887.20 77,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 本 部 ) 14,51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莱 州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2,000.00 8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文 登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2,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邹 城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2,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张 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6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沈 阳 华 创 风 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10,599.60 应 收 账 款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神 头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230.00 34,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巴 彦 淖 尔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9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韩 电 ( 朝 阳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灵 武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9,900.00 18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绥 滨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178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朔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玉 门 昌 马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玉 门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哈 尔 滨 锐 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吉 林 大 安 新 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9,900.00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长 春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237.00 应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托 克 托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母 公 司 ) 8,490.00 84,900.00 应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呼 和 浩 特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410.00 34,100.00 应 收 账 款 天 津 大 唐 国 际 盘 山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41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迪 庆 香 格 里 拉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507.40 58,300.00 应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大 唐 国 际 托 克 托 第 二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20.00 21,2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电 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700.00 99,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9,610,600.00 319,610,6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安 阳 发 电 厂 900,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716,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淮 北 发 电 厂 644,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47,200.00 应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山 西 分 公 司 42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 朝 阳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35,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淮 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17,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宾 川 水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8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乡 城 唐 电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7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河 北 新 能 源 ( 张 北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巴 里 坤 风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34,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博 湖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9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辽 源 发 电 厂 196,2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吐 鲁 番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72,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珲 春 发 电 厂 151,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四 川 川 北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洱 源 凤 羽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阿 鲁 科 尔 沁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黄 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6,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芒 里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30,000.00 应 收 账 款 建 平 石 营 子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11,7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滨 州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07,300.00 应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4,2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79,500.00 应 收 账 款 长 岛 联 凯 风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64,5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烟 台 电 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4,500.00 应 收 账 款 浙 江 大 唐 乌 沙 山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8,100.00 应 收 账 款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云 冈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8,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胶 州 热 力 有 限 公 司 53,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53,000.00 应 收 账 款 云 南 新 景 电 业 有 限 公 司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偏 关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郏 县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得 荣 唐 电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5,000.00 应 收 账 款 辽 宁 大 唐 国 际 法 库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桂 冠 合 山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39,4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稻 城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9,000.00 179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得 荣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6,000.00 应 收 账 款 江 西 大 唐 国 际 新 余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4,100.00 应 收 账 款 辽 宁 大 唐 国 际 昌 图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四 川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30,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玉 曲 河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0,000.00 应 收 账 款 福 建 大 唐 国 际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4,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微 水 发 电 厂 23,200.00 应 收 账 款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那 兰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9,1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平 度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平 阴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招 远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济 南 长 清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禹 城 光 伏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东 平 清 洁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云 南 大 唐 国 际 勐 野 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2,8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洱 源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9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格 尔 木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栖 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海 阳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000.00 应 收 账 款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22,500.00 合 计 757,847,717.26 485,464,2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2,381,395.00 其 他 应 收 款 北 京 国 电 工 程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137,130.00 2,300,6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212,165.00 37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广 西 大 唐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75,864.00 其 他 应 收 款 许 昌 龙 岗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4,800.00 3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大 唐 贵 州 发 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6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阳 城 国 际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许 昌 禹 龙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大 唐 太 原 第 二 热 电 厂 2,500.00 2,5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76,493,407.66 1,886,573,8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欣 正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48,017.59 20,148,017.59 其 他 应 收 款 殷 芳 6,272,253.94 6,272,253.94 合 计 447,781,533.19 1,915,757,171.53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账 款 大 唐 电 力 燃 料 有 限 公 司 93,459,999.02 73,240,400.00 应 付 账 款 大 唐 环 境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36,506.00 应 付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1,463,839.24 33,012,300.00 应 付 账 款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10,825,965.91 9,671,500.00 应 付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8,078,400.00 应 付 账 款 北 京 中 唐 电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810,000.00 应 付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电 力 检 修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650,000.00 650,000.00 应 付 账 款 北 京 中 唐 电 设 备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367,800.00 520,000.00 应 付 账 款 大 唐 黑 龙 江 电 力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5,000.00 90,000.00 应 付 账 款 大 唐 科 技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21,034,800.00 应 付 账 款 安 徽 淮 南 洛 能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54,800.00 180

应 付 账 款 大 唐 海 外 ( 北 京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94,200.00 合 计 145,237,510.17 138,768,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1,666,692.14 11,330,8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湖 南 分 公 司 6,039,387.38 其 他 应 付 款 大 唐 耒 阳 发 电 厂 102,974,630.18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5,826,804.50 11,159,9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大 唐 环 境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881,746.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714,635.60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北 京 公 司 538,643.00 其 他 应 付 款 大 唐 衡 阳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34,374.97 534,4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华 中 分 公 司 15,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大 唐 科 技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30,000.00 合 计 135,191,913.77 23,055,1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太 原 第 二 热 电 厂 2,952,0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宝 鸡 热 电 厂 2,210,0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洱 源 凤 羽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6,2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725,0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桂 冠 盘 县 四 格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00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向 阳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8,457.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镶 黄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多 伦 分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多 伦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电 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泗 洪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沭 阳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泗 阳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连 云 港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淮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哈 尔 滨 锐 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绥 滨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集 贤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桦 川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桦 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海 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依 兰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浑 源 密 马 鬃 梁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张 北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三 门 峡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 察 右 后 旗 )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内 蒙 古 大 唐 万 源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 呼 和 浩 特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包 头 亚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巴 彦 淖 尔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巴 彦 淖 尔 乌 拉 特 后 旗 富 汇 风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巴 彦 淖 尔 乌 拉 特 中 旗 富 汇 风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181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山 东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莱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平 度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威 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烟 台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山 东 大 唐 国 际 东 营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赛 罕 坝 分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中 日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赤 峰 唐 能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 赤 峰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本 部 )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翁 牛 特 旗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三 合 ( 林 西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胶 南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文 登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新 能 源 朔 州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甘 肃 大 唐 玉 门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景 泰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玉 门 昌 马 风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德 令 哈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洱 源 风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2,876.71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时 代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北 京 普 华 亿 能 风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检 修 分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北 京 唐 浩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赤 峰 分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北 京 唐 浩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靖 边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延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吉 林 大 安 新 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长 治 新 能 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25,150.00 预 收 账 款 大 唐 海 阳 风 力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0,000.00 合 计 1,571,733.71 6,933,200.00 7 关 联 方 承 诺 本 公 司 本 年 度 开 展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业 务, 大 唐 集 团 对 标 的 资 产 业 绩 予 以 如 下 承 诺 : 在 承 诺 期 (2014 年 4 季 度 2015 年 度 ) 内, 标 的 资 产 实 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在 承 诺 期 届 满 时, 如 标 的 资 产 未 达 标, 各 方 同 意, 大 唐 集 团 应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对 实 际 权 益 净 利 润 与 承 诺 权 益 净 利 润 总 额 的 差 额 承 担 责 任 并 实 施 全 额 现 金 补 偿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标 的 公 司 / 资 产 承 诺 期 实 际 净 利 润 为 61,157.59 万 元, 标 的 公 司 / 资 产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为 57,966.23 万 元, 承 诺 期 权 益 净 利 润 实 现 数 超 过 预 测 数 22,469.93 万 元 8 其 他 无 182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2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3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4 股 份 支 付 的 修 改 终 止 情 况 无 5 其 他 无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对 外 重 要 承 诺 性 质 金 额 (1) 公 司 各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以 及 售 后 租 回 合 同 中 的 重 要 条 款 及 承 诺 付 款 情 况 详 见 本 附 注 十 六 8(3) 租 赁 (2) 已 签 订 的 正 在 或 准 备 履 行 的 大 额 发 包 合 同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签 约 尚 不 必 在 财 务 报 表 上 确 认 的 资 本 支 出 承 诺 37,284.72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 单 位 : 万 元 )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已 确 认 资 本 性 支 出 未 确 认 资 本 性 承 诺 备 注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一 期 35,426.71 24,079.13 11,347.58 绥 宁 宝 鼎 山 一 期 工 程 38,063.29 12,126.15 25,937.14 合 计 73,490.00 36,205.28 37,284.72 注 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表 工 程 已 签 订 主 要 发 包 合 同 总 额 73,490.00 万 元,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确 认 资 本 性 支 出 36,205.28 万 元, 未 在 财 务 报 表 列 示 的 资 本 性 承 诺 为 37,284.72 万 元 (3) 承 诺 对 联 营 单 位 出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与 山 西 晋 城 无 烟 煤 矿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发 展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株 洲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别 为 38% 38% 19% 和 5%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能 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为 16 亿 元 按 照 出 资 协 议 约 定, 本 公 司 出 资 6.08 亿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累 计 已 出 资 3.7 亿 元, 尚 有 2.38 亿 元 未 出 资,2016 年 将 与 其 他 各 股 东 按 照 同 比 例 共 同 出 资 2 或 有 事 项 183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 一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被 担 保 单 位 担 保 类 型 担 保 金 额 一 集 团 内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能 源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担 保 8,000,000.00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能 源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担 保 7,841,400.00 集 团 内 担 保 小 计 15,841,400.00 二 集 团 外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担 保 1,660,690,000.00 集 团 外 担 保 小 计 1,660,690,000.00 合 计 1,676,531,400.00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联 营 企 业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向 银 行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总 额 度 为 30.6 亿 元, 其 中 工 商 银 行 拟 贷 款 18.6 亿 元 担 保 期 间 15 年 ; 建 行 拟 贷 款 6 亿 元 担 保 期 间 15 年 ; 上 海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拟 融 资 6 亿 元 担 保 期 间 8 年 截 至 2015 年 末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已 贷 款 金 额 16.61 亿 元 ( 二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形 成 情 况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挂 账 - 萍 乡 市 润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余 额 830,025.54 元, 由 于 长 时 间 未 予 收 回, 燃 料 公 司 提 起 诉 讼 2015 年 9 月 根 据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岳 麓 区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燃 料 公 司 胜 诉,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萍 乡 城 北 支 行 共 冻 结 萍 乡 市 润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563,681.57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燃 料 公 司 仍 未 收 到 冻 结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剩 余 部 分 266,343.97 元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 三 ) 除 存 在 上 述 或 有 事 项 外,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2). 公 司 没 有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也 应 予 以 说 明 : 无 3 其 他 无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重 要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2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184

3 销 售 退 回 4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无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2 债 务 重 组 3 资 产 置 换 4 年 金 计 划 根 据 国 务 院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部 企 业 年 金 试 行 办 法 及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实 施 细 则 ( 大 唐 华 银 人 2015 60 号 等 文 件 精 神, 公 司 建 立 了 企 业 年 金, 成 立 了 企 业 年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管 委 会 ) 管 委 会 代 表 公 司 及 全 体 参 加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的 职 工, 行 使 委 托 人 的 权 利, 负 责 公 司 的 企 业 年 金 管 理 工 作, 对 公 司 的 企 业 年 金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决 策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水 平 与 企 业 人 工 成 本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企 业 年 金 资 金 由 企 业 和 职 工 个 人 共 同 缴 纳 5 终 止 经 营 6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分 别 对 电 力 商 品 流 通 科 技 信 息 煤 炭 开 采 房 地 产 及 其 他 业 务 的 经 营 业 绩 进 行 评 价, 因 此, 按 上 述 分 类 编 制 分 部 报 告 185

(2).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项 目 电 力 商 品 流 通 煤 炭 科 技 信 息 房 地 产 其 他 分 部 间 抵 销 合 计 营 业 收 入 7,093,648,551.30 9,200,802.11 21,860,392.01 194,134,352.53 72,176,757.40 15,332,668.21 7,406,353,523.56 其 中 :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7,093,648,551.30 9,200,802.11 21,860,392.01 194,134,352.53 72,176,757.40 15,332,668.21 7,406,353,523.56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2,820,378,768.37 62,478,063.88-1,292,023.72 2,881,564,808.53 对 联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2,736,987.20-2,736,987.20 资 收 益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58,608,133.03 1,288,343.97 10,988,992.37 413,252.73 8,694,270.35 164,829.88 280,157,822.33 折 旧 费 和 摊 销 费 1,267,740,415.48 1,167,111.08 22,139,554.37 23,008,383.04 1,388,393.70 675,177.83-4,112,072.19 1,320,231,107.69 利 润 总 额 369,452,446.33 10,407,176.71-59,683,491.97 30,357,858.58-7,981,634.55 26,714.60-108,241,836.05 450,820,905.75 所 得 税 费 用 65,081,522.02 2,979,662.06-4,151,232.96 3,634,294.32 1,455,961.48 19,154.45 69,019,361.37 净 利 润 304,370,924.31 7,427,514.65-55,532,259.01 26,723,564.26-9,437,596.03 7,560.15-108,241,836.05 381,801,544.38 资 产 总 额 27,484,779,779.80 287,239,403.18 410,826,023.75 380,672,604.44 436,443,231.37 16,603,441.87 9,196,279,878.51 19,820,284,605.90 负 债 总 额 21,256,450,264.85 248,603,871.44 174,491,076.69 225,449,029.40 317,892,797.38 6,104,911.01 6,305,778,478.43 15,923,213,472.34 其 他 重 要 的 非 现 金 项 目 其 中 : 折 旧 费 和 摊 销 费 以 外 的 其 他 258,608,133.03 1,288,343.97 10,988,992.37 413,252.73 8,694,270.35 164,829.88 280,157,822.33 非 现 金 费 用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233,055,973.10 2,833,252,998.57 399,802,974.53 186

7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决 策 有 影 响 的 重 要 交 易 和 事 项 无 8 其 他 (1) 借 款 费 用 项 目 资 本 化 率 资 本 化 金 额 大 唐 华 银 东 莞 2 350MW 热 电 联 产 扩 建 工 程 5.30% 2,647,559.40 芷 江 西 晃 山 风 电 一 期 5.60% 1,784,846.90 阳 江 2X1000MW 上 大 压 小 发 电 项 目 5.20% 1,468,648.90 绥 宁 宝 鼎 山 一 期 工 程 5.10% 753,200.00 合 计 6,654,255.20 (2) 租 赁 1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融 资 租 赁 承 租 人 ) 项 目 年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原 值 合 计 3,954,087,964.92 2,636,108,620.59 其 中 : 机 器 设 备 3,651,069,458.92 2,636,108,620.59 房 屋 建 筑 物 303,018,506.00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692,276,717.24 515,414,109.98 其 中 : 机 器 设 备 687,849,276.11 515,414,109.98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房 屋 建 筑 物 4,427,441.13 其 中 : 机 器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3,261,811,247.68 2,120,694,510.61 其 中 : 机 器 设 备 2,963,220,182.81 2,120,694,510.61 房 屋 建 筑 物 298,591,064.87 2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 融 资 租 赁 承 租 人 ) 剩 余 租 赁 期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454,861,909.83 1 年 以 上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418,729,915.98 2 年 以 上 3 年 以 内 ( 含 3 年 ) 363,060,662.52 3 年 以 上 1,690,544,430.48 合 计 2,927,196,918.81 注 : 期 末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的 余 额 为 307,901,830.98 元 3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以 及 售 后 租 回 合 同 中 的 重 要 条 款 187

a. 2010 年 5 月 19 日, 本 公 司 与 交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 交 银 租 赁 ) 签 订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公 司 将 下 属 金 竹 山 火 力 发 电 分 公 司 扩 建 一 期 2 台 60 万 千 瓦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设 备 (2 台 锅 炉 设 备,2 台 汽 轮 机 和 1 台 发 电 机 外 ) 以 售 后 回 租 方 式 向 交 银 租 赁 融 资 该 批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783,830,206.82 元, 租 金 总 额 7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起 租 日 为 2010 年 5 月 20 日, 租 赁 期 限 10 年, 租 赁 利 率 按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 随 央 行 贷 款 利 率 变 动 而 变 动 ) 下 浮 17% 计 算 按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支 付 融 资 服 务 费 840 万 元, 同 时 预 付 租 金 为 租 赁 金 额 的 5.6%, 即 3,920 万 元, 剩 余 租 金 每 三 个 月 支 付 一 次, 分 40 期 付 完 b. 2015 年 1 月, 本 公 司 与 招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招 银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CD44HZ1501126125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招 银 租 赁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设 备 3 号 机 组 的 配 套 设 备 (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246,786,868.04 元 ) 246,786,868.04 元 招 银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以 246,786,868.04 元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3 年, 分 十 二 期 支 付 起 租 日 为 租 赁 设 备 转 让 价 款 支 付 日, 于 起 租 日 一 次 性 支 付 租 赁 首 期 租 金 46,786,868.04 元, 实 际 融 资 额 为 20,000 万 元,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1-3 年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的 80% 计 算 利 息,2015 年 1 月 同 期 利 率 为 4.80%,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从 下 一 付 款 期 开 始 按 调 整 后 的 利 率 的 80% 确 定 计 息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起 租 日 后 的 第 一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融 资 总 额 的 3.4%, 计 人 民 币 680 万 元 c. 2015 年 8 月, 本 公 司 与 上 海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大 唐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SHRZ20150011-L-01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大 唐 租 赁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设 备 脱 硫 工 艺 系 统 装 置 中 低 压 管 道 系 统 等 设 备 ( 详 见 回 租 设 备 清 单 )500,000,000.00 元,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493,775,827.99 元 大 唐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以 500,000,000.00 元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10 年,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5.886%,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调 整 后 的 第 一 期 租 金 仍 为 调 整 前 租 金 金 额, 以 后 各 期 进 行 相 应 同 方 向 同 比 例 调 整 后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起 租 日 后 的 第 一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为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d. 2014 年 8 月, 本 公 司 与 招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招 银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CD44HZ1409015714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招 银 租 赁 同 意 出 资 354,944,816.22 元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发 电 机 组 及 配 套 设 备 ( 详 见 回 租 设 备 清 单 ),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354,944,816.22 元 招 银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以 354,944,816.22 元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6 年, 起 租 日 为 租 赁 设 备 转 让 价 款 支 付 日, 于 起 租 日 一 次 性 支 付 租 赁 首 期 租 金 54,944,816.22 元, 实 际 融 资 30,000 万 元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5 年 以 上 贷 款 利 率 下 浮 20% 计 算 利 息,2014 年 9 月 同 期 利 率 为 6.55%, 实 际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5.24%,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从 下 一 付 款 期 开 始 按 调 整 后 的 利 率 下 浮 20% 确 定 计 息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起 租 日 后 的 第 三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融 资 总 额 的 6.8%, 计 人 民 币 2,040 万 元 e. 2014 年 8 月,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能 源 公 司 )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唐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DTRZ20140014-L-01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三 方 约 定, 大 唐 租 赁 同 意 出 资 300,000,000.00 元 向 新 能 源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发 电 机 组 及 配 套 设 备 ( 详 见 回 租 设 备 清 单 ),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300,051,440.60 元 大 唐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出 租 给 新 能 源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10 年, 起 租 日 为 租 赁 设 备 转 让 价 款 支 付 日, 总 融 资 额 为 30,000 万 元, 已 实 际 执 行 融 资 24,252.52 万 元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5 年 以 上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0% 计 算 利 息,2014 年 8 月 同 期 利 率 为 7.21%, 实 际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7.93%,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从 下 一 付 款 期 开 始 按 调 整 后 的 利 率 上 浮 10% 确 定 计 息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起 租 日 后 的 第 三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188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融 资 总 额 的 1%, 计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f. 2014 年 8 月,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能 源 公 司 )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唐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DTRZ20140018-L-01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三 方 约 定, 大 唐 租 赁 同 意 出 资 270,000,000.00 元 向 新 能 源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发 电 机 组 及 配 套 设 备 ( 详 见 回 租 设 备 清 单 ),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原 值 276,700,262.24 元, 净 值 为 270,022,510.50 元 大 唐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以 270,000,000.00 元 出 租 给 新 能 源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10 年, 起 租 日 为 租 赁 设 备 转 让 价 款 支 付 日, 实 际 融 资 27,000 万 元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5 年 以 上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0% 计 算 利 息, 2014 年 8 月 同 期 利 率 为 7.21%, 实 际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7.93%,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从 下 一 付 款 期 开 始 按 调 整 后 的 利 率 上 浮 10% 确 定 计 息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起 租 日 后 的 第 三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融 资 总 额 的 1%, 计 人 民 币 270 万 元 g. 2015 年 7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大 唐 租 赁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DTRZ20150016-L-01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大 唐 租 赁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自 有 设 备 锅 炉 发 电 机 脱 硫 工 艺 系 统 装 置 等 设 备 500,000,000.00 元,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474,319,699.09 元 大 唐 租 赁 购 买 后 再 以 500,000,000.00 元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8 年,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5.724%,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调 整 后 的 第 一 期 租 金 仍 为 调 整 前 租 金 金 额, 以 后 各 期 进 行 相 应 同 方 向 同 比 例 调 整 后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承 租 人 每 三 个 月 向 出 租 人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为 人 民 币 750 万 元 h. 2015 年 4 月, 本 公 司 与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DTRI20150014-L-01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经 约 定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其 现 有 的 高 椅 电 站 大 坝 和 长 寨 电 站 大 坝, 该 等 回 租 设 备 在 起 租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445,864,030.99 元 大 唐 融 资 租 赁 公 司 购 买 后 以 298,540,400.00 元 回 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8 年, 融 资 租 赁 年 利 率 5.085%, 即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五 年 以 上 期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下 浮 10% 租 赁 期 限 内, 如 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时, 调 整 后 的 第 一 期 租 金 仍 为 调 整 前 租 金 金 额, 以 后 各 期 进 行 相 应 同 方 向 同 比 例 调 整 后,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第 一 期 租 金 在 2015 年 9 月 5 日 支 付, 以 后 每 三 个 月 支 付 一 次 租 金, 设 备 留 购 名 义 货 价 为 人 民 币 1 元, 融 资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租 赁 成 本 的 1.5%, 即 人 民 币 4,478,106.00 元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比 计 提 金 金 额 例 比 例 额 (%)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金 额 价 值 计 提 比 例 (%) 665,913,855.00 56.86 665,913,855.00 413,690,600.00 38.94 413,690,600.00 505,298,722.16 43.14 505,298,722.16 648,690,924.76 61.06 648,690,924.76 189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171,212,577.16 / / 1,171,212,577.16 1,062,381,524.76 / / 1,062,381,524.76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应 收 账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9,610,600.00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94,080,000.00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252,223,255.00 任 公 司 合 计 665,913,855.00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小 计 505,298,722.16 0 1 至 2 年 5 2 至 3 年 10 3 至 4 年 30 4 至 5 年 80 5 年 以 上 100 合 计 505,298,722.16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无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190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债 务 人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365,332,464.49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9,610,600.00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2,223,255.00 国 网 湖 南 省 电 力 公 司 139,555,746.37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94,080,000.00 合 计 1,170,802,065.86 无 无 类 别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493,190,852.42 7.64 141,847,669.76 28.76 351,343,182.66 130,261,136.41 1.80 95,475,911.21 73.30 34,785,225.20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5,954,071,773.03 92.29 67,724,973.55 1.14 5,886,346,799.48 7,110,498,262.04 98.2 62,941,370.77 0.89 7,047,556,891.27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4,538,644.57 0.07 4,538,644.57 100 款 合 计 6,451,801,270.02 / 214,111,287.88 / 6,237,689,982.14 7,240,759,398.45 / 158,417,281.98 / 7,082,342,116.47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191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永 州 侨 海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6,757,891.00 36,757,891.0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怀 化 石 煤 项 目 161,567,795.21 86,718,020.21 53.67% 按 照 可 收 回 金 额 计 提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76,493,407.66 未 发 现 减 值 迹 象 丰 镇 市 安 盛 矿 产 品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500,000.00 5,500,000.0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山 西 晋 昌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侯 马 分 公 司 5,034,224.20 5,034,224.20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 煤 炭 调 节 基 金 7,837,534.35 7,837,534.35 100% 预 计 难 以 收 回 合 计 493,190,852.42 141,847,669.76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小 计 5,877,797,884.86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12,189,215.99 3,656,764.80 30.00 4 至 5 年 82,317.16 65,853.73 80.00 5 年 以 上 64,002,355.02 64,002,355.02 100.00 合 计 5,954,071,773.03 67,724,973.55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55,694,005.9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煤 炭 调 节 基 金 7,837,534.35 34,785,225.20 192

往 来 款 项 6,443,963,735.67 7,205,974,173.25 合 计 6,451,801,270.02 7,240,759,398.45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数 的 比 期 末 余 额 例 (%) 株 洲 华 银 火 力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678,415,256.71 1 年 以 内 41.51 大 唐 华 银 ( 湖 南 ) 新 能 源 有 往 来 款 887,804,299.51 1 年 以 内 13.76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564,814,703.68 1 年 以 内 8.75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往 来 款 536,828,668.80 1 年 以 内 8.32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76,493,407.66 1 年 以 内 4.29 合 计 / 4,944,356,336.36 / 76.63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无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2,805,348,736.62 2,805,348,736.62 1,538,412,337.00 1,538,412,337.00 资 对 联 营 合 432,112,036.48 4,404,800.00 427,707,236.48 262,349,023.68 4,404,800.00 257,944,223.68 营 企 业 投 资 合 计 3,237,460,773.10 4,404,800.00 3,233,055,973.10 1,800,761,360.68 4,404,800.00 1,796,356,560.68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大 唐 华 银 ( 湖 10,000,000.00 10,000,000.00 193

南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郴 州 环 保 发 电 5,000,000.00 5,000,000.00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衡 阳 环 保 发 电 4,100,000.00 4,100,000.00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石 煤 资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20,000,000.00 20,000,000.00 司 大 唐 华 银 怀 化 巫 水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有 50,000,000.00 50,000,000.00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湘 潭 环 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3,060,000.00 3,060,000.00 司 大 唐 华 银 欣 正 锡 林 郭 勒 风 力 发 电 有 52,800,000.00 52,800,000.00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益 阳 金 塘 冲 水 库 发 电 有 限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芷 江 新 能 源 开 5,000,000.00 5,000,000.00 发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18,150,000.00 6,000,000.00 24,150,000.00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先 一 科 技 有 限 74,700,000.00 74,700,000.00 公 司 大 唐 湘 潭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1,130,896,317.67 1,130,896,317.67 公 司 湖 南 华 银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57,507,046.61 57,507,046.61 公 司 湖 南 大 唐 华 银 地 产 有 限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公 司 内 蒙 古 大 唐 华 银 锡 东 能 459,674,080.00 459,674,080.00 源 开 发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张 78,421,210.39 139,140,081.95 217,561,292.34 194

家 界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株 洲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550,000,000.00 550,000,000.00 合 计 1,538,412,337.00 1,276,036,399.62 9,100,000.00 2,805,348,736.62 投 资 单 位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期 初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权 益 法 下 少 确 认 的 投 投 资 损 益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调 整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一 合 营 企 业 小 计 二 联 营 企 业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科 技 园 有 2,524,063.32-87,723.17 2,436,340.15 限 公 司 大 唐 华 银 攸 县 能 源 有 限 218,557,177.90 139,500,000.00 358,057,177.90 公 司 广 东 大 唐 国 际 雷 州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33,000,000.00 33,000,000.00 司 湖 南 五 华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41,267,782.46-2,649,264.03 38,618,518.43 4,404,800.00 小 计 262,349,023.68 172,500,000.00-2,736,987.20 432,112,036.48 4,404,800 合 计 262,349,023.68 172,500,000.00-2,736,987.20 432,112,036.48 4,404,800.00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2,424,408,928.11 2,013,526,601.77 2,385,129,097.55 1,966,678,629.41 其 他 业 务 361,360,891.22 134,450,580.93 165,035,324.15 125,246,618.54 合 计 2,785,769,819.33 2,147,977,182.70 2,550,164,421.70 2,091,925,247.95 5 投 资 收 益 195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39,472,396.01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736,987.20-14,471,198.47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3,500,300.00 20,00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12,162,887.07 2,497,741.92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5,925,599.87 47,498,939.46 6 其 他 无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622,386.45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130,629,056.28 248,583,703.88 主 要 为 本 期 及 以 前 年 度 收 到 各 项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按 会 计 政 策 规 定 的 处 理 方 法 计 入 本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其 中 收 到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14 年 电 煤 储 备 补 助 资 金 2,763 万 元 收 到 耒 阳 政 府 改 制 补 助 金 700 万 元 196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927,277.64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18,744,474.52 主 要 为 公 司 销 售 小 机 组 容 量 指 标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3,248,973.9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71,453,310.35 合 计 529,804,614.46 本 公 司 本 年 度 销 售 小 容 量 指 标 权 实 现 收 益 218,744,474.52 元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项 目 涉 及 金 额 原 因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13.50 0.23 0.23-5.27-0.09-0.09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4 其 他 无 197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一 )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总 会 计 师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二 )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三 )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董 事 长 : 邹 嘉 华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6-03-30 修 订 信 息 报 告 版 本 号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内 容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