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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 2020 年 ) 教 育 部 等 三 部 委 关 于 深 化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的 意 见 ( 教 研 [2013]1 号 ) 和 学 校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相 关 文 件 的 精 神, 进 一 步 提 高 学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质 量, 现 就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坚 持 以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为 指 导,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遵 循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规 律, 服 从 学 校 发 展 大 局, 以 改 革 研 究 生 教 育 体 制 机 制 为 核 心, 以 立 德 树 人 创 新 培 养 为 重 点, 努 力 建 构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突 出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突 出 对 外 开 放 的 研 究 生 教 育 体 系, 为 实 现 学 校 建 设 高 水 平 有 特 色 综 合 性 教 学 研 究 型 大 学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二 工 作 目 标 以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和 研 究 生 复 试 改 革 为 重 点, 完 善 研 究 生 招 生 选 拔 办 法 ; 按 照 一 级 学 科 培 养 要 求, 改 革 优 化 课 程 体 系 ; 突 出 特 色 创 新 能 力 的 培 养, 创 新 奖 励 办 法, 构 建 以 提 升 研 究 生 科 研 能 力 为 目 标 的 培 养 机 制 ; 完 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育 人 功 能, 优 化 服 务 研 究 生 成 长 的 外 部 环 境 ; 明 晰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的 责 权 利, 加 强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遴 选 监 督 激 励 机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 建 立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投 入 机 制, 构 建 完 善 的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体 系 三 工 作 措 施 ( 一 ) 深 化 研 究 生 招 生 改 革, 完 善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办 法 1. 按 照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2011 年 ) 规 定 的 一 级 学 科 进 行 研 究 生 招 生 招 生 方 向 由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提 出, 由 研 究 生 处 审 核 备 案 2. 继 续 完 善 研 究 生 招 生 的 初 试 命 题 保 密 等 工 作 要 求 初 试 笔 试 的 内 容 要 真 正 考 察 学 生 的 科 学 研 究 能 力 和 创 新 思 维 能 力 ; 博 士 生 招 生 初 试 笔 试 命 题 内 容 要 涵 盖 所 属 一 级 学 科 的 基 础 课 程 研 究 的 方 向 课 程 等 ; 硕 士 生 招 生 笔 试 命 题 要 涵 盖 所 属 一 级 学 科 本 科 阶 段 的 基 础 课 程 和 核 心 课 程 ; 继 续 强 化 研 究 生 命 题 人 员 的 保 密 责 任 制, 研 究 生 招 生 处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及 命 题 人 员 各 负 其 责, 按 国 家 文 件 要 求, 实 施 责 任 追 究 3. 探 索 实 施 初 试 考 试 制 及 硕 博 连 读 制 申 请 - 审 核 制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博 士 生 招 生 硕 博 连 读 申 请 - 审 核 主 要 针 对 科 研 创 新 能 力 强 成 果 突 出 的 考 生, 其 中 硕 博 连 读 只 适 用 于 我 校 在 读 的 全 日 制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凡 是 列 入 博 士 生 招 生 简 章 的 省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博 士 论 文 指 导 教 师 国 家 级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主 持 人 等, 优 先 享 有 以 申 请 - 审 核 制 招 收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权 利 4.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的 复 试 由 研 究 生 处 及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共 同 承 担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外 语 课 程 的 考 核 ; 专 业 课 考 核 和 面 试 统 一 由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负 责 ; 需 要 调 剂 考 生 的 专 业, 由 培 养 单 位 筛 选, 研 究 生 处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充 分 尊 重 指 导 教 师 ( 组 ) 的 意 见 5. 改 进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办 法, 探 索 实 施 招 生 计 划 的 统 筹 奖 励 和 竞 争 相 结 合 的 分 配 机 制 ( 二 ) 按 照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基 本 要 求 优 化 课 程 体 系, 强 化 特 色 课 程 建 设 1. 按 照 国 务 院 学 位 办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基 本 要 求 修 订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 按 照 突 出 实 践 1

环 节 要 求, 修 订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方 案 2. 改 革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学 围 绕 着 教 育 部 关 于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学 的 要 求 以 专 题 讲 座 的 形 式, 突 出 世 情 国 情 党 情 的 教 育 内 容, 体 现 我 校 传 统 文 化 等 教 学 的 资 源 优 势, 将 政 治 理 论 课 的 育 人 功 能 与 政 治 理 论 的 学 术 研 究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3. 加 强 课 程 建 设, 重 视 发 挥 课 程 教 学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中 的 作 用 按 照 突 显 学 科 优 势 和 特 色 等 原 则, 进 行 以 学 位 课 程 的 教 材 编 写 引 进 高 水 平 课 程 为 主 体 的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 淘 汰 内 容 陈 旧 课 程, 增 设 与 科 学 人 文 进 步 相 协 调, 与 社 会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和 社 会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新 课 程 ( 三 ) 进 一 步 完 善 对 研 究 生 科 学 研 究 的 奖 励 激 励 办 法, 促 进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科 研 能 力 的 提 升 1. 强 化 对 培 养 过 程 的 监 督, 重 点 加 大 对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的 开 题 研 究 生 中 期 检 查 学 位 论 文 学 术 不 端 检 测 及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等 环 节 的 检 查 力 度 2. 通 过 设 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优 秀 科 技 创 新 成 果 奖 评 选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优 秀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资 助 研 究 生 参 加 国 内 外 学 术 会 议 加 大 对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的 资 助 和 对 研 究 生 科 研 成 果 的 奖 励 等 办 法, 促 进 研 究 生 的 科 学 研 究 3. 设 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圣 地 英 才 奖 作 为 学 校 研 究 生 最 高 奖 励, 表 彰 品 学 兼 优, 在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创 新 方 面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的 在 校 研 究 生 ( 四 ) 加 强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专 业 素 养 训 练, 建 立 以 提 升 职 业 能 力 为 导 向 的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模 式 1. 大 力 吸 纳 行 业 企 业 优 秀 人 才, 组 成 学 校 与 行 业 企 业 相 结 合 的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指 导 团 队, 与 行 业 企 业 共 同 建 立 建 设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基 地 2. 加 强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实 习 实 践 活 动, 强 化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专 业 技 能 和 从 业 能 力 的 培 养, 建 立 科 学 的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模 式 和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3. 设 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优 秀 实 践 成 果 奖, 以 表 彰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在 文 艺 作 品 应 用 设 计 案 例 报 告 等 方 面 的 优 秀 成 果 4. 探 索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与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衔 接 的 办 法 ( 五 ) 探 索 与 高 水 平 教 学 研 究 机 构 联 合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有 效 途 径 1. 全 面 落 实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在 学 研 究 生 外 出 访 学 暂 行 规 定, 规 范 研 究 生 到 国 内 高 校 和 研 究 机 构 访 学 2. 探 索 与 国 内 高 水 平 大 学 和 科 研 机 构 联 合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可 行 办 法, 通 过 引 进 课 程 等 形 式, 借 力 高 层 次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拓 展 学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空 间 和 层 次 ( 六 ) 探 索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的 可 行 办 法 1. 推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的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构 建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学 科 ( 专 业 ) 的 外 语 授 课 课 程 模 块 2. 大 力 引 进 有 国 外 教 育 经 历 的 高 端 人 才, 通 过 科 研 项 目 合 作 设 立 学 术 研 究 平 台 和 国 际 联 合 实 验 室 等 措 施 吸 引 外 籍 教 师, 努 力 打 造 一 支 较 为 稳 定 的 国 际 化 的 研 究 生 科 学 研 究 的 指 导 队 伍 3. 依 托 学 校 的 国 际 校 际 合 作, 建 设 一 批 高 层 次 创 新 型 指 导 教 师 培 养 基 地, 拓 展 指 导 教 师 学 术 视 野 跟 进 学 术 前 沿 研 究 4. 依 托 学 校 所 在 地 域 特 色, 突 出 儒 学 与 传 统 文 化 品 牌, 设 立 一 定 的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基 金, 吸 引 外 国 留 学 生 和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不 断 拓 展 学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空 间 ( 七 ) 完 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育 人 功 能 1. 培 养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是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责 任 者 党 总 支 ( 支 部 ) 要 有 专 门 领 导 负 责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2. 建 立 专 兼 职 结 合 的 研 究 生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队 伍 研 究 生 人 数 超 过 100 人 的 培 养 单 位, 可 申 请 设 立 2

研 究 生 专 职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岗 位 研 究 生 专 职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具 有 双 重 职 责 :(1) 作 为 研 究 生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要 承 担 起 研 究 生 招 生 培 养 学 位 授 予 等 各 个 环 节 的 具 体 业 务 工 作 ;(2) 作 为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辅 导 员, 负 责 研 究 生 党 团 活 动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以 及 研 究 生 的 文 体 活 动 学 术 活 动 评 奖 评 优 档 案 管 理 等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研 究 生 专 职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享 有 大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人 员 所 有 权 利 ( 待 遇 ) 并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培 养 单 位 也 可 以 设 立 研 究 生 兼 职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岗 位, 兼 职 岗 位 可 由 热 心 研 究 生 工 作, 爱 国 守 法 敬 业 爱 生 的 教 师 兼 任, 培 养 单 位 按 照 工 作 量 大 小 和 工 作 业 绩 落 实 一 定 的 待 遇 ; 也 可 以 向 学 校 申 请 研 究 生 助 管 岗 位 3. 各 培 养 单 位 要 比 照 不 低 于 本 科 生 2 倍 的 标 准, 从 研 究 生 业 务 经 费 中 划 出 专 门 经 费, 用 于 研 究 生 日 常 活 动 开 支 4. 加 强 对 研 究 生 社 团 的 指 导, 使 研 究 生 社 团 成 为 研 究 生 学 术 研 究 社 会 活 动 及 能 力 拓 展 等 活 动 的 平 台 5. 学 校 组 建 研 究 生 志 愿 者 服 务 队, 培 养 单 位 组 建 分 队, 开 展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八 ) 明 晰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的 责 权 利, 加 强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监 督 激 励 机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1. 继 续 完 善 研 究 生 与 指 导 教 师 互 选 机 制, 尊 重 师 生 的 选 择 权 2. 强 化 指 导 教 师 责 任, 完 善 指 导 教 师 管 理 评 价 机 制 指 导 教 师 是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指 导 教 师 考 核 要 与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研 究 生 奖 惩 结 果 等 结 合 起 来 3. 加 强 新 指 导 教 师 培 训, 支 持 指 导 教 师 学 术 交 流 访 学 和 参 与 行 业 企 业 实 践, 落 实 指 导 教 师 的 学 术 休 假 制 度 4. 设 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鼓 励 指 导 教 师 和 研 究 生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者 探 索 研 究 生 培 养 和 管 理 的 新 办 法 5. 设 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学 成 果 奖 项 目, 奖 励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成 功 案 例 和 探 索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的 优 秀 成 果 ( 九 ) 健 全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指 导 监 督 机 制 1. 按 照 一 级 学 科 和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分 别 设 立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订 培 养 标 准 和 方 案 建 设 课 程 体 系 开 展 质 量 评 价 等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应 有 一 定 比 例 的 行 业 和 企 业 专 家 参 加 2. 完 善 研 究 生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机 制, 使 研 究 生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成 为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的 督 导 者, 研 究 生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的 监 督 者,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决 策 的 参 与 者,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信 息 沟 通 者 四 保 障 措 施 ( 一 ) 统 筹 财 政 收 入 学 费 收 入 科 研 经 费 社 会 捐 助 等 各 种 资 源, 建 立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对 研 究 生 教 学 科 研 和 各 种 资 助 的 长 效 投 入 机 制 ( 二 ) 完 善 研 究 生 的 奖 助 学 金 体 系 1. 继 续 完 善 研 究 生 国 家 奖 学 金 和 国 家 助 学 金 等 研 究 生 各 类 奖 学 金 助 学 金 的 评 选 及 发 放 办 法 2. 适 度 扩 大 学 业 奖 学 金, 助 教 助 管 助 研 等 奖 助 学 金 的 覆 盖 范 围 深 化 改 革 提 高 研 究 生 教 育 质 量 是 实 现 学 校 建 设 高 水 平 有 特 色 综 合 性 教 学 研 究 型 大 学 目 标 的 重 要 途 径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要 根 据 本 意 见 要 求, 落 实 相 关 政 策 措 施 ; 各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要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充 分 发 挥 基 层 学 术 组 织 指 导 教 师 的 作 用, 制 定 落 实 本 意 见 的 相 关 配 套 办 法 3

招 生

招 生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暂 行 办 法 为 推 动 学 科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的 主 体 作 用, 进 一 步 调 动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的 积 极 性,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根 据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精 神,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原 则 1. 按 学 科 指 导 教 师 统 筹 分 配 2. 奖 励 优 秀 指 导 教 师 3. 竞 争 性 申 请 4. 培 养 单 位 调 配 二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分 配 办 法 1. 博 士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方 法 (1) 按 照 学 位 授 权 学 科 进 行 统 筹 分 配, 同 一 学 科 的 指 导 教 师 按 照 竞 争 性 原 则 申 报 招 生 计 划 (2) 奖 励 省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指 导 教 师 招 生 计 划 (3) 学 校 单 列 计 划, 向 科 研 成 果 水 平 高 承 担 国 家 级 重 要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且 经 费 充 足 的 指 导 教 师 开 放 申 请, 原 则 上, 每 个 项 目 只 能 申 请 一 次 2.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方 法 (1) 将 招 生 计 划 的 70% 按 照 指 导 教 师 数 量 比 分 配 至 各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 将 招 生 计 划 的 30% 按 照 研 究 生 指 导 质 量 教 学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立 项 等 分 配 : 省 级 优 秀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和 省 级 研 究 生 创 新 成 果 奖 的 指 导 教 师 每 项 次 增 加 1 个 招 生 名 额, 上 年 度 获 得 省 级 部 级 及 国 家 级 一 般 重 点 重 大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按 照 1:2:3:4:6 权 重 比 例 追 加 招 生 名 额 (2) 各 培 养 单 位 按 照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制 定 本 单 位 的 招 生 计 划 分 配 办 法, 并 按 本 单 位 的 分 配 办 法 调 配 本 单 位 年 度 招 生 名 额 三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名 额 1.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名 额 (1) 由 学 校 统 筹 分 配 给 学 科 的 招 生 名 额, 在 学 科 内 部 进 行 竞 争 性 申 请 (2) 上 年 度 省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指 导 教 师, 可 向 学 校 申 请 增 列 1 个 名 额 (3) 竞 争 性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申 请 - 审 核 制 招 生, 每 次 只 能 申 请 1 个 名 额 (4) 原 则 上, 每 个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每 年 招 生 计 划 不 超 过 2 个 名 额 2.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研 究 生 名 额 (1) 完 整 指 导 过 一 届 研 究 生, 具 有 教 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者 主 持 成 功 申 请 ( 完 成 ) 国 家 级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的 副 教 授, 每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生 招 生 总 数 不 超 过 7 名 ( 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 (2) 完 整 指 导 过 一 届 研 究 生, 具 有 副 教 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主 持 成 功 申 请 ( 完 成 ) 国 家 级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的 讲 师, 每 年 招 生 人 数 不 超 过 4 名 ( 含 专 业 学 位 ) (3) 其 他 指 导 教 师, 每 年 招 生 不 超 过 1 名 (4) 完 整 培 养 过 一 届 研 究 生 的 指 导 教 师, 可 以 在 相 近 的 专 业 ( 领 域 / 方 向 ) 招 生 ; 新 遴 选 指 导 教 师 及 其 他 7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指 导 教 师, 只 能 在 一 个 专 业 ( 领 域 / 方 向 ) 招 生 四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审 查 1.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由 培 养 单 位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遴 选 文 件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每 年 审 核 一 次, 审 核 结 果 由 学 位 办 公 室 审 核 备 案 三 年 内 没 有 主 持 成 功 申 请 ( 完 成 ) 省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或 没 有 在 学 校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论 文, 或 没 有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或 没 有 正 式 发 表 其 他 相 当 学 术 研 究 成 果 的 指 导 教 师, 原 则 上 不 能 招 生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指 导 教 师, 下 一 年 度 停 止 招 生, 连 续 两 年 出 现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指 导 教 师, 三 年 内 不 得 招 生 ; 三 年 后 重 新 申 请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2.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由 学 校 按 照 相 关 文 件 进 行 考 核 和 遴 选, 考 核 合 格 和 获 选 的 指 导 教 师, 可 以 申 请 招 收 博 士 生 五 附 则 1. 本 办 法 与 上 级 文 件 不 符 的, 以 上 级 文 件 为 准 ; 此 前 发 布 的 与 本 办 法 不 一 致 的 文 件 不 再 执 行 2.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8

招 生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申 请 表 单 位 :( 公 章 ) 申 请 计 划 类 别 : 招 生 年 度 :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所 在 学 科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时 间 联 系 电 话 研 究 方 向 E-mail 申 请 理 由 : 代 表 性 核 心 论 文 名 称 发 表 期 刊 ( 出 版 社 ) 时 间 / 收 录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著 作 项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批 准 单 位 经 费 研 究 时 限 完 成 情 况 目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专 家 审 核 意 见 : 签 名 : 年 月 日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签 名 : 年 月 日 签 名 : 年 月 日 注 : 申 请 计 划 类 别 为 : 硕 博 连 读 计 划 申 请 - 审 核 计 划 竞 争 性 计 划 导 师 奖 励 计 划 9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选 拔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硕 博 连 读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办 法 ( 试 行 ) 为 深 化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改 善 博 士 生 生 源 结 构, 提 高 博 士 生 招 生 质 量, 按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教 育 部 等 关 于 深 化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的 意 见 ( 教 研 2013 1 号 ) 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精 神,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招 生 对 象 学 校 在 籍 的 二 年 级 全 日 制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二 报 名 条 件 ( 一 ) 身 体 健 康, 有 正 确 的 人 生 观 价 值 观,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和 学 识 素 养, 遵 守 校 纪 校 规, 没 有 受 过 任 何 处 分 ( 二 ) 按 培 养 方 案 的 规 定 修 完 已 经 开 设 的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成 绩 优 秀 ( 三 )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不 低 于 425 分, 或 托 福 成 绩 不 低 于 85 分 GRE 成 绩 不 低 于 300 分 雅 思 成 绩 不 低 于 6.0 分, 或 已 在 学 校 认 可 的 英 语 国 际 期 刊 上 ( 会 议 论 文 除 外 )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过 学 术 论 文 ; 在 学 校 规 定 的 核 心 期 刊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过 论 文 的, 经 专 家 推 荐, 认 为 学 术 潜 力 较 大 的, 可 酌 情 降 低 英 语 成 绩 要 求 ( 四 ) 具 备 较 好 的 学 术 素 养 和 研 究 基 础, 在 省 级 刊 物 ( 出 版 社 ) 公 开 发 表 过 学 术 成 果 三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硕 博 连 读 招 生 计 划 实 行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申 请 制, 凡 是 申 请 当 年 不 满 60 周 岁 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有 资 格 向 学 校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博 士 生 招 生 计 划 : 1. 有 主 持 在 研 的 国 家 级 面 上 及 以 上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且 经 费 充 足 ; 2.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获 得 省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省 级 研 究 生 创 新 成 果 奖 ; 3.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在 国 内 外 顶 级 刊 物 发 表 研 究 论 文 或 者 取 得 其 他 学 术 界 公 认 的 重 要 学 术 成 果 四 选 拔 时 间 专 业 及 计 划 名 额 选 拔 工 作 一 般 在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的 第 二 学 年 初 进 行, 招 生 专 业 和 计 划 名 额 视 当 年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五 选 拔 程 序 ( 一 ) 申 请 报 名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硕 博 连 读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表, 由 硕 士 阶 段 指 导 教 师 填 写 评 价 意 见,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对 该 研 究 生 博 士 阶 段 的 研 究 内 容 和 预 期 成 果 进 行 规 划, 并 签 署 意 见 后 提 交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初 审 ; 初 审 合 格 者, 参 加 面 试 考 核 ( 二 ) 面 试 答 辩 考 核 申 请 者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成 立 以 学 位 点 负 责 人 为 组 长 拟 招 收 硕 博 连 读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参 加 的 不 少 于 3 人 组 成 的 面 试 答 辩 考 核 小 组, 对 申 请 者 的 品 德 学 习 科 研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申 请 者 的 综 合 素 质 学 科 基 本 知 识 素 养 对 学 术 前 沿 问 题 的 掌 握 情 况 所 进 行 的 学 术 研 究 进 展 外 国 语 水 平 ( 含 外 国 语 听 力 和 口 语 测 试 ) 等 答 辩 考 核 小 组 结 合 申 请 者 的 科 研 潜 力 及 成 果 答 辩 表 现, 给 出 成 绩 ( 三 ) 确 定 拟 录 取 名 单 10

招 生 所 有 考 核 结 束 后, 由 培 养 单 位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申 请 者 的 面 试 答 辩 考 核 成 绩, 讨 论 确 定 拟 录 名 单 报 研 究 生 处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申 报 材 料 答 辩 考 核 成 绩, 讨 论 确 定 硕 博 连 读 攻 博 拟 录 取 人 员 名 单, 并 在 网 上 公 示 三 天 六 培 养 与 管 理 ( 一 )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年 限 一 般 为 5-6 年 整 个 培 养 过 程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第 一 阶 段 以 课 程 学 习 为 主, 时 间 不 超 过 2 年 ; 第 二 阶 段 以 科 学 研 究 和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为 主, 时 间 不 少 于 3 年 ( 二 )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采 取 指 导 教 师 负 责 制 ; 同 专 业 的 专 家 要 协 助 指 导 教 师 做 好 培 养 工 作 ( 三 )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一 般 在 入 校 学 习 起 的 第 二 学 年 末 进 行 博 士 生 资 格 考 核 资 格 考 核 通 过 者 可 继 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不 再 做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不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没 有 通 过 博 士 生 资 格 考 试 但 符 合 硕 士 生 培 养 条 件 者, 可 继 续 按 硕 士 生 进 行 培 养, 学 制 和 待 遇 同 硕 士 研 究 生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期 间, 因 故 不 能 完 成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的, 经 个 人 申 请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培 养 单 位 批 准, 可 按 硕 士 学 位 申 请 有 关 规 定, 向 学 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六 其 他 ( 一 )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的 研 究 生 须 履 行 博 士 研 究 生 报 名 手 续 ( 二 )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入 选 后 的 第 一 年, 享 受 最 高 级 别 的 研 究 生 学 业 奖 学 金 ( 三 ) 各 培 养 单 位 可 按 本 办 法 的 要 求, 结 合 专 业 特 点 提 出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报 研 究 生 处 备 案 ( 四 ) 本 办 法 未 涉 及 到 的 有 关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培 养 及 管 理 工 作, 均 按 照 一 般 博 士 生 的 要 求 执 行 ( 五 )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11

培 养

培 养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修 ( 制 ) 订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意 见 为 更 好 地 适 应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改 革 发 展, 满 足 经 济 社 会 对 创 新 型 和 应 用 型 人 才 的 需 要, 促 进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的 提 高, 经 研 究 决 定 重 新 修 ( 制 ) 订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为 做 好 本 次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修 ( 制 ) 订 工 作, 特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修 订 培 养 方 案 的 指 导 思 想 根 据 我 国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和 经 济 建 设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知 识 结 构 能 力 结 构 和 综 合 素 质 的 要 求, 按 照 我 校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的 质 量 为 核 心 特 色 创 优 势 创 新 求 发 展 的 发 展 方 针, 科 学 地 设 计 和 修 ( 制 )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进 一 步 提 高 我 校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质 量 和 效 益, 增 强 学 校 在 科 技 创 新 知 识 创 新 和 人 才 培 养 等 领 域 的 竞 争 力, 为 国 家 和 地 方 培 养 具 有 创 新 意 识 创 新 精 神 创 新 能 力 创 业 能 力 和 实 践 能 力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二 修 订 培 养 方 案 的 基 本 原 则 ( 一 ) 本 着 有 利 于 学 科 发 展 和 宽 口 径 创 新 性 人 才 培 养 的 方 针, 具 有 一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的 学 科 按 一 级 学 科 制 订 培 养 方 案 ; 只 有 二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点 的 暂 按 二 级 学 科 制 订 培 养 方 案 培 养 方 案 中 的 研 究 方 向 要 与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中 的 招 生 方 向 一 致 需 增 设 的 研 究 方 向 须 经 过 论 证 后 增 设 ( 二 ) 进 一 步 跟 踪 本 学 科 的 最 新 进 展, 突 出 学 科 优 势 与 特 色, 注 重 创 新 精 神 和 能 力 的 培 养 培 养 方 案 应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实 施 考 核 和 评 估 ( 三 ) 认 真 总 结 本 培 养 单 位 本 学 科 研 究 生 培 养 经 验, 积 极 吸 取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的 最 新 研 究 成 果, 大 胆 吸 收 借 鉴 兄 弟 院 校 先 进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经 验 和 管 理 模 式, 进 一 步 优 化 和 规 范 研 究 生 培 养 过 程 ( 四 ) 提 倡 学 科 之 间 的 交 叉 多 学 科 共 同 培 养 复 合 型 人 才 既 要 防 止 培 养 口 径 过 窄, 也 要 防 止 培 养 口 径 过 泛, 努 力 体 现 因 材 施 教 原 则, 注 重 发 挥 研 究 生 的 个 人 才 能 和 特 长, 将 教 学 与 科 研 紧 密 结 合, 突 出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的 培 养 ( 五 ) 课 程 的 设 置 应 准 确 把 握 学 科 发 展 主 流 和 趋 势, 并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进 一 步 优 化 课 程 体 系, 规 范 课 程 名 称 及 课 程 代 码, 充 实 和 更 新 教 学 内 容,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方 法 和 手 段, 提 倡 一 课 多 师 型 的 教 学 模 式 原 培 养 方 案 中 一 直 无 研 究 生 选 修 或 选 修 人 数 很 少 的 ( 少 于 5 人 ) 课 程 要 进 行 整 合 或 删 除 课 程 设 置 应 分 为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应 用 技 术 三 个 层 次, 其 中 硕 士 生 课 程 应 注 重 基 础 性 和 技 术 应 用 性 ; 前 瞻 性 和 科 学 研 究 性 有 所 指 引 ( 六 ) 取 消 硕 士 生 专 业 外 语 课 程, 改 为 专 业 外 语 文 献 精 读, 硕 士 生 必 须 精 读 导 师 选 定 的 至 少 10 篇 外 文 资 料, 并 将 其 中 至 少 一 篇 翻 译 成 中 文, 根 据 10 篇 左 右 外 文 内 容 撰 写 总 结, 由 导 师 负 责 考 核 并 给 出 成 绩, 合 格 后 取 得 2 学 分 三 培 养 方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 一 ) 学 科 简 介 简 单 介 绍 学 科 点 的 发 展 历 史 涉 及 到 的 科 学 技 术 领 域 学 科 点 主 要 研 究 领 域 和 特 色 师 资 队 伍 科 研 条 件 以 及 研 究 生 的 就 业 行 业 等 (300 字 以 内 ) ( 二 ) 培 养 目 标 15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根 据 教 育 部 对 不 同 层 次 不 同 类 别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我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总 体 目 标 的 要 求, 一 方 面 对 研 究 生 在 思 想 品 德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实 验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等 提 出 要 求, 另 一 方 面 要 体 现 本 学 科 在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的 理 念 和 特 色 具 体 要 求 是 :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坚 持 面 向 现 代 化, 面 向 世 界, 面 向 未 来 的 指 导 思 想, 培 养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1. 进 一 步 学 习 和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的 基 本 原 理,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严 谨 求 实 创 新 的 科 学 作 风 和 良 好 的 学 术 道 德, 诚 信 公 正,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2. 掌 握 本 学 科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具 有 继 续 学 习 更 新 知 识 的 能 力 掌 握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思 路 方 法 和 专 业 技 能, 具 有 一 定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独 立 从 事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3.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地 阅 读 专 业 文 献 撰 写 科 技 论 文, 具 有 一 定 的 听 说 能 力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答 辩 前 应 达 到 的 外 语 水 平 由 各 培 养 单 位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做 明 确 规 定 入 学 前 三 年 内 已 通 过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免 修 4. 身 心 健 康 ( 三 ) 研 究 方 向 进 一 步 优 化 研 究 方 向 研 究 方 向 的 设 置 要 科 学 规 范 宽 窄 适 度 相 对 稳 定, 应 考 虑 本 学 科 专 业 自 身 的 优 势 和 特 点, 密 切 关 注 经 济 建 设 科 技 进 步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具 有 重 大 或 深 远 意 义 的 领 域, 努 力 把 握 本 学 科 专 业 发 展 趋 势, 提 倡 学 科 之 间 互 相 渗 透 与 交 叉, 鼓 励 设 置 应 用 性 边 缘 性 较 强 的 新 兴 研 究 方 向, 使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立 足 于 较 高 的 起 点 和 学 科 发 展 的 前 沿 所 设 研 究 方 向 应 确 属 本 学 科 专 业 的 相 关 范 畴 或 交 叉 范 畴 研 究 方 向 的 设 置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应 有 学 术 带 头 人 及 合 理 的 学 术 梯 队 2. 应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基 础 和 成 果 3. 应 有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需 要 的 图 书 资 料 和 实 验 条 件 4. 应 能 开 出 本 研 究 方 向 的 相 关 课 程 按 一 级 学 科 制 定 的 培 养 方 案, 其 研 究 方 向 一 般 在 10 个 左 右 ; 按 二 级 学 科 制 定 的 培 养 方 案, 其 研 究 方 向 一 般 为 3-4 个 ( 四 ) 招 生 对 象 由 各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根 据 自 身 特 点, 遵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做 出 要 求 ( 五 ) 学 习 年 限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3 年, 最 长 不 超 过 4 年 ; 学 习 年 限 按 学 制 顺 延 最 长 不 超 过 1 年 ( 六 ) 课 程 设 置 1. 学 分 要 求 和 课 程 设 置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学 习 实 行 学 分 制 课 程 分 学 位 课 ( 公 共 学 位 课 专 业 学 位 课 ) 选 修 课 及 其 他 三 部 分, 学 位 课 为 考 试 课, 选 修 课 为 考 试 课 或 考 查 课 学 位 课 程 70 分 及 格, 其 余 60 分 及 格 为 便 于 评 估 与 检 查, 学 位 课 和 选 修 课 的 考 核 采 用 百 分 制 以 课 堂 讲 授 为 主 的 课 程, 一 般 以 课 内 17 学 时 为 1 学 分 硕 士 生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所 修 总 学 分 不 少 于 34 学 分 其 中, 学 位 课 一 般 为 18 学 分 左 右 跨 专 业 或 以 同 等 学 力 考 取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应 补 修 本 专 业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不 少 于 2 门 补 修 课 程 由 导 师 确 定, 并 应 在 课 程 计 划 中 列 出 补 修 课 程 通 过 自 学 或 跟 随 本 科 生 听 课 方 式 进 行, 需 考 核 并 记 录 成 绩, 但 不 计 学 分 所 有 课 程 学 习 一 般 应 在 入 学 后 一 年 内 完 成 16

培 养 (1) 公 共 学 位 课 8 学 分,2 门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研 究,34 学 时,2 学 分 第 一 外 国 语,136 学 时,6 学 分 (2) 专 业 学 位 课 12~16 学 分,3~5 门 专 业 学 位 课 根 据 本 学 科 专 业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的 共 同 需 要 来 设 置,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通 用 性 和 相 对 稳 定 性, 并 能 及 时 开 出 (3) 选 修 课, 门 数 不 限,8~18 学 分 该 类 课 程 按 本 专 业 不 同 的 研 究 方 向 进 行 设 置, 选 修 课 应 能 体 现 本 学 科 专 业 的 优 势 和 特 色 选 修 课 的 设 置 应 注 意 结 构 的 模 块 化 和 内 容 的 滚 动 化, 鼓 励 专 题 式 教 学 内 容 的 组 合, 加 强 内 容 的 更 新, 体 现 学 科 发 展 的 前 沿 鼓 励 开 设 一 些 能 及 时 反 映 现 代 科 技 水 平 和 本 学 科 最 新 发 展 动 态 的 小 学 分 (1 学 分 ) 短 学 时 的 选 修 课 ( 如 学 术 前 沿 ) 鼓 励 研 究 生 跨 专 业 学 科 选 修 课 程 硕 士 研 究 生 必 须 选 修 公 共 课 程 :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17 学 时,1 学 分 ( 理 工 类 )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17 学 时,1 学 分 ( 人 文 社 科 类 ) 专 业 外 语 文 献 精 读,2 学 分 论 语 与 艺 术 鉴 赏,1 学 分 硕 士 研 究 生 任 意 选 修 公 共 课 程 : 体 育,1 学 分 (4) 其 他 : 学 术 活 动,2 学 分 课 程 类 别 学 分 公 共 课 : 学 位 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研 究 2 第 一 外 国 语 6 基 础 理 论 与 专 业 课 12-16 指 定 选 修 课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 理 工 类 ) 1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 人 文 社 科 类 ) 1 论 语 与 艺 术 鉴 赏 1 选 修 课 专 业 外 语 文 献 精 读 2 指 定 专 业 选 修 课 4-8 任 意 选 修 课 体 育 1 任 意 专 业 选 修 课 ( 其 中 跨 一 级 学 科 课 程 不 少 于 一 门 ) 4-8 其 他 学 术 活 动 2 总 学 分 34-48 2. 教 学 方 式 17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教 学 方 式 可 灵 活 多 样, 倡 导 实 行 讲 授 与 研 讨 相 结 合 的 教 学 方 式, 充 分 发 挥 研 讨 方 式 在 促 进 学 生 的 自 主 性 学 习 和 研 究 性 学 习 中 的 作 用 3. 课 程 考 核 课 程 学 习 必 须 通 过 考 核, 成 绩 合 格 方 可 获 得 学 分 考 核 分 为 考 试 和 考 查 两 种 各 培 养 单 位 可 根 据 学 科 专 业 和 课 程 特 点, 自 行 选 择 考 核 方 式, 但 学 位 课 程 必 须 为 闭 卷 考 试 无 论 采 取 哪 种 方 式, 都 要 注 重 对 学 生 综 合 能 力 的 评 价, 注 重 引 导 和 促 进 硕 士 生 进 行 自 主 学 习 和 研 究 为 充 分 发 挥 课 程 学 习 在 强 化 硕 士 生 研 究 训 练 方 面 的 作 用, 提 倡 以 要 求 学 生 撰 写 文 献 阅 读 报 告 实 验 报 告 调 查 报 告 等 形 式 加 强 过 程 考 核, 以 课 程 论 文 等 形 式 进 行 期 末 考 核 4. 课 程 安 排 公 共 学 位 课 由 研 究 生 处 统 一 安 排 授 课 时 间 专 业 学 位 课 和 选 修 课 由 各 培 养 单 位 根 据 课 程 的 内 在 联 系 系 统 性 和 衔 接 性 灵 活 安 排, 并 要 保 证 各 个 学 期 的 课 程 量 相 对 均 衡 ( 七 ) 培 养 方 式 1. 在 硕 士 生 培 养 过 程 中, 应 合 理 安 排 课 程 学 习 论 文 工 作 和 实 践 活 动 等 各 个 环 节 (1) 充 分 发 挥 经 典 文 献 阅 读 在 夯 实 硕 士 生 本 学 科 基 础 知 识 和 基 本 理 论 中 的 作 用 各 培 养 单 位 在 修 ( 制 ) 订 培 养 方 案 时 应 规 定 出 各 专 业 硕 士 生 必 读 的 经 典 文 献, 并 提 出 阅 读 和 考 核 要 求 经 典 文 献 的 阅 读 力 求 课 内 和 课 外 相 结 合, 以 课 内 阅 读 督 促 课 外 阅 读 要 求 每 位 硕 士 生 必 须 在 第 2 学 期 期 末 之 前 至 少 提 交 二 份 书 面 文 献 阅 读 报 告 (2) 充 分 发 挥 个 人 学 习 与 研 究 计 划 在 引 导 和 促 进 硕 士 生 自 主 学 习 和 研 究 中 的 作 用 硕 士 生 应 在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制 订 个 人 学 习 与 研 究 计 划 各 培 养 单 位 应 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尽 快 组 织 导 师 互 选, 最 迟 在 第 一 学 期 末 完 成 个 人 学 习 与 研 究 计 划 包 括 学 习 计 划 和 研 究 计 划, 应 在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期 内 完 成 (3) 课 程 学 习 环 节 应 注 重 研 究 生 的 自 主 学 习 能 力 研 究 能 力 和 实 践 能 力 的 培 养 硕 士 生 可 根 据 本 人 学 习 计 划 合 理 安 排 课 程 学 习 时 间, 在 申 请 论 文 答 辩 前 完 成 规 定 的 全 部 学 分 (4) 论 文 工 作 环 节 应 侧 重 于 对 硕 士 生 进 行 系 统 全 面 的 研 究 训 练, 培 养 硕 士 生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应 通 过 指 导 硕 士 生 制 订 论 文 研 究 计 划, 引 导 学 生 尽 早 进 入 论 文 研 究 状 态 (5) 实 践 教 育 应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关 注 实 践 立 足 实 践 在 实 践 中 学 习 和 提 高 的 态 度 和 能 力 应 进 一 步 丰 富 实 践 教 育 的 内 涵 与 形 式, 将 实 践 教 育 贯 穿 于 硕 士 生 培 养 全 过 程, 充 分 发 挥 实 践 教 育 的 全 面 育 人 功 能 2. 采 用 导 师 个 人 指 导 与 集 体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培 养 方 式 在 充 分 发 挥 导 师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同 时, 注 重 发 挥 集 体 智 慧, 拓 宽 硕 士 生 的 学 术 视 野 ; 充 分 发 挥 导 师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中 的 主 导 作 用, 引 导 和 促 进 研 究 生 的 自 主 和 个 性 化 发 展 提 倡 和 鼓 励 各 学 科 专 业 根 据 本 学 科 专 业 特 点, 创 新 培 养 方 式 3. 中 期 考 核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在 研 究 生 课 程 学 习 基 本 结 束 后, 以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计 划 为 依 据, 对 研 究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的 掌 握 和 科 研 能 力 等 方 面 进 行 的 一 次 综 合 考 核, 按 照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八 ) 实 践 活 动 硕 士 生 培 养 应 重 视 实 践 教 育 各 培 养 单 位 应 根 据 学 科 专 业 和 人 才 培 养 类 型 的 特 点, 合 理 安 排 实 践 教 育 活 动, 力 求 实 践 教 育 贯 通 课 内 与 课 外 各 种 教 育 活 动 在 注 重 课 外 实 践 的 同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发 挥 课 堂 教 学 的 实 践 教 育 功 能, 在 课 堂 教 学 中 更 多 地 通 过 实 际 问 题 引 导 学 生 学 会 处 理 复 杂 问 题, 提 高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 九 ) 学 术 活 动 18

培 养 为 拓 宽 研 究 生 的 视 野, 促 进 研 究 生 关 心 和 了 解 学 科 进 展, 各 学 科 可 根 据 本 学 科 的 情 况, 规 定 研 究 生 在 学 习 期 间 应 听 取 学 术 讲 座 的 次 数 ( 学 校 范 围 的 学 术 讲 座 不 少 于 10 次 ) 及 考 查 的 要 求 和 方 式 为 了 促 进 研 究 生 的 学 术 交 流, 研 究 生 在 论 文 答 辩 之 前 要 结 合 自 己 的 科 学 研 究 情 况 在 本 科 生 研 究 生 或 教 师 范 围 内 作 一 次 学 术 报 告 要 采 取 措 施 鼓 励 研 究 生 在 校 期 间 参 加 科 研 项 目 的 研 究 和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并 把 研 究 生 在 校 期 间 是 否 发 表 与 学 位 论 文 有 关 的 学 术 论 文 作 为 评 价 研 究 生 科 研 能 力 和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的 一 个 重 要 依 据 学 术 活 动 合 格 后 记 2 学 分 ( 十 ) 学 位 论 文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应 注 重 引 导 学 生 运 用 科 学 的 方 法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提 倡 自 然 科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注 重 应 用 研 究,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注 重 实 证 研 究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主 要 环 节 : 研 究 计 划 开 题 报 告 论 文 进 展 报 告 和 论 文 评 阅 与 答 辩 等 培 养 方 案 应 对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各 个 环 节 做 出 具 体 规 定 和 要 求, 切 实 保 证 学 位 论 文 的 质 量 1. 研 究 计 划 硕 士 生 应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尽 早 初 拟 论 文 选 题 范 围, 并 在 入 学 后 一 学 期 内 制 定 研 究 计 划, 提 交 各 培 养 单 位 备 案 2.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硕 士 生 一 般 应 于 第 三 学 期 完 成 开 题 报 告 开 题 报 告 的 审 查 应 重 点 考 查 硕 士 生 的 文 献 收 集 整 理 综 述 能 力 和 研 究 设 计 能 力 3. 论 文 进 展 报 告 硕 士 生 在 撰 写 论 文 过 程 中, 应 定 期 向 导 师 作 进 展 报 告, 并 在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不 断 完 善 论 文 报 告 的 次 数 形 式 和 范 围 由 各 学 科 专 业 自 行 确 定 4. 论 文 评 阅 与 答 辩 硕 士 生 学 位 论 文 必 须 由 导 师 认 可, 并 经 过 专 家 评 阅 认 定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行 答 辩 论 文 答 辩 应 从 论 文 选 题 与 综 述 研 究 设 计 论 文 的 逻 辑 性 和 规 范 性 工 作 量 等 方 面 重 点 考 查 论 文 是 否 使 硕 士 生 受 到 了 系 统 完 整 的 研 究 训 练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者, 应 修 改 论 文, 并 再 次 申 请 答 辩, 两 次 答 辩 的 时 间 间 隔 不 得 少 于 半 年 答 辩 的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 十 一 ) 参 考 书 目 及 相 关 重 要 学 术 期 刊 ( 十 二 ) 同 等 学 力 或 跨 专 业 考 入 的 研 究 生 应 补 修 的 大 学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四 根 据 本 意 见 修 ( 制 ) 订 的 硕 士 生 培 养 方 案, 自 2014 级 硕 士 生 起 开 始 实 施, 其 他 年 级 可 参 照 执 行 五 本 意 见 的 解 释 权 归 研 究 生 处 19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与 高 层 次 教 学 科 研 机 构 联 合 培 养 研 究 生 暂 行 办 法 为 促 进 研 究 生 培 养 机 制 和 培 养 模 式 的 改 革, 充 分 利 用 高 层 次 教 学 科 研 单 位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落 实 双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制, 进 一 步 提 高 我 校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培 养 质 量, 根 据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精 神,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研 究 生 的 申 请 条 件 ( 一 ) 我 校 注 册 学 籍 的 在 学 研 究 生 ( 二 ) 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和 业 务 素 质, 身 心 健 康 ; 在 派 出 到 高 层 次 教 学 科 研 机 构 之 前, 一 般 应 完 成 相 应 专 业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中 所 规 定 的 必 修 课 程 学 习, 考 试 成 绩 优 良 二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的 确 定 ( 一 )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主 要 应 为 : 具 有 明 显 的 学 科 优 势 及 先 进 实 验 条 件 的 高 层 次 大 学 和 省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机 构 ( 二 ) 我 校 与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应 有 共 同 或 相 近 的 研 究 方 向 和 合 作 研 究 的 基 础 三 联 合 培 养 方 式 及 协 议 ( 一 ) 联 合 培 养 主 要 是 立 足 于 对 研 究 生 的 科 学 研 究 能 力 的 训 练 和 培 养 ( 二 ) 拟 进 行 联 合 培 养 的 培 养 单 位 或 指 导 教 师 应 与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协 议 中 应 就 联 合 培 养 方 式 期 限 学 习 或 科 研 内 容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提 供 的 学 习 或 科 研 条 件 双 方 指 导 教 师 职 责 知 识 产 权 的 归 属 ( 须 符 合 国 家 及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 对 研 究 生 的 要 求 答 辩 和 授 予 学 位 等 事 项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四 申 请 审 批 程 序 及 时 间 ( 一 ) 联 合 培 养 申 请 由 研 究 生 提 出, 指 导 教 师 签 字 确 认, 培 养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 盖 章 ) 后, 报 研 究 生 处 ( 二 ) 学 校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学 生 和 指 导 教 师 应 签 订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联 合 培 养 协 议 书 ( 三 ) 研 究 生 处 审 查 学 生 课 程 成 绩 及 相 关 材 料 最 终 确 定 联 合 培 养 资 格 ( 四 ) 联 合 培 养 申 请 时 间 为 每 年 6 月 份 五 学 籍 及 培 养 过 程 管 理 ( 一 ) 联 合 培 养 研 究 生 学 籍 在 我 校, 学 制 按 我 校 的 规 定 执 行 ( 二 ) 按 期 参 加 我 校 开 题 和 答 辩 环 节, 由 我 校 颁 发 研 究 生 学 位 证 书 和 毕 业 证 书 ( 三 ) 联 合 培 养 学 生 实 行 双 指 导 教 师 制, 我 校 指 导 教 师 为 第 一 指 导 教 师,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为 第 二 指 导 教 师 ( 四 ) 确 定 为 联 合 培 养 的 研 究 生 须 按 合 作 计 划 进 行 学 习 和 研 究, 未 经 允 许 不 得 中 途 改 变 计 划 ( 五 ) 研 究 生 在 联 合 培 养 期 间 应 定 期 向 第 一 指 导 教 师 和 学 院 汇 报 学 习 研 究 情 况 学 校 承 认 研 究 生 在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所 修 课 程 学 分, 但 须 出 具 对 方 成 绩 管 理 部 门 的 证 明 其 毕 业 审 核 论 文 答 辩 和 学 位 授 予 按 照 我 校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 六 ) 研 究 生 在 结 束 联 合 培 养 学 习 和 研 究 工 作 后, 应 对 期 间 的 学 习 研 究 工 作 进 行 总 结, 并 提 交 书 面 报 告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应 对 学 生 的 研 究 成 果 学 术 水 平 工 作 能 力 等 写 出 书 面 评 语 研 究 生 回 校 后 须 携 带 上 述 材 料 到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六 联 合 培 养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参 照 学 校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津 贴 标 准 给 予 一 定 报 酬 七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20

培 养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管 理 办 法 为 培 育 一 批 高 质 量 的 特 色 鲜 明 的 研 究 生 教 育 课 程, 根 据 教 育 部 等 关 于 深 化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的 意 见 ( 教 研 [2013]1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改 进 和 加 强 研 究 生 课 程 建 设 的 意 见 ( 教 研 [2014]5 号 ) 和 学 校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精 神,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指 导 思 想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要 以 先 进 的 教 学 理 念 为 指 导, 切 实 体 现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特 点 ; 课 程 内 容 要 反 映 本 领 域 的 学 术 研 究 前 沿 与 发 展 趋 势, 较 好 地 反 映 本 领 域 主 要 学 术 思 想 观 点 和 流 派 特 点 ; 课 程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有 利 于 研 究 生 掌 握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或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门 知 识, 有 利 于 拓 宽 学 术 视 野 ; 课 程 建 设 应 突 出 精 品 意 识, 体 现 学 校 的 学 科 特 色 优 势 二 建 设 办 法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由 学 校 统 一 规 划 与 管 理, 分 层 分 批 建 设 每 个 一 级 学 科 建 设 2-3 门 课 ; 公 共 课 程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建 设 实 施 ; 专 业 课 程 和 面 向 全 校 开 设 的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由 课 程 负 责 人 主 持 建 设, 课 程 负 责 人 所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三 建 设 内 容 ( 一 ) 课 程 定 位 课 程 定 位 清 晰, 特 色 鲜 明, 充 分 展 现 学 校 在 本 领 域 的 教 学 科 研 优 势, 在 学 科 教 学 科 研 中 起 到 重 要 的 基 础 性 支 撑 作 用 ( 二 ) 师 资 队 伍 每 门 核 心 课 程 授 课 小 组 至 少 由 3 名 具 有 较 高 学 术 水 平, 能 够 独 立 完 成 该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综 合 素 质 好 敬 业 勤 勉 知 识 结 构 合 理 的 教 师 组 成, 其 中 至 少 1 名 教 师 具 有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三 ) 教 学 内 容 公 用 课 程 要 体 现 科 学 及 人 文 素 养 教 育 的 要 求 ; 专 业 基 础 课 应 体 现 其 基 础 性 宽 广 性 和 系 统 性 ; 专 业 方 向 课 程 应 体 现 前 沿 性 和 实 践 性 所 有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要 有 详 实 的 教 学 大 纲, 要 选 择 被 本 学 科 同 行 公 认 的 经 典 教 材 著 作 为 主 要 参 考 书 ( 四 ) 教 学 模 式 与 教 学 方 法 要 以 讲 授 讨 论 相 结 合 作 为 教 学 基 本 模 式 ; 教 学 过 程 凸 显 研 究 生 与 教 师 的 互 动 交 流, 教 师 能 引 导 研 究 生 自 主 学 习 和 独 立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 探 索 有 利 于 创 新 的 课 程 考 核 办 法 ( 五 ) 教 学 规 范 建 立 规 范 的 教 学 档 案, 如 教 学 大 纲 授 课 计 划 讲 义 试 卷 成 绩 单 授 课 质 量 分 析 表 等 ( 六 ) 教 学 成 果 研 究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基 本 科 研 素 质 提 升 显 著, 形 成 丰 富 的 教 师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和 研 究 生 课 程 学 习 成 果 ( 七 ) 教 材 建 设 要 编 写 课 程 授 课 用 特 色 鲜 明 优 势 突 出 的 高 水 平 的 研 究 生 教 学 用 书 ( 八 ) 网 络 教 学 资 源 21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建 设 与 课 程 配 套 的 教 学 课 件 教 学 案 例 参 考 文 献 库 等, 建 设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网 站, 形 成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开 放 的 网 络 平 台 四 申 报 条 件 ( 一 ) 申 报 的 课 程 应 为 列 入 学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公 共 必 修 课 程 各 学 科 的 学 位 课 程 ( 二 ) 已 连 续 开 课 3 年 以 上, 课 程 覆 盖 面 较 宽, 研 究 生 对 课 程 满 意 度 较 高 ( 三 ) 课 程 建 设 负 责 人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博 士 学 位, 课 程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参 加 者 具 有 3 年 以 上 研 究 生 教 学 和 培 养 经 验, 且 近 3 年 承 担 了 与 课 程 相 关 的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科 研 成 果 显 著 五 遴 选 程 序 ( 一 ) 各 培 养 单 位 在 广 泛 调 研 的 基 本 上, 在 一 级 学 科 下, 淘 汰 因 人 设 置 和 内 容 陈 旧 的 课 程, 确 定 本 单 位 拟 重 点 建 设 的 核 心 课 程 ( 二 ) 课 程 建 设 负 责 人 及 相 关 教 师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申 报 书, 经 所 在 单 位 初 审 通 过 后, 报 研 究 生 处 ( 三 ) 研 究 生 处 组 织 专 家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评 审, 确 定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包 括 : 1. 课 程 建 设 前 期 论 证 是 否 充 分 2. 课 程 在 一 级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中 的 地 位 与 作 用 3. 课 程 特 色 是 否 鲜 明 4. 建 设 措 施 是 否 可 行 5. 课 程 建 设 负 责 人 与 参 加 人 员 的 教 学 实 践 与 教 学 研 究 情 况 六 经 费 资 助 与 管 理 ( 一 )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经 费 由 学 校 列 专 项 资 助 资 助 金 额 为 每 项 2 万 元 ( 二 ) 获 准 立 项 项 目, 学 校 将 分 两 次 下 拨 建 设 经 费, 立 项 后 下 拨 50%, 验 收 通 过 后 再 下 拨 50% ( 三 ) 课 程 建 设 经 费 严 格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在 课 程 建 设 规 划 所 限 定 的 范 围 内 使 用, 并 接 受 校 财 务 处 和 研 究 生 处 的 监 督 建 设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教 材 及 相 关 学 术 资 料 的 购 买 与 复 印, 网 站 及 课 件 制 作, 参 加 学 术 会 议 及 调 研 差 旅 费, 外 聘 专 家 讲 课 费, 发 表 论 文 教 材 出 版 费 等 支 出 七 检 查 与 验 收 ( 一 ) 课 程 建 设 周 期 为 2 年, 第 1 年 末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第 2 年 末 进 行 验 收 ( 二 ) 中 期 检 查 要 求 : 中 期 检 查 实 行 审 查 与 现 场 检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课 程 建 设 单 位 需 提 交 课 程 建 设 进 展 书 面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课 程 建 设 进 展 情 况 建 设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和 阶 段 性 成 果 等 ; 凡 未 及 时 提 交 中 期 检 查 报 告 或 提 交 的 报 告 与 实 际 情 况 严 重 不 符 的 课 程, 视 同 中 期 检 查 不 合 格 ( 三 ) 验 收 要 求 : 课 程 建 设 完 成 后, 课 程 负 责 人 应 向 学 校 提 出 验 收 申 请, 学 校 按 照 以 下 内 容 进 行 验 收 : 课 程 建 设 内 容 与 课 程 建 设 申 报 书 是 否 相 符 ; 课 程 建 设 成 果 是 否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 经 费 使 用 是 否 合 理 ( 四 ) 课 程 建 设 成 果 突 出, 教 材 学 术 水 平 高 特 色 鲜 明 的, 由 学 校 列 为 教 育 部 研 究 生 推 荐 使 用 教 材 培 育 项 目, 给 予 部 分 出 版 经 费 支 持 课 程 中 期 检 查 或 建 设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限 期 进 行 整 改, 若 整 改 后 验 收 仍 不 合 格 的, 停 拨 剩 余 经 费, 并 取 消 该 课 程 负 责 人 下 次 申 报 研 究 生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的 资 格 ; 培 养 单 位 考 核 中 的 研 究 生 教 育 相 关 考 核 内 容 为 不 合 格 八 学 校 支 持 直 接 从 高 水 平 的 大 学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引 进 我 校 各 学 科 已 经 开 设 的 学 位 课 程, 并 将 这 些 课 程 作 为 我 校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的 组 成 部 分 引 进 课 程 的 教 学 全 部 使 用 引 进 课 程 单 位 的 高 水 平 教 师, 课 程 遴 选 及 建 设 依 照 本 办 法 进 行 凡 获 选 的 引 进 课 程, 学 校 除 正 常 的 资 助 建 设 经 费 外, 另 增 列 教 师 讲 课 费 每 门 课 程 1 万 元 九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22

培 养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科 研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 为 强 化 研 究 生 的 创 新 意 识, 鼓 励 科 学 研 究, 学 校 设 立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为 规 范 基 金 实 施,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资 助 范 围 品 学 兼 优 的 二 年 级 在 校 博 士 硕 士 研 究 生 二 评 选 办 法 ( 一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每 年 评 选 一 次, 时 间 为 每 年 的 3 4 月 份 ( 二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需 经 本 人 申 请, 在 培 养 单 位 和 导 师 认 可 签 字 后 报 研 究 生 处 ( 三 ) 研 究 生 处 组 织 相 关 专 家 评 审, 若 2/3 专 家 认 为 学 位 论 文 缺 乏 创 造 性, 不 进 入 由 学 校 组 织 的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的 评 定 阶 段 ( 四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评 审 委 员 会 经 讨 论 后, 采 用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评 定 ( 五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每 年 资 助 50 项 三 资 助 金 额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每 年 20 万 元, 基 金 按 照 评 价 结 果 由 专 家 组 核 定 分 配 方 案 四 其 他 ( 一 ) 受 资 助 的 学 位 论 文 项 目, 结 项 时 至 少 应 在 学 校 规 定 的 核 心 刊 物 上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1 篇 学 术 论 文, 第 一 单 位 署 名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 二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单 设 账 户, 由 学 校 将 款 项 直 接 划 拨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 资 助 款 项 分 两 次 划 拨 : 项 目 立 项 后, 划 拨 50%; 项 目 完 成 后, 划 拨 50% 不 能 完 成 项 目 预 期 目 标 的, 培 养 单 位 和 导 师 要 做 出 书 面 说 明 ( 三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在 名 额 分 配 上 会 考 虑 博 硕 士 的 区 别 以 及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学 科 自 然 科 学 学 科 之 间 的 差 异 ( 四 ) 获 得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的 论 文, 择 优 作 为 山 东 省 优 秀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的 推 荐 对 象 ( 五 ) 学 位 论 文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按 照 学 校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管 理 ( 六 )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23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科 研 创 新 资 助 基 金 申 请 表 姓 名 性 别 学 院 年 级 专 业 层 次 博 / 硕 学 位 论 文 题 目 论 文 起 止 时 间 选 题 : 论 文 研 究 课 题 的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选 题 意 义 及 拟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 限 1000 字 以 内 ) 提 纲 : 论 文 主 要 理 论 观 点 和 创 新 之 处 ( 限 1000 字 以 内 ) 现 有 的 研 究 基 础 ( 包 括 近 期 与 本 论 文 有 关 的 研 究 成 果, 仪 器 设 备 等 ) 24

培 养 论 文 进 度 安 排 经 费 概 算 预 期 成 果 形 式 ( 包 括 在 何 种 期 刊 上 发 表 论 文, 出 版 专 著, 申 请 奖 励 等 ) 导 师 推 荐 意 见 评 审 专 家 ( 小 组 ) 意 见 ( 根 据 创 新 程 度, 界 定 是 否 可 以 资 助 )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25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实 施 与 管 理 办 法 根 据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精 神, 为 大 力 加 强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能 力 的 培 养, 特 制 订 本 办 法 一 申 报 对 象 ( 一 ) 申 请 者 一 般 应 为 具 有 3 年 以 上 指 导 研 究 生 经 历 的 指 导 教 师, 或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学 3 年 以 上 的 任 课 教 师, 或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育 管 理 及 学 位 建 设 等 工 作 2 年 以 上 的 管 理 人 员, 具 有 一 定 的 教 育 研 究 基 础 和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特 别 是 具 有 开 展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性 研 究 与 实 践 的 能 力 二 申 报 条 件 ( 一 ) 有 较 好 的 项 目 研 究 基 础, 或 申 报 单 位 已 立 项 实 施, 并 有 必 要 的 经 费 投 入 ( 二 ) 申 请 课 题 应 紧 密 结 合 山 东 省 学 校 当 前 研 究 生 教 育 实 际, 重 点 研 究 制 约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或 影 响 教 育 质 量 提 高 的 相 关 课 题 ( 三 ) 项 目 实 施 对 增 强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创 新, 应 具 重 要 意 义, 预 期 成 果 应 具 有 示 范 借 鉴 推 广 价 值 ( 四 ) 项 目 论 证 客 观 充 分, 研 究 思 路 和 技 术 路 线 清 晰, 可 行 性 强 ; 理 论 实 验 方 法 具 有 创 新 性 和 独 特 研 究 思 路 的 课 题 可 优 先 申 报 三 选 拔 程 序 ( 一 ) 本 项 目 每 年 与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合 并 申 报 ( 二 ) 入 选 学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的 项 目, 学 校 按 山 东 省 学 位 办 公 室 下 达 的 推 选 限 额 指 标, 择 优 推 荐 为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的 项 目 候 选 项 目 并 呈 报 山 东 省 学 位 办 公 室 四 项 目 管 理 ( 一 ) 学 校 设 专 项 经 费 资 助 项 目 建 设 对 于 山 东 省 学 位 办 公 室 批 准 立 项 的 项 目, 学 校 按 规 定 匹 配 经 费 ; 立 项 不 资 助 的 项 目, 学 校 一 次 性 给 予 科 研 经 费 资 助 10000 元 对 于 山 东 省 未 立 项 项 目 但 作 为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给 予 科 研 经 费 资 助 5000 元 科 研 资 助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与 项 目 研 究 相 关 的 打 印 复 印 费, 图 书 教 学 软 件 等 文 献 资 料 的 购 置 费, 为 完 成 项 目 研 究 与 实 施 必 须 举 办 的 会 议 费, 必 要 的 调 研 差 旅 费, 与 课 题 相 关 的 论 文 著 作 出 版 费, 成 果 鉴 定 费 等 资 助 经 费 一 般 不 得 用 于 购 置 设 备, 不 得 用 于 与 研 究 项 目 无 关 的 开 支 对 未 按 要 求 完 成 项 目 任 务 的, 追 回 资 助 经 费, 不 再 接 受 项 目 主 持 人 申 报 该 项 目 学 校 资 助 经 费 每 年 与 山 东 省 立 项 资 助 项 目 同 期 下 拨 ( 二 )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负 责 立 项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和 督 促 检 查, 提 供 必 要 的 经 费 支 持 和 人 员 保 障 ( 三 ) 项 目 研 究 实 施 过 程 中, 研 究 计 划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需 做 重 要 调 整 变 化 时,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要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项 目 研 究 工 作 继 续 进 行 ; 如 需 调 整 变 更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报 学 校 研 究 生 处 审 核 备 案 ( 四 ) 项 目 实 行 年 度 报 告 制 度 批 准 立 项 起 的 第 2 年,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26

培 养 新 计 划 项 目 年 度 进 展 报 告 书, 由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后, 于 12 月 15 日 前 报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 五 )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实 行 结 题 验 收 制 度 项 目 计 划 任 务 完 成 后,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结 题 报 告 书 ( 以 下 称 结 题 报 告 书 ), 撰 写 项 目 实 施 报 告,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一 式 3 份, 由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报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由 研 究 生 处 组 织 结 题 验 收 验 收 形 式 主 要 实 行 专 家 组 会 议 审 核 的 办 法, 必 要 时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通 过 结 题 审 核 验 收 的 项 目, 由 研 究 生 处 统 一 编 写 结 题 号, 并 将 结 题 报 告 书 签 署 结 题 意 见 加 盖 公 章 后 反 馈 承 担 单 位 一 式 2 份, 由 培 养 单 位 与 项 目 主 持 人 各 存 留 1 份 ( 六 ) 资 助 项 目 发 表 的 论 文 出 版 的 专 著 申 请 的 专 利 等 各 种 成 果, 均 应 标 注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资 助 项 目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资 助 项 目 及 项 目 批 准 号, 未 标 注 的 不 得 作 为 结 题 评 价 材 料 五 附 则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27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术 活 动 资 助 管 理 办 法 为 了 促 进 研 究 生 了 解 学 术 前 沿 动 态 扩 大 研 究 生 学 术 视 野, 提 高 研 究 生 的 科 学 研 究 水 平,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要 求, 学 校 开 展 研 究 生 参 加 学 术 活 动 资 助 工 作 为 规 范 资 助 工 作 提 高 资 助 效 益,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资 助 对 象 ( 一 ) 学 校 优 秀 在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 不 包 括 在 职 攻 读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 品 学 兼 优 ( 二 )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学 术 论 文 被 本 学 科 领 域 高 水 平 的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正 式 接 收 (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导 师 为 第 一 作 者 本 人 为 第 二 作 者 ), 申 请 人 得 到 会 议 正 式 邀 请 或 书 面 通 知, 并 在 所 邀 请 参 加 的 会 议 上 做 学 术 报 告 ( 三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予 资 助 : 1. 在 校 期 间 受 过 处 分, 或 有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的 2. 因 身 体 原 因, 不 适 合 参 加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的 3. 申 请 资 助 的 学 术 会 议 或 学 术 竞 赛 召 开 日 期 超 出 申 请 者 毕 业 派 遣 日 期 的 4. 申 请 材 料 内 容 不 齐 备 或 申 请 材 料 中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5. 正 在 境 外 学 习 的 6. 已 经 资 助 过 的 7. 其 他 不 适 宜 资 助 的 情 况 二 资 助 内 容 ( 一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国 内 国 际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会 议, 依 据 实 际 情 况, 资 助 其 部 分 或 全 部 差 旅 费 用 ( 二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国 内 国 际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竞 赛 等 学 术 活 动, 依 据 实 际 情 况, 资 助 其 部 分 或 全 部 差 旅 费 用 ( 三 ) 凡 在 国 际 高 水 平 学 术 会 议 或 学 术 竞 赛 中 获 奖 的 研 究 生, 可 资 助 其 全 额 差 旅 费 用, 并 给 予 一 定 的 奖 励 三 资 助 标 准 ( 一 ) 参 加 国 内 学 术 会 议 或 学 术 竞 赛 等 学 术 活 动 的 研 究 生, 资 助 其 由 学 校 出 发 至 会 议 地 点 的 往 返 旅 费, 差 旅 费 标 准 按 照 学 校 关 于 差 旅 费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二 )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等 学 术 活 动 的 研 究 生, 资 助 其 由 学 校 出 发 至 会 议 地 点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差 旅 费 用, 根 据 参 会 地 点 给 予 的 最 高 资 助 额 度 如 下 : 亚 洲 地 区,4000 元 人 民 币 / 人 / 次 ; 其 他 地 区,8000 元 人 民 币 / 人 / 次 ( 三 ) 若 实 际 发 生 的 费 用 低 于 上 述 最 高 资 助 额 度 的, 以 实 际 发 生 的 费 用 额 度 为 准 四 申 请 流 程 ( 一 )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活 动 资 助 的 研 究 生 应 向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提 交 相 应 的 申 请 材 料 : 1. 针 对 申 请 者 本 人 的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活 动 邀 请 函 和 论 文 已 被 会 议 录 用 的 证 明 ;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的 邀 请 函 需 28

培 养 由 导 师 签 字 确 认, 非 英 语 的 外 语 邀 请 函 应 有 中 文 翻 译 件 并 由 导 师 签 字 确 认 2. 申 请 人 填 写 的 研 究 生 参 加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审 批 表, 由 导 师 签 字, 培 养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并 加 盖 培 养 单 位 公 章 3. 参 会 论 文 复 印 件 及 电 子 版 4. 申 请 者 本 人 的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学 生 出 国 报 名 表 复 印 件 5.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 二 ) 培 养 单 位 审 核 申 报 各 培 养 单 位 对 研 究 生 所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的 内 容 在 所 属 学 科 领 域 的 学 术 水 平 等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确 定 资 助 名 单, 并 将 审 核 通 过 的 申 请 人 名 单 及 上 述 各 项 申 请 材 料 交 到 研 究 生 处 ( 三 ) 学 校 复 核 公 示 研 究 生 处 对 各 培 养 单 位 所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并 确 定 资 助 名 单 额 度 和 范 围, 并 在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公 示 ( 四 ) 差 旅 车 费 报 销 受 资 助 者 按 照 审 核 确 定 的 资 助 额 度 填 写 差 旅 费 单 并 附 相 关 票 据, 经 研 究 生 处 审 核 后 到 财 务 处 统 一 报 销 五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29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评 审 奖 励 实 施 办 法 为 鼓 励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及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者 积 极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研 究 与 实 践, 根 据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励 实 施 办 法 等 文 件 精 神 和 学 校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意 见 要 求,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申 报 范 围 ( 一 )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是 指 围 绕 加 强 研 究 生 创 新 意 识 创 新 能 力 创 业 精 神 和 能 力 的 培 养, 提 高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包 括 反 映 研 究 生 教 育 规 律 教 育 制 度 教 育 评 价 方 法 教 育 管 理 运 行 机 制, 在 学 科 建 设 培 养 目 标 课 程 设 置 教 材 教 案 培 养 内 容 和 培 养 方 法 科 研 训 练 社 会 实 践 导 师 指 导 学 位 论 文 标 准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与 模 式 改 革 等 方 面 的 创 新 研 究 与 实 践, 具 有 独 创 性 新 颖 性 和 实 用 性, 对 提 高 研 究 生 教 育 水 平 和 教 育 质 量 实 现 培 养 目 标 产 生 明 显 效 果, 并 具 有 推 广 价 值 的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 二 )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每 四 年 评 审 一 次, 授 予 在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研 究 与 实 践 工 作 中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取 得 显 著 成 果 的 集 体 和 个 人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集 体 或 教 学 管 理 研 究 人 员, 均 可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申 请 学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申 报 条 件 ( 一 ) 符 合 研 究 生 教 育 规 律, 对 于 培 养 高 层 次 高 素 质 创 新 型 人 才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二 ) 示 范 性 强, 具 有 广 泛 的 推 广 意 义 ( 三 ) 成 果 需 具 有 2 年 以 上 ( 含 2 年 ) 的 教 育 实 践 检 验 期 ; 实 践 检 验 的 时 间 从 正 式 实 施 ( 包 括 正 式 试 行 ) 教 育 方 案 的 时 间 开 始 计 算, 不 含 研 讨 论 证 及 制 订 方 案 的 时 间 ; 截 止 时 间 为 推 荐 教 学 成 果 奖 的 时 间 ( 四 ) 两 个 以 上 集 体 或 者 个 人 共 同 完 成 的 教 学 成 果, 在 成 果 的 完 成 者 征 得 本 单 位 同 意 后, 由 第 一 完 成 人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同 意 并 向 学 校 推 荐 ; 或 第 一 完 成 单 位 牵 头, 由 3 个 以 内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联 合 推 荐 申 报 ; 每 项 成 果 参 与 申 报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一 般 不 超 过 5 人 ( 五 ) 成 果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 集 体 ) 应 直 接 参 加 成 果 的 方 案 设 计 论 证 研 究 和 实 施 全 过 程, 并 做 出 主 要 贡 献 ;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和 学 风, 忠 诚 于 人 民 的 教 育 事 业, 为 人 师 表 ; 具 有 连 续 3 年 以 上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育 或 从 事 研 究 生 教 育 研 究 管 理 的 工 作 经 历 三 申 报 评 审 程 序 ( 一 )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的 成 果 主 要 完 成 人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申 报 评 审 书, 并 提 交 有 关 的 评 审 支 撑 材 料,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 二 ) 各 单 位 成 立 由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组 长 的 评 审 推 荐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对 本 单 位 申 报 的 成 果 进 行 初 审 评 议 并 择 优 向 学 校 推 荐, 推 荐 结 果 要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3 天 ( 三 ) 学 校 组 织 研 究 生 教 学 成 果 奖 评 审 专 家 组 进 行 评 审, 评 审 结 果 提 交 学 校 审 核 并 由 确 定 教 学 成 果 奖 获 奖 项 目 及 等 级 ( 四 )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评 审 工 作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被 推 荐 为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的 成 果 完 成 人, 不 得 参 加 奖 励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和 评 审 工 作 ( 五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对 拟 授 奖 成 果 持 有 异 议, 可 在 公 示 期 内 向 研 究 生 处 提 出 异 议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 包 30

培 养 括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 提 出 四 评 审 提 交 材 料 ( 一 )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申 报 评 审 书 ; ( 二 ) 反 映 教 学 成 果 的 总 结 或 相 关 论 文 教 材 ( 包 括 正 式 出 版 的 著 作 ) 及 相 关 支 撑 材 料 ( 如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成 果 鉴 定 书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计 划 项 目 结 题 报 告 书 等 ); ( 三 )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申 报 汇 总 表 及 相 关 电 子 文 档 ( 四 ) 其 他 要 求 的 材 料 五 其 他 ( 一 )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设 一 二 三 等 奖, 具 体 名 额 由 学 校 研 究 公 布 ( 二 ) 学 校 研 究 生 教 学 成 果 奖 与 省 级 研 究 生 教 学 成 果 奖 在 同 年 度 评 审 申 报 山 东 省 研 究 生 教 育 优 秀 教 学 成 果 奖 在 学 校 评 选 的 优 秀 研 究 生 教 学 成 果 中 择 优 推 荐 ( 三 ) 研 究 生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的 奖 励 参 照 本 科 教 学 成 果 奖 奖 励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四 ) 对 于 弄 虚 作 假 或 者 有 剽 窃 行 为 的 获 奖 成 果, 学 校 将 组 织 人 员 予 以 调 查 核 实, 根 据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做 出 是 否 撤 销 奖 励 与 收 回 证 书 奖 金 及 通 报 批 评 等 有 关 决 定, 情 节 严 重 的, 将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处 分 ( 五 )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31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预 答 辩 与 盲 审 办 法 为 提 高 我 校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质 量, 保 证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的 客 观 公 正 性, 全 面 提 高 博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预 答 辩 工 作 ( 一 ) 预 答 辩 是 指 在 学 位 论 文 定 稿 之 后, 由 博 士 生 所 在 单 位 组 织 专 家 对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审 查, 指 出 学 位 论 文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对 学 位 论 文 质 量 进 行 初 始 把 关 ( 二 ) 博 士 生 培 养 单 位 负 责 确 定 学 位 论 文 预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小 组 负 责 人 和 秘 书, 预 答 辩 小 组 至 少 应 由 本 学 科 领 域 的 3 位 专 家 组 成,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不 得 作 为 预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 三 ) 论 文 定 稿 后, 学 位 申 请 人 填 写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预 答 辩 登 记 表, 在 预 答 辩 会 议 前 一 周 将 学 位 论 文 送 交 预 答 辩 小 组 专 家, 同 时 将 预 答 辩 登 记 表 交 预 答 辩 小 组 负 责 人 ( 四 ) 预 答 辩 小 组 听 取 申 请 人 对 论 文 主 要 内 容 和 创 新 点 的 报 告, 审 查 申 请 人 取 得 的 研 究 成 果 是 否 达 到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的 要 求 学 位 论 文 撰 写 是 否 规 范 成 果 表 述 是 否 恰 当 创 新 点 描 述 是 否 确 切 等, 指 出 学 位 论 文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并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形 成 预 答 辩 小 组 结 论 ( 五 ) 根 据 预 答 辩 小 组 的 意 见, 通 过 预 答 辩 的 申 请 人 对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时 间 不 少 于 两 周 修 改 后 的 论 文 经 指 导 教 师 审 查 同 意 后, 提 出 学 位 论 文 评 审 和 答 辩 申 请 ( 六 ) 没 有 通 过 预 答 辩 的 申 请 人, 须 根 据 预 答 辩 小 组 的 意 见 对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至 少 两 个 月 后 方 可 重 新 提 出 预 答 辩 申 请 ( 七 )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预 答 辩 登 记 表 待 申 请 人 根 据 预 答 辩 小 组 提 出 的 意 见 对 其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并 经 指 导 教 师 签 署 意 见 后, 在 学 位 论 文 送 审 时 一 并 送 交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二 盲 审 工 作 ( 一 ) 盲 审 是 指 送 审 学 位 论 文 中 不 出 现 学 位 论 文 作 者 和 指 导 教 师 姓 名, 评 阅 专 家 信 息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作 者 和 指 导 教 师 保 密 ( 二 )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全 部 实 行 盲 审 盲 审 时 间 安 排 在 每 年 4 月 和 10 月 进 行 ( 三 )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论 文 送 审 和 盲 审 意 见 回 收 统 计 工 作 ( 四 ) 各 培 养 单 位 在 收 到 学 位 申 请 人 的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 一 份 签 字 齐 全 的 原 件, 三 份 隐 去 与 作 者 相 关 信 息 的 盲 审 论 文 ) 后, 应 仔 细 检 查 其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是 否 符 合 盲 审 要 求, 并 将 论 文 送 至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 五 )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将 隐 去 专 家 信 息 后 的 专 家 评 阅 意 见 反 馈 给 各 培 养 单 位 ( 六 ) 盲 审 专 家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评 阅 意 见 分 为 四 档 :A. 论 文 达 到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且 优 秀, 同 意 答 辩 ( 总 分 85 分 ) B. 论 文 达 到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同 意 答 辩 ( 或 修 改 后 答 辩 )(70 总 分 <85) C. 修 改 后 重 新 送 审 (60 总 分 <70) D. 不 同 意 答 辩 ( 总 分 <60) 根 据 评 阅 意 见 确 定 如 下 三 类 结 果 : 1. 通 过 盲 审 评 阅 意 见 为 3A, 可 直 接 参 加 答 辩 2. 基 本 通 过 盲 审 评 阅 意 见 3A 以 下 3B( 含 3B) 以 上, 学 位 申 请 人 应 对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修 改 结 果 经 指 导 教 师 和 培 养 单 位 负 责 人 审 核 同 意 后 参 加 答 辩 3. 未 通 过 盲 审 评 阅 意 见 仅 有 1 份 为 C, 其 余 B 以 上, 学 位 申 请 人 应 对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修 改 完 成 后 重 新 32

培 养 进 行 盲 审 ; 如 有 2C 或 1D 及 以 下 成 绩, 则 修 改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6 个 月, 修 改 完 成 后 重 新 进 行 盲 审 ( 七 ) 学 位 申 请 人 可 以 提 出 盲 审 过 程 中 需 要 回 避 的 专 家 一 名 ( 八 ) 学 位 申 请 人 如 对 未 通 过 盲 审 的 专 家 评 阅 意 见 存 在 异 议, 且 评 阅 意 见 至 少 有 1 份 为 A 只 有 1 份 为 C ( 含 C) 以 下, 经 指 导 教 师 和 学 科 负 责 人 同 意 后 可 向 研 究 生 院 提 出 一 次 复 审 申 请, 复 审 后 的 结 果 作 为 学 位 申 请 人 的 最 终 评 阅 意 见 三 本 办 法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四 本 办 法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33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以 及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学 位 办 等 上 级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具 体 情 况, 对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工 作 作 如 下 规 定 一 培 养 目 标 1. 坚 持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方 针, 要 做 到 :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学 习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和 邓 小 平 理 论,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和 科 研 作 风, 具 有 合 作 精 神 和 创 新 精 神, 能 积 极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事 业 服 务 2.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业 知 识 相 应 的 技 能 和 方 法,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本 学 科 创 造 性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和 实 际 工 作 的 能 力, 至 少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比 较 熟 练 地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资 料 3. 身 心 健 康 二 学 习 年 限 博 士 生 的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三 年, 在 职 博 士 生 一 般 为 三 至 五 年 博 士 生 课 程 学 习 时 间 以 一 年 为 宜, 科 学 研 究 和 撰 写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的 时 间 以 两 年 为 宜 博 士 生 应 按 期 毕 业 个 别 提 前 完 成 规 定 的 全 部 学 习 任 务, 成 绩 优 秀, 科 研 突 出, 中 期 考 核 优 秀 者, 经 审 批, 可 提 前 毕 业, 但 应 从 严 掌 握 且 学 习 年 限 不 得 少 于 两 年 因 业 务 水 平 科 研 能 力 或 身 体 状 况 等 原 因 确 需 延 长 学 习 年 限 的, 应 由 导 师 提 名 研 究 生 本 人 申 请, 所 在 学 院 负 责 人 和 研 究 生 处 批 准 可 适 当 延 长, 延 长 期 间 学 校 不 拨 培 养 费, 不 发 奖 学 金 三 培 养 方 式 博 士 生 应 以 科 学 研 究 为 主, 重 点 是 培 养 独 立 从 事 创 造 性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要 根 据 科 研 课 题 和 拓 宽 培 养 口 径 扩 大 知 识 面 的 需 要, 学 习 必 要 的 课 程, 包 括 跨 学 科 跨 门 类 的 课 程 博 士 生 的 培 养 工 作 采 取 导 师 负 责 制 各 学 科 应 建 立 以 导 师 为 首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小 组, 充 分 发 挥 集 体 指 导 的 优 势 博 士 生 入 学 后, 至 少 每 月 向 导 师 汇 报 一 次 思 想 学 习 和 科 研 进 展 情 况, 听 取 导 师 的 指 导 如 导 师 认 为 工 作 需 要, 也 可 聘 请 具 有 副 教 授 及 以 上 职 称 的 教 师 担 任 博 士 生 的 副 导 师, 协 助 导 师 做 好 指 导 工 作 四 培 养 方 案 与 培 养 计 划 各 博 士 生 培 养 专 业 需 制 定 博 士 生 培 养 方 案 培 养 方 案 是 进 行 培 养 工 作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检 查 的 主 要 依 据 培 养 方 案 应 根 据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的 需 要 本 学 科 发 展 趋 势 和 我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要 体 现 出 较 高 的 学 术 起 点, 并 根 据 学 科 发 展 状 况 适 时 予 以 调 整 培 养 方 案 应 对 本 学 科 博 士 生 的 具 体 培 养 目 标 学 习 年 限 研 究 方 向 课 程 学 习 和 考 试 要 求 科 学 研 究 学 位 论 文 等 做 出 规 定 应 具 体 规 定 博 士 生 在 本 门 学 科 和 相 关 学 科 上 所 应 掌 握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门 知 识 的 广 度 和 深 度, 对 所 从 事 的 研 究 方 向 及 相 关 领 域 的 前 沿 动 态 掌 握 的 程 度, 对 独 立 从 事 学 科 创 造 性 研 究 工 作 所 应 具 备 的 能 力 标 准 等 在 博 士 生 入 学 后 两 个 月 内, 导 师 应 根 据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和 博 士 生 的 自 身 特 点, 制 定 出 详 细 的 培 养 计 划 培 养 计 划 应 该 明 确 规 定 课 程 学 习 文 献 阅 读 科 研 工 作 预 期 目 标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的 初 步 设 想 博 士 生 的 培 养 计 划 由 导 师 提 出, 博 士 生 指 导 小 组 讨 论, 所 在 单 位 分 管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领 导 批 准 培 养 计 划 一 式 四 份, 博 士 生 34

培 养 本 人 一 份, 导 师 一 份, 学 院 研 究 生 秘 书 一 份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一 份 列 入 培 养 计 划 的 课 程 必 须 按 计 划 开 课, 一 般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如 有 变 动, 需 报 请 所 在 单 位 分 管 领 导 批 准, 交 研 究 生 处 备 案 五 博 士 学 位 课 程 1. 博 士 生 的 课 程 学 习 实 行 学 分 制 课 程 总 学 分 为 18 20 学 分 课 程 学 习 可 采 取 课 堂 教 学 自 学 和 专 题 报 告 等 形 式 2. 博 士 生 的 课 程 分 为 学 位 课 必 修 课 和 选 修 课 其 中 学 位 课 12 学 分, 必 修 课 4 学 分, 选 修 课 2 4 学 分 未 按 照 授 课 教 师 安 排 完 成 课 程 学 习 计 划 要 求 者, 授 课 教 师 有 权 取 消 其 考 试 资 格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不 合 格 或 被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者, 必 须 重 修 3. 学 位 课 :16 学 分 (1)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3 学 分 (54 学 时 ) 博 士 研 究 生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程 分 包 含 两 部 分 课 程 : 中 国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当 代 课 程 ( 占 2 学 分,36 个 学 时 ) 主 要 运 用 当 代 中 国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观 点, 深 入 分 析 当 代 世 界 重 大 社 会 问 题 和 国 际 经 济 政 治 热 点 问 题 当 代 科 学 技 术 前 沿 问 题 和 科 技 社 会 问 题 当 代 重 大 社 会 思 潮 和 理 论 热 点 等, 帮 助 博 士 生 进 一 步 提 高 运 用 马 克 思 主 义 立 场 观 点 方 法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典 著 作 选 读 课 程 ( 占 1 学 分,18 个 学 时 ) 主 要 选 取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典 作 家 代 表 性 的 原 著, 通 过 对 经 典 著 作 的 研 读 和 教 师 讲 授, 帮 助 博 士 生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深 化 对 当 代 中 国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理 解 和 掌 握 考 试 方 法 : 由 学 生 根 据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观 点, 结 合 本 专 业 的 特 点, 撰 写 一 篇 课 程 论 文, 有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考 试 小 组 负 责 评 定 成 绩 (2) 外 国 语 :4 学 分 (144 学 时 ) 第 一 外 国 语 一 般 采 取 开 课 方 式 授 课, 分 为 阅 读 写 作 听 力 口 语 四 部 分 考 试 分 笔 试 和 口 试 两 种 方 式 笔 试 主 要 考 核 博 士 生 用 外 语 写 作 阅 读 和 翻 译 能 力 命 题 形 式 可 以 是 写 摘 要 应 用 文 外 译 汉 和 汉 译 外 笔 试 时 间 为 2 小 时 口 试 是 考 核 博 士 生 听 力 和 口 语 表 达 能 力 口 试 时 间 为 1 小 时 口 试 成 绩 占 总 成 绩 的 40%, 笔 试 成 绩 占 总 成 绩 的 60% 口 试 和 笔 试 给 出 成 绩 后 由 考 试 小 组 评 定 出 综 合 成 绩 成 绩 评 定 采 用 百 分 制 (3) 专 业 学 位 课 必 修 课 :9 学 分 (180 学 时 ) 此 类 课 程 一 般 包 括 下 列 几 方 面 内 容 :1 拓 宽 加 深 专 业 基 础 的 基 础 理 论 课 ;2 主 攻 方 向 上 的 重 要 著 作 研 读 ;3 适 应 学 科 交 叉 的 相 关 学 科 的 课 程 ;4 本 学 科 最 新 的 科 研 成 果 和 发 展 动 态 的 文 献 阅 读 讨 论 各 培 养 单 位 要 努 力 开 出 高 质 量 的 反 映 当 代 科 学 前 沿 或 具 有 交 叉 学 科 知 识 综 合 性 的 博 士 生 课 程 课 程 学 习 的 方 式 因 学 科 特 点 和 课 程 性 质 而 异 可 以 是 自 学 听 课 讨 论 等 方 式 课 程 考 试 的 方 式 可 以 是 口 试 笔 试 写 读 书 报 告 或 课 程 论 文 方 式 无 论 采 取 何 种 考 试 方 式, 均 应 能 确 实 考 核 出 学 生 对 所 学 课 程 掌 握 的 程 度 及 运 用 知 识 的 能 力, 并 给 出 成 绩 4. 选 修 课 :2 4 学 分 (1) 第 二 外 国 语 :2 学 分 (54 学 时 ) 如 果 第 一 外 国 语 是 非 英 语 语 种, 必 须 以 英 语 作 为 指 定 选 修 课 学 习 要 求 方 法 和 考 试 方 式 与 硕 士 生 第 二 外 国 语 的 安 排 相 同 第 二 外 国 语 要 求 有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资 料 的 初 步 能 力 (2) 其 他 基 础 理 论 和 相 关 专 业 选 修 课 :2 学 分 (36 学 时 ) 六 中 期 考 核 为 了 确 保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质 量, 在 入 学 后 第 三 学 期 的 第 1 6 周, 各 学 院 要 对 其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考 核, 内 35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导 师 手 册 容 包 括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和 治 学 态 度, 课 程 学 习, 科 研 和 工 作 能 力 等 有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者, 经 导 师 提 出 意 见, 院 长 审 核 后 报 研 究 生 处 批 准, 中 止 其 博 士 生 学 籍 1. 违 反 校 纪 校 规 和 公 共 道 德, 学 风 恶 劣, 不 宜 继 续 培 养 者 ; 2. 没 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学 位 课 程 学 习 任 务, 或 有 两 门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在 70 分 以 下 者 ( 英 语 以 60 分 为 合 格 ); 或 平 均 成 绩 70 分 以 下 者 3. 在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中 明 显 表 现 出 缺 乏 科 研 能 力 者 中 止 学 籍 的 博 士 生, 系 在 职 者, 退 回 原 单 位 安 排 工 作 ; 系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考 取 者, 按 硕 士 毕 业 生 资 格 就 业 ; 系 同 等 学 力 考 取 者, 经 批 准 可 改 做 硕 士 论 文, 若 通 过 答 辩, 按 硕 士 毕 业 生 资 格 就 业 七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博 土 学 位 论 文 应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较 强 能 力, 并 在 学 科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作 出 创 造 性 的 成 果 反 映 作 者 在 本 学 科 上 掌 握 了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门 知 识 博 士 生 入 学 后, 应 首 先 在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明 确 科 研 方 向, 通 过 查 阅 文 献 收 集 资 料,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确 定 研 究 课 题 研 究 课 题 必 须 具 备 科 学 性 学 术 性 创 新 性 和 可 行 性, 博 士 生 应 该 强 调 与 导 师 的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的 科 研 项 目 等 相 结 合 博 土 生 一 般 应 于 第 二 学 期 内 初 步 拟 定 论 文 题 目 并 写 出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开 题 报 告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 课 题 的 研 究 意 义 国 内 外 现 状 分 析 ; 课 题 研 究 目 标 研 究 的 内 容 拟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 拟 采 取 的 研 究 方 法 技 术 路 线 试 验 方 案 及 其 可 行 性 研 究 ; 课 题 的 创 新 性 ; 计 划 进 度 预 期 进 展 和 预 期 成 果 ; 与 本 课 题 有 关 的 工 作 积 累 已 有 的 研 究 工 作 成 绩 为 了 加 强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的 科 学 性 和 社 会 评 价, 保 证 学 位 论 文 的 先 进 性 和 前 沿 性, 避 免 重 复 已 有 的 工 作, 要 求 博 士 生 进 行 开 题 查 新, 查 新 方 式 及 所 用 数 据 库 可 由 各 学 科 根 据 研 究 方 向 特 点 确 定 凡 属 与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省 部 级 以 上 的 重 要 科 研 项 目 等 相 结 合 的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可 免 于 开 题 查 新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的 开 题 报 告 必 须 在 本 学 科 或 相 关 学 科 范 围 内 公 开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论 证 会 由 各 培 养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开 题 报 告 论 证 会 应 至 少 5-7 名 教 授 和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或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副 教 授 和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参 加 其 中 博 士 生 导 师 不 少 于 3 名 ( 含 指 导 教 师 ), 若 选 题 为 交 叉 学 科, 则 应 适 当 增 加 相 关 学 科 的 专 家 参 加 参 加 开 题 报 告 论 证 会 的 专 家 名 单, 须 经 学 院 负 责 研 究 生 教 学 的 院 长 批 准 后 方 可 生 效 博 士 生 的 开 题 报 告 一 般 安 排 在 第 二 学 期 结 束 或 第 三 学 期 开 学 的 1-6 周 内 完 成 重 新 修 改 开 题 报 告 的 时 间 一 般 不 超 过 4 周 博 士 生 的 论 文 题 目 确 定 后, 博 士 生 应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拟 定 工 作 计 划, 包 括 研 究 工 作 各 阶 段 的 主 要 内 容 要 求 进 行 方 式 完 成 期 限 等 导 师 所 在 学 位 点 负 责 人 应 协 同 导 师 对 培 养 经 费, 实 验 器 材, 图 书 资 料 等 所 需 材 料 尽 早 考 虑, 采 取 措 施 论 文 工 作 计 划 一 式 四 份, 分 别 存 于 博 士 生 导 师 学 院 研 究 生 秘 书 研 究 生 处 培 养 办 公 室 备 查 博 士 生 学 位 论 文 盲 审 采 取 学 位 论 文 双 盲 评 审 制 度, 具 体 按 照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预 答 辩 与 盲 审 办 法 执 行 博 士 生 在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前 的 科 研 要 求, 按 照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博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的 意 见 ( 校 字 2009 109 号 ) 执 行 未 达 到 要 求 者, 一 般 不 准 答 辩 各 培 养 单 位 在 博 士 生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后, 要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认 真 做 好 学 位 论 文 的 审 阅 和 答 辩 工 作, 把 好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关 八 本 规 定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 起 实 行 九 本 规 定 由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36

培 养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攻 读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的 规 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为 深 化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构 建 新 形 势 下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体 系, 进 一 步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结 合 我 校 具 体 情 况, 对 攻 读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 以 下 简 称 硕 士 研 究 生 ) 的 培 养 工 作 做 如 下 规 定 一 培 养 目 标 ( 一 ) 深 入 理 解 和 掌 握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学 风 严 谨, 具 有 强 烈 的 事 业 心 和 献 身 精 神, 立 志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事 业 服 务 ; ( 二 ) 掌 握 本 学 科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具 有 继 续 学 习 更 新 知 识 的 能 力 掌 握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思 路 方 法 和 专 业 技 能, 具 有 一 定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独 立 从 事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 ( 三 ) 熟 练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地 阅 读 专 业 文 献 撰 写 科 技 论 文, 具 有 一 定 的 听 说 能 力 ; ( 四 ) 身 心 健 康 二 学 习 年 限 ( 一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制 三 年, 在 校 学 习 年 限 ( 含 休 学 等 中 断 学 习 的 时 间 ) 不 超 过 五 年 ; ( 二 ) 部 分 思 想 政 治 过 硬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科 研 能 力 强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经 批 准 可 提 前 毕 业, 但 学 习 年 限 不 得 少 于 两 年 三 培 养 方 式 ( 一 )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采 取 课 程 学 习 科 学 研 究 实 践 活 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注 重 培 养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 ( 二 ) 硕 士 研 究 生 要 根 据 科 研 课 题 和 拓 宽 培 养 口 径 扩 大 知 识 面 的 需 要, 学 习 必 要 的 课 程, 包 括 跨 学 科 跨 门 类 的 课 程 ; ( 三 )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采 用 导 师 个 人 指 导 与 集 体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培 养 方 式 在 充 分 发 挥 导 师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同 时, 注 重 发 挥 集 体 智 慧, 拓 宽 硕 士 生 的 学 术 视 野 ; ( 四 )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应 全 面 关 心 和 指 导 研 究 生 的 成 长 作 为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第 一 负 责 人, 应 做 好 如 下 工 作 : 制 定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并 督 促 检 查 其 实 施 ;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政 治 思 想 学 风 品 德 等 方 面 的 教 育 ; 指 导 和 检 查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学 习 科 学 研 究 实 践 活 动 和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四 培 养 方 案 ( 一 )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应 制 订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经 培 养 单 位 学 位 分 委 会 审 定, 报 研 究 生 处 批 准 备 案 后 执 行 培 养 方 案 制 订 参 照 关 于 修 ( 制 ) 订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意 见 ; ( 二 )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应 按 一 级 学 科 来 制 定, 只 有 二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点 的 暂 按 二 级 学 科 制 订 培 养 方 案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