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培 训 计 划 方 案 一 总 体 目 标 1 加 强 公 司 高 管 人 员 的 培 训, 提 升 经 营 者 的 经 营 理 念, 开 阔 思 路, 增 强 决 策 能 力 战 略 开 拓 能 力 和 现 代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2 加 强 公 司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提 高 管 理 者 的 综 合 素 质, 完 善 知 识 结 构, 增 强 综 合 管 理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和 执 行 能 力 3 加 强 公 司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培 训, 提 高 技 术 理 论 水 平 和 专 业 技 能, 增 强 科 技 研 发 技 术 创 新 技 术 改 造 能 力 4 加 强 公 司 操 作 人 员 的 技 术 等 级 培 训, 不 断 提 升 操 作 人 员 的 业 务 水 平 和 操 作 技 能, 增 强 严 格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的 能 力 5 加 强 公 司 员 工 的 学 历 培 训, 提 升 各 层 次 人 员 的 科 学 文 化 水 平, 增 强 员 工 队 伍 的 整 体 文 化 素 质 6 加 强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行 业 人 员 执 业 资 格 的 培 训, 加 快 持 证 上 岗 工 作 步 伐, 进 一 步 规 范 管 理 二 原 则 与 要 求 1 坚 持 按 需 施 教 务 求 实 效 的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需 要 和 员 工 多 样 化 培 训 需 求, 分 层 次 分 类 别 地 开 展 内 容 丰 富 形 式 灵 活 的 培 训, 增 强 教 育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确 保 培 训 质 量 2 坚 持 自 主 培 训 为 主, 外 委 培 训 为 辅 的 原 则 整 合 培 训 资 源, 建 立 健 全 以 公 司 培 训 中 心 为 主 要 培 训 基 地, 临 近 院 校 为 外 委 培 训 基 地 的 培 训 网 络, 立 足 自 主 培 训 搞 好 基 础 培 训 和 常 规 培 训, 通 过 外 委 基 地 搞 好 相 关 专 业 培 训 3 坚 持 公 司 + 院 校 的 联 合 办 学 方 式, 业 余 学 习 为 主 的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需 求 主 流 与 相 关 院 校 进 行 联 合 办 学, 开 办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本 科 课 程 进 修 班, 组 织 职 工 利 用 周 末 和 节 假 日 集 中 授 课, 结 合 自 学 完 成 学 业, 取 得 学 历 4 坚 持 培 训 人 员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时 间 三 落 实 原 则 2009 年, 高 管 人 员 参 加 经 营 管 理 培 训 累 计 时 间 不 少 于 30 天 ; 中 层 干 部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业 务 培 训 累 计 时 间 不 少 于 20 天 ; 一 般 职 工 操 作 技 能 培 训 累 计 时 间 不 少 于 30 天 三 培 训 内 容 与 方 式 ( 一 ) 公 司 领 导 与 高 管 人 员 1 中 央 国 家 和 政 府 的 大 政 方 针 的 学 习, 国 内 外 政 治 局 势 经 济 形 势 分 析,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法 规 的 研 究 与 解 读 通 过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调 训 2 开 拓 战 略 思 维, 提 升 经 营 理 念, 提 高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和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通 过 参 加 企 业 家 高 端 论 坛 峰 会 年 会 ; 到 国 内 外 成 功 企 业 参 观 学 习 ; 参 加 国 内 外 著 名 企 业 高 级 培 训 师 的 高 端 讲 座
3 学 历 学 位 培 训 执 业 资 格 培 训 参 加 北 大 清 华 以 及 中 央 省 委 党 校 的 学 历 进 修 或 MBA EMBA 学 习 ; 参 加 高 级 经 营 师 等 执 业 资 格 培 训 ( 二 ) 中 层 管 理 干 部 1 管 理 实 务 培 训 生 产 组 织 与 管 理 成 本 管 理 与 绩 效 考 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激 励 与 沟 通 领 导 艺 术 等 请 专 家 教 授 来 公 司 集 中 授 课 ;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参 加 专 场 讲 座 ; 在 公 司 培 训 中 心 接 收 时 代 光 华 课 程 2 学 历 进 修 和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积 极 鼓 励 符 合 条 件 的 中 层 干 部 参 加 大 学 ( 专 本 科 ) 函 授 自 考 或 参 加 MBA 及 其 它 硕 士 学 位 进 修 ; 组 织 经 营 企 管 财 会 专 业 管 理 干 部 参 加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获 取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3 强 化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培 训 今 年 公 司 将 下 大 力 组 织 对 在 职 和 后 备 项 目 经 理 进 行 轮 训, 培 训 面 力 争 达 到 50% 以 上, 重 点 提 高 他 们 的 政 治 素 养 管 理 能 力 人 际 沟 通 能 力 和 业 务 能 力 同 时 开 通 环 球 职 业 教 育 在 线 远 程 职 业 教 育 网, 给 员 工 提 供 学 习 的 绿 色 通 道 要 求 公 司 各 单 位 要 选 拔 具 有 符 合 建 造 师 报 考 条 件, 且 有 专 业 发 展 能 力 的 员 工, 组 织 强 化 培 训, 参 加 社 会 建 造 师 考 试, 年 净 增 人 数 力 争 达 到 10 人 以 上 4 开 阔 眼 界 拓 展 思 路 掌 握 信 息 汲 取 经 验 组 织 中 层 干 部 分 期 分 批 到 上 下 游 企 业 和 关 联 企 业 学 习 参 观, 了 解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借 鉴 成 功 经 验 ( 三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1 由 各 专 业 副 总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定 期 进 行 专 题 技 术 讲 座, 并 建 设 公 司 自 己 的 远 程 教 育 培 训 基 地, 进 行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及 质 量 管 理 知 识 等 专 项 培 训, 培 养 创 新 能 力, 提 高 研 发 水 平 2 组 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到 同 行 业 先 进 企 业 学 习 学 习 先 进 经 验, 开 阔 视 野 年 内 计 划 安 排 两 批 人 员 到 单 位 参 观 学 习 3 加 强 对 外 出 培 训 人 员 的 严 格 管 理, 培 训 后 要 写 出 书 面 材 料 报 培 训 中 心, 必 要 时 对 一 些 新 知 识 在 公 司 内 进 行 学 习 推 广 4 对 会 计 经 济 统 计 等 需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业 人 员, 通 过 计 划 培 训 和 考 前 辅 导, 提 高 职 称 考 试 的 合 格 率 对 工 程 类 等 通 过 评 审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业 人 员, 聘 请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家 进 行 专 题 讲 座, 多 渠 道 提 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技 术 等 级 ( 四 ) 职 工 基 础 培 训 1 新 工 入 厂 培 训 2009 年 继 续 对 新 招 聘 员 工 进 行 强 化 公 司 的 企 业 文 化 培 训 法 律 法 规 劳 动 纪 律 安 全 生 产 团 队 精 神 质 量 意 识 培 训 每 项 培 训 年 不 得 低 于 8 个 学 时 ; 通 过 实 行 师 傅 带 徒 弟, 对 新 员 工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基 层 各 单 位 分 公 司 的 新 员 工 合 同 签 订 率 必 须 达 到 100% 试 用 期 结 合 绩 效 考 核 评 定 成 绩,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予 以 辞 退, 考 核 优 秀 者 给 于 一 定 的 表 彰 奖 励
2 转 岗 职 工 培 训 要 继 续 对 人 力 中 心 人 员 进 行 企 业 文 化 法 律 法 规 劳 动 纪 律 安 全 生 产 团 队 精 神 择 业 观 念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形 象 项 目 进 展 等 方 面 的 培 训 每 项 不 得 低 于 8 个 学 时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的 扩 建, 内 部 就 业 渠 道 的 增 加, 及 时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培 训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20 天 3 职 工 技 术 等 级 培 训 公 司 计 划 新 培 养 一 级 150 名, 二 级 员 工 100 名, 三 级 员 工 80 名, 四 级 员 工 20 名 中 级 工 以 上 人 员 占 技 术 人 员 比 例 达 到 70% 以 上 ; 一 方 面 继 续 普 及, 扩 大 比 例, 工 作 重 点 是 培 养 高 级 技 术 人 员, 计 划 培 养 中 级 管 理 人 员 10 人, 初 级 管 理 人 员 20 人 形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技 能 人 才 体 系 基 层 单 位 及 分 公 司 要 把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基 础 工 作 上, 重 点 培 训 中 级 工 和 高 级 工, 争 取 中 级 工 以 上 人 员 能 占 整 个 技 术 工 人 比 例 40% 以 上, 使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的 素 质 有 整 体 提 高 4 加 快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步 伐 今 年, 公 司 将 选 择 部 分 主 业 工 种 进 行 轮 训, 并 在 本 市 相 关 技 校 适 时 组 织 符 合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条 件 的 员 工 进 行 强 化 培 训 考 核, 力 争 新 增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达 30 人 以 上 使 其 结 构 和 总 量 趋 于 合 理, 逐 步 满 足 企 业 发 展 的 要 求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要 使 35 岁 以 下 的 技 术 工 人 在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初 次 鉴 定 取 证 工 作 5 加 强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训 各 部 门 和 基 层 单 位 要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鼓 励 员 工 自 学 和 参 加 各 类 组 织 培 训, 实 现 个 人 发 展 与 企 业 培 训 需 求 相 统 一 使 管 理 人 员 的 专 业 能 力 向 不 同 管 理 职 业 方 向 拓 展 和 提 高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能 力 向 相 关 专 业 和 管 理 领 域 拓 展 和 提 高 ; 使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掌 握 2 种 以 上 的 技 能, 成 为 一 专 多 能 的 复 合 型 人 才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6 抓 好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的 培 训 u 做 好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技 术 取 证 和 复 证 培 训 工 作, 严 格 执 行 持 证 上 岗 的 规 定 v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部, 要 按 照 三 位 一 体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要 求, 扎 实 有 效 地 做 好 施 工 生 产 关 键 工 序 和 特 殊 过 程 操 作 人 员 的 培 训, 以 及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的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 培 训, 确 保 人 力 资 源 满 足 施 工 生 产 要 求 w 要 把 施 工 承 包 工 程 队 人 员 的 培 训 监 管 纳 入 管 理 视 野, 实 行 指 导 和 有 效 的 干 预, 消 除 隐 患, 切 实 维 护 企 业 信 誉 x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比 武, 促 进 年 轻 优 秀 人 才 的 成 长 公 司 今 年 将 选 择 3-5 个 主 要 职 业 进 行 技 能 比 武, 并 通 过 专 业 比 武 的 形 式, 选 拔 培 养 年 轻 优 秀 高 技 能 人 才
( 五 ) 开 展 学 历 教 育 1 公 司 培 训 中 心 要 与 一 些 高 等 院 校 联 合 办 学, 开 办 土 木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技 术 电 气 工 程 及 机 电 一 体 化 等 技 术 专 业 大 专 班 通 过 全 国 成 人 高 考, 对 符 合 录 取 条 件 的 公 司 员 工 进 行 有 计 划 的 集 中 培 训, 获 取 学 历 2 与 一 些 高 等 院 校 联 合 办 学, 举 办 市 政 建 筑 工 程 及 电 气 机 电 类 专 业 的 函 授 本 科 班 ; 推 荐 优 秀 中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到 一 些 高 等 院 校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提 高 公 司 高 管 人 员 的 学 历 业 务 水 平 和 决 策 能 力, 更 好 地 为 公 司 服 务 3 调 动 员 工 自 学 积 极 性 为 员 工 自 学 考 试 提 供 良 好 的 服 务, 帮 助 员 工 报 名, 提 供 函 授 信 息 ; 制 定 或 调 整 现 有 在 岗 职 工 学 历 进 修 的 奖 励 标 准 ; 将 学 历 水 平 作 为 上 岗 和 行 政 技 术 职 务 晋 升 的 条 件, 增 加 员 工 学 习 的 动 力 四 措 施 及 要 求 ( 一 ) 领 导 要 高 度 重 视, 各 基 层 单 位 及 业 务 部 门 要 积 极 参 与 配 合, 制 定 切 实 有 效 的 培 训 实 施 计 划, 实 行 指 导 性 与 指 令 性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坚 持 在 开 发 员 工 整 体 素 质 上, 树 立 长 远 观 念 和 大 局 观 念, 积 极 构 建 大 培 训 格 局 确 保 培 训 计 划 开 班 率 达 90% 以 上, 全 员 培 训 率 达 35% 以 上 ( 二 ) 培 训 的 原 则 和 形 式 按 照 谁 管 人 谁 培 训 的 分 级 管 理 分 级 培 训 原 则 组 织 培 训 公 司 重 点 抓 管 理 层 领 导 项 目 经 理 总 工 高 技 能 人 才 及 四 新 推 广 培 训 ; 各 部 门 和 基 层 单 位 要 紧 密 配 合 培 训 中 心 抓 好 新 员 工 和 在 职 员 工 轮 训 及 复 合 型 人 才 培 训 工 作 在 培 训 形 式 上, 要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因 地 制 宜 因 材 施 教, 外 培 与 内 训 相 结 合, 基 地 培 训 和 现 场 培 训 相 结 合, 采 取 技 能 演 练 技 术 比 武 鉴 定 考 试 等 灵 活 多 样 形 式 ; 在 培 训 方 法 上 要 把 授 课 角 色 扮 演 案 例 研 讨 现 场 观 摩 等 方 法 相 互 结 合 选 择 最 佳 的 方 法 和 形 式, 组 织 开 展 培 训 ( 三 ) 加 强 培 训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开 发 一 是 加 强 和 高 等 院 校 的 联 合 办 学 力 度, 在 就 近 院 校 设 置 培 训 实 习 基 地, 并 充 分 发 挥 他 们 的 培 训 资 源 和 专 业 特 长, 积 极 整 合, 合 理 开 发, 使 其 在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开 发 中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 二 是 要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自 身 专 业 特 长, 建 设 自 己 的 培 训 基 地 职 校 功 能 选 择 专 业 或 课 题, 组 织 编 写 适 合 企 业 特 点 的 培 训 教 材 或 讲 义 ; 三 是 要 加 强 企 业 专 兼 职 培 训 师 队 伍 建 设, 实 行 资 源 的 有 偿 服 务 ( 四 ) 确 保 培 训 经 费 投 入 的 落 实 我 们 要 按 国 家 现 行 规 定, 即 按 工 资 总 额 的 1.5% 足 额 提 取 职 教 经 费, 由 培 训 主 管 部 门 掌 握 使 用, 财 务 部 门 监 督, 其 中 0.5% 上 缴 公 司 统 一 协 调 使 用, 严 禁 将 培 训 经 费 挪 作 他 用 ( 五 ) 确 保 培 训 效 果 的 真 实 有 效 一 是 加 大 检 查 指 导 力 度, 完 善 制 度 公 司 应 建 立 完 善 自 己 的 职 工 培 训 机 构 及 场 所 ( 如 职 工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 并 对 培 训 中 心 各 级 各 类 培 训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检 查 与 指 导 ; 二 是 建 立 表 彰 和 通 报 制 度 对 培 训 工 作 成 绩 显 著, 扎 实 有 效 的 单 位 和 培 训 机 构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 对 培 训 计 划 落 实 不 到 位, 员 工 培 训 工 作 滞 后 的 单 位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 三 是 建 立 员 工 培 训 情 况 反 馈 制 度, 坚 持 将 培 训 过 程 的 考 核 情 况 及 结 果 与 本 人 培 训 期 间 的 工 资 奖 金 挂 钩 实 现 员 工 自 我 培 训 意 识 的 提 高 ( 六 ) 加 强 为 基 层 单 位 现 场 培 训 工 作 的 服 务 意 识, 充 分 发 挥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积 极 主 动 深 入 现 场 解 决 培 训 中 的 实 际 问 题, 扎 扎 实 实 把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落 实 到 位 ( 七 ) 公 司 办 班 培 训 及 员 工 外 送 培 训 要 严 格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办 法 程 序 和 要 求 组 织 落 实 和 实 施 各 主 办 部 门 ( 单 位 ) 要 做 好 开 班 前 的 策 划 及 教 学 设 计, 各 单 位 要 做 好 学 员 的 选 送 工 作, 确 保 培 训 质 量 的 有 效 性 培 训 是 帮 助 员 工 提 高 生 存 能 力 和 岗 位 竞 争 能 力 的 有 效 途 径, 努 力 提 高 员 工 学 习 的 主 动 性, 建 设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团 队 是 人 力 资 源 部 义 不 容 辞 的 职 责 我 们 一 定 要 自 觉 站 在 公 司 建 设 具 有 永 续 竞 争 力 的 卓 越 企 业 的 战 略 高 度 重 视 员 工 的 学 习 和 成 长 ; 同 时, 企 业 要 想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就 必 须 落 实 创 建 学 习 型 企 业, 从 加 快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事 业 的 发 展 入 手, 来 提 升 员 工 队 伍 政 治 技 术 的 整 体 素 质, 构 筑 人 力 资 源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以 此 提 高 员 工 参 与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的 能 力 在 企 业 改 革 大 发 展 的 今 天, 面 临 着 新 时 期 所 给 予 的 机 遇 和 挑 战, 只 有 保 持 员 工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生 机 和 活 力, 才 能 为 企 业 造 就 出 一 支 能 力 强 技 术 精 素 质 高,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员 工 队 伍, 使 其 更 好 地 发 挥 他 们 的 聪 明 才 智, 为 企 业 的 发 展 和 社 会 的 进 步 做 出 更 大 的 贡 献 人 力 资 源 作 为 企 业 发 展 的 第 一 要 素, 但 我 们 的 企 业 总 是 觉 得 人 才 梯 队 难 以 跟 上, 优 秀 的 员 工 难 选 难 育 难 用 难 留? 所 以, 如 何 打 造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人 才 培 养 是 关 键, 而 人 才 的 培 养, 来 源 于 员 工 通 过 不 断 地 学 习 和 培 训,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的 职 业 素 养 和 知 识 技 能, 打 造 一 支 高 绩 效 的 团 队, 从 而 使 企 业 从 优 秀 到 卓 越, 永 远 基 业 常 青!